不知为何,连景淮心里突然浮现出一道奇怪的念头:换作是他站在玉氏的立场,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护住那个孩子?
连景淮在脑海中不断推敲着这个问题,直至回到栖雁阁时,才从众多庞杂的思绪中抽离出来。
只见盛沅锦穿了身梨花白素锦寝衣,抱著书籍,靠在身后的攒金丝弹花软枕上,姿态慵懒闲适。
她是才刚及笄的女孩儿,体态纤瘦,尚未酝酿出那种独属于熟妇的丰美,但却别有另一番风采——如同刚长出花苞的海棠,娇滴滴地,诱人采摘。
换作平时,连景淮定然是要先冲洗过身子才会上床的,但如今软玉温香在前,哪里还顾得了其他?他三两下褪去鞋袜,便想往盛沅锦身边凑。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盛沅锦居然往后退缩了几步。
“不是说好了回屋以后,任我随便抱吗?”连景淮不明所以地问道。
盛沅锦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又有些犹豫。
短暂的寂静后,连景淮终于从盛沅锦纠结的表情中读出了她的心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地问道:“你嫌弃我臭?嗯?”
盛沅锦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气味,说它难闻吗?倒不至于,然而当那股浓烈的酒味儿,混杂着连景淮身上同样浓烈的雄性气息,一同钻入鼻腔时,盛沅锦便无端地感到窒息。
“我没有。”她弱声弱气地解释着。说完,仿佛是怕连景淮不相信,盛沅锦再度开口强调道:“真的没有嫌弃你。”
连景淮本没有生气,但见她如此谨小慎微的模样,却忍不住起了逗弄之心。他索性板起脸孔,故作严肃地冲着盛沅锦说道:“既然没有,那你靠近点儿闻闻。”
盛沅锦皱皱眉,满脸都写着不情愿。于是,她开始不动声色地用眼角的余光,悄悄打量着男人,像是试图从他绷紧的面庞上找出一丝妥协的可能性。
无奈半晌过去,连景淮仍旧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样子,仿佛只要盛沅锦不按照他的意思去做,他就会继续和她僵持到天荒地老似的。
盛沅锦认命般叹了口气,然后闭上眼睛,缓缓往前挪动。
她慢吞吞前进的样态,简直与蜗牛没两样,看得连景淮几乎要憋不住笑出声的冲动。他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将她一把按进自己怀里,问道:“真有这么难闻?那我以后还是少喝点酒吧。”
盛沅锦不发一语,用无声表达抗议。
普通男人口中的拥抱,大都是指连摸带抱,抱了不多会儿,手掌就开始不安分地四处游离,但连景淮没有。他只是一手揽住她的肩,另一手稳稳地扣住她的后脑勺,用最纯粹,也是最能给予对方安全感的方式抱着盛沅锦。
盛沅锦有时候会觉得连景淮这个人很矛盾,说他是个君子吧?可他嘴里的荤话总是像不要钱似地往外冒;说他是泼皮无赖吧?他又能坚守原则,绝不擅越雷池半步。
连景淮是何其特殊的存在,纵使盛沅锦翻遍字典,都很难找出能够精准形容他的词汇。
“你还记得你娘亲么?”
夜里很安静,静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和脉搏。连景淮隐约感觉到盛沅锦的心跳似乎漏了半拍,而后开始剧烈地跳动,她说:“其实记不太清了。”
丁氏逝世的时候,盛沅锦才刚脱离襁褓期不久,对周围发生的一切并不敏锐,许多生活琐事都是后来听服侍丁氏的婢女转述的。
“只有一点,我感到很奇怪。”盛沅锦喃喃地说着,面上尽是疑惑之色。“我曾经询问过娘亲身边最得力的嬷嬷,确定她从未给我起过什么乳名,向来都是姐儿姐儿的叫着。但在我的印象中,总记得有个人会唤我作‘圆圆’,寓意是圆满安康。”
闻言连景淮身子微微一震,随即瞪大了眼睛。这不可能啊!圆圆此名乃是前世他偶然兴起给她起的爱称,盛沅锦为何会记在心里?
想到盛沅锦可能还保留着前世相关的记忆,连景淮当即就有些坐不住了,赶忙开口催促道:“你说有个人唤你作圆圆?那你可还记得他是谁?男的女的?长什么样子?说话的语气又是如何?”
依照他给的提示,盛沅锦仔细思索了半晌后,方依序答道:“不知道是谁,自然也不清楚性别、年龄与相貌,但语气应当是极其温柔的。”
听到这里,当面被夸温柔的连景淮难得地有几分赧然,嘴角亦禁不住微微地翘起。
盛沅锦并未注意到他的异常,而是自顾自地分析道:“按理来说,乳名或者小名应当只有亲近的长辈知悉,但我却未曾从家中哪位叔叔、伯伯、姑姑、婶婶口中听到过这个称呼,着实是奇怪的紧。”
连景淮欲言又止,一时不知道该就此作罢,还是继续诱导她思考。
恰在此时,盛沅锦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几幕香艳热辣的场景。画面里男人打着赤膊,露出肌理分明的臂膀、胸膛以及腹肌,在烛火下泛出一片暖铜色的光晕。
哪怕看不清脸,单凭这副增一分则过于健硕,少一分又嫌单薄的好身材,盛沅锦也能轻松辨认出对方的身份——正是连景淮。
然而,她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连景淮浑身赤条的情景?
正当盛沅锦备感疑惑的时候,就见记忆里那人弯下腰,附在自己耳边,轻唤了一声:“圆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会回忆起一些香艳的场景?
因为前世王爷总喜欢在床笫之间,做那档子事的时候,唤女主的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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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脑子里刮刺一声,某根弦瞬间崩断了。
盛沅锦分辨不清楚眼前的一幕幕,究竟是虚是实,她只能竭力保持清醒。
眼看她柳眉紧皱,状似十分痛苦的样子,连景淮赶忙问道:“怎么了?可是有哪里不适?”
盛沅锦闻言先是摇摇头,随即又点点头,道:“这样说或许有点玄幻,但既然王爷问起,我也不欲隐瞒。实际上,近段时间里我的脑海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没有经历过的记忆,比如方才……”
讲到这里,盛沅锦忽然止住了话音。
她到底是个姑娘家,平时连在话本中看到作者对于云雨的描绘,都得脸红半晌,更遑论直接口述出那般活色生香的场景?简直羞耻透了!
然而,连景淮压根不理解她的别扭,迭声问道:“方才怎么了?”
盛沅锦心中好生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才像下定决心般,硬着头皮道:“我若是实话实说,王爷可不能取笑我。”
连景淮看出她眼中的希冀,想也未想便应承下来:“嗯,不笑你。”
得到连景淮的允诺后,盛沅锦便将不久前见到的画面,以一种极其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只不过,男女之间的艳事,越是遮遮掩掩,反而越能让人浮想联翩。
待她话音落地,连景淮挑挑眉,故作惊讶地问道:“不对啊,你适才分明说了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相貌,那么如何肯定是我,而非别人?”
这话叫她怎么回答呀?难不成盛沅锦还能说,是因为他暗肌贲发的胸腹别具美感,令人过目难忘吗?显然是不行的。
于是,盛沅锦只得支支吾吾地答道:“除了王爷,我也未曾见识过其他男子赤身的模样,姑且……就当作那人是你罢。”
“啧,你这也忒不严谨了,要不再仔细瞧瞧?”语毕,连景淮便要伸手去解里衣的扣子。
盛沅锦见状,忙不迭出声阻止了他的行为:“别别别。”
就在这个当口,两人的双手无意间交叠到一起。
盛沅锦从前毕竟是在宫里当过差的,粗活儿没少干,又疏于保养,哪怕再怎么天生丽质,掌心的触感也比不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千金,那般细腻温滑。
但连景淮轻轻摩挲着那只柔荑,却觉得喜欢极了,她哪儿哪儿都好,连手心纵横交错的纹路,看上去都比别人生得精致。
感情这种东西很复杂,很多时候你甚至说不出原因,找不着开端,稀里糊涂间就把一颗心给交了出去。
连景淮现在回想起来,他最开始只不过是因为初次开荤,感到食髓知味,所以想把这个姑娘留在身边伺候。谁知在后来几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逐渐发觉她性格中的讨喜之处,于是沦陷,于是沉溺。
如今重新将盛沅锦搂在怀里,连景淮心底固然欣喜,可也止不住产生疑问,他可以给她无条件、无底线的偏爱,那她呢?
连景淮其实一直都知道,盛沅锦向往自由,当初留在王府亦是迫不得已。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她的心境应该也会有所变化吧?
倘若他付出了这么多,盛沅锦仍旧去意坚决,那连景淮大概会满难受的。
所幸他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说话做事特别敢。几乎是在念头升起的刹那,连景淮便已经问出了口:“假如这会儿给你个机会做选择,你还会离开么?”
虽说有些突然,但这个问题倒不算出乎意料。毕竟连景淮前后也表明过数次态度了,盛沅锦不可能永远退缩,无论好坏,总得给予些许回应。
所以盛沅锦并未犹豫多久,便道:“不会了。”
连景淮没有高兴的太早,因为他知道她必定还有后话。果然,只见盛沅锦动了动,随后轻巧地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若是问我会否离开,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不会;你若是问我是否喜欢你,我也可以大方地承认,自己确实动心了。可即便是如此,我们的感情依旧不在同个层次之上。”
“我是个有点慢热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敞开心怀,处处瞻前顾后,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像你喜欢我,那样炙热地喜欢你。如此,你还想继续吗?”
“慢热没什么不好。”连景淮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道:“我不介意等你。”
感情的道路上总是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连景淮自己属于前者,但不代表他就排斥后者。动情动的晚,意味着可以慢慢享受那个过程,倒也颇有一番乐趣。
******
一夜过去,连景淮还惦记着镇北侯府那档子事。
越是深入挖掘,他就越发感觉到这桩案子的违和,比如说:谢明驰作为主帅,究竟为何临阵叛逃?卷宗上记载的理由是,因为谢明驰早已私通了南蛮,欲将颍州拱手相让以换取私益。
但镇北侯府在当时,已经是宁朝境内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南蛮这种小国要给出怎么样的好处,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抛弃共同作战的同袍、待产的妻子以及家族的荣光,转而投奔敌国。
简直是荒谬绝伦。这么一想,连景淮顿时觉得,能写出如此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的刑部官员,多半是脑子进水了。
百思不得其解下,他还是决定亲自到刑部去查看完整的档案。然而,就在连景淮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却忽然有只信鸽模样的飞鸟,扑楞着翅膀落在窗棂上。
倘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它的右脚处,被人用红绳牢牢地绑缚着一封卷好的信。
由于时下通信不便,许多人家都会利用鸽子的归巢性进行传书,武贤王府也并不例外,但光凭这只信鸽的毛色和体型,连景淮便能肯定它绝对不是自家饲养的鸟儿。
怀揣着满腹疑问,连景淮拆下了那封信纸,摊开,并看见上头寥寥几行苍劲挺拔的字迹——若想保住她的性命,便就此打住,别再继续追查当年的旧案。
她,指的是盛沅锦么?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翻了会儿评论区,发现大家的关注点几乎都落在圆圆的身世上面。
咦?难道你们不关心这两人什么时候成亲吗?
☆、第十五章
目光在信纸上停驻半晌,连景淮心里逐渐有了计较。
不管对方是谁,寄出这封信的背后只可能包含着两种原因。一则是因为连景淮的追查行动,已经威胁到某些人的利益,所以当事者不得不予以警告;二则是当年的知情者,基于善意的心理所提出的规劝。
仅凭区区二十几字,连景淮尚且无法确定眼下是属于何种情况,但这封信的出现,确实为他开拓了新思路。
假如玉氏当时怀的根本不是男胎,而是女娃儿,那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到伤害,必然会想方设法地,将她托付给值得信赖的人。如此一来,还有比作为手帕交的丁氏更合适的选择吗?
答案是,没有。
狸猫换太子,乍听起来很疯狂,可在当时那般紧急的状态下,或许已经是玉氏这种未经风浪的后宅妇人,所能想到得最好的办法。
倘若谢明驰还是高居临下的镇北侯,盛沅锦大可以认祖归宗,回去当她的侯府千金。可如今,作为罪臣谢氏的女儿,她非但不能高调认亲,反而得竭力隐藏自己的身份。
否则一旦有人发现,她就是当年的漏网之鱼,那盛沅锦的处境将会相当危险。
连景淮心里其实倾向于早日调查出事情的真相。毕竟在拉锯战中,最忌讳的作法,便是放任自己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届时若真有什么万一,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然而,连景淮又不得不忌惮这位隐身在幕后的传信者。
端看这寥寥数语,便可知他不仅对那桩案件的始末了若指掌,更是时刻关注着京城各家的动向,否则绝对无法在连景淮刚着手调查没多久,就发来警示。
连景淮思忖须臾,尽管认为对方不会轻易答覆,还是抱着尝试的心态,提笔写下了回信——想要我不再继续往下追查,至少得给个理由罢?
最后一划写完,连景淮重新卷好纸张,系在那只信鸽的右脚,随后才将其放飞。
做完这些,他暂时停下手边的动作,静候回音。
在宁朝,凡遇重大案件,皆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会同都察院左都御史进行共审,史称三司会审。
当初的谢府灭门案,亦是这三司使共同裁量出来的结果。
朝廷官员个个都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仨既然能在各自的地盘里,爬到一把手的位置,本事定然不容小觑。
要么多谋善虑,要么经验丰富,总归是比连景淮这个外行的更加擅长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