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连景淮仅仅是把邵静芸当成无用的花瓶,所以未曾思考过她每个行为背后的含义,但经过方才的谈话,不难看出她是擅长盘算,且懂得取舍的聪明人。
可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要像个傀儡般,听从隆昌帝的指示嫁予他为妃?以邵静芸的条件,周围应该并不缺乏品貌俱佳的追求者才是。
连景淮隐约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某条非常关键的信息。但,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趁着这会儿工夫,连景淮把目前掌握到的线索在脑海中重新过滤一遍,随即,他便发觉了不对劲之处。
上辈子盛沅锦香消玉殒后,连景淮曾经动用过王府里最精锐的密探,去调查那款名叫‘噬心’的毒药。据传,它的毒性不亚于见血封喉,是一种能够快速致死的剧毒。
而且这种毒素一旦进入体内,就会与血液融合,让服毒者感受到,如被数万只蜘蛛同时围攻啮咬的痛苦,可以说是极其阴毒的药物。
如此厉害的毒药,自然不是轻易能够取得的。实际上,它出产自西域,民间另有俗名称‘千年一遇’,足见其珍罕程度。
若是寻常的后宅争宠事件,用上这等罕见的毒物,未免显得小题大作。因此,连景淮当时没有半点怀疑邵静芸,而是直接将这笔帐算在隆昌帝的头上。
如今回想起来,仅凭这点就排除邵静芸的嫌疑,着实是有些武断。毕竟比起远在宫里的隆昌帝,邵静芸明显有更多机会可以下手。
假设这回的猜测无误,下毒杀害盛沅锦的元凶当真是邵静芸,那么她到底有什么非要铲除盛沅锦不可的理由呢?故事进展到此处,好像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填补上逻辑的空缺。
连景淮正苦思冥想着,蓦然被一道声音轻婉的女声给打断,便听盛沅锦温声询问道:“王爷发什么呆哪?”
“无事。”
话音落地的刹那,连景淮只觉得脑子里似有电光火石闪过,紧绷的思路亦随之畅通——既然眼下无法获取新的线索,不如回过头,从根源处寻找答案。
决定好接下来的方向后,连景淮便开口提议道:“我让管家写个请帖,过几日邀请你的家人过来王府作客吧。”
到了谈婚论嫁这步,见家长是迟早的事情,因而盛沅锦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牴触的情绪,很爽快地答应道:“好,正巧我也许久未见他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他来了他来了,男二带着给男主的见面礼(陈年老醋)走来了。
ps.男二是盛长儒,绝世小奶狗。
☆、第十二章
武贤王府的管家办事效率很高,当天申时以前,便将书写工整的请柬送到了盛府。
本来早在得知自家闺女得了武贤王青眼的时候,盛文旭就打算寻个由头上门拜访。无奈武贤王府的门第实在太高,以他的官位,恐怕连张名帖都递不进去,于是只得暂时作罢。
但今日,可是武贤王主动邀请的他啊!盛文旭岂能不乐?
他几乎是刚接到请帖,便抑制不住地跑到妻子谭氏面前显摆:“瞧瞧,我这女儿多争气,不枉我当初想方设法地把她送进宫!我原先还想着,若是能勾搭上个御前侍卫就算赚了,哪知道她竟能钓到武贤王这条大鱼,真真儿是手段了得!”
谭氏虽然已经年过三旬,却仍生得杏脸桃腮,弯起眼睛笑时,端的是千娇百媚。“老爷说笑了,我们锦姐儿天生丽质,自然配得上最好的夫婿。”
“你说得对。”盛文旭闻言立即附和道:“想当初她才十二岁,眉眼间便隐约浮现出媚态,我打量着,便知道将来必定会长成夺人魂、摄人魂的极品尤物。”
不过三言两语,盛文旭这个当爹的就已将亲生女儿贬为供权臣赏乐的禁脔,价高者得。
听到此处,盛长儒不禁剑眉倒竖,语带怒意道:“够了!如今姐姐只身待在王府,想要立足已是不容易。我们作为娘家人本该成为她的后盾,可现在呢?不但没帮上一丁点忙,还要去拖她的后腿么?”
盛长儒的担忧其实没有错。毕竟,盛沅锦眼下虽然得宠,但从本质上看仍旧是个无名无分,随时可以丢弃的姬妾。
盛文旭若是贸然以武贤王未来岳父的身份自居,便是大大的僭越,难保不会触怒他。更有甚者,还有可能连带影响盛沅锦在武贤王心目中的地位。
想当然尔,盛文旭是不会听劝的。他皱了皱眉说道:“你这个蠢货!你姐姐在王府里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看主母的脸色,日子美得很!更何况,你老子我做什么拖她后腿了?我辛辛苦苦养大了个女儿,难道不该回收点成本吗?难道要给人白玩儿吗?”
一个个不堪入耳的字眼,从他嘴里蹦豆似地跳出,并撞进盛长儒的耳朵内。
有那么几个片刻,盛长儒甚至偏激地希望自己就这样聋了,总好过听见父亲的恶言恶语。他想辩驳,想回击,可是读书人对于孝道的看重是根深于骨子里的。
盛长儒自知无法挣脱出孝子的禁锢,索性不再多言,径自走回房间读书。
当年,盛文旭夫妇决定让盛沅锦入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后宫时,盛长儒只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黄口小子,没有半点话语权。因此哪怕他哭闹得再凶,也不能动摇父母的想法分毫。
打从那时候开始,盛长儒便拼了命地读书,由童生到举人,他总是书院中年纪最小的学生。周遭的师长夸赞他天资聪颖,并说:“长儒这孩子,若是能够在学堂里按部就班地学习,慢慢积累知识,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然而,盛长儒却总嫌自己成长得不够快,他需要更快地茁壮,直到能够庇佑姐姐为止。
到那时候,无论姐姐嫁到什么样的夫家,他都可以成为她最坚实的底气,一辈子为她保驾护航。
思及此,盛长儒不禁痛苦地嘶鸣一声,而后抱住头呜咽道:“姐姐对不起,长儒终归还是晚了几步。”
…………
三日后的月圆夜,盛文旭穿戴体面地携着妻儿来到王府赴约。
不同于正式的宴会,今儿只是大伙儿一齐相见,共同叙谈些家常事,所以宾主双方皆未拘泥于繁苛的礼节。
侍女领着盛家老小在湖畔设下的席桌边坐定后,便翩然告退。行走间,微风吹动她身上穿着的单丝花笼裙,带起优美的弧度。
等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方闻外头传来管家沉稳的通报声:“王爷驾到。”
盛文旭慌忙敛衣起身,正欲行礼之时,便见自家女儿正并肩行走在连景淮身旁,小俩口举止亲昵,宛如新婚夫妻。他一时怔愣,腰还半佝偻着,却忘了开口问安。
好在连景淮并没有计较这点失礼,而是摆摆手示意平身。“诸位只当是普通家宴,尽兴即可。”说罢,他便紧牵着盛沅锦的手在主位落座。
盛文旭虽然早有耳闻,武贤王极为宠爱自个儿这闺女,但听到是一回事,亲眼见证又是另一回事。
此刻,他再看向盛沅锦的眼神,早已不似从前那般轻视,反倒充满了充满慈爱与怜惜。
只可惜盛沅锦压根没有打算陪他演绎这段父女情深的戏码,扭头便对着盛长儒笑道:“小孩子果然都是见风就长,明明不久前你的身高才堪堪到我的肩膀,这会儿却比我要高出两个头了。”
尽管盛长儒不甚满意‘小孩子’这个称呼,仍旧顺从地回应道:“我前几日刚测量过,准确的身长应当是七尺八寸。”
连景淮听出他话里暗含的骄傲,忍不住打趣道:“哦?那确实是挺高的。”
许是因为年龄尚轻,面部的棱角还未展露出来,盛长儒的五官生得比较钝,不像连景淮那样惊艳无双。但同时,他又拥有连景淮所缺乏的蓬勃少年气。所以,实在不好说究竟是谁更招小姑娘喜欢。
“比不得王爷身形如松,风姿特秀。”
连景淮闻言愣了愣,这小子语气酸不溜秋的,莫非是在嘲讽他?
不怪连景淮感到困惑,主要是放眼整个宁朝,还真没什么人胆敢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初生之犊不畏虎?思及此,连景淮竟有些失笑。他端起面前的酒杯,朝着盛长儒示意了下,然后一口饮尽:“我干杯,你随意。”
盛沅锦察觉到两人之间暗涌流动,正想阻止,谁知盛长儒动作麻利,一眨眼的工夫便喝干了杯中的冷酒。无奈之下,她只得劝解道:“空腹饮酒对胃部不好,都先吃点东西吧。”
“是我疏忽了。”连景淮从善如流地应完,便举箸夹了一块油光鋥亮的红烧蹄髈,放到盛沅锦的碗里。 “多吃点儿,你实在太瘦了。”
“多谢王爷。”盛沅锦点点头,刚想动筷子,就见眼前不知何时又多出一块表皮金黄酥脆的糖醋排骨。
“姐姐从小就喜欢糖醋排骨、糖醋鸡丁、糖醋鱼片、糖醋皮蛋、糖醋豆腐等等料理。”盛长儒眨巴着眼睛问道:“我说得没错吧?”
至此,连景淮若是再看不出来这臭小子是在挑衅自己,就白活那么多年了。
他侧过头去,鼻尖溢出一声轻哼,虽然没有言语,但眼角余光却深深地望向盛沅锦,显然是要等着看她会做出什么选择。
盛沅锦平时做事果断,其实鲜少有犹豫不决的情况,可如今在左右两道目光的夹击下,她本能地就想逃避。于是,她思索片刻后道:“我今儿忽然想尝点清爽的食物,不如还是吃蔬菜吧。”
话音刚落,连景淮和盛长儒又先后夹了开水白菜,以及鱼香茄子到她的碗里。
盛沅锦:“……”很好,看来这顿饭是没法吃了。
连景淮估计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因此他最终还是决定,用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方式让盛长儒闭嘴,那就是——设法把他灌醉。
军中将士多半擅长豪饮,连景淮作为主帅,更是每逢出征前皆要在酒桌上连饮十数海碗,以提振士气。如此酒量,自然不是盛家父子可以比拟的。
可想而知,当盛长儒醉得不省人事,盛文旭亦开始胡言乱语时,连景淮依旧是那副脸不红气不喘的模样。
“你怎么也不拦着点他们?个个儿喝得跟酒鬼似的。”盛沅锦抬手扇了扇风,似想挥去些刺鼻的酒气。“更何况,长儒仍是志学之年,喝点小酒浅尝即止便罢了,哪里能真的和你拼酒?”
“长儒、长儒、长儒……”连景淮口中碎碎念着,语气近乎咬牙切齿。
就在盛沅锦以为他要发怒的时候,连景淮突然又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般,卸去所有的力道,软软地靠到她的身上,声音里显出几分疲惫和委屈:“是他先招惹我的。”
闻言,盛沅锦有片刻的愣神,她着实没想过素来唯我独尊的武贤王,还会有这样敏感脆弱的一面。
因为从他们认识到现在,连景淮所展示的永远是他强大的实力,仿佛弱小、胆怯、不安和懦弱这些情绪生来就与他无关。
盛沅锦长久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她的静默,看在连景淮眼中就像是在赌气。
连景淮张臂环住盛沅锦纤细的腰肢,脸埋进她颈窝里,略显气弱地说道:“你莫要生气,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和那臭小子……哦不,是再也不和咱弟闹别扭了。”
盛沅锦被他逗得笑出声,伸手轻轻推搡了他一把,道:“别装了,快起来。”
“我不,就不。”连景淮见她心情尚佳,愈发地无赖起来,不顾自己个头高大直往盛沅锦怀里钻。
盛沅锦拗不过他,末了只得让步道:“你现在先起来,晚点儿回屋子里随便你抱,行吧?”
说实话,这个提议正好符合他的心意。
毕竟连景淮这回设宴的主要目的,是准备趁着盛文旭喝得酒酣耳热时,从他口中套出当年盛沅锦出生前后所发生的事情。总不能正经事放着不做,只顾沉迷于美色之中。
因此连景淮缓缓松开了桎梏在她腰间的手,说道:“你先带着谭氏和长儒去房间安顿好,然后——
沐浴完在床上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的背后,是我今天从早写到晚(沧桑点烟)
所以,你们可以给我撒花花吗?
☆、第十三章
待盛沅锦离开后,席间只剩下连景淮和盛文旭这对准翁婿。
时下文人虽将饮酒视作雅事,但却不提倡酗酒,毕竟酒极则乱,乐极则悲。然而,盛文旭今日实在是过于得意了。在连景淮有意无意的劝酒之下,他几乎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往嘴里灌酒。
待盛文旭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喝多了的时候,脑袋已经变得像盘古开天般,一片混沌。所以,连景淮便省下了铺垫的时间,直接进入正题:“前些天江太医例行来王府请平安脉的时候,我让他顺带给沅锦看了诊。”
“据江太医所言,沅锦是先天性宫寒,也就是说,打出生起她就从娘胎里带了一股寒气出来。若想彻底根除这个毛病,只能通过改造体质去治疗。”话至此处,连景淮停顿了一下,才问:“我听说沅锦当时是早产?”
“是。”盛文旭不假思索地回答,可话音刚落,他的神情倏然又变得复杂起来,仿佛是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先荆身子骨一向不好,当年怀了锦姐儿之后,每日都是用各种昂贵的药材补品吊着,才能勉强坐稳胎。”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然而,那会子正巧碰上石堡战役落败、镇北侯叛逃、谢府满门被抄……整个朝廷都处在动荡之中。先荆记挂谢家的情况,成日挺着个大肚子在外头奔波,连生产都是在碧云寺后山的厢房里生的。”
这段话中值得探究的地方着实不少,连景淮只能先抓住最关键信息,问道:“丁夫人何以如此记挂谢家?”
“准确地说,先荆记挂的不是谢家,而是嫁进谢家为妇的镇北侯夫人玉氏。”盛文旭伸出手臂,想要去拿酒壶,但双眼因为喝醉已经变得有些迷离。
眼看他那两条胳膊在半空中挥舞半天,也没捞着实物。连景淮看不下去,索性将面前的茶杯递到他手里。“喝点淡茶醒醒酒罢。”
大抵真是口渴了,盛文旭捧起茶杯,一仰脖,就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先荆和玉氏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手帕交,即便各自出嫁,也未曾断过联系。”
“说来也巧,当年先荆就是在玉氏被诊出喜脉后不久怀上的身孕。”盛文旭用回忆往昔的语气,叙说道:“她总说,这是沾了玉氏的喜气,还说若是生下来刚好一男一女,便及早订下娃娃亲,肥水不落外人田。”
闻言连景淮表情有片刻的扭曲,但随即,他又很快地收敛住情绪:“后来呢?”
“后来?自然是没有逃过抄家灭族的命运。”盛文旭面带怜悯地叹了口气,道:“不过就算他能平安出世又怎么样呢?按照我朝的律法,凡是七岁以下的男犯皆需监禁至八岁,再交由内务府阉割,发往边疆战地给官兵为奴。那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连景淮听完,有些纳闷地问道:“如何能确定是男胎?我记得卷宗上只粗略记载,玉氏与其腹中胎儿一尸两命,可其余细节却是只字未提。”
“确实不知道,但若是个女娃,下场就更加凄惨了。”
罪臣的妻妾女儿,多半会被送到所谓的教坊司进行管教,以供王公贵族们寻乐或赏玩,俗称官妓。
官妓不同于民间的青楼女子,只要有恩客愿意支付赎金便可重获自由身。在多数情况之下,这些官妓非但终身都无法离开教坊司,甚至连她们的后代都得被迫为娼,岂不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