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晴出声训斥,看着风雪,满眼轻蔑。
这位和她同属一个大学,在当年的校际选美比赛中,和她一同入围前八强,最终同时进入了最强社团——白羽社团的校友,还真是除了美貌,就一无是处啊。
啧,行为如此粗俗,又无脑地乱吃飞醋,也难怪,她会被本书的重要男配——易晦给抛弃,在小说的后半部分,连个名字都不配被作者提起。
见易晦跟着下车,一身黑西服,身姿挺拔,修身而立,在路灯下,自有一股傲人的气势,流露出上位者的风采,孟晴暗赞这位不愧是作者看重的男配,倒是收了恼色,淡淡地道。
“易晦,我们是要去办正事的。你的身体……,总之,请抓紧时间。”
含糊不清的话,有着淡淡的暧昧,落入风雪的耳朵里,怎能不让她急眼。眼见着孟晴又要往车里钻,她再次一把抓住。
“他和你之间,没有正事!请你马上离开!”
孟晴被抓疼了,更恼了。
真是有病!
她忍不住在心里骂,脸上露出鄙夷:“风雪,你能不能不要无理取闹?我是有未婚夫的人,你当我是什么?你想抓紧男人,就冲男人使劲,别逮着一个女人,就跟条疯狗似的乱吠!真是让人看不起!”
风雪迅速变脸。一阵心情激荡之后,她意识到自己是急切了,太过怕了。但,用不着这样,现在,大幕才刚刚拉开,穿书女的影响力,也只是刚刚开始,她不用自己吓自己,一切,都还只是个未知数!
她松开了手。
孟晴猛地甩了甩被抓疼的胳膊,瞪了风雪一眼,暗暗鄙视对方:果然是个恋爱脑,非得逼得人把话说清了,才不胡来。
然而,风雪下一秒的质问,就让她尴尬了。
“既然是有未婚夫的人,为什么三更半夜,会和别的男人混在一起?孤男寡女的,不用避嫌的吗?口口声声提易晦的身子。他的身子是怎么了,用得着你一个有未婚夫的人,如此关心?”
孟晴想起今晚的事,羞恼交加,根本无法回答,只能一再唾弃原身。
横过来,一道冰冷的男音插入,夹枪带棒。
“你先说说,孤男寡女的,你和你身边这位,大晚上的在做什么?”
风雪偏头,就又对上了男人阴鹜的双眼。那眼中的森冷,感觉——好像要灭了她。
头皮一紧,她慌忙解释,“这是我哥,亲哥,算什么孤男寡女!我们……我们刚刚去办了点事。对了,风雷!”
风雪怒喝,冲风雷递出手机,“我没功夫和你闲扯,你赶紧把录像传到我手机上,否则——”
她冷冷眯眼,威胁:“我会让大姐断了对你的援助!”
“你——”风雷怒目。
风雪半点不怵,冲他呲牙:“大姐很听我的话,你不信,就试试看!”
这头,强行将手机塞到风雷手上,就不再看他,几步走到易晦跟前,讨好地问:“你的身体……你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易晦的双眸,依旧深得望不到底,但这次,奇迹般的,阴鹜消散,倒是多了点让她莫名觉得脸热的东西。
他不答反问:“为什么要把她拉下车,赶她离开?”
眼神过分专注,让她无法控制地红了脸。
风雪紧张地舔了舔唇瓣,眼神微微躲闪:“如果……不是非她不可的事,请用我吧。我很能干的,应该可以帮上你的。”
他轻笑,淡淡的笑声,在浓浓夜色中,如同夜魔一般勾魂。
“你知道我要去做什么事吗?”
她摇头,但鼓起勇气,用那双澄净的双眼,认真地看着他。
“我很能干的,什么都能做,请你不要用她,让她走。”
暗夜之下,仰着白嫩小脸,乌黑的双眸定定地看着他,目光包容而坚定的少女,纯真得真的如同献祭一般。
黑暗的心,猛地骚动。
贪婪的目光,在那如血一般鲜艳的红唇上扫过,男人点头,沙哑地道:“好!”
风雪狂喜。
这就是改变!
只要她努力,一切就都能向着好的一面改变。穿书女,也并不是坚不可摧的!
明媚的笑容,刹那间在她脸上绽放,如同暗夜昙花一般,暗中生白,白中生魅,迷了男人的眼,也让穿书女略略恍神。
孟晴暗想:作为现阶段唯一能爬上易晦的床的女人,风雪,美得的确有点资本。
不过,风雪再美,又哪能美得过本书的女主呢。她又哪里能是女主的对手!等到易晦一见女主误终身,就该有的风雪哭的了。而和风雪发生了关系的易晦,也就有的懊悔了!
☆、全文已替换,恢复更新
作者有话要说: 8月15日已全文替换为新文,请【刷新】从第1章重新看~对此给亲们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还望谅解,谢谢!!
另,新文换了切入点,直接从小包子开始写,希望能让大家喜欢,么么哒~
下周一正式恢复更新,你们的留言是我前进的动力哦~
见风雪转身,志得意满地冲自己说:“听到了吧,你可以走了。”
孟晴是觉得可笑的。
这条可怜虫,还不知道自己将陷入多么万劫不复的地步呢。
她抬眼去看易晦,做最后那点善意的警告:“你应该去医院。简单的事,没必要搞得太复杂,否则,你会后悔的!”
易晦眯眼,面色微微一沉,反过来冷冷地警告:“管好你自己!”
以为和他一起出逃,她就有资格评论他的事了?
她算哪根葱!
桀骜不驯如易晦,可不会被他人轻易左右。
迈开大长腿,他冷脸钻入车内。风雪见了,确认二哥已经把录像传好了,就赶紧拿过手机,匆匆上了车,且,万分自然地坐上了副驾驶座。
易晦没赶她。
车门一被拉上,漆黑的豪车就如同黑色长箭一般,迅速射了出去,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孟晴看着这一幕,气笑了。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她刚一穿书,就发现和被下了春A药的易晦同处一室。赶在易晦再次出手,要打晕她之前,她赶紧提议,要和易晦一起出逃,且建议他直接去医院,消了药性。
要知道,按照原书剧情,易晦打晕了和她同名同姓的原身后,是直接逃回了别墅的。然后,阴差阳错,医生没及时赶到,他倒是遇上了在别墅里干活的风雪,顺势发生了关系。
她见这易晦长得半点不比大明星差,又一身让人惊叹的王者气息,就动了恻隐之心。不想他因此被那个“麻烦的代言人”——风雪缠上,落得一身狼狈,就好心帮他。
没想到,见鬼了,在去医院的路上,竟然还能撞见风雪。
这可真是孽缘!
她再次好心警告,但看上去,易晦反倒怪她多事了。啧,男人,真是下半身动物,自大的沙文猪!回头,等遇到了貌若天仙的女主,她倒要看看,易晦会如何后悔今晚上没听她的话!
哼!
羞恼之色在孟晴的眼中一闪而过,她冷冷抿唇,转身去搜寻出租车,不想,却对上了一张放大的脸。
有点俊气,但她不喜欢这个人的眼神,欲望太外露了。也不喜欢这个人的笑容,又轻浮,又油腻。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是风雪的二哥?那个一路拖妹妹的后腿,把妹妹往死里坑的渣渣?
孟晴反感地往后退了一步。
但风雷就像是没看到一般,笑着又凑近了她。
“你是孟晴吧,孟来旺集团的千金。你家的事,我都听说了,真是遗憾啊。你……现在有住的地方吗?如果不嫌弃,我那里有空的房间,你可以住,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我不会收你的钱的。你……你可千万别误会,我看你和我妹妹是同学,就想照顾照顾你。我们以前见过面的,在那个你们社团举行的红酒活动上……”
絮絮叨叨着,垂涎美色的风雷,一个劲地向孟晴套近乎、施展善意。
但孟晴哪里看得上?!
她穿书了,拥有上帝视角,连自己穿书的这具身体都往死里踩,万分鄙视,还能看得上风雷?
她只觉得可笑,再次在心里吐槽:写出这古早言情味小说的作者,到底是什么品位,连一个不入流的小炮灰,都塑造得这么自我感觉良好,简直是垃圾审美。
是,她家是破产了,她的亲人更是撇下她,逃国外去了,但是,她再落魄,也用不着这种小炮灰来可怜吧?
她可不是原身!
孟晴想到原身,就觉得对方又可笑,又愚蠢。亲人都扔下她跑了,不顾她的死活,她却偏要揽事,想挽救集团,跑来向未来婆婆求助。未来婆婆视易晦为眼中钉,提出条件,让她和下了药的易晦发生关系,原身竟然也傻乎乎答应了。
回头,果不其然,被易晦嫌弃,一招打晕。再回头,被未来婆家嫌弃,自觉生活无望,吃药自杀了。
孟晴都不能理解!
这样的人,得有多傻!
她穿书后,缕清了周围的关系,只差要仰天长笑三声!
天降横财两千多万,外加市中心和学校附近的两套公寓,这对一般人来说,根本就可以混吃等死了好吗?
亲人跑了,就代表再无瓜葛,落得一个干净,没人管,也不用对其他人负责啊!
未来婆家看不上她了,未婚夫可能也要解除婚约了,那更好啊。
姐有两千万,要什么狗男人!
自己一个人生活,美滋滋啊!
从和易晦一起出逃开始,她就决定了,今后,她就要佛系地活了。
优哉游哉地吃喝玩乐,顺带围观一下书里的重要人物,当一名吃瓜群众,不好吗?
至于眼前这位嘛,没意思,让她看,她都觉得要瞎眼。
“知道我有多少钱吗?”她高傲地抬了抬下巴。
风雷摇摇头。
孟晴轻笑,骤然暴富,小市民心态爆发,欢喜又得意:“很多很多钱,混吃等死都够的那种!你的好意啊,免了!”
她嫌弃原身这个人,可一点都不嫌弃原身的钱!
随后,拿出手机,叫网约车。
网约车就是快,很快就有一辆高大的白色越野停在了孟晴的旁边。孟晴连个眼神都不想施舍给风雷,径自上了车。
风雷没察觉到自己被鄙视了,痴痴地望着,脑子里尽是她傲娇地翘着小下巴,说自己很有钱的样子。
他想,这位破产千金,怎么就这么可爱呢。都到了这一地步,还这么乐观,真是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