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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玄机之致命记忆_分节阅读_第13节
小说作者:费克申   内容大小:169 KB  下载:案藏玄机之致命记忆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4-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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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一段路,又来到原来调查过陌生人的小旅馆。“没有可疑的人,那时就应该想到调查村里的人。可也没用,这不,都清理一遍了啥也没发现……”忽然一个念头像重锤一样打击着他的头脑。他不由自主地站住了,看着小旅馆,但实际上却什么也没看见。紧张的思考让他变成了盲目的人。“如果凶手不是这里的人,是外地的,但又不住旅馆,也没有在老百姓家落脚。那只有一个可能……他住在山里!对,他应该熟悉这里的环境,所以住在山里不成问题。再说,那里最保险,观察天气实施犯罪也最方便。啊……”他的内心狂呼着,像是卷起了风暴,那强度显然压制住了外面的大风。

  十五分钟后,那辆破警车在街上孩子们的嘲笑声中,载着武朝宗和他的“哼哈二将”,放着毒气,搅动着灰尘,向山里驰去。

  那个年代还留有很多群众运动的痕迹,也是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嘲弄的对象,殊不知动员群众、群策群力却是发源于现代国家的做法。武朝宗虽然不懂得外国的历史或现状,但他是个现实主义者,知道人多力量大这个智商中等的人都能理解的基本道理,所以,一到山里,他先去了公社,要求公社协助。一个小时后,一支由当地人组成的一百多人的队伍进了山,目的是寻找有人住过的窝棚一类的东西。

  这是群山汇集的地方,连绵不断的山脉至少跨了两个省,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不过,人们一般是不进去的,但仅仅是人迹所至的地方就大得吓人了。人们像拉开的松散大网一样,在山里、树林里走着,寻找着,惊起各种鸟,在林中飞着,腐殖质的土地上动辄就像闪电般蹿过一两只小野兽。

  太阳似乎疲惫了,发射出的能量越来越小,金红色的光线穿过树林的枝杈,染红了落叶。人们被这懒洋洋的夕照影响了,步履慢了起来,武朝宗只好让大家回家吃饭。“明天再说。”他对公社派出所所长说。所长点点头,似乎想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但没有发出声音来。这就是他的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如果没有酒的话,他会一直保持着这半哑巴的风度的。

  老乡,不,也是队里干部家的烈性酒,让所长拥有了双重性格。

  “你说什么?”他大喊着,油灯在他沉重的呼吸中摇动着,“明天还要搞这人海战术?我说,你的脑子有问题,对,有问题。别看你是县刑警队的队长,但就是有问题。”他指着武朝宗的鼻子说,那是个歪了的鼻子。

  “我不好意思说话,不好意思。因为我是干部,是所长。不过,这回我不得不说了。明天不上山,不去!”他拼命挥着手,如果碰到武朝宗身上,那力量足以把他扫出门外。

  “为啥?”武朝宗不像赵白已经明显地流露出厌恶的神色。他拿了一颗花生豆,放进嘴里,细细地嚼着,好像在品味着那特殊的香味。

  “为啥?这很简单,很简单,最简单。因为有人肯定知道山里住没住过人。”所长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只有没喝酒的赵白能闻到那浓烈、恶臭的酒气。

  “噢?”武朝宗不由得从炕上坐直了身体。

  “嘿嘿,明白了?明白了?知道我是什么人了?我告诉你,我对这几个村里的人很熟悉,谁上山盗伐林木,谁打猎,谁采药,谁在山上乱弄,我都知道。要说对山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的,只有关铁栓了。”

  “关铁栓?”李红虽然有些僭越,但还是不由自主地问了一句。

  “对,那家伙对山里比对他家的院子都熟。打猎、采药都是好手。只要问问他见到陌生人没有,我们就不用花那么大力气了。”

  “你怎么不早说?啊!你知道你在犯大错误吗?我要处分你!”武朝宗突然咆哮起来,把手里的花生向所长掷去。

  一个小小的花生豆就让所长像武松见到老虎一样,酒醒了一大半。“我……我没敢说。你……”他吓得再也说不出话来。

  “少说废话!你现在就把他找来。”

  话音未落,所长已经出了门,但又跑了回来。“我的帽子。”他一边说着,一边偷眼看看武朝宗。“我的妈呀!还真厉害。”他想着,再一次消失在门外漆黑的夜里。

  十分钟后,一个睡眼惺忪的老乡跟在所长后面走了进来。“我把他从炕上揪了下来。”所长豪情万丈地说。

  “行了。你叫关铁栓?”余怒未消的武朝宗问道。

  “嗯。”关铁栓揉揉眼睛。他是个强壮的中年人,敞着怀,露出铁一样坚硬和发达的胸肌。

  “你在山里看到陌生人了吗?”武朝宗接着问道。关铁栓又揉揉眼睛,一时没有回答。“就是不认识的人。”武朝宗以为他没听懂,但自作聪明的人永远会被人嘲弄的。

  “我知道你说的啥。没看见陌生人,不过……”他狡黠地看着武朝宗,打住了话语。

  “说!别卖关子了。”武朝宗一边不耐烦地说,一边掏出烟来,给了他一支。关铁栓接过烟卷,狡猾地笑笑,放在鼻子下边闻闻,才把烟卷放进嘴里,拿起油灯,点着了。

  “有个窝棚……”他呛着烟说。

  “你是说有个窝棚?远不远?”武朝宗下了炕,一边用脚找着鞋,一边问道。

  “不远……”他停顿了一下,想了想又说,“可也不近,得走两三个钟头。”

  “走!”武朝宗真的不耐烦了。

  “现在?”就连赵白都吃了一惊。

  当他们打着手电在山里走了两个钟头后,武朝宗心里才大呼上当。那黑夜中的山路仿佛大海一般无边无际,问关铁栓,永远是大概还得一个小时。

  月亮忽隐忽现,光芒像是在和这几个走夜路的人捉迷藏一样,一会儿出现在树木被砍伐光的小路上,在他们眼前跳动,明亮得快赶上白昼,一会儿就隐蔽了身体,就像融化进夜色中,有时是藏在浓密的树荫中。焦躁、疲劳、困意,从人们的脚底向头部弥漫着,李红甚至走着走着就睡着了。赵白恶毒地说:“听说只有马才能站着睡。”李红有些生气,但倦意是那么强大,足以剥夺所有人的正常情感,他晕晕乎乎地又半睡过去。

  晨曦是慢慢来到山里的,树干、小路、树枝缓缓地显现出来,就像在暗室里逐渐显影的底片。鸟活跃起来,在树林中飞来飞去,有的已经用歌声来迎接黎明的曙光了。晨雾弥漫着,就像舞台上的幕布,一旦拉开就是火红的旭日。空气却忽然冷了下来,甚至比昨夜还要冷,伴随着湿气,轻易地侵入武朝宗单薄的警服中。

  “就是那儿!”如果不是这一行人走了两个小时,这喊声将是多么的令人振奋,但这时困倦和寒冷已经冷却了热血,麻木了神经。只有武朝宗勉强应道:“哪儿呢?”

  关铁栓的体力真是可怕,他跑到前面,回过身子说:“就是这儿。”武朝宗也看见了,这是个树枝搭起来的窝棚。武朝宗的倦意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快走!”他喊着两个助手。

  窝棚里有人睡过的痕迹,那是干草铺的床铺一样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比野兽住过的巢穴还干净。

  “这正说明了住这儿的人可能是凶手。”武朝宗很有把握地想,“好好搜搜,雁过留声,我就不信能收拾得这么干净。”

  但事实是这里的居民就那么干净,连颗米粒儿都没留下,就如同从不吃饭一样。

  “到周围找找。他就不吃东西?”武朝宗说。

  “那剩不下,野牲口、小虫就给吃了。”关铁栓扫着武朝宗的兴。可事实证明了真正的精英是警察,而不是不识几个字的山民。赵白在离窝棚十几步远的地方找到了一片报纸的纸屑。李红的发现更大一些,一个凤尾鱼的空罐头盒静静地躺在草丛中,就像躺在城里偏僻小街的路边一样。

  “注意保护指纹。”武朝宗很兴奋。“总算是没白熬一夜。”他想,顺便长长地、缓慢地伸展了一下手臂。

  千里之外,下着大雨,雨滴又大又密集,砸得柏油路面溅起水花,声音很大,几步外就要大喊着传送信息了。这瓢泼大雨足以让无事忙的人停下无用的活动,就是干正事的人也要等一等,如果他们的正事是在室外的话。但是,人类世界是个奇怪的共同体,成员形形色色,比一个狼群,不,比所有动物之间的差别都大,就是在这样的天气也有一个人穿戴好雨衣和雨靴,走出家门。老婆就像动物中的食草动物斑马或者牛羚一样,看着这只孤独的花豹为了苟延生命走进雨中,当然不是去捕食,而是为了锻炼捕食能力——跑步。

  这只豹子过去从事的是杀人不偿命的职业——本市医院的内科大夫。由于他“杀人”有方,为阎王做了贡献,就当上了内科主任。但不久阎王也找了他一次,让他半身动不了了半年,也退出了既光彩又不光彩的工作。之后,他便吃斋但不念佛地过了一年。后来他觉悟到生命在于运动,虽然他医治过的人没有不爱运动的,就走上街头,正确地说是跑上街头。他年轻时练过长跑,如今算是重操旧业,于是,人们总是能看见一个老人在街上飞跑,除了不上树外,和豹子一样快,小孩儿管他叫老疯子,有时还跟着他跑几步。为了不辜负这些可爱的孩子给他的称号,他是从不在固定的时间跑的,但却肯定光着上身,甚至可以坚持到深秋;也从不跑同样的路,但却跑同样的距离(他有一个不太准确的计步器)。一个真正的疯子!但据说正是疯子才最有创造能力,才会领风气之先,不是吗?你看,现在这样的人不是越来越多了吗?再不会有人叫他们疯子了,除了古洛——这个老保守。

  今天的大雨也阻止不了他疯狂的热情,一出门,他就把雨衣脱下,卷成一卷,夹在腋下,一边痛快地大声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他本来想当个诗人。

  他先在原地跳跃了几下,这是预备活动,虽然激烈程度超过跑步,然后他觉得自己就像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

  雨太大了,基本上看不见前面的东西,加上强烈的运动让他脑部缺血,不一会儿工夫,他就不知自己在哪里跑着了。但他是不轻言放弃的,何况在哪儿跑都是运动。他只是觉得脚下凹凸不平,比他平常跑步要困难。“不会跑到农村了吧。”他曾经担心地想。但又一想:“农村更好,空气好!”

  雨水灌进了他的雨靴,发出“咣啷咣啷”的响声,泡着脚,很难受,虽然他能坚持,但步伐不由得慢了起来。他索性脱了鞋,穿着尼龙袜子跑着,由于怕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扎了脚,速度就更慢了。这时,雨似乎小了一些,他能看见脚下是铁轨,思维就很自然地恢复了:“怎么跑到车站里了?”他依稀记得曾经跑过一家医院的大门口,过了医院就是火车站,离他家确实不远。但他除了乘火车外,从没进过车站,更何况他跑的这一段是远离了站台的铁路。但他不后悔,根本不像个读过医科大学的学生,也不像个主任医师,而是露出了他的农民本色。这大雨让他想起少年和一部分的青年时光。那时条件虽然艰苦,甚至有时食不果腹,但却真是美好的日子,尤其在这样的雨天,他经常看着窗外,幻想着自己当上科学家或者作家,这在当时是最崇高的职业或者是最高尚的理想了。可现在,他却是个没有多少来日的老人、病人,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热泪盈眶,但对人生的看法却没有油然而生。

  “唉……喂呀!”第一个感叹词是通用的,第二个却是他家乡——东北农村——的惊叹语。他被狠狠地绊了一下,在这一瞬间他才知道人是可以摔倒自己的,而且很重。他揉着膝盖,担心着是不是骨折了,但很轻易地就站了起来,他的心放下了一大半。“软组织或者其他伤都不要紧。”大夫这样想着。透过雨幕,转过身,下意识地看了看障碍物。即使天上下来一条河,他也能看清脚下的这个东西,因为那是个人。

  “喂!你躺在这里干啥?”他揉着腿问道。

  人有时就像没有生命的石头,既不说话,又不动弹。“你……”长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往不吉利的地方想了。“病倒了?”他心里打着鼓,弯下腰,看了看。一张乌黑的脸被雨冲刷着,眼睛微微张着,黑色的眼仁像一小块磨砂玻璃的碎片一样,死气沉沉地反射着黯淡的光。

  他仿佛坐上时光机器,瞬间回到了医院,眼前就是他经常看到的情景,下面就是家人的号啕大哭,或者无声的抽噎,一张白床单将掩盖这灵魂出窍的身体,好像死的人怕羞一样。

  他确定了脉搏和散大的瞳孔,叹口气,站了起来,习惯性地把手插下去,但却没有放到白大褂的口袋里,而是在湿漉漉的腿上滑了一下。“怎么死的呢?”他一边想,一边向前面跑去。在即将要停的雨中,他看见了一间小屋,是铁道旁边几个小屋子中的一间。虽然他见惯了死人,但还是把绊倒时掉的雨衣忘在了地上。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能这样想吗?不,这也太巧了,真会是他?”这是胡亮看到尸体时的第一个念头。

  “雨真是可恶,洗掉了一切,就像能冲洗掉物质的脏东西一样,也清洗了人间的罪恶这种脏东西。”古洛想。

  “像是猝死。可能是心脏病或者其他疾病。”一个光着上身的人站在尸体旁边,跟法医说。

  “穿上点儿吧。今天可不热。”女法医看不惯活着的光身子的人。

  “没事儿!没事儿!我火气旺着呢。”老医生捶着自己的胸膛说。

  “是你发现的?”古洛走了过来。

  “对,是我。”

  “这位是市立医院内科的刘主任。我听过他的课。”女法医介绍道,美丽的大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都是过去了,现在是一介平民,一介平民而已。”刘主任笑着说。他心里十分惊喜,因为法医认出了他。

  “你说说当时的情况吧。”古洛却没有惊喜地说。

  “行。”他说了足足十分钟,如果不是连续的、让他尴尬的喷嚏,他还要在自己的学生面前继续显示下去。而在开始的十秒钟内,古洛就知道剩下的全是废话了。胡亮却装出很严肃认真的样子听着,时不时还在笔记本上记下什么,但他的目的是多看几眼那个美貌的女法医。后来,他确实和这个法医谈了几天恋爱,但最终就像一桩案件一样结束了。

  听完废话,古洛走到尸体前,他在尸身上检查着。口袋里几乎没有钱,如果几个硬币算不上钱的话。在左边的裤子口袋里,古洛翻出了一块被雨浇湿的纸团,一看那颜色和硬度,古洛就知道是车票。他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空罐头瓶中,那时穷,什么东西都在回收利用。

  “你难道没看出来?”胡亮有些着急地问古洛。

  “什么?”

  “他长得像我们要找的那个人。”

  “嗯。”古洛冷淡地说。“好啦,把人拉走。收工。”他又喊道。

  雨已经完全停了,天空虽然还是阴沉的,但不知怎么,人们一下子都成了气象专家,都认为今天不会下雨了。

  他在等着那个人来,当然是要帮助他了。他们的交情很深,不仅和他,和他的父亲关系更好,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头猛兽在这个世上才算有了一个尊重的人。

  今天他不知怎么,忽然想起小时候老人说的,群狼没有孤狼可怕。孤独的狼,就一只,在树林里游荡,找着猎物,不管是什么野兽,它都敢袭击,因为饥饿让它凶猛无比、残忍嗜杀。他的脑子里不由得就勾画出一个画面,像电影画面一样清晰:一只巨大的狼,左顾右盼地走着,有时跑动几步。渐渐地这头狼变成了一个人,身材高大的人,他仔细看过,才知道这就是他等待的人。“他已经成了孤狼。只有我能照顾他。为了他的父亲,为了我们那一辈的交情,只能我管他。这就叫义气。”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但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并不诚实。在他们这样的人中间,最缺少的就是外人以为的他们应该也是肯定有的义气。他之所以要帮助这个人,一是因为他确实和他的父亲有交情,不光得过人家的钱,而且也多亏那个人他才能活到今天。但这还不是主要原因。一提到到底为什么,他不仅对熟人难以启齿,就是对自己都不愿意细想,因为对他这个所谓英雄过几乎一辈子的人,这是很丢人的,那就是他畏惧这只孤独的狼。他能觉察出对方身上的杀气,就像老虎身上散发着的强烈气息一样,只要他一接近过来,他的汗毛就会乍起来,头皮发麻。恐惧和愤怒立刻就笼罩了他的全身,虽然他很会掩盖,有时还会粗暴地,以长辈的身份训斥对方,但他的内心却畏怯到了顶点,而对方带着笑意的眼光,似乎早将这只纸老虎看透了一般,他就更害怕了。

  就在这种感情支配下,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对方,钱、住处、吃的、穿的,对方要什么,不,甚至不用开口,他就会谄媚地提供出来。如果对方来得晚了,他就会提心吊胆,害怕对方是因为不高兴才不来的,但来了,他的心情就更不好,对方走了的时候,他可以享受心灵的片刻安宁,但接着又是烦躁不已。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让他受不了了,这个暴躁阴险的坏蛋、大名鼎鼎的罪犯、江湖上让人谈之色变的角色,他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他已经到了极限,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既有自己又有那只野兽。

  “除了他。”刚开始时,他连想一想都是浑身冷汗,但逐渐地他适应了这凶残的想法,并且开始运用起心计来。他知道对方是他平生见过的最难对付的人,如果正面冲突,恐怕他就是带上所有的喽啰也会送命的。他是个机智的、有很强理性的人,否则就不会活到今天。“对,动物只有用枪,但没有枪,即使有,也不能用,目标太大。用套子?不行,他毕竟不是真的野兽。”想到这儿,这个没有丝毫幽默感的人都要笑出来了。“再就是用毒……”他觉得连眼前都一亮,仿佛看见一堆金钱或一个美女一般。他接着想了下去。“这是个好办法!机会有的是,他不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再说,他还是相信我的。毒药好搞,只有那么一点点,就一劳永逸了。”他想着,不由得哼起了邓丽君的歌曲。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个音乐爱好者呢。虽然爱的都是当时刚刚兴起来的港台流行歌曲。

  这是个很大的农家院落,虚假得像积木,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近郊。远处是刚出现不几年的自由市场,后面是它所属的村子。拖拉机或其他交通工具从门前经过时,会扬起阵阵黄色烟雾,让院子里的柳树都蒙上了尘埃。

  院子的主人虽然不是村里的干部,家里也没有人在城里工作,但他的地位和身份却很不寻常,当然是在人们的心里,但也常常流露出来,尤其是在有暴力发生的时候,人们会说:“找骆二爷去。”一旦那张红光满面的刀条脸出现,事件大部分就平息了,如果是外人,那就等着去医院吧。

  他的武名是那么盛大,以致有很多人来找他比武,友好的也有,就是拜他为师。他本人嗜武成癖,也愿意传徒授艺。他没想到,这辈子就这点儿嗜好却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烦恼和麻烦。事情起因于三十年前的一场比武。对方很强悍,而且武功极高,交手不过几招,他就知道遇到了劲敌,十几招过后,他就担心起自己的性命了。但对方却停下手,很客气地说“承让”,这是武术界的术语。他大吃一惊,当着徒弟的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以尽地主之谊的名义,摆席请酒。

  当酒酣耳热之际,这个大汉请他让徒弟们离席。然后,他将自己的意图告诉了他。原来这人是要学他的功夫。他的这门功夫是祖传的,据说,他的曾祖父因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武当的道士。这道士一眼就看中了他的曾祖父,当然是道士后来说的了,因为他的曾祖父骨骼结实、匀称,肌肉发达,是远近闻名的大力士。道士教给他一套拳法,名称古怪,叫罗汉降魔掌。道士说,曾经有个少林的和尚,因受同门欺负,竟然疯了,就在疯狂中创了一路拳法,叫罗汉拳。这套武功几乎都是由反关节构成,凶狠无比,出手伤人,或至害命。而他的拳术就是从罗汉拳中化来的,不过,非但没有去除罗汉拳的狠毒、刚猛,而且变本加厉,加入了极其凶险的腿法和点穴法,可谓招招要命。他的曾祖父曾用这套拳打败过无数武师,当时名声大振,据说,直到曾祖父去世时,只有两个人和他打了个平手。一个是八卦掌的创始人,大名鼎鼎的董海川,另一个名头更响亮,就是杨露蝉。

  但是,他却输给了眼前的这个人。这其中有难言之隐。原来他生来身体就弱,是个早产儿,本不应习武,可他是单传,如果不学,这门绝学将断在他手里。所以,他是勉为其难,虽然他很刻苦,也很有悟性,但他的父亲说,他的本事还不及自己的一半,就更别提称雄一时的曾祖父了。他从此也明白,一个弱小的人如何经过苦练成为武功高强的大师的神话不过就是神话。人不管做什么,最终是靠遗传因子的,就连人的生命长短和得什么病都离不开遗传的力量。但这遗传因子也会因为后天而改变,这就是进化论的最基本原理。他虽然不懂进化论,但根据他的亲身体验,他深谙其中道理。如果他不是早产儿,不是多病,不是身材矮小,也许他会像曾祖父一样厉害的。而他眼前的这个人却有着遗传优势,并且没有被后天破坏掉。

  “这……我的武功实在不怎么样,我知道你是让我。我怎么敢教你呢?”他推辞道。不是他保守,而是他在遵守祖训。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曾祖父只相信血缘,而且是男性血缘,所谓传男不传女,于是,就经常有一门家族技艺只在家族中垂直相传。他的曾祖父没什么文化,但就是这种人才是倔强的,才能把这种事贯彻到底。

  “哈哈……”这个家伙不太会说话,就会这么笑,让人毛骨悚然地笑,“你说,命和拳哪个值钱?”他问道。

  “这个……”他当然听懂了,但故意支吾着。

  “拳比命值钱,我就是这么看的。”他又笑了,但这次是无声的。他明白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实在是太不同了,他也算是武术世家了,但却更看重命的价值。

  “借你们家拳谱看看。”两人沉默了半个多小时,对方就是灌酒,而他却只是吃着菜,味同嚼蜡,最后对方还是发话了。

  “这……什么拳谱?我家没有。”他没有说谎。一般习武人家并没有小说或传说中说的武功秘籍,主要是为文化水平所限。对方似乎很懂这一点,说:“我等你半年,你整理一下,让人给画出来,我下次来,一定要拿走。”

  他不敢回绝,对方身上的杀气已经让他为之心惊。几十年的威名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这几天,对方应该来了,但他并不想给他拳谱。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是他分别请互不认识的能画些东西的人画的,文字是他写上去的。但作为一个心机、城府都很深的人,他在制作这本拳谱时,派出最信任的徒弟和儿子,追踪这个不速之客,很快就掌握了对方的很多情况。最后,他下了决心,不等他来,而是让他永远来不了。“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他阴森地想着,手里玩弄着一个小瓶,里面的药据说能超度村子里所有的牲口。

  案子会永远屹立在那里,像这些大山一样。但愚公却要移山,就像武朝宗一样,居然感动了上帝,山就移走了。武朝宗感动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他高兴极了,李红也和他一样的心情,赵白这个小心眼儿又在想着怎么挑毛病了,但心里却很佩服武朝宗。“他这是靠毅力、意志力,而不是智力。只有我的智慧才行。”他尽量说服自己,不要嫉妒别人。

  但即使如此,要想移山,还得一担担地挑土。就像武朝宗查那张报纸的名称一样。他带着两个助手,在县图书馆、县委图书室、公安局图书室里查了两天,终于惊奇地知道了这张报纸是东北江城市的晚报。八十年代真是不错,没有现在那么多报刊,如果是现在,恐怕武朝宗是永远也查不出来了。不过,那时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电脑技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活法,就像鲸鱼能吃成吨的食品,而蚂蚁几乎不能说是吃饭一样。回顾那时,我们才知道科技的进步是无限的,因为人类社会不管是自找的,还是自然的,麻烦总是有,科技就是为了解决麻烦出现的。

  “江城市。真有意思。这人是东北来的?”武朝宗心里默念着。他并没有下结论,而是去和技术股的人一起勘查留在罐头盒上的指纹。时间虽然过去几天了,但指纹却奇迹般地保留了下来。那时,比照指纹刚刚应用上电子计算机,再加上没有完整的指纹档案,所以,要对照全国范围内有前科人的指纹是很困难的。

  武朝宗这时又显示出他的聪明。他把重点放在了江城市。那里出生、成长的罪犯成为头号重点。但即使是这样,也是吓人的数量。所以,他不得不等待,但我们却不能等待,因为古洛和读者诸君都着急得很。

  他现在正走进法医的解剖化验室。一眼就看见那个美丽的法医,虽然她戴着大口罩,但更显示出她漂亮的眼睛。

  “身材不错,白大褂也掩盖不了。”胡亮心里赞道。

  “怎么死的?”古洛可没有心思欣赏美人。

  “中毒。”

  “什么毒?”

  “MS。”

  “MS是什么东西?能不能说得让我们这些外行能听懂。”古洛带些讽刺的味道说。这引起胡亮的极大不满:“说话真难听。这些老警察就是教养差。”

  “这是一种慢性毒药。服用后,大约三个小时发作,发作后十五分钟就死亡。这种药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发作前几乎没有症状,当然身体不好的人,或敏感体质的人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不适,比如肚子痛、头晕等。但反应并不强烈,容易被忽视。根据这个病人的体质,恐怕在发作前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感觉……”她像背书一样,足见她是个合格的法医。但古洛却不让这位优秀的学生继续发挥下去:“你是说他体质强壮?”

  “对……”

  “那发作后,比一般人或者体弱的人能活得更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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