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丁得力交代,此人乃是他的父亲,前些日子出了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输液来维持生命。
我又握了握那把菜刀,仔细感觉了一下……没错,信号的确来自此人无疑。其实此刻根本用不着菜刀,我随手摸一摸他家的摆设物品都会有相同的讯号传来。
我的头旋即变大,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能力一向只能找到死人的!如今怎么会冒出个活人来?
张队跟我合作了这么多年,他对我的能力深信不疑,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痛快地给丁得力戴上手铐。他冲我使了个眼色,然后用手指了指老人身下的火炕。那意思是问我,丁得力会不会把他媳妇的尸体封在火炕里。
我对他摇了摇头,我对我能力的掌控是非常有把握的,我自信讯号来源上下左右的误差连10厘米都不会超过。
尽管如此,张队还是命令鉴证科的同志对火炕四周进行了检测,结果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真是怪了,这么些年,我的“寻人”能力从来没有出过偏差,要么就感觉不到讯号,只要有讯号,就一定能找到尸体!
到底哪儿出的错?想着想着,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超级离奇的想法来,乖乖,难不成这丁得力把媳妇做成了肉汤都给这老头喝下去了?想到这儿,我不由地倒抽一口凉气。
不过,我很快就否定了这异常另类的想法。一来这老人只能靠液体维持生命,根本就吃不下东西;二来,如果把人做成汤,定要分尸不可,分尸的案子我也是遇到过的,一般来说那样的讯号会很分散,不像眼前如此集中。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我拍着脑门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没有找到尸体,张队还是带着人做了必要的案件调查,结果仍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得放人。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还是我第一次出现失误,心中除了郁闷还有几分疑惑。我总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似乎是我疏忽了什么细节?但没有办法,我只能和唐龙无功而返。
回到鞋店,正赶上来了一批新货,我便和小李忙活了一个下午。小李是我鞋店唯一的员工,也是目前来讲在我这里上班时间最长的员工,到今天为止已经超过了三个月。
这几年我的店员像走马灯似的换个不停,我总怀疑他们暗地里吃黑账,于是我宁可把价位降到最低,统一标准,也绝不降价打折。小李是邻居张大婶的亲侄子,为人还算忠厚,可是木讷了些,干活也不大勤快,要不是找不到更合适的话,我早打算把他炒掉了。
忙活了一天,筋疲力尽。不知为啥,最近总是感觉自己身体状况很差,腰酸腿软,极易疲劳,而且老是有种心慌慌的感觉,等过些日子闲下来一定要到医院做个检查。
回到家洗完澡,我照例在打扫房屋,这时——门铃响了。
我这才想起昨晚那对神秘的台湾姐弟来。糟糕,我居然把50万这么大的事都放在了脑后。人家都上门了,我却连那个勋章碰都没碰一下,太说不过去了。
然而打开门,我却惊讶地发现,来找我的人并不是那对姐弟,而是——我大哥一家。
我从小是农村长大的。父母死得早,是大哥大嫂把我带大的。然而,自我记事起,这夫妻俩就从未给过我好脸色看。大嫂的脾气非常暴躁,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恐惧。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茶壶,她居然逼我在牛棚里睡了一夜。有时候她还不管我饱饭,一天下来就给我半拉馊馒头吃。
尽管我每天都帮他们做最粗重的活,可他们依然觉得我只是个多余的人。12岁小学没毕业,他们就草草把我送到城里做了学徒,说得好听些是跟师傅学手艺,其实就是跟着师傅给人做鞋,半工半学,他们连学费都省下了。
起初那几年过年我还回去,但是看着他们夫妻俩越来越冷的眼神,我再也无法忍受,从16岁起便再也没有回过家。这期间大哥来城里找过我几次,要么我不在,要么我故意躲着不见。而在我独立生活后便彻底跟他们断了联系。
这么些年,如果说我不恨他们,那是连自己都不大信服的;可说真的恨吧,如今时过境迁,也无从恨起了。有时我还会想,如果这俩人当初真对我照顾有加的话,恐怕我到今天还在农村种着地了吧?
站在门外的除了大哥大嫂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估计应该是他们的孩子。大哥手里拎着几个包装简陋的苹果和橘子。见我开门,夫妇俩脸上挤出很不自然的微笑。除了苍老,他们的模样基本没变,还是那么的土里土气。
“哎呀富柴啊,我们这一顿好找,终于把你找到了!”大哥把孩子推到我面前,“快叫二叔!”
周富柴是我的本名,独自为生后,我便改名叫周自强,取自强不息之意。
孩子毕恭毕敬地叫了声二叔,我连理都没理他,直接告诉这夫妇俩我已经改了名字,以后再也别管我叫什么富柴。
进到屋里,这两口子居然连拖鞋都不换,还想坐我的沙发,我差点尖叫出声,赶紧拉了两把椅子扔给他们。
“哎呀,兄弟啊,你果真发达了,瞧这大房子大屋的,多气派,我早就说过我兄弟将来会有大出息的!”
嫂子很勉强地附和着:“对,对……”
哼,我在心里轻蔑地笑,这俩人也够无耻的,这老女人当初多么地骄横,如今也好意思腆着脸来装模作样,心里不由生出一股厌恶。
他们正说着话,那孩子却溜达到茶几前,伸手就要去抓那台湾人留下的木盒。
我立马大吼一声:“别动!”
孩子吓得赶紧缩回了手。
“这孩子怎么这么没规矩!”我勃然大怒,“你当这是你家炕头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爹妈怎么教育你的?”
大概是没有料到我会如此过激,大哥愣了好一阵子,才一巴掌扇在孩子胳膊上:“你这没教养的崽子,二叔家的东西能随便碰吗?”
孩子吓得一头扎进他妈妈怀里,眼里噙着泪却不敢哭。大嫂低头揽着孩子,亦不敢做声。
“兄弟,小孩子不懂事,别跟他置气。”大哥劝道,“你说这些年你咋不跟家里联系了呢?我跟你大嫂天天都念叨你!”
我差点乐出来,要是我现在在街头要饭,看你们还念叨我不?
“哎呦,这几年我找你都快找疯了,问了那些个人啊,这下好了,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兄弟呦……”大哥说不下去了,手捂在眼睛上,肩膀不住抖动。
虽然,我知道他是在假装哽咽,但心里还真有些不好受。不管怎么说,这人必竟是我的大哥,是不可替代的血缘至亲。
在我那孱弱的童年岁月中我是多么渴求他真诚地叫我一声兄弟啊!
但现在已经太晚了,在那寒冷的夜里,我被逼关进牛棚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我一天只能吃半拉馊馒头,饿得头昏眼花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被债主逼债,孤独绝望中几乎自杀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我越想越恨,这些年我受过的苦,还不都是拜你们所赐?
我站起身来强硬地指指门口:“还说这些没用的话干啥?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快走吧!我要睡觉了!”
大哥大嫂见我毫不领情,再也按耐不住,居然噗通噗通双双跪在了我的面前。那女人声嘶力竭地抓着我的裤腿哀求道:
“兄弟啊,我求求你,救救你大侄子吧!”
5、梦里仙人跳
大哥大嫂向我哭诉了这些年他们家的不幸遭遇。七年前,他们的大女儿,我的大侄女永梅,在结婚的前几天居然出了车祸不治而亡。
听到永梅已死,我心里不禁一颤。在这个世界上,对我好的人寥寥无几,永梅则是其中之一。说是侄女,其实只比我小三岁。她心肠特好,有什么花生瓜子糖果的都会特意藏起来一些偷偷给我吃。她的未婚夫是邻村开厂子的,本来能有一个美好的前程,谁知却遭此横祸。
永梅的死对大哥一家打击不小,然而祸不单行,二儿子永健刚刚五岁就被查出了白血病。这对大哥大嫂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这一年来,俩人为了给孩子看病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卖光了所有家产,如今终于找到合适的骨髓,可昂贵的手术费又让他们陷入绝境。
“20万,20万啊!”大哥摘下永健的帽子,露出孩子那化疗之后掉光头发的光头,“有了20万就能救这孩子的命!”
“我求求你了,大兄弟!”大嫂泣不成声,“我知道你心里记恨着我们两个,我不敢奢望你能原谅,但看在你可怜的大侄子份上,我求求你行行好,救救他吧!他可是咱们老周家的后代血脉啊!”
孩子看着我,大眼睛里闪烁着泪花,嗫喏着不敢作声,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我冷冷地注视着他们。打他们进门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们没安什么好心。借钱?脸皮也真够厚的,自我16岁起,14年都没朝过面,如果不是有求于我,恐怕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了吧?
“你们找我也没用,我上哪儿弄那么多钱?”我一脸无辜道,“我所有的钱全都压在货上了,我苦心经营着这小店也不容易,你们不是要我关张倒闭吧?”
“兄弟,兄弟!”大哥一把鼻涕一把泪,“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有能耐,你肯定能帮到我们。就算我们借你的,我们一定会还!只要孩子好了,你要我们怎么做都行,就是要了我这条老命,我也绝不含糊!”
哼,你的命值几个臭钱?
“我要是有钱一定会借给你们,但我真没有!鞋店的生意本就不景气,说实在的,我自己还有一笔不小的外债没还呢!”
大哥张嘴欲说,却被我利索地堵了回去:
“行了,别说了,我知道你们难,”我从口袋掏出200块钱塞在了他手里,“先用着吧。你说这都十好几年了,我就这么一个人熬着,没人帮忙,没人照顾,时至今日还能活着就实属不易了。我求你们,别再来烦我了!”
我起身拾掇他们的椅子,无声地哄他们走。
结果俩人又给我跪了下来,哭如泪人,不住哀求,四只脏手把我的裤子全都染花。那孩子不明所以,也跟着哭,弄得我几乎束手无策,郁闷得不行。
最后我几乎是把他们推出了门,而且告诫他们以后再也别来找我,我已经孤独惯了,以后再也不用人照顾。
磨蹭了半天,他们一家才绝望地离开。
开玩笑,自打我步入这个社会后,没有任何人能从我身上借走过一分钱。给你们200块已经不少了,买我小时候吃过的那些馊馒头应该富富有余罢!?
哈哈……
我近乎疯狂地在心里傻笑,可笑过之后却发现心里是那么的空虚,唯有侄子永健那无助的眼神还在那里忽隐忽现。
……
不知过了多久,当当当的敲门声把我惊醒。
我蓦地坐了起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至于是怎么睡着的却是如何也想不起来,不由得心生恐惧,惊出一身冷汗。
“小周,你在吗?”门外一个甜美柔和的声音在叫我。
我急忙起身走到门前,门居然是开着的,门口站着一位身穿华丽睡衣的少妇。她眉头轻撇,双目生情,柔美月华下百分百一绝色佳人。
“哦,是你呀!”
我的心这才踏实下来。
这女人叫美华,是我的对门邻居。前面说过,在我的生活里对我好的人不多,而在我的生活里,能让我产生好感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而美华就是一个能让我完全放下戒心的人。
她大我两岁,有个已经上小学的儿子东东。四年前离的婚,前夫是企业家,给她留下了两家门市,三套楼房和无数存款。
起初我们也并不熟识,见面连招呼都不打。
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上楼,她突然要求我帮她挂上窗帘,我就帮她挂了。结果她隔三岔五的总有些琐碎的事情要找我来帮忙,一开始我的确有些烦,可是这女人的嘴很甜,张口谢谢闭口麻烦的,老让我不好意思推托。
有一次在我帮她修好水管后,她留下我在她家吃晚饭。那顿饭不但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还让我深深触动了一把。不是因为她的厨艺超棒,菜肴丰富,也不是因为她的美貌绝仑,温柔娴淑。而是三个人一起围在桌前吃饭的那种气氛,竟让我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那么温馨,那么和谐,那么令人向往。
打那之后,我们逐渐熟识,过年过节,她常会送些小礼物给我;我虽舍不得花钱回礼,但最起码对于干活有求必应。我记得我唯一送过美华的一件礼物是一件深蓝色的围巾,那款围巾是进货时的赠品,材质不好不说,而且款式已经落伍,毕竟我是卖老人鞋的,赠品多少有些老年倾向。不过,美华收到礼物却是很高兴,后来我还见她果真戴过几次。
美华人长得漂亮,身材堪称完美,绝对是任何男人梦寐以求的对象。而她最吸引我的是她的感性,每次见到她都有一种温馨的感觉,让我心里特别踏实。
我曾想过要追求她,那样下辈子就可丰衣足食高枕无忧。但是我也曾发过誓一定要找个最完美的对象结婚,美华已经结过婚生过子,这是让我很难接受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因此,尽管我们的关系越走越近,但我仍对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我今天熬了木瓜粥,7点多的时候,想给你送点尝尝来着,可发现你家有客人在,便没有进来打扰。”美华撩拨着秀发,散发出淡淡幽香,“现在都12点了,我看你这儿灯亮着,门也开着,就过来看看。怎么样,没什么事吧?看你脸色可不太好!”
“哦,没事!”我将她让进屋来,“可能是因为没有喝到你的木瓜粥吧!”
美华闻言莞尔一笑,一双明眸脉脉注视于我:
“谁说你这人不苟言笑了?这不也挺会开玩笑的吗?”
“谁说的,我一向如此!”
噗嗤,她笑得更甜:“说你胖你还喘,你知道那些被你辞退的员工管你叫什么吗?——冷血!”
这我倒是头一次听说,但想想也在情理之中,便坦坦然说:
“是吗?我还以为会叫我周扒皮之类的呢,看来我真是落伍了!”
美华笑靥如花,柔和的灯光下只能用一个“美”字可以形容。她款款近我身前,眼波流转,再次凝视于我。
此时夜阑人静,孤男寡女,面对那柔情似水的眼波,让我心绪顿感紊乱,便没来由得来了句:
“东东睡着了?”
废话!我心里直骂娘,都12点了,不睡等什么?
“小周!有件事求你!”她的声音甜美诱人,让人心醉,亦让我心跳不停加速。
“你……你……抱抱我行吗?”
“嗯?什么?”我怀疑自己听错。
美华却不再做声,默默转过身去,闭上双眼,随着娇躯扭转,将那柔软的背和纤细的腰留给了我。
我咽了口唾沫,虽感觉有些不太真实,但还是下意识地伸展双臂,将她拦腰搂在了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