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经计划好了,吃完了午饭要带小远志去李老师那里了解一下孩子的学习情况。
李老师是大包山大队的知青,和林保国一样,都在公社学堂上班,李老师教一二三年级的数学,林保国教一二三年级的语文。
李老师住的地方离云三娘家倒是不远,听远志说,他以前还经常跑到李老师家问问题,写作业,有时候李老师还会拉着他一起吃饭。
不过懂事的小远志自然是拒绝了,不说家里还有妈妈要照顾,现在这个年景下,谁家又有闲粮给外人吃呢?
绕过几块水田,知青点便到了,公社里重视知识分子,知青点修得也算结实干净,虽然是四个人一间屋的大通铺,但现在知青点也不过两个男同志罢了,住起来也算宽敞。
林建国敲了敲门,道:“李老师!你在家吗?我是林建国,远志的叔叔!”
李老师放下手中的书,打开了门,便见到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带了个女人和孩子过来了。
这是队里的大队长,他也见过几次了,还有自己的学生,聪明乖巧的林远志。
“李老师,我是远志以后的监护人,以后远志在学校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
李老师赶紧把一行人迎进来,又忙着倒了几碗开水,暖水壶可是个好东西,只怕队里加起来也不超过五个。
秋爱华也打了声招呼,把远志往李老师那边推了推。
“老师啊?我们今天来呢,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孩子在学校的一些情况,我们也是第一次当监护人,什么也不懂……”
李老师把远志拉过来,揉了一把他刺刺的头发,爽朗一笑:“诶,咱们远志的成绩可不用你们担心,在咱班上可是数一数二的,我还没教过这么聪明的孩子呢!”
林建国摸了摸脑袋,嘿嘿笑了几声,又悄悄问道:“那这孩子要是继续读下去,能考得起高中,甚至考起大学吧?”
李老师思索了一番,点了点头,肯定地说:“依这孩子的天分,考上高中是没问题的,就算是大学,相信他也能搏一搏,不过,这最重要的还是得看你们家长支不支持了!”
秋爱华赶紧回答:“支持支持,我们一定支持到底,只要这孩子读书好,就算是考上了大学,我们也供他上!”
林建国也赶紧点了点头,正式表态:“是是是,李老师,咱一定会供孩子上学的,对了,远志在学校有什么好朋友吗?会不会太内向……”
李老师皱了皱眉:“确实,这孩子是有些内向,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内向的孩子更沉稳,坐得住板凳哩!”
第十七章 走亲戚~
林建国又担心起来:“但是太内向了可不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朋友还是得有,还是请李老师忙我们多关注关注,多给孩子一些机会,练练胆子!”
李老师也喜欢这聪明懂事的学生,自然也是满口答应,之后又细细说了好多林远志在学校的事情,老师和家长聊地热火朝天。
等到太阳快要下山,李老师打算做晚饭的时候,林建国赶紧拉着他,打算请老师吃一顿饭。
不过这个年景,谁家也没有闲粮,李老师也不是那贪图口腹之欲的,抽出林建国胳膊里的手,连连拒绝。
林建国也不勉强,从脚边的小竹篮里掏出来一小袋白面和几个鸡蛋,生怕李老师再拒绝,直接掏出来搁桌上,再把篮子收回来,这么些鸡蛋和一袋白面一双手可拿不下。
放下东西,林建国又说:“这是他阿姨专门攒下来的,也不是什么金贵东西,这李老师可得收下,也算是报答老师这么尽心教导远志,不然我们心里也不安!”
悄悄说完这一段话,林建国就带着一家人转头出去了,生怕李老师再追过来,大步径直往自己屋走。
李老师要忙着护着桌子上乱滚的鸡蛋,实在腾不出空来,何况,他以前也是过过好日子的人,要说肚子里不馋是假的,现在有东西可以犒劳犒劳五脏庙,私心里其实也想接着。
大不了……大不了以后多尽尽心,抽时间给孩子补补课!
简单吃过了晚饭,趁着一家人洗漱的时候,林建国又宣布了一个消息:“明天咱们带两个孩子去石拱桥大队,认认她外婆家的门。”
秋爱华听了,简直是喜不自胜,几下子就洗完了脚,把孩子交给林建国抱着,笑着去准备走亲戚的东西。
现在嫁了人,回娘家一趟也算是走亲戚,手上的礼节是不可缺的,不然左邻右舍的唾沫星子能把人给淹死。
酥饼是早就计划好了的,秋爱华又看了看米缸,现在刚收了谷子,恐怕爸爸妈妈也不缺粮食……
想了想,秋爱华索性开了橱柜,瞥向柜子里的那几个苹果:“建国,远志,要不再给带两个苹果?衡衡还没吃过什么正经水果呢!”
林建国自然没什么意见,转头问远志:“远志同不同意?送出去两个苹果,咱家就只有3个苹果吃了。”
林远志也不敢有什么意见,听话地点了点头。
林建国却暗自摇了摇头,看来远志现在也还没有彻底融入这个家哩!小孩子哪有不争吃的,怕是心里还没底气,不敢争呢!
秋爱华也察觉到了远志话里的不安,赶紧放下手里的背篓,先拿了一个苹果洗干净了,递给林远志。
“远志这么乖,那阿姨奖励你一个苹果好不好呀?但是吃完了苹果要干嘛,知道吗?”
林远志疑惑又不安地望了望秋爱华手中的苹果,明明都馋地直咽口水了,也不敢接下来。
秋爱华笑了笑,揉了一把远志的头,把苹果塞进远志手里:“当然是要漱口啦~老师不是说了吗?要爱护自己的牙齿,白白亮亮的一口好牙,可别被苹果里的糖宝宝吃掉了!”
林远志懵懵地点了点头,而后便明白了什么,喜笑颜开地咬了一口苹果,又把苹果递给林建国,林建国笑了,也咬了小小的一口。
林远志又想要给秋爱华咬一口,但秋爱华却没有答应:“你吃你的就是了,阿姨可不好这一口,不要忘记漱口就行了!”
8个酥饼、两个苹果,虽然都是好东西,但分量看起来还是不够,秋爱华又东凑凑西凑凑,切了一方红糖,又装了一碗猪油,再提上一小袋白面,这就算是极贵重的礼了。
备好了回娘家的礼物,又督促着林远志漱了口,秋爱华终于舍得休息了,把熟睡的小林悦放在里面,林建国也吹灭了煤油灯。
走亲戚可是个大事,更别说是秋爱华要回娘家,林悦对这事自然也是极为上心的,刚被系统唤醒就马不停蹄地开始查看今天能兑换的东西。
回娘家的礼物不能太磕碜了,爸爸妈妈也得补补身子,那要兑换哪两样东西呢……
翻过来翻过去,要不是每天只能兑换两种东西,林悦恨不得把食品区的东西兑完。
纠结了好一阵,林悦终于还是被迫做出了取舍,花了50兑换币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灰兔,又花了6兑换币买了6根油条,现在系统里就只剩下201个兑换币了。
林悦的手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兑换币一少她就焦虑,但毛票兑来不够划算,最好还是当做最后的保险,其他东西也都有用处,也不好平白兑换出去了……
唉……林悦默默叹了一口气,希望爸爸妈妈多多开源啊!挖挖野菜,捡捡蘑菇,最好再去抓点儿小鱼小虾什么的。
第二天一早,秋爱华是被一阵“哒……哒……”声吵醒的,轻手轻脚下床一看,原先好好放着的背篓居然翻过来了,上边儿还压了一块板凳。
越靠近背篓,那“哒……哒……”声越响,该不会是……那一瞬间,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毒蛇耗子都在脑海里晃了一圈。
突然,那响动来了一下大的,更是把秋爱华吓得一激灵,这下她是完全不敢赤手空拳靠近那背篓了。
秋爱华赶紧倒回去,把睡得正香的林建国摇醒:“建国!建国!快去看看,咱家背篓里进了东西!”
林建国迷迷糊糊醒来,脑袋还没怎么灵光呢,就被秋爱华拉过去,迷迷糊糊还看到她指着背篓说了什么。
林建国脑袋还没转过来,径直走上前去,把板凳拿下来,一把掀开了倒扣着的背篓。
这下可不得了,窜出来的东西把林建国瞌睡都吓醒了,本能地放手一捞,那东西便被牢牢地抓进手里。
秋爱华见林建国抓住了那畜生,赶紧跑过来,借着一丝月色一瞧,隐约看着像一只兔子,也看不清颜色。
林建国徒手掂了掂,嘿,这兔子可不轻,浑身上下都是结实的肉,提起来得有十二三斤的样子。
“嘿,这畜生提着可不轻,也不知道糟蹋了多少粮食,明儿提着去咱妈家,正好人多,把它给收拾了!”
秋爱华点点头,心里自然是一暖,自家的男人贴心,愿意在娘家给自己长面子,那可是好事。
“好好好,你快还是把它关进去,现在月亮还在呢,抓紧时间多睡一会儿,明儿才有精神,有力气!”
林建国点点头,打了个哈欠,随手把兔子罩进背篓里,板凳也压回去了,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提了个大南瓜压上去。
折腾了这一会儿,两口子睡了个短短的回笼觉,生物钟就把他们叫醒了。
秋爱华先是去看了眼背篓,生怕是一场美梦,不过还好,兔子还老老实实关在背篓里呢!
林建国把兔子提出来,秋爱华也终于看见了兔子的真面目,原来是一只杂毛灰兔,长得结结实实的,像个小木桩子。
林建国给他四肢捆了起来,打了个死结,这兔子就算是难逃生天了。
打开橱柜,秋爱华又看到那六根油条,知道又是好闺女给一家人送吃的来了。
闺女送来的油条可都是精细的白面做的,放了足量的香油炸,外壳酥脆,内里绵软,吃来满口油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秋爱华欢欢喜喜地削了红薯熬粥,又切了点儿小咸菜,正好配那油香软绵的油条吃。
等粥熬开了花,切成小块的红薯也溶进粥里,一锅香甜软烂的粥就煮好了。
林远志也早早地起来,简简单单洗完了一把脸,林建国又兑了碗温水给他漱口,洗漱完的小远志终于清醒过来。
刚进了堂屋,小远志就被那胡乱扑腾的肥兔子黏住了目光,兔子可是个好东西,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肥的兔子呢!
虽然兔肉吃起来没什么油水,但好歹也是一碗肉不是?更别说那柔软的兔皮,洗干净晒干说不定还能做一双兔皮手套。
“远志啊,坐远了看,小心点儿兔子蹬你!它的爪子可不是软的,今天回你阿姨娘家,咱们把它杀了吃肉好不好?”
林远志忍不住又摸了一把兔子顺滑的毛发,真是可怜的小东西,今天就会被杀了吃肉呢!
不过林远志又想了想,还是他自己更可怜,这还是第一次能吃到兔子肉呢!兔子喜欢吃草,漫山遍野都是,天天都像过年一样,不像他,喜欢吃肉却总也吃不到……
很快,一家子人喝完了热乎的红薯粥,吃完了油香十足的大油条,林远志满足地揉了揉肚子,主动提着那一竹篮酥饼,打算出发了!
有了林建国那一番话,小远志心里恐怕把去阿姨的娘家和吃兔子肉紧紧联系在一起了,现在最迫切想要出发的,恐怕就数他了。
林建国也背着一背篓东西,把那肥兔子紧紧埋在背篓最底下,这好东西可不能让别人看见,不然万一被收归集体了,那恐怕就只尝得到一丝肉沫。
秋爱华一手牵着林远志,一手抱着小林悦,心头满是一片火热,她终于能回娘家一趟了,还是这么体面的一趟。
也不知道爸妈身体怎么样,秋收都弄完了吧?哥哥嫂子有没有再吵架?外甥还有没有调皮?
千千万万个问题浮现在秋爱华的脑海,平日里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才有空想想的思念也一下子涌出来,秋爱华只想快点,再快点,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家……
第十八章 去外婆家~
到了石拱桥大队,一行人经过了一户户人家,打了无数个招呼,终于,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家了,秋爱华却渐渐放慢了脚步。
这便是近乡情怯的道理了,越是离家近了,便越是害怕归家,生怕自己瞧见了父母在干什么重活儿,生怕瞧见父母不再乌黑的发和日渐佝偻的身子。
无论秋爱华的步子放得多慢,一行人终究还是跨进了秋家的院子。
院子里只有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太太,手里抱着一个箩筐,两只手翻得飞快,这是在忙着搓麻绳呢!
石拱桥大队也有一个手工业生产小组,秋老太太便是纺织合作小组的开创者之一,不仅仅是纺布搓麻,那一手好绣活才是她最厉害的本事哩!
可惜现在勤劳朴实才是最珍贵的品质,那一手好绣活在现在也几乎没了太大用处,劳动者哪用得着给衣服上绣花呢?
而且秋老太现在也早就退出了纺织合作小组,只是时不时还要搓几根麻绳,挣点儿额外的公分补贴家用。
“哟,建国来了!死丫头,你可舍得回来了!诶哟哟,咋还带这一背篓东西呢!这又是谁家的娃娃?哎呦,我外孙也带过来了?”
秋老太一看见林建国小两口,嘴里便吐出来一连串的问题。
秋爱华赶紧把她往堂屋里扶:“哎呀,妈您咋这么多问题呢!快快快,快进屋来我们给您慢慢念叨。”
秋老太赶紧把手里的活儿放下,又差使东间里趴着写字的小男孩去地里喊人回来。
“这是我侄儿,叫秋衡,现在也和远志一样,在公社学堂里读书,不过比远志大两岁,现在读二年级了。”秋爱华给林建国介绍道。
秋老太闲不下来,忙着进灶房给几人烧开水喝,等灶上的火燃上了,李老太才进了堂屋。
“诶呦,你们也不让人带个口信,你何叔也没怎么说清楚,这什么都还没准备好呢,你们就来了。”
秋爱华搬了几个凳子过来,几人才不至于坐饭桌的条凳上。
等气喘匀了,林建国赶紧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这些东西看着不多,但分量可不少,背了这一路,也把他累地直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