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你们咋又带过来这么多东西,这些精细东西你们自己吃就好了,爱华刚出月子,还有这小娃,都是缺营养的时候呢!”
等林建国把那只肥兔子掏出来,秋老太声音更大了:“呀!咋还有这么大一只兔子?山里逮的?你们该自己杀了吃的,算了算了,待会儿你们都拿回去吧,咱家也不缺这一点儿东西。”
“妈,咱们特意给你们带的东西,咋还好意思拿回去,放心吧,我们前几天刚分家了,现在粮食又刚收回来,咱们东西够吃的,等以后不够吃了,再来求你们接济!”
秋老太听见这消息,心里也终于落下一块大石,老林家终于分家了,现在女婿终于能一心给小家庭挣生活了。
“诶,对了,这娃又是哪里来的?你们收养的吗?还是老林家的侄儿?”
秋老太自然是向着自己闺女,女儿两口子结婚这么久好不容易怀孕了,却只生下一个闺女,自己家虽然觉得闺女儿子一样好,但婆家也不知道要说多少闲话。
现在女婿名下也没个男娃,听说闺女当时还有些难产,现在收养了个儿子,也免得闺女日后再受罪。
秋爱华赶紧把林远志的来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了,秋老太越听越难受,这么好一个孩子,咋受这么多苦呢!
秋老太一把把林远志搂过去,倒是吓了小远志一跳,不过很快,便在老太太温暖的怀抱中放松下来。
直到秋老太估摸着锅里的水开了,起身去倒水,林远志才从秋老太温暖的怀抱中解放出来。
秋爱华和秋老太端过来几碗放了红糖的开水,林建国也细心地端着开水,带着林远志去院子里玩儿,把空间让给媳妇儿和丈母娘说些体己话。
等到娘俩把话说完,秋老爷子和秋爱国也从地里回来了,现在公社小学放了忙假,本来在学校教书的爷俩也回来帮着收谷子。
“爸,地里的活儿还没干完呐?”
秋老爷子鼻子一哼:“哟,咱家大小姐也舍得回来啦?”
秋爱华不高兴了:“爸!你阴阳怪气说些什么呢!我这不是带着你女婿一家回来了?看,还有你外孙女,你还没见过吧!”
秋老爷子放下手里的草帽,洗洗手,抱过秋爱华怀里的小林悦,嘴里念叨着:“诶呦,外公的小乖乖,让外公看看,诶,咱家小乖乖咋这么讨人喜欢。”
秋爱华也知道爸不会真生气,只是自己确实太久没回娘家,心里难免存着一点儿担忧和怨怼。
“对了,哥,嫂子呢?还在纺织小组里面忙呢?”
秋爱国洗干净手,笑着答复道:“可不是,织布又不看天的,你嫂子现在还在队里忙着织布呢,本来让她休息一天的,可是她舍不得那十个公分,今儿还是雷打不动地去了。”
十个公分可不少,其他妇女在地里累死累活晒了一天太阳也才最多八个公分呢!
以前要组建纺织小组的时候可没多少人想要加入,土麻布哪有粮食这种硬通货好,老农民都踏实惯了,一般都不敢轻易离了种地生活。
可秋老太却是个有远见的,那纺织小组能办下来,她的贡献可不小!自己后来虽然退下来了,但还是把儿媳安排进去了,现在林倩一天十个公分,在整个大队都有脸面。
当然,这成就可与秋老太那一手纺布裁衣的手艺可分不开,这么些年来,那纺织小组的女工们,哪一个没有受过她的指导?
秋老太以前是在土地主家做过丫鬟的,不光有那一手织布裁衣的手艺,最令人叫绝是那手绣花的手艺,可惜现在都讲究一个艰苦朴素,这手艺倒是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诶呦,他就是李叔说的,叫……远志是吧?他爹我见过,挺好一小伙子,可惜啊……”
秋老大爷望着院子里和秋衡一起玩闹的小朋友,悄悄像林建国和秋爱华打听消息。
虽说两个大队离得近,但农忙期间每天忙个不停,两家人也没空走动走动,老秋家媳妇儿有工作的,婆婆又要把持家里,平常也不和那些长舌妇混在一起,这消息就难免滞后很多。
这唯一听到的一点儿消息还是秋老太给自留地捉虫拔草的时候听见那几个给菜园子灌粪的老太婆说的。
听了这匮乏的一点儿消息,秋老太反倒是更加着急了,她宁愿是没有消息,也不希望听见这些福祸难知的消息。
“对了,这孩子性子怎么样?没给你们添麻烦吧?要我说啊,你们就不该馋那房子,实在不行,我们一家人挤挤也行。”
秋爱华望着两个孩子你来我往的,心头倒是松了一口气,还知道玩儿就好,就怕心里憋着事,没个宣泄的时候。
“远志这孩子好,定的下心,学习成绩也不错,还懂得忙我收拾东西,总之,咱俩都不后悔。”
“这孩子我也听说过,一年级就他学习最好,脑瓜子好使!既然你们两口子认定了,那我们也:不干涉,只要以后别后悔,更不能……更不能随随便便就弃养了他!”
别说别人家的孩子,这个时候多的是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走或者溺死的,有的人家的闺女,甚至还来不及睁开眼睛,就被扔进尿桶里溺死了。
没办法,民智未开,地方又穷,秋老大爷管不了其他人家,但是自己家的人手底下一定得干干净净,可做不得那伤天害理的事。
林建国也知道老丈人的为人,当下就是一通保证,说得秋老大爷止不住得点头。
“好了好了,让孩子去玩儿吧,衡衡!衡衡!你带弟弟去玩儿!”
秋老大爷话音刚落,东间儿便跑出来一个机灵的小孩儿,一窜就窜到了林远志身边,刚刚才去喊了父亲回来,小人儿气还没喘匀。
“这孩子坐不住,刚刚写作业不专心,我罚他练字呢!衡衡,既然弟弟来了,你就明天再写字,现在带弟弟去玩一会儿好不好?”
秋衡嘿嘿笑了几声,答了一声好,就拉着林远志朝后院跑去,嘴里还喊着:“弟弟,我带你去看我们家的小鸡!”
秋爱华眼前一亮,赶紧问道:“妈,你们孵小鸡崽了?那能不能让我们挑几只回去养养?”
秋老太无奈地笑笑:“鸡崽还在蛋里呢!还差几天,过几天你回来挑挑,衡衡他心急,天天惦记着,看吧,待会儿就得哭丧着脸回来。”
秋爱华高兴地点了点头,这正愁没有鸡崽养呢,现成的就送上来了,等鸡养出来了,那离实现鸡蛋自由就不远了!
…………
“对了,大哥,我们带过来一只兔子,趁它现在屎尿都拉干净了,我们把它给收拾了吧!”
秋大哥刚把柴劈好,听见林建国的话,感觉擦了一把汗过来,提起背篓里的那只兔子掂了掂。
“这兔子得有十斤吧!这么肥,你们从大包山里抓的?我咋就没这么好运呢!爹,为啥我们石拱桥大队的山不长这么肥的兔子?”
秋老大爷瞪了秋大哥一眼:“那是你妹夫运气好,快放下,这么肥的兔子我们哪能要?建国啊,你们把兔子带回去,用盐腌了,能吃好久哩!”
秋爱华提起那只兔子放到秋大哥手里,笑着打趣道:“刚刚妈说了一回,咋爸也变得这么絮絮叨叨了,大哥,你和建国去杀兔子吧,我们专门带过来,就是不缺粮,等以后缺了,就得仰仗大哥了,希望以后大哥不要赶我出门才好。”
秋大哥望望手里的兔子,又看看秋老太的眼色,却是没动。
最后,还是秋老太发话:“算了算了,杀了咱们吃个饱也好,咱们家衡衡也好久没沾到荤腥了,你们去杀兔子吧,我去煮饭去了!”
等到秋老太发话,秋大哥笑着应了一声,就开心得提着兔子,回屋里去拿菜刀了。
“衡衡,远志,快来看杀兔子喽!”
第十九章 次兔兔啦~
对于村子里没什么玩具的小朋友们来说,看杀鸡杀鸭杀兔子也是不错的一个消遣方式。
不仅仅是因为解剖的趣味性,更是因为杀鸡杀鸭杀兔子代表着有肉可吃,这可是许多孩子们盼上一年才有一次的好事儿。
一时间,林建国和秋大哥身后便紧紧跟了两个小尾巴,当然,兔子的处死是不给他们看的,这实在是过于残忍。
敲死了兔子,秋大哥小心翼翼地给兔子放血,兔血也是能吃的,得一点不漏地装进碗里,放上几粒盐,做成血旺吃。
林建国利索地剥去整张兔子的皮,一点儿肉都没浪费,兔子皮展开倒还不小,能做上一双小号的兔皮手套了。
秋大哥叹了一口气:“其实兔皮也好吃的,比猪皮还香,但是得拔毛烧洗,还得浪费一双兔皮手套。”
林建国倒是不在意:“给你们家衡衡做一双暖烘烘的兔皮手套还不好?不管是吃了还是用了,总归都是花在咱们一家人身上,那哪能叫浪费呢?”
秋大哥笑了笑:“那是,那是。”手里却半点儿不停,接过那张兔皮,把兔皮子搭在笸箩边上,手里拿了菜刀,开始收拾兔肉了。
先把肚子剖开,一时间,两个小朋友的叽叽喳喳便停不下来了。
“爸爸,爸爸,这个是什么呀?是心脏吗?还是腰子呀?”
“这是心脏,看,它旁边的是肺,用来呼吸的。”
“叔叔,叔叔,这个才是腰子吧!腰子应该长在兔子的腰上。”
“诶,是是是,远志真聪明!”
“爸爸,爸爸,这是兔子的肚子吧?咦~还有好多便便。”
“对对对,你们两个离远一点,可别溅上脏东西了!”
林建国去灶房拿了桶来,冲洗了兔子,再初步洗一洗那肚肠,这东西虽然不干净,但洗干净了也是一口肉哩!
中午是秋老太和秋爱华掌勺,把一只兔子都料理得妥妥帖帖的,兔子肉味道重,索性加上辣椒酱红烧了,再配上几个洋芋和豆角一起,那味道简直不摆了。
心肠肚肾那些内脏也不能浪费,和血旺一起用豆瓣酱和鲜辣椒红红火火地爆炒了,也是一道风味十足的下酒菜。
当然,酒是不可能有的,在这个粮食都不够吃的情况下,用粮食酿的酒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都喝得上的。
秋老太又拍了个黄瓜,蒸了盘软软糯糯的老南瓜,再夹一点儿咸菜出来,这饭菜不就妥了?
等大嫂林倩回来了,秋老太又把苹果切了,每人分了一块,作为饭前的开胃水果。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坐上一桌,简直把秋家两位老人高兴坏了,不停地给小辈们夹菜,嘴角都合不拢。
“诶呀,咱老秋家多久没这么热闹过了,小妹以后该多过来坐坐,咱家衡衡也没个玩伴,你看,今天他们两兄弟玩得多热闹!”
秋家大嫂聪明,刚回来这么一小会儿就摸清了状况,嘴巴也甜,那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吐露。
秋爱华也高兴,像这样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坐在一起,是她在老林家体会不到的温馨,老林家就算是一家人坐在一个饭桌上,但那下饭的话永远离不开一些斤斤计较和勾心斗角。
或许自己一家分出去了,他老林家说不定还温馨快乐一点儿呢。
秋爱华给秋老太夹了一块烧地软烂入味儿的兔子肉,只觉得现在便是神仙过的日子,自己也有本事反哺父母?放在一个月前,她甚至都不敢想。
“诶,你也多吃些,现在还在喂奶呢,可少不了营养。对了,老大,前几天从河里捞的小鱼和黄鳝什么的,待会儿记得给你妹妹带上一点儿,明儿让她们带回去,那东西下奶。”
秋大哥赶紧点了点头:“那鱼虽然小,但现在还鲜活,妹夫你也别嫌弃,打理好了给爱华炖上,也是补身体的好东西!”
林建国赶紧谢了,又转头给林远志夹了一筷子兔肉:“远志咋了?不喜欢吃兔子肉啊?还是人太多,怕生了?”
林远志乖乖地把那筷子兔肉接下,忙着又刨了一口饭,这才乖乖开口道:“没有没有,就是人太多,有点儿不习惯,不过……我是喜欢的……很温暖!”
秋衡赶紧回应道:“那弟弟以后得多来,多温暖温暖!快,这里还有两个兔腿,我们一人一个好不好?”
不等林远志说话,那块所谓的兔腿就落进了林远志碗里,说是兔腿,秋老太哪舍得烧整个整个的兔腿呢?不过是一根骨头周边围绕着一圈肉,在孩子眼里就和大腿没什么区别了。
林远志开心得接下,对于这个新朋友,他是十分满意的,胆子大,还不会欺负他,就像个货真价实的哥哥。
秋爱华笑了,远志以前没经历过这么多人的家庭聚会,有些不习惯也正常,看来以后得多带他走动走动,早点儿融入这个家庭。
吃完了丰盛的一顿饭,秋衡主动带着林远志去玩儿,逮蛐蛐,翻螃蟹,摸虾米……什么都干,索性就在家门前的一条小河沟里面玩儿,几个大人也就没管他,时刻关注着就是了。
“快来,快来看我的秘密武器!”
秋衡扛出来一根竹竿儿,上头系着一条细细的线,线上挂着一根扳弯的绣花针,这便是他的鱼竿了。
“我们先去挖一点蚯蚓,小鱼最喜欢吃它了!”
完全没有钓鱼经验的林远志跟在秋衡屁股后面忙上忙下,竟然也体会到一丝趣味儿,主动要求拿钓鱼竿。
小河沟里的小鱼都长不了太大,忙活了大半天,两个小朋友就只拉上来几条巴掌大的小鲫鱼。
秋衡索性把草鞋脱了,进水去翻螃蟹,抓小虾米。
“你小心一点哦,我们就只能在岸边这里翻螃蟹,可千万不能往河中间走,不然我妈妈会骂我们的!”
林远志点了点头:“我知道,阿姨是怕我们掉下去,我妈妈说,以前村里有个孩子就是被河淹死的。”
看两个孩子都乖乖的,只在河边玩儿,秋爱华也放心了,转头问秋老太:“妈,大队的纺织合作小组还缺人吗?我这一天天也没什么事情,想找一点儿事做。”
秋老太沉吟了许久,才开口道:“纺织小组再加一个人进来也不是难事儿,但你已经进了他老林家的户口,算是他大包山大队的人,我怕……队里应该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