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爱华用胳膊肘捣了林建国一下,又开口道:“远志放心吧,你还有叔叔阿姨呢!等我们去祭拜了你妈妈,咱们去拜访拜访你的老师,待会儿你再给叔叔阿姨讲讲,你在学校是个什么情况好不好?”
林远志很快被转移了注意力,低低地嗯了一声。
既然明天的事情都有了安排,林建国几口刨完了碗里的粥,一抹嘴就去准备祭奠用的东西去了。
祭奠逝者,自然是要拿出最好的东西作为贡品,当然,在这个年景下,祭奠后的贡品自然也不会白白烂在野地里。
祭奠的时候,等逝者享用完了,贡品也会收回家里,再一点不剩地吃掉,这也算是承接先人的保佑了。
林建国收拾出来一个小背篓,翻出家里仅剩的几刀草纸,索性全都放了进去,若是纸钱少了,听说在地下也会被人欺负的。
再装上一盒只剩了几根的洋火、几根剩下的牛肉干、一碗精米和一个白面面饼,这就已经算得上是好的贡品了。
秋爱华也把锅碗瓢盆收拾干净了,就着一点月光,给小林悦喂了一次奶,各人洗漱过后,林家就渐渐安静下来了……
“叮咚~系统已开启~”
小林悦熟门熟路地先翻开了一遍现有物资,家里倒是没多出来什么可以兑换的东西。
剩下的东西都是一些毛票什么的,林悦怕他们急用,索性兑换币暂时也够用,也就没有兑换新的兑换币。
既然明天打算去祭奠云三娘,林悦就打算兑换一些能当做贡品的东西。
浏览了一遍可兑换物资,林悦心里就渐渐有数了。
“系统,我要兑换两斤苹果,一份东坡肉。”
“叮咚~两斤苹果,一份东坡肉已兑换,兑换币余额:257点。”
系统出售的东坡肉是一整块,边长10公分的方形,方方正正的,正适合用来做祭祀用的刀头肉。
兑换完东西,林悦照旧翻了一遍系统各个模块就继续陷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惦记着要去祭奠云三娘的秋爱华早早地起来,刚一起床,就敏锐地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香味儿。
难道……秋爱华熟门熟路地打开橱柜,果然,香味儿的源头便是那块方方正正的肉。
秋爱华也不知道这是怎么煮的,咋这肉就这么香呢!幸好远志家的柜子打得好,连只偷油婆都钻不进去,不然被那些东西糟蹋了,可不是得心疼死。
秋爱华刚想把肉盖好,想了想,又端出来放进祭奠用的背篓里,也好让云三娘尝尝这好东西,也好让她安心,不要舍不得林远志,早日去转世才好。
把肉盖严实放好了,秋爱华又打开了橱柜,刚刚那边角落里多了一坨东西,她可没忽视。
接着蒙蒙亮的天光,秋爱华把角落里的篮子挪出来一看,篮子里码着整整齐齐的6个苹果。
秋爱华从小到大不过只是小时候尝过一回苹果,还是在四五岁的时候了,连她自己都讶异,自己居然还记得到这是苹果。
苹果可是个好东西,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谁敢奢望吃上一口正经的水果呢?有空摘点儿野果子吃就不错了!何况,平平安安,多吉利啊!
秋爱华仍旧拿了一个苹果放进背篓里,又拿了一个出来用来给三个人垫垫肚子,他们打算早早地祭祀完再回来吃早饭,当然,剩下的苹果依旧藏进橱柜最里面。
林建国听见了响动,也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小林悦还睡着呢,细细的呼吸声让人心安,秋爱华倒是不在。
林建国小心翼翼地翻身爬起来,出了西屋,跨进堂屋,就看见秋爱华在橱柜旁边忙碌着呢!
秋爱华瞥见他了,赶紧小声把他招呼过来:“快来看,今天又有新的东西呢!看来是闺女知道我们要去祭拜三娘,给了我们这么多东西。”
林建国看了一眼,果然,都是好东西,也是能当做供品的,谁能想到,现在他们居然能用上这么好的东西做供品呢?
“那我去把远志也叫起来,有这么好的东西,更是要偷偷摸摸地去了!”
秋爱华点了点头,忙着去灶房把饭煮好,等祭拜回来了,正好可以吃上一顿热饭。
秋爱华咬咬牙,多添了些大米,打算煮一锅干饭吃,稀饭哪配得上这么好一块肉呢?
把红薯饭蒸上,秋爱华又细细洗了一遍大苹果,这苹果比鹅蛋还大,三个人分了吃也不少了,正好垫垫肚子,免得爬不上山。
皮自然是不能削的,削了皮,那苹果得小上一圈,秋爱华甚至只把苹果籽抠出来,苹果核虽然口感不好,但也是能吃下去填肚子的!
林远志迷迷糊糊地洗漱完,秋爱华就给他塞了一瓣苹果:“快吃些东西垫垫肚子,我去把悦悦抱起来,咱们待会儿就该走了。”
林建国几口啃完了手里的苹果,转头去了西间:“爱华,你先吃着,这苹果可甜哩!我去把悦悦抱起来。”
小孩子要闹觉,总免不了哄一哄,再把完尿,给她裹上一层小被子,等林建国把小林悦收拾好,秋爱华和林远志都吃完苹果,准备好出门了。
林建国把小林悦递给秋爱华抱着,自己再背上背篓,锁好门,一行人在蒙蒙亮的天光中往大包山去了。
云三娘葬在山顶上,等他们哼哧哼哧爬上去,正好看见一轮红彤彤的太阳从远处的群山顶上升起来,把云三娘的坟堆都映得通红。
说是坟,却只是一个小土堆罢了,为了区分开来,只在坟前种了一棵小树苗。
坟前还有一块石板,林建国把准备好的供品都摆上去,三个人恭恭敬敬得拜了拜,林建国便点燃了草纸。
“远志啊,有什么想说的话就给你妈妈说吧,来,你也给妈妈烧一刀纸。”林远志却只是烧了草纸,什么也没说。
林建国也不强迫他,自顾自地念叨起来:“大妹子,你放心,既然你给了咱们一家房子住,咱们也自然不会亏待了你儿子!”
秋爱华也点了点头,给云三娘烧了一刀草纸,道:“三娘啊,咱们虽然以前打的交道不多,但我是知道你的为人的,我相信你的孩子自然也会是个乖巧懂事的,你放心,我们以后会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的!”
林建国也接话:“是是是,孩子他爹也是个好样的,咱队上也不会亏待烈士子女,以后远志自然能吃饱穿暖,养得好好的,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来,让你们也以他为荣!”
“妈……妈妈……”小远志居然也开口了,虽然嗓子很紧,音量也不大,但总归是说话了。
第十六章 小学霸
“妈妈……你放心,叔叔阿姨都对我很好,咳……给我吃好吃的肉干和馍馍,刚才还给我吃了好甜好大的果子……”
小远志抽噎着,一手抹泪,一手拿起石板上的一个苹果:“咳……妈……妈妈,你也尝尝,这是叔叔阿姨专门给你带的,好吃的果子,又大又甜,你……咳咳,你还没有吃过呢!”
“还有……还有这个肉干,可香了,阿姨专门给妈妈留了一点儿,吃完了……吃完了我那里还有甜甜的冰糖……也是阿姨给我的,我也可以给妈妈吃!”
秋爱华爱怜地摸了摸林远志的头,小远志顿时更加绷不住了,把头埋进秋爱华的怀里,呜呜大哭……
秋爱华赶紧把小林悦递给林建国,紧紧搂住了小远志,拍着他的背,安慰道:“好了,好了,妈妈在天上看着呢!你想让妈妈看见你这伤心样子吗?”
林建国也别扭地安慰了一句:“是啊,你娘可是最喜欢你笑着了!我们把最好的笑容展现给你娘看!”
等林远志把哭声收住,天也已经大亮了,林建国赶紧把供品收拾好,又在上边盖了一层干净的树叶,又在上面装了满满一背篓枯叶。
这是最好的引火材料,每户人家都缺不了,正好可以用来遮掩遮掩下面的供品,这可都是难得的好东西呢,让人看见了,反倒不好解释。
下山可比上山容易多了,一行人脚程加快了许多,回去的路上竟然没有遇见一个人。
等一家人回去,林建国歇了一口气,就赶紧把供品小心翼翼地翻出来,他得快点把菜准备好。
早上熬的粥已经好了,柴火早早就熄灭了,现在正好是入口的温度。
有这么大一块肉,下饭菜也好准备,林建国利索得拍了一根黄瓜,加了些盐和辣椒酱伴了。
那块四四方方的肉则直接洗掉上面的灰烬,切成薄薄的肉片,垫在黄瓜上边儿。
秋爱华也终于喘过气来,把小林悦放下,去坛子里抓了一点儿小咸菜切碎,这也是一道很好的下饭菜了。
两道极其下饭的小菜,配上熬得稠稠的红薯南瓜稀饭,一顿热乎乎的早饭就算是解决了。
等吃完了饭,林建国去后院侍弄自留地,这原先是云三娘家的,但林建国自从分家后队里还没有给分自留地,于是公社的陈书记就做主把这块自留地暂时给他们侍弄。
云三娘身体不好,自留地里也只有几颗长得不好的南瓜苗和几个黄瓜架子,可能是被晒狠了,叶子都蔫了。
林建国先呸呸两声,搓了搓手,提起锄头把杂草都连根挖起来,顺便也给它们松松土。
他下次还得记得去借点儿种子,再去镇上买些好种子,把这块自留地种上。
…………
另一头,秋爱华吃完饭,先安排小远志去自己屋子里头写作业,自己则利索地把碗筷收拾了,再去屋里抱起咿咿呀呀的小林悦喂奶。
等小林悦吃饱了奶,秋爱华又敲了敲东屋的门儿,等小远志把门开开了,秋爱华才轻声问道:“远志啊,阿姨还不知道你学习上的情况,趁着现在有空,你给阿姨也讲讲?”
林远志软软地点了点头,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
秋爱华也大致明白了,小远志果然是个小学霸,居然是班里成绩最好的一位同学,只是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也没交几个合得来的朋友。
看来是全心全意,满眼都钻进学习里去了,秋爱华拿起小远志手里的石板,上面满满一石板的字,比林建国写的还工整。
“远志啊,你学习好是好事情,以后才有好前程,但也不能只顾学习呀,多交几个朋友,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的才好呢!”
林远志摇了摇头:“我不想和他们玩儿,他们总是欺负我,而且,我觉得还是写字看书的时候最开心。”
秋爱华摸了摸笑远志的头,这孩子没了爹,班里的娃还不知道怎么看他呢!村里的乡亲们也都是嘴碎的,也难怪班里的娃要学样。
“你以后别理他们,他们不懂事,你就和懂事的小朋友玩儿就好,我和你叔今下午去找你们李老师了解一下,也让他干预一下,放心,没人能欺负你了!”
小远志点了点头,继续用石笔在石板上练字,一笔一划,格外认真。
等写完一石板字,再毫不怜惜地用布条擦干净,继续耐心地写下一石板。
秋爱华在心里暗自赞叹了小远志的耐心和恒心,这孩子果然是个好苗子,人聪明,还耐得住性子,坐得住板凳。
秋爱华悄悄退出去,掩上了房门,门后小远志的笔画却渐渐慢下来,到最后,彻底停下来,伏在桌子上流泪。
才这么大丁点儿的孩子,哪能不想妈呢?今早去看过了妈妈,忍到现在,也实在是忍不住了。
不过很快,小家伙就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揉了揉眼睛,吸了吸鼻涕,继续在石板上练字去了。
秋爱华刚出了东屋,正准备去煮中午饭,就发现小林悦醒了,睁着眼睛看了一圈,没有人,瘪瘪嘴就想哭出来。
秋爱华赶紧跑过去,把小林悦抱起来,把完了尿,又喂了一次奶,小林悦就乖乖地躺在小摇篮里,抱着自己的小枕头东张西望。
秋爱华把小摇篮推进厨房,小孩子虽然还不会爬,但总归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才安心。
中午的伙食又恢复了平常的水准,南瓜红薯稀饭、凉拌黄瓜,再加上一道小咸菜,这在大队里就已经算是不错的饮食了。
林建国整了一上午的地,总算是忙完了,用帕子随便擦了擦汗,就迫不及待地端起一碗稀饭喝起来。
“诶,慢点儿,远志都还没到呢,你就吃起来了?怎么样?地翻完了吧?”秋爱华把小林悦的摇篮推进饭桌旁边,小声骂了林建国一嘴。
“有点儿渴了,我现在去叫远志吧,你先吃着!”
秋爱华却不忙着动筷,等林建国把远志叫过来了,一家子人都齐了,这才开始夹菜。
“诶,妹妹的脚怎么被蚊子咬了?”
林远志正好坐在右边,一抬头就能看见小林悦的小脚,秋爱华走过去一看,果然,原先白白胖胖的小脚长起来几个红疙瘩。
林建国心疼得不得了,赶紧把小林悦抱起来,捏起小可爱的脚仔细看了看。
“倒也不是很红,待会儿给她涂点儿大蒜,再弄点儿艾草熏熏屋子,以后门窗都关严实一点儿,好了好了,快吃饭吧!”
小林悦也不哭不闹,睁着眼睛乱看了一会儿,小手小脚扑腾了一阵,或许是累了,很快就睡了过去。
秋爱华用脚推了推摇篮,笑道:“今天晚上还是带她去散散步,不然晚上太精神了,又得闹觉。”
林远志赶紧接话:“那我也要跟妹妹一起去转路,我知道哪里的路平,哪里有花看。”
秋爱华摸了摸小远志的头,道了一声好,又给他夹了一筷子凉拌黄瓜。
吃过了饭,林建国主动收拾了碗筷去洗碗,等他把碗洗干净,秋爱华已经给小林悦涂好了小脚丫,带着远志坐在椅子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