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志红着脸点了点头,继续努力嗦面去了。
秋爱华毕竟是第一次带孩子,也不知道小孩子的食量,这一碗手擀面是按照她自己的分量做的,毕竟是个男孩嘛,应该和她的食量差不多?
果不其然,林远志努力嗦了半碗,就忍不住怯怯地说:“阿姨,我吃不完了……”
秋爱华惊讶地看了一眼,碗里还剩下半碗面条儿呢!
“是阿姨不好,以前没煮过小孩子的饭,这样,你把煎蛋和肉干吃了,面条儿给你叔吃!”
林建国正忙着和一块肉干奋斗呢!听见这话,只能把肉干先放下,把林远志碗里的面条都拨过来,几口嗦完,肚子撑得溜圆。
吃过了饭,林建国撑得难受,正好小林悦醒了,林建国就抱着她房前屋后转圈儿。
“喂——建国同志!”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
第十四章 邻居
林建国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河对岸石拱桥大队的邻居,两个大队被一条小河沟分隔开,小河沟两边的人倒是相处地不错。
林远志家就住在两个大队的分界线附近,附近也没有其他同队的邻居,说起来倒还是和对面的石拱桥大队更亲近些。
“何叔啊,这么大太阳了,你还没去侍弄自家的自留地呢?”
那老大爷上来逗弄了一会儿小林悦,把她逗得直往爸爸怀里钻才罢手。
“刚刚吃完晌午饭哩,这不,远远瞧着这边有个人影,赶紧过来看看。你们两口子搬过来了?想好要收养那个娃了?”
林建国轻轻拍拍小林悦的背,笑着答道:“那可不,远志这孩子生得好,读书也上进,我们俩口子又刚好缺个住的地方,就当是借住的监护人,孩子的户口也和我们分开的!”
“哦哦……原来是这样,李老太可不好打交道吧!连一间屋都舍不得分给你们两口子住……”
何大爷一边用镰刀刮草鞋底的泥,一边又开口道:“对了,你媳妇儿她娘可想你们哩!我听我家那口子说,她可是成天念叨着要过来看看你们,可惜现在忙,也没什么机会。……
林建国想了想,媳妇儿是有一阵子没回娘家了,现在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合该是要去拜访一下丈母娘的。
“诶,我媳妇儿也成天念叨哩!现在她出了月子,等过几天家里也都收拾好了,我们再去走亲戚去!咱家悦悦和远志还没去认认人呢!”
那块顽固的黄泥终于被刮了下来,何叔爽朗笑着道:“那感情好!老叔帮你带个口信,让你丈母娘准备好酒好菜招待你这个闺女婿!”
林建国笑了笑,又忙着问道:“对了,俺丈母娘和老爷子身体都好吧?最近也没去看望一下他们……”
“好好好!他们俩身体可硬朗哩,那老太太还能去割草挖野菜,老爷子不还去公社教书嘛?放心吧建国!”
林建国这才眉开眼笑,逗弄起怀里的小林悦也更有劲儿了。
“建国!建国!抱着闺女跑哪儿去了?”
听见秋爱华喊他了,林建国忙着应了一声,又邀请何叔:“何叔要不过去坐坐,现在还早哩,地里的事儿不急!”
“算喽算喽,地里还有大把的活计等着我哩!你们也赶紧收拾东西去吧!以后有空了,咱叔侄俩再好好喝一杯!”
林建国也不坚持,家里还没有收拾好,确实还不适合待客。
…………
等林建国抱着小林悦回去,秋爱华已经把锅碗瓢盆收拾干净了,正把几个包袱解开,往橱柜上放东西。
把这些伴随他们多年的老物件都放好,两人才真真正正感受到了新家的温馨感。
“对了,爱华,你刚刚喊我干什么呢?”
秋爱华接过小林悦,拍哄着她,淡淡答道:“还不是你闺女,竹席已经铺好了,这孩子得快些睡午觉,不然到了晚上闹起瞌睡可有咱俩好受的!”
果然,不过拍了一会儿,小林悦就闭上了眼睛,手脚都安静下来,这是睡着了……
秋爱华轻手轻脚把小林悦放上床铺,又扯过来一个被角搭上她的小肚子,这才舒了一口气。
“好了,睡着了,咱们都轻点声收拾,可别把这个爱哭鬼吵醒了。”
东西都差不多收拾好了,只需要把柜子座椅再抹上一遍,这个屋子就焕然一新,能住人了。
“远志啊,你还有没有什么要收拾的?现在一起收拾好,省的以后再麻烦。”秋爱华最是细心,这孩子看着家里变得不一样了,难免有些惶恐伤心。
“啊?没……没什么。”林远志弱弱地答了一声。
秋爱华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包袱里掏出来一个口袋,粗糙的布袋里却装着个精致的铁盒子。
秋爱华把盒子打开,里面是排的整整齐齐的半盒冰糖,这还是前几天小林悦兑换给爸爸妈妈补身子的呢。
在这个缺少油水的时代,能迅速转化为能量的糖分最是珍贵。
“这是一盒冰糖,我和你叔叔也不爱吃,以后就放在你房间了,看你自己是当零食还是怎么样,不过千万不能分给其他小朋友看见了哦!”
林远志眼前一亮,糖?那可是梦里才有的东西,听说比野果子更甜,甚至比高粱杆还好吃!
不过……
林远志还是咽了咽口水,转过头去,小声说:“阿姨,这么大一盒,还是给妹妹和客人吃吧!我都这么大了……我不要!”
秋爱华笑了:“阿姨那里还有红糖哩!你尽管吃你的,阿姨可不缺那点儿冰糖,这本来就是给孩子吃的,妹妹又还小,吃不得这些东西!”
林建国也附和:“是呢是呢!我也不馋那一口,远志吃就是了!不要客气,我们以后不是一家人吗?”
林远志这才点点头,欢喜地把冰糖盒子端过来,哒哒哒跑进自己的屋里,但是却没有藏起来,只大剌剌地放在桌面上,万一以后阿姨用的上呢?
“对了,爱华啊,刚刚我遇见石拱桥大队的何叔了,听他说丈母娘可想你呢!要不咱们找个时候去看看,也让爸妈看看咱家悦悦和远志?”
秋爱华听见这话,立马放下手中的抹布,激动地拉着林建国的手:“真的?那何叔还说了些什么?爸妈身体都还好吧?”
“好好好,他说咱爸妈的身体都还硬朗着呢!只是妈闲不住,现在还忙着每天去挖野菜什么的。”
秋爱华想到了操劳半生的母亲,心里也十分激动,话语里带着些颤音:“妈是操心惯了的,哪闲得下来,过几天我们回去看看,我去劝劝她就是!”
“那我可得收拾收拾,看看给咱爸妈准备些什么礼物,悦悦的东西虽然不好多拿出去,但既然咱宽裕了一些,该孝敬的自然不该落下。”
林建国急急忙忙得翻那些柜子包袱,差点把刚刚收拾好的新家又搞得一团糟。
秋爱华急了:“诶诶诶,快放下吧!就算是要带什么礼,我自己找就是了,你可别乱翻,不然待会儿又是一堆活儿要干!”
“放心吧!待会儿咱俩收拾,很快就收拾好了!先让我找找,诶,这包馍馍可以吧?嗯……还有这包精细的大米?”
秋爱华赶紧上前打断了,林建国放东西只是放进去就行了,她刚刚专门收拾整理了一遍,这下子可又要翻乱了!
“你可歇会儿吧,我来看看,看吧,这会儿又得收拾一遍!”秋爱华麻利地把东西都挪到正确顺手的地方去,被弄得杂乱的柜子立刻就赏心悦目起来。
林建国已经把大米和馍馍都拿出来了,虽然说只是馍馍,但这可是林悦专门兑换的一盒酥饼,椒盐味儿和五仁味各占一半,林建国和秋爱华只分着尝了一个,剩下的都好好装进了柜子里。
“这11个饼子送礼可不好听,今晚我们一人吃一个,剩下的8个送过去就行了。”
秋爱华话音刚落,林建国就想起来那酥饼的味儿,这饼子油水可足,酥酥脆脆的外皮恐怕混了有一大勺猪油,吃起来满口生香,再加上上面的芝麻和里面椒盐的香气,简直是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东西!
林建国咽了咽口水,又说:“那要不再挑一点儿东西带回去?也在你嫂嫂和周围邻居跟前长点儿面子?”
秋爱华听见这话,心头只觉得万分妥帖,他男人看着大老粗一个,心思可细着呢,连那妯娌之间的关系也了解得明明白白。
老林家前几年可是过了几年苦日子,往日里逢年过节的,他们也没提什么好东西回去,嫂嫂虽然没说什么,但她也知道她心里总归是不太舒坦的。
至于其他邻居,那几个婶子可都是嘴巴大的,怕是把她这些事儿宣扬得到处都是。
“哪用得着这么多,就是只带哪一口袋精细的大米怕是就够了,再说了,这酥饼你也吃过,那可是真真正正的好东西,8个酥饼,重油重糖的,可是抵得上半袋子富强粉了!”
林建国这才放弃:“那也是,我们白得了这些好东西,拿出去多了让人家看见,万一生了些不好的心思,也不好找理由。”
商量好回娘家的回礼,再收拾了一会儿东西,一个下午也就慢慢过去了。
秋爱华趁着日头还没有完全落下,赶紧收拾东西做饭,万一天黑了,吃饭的时候又要费煤油灯的钱。
他们两个大人自然可以摸黑吃饭,但现在多了两个孩子,特别是小林悦这个奶娃娃,可不放心摸黑了,万一磕碰了,得把人心疼死。
时间紧张,秋爱华只简单把精米和红薯煮了,再搅了三颗鸡蛋进去,煮了一锅红薯蛋花粥。
下饭的东西自然是那三块酥饼了,林远志和秋爱华吃甜香的五仁陷儿,林建国则吃香酥可口的椒盐陷儿。
林远志可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馍馍,闻起来就油香十足,连外面包着的油纸都被浸透了。
秋爱华见他拿着馍馍不动,还以为他不知道怎么解开,就先把他的油纸包掀开了,露出油润的酥饼。
“还愣着干嘛?快吃呀?这馍馍开了封,待会儿可就不脆了!”
林远志这才听令,捧起馍馍咬了一口。
第十五章 祭奠
酥饼一入口,便是厚重的油香,酥脆油润的酥皮,掉了满桌,林远志赶紧用手接住,又仔仔细细把桌子上掉的渣渣也捡起来吃掉。
酥皮之后,便是各种坚果、芝麻和莲蓉汇成的五仁陷儿,系统兑换的自然都是真材实料,光是那坚果仁儿就不止五种。
莲蓉里面混了猪油,吃起来越发细腻软面,莲蓉里面放的糖也合适,甜蜜却不腻人,再加上五仁的香脆和芝麻的香气,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酥饼,吃起来却是珍馐美味。
秋爱华扳下来一块五仁儿的递给林建国:“吃看看这个,比椒盐的扎实有味儿呢!”
林建国就着秋爱华的手吃下那一口五仁儿的,也觉得唇齿生香,满口都是五仁儿的香味儿。
林建国点点头:“是好吃,可也比不上我椒盐馍馍有味道,对了,远志还没有尝过这椒盐馍馍的味道吧?”
林建国扳下来一块椒盐的递到林远志嘴边,林远志一口吃了,一手也结结实实扳下来一大块五仁儿的要递给林建国吃。
“诶诶,叔叔哪能占你的便宜?我扳下来这一小块儿就行了,叔叔可不爱吃这没味道的,椒盐的馍馍才合我的口味哩!”
林远志点了点头,等林建国扳下来一口酥饼,这才放心嚼了嘴里椒盐味儿的馍馍。
刚刚椒盐味儿的酥饼一入口,林远志就发现了它的不同,椒盐的味道比甜甜的五仁儿侵袭性更强,那椒盐香味儿快要把满口的味蕾都霸占了。
林远志嚼了嚼,椒盐的酥饼更加油润,也更加酥脆,那饼子吃起来简直有几十上百层,酥脆掉渣,椒盐的味道也留在了每一层缝隙里,香气十足。
就着酥饼,碗里还有浓稠甜蜜的红薯蛋花粥,红薯被切成了小丁,在长时间的熬煮下简直化在了粥里,给白粥添了一丝甜蜜,蛋花虽然不多,但却是以前难得一见的荤菜,给白粥添了一分营养。
“慢点儿喝,远志,别烫着嗓子,听说吃得太烫容易得病呢!”
林远志点了点头,稍稍放慢了速度,却仍然算得上是狼吞虎咽。
今天吃的东西都是他以前想不到的好东西,精细的大米,油乎乎的馍馍,香甜的蛋花,还有牛肉干、奶粉……
林远志虽然知道这很大逆不道,但还是忍不住想,跟着叔叔阿姨过的日子可真好,甚至……甚至比妈妈在的时候过得更好……
“对了,远志,明天就是你妈妈的头七了,虽然现在不兴这个,但叔叔阿姨还是得陪你去祭拜一下,也好让你妈妈在九泉之下安心。”
秋爱华这几天都是数着日子过的,生怕错过了祭拜云三娘的日子。
她辛辛苦苦把孩子养这么大不容易,福命又薄,倒是便宜了他们两夫妻,既然如此,那他们自然得在云三娘的坟前也知会一声,也好叫她放心投胎去。
“那咱们今晚就把贡品和草纸收拾出来,明天早早地去了,免得碰见一些人,反倒麻烦。”
林建国自然也不会反对这件事情,纵然他相信科学,但民俗规矩有时候也得遵守,毕竟怎么样也算得上是个心里安慰。
秋爱华提起了云三娘,林远志的心情又低落下来,小小的他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早已明白了死亡的含义……
别人的爹没死,就能陪他们吃饭放学,他的爹死了,就只有妈妈陪着,现在妈妈也死了,他也就孤独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