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锦芒嘀咕:“看吧,你就是这样,功利性太强,目的性一强,你眼里就只看到目标,完全不在乎身边人了……你这样,以后会找不到老婆的。”
路世安慢悠悠:“我都死了还找什么?于小姐,请允许我纠正你一点,现在目的性强的是你——毕竟我现在孤魂野鬼,什么都不怕,只有你,还有你的北京户口和高薪工作。”
……很正确。
于锦芒低头快速扒饭,一路打车去堵小路世安。这个时间点,本来要正常上课,不过小路世安被砸破了头,请了两天假休息。
小路世安的住处要比于家宁和庄素梅精打细算租的房子要好多了。并不是什么辅导班老师统一安排的宿舍,而是漂亮整洁的房子,地理位置也好,步行十几分就到大明湖。
就是那个张宗昌激情写下“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上有蛤,虫莫,一戳一蹦跶”诗的大明湖,也是小说中夏紫薇含泪问皇上“您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的那个大明湖。
小路世安住这里的房子。
于锦芒还在和路世安商量着怎么进去,按照她的计划,她在附近随意走走,让路世安进去追踪小路世安——
正聊着,忽然听到后面的声音:“于胜楠?”
清越干净的少年声线。
和路世安声音相似,却又不同。
于锦芒吓得一哆嗦,转身,笑:“路世安。”
小路世安头上包着纱布,缠着绷带。明明很悲惨的伤了头,却还是一脸高贵冷艳,好像头上顶的是王冠。他这时候已经很高了,抽条的小青竹,沉静,寡言。
他站在离于锦芒三米远的地方停下,客气地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于锦芒说:“啊,逛景区,这边不是有大明湖嘛。”
小路世安说:“大明湖在那边——你往那边走,看路标,穿过芙蓉街,直着走,不知道的路就看路标。”
于锦芒说:“嘿嘿。”
小路世安高冷极了,只微微向于锦芒点头,又说:“还有,我上次借了你五十块钱。现在还给你。”
于锦芒:“啊?”
“上次我的卡刷不出,你帮我付的钱,你忘了?”小路世安从兜里拿出干净的50元,解释,“你只留下一个名字,其他都没说。那天晚上我看到你,想还你钱,没想到——”
——没想到,被石头砸了下。
于锦芒明白了。
不是什么暗恋,纯粹是记挂着要还她钱,又怕忘了名字,才会在上课时心不在焉地写名字来提醒自己。
才不是什么浪漫的少男少女恋爱,这里又不是晋江文学城。
于锦芒接过那五十块钱,看着小路世安冲她点点头,礼貌而疏离地说再见,他背着书包,刷卡,进了单元楼。
看起来是个品学兼优的沉默寡言学霸,和之前于锦芒认识的很多学霸一模一样。
“聪明的路世安,”于锦芒拿那五十元,在路世安面前晃啊晃,得意,“看到了吧?你的推理完全错误,就算我是于胜楠、于胜楠是我,咱俩之前也没有任何交际。”
路世安说:“有交际。”
“得了吧,”于锦芒捏着那五十元纸钞,愉快地晃来晃去,“非要说的话,那也就是欠了五十元的关系。虽然现在我暂时想不起来前男友相关的事……但我敢发誓,绝对不是你,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路世安说:“你总是有着令我无法理解的固执。”
“明明是你固执,”于锦芒说,“是你看到我这样要学历有脸蛋儿、要脸蛋儿有身材、要身材有脸蛋儿的绝世无敌聪明大美女,所以才忍不住幻想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姻缘吧?放心啦,路先生,我可以充分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很遗憾喔,你的性格不是我的菜。请你停止这种毫无根据的推测——”
“不是毫无根据,”路世安打断她,“小路在日记里写了他暗恋你。”
“别打岔,”于锦芒说,“我刚刚说到哪儿来着?我——”
“他枕头下还藏着你的照片,”路世安面无表情,“晚上男人会用你的照片做什么,不需要我多说吧?”
于锦芒:“……你太可怕了,路世安。”
她不可思议:“你狠起来竟然连自己的脸都不要啦!”
第11章 救命 你不要命了
路世安说:“我人都死了,还要脸做什么?”
于锦芒感叹:“你好狠。”
顿了顿,她心有余悸:“真不知道还能用什么东西威胁你,就你这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势,感觉我再威胁你说去你葬礼上大闹也不会成功……”
路世安镇定:“知道就好。”
于锦芒完全想不到,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才能令刚才那个以高冷掩饰羞涩的小路世安,成长为面前这个……嗯……高冷和不要脸并存的大路世安。
在这里站着有些不好,东张西望,又可疑地“自言自语”,实在太容易被当作小偷。
最后敲定,于锦芒先去旁边芙蓉街逛,而路世安进了小路世安家中探探情况、搜集线索,等一小时后,再同她汇合。
天气热,大明湖畔游客少,于锦芒顺着小路走了一段儿,路世安才姗姗来迟地跟上。
太阳晒得于锦芒头脑发昏,尤其是黑色头发吸热,烫得她恨不得想要把脑袋浸到湖水里凉一凉。于锦芒暗暗地想,难怪老舍只写济南的冬天,济南的夏天能把老舍晒成老吉。
路世安看到她,大步走来,叫她:“芒果。”
于锦芒做停止手势:“Stop!别叫这么亲热,咱俩不熟。”
太阳晒得她眼睛发昏,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看见路世安,太阳光芒错觉下,衬着他那深邃的眼睛好似也有些深情。于锦芒不由得片刻恍惚。她很快定了心神,暗想路世安这人其实还有几分姿色,这样早就死掉了的确有些可惜。
不过深邃的眉眼总是容易迷惑人。
就像桃花眼容易让人感觉到深情一样,某影帝的妻子就曾笑着提到过影帝的眼睛。
——他看家中的马桶也是这样的眼神。
于锦芒嘴巴利,脸皮却薄,看他靠近,自己忙不迭地往旁侧挪了几步。
路世安若无其事地放下手,仔细看她的脸,难得微笑:“怕什么?往枕头下藏照片的人又不是我。”
于锦芒捂着耳朵:“别说了别说了我现在身体还是个孩子呢,不要讲这么可怕的话啊啊啊——”
“行了,”路世安说,“别在我一孤魂野鬼前谈什么避讳了——我简单讲一下我知道的信息。”
于锦芒松开手。
路世安讲得话不多,但句句都在挑战于锦芒的心脏。
小路世安,五岁时,爸妈就因感情破裂选择了离婚,
名义上的感情破裂,实则是双双出轨——婚姻名存实亡。原本是和谐的两对情侣大家庭,因路爸出轨小四而告终。小四上门挑衅,而第三者也不甘心,一边斥责小四插手自己和路爸的感情,一边又跑去路妈那边哭诉,把路妈搞得烦不胜烦,最后大手一挥。
离婚吧,别拿这事打扰我谈恋爱。
就这么,俩人干净利索地离了婚。父母双方都不想要这个错误婚姻的结晶——小路世安,因而,他就被送到了爷爷家。
路世安的爷爷还有些钱,不过到了现在这个年龄,赚钱的本领已经所剩无几了,就几个房子也被路爸哄着过了户,就这么最后一套,在济南,爷孙俩一块儿住。
至于路世安在淄博读书,则是因为之前爷爷一场大病,自顾不暇,哪里还能照顾小路世安?他又被送去淄博的姥爷家住。
至于于锦芒,则更简单了。
他们俩在淄博上同一个初中,初中里举办英语话剧活动,是改编后的大话西游。于锦芒反串沉稳持重的唐僧,而路世安饰演了一棵从头到尾每一句台词的白龙马背景板。
话剧总共排练了十四天,十四个晚上,戴着雪白面具、沉默到一句话也不会说出口的白龙马始终望着披着红白格子床单、头顶塑料王冠挂两根黄布拉条子、手持拖把木棍顶饮水机桶的唐僧。
“等等——”于锦芒叫停,一脸惊愕,“你确定他日记本这么写的?”
路世安:“嗯。”
“这口味有点儿太特殊了吧……”于锦芒说,“你的性,癖竟然如此重口嘛?”
“我也认为,”路世安面无表情,“我竟然会暗恋一个反串唐僧的女版孙悟空。”
“看你小时候学习这么好,一定还记得以前学过’误入藕花深处’这句诗吧?写这句诗的李清照是济南人,”于锦芒抬手,平静地指了指前面一隅荷塘:“看到那里了吗?”
路世安说:“你不要告诉我,李清照在这儿写的那句诗。”
“这我哪知道,”于锦芒说,“我的意思是,你再这样讽刺我,我的脚就会亲吻你的臀部,一脚送你去见李清照。”
路世安淡定:“如果我真能遇到她老人家,一定记得帮你要张签名。”
于锦芒:“滚。”
送路世安去见李清照的计划暂且搁置一旁。
俩人目前最重要的、也是最紧急的讨论,则是——
阻止小路世安同于锦芒恋爱。
无论如何,在路世安条理清晰的解释下,于锦芒也开始隐隐约约对自己的“前男友”产生一丝怀疑。
尤其是遇到路世安之后。
于锦芒甚至已经想不起自己前男友的相貌,只记得他很不错。路世安长得也很不错。
这很不正常,又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怎么真的会有“醉生梦死”,怎么会让一个人真的彻底忘掉某一个人。
按照路世安严谨的解释。
人在将死之际,记忆闪回之时,总会想到人生中最重要的节点,或者最重要的人。
而路世安在第七天只见到于锦芒。
这个很好解释。
路世安父母都把他当烫手山芋,说不定之后他也始终一个人生活。
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女朋友,这很合理。
那么,只需要向于锦芒进行关于前男友的求证——
“我拒绝,”于锦芒面无表情,“涉及隐私,我拒绝回答。”
路世安不勉强,他说:“那好吧。”
于锦芒还是难以置信,她问:“你确定要阻止小路爱上小于?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好,”路世安平淡,“不然怎么样?让小路和小于恋爱,然后小路死去——剩下一个小于怎么办?”
于锦芒上下看他:“先不说我不会为爱殉情,就算我真的愿意为爱自杀,也绝不可能因为你这个毒舌鬼要死要活。”
路世安:“嗯。”
他反应还是如此平淡,淡到像一滴顺着叶尖滑落的水。看起来,像是他接下来要拆仇人的姻缘,而非自己的。
于锦芒说:“但你要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还有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退一万步,万一我的前男友不是你,那怎么办?”
“就算我白做工,”路世安说,“你也没有损失。”
于锦芒还在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