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马权当活马医,我们如今也没有能出去的办法,”路世安低头看她,“想想能帮你解决北京户口和高薪的那份职位,毕竟是北京的老牌国企,福利待遇也多。或许那个岗位也不用加太多班,说不定还会有各种隐形福利,年底双薪还有……”
“等等,”于锦芒说,“我想清楚了。”
路世安向于锦芒伸手:“所以你准备好加入我的团队了吗?”
于锦芒纠正:“不是团队,是团伙。”
路世安笑了一下:“好,团伙。”
两只手用力握住,“拆cp”团伙初步搭建成功。
俩人顺着大明湖一路溜达到有凉亭的地方休息,商讨怎么令小路世安放弃追求于锦芒的方法。
“你也知道是小路追求我啊?”于锦芒瞥了他一眼,笑眯眯,“承认吧,你也知道我魅力很大。”
路世安说:“他都暗恋你了,若是这样还要你追他,简直是男人的耻辱。”
于锦芒惊奇:“没想到你狗嘴里还能吐出来象牙。”
“谢谢,”路世安说,“当然,如果你能用更干净的夸奖方式会更好。”
于锦芒跑去肯德基,买了两只冰激淋,分给他一只。等吃完最后一点蛋筒,俩人的计划也成型了。
根据路世安对自己、及对小路世安的了解,他是一个高自尊心、极为爱面子的人。
所以只要令他丢脸就好了。
……但也别太丢脸。
小路世安的日记本中记载了一件令他耿耿于怀的事情,那就是初中时候在河边散步,不慎被几个打闹的同学撞进水中。
众目睽睽之下,他丢了好大的脸,之后也不爱同那几个同学往来。
之后的小路世安也没有再下过水,在他心中,对能没过头顶的水也有了恐惧感。
等再过十分钟,小路世安会来大明湖散步。他每晚的散步路线都固定,他们只要掐着时间点守在大明湖边,等着小路世安过来就好。
届时,于锦芒只需毫无素质地恶作剧——将他推下水。
大明湖这一小块儿的水浅,不会淹死小路世安。
保准令小路世安惧水+自尊心发作,立刻厌恶她。
于锦芒不满意:“我不要面子的嘛。”
路世安说:“北京户口,高薪工作。”
于锦芒:“啊,世界如此美妙……好吧。”
她嘟囔:“我现在就像是眼前被吊着胡萝卜的驴。”
路世安说:“我向你保证,只要我不爱你,一切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于锦芒哼一声:“谁稀罕你。”
时间到。
小路世安果然来了。
他后脑勺上还裹着纱布,沿着湖畔慢慢走,似乎在散步。
于锦芒轻手轻脚地靠近,屏着呼吸,不想让对方早早转身——她可不想看着他那双眼睛推他。
毕竟现在的小路世安,严格算起来,还没有成年呢。
终于走到小路世安身后。
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于锦芒深深吸一口气,撸好袖子,刚刚做好心理准备,摩拳擦掌,打算将他推落水。
而小路世安在此刻转身,猝不及防看到于锦芒,他惊愕不已。两人距离太近了,已经超过寻常同学的正常社交距离,这令他本能后退一步:“于——啊!”
小路世安身后是链条护栏,并不高,他后退的那一步,刚好绊倒,身体瞬间失去平衡,直直往后倒。
噗通。
不用于锦芒推,他自己跌倒。
站在于锦芒旁侧的路世安痛苦地闭上眼睛。
于锦芒也慌了,她攒足力气去推小路世安。偏偏对方倒着落水,她一并失去平衡,手忙脚乱地跟着小路世安一头栽下去。
……
路世安黑着脸把于锦芒和她手中死死拽着的小路世安拽上来。
于锦芒还好,她打小就光脚丫去姥姥家后面的小河里游戏摸鱼洗野澡,毫无畏惧。
小路世安惨一些,不会水,又惧水,呛住了,呕了好几口。
这下够丢脸了。
于锦芒瞧见他后脑勺的纱布,有些于心不忍,凑过去,替他拍了几下。
小路世安低着头,他没有看于锦芒的眼睛,垂着浓密的睫毛,因为惧水,此刻他脸色苍白,狼狈,却沉默。
但在于锦芒拍了那一下后,他轻声说:“你不要命了,也要救我吗?”
第12章 跳跃 少年的自尊
旁侧的路世安面无表情指挥:“把他重新丢下去。”
于锦芒想骂他心狠手辣竟然对自己也能下这么重的手,狠狠瞪他一眼,思索片刻,才对小路世安说:“可能你刚才记错了,不是我救你……嗯,是我想和你闹着玩,不小心把你推下去。”
她尝试以无耻的优势来欺骗如今尚真诚的小路世安。
小路世安又咳了一声,表情有点痛苦。
小路世安坐在岸边,游客虽少,但刚才扑通扑通落水的动静也引来了安全员。他这时候年龄尚浅,和初中版的于锦芒在一起,瞧着就像俩逃课出来的中学生。
于锦芒刚站起来,又听小路世安轻声开口:“你没必要为了我的脸面撒谎……谢谢你,真的,我知道你善良,其实你不用顾虑我的自尊。”
于锦芒诚挚地说:“其实我真没有顾虑你的自尊。”
路世安痛苦极了,单手扶额,不忍直视:“你快把他踹下去。”
……最后还是没能成功踹下。
安全员已经过来了,这时候于锦芒再咬牙踹小路下水,肯定要被带走蹲少管所,会给两人带来极大不便。
大路世安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不能触碰小路世安,只用阴沉沉的眼神盯着小路,看起来像是想斩草除根。
“真狠。”
这是于锦芒对路世安下的评价,她说:“能如此心狠手辣斩断自己桃花的,你是第一人——哎,假如果现在你和我说你是修无情道的、先斩意中人我都信。”
“别用那么恶心的话来形容我,”路世安说,“这样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说这话时,于锦芒刚刚洗过澡、换掉自己那一身湿漉漉的衣服,穿上刚买的新衣。
安全员见两个人都没有事情,自然是放她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于锦芒不敢回家,只用路世安给她的钱暂且开了一间房,房间不大,廉价的快捷酒店,唯一的优点便是干净,性价比高。
“什么叫做’对我们两个人都好’啊?”于锦芒不满,抗议,“我是于锦芒,不是于胜楠。”
路世安说:“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不应该拆散了,”于锦芒指指自己,“我都不了解于胜楠,万一我和她不一样呢?于锦芒有什么资格为于胜楠做决定?”
路世安沉静:“那你也要平行世界的小于和小路去经历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
于锦芒:“……”
“和一段感情相比,还是命更重要,”路世安说,“好好活着,生命最珍贵。”
于锦芒原本还要反驳,听他这样讲,不免又有些恻隐之心。
是啊。
路世安都死了。
于锦芒从自己的角度认真推理一下,倘若死掉的人是她,现在面临同样选择的是她——
她也想要活下去,也会选择阻止小路和小于相爱。
生命要比爱情更珍贵。
想到这里,于锦芒又提出疑问:“那你怎么觉得,只要阻止小路和小于相爱,未来的小路就不会死了呢?”
路世安静静:“直觉。”
于锦芒:“啊?”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红颜祸水’,”路世安镇定,不看她,“可能就是如此。”
于锦芒说:“快!不够诚心诚意,你快看着我!直视我的眼睛,看着我,你说什么?刚才是不是在夸我漂亮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在路世安今天屡次吐象牙的份上,大度的于锦芒也选择不同他斤斤计较,她是天生乐观派,打不到的小强,适应能力超强。本着来都来了的心态,她也不介意配合一下路世安。
毕竟两人是同伙,还要一起合作走出这个不知是路世安死前记忆回闪、还是平行世界的鬼地方。
“首先,”路世安说,“我不喜欢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人。”
于锦芒说:“你干脆直接报我身份证号呗。喂,那你说,小路咋想的啊?咋暗恋我啊?”
“我怎么知道,”路世安坐在椅子上,看着她,“我也想知道,我怎么会暗恋一个笨蛋。”
为了节省钱,他们的房子都在背阴面,晒不到太阳。于锦芒纠正路世安:“不单单是暗恋喔,假如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有极大概率是我那个谈了七年的前男友。七年啊,七年,不喜欢你还谈七年,你当修炼呢?”
路世安笑:“修炼什么?修炼成鬼?”
于锦芒举手:“我可从来没有到处和人讲’我前男友死了’这种话,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怀疑我。”
“我不怀疑你,”路世安颔首,“你的脑袋虽然有些笨,但不恶毒。”
于锦芒:“请你下次夸我时直白点,大胆点,别搞花里胡哨的欲扬先抑,咱又不是写高考作文。”
话虽这么说,于锦芒低头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叹气。
七年之痒啊。
之前她在网上就看到过一个理论,说人完成一次彻底的身体细胞清理/替代需要七年。七年之后,你还是你,但你的身体已经完全更换了一遍——对于伴侣来说,是你,又不是七年的你,彼此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玄妙,但时间和阅历的的确确会令人改变。
就像七年前,囊中羞涩的前男友打工结束后,领到第一份工资,先请同样窘迫的于锦芒好好地吃了一顿烤肉火锅。
七年后的前男友事业上小有成就,不会为了省那几元钱而只买一份烤冷面给她吃,更不会身兼数职、熬夜时也给她发消息叮嘱她早点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