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嶺暗中观察了一下。
慢,主要是因为程彻在吃虾,笨手笨脚剥得贼慢。
“我说,不会剥你买它干什么?”
程彻缓缓抬起头,表情有点无辜。
“因为,我喜欢吃啊。”
之所以至今清楚记得这一幕,是因为在赵清嶺的认知里,程彻这人向来是从来没意见、没个人喜好的“都行先生”。
自打开始在一起混,都是大家要去哪玩就去哪玩,大家要干什么就干什么,问他,他总是一脸呆呆的“没意见”“我都行”。
正因如此,那天才让赵清嶺印象深刻。
无欲无求的“都行先生”,原来其实……还是有喜欢的东西的啊?
有点过于新奇,赵清嶺便顺口逗他:“别吃了,你吃那么慢真心耽误我回家,咱走吧。大不了虾你没吃,虾钱给你报销。”
程彻却摇头,直接把碗端着护了起来。
“我要吃。”他小声,但很坚定、很明确地说。
赵清嶺:O△O+果然好神奇!
“都行先生”平常明明什么都行的,今天居然为了几只虾,破天荒露出了努力认真争取脸!
……
那天那场NBA比赛,赵清嶺最后是和跟程彻一起在食堂壁挂电视看完的。
就着汽水和新买的一大份油爆大虾,边吃边闹腾。时至今日,赵清嶺还记得那场比赛很精彩,他支持的休斯顿火箭赢了。
只是没想到,十年后的程彻居然毫无长进。
还和当年一样笨,把虾剥得坑坑洼洼的。
赵清嶺简直看不下去,干脆把手里刚剥好的虾蘸了醋,丢进他面前盘子里。
“吃。”
程彻抿了抿嘴唇,整个人一秒僵硬。
片刻后有些迟疑,脸颊微微泛上了一丝浅红。
而旁边之前各种不怀好意看客脸上的表情,也已经完全陷入“天啦噜,天啦噜,天啦天啦天啦噜”的纷呈凌乱。
赵清嶺则悠悠然,理所当然脸从程彻碗里又拿走一只没剥壳的,开始给他专职剥虾。
“好吃?”
“嗯。”
“那你就吃快点行不?小鸡叨米似的,吃的还没我剥的快,一会凉了!”
“哦。”
程彻吃虾时一小口一小口,略微垂着眼。
近乎机械状地面无表情,看起来甚至有点痛苦,完全不像在品尝美味。
大概换成稍微眼神不好点的,大概都只会觉得他这人无可救药了吧。
并不会如赵清嶺一般,注意到他在细嚼慢咽的同时,眼睛里、唇角边,缓缓沾染上的一抹若有似无的明亮和暖涩。
……好在,赵清嶺本来就不是一般人。
眼神很好,天生观察能力巨强!
程彻此刻,明明就很雀跃。
只是表现得过于不明显,实在是太过于不明显了,而已!
赵清嶺看着这样的他,莫名也有点飘飘然地雀跃了起来。因为,程彻之所以能这么高兴,应该不仅仅因为虾好吃的缘故吧……
毕竟,婚宴合菜的虾,再好吃能有多好吃?
……是因为他给他剥了虾,所以才那么开心的吗?
这么点小事而已,就能让他那么开心吗?虾剥完了。赵清嶺托着腮,默默继续观察着他。
时隔十年,只是稍微靠近而已,这个男人就会开始不安、开始慌乱、开始手足无措。
只要稍微逗逗他,就更会露出泫然欲泣的模样。
那么多说不出口的东西,却只需要随手帮他剥几只虾的回应,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了,是吗?
对他来说,那么容易……就满足了吗?
……
后来的日子,赵清嶺经常会想。
如果那一天,他没有在洗手间碰巧听见那两个贱人的叨逼叨。
又或者是,如果他当初毕业后,选择一直在美国待着,从此没有再回国发展。
再如果,他脑子是正常的,没有间歇性作死的神经病。
那么身为一个性格开朗、人见人爱的高富帅,他说不定早早跟某个扑上来的狂蜂浪蝶私定终身,结婚生子。
如果是那样,程彻这个傻子要怎么办呢?
高中毕业后,赵清嶺自打出国,便把国内的一切、曾经的朋友,包括程彻一起打包抛之脑后。
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他永远不可能会知道程彻对他的感情,说不定一辈子不会再有交集。
也许数年后、数十年后,会在老家的街上擦肩而过。
可能,他都不会多看程彻一眼。
如果是那样,程彻要怎么办?
毕业十年,明明早早断了联系,但程彻这傻瓜……居然在这十年之间没和任何人在一起。
自顾自地就断送了一切可能得到幸福的机会,那么认死理一样等啊等,就这么吊死在他这一棵树上,等一个几近不可能的希望。
这种程度的固执和坚持,是赵清嶺几乎不能想象的。
真的,如果他不回来了呢?
这个人还要抱着没有终点的希望,偷偷等他多少年?
而如果他没有听到那番话而主动向他靠近,即便能够重逢,这个傻瓜又还要藏着掖着、偷偷看着他多少年?
而他没有再遇见程彻他,又会变得怎样?
会不会也同样永远孤独下去,找不到这样一个亲昵的、完美的、真心喜欢的恋人,最后如学弟所言,孤老终生。
“……”
赵清嶺这么一想简直后怕。
这么说来,他还要感谢那两个不怀好意、喝多了之后在洗手间嘴碎的男同学,要不是他们心怀恶意贱兮兮又嘴碎,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个笨蛋喜欢了他那么久。
所以,如果有朝一日,让他再碰到那两个家伙。
他大概率会骂人。
但是骂完之后……大概是会给那两个贱人红娘补个红包什么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啊,六点就更了,六点十分系统依旧说,不,你没更。
第6章
“沙——”。
恋爱一百天的日子,被荧光笔从日历上被依依不舍地划去,第一百零一天的太阳升起来。
今天的赵清嶺依旧非常乖。
作为一只合格、温暖的犬系男友,一大早就起床围上围裙转圈圈做早饭。
他的厨艺水平其实不太行,也就只能做做简单的早饭。
煎个荷包蛋,烤个吐司,热个牛奶什么的。切完半个甜椒摆摆盘,看看钟大概还有十分钟闹铃才响,于是坐在沙发安安心心等亲爱的起床。
哎嘿嘿~对了,待会儿还有早安亲亲呢。
所以,先去洗把脸吧。
赵清嶺最近的头发有点长了,刚才做饭的时候嫌碍事拿皮筋扎了个小揪揪。
洗完脸,对着镜子忽然觉得自己扎着小尾巴的样子居然有点萌,露出了傻兮兮的大大笑脸。
“……”等一下。
话说,这张蠢脸是怎么回事啊啊?
这种浑身散发着幸福恋爱酸腐味的没用男人,是谁?!
这不对啊!赵清嶺转身,抱着头陷入反省——老子不是一向脑子有病的吗?
算起来,跟程彻在一起已经一百零一天了,三个多月了喂!
居然三个多月了还没过犯病,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了?
这么一想,突然有点笑不出来了,感觉略微有点崩溃。
仔细算算真的是这样!
都交往三个月了,时至今日,他居然……一次都还没有“欺负”过程彻?!
没有放过鸽子,电话短信从来都是秒回,没有故意和别人帅哥美女说话刺激他吃醋,更没有主动挑过一次刺、找过一次茬、气过一次人。
至于那天商场遇到唐蜜,纯属意外,并且他还求生欲很强地分分钟就去哄了。
但是,这剧本不对呀?!
要搁平常,别说三个多月了,跟别人交往的第二个星期开始他应该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在作死的边缘反复试探了!
可搁程彻这儿,为什么都这么久了,他还什么事情都没有舍得搞?
难道是因为……呃,道德感?
是道德感在作祟吗?
说不定是吧!毕竟,突然收到了一份积压了十来年那么厚重的感情,赵清嶺暗地里也有点方。像这样被一个人那么认真、执拗地喜欢……也是人生第一次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