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比妈妈更好的地方就在于,姐姐不是妈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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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厌离开姐姐家,先去宠物店老板那儿接罐头。
小猫一月有余没见他,闻着他的味儿想起他是谁,在他脸蛋和颈间蹭得难舍难分。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楚瀛不吃这种碎骨头多的肉类,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着我干什么……”丁厌咀嚼的速度慢下来,怕自己脸上有脏东西。
“不干什么。”楚瀛道,而下半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旁人抢了先——
爱撒娇:“你要不要开个吃播?你的吃相干净斯文,还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网友们爱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调味的,我哪种都吃不了。”
“说到吃,我让人给你带了礼物,”爱撒娇说,“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老式的糖葫芦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热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涂,他没往回走,而是蹲在屋檐下跟人聊天。
“你们不吵架了吗?”
“这不是受雇于你男朋友,要认真干活儿吗,私人恩怨先放一边。”
“什么恩怨?”丁厌咬着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芦给我咬,我就告诉你。”
丁厌拒绝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买一串,但你没有买你自己的,现在又来问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儿。”
“那可是我买的。”
“已经归我了!”
爱撒娇见他不好糊弄,叹气道:“也没什么,就是天生性格不合,无法好好相处。距离产生美,离得近就没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么关系。你没跟身边人吵过架吗?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妈吵过架,其他的……真的没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会让着我。”丁厌美滋滋地说。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应该打架。”丁厌道。不是他想多管闲事,是他觉得两个成年人有能力用沟通解决问题。“你们要聊天啊,多讲话,善于表达才能解开误会和矛盾。”
爱撒娇摸摸他的后脑勺,眼神充满怜爱和赞赏。
“你真是个好孩子。”
第72章 首饰盒33
翌日天蒙蒙亮, 丁厌被人从睡梦中唤醒,开启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这片区域是高原地带,他们所处的位置海拔较低, 有着富饶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场。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树, 矮的是草, 不见灌木丛和攀缘植物, 行走在林间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叶和毛茸茸的草皮。
参天巨木垄断了阳光,幽凉清寒的晨雾好似原始森林深处传来的叹息。
丁厌提升的那点体能, 要征服这座山岭终究是力所不及,为了照顾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脚程, 一路边走边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与疲累。
爱撒娇口才好,负责给他讲故事解闷。
“像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原住民可能几十上百年以来,一直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他们或许还信仰着自然神, 会在山洞和水岸边供奉神明。”
丁厌的心跳略急促,问:“什么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风雨雷电, 动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会被奉为神明。”
“为什么要信仰这些东西?”
“因为古代人的科学知识匮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现象, 更缺乏防护和应对的手段;只好将其当作神明朝拜,换取风调雨顺。”
丁厌:“可我们古时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吗?还有河神龙王玉帝什么的,也没有人对着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爱撒娇:“你说的两种宗教,都是在公元后兴起的,我指的是更遥远的古代,比如殷商时期。甲骨文你总知道吧?那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古时候遭遇干旱,影响农作物收成;又没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么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苍祈祷。但人的思维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对神明的祭祀,本质是贿赂,带有交易性质。
“假如我是个男巫,我要向神明祈愿下一场大雨,那我就需要统治者为我提供一定数量的祭品,用于讨好掌管雨水的神。这里面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献祭——这是仪式感,以示庄重。
“像祈雨的过程就十分严谨。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词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里烧,这叫贞问。火会把骨头烧出裂纹,那些裂纹的走向就是神明给我的答复。我依据这些神迹,来判断是否及如何进行这场祭祀,是烧死二十个羌族的俘虏呢,还是淹死一位身赋神职的女巫呢。”
“这也太野蛮了……”丁厌说。
“文明不是从地球诞生就有,而是一步步进化发展来的。在小农经济发达的社会,人们发现了俘虏和奴隶的更大利用价值——投入生产,被剥削劳动力;于是活人祭祀才逐渐被淘汰。而人对神的人格化,比如从祭祀雷电,变成拜雷公电母,这跟神权与政治的融合有联系,也是人类中心主义在文化层面的一种形态。”
“什么叫人类中心主义啊。”
“其实和人喜欢把猫狗等可爱动物拟人差不多,是种一厢情愿的自恋。”
丁厌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爱撒娇道:“你不嫌闷就好,我是怕你无聊,容易喊累。”
“……你一说,我真的觉得好累啊。”丁厌的思维停滞输入和运转,感受回到身体内部,双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滚烫酸麻。
“那就休息。”楚瀛决定道。
戴心诚提出:“前面有条小溪,风景更好。”
于是他们又走了十分钟,来到一条夹在河谷间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条银亮的缎带,对岸是片幽绿的草坡,半山腰搭建着质朴的小屋,木栅栏围成的圈外分散着吃草的马儿和牦牛。
丁厌在溪边洗了手,水冷得冻骨头。他说:“这种不毛之地,还有人住吗?”
戴心诚哧道:“这算什么不毛之地,水草丰美,天高云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厌不喜欢这个人说话的语气,坐到楚瀛身边,挨紧。
楚瀛给了他一袋坚果和一小盒水果干。
丁厌嚼着杏仁,问:“你怎么一路都不说话?”
“我比较享受专注。”楚瀛诚实道,然后眼神指爱撒娇,“他说的你没兴趣吗?你可以跟他讲讲你喜欢听什么样故事,他的阅历很丰富,应该有你爱听的。”
平心而论,爱撒娇个性不错,是个好相处的人。丁厌不想辜负别人的美意,装作无理取闹道:“你是不是后悔带着我了?”
戴心诚抢着说:“是后悔。楚是为了你,才选的这条最温和的路线。我们一般不这么走,这不叫登山,只能叫带你散步。”
“我又没有问你!”丁厌顶撞道,“你真讨厌,我还不想带你呢!你有什么好横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吗,你这叫欺压平民百姓!”
“这就叫欺压了?”戴心诚跳下那块石头,走了两步堵在他近处,说,“你信不信,我把你头发剪了?”
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啊啊啊阴影!!!
丁厌在那张脸上看到了他中学时最怕的一类人的影子——每个班级都会有的,坐在最后排的男生;上课不听讲只顾趴着睡觉,下课就伙同一帮哥们儿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师不管,同学们想管不敢管,只得任由他们在校园里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丁厌揪着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负我!”
戴心诚:“欺负你怎么了,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要告状,他是你男朋友还是你爸爸?”
“要你管!”丁厌抓起一把石头带杂草,朝对方掷去,“我还奇怪你们俩为什么要吵架,你就是讨打!你被打死活该!”
“来来来,这儿,拿这个。”爱撒娇眼尖地捡起一根木头棍子送他。
丁厌接过木棍棒打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