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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玥:哇……
丁厌笑得捂起嘴,自豪地想:我真是个整蛊天才。
赵玥:我能问一问……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吗?
:她们都觉得我长得太高了。
赵玥:/惊讶/惊讶/惊讶
:明天见
丁厌退出和赵玥的聊天框,找到了联系人里的“坏蛋”。
:在不在,在不在
他抓心挠肝地等了十五分钟,楚瀛终于回复了。
坏蛋:什么事?
:明天中午你有空吗?
坏蛋:怎么?
:我想给李芃芃买个礼物,但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想请你参考参考……
坏蛋:你不用买,我都准备好了。
:那怎么行?你送的是你的心意,我也有惊喜想要送给她啊。
坏蛋:她喜欢乐高
:我不了解,你陪我去选吧,求你了大哥!
坏蛋:……几点?
:明天中午11:30
坏蛋:地址
丁厌把明天和赵玥约好的餐厅定位发过去,笑得直捶桌,哇啊啊啊明天一定是精彩有趣的一天!
人生苦短,做人就要多给自己找乐子。
第12章 连衣裙12
楚瀛对自己成为了丁厌的乐子一事浑然不知,周六中午11:10,他将车停入地下车库,5分钟乘电梯走出大厦,步行10分钟抵达了约定的地点。
丁厌会约他吃饭,这是他没想到的。
毕竟昨天摊牌时丁厌的表现,不像还能对他生出好感;怎么过了一小时就想通了,只是为了叫他帮忙给Elsa选礼物?
如果只为这个原因,那在网上问他就够了,没必要把他约出来。
难道是……想起来了?也不太像。
丁厌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穿过男装去逛街了。他上下班通勤的衣服都稍显正式,但私底下基本是随便穿穿,休闲男装的款式就那么些,卫衣衬衫T恤夹克风衣,搭配不出花样。
他昨晚洗过头发,今天一觉睡醒压得乱糟糟的,想到是和男人见面,他也没兴致打扮,把呆毛吹了吹,套上件卫衣,换了牛仔裤和运动鞋就出门了。
不修边幅节省下来的时间,丁厌用来节能减排。他先坐公交,再换乘地铁;当风尘仆仆地踏入闹市区流动的人群,正好是11点28分;他停在路边,给楚瀛和赵玥各发了一条微信。
:我快到了,你到了吗?
坏蛋:到了
赵玥:我还有5分钟
丁厌复制赵玥的回复,转手发给楚瀛。
坏蛋:嗯
丁厌快步走到约定地点的附近,这家餐厅他常来,所以对四周环境很熟悉。楚瀛那个头和出挑的样貌,他隔着20米就一眼望见了。对方今天穿了一身黑,短款外套,马丁靴,腿长惊为天人,跟等着街拍摄影师拿镜头怼着他出片似的。
哼,骚包。他一定是想从雄性外貌标准上艳压我——丁厌悻悻地想,闪身找了处隐蔽的角落藏起自己。
赵玥:我马上到了,你是在外面还是进去了?
:我在门外,穿的黑衣服,你一来就能看见我
丁厌兴奋得手指发颤,啊啊啊哈哈哈哈哈。
赵玥:好,我穿的粉色上衣
丁厌的眼睛在街道的人流中寻寻觅觅,然后一下找到了那个娇小的身影。赵玥也很准时,说五分钟就五分钟。她穿着白色长裙,上身是粉色针织衫,身材偏瘦,一头黑色长发及腰,还挺养眼。
赵玥捏着手机,缓步走近餐厅的大门,她有些紧张,不停地理着耳边的长发,局促地和楚瀛招了招手。
楚瀛也看到了她,他对陌生异性示好习以为常,对她颔首微笑。
年龄在二十五岁上下的青年女性走到他跟前,轻声问:“……你是丁厌吗?”
她的提问在楚瀛平坦的心脉上挑起一层褶皱,犹如蛇类在沙漠爬行时留下的痕迹。他反问:“你要找丁厌?”
“对……那个……”赵玥敏锐地察觉到异样,她屏去慌乱,面容不由得泛红,“你不是丁厌?”
“我不是,但他很快就到了,”楚瀛说,“你可以跟我一起等等。”
赵玥鼓起勇气又问:“你真的不是?”
楚瀛:“我真的不是。”
赵玥心中有数地点了点头,扭身就走。
楚瀛没拦她,给丁厌发消息问:你还有多久?
:马上马上啦
瞧准赵玥走远,丁厌小跑到餐厅门外。他是自来熟的个性,上去就拍楚瀛的胳膊道:“让你久等啦!”
丁厌能纯熟地驾驭女装,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他长了张显嫩的娃娃脸,脸盘只有巴掌大点,鼻尖精致,唇色天然红润,眼睛又圆又俏;他穿的卫衣还是兜帽带抽绳的,他一跳,那两根抽绳也跟着在他胸口晃荡。
就很像逃课的高中生。
楚瀛将他上下扫量一遍,问:“你还约了别人?”
“没有啊。”丁厌装傻道。
“刚刚有个女孩来找你。”
“找我?”
“她把我当成了你。”
“没事没事,与你无关。”丁厌心里有鬼,大方道,“害你等了这么久,中午这顿我请吧,走走走。”
说着迈上餐厅的门廊,推门而入。
***
这顿饭丁厌吃的很老实,他和楚瀛没什么可聊的,最多交流下菜色合不合口味。说到底他只有在扮演Lily时会和男人勾勾搭搭,恢复男装的他是钢铁直男,聊聊游戏体育股票电影还行,然而这些话题没有一项适合楚瀛。
楚瀛待人接物和喝水进食都相当之文雅,丁厌不想拿乌七八糟的事进一步拉大自己与对方的差距。
他也是有雄竞心理的!不就是装逼吗?谁不会啊!
“我没有工作。”楚瀛说。
“啊?”丁厌讶异地抬头。
“如你所想,我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等着我父亲过世后继承家业。”
丁厌:“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楚瀛:“因为那天你问我。”
哦,就是楚瀛故弄玄虚不告诉他职业,他气急了把人拉黑的那天。不是吧,楚瀛怎么知道他心中所想的?
不过这答案符合他的预期,只有不用工作的人才有时间整日陪伴小孩,换城市生活只为给侄女过生日。
富贵闲人,好嫉妒!
别人都开口了,必须要把握时机套八卦,丁厌问道:“那李总的前夫是你大哥?亲的吗?”
“亲的。不过他不是我的大哥,是我二哥。”
“你是老三?你后面还有吗?”
“没有了,家里只有我和二哥。”
“那你大哥呢?”丁厌抛根问底。
“死了。”楚瀛道。
丁厌被噎住,喝口饮料顺顺气,“对不起啊……”
“没关系,那时我还很小,对他的事没印象。”
饭后丁厌去买的单,前台却说他们那桌的账已经结过了。他茫然地回到座位上,质问:“你没离开过餐桌啊,是谁帮我们买的单?”
楚瀛:“这家店李琰带我来过,是她朋友开的。昨天你把定位发给我之后,我就打了电话,把今天的账单提前付了。”
丁厌百思不得其解,“可是你怎么知道我要请你吃饭?我没说过吧?我只是约你在这儿见面而已……再说了你又为什么要提前结账?我允许过你请我吃饭吗?”
楚瀛垂头调整了下嘴角弧度,随即正色道:“那我拜托你,允许我请你吃饭。”
“你这不是已经请了吗!算什么拜托啊?”丁厌喜怒皆形于色,拧着眉道,“下次不行了!”
楚瀛还是没忍住笑了,“好的。”
“你笑什么?我很好笑吗?”
“没有。”
“你骗人,你分明是觉得我很好笑!”丁厌起身走人。
楚瀛腿长,两三步追赶上他,拽他的手臂道:“走慢点,不然对胃不好。”
“你放开!”一出大门,丁厌甩开对方的手,“我们俩男的,别在路上拉拉扯扯的,容易被人误会。”
楚瀛松了手,与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
丁厌不想理人,可想起是自己约楚瀛出来的,于是放慢步调,忽然间他转过身,说:“这里有乐高体验店吗?”
“她其实什么玩具都不缺。”楚瀛一派随意,“你买只毛绒玩偶送给她,她也一样高兴。”
丁厌考虑道:“那小羊崽她会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