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孟同舟翻身做男主,半夏在系统的协助下成了普渡他的活(泥)菩萨。
1青梅皇后x竹马皇帝:打倒反贼男主,跟自家竹马守好江山。
2糟糠妻x原配夫:夫妻自然还是原配的好,势要当一堵撬不动的墙角。
3人质大小姐x调包世子爷:这么巧你也是冒充的?不如组个队?
4知心小姐姐x邻家大弟弟:称职的墙头草就是要随风倒,管他是东风还是西风。
5当朝权臣x对头之妹:帮亲还是帮情,这是个问题。
6正派师兄x同门师妹:师兄不让我跟坏蛋玩儿。
7魔道堕仙x剑修首徒:教不了你入道便随你入魔。
第2章
原本薛岑都打算回去了,见孟之微端着两手东西出来,又盛情难却。
木纹盘里苹果和桃子是如今时节最常见也最实惠的,虽不比宫里花样繁多,却胜在新鲜。
清洗过的桃子还沾着晶莹的水珠,苹果切了瓣儿,去了核,翠绿的皮被削掉一半作兔耳模样,十分别致。
薛岑拿着一只“兔子”,心想这主人倒是有心,这么一来寻常的苹果倒也生了些意趣,想必便是孟之微那位结发夫人的手笔,便问道:“孟卿何时成的亲?”
“已有三载了。内子与微臣父辈也算世交,因而家里便早早定下了。”
薛岑一听还是指腹为婚,青梅竹马,多少也有点歆羡的慨然。
孟之微因怕薛岑见怪,所以谎称琴濯不在府中。
薛岑只是垂眸看了下摆盘精致的水果,想也不是出自这位状元郎之手,虽不知尊夫人为何避而不见,不过薛岑也不是那等逢人都要跪拜摆天威架子,便没有深究。
君臣相谈一阵,薛岑待要回宫,又见孟之微兴冲冲去端了两盏东西来,心中不觉哑然,这状元郎倒是个好吃的,这阵子水果蜜饯都没停过,他平日少用这些酸甜之物,此番也破例了不少。
半揭的白瓷盅里还冒着些微的热气,薛岑还未看到是何物,先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香气,因出来多时也未进食,不由得食指大动。
“这是内子出门前煨在灶上的,火候刚刚好。不是什么精贵的吃食,皇上尝尝看。”
薛岑看着移到面前的瓷盅,蒸腾的热气下依稀可见盅内似汤非汤,似羹非羹之物,汤匙舀起只分辨得清是肉碎跟菌类,瞧着再朴实不过。
孟之微早已馋了一上午,只是面对一国之君还得矜持,没有先入口,耐心解释:“这道菜名为‘鸭糊涂’,是内子的拿手菜,主料是熟鸭肉,辅以香菇和山药熬作羹,瞧着普通,吃起来却是鲜香可口,浓淡适宜。”
吃的都拿在手上了,又听孟之微如此夸赞,薛岑也起了些许好奇心,撇开汤羹上的几许葱花,舀了一勺入口。
身为皇帝,每日山珍海味养着,薛岑的口味也刁得很,这鸭糊涂一入口,便有种眼神一亮的惊喜,未再多说只动汤匙。
坐在对面的孟之微生怕不合他的胃口,所以一直暗中打量着他的神情,见状心里一松,这才敢开动。
瓷盅不大,是孟之微日常所食的量,对于身形高大胃口又不错的薛岑来说就有些意犹未尽了。不过他本来也是串门子无意蹭了顿饭,也不好说什么,看着已空了的瓷盅由衷叹道:“夫人这道鸭糊涂果真是极佳的美味。”
孟之微对于夸自己才高八斗没什么感觉,倒是对别人夸赞琴濯厨艺,总是与有荣焉,好似自己能日日独享美味是特别骄傲的事情。
在薛岑看来,也确实如此,怪道状元郎不负发妻,仅看这日常饮食的周到也是极难得的,若不懂珍惜那才是猪油蒙了心。
回味了片刻鸭糊涂的味道,君臣话毕已经是日落西山。一旁的黄鹤风早就心急如焚,见薛岑终于动身,还虚抹了把汗。
反观薛岑吃饱喝足,悠悠哉哉漫步随性,全不把自己当个出宫的皇帝。
“这状元郎倒是娶了位好夫人,看来英年早婚也没什么不好。”
黄鹤风是不知晓那鸭糊涂的味道,不过看自家皇上吃得如此满足,不说是不是绝世美味,起码合他心意,当下也笑道:“皇上若喜欢来,赶明儿个早些出宫,如今天色晚了,还是不要在外多逗留。”
薛岑心想他可不好意思天天来人家里蹭饭,这美味也算可遇不可求了。
看着天□□晚,薛岑怕黄鹤风又要多啰嗦,紧走了两步,一转角迎面又撞了一人。只是这次不是硬碰硬,薛岑觉得好像有一团棉花在自己身前弹了一下,伴随着一声轻呼离去,下意识伸手拽了对方一把。
“我的虾!”
薛岑还未回过神来,就觉得身前的人已将他轻推开,忙不迭去捡地上活蹦乱动的大虾了。
这场面多少有些熟悉,薛岑暗道自己出门不利,看见地上蹲着的青色身影,也弯下腰去。
“抱歉。”
薛岑说着伸手去帮忙,黄鹤风连忙将他请去一边,“哎哟这东西腥得很,还是老奴来吧!”
薛岑想说他大惊小怪,自己下河捉鳖也不是没有,还忌讳这几只虾,不过看地上蹲着的人手脚倒是利索,葱白的手指捻着虾须,一抓一个准,不消几下就把活蹦乱跳的鲜虾捉回了篓子里。
薛岑见地上还有鲜虾扑腾的水印,遂道:“是我走路鲁莽了,买一筐新鲜的给姑娘吧。”
关心完自己大虾生死的琴濯抬起头来,清丽笑容中并未见怪罪,道:“只是沾了些土,洗洗就行了,公子不必介怀。”说着又垂眸清点篓子里的虾,左数右数都少一只,虽然多一只也没二两肉,总归是自己赢来的,缺了就觉得亏。
薛岑看她四下打量,也跟着放眼看去,见墙角尚有一只“漏网之虾”,方信步上前,倒不及琴濯紧跑两步的急切,手下一空眼前一花就抓在了琴濯的手指上。
想到男女有别,又素昧平生,薛岑当即就离开了,只是那如玉般凉滑的触感,还是在他微热的掌心停留了一瞬,在这炎炎夏日里,沁人心脾。
琴濯一心扑在大虾上,心道这虾沾了土再放久了就要不新鲜了,惦记着回家处理,略客气了几句便走了。
薛岑见人不愿领情,也没有多说,看着人朝着状元府的方向去了,心里不觉有丝微妙。
也就多看了一眼,一旁的黄鹤风见了,顿时一脸“皇上终于开窍了”的欣慰感。
薛岑回过头来,被他看得莫名其妙,抬起扇子就敲,“……一脸不正经,想什么呢!”
“……老奴不是觉得皇上喜欢那姑娘么。”黄鹤风略略委屈。
薛岑觉得这更是无稽之谈,“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就喜欢了?”
黄鹤风自诩是伺候他多年的老人了,深谙他的脾性,若是无意从不会对任何事物多投去一眼,眼下虽不见得多中意,起码也是起意了,便语重心长道:“皇上自登基以来,身边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也是时候找一个了。”
“那也没有随便看一个就要的道理,你能知晓人家是为人妇还是为人母?”
黄鹤风觉得这话也在理,可转念一想又道:“您是皇上,天下都是您的,说实话看上哪个都不打紧,只要您喜欢!”
薛岑听罢无言了一阵,拍着他的肩直说他是“助纣为虐”。
不过寻常外出,薛岑还是很乐意带着黄鹤风的,他虽然啰嗦了点,胜在一个优点,就是不管自己做什么,他都不会阻拦,就例如这个“助纣为虐”。
当然,薛岑也不是那个“纣”,还不至于真去干强抢民女的事儿,只是看琴濯消失在街道尽头,猜测着说了一句:“你说这会不会就是孟卿的夫人?”
这事说起来并无根据,薛岑也不知道自己心底的微妙来自哪里。
黄鹤风就更觉得不可能了,且依他对状元郎夫人的想象,应该是很朴素沉默的妇人,那姑娘瞧着虽也素雅,却也看得出是很精致的人,端看那双手的保养也是极细致的,又哪里会是时常下厨照应状元郎饮食的人呢。
黄鹤风有此定论便直摇头,好像生怕若真是状元郎夫人他们家皇上就没有盼头了,更是兴致勃勃道:“要不老奴跟去打探一下?”
“莫名其妙。”薛岑睨了他一眼,背手前行,“回吧。”
黄鹤风回头望了几眼,看那姑娘应该是附近的人家,以后大有见面的机会,若真有缘分,他们家皇上的光棍生涯没准真有盼头。
想罢,黄鹤风忙乐颠颠地跟上了薛岑。
主仆俩回宫,宫门都要落锁了,程风一直在候着消息,见着两人松了一口气,又苦着脸道:“皇上下次出去还是多带几个人吧,奴才这一天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他原想跟着出去,可皇上嫌他碍手碍脚,经常出去只带着师傅。
虽然皇上身手了得,那些个大内高手也未必及他,可到底是一国之君,龙体要紧,一磕一绊都关乎民生国体,可马虎不得。
“我是偷闲又不是御驾亲征,带那么多人做什么。”薛岑不想听完“大风刮”,回来还要继续受“小风呼”,见程风要张嘴,拿着扇子便给他打了个叉,“你这啰嗦倒是青出于蓝,好歹也学学你师傅怎么‘助纣为虐’。”
黄鹤风全当这是夸奖了,笑眯眯又有条不紊地吩咐左右伺候。
程风不懂薛岑言下之意,不过也知道师傅向来对皇上的事情听之任之,皇上若上房揭瓦,他师傅必定是底下扶梯子的那一个,还要挥手打气说掀得好,说是“助纣为虐”倒也贴切。
不好幸好,他们家皇上是个明君。
程风叠着手,一脸庆幸。
第3章
七八月间,雨水渐渐多了起来,又到了每年的汛期。
川淮本就雨水多,每到这个时候不少村镇都要受洪涝之害,田地屋舍以及家畜损毁不一,便是朝廷能补贴得过来,可年年如此百姓也叫苦不迭。
是以朝廷多方勘察,在古垚镇上游修筑了新的堤坝,工程在今年惊蛰刚刚竣工。
孟之微高中之后留任在京,在工部当差,有幸赶上堤坝竣工,这几日便随几位同僚一起来古垚镇视察堤坝情况,到时才发现薛岑早已在镇上了。
堤坝是今年的大工程,他们一行都不敢耽搁,已经足够提前了,不想皇上比他们的脚程还快,这不由让一伙人都捏了一把汗。
距离薛岑到状元府串门子,也就半个来月,孟之微琢磨着薛岑不喜欢繁文缛节的性子,行过礼后便挺直背,同薛岑去看堤坝了。
薛岑和孟之微毕竟是吃过一顿饭的交情,他又十分欣赏孟之微的才情,觉得同他说话也不似跟那帮老古董一般费力,因而心中多少有几分偏爱。
而孟之微是今年刚出炉的天子门生,正是新鲜,走在薛岑身边众人也没觉得有异,反倒是觉得他多少分担了些皇上的压迫感,因而各个微低着脑袋随行在后,皇上没有点名便静若鹌鹑。
“堤坝虽然修起来了,但也不可掉以轻心。朕已经往工部拨了一笔银两,专门用以修缮堤坝所用,洪涝无情,还需时时谨慎。”
孟之微忙垂眸,“微臣明白,皇上放心。”
以往朝中贪墨之事,都在工程之上,多有以次充好、舞弊造假的事情。就如这堤坝,如若从中抽取一砖一石,将来还不知发生何等祸事,是半点马虎不得的。
参与堤坝修筑的官员,都是经由薛岑亲自点名,他自己更是时不时都要来把关视察,因而工期也是空前地快,底下人半点不敢大意。
这是造福万民的好事,孟之微来时就看到古垚镇的百姓在祠堂烧香,还说要给薛岑立个长生碑,不禁也有一种受皇恩普及的可靠感。
孟之微觉得自己跟了个明主,心里有点乐滋滋的,又紧了紧手里抱的罐子,倒引起了薛岑的注意。
“这是什么东西?”薛岑注意到孟之微抱着这罐子没离手,以为又是什么可口的吃食。
孟之微换了只手,面上有点不好意思,“来古垚镇的时候,内子便叮嘱我带这里的一罐泉水回去给她。”
古垚镇占据着绝佳的地理位置,镇上有很多天然的泉眼,泉水甘甜清澈,就连薛岑也略有耳闻,而用这里的泉水所泡的茶,也确是清香爽口。
对此,薛岑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就是觉得状元郎竟如此听话,千里迢迢给自家夫人带一罐子泉水,也堪比当年“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典故了,心中纳闷是不是成了亲的男人都会变个样,想那礼部、兵部侍郎也是如此,还有刚刚成了亲的大理寺卿,好像全世界都充斥着一股酸人的味道。
薛岑暗自撇了下嘴,想想朝中后起之秀都是一立业就成家,个个都是英年早婚,实在无趣。
一行人在古垚镇上待了一日,第二天一早启程回京。
一路上,薛岑也算是与孟之微相谈甚欢,觉得他一些想法和意见都十分好,君臣一拍即合,便相约到府上详谈。
琴濯这时候不在,作为府上唯二的主人,孟之微都是跑前跑后亲自伺候着。
薛岑当王爷那些年,也曾天南海北到处跑,上天揽月五洋捉鳖的,若不是当了这个皇帝,实则也没什么讲究。上次来过一趟,此番他已惯熟了,对孟之微大小事都亲力亲为没有说什么。
孟之微进门的时候,率先把带回来的泉水放到了院墙旁边的紫藤花架底下,薛岑见哪里还有一些大小不一的罐子,列了差不多一面墙,好奇问道:“这都是泉水?”
孟之微点着头道:“有泉水,也有井水,有的是用来做吃食、泡茶,有的则是用来盥面。”
“盥面也有专门的水?”薛岑不觉惊了,看了下状元郎细白的面皮,好像这讲究也不是没道理……
“依我夫人所说,这每日天刚亮打上来的第一桶水,叫做井花水,用来盥面可以泽润益颜。”
薛岑一听又是那位夫人的讲究,顿时就了然了。女人家爱美是天性,便是再麻烦也正常。
罐子的颜色不同,所装的水也不同,孟之微见薛岑感兴趣,便一一介绍了一遍,“这是黄梅天专门收集的雨水,别小看这个东西,陈放三年用来洗书画上的污迹,及泥金澄漂最好不过。”
薛岑面露恍然,对这一堆大大小小的罐子也有了新的认知,算是涨了一番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