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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名捕(出书版)_分节阅读_第9节
小说作者:王珂   内容大小:434 KB  下载:天朝名捕(出书版)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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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青城!”黎斯缓缓道出三个字。

  “顾青城?”王怀让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能,黎公子。你的意思就是顾青城同丰无庸合谋杀害了卞盈盈,但这两人根本就是死对头。你忘记了,卞盈盈一死,就是顾青城第一个跳出来指证丰无庸的,他们怎么可能合谋?”

  “王捕头太过耿直,那是他们早就安排好了的,故意制造两人之间有不共戴天的恩怨,而让我们一开始就从念想上断了他们两人合谋的推测。”黎斯微微一笑,“而且,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怎么说?”王怀让不解。

  严千蝶淡淡接口:“顾青城同丰无庸二人之所以势如水火,无非是为了一个人,便是卞盈盈姑娘。两人同时想得到卞盈盈姑娘,故双方成为情敌,矛盾就存在。”

  “但是,如果某种情况之下,这种对峙不存在了呢?”黎斯接过话,“比如卞盈盈有了心仪男子,却并非两人中的任何一人,使顾、丰两人同时落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所谓因爱生恨,得不到,又或者得到了却被卞盈盈抛弃。这般就能让两个本来仇视的人有了同一个复仇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卞盈盈!”

  “黎公子,心思缜密,丰某人佩服。但你所说,只是一心揣测,就算上了衙堂,也无法作为证据。黎公子,你说这许多,可有让丰某认罪的证据吗?”

  “呵呵。”黎斯目中精光一闪说,“卞盈盈被杀当晚,顾青城不在场的证据就是胭脂醉的苏儿姑娘,不错,前半夜苏儿姑娘确实一直同顾青城饮酒,这想来也是顾青城故意所为,但大约过了子时,苏儿姑娘便不胜酒力而醉倒,顾青城趁机离开了胭脂醉,重新回到了青城客栈。那时你早已赶回芙蓉镇,而顾倾城则将被你杀死的卞盈盈藏尸,再完成剩余的事情,然后又潜回了胭脂醉。而苏儿酒醉醒来第一眼又看到了顾青城,因此她错以为顾青城整夜根本就没离开自己身边。但实际上,顾青城离开时却被青楼外一个夜香郎看到,这个证人我已经找到了。”

  丰无庸脸色微暗,说:“或者是顾青城喝酒过多,想出来透透风,这也不成?”

  “完全可以。”黎斯微顿,“再回来说牛长天。牛长天是一个痴情郎,在被卞盈盈拒绝了几次后,他依然坚持给卞盈盈画像,希望有朝一日用真诚打动芳心。就在卞盈盈被杀那晚,顾青城故意引牛长天去了卞盈盈房中,而当牛长天看到了已然毙命的卞盈盈后,那股子痴情无疑流露,他爱恋许久的女子突然之间同他阴阳两隔,使他一阵慌乱,不知该做些什么。于是,浑浑噩噩之际他想取走一点卞盈盈随身之物作为以后留想的物件,慌乱间,他就抽出了那柄刺在卞盈盈胸口的紫竹,又在卞盈盈胸前染血肚兜上撕下了半圈,而后仓皇逃离。牛长天的举动估计正是你同顾青城最想看到的一幕,有了紫竹同肚兜这两件证物,早晚这杀人之罪必落在牛长天头上。”

  “哼,就算真的可以诱使牛长天取走物件,但又如何能逼他自己认罪?牛长天自认罪行,而后自我了断之时你们可是都在场,并没有任何人强逼于他吧。”丰无庸继续说。

  “不错,这一点最是高明!”黎斯点点头,“牛长天,活人的确不能逼他去死,但如果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呢,更是一个他曾经无比深爱的女子死后冤魂纠缠于他,恨他怨他,让他生不如死呢?或者,便可以有了当日牛长天自杀之念。

  “我想,卞盈盈死后,你便每一夜每一夜纠缠于牛长天,以卞盈盈的声音假装鬼魅,怨恨于牛长天,牛长天受了你的魅惑,才会变得终日昏昏沉沉。自此,他便以为是自己几次三番求爱卞盈盈,导致卞盈盈无法忍受才会去自杀!哎,其实牛长天之死也有我几分责任,当时发现了牛长天自身的疑点,便几人一同兴师问罪,牛长天招架不住,也许他根本想一切都是卞盈盈冥冥之中安排好了,让我们发现了被他丢弃的画绢,又找出了紫竹同肚兜,万般绝望之下,他才会想到寻死去请求卞盈盈的宽恕。于是,就果真有了牛长天自杀身死的一幕。

  “同样,为保身陷牢狱的顾青城出来,你便故技重施,以卞盈盈的声音恐吓小石头,令其夜不能寐,小石头无法忍受鬼魂缠身,于是就来到了县衙说出了那晚曾听闻过卞盈盈同牛长天争吵的假象。你知道,小石头的证词一出,不仅可以保顾倾城无罪出狱,同样可以令牛长天走入一条有进无出的死胡同,可谓一举两得。”

  王怀让、李英风等人听黎斯道完,脸色都不由得连续几变,尤其是听到牛长天自杀之故更是都不由得摇头叹息。

  “哈哈,看来黎公子还是没听明白我所说,这一切也还都是你的揣测。请问,证据何在?大世皇朝近五百年,有条铁律从未变过,无证据,就不能制裁我!”

  “证据,呵呵,谁说我没有!?”

  第十章 青城情仇终已了

  “吴闻!”

  吴闻应着取来了一个兜网,网子里有一双黑色长靴,丰无庸脸色一变,没做声。

  “也许是你计算得太过精妙,以至于你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被揭穿计谋的一日,而你也就将这一双杀害卞盈盈当晚所穿的长靴随手一扔就不再关心,而我入住墨善药堂后,几次留心,终于找到了这双长靴,而长靴底部刚好沾染有佛洛镇外那片雾树林中的红泥。”

  “即便长靴染有红泥,也不可能凭此一点说明是我杀人!”

  “好,那我就找出可以证明你杀人的证据。”黎斯转向严千蝶说,“千蝶,借你一样东西,好吗?”

  严千蝶缓缓点了点头。

  几人都进入到了丰无庸的房间,黎斯让吴闻取来了一盆清水,而后对王怀让说:“王捕头,不知让你带来的东西可带来了?”

  “东西,对,带来了!”王怀让现在无比好奇黎斯想干什么,他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包裹了几层的布兜,打开布兜,里面赫然是杀害了卞盈盈的凶器,那半截浸血的紫竹根茎。

  黎斯将紫竹根茎竖立起来,尖端朝上,尾端被放进盆中,而后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紫色小瓶,从小瓶里倒出一点白色药粉,才对几人说:“这药粉是我一位老友所研制,可以暂时将附着于外物上的人血分离出来,但得是沾在物体上不久的血液,大概一月之内,血液都可以分离出外物。”

  黎斯说着,那紫竹尾端果然如黎斯所言,渐渐分离出了淡淡血液,很快融进了那盆清水中,清水颜色变成淡红色。过了盏茶工夫,黎斯取出紫竹,而后对严千蝶说:“千蝶,可以了。”

  严千蝶应着,从李英风那里接来一个比方才黎斯紫瓶略大的白瓷瓶,轻轻倒出了一只红背白腹的小虫,小虫头部有根束丝被严千蝶拿捏在手指中间。她将小虫交给黎斯,黎斯将小虫放进了清水里。那方才像是睡着的小虫竟在水中翻了一个身,开始吮吸起水盆中漂浮着的血液。

  “这,这是什么虫子?”王怀让看得惊奇,不由得问。

  “这是‘血棉花’,也被人叫做吸血虫!”李英风说。

  “啊,这便是那血棉花?”王怀让点头,仔细看着,又问,“但不知黎公子究竟是要做什么?”

  黎斯将紫竹尾端给所有人看了看,尾端生有许多细小的倒刺,这些倒刺在检验卞盈盈尸体时就曾经提及过,它们刮出了卞盈盈胸口锯齿状的外伤。黎斯道:“当日从牛长天处寻得紫竹,当我看到紫竹根茎上的鲜血,我便注意到,紫竹染血并不仅仅在尖端,在尾端也有,只是零星散乱,并不多。我这才想到,那些紫竹尾端的血或许不是死者卞盈盈的,而是凶手在行凶时因为太过紧张,被紫竹尾端的倒刺划破了手掌,留下的血液。当时我一个慌神,才让牛长天铸成了大错,现在想来,着实后悔!所以今日,我只能找出杀害卞盈盈的真正凶手,也算是给亡故的牛长天一个交代。”

  “那这盆中的血就是凶手的?”王怀让瞪大了双眼。

  “不错!血棉花此时正在吮吸这些血液,而血棉花最大一个特点就是在短时间内,不会吮吸第二个人的血,也就是同一时间,它只吸允同一个人的血液。稍后,只要丰公子将自己的鲜血滴入盆中,看血棉花是否继续吮吸,便可知究竟谁才是杀害卞盈盈的真正凶手!”

  又半盏茶时间,血棉花已将盆中鲜血吮吸干净,丰无庸缓缓亮出了自己的手掌,望着盆中的血棉花,突然仰天惨笑两声,摇头说:“服了,我服了!黎公子,我认罪了!”

  “一切都像你所说,一丝不差。呵,若不是亲耳听你说出口,我简直相信是听到了鬼神怪谈,竟可以将所有案情分析得滴水不漏,我输得心服。”

  丰无庸脸上现出了更多悲伤。严千蝶轻轻问他,说:“我能知道,你做这一切的原因吗?”

  “原因?方才黎公子已经说明了,其实盈盈所爱之人根本不是我,也不是顾青城,更不是牛长天,她的心另有所属,甚至,甚至……进入马车私会。想想曾经与我许下的山盟海誓,情比金坚,只让我觉得心都要碎了。这等始乱终弃的女子,杀了就杀了。现如今被黎公子识破,去死我亦不悔!”

  “恐怕你真要后悔了。”黎斯从怀里又掏出了一封信,递给丰无庸道,“这是卞盈盈写于牛长天好让他彻底死心的信件,信中提及她所真爱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你!丰无庸!”

  丰无庸慌乱接过信,看着上面一个个熟悉的字,不觉目瞪口呆,长久才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的……她明明亲口同我说已经不爱我,爱了其他男人。”

  “那是顾青城逼她说的,若她不说,顾青城就威胁会杀了你。”黎斯摇摇头,“至于你看到同外镇男子一同进入马车私会的女子,那其实是胭脂醉的苏儿穿着卞盈盈的衣衫,为的就是让你误会卞盈盈已经成了贪慕钱财的女子。而这一切,也都是顾青城所为。其实在来你这里之前,我已经将所有事实摆在了顾青城面前,他自己也承认了一切罪行,是他恨卞盈盈爱的是你,故设下了这个天大的骗局。而胭脂醉的苏儿也承认了是她假扮卞盈盈同人私会。”

  “顾青城……苏儿……究竟,究竟怎么了?”丰无庸扑通一声跪下,紧紧抓着手中冰冷的信纸,一股无可抑制的悲凉同悔意涌上心头,似要活活将他撕裂。他将头重重磕在地上,磕出了血:“这么说盈盈,盈盈是爱我的!她没有骗我,没有骗我……而我,我,我却亲手杀了我最爱的女人,我亲手杀了盈盈啊!”

  丰无庸想起卞盈盈临死前望向自己的眸光里,那抹闪动的泪珠,心脏如同被万箭射穿。

  黎斯微微摇头,不再多说,走到一旁窗边,窗外,天色微微亮白,而笼罩了佛洛许久的雨幕也终于要缓缓落下了。

  顾青城、苏儿、丰无庸都已下狱,等待他们的将是律法的惩处。

  朝阳东上,黎斯第三次站在了佛洛镇外。回首,不远处是一副绝色容颜,渐渐变得熟悉,再到陌生。黎斯挥了挥手,对着那人道:“走了。”

  “我们可以共同经历过那样的黑夜,却不知在如此清丽的朝阳下,我们会各自奔向何处?”黎斯小声说,声音小得只有心才可能听到。

  卷三 焚天之巅

  第一章 尸风

  凌天明站在邺城之巅的凌云宫,俯视身下的邺城,丝丝的夜风灌入他的眼睛里,如同一根根凛冽的刺。身后传来了轻柔的呼吸声:“天明,三十年的醉生梦死才只喝了一半,你去干什么了?”

  凌天明将手中夜光杯中的绿色液体一饮而尽,目光带着迷离色彩转了过来,望着走出青纱帐的一副曼妙身姿,嘴角微微抽搐地说:“我在等……等你叫我,青红。”

  “真是坏死了。”

  与此同时,邺城芙蓉山庄内,一个少年脚步蹒跚地从远处的黑暗里走来,他的目光同样带着飘浮的黑色,如同一只只锋利的蝙蝠飞翔在他瞳孔内,他的嘴唇紧抿,目光始终盯在身前三丈外的地方。他走得很慢,而每一步都显得很吃力,终于,他的目光接触到了三丈外的芙蓉山庄的大门,红色的大门。大门原本是黑色的,只是因为沾满了太多的鲜血才变成了红色。

  一行十几个蓝衣捕快围拢在芙蓉山庄外,迟疑地望着庄内,他们都是来自邺城衙门的捕快,本来睡得好好的,却突然被召回了衙门,又被派遣到了芙蓉山庄。这些捕快本多怨言,但谁知一来到芙蓉山庄,所有人都闭嘴了,不敢说一句话。他们的目光现在仍然凝聚在从庄内蜿蜒流出来的血泊上,目光随着月色颤抖。

  “孙,孙捕头呢?”一个捕快问。

  “他随着一个不知道身份的人进到了芙蓉山庄里面,但是,孙捕头走时让我们留下来,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再进去。”

  “这么说,我们不用进去?”为首的一人叫安灰,是邺城衙门里的老捕快,除了捕头外,其他年轻捕快都以安灰马首是瞻。安灰当了十三年捕快,他也从一个二十来岁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遇事瞻前顾后的中年汉子。这十三年中,他经历了许多,而随着年龄的增加,安灰早已发现心中那份最初的激情与热情不知不觉已退散,他现在只是想平平安安地活着。

  “既然孙捕头留了话,咱们就留在外面,不允许一个人进去。”

  安灰的话刚撂下,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像是黑夜里的豹子,盯着自己。

  芙蓉山庄依山而建,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是一座连着一座,其中还有不少凿空山体修建的山室,里面也装饰得精良华贵。孙健又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将目光从脚下一具残缺的身体上移走,他方才就看到了这具尸体的头颅,头颅在十丈外别院里的一个泉池子中,上下翻滚着,往外冒着血泡。

  孙健身体猛地一收,一双手搭在他后背上,孙健本能地问了一句:“干吗?”

  “孙捕头,你太紧张了。”孙健身后的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即使在这夜幕里也闪闪发亮,他微笑着,轻轻捋着下巴处新长出的一撇细胡说,“可有发现?”

  孙健望着面前的人,就是这个人今晚上突然从孙健床头上跳了出来,捋着胡子问自己是不是孙健,孙健惊魂未定地应了后,这人从怀里取出了一块紫色令牌。孙健几年前跟随着邺城太守进过皇城,也当然明白这紫色令牌意味着什么,这紫色令牌在大世王朝中只有六块,代表着在大世皇朝六扇门里最具权势的六个捕快,也同样是武功背景最厉害的六个捕快。

  “孙捕头,我也是捕快,我的名字叫黎斯。有件事想要请你帮忙。”这个人当时也是这样面带微笑地介绍自己,然后孙健就被拉到了这芙蓉山庄。而自从踏入芙蓉山庄时起,孙健所见的简直就是一派真真的人间炼狱之象,血肉横飞……

  孙健听闻这个黎斯位列当今四大神捕之末,破获了许多离奇诡异的案件。

  孙健摇摇头:“黎大人,卑职并未发现什么凶手留下的线索,但这个凶手实在太狠了。”

  黎斯笑了笑:“我没问你这个,这一路来,你见到了多少具尸体?”

  “多少?”孙健仔细回忆了下,但满脑子都是血淋淋的残尸,缺手缺脚没了脑袋,孙健赶紧收回了思绪,说,“卑职疏忽,并没有记得很清楚。”

  “无妨。”黎斯从两人所待的这件山室走出,望着偌大的芙蓉山庄,宁静夜色下的一派血腥状道:“一共是六十五具尸体,包括仍然未找全尸体的十二具残尸在内。”

  “六十五?”

  “芙蓉山庄总共有庄丁五十六人,丫鬟十人,包括庄主和夫人在内,理应有七十八具尸体,但目前我们已将芙蓉山庄找寻全了,却还是少了十三具尸体,说明什么?”

  “这说明……”孙健脑中一闪,立即说,“兴许,兴许是芙蓉庄主叶芙蓉在发现有人要杀害他们后,趁着凶手不注意,偷偷带着夫人还有其他剩下的人逃走了也不一定。”

  黎斯又笑了,但这一次他的笑容里带着几分残酷:“孙捕头,你觉得有人可以从这座死亡庄院里逃命吗?”

  孙健随着黎斯的目光望着目光所及的地域,微一抬头,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席卷着另外一股淡淡的味道灌进了鼻腔里,让他一阵难过,作为一个捕头,这种味道孙健也曾嗅到过多次,只是没有任何一次比之芙蓉山庄带来的恐怖震撼要强烈,这种味道叫做尸风。

  死人的味道!

  孙健低下头,又摇摇头。

  “所以还少了十三具尸体,这说明我们还有没找过的地方。”

  “但,但我们已经将每一间房间都搜找过了,并无遗漏啊。”孙健蹙着眉,说,“要不要我安排手下重新点一遍尸体?”

  “不用了。”黎斯的眼睛眯了起来,视线里,芙蓉山庄远处缓缓走来了一个黑衣年轻人,一身黑衣,一双让黎斯为之震动的眼睛,几乎没有眼白,只有黑色瞳孔,年轻人正用这双黑色的眼睛盯着黎斯。

  孙健也发现了年轻人,心头突突跳了几下:“你是哪个?这里正在办案,赶紧走,否则拿你进衙门。”

  年轻人始终不正视孙健,只是看着黎斯,而后走到最近的一具尸体旁,低头沉思,这让孙健好生郁闷,自己在黎斯面前完全抬不起头,没想到一个突然闯进芙蓉山庄的臭小子也敢蔑视自己。他咬着牙摸到了腰畔的长鞭,孙健一手三十二路回风舞柳鞭在整个归州武林也是叫得上名号的,他抽出长鞭,却被黎斯轻轻按住。

  同一时间,从庄口位置跌跌撞撞蹿进了一人,正是捕快安灰。

  安灰嘴角有血,捂着自己的肋骨,指着年轻人说:“捕头,兄弟们都被……他,他撂倒了,是个硬点子。”

  孙健的手离开了长鞭,能同时打倒十几个捕快的家伙果然是个硬点子。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第二章 一剑十三杀

  邺城,惊雷堂。

  惊雷堂堂主布惊雷第十二次将目光投向了惊雷堂的大门外,门外还是空无一人。堂内坐着五六个人,衣着各异,坐在最里面的是归州惠山清风门的无声道人,无声道人目光如挂在腰畔的利剑一样,从喉咙里拧出了一句话:“不知道是布堂主的面子不够大,还是这位大人物的面子太大,竟让我们这许多人在这里干候了两个时辰!”

  紧挨着无声道人左手而坐的一位中年光头男子附和着无声道人说:“不错,目中无人之辈,就算他武功再强,地位再高,我天门镖局武圣也不会真心服他!”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坐在武圣对面面黄肌瘦、书生打扮的古风尘微微摇头,渐渐眯起的眼睛里似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一股比之毒蛇还要毒辣几分的眼神,让武圣不得不闭上嘴。

  “既然已经等了这些时候,无妨再等等。毕竟他贵为归州武林盟主,统领整个归州武林,为公为私,也定然要等他来到惊雷堂。”说话之人,眼角有两颗黑色大痣,一说话,两颗痣就往眼中间挤,就如同又多了两颗眼珠子。故江湖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四眼金枪,罗胜。罗胜乃是邺城金枪帮帮主,平日里只有旁人等他的份儿,但今时今日,却心甘情愿地等着别人,此人身份之特殊,可见一般。

  布惊雷听了几人话,眼中一亮,声音里带着几分抑制不住的激动,说:“来了,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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