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凌天明大笑,但脸色却变得更加苍白,“你相信,有时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凌天明停止了大笑,面容少有的真挚道,“一十七年前,我所布下一场瞒天过海,并非为图什么,只是想救一个人。”
“风千烈?”
凌天明微微闭眼,点点头:“不错!就是风千烈。”
“你竟然救他,他可是穷凶极恶的恶徒啊!”一旁的石问天惊讶地说。
凌天明重新睁开眼:“就如同所有人无法相信我一般,这个世间的人也都误会了他。接下来,我要说的,便是一十七年前全部的真相。一十七年前,风千烈代表归州武林参与朝廷举办的五州风云台大会,他本怀着一腔热血想要在擂台上一展身手。但世事难料,风千烈以及赶去五州风云台的所有武林高手当时根本无法想象,他们正一步步走入一场精心为他们安排的巨大陷阱里。当所有人会齐,在风云台住了一晚后,所有的武林中人都觉得身体发浮,精神萎靡,整个人浑浑噩噩,他们自不知在他们的饭食里早已下了最高绝的迷魂散。风云台大会真正的序幕拉开了,原来有一个足可以只手遮天的大人物想借着风云台武林高手汇集之时,将他们全部笼络到自己麾下,但这些武林高手并不好对付,于是他暗中派人在饭食和茶水里下了迷魂散,以防万一,他甚至在整个风云台各处都布置了迷魂散。他的目的就是不容置疑地让来的所有人归顺于他,如果他们不答应,他甚至还准备了更穷凶恶毒的西疆傀儡盅,一旦中了傀儡盅,就成了活人尸,供盅主驱使。他的计划对那些武林高手一讲,无疑引起了轩然大波,其中大部分人当然誓死不答应,但很快他们被种下了傀儡盅。风千烈委曲求全,表面答应了下来,待用气血冲开了迷魂散的效力后,他同其他摆脱迷魂散控制的五掌门十二教主杀出了风云台,但可惜的是最终逃出来的只有他一个人。风千烈不敢停留,连夜回到了归州,找到了我,将全部真相告之于我。而紧跟着,朝廷同江湖所颁布的双重追杀令也到了归州。”
“于是,你为了隐藏风千烈的真正行迹,故意布置一幕瞒天过海的大计,好让风千烈脱身?”黎斯沉吟道。
“是。”凌天明摇头,“但我也确实为了布置这个局而害死了青红的爹,这可能是我这一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如此说,那风千烈还活着?”
凌天明摇摇头:“风千烈是逃了出来,但他受伤太重,伤了心脉,没有三年就死了。”
凌天明转眼瞅着孙健,道:“据我所知,一十七年前虽然死了五掌门十二教主,又跑了风千烈,但剩余的人都被那个大人物所掌控了。他设立一个可怕的地下组织,将这些人全部吸纳进去。这个组织,就叫做‘黑夜’!”凌天明语气一转,变得阴沉,“而‘黑夜’这个如名一样的地下杀人组织,在这一十七年间不断壮大,吸收了更多绝顶高手进来,到今天已经是一个无比可怕而无孔不入的组织,而最可怕的是,这个组织不仅仅属于江湖,还属于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即便有这样的组织,我也从未听说过,黎大人,你要相信我啊!”孙健几乎是哭求着说。
“是吗?”黎斯淡淡地说,“我可能还没有同你说清,我昨晚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第一,在罗胜同叶芙蓉的尸身上,我只注意了‘一剑十三杀’的威力,却忽略了其余一些细微的伤害,比如罗胜脚踝后的一处淤痕,呈圆月状,凭我经验,这个伤痕应该来自于五丁门的断魂烈阳爪,而偏偏五丁门全部的弟子都是男性,而门中的这项绝学也只有男子可以学习,而在叶芙蓉腋下我也发现了同样的伤痕。有此一点,我就可以证明杀害罗胜的凶手并非青红这个娇弱女子,而是一个子男子。第二,就是我在金枪帮内的假山顶上一处非常隐蔽的发现了一排带血的脚印,因为沾染了血迹而使脚印保存了这么长的时间,而这个脚印印纹之间呈回旋陡立状,这个形状也就是衙里所说的豹纹靴,只能是官府衙门中的人才会穿这种靴子。而很不幸,我在发现这个鞋印的当晚就在你的厢房里找出了纹路大小一模一样的官靴,上面还沾染有少许的血迹。”
黎斯再望孙健,道:“孙健,你还有什么话说?”
孙健哭丧的脸渐渐平静了,转而换上了一副阴冷的神情,冷笑道:“果然不愧是紫令神捕,黎大人,领教了!”
“客气,既然如此,不想说点什么吗?”
“哼!不错,你推测得都对,我也的确来自于凌天明所说的‘黑夜’。其实当年凌天明摆下了这道局,我的主上就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安排我来到邺城。一来是为了查探凤翔岭火烧风千烈是否属实,再者,就是害怕风千烈会在死之前同围剿他的那些武林高手乱嚼舌根,而让我也同时监视着这些人。但当年他们这几个人守口如瓶,我也没发现什么异状,于是我就一直留了下来。但偏偏一十七年后,在皇城‘黑夜’秘密分堂却收到了一件特别的礼物,那是当年五州风云台大会的请柬,而请柬上的受邀人正是风千烈。皇城‘黑夜’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出送请柬来分堂的只是一个老乞丐,而老乞丐回忆说当时给他钱让他送这封请柬的人操着一口归州地方音。于是,顺藤摸瓜,我终于也在归州查出了这个人真正的身份,哼哼,就是同样身为邺城捕快的安灰!”
“安灰在临死之前供出了指使他送出这封请柬之人的姓名。”孙健瞥着凌天明道,“凌天明,就是你!”凌天明淡漠不语。“那杀叶芙蓉、罗胜呢?”黎斯问。“哼,‘黑夜’的原则就是宁可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既然风千烈的请柬来自归州,这几个人都脱不了干系,为防当年风云台真相外露,当然是一个活口也不能留。”
“青红呢?”凌天明突然道,“青红也是你们的人?”
“当然,但她只能算是个叛徒。而主上也早已知晓了她的叛心,本想等着她亲手结果了你后,将她拉出来,做替死鬼,而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她。但谁知道,这该死的丫头竟然坏了我们的计划。”
“‘一剑十三杀’,是你杀的叶芙蓉跟罗胜?”黎斯再问。“明知故问!”孙健冷哼一声,“当年风云台在风千烈身上早搜得了‘一剑十三杀’的真本,只是这些年里,‘黑夜’所拢集的绝世秘籍数不胜数,区区一个‘一剑十三杀’算得了什么!”
“好,既然你已认罪!我就拿你回衙门!”黎斯道,身旁石问天却是双眼通红,大喝道,“你这混蛋,我要杀了你替帮主报仇!”眼见石问天冲过自己,黎斯忙伸手一拦,阻止道:“不可!”但黎斯万万没料到,甩刀刺向孙健的石问天陡然回了刀,饶是黎斯拼命后退,但还是腹部中了一刀,鲜血瞬间染红了青衫。孙健大笑:“你真的以为我会单枪匹马上凌云宫吗?”石问天解开了孙健的穴道,回头道:“久违了,黎大人。”
“你,你也是‘黑夜’的人?”
“不错。今天你听到的话太多了,拿命来!”孙健同石问天联手扑上,倏然,凌云宫大殿之上一阵剧烈抖动,黎斯同骨头身下的巨大石板猛地翻转过来,将两人像是掷石子般推向了旁边石壁,石壁同一瞬间裂开了一道缝隙,两人先后被打了进去。
接着,石壁重新关合。
耳边传来了孙健同石问天气极的骂声,眼前却是一片黑暗,慢慢的,一点豆大的光芒亮了起来,凌天明手执一盏油灯,目光熠熠地望着黎斯。
第十章 凌云巅峰,舍我其谁
巨壁外,孙健一脸阴沉:“看来需要找些火药炸开这块石壁。”
石问天摇摇头说:“那得去邺城,一来一回不知道发生多少变故。不过我手中虽然没有火药,但我却有这个。”
“什么?”孙健望着石问天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瓶子,瓶内咣当着一些浑浊的黄色液体,笑道,“软金水,这东西可溶一切金银,对付这石壁绰绰有余了。”
石壁内,黎斯轻轻将骨头平放在地上,望着豆大油灯下的凌天明,凌天明脸色始终苍白,但目光依然通透如同夜晚的明星。黎斯道:“你可以将剩下的故事讲完了?”
“剩下的故事?”凌天明笑笑,“你指什么?”
“风千烈的请柬,安灰!”黎斯蹙眉道,“我不明白你已经隐忍了一十七年,为何突然要暴露自己?将风千烈的请柬送往‘黑夜’分堂,无疑就是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不愧是紫令神捕,果然眼光犀利。”凌天明叹一声道,“你说的没错。方才我的故事只讲了一半,因为剩下的一半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讲,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黎斯平静地望着凌天明:“我很好奇你剩下的半个故事,莫不是风千烈根本没死?”
“不,风千烈的确重伤不治而亡。”凌天明沉吟一下,终于道,“只是风千烈并非一人亡命天涯,他的身边还有一人。”
“还有一人,谁?”
“他的独子!风骨!”凌天明道出,目光不由得落在了昏迷的骨头身上,黎斯会意过来,“是骨头?”
“不错,是他!”凌天明继续道,“骨头被他爹带入深山避世时才七岁,本是天真无邪的年纪却饱受了生死冷暖,而且在他九岁时出了一次意外,失足落入深涧。落下深涧之时,骨头脑袋先着地,虽然没有死,但却落下了一个终生头疼的毛病,疼起来生不如死,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疼痛更加刻骨铭心。而当骨头十岁时,风千烈身亡,受了重大刺激的骨头引发了脑疾,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虽然他记不得什么,但藏在心底的仇恨让他牢牢记住了风千烈曾与他提及的几个人名。于是,他走出了深山,忘记了自己是谁的风骨,想凭借着心底里默默记住的几个人名寻找出自己究竟是谁,以及他的仇恨之源。”
黎斯目光微闪,道:“你送请柬入‘黑夜’,是为了骨头?”
凌天明望着伏地的风骨道:“请柬是我指使安灰送至‘黑夜’的。因为我知道‘黑夜’一直监视着邺城,乃至整个归州的一举一动,因为在这里有他们的一根心头刺。而这根心头刺就是当年围剿风千烈的六人,‘黑夜’始终怀疑这些人从风千烈那里听到了什么,于是‘黑夜’的杀手潜伏了整整一十七年。‘黑夜’行事不许有一丝的疏忽,我相信,如果我不送出请柬引他们出来,孙健等人会继续潜伏,一年,十年,甚至一辈子。而风骨已经离开了山林,步入归州,若他走入到这些人的眼目里,等待他的将是无休无止的杀戮。”
“于是,你先下手为强,在骨头暴露之前,打算牺牲自己来保护他?”黎斯面容几度变化。
“呵呵。”凌天明淡淡一笑。
“你……说的都是真的?”骨头缓缓伏起身,一只手支撑着身体,另一只手用力地按住脑袋,拼命摇晃脑袋,眼神流出痛苦的挣扎,挣扎越发激烈,“我想起来,我想起来了!”
“有时候,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想起来的好。”凌天明凝视骨头。
“咔咔!”石壁上的石灰开始簌簌地脱落,石壁向内开始凹陷,随即出现了一条条密布的裂纹,裂纹越来越多。黎斯道:“他们很快就进来了。”
“我去杀了这些混蛋!”骨头摸到了手边的漆黑长剑,这柄长剑便是传闻里的另一柄绝世魔剑“黑夜”,竟是同那个可怕的组织同名。当年风千烈为了掩饰这柄剑在它外面浸染了百年的漆树根汁,将银色的剑身染成了黑色。骨头摸剑,但头疼再一次让他跪在地上。黎斯也想起身,却发觉腹部越发地麻木,那是鲜血流出了太多所引发的症状。
“孙健,石问天武功隐藏得极好,而两人联手已不在我们三人任何一人之下,何况是两人联手,我们不能硬拼,跟我来!”凌天明搀扶着骨头,引着黎斯从狭窄的墙壁缝隙间上行,不多时出现了一个洞口,打开,黎斯发现三人竟上到了凌云宫殿尖之上,而同一时间,身下的通道里传来了轰鸣之声。石壁终被孙、石两人打破了。
黎斯探身,脚下是无底深渊,头顶是黑色苍穹,远端的群山冷立,似三人已再无退路。骨头咬牙站直身体,但脸上的肌肉清晰地抽搐,凌天明笑了:“既然带你们上来就有办法让你们离开。”
殿尖中间有一个水晶圆球,凌天明掏出一把金色钥匙插在圆球之下,扭转几下,铿啷啷从殿尖檐下顺时蹿出了一条人手臂粗细的铁链,铁链快速地穿越过凌云宫之下的深渊,遥遥射入对面的山崖之上。凌天明道:“快,从铁链上行过,到了对面就安全了。”
“好!”凌天明先将骨头搀扶上铁链,而后推黎斯上去,黎斯道:“不,你先走!”
“这铁链我比你熟悉,而且一次只能走两人,放心,来得及!”凌天明道,“不过你们得走快点!”
黎斯望着凌天明点点头,道:“好,那你快点赶上!”
骨头摇摇欲坠的身体被黎斯搀扶住,他挣扎着转过身,望着凌天明:“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舍弃了性命地帮我,还有我爹?”
凌天明仰首,突然贯冲真气,真气冲破了他的白色衣衫。衣衫下,凌天明的胸膛上印着一头黑色苍狼的头,凌天明注视着骨头,一字字说:“我本不姓凌,凌乃我的师姓。我的本姓是风!风千烈是我的亲哥哥!”
“你是……我的叔叔?”
“你得到你想要知道的了,走!”凌天明一声断喝,黎斯同骨头两人步上铁链,铁链在空中摇摇晃晃,而铁链下就是万丈深渊,两人如覆薄冰般走过铁链,骨头立即回头摇晃锁链大声喊:“该你了!”
而此时此刻,凌天明却面带微笑,看着从通道走出来的两人,孙健看着铁链,冷笑说:“看来你还是晚了一步,你走不了了。”
“不,一点都不晚,刚刚好!”凌天明突然出手,天命剑斩断了铁链,铁链如同一只失去了牵挂的纸鸢,快速沉落入黑色的深渊之中。凌天明望着两人,道:“因为我根本没想过离开。”
“你想与我二人为敌,莫说你毒伤未愈,就是无伤也非我二人对手。”
“你们再看看身旁这美丽的晚景,因为你们以后再无机会了。”凌天明本是虚弱的身体瞬间爆发,身体上下散发出一股凛冽杀气,天命剑更是在黑夜里微微鸣动,凌天明望着二人,目光中如同落满了千年冰霜,声音缓慢而带着无限威慑:“我乃凌云之主,凌云巅峰,诛杀尔等,舍我其谁!”
“找死!”孙健同石问天合身扑上。
骨头一言不发看似要跳下山崖,黎斯连忙拦住,道:“你别做傻事!”
“我要去救他!”骨头漆黑的眼瞳收缩,“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我不能再让他死。”
骨头就要挣脱黎斯的束缚,突然感觉眼前一黑,整个人软软倒在了黎斯怀里。
“对不起,但我不能让你这样做。”黎斯望着黑夜里刀光剑影中那个挺拔的身影渐渐氤氲起来,一圈水雾渐渐模糊了黎斯的双眼。
凌云宫殿尖之上,孙健同石问天都是身受数剑,虽然不致命,但却着实痛,甚至失去了再战之力,而两人对面的凌天明胸膛被刺出了一个大洞,血肉模糊,天命剑在他手中摇摇欲坠。
“如何,你还不束手就擒?”
“死?”凌天明突然笑了,“你们可知道,当初我建立这凌云宫,早已在这殿尖之上暗布了无数炸药,就是等待着它灰飞烟灭的一刻,如同流星,你们可见过流星?”
“你在胡说什么,去死吧!”石问天蹒跚走向凌天明,凌天明转首看着那边黑夜深处,迷离的光里似有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那边,对着自己凝视,等待着自己走去。
“青红,我来了……”天命剑甩落,刺破水晶球,轰然巨响伴随着一道吞天火光瞬间将整座凌云宫焚烧。曾经的绚丽多姿,只是为了等待最终灰飞烟灭的一刻。
章灵山山峰之上,两个屹立的身影望着辉煌之后的灰烬。黑衣年轻人喃喃道:“我没见过别的英雄,但对于我来说,他就是英雄。”
“常人总道,英雄难过情之一关。但却总忘记了,正是因为这些亲情、友情、爱情才成就了当时之英雄。”
“你要去哪里,骨头?”黎斯问。
骨头目光从废墟之上收回,沉落入属于自己的漆黑眼瞳里,半晌他只道出两个字:“‘黑夜’!”黎斯欲言又止,最终说:“祝你一路顺风,希望我们还有再见的一天!到时再来领教你的剑法!”
骨头下山远去,黎斯望着他离开的背影,依然是那么缓慢,但同样是每一步里深深印刻下了坚定,黎斯知道,那是因为他有着他所追求的方向,总有一日,他必然也会登上属于自己的那片巅峰,成为他人口中传诵的英雄。
巅峰何在,无愧于天地,巅峰即存!
卷四 黄泉客栈
第一章 冷风冽冽鬼头山
夜风凛冽,像是刀锋不断切割着几个前行人的脸颊,带头走在前面的中年汉子扬起头喝了一口酒囊里的烧刀子,才说:“还有多久到?”
“本来过了半山就该到那地方了,但这里鬼得邪乎,有点摸不准了。”一个留着鼠须的猥琐男子在后面说。
“废物!”中年汉子露出了一排黄板牙,黄板牙上还有几个小小的黑洞,不知怎么搞成的,他扫了扫身上的灰尘,落满了一层污垢的衣衫露出了本来面目,竟是一身紫衣捕头的官服。男子身后三人穿着蓝衣捕装,最后一人则衣衫褴褛,手脚戴着铁镣,是一个囚犯。
月光微移,照在几人屁股后面,那里有一口黑漆漆的棺材。
“大哥,我看见了,就在那里!”光头捕快熊冲站在小山头上摇手指着远处说。
宋鱼水跟在熊冲后面也上了山头,依稀的月影下,出现了一座孤零零的木楼。木楼大致有三层楼高,周围是数不清的密林还有无尽的黑暗,这座木楼就像是一只伏在夜幕里的兽,静静地等候着它要等待的人。
“走!”宋鱼水挥了挥手。
木楼高檐上悬挂着一块半斜褪色的牌匾,上书“黄泉客栈”四个大字。
“黄泉客栈?”鼠须捕快桑顺看了一眼牌匾,不由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肩膀上“啪”的一声落下了一只手,原是另外一个捕快张春良的。张春良笑说:“我说胆小鬼,是不是又要吓得尿裤子了?”
“胡说!”桑顺被张春良吓了一跳,抖开他的手,跟在宋鱼水身后进了黄泉客栈。但出乎意料的是,黄泉客栈外面虽腐朽不堪,但里面却很干净,桌椅杯盏都摆放整齐,不难看出是有人整理过的。光头熊冲一手推进了那个囚犯,而后回身将那口黑漆漆的棺材也推进了客栈里,如此一来,黄泉客栈里出现了一口死人棺材,更让几人觉得背后有一点凉飕飕。
“谁,谁在那里?”桑顺虽然胆小,但却最为仔细,他转眼就瞅见了黄泉客栈角落阴影里坐着一个人,宋鱼水也看到了。那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闭着眼睛坐在阴影里的一张椅子上,旁边桌上摆着一壶酒,老者动也不动,完全对桑顺的问话不做反应。
“你个老不死的!”熊冲火气来了,就要拔刀,却被宋鱼水拦住了。宋鱼水上前一步,对着老者拱了拱拳道:“不知老人家可是客栈的掌柜?”
老者还是没反应,宋鱼水不禁也扫了扫眉头,一时没人说话,气氛陡然紧张起来。熊冲有意无意地靠近囚犯,手紧压在刀柄上,宋鱼水的目光中透着紧张。突然,阴影里的老者站起,身上一身白袍轻轻抖动,如同一个幽灵。他看着那口棺材。
“死人?”老者说了第一句话,却是这样一句让人头皮发麻的话。宋鱼水的眼皮子抽动,此时,头顶上传来了脚步声,有人缓缓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宋鱼水打眼望,不由得也是一愣,一个年纪尚轻且容貌清秀的少女正走了下来。少女望着宋鱼水等人,笑脸相迎:“客官好,想来几位是要住店了。”
宋鱼水回过神点点头:“住店!”
“呀,这里怎么还有口棺材?”少女刚看到了那口黑漆漆的棺材,不由得退后几步,脸色稍惊地看着面前几人。宋鱼水说:“姑娘不要害怕,这棺材里是我的一位手下,在捉拿凶徒时不慎丧命,我们这是要将他的尸首运回故乡,交给他的妻子和老母。哎,不过这口棺材的确吓人,姑娘你尽管安排房间,我们把棺材拖进房间里,保准不吓到你就是。”
少女点着头,刚待开口却传来了另外一位老者的话声,不似第一位老者的冷冰冰,这位老者说话甚是和善:“菊儿,既然是这样,就安排几位客官住在一楼东角的客房好了,那房间足够大。”
菊儿抬头,看着一位老人走了过来。老人满脸褶皱,穿着一身黑袍子,走到少女菊儿身旁,转脸对宋鱼水道:“客官,客栈东角外面是一片坟地,不知道客官会不会介意?但的确没有更合适的房间了。”
“无妨,哈哈,实话说,我们见过的死人要比活人多。碰见死人,更亲切!”宋鱼水半开玩笑地说。几句交谈之后,宋鱼水得知,这老者就是黄泉客栈的老掌柜名叫朱杰,少女是他的孙女,叫朱菊儿,一老一少共同经营着这座鬼头山上的客栈。
没多久的客套,宋鱼水来到了客栈东角尽头的房间,临走时,宋鱼水不由得多望了一眼坐在阴影里的那个白服老者,只觉得老者脸色出奇地苍白,像是许多年没见过阳光一样。
房间里的确足够大,应该是两三间客房打通了,住下个五六人没问题。黑漆漆的棺材被摆在了临窗口的墙根下,光头熊冲在房间里转悠,望着潮湿的墙壁,不由得说:“这鬼地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里建这样一座客栈!”
“你不是本地人,当然不知道了。这鬼头山之所以邪乎就是因为他的悬头山势,依半山而分,下半山是平地,而走这上半山就跟爬天梯一样,不仅陡峭而且山顶多生有山瘴,碰上运气不好的就要在半山上待上个三四天等瘴气过去了才能过山。偏偏这鬼头山又是通往云州最近且最省事的一条路,要是绕远路,起码多走七八天,而且也得翻两座平头山,还过河,所以还是有少数人愿意走阴气森然的鬼头山。也因为这样,才有了这里的黄泉客栈!”张春良说,“不过好久没上鬼头山了,这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