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行驶的路段变换不定,不过大致能看出是向北开,夜里开车还算通畅,车子保持着高速的状态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几乎已经出了沿江市的范围。我暗暗心惊,老林藏匿的地方这么远,那修是怎么找到的?
最后那修的车在远郊的位置停了下来,这个地方几乎没有几户人家,大部分的地方都立着一米多的白色杆子,杆子上爬着一种藤似的植物,生长得十分茂盛,而且沿路的地方还拉着铁丝网。我问过那修才知道,原来那些藤似的植物是五味子,五味子是一味药材,经济价值不错,因为沿江市的气候很适宜种植,所以在郊区有地的人很多都选择种五味子。
大面积种植五味子的地方,不管黑夜白天,远远地望去只能看见烟似的一片,其间还夹杂着无数白色的杆子,倒是个隐蔽的好所在。
我跟在那修身后,慢慢朝着那几栋房子走去。走到最靠边的一栋房子门前,那修伸出手在门上敲了三下,停顿半刻,又敲了两下。门里突然传出一个紧张而粗哑的声音:“这么晚了,有事吗?”
我蹙起眉头,里面的人真怪,不问敲门的人是谁,却问有什么事。
那修开口,声音低沉:“我是来买五味子的,只要五斤,没有尾款。”
房门“吱嘎”一声打开了,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男人伸出头,看到我有些意外,不过仍然让我们进去了。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也很凌乱,那修拉我坐在一张长椅子上面,那个男人紧张不安地坐到了我们对面。
“洪灵,这就是老林,你有什么问题赶紧问吧。”
其实我心里已经猜到面前的男人就是老林,可心里还是一震。
“你好,老林。”我一时实在想不出要问他什么。
老林僵笑着点了点头,那修瞥了我一眼,我赶紧清了清嗓子,如今是真相大白的时刻,我不能辜负那修的这番苦心。
“老林,我想知道你盗那个清墓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你盗出的碧玺手串和铜饕餮有什么秘密。”
老林笑容极苦,看着像哭一样,接着他说出了他前段时间的经历。他的叙述并不流畅,可能是心情太过激动的缘故,尽管我觉得他是咎由自取,可还是忍不住有些同情他。
老林说他最后盗的是一个清朝墓,那个墓在老西山最深的林子里,本来只有他和大中两个人,不过因为某些缘故,临时插进来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张福全。
本来大中并不同意张福全的临时加入,所以在寻找古墓的途中两人摩擦不断,老林夹在中间,很是苦恼。找到古墓之后,三个人都十分高兴,依次下到古墓里,里面情况跟张福全那时跟我说的差不多,只有一间主墓室和一间耳室。他们三个在墓室的一角点燃蜡烛,蜡烛着了半晌没灭,于是三个人开始在墓室内寻找值钱的东西。
对于古董明器,张福全是很懂行的,他看耳室里值钱的东西不多,于是就第一个进入主墓室。主墓室里放置着一口楠木棺材,虽然不是金丝楠木,但是也算是难得的好棺材了。看到棺材后三个人都是双眼放光,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一般最好最有价值的东西都会放置在棺材里,更具体地说是放置在尸体的身上,穿的、戴的,甚至是嘴里含的,后庭上塞着的……
三个人一起上,一个人用撬杠小心翼翼地撬着棺材盖,另两人在一边帮忙,不多时棺材盖就被撬开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棺材里面并没有任何值钱的金银珠宝,只有一具快要腐朽成灰的骸骨,那副骸骨的周围钉了一圈红到发黑的木头钉子。木头钉子又长又粗,造型奇特。大中傻愣愣地拔出一根,却发现在木钉的钉身上刻着一些模糊的图案,他把附在木钉上的灰尘清理干净,才看清那图案竟是一个人在许多尖刀上痛苦挣扎的样子。虽然木钉上能雕刻的面积有限,可是图案却是栩栩如生。仿佛观看的人都能感受到那个挣扎在刀尖上的人的痛苦和绝望。
三人对着木钉端详良久,全都面露骇色。然后大中又拔出了两根木钉,这两颗木钉上也刻着图案,其中一根木钉上的图案是一个人躺在大坑中,三四头野牛在他身上践踏的情景。而另一根则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在冰山上爬行的模样。
这些不是十八层地狱中的刑罚吗?
三人面面相觑,后来大中放下木钉,数了数围在骸骨周围的木钉,加上他拔起的那三根,数目刚好是十八根!
当时老林就感觉身上有点儿僵了,他盗过的墓少说也有那么十几个,可从没见过这么诡异的事情。在棺材里钉上十八层地狱,到底是在诅咒棺材里的人还是要震慑盗墓贼呢?
就在这万分紧张的时刻,张福全却突然说了一句话,他说十八层地狱中第十五层地狱是磔刑地狱,磔刑就是车裂分尸之刑,是专门为盗墓贼准备的。
自入坟冢之后,大中一直处在精神紧张的状态中,看到棺材里的木钉后就更加不可收拾。简直就像一颗炮竹,一触即发。老林深知他这个毛病,所以以往两人盗墓的时候,老林很少跟他说话。然而张福全并不知道,他的这句话恰似点燃了大中这颗炮竹,于是下一刻,大中突然怒吼着向张福全扑过去!
张福全措手不及,被大中一拳打倒在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他们就翻滚在一处。大中正值壮年,张福全显然不是他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就被大中打得狼狈不堪,脸上见了红。老林分不开他们,又忌惮着棺材里诡异的木钉,只好悄悄地退出主墓室,往耳室里去了。就在这时,他听见大中发出一声惨叫,然后就没了声音。
老林慌忙跑进主墓室,却看到惊人的一幕,张福全手里举着一个铜质的饕餮,上面染着血,而大中倒在地上,头上破了一个大洞,身体不停抽搐,眼看着活不成了。
老林惊骇不已,他完全没想到张福全竟然能杀了大中,更让他意外的是,张福全杀了大中后,竟然慢斯条理地用大中的衣服擦了擦铜饕餮上的鲜血,然后将铜饕餮放进了自己的背包。
相对于惊慌失措的老林,张福全算是相当镇定,他告诉老林,大中死了不要紧,大中那份他们俩平分。如果老林不想要东西,那么他可以把墓室里的东西都折好价钱,回去后就把一半的钱分给老林。
大中是老林多年的合作伙伴,张福全杀死大中,让老林相当不满,但是再不满,大中也已经死了。做他们这种杀头买卖的人,向来都是活在刀尖上的,老林看了一眼大中的尸体,心一横,反正大中也活不过来了,虽说棺材里没有值钱的东西,可是他们在墓室里拿到的陪葬品也不少,卖下的钱也够他逍遥个几年了,趁这个时候收手正合适。
老林打定主意,于是默认了张福全的提议,两人把墓室里其他的陪葬品都搜刮干净,碧玺手串就是那时候发现的。临走之前,他们把大中的尸体放进了那口楠木棺材里,将棺材盖重新钉好。其实老林心中十分不安,总觉得棺材里放着的十八颗木钉有问题,可又说不上来是什么问题。
他们俩出了坟冢之后,就把坟冢按原样封死,大中死在里面,万一有人发现尸体,难保不会查到他们俩身上,所以他们不能冒险。
发现碧玺手串有蹊跷,是回到沿江市后的事了。不过他们并没有回到各自的居所,而是去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落脚点。那地方很偏僻,正适合分赃。张福全一样样地往外拿东西,一边估算着每样东西的价值。有些东西估得少了,老林也懒得和他计较,他觉得张福全这个人过于狠辣,钱少点儿没什么,能早点儿清算,早点儿分开最好。
当时碧玺手串是装在老林的背包里的,老林拿出盒子的时候,觉得那盒子十分特别,盒子不大,但是显得十分厚重,黑曜石一般的色彩,表面看着很光滑,可是一摸之下却发现上面凹凸不平。老林本以为上面刻了花纹,把盒子凑在灯光下看了半天才发现上面刻着许多文字。张福全凑过来看了几眼,顿时双眼发光,原来盒子上刻的竟然是梵文。老林不懂这个,却知道这东西应该很值钱,盒子尚且如此,那盒子里的东西不是更值钱?
盒子被打开后,碧玺手串静静地躺在里面,虽然经历了百年时光,但是它上面的光彩丝毫没有被岁月湮没。碧玺,虽然算不上最值钱的宝石,但是传世百年以上的,却绝对是珍贵的。后来他们在盒子底部又发现了一张绣着字的丝缎,丝缎配合金线织就,虽历经百年,但是仍然灿烂如新,丝毫没有腐坏的迹象。
二人禁不住啧啧称奇,翻看丝缎上刺的字,都是古文,不过能读懂大概的意思。上面说坟冢里葬的是一位清朝正二品诰命夫人,碧玺手串是她生前的随身之物,但是碧玺被邪气所侵,后来经由一位高人之手才把邪气清除。高人赠加持法盒放置碧玺手串,能使手串内蕴藏的灵气经久不消,和铜饕餮相辅相成,护佑死者的灵魂。
读完丝缎上的字,他们都感到十分莫名其妙。既然手串和铜饕餮都是护佑死人的,那么棺材里的东西又作何解释?不只没法解释,简直就是自相矛盾。
不过敢盗墓的人向来都是百无禁忌,既然敢发断头财,就算有什么事也得担着。张福全把从坟冢里盗出来的东西估了一个价钱,然后分了一部分钱给老林,他说另一部分钱等他把东西卖一卖再给老林。老林虽然不满意,但是对张福全也没办法,况且这次的钱的确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想他和张福全毕竟在同一条船上,张福全肯定不能赖账,再说了他亲眼看到张福全杀人,如果张福全敢耍花样,大不了大家来个鱼死网破,一拍两散!
老林得了钱后立即找他的老相好逍遥了几天,可就在第五天,他突然接到张福全的电话,张福全告诉老林,洪老六卖给客人的一批货出了问题,据说都是出土文物,警察来抓洪老六的时候,他说那批货是老林卖给他的,之后惊慌之下摔死了,如今公安部门正在通缉老林。
老林听了张福全的话是又气又恨,他从来就没给洪老六供过货。就算有过那么两次,也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儿,从来没有出土文物。这屎盆子扣得实在太冤,可是他又不能到警察局去分辩,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认。
可是他还是长了个心眼,张福全的话不一定可信,他暗中找人打听了一下洪老六的事,结果证明张福全没有骗他,洪老六真是因为公安局查上门才摔死的。
自此之后老林就躲了起来,每天过得提心吊胆,张福全欠他的那笔钱自然而然也就拖了下来。
老林说完这些话,神色有些忌惮地看向那修,那修没说什么,只是很平静地看着老林。老林犹豫地看了我一眼,突然转身从一个包里拿出一个黑色巴掌大的盒子递给那修,那修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手中的盒子:“你说的法盒就是这个?”
“没错,当时不知怎么的,我就要了这个盒子。”因为这个张福全还多算了他不少钱。
那修随手将盒子递给我,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很厚的信封递给老林:“这是先前答应你的,你好自为之。”
我拿着盒子跟那修走出房门,走出老远之后我才问那修:“你是怎么找到他的?”
那修淡淡的:“我自然有我的方法。你想要知道的事,找到答案了吗?”
我有一瞬间的疑惑,表面上老林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可我却更加迷糊了。老林的那番话带出了很多的疑问,比如棺材里的十八根木钉,比如大中蹊跷的发疯……
我低头瞅了一眼手中的黑盒子:“那修,你刚才给老林的是什么?他怎么会……”
“你以为是什么?”那修并不正面回答我,“像他们这种亡命之徒,光是威慑远远不能让他轻易吐露真情,只有适当的利益摆在眼前的时候……”
那修的话没有说完,但是我已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当我坐上那修那辆破得可以的老爷车后,我想,能让老林乖乖吐露实情,那修给他的钱一定不会是小数目,为什么他不能为自己换一辆新车呢?
返回沿江市后,那修把我送到小区楼下就走了,我本来想邀请他上楼坐一会儿,和他探讨一下碧玺手串的事,可是一想到沈小珍在家,我只能把到嘴边的话咽进了肚子。
沈小珍对我半夜才回家颇有怨言,我怕她对那修的事死缠烂打,所以什么都没说。回到房间后,我从皮包里拿出黑色盒子,老林形容得倒也贴切,黑色盒子虽然不大,但的确显得厚重,表面上的黑色像是刷了层明漆一样,在灯光下闪闪生辉。
我想起老林说过盒子上刻了梵文,急忙把盒子凑到灯光下,果真看到很多莫名的文字,这会不会就是梦中那人说的《大悲陀罗尼咒》?我想了想,真的有这个可能,听说古代的佛经都是从印度传过来的,盒子上有这么一篇佛经原文也不稀奇。
我轻轻掀开盒盖,盒子里是空的,连老林说的那块绣着字的金丝丝缎也没有,想必都被张福全给拿走了。想来不光碧玺手串能卖上高价,就连那块绣字的金丝丝缎也是价值不菲,只是不知道现在在什么人手里,如果能见到实物就好了。
我拿着盒子把玩,想想真的挺神奇的,百年前的东西如今就在我的手里。看着看着,我突然觉得这盒子有些奇怪,中间放东西的空间很小,底部显得无比厚重,起码有三厘米,显然不太合理。我把盒子翻过来,用手指敲了敲,盒子底部传出明显的空声,难道说盒子中间有夹层?
我十分兴奋,顺手在抽屉里拿出一把螺丝刀子,想把夹层弄开。可是琢磨半天却没有效果。盒子底部并没有缝隙,几乎可以说是浑然一体,难道是我猜错了?
半个小时后,我已经对它失去了耐性,本来想直接往地下一摔,又怕夹层里是什么易碎物品,只好作罢。我把盒子轻轻往桌子上一搁,盒子的一角撞上了台灯灯座,没想到竟发出“咔”的一声脆响,有什么东西从盒子里弹了出来!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黑盒子,刚才还浑然一体的盒子竟在底部露出一条缝隙,我用手指轻轻一推,就从缝隙里弹出一个像抽屉似的东西,里面露出丝白的一角。我急忙抽出来一看,那是一条白色的丝帕,右上角绣着几朵淡雅的梅花,颜色白里带点儿银,像眼泪一样……
我把丝帕整个儿展开,上面用红色的丝线绣着字,乍一看那些字,字字鲜红,很像血书。我平静了一下心情,然后细细将上面的字读了一遍,然后我震惊了,事实的真相竟然是这个样子。
原来留下白色丝帕的人正是棺材里的人,正二品诰命夫人富察氏,她嫁入夫家五年才生下一个儿子,两年后生下一个女儿,女儿取名锦熙,最得她的疼爱。丈夫热衷权势,为了儿子的仕途,想方设法让女儿成功入选秀女,可是终因为使用邪术而使自己的女儿惨死,富察氏痛不欲生。丈夫为了确保女儿的死因不被泄露,所以将自己女儿的尸体一把火焚毁。富察氏听闻死后不留全尸的人不能转世托生,所以她在死前托付一个信得过的奴仆,让他在封棺前在棺材里钉上十八根木钉,木钉上事先刻好十八层地狱再涂上黑狗血,据说这是一种萨满秘术,可以用自身的魂魄替换出她女儿的灵魂,并且能够转世投胎。
我叹着气放下丝帕,灵魂的事太虚无缥缈,富察氏的想法虽然愚昧,不过她对女儿的爱却非常伟大,宁愿自己受无尽的苦楚,也想给女儿争取一个转世的机会,实在令人感叹。
我想了想,把丝帕折好,依旧放进盒子的夹层里。说也奇怪,老林得到盒子也有一段时间了,可是他却没发现夹层的秘密,我的运气未免太好了些,不可不说一切自有定数。
第二天我到医院看山子,临去时买了不少补品和水果。到病房的时候,却看见山子正扶着墙慢慢地走动,病房里没有其他人。
我放下东西,急忙去扶山子:“山子,怎么就你一个人,赵叔呢?”
山子一笑:“最近我爸熬得比较厉害,我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就让他先回去休息了,省得我伤好了,他却累倒了。”
我理解地点点头:“嗯,赵叔身体也不太硬朗,让他回去休息是应该的。这样吧,这些天由我来照顾你,就别让赵叔过来了。”
山子慌忙摆摆手:“我已经没事了。你的伤刚好,不能太劳累。”
我心中一暖,笑道:“我那是小伤,早就不要紧了。那晚要不是你来得及时,我早就死了。谢谢你,山子。”我无比真挚地看着山子,“我照顾你的事,你就别客气了,要不我会良心不安的。”
山子不知说什么才好,搔着头憨憨地笑了。
接下来我帮山子洗脸洗头,然后扶着他在医院走廊里来回走了两圈,虽说他有伤不能剧烈运动,可是适当的运动会让他恢复得更快。
有我的陪伴,山子的表情看起来很愉悦,看着他开心的表情,我心里突然有些发堵,我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可现在不只欠着那修,连山子也欠了……
这些天我一直留在医院照顾山子,赵叔本来不肯,可是在我的坚持之下,他只好答应了,只是每天都要亲自做饭送来,于是托山子的福,他出院的时候我已然胖了一圈。
在医院期间,马警官曾派人来过一次,说是对张福全的审讯已经结束,关我的那间地下室是他私自改建的,而地下室的那些箱子里放着一些出土文物和假古董,都是他来不及出手的。张福全长期向沿江市地下拍卖行提供出土文物,而这些文物多数是盗墓所得,对于企图谋杀我的事,张福全供认不讳,他杀我的动机其实源于我跟他的那几次谈话,他以为我知道他的秘密,所以想杀我灭口。除此之外,张福全还供认自己曾谋杀了两个人,一个是大中,而另一个据说是他昔日的合作伙伴。
张福全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马警官因为一直忙于他的案子,倒是对我们几个松懈不少。山子出院后,马警官找我谈过一次话,他问我为什么会屡次三番地找张福全,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告诉他是因为直觉。马警官不置可否地看着我,眼神很是耐人寻味。他说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查,虽然证实了张福全的各种罪行,但是并没有证据表明他和林娜的死有关,唯一有联系的是那晚招鬼用的碧玺手串是经张福全的手卖出去的。
对于这一点,我也相当迷惑,我没有福尔摩斯的脑袋,实在分析不出其中的猫腻。走出公安局大门时,我对着外面的天光叹了一口气,照现在的情况看,林娜的案子势必会拖下去,也许会成为悬案也未可知。这世上有许多事不能完全按照常理解释,说句异想天开的话,如果林娜真是因为碧玺手串招鬼而死,那就是灵异事件了,可能要找一个神婆当帮手才能破案。
这段时间我因为要照顾山子,所以向公司请了长假,加上受伤住院那几天,差不多已经超过半个月时间没有上班了。长时间的旷职让我有些忐忑,于是上班前我和同一办公室的同事通了电话,她说公司在十天前已经招聘了另一个会计,现在已经正式顶替了我的位置。我心里凉了半截,没想到公司的动作这么快。我一咬牙,算了,与其等着被人解雇,还不如自动离职,起码面子上还好看点儿。于是我当天就到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主任连挽留我的话也没说,大笔一挥就批准了我的辞职。
我手里拿着一个月的工资,茫茫然站在街上,看着人群熙攘,突然间不知该何去何从。
这时手机铃声忽然欢快地响起,我看也没看就放到耳边,有气无力地“喂”了一声。来电话的人是沈小珍,她的声音听起来兴致高昂,她说老板看她工作努力,所以给她加了薪水,她想找几个朋友庆祝一下,问我来不来。
人生最悲惨的是什么?
这一刻,我认为就是她的得意来衬托我的失意。
沈小珍兀自在电话那头唧唧喳喳,我晃了晃被太阳晒得发昏的脑袋,得意也罢,失意也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当。我何不学学沈小珍,趁着年轻肆意地潇洒一番,也省得来日后悔。
我不再犹豫,痛快地答应了沈小珍。沈小珍挺高兴,让我晚上早点儿回家,她和我一起出去。我苦笑,她不知道我已经失业了——可是何必告诉她,倒显得我是去借酒浇愁一般,也扰了她的兴致。
下午五点钟沈小珍就蹦蹦跳跳地回来了,然后拉着我大费周章地换衣服化妆,七点钟左右我们才出门。一路上我遮遮掩掩,浑身不自在。沈小珍瞪着两只仿佛被人狠狠打了一拳的眼睛紧盯着我,虽然她管那叫烟熏妆。
“小珍,”我别扭地拉了拉身上的裙子,“你不觉得我的裙子太短了吗?”
“哎呀,你快别扯啦。”沈小珍拍开我扯裙子的手,“今年就流行这个样式,你的腿长得比我好看,我都敢穿,你怕什么?”
我无奈地低下头,今夜的装扮怕是我生平最放肆的一次。在沈小珍的坚持下,我穿了细长的高跟鞋,露出半截大腿的黑色短裙,能突显上身曲线的紧身T恤,还化了一个十分妖艳的妆。这样的我,就连自己都感觉陌生。
眼见着酒吧在望,我却有些却步,沈小珍一把拉住我走进酒吧。刚一进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就把我淹没了,沈小珍四处观望,突然极度兴奋地朝一个方向挥了挥手,拉着我就冲了过去。
我从不知道她的力气那么大,蛮牛一样。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往前跑,直到看到两女三男才停下来。
沈小珍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我却冒了一身冷汗,正在往嘴里倒酒,眼睛却眨也不眨盯着我的人,不正是海经吗?
这个人可真是阴魂不散,或者说我们之间的孽缘太深。
“好久不见,可爱小姐。”海经放下酒杯,朝我摆了摆手。
每次见面,海经都是这个调调,真让人厌烦。我把头微微别到一边,不去理他。沈小珍已经跟那几个人说笑成一片,另外两个男人毫不忌讳地盯着我看,眼里充塞着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让我十分不自在。
沈小珍看着我不由得嗤笑一声,似乎觉得我窘迫的模样很可笑。她向一干人介绍了我,然后就和那两男两女打闹喝酒去了。我不善于交际,又和其他几个人不熟,所以也没什么话说,只是沉默地吃着面前的东西。
吃着吃着,面前突然多出一个酒杯,杯里装着满满一杯啤酒,正在一簇簇往外冒着泡泡。我抬头看了一眼,是海经,他正专注地看着我,嘴角噙着一抹笑。
“半个多月不见,你怎么好像不认识我了?”
“……我们本来就不熟。”其实我觉得海经这人除了稍微有些轻浮自恋,也没什么大恶,只是他喝酒后的状态实在太恐怖,我不想经历第二次。
看沈小珍的样子,似乎经常和海经在一起喝酒,她难道没见过海经吃人头发的情景吗?真是奇怪。
大概是我的话把他堵住了,海经半天没说话。这时回荡在酒吧里的音乐突然停了,接着换上一首最近很流行的舞曲。一只男人的大手突然伸到我的面前,原来是坐在沈小珍对面的李亮,据沈小珍介绍他家里是搞建材生意的,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模样倒是挺周正,只是眼神让人看着不舒服。
他是想请我跳舞吗?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一来我不会跳舞:二来我穿的是三寸高跟鞋,正常走路都难,更别说跳舞了,恐怕下去就是给人看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