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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杀业_分节阅读_第4节
小说作者:十二龙骑   内容大小:2.18 MB  下载:无限杀业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4-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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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色惨白,犹如死人。仲孙玄华摇摇欲坠,情况看起来糟糕之极。陈胜心如铁石,更无丝毫怜悯。他深深吸了口气,陡然圆睁双目,舌绽春雷,作霹雳暴喝!

  声尤未落,大殿内那组青铜编钟,陡然随之同时爆发出嗡嗡巨响,竟是响彻天际,令大殿内自齐王以下,人人相顾失色,悚然动容。那些全无武功在身的乐师、侍女之类人物,更加情不自禁地举手紧紧掩住双耳,神情无比痛苦。但最痛苦的……赫然还是仲孙玄华!

  苦苦撑持,原本便已经到了近乎油尽灯枯之境。陈胜这雷霆一喝,对仲孙玄华而言不仅仅是雪上加霜这么简单,简直就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刹那之间,他只感觉心坎阵阵激痛,随即就是眼前发黑,喉头发甜。已经被压榨成空壳子的身体摇晃了几下,仲孙玄华仰天猛地喷出一大口鲜血,向后就倒。“呯~”的闷响过去,这位齐国顶级剑手就此倒下,双眼紧闭,再也没有动静了。

  “玄华!玄华!”仲孙龙大惊失色,撞翻了面前几案,急急冲入殿中去搀扶自己儿子。然而他手指才刚刚接触到仲孙玄华的肌肤,心中已然凉了大半截。再摸摸儿子的心口,探其鼻息,仲孙龙更加如堕冰窟,冷彻骨髓。他呆了半晌,陡然号啕大哭起来。到了此时此刻,所有人都知道,仲孙玄华这位剑圣门下的四大弟子之一,已经和他那位大师兄边东山一样……彻底完了!

  不错,他确实完蛋了。对于这个事实,没有人能够比陈胜自己更加清楚了。因为就在刚才,胸口的骷髅纹身已然发出击杀提示。仲孙玄华用自己的生命,给陈胜再度提供了300通用点的进帐。

  半招未发,仅仅喝了一声,竟然就把齐国最顶尖剑手之一的仲孙玄华活生生喝死。如此神乎其技,简直教旁观者难以置信。霎时间,大厅之上一片鸦雀无声,人人骇然失色,相顾无言。即使是对陈胜本事最有深刻了解的二王子,亦觉如在梦里,几乎不敢相信这真是事实。

  第六章:五岳法相(下)

  陈胜摇摇头,收敛法相,抛下长矛。转身向齐王以及二王子分别抱拳,从容道:“今日兴致已尽,陈某就先告退了。”

  二王子已经看得呆住了。除去用力点头之外,简直不会再做其他事。齐王毕竟做了几十年国君,定力比儿子要强很多。当下连忙吩咐身边一名心腹宦官,命令他找处僻静的宫殿,打扫干净了然后让陈胜入住。那太监毕恭毕敬躬身领命,弯着腰小心翼翼地引领陈胜出殿而去。

  仲孙龙死了儿子,当然心痛万分,更对陈胜痛恨到了骨子里。可是陈胜本身的能耐已然如此厉害,再加上他秦国黑冰台密使的身份,更兼有齐王及二王子庇佑,仲孙龙即使想要报仇,却又哪有这个本事?没奈何,只得把仇恨深藏内心了。当下,仲孙龙就向齐王告辞,要回家办理丧事。

  齐王极懂人情世故,知道若然任由仲孙龙就此离开,他将来定然会对二王子心存芥蒂,若他一怒之下改为倒向田单和大王子,那就不妙。故此虽然人死不能复生,但齐王还是尽力补救,不但温言安抚,更慷慨地追封仲孙玄华为“即墨君”,把即墨城赏赐出去作为仲孙家的食邑。

  仲孙龙虽然靠着高利贷起家,成为齐国首富。但始终只是白身,未有一官半职。而他也素来以此为憾。这次虽然死了个儿子,不过能够因此得到爵位,总算能够勉强弥补一下丧子之痛。好在仲孙龙也不止一个儿子。死了仲孙玄华,并不至于就此绝后。否则的话,哪怕齐王把王位让给仲孙龙,只恐怕照样安抚不了这位齐国首富。

  得到齐王如此细意安抚,仲孙龙也知道好歹,不敢将丧子之痛迁怒于齐王与二王子。但对于陈胜,他却是从此恨上了。仲孙龙心下暗暗发誓,定要报此杀子大仇。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至于是仲孙玄华率先挑衅方才落得如此下场,则这位齐国首富。早自动将之遗忘了。

  扰攘一大轮,好不容易才算将所有首尾处理干净。所有无关人等已经全部退下。点将殿内,如今就只剩下了齐王与二王子这两父子。

  齐王呆坐原位不动。良久良久,他方才长长叹了口气,举起手中酒杯,将那杯冷酒仰首一饮而尽。喃喃道:“好厉害!真是好厉害啊。一招未发就打杀了仲孙玄华。恐怕连忘忧先生也未必做得到。秦国竟然有这种高手?但为什么之前竟然未曾听说过的?”

  “大概因为他是黑冰台的人,行事以隐秘为上,不好出风头求名吧?”二王子其实也早想过这个问题了。他心有余悸地道:“就是不知道黑冰台里面,像陈密使这种实力的人还有多少?”

  齐王沉吟道:“不用太多。只要再有一两个的话,那已经足够教人吃不消了。不过……若寡人推测不差,咱们其实也不必担心。因为很有可能,陈密使已经是黑冰台第一高手了。”

  二王子不解问道:“父王为什么这样肯定?”

  齐王捻须道:“陈密使身上,有一股矫矫不群的傲然之气。寡人这一辈子,就只曾在曹公身上感受过相类似的气质。可想而知,具备如此傲气和高明身手之人,怎肯屈居于一国之君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之下?故此除非他不是黑冰台的人,只要他当真出自黑冰台,就肯定只能是黑冰台统领。”

  二王子恍然大悟,由衷道:“父王明见万里,儿臣远远不及。有先前秦国储君送过来的半块玉佩为证,陈密使的身份当无可疑之处。得这样一位高手相助,田单那奸贼的图谋定然无法得逞了。天佑父王,天佑我大齐啊。”

  齐王微微一笑,对于儿子拍过来的这个马屁显得颇为受用。凝声又道:“人才难得。陈密使这样的人才,更加万中无一。若能为我齐国所用,好处将是数之不尽。王儿,这几天你尽量和陈密使亲近亲近,看他喜欢什么,便尽量投其所好。即使不能拉拢得他叛秦归齐,但能够和如此高手打好关系,总没有坏处的。”

  二王子恭恭敬敬答应了。想了想,忽然喜道:“陈密使身为习武之人,对于神兵利器必定喜欢。我瞧陈密使似乎不擅长剑法,反而精研枪矛之术,儿臣库藏内就有一杆宝枪,正好拿出来奉送给陈密使。”

  齐王颌首道:“正是如此。王儿你能举一反三,胜过你大哥太多。咱么齐国这江山,若能平安交到你手里,寡人此生,便再无遗憾矣。”

  ※※※※※※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时分,陈胜准时起了个大早。才刚刚更衣梳洗完毕,那名齐王身边的宦官便跑了过来请安,并且命下人送上丰富早点,殷勤服侍陈胜进膳。待得陈胜吃完之后,那宦官方才小心翼翼地传话,道是二王子请陈密使前往相见。

  来到二王子的寝宫,二王子亲自出门迎接。随即引领陈胜来到他自己的私人书房。书房之内摆着个长方型锦盒,其中也不知放了什么。二王子却也先不忙送礼,嘘寒问暖了好几句之后,方才动问道:“陈密使,昨天你打败仲孙玄华,所用的是长矛。看来陈密使精研枪矛之术,对么?”

  陈胜是洪门弟子。洪门武学博大精深。拳脚功夫不论,单讲器械,就有棍术、板凳功、大关刀、双龙拐、八斩刀等等多种。而陈胜下苦功最多的,当然要数六点半棍。这套棍术本来就是从马上枪术演化出来的,所以同样可以改用枪矛施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说陈胜精研枪术,也不算什么大错。

  陈胜对此并无讳言,随口直承其事。二王子大喜,当即把面前的锦盒向陈胜推过去,欣慰地道:“那就好了。陈密使这次入齐办事,身边似乎并未携带兵器,有诸多不便。恰好小王的武库里面收藏着一杆好枪,可惜无人使用。这次正好赠予陈密使,就当是小王的一点心意了。还请陈密使千万别推辞才好。”

  既然身为练武之人,好兵器那个不喜欢?带着几分期待,陈胜更不客气,立刻就接过锦盒打开。却见盒里躺着两截光泽照人,隐见螺旋纹样的精钢枪杆。原来此枪与众不同,赫然竟可以随意进行分拆和接合。非但构造上极尽巧思,携带起来更加方便之极。

  陈胜拿起这两截枪杆,将它们相互接合起来,立刻就变成了一柄长约丈半(两米左右)左右的沙场利器。这却属于步战之枪,并非马上枪。他长身站立,手持钢枪左三右四,前五后六地耍了几下枪花,只觉此枪轻重长短,无不合意。枪身虽为钢铸,但硬中带韧,极具弹性,确属难得一见的精品。枪刃处则有层层叠叠的云纹,单看外表,已知定是杀人不见血,足以洞金贯石,无坚不摧。

  这么好的枪,哪怕使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工业技术,也未必能够铸造得出来。以战国时代的技术水平竟可成功,可见此枪实是无价之宝,千金难买。陈胜越耍越觉爱不释手,当下向二王子微微一点头,极罕有地流露出几分笑意,道:“多谢相赠,那陈某就却之不恭了。”

  二王子见陈胜收了礼物,不由得更是欢喜。笑道:“都是自己人,何必太客气。陈密使既然喜欢,那便再好不过。对了,此枪并非无名之物。你看看枪身,那里铸刻得有字呢。”

  陈胜得到提醒,提起钢枪凑近眼前,果然看见近着枪柄尽端处铸有两个古字,乃是篆书。仔细辨认之下,似乎是“涯角”。他也不知道对不对,随口就念了出来。二王子笑道:“不错。天涯海角,无双无对,所以此枪就称呼为‘涯角枪’。”

  话声才落,陈胜胸膛上的骷髅纹身忽然微微发热,随即迅速向大脑传送出一条讯息,赫然就是关于这涯角枪的一系列分析数据。

  “物品名称:涯角枪

  物品种类:冷兵器。

  品质鉴定:白色上品武器

  质材:天外陨铁、铜、锡、黄金

  状态:未绑定。当您绑定该物品以后。您将能够将该物品收纳进私人空间,并随时调用。

  说明:枪为百兵之王,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又因高手使枪,收放极快,敌人防不胜防,故又称兵中之贼。枪术要求身法灵活多变,步法以轻灵迅捷为上,故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持枪攻敌,以扎刺为上法。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最重要,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之说。”

  连串提示讯息在脑海内乍闪即过。陈胜哂然一笑,立刻选择了将物品绑定。旁边的二王子则笑道:“对付田单老贼和赵国使者的事,急切下手不得。陈密使,那就要委屈你在王宫中多住几天了。小王身边,却还有几名越国美女,还是处子之身的。假如陈密使不嫌弃的话……”

  说话还未讲完,突然间那名齐王的心腹太监又再匆匆走了进来,向二王子下跪禀报道:“大王子与丞相一起入宫了。王上请二王子和陈密使一起前往点将殿相见。”

  第七章:初会剑圣(上)

  三十年前,齐国因为太过强盛而惹起了诸侯忌惮。于是以燕国为首,五国合纵出兵攻打齐国。联军兵势凶猛,连下七十余城,甚至国都临淄也为之失陷。当时田单只是临淄一名小吏。兵荒马乱之中,他率领族人向东逃走,进入即墨避难。

  因缘际会,田单成为即墨守将,主持城池防务。他坚持了整整五年,始终得保城池不失。最后抓住机会摆了个火牛阵,大败燕军而尽复齐国实地。田单又找回前任国君齐湣王之子,扶助太子登基,就是当今的国君齐襄王了。以如此大功,田单被封为安平君,更担任齐国丞相直至今日。

  此时此刻,齐国王宫桓公台点将殿内,陈胜背负双手,凝神打量着这位在中国历史上千古传颂的传奇人物。只见眼前人年纪约莫五、六十来岁左右。身材颀瘦,鼻梁骨高起,有若鹰喙。可是因高起的两边颧骨配合得好,所以不但没有孤峰独耸的感觉,还予人一种丰隆迫人的气势。再加上浓眉下眼神藏而不露的锐利隼目,令人一见便印象深刻。陈胜越看,越觉得盛名之下,确无虚士。

  相反,田单身边那位齐国大王子田生,却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可言。似乎是因为长期沉溺酒色的关系,他面色苍白,神情萎靡不振。虽然正当盛年,可是乍看之下,倒似乎比他老爹齐襄王还更加无精打采。田单居然支持这位痨病鬼一样的大王子接任国君大位,实在教人不能不怀疑他的动机了。

  陈胜在打量田单,田单也在打量陈胜。他冷哼两声,收回投注在陈胜身上的目光,向齐王凝声道:“王上,昨日犬子田邦言道,他在闹市行走,忽然遭遇匪徒行凶。不但随行武士全部丧生,甚至连边东山也被凶徒打死了。听说这凶徒后来竟被二王子带走庇护,得以逍遥法外。老臣请问,王上是否知道此事?”

  二王子和田单积怨极深,故此也不客气,大声道:“丞相,你可别颠倒黑白,胡乱说话。当时究竟谁是谁非,闹市上千百人都可以作做见证。小王带走的不是什么凶徒,而是义士!”

  田单淡淡道:“此事谁对谁错也罢,都只属我大齐内务,可以暂且不提。老臣今日进宫,却并非想要追究责任。要知道,边东山可是剑圣弟子,当世罕见的绝顶剑手。那凶徒竟然可以打死边东山,则如此厉害人物,怎可能默默无闻了?而在我大齐国境内,又哪有如此人物?所以老臣怀疑,这人是秦国派来的奸细!请王上明察。”

  田单说话,一针见血,直指关键要害。二王子和齐王两父子心中都同时为之一惊。二王子强行镇定下来,放软口气勉强笑道:“哪有什么奸细?丞相也太多疑了。昨天闹市之上,小王已经说得清清楚楚。这位陈胜义士,是当年拼死保护我们一家逃离临淄的御前带兵卫统领,田广叔叔之后人。有当年留下的玉佩为证,作不得假的。”

  田单冷笑道:“什么田广?老臣怎么不记得有这个人?再说即使玉佩是真的,却也难保人也是真的。如今这个天下,却还有什么不能假?王上,现在正值非常时期,临淄城内龙蛇混杂,乱得很。老臣身为大齐丞相,有责任维护城内秩序,严惩不法。请王上下令,将那招摇撞骗的奸猾贼子拿下,再投入天牢严刑拷问,必定可以审理出此人身为奸细的证据。”

  田单咄咄逼人,二王子为其积威所慑,再加上心里有鬼不能理直气壮,一时间竟呐呐地说不出话来。陈胜则背负双手,傲然睥睨着这幕闹剧。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田单表面上把矛头指向陈胜,实质目的却只是要逼迫齐王表明立场。

  若齐王公开表示反对合纵,则齐秦两国既未交战,更非敌对,陈胜即使公开表明自己就是秦国使者,又有什么关系了?但若齐王转为支持合纵,那么田单就达到了目的,陈胜这个所谓的奸细究竟何去何从,这位齐国权相绝不会在意。

  齐王性格偏向软弱。即使内心明明倾向于和秦国结盟,行连横之策,但也不愿和田单公然撕破脸。他咳嗽两声,开口道:“陈胜是当年寡人身边的御前带兵卫统领田广之后人。此事确切无疑,寡人可以亲作担保,丞相不必再怀疑。至于昨天闹市的事,不过一场误会而已。丞相就看在寡人面子上,别再追究了吧。”

  齐王一开口就把责任都揽了过去,田单也不好再逼迫过甚。边东山之死固然让他十分心痛,但人死不能复生,田单是个绝对的实用主义者,还不至于为个死人和齐王公开翻脸。

  他暗地里叹了口气,拱手道:“既然王上说是误会,那么便暂且当他是误会罢了。但王上,如今城里秦国的奸细极多,始终不可不防。为防夜长梦多,与赵国协约结盟合纵抗秦之事,不可再拖了。请王上早下决断。”

  齐襄王显得甚是不快,皱眉道:“合纵之事,寡人仔细思量过了。赵人自平原君之后,已然人才凋零,再不复当日赵武灵王时候的兴盛了。既无出色人才,则其纵使和魏韩楚卫四国合纵,终究难成气候。我大齐若与之纠缠,绝对有百害而无一利。故此不可行。”

  田单摇头反驳道:“王上此言差矣此话不对。要说人才,赵国从来人才辈出。当今虽然一时青黄不接,但只要缓过这口气来,其与四国合纵,必定能攻破函谷关,直捣咸阳。所以我们大齐若能加入,肯定大有好处。请王上明鉴。”

  旁边的大王子插口道:“父王、丞相说得对啊。赵国自赵武灵王以来,向为当世大国。远者不说,近数十年来,廉颇、李牧、乐乘等皆可称当世名将。还有眼前这个庞煖,也已经成功游说四国加入合纵,如何能说无人?”

  二王子加入战团,摇头道:“王兄错了。李牧长期驻守北疆应付匈奴,难以分身。廉颇和乐乘又都已经离开赵国。以前赵国有郭纵和乌氏倮两大富豪,如今乌氏倮已被赵王逼死,乌家跟随项少龙西入秦国。郭纵则去了楚国。可见连赵国自己人都知道大厦将倾,所以纷纷各寻门路跳离这艘沉船了。明知它是艘快要沉的船,居然还要再踏一只脚上去?未免太过不智吧?”

  第七章:初会剑圣(下)

  大王子抗辩道:“廉颇、乐乘虽然出走,但那是因为前国君孝成王处事不公所致。现在孝成王已经驾崩,新君继位,廉颇乐乘二将不久之后定当回归。何况赵国近年来也屡屡和燕国纷争不断。假如咱们和赵国合纵,则将来咱们大齐出兵攻燕,便可以和赵国东西两边同时夹击,大收事半功倍之效。何乐而不为?”

  当年燕国攻齐,致使齐国几乎亡国。这几十年以来,齐国上下对此始终认为是奇耻大辱,无一日遗忘。而作为国君,齐襄王最渴望看见的就是齐国大军攻入燕国首都蓟城,将燕王喜生擒回来献祭于齐国太庙。奈何当年战事打得实在惨烈。齐国虽然最后仍能复国,却已经元气大伤,无力发动进攻。

  二十几年来,齐国休养生息,好不容易慢慢恢复了元气。齐王有心想要出兵报仇。但如贸然攻燕,则又担心会重蹈当年覆辙,再引来诸侯合纵攻齐。所以才始终按兵不动。但现在大王子说出可以和赵国联合,然后双方瓜分燕国。如此诱饵,实在令人心动啊。

  二王子愕然一怔,随即大声道:“和赵国联合攻打燕国是可以。但合纵去打秦国便万不可行。这根本是两回事,岂可随便混为一谈?嘿,王兄你该不是收了赵国使者的贿赂,所以才这样卖力替赵国说话吧?”

  大王子面色涨得通红,抗辨道:“哪有此事?你不可血口喷人!你一心替秦国说话,难道你收了秦国的贿赂?”两兄弟就此你一言我一语,逐渐越吵越激烈。开始时候还只是围绕究竟应该连横还是合纵的话题,到后来连各种陈芝麻烂谷子的琐碎往事也都翻出来说了,完全沦落为意气之争。

  正在这闹得不可开交之际,突然又有一名宦官匆匆入殿,跪伏在地,向齐王道:“禀王上,曹公求见。”

  天下间姓曹的人何其多?但能够在齐国王宫内被尊称一个“公”字者,则舍稷下剑圣曹秋道之外,更有谁可当得?刹那间,大殿上人人动容。齐王连忙起身,道:“曹公来了?怎么惊动了曹公?快请快请。”下意识伸手整理衣冠,以备迎接。田单和大王子二王子亦不例外,陈胜双眼发亮,背负在身后锦盒之中的“涯角枪”更随之格格作响,仿佛激动不已。

  尚未露面,先声便已如此夺人。曹秋道剑圣威名之盛,当今天下,再不作第二人想矣。

  那名宦官得到齐王命令,更不敢有丝毫耽搁,立刻快步出去传旨。片刻之后,只见一人从容不迫地漫步走进点将殿中。此人年纪看起来顶多不过三十五、六左右,举手投足,行走间每个不经意的动作,都仿佛暗合天道。故此哪怕是当世第一流的绝顶高手,亦休想能够在他动作中找到丝毫破绽空隙。

  此人未结发髻,任由乌黑头发散披在自己宽壮的肩膊之上。显露在衣服之外的皮肤则晶莹如雪。黑发白肤,形成了强烈对比。他鼻钩如鹰,双目深陷,目光深邃难测,却又专注而笃定,予旁观者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尤其特别者,乃是他双手明显要比普通人更人长了少许。

  总括而论,此人无论相貌体型,神情气度,都是陈胜生平所仅见。剑负背上并未出鞘,但很明显,他自己这个人,已经是一柄绝世神兵。剑就是他的生命,剑就是他的灵魂,人剑一体,根本无分彼此。

  曹秋道!陈胜虽然未曾真正见过这位稷下剑圣,但他却立刻就知道了。假如这个人也不是曹秋道的话,那么普天之下,再没有人可以配得上叫做曹秋道!

  看见曹秋道进来,齐王连忙拾阶而下,行礼迎接。田单和两位王子也凑向曹秋道身前,面带笑容躬身行礼。就只有陈胜属于例外。如此模样,自然格外地惹人注意。再加上武道高手对于他人之气机感应特别敏锐,故此曹秋道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那缕牢牢萦系在自己身上的强烈战意。

  他举目回首,目光灼灼,立刻就发现了陈胜。皱眉喝问道:“你是谁?报上名来。”

  曹秋道虽然早已经表明态度支持合纵,但他地位崇高,齐王也不敢对他表示不满。可是陈胜作为秦国黑冰台密使,身份同样特殊,齐王也不敢喝令陈胜一定要对曹秋道行礼。霎时间齐王左右为难,竟不知该如何是好。田单却冷笑道:“曹公,这个人就是陈胜。”

  昨天晚上,仲孙龙因为深恨陈胜,又自知无力报仇,于是离开王宫之后也没有回家,直接就跑去稷下学宫,找曹秋道告状。故此自己座下大弟子边东山连剑都还未来得及出鞘就被打死,还有仲孙玄华半招未发,便遭一声大喝活生生震死等两件事,曹秋道已经知道了。

  此刻忘忧先生乍听“陈胜”两个字,立刻便明白一切。他向来最是护短,当下虎目含威,向陈胜望过去,沉声道:“就是你?”

  陈胜傲然一笑,背负双手身形挺立,笔直如标枪。泰然自若道:“正是陈某。”

  话声才落,他反手一扯,扯断身上锦盒的背带并且随手甩出。锦盒顿地,盒盖开启,分拆成两截的涯角枪立刻受力反激弹出。陈胜伸手凌空一抄,将两截枪杆同时抓入手中,干净利落地一合一扭。“咔嗒~”轻声响过,长枪已牢牢接合起来。

  陈胜执枪在手,向地面一顿,凝声道:“今日陈某欲与曹先生论剑证道。曹先生想必不会推辞吧?”

  田单阴森森冷笑一声,道:“笑话。你说要论剑就论剑吗?曹公何等身份,岂是你这种形迹可疑,身份不明之辈可以随便挑战得的?一点规矩都不懂,简直像条喜欢胡乱咬人的野狗,当真贻笑大方。”

  陈胜不屑一顾,淡淡道:“无聊的规矩,不会令人变强,也就没有必要。曹先生,你同意吗?”

  曹秋道面上带了笑意,挥手示意其他人不得胡乱插嘴。迈步向前,目光炯炯直视这陈胜,道:“当然同意。但你可知曹某从来不懂论剑。只要长剑出鞘,便要分生死。”

  陈胜从容道:“正该如此。我要证的,是天下无敌之道。若胜负无关生死,又如何证明我是天下无敌?”

  稷下剑圣陡然哈哈大笑,整个人也精神抖擞,与先前仿佛完全判若两人。他赫然喝道:“好一个天下无敌。无论你技艺如何,居然胆敢在曹某面前说天下无敌这四个字,已经足以令曹某击节。”笑声未歇,随之就听见“锵~”一声清越龙吟响彻大殿。锐利宝剑已然在手。

  也不讲究什么“看你是小辈,让你三招”之类虚头巴脑的假客气,更全不讲究什么剑圣架子。曹秋道手腕轻抖,大团炽烈剑芒立刻若烟花爆散,铺天盖地当头罩下。他和陈胜彼此间本来至少也有十多步的距离,无论如何也伤不及陈胜的。但曹秋道足下步法别有巧妙。挥剑的同时抢步急纵冲上,并且将这股冲刺的力量巧妙融入剑势,杀力相比单纯的挥剑斩击,更要强过了至少两倍!

  剑圣不愧是剑圣,曹秋道运剑手法之妙,更胜当日紫禁之巅的阿美利加共济会大统领mr?god。陈胜生平所见的武道高手之中,再无人能与之相比。其剑势之快,更当真宛若迅雷不及掩耳。然而剑虽快,奈何陈胜为了这一刻等待已久。全神贯注戒备之下,曹秋道哪怕再快几倍,照样难收出奇制胜之效。

  电光石火之际,陈胜不假思索沉腰坐马,“消沉棍转独龙枪”,枪取中平笔直刺出,反过来疾刺曹秋道胸膛,赫然第一招就是以命博命,同归于尽的打法!

  剑如急电,枪快绝伦。说时迟那时快,两件兵器相互正面对撼,登时爆发出“当~”一下震耳欲聋的金铁交鸣之声。大殿内众人纷纷骇然变色,下意识向后倒退让开,却始终难逃无形音波侵袭,霎时间齐感头晕脑胀,几乎就要站立不稳。

  百万点明亮火花照耀之间,两大武道高手相互擦身而过。双方眉宇间同时泛起惊讶诧异,却又混和了喜悦不胜之意的一种古怪神色。只因枪剑交击,登时炸裂出无俦巨力轰然反震,彼此两人都觉半身发麻,手上虎口隐隐作痛。陈胜吃惊于稷下剑圣剑法之刚猛霸道,曹秋道则因为陈胜的天生神力而大感震骇。另一方面,两大武道强人更因为可以遭遇一位强悍远远超越自己预料之外的难得高手,而倍觉兴奋。

  迅速调整了对于彼此实力之估计,曹秋道神采飞扬,大喝道:“痛快!再来!”进步挥剑,斜斜削出。这一剑却与刚才迅雷急电也似的猛烈攻势全不相同。剑速说慢不慢,但说也并不快。偏偏陈胜却仍然感觉,稷下剑圣已经在这一剑上用足了全力。

  按照正常物理法则,越用力挥剑,剑招速度就应该越快,反之则越慢。可是曹秋道这不快不慢的一剑,却完全颠覆了常理,更因其诡奇而令陈胜生出把握不定,对其来势与取点无所捉摸的彷徨。正好可以克制陈胜之神力,让他有力也难施。剑圣的真正本事,赫然就在这一剑当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第八章:稷下剑约(上)

  武道之中,有“气、意、神”三大层次的功夫。曹秋道天赋异禀,其剑道修养早达至形神一致境界。剑术出神入化,玄妙非常。若是寻常武道高手,当此一剑,必然感觉进退两难,心中自然生出沮丧消极之意。未等剑锋真正及体,已是斗志全消,唯有束手待毙的份儿。

  陈胜心智无比坚定,一旦进入状态开始全力搏斗,则胸中再不存杂思,唯余熊熊战意而已。正因为思绪简单而纯粹,反而最难被外力所影响。既然把握不住曹秋道剑招来路,陈胜干脆就放弃捕风捉影,转而来个守株待兔。说时迟那时快,涯角枪向后收缩,犹如毒蛇盘缠成团,法度严谨,遍体上下尽在枪杆保护范围之内,更不流露半分空隙。

  曹秋道察觉自己剑招再妙,也难以乘虚而入。他轻声冷哼,剑势陡然加速,却并非从正面攻来,剑尖划出玄妙弧线,落点赫然乃是陈胜右臂腋窝。只要长剑破体然后再顺势向上一挑,陈胜就要和自己这条右臂说再见了。剑招之奇诡变化,完全超乎想像之外。然而陈胜此时此刻,却根本不去想,甚至不去看,只是使出拿手的听劲功夫,以全身肌肤去作直接感应。只因胸无杂念,感应更加倍敏锐。

  弹指刹那,不假思索的身体自行判断出曹秋道宝剑来路,涯角枪似毒蛇吐信闪电刺出,不偏不倚,恰好挡住剑锋进击。不等稷下剑圣变招应对,化劲功夫接踵使出,枪杆子黏住剑刃向旁边一引,曹秋道登时感觉本身力量如脱缰野马,不受控制地向身侧倾斜而去,想收也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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