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里好些人有这个技能,现在的老百姓也大都能看天算时间,原身从来不下地,温九凤也不需要按时干啥,不会算。
温九凤一边加快动作割猪草一边想,等下次休息的时候,要不去县城一趟。
她这几个月在黑市换了不少钱和票,于婉茹也不要她工资,应该够买块表。
割完猪草,温九凤送去养猪的地方,找记分员记了公分,割猪草的活儿不重,只有六个公分。
好在杨家有存款,公分也能算钱,温九凤在供销社上班也不缺吃喝用的。
于婉茹上工也是为了跟大队里的人一样,等分粮食的时候也能分着粮食,不在乎多少。
温九凤背着空筐往回走,走到半路她突然停住,左右看了看。
这会儿还不到下工的时间,路上没啥人,只有几个还穿开裆裤的脏娃子在路边玩泥巴。
她转身又上了山。
傍晚时分,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于婉茹咬断布料上的线,展开看了看。
杨小志班主任结婚的时候,她把随礼的瑕疵布留下了点。
虽然说是瑕疵布,但其实比要票的布料也差不到哪儿去,那块瑕疵布花色不错,小碎花的确良,做衬衫穿舒服着呢。
留下的布料她给温九凤做了新衣裳,她和杨小志天天呆在大队里,身上穿的无所谓好坏。
儿媳妇要天天再供销社上班,穿得孬了会让人看不起,说不定还会有长舌妇嚼舌根子,说她这个当婆婆的苛待寡媳。
于婉茹不是为了别人咋说,她男人和儿子为啥死,于婉茹虽然柔弱,心里是清楚的,从来没怪到温九凤头上去。
温九凤不嫁进来也改变不了这爷俩去世,但如果温九凤没嫁过来,她和杨小志娘俩日子可就难过了。
家里俩顶梁柱都没了,于婉茹知道自己顶不起事儿来。
杨小志年纪还小,是儿媳妇愣是把这个家给顶起来了,冲这点就值得于婉茹无条件对儿媳妇好。
更别说自打那次儿媳妇被季天泽从山上救下来,温九凤人越来越通透,待她和杨小志也越来越像一家人。
于婉茹现在真是把温九凤当亲闺女疼,纠结着让不让温九凤改嫁的时候,每每都遗憾温九凤不是从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
现在温九凤不想嫁人,于婉茹更心疼她,恨不能啥好东西都给温九凤,杨小志都比不上儿媳妇招她疼。
做好衣裳,于婉茹给放到了温九凤房里,出来堂屋看了眼座钟。
“小志,你嫂子咋还没回来呢?”
杨小志正蹲在门口玩抓石子,“不知道呀,我早从山上回来找黑蛋他们玩儿去了。”
“你不是要帮你嫂子割猪草吗?”于婉茹拍了拍杨小志的脑袋,“啥时候玩儿不行,你就让你嫂子自己干活儿?”
杨小志撅了撅嘴,抬起头露出还肿着的眼睛,“嫂子欺负人,我才跑了的。”
于婉茹进屋喝了口水,准备出门去接接儿媳妇,“咋欺负你了?”
杨小志哼哼,“我说长大了娶嫂子,她说嫁给我生不出娃,还笑话我。”
于婉茹:“……”
虽然这个话题让她有点想揍儿子,但于婉茹还是有点好奇,“咋就生不出娃了?”
虽然但是,杨小志现在年纪小……可身体没问题啊。
温九凤背着筐进门,听见杨小志愤愤的声音,又忍不住笑了,“可能是因为我不是大胖媳妇,咱小志喜欢胖的。”
于婉茹:“……”
见娘也跟着嫂子一起笑,杨小志没懂他们笑什么,不都稀罕大胖娃子吗?那媳妇里最好的肯定是大胖媳妇啊。
“你们都欺负我,哼!我郑重的通知于同志和温同志,你们哄不好我了,我不理你们!”杨小志捏着石子向往屋里跑。
虽然不懂,说到娶媳妇的话题,杨小志还是有点羞的。
“哦,那我看某个小同学今天馋人家知青吃叫花鸡,特意去山上找了来,他不理人,妈,咱俩吃。”温九凤没想着哄,只笑眯眯冲着于婉茹眨眼。
杨小志愣了下,扭头就往回冲,“我反悔了!嫂子,你是最伟大的嫂子!我自己把自己哄好啦!”
于婉茹和温九凤笑得直不起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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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杨小志:唉,为了吃我付出了太多。
下章v了,v后日万爆更,前三章掉落红包包哈~
预收《金玉迷障》马上要双开啦,下本《柳色撩人》,求个预收收QAQ
——《金玉迷障》文案——
[换梗了,悬疑推理换火葬场甜文,总大半夜写文鼓勇气好久也实在是不敢写,写点自己喜欢的。]
许琳琅一颗心痴痴恋着廖宸,为他放弃学业和事业,心甘情愿被廖宸在别墅里养了三年,多少小心翼翼和温柔都没教会他爱自己。
她在一个心碎的雨夜觉醒了上辈子的记忆。
原来她曾众星拱月,游走在男人堆里片叶不沾身,被所有人瞧不起却又惧怕着,未曾吃过一点亏,站在金字塔顶端,孤家寡人死在医院里。
死前她觉得有点孤独,祈祷下辈子能体验一下爱的滋味,于是活成了这辈子的模样。
许琳琅轻嗤,体验过了,SB不好当,她还是做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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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宸曾嘲讽追妻未遂以酒消愁的好友:你这点出息,女人不能惯着,我这辈子绝不会低声下气哄人。
当时众人去看许琳琅,她懒洋洋斜靠在沙发上让人喂葡萄,只张张嘴就是一副活色生香。
后来廖宸确实没有低声下气哄人,他只温柔笑着,在晚宴红毯前弯腰给许琳琅提裙摆,亦步亦趋,深情凝望。
因为许琳琅觉得他冷着张阎王脸太丑,低声下气太贱,哄人太吵,她都不要。
众人:……真出息!
金玉为丝,筑巢箍雀,最后却不知成了谁的迷障。
——《柳色撩人》文案——
十六岁的柳岳成了定城阎七少舅舅家的继女。
十九岁的柳岳被人算计爬了阎七少的床,被他一脚踹下床,踹成了病秧子。
二十岁的柳岳,妈妈和继父车祸身亡。
阎七少结束了定城阎家的内乱,变成了无人敢惹的阎七爷。
她被接进阎家,成了阎七爷人人皆知的情人,直到阎七爷准备结婚,她被送出阎家,整整十年。
她没机会享受阎七爷为她安排的平淡富贵,病死在了他那场世纪婚礼的前一周。
然后,三十岁的柳岳重生回了十六岁,一场梦一样。
这回再去阎家拜访的时候,柳岳再也没傻乎乎往‘表哥’跟前戳。
她记起来了,爸爸死前曾拉着她的手说过:爸爸希望你能活的像名字一样坚韧、稳重。
上辈子她不该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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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于婉茹从筐里扒拉出那只鸡, 还有些奇怪,“你怎么把泥巴给去了?这让人闻见味儿,该去大队里说道了。”
用火堆闷得喷香的整只鸡, 用几片从塔河边上拽上来的荷叶裹着,肉香混着荷叶清香, 没打开之前味道不算太重, 但凑近了闻, 让人口水立刻就泛滥成灾。
这时候就算有人偷偷在山上打牙祭, 也没办法把鸡毛全去除,都是掏干净内脏,连鸡毛一起烤。
等烤熟了, 将裹着叫花鸡的泥巴摔碎,连皮带毛就都没了,只剩嫩香的鸡肉, 抹上一层盐再在火上烤烤, 外酥里嫩,又方便又好吃。
温九凤眼神闪了闪, 声音还是软绵绵的,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她柔弱, “我怕做不好,带着泥巴也太重,我怕背不动。这是我姐教我的法子,把泥巴扒掉再用荷叶裹着闷一闷,好吃又不腻。”
其实第一回 想法子找只野鸡做做样子也没啥,但她真不是啥强人, 不一定能找着,更不可能回回都找到野鸡。
有了不用交代鸡毛去处也能吃鸡的法子, 她懒得费那么多心思。
反正于婉茹和杨小志都馋,有肉当前,差不多就不会露馅儿。
馋鬼杨小志用小手撑着下巴,赶紧拍马屁,“还是嫂子聪明,不像我和娘,就光会吃。”
于婉茹:“……”她不要面子吗?
她带上点力气推杨小志,“臭小子,还不去洗手,赶紧端碗拿筷子,等我和你嫂子伺候你呢?”
杨小志没理解她娘突如其来的要脸,有肉吃要什么脸呢?
他乐颠颠跑去洗手,还殷勤在旁边给娘和嫂子递猪胰子,迫不及待等着开吃。
等温九凤腾出休息日来去县城,已经是九月里了。
天气不冷不热,城里人更乐意出来走动,在乡下则是桂花飘香,玉米都已经沉甸甸地等着采摘。
杨家的地不用自己种,但杨大志他堂伯家是实在人,每回给的粮食都不少,于婉茹和杨小志也不好意思就那么收着,忙的时候也会下地帮忙干点活。
温九凤心疼婆婆和小叔子,这俩人身子骨都不是那么壮,下地回来活儿不定干了多少,但人肯定是累得吃饭都有气无力的。
所以她迟疑了几天,本是想等秋收后再去县城。
谁料杨春花直接端着茶缸子上了门,催温九凤去县城,听说温九凤的打算直接炸了缸。
“上回休息你去帮你婆婆割猪草,这回休息你又打算下地,你咋这么能呢!你在咱家都没下过地,往玉米地里钻一天,你肯定得起满身的疙瘩,那皮子不要啦?”
她话是跟温九凤说,脸却朝着于婉茹,“按理说当儿媳妇的伺候公婆,洗衣做饭都不当说,可你也不是地里的小草没个根,我和你爹还心疼呢,毁了你这身皮子以后拿啥嫁人呢。”
于婉茹被杨春花泼辣的唾沫星子喷得缩在马札上,手使劲在膝盖上搓,跟犯了错的小学生似的,不大敢说话。
她倒是不怕杨春花动手,但她骂不过杨春花,哭又怕杨春花误会自己老猫上树,一把年纪还要耍妖。
她只细着嗓子给杨春花降火,“嫂子你误会了,我没让九凤下地,正好我给她做了新衣裳,让她进城穿,我这就去劝她,你别气了。”
杨春花听得满肚子火,“哦,所以是这丫头自个儿心疼你,就不知道心疼我这个当娘的是吧?她姐盼着她去,眼珠子都盼绿了也不见她动弹。”
越说杨春花心里越酸,“那你劝,正好我也在这,你也劝劝她赶紧改嫁,她给你家当牛做马的两年也对得起大志了,她改嫁供销社的工作咱家不……”
“娘!”温九凤把脏衣服搓出来,去外头晾上的功夫,一进屋就听见吵起来了,赶紧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