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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_分节阅读_第281节
小说作者:安静的九乔   内容大小:1.13 MB  下载: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2-10-31 17: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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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亿万贯

  令吕氏兄弟大为震惊的这份上书条陈, 竟然“胆大包天”,建议对现有青苗法进行改动。

  青苗法是天子赵顼登基,王安石拜相开始变法之后, 推行的第一项重大新政,其本身极有争议,而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也因此承受了无数攻讦与巨大的压力。

  最终只有丰盈起来的国库为王安石争取到了来自天子的支持,才使该法能够顺利推行下去。

  来自三司使沈括的建议是:不再由官府发放青苗贷, 而是由民间代劳。目前有资格发行的是钱庄和金银钞引铺。这些民间机构向老百姓放贷, 官府从中抽税。

  而沈括在他的条陈中写得非常清楚:绝不是青苗法不好,只是官府已经将其推行至全国各地, 便没有必要继续由官府强力推行, 不如转交民间,由官府“监管”民间来做就好——

  吕升卿读完这份建言, 气咻咻地说:“这沈存中, 还真当自己是‘计相’了?”

  沈括顶着三司使的差遣, 但实际上这差遣是“权三司使”,代表沈括资历不够, 只是官家手上没人, 先着沈括暂时顶着这个位置。

  吕惠卿没有接话,他认为弟弟的这种牢骚,发来没有丝毫意义。

  “再说了,以后国库只是从税金里抽头,能收到以前那么多的岁入吗?”

  吕升卿自以为抓到了沈括的痛脚,此刻声音尖锐, 仿佛正与沈括一道, 正面在官家面前对质。

  吕惠卿却很冷静:“未必不能!”

  吕升卿当即一噎。

  吕惠卿确实目光如炬, 他只看了一遍这份条陈中的措辞,就已经完全明白了沈括的深意。

  沈括的意思是:官府把青苗法交出去,同时从民间钱庄手里,把所有跟放贷有关的税金都拿进来——这典型的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

  民间但凡想要通过青苗贷获利,就必须把其余放贷的生意也向官府缴税。

  从这个角度上讲,青苗贷从官府手中转到民间,体量便是大了好几倍,甚至是几十倍。就算官府从中抽税只是两成、三成,也能收到比以前青苗钱更多的税金。

  吕惠卿脸色有点阴沉:否定青苗法就等于否定王安石——但现在沈括非常聪明地绕开了这一点,只说是时移世易,已经推行的新法也不妨换一种形式。

  “这个沈存中啊……”

  吕惠卿突然想起坊间传言,这沈括上次还曾想要上表指责免役法在两浙路推行不利,结果后来不知为什么忍住了。

  现在和这篇“新青苗法”的条陈放在一起看,这沈存中背后有高人指点啊!

  但是面前这个义愤填膺的弟弟是一定要拦住的。吕惠卿想到这里,立即拦住吕升卿的话头,道:“这件事我等没有立场反对。”

  在王安石被罢相之后,吕惠卿俨然成为新党中坚,进入两府,成为参知政事,在朝中继续主持新法的推行。

  而沈括也算是新党阵营中的。吕惠卿若是跳出来针锋相对,恐怕要被旧党看笑话。

  “为兄这就写信给王介甫,要让介甫公认为这沈存中是故意跳出来倒打一耙才对。”

  吕惠卿立即去书房,铺纸研墨,匆匆写就一篇给王安石的信件,指责沈括这次上书的冒犯……他刚刚吹干墨迹,却又立即将其揉成一团,重新取纸,又小心翼翼地措辞,重写了一封信,信上只是将沈括的建议叙述一番,自己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信刚刚急送江宁没两天,王雱的信就到了吕惠卿手中。

  这信来得如此之快,令吕惠卿怀疑沈括是不是已经事先有信送往江宁,事先知会王安石父子去了。也可能是官家在将这份条陈下发朝中之前,就已经专程去江宁,征询了王安石的意见。

  王雱在信上,盛赞了沈括的这个建议,认为青苗法既已成熟,完全可以交由民间去做,一来可以令各州县官吏将精力放在其它事务上,二来也可免除地方胥吏摊派盘剥之风。

  吕惠卿皱着眉头,想不明白为何王安石父子会是如此态度。

  突然,他捧着书信,猛地站起身,扶着书桌大声道:“原来如此,原来竟是这样!”

  万一……退一万步,万一王安石和新党彻底失势,青苗法完全被废止,如果这青苗贷已经转移至民间……废和不废就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竟是王安石父子为新法找的“后路”。

  吕惠卿心潮起伏,背后生出一阵又一阵的寒意。

  难道,连王安石父子,也这么不看好新法的长远前景了吗?

  他吕惠卿还指着靠新法上位,宣麻拜相呢!

  *

  由“权三司使”沈括所提出的所谓“新青苗法”,经过廷议之后,不出意外地得到了批准,随后开始推行。

  这“新青苗贷”最先在开封府和京东、京西两路施行。改良新法推行之前,开封府这边在金融司的协助下,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

  不止是日夜站在开封府布告栏前宣讲新法变化的官差,《汴梁日报》上也曾大幅刊载了关于“新青苗贷”的普及文章,由读报先生在茶肆酒楼里宣读、讲解。

  有些读报先生甚至得了开封府所授予的“官方讲解员”称号,披着红绶带,整天得意地在汴京城里晃啊晃,见人就问:“郎君……”“娘子……想了解一下新青苗贷吗?”

  这些“官方讲解员”也确实有用:因为这“新青苗贷”与以前官府推行的青苗贷确实有些明显的区别:

  改良后的新法模糊了原先一等户到五等户的概念,任何人只要能提供抵押品,或者邀人作保,都可以借到与抵押品差不多等值的青苗贷。

  但是抵押品需要在官府登记,一旦发现重复抵押,是要重罚的。

  万一到期这青苗贷还不上了,由官府将抵押品没收,公开发卖,用来偿还借款方。

  但若是借款方任意提高利息,或是自行扣押抵押品,官府也会出面维护贷款人,比如判罚倒赔多收的利息,责令归还抵押品之类。

  这下连旧党也没法儿轻易攻击“青苗法”了——以前他们总是说新法“与民争利”,现在还怎么争?什么利都让渡给民间了,官府还争什么利?

  眼看着民间热热闹闹地自行宣传这“新青苗法”,再想起王安石父子对此的鼎力支持,吕惠卿心中郁闷,无法排解,索性信步行去,不知不觉,来到界身巷口。

  这里人头攒动,吕惠卿只道是这里惯例聚着等候进入界身巷各家商品交易所的人。

  谁知,就在他面前数十步的地方,密集的爆竹声突然响起,将吕惠卿从沉思中惊醒。

  他抬头望去,见行人并非聚于界身巷入口处,而是在他面前大约五十步左右的一处簇新铺面跟前。

  数千响的爆竹声震耳欲聋,绵延不绝,空气中弥漫着烟气和硝石味道,能看见红色的纸屑在空中回旋翻腾。

  在那爆竹声和白色烟气的衬托下,一枚黑底金字的牌匾被抬起,高高悬挂在一处铺面的门楣。

  吕惠卿见那上面写着“汴京银行”四个大字。

  “原先明家的金银钞引铺改名叫做‘汴京银行’了?”

  吕惠卿身边,两个商贾模样的人在交头接耳,刚好让他听见?

  吕惠卿低头琢磨:……银行?

  “那‘银行’……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但听着好像比原来那‘金银钞引铺’要更加响亮!”

  “那是……响亮得多了!”

  那两名商贾不知道吕惠卿在“旁听”,自顾自聊天交换意见。

  吕惠卿也有些摸不著头脑:他不明白为什么单单挑了这个“银”字。

  毕竟在大宋,金银不算法币,法币是铜钱。因此处理汇兑飞钱的铺子都叫做“钱”庄。

  偏偏这里叫做“银”行,不知为什么不叫“金”行,又或者按照明远所擅长的,叫做“钞”行也可以啊!

  少时,爆竹声终于散去,一名掌柜模样的中年人,穿着周正齐整的衣袍,从那“汴京银行”的铺子内走出来,向四方团团一揖,拱着手道:“感谢诸位赏光今日我们铺子的更名仪式。”

  “虽说是更名,但本行所办的业务没多少变化。各位若是有金银钞引需要兑换的,尽可以到店一观,所有的兑换时价都写在店内的水牌上,各位尽可以与别家比过,再决定与不迟!”

  吕惠卿心想:看来这家对于自家生意很有信心,竟主动让主顾货比三家。

  “杨掌柜,听官府说民间也能放青苗贷了,你们家放吗?”

  那杨掌柜一听,脸上立即露出笑容,似乎在感谢这位“路人”及时问出这样的问题。他连连点头道:“放,只要是符合开封府规定的申请,我们都放,利钱就按官府规定的,一分一毫也不会多。”

  周围的议论声立刻多了起来。吕惠卿敏感地意识到:在这界身巷附近,怕是有很多人都有借贷的需求。沈括在他当初上书时所预言的,青苗贷的规模能成倍增长——这个预言很有可能实现。

  “对了,还要向各位提一句。若是各位手上有闲钱,也可以立契存在我们行里,按存放的日子长久会给付利钱……”

  听见那杨管事如此解说,吕惠卿心中突然生出一个问题,便叫来个闲汉,给了对方十个钱,让他跑到对面去喊一嗓子去。

  吕惠卿刚刚交待完,忽然见到对面大约十丈远处,站着一个锦衣华服、眉眼俊俏的小郎君,仿佛窥破了吕惠卿的全部心思,此刻正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正是明远。

  吕惠卿心头一惊,突然想要把那闲汉赶紧叫回来,谁知人已经跑开了。

  这时候那闲汉已经跑到杨掌柜对面喊了一嗓子:“你们家这……‘银行’,会不会卷了我们的钱,跑了,存在你们这儿的款子……兑不出来?”

  杨掌柜再次面露喜色,不知是不是把吕惠卿遣去的闲汉当成是自己实现安排下的“托儿”。

  只听杨掌柜笑着回复:“不会,须知像我们这样,接受各位将款子存进来的,都需要向金融司缴纳一成的‘准备金’。”

  “准备金?”

  那闲汉什么都不懂。

  但吕惠卿身边的两名商贾却相互看看,彼此点点头,似是心中有数了。

  杨掌柜便继续:“对!这‘准备金’又叫存款保险。与海商们常用的‘保险’是一个意思。万一我们这银行真的经营不善,无法兑付,只要是有凭据的存款,官府都是包赔的。”

第275章 亿万贯

  “新青苗法”是明远一直想做的事, 但这又不完全是他真正的目的。

  明远真正想要做的,是在这个时空建立起高效合理,并被监管的金融机构。

  在司马光看来, 天下财富总数是既定的,官府用得多了,百姓手里就少了。

  明远却和王安石一样,相信信贷可以刺激经济,银根放松, 这市面上有更多的钱用于投入生产, 就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

  只是借贷这种事,这官府自己上阵, 便无人监管约束, 以大宋基层官僚的尿性,十九又是效率低下, 事倍功半, 又或是中饱私囊, 从中牟利。不如交给民间。

  民间如今的金融机构是金银钞引兑换铺和钱庄,前者负责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 后者则大多承办汇兑。

  明远自己手下两种机构都有, 尤其钱庄,在经手海商的“飞钱”“汇票”时,不可避免地有客户资金存放在钱庄那里。

  钱庄存钱也不是万无一失,水火、盗贼、蛇虫鼠蚁……纵使明远任命的管事大多都是经验老到而谨慎的人,这些损失还是不免发生。

  为了“信誉”二字,明远的钱庄便将这些损失全部自己扛着。

  而各地的商人们也因为他这些年来积累的信用而相信他, 甘愿用他的钱庄汇兑。因此明家钱庄开出的票据, 拿到别处兑换, 贴水永远是最低的。

  但明家钱庄如此,别家未必都是这样。

  此前明远曾动员他“金融司”衙署里的管理,去将过去五十年间所有涉及“金融”的案件卷宗都翻出来,分门别类,整理成表格,拿给他看。

  明远顿时见识了不少北宋的“金融创新”和因此而产生的纠纷。

  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蜀中的“私交子案”。

  它还让世人第一次见识到“挤兑”的可怕:一旦有人听说这发行交子的钱庄无法兑付,就会有更多人成群结队地上门,要求兑付——越是无法兑付,要求兑付的人就越多;钱庄更加无力,人们也就更加恐慌……

  这起案件险些就将“交子”这种高度信用化的货币扼杀在摇篮之中。

  除了这些之外,大多是私人与钱庄的纠纷,私人与私人之间因借贷而生的纠纷……债务人和债权人你告我,我告你。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否则又怎么叫“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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