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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行舟_分节阅读_第100节
小说作者:蘅楹   内容大小:734 KB  下载:烈火行舟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3-06-21 18: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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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所以我才从辛良遥下手。”杜昙昼终于擦够了筷子,他问莫迟:“镖局大掌柜说,一般商人从毓州送货过来,但凡要从那里来,押送的必定是珍贵之物,你们毓州卖得最贵的货品都有什么?”

  莫迟想了想,说:“能在明面上流通的商品,最贵的就要数焉弥的金器。焉弥盛产金矿,制作金器水平高超,远胜大承国内的金匠,所以金器商人特别多,哪里来的都有。”

  就连在缙京的东龙璧坊,最豪华的金店里,卖的都是焉弥金器。

  连店主打出来的招牌,都写着“非焉弥器不售”。

  “不知馥州有没有这样的地方?”杜昙昼喃喃道。

  杜琢立刻回答:“有的!就在大人带着莫迟抛弃了小的的那两日,小的没事就在街上闲逛,还真的见过一家金店!小的也不知那些东西是否来自焉弥,但看着都光芒四射的!照得整间店都亮亮堂堂!”

  杜琢所说的金店门口,辛良遥亲自押着一车货赶到。

  店主早早就等在门外,见到辛老板来,殷勤地迎了上去:“辛老板辛苦!这一趟又帮我安安全全送到了!”

  说着,就要给他塞钱。

  辛良遥说什么都不肯收:“您已经付了那么多走镖的费用,可不敢再让您破费了。”

  店主只好把准备好的银票收进袖子里。

  店里的几个伙计跳上马车,把一箱箱金器搬入店内。

  当车上所有的大箱子都搬走后,放在几箱大货最下面的一个小盒子露了出来。

  店主连忙亲自将小盒取下,朝辛良遥神秘地眨眨眼:“辛老板让我留意的金器,我在毓州的亲戚为您寻到了,请您移步店中,看看是否满意。”

  店主本就是毓州人,十年前来到此地做金器生意。

  他有不少亲眷还住在毓州,专门替他寻找稀罕的金银器物,然后再交给镖局,由镖师押运到馥州,送至店主手上。

  这一路千里迢迢,危险重重,途中货物有损是常事。

  有时遇到山匪流民沿途劫掠,有镖师为了保护货物死伤,也不是稀罕之事。

  若不是金器利润足够高,店主连往返的走镖费都付不起,更别说承担器具的损耗了。

  来到馥州没过多久,店主就听说了辛家镖局的名头。

  城中的商人都说,辛良遥的镖师押镖极稳,十次有九次都能稳稳妥妥地把货送到,一点损耗都没有,就是价格贵了些。

  店主想了一夜,第二天一咬牙,找到了辛良遥,付了一大笔押镖费,试着让他为自己送了批货。

  交了钱后,他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毕竟从馥州到毓州走陆路,没有两三个月是走不到的。

  两个半月后,店主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那批货盼来了。

  这趟镖是辛良遥亲自押着走的,他经验老到,与沿途各路匪贼都有关系。

  拉着一车如此诱人的金器走了几千里,竟然没遇到一次抢劫。

  所有镖师毫发无损,每件放于匣中的金器都锃光瓦亮,连一丝磨痕都没有增加。

  店主从此对辛良遥死心塌地,宁可付着高于市价几倍的钱,也只要他押镖。

  如此做了几单生意后,辛良遥某次向他提出了一个请求。

  辛良遥:“不瞒您说,在下一直都对收集焉弥金器很感兴趣,尤其喜欢焉弥产的缠枝莲金杯,若您能为在下寻到成色上佳的,有多少要多少,多少钱在下都出。”

  金杯不少见,但缠枝莲图案多属于焉弥贵族使用,从他们手里能流通出来的不多,因而价格昂贵,当然收藏价值也极高。

  店主答应了辛良遥的请求,并从那天起,就让身在毓州的亲戚为他寻找。

  有时隔几个月就能找到一个,有时一年下来都寻不到。

  好在辛良遥从不着急,有了他就买下,没有也不催促。

  这一次好不容易又找到一盏金杯,店主跟献宝似的,把辛良遥请进店中,打开盒盖跟他看。

  金杯包裹在厚厚的绒布内,刚露出一点边缘,就折射出夺目的金光。

  整个被拿出后,在店外阳光的照射下,发射出璀璨的光芒,照得店内都金光灿烂。

  店主相当满意,辛良遥表情却有些复杂,他摸着杯子上的缠枝莲图案,若有所思。

  瞥见他的脸色,店主疑惑道:“辛老板可是不喜欢?”

  “喜欢。”辛良遥的语气藏着说不出的凝重:“在下很喜欢,有劳您为在下费心了。”

  辛良遥按照说好的价格,把金杯的钱给了店主,然后将杯子放于匣中,夹在腋下,匆匆离去了。

  回到府内,辛良遥带着木匣来到书房。

  屏退了所有下人,关严门窗后,他取出金杯倒扣在桌案上,拿起镇纸毫不犹疑地用力一砸。

  花了上百两才买到的金杯,就这样被他砸了个四分五裂。

  他一点都不在意地将碎片拨开,一张隐藏在杯子内部的纸条露出了踪迹。

  辛良遥展开小小的纸条一看,上面的内容只有一句话,他却愣愣地看了半天都没有反应。

  许久后,他将纸条放在灯上烧了,把碎片随意地收拢到木匣中,摆到身后的博古架上。

  那里并排摆着好几个木匣,应该都是店主之前为他找来的金杯。

  做完这一切,辛良遥扶着博古架,低下头闭上眼,垂着肩膀思考良久,才猛喘了一口气,抬起头来。

  再睁眼时,他眼中的彷徨犹疑都已尽数消散,带着坚定不移的目光,他大步走出了书房。

  刚走到门口,就遇到了从镖局赶来的伙计。

  伙计刚才去了金店,却正好和他错过了。

  店主说辛良遥刚走,伙计猜他也许是回了府,便急忙赶来辛府。

  向看门的小厮一问,得知他果然在府内。

  “辛老板!辛老板!”伙计被管家带进内院,见到辛良遥,三两步跑上前来:“是大掌柜让小人来的!掌柜的让小人告诉您,州府的杜大人去过镖局。”

  辛良遥猛地压下眉毛:“杜大人?哪位杜大人?”

  “就是……”伙计回忆道:“个子很高,样貌很英俊,年纪……大概二十多岁吧。”

  辛良遥瞳孔陡然一缩,许久都不作声,半晌后才问出一句沙哑的话:“他来镖局都做了什么?”

  伙计挠挠头:“没做什么,就在后院绕了一圈,和掌柜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知道了。”辛良遥压下所有翻腾的情绪:“你去吧。”

  伙计走后,辛良遥原地站了片刻,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府门外。

  “备马。”他对站在门口的小厮道:“我要出门一趟。”

  同一时刻,金器店内,莫迟假装成买主,推开了店门。

  不论走到哪里,莫迟都习惯于隐藏自己,他总是微低着下巴,垂着头,肩膀保持着一点点的内收。

  在进入陌生地点时,他从不会走在通路中间,都是溜着边悄无声息地走进去。

  这次也是一样,当他来到店主身后,喊了一声“掌柜的”时,背对他的店主浑身一弹,三魂七魄都要被吓飞了。

  “噢哟!”店主霍然转身,看清来的是个人以后,手放在胸口,不停给自己顺气:“吓死我了……”

  他吓得不轻,态度也没法温和,好不容易缓过劲,绷着脸责怪道:“你走路怎么都没声音?!知不知道人吓人会死的!”

  莫迟好脾气地笑了笑:“抱歉,只是看您这里的金器着实精致,不自觉就走进来了。”

  莫迟衣着简朴,发上只缠了根布带,腰间什么玉饰都没有挂,看上去就是个平头百姓。

  这样的人原本不会是金店的顾客,但老板听完莫迟的话,很迅速地转了态度。

  原因无他,只因他在莫迟的话语间听出了毓州口音。

  “你是毓州人?”

  莫迟点了点头。

  店主一脸他乡遇故知的兴奋:“我在此地做了十年生意,没见过一个毓州同乡!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大老远跑到馥州来做什么?”

  莫迟:“刚到不久,在城中有亲戚,特来投奔。”

  店主又拉着他问东问西,向他打听了许多毓州的现状,最后问:“那焉弥人还在柘山关外陈兵列阵吗?”

  莫迟摇头:“听说焉弥人已经退守到草原深处,柘山关外百里无人烟,只有赵将军的守军能长驱直入。”

  店主露出放心的笑容,他看了看店外,见没有其他客人,用手挡着嘴,压低声音对莫迟说:

  “虽然我卖的都是焉弥金器,可我和其他人一样,都不喜欢焉弥人!什么时候能把他们都打退了,我就是没生意做也开心。”

  莫迟顺着他的话头往下说:“我在街边走过,打眼一瞧就知道,您这店里卖的都是正宗的焉弥器。怪不得您的生意能做十年,像您这样实诚的商人已经很少见了。”

  店主扬眉一乐:“不愧是咱们毓州同乡,就是识货!我敢拍着胸脯说,店里所有的金器都是焉弥货!都是从毓州不远千里送来的!我每年光付给镖局的钱就不知道有多少呢!”

  “镖局?”莫迟露出恰到好处的好奇:“还有镖局能从那么远的地方押货过来?”

  “是啊!城中的富商辛良遥你听说过吧?只有他开的镖局做得到!其他的都不行。”

  莫迟恍然大悟。

  两个人又东拉西扯闲聊了一会儿,莫迟以还要回去给亲戚帮工为由,离开了金店。

  临走前店主还不断叮嘱,让他没事干就来店里坐坐。

  莫迟连声应下,走到了店门外。

  绕过街角,杜昙昼和杜琢都在此地等待。

  杜昙昼问他:“如何?”

  “押镖的是辛良遥,东西也是从毓州来的。”莫迟说:“店主说了,整个馥州只有辛良遥押货到毓州才靠谱,其他镖局都不稳妥。”

  杜昙昼正在思考其中的关联,却见杜琢一直抬头望着斜前方。

  杜昙昼顺着他目光看去,在前方不远处的围墙上,看见了几只信鸽。

  之所以说是信鸽,是因为在那几只鸽子脚腕上都看到了信筒。

  莫迟也见到了墙上的鸽子,他觉得那些小小的信筒十分眼熟,又想信筒可能都长得大同小异,也许是他想多了。

  杜琢说:“馥州人可真喜欢养信鸽,大人说乔和昶也养了,水匪也养了,现在随便一户人家居然也有!普通人家养这鸽子有什么用啊?难道家里人之间也需要传信么?”

  杜昙昼仔细一看,忽然认出了这堵院墙所属的宅院:“这地方我来过,它可不是什么寻常人家的住宅,这里是富商伍铖家的宅院。”

  “富商?”杜琢恍然道:“那小的明白了,可能是生意上有用吧。”

  隔着院墙能看到,伍府里还挂着白色的灯笼与丧幡,伍睿杰离世还没有太久,整座宅院里的悲伤气息还未全部散去。

  杜侍郎本来还想派杜琢去打听打听他们养信鸽的原因,见到此景,犹豫片刻,还是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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