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顿捏着拳头凑上去:“精灵,你说谁是狗?”
哲罗姆眨了眨眼睛,雪白睫毛颤抖,他甩着马尾巴,哒哒哒围着她跑:“小姐,要不要骑在我身上?我专门为您配了马鞍,一定会很舒服的!”
爱格伯特闻言,撸起袖子展示了一下自己纤瘦白皙的胳膊:“姐姐,我也可以抱着你,我长大了。”
他确实比刚遇见时长高了不少,但依然还是个半大男孩模样。
元菱觉得她要不还是自己一个人上路吧。
“……不用了谢谢。”
离开鞑靼城比进入城里简单的多,他们顺着丹尼尔留下的标记往凤兰城的方向去,希望可以找到解决当下问题的办法。
一行人全都是身体素质超出寻常人的存在,哲罗姆和巴顿四条腿跑起来飞快,维尔斯带了马匹,元菱直接御剑飞行载着爱格伯特前进。
在太阳当空照的时候,元菱选了一处平坦的山脚修整。
此时阳光最盛,灵气稍稍浓郁了一些,很适合修真者吸收日华修炼。
她给自己准备好了草编蒲团,又接着从储物袋里拿出之前在草原上猎杀的羊。这是巴顿的储备肉,都是他自己猎的,放在储物袋里可以保鲜。
狼人脑袋上两只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张嘴咬住她递过去的肉,锋利尖牙从唇边露出,他的黄眼睛眨了眨,似乎在表示感谢。
巴顿抓着一条羊腿开始撕咬,肉筋断裂,已经没什么鲜血了,但场面看着仍十分可怖。
哲罗姆原本薅了两把路边的草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嚼,后来看到巴顿啃那条羊腿,下意识缩了缩自己的腿。
顿时没胃口了。
维尔斯取出随身携带的水囊递给元菱,又看了看坐在一旁寸步不离的爱格伯特:“弟弟,你不用吃东西吗?你应该……还是人类吧?”
精灵漂亮的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一点也听不出来不怀好意。
巴顿也看向那只魔族,想看他是什么反应。
爱格伯特见两只雄□□视眈眈,选择从脚边薅了把草塞进嘴里。
哲罗姆:“哎?”
维尔斯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从包裹里取出一个石头碗。
“吃吧,这是林妖族的特产草膏,对身体很好。”
石头碗里面凝固了半碗绿油油的东西,冒着可疑的气泡。
元菱看了眼——这不就是之前在鞑靼城集市上看到的黑暗料理吗。怎么,竟然真的能吃吗?
她瞪大了眼睛,表情有些期待,似乎是想看爱格品尝以后的反应。
哲罗姆捏住鼻子:“这东西真的能吃吗?好奇怪的气味。”
巴顿腮帮子鼓鼓的:“你可以试试,这样我下顿饭就不用去打猎了。”
哲罗姆:嘶!食肉动物果然可怕!
元菱被逗笑了,然后下一瞬她就听见了奇怪的声音。
“嘎嘣嘎嘣——”
像是某种坚硬的东西……被咬碎的动静。
转头就见爱格伯特正面无表情啃着什么,绿色的草膏不知道去了哪里,反正他现在在啃的是那个石头做的碗。
甚至碗边已经被啃出了个缺口。
“!!!!”
元菱马上抢过来:“碗不能吃,快吐出来!”
“你疯了,吃石头干什么?”
红眼睛的少年放下手,垂着眼。
“讨你欢心。”
作者有话要说:
*致雨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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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一个新的预收《成为机械之母【万人迷】》
是未来世界机械飞升的概念,剧情向爽文,女主对所有智械和机械类改造人拥有致命的吸引力。
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下本想写这个。
第39章 魔法符
元菱一行人离开鞑靼城后, 神院里有了小小的骚乱。
虽然绝大部分神仆、神官都是魔法学徒,他们实力低微,只能释放一两个基础小魔法。但是主神官史蒂芬,他可是鞑靼城名副其实的大魔法师, 由他做的魔药都要卖到天价。
神官们本来在例行祈祷祭祀光明女神, 史蒂芬忽然睁开眼睛, 颤颤巍巍站了起来。
“奇怪!”
“城外的那场雨很奇怪, 我感受到了极强的魔法波动!”
身边的小神仆扶住他:“大人,是不是和之前的水晶球预警一样?”
“不,那次我并没有感受到魔法波动,今天是不一样的。”
那样的蓬勃浩瀚,那样的温柔包容,如同神明降临的伟光。
史蒂芬激动得胡子都在颤动, 像这样强大的魔法波动,他有多久没有见过了?
昆伯勒大陆一代又一代的魔法师天赋越来越差,到现在一整座城竟然找不出第二个有大魔法师资格的年轻人, 就剩下他一个老头苦苦支撑。
史蒂芬看到神院中央摆放着的光明女神雕像, 肃然起敬:莫非……是神迹?
脚边跪着的神仆插嘴:“大人, 城外是难民营,那里可都是流浪人,有些连遮蔽身体的衣服都没有。”
其他人也都露出差不多的表情。
难民啊,那里怎么可能出现什么神迹的。
史蒂芬拄着拐杖往门口走, 不顾他人的劝阻面色严肃:“不行,我必须要去看看。”
“大人,等等我们……”
而在城门口, 有了这场瓢泼大雨,流民们利用锅碗瓢盆接取了不少的水, 算是缓解了渴死的危机。
几个穿戴还算整齐的男人聚在一起休息,他们比起其他躺在棚屋里的人明显有精神许多。
就算是流民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这些男人身体健康,已经借着佣工攒下了一些铜币,他们有雇主给的食物,好歹还能过下去。
正好,这时候又有一名商人来招工,是要招建造房子的工人,不少人组成队伍进了城。
一人问:“马克,你叔叔之前不是出发去别的城市了,怎么又回来做佣工了,是那边不好吗?”
被询问的马克左右看了看,小心翼翼回答:“别提了,他们在半路遇到了游荡的夜魔,大家全死了,只有我叔叔活了下来,他哪里还敢出去,马上就跑回来了!”
其他人全都露出震惊的表情,能在夜魔手里捡一条命,这几率太低了。
“那他真的是太幸运了!”
马克垂着眼:“不是幸运,是有神明保佑我叔叔!”
他从怀里摸出两枚粗糙的木刻,小心翼翼展示给旁人看:“是真的、这个魔法符是真的!
“当时叔叔身上就带着这个,他明明和那些人是一起走的,夜魔却好像忽视了他一样!叔叔说这个魔法符是真的有神明降临守护他的!”
周围的男人全都露出诡异的目光:“你是说真的?这个是从哪里弄的?”
马克将魔法符塞进衣襟最里层,有些得意:“刚来时在黑市买的,花掉了我家全部积蓄,现在好像因为一些原因,已经禁止出售了。”
旁边一名男人眼睛冒了绿光,他咽了咽口水,然后小心看了看周围,从贴身的兜里取出一枚金色怀表。
“马克,这是我爷爷留给我的怀表,是镀金的!我离开家时匆忙,什么都没带走,就只带着这个,快饿死了也没拿去换钱。我打算离开鞑靼城去洪波城看看,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我想买你手里多余的那个保命符。”
越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越是对活下去有执着的渴望。这些魔法符放在普通贵族手里或许不屑一顾,但对刚亡了家园的人民来说无异于多了一条命。
“马克,我这里有两瓶珍藏的葡萄酒,一直舍不得喝,拿到黑市可以兑不少银币……”
“我想给儿子保命,你开个价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躺在路边的一名男孩忽然爆发力量爬了起来,他冲过来一把扯住马克的胳膊:“求求您了,卖给我一个保命符吧!我爸爸快死了!”
马克一脚将少年踹开,骂道:“走开,你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男孩摔在地上,但好像不知道痛一样马上又爬起来,他抓着对方的胳膊苦苦哀求:“我去做工,所有的收入都可以给你!求您分给我一个保命符吧!我爸爸被夜魔伤了,用什么药都没有用,我真的很需要它……”
众男人都沉默了,“夜魔的腐蚀伤口没有药可以医的,就算是这个恐怕也……”
在男孩断断续续的哭声里,有一道苍老的声音传来。
“保命符,是什么?”
难民营的大家闻言都抬起头,肮脏混乱的环境里,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停在城门边,整体风格和周围格格不入。
拉车是一匹高大的黑马,一看就饲养得很好。马车边站立着许多穿白袍的年轻人,他们的衣服上画着神院的标志性图腾,马车上也有。
众人立刻明白:这些是魔法师,而且还是神院尊贵的神官!
所谓神官,就是神明的祭祀者,个别强大的比如主神官甚至可以听到神明的旨意,被视为普通人里最接近神的人,他们是非常有威严和社会地位的人,连官员富商都要退避三分。
看见那辆华丽的马车,原本不管在干什么的人全都呼啦啦跪下了。
一名神侍凑到车门边:“大人?”
史蒂芬静心感受了一下,难民营里只还残留着很少的魔法波动,而且看样子释放法术的人已经离开了,他有些失望。
“去问问详情。”
“是。”
神侍倨傲地走到跪伏在地的几个男人面前:“你们说的保命符,是什么东西?拿一个给我看看。”
马克立刻飞快地从胸口掏出两枚木牌牌举过头顶,恭敬道:“大人,这个就是保命符,您请看!”
神侍接过一个左右翻看了下,没发现什么端倪,只好拿到马车边交给主神官。
史蒂芬咳嗽一声,他不甚在意这东西,只是拿到手以后越看他越心惊:“这……这是!”
“大人,有什么问题吗?”
“赶紧去查,是谁在制作贩卖这个东西!”史蒂芬中气十足拍门,“我要马上见到他,立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