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们队的人已经过去了,让你赶紧着去呢,怎么啦?”
谢风华呆了呆才说:“我爸今天跟人约了在那钓鱼。”
高书南的话又一次在耳边响起,在我到之前,任何人来告诉你任何事你都先别听别管。
“华,发什么呆呢?”
谢风华回过神,钻回车,迅速发动起来,探头说了句:“我先走了。一会要有人跑这找我,你就让他先回去,我忙完了再给他打电话。”
“行,这天又要下雨了,你开车小心点。”
谢风华一踩油门,车子飞快冲了出去。
第14章
天确实又要下雨了。
黑压压的乌云密布,越近水边,越感受到水气迷蒙,仿佛自水面上飘起一层薄雾四下笼罩开来,一时间如梦如幻,如同将整个西山湖公园拉去一个奇特的空间。
西山湖公园很大,因为西山湖很大,绕湖一周骑行都要半天,老谢他们经常钓鱼的平台靠近西门,谢风华出示证件后直接从公园西门长驱直入,还没到钓鱼台那就看到现场已拉好黄线,停了好些警车,仔细一看甚至有一辆救护车。
难道受害人的遗骸太过惊悚以至于吓到来钓鱼的市民了?
谢风华皱眉,一摆方向盘,车子完美甩尾,堪堪在挤进车辆缝隙里时踩了刹车。她匆忙打开车门后跳出车来,刚跑到黄线那,正要拉高钻进去,就看到几名医护人员推着担架车将一个老头送了出来,谢风华认得他,那正是今早跟老谢约好了来钓鱼的老李,他此刻双目紧闭,脸色惨白得像谁往上涂了层白垩似的,口鼻上罩着氧气罩,手软软地低垂下来。再一看医护人员旁边还跟着的另一个老人,脸色严峻,步履匆匆,穿着钓鱼背心戴着渔夫帽,那不是别人,正是谢风华她爸老谢同志。
谢风华看到他没事,暗地里松了口气,喊了他一声:“爸。”
老谢一抬头,向来泰山崩于眼前不变色的神情在看到她的瞬间骤然一变,仿佛极不愿意在这个地方看到她,随即硬生生挤出来一个微笑,三步作两步走过来,伸手拦着她说:“来了?走,咱们爷俩先去树底下说说话。”
“我哪有空跟您瞎唠嗑,王队他们都在那边呢,我得马上过去干活。”谢风华有些担心他,“您没事吧,干嘛一脸见了鬼似的,吓着了?”
“我吓着什么我,我干这一行的时候还没你呢。”
“我就说,”谢风华怕他真给吓着了,于是适当地捧一捧他,“您是谁啊,刑侦队老同志了,还能被这点小事吓到。”
老谢要往常听了闺女这么捧场,大概率会借驴下坡,但今天他不知为何脸色依然不好看,看着谢风华欲言又止。
“行吧,把情况跟我说说。”
“我们钓鱼的时候,钓上来一个藏尸袋。”老谢眉头紧锁,“打开时发现里头是几节人体残骸,你李叔直接吓得心脏病发作,我立即就打电话报警了。”
“李叔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他兜里有药,我及时掏出来喂了他,”老谢左右看看,指边上的石凳说,“这事说来有些话长,咱们先坐下来?”
谢风华有些不理解了,对着自己爸爸用不着装客气,于是直接说:“爸,现场那我还有工作呢,您愿意人家说老谢家的闺女办案不专业尽顾着聊大天啊?”
她说完点了点他爸,笑着待走,老谢一把拦住她:“这次特殊情况,就这一次。”
“什么特殊情况,不是,您真吓着了?想我陪着?”谢风华有些哭笑不得,“老谢同志,您的觉悟呢?行了,别添乱,有什么感想等我回家,咱们再好好说。”
“谢风华。站住。”
谢风华诧异地停了脚步,在她的人生经验中,老谢但凡这么连名带姓喊她都意味着他要不就是真生气了,要不就是接下来的话非比寻常。谢风华站定了,抬头看向自己爸爸,这才发现老谢眼神里全是犹豫和隐忍,还有掩盖不住的忧心忡忡。
“爸,你到底怎么了?”
“你站好了。”
谢风华不明所以,老谢走过来伸手轻轻摸上她的头发,顺着搭到她肩膀上,就如她还是个小姑娘时,做父亲的每回想说点插科打诨以外的正经话却不知从何说起时会做的动作。
“闺女,”老谢带着心疼,斟词酌句地说:“还记得你进市局刑侦队报道那天,我跟你说的话吗?”
谢风华审视他脸上的表情,皱眉说:“记得,你说,别脑瓜一热,以为当刑警跟当英雄似的,那是压根不知道这一行的难。”
“刑警会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丑陋,看到普通人意想不到的丑陋和痛苦。”
老谢手扶着她的肩膀,加重力道,声音柔和地接过她的话:“我还说过,你遇到的案子,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就是你的亲朋好友,你的父母子女,你的爱人,如果这些你都不怕,你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刑警,那时候你答应过我,你不怕……”
谢风华脸色慢慢变白,她浑身发冷,盯着父亲,声音干涩,艰难地问:“湖里,找到的残骸是谁?是,是他?”
最后一个字她说得极轻,仿佛生怕说重了,疑问句就变成肯定句,梦魇就成为现实。
她紧张地看着老谢,渴望能从他嘴里听出否定的单音节,然而老谢只是心疼地看着她,抿紧嘴唇没有说话。
谢风华的心逐渐下沉,像绑上石头慢慢堕入冰冷的深海之中,她其实早已隐约猜到答案,怎么可能不知道?她可是刑警,在她迄今为止的人生中,也就只做过两件事上违背职业理性的事。唐贞自杀算一个,明明自杀证据齐全,她依然想挖掘出其中不为人知的内幕,仿佛唯有那样才能告慰唐贞,或者说放过自己。
但唐贞已经从高楼上纵身一跃,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也是一种清晰明白的告别。然而李格非的事却不是,李格非,至今想起来依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穿着白色 T 恤蓝色牛仔裤的青年,眉清目秀,看向她的眼神总是有光,那是如何令人沉溺其中而不自知的温暖,仿佛只需要看着他,整个世界所有关于温暖的词汇,你都能找到具象的体现。
因为踏足过他给予的蓝天绿草,等他不在了,才骤然发现四下寒冬永寂,才会仓皇失措,将所有的失态都于这个人这件事上爆发出来。
一个人怎么能就这样突然不见呢?
失踪,比死亡更难以承受,死亡至少是一个明确的句号,至少意味着有所着落的悲伤和缅怀,还有可能意味着重新开始。可失踪不是,失踪是一个大活人昨天还跟你计划着明天,今天就骤然不见,是长久的,不知如何是好的徘徊和惶恐,是在一次次的惊疑与疲惫中,任由看不见的手拿着一把生锈的钝锯,一下一下,凌迟一般切割心脏。
切割后又长好,长好了再切割,犹如古希腊神话中被绑在海中巨石的英雄,白天有苍鹰过来吃他的内脏,夜里内脏又恢复如初,周而复始,痛无止境。
一直苦寻不得,多少人都明里暗里说过,人找了这么久,动用了公安刑侦的内部网络,凭她的能力,凭她的人脉和关系,还是找不着,可能答案早就不言而喻。
但是她不甘心啊,她总在想,那样美好的一个年轻人,细心体贴,为调配一杯她喝的奶茶都能试验几十次,为见她一面不知道刻意安排了多少次偶然相遇。他耗费了整个青少年时代的耐心,终于让没心没肺,整天跟野小子似的的傻姑娘明白了他做了这么多,原来是因为喜欢。
这么郑重其事的喜欢,她还没来得及学会如何回应,如何好好相待,怎么能就这么戛然而止,说没就没了呢?
是她以某种偏执的,不可理喻的态度在继续寻找。一开始是寻找蛛丝马迹,然后是疑神疑鬼,不放过任何疑似李格非的传闻,再然后,她开始留意收容机构、精神病院甚至是无名尸体。
她何尝不知道自己用力过猛,姿态难看,何尝不知道放手有时候才是真正的送别。
然而就像她自己说过的那样,在这件事没有一个确切答案出来之前,不能由她来宣布李格非不在,不能由她来选择放手,让李格非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消失。
只是她从没想过,突然之间,淬不设防,犹如劈头盖脸的重锤,打得她措手不及。
有关李格非的答案就这样到来,仿佛嘲讽针对她那些寻找的日日夜夜里不切实际的希望和祈祷,她不信任何神明,却暗地里不知祈祷了多少次,希望李格非或许就如小说电影里常常看到的情节,只是失忆了,只是不记得她,不记得属于自己原来的生活和前尘过往,然后在某个不知道的地方安然度日,娶妻生子,等他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或许他来,或许她往,乍然重逢,相对一笑。
那也很好,至少活着。
然而现在这个希望就像个笑话。
谢风华忽然就觉得眼前视线变得模糊,听力也变得不可捉摸,仿佛整个世界开始像融化的塑料泡泡纸,一点点被灼开,燃烧,烧出丑陋的边界线。在这样的时候,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居然很冷静,干涩,像没上松香的弓在弦上拉扯着,她问老谢:“真的是他?”
老谢叹了口气,郑重地点了点头。
“怎么确定?法医也才刚到。”
“法医鉴定是没出来,但格非以前右臂骨折过,骨头里打过钢钉,那个残骸,是右臂。”
“右臂骨折打过钢钉的人多了。”
“是,但还有其他的证据。”老谢面露不忍,但还是果断地说:“你送给格非的手链还在残骸上,老李也认出来了,所以他一看到就心脏病发,昏了过去。”
老李是李格非的亲叔叔,曾经做过民警,因为受伤早早办了内退。李格非不见后他也曾尽心尽力帮忙找过,他失踪那天穿什么戴什么,老李再清楚不过。
谢风华记起来那条手链。李格非是一个极有情调的人,但凡他愿意,能把每一天都过得像纪念日。他手巧,喜欢做木工活,给谢风华做过很多小玩意儿,大到树桩形状的挂饰品架子,小到梳子发簪,都能做得像模像样。为了庆祝谢风华当上刑警,他不只在哪找到一块沉香木料,自己一颗颗磨成珠子,串成一串送给她。
美其名曰保平安用的。
那时候的谢风华终于后知后觉地察觉了李格非对她的爱意,她变得不好意思起来,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但她没那么巧的心思,也就趁着去近郊游玩的时候,在满景点那些卖到烂大街的旅游纪念品店里,花了点钱,拼了一个男式手链,有黑曜石、黄晶、老虎眼之类。她也知道这东西拿出来不是那么别致,反正万万比不上李格非送她东西时所花的心思,于是良心发现,正好店里有刻字服务,便请老板刻上格非两个字。
因为这两个字,整条手链勉勉强强也算定制了,尽管粗糙得不行,但李格非爱若珍宝,拿到礼物的那一刻问了两三遍“真的给我吗?”、“你挑的?”、“你让人专门刻的字?”之类毫无意义的话,然后像个傻子似的一整天都合不拢嘴,快活从心底满溢出来,压都压不住。
一直到他失踪那天,这条手链都从没被取下过。
第15章
这天真奇怪。
一直乌云密布,明明该春光明媚的日子,却非要积压这么厚重的云层,将整个天空都压低,低到仿佛触手可及。太阳光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丝一毫都不曾泄露出来,湖边甚至起了雾,薄雾轻飘飘聚集过来,将四下笼罩得影影绰绰,到处充满了末世感临近的心慌意乱,惶恐无措。
但是一滴雨都没有下。
一滴雨都没有下,就好像老天连一个宣泄的假相都不肯施舍给人。
谢风华能感觉父亲的焦灼担忧,他有千言万语,但此时此刻却都显得苍白无力,憋半天只能憋出来一句:“别忘了,你是警察。”
老谢大概是词穷,才会想用职责要求她克制内心的悲伤。然而在职责之外,她首先是个人,没谁能在这样的打击面前还能镇定自若,安然无恙,即便是她也不能。
谢风华茫然地点了点头,轻轻推开父亲,一步一步走向湖边。
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钓鱼台那,每一步走得都像在踩棉花一样软,一样飘,眼前一切都跟做梦似的不真实。视线始终是模糊的,看谁都像隔着一层纱,或者更确切的说,是隔着一层半透明的,啫喱状的,随时会扭曲的东西。
依稀仿佛,她察觉到所经之处,每一位公安干警都会停下手里的活,默默地起身,不无担忧地注视她。刑事案件来到现场的同事都是市局刑侦队与她共事多年,大家都知道她在寻找一个不见了的人,一直没有放弃,哪怕大伙背地里对这事看法不乐观,但没人在她的执拗面前说过一句闲话,说到底,谁没有个倔脾气的时候?
谁也不希望目睹这样一场寻找以这么惨烈的结局戛然而止,大家一时半会都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有人走了过来,谢风华抬头,认出是他们刑侦队的队长凌队,凌队四十几岁上下,与她有半师半友之谊,此刻看着她充满不忍,徒劳地说:“小谢,其实结果还没出来,DNA 检测也得几天……”
谢风华打断他,哑声说:“我知道,我就看看。”
她越过凌队,走向残骸,刑侦队三位穿着白色工作服的法医见到她都起身让开来,大家都沉默着看她,谁也没冒然说出一句话。
谢风华看着地上那个黑色塑胶袋,很普通,大概就是超市随处可见的加厚垃圾袋。因为在湖里泡的时间久,沾了水草长了苔藓,有些边角已经破损。塑胶袋打开着,从她的角度只看到一只人类的断臂,被什么利器齐肩切下,下臂骨折后补上的钢钉清晰可见,手腕上戴着一串陈年褪色的手链,尽管黯淡无光,但只需要一眼谢风华就足以认出,那是她送出去的东西。
她原本对这串东西也没那么印象深刻,当时买完了就送人,谁会记得那么多,是李格非收到后一直不断告诉她,补充有关这串手链的新细节,他找到新玩具的孩童,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找到新发现,比如原来黑曜石不是纯黑,黄虎眼不是纯黄,格非两个字是楷体,红绳不是丝质。
每次他不单单要说,还要把手腕伸到她眼皮底下教她看,看得多了,她也差不多要被洗脑,以为这玩意儿不是她在旅游商店随手买的大路货,而是一串独一无二的,价值连城的,全天下只此一件的宝贝。
后来她才恍然大悟,其实这哪是什么宝贝,它被如此反复观察,反复揣摩,不过是因为佩戴它的人对它过分珍视罢了。
冥冥之中她似乎听见这串东西在召唤她,在替李格非说,我回来了,不好意思,让你找了这么久。
没关系。谢风华回答它,只是我的寻找有什么意义呢?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被人残忍杀害,尸体肢解成一块一块,在我心力交瘁遍寻不见的日日夜夜里,原来你就在这,在冰冷的湖水里无人知悉。
忽然间,她的胸口涌上一阵剧痛,痛得不得不弯腰,这时候她莫名觉得脸上一阵湿意,用手一摸,才发现全是水。
可是天没下雨啊。她想了想,恍惚意识到原来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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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曾经有个傻小子,他在森林里砍木头卖柴火为生,有天他像往常那样走进森林的时候,正要开始干活,忽然听见一阵呼救声,他赶紧找了过去,发现不知道从哪窜出来一只大狗熊正准备扑上去吃一个小姑娘。”
“这故事不对。”
“那你说。”
“砍柴的是小姑娘,她住在森林里,力大无穷,靠砍柴就能养活自己和老父亲。有天她像往常那样去森林干活,忽然听见一阵呼救声,她赶紧找了过去,发现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一只大狗熊正准备扑上去吃一个过路的……”
“过路的小王子?”
“才不是,过路的平平无奇小年轻,虽然他平平无奇,可也不能白白叫狗熊吃了呀,于是小姑娘过去举起斧头,冲旁边的树一砍,树一倒,哗啦,狗熊吓跑了。”
“于是小姑娘救了小年轻?”
“对,救了他,还请他喝蜂蜜吃面包,完了还送他出森林,告诫他别再来了,这地方危险。”
“然后呢?”
“还什么然后,就这样了啊。”
“不行,”李格非眼里全是笑,“这故事不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