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说。”
李格非笑着看她,声音柔和讲下去:“小年轻并不同意小姑娘,他还是找机会偷偷回森林,就为了再看一眼救了他的小姑娘,他看了一眼不满足,于是想要一直一直看下去。终于有一天,他被小姑娘发现了。”
“小姑娘很生气。”
“是,但小年轻说,你在森林里,一个人砍柴,一个人打猎,一个人照顾老父亲,这未免太孤单了,我想来陪你,别看我打不过狗熊,可我也是很有用的。”
“哟,有什么用?”
“比如你打败了狗熊回家,我可以给你调一杯全世界最好喝的奶茶。”
“好喝到什么程度?”
“好喝到整个森林的树叶都会为之发颤。”
谢风华的回忆戛然而止,她闭了闭眼,用手背胡乱抹了泪,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走到凌队面前。
“队长,让我负责这起案件。”
凌队没回她,只是说:“你需要休息,先回家,今天放你假。”
“凌队!队长,”谢风华恳切地说,“我想负责这起案件,让我来,拜托你……”
“抱歉,不行。”
谢风华感觉自己所有的忍耐已经快要告罄,她咬牙问:“你这是怀疑我的专业能力,我告诉你,谁也别想把我从这个案子上调走!”
“小谢,没人质疑你的能力,相反我们都很担心你,”凌队深深看她,“队里每个人都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大家都想替你破了这个案子,把罪犯绳之以法。况且碎尸案性质太恶劣,局里领导刚刚下了指使会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不用担心……”
“凌广茂,小瞧谁呢你!”谢风华骤然提高声音,连名带姓喝道。
她意识到自己声音在颤抖,深吸了一口气说:“我不会,我不会让情绪影响判断,我不会因个人感情影响侦查过程的公正性,我不会,你让我来,行不行?凌队,行不行?!”
“不行!”
谢风华面色苍白,眼睛漆黑到深不可测,寸土不让地盯着他。
凌队先受不了,他换了种声调,好声好气地说:“这个决定也是为你好……”
“好在哪?!”谢风华声音哽噎,“我好不好,你说了不算!”
凌队撸了下头发,气急败坏地说:“我干刑警二十几年,有资格在你面前当个过来人吧?小谢,你就听我一回,不管你现在多恼火,多恨,多觉着自己能耐,这件事你都不该搀和!我不是跟你说大道理啊,我是掏心窝子跟你说大实话,办这种被害人是自己亲人、爱人的案子,过程很不好受,非常十分之不好受,一不留神就能把人拖垮!你以为我没见过类似的事?告诉你,我见得多了,”
“小谢,我不希望你案子没办下来先把自己废掉,我希望你以后走得长长久久,走得好好的,知道吗?”
“你信我这一次,我保证,一有进展,我亲口告诉你。”
谢风华还想再争取,凌队摆手说:“不要多说了,这也是局里领导的意思。”
她呆立在那,哑然无言,忽然有种巨大的空茫落到她头上,仿佛霎时之间,这个世界都与她有了隔阂,她像被排斥出来的异类,明明周围人那么多,都是熟面孔,都是她一个个能叫得出名字的人。然而在这一刻,她却仿佛与他们处在不同次元,看着他们忙忙碌碌,看着他们做她原本该做的事,只不过这一切都与她没有一点关系。
有一滴水掉到她头顶,她一开始以为错觉,伸出手掌,又陆续接到水滴,她抬起头,这才发现天空下起了雨。
像是憋闷了许久的嚎啕大哭,终于姗姗来迟,爆发得彻底。
豆大的雨点中,她看见法医同事将残骸迅速收起,那一串刻有名字的手链,又一次被掩盖了起来。
电话铃又一次响起,刺耳而锐利,带着不罢休的姿态一直响个不停。奇怪的是,周围的人好像谁都没有听见这个铃声,谁都没有被打扰到,谁也没有好奇投过来一瞥。谢风华听了好一会才意识到这是她的手机,她机械地拿出来,用湿透的手划开屏幕,再机械地贴近耳朵。
电流声嘎吱难听中,传来一个断断续续的男声:“你看到了。”
是的,我看到了。谢风华没有回答,但她知道这句话问的是什么。
“我本想阻止你看的。”
你想不想都是没有用的,你根本阻止不了。
“你总是不肯听我的,为什么。”
这跟听不听你的没关系,亲眼目睹,亲身体验这种事,大概是我生而为人注定要承担的部分,就如一只蜗牛生下来就注定要背着壳,一只萤火虫,生下来就注定活不到冬。
她忽然反应过来,电话那端是高书南,只是他的声音此刻听起来格外遥远,遥远到仿佛随时要伴随着电流声中断。
“我过不来了。谢风华,”高书南深深叹了口气,疲惫而沙哑地说,“你只能靠自己。”
“记住,夜莺总在夜晚歌唱。”
第16章 求票求收~
欧洲关于夜莺曾有过一个传说,据说它们会在月圆之夜飞上玫瑰枝头,用尖刺刺破自己的胸膛,然后高声啼唱,直到胸口的血流尽染红了玫瑰,一曲终了,倒毙花下。
没有比这种传说更刺激诗人的想象了,后来真有一位写下有关夜莺的不朽名作。那一年他 24 岁,罹患肺结核,迷恋着一位姑娘,在某种低烧的状态下,他整夜思考死亡和爱情,忽然聆听到窗外夜莺的婉转哀鸣,于是写下不休的诗篇。
诵读这首诗的人一代又一代,用不同的文字,荟萃不同的情感,但很少有人记得一个 24 岁年轻人充满颤栗与恐惧,用渴望死亡的心态赞颂夜莺,暗暗祈祷着自己能像传说中流尽胸口鲜血也要彻夜歌唱的鸟儿那样,写完这首诗后也倒毙当地,从此长眠不起。
李格非读的是中文系,爱好的是外国文学,他曾讲过这个故事,并用英文朗诵过这首诗。
谢风华反正一句也听不懂,但不妨碍她觉得读诗的李格非声音格外动听,模样格外帅气,帅气到她只是看着都舍不得眨眼。
这原本是一件想起来分外美好的事,除了少年老成的高老师不知为何总没眼力见,热衷于在旁边搅局。
当时未满十八岁的高老师听完后用关怀智障的眼神瞅了他们俩半天,未了翻白眼说肺结核、死亡、爱情对维多利亚时期的诗人而言犹如春药,借个夜莺说事而已,说的还不是老三样?
所以你们瞎感动些什么?
谢风华当时就明白为什么高老师这辈子注定只能跟仪器和数据打交道了。某些少年郎外表看着灵气十足,其实脑瓜子切开来全是数字和字母,论审美还不如她这个整天舞刀弄枪的呢。
记忆中,小高老师发表这么大逆不道的言论后遭致她与李格非一人一边把他的头发揉成了鸟窝,小高老师正是爱面子的年纪,所谓头可断头发不可乱,登时气得腮帮都鼓起来。那会他脸上轮廓还没今天这么锐利如刀,留着点婴儿肥,气极败坏时模样尤为可爱。
回忆被一声清脆的枪声拦腰斩断,谢风华猛然回过了神。
天一直在下雨。
她往窗外看,雨水打到窗玻璃上,会形成水珠,水珠又汇流成水柱,蜿蜒而下的时候通常会断裂,但没关系,又会有新的水珠补充进来,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她仿佛处在在一种停滞的状态中,连时间流淌都变得毫无意义,她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睡着过还是没睡着,睁开眼想的是李格非的案子,闭上眼想的也是李格非的案子,说悲伤难过当然有,但与悲伤难过相伴的是一种深层的,仿佛从每一节关节的骨头缝隙中迸发出来的愤怒。
愤怒那个把李格非杀了不算还肢解抛尸的凶手,愤怒那个一无所知自我麻痹从一开始就没从最坏状况出发进行调查的自己,愤怒把自己调开专案组还非要她休年假的凌队,愤怒这个只知道下雨不知道收敛的世界。
哪怕在射击场上砰砰地接连开了几天的枪都没法将这股怒火压制下去,只要一停下,依然能感觉到它在体内攻城掠地式地燃烧,烧到她喉咙干渴,拳头很想朝谁狠狠揍过去。
对等到这段有关夜莺的回忆骤然闯了进来,她才恍惚意识到,自己已经找了好几十遍高书南。
想不通的时候,悲恸得不能自己的时候,愤怒到难以自抑的时候都在找,但都找不到。
高书南忽然被调去主持一项重大的机密项目,所有的通讯工具一概不准使用,她所有的电话一开始转入语音信箱,后来有人代接,是高书南的助理。
在李格非这件事上,高书南到底还知道些什么,那种宛如预知的言语到底在暗示什么?
谢风华有一瞬间甚至闪过怀疑他的念头,然而她很快压下这个想法并为之羞愧,她怀疑谁都不该化怀疑自己亲如骨肉的弟弟,况且在李格非出事前高书南就已经远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李格非失踪一年多以后,高书南才学成归国。
怀疑谁都不该怀疑一个与这件事没一丁半点关系的人。
然而话虽如此,谢风华却有种荒唐的感觉,仿佛高书南忽然间不明原因地能够预感她将遭遇什么事,他在用他的方式尽力发出警告,然而仿佛受到某种限制无法一次性把话说明白,只好一次又一次地给出一些言不由衷的提示。
“我过不来了。”
“你只能靠自己。”
高书南最后一通电话说过的话骤然在耳边响起。
谢风华皱着脸把枪还回管理员那,拧开矿泉水瓶盖,仰头喝了几口后从兜里掏出手机,再一次拨给高老师。
这一次电话很快接通,但那头的声音依然是高书南助理的声音。
“谢女士您好,不好意思高老师还在实验室没出来,您找他的事我已经告知过他本人了。”
那个声音彬彬有礼中带着机械的复制感,要不是自报家门还以为是电子音。谢风华揉了揉耳朵问:“他大概什么时候忙完?”
“时间不能确定。”
“你让他忙完了给我回个电话。”谢风华想了想说,“或者你见到他时替我转告几句话。你能替我转告吗?”
不知为何,对方像 AI 这个认知老让她疑心,不管她说什么都只是一串随时可以被删除的数据。
“可以的,您请说。”
“告诉他,算了。”谢风华吐出一口长气,“就跟他说我挺好,别担心。”
“告诉他您挺好,别担心,是这样吗?”
“对。”
“好的。”
“你,”谢风华皱眉,“您贵姓?”
“鄙姓张。”
“张助理,麻烦您了。”
张助理一如既往地用平板无波的声调回复:“不客气,您还有其他事吗?”
谢风华刚想挂了电话,忽然莫名想起来问了一句:“高老师他,有跟你们提起过夜莺或跟夜莺有关的话吗?”
“夜莺?您是说一种鸟吗?”张助理的机械音似乎终于有了一丝情绪,“雀形目,歌鸲属?喜欢在夜晚歌唱的那种?”
谢风华压根不知道夜莺所属科目,她顿了顿,回答说:“是的。”
“抱歉,夜莺不在我们实验的动物样本范围呢。”
谢风华总觉得再说下去这位张助理一定会情不自禁冒出“亲”这样的淘宝用语,于是决定结束这个话题:“那当我没问,谢谢,就这样吧。”
“再见,祝您生活愉快。”
谢风华挂了电话,拧开瓶盖又喝了几口水,射击俱乐部的主人走了过来,这是一个身材魁梧,年近四十的男子,曾经当过兵,但具体兵种从未跟谁透露过。从他的肢体协调程度而言,单单是走过来就已经具有足够的震慑力与引而不发的爆发力。在没有枪的情况下,恐怕来五个自己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复姓慕容,轮廓上固然已经无法找到一丝游牧先祖的痕迹,但身姿行为却总给人彪悍的感觉。他两侧头发剃得极短,下巴剃得很干净,穿着一件棕绿色排汗 T 恤,下面一条浅米色休闲裤,脚蹬轻便布鞋。据他说上学时为了方便写名字,于是将姓从慕容改成了慕,如今或许出于尊重,或许出于震慑,周围的人都称他为慕先生——除了谢风华,她腻烦这种“先生”“太太”的称谓,因此只管他叫“老慕”。
老慕走到她跟前,抱着臂看她打的靶子,点头道:“今天成绩不错。”
“还行吧。”谢风华说,“可能因为今天我终于收到一个确切的消息。”
老慕站在那犹如可靠敦厚的一堵墙,谢风华忽然就有了点想说话的欲望,她扒拉了一下头发,轻声说:“DNA 结果出来了,是格非。”
老慕沉默了一下,说:“你不是早就知道了。”
“是,但这与拿到确切的检测结果,感觉还是不一样。”谢风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我觉得很生气,有一刻手甚至气得发抖。”
“气得发抖,但枪还是打得很稳。”老慕微微一笑,“枪这种东西,只是看着就代表干脆利落的暴力,多打几枪,你的愤怒总有消磨得差不多的时候。”
“要是不行呢?”
老慕没有回答,他示意枪支管理员把刚刚谢风华用过的武器递给他,他眼睛看都不看,飞快地把枪拆开又再一件件拼装回去,咔嚓声中,他一转手,那柄枪枪口朝下,利落地递到谢风华面前。
“不行就再多练几次,”老慕认真地说,“没有什么东西能长久一直抓着你不放,如果有,那也只能说因为你允许它那么做。痛快点,有什么一枪解决不了的就开两枪,两枪不行就开多几次,反正我这里永远欢迎你。”
谢风华接过枪还给了管理员,点头说:“明白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