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走街串巷,欢欣鼓舞,死气沉沉的基地从所未有过的热闹。
江妙妙站在办公室门口,看着眼前狂欢的人们,双脚蠢蠢欲动。
一只手搭在她肩上,袁牧冰道:
“我跟实验室打过电话了,他还不能出来。”
“为什么?”她无法理解,“他已经完成了使命不是吗?”
“大概还有别的事没做完吧,你别着急,先跟大家一起出任务,肯定有相逢的机会的。”
那一刻,江妙妙的大脑前所未有过的清醒。
“我要退出。”
袁牧冰愣了愣,“什么?”
“我后悔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退出救援队,这是你当初给我的承诺。”
接下来的剧情已经是未知的了,她发挥不了太大作用。
与消灭丧尸相比,她更想做的,是在陆启明出来的时候,在第一时间迎接他。
袁牧冰劝她,但她心意已决,坚持退出。
对方只好放弃,给她开了辞职证明,调出档案。
江妙妙给实验室打了个电话,让他们转告陆启明这一消息,自己接江肉肉回到宿舍,重新干起保育员的活儿。
重返城市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非短期内能实现。
政府调集所有能用的兵力,依旧花了快两年的时间才彻底清空境内的丧尸。
期间陈宏研发出一种新药物,是从CCI中提取而来,能大幅提高人类的抗病能力、自愈力、以及寿命,并且没有副作用。
计划启动后的第三年,幸存者们被分批送完安全城市,在军队的辅助下开始重建工作。
江妙妙被分到第三批,主动申请回到那座她与陆启明生活了快一年的城市。
这一批人数是七千,要重建的却是一座曾经常住人口数量足有两千多万的超市大都市,任务相当艰巨。
抵达以后,他们统一住在一片小区里,先建立起了幼儿园、小学、医院、食堂等必备的公共场所,然后修复电力水力天然气,努力向末世前的生活水平靠拢。
由于人手不够,成年人都身兼数职。
江妙妙升职了,从保育员变成小学老师,专门教小学生数学。
江肉肉仍然留在幼儿园工作,因为深受大家喜爱,已经成为吉祥物,头像被制作成校徽,挂在幼儿园大门上。
每天教完课,江妙妙便去把它接来,一人一狗继续干兼职——开着一辆锈迹斑斑的小汽车,满城市转悠,登记房屋数量和受损程度。
走在曾经和陆启明一起走过的街道,虽然依旧不能见面,只能靠电话联系,但江妙妙心中无比幸福,做什么事情都充满干劲。
曾经那个丧气满满,对生活毫无依恋的人,彻底成为过去式。
这天傍晚,她来到一片熟悉的小区。
推开被水泡烂的木门,迎面而来的,是一块照片墙。
墙上贴着几十张照片,有她穿新裙子的,有陆启明骑梯子上修窗户的,有她给肉肉喂饭的。
由于被水浸泡过,照片都很模糊,只隐约剩个轮廓。
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他们曾经的家。
这些照片、厨房里的锅架、楼上的太阳能电板,都珍藏着她最珍贵的记忆。
其他东西带不走,江妙妙把照片小心翼翼地取下,用塑料袋装好,准备以后生活恢复正常了,找人帮忙修复。
她还想找点其他的,可惜都被洪水冲走了。
江肉肉在一个长满青苔的角落里嗅来嗅去,突然汪汪大叫。
江妙妙以为有遗漏的丧尸,第一反应是握紧口袋里的枪,走过去查看。
还好,没有丧尸,只有一只肥嘟嘟的癞□□,飞快钻进墙洞里。
江肉肉伸爪子刨,刨了半天也没刨出来。
她松口气,情不自禁扬起笑容。
多好啊,生命重回大地,一切欣欣向荣。
晚上八点,一天的工作结束了,一人一狗开车回家。
小区门口有物资派发点,江妙妙领了她和狗子一周的粮食,准备做晚饭。
新世纪最不缺的就是房子,房子比人多,许多人都是一个人住一套大豪宅。
但她不喜欢住太大的房子,感觉空荡荡的很害怕,也懒得打扫卫生,所以只申请了一套50平方的小公寓。
公寓里水电齐全,燃气管道也修好了。
以前的家具电器被水泡坏了,没法用,新生产的供不应求。
因此屋子里家具只有床,一套简陋的桌椅,电器只有电灯泡。
进门后,江妙妙把食物放在桌子上,琢磨着怎么吃它们。
袋子里有一袋大米,一袋粗粮,一大捆空心菜,五个鸡蛋,一斤肉,一堆土豆,几个蒜头几片姜,与调料若干。
她一个人吃饭,懒得花时间研究,一般炒盘土豆片就能对付几顿。
江肉肉也不挑,只要能入嘴的都来者不拒。由于在幼儿园受欢迎,小孩们还总是喂它零食吃,肚子里从来就没有空的时候。
按照以往的习惯,晚餐又是炒土豆,但江妙妙今天想试试新菜,锻炼一下手艺。
前些天她跟陆启明通了电话,对方说他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也快回来了。
两人是合法夫妻,当然得一起住。
他受了那么多的罪,当然得享两天福。
陆启明喜欢吃肉,就做个红烧肉吧。
江妙妙敲定了主意,开始准备材料。
冰糖、五花肉、葱姜蒜……全是她平时舍不得用的宝贵材料。
她边做边学,耗时30分钟,勉强做出记忆中的模样。
正准备尝尝味道,放在客厅餐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
手机是政府统一发放的,曾经很流行的老年机,功能简单到只有电话和短信,一来电就会嘹亮报号码的那种。
幸存者们人手一部,没什么人抗议。
因为目前只修好了信号塔,能进行基础通话。至于上网看电影玩游戏等功能,得当人们的生活都能得到保证后,再开始考虑。
江妙妙放下筷子,走去接听。
里面传出熟悉的声音,让她立刻扬起了嘴角。
“喂。”
陆启明问:“在做什么?”
“准备吃饭,你呢?”
“吃什么菜?”
她靠在桌子上,笑眯眯地说:
“我吃的菜可好了,山珍海味,鲍鱼龙虾,你羡慕去吧。”
“有这么好?我不信。”
“不信你自己来看呗。”
早就说了要回来,却总不见人影。
哼,没诚信的家伙。
陆启明沉默了两秒,忽然说:
“那我就去看了。”
江妙妙仍当他是开玩笑。
“来啊,不来是小狗。”
笃笃笃——
敲门声响起。
她陡然愣住,惊讶地问:“谁在外面?”
陆启明轻笑,“你看看不就知道了。”
江妙妙激动的手心冒汗,又怕他在耍自己,屏住呼吸走过去,打开门。
走廊上,一个男人高高大大地站在那儿,衣着简单,面容帅气。手里提着个行李箱,冲她挑挑眉梢。
江妙妙:“!!!”
江肉肉冲上去,娴熟地骑起了他的腿。
“……”陆启明把它踹出老远,问:“我可以看看你的晚饭吗?我还没见过那么好的饭呢。”
她面红耳赤,手里还拿着忘记挂的手机。
“这个……额……”
陆启明直接从她旁边绕过去,放下箱子,像个老熟人一般闯进厨房,捏了块红烧肉送进嘴里。
“唔,好吃,就是不够甜。”
江妙妙站在厨房门外,因为太过惊喜,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呆呆的。
陆启明吮吸掉手指上的肉汁,回头看她,发现她穿着件印满柠檬的卫衣,头发长长的披在脑后,像极了第一次见面时的模样,顿时来了点恶趣味。
“这是你家?”
他走到客厅,环视一圈问。
江妙妙困惑,“是啊。”
“这里住着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