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草儿娘也说了,只等他们养好了胃,也能吃上这样的饭菜。
草儿吃得头也不抬,她这时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了,只记得肉香,吃肉。
她们连红烧肉的汤汁都倒入饭里,拌匀了吃下去,一点都不浪费。
仙人说了,叫他们休息几天,养好了身子便得干活了。
难民们都松了口气。
有活干就是好事。
新雇员们调理身体的时间,叶舟则在思考怎么招揽顾客。
又怎么让顾客不要一直待在超市。
在这里做生意简直就是地狱难度。
似乎不管怎么做都会有各种威胁。
直接去路边拉人?
叶舟刚起这个念头就否决了。
在路边摆摊?
现在超市里加上他也就九个男人,也就他还算强壮,根本护不住商品。
怎么想都没有在这里做生意的可能。
但是换一个地方,比如草儿母女嘴里的南方,他这个超市一出现,估计就要被当地官兵给抄了。
好像无论他“降落”在哪里,都是地狱难度。
最后他还是不得不请本地土著给自己出主意。
·
草儿娘听见仙人的呼唤声时正在收拾餐具,女人们争抢着要去洗碗,但草儿娘并不放心。
这些餐具都是精致非凡的瓷器,细白碗碟上有青色的花纹,跟这瓷器一比,她们的手显得格外粗糙。
“都别动,碎了你们可赔不起!”草儿娘被她们的动作吓得惊慌失措。
但还不等她招呼草儿过来收拾,就听见了仙人的声音。
那声音恍若从四面八方涌来,明明仙人不在此处,可整个超市都萦绕着他的声音。
难民们微张着嘴,他们不知仙人究竟在何处,只能朝着仓库大门方向下跪,虔诚的伏地磕头。
草儿母女也跟着磕,磕完了,草儿娘才红光满面的问草儿:“仙人是叫我吧?”
草儿娘没有名字,她未成家前家里只混叫小名,待成了家,人们便叫她老张家的,有了孩子以后,便是草儿娘。
她从生到死,似乎都注定无法拥有自己的姓名。
草儿娘不敢耽搁,只对草儿说:“你看着她们,莫叫她们去洗,碎了碗不好给仙人交代!”
草儿忙说:“我自个儿洗,娘,你快去,别叫仙人等你。”
待草儿娘走了,新雇员们看草儿年纪小,这才壮着胆子问:“姑娘,你们一直跟着仙人?”
草儿摆手道:“咱们都一样,我跟娘不久前才被仙人搭救,那会儿我们都快死了,是仙人瞧我们可怜才收留下来,不仅给衣穿,给饭吃,还给活干。”
草儿咽了口唾沫:“日日都有肉吃。”
新雇员们也统一咽了口唾沫。
有白米饭,有肉吃,这就是戏文里的神仙日子。
便是武岩这种家里有小榨油坊的,每月也就吃一两回肉,从未有吃肉到饱的时候。
穷人家做饭更是连油都没有,不蒸既煮,盐也舍不得多放。
草儿收了碗筷后说:“你们若要喝水便去外头,算了,我现在带你们过去。”
草儿先给他们分发了玻璃杯,新雇员们都不敢上手去接。
通体透明的杯子,皇帝老爷指不定都没见过,他们这些泥腿子……不配!
“这杯子易碎,你们用的时候得小心些。”草儿看他们缩着肩膀,躲着这杯子的样子,想起自己头一会儿见这杯子的样子。
她恨不得把它供起来!
若不是仙人看着,她是实在不敢用的。
草儿得意起来,却也说:“你们不敢用这个,等着,我去给你们拿别的。”
她又抱了一纸箱的塑料杯过来,这些杯子轻巧得很,落在地上不会碎,草儿自己不敢用玻璃杯,日常用的也是塑料杯子。
玻璃杯对他们来说更像宝物,不像杯子,不能用。
果然,新雇员们都敢从草儿手里接过塑料杯,惊奇的拿着杯子打量。
杯壁这么薄,这么轻!但看起来竟然很结实。
草儿:“别看杯子了,我教你们怎么接水。”
“都说了,仙人有大神通,这些杯子在我们眼里是宝物,在仙人眼里恐怕与路边砂石无异。”
“你们是见识太少,再待些日子就习惯了。”
虽然她也不比他们早来多久,但自觉已是前辈。
草儿清清嗓子:“好了,你们都来试试,接杯水给我瞧瞧。”
来了这么些人,草儿只担心有人抢她活干。
可惜前些日子就她和娘两个人的时候,她竟没有干活时晕过去,没能叫仙人看到她的诚心。
作者有话要说:
草儿:每天都在期望自己累晕(从未装晕,真的实诚)
第8章
旭日东升,前夜残留的一丝凉气尚未消散,路边枯黄的草叶上有那么几滴微不可察的的露珠。
多年未曾有人修整的官道上传来笃笃响声,马蹄掠过时扬起漫天黄沙。
领头的人勒紧缰绳,身体后仰,驱使胯下枣红骏马转向朝回走。
双轮马车斜停在路中,车厢旁的木窗被推开了一条缝。
领头人行至马车旁,声音粗粝地低声说:“公子,前面有逃民。”
车厢里传来低哑地男声:“绕过去。”
领头人面露难色,犹豫片刻后抿唇道:“只这一条路,若绕,便要进林。”
马车里的人没有迟疑:“绕。”
领头人只能颔首道是,转身招呼兄弟们进林。
既然进林,就必弃马车,他们解开了束缚住拉车骏马的绳索,扶着一路坐车的男人上马。
“郑哥,看他病恹恹的样子,骑马恐怕撑不了多久。”一条伤疤几乎贯穿全脸的男人骑马靠近领头人,“没了马车,绕过这段路又该怎么办?”
郑哥看了眼天,依旧没有一朵阴云靠近,他夹紧马腹,低声说:“这不该我们操心,那边只说送过去,至于送过去的是活人还是尸体可没说定。”
伤疤男:“早知道这边成这样,何必为了那点银子跑这一趟。”
他们一路行来见得最多的不是逃民,而是死尸,枯骨般倒在路边,甚至不曾有人收尸。
活人也有,可也不比死尸强多少,还剩一口气没咽下去。
“咱们剩的东西也不多。”伤疤男咽了口唾沫,“我已经两天没怎么喝过水了。”
郑哥:“难道我喝过?”
伤疤男朝后方仰了仰:“那位过得可比我们好。”
伤疤男愤慨道:“他的命是命,咱们的就不是?来的时候咱们有多少弟兄?现在还剩几个?剩下的那点水得先可着他,干粮还剩多少?”
“竟还是个金贵人,这不能吃那不能吃。”
“要我看,咱们直接……”他在脖子上比了一下,“就说他被逃民害死了,反正那边也没说死活。”
郑哥提起马鞭不轻不重地抽过去,伤疤男也不躲,硬挨了这一下。
“是没说定生死,可带着活的回去,价钱不同。”郑哥皱着眉,“死的兄弟都有家小,不能让他们白死。”
伤疤男朝地上啐了一口:“是,那些老爷不缺钱,能拿钱买命,咱们这些穷的只剩一条命的,得拿命挣钱!”
来的时候四十多个弟兄,如今晃眼一看,剩下的不足十个。
为了填饱肚子,明明马儿无灾无痛,也要宰了吃肉。
即便如此,他们剩下的东西也不多了。
偏偏仅剩的东西都得先照顾那个病秧子。
伤疤男打定主意,若他们回不去,那在他断气之前,必先将这病秧子宰了。
他停在原地,转头看了眼坐在马上的病秧子,眼中戾气一闪而过,随后弯腰低头,打马钻进了树林。
树林早已被难民们扒了一层皮,无法给他们提供任何东西。
一行人绕了四五天,仅剩的水喝完了,又杀了一匹马充饥喝血。
但他们依旧没能从树林里出去。
走得太深,又没有舆图,没有水流领路,好几天都在原地打转。
剩下的马他们不敢杀了,再杀,就算走出了树林,也没法靠一双腿走回南方。
伤疤男数次在夜深时靠近病秧子,他想勒死对方,掐死或是一刀捅死,利落干净又能解心头之恨。
这天夜里,他终于下定决心——眼看是回不去了,何必继续伺候这个有钱人家的公子。
此人不比他们多双眼睛多只耳,没见得命比他们的值钱。
杀了他,也算给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脸色苍白的男人靠在树边,他穿着白苎衫,腰缠薛带,头戴牙冠,脚下是一双四周镶以云纹的飞云履,即便在逃难路上,依旧不见狼狈仓惶。
伤疤男看着他,心中满是愤恨。
这样的人生来就踩在他们头上,世世代代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