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行嘉走上前,拉住他的手:“大哥哥,我送你到楼下。”
沙发上的秦子麟一副受不了的啧啧两声:“这小狗腿,赶明儿你干脆把自己绑在大哥裤腰带上得了,走哪里都跟着。”
宋行嘉才不理会他酸溜溜的话。
小手被秦朗骨节分明的大手握住,眉眼弯弯朝他乖乖一笑,跟着人出了门。
因为秦朗个高步子大,他步子小,走到楼梯口下台阶时,小家伙没跟上差点一个趔趄。
秦朗笑着看他一眼,弯身单手将他一把抱起,咦了一声,笑道:“小嘉什么时候变这么重了?”
宋行嘉被他有力的手臂抱在怀中,双手揽住他的脖颈,笑眯眯道:“大哥哥,我长大了。”
秦朗心说,还真是长大了,自己一只手抱着很有有点吃力了。
想当年第一次见到这小崽子,他还在他妈肚子里揣着呢。
九十年代商品房刚刚兴起,家里当时经济条件不错,买了四季里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小区建成不久后,对面的宋家和他们家前后脚搬进来,宋行嘉妈妈当时正怀着他。
宋家夫妻算是高知分子,一开始两口子感情还不错,宋行嘉作为他们爱情的结晶,也过了几年无忧无虑的日子。
他看着这个小家伙从襁褓里小小一团到蹒跚学步,再到跟在他后屁股后面奶声奶气叫他大哥哥。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四年前,宋家两夫妻关系忽然恶化,又怕离婚影响工作升迁,一直勉强维持着婚姻,只是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还各自在外面都有了新港湾。
唯一的儿子,也从爱情结晶变成了婚姻结石。
两人渐渐都不再回四季里这个家。
一开始还请了个保姆照顾年幼的宋行嘉,然而那保姆不负责,饥一餐饱一餐带孩子,没多久就被宋行嘉赶走。
两夫妻见儿子已经能赶人,断定他能独立生活,于是也懒得再找保姆,隔一段时间回来给儿子留点钱,让他自力更生自生自灭。
秦朗好几次撞见小孩子从外面提着盒饭回家,实在是看不过眼,家里每次开饭就将人拎过来一块吃。
一开始是只是让他蹭饭,渐渐的,小崽子留在秦家的时间越来越长,干脆连对门的家都不愿回,到了睡觉的点,就自动爬上秦朗的床。
久而久之,秦朗也已经习惯每次回家看到自己床上多个小人儿。
想起这些事,他不由自主地笑了笑。
好像也才一转眼的事,原来已经过去几年。
大夏天抱着个十岁的小崽子,到底不是个轻松活。
从三楼到一楼,将人放下时,秦朗额头上已经出了汗。
宋行嘉那张笑脸也热得红扑扑的。
“行了,上楼吧。”秦朗摸摸他的头。
宋行嘉道:“我看着大哥哥走了再上去。”
秦朗轻笑一声,走到不远处的摩托车旁,长腿一迈跨上去,抬头眯眼望向天边如血的残阳。
今晚是他最后一次做替身,拍完这场戏,就意味着正式退出这个自己还没真正迈入的圈子,再也不用做那演员梦明星梦。
从今以后,他秦朗就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好好工作,努力升职加薪,存钱娶个老婆生个孩子。
像这世上大部分一样,按部就班庸碌平凡地过完一生。
似乎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他勾起嘴角,轻轻舒了口气,年轻俊朗的面容上露出一个玩世不恭,又意气风发的笑容,然后朝站在单元楼门口的小孩挥挥手,戴上头盔,踩下油门。在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中,那道潇洒帅气的劲瘦身影,慢慢消失在黄昏夕阳之下。
“大哥哥,等你回来!”
宋行嘉朝远去的身影大声喊道,挥动的小手慢慢放下来,却依旧站在原地,一直盯着秦朗离开的方向,半晌没离开。
在过去几年,这样的送别,上演过无数次。
但或许是孩童天然的敏感,宋行嘉总觉得今天这场告别好像有点不一样,他小小的心脏忽然闷闷疼起来。
这种感觉让他害怕极了,于是努力将刚刚秦朗在夕阳下朝他笑着挥手的模样,牢牢烙印在心中。
他的大哥哥,是这世上他最爱的人。
作者有话说:
开文啦-算是娱乐圈吧?
搞事业又搞基。
注意,秦朗是受,攻就是这个十岁小孩——
第2章
A市的影视基地建成不过五年,但发展势头很猛,短短时间已经成为国内四大影视城之一,每年有上百剧组入驻拍摄。
秦朗当初来这里兼职,也是看在离家和学校都近的份上。
不过今晚这场戏不在影视城内,而是距离影视城三公里的一座桥上。
这是座半废弃的古桥,早已不通车,加之位置有些偏僻,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已经没什么人,剧组连清场都不需要。
剧是民国谍战剧,名叫《乱世风云》,男主是当今最火的小生林睿。
秦朗则是林睿的替身,所有动作戏都由他完成。
他不是第一次给林睿当替身,实际上这几年,他可以说是林睿的专用替身,签了合约的那种。
因为林睿正当红,一年下来至少四部剧,又大都是动作戏颇多的古装剧,秦朗倒是不愁没工作,有时候遇到林睿轧戏,连最简单的威亚戏都得他这个替身来。
去年林睿同时拍两部剧,因为都在赶进度,其中一部武侠剧,他这个替身将近替了六分之一。
但拍得再多,他也只是个不能露脸的替身,男主角一部戏下来轻松几百万,他这个小替身顶多拿个几千块的辛苦钱。
要说没一点不平衡那肯定是假的,但这就是现实。
这个圈子,红了便是万人追捧日进斗金,不红便是一文不名无人问津,跟你努不努力辛不辛苦毫无关系。
好在过了今晚,他就不用再去想甘不甘心。
现在的他,只希望顺利完成最后这场替身戏,就当与心中的梦想做一个完美道别。
“小秦,快把衣服换上,今晚林睿就一场戏,过了就该你跳桥了。”剧务钟意跑来,打乱他的思绪。
“知道了。”
钟意唉声叹气道:“哎,你真不干了?那我可就少了个收工后能跟我一块喝酒撸串的哥们儿了。”
他比秦朗大一岁,差不多一块来的影视城,都是来养家糊口寻求机会的小人物,很快成了朋友,他没秦朗那身手当武替,长相也不突出,只能做群演跑龙套,眼见跑不出头,又没有学历身无所长,只能想别的出路,如今总算混进剧组当上了剧务,不至于饥一顿饱一顿。
秦朗笑着给他一拳:“我又不是要远走他乡,放心吧,只要有空我就找你来喝酒。”
钟意喜上眉梢:“这可是你说的。”
“当然。”
钟意道:“还是你好,正经名牌大学生,在这里混不出头,还能找个好工作。你那计算机专业,我听说工资特别高。”
秦朗笑:“也就是份普通工作。”
钟意道:“你不是还有两个学习很好的弟弟么?等以后俩孩子毕业,你这个当大哥的就能享福了,不像我什么指望都没有。”
“我一个当大哥的还能指望弟弟?”秦朗好笑地摇摇头,想了想道,“你好好干,争取早日混上个副导演什么的。”
“行啊,等我当上导演,你要想回来拍戏,我一定给你争取个好角色。”
“那就先谢谢啦。”
听到导演那边在叫,钟意摆摆手:“行吧,你赶紧换衣服准备,我去忙了。”
目送钟意匆匆忙离开,秦朗一边换衣服,一边看向那边林睿的拍摄状况。
这场戏是讲的男主角一路被追杀,逃到一座桥边后,眼见快被敌人追上,只得选择跳河逃生。
林睿今天的戏很简单,就是跑到桥栏边,听到枪声响起后,转头朝敌人的方向看一眼,又看向桥下湍急汹涌的河水,然后翻过栏杆跳下去。
当然,他只要拍到一条腿跨上栏杆,让镜头给他的脸一个特写就结束。
剩下的便是秦朗这个替身事了。
这场戏不难,林睿两遍就过了,他跟导演谈笑了两句,走到换上衣服做准备的秦朗面前,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和颜悦色道:“接下来就麻烦你了,要小心点,别呛着水了。”
林睿是电影学院毕业的科班生,二十岁出道,二十一岁因为一部收视率不错的古装剧男二走红,接下来便顺风顺水演上各种各样的男主角,这两年已经是内地古装剧当仁不让的第一小生。
古装扮相好的男演员,五官自然都无可挑剔。
他是剑眉星目的标致长相,穿上古装便是活脱脱的侠客公子。
演技在年轻演员中也算得上出彩,加之为人亲和,圈内圈外口碑都不错。
当然,他是大明星,和秦朗这样的小人物是两个世界的人。
于是这种亲和,无论如何都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秦朗笑着回应大明星:“没事的,我水性很好。”
两人身形十分相似,此时穿着同样的白衬衫卡其布裤子,远远望去确实分不出谁是谁。
林睿轻轻叹息一声,笑说:“原本我下部新戏有个配角想介绍给你的,没想到你就这么退圈了,不管怎么样,祝你未来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秦朗心道他当他替身快三年,以前也没说有角色介绍给自己,到自己退圈忽然说这话,这又是何必呢?
腹诽归腹诽,面对大明星纡尊降贵的关照,他也不能太小家子气,便笑说:“谢谢睿哥,也祝你一切顺利,越来越红。”
“行!”林睿道,“那我走了,你好好拍。”
在两个助理的簇拥下,林睿登上了那辆停在路边的保姆车,收工离去。
导演在叫:“小秦呢?”
“来了!”秦朗跑过去。
他在组里待得时间长,导演对他很熟悉,知道他是个省心的替身,言简意赅地指导:“落水戏我们就不浪费时间试拍了,争取一条过。小秦你站在桥边,单腿跨在栏杆上,我喊Action的时候,你就翻过去直接往下跳。落水后你先在水中潜十秒,十秒后我喊停,你再冒出水面,救生船会拉你上来。明白了吗?”
秦朗点头:“明白。”
导演拍拍他的肩膀,笑道:“这是你最后一次当替身,争取一次性完美完成任务,早点收工回家。”
秦朗笑:“好的。”
目送他踏着月色小跑到桥栏,背对镜头摆动作,导演摇头低低叹了口气。
他做导演这么多年,看人还是有点眼光的,这个小替身不仅武戏没得说,外形条件也难得的好,绝对是经得起镜头考验的一张脸。
只可惜这个圈子机会太少,又太黑太复杂,像他这样非科班出身毫无背景,也不会走捷径的年轻人,想出头实在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