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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真不挖煤_分节阅读_第65节
小说作者:萝卜桑   内容大小:329 KB  下载:重生之真不挖煤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0-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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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徐皓仍是那种微笑的神态,好像自己手机真拿的就是一个打火机。徐皓把手枪放自己手边的桌子上一摆,夹起嘴上的烟,在烟灰缸里弹了弹。邵老手上那根雪茄的烟蒂燃断了,他却没有再去点烟灰缸,而是莫测地看着徐皓。邵老说,“后生,你敢带枪来,你不怕死了吗?”

  徐皓微笑着弹干净了烟灰,继续慢条斯理地对邵老说,“怕,当然怕,您看,您刚刚完全有机会一枪毙了我,但您没有。这说明我们的谈判是有价值的。我在赌,赌您既然愿意见我,就说明您有不那么好解决的问题,赌这个问题再被解决之前,您不愿意一枪毙了我。当然,您明白,我没什么好跟您比的,带只枪来,无非就是,表表态。这样,还免得您再威胁我那些莫须有的,浪费咱们时间。”

  邵老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年轻人自始至终冷静,镇定,带着挺客气的微笑,却是从进屋以后,一步没让过。他像是被风摧断的树,纵重伤未愈,豁着口子,仍一眼看得出向上生长的骨相。二十六岁,太年轻了,邵老一生阅人无数,不曾失态,竟没想到这一瞬间会透过这只枪想起从前。

  邵老夹着雪茄的那只手慢慢低垂下去,他向上看,不知想真正看什么,整个人像是更瘦下去,连同气势都如余烬般沉落进地毯里。他看着壁画,双目震动又浑浊,像是想到什么,连同那人生来孤勇热情的天性都一并记起。多少年了,从禁忌开始就要陪他走入坟墓,可其中往事又如何说?邵老说,“如果当年嗰个人有一半够胆,企喺我面前,崇明又点会俾我逼到去死。”(如果当年那人有一半够胆,站在我面前,崇明又怎会被我逼到去死。)

  徐皓也抹掉了脸上那层笑,他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说,“那个Joseph,你一定见过治疗过程,平心而论,你真觉得效果大么?我和闫泽认识很久了,他很稳定,很健康,根本不需要被救治。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你是他外公,你就这么让人扒开他脑子看,你就让人给他按在地上打那些什么傻逼镇定效果的针。你不觉得疼,是么?那么我觉得疼,行不行?你不把他当人看了,我想把他当人看。那个姓乔的要真那么有本事,怎么深渊不躲他?为什么还得按在地上打针?还非得刺激成那样儿才能做治疗?快别让他瞎祸害人了,人给我吧,行不行?”

  邵老不答话,徐皓伸手去拿自己的拐杖,勉力站起来,邵老在后面跟上最后一句话,“为什么Joseph不行,你觉得你行?”

  徐皓拄着拐,身后一片日光斜切入幽深的走廊,影子几乎与人重叠。他回头看了邵老一眼,继续一步一步往外走。

  徐皓说,“因为深渊在躲我。”

  有邵老这边松口,再办什么事就容易多了。徐皓和韩俞对接上,跟着车打算去闫泽做治疗的地方去找他。距离邵老那个城堡也就半小时车程。结果一个车队的人都到了,突然那边给来了一句,闫泽人从今天中午就没找到,房间里没有,外面也没有,跟蒸发了一样。现在所有人都在这翻天覆地地找呢。

  徐皓简直有理由怀疑这个邵家是不是在故意搞他。

  但韩俞说不是,打听了一下,好像人真不见了。

  徐皓跟着韩俞来到视频里看到的那个房间,原来拉开窗帘之后是很敞亮的,阳光充足,外面就是广阔的草地。徐皓拄着拐,坐到闫泽平时被催眠的那个椅子上,在坐上去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像是坐到海底去了。

  人就那么沉下去,几乎无法再挪动身体。

  一个带金丝边眼睛的中年白人走到徐皓对面坐下,看着他,目光温和,看上去十分有礼貌。Joseph用英语对徐皓说,“你就是乔治拜伦先生,对吗?”

  徐皓身体动了,他双手搭在膝盖上,额头抵住手,对Joseph说,“其实你没搞懂一件事。”

  Joseph略带疑问地看着徐皓。

  徐皓撑着拐站起来,单手抚摸过这个椅子的纹理,说,“曾经坐在这个人,他高傲、孤独、倔强,热情、勇敢、叛逆。他曾经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过我一段手写诗,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再说你不可能治好他,浪漫和理想主义是他病的根源。他才是乔治拜伦。”

  跟这人废话再多也没用。徐皓跟安德烈借了一辆车,顺便把留在Joseph那里的钥匙扣也取回来了。

  虽然身体状态不太好,但徐皓还是想转转、

  他在想闫泽能去哪。所有地方找了都没找到,就凭这家伙现在都不知道还是不是在做梦脑子,别说护照了,钱都没拿,手机也没有,能跑哪去?

  徐皓开着开着车就开到了尼斯边界。

  他看着眼前瑰丽的黄昏,突然灵机一动,像一处海岸开去。

  白色城堡一样的酒店,旁边有一道人迹罕至的海崖,是他们曾住在酒店时从散步走过的地方。从那里能看到尼斯最令人心醉傍晚时分,这边海景也被称为“玫瑰色的吻”。

  徐皓把车停到了距离海崖最近的那条路上,拄着拐下来,然后踩着野草地像那个海崖边上走去。

  他看见了一个人的背影。

  那个人一动不动地面对着地中海,风把他的衣服鼓涨开来。

  山崖之外,地中海如莫奈笔下的油墨淌开,天边大块大块粉紫色的云彩,落日像一盆暴溅开来的调色板,把那人身上调的全是昏色,也有一部分溅到了徐皓脸上。

  徐皓突然觉得眼睛开始发涩。

  他一瘸一拐地往前走,走近了点,喊他。没反应。

  徐皓索性再走近点。走到那人身后。

  两人隔着一臂长的距离,徐皓把拐往旁边一扔,又叫他。

  那人回过头来。

  那人平静地注视着他,突然抬手,一臂长的距离,他一只手来触摸到徐皓的脸,好像不认识他,又好像等他很久。

  风把两个人的衣服都吹得鼓涨起来。

  徐皓说,“你知道么,乔治拜伦是不会死的。如果深渊躲他,他就会向深渊走去。”

  落在他脸上的手指微微一颤动,像是要从梦中醒来。

  那一刻,徐皓看见有橙明色雪花在飘落,仿佛这个世界顷刻间就会被撕得粉碎。黄昏,分外浓郁的黄昏,异常深刻的黄昏。

  徐皓伸出一只手,拉住那人有力的手臂,将他从海崖最旁边拉回到自己身旁。

  风狂卷着,有一粒石子随走动沿着海崖滚落,转眼摔碎在礁石嶙峋深渊里。

  有火种落在这片草野之上,经风一股,卷席起浩汤无际的大火;那是要往灵魂里灌岩浆,烫得连死亡都持续颤动。

  徐皓对着那人动了动嘴唇,却几乎从眼中流下泪来。

  他说,闫泽,我来了。

  跟我走吧。

  ※※※※※※※※※※※※※※※※※※※※

  冲动地写着写着,突然发现。。。咦,是不是可以完结了。。。。。。 话说回来。 我还是喜欢《野火》

第83章 番外·拜伦先生

  是,你说的没错。

  我可以笑。

  我可以每天不板着一张脸。

  我可以将所有不重要的事情都抛之脑后。

  我可以做我一切想做的事,只要这件事切实际。

  至于什么是不切实际的?以前我没讲,现在我来举个例子。

  我要时间倒流,不可能。

  我要地球停止公转,不可能。

  我要摘掉外婆故事里小王子的那朵玫瑰,不可能。

  我要一切合乎常理,不可能。

  我要你只注视我。

  不可能。

  至于切实际的事情,你想听,我也可以说几件。

  比如我挥霍过剩的精力,执迷于寻找刺激,这你知道的。

  比如我渴望末日和一切事由的终结,整天虚无度日,你也知道的。

  比如我不是同性恋,你很清楚。

  还比如我对你的看法。

  这你不知道。你以为你知道,但你不知道。

  再比如我们出去厮混,我的视线在昏暗的灯光和迷醉的酒杯中穿行,在天窗外呼啸的风和拉成线的霓虹灯中穿行,我掌下抚过各色幼嫩的皮肤,视线却在你身上停留。我的视线整晚在你身上停留,闭上眼都在你身上停留,这你不知道。

  在我意识到这段感情之前,我对同性恋有偏见;在意识到这段感情之后,末日才真正来临,而后又迎来空前的高亢重振,令我在数个夜晚无法安稳入睡。我的精神在震颤,我渴望更深度更逼近性命的交流,我恨不得你将我的心刨出来审视。我想让你知道,这世界一切都是虚假的、懦弱的、无希望的、可憎的,而我这里流的血还是热的,是属于你的。

  我不是同性恋。我们曾聊起过相关话题,你表现得比我包容。你包容得很理性,很冷静,很不带感情。

  “可以理解,生物界总有这种状况发生。只要不发生在我身上就好了,你管别人怎么过。”你是这么对我说的。

  但没事,我想。你对感情一向不上心,你更换女友速度比我还快。我打电话找你,你接起来就会第一时间过来。为此你分过几次手,你看上去丝毫不在意。有时你放下手机看着我,笑着耸肩,很散又漫不经心。你单手拉过我的肩膀,熟稔又自如地搭着,一边走,一边说那些陈腔滥调,“没事,女人如手足,兄弟如衣服。我可以残疾,但我不能裸奔,对不对?”

  你这样说着,一如那年在新西兰的酒馆,三杯酒如此之烈,几乎灼伤我。

  那是二十岁,新西兰的第三个夜晚,一家小酒馆。趁酒意,我问你,徐皓,你觉得我重要吗?

  其实我这话问得很可笑,但你没有介意。你酒量不行,酒品还可。你斜倚在座位上,在昏暗的烛光中看着我,沉静得很反常,专注得很反常。很久之后你对我说,闫泽,你很重要。

  你会这样说话,说明你醉了。

  我同样被酒劲顶得难受,继续问,比你的女友们都重要吗?

  你笑了,笑得有些诧异,偏又很笃定。你倾身拍了拍我的腿,一身酒气,说,废话,你可是我一手培养起来的小前锋,我牺牲好大,她们怎么比?

  那下我可能也笑了。

  而后,你缓了一下神,继续吐着酒气对我说,“闫泽,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这人看上去很野,好像有些纨绔习气,但其实骨子里很傲慢,还很理想主义。之前我看你有读诗,浪漫派诗歌,对吧?有一句你对我念起过,最后一句,‘Withsilenceandtears’,拜伦的一首分别诗,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个?我不明白。”

  耳边爵士乐轻描淡写地跳着调,你在我酒意蒸腾的视线中缓慢点起一根烟,眉宇间少年时代的特征部分保留下来,颈部喉结分明,手指笔直,亦有开始偏向一个成熟男人的轮廓。

  你皱着眉头说,话语不甚清楚,但人喝醉有时就常会这样,态度真诚到近乎赤裸,你吞吐着烟气对我说,“如果真有面临分别的那一天,我想象不出来,但如果真有,那肯定是件大事。……说不定是我得癌症了,或是地球要玩完了,也可能是我们老得浪不动了。总之,等真有那么一天,我们就来这,”你说着,用拿着烟的手点了点桌子,“就来Tekapo圈一块地放羊,我叫上你,带几只从小养大的狗和马,去打猎、开荒,要活得像中世纪还不知道工业革命为何物的野蛮人。我发誓我会叫上你,闫泽,到那时你要跟我走,别拒绝我。”

  我没讲话,一味地喝酒。太阳穴被酒劲顶得发胀。

  你的目光直接又不够清醒,永远不知什么是忧愁的,穿过酒馆桌台上那根烧过一半的蜡烛看向我,是在询问我是否愿意一起变老。随后三杯酒下去如此之烈,是真的灼伤了我。

  后来么,很快,我没想到你也会跟一个女人陷入一段名为爱情的关系中。

  二十一岁,你喜欢上一个女孩。你开始整日心不在焉,电话不接,约酒不去,递过来的烟也只是微笑着谢绝。

  你说,不抽了,她不喜欢烟味。

  第一次,你没说多余的话,你没说这个她是谁。

  我如溺水汲取氧气那般过肺,在你楼下,一根接着一根耗了半盒烟下去。

  可我喜欢。

  你问过我了么?

  她还不喜欢酒气。

  我也喜欢。

  她不喜欢听你的陈腔滥调。

  我喜欢。

  她不喜欢你送的东西。

  我喜欢。

  她不喜欢你。

  拜伦先生,要我怎么说。

  我约你,约不到人,她用你的手机给我打电话,装作拨错号码,装作有事发生。

  这就是你喜欢的女孩,她有多烟尘、多普通、多媚俗,你知道么?你不知道。

  我无所谓这女的究竟什么货色,她不是你第一个女朋友,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沦陷进去,徐皓。我宁愿你的心永远自由,倘若余光里再没有别人,我不会如此失控。

  那失控如同失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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