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以为自己是惧怕不安的动物,没想到血液里竟也在渴望着危险。
车厢内,音响传出悠扬的音乐,慵懒而富有磁性的女声,在低低浅浅吟唱,有种撩人心弦的性感。
路上,他们偶尔说话,大多时候沉默,却也不觉尴尬。
车子行驶到乔麦租住的小区,她解开安全带,跟陆之和告别。临下车前,手腕忽然被拽住,不轻不重的力道,带着男性偏高的体温。
她心跳漏了一拍,回头,不解地望着他。
月色下,陆之和淡淡弯起唇角,眸色黑得发亮:“下周六晚上我有空,陪我吃饭。”
乔麦被他那双眼睛蛊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气中绽放:“好。”
第10章 见x起意。
回到租屋,已经快晚上十点,乔麦刚推开大门,就听见嘈杂的电视声。
室友郑丽华和男朋友在客厅看搞笑综艺,两人边啃鸭脖边笑得前仰后合,光脚搭在茶几上,碎骨扔得到处都是。
乔麦进门后看了他们一眼,视线扫过茶几上光着的大脚丫子,默默在心里叹气。
她想说那茶几是公用的,怎么可以光脚搭上面,但她知道郑丽华不是会讲道理的人,到时候又要说法律没有禁止不能光脚放茶几。
和她沟通简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所以乔麦没开口,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把门反锁之后,她才放下运动包,往柔软的小床上一躺。之前发生的事,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陆之和对她,好像跟对别人不太一样。他愿意教她打球,喝她递过去的水,连吃饭都顾及她的口味,甚至私约她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给了她联系方式。
乔麦拿出手机,从联系人列表里翻到他的号码。单独一个陆字,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她手机里,只要按下去,就能联系到他。
她会不会,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可以直接联系到他的号码的人?不必通过他助理孙同,不必通过秘书,就能直接和他对话。
乔麦望着那串号码出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一时脑抽,答应和他私下出去。
一直以来,她的人生都循规蹈矩,几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
读中学时,家里管得严,尽管有小男生给她递情书,但在她妈雷达一样扫射的眼皮子底下,那点儿早恋的小火苗被掐得一干二净。
后来离开家乡,远赴北城念书。因为长得还不错,又是大一新生,围着她打转的学长不少。
陈陌便是其中一个。他追了她整整一年,才终于打动她。这是乔麦的初恋。两人分手后,她就单身到现在,没和任何一个男人暧昧过。
直到遇见陆之和。
他像是她人生中随机开出的盲盒,意外地抽到个限量款。
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和她这样的普通人,本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却偏偏阴差阳错地相遇。
乔麦抱着手机,在床上翻了个身,整个人蜷缩起来。他为什么要单独约她出去,喜欢她?
理智很快否定了这点。她早已不是十三四岁,还相信一见钟情的年纪。
况且像陆之和那样年近三十,有阅历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又怎么会像毛头小子那样对她一见倾心。
乔麦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特殊的存在。陆之和跟她才见了几次面,互相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肯定谈不上喜欢。
顶多算是感兴趣吧,因为那幅画。也许比起她这个人,他更感兴趣的是她的身体。
在床上躺了很久,乔麦才翻身起来,拿了换洗衣物去洗澡。这一洗一吹就是将近一个小时。
洗完从卫生间出来,已经快到十二点了,客厅电视还在播放综艺,郑丽华在阳台打电话,沙发上只剩她男朋友。
乔麦不小心和那人对上视线,发现他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说不出的怪异。
她心头顿时一紧,赶紧抱着衣服跑回房间,把门反锁。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感觉那人每次见到她眼神都怪怪的,看得她心头发毛。
乔麦暗自下了决心,等剩下的大半年租期过去,她一定要另外租一个房子。哪怕多花点钱,条件差点都ok,只要是个一居室,她再也不想跟人合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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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乔麦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写小说。工作以后,每个周末她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写作上,很少有社交生活。
乔麦是从大学时开始写的言情小说。以前家里管得太严,她从来没看过言情,后来到北城读书,父母鞭长莫及,她便如脱缰野马。
看了N本言情之后,口味变得刁钻,很难再找到喜欢的类型,所以开始自己动笔写。哪知道写和看是两回事,她大概是没有天分,写了几年都不温不火。
不过乔麦没打算放弃,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愿意看她写的东西,她就会继续写下去。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五点,手机进了条微信,乔麦拿起来一看,是莫淇淇发来的:[麦麦你在家吧?我把程森带过来,你给掌掌眼。]
程森是莫淇淇新交的男朋友。和乔麦不同,莫淇淇从小就性格叛逆,初中开始谈恋爱,到了大学就更加猖狂,至少半年就会换一任男友,每任男友她都会带来给乔麦看看。
乔麦其实有些羡慕莫淇淇这样洒脱的性格:[在家,你们过来吧。]
莫淇淇:[我们到你小区门口来接你。]
乔麦:[好。]
不久后,一辆奔驰大G停到她小区门口,莫淇淇在副驾驶朝她挥手:“麦麦,这儿!”
乔麦小跑几步过去,拉开后座车门上车。
莫淇淇简单替他们介绍了下彼此,乔麦朝驾驶位的程森投去打量的视线。
他年纪可能比她们大个两三岁,模样很清爽,右侧耳朵有个亮晶晶的,扣在耳骨上的饰品。
莫淇淇大学以后交的每一任男友,样子都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莫淇淇自己家也不差,父母都是医生,才有钱供她念美院。
打过招呼之后,三人朝餐馆出发。
路上一阵闲聊,乔麦得知程森以前也是美院的学生,和莫淇淇一个学校,家里是做生意的,现在开了家美术馆。
她和程森初次见面,话不多,好在对方性格外向,莫淇淇也是话痨,一路没有冷过场。
到达餐馆,点完菜,莫淇淇想起什么,问她:“对了麦麦,你后来有再碰到那个陆之和吗?”
乔麦点头:“有,他说过段时间把画还我。”
“过段时间?” 莫淇淇忿忿地:“这人怎么这么磨叽。他要是拖着不还,我们就去华宇找他,就不信把事情闹大,他还敢不还你。”
乔麦连忙摆手:“不用那么夸张啦,他答应我会还的。”
原本一直旁听的程森此时开口:“你们刚才说的是华宇地产那个陆之和?”
莫淇淇意外地:“你认识?”
乔麦也好奇地看向程森,只见他微微耸了耸肩:“我单方面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莫淇淇:“什么意思?”
程森解释:“北城但凡做生意的,都知道他们秦家,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打进他们那个圈子。”
乔麦手指微微蜷缩起来,忍不住问道:“那他为什么不姓秦?”
“他妈妈姓秦,是秦家老爷子的二女儿,后来和陆家联姻,生下了陆之和。”
乔麦恍然。不清楚事情原委之前,她还猜测过陆之和是秦家的私生子,因为种种原因,没能继承家族姓氏……
“你怎么会认识他?” 程森看向乔麦。
“机缘巧合,一开始是偶然遇见,后来他到我们公司谈业务,我们老板跟他有应酬,就这么认识了。”
乔麦说着,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他第一次来我们公司的时候,简直引起轰动了,我有好几个同事都偷偷去看他,觉得他长得很帅,好奇他是不是单身。”
程森笑了笑:“应该是单身吧,至少我没听说有女朋友。”
听到这儿,乔麦微微松了口气,放下心来。
程森话锋一转:“不过就算他单身,一般人也都不要想,没戏。秦家的人,感情永远只有一个归宿,商业联姻。”
莫淇淇啧啧两声:“你这么肯定的嘛?”
“当然。秦家老爷子是联姻,膝下三个儿女也是联姻,孙辈的孩子里,长公主秦晚以前是最叛逆的,为了个穷小子要死要活,最后不也没能摆脱命运,更何况陆之和那样的孝顺儿子。”
莫淇淇撇了撇嘴:“他们家也太封建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不让自由恋爱。”
程森不以为然:“其实很正常,有钱人也希望变得更有钱,联姻抱团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娶一个普通人来稀释自己的财富。”
乔麦默默地听着。对于家族联姻这事儿,她倒不是特别意外,现在这个世道,就连普通人结婚都讲究个门当户对,更何况他那样的大家族。
这个信息让她更加确定,陆之和对她,不过是一时的见色起意。
而她明明知道这里面没几分真心,还是蠢蠢欲动地想要入场。
只是游戏到终局的那一刻,她到底能不能生还?
乔麦不知道,眼前犹如布满迷雾,看不清两人未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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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到了周一,社畜生活如约而至。
乔麦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在拥挤的地铁上浑浑噩噩地站了一个小时,半醒半睡,在地铁门即将关闭时才反应过来到站,匆匆忙忙挤下车。
紧赶慢赶,到公司前台打卡,总算没迟到。
每个周一都重复着同样的痛苦,美好的周末已经远去,而下一个周末,还遥遥无期。
乔麦就靠着攒钱买房的强烈愿望,支撑着自己每天按时去公司打卡上班。
这周工作忙碌,天星接了个小项目,预算部门成天开会做表格,乔麦跟在经理梁媛身边,加班加到想吐。
直到周五下午,她坐工位写工作周报,键盘正打得噼里啪啦,搁桌上的手机忽然响了。
乔麦瞥一眼来电,顿时怔住。屏幕上单独一个陆字,伴随着不断作响的手机铃音。
心脏瞬间收缩,她快速拿起手机调成静音,起身朝电话间小跑。直到关上隔音门,她才滑动屏幕接起来:“喂?”
那头传来一道清润的嗓音,微微带着磁性,像柔软的棉球在耳朵里轻轻摩挲,有些痒。
“是我。”
乔麦没有在电话间坐下,而是下意识地踱步。她轻轻嗯了声,努力压住心跳:“我知道。”
陆之和似乎很低地笑了声:“现在说话方不方便?”
乔麦点头,忘了人家根本看不见:“嗯,方便的。”
“明天下午六点,司机会在你小区门口接你。”
“好。” 乔麦答应过他的,周六晚上陪他吃饭。顿了顿,她问:“我们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