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都看出来这是一个引他来跳的陷阱。
可他依旧不管不顾探手去取,也不顾一手是泥,脏兮兮的,只想把它扶正,嘴里念叨着:“没事,宋思远,我、我帮你,我帮你,没事,没事了……”
好不容易触及,一掰,一扯。
那里头却轻的出乎意料,很显然,是个空盒子。
“……?”
“别翻了,在这里。”
洛一珩霍然抬头。
就此,与从墓碑后绕出的宋二小姐,不久后即将成为江太太的宋笙,撞上视线。
女人撑着一把黑伞,怀里抱着雕刻精细的骨灰盒,一点不吝啬般递出来,递到他面前,“着急有着急的办法,但我还没有没良心到,让小三叔这么狼狈。”
她话音平静:“那个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时候没有娶妻,本来应该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遗愿和宋家的规矩,多备了一个。”
她在伞下,妆容精致,面容温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湿透,满是泥垢。
洛一珩没有搭腔。
“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什么情绪,倒有点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问他是谁这么大方,他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把那纸条和银行卡攥在手里,许久也没说话。
末了,才说:“不太熟,一个……一个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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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思远死的那天。
窗外是阴天。
车即将爆炸的当口,整个车厢是灼热的,没经历过死的人大概无法同感那种卡在车厢里无从挣扎的恐惧,更何况,还有一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反正无论怎么都是死了,他索性打着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还没变,这家伙总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么惨烈的过去,还是只要一被顺顺毛、摸摸头,就总轻易地原谅这世间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满眼的血。
他轻轻说,贴着手机,很温柔的语气:“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如果没有这一切的话,明天是晴天就好了,这种好天气,等一切都过去的时候,我想带你去晒晒太阳。
我不怎么知道爱人相处的方式,但是我想,愿意和一个人手拉手去晒太阳,会不会也很浪漫呢?
试试才知道吧。
……
“砰——”
第70章番外五父亲(上)
钟意晟五十岁这一年,接到了一个很不情愿的任务。
——写一篇悼念词,在父亲的葬礼上念。
说起来,其实这任务本来无论如何,都该是姐姐钟意忱的活儿:
一来,她是真真正正的长女、家里的新顶梁柱,二来,钟意晟其实一直都有种很微妙的、对姐姐的嫉妒,以及对父亲的无端揣测——相比较起来,阿爸似乎从小到大都更偏爱女儿,所以在葬礼上能让姐姐来代表致辞,或许才是父亲心底的期望。
可无奈这两年姐姐一直和自己轮流在父亲身边陪着,父亲走了,姐姐的身体也跟着垮了,前两天刚因为高血压住进医院,他这个平时帮不上大忙的,也只能临危上阵,撑撑场面。
问题是……究竟该写什么呢?
钟意晟苦恼地撑着下巴,手里的钢笔因为长时间停顿在纸面,晕开一笔墨渍。
一旁的玻璃窗,映出他紧蹙眉头。
他生得像母亲,连为难时咬笔杆的动作、抿唇时不自觉露出的酒窝、不太长白头发的优点,都像极了。
不知过了多久,钟意晟在智脑上翻来覆去查遍了资料,总算才开始下笔。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长辈,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全家怀着悲痛的心情,悼念我敬爱的父亲钟邵奇先生,他于2073年12月25日晚20时37分安详离去,享年87岁。首先,我代表全体家人,衷心地感谢各位不辞辛劳地来到这里,与我们共同分担他的离去带给我们的悲伤,并和我们一起向他做最后的告别,谢谢大家。”
“我父亲钟邵奇先生,于1986年10月23日出生于香港,并于2007年在牛津取得经济医学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后,更远赴斯坦福大学进行MBA深造,25岁即荣膺钟氏集团总经理一职。后来,他一手创办SZ集团,旗下大小企业,遍布金融投资、电子IT、物流、饮食服务、服贸设计等大大小小十四个行业,这些事业的成功,让我父亲于2027年初登福布斯全球富豪榜单第21名,此后,截至去年,再未下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