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城已经过了愤怒的年纪,并非必须纠结个是非对错,而是懒得搭理那些人。
——只有家里的小夫人,才值得他花费心思。
可蜚蜚近来对他冷淡,让顾瑾城心里也没着没落的,总以为她想始乱终弃。
以前,他与大哥形影不离,遇上事情都会跟他说,现在大哥远在边关,没办法听他倾诉。
加上近来边关事忙,他和陆离都不方便回来,只能早早叫人带了礼物给他们,有些是陆离选的,只东胡有,庆云还很少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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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柔成婚时,蜚蜚问阿柔是什么感觉。阿柔说没感觉,她还不相信,现在她自己出门,才发现竟真的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紧张。
顾瑾城在门外念催妆诗,虽得了好评,众人却还不放行,非要二哥考考他。
二哥得了殿试头名,不少学子欣赏他的文采,都想要借机得他几句佳作,好回去品味、显摆。
毕竟二哥的文采连今上都连声夸赞,他科举时的文章,今上更是读了好几遍,站也夸、坐也夸,还经常找外公打听二哥的情况。他都称二哥是经世之才,京中其他学子更是拜他为学神,纷纷效仿。
不过,二哥高中之后,便有意向充王家里提亲,求娶曦月郡主,但充王人在外地,赶回来需要些时日。
而充王迟迟不归,婚事未定,今上为了权衡朝中势力,不好给他定官职,便让他在家中等待些时日。
二哥自然明白今上的意思,便安心在府中看书,鲜少出门。
他之前写的诗和字,在黑市的价格已经翻了十倍不止,仍是一字难求!今日,京都众世家的学子们难得碰上他,便都想要领教他现场作诗。
二哥却想,顾瑾城是要做自己妹夫的,若出的太难,顾瑾城对不上,那实在尴尬,可若出简单了,又影响他的才名,恐叫众学子失望。
况且,他的学识在这摆着,哪怕不过脑子,随口说,所作的诗和题面,对寻常人来说,也是诘诎聱牙,难以理解。
“老是吟诗作对,未免太没有新意,何况,方才那首催妆诗甚是工整有趣,已足见阿瑾的文采了。”二哥脑子活,笑了笑,就说,“考些别的,图个新鲜。”
众人一听,便纷纷应和起来。
二哥向顾瑾城使去“不用谢”的眼神,笑着问:“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妹妹的时候,她戴得是什么钗吗?想好了再作答,答不上来或者答错,做哥哥的可不让你。”
众人大笑起来,觉得二哥真是皮的很。
在庆云国,两人相亲碰面,并不会仔细打量对方,否则会被视作不礼貌,除非是那些登徒子,孟浪惯了,才肆无忌惮盯着别人姑娘瞧。
是以,别说看对方戴的什么钗了,连长什么样子都不一定能看清楚。
二哥这样问,不是给顾瑾城下套吗?
众人心想,若答不上来,便显得没诚意,若答出来,不等于告诉别人,顾谨慎是个混不吝,第一次见面就盯着别人珠钗瞧。
顾瑾城却在心里给二哥竖大拇指。
心想,二哥简直就是他亲哥,这题出的,等于给他送分。
“自然记得。”顾瑾城一笑,说道,“第一次见时,她才五岁,不戴钗。”
众人:“……”
随即却又感慨,原来是青梅竹马,难怪和江家人感情都不错,不仅与江校尉同气连枝,还能乘太傅的马车上下朝。
加上不少人都知道他小时候被纳兰皇后派人追杀,流落民间数年的事情,不禁有事感慨唏嘘。
——追杀路上都能捡到媳妇儿,这是什么?是命运啊!
人家命中注定的婚事,轮得到他们拦门?
是以,热热闹闹地玩笑两句,便没有继续拦他,反帮着她一块儿催新嫁娘出来。
蜚蜚听着外面的欢笑声,心情也轻松了一些,对着镜子打量片刻,确认一切都很完美,才招来不醉,让她把鞋子藏好,等会儿好找顾瑾城要红包。
不醉年纪不大,本就是小孩子心性,一听蜚蜚这么说,眼睛一转,就让蜚蜚把鞋子绑在腿上,这样顾瑾城绝对想不到。
蜚蜚佯怒着瞪她一眼,结果,下一刻就兴致勃勃地让她去找红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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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瑾城进门的时候,便见到蜚蜚端坐在梳妆镜前等他,精致的团扇挡在面前,只露出一双猫儿似的眼睛。
蜚蜚眼睛圆,睫毛长,像是一汪湖水,望着他的时候,似清澈的湖面倒映着星光。
她今天格外好看,顾瑾城根本没办法移开视线。
他一笑,蜚蜚也忍不住笑。
外面许多人在起哄,蜚蜚害羞,更将团扇挡得严实了一些,眼神催促着他。
顾瑾城自然也想要快点儿把她娶回家,便问不醉:“鞋子呢?”
为了图个好彩头,会有意将“鞋子”要唤作“孩子”。
不醉故作不知,娇憨道:“这可没有旁人帮忙的说法,您要靠自己的本事才行。”
顾瑾城:“……”
众宾客起哄,大笑着嗷嗷起来。
冯十三抱着剑倚在门前的大红柱子边儿上,瞧着不醉,觉得她真是可爱。
冯十三实际上是九皇子暗卫,当初九皇子不放心阿柔的安全,趁他们招护院的机会,将他安插进了江家。
在江家的时间里,因他成日关注着阿柔的情况,不醉就以为他是钟情于四姑娘,成天和他闹。
后来,知道他不是普通的护院之后,就觉得受到了欺骗,再也不理他了。
离上次见面,已过去了半个多月,好不容易才趁这次机会过来,远远瞧上一眼。
不醉变着法儿想要从顾瑾城哪里讨红包,金句频出,逗得大伙儿乐呵的很。
其实顾瑾城早就发现蜚蜚帮着不醉逗他,有心配合而已。
等时间差不多了,便走到蜚蜚旁边去,以自己的背影挡住别人的视线,大手撩起她的裙摆,去解绑鞋子的红绳。
外面的人瞧不见他的动作,反而更加激动,闹得蜚蜚脸都红了。
顾瑾城就在她身边,实在欢喜,便趁机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目光灼灼:“以后看你还往哪跑。”
“没想跑啊。”蜚蜚用团扇挡住两人的脸,不叫人看见他要吃人的眼神。
“别看了,穿鞋。”
顾瑾城笑笑,退开一些,让她可爱的小脚丫踩上自己的膝盖,等二哥打水来给她洗脚。
状元郎伺候她洗脚,众人津津乐道,都说蜚蜚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二哥心里却有些难受,手上动作格外慢。
从小疼到大的妹妹就要嫁人了,以前那个五岁才会说话的小不点儿,转眼就这么大了。
这些年所经历的事情走马灯一般从他眼前滑过,他还记得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那么认真读书。
因为阿爹跟他说,只有他们做哥哥的肯努力,出息了,才能让两个妹妹过得更好。
原本他也这么以为,可两个妹妹完全不用倚仗他,就找到了各自的归宿,不禁让他愈发舍不得。
“阿瑾。”二哥突然开口,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说道,“我妹妹就交给你了。”
阿林一向爱笑,从来没有用这种语重心长的语气说过话,顾瑾城顿时就严肃了起来,郑重点头:“二哥放心,我们一定好好过日子。”
他不必说一定会照顾好蜚蜚,虽然他的确那么做,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他会和蜚蜚一起经营。
蜚蜚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附庸。
“嗯,二哥倒是放心你,只是蜚蜚年纪还小,往后若遇上事儿,望你帮她拿主意,莫要让她太辛苦。”说完,二哥抬头看蜚蜚。
发现她虽然在微笑,眼里却有晶莹的泪光。
向她笑了下,二哥还像哄孩子那般,柔声问她:“蜚蜚怎么啦?嫁人太高兴了是不是?”
蜚蜚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感动,便点点头,想揉揉眼睛,又怕弄花妆容,便垂下眼睑,重重点头:“嗯!就是太高兴了。”
“乖。”温柔地帮她把脚上的水擦干净,感慨道,“上回给你洗脚,还是你小时候。”
“一转眼,你都嫁人了。”二哥说道,“以后莫要任性,别和阿瑾发脾气,有事情就回来家里,和哥哥们说,哥哥们帮你打他。”
阿瑾:“……”
“能不能盼我点儿好。”阿瑾气苦,“刚刚不是还说信任我吗?”
二哥笑笑,没有说什么,将洗脚盆端给旁边的侍从,继而站在一边,看顾瑾城给蜚蜚穿鞋。
顾瑾城这半年来每晚都来见她,一开始蜚蜚还穿戴整齐,后来熟悉了,便尝尝穿着里衣,披个外衫与他说话。
有时受不了她这样不自知的天真,顾瑾城常给她穿衣服。是以并不陌生,蜚蜚也习惯他的亲密,乖乖坐着等他穿好。
顾瑾城时不时瞧她一眼,脸上洋溢着幸福。
鞋子是姐姐送的,上面用金线和孔雀羽线绣了鸳鸯戏水的图案,坠了玉珠和珍珠,华贵而精致。
她脚娇小白嫩,顾瑾城手又很大,便更衬得鞋子小巧漂亮。
一手托着她的脚腕,一手将鞋子帮她穿上,动作轻缓而温柔。
二哥看在眼里,心中的不舍多少被冲淡了一些,心中暗暗期盼,愿他们能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穿好了鞋子,要由兄弟背着去拜别父母,再背上轿子,吹吹打打地送出门。
大哥不在,原本便打算由二哥和三哥分别来做,不过,三哥近来事忙,不得不出去处理,紧赶慢赶才回来,在门口整了整衣角,深呼吸了几回,才笑着进门去。
“妹妹今天真好看。”三哥笑得格外温柔,“三哥来了。”
蜚蜚知道他最近事情忙,能赶回来已是不易,便向他张开双手,示意要他过来抱。
三哥心软得厉害,又有些愧疚,忙过去,握了她的手,又在她面前蹲下,仰着脸笑望她,表情温柔得近乎慈爱。
“哥,你别太累了。”蜚蜚心疼地说。
“不累的。”三哥眨眨眼睛,“喜欢就不累,不是吗?”
蜚蜚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想法?
因他和元媛身份悬殊,他又担心元媛嫁过来会受苦,所以才这样努力。
起早贪黑地忙活,无非是想让白迎山元帅放心将女儿嫁给他,更是为了让元媛将来能过上一个好日子。
虽说哥哥们如今都各有功名在身,但日后成了婚,总不能将家族的荣耀披在自己身上。
好在爹娘早些年积累了些财富,三哥自己也争气,时不时便冒出许多新奇的想法,做成了不少生意。
大哥远在边关,二哥将来也会忙于政务,爹娘年纪越来越大,沬州和京都的生意都需要专人来打理,她已经嫁人了,姐姐更要处理府中大小事务,将来孔要连镖局都交给亲信管理。
日后,这些铺子和生意往来,只能让三哥费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