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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隋唐定局_分节阅读_第7节
小说作者:易中天   内容大小:89 KB  下载:易中天中华史:隋唐定局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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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不清不楚,不该改革吗?

  当然应该。

  隋唐的办法,是政务全归六部,事务全归寺监。比如太常寺管祭祀,光禄寺管宴会,卫尉寺管器械,宗正寺管宗室等等。至于皇帝的饮食起居之类,交给殿中省和内侍省。事务与政务分类,皇家与国家分离,尚书省下属的六部成为纯粹的国家机关和职能部门,改革完全成功。

  六部制一直延续下来,原因也在这里。

  那么,三公又有什么问题?

  权力太大。

  按照汉初的制度,帝国的行政、军事和监察之权都掌握在三公手里。三公各自开府,独立办公。遇到大事则由三公会议,拿出方案再由皇帝批准。皇帝五日一朝,不过听取汇报表示可否,并不参与决策,简直就是橡皮图章。

  这当然为强势皇帝如汉武等人所不能接受,这才有了内朝和外朝,有了尚书事和尚书台。可惜,帮助皇帝夺取了相权的,自己又成为新的宰相,皇帝也只好另起炉灶。结果是什么呢?尚书之后有中书,中书之后有门下,没完没了。

  显然,必须有一个治本的办法。

  三省制就是这样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说白了,就是将一个接一个从宫内走到宫外的省,全部正式变成取代公府的宰相机构,但不承认三省是相府,也不承认三省长官毋庸置疑地就是宰相。即便是,也要分割他们的相权。

  这里面当然有一个过程。在隋代,尚书省的左右仆射都是被视为宰相的。唐代尚书省的长官却是尚书令。尚书令当然是宰相,可是没人敢当,因为唐太宗即位之前担任过这一职务。于是,尚书省就只有两个副长官,即左右仆射。左右仆射是不是宰相呢?对不起,要看情况。

  什么情况?

  是否有资格并实际上参加政事堂会议。

  什么是政事堂?就是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开会的地方。两省长官为什么要开会呢?因为分工不同。简单地说,中书省的任务是草拟法令,门下省的任务是进行审核。中书门下两省机关面对面,就是这个原因。

  当然,他们也必须打交道。

  事实上,法令的起草虽然归中书省,能否颁发却要看门下省。一种情况是中书省起草完毕加盖印章后,呈送皇帝签署,就形成诏书。另一种是文本形成后先送门下省,由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副长官门下侍郎及其属官复核,没有问题才由皇帝“画敕颁下”(画一个敕字下达尚书省)。

  但即便是第一种情况,皇帝签署后仍然要送门下省。没有门下省的副署,诏书仍然没有法律效力。中书省送到门下省的文件,如果门下省觉得有问题,更可以将原件涂改以后送回,叫“涂归”,也叫封驳、封还、驳还。[9]

  也就是说,门下省不同意,中书省就无法作为。

  这里面自有深刻意义(详后)。至少,唐人已经懂得执政也好立法也罢,必须讲程序,不能由着性子胡来。可惜这个制度似乎并未当真实行。为了讲效率,也因为怕麻烦,唐代的宰相们采取了一个变通的办法,即行文之前先开会。两省意见一致,再行文,就不会“封驳”了。

  开会的地方,就叫“政事堂”。

  政事堂起先在门下省,后来改在中书省,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干脆改名为“中书门下”。中书门下的会议,两省的正副长官都参加,尚书省的负责人则或者参加或者不参加。所以在唐人的心目中,只有中书门下才是真宰相。所有的命令,也只有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才算合法。

  那么,政事堂就是中央政府吗?

  也是也不是。因为政事堂不是机关部门,只不过是个开会的地方,就像人民大会堂。尽管后来它也被称为“政府”(意思是政事堂之府),但那是开元十一年为政事堂设立了办事机构以后的事。唐玄宗以前,没人整天在那里办公。

  参加政事堂会议的人数也没有一定之规,最多的时候十几个,最少的时候两三个。最尴尬的是尚书省的副长官左右仆射。他们的官阶比中书门下的正职还高(前者从二品,后者正三品,代宗时才升为正二品),但如果不加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就没有资格参加会议,也不是宰相。

  相反,官阶较低的其他官员,如果加授“同中书门下三品”头衔,就可以参会,也是宰相。这就跟两汉不同。两汉的宰相就是三公。其中除丞相可能两人,其余都是一人,不会像唐代这样一群人当宰相,还人数不定,时多时少。

  政事堂这个“中央政府”也没有总理,会议则只有一个轮值主席,叫“执政事笔”,也叫“执笔”。执笔由参加会议的人轮流担任,有时十天一轮,有时一天一换。显然,唐代只有“国务会议”和“国务委员”,没有“国务总理”,当然也没有“国务院”或“宰相府”。[10]

  三省六部,大不同于三公九卿。

  但,两种制度也有相同之处。

  相同在于分割相权,只不过方式不同。两汉的办法是三权分列,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唐代的办法,则是相互制衡,中书管出令,门下管复核,尚书管执行。尚书有行政权无决策权;中书有决策权无审核权;门下虽有审核权,却既无行政权,更无决策权。

  结果,谁都不能一家独大。

  权力制衡的结果,是尚书省亏损最多。尤其是唐玄宗开元以后,左右仆射不再加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从此彻底退出宰相行列。与此同时,政事堂行文则改用中书门下之印,三省体制变成了中书门下体制。

  直到这时,政事堂才由国务委员们的会议厅,变成了帝国政务的运作中心,多少有了“国务院”的意思。但,终有唐一代,都没有两汉相国或大司马那样的职务。权相李林甫和杨国忠的大权独揽,只是特例,不是制度。

  因此,即便政事堂是中央政府,也是有政府无首脑。

  这就为后来的政治体制变革留下了伏笔。宋代,三省合为政事堂,与管军事的枢密院、管财政的三司并列,构成所谓“二府三司”体系。元代,又废除尚书、门下两省,让中书省、枢密院与御史台成为三大并列机构。最后,中书省也被朱元璋撤消,宰相制度永远退出了历史舞台。

  隋唐政改的意义,岂容小觑?

  权力的制衡

  表面上看,从两汉到明清,皇权政治与官僚政治一直在相互较量,相权也一直在被限制和削弱,其实并不尽然。真正取消相权是在明清,结果是明专制清独裁。两汉和宋元则更多地着眼于分工:汉是行政、军事和监察,宋是行政、军事和财政,元又回到行政、军事和监察。

  这种方式,可谓“寓分权于分工”。

  特殊的是隋唐。

  隋唐更看重的是权力的制衡而非职责的分工,这一点唐太宗说得非常明确。他说,中书省起草的法令,门下省一定要认真审核,因为没有谁是绝对正确的。如果顾忌个人恩怨和脸面,做出民怨沸腾的错误决策,那就是亡国之政。[11]

  无疑,这是清醒的认识。

  更难得的,是还有制度的保证。

  首先是逐步取消了尚书省的决策权。尚书省资格老,人员多,权力大,又是执行部门。如果参与决策,其实会有相当大的发言权。要知道,就连六部尚书,都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平级(均为正三品),更不用说尚书令和仆射。他们参加政事堂会议,倘若从自己的部门利益出发,岂不麻烦?

  也只有让他们靠边站。

  这就把立法与执法、决策与行政分离开来。部门利益无法在决策层得到体现,中书门下可以放开手脚。但,没有执行部门的参与,中书门下的决策会不会脱离实际?起草法令的权力在中书省,谁能保证他们就不犯错误呢?

  于是,又有了进一步的制度设计。

  新制度的高明之处,是为中书和门下两省各自安排了至关重要的中级官员,即中书舍人和给事中(给读如几)。中书舍人隶属于中书省,定员六人。给事中隶属于门下省,定员四名。官阶都是正五品上,却秤砣虽小压千斤。

  中书舍人为什么重要呢?因为他是文件的起草人。而且按照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宰相姚崇的改革方案,但凡遇到国家大事,中书舍人都要畅所欲言,写出各自的提案,并杂署其名(张三的名字签在李四的提案上,李四的名字签在王五的提案上),叫“五花判事”。 [12]

  这就是“匿名制”了。中书舍人既可以各抒己见,长官中书令和副长官中书侍郎,在审阅文件草案时也就能够不带成见,甚至能将不同意见一并向皇帝汇报。因此,除非故意捣乱或存心渎职,中书省起草的文件不至于太不靠谱。

  何况还有门下省把关。

  门下省的把关人除了长官侍中、副长官门下侍郎,还有给事中。给事中有封还权、涂改权和批驳权,哪怕皇帝的敕令也不例外。元和年间,给事中李藩就在唐宪宗的敕书上写过批语。当时有人说,你的意见怎么能写在圣旨上?李藩却回答:另外找张白纸写,那还叫批驳吗?[13]

  给事中的分量,可见一斑。

  毫无疑问,李藩胆敢在圣旨上写写画画,并不因为他是李藩,只因为他是给事中;给事中有分量,则又由于门下省有权力,包括审核权和副署权。审核权是针对中书省的,副署权却是针对皇帝的。没有门下省官员的副署,敕令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副署便成为制约皇权的有力武器。

  魏徵就使用过这项权力。

  武德九年(626)十二月,唐太宗听信封德彝的建议,要征点十八岁以下的男孩子当兵。当时他签署的敕令已经送到门下省,魏徵却死活不肯签字。结果,逼得李世民认真听取魏徵的意见,终于收回成命,从而避免了错误。[14]

  唐太宗开创的新政治,其实是有制度保障的。

  实际上给事中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言官或谏官。言谏制度是秦汉就有的,最主要的官员是给事中和谏议大夫,合称给谏。其下则唐有补阙、拾遗,宋有司谏、司言。他们也分左右,而且两代都是左在门下省,右在中书省。

  给事中们的职责,是对皇帝的言行和朝廷的政令提出意见和批评。这就是言谏。监督政府和官员的则叫监察。监察制度也是秦汉就有的。从秦汉到明清,中央的监察官员都叫御史,监察机关则西汉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两代叫都察院。所以,监察官员也叫台官。

  台官与谏官合在一起,就叫台谏,也叫台垣,因为监察机关叫宪台,言谏机关叫谏垣。监察和言谏,有时也会联合办公。比如给事中,就有权与侍御史和中书舍人组成合议庭受理冤假错案,叫“三司受事”,也叫“三司详决”。侍御史是御史台的官员,从六品下,官阶更低。然而包括宰相,都是其监督对象;甚至连皇帝,也都可以批评。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制度设计的用心,那就是权力的制衡。在这种制度下,没有谁的权力不受限制。中书省有匿名制,门下省有封驳权,言谏官员有批评权,监察官员有监察权,皇帝和宰相都不能为所欲为。而且,为了保证监督和批评有效,还规定言者无罪,一言不发反倒是渎职。

  但,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问题很明显:监督部门的权力那么大,会不会成为新的不可控力量?不会。因为垣官(言谏)只有批评权,没有决策权 ;台官(监察)也只有弹劾权,没有处分权,典型的君子动口不动手。何况台垣的规模也有限。御史台固然无法与尚书台相比,谏垣更是连一个像样的办公地点都没有。

  然而高明之处也正在这里,因为言谏与监察的作用就像秤砣。秤砣叫权,秤杆叫衡。秤杆必须长,秤砣则要小。唯其如此,才能够权衡,也才能够制衡。

  这就叫“以小制大”。

  三省同样如此。三省中,唯独尚书省有都省。它是总办公厅,也是首脑机关。中书门下却既无都省,官阶也低,其正副长官跟六部尚书和侍郎是平级的。也就是说,中书门下其实是部,尚书才是省。然而中书门下却是宰相机关,尚书省则不过是执行部门,岂非也是“以小制大”?[15]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有三点。第一,三省都是由宫廷变成朝廷,所以叫省。三省官员也都由皇帝的秘书演变而来:尚书是政治秘书,中书是机要秘书,门下是生活秘书。然而三省从宫廷独立出来以后,却成为真正的政府部门,甚至部分地成为制衡皇权的力量,这是了不起的进步。

  第二,汉代的三公九卿虽然也有机构(公府和卿寺),却是因人设庙,即先有宰相或三公,后有相府和公府。如果宰相没有获得开府的授权,他就没有府。太尉一职被汉武帝取消后,太尉府也就不复存在。所以,汉代的制度只能叫三公九卿,没有“三府九寺”的说法。

  隋唐却是先有三省六部,然后再任命长官和次官,机构在前首长在后。这就是隋唐与两汉的根本区别:三公九卿是个人,三省六部是机构;汉代还是人治,隋唐才是官治,尽管官僚政治要到宋代才真正成熟。

  第三,作为草创阶段,隋唐尽可能地实现了官僚政治与皇权政治的平衡。一方面,由于相权分散到三省,更兼中书门下相互制约,皇权便得到了加强;另一方面,因为宰相由个人变成了群体,反倒更有力量制衡皇权。唯其如此,君臣共治的理想才得以提出和实践,并延续到两宋。

  这是既不同于两汉,也不同于魏晋南北朝的新政治。新政治当然要有新官僚,新的官员选拔制度也必将诞生。

  我们知道,它就是科举。

  科举

  科举是中华帝国史上第三种官员选拔制度,前两种是两汉的察举和魏晋南北朝的荐举。荐举一般指大臣向皇帝推荐人才并负连带责任的制度,汉代就有,本书则用来特指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察举、荐举、科举,在中国古代都叫选举——选就是选择,举就是提拔。这样看来,现代政治生活中的选举就该叫票举或票选,只是选举的一种。[16]

  那么,科举有什么独到之处?

  先得来看察举和荐举。这两种选举方式,常常被学者混为一谈,其实区别十分明显。首先,察举的执行人是帝国的各级官员,从宰相到郡守均有考察推荐人才之义务。荐举的执行人却是多由豪门担任、名为“中正官”的专职官员,这才造就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政治。

  其次,察举分科不分级,荐举分级不分科。察举将人才按照特长分成类别,比如才能卓异叫秀才,品行端正叫孝廉等等。这就是科目。荐举则将人才分为品级,从上上到下下一共九等,所以又叫“九品官人法”。

  但,无论察举或荐举,都不考试。

  或者说,只考察,不考试。

  结果是什么呢?考察成了形式。东汉末年,举秀才,不识书;举孝廉,父别居。所谓人才,不少是假冒伪劣。汉灵帝则干脆明码实价买卖官爵,帝国也就灭亡。

  南朝的情况也不佳。由于可以坐享其成,名门望族的子弟变得越来越腐朽无能。他们大事做不来,小事不肯做,尸位素餐玩忽职守,最后也连同王朝一起完蛋。

  看表现,生冒牌货;讲门第,出寄生虫。不改革行吗?

  当然不行。但,办法呢?

  考试。

  科举是一定要考试的。通过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来选拔官员,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可谓开现代公务员制度之先河。但,正因为史无前例,便需要探索。事实上,唐代科举并不完全看考卷,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的推荐也能决定录取和排名。而且,由于推荐是公开的,反倒不容易作弊。[17]

  比如徐凝和张祜(读如户)。

  张祜和徐凝都是才子,也都是诗人。他们要争夺州考的第一名,便在杭州刺史白居易的宴会上吟诵自己的诗句。张祜的名句是:日月光先到,山河势尽来。徐凝则诵曰:千古长如白练飞,一条界破青山色。张祜愕然不能对,于是社会舆论便一致认为徐凝应该摘取头牌。[18]

  然而中晚唐以后,世风日下,向考官推荐人才完全变成了营私舞弊,甚至仗势欺人。比如一个名叫裴思谦的,便公然拿着宦官头子仇士良的推荐信,闯进贡院 (考试机关和考场)向礼部侍郎高锴要状元。仇士良是横行霸道连皇帝都害怕的人,高锴也只好说:别的名次行不行?

  裴思谦答:上头说了,状元非裴秀才不可。

  高锴无奈,低头说:那我总得见见他本人吧?

  裴思谦又答:我就是裴思谦。[19]

  这实在太不像话。因此宋以后就只认考试,明清两代更是考场如战场,从上到下严防死守。一旦发现通风报信、泄漏考题、买通关节、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不知会掀起多大的风浪,也不知会有多少颗人头落地。

  毫无疑问,坚持考试和只以考试为依据是有道理的。实际上同为选拔官员,科举与其他方式的本质区别就在十六个字:设立科目,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唯其如此,它才能排除各种干扰,直奔为帝国选拔人才的主题而去。

  因此,它还有一个配套政策。

  配套政策就是考生资格的认定。第一种是生徒,也就是国学、州学和县学的学生。由于上学有名额,所以生徒也叫生员,正如官僚有定员而叫官员。第二种叫乡贡,也就是并非生徒的其他读书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政治和身体条件,就可以向州县报名,由州县推荐参加尚书省的考试。

  这就是海纳百川了。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帝国政府在最大限度上开放门户,门第身份变得不再重要,因此大受庶族地主知识分子的欢迎。同时,它也意味着读书人有了自我推荐的可能性,因此也有学者将科举称为“自举”。[20]

  自举,也是了不起的进步。

  参加尚书省考试的生徒和乡贡,在唐代都叫举人,也叫举子。如果是常规的科举考试,他们必须在头一年的十月向尚书省报到,验明正身,次年正月参加考试(地点前期在尚书省都堂,后期在礼部贡院),放榜则大约在二月份。

  当然,这只是指一般情况。

  那么,科举都考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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