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妇点点头,轻笑道:“亲生母亲。”
吴明低下头算起来,认识喀秋莎的时候,她才十二三岁,现在应该二十岁左右,以沈若曦为标准,眼前的女人至少三十五岁以上吧?
钱多真好,至少可以留住一个美女的绝世容颜,吴明紧紧抓着美妇的手不放,心中还在感慨万千,美少妇身边的中年男人已经目露凶光,
第六十二章 神秘的logo
吴明觉得厄罗斯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这里的妇女同胞,她们的平均胸围居然达到惊人的d罩杯,华夏妇女的平均胸围则是悲催的a罩杯。
满城尽戴d罩杯,想想都知道那是何等的壮观,每天都活在群山环抱之中,景色乳此诱人,吴明都有点乐不思蜀了,已经开始考虑留下来小住个十年八年的。
话说回来,城堡里这么多漂亮的女仆,喀秋莎的父母为毛给自己挑了一对四十多岁的大妈当贴身女仆呢?哥既不缺钙,也不钙母爱好吧?
吴明现在就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他在两位膀大腰圆的大妈伺候下吃完午饭,吃完饭无所事事,他走出房间,迎面撞上了喀秋莎美若天仙的母亲莉莉娅夫人。
琼鼻贝齿,杏目樱唇,娇靥吹弹可破,挺拔的双峰颤颤悠悠,虽然都是大胸,但美女的大胸就是比丑女的好看一百倍,会让男人产生无限的旖旎瑕思,莉莉娅一改往日风格,身穿利落的紧身骑马装,将高挑丰满的身材衬托得愈发曼妙。
“莉莉娅阿姨……”吴明没有用敬语,上前捧起美女的玉手盖了一个章,赞道:“今天的你依然这么漂亮,要去骑马么?”
莉莉娅不着痕迹的抽回玉手,刻意用一种老气横秋的口气道:“小伙子,一起去骑马吗?”
吴明点头接受了邀请,脸上露出一抹邪气凛然的笑,他能察觉到莉莉娅在有意拉开距离,可惜,即便端起长辈的架子,吴明也没有办法将眼前的美女当成长辈对待。
如果可以,吴明依然还是想亲吻她的大腿内侧,而不是手背……
两人一起步向外面,紧随莉莉娅身后的吴明暗暗吹了一个口哨,马裤将美少妇丰腴浑圆的美臀展现无遗,这个女人出门,男人的犯罪率绝对会大大提高。
女人特有的幽香飘进鼻子里,吴明立刻有些心猿意马,长辈,见鬼的长辈,眼前的金发美妇实在是太诱人了,如果自己是她的男人,一定恨不得每天都将她压在身下鞑伐,不厌其烦的搞大她的肚子,只是为了亵渎这天使一般美丽的女人。
亵渎?没错,就是为了亵渎,莉莉娅散发出的女性气质,宛若圣母玛利亚一般神圣高贵,一般男人看到她都会心产膜拜的冲动,而邪恶的男人看到她,心里想的就是亵渎,亵渎这仿佛不属于人间的圣洁美丽。
并不是每个人看到小白兔都会心生怜惜,不少人看到小兔子,想的是一巴掌拍死。
吴明偷偷掐了自己一下,心里念叨起自创的清心咒,她的脸是拉的,她的胸是隆的,她的屁股是垫的,她身上的香味是洁厕精的味道……
清心咒的效果仅仅维持了几秒,看着美少妇摇曳轻摆的迷人美臀,吴明的眼神再次变得迷离炙热。
我是奸她呢?还是奸她呢?吴明正在进行天人交战,与此同时,莉莉娅也倍感压力,某人的目光实在是太灼热了,让人很难不察觉,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狂跳的心平静下来。
这个男人太危险了,虽然言行没有出格,但眼神实在是太肆无忌惮了,自己在他眼中犹如赤身露体一般,他就像一头饥饿的狼,毫不掩饰对猎物的渴望。
自己似乎成了饿狼眼中的羔羊?莉莉娅有一丝羞恼,又有些害怕,这个大自己女儿近十岁,小自己近十岁的男人,居然敢打自己的主意,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非常会讨女人欢心,来到这里没几天,就已经成了妇女之友,虏获了一大群小女仆的芳心。
不管这个男人是小偷,骗子,还是恶棍,他都是罗曼诺夫家族的恩人,都是女儿喜欢的男人,莉莉娅轻轻叹了一口气,只是庞大的罗曼诺夫家族就一个继承人。
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坏蛋,他骗走的可能不仅仅只是自己的女儿,他可能会骗走整个王国,毁掉罗曼诺夫家族数百年的基业。
……
吴明与莉莉娅乘坐高尔夫小车来到马厩,挑了两匹高大的骏马,虽然已经接近春天,但在厄罗斯依然感受不到春意,这么冷的天出来骑马,别人肯定认为他们脑子冻坏了。
两人骑着马悠然踱步,庄园里的树全都光秃秃的,枯萎的草地还没有发芽,穿着大衣的吴明还哆哆嗦嗦的,可是身穿单薄骑马装的莉莉娅却丝毫不惧严寒,一副恬淡惬意的样子。
吴明忍不住开口道:“你不冷吗?”
莉莉娅摇摇头,微笑道:“我在西伯利亚长大的,我觉得莫斯科非常温暧。”
温暧?有没什么搞错?屁股都快冻掉了,温暧你个鬼啊!吴明腹诽一番后,找话题道:“我看你一直若有所思,在想什么?”
莉莉娅的脸黯然下来,伤感道:“我在想喀秋莎。”
“放心,她会没事的。”
“谢谢。”
“对了,喀秋莎长得像你吗?”
“当然了,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美丽的花儿看到她都会羞怯低头……”莉莉娅不遗余力的赞美道:“我的女儿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一样美丽,只要男人看到她,都会为她的美丽所倾倒。”
这是转移注意力吗?吴明微不可察的笑了,幽幽道:“其实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公主,有的男人喜欢皇后。”
莉莉娅没有吱声,表情似乎有一丝局促,抿着嘴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白玉般的肌肤,细嫩红润的娇艳脸庞,迷人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小嘴,高挑热辣的身材,这是一个标准的欧洲美女,吴明叹了一口气,悄悄将目光从莉莉娅身上移开,漂亮的欧美女人见多了,为何眼前的女人会让自己产生这么强烈的冲动呢?
金色的头发让人想到了天上的太阳,童年的自己大多时间都呆在暗无天日的禁闭室,心中最渴望的就是自由与阳光,吴明露出了一丝惆怅。
天鹰那倒霉孩子没有被自己掐死,可能就是因为他长了一头讨喜的金发吧?吴明自嘲一笑,突兀的用华语道:“你听得懂华语吗?”
莉莉娅一愣,她没来得急做出回应,吴明已经自言自语般继续道:“你知道吗?我的童年生活在犹如炼狱一般的地方,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掠夺争斗,甚至是杀戮,没有人教我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不懂什么叫道德伦理,我只知道,想活下就必须嗜血残忍。”
莉莉娅张开了小嘴,可是却没有发出声音,吴明的目光投向远方,低声喃喃:“你身上圣洁的气息让我感觉自惭形秽,让我生出强烈的亵渎之心,忍不住想拉着你一起下地狱,下次你要是再单独邀请我,我会当成是一种挑逗,我会扒光你的衣服裤子,狠狠打你的屁股,从白天奸到天黑。”
说完一串华语后,吴明双腿一夹马腹,拉缰绳驱马掉头,扭头瞥了莉莉娅一眼,改口用厄语道:“天气太冷了,我要先回去了。”
吴明策马奔回马厩,莉莉娅呆呆看着他远去,直到远去的背影变成了一枚黑点,她才羞愤的吐出了一句字正腔圆的华语:“笨蛋!喀秋莎的华语就是我教的,你以为我听不懂华语吗?”
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淑女教育,接触的男人全都是彬彬有礼的绅士,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露骨下流的话,莉莉娅紧紧揪着缰绳,俏脸就像刚刷过一层红油漆,可是,除了羞愤以外,她发现还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自己在心疼什么呢?
人之初,性本善,莉莉娅默念一句后,羞愤的表情变成了无奈,一抹苦笑溢出,澎湃的母爱也随之泛滥,他就像一个来自地狱的孩子,要怎么样才能救赎他呢?
……
吴明刚回到庄园门口,尼古拉在一众保镖的簇拥下走来,老远就心急火燎的叫道:“你回来得正好,我正要找你。”
“找我什么事?”吴明急步迎上去,道:“是不是有喀秋莎的消息了?绑匪打电话过来了?”
“绑匪没有打电话过来……”尼古拉说着掏出一封书信,接道:“今天中午的时候,我收到了这个。”
“这是什么?”
“你自己看。”
吴明接过尼古拉手中的书信打开,信封里只有一张信纸,上面约了一个具体的交谈时间地点,只有寥寥数语,没有什么内容,唯一特殊的地方就是落款。
落款不是一个人名,而是一个logo,一个天使被钉在十字架上面,他的身体一边是黑色的一边是白色的,别人眼中这只是一个诡异的标志,可是对吴明而言,这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标志,因为它是神之使徒,确切的说是拜神教的标致。
好!非常好!吴明的面容渐渐狰狞扭曲,手中的书信被捏成了一团,口口声声说要化干戈为玉帛,转身就绑了我的人,实在是欺人太甚。
“你怎么了?”
吴明轻轻摇了摇头,重新摊开书信,再次确定时间地点后,沉声道:“尼古拉叔叔,帮我准备飞机好吗?这件事我要亲自处理,您不用插手。”
“你什么意思?喀秋莎是我的女儿……”
吴明一脸认真的看着尼古拉,打断道:“相信我,交给我好吗?我知道绑匪是什么人。”
尼古拉急忙追问道:“他们是什么人?”
吴明裹紧身上的大衣,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回书房谈。”
第六十三章 意想不到的人
阿联酋迪拜,中东明珠,这里有世界上最顶级的酒店,最高的摩天大楼,最大的购物中心等等,无数个最铸成了这个奢华的国家,铸就了迪拜这座中东最繁华的国际大都市。
所以,即便是站在距离迪拜上千公里外一个鸟不拉屎的边陲小镇上,吴明依然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就像看到总统家里养的狗一样,真是太他妈荣幸了。
当然了,这个隶属阿布扎比酋长国的小镇根本没办法跟迪拜相提并论,矮矮的塔式清真建筑,空气中流动着原油的味道,一不小心啪叽掉进路边的水沟里,捞起来一点火就着,这就是典型的中东油国小镇。
捷豹的车门缓缓打开,入乡随俗的吴明穿着传统的阿拉伯长袍,下车闻到一股羊骚味,他皱起了眉头,急忙扯头巾遮住了口鼻,一行四人下车后走进了一家清真饭馆。
不起眼的小饭馆就是绑匪约谈的地点,为了表示诚意,吴明只带了三个人前来谈判,两男一女,年轻猛男是保镖兼司机,中年男人是罗曼诺夫财团的法务,漂亮女孩是一名临时雇佣的导游。
饭馆还算干净,墙上挂着羊头骨和一些深具穆斯林特色的织锦,客人三三两两,吴明等人一进门,四周的目光便聚集到他们身上,不过绝大部分目光都是投向导游小姐。
穆斯林的女人平时都穿着大褂,完全不会显露身材,吴明雇佣的导游小姐来自厄罗斯,打扮非常时尚,玲珑浮凸的装扮十分吸引饭馆里的穆斯林男人。
面对四周古怪的眼神,吴明选择视而不见,中东的民风保守而彪悍,动不动就丢炸个药包或者拎支ak47扫射什么的,既然进入了别人的盘口,就稍稍低调一点好了。
约谈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此时刚十一点,吴明等人按照绑匪信里的指示坐到了角落里一张与众不同的餐桌旁,别人桌子都没桌布,只有他们桌子有桌布,而且桌上还摆着花瓶。
只是花瓶里的花不怎么好看,第一次见花瓶里插仙人掌的,十分的诡异,吴明嘴角抽动了两下,随便整一搓狗尿苔插瓶子里都比这枯黄的仙人掌好看吧?难道老板的品味都拿去喂狗了吗?
导游小姐用手指捅捅吴明,局促不安的小声问道:“我发现周围的人好像一直盯着我们看?”
“人家是盯着你看。”
“我?”
吴明环顾了一下四周,调侃道:“是啊!你看他们的眼神,就像狗看到肉桂面包一样。”
“您小声一点……”
“不用紧张,他们又听不懂厄语……”吴明耸耸肩,说话间老板娘拿着菜单走了过来,吴明冲着人家一笑,戏谑道:“老板娘,你的奶真大。”
“噗!咳咳……”正在喝水的律师大叔喷了。
导游小姐吓得花容失色,猛男保镖脸色也变了,吴明老神在在的看着一脸疑惑的老板娘,眉开眼笑道:“她确实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不是吗?”
三人偷偷白了吴明一眼,要是听得懂,坐在柜台的老板可能已经将ak47掏出来了吧?这个位于阿布扎比边界的小镇说的是阿拉伯语系中的一种土语,而且也不像大城市里通用英语。
导游小姐帮吴明等人点了单,等上菜的这段时间,几个人随意闲聊起来,吴明跟漂亮的导游小姐貌似还聊得挺起劲,话题主要是本地的一些风土人情。
经常出差旅游的人都知道,导游这个行业并不单纯,特别是一些漂亮的导游小姐,她们往往是白天陪着游客欣赏风景,晚上则陪着男游客欣赏酒店客房的摆设,一起试验床铺的承重能力。
不过,吴明花高价雇来的这个导游小姐并非虚有其表的花瓶,她对于中东的风土人情知之甚详,其实吴明雇佣她就是希望她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可她偏偏不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
这么漂亮的姑娘,挂羊头卖狗肉不好吗?吴明非常替她惋惜,现今这个年代,只要可以赚钱,很多女孩都愿意往火炕里跳,为毛她不跳呢?怎么连这点觉悟都没有?躺着赚钱不好吗?
菜还没有上来,饭馆里走进来一伙人,为首的是一个风华绝代的金发美女,吴明第一时间看到了她,她同样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吴明,两人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停住了。
有些人,我们以为错过了以后,一辈子都不会再相遇了,谁知道刚撒了一泡尿,走了几步拐了一个弯又相遇了,这可以说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宿命。
他是她的第一任洞主,她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加百列愣了一下后,便径自走向了吴明,惊诧的开口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怎么会在这里?”吴明站起来反问一句后,横眉竖眼的看着加百列,冷哼了一声,接道:“你绑了我的人,还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什么你的人?”
“你难道不知道喀秋莎是我的人吗?”
“喀秋莎?”加百列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你说的是尼古拉娃小姐?她是你的人?”
“没错。”
加百列走到吴明跟前,大惑不解道:“你怎么会跟她扯上关系?我警告你,这件事你最好不要插手……”
“你叫我怎么能不插手?”吴明气急败坏的打断道:“她是我的左膀右臂,也是我的财务总管,她正在谈的项目就是我公司的项目。”
“你的公司?”加百列失声道:“王子矿业集团是你的公司?”
“废话。”
“威尔?福克斯,我们还以为只是同名,没想到世界这么小……”加百列苦笑一声,捂着额头道:“你怎么会跑到东非去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