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挽秋:“怎么样,先去试试。”
这条裙子是陆颐呈挑的,本来于挽秋觉得白色太单调,但是这么多裙子,于挽秋一眼看过去,相中的就是这条。
很干净,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而且姜兰白,穿白色很好看。
等姜兰换好裙子,于挽秋眼前一亮,“很好看,你腿好看的,这条显腿型,再试试别的,鞋子的话平底的好看一点,换个颜色,浅绿色或者是杏色。”
“头发……盘起来吧,你头发比去年长了好多。”
去年姜兰头发才到肩膀那里,今年已经是披肩长发了。
姜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穿着这条裙子,好像在身上抹了高光,整个人都在发亮。
她一直在坚持做瑜伽,因为拉琴变得不好看的脖子和肩膀也有了改善。
姜兰回过头,见于挽秋正笑着看着她。
姜兰道:“于老师,就这条吧。”
“不再试试别的了?”
姜兰肯定道:“不试了,就这条。”
新衣服和新造型果然能让人精神焕发,于挽秋订了机票,直接飞锡兰。
飞机穿过云层,到锡兰已经是日落时分。
阳光很好,天上的云软绵绵的就像棉花糖。橙色的是橙子味儿的,红色的是桃子味儿的。
但锡兰之后要先坐火车,再坐轮船才能到小岛上,姜兰原本不想来,可是见到这么美的日落,觉得来一趟也值了。
于挽秋道:“这儿的景色还不错吧。出来散散心挺好的。这里的海上火车很有名,就像突然闯入了童话世界。”
今天的姜兰就是小公主。
火车十分钟后发车,姜兰笑了笑,“于老师,我们去站台吧。”
落日余晖溶于大海,随着火车的鸣笛声,火车缓慢驶出站台。
铁皮火车,和高铁不一样,车上的人很少,都是过来旅游的。
于挽秋了解这个国家是因为宝石,这里的宝石很有名。
车窗外就是大海,大海被落日染成红色,姜兰看见的是粉色的海洋。
远处传来海鸥的叫声,姜兰想让陆颐呈看看。
虽然去的是他家的小岛,但是这么好看的落日陆颐呈说不定没看过。
姜兰录了一段视频,给陆颐呈发了过去。
要是平时肯定直接打电话了,但陆颐呈上班,姜兰就不打扰了。
【你看这个落日,好好看啊】
【视频】
【陆颐呈你没看见真的亏死了】
车厢里没有太多人,姜兰去对面拍照,海浪打在车厢上,海面洒了一片金箔。
姜兰以为陆颐呈不会立刻回消息,但是……
[仙女养的猪:好好看啊,像金子,天边的云像棉花糖,你说橙色的会不会是橘子味儿的]
姜兰发现陆颐呈跟她想一块儿去了,刚才她看见云就觉得像棉花糖。
[我觉得也像棉花糖!]
于挽秋道:“姜兰,要不要去别的车厢看看,都没什么人,走一走应该也没事吧。”
车厢封闭,在大海上行驶的刺激和浪漫让姜兰把什么担心事儿都忘了。
天很好看,六月底有些热,但车厢里不热,甚至,姜兰都能闻到花香。
“行呀,于老师你跟我一起吧。”姜兰从没来过这种地方,像是动漫照进现实,火车开得并不快,前面的车厢里也很安静。
长长的列车,还看不见终点,姜兰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往前走,忽然,姜兰在前面车厢的门前看见了一枝伸出来的花。
是一支粉红色的玫瑰花。
姜兰刚想和于挽秋说,让她看车厢里的花,但是,本应该在身边的于挽秋不见了。
姜兰喊了一声于老师,没人回答,前面的车厢门打开了。
玫瑰花落在了地上。
姜兰看了眼手机,走过去把花捡了起来。
花茎上没有刺,映入眼帘的是一车厢的鲜花。
座位上是各种颜色的玫瑰,只给姜兰留了一条过道。
有些花不听话地伸到过道上,姜兰把它们扶起来了。
如果到现在姜兰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就白活了。
花在这儿,陆颐呈呢。
还是单独是于挽秋给她的,看她心情不好,就准备了一车厢的花。
如果是陆颐呈,那他准备这么多花想做什么,是想求婚吗。
姜兰既希望他求婚,又害怕他求婚。
因为……
车厢的玫瑰花颜色以粉红,香槟色居多,各个开得饱满,颜色鲜艳。
姜兰以为经过车厢就能看见陆颐呈,结果,车厢里还是花。
玫瑰和满天星,一朵挨着一朵。
姜兰从没觉得火车车厢可以这么长,可以是鲜花铺满,是条她从来没有想象过的道路。
陆颐呈回了消息。
[仙女养的猪:今天的天空很好看]
今天的天空很好看。
姜兰往前走了几步,拉开最后车厢的门。
门打开,四目相对。
海水打在车厢上,外面的粉红色的海洋和车厢里红色的玫瑰花海洋在一起,姜兰都说不出来哪个更好看。
陆颐呈抱着捧红玫瑰,他今天穿的是白色西装。
很干净,这是陆颐呈第一次穿白色西装。
他冲姜兰笑了笑,然后单膝跪在地上。
他很高兴,高兴地却不是以后不用再录求婚视频了。而是,向姜兰求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足够让他高兴了。
第105章 戒指
无论是场景还是陆颐呈的姿势,都指向了一件事,陆颐呈要向她求婚。
前几节车厢都被鲜花包围,最后这节车厢里,不仅座位摆满了玫瑰,连上面放行李箱的地方都是鲜花,这车是海上列车,列车上的是玫瑰花园。
没有哪个人不喜欢花,没有谁不喜欢浪漫。
姜兰眼眶蓦地红了,这个场景她也想过,只不过,站在她这里的是陆颐呈,而跪在地上求婚的是她。
陆颐呈想站起来让姜兰别哭,但他后面还有话没说完。
“姜兰。”陆颐呈觉得今天的姜兰很好看,从头到脚哪里都好看。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千四百五十五天,但其实我喜欢你的时间比这还要长四百多天。你答应和我在一起那天,我虽然表现的很冷静,但其实我回去之后特别高兴,觉得……你能做我女朋友,是我这么多年以来最开心的一件事。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有很多做的不好的地方,经常惹你生气,什么都不懂。我小气,爱吃醋,也爱生气,瞒着你家里的事,让你受了很多委屈。我很庆幸你可以一直喜欢我,又能想起我。”
过往的一切恍若万花筒,在陆颐呈的脑袋里转呀转,认识姜兰有五年多时间了,五年来发生了很多很多,陆颐呈唯一没想过的一件事就是分手。
姜兰忍住泪意,“陆颐呈。”
陆颐呈还没说完,他还有几句,他有点紧张。
陆颐呈道:“我还有几句要说。”
姜兰点了点头,陆颐呈才继续道:“物理学讲,当丁达尔效应出现的时候,光就有了形状,但对我来说,你出现的时候,我的世界才有了光。”
陆颐呈记得,他的童年是在学校和奶奶家过的,在那个小亭子里,无数次地等着于挽秋拍戏杀青接他,或是等陆双辰忙完工作,把他接回去。
对陆颐呈来说,家这个字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长大之后,上初中,高中,陆颐呈就不再期待回家了。
直到遇见姜兰。
看她每次在补习班门口等人,虽然那时两人完全不认识,但是总会有片刻的对视。她不会做题的样子很可爱,就算不会也努力。每次把零食带给他,仰着头问他问题。
姜兰有很多小聪明,让陆颐呈着迷到不能放手的小聪明。
高二到高三那一年多的粽子,月饼,元宵,只属于他一人的惊喜,这些陆颐呈无法心甘情愿地让给别人。以至于高考结束之后,姜兰在他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他难以释怀更无法放手。
他很早就喜欢她了,也许是在补习班上,每天上学放学遇见,也许是在郑老师的办公室里,看她和数学题绞尽脑汁地对抗的时候。
早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某一天看姜兰在做题,才会恍然,嗯,我是喜欢她的。
那时陆颐呈不爱说话,孤僻,没什么朋友,姜兰是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让陆颐呈给别人辅导功课,想都不要想。
只能是她。
后来在一起的时候,陆颐呈可以改变自己,却不需要姜兰做任何改变。
“我很幸运,可以遇见你,姜兰,我想和你一直永永远远走下去,想和你建立一个家,我想和你一起上班下班,每天相拥而眠。”
陆颐呈一手抱着玫瑰花,另一只手从西装上衣的胸前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姜兰,你愿意嫁给我吗。”
陆颐呈早就背了稿子,但演习和现在完全不一样。自己背的时候顺顺利利背完,可看着姜兰,陆颐呈说得颠三倒四的,他明明记忆力很好,但现在已经记不清他都写了什么,背了什么,就连刚才说的话都忘了好多句。
陆颐呈在等着姜兰的回答。
姜兰记着于挽秋说,求婚这种事怎么可以让女孩子来,于挽秋早知道了。
谢云珍和姜保国是不是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