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五零年代小娇妻
作者:李清雪
文案:
昔日的安城首富家里炸了锅,原来家里千娇百宠的小闺女,竟然找了个当兵的女婿,小闺女娇生惯养的,他们怎么舍得,于是轮番给她做思想工作。
安爸爸:“闺女,你林伯伯家的儿子回来探亲了,长得一表人才不说,还留过洋,在京都名牌大学里教书,比当兵的跟你有共同语言。”
安妈妈:“你在香江的表姨写信来说,她那边有个青年才俊不错,家里经营着珠宝店,你嫁过去肯定吃喝不愁。”
出嫁的姐姐带着姐夫,在外工作的大哥带着嫂子,通通放下手中的工作回来劝她放弃,安如却吃了秤砣铁了心了,要嫁给那个当兵的。
她相中的男人面粗,人却一点不粗,是她用一只高跟鞋砸回来的如意郎,她中意得很呢。
大家对于安如的选择无比担忧之余,更等着她嫁人后回来哭诉,谁知她嫁人后气色红润,脸上带笑,活成了人们眼中幸福的模样。
阅读指南:①本文架空背景,考据党勿扰。
一句话简介:娇娇女╳糙汉子
立意:无论顺境逆境,我命由我不由天!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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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战略性撤退
“小如,乖,听妈妈的话,来把药吃了啊,吃了药你的病马上就会好了。”
安如看着眼前美丽温婉的女人,她正一手端着水杯,一手两颗西药片,满含关心地看着她,她是她目前这个新身体的母亲沈玉柔,她亲切关心的样子像极了自己的妈妈,可是再像妈妈,她也不会吃苦药片子的,于是她把身体扭向了另一边。
“这孩子这么大的人了,还怕吃药,放心,这是西药,不苦的,妈妈不骗你!”
床上的人还是没有扭过身子来,世界上的药无论苦不苦,她都不喜欢吃,更何况五十年代的药哪里有不苦的,她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儿,会相信大人的鬼话。
沈玉柔见自己小女儿的身体又往另外一边挪了挪,便知道如果不采取特殊的手段,是没有办法让小祖宗乖乖地喝药了,于是她白皙的手一抬,从腰间拿出条有些刺激性气味的手帕,往自己的眼睛上一抹,瞬间便泪如雨下。
“嘤嘤嘤,都是妈妈没有照顾好小如,让小如生病了,妈妈心里好难过啊。”
默默地抠着枕巾上花纹的安如,听着妈妈的哭声顿时没辙了,没有想到穿越了一场,遇到的妈妈还是水做的,还是这么爱哭,偏偏她还真对妈妈的眼泪没有免疫力,真是个要命的毛病。
“别哭了,我喝!”
沈玉柔顿时把手帕一收,迅速地把药和水递给安如,生怕晚了小祖宗又要后悔了,以前她也不是没有药到嘴边后悔过,在吃药这件事情上,母女俩算是斗智斗勇了十几年了。
安如压着恶心喝了药片,足足用了差不多1000ml的水来顺服,这年代的药片太难吃了,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苦的药呢。
她出生在医药世家,祖上出过很多的御医,还是专门负责皇帝身体的那种,后世子孙更是名医无数,出过不少的大国手,传到安如这一辈,医术的传承也并没有丟,反而被安如的堂哥们继续发扬光大。
而安如作为这一辈天资最为出众的,并没有浪费她的天赋,一手针灸绝活,在同辈里一骑绝尘。
因为她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喝药了,无论中药还是西药,每次让她喝药就跟打仗似的,好在后来她因为特殊的机缘医术精进之后,几乎再没有喝过药了,再次喝到药,还是这么苦的药,她真有点生无可恋啊。要不是有人一直盯着,她早就给自己扎针了,她的针灸绝对会针到病除的。
“这才乖嘛!”
沈玉柔见安如喝了药,脸上露出了笑容来,这次小女儿把他们给吓坏了,半夜突然发高烧,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都差点让他们准备后事了,好在小女儿最后有惊无险,但是经过这么一场惊吓,在小女儿好起来之前,她无论如何也不放心的。
“我困了!”
等一切收拾好,安如便故意打了个哈欠,其实她是想让沈玉柔离开房间,从她醒来发现自己穿越,还没有机会好好地独处,整理整理接收的原主记忆,调整自己的情绪。
“好,妈妈把陈妈留在这里,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陈妈啊。”
陈妈是沈玉柔贴身伺候的佣人,也是沈玉柔的陪嫁,在安家极有面子的,小辈们一般不敢也不会使唤她,这次安如生病着实吓到沈玉柔了,没有放心的人看着她,她怎么也不会放心的。
安如也知道沈玉柔是不允许自己独处的,因此也没有提出反对来,陈妈的存在感比沈玉柔弱多了,有她在也不妨碍自己思考。
沈玉柔走后,她招呼着陈妈坐到房间的沙发椅上休息,她自己则闭眼假寐,顺便梳理下这一天发生的事情。
她是在原主发高烧的时候穿越过来的,原主由于是早产儿身体从小便有些弱,她昨天晚上发高烧,也不过是着了凉没有注意,以至于晚上突然发高烧丟了命,这身体也够弱的,不过这身体以后就是她的了,她肯定会把身体给调理得棒棒的。
而她自己穿越的原因,说来也是她自己作死,为了尝试一个新的针灸方式,她给自己扎针,没有想到最后竟然……
呵呵,然后她就成了1950年安城首富家里的小闺女。
想起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她的眼眶便有些酸涩,也不知道他们怎么面对她的死亡,希望弟弟能够好好地照顾他们,安抚他们的丧女之痛。
而这具身体名字也叫安如,她是安城首富安诚和其夫人沈玉柔的小女儿,上面还有一姐姐一哥哥,分别都成家了,姐姐嫁到了本地的一家书香世家,哥哥娶的是他留洋时的同学,而嫂子一家虽然是华人,但是先祖在清末时期就下了南洋,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
而她这具身体,今年刚满十八岁,由于是早产儿,从小身体便不大好,出于愧疚安诚夫妻对她更是宠溺,姐姐和哥哥也是对她多有宠爱,从小也是娇生惯养,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安如对于这点儿很是满意,她穿越前在家里也是受宠的存在,连弟弟都得让着她,如果穿越一场她就要成为小可怜儿受气包,她可不干。
不过想到原主一家煊赫的背景,还有安爸爸首富的头衔,她顿时哪里都不好了,这可不是二十二世纪,她学过历史,华国建国初年好像对这些富人不太友好,直到70年代末改革开放之后才好起来。
特别是安爸爸树大招风,他们一家肯定会成为那些人首先要对付的人呢,该咋办啊,她身娇肉贵的,可吃不得苦的。
着急之下她的眼珠子乱转,终于让她想出一个办法来,她好像有个表姨嫁给了香江那边的豪门世家,他们完全可以去投奔她啊,有她做后台,再加上他们带过去的家资,到了香江他们一家照样会过得滋润的。
唉,不是她不爱国,她这是战略性的撤退,等内地环境好起来,他们会回来的,再说了香江迟早会回到祖国的怀抱,他们在那里也一样可以为祖国做贡献。
想明白的她一身轻松,再加上刚才喝过的药里有安眠的成份,她便顺从身上涌上来的困意进入了黑甜乡。
“睡着了?”
“先生,太太,小姐刚睡熟。”
安如睡着后,她的房间里来了两个人,有去而复返的沈玉柔,还有一个身材挺拔气质儒雅的男人,他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安诚。
他刚下班回来,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过来看望小女儿,安如的这场病不仅仅吓到了沈玉柔,还包括了他,下班回到家里第一时间过来看小女儿。
“让她睡吧,看着点儿时间,记得到点了喊她起来吃饭。”
“是,太太!”
“老爷,我们也出去吧,让小如安心睡会儿吧。”
沈玉柔叫过那边在床前看小女儿睡觉的丈夫,要论家里对小女儿的宠爱,还要数丈夫这个当爹的,他平常教育儿子时的那些严厉和原则啊,到了小女儿这边,全部没了踪影,她敢肯定,如果小女儿要星星,他也会想法设法地去摘的。
有时候看丈夫对小女儿那宠溺样,她这个做人妻子的都羡慕,还被丈夫调侃吃女儿的醋,但愿她的小闺女能够一直这么无忧无虑下去。
“小姐,快醒醒,该吃晚饭了!”
到了差不多下午六点的时间,陈妈便喊醒了安如,让她醒来吃晚饭,安如摸着自己扁扁的肚子,从善如流地从床上起来。
“陈妈,我爸爸回来了吗?”
“老爷回来了,正在餐厅吃晚饭呢。”
安如是个行动派,既然想要离开大陆,躲避那段特殊时期,就得赶紧行动,这件事情宜早不宜迟的,就怕晚了,就出不去了呢。
“爸爸,爸爸,我有事要和你说!”
梳理了脑海中的记忆,安如已经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因此对于父母的称呼,也没那么开不了口了。
“小祖宗,你慢着点,别摔倒了,你爸爸在这里又跑不了。”
“妈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哪里那么容易摔倒,是不是啊,爸爸?”
“对对,我们小如是大姑娘了,身体好些了吗,要是哪里还不舒服,咱们赶紧看医生啊?”
“好了,你看!”
说着安如就在原地转了个圈圈,安爸爸看她生机勃勃的样子,便放下了心,随即便亲自盛了碗粥给她。
“没事了就好,来,快喝点粥,这是你最喜欢的海鲜粥。”
“还是爸爸对我好,我最喜欢爸爸了。”
“咳,咳咳!”
“我也最喜欢妈妈!”
“你个小滑头!”
一家人欢欢乐乐地吃了晚饭,安如便缠着安爸爸去了书房,她身上可是有大任务呢,得换个严肃的场合才够郑重。
“搬去香江?你这孩子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咱们安家的基业都在安城,去了香江能干什么?而且国家新立,正是需要我们的时候,这时候怎么能够离开?”
安爸爸的语气有些严肃,难得的对小闺女露出这样的神色,他虽然不才,但是却有一腔爱国志,对小闺女他可以宠,但是却不会允许她不爱国。
“爸爸,香江也是咱们华国的,咱们在那里也可以为国家做贡献啊。”
“小如,安城这里是爸爸的故乡,她刚刚经历过战争百废待兴,这里更需要爸爸。”
安爸爸谈起国家,谈起故乡,满腔的情怀和热血,神情和话语里全是对祖国、对故乡深沉的爱,安如深受震动。
是了,就是因为有安爸爸这样的爱国人士前仆后继,才会有了后来东方巨龙的腾飞,而她这个享受着祖国给予的富足生活的人,居然想着在祖国艰难的时候离开,她不如安爸爸。
兴许她也能做些什么,给国家做贡献之余,也能够让安家在那段特殊时期全身而退。
第2章 砸到一个大高个
在安爸爸的办公室,接受了一番爱国教育的安如,又回到了楼上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满目的粉色公主风,让安如有种幻灭的感觉。
没有想到穿越一场,她的房间还是逃不了这种style,她虽然也娇生惯养,但是真的不是什么小公主啊,她觉得自己,咳,咳咳,勉强也算个事业型独立女性吧,自己的针灸术可是连家主伯伯都自愧不如呢。
“陈妈,回头把我的房间布置的简约一些,我长大了,才不要这种小孩子的风格。”
事业型独立女性要从改变房间的布置开始,陈妈看着安如严肃的小脸儿笑着答应了一声,小姐还说自己长大了,其实真正长大的人才不会说自己长大了这种话,在她看来小小姐她永远都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
唉,被人当成长不大的孩子,是她心中永远的痛,为什么穿越一趟,她还是这个处境呢,安如坐在窗前,明媚的小脸蛋上全是忧伤。
陈妈带着佣人过来收拾房间了,走来走去地不利于安如的思考,于是她转站自己的书房,她的小书房就在她房间的隔壁,抬抬脚就到了,安家人口简单,家里常住人口只有一家三口,家里房间特别的富裕,给小闺女安排个挨着卧室的小书房完全不是事儿。
卧室是粉嫩嫩的公主风,但是她的书房却充满了书香气,大气的藏书架,上面满满当当的全是藏书,宽大的写字台上文房四宝,还有钢笔墨水的什么都有,旁边还有一个小台灯,非常的有复古风,不对,它就是这个年代的风格,复古风那是相对于二十二世纪来说的。
不过,安如嫌弃地看着台灯的灯罩,它怎么也是粉色的,她到底和粉色有什么不解之缘啊,伴随了她前世今生,真是醉醉哒。
把粉嫩的台灯移得远了一些,她不想再看到粉色,反正房间的大灯够亮,独立事业型女性从远离粉色开始,回头也要换个小台灯。
坐在写字台前,随手翻起一本原主的笔记,无论以后要做什么,她都要全面了解原主才好制定计划啊,她可不想自己的方案再被否了,多伤她的面子啊。
打开笔记上面满满当当的字体,带着一股熟悉感扑面而来,没想到原主的字体跟她的笔迹有八分相像,不仅仅这样,从原主的笔记内容来看,她竟然也学过医术,学过针灸,她和原主到底是什么样的迷之缘分啊。
有了这个基础,她展露自己的医术就顺理成章了,安如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她不用担心自己的马甲暴露了。
看完原主的笔记,她又起身到了书架前面,上面满满当当的书关于医术的最多了,几乎占用了书架的半壁江山,原主竟然和她一样喜欢医术啊,真好!
安家的产业里面就有一家药堂,她可以先去那里面工作,然后再慢慢地展露锋芒,自己家的药堂,她去里面工作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而且还有最大限度的自由。
“小如,快过去看看你的房间布置得怎样,喜不喜欢?不喜欢的话,妈妈再去让人改。”
这么快就收拾好了,首富家的佣人做事效率就是高,她欢欢喜喜地挽住妈妈的手臂,她的房间终于不再是粉粉嫩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