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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弱小无助但能吃[星际]_分节阅读_第110节
小说作者:江为竭   内容大小:573 KB  下载:龙王弱小无助但能吃[星际]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0-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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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朝幕推门进去,那个小小的树屋里已经满是硝烟的味道, 灰色的烟雾缭绕。

  方庆的脸都被炸得变黑了,来串门的杨知明猛地咳嗽——本来他平时就喜欢把左腿的义肢拿下来, 砰砰敲着玩,这下赶紧弯腰把手里的假腿装了回去,就往外头跑。

  沈朝幕说:“你这又是在做什么实验?”

  “不就是正常的毒药么。”方庆憋着气把所有的窗子都打开, “我还想多找几种材料……”

  他的目光落在了沈朝幕手里的那朵樱粉色花上,然后眼睛都直了:“你这花是在哪里找到的?”

  沈朝幕指了指龙拾雨:“他在路边捡的。”

  “这、这就是我要的材料”方庆快激动疯了,“你知道这种花有多难找吗, 市场上根本就没得卖的”

  沈朝幕:“……”

  他想起龙拾雨接连几次摘花的经历, 总感觉龙拾雨好像有什么特殊的技能。

  方庆激动到搓手:“小沈啊,你这花、你这花能不能……”

  沈朝幕说:“你这要问他。”

  龙拾雨就有些纠结。

  他上次送给公主的白花最后变成了烈日昙花, 这次好不容易又摘了一朵好看的、衬得上公主的,结果又是什么稀少的素材。

  但是方庆的眼睛都快发出绿光了,他就说:“好吧, 你拿走吧。”

  方庆喜不胜收,接过那朵花又准备开始实验。

  沈朝幕又问:“陆山遥的事情怎么样了?”

  这句话问出口, 方庆的神情稍微收敛了一点:“哦他基本上没事了, 毕竟骸骨人鱼的毒药研究出来, 本来就是足够的荣誉了。就是陆山怀还被烦着。”

  他们说的是孙复的事情。

  那个“智者”在永夜之地被陆家的两兄弟怼了, 然后又被方庆拖鞋糊脸, 回去之后就一直怀恨在心。

  方庆不在协会,他就去翻那两兄弟的老底。

  作为研究人员的陆山遥还好,毕竟他常年就待在实验室,有天赋有成绩,私生活也……科研人员没有私生活,只有防脱发洗头水。

  而指挥官能被弹劾的事情就多了去了,连难免的失误都能被揪着不放。陆山怀没有什么硬伤,但这莫名其妙被查一轮也很烦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暂时回了星都,没有跟着众人来到塔步。

  方庆说:“毕竟孙家对协会的资金提供一直非常稳定……”

  “他们家不也有占树商会的股份吗。”沈朝幕说,“准确来讲,塔步这里的产业链也有他们的不少投资。”

  虽说商会的主要成员清一色由兽族组成,但背后的金主则是来自星海各地。毕竟,作为两个文明的发源地,塔步的物资与文化遗留非常丰富,那西半球至今还没有被探索清楚。

  方庆抓了抓脑袋:“真的是烦人,我也想帮小陆,但真的是有心无力……我哪天肯定毒死那帮龟孙。唉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做实验呢。”

  他拿着那朵樱粉色的花,匆匆回到了屋内。

  龙拾雨跟着公主回去房间。

  沈朝幕说:“今天该去集市上逛一圈了,这三天刚好是最热闹的时候,应该有治伤需要的素材。”

  “嗯。”龙拾雨点头。

  沈朝幕稍微整理了一下协会这两天的资料,他就扯了一根线下来,把之前沈朝幕送他的鸟笼装饰品给串了起来。

  那拇指大小的鸟笼依旧闪着漂亮的光辉,他把它系在了脖子上。

  毕竟这是公主送他的礼物。

  以前公主也给过他礼物,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通通都丢了。现在……也算是个失而复得。

  下午的时候他们去了集市,去的路上看见黑骑士正在和一个兽族汉子喝酒划拳。

  那汉子已经喝到满脸红光了,还挥舞着手中的木杯子:“满上满上”

  黑骑士喝酒的时候,就是把那酒往盔甲里一倒——

  幽魂者的身子大多是精神力,那酒进去根本不存在“喝”这个概念,不论谁和他拼酒量都是无底洞。只见他现在气定神闲,下巴的盔甲一开,一杯烈酒就哗啦啦倒了下去。

  对面早已醉眼惺忪,哪里看得出来?

  又喝了几口,骰子落下,他不甘不愿地把钱砸在了桌面,推给黑骑士。

  而土豆的马鞍旁边,挂着几个塑料袋,里头是黑骑士刚买的迷你植物。

  龙拾雨的眼睛亮了起来。

  黑骑士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一回头就看见了龙拾雨,赶忙把桌面上的钱搂在怀里,半句话不多说,骑上土豆就跑了。

  一溜烟头都不回。

  沈朝幕:“……”

  龙拾雨还盯着黑骑士离开的方向,颇有些念念不舍。然后他回头和公主承诺说:“我之后再给你找一朵漂亮的花来。”

  阳光下,鸟笼吊坠闪过金与银的光华。

  沈朝幕愣了愣:“你还把它挂起来了?”

  “嗯。”龙拾雨说。

  沈朝幕本来想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他只是路过集市时觉得亮晶晶的,随手挑了个好看的而已。

  其他既昂贵又亮闪闪的东西从来不少,沈朝幕见过太多了,随便去个沈家的什么拍卖会,珠宝钻石迷醉人眼,天价也有大把人愿意争逐,龙类当然也会喜欢这珠光宝气。

  沈朝幕就说:“哪天买贵一点的,给你用尾巴在床上盘着,全都是亮闪闪的。”

  龙拾雨说:“就这个也挺好的呀,我很喜欢。”

  沈朝幕心头一动。

  像是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挠心尖。

  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

  他就这样收获了一条斗篷龙。

  龙拾雨说:“你每次怕我冷、使劲给我套衣服的时候,真的很像网上说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我。”

  “我怎么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

  这回沈朝幕犹豫了几秒。

  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了哄一下流泪龙龙头。

  但现在他的心意那么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

  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猎人,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一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

  沈朝幕一贯做事果决,这一点点的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

  回想一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的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的亲近是从何而来。

  他最后还是拉过了龙拾雨的手。

  带着某种喜悦。

  虽然不知道龙脑袋里到底装着什么奇怪的思维,但是这绝对也是喜欢吧。

  就算再不济,也必然是纯粹又热烈的好感。

  毕竟傻龙连说个谎都说不好,再让他伪装什么情感简直比登天还难。

  所以等到时机恰好……

  就该是告白的时候了。

  龙拾雨就这样高高兴兴地牵着公主的手,慢慢走过集市。

  几步下来,他手中已经多了好多串小吃,炸豆腐外酥里嫩,一口咬下去那清脆的声音都在舌尖蹦跳。他几口就吃了下去。

  沈朝幕在每家店铺的商品中,对着罗密欧给的清单细细搜寻。隔了好久他才发现不对劲:“……你的竹签呢?”

  “哦。”龙拾雨说,“吃得太快了,不小心一起吃下去了几根。”

  沈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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