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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华在末世生活了十一年。
她和王春华、孟凉都修炼到了四级巅峰,离五级一步之遥。
她们共同建立了基地,庇佑着上百万普通人在基地里能吃饱穿暖。
她们分别有过几段感情,但最信赖、最离不开的还是彼此。
灵气复苏毁灭了现代社会,但没有毁灭人类。人类仍然在顽强地生存着,进化着。
末世第十二年,宁安华升五级的契机到了。
王春华和孟凉替她护法,她将全部心神沉入丹田,感受着体内翻天覆地的变化。
风云聚涌。
宁安华想抓住这庞大无比的力量。
但她身下一空,沉沉地坠入了虚空之中。
……
“啊!”
宁安华翻身坐起。
摸到手下床单的触感,她怔了几秒,循着身体记忆按下床头的开关。
小夜灯莹莹亮了起来,暖黄的光驱走了黑暗。
这是她的房间。
宁安华盯着床对面桌子上银白色的笔记本电脑和巨大的显示屏看了几分钟,屈身环住自己的膝盖。
叹息声在不大的房间里回荡。
她按下了主灯开关,房间瞬间明亮如白昼,是古代的蜡烛油灯和末世的灯具很难达到的亮度。
她下床,穿上毛茸茸的白色拖鞋,踩在木质地板上。随着她走动,拖鞋上的毛球一晃一晃。
她拿起最喜欢的猫猫搪瓷大杯子,打开卧室门,在客厅的饮水机里接了一杯温水,一口气喝光了五百毫升水。
她捧着杯子,打量陌生又熟悉的窄小客厅。
进门是小小一个玄关。玄关右手边是一排鞋柜,鞋柜上方挂着一幅油画,中间的平台上除了钥匙、钱包、纸巾等零碎东西,还放着一个白瓷瓶,瓶中有一束百合,正安静地盛开。
进门向前,左手边就是洗手间。洗手间再向前,是一个不到四平米的厨房。
厨房没开灯,但宁安华知道里面被装得满满当当。铁锅、平底锅、搪瓷锅、砂锅……她不常自己做饭,但厨房用具非常齐全。
她的手艺其实也还不错。
洗手间和厨房都朝北,南向就是客厅和宁安华的卧室,都不算大。
宁安华将杯子放在名为客厅,实为书房的书桌上,拉开了窗帘。
窗外看不见繁星,只有几盏路灯在尽职尽责发散光亮,照出树影婆娑。
这是一个年纪不算小的小区。
研究生毕业找到工作后,她整租下了这一室一厅,又稍微花了点心思和钱,把这所小房子打扮成了她喜欢的样子。
她的工资收入和兼职收入都不低,足够支撑她住得舒服之余还能攒下存款。
她原本计划在三十岁前存够首付,在这座都市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是末世的到来打乱了一切。
宁安华这才想起来,她还有手机。她该看看手机。
她跑回卧室,从被窝里翻出手机,点开屏幕看时间:
20X5年1月20日,凌晨2:00整。
她的神色从凝重转为疑惑,心里有些乱。
这个时间——
“末世”,是在20X5年1月19日降临的。
现在,离第一棵植物杀人,应该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个小时。
但网络上是一片风平浪静。
末世没有到来。
宁安华感受了一下体内,当然没有感觉到异能。
她抿唇翻找聊天记录。
她微信置顶是孟凉——孟姐,她的顶头上司,工作狂人,最后一条消息在昨晚10:42发出,是和她确认了一项工作进度。
……如果她的记忆不是假的,昨晚孟姐应该有约会。
往下划,是王姐提醒她,除夕别忘了去她家吃饭。
王姐是另一个部门与孟姐平级的领导,女儿只比宁安华小两岁,已经大学毕业上班了。在知道宁安华没有父母亲人后,她每次给女儿做便当,就会顺手给宁安华带一份。
再往下,划过许多工作群聊,是她和宠物店员工的对话。
她想养只咪,又舍不得她的绿萝、百合、富贵竹……已经纠结了两个月。
再划下去,是和几个朋友没什么营养的聊天。
经常大家说好了周末约饭,一到周末却都瘫在床上不想起来。
还有几个暧昧对象的邀约。
宁安华顺手拒绝前男友的好友申请,回忆了一下他们的脸和身材——
当然都比不上林如海。
比罗焰也差得远。
林如海……
宁安华把头埋进软软的抱枕里,开始捋清思路。
她原本在天池水底,却忽然带着记忆回到了末世。
在末世十一年,她要升到五级了,却又到了一个没有末世的现代世界。
所以,她现在所处的世界是真的吗?
还是从她回到末世开始,一切就都是假的?
如果是假的,那她这十一年做的一切有意义吗?
她还能回去吗?
万一真的回不去……她该怎么办?
第142章 三世幻境
冰箱里有下班顺路买回来的排骨。
宁安华三两口吃完一个巧克力味的雪糕, 按下煮饭键。她买的是东北大米,口感油香细腻,回味甘甜, 最适合配浓油赤酱的肉菜。
她打开空调,按到二十七度, 喝光一瓶可乐, 感受到冰凉的碳酸在她喉咙甚至脑子里滋滋作响。
在古代和末世地位再高,也喝不到一口冰镇可乐。
她又往冰箱里塞了五六瓶可乐, 系上围裙, 把排骨拿出来冲掉血水, 冷水下锅,开大火,加葱、姜料酒, 水开后撇净浮沫,用温热水冲洗排骨,放在一旁备用。
焯过水的排骨在灯光下呈浅褐色或粉白色, 散发出丝丝香气。
她另起锅烧热,热锅冷油, 小火煸炒葱段和姜片, 炒至葱段焦黄后,加入桂皮、八角、香叶、小茴香等七八样香料炒香, 加入一勺豆瓣酱炒出红油,又分别加入三勺黄豆酱、一勺甜面酱和酱油炒香,少量多次烹入料酒,再加老抽和蚝油翻炒。
她倒入排骨。
“滋啦——”
肉、葱姜、香料和各种酱组合成的复杂香气在厨房里蒸腾开。
等酱汁裹满每一块排骨, 她在锅中加入热水和冰糖,大火煮沸后, 转小火盖上锅盖炖煮。
离排骨炖好还有二十分钟。趁这段时间,她快手炒了个清炒莴笋,又拍了一盘黄瓜。
——除了脑子比手快,以为自己还有异能,好几次险些切到手之外,一切都做得很完美。
计时器响了。
宁安华点点手机屏幕,打开炖着排骨的锅,将排骨一块一块捡到碗里。
她篦去锅里的料渣,大火收汁到粘稠,再次放入排骨。[注]
酱汁裹匀了。
米饭也煮好了。
宁安华把菜一样一样端到饭桌上,打开电饭锅,盛了满满一碗饭。
来不及吹凉,宁安华一口咬下早就看好的一块肉。
油亮的酱烧排骨肥瘦均匀,肉质细嫩,酱汁和脂肪化在她嘴里。
她也快要融化在饭碗里了。
凌晨四点,两斤半排骨炖成的一大碗和两盘素菜都进了宁安华的肚子。
她撑得几乎动不了,艰难咽下最后一口可乐。
“嗝。”
宁安华静静坐了两个小时,什么都没想。
太阳还没升起,但夜幕已经在退去。
她擦干净餐桌和灶台,将锅碗都放入洗碗机,给花换水,打开扫地机器人,又找出抹布和拖把,将窗子和家具擦得一尘不染。
小小的房子整洁、明亮又安静。
连床单被罩都换过一遍,暂时找不到任何家务了,又没脑子工作,宁安华终于站到了镜子前,打量自己。
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性,穿着米白色的珊瑚绒睡衣,因为没有化妆,还能模糊地看出一两分属于女孩的天真稚气。
她中等身高,从露出来的手腕、锁骨看得出来没什么锻炼痕迹,皮肤很白,中长发,头发乌黑发亮,用一根皮筋随意在脑后扎成一个低马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