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阅读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滚轮控制速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综武侠]妖狐_分节阅读_第1节
小说作者:浪山海   内容大小:440 KB  下载:[综武侠]妖狐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3-05-16 06:58:42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  1/1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综武侠]妖狐   作者:浪山海   简介:   美人既醉,朱颜酡些。   既醉是一只妖狐,平生最爱招惹是非。   1.穿越成为秦香莲,三十离异带俩娃,哭进皇宫做贵妃。   2.穿成傻小姐,被无花和尚勾搭怀孕,那就把和尚教成二十四孝好男人。   3.剑神为剑抛妻弃子,娇妻含泪抱娃,嫁其知己叶某某。   4.金风细雨苏楼主心有明月,劳累了妖狐夜夜关窗。   5.小李飞刀叔叔真的好帅呀,好想嫁给他呀,对了我叫龙云云~   6.天刀宋缺,决定娶我是因为我长得丑,可揭了盖头他叫我小仙女诶。   7.我爹郭大侠,收养了杨家哥哥,杨哥哥说他是我的童养夫,我爹给了他两窝窝=v=   8.想到再说。   内容标签: 武侠 天之骄子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既醉 ┃ 配角:很多倒霉蛋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妖狐在武侠世界搞事情。   立意:生活要积极向上。 第1章 天子贵妃(1)   既醉正在卖唱。   正是大宋仁宗年间,越是从穷乡僻壤向京师里走,地方就越是繁华,既醉来了有些日子,虽然卖唱也不算好活计,却再也没像原主那样饿着肚子要饭。   原主叫做秦香莲,是带着孩子上京师寻爹的,当然不是寻她的爹,而是寻她的丈夫,两个孩子的爹,娃他爹叫陈世美。   既醉是一只住在深山里的妖狐,祖上不知多少代以前据说是青丘旁支,狐狸族群里常有这种传说,这就跟沾了个姓硬扯皇亲国戚一样,青丘狐毕竟是狐狸里的天潢贵胄,但既醉和那些扯大旗的亲戚不同,她是真觉得自己应该是青丘后裔。   因为既醉长得很好看。   她天生碧眼近墨,从头到脚都是纯白无杂毛的,像极了传说中的青丘贵族白狐,化成人形更是……好吧,她压根没熬过天劫,被一道雷劈散了五百年修为,挣扎着夺舍了一副虚弱到只剩一口气的身子。   虽然是夺舍,但既醉还是认真地和原主商量过了,她替原主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带他们找到亲爹,原主去了地府之后不告她,她逢年过节给原主烧纸,原主大约也觉得自己快死了,再三让既醉保证就算找不到陈世美也得替她把孩子养大,这才万分不舍地去了。   得了一具人身的既醉并不快乐,她的修为只剩下一点点,当她还是一只狐妖的时候可以把修为存储下来,但秦香莲这具身体实在太差了,她只能把修为填补进去改善秦香莲的身体素质,也是好几天熬下来,她才发觉这个叫秦香莲的老大娘……她本来以为是老大娘来着,其实是个三十来岁还算年轻的女人。   秦香莲早年过得苦,嫁给村里唯一的读书人陈世美之后,就过得更苦了,不仅要替他照顾爹娘,还要养娃操持家事,秦香莲少女鲜嫩时还有些姿色,等上了二十岁就被磋磨成了黄脸婆,完全和村里三四十的妇人差不多了,丈夫陈世美被照顾得十分滋润的同时就有些看不上这个妻子,过上了清心寡欲的日子,竟是一路从秀才考到举人,带着家里绝大部分财物上京赶考去了。   这一去,就没再回来。   既醉发誓,她一开始真的只是想靠修为养养身子,直到秦香莲黑黄的脸渐渐被养出了点白皙……她忽然发现这个三十二岁的女人其实有一副非常美貌的底子。   自古以来,贫户家就很少能出美女,四五岁就得干点杂活,七八岁割猪草打谷子,十来岁劈柴挑水烧饭,常年吃不饱,十天半个月洗不上一回澡,再是个美人也糟践了。   美人和昂贵是配套词,没有千金的家底养不出倾城的美人,换句话说,哪怕只是中人之姿,从小牛乳泡着,燕窝喝着,丫头使唤着,村里的豆芽菜再是天生丽质,也拍马不及。   好在秦香莲不是豆芽菜,虽然腰细得不盈一握,但养了两个孩子,胸口二次发育得很成功,最绝的是她还有一双比例绝伦的大长腿!狐妖最喜欢的大长腿!   既醉每天晚上睡前都要摸一遍这对已经属于她的大长腿~   当然,她这是干正事的,只有用修为把每一寸肌肤都搓到位了,才不会留下死角。   去汴京的路很远,既醉又不急着去,一路养身体养娃,硬是靠着修为一点点把秦香莲那具枯瘦黑黄的身体堆成了白雪肌肤的大美人,连带着两个像从乞丐窝里掏出来的黑娃也养成了正常孩子的模样。   两个娃一个叫瑛哥,一个叫东妹,大的有八岁,小的刚五岁,都很懂事,秦香莲是个很爱孩子的母亲,但这一路要饭过来,风餐露宿,再疼爱孩子也无非是自己饿着肚子,把干粮糙饼让给孩子吃罢了,跟着既醉吃了一个多月白面红肉,两个娃脸上都有了光彩,也比以前更亲近母亲了。   打听了不少关于陈世美的事,秦香莲带娃寻夫自然是被逼得没活路了,家乡旱灾十室九空,陈家二老上了年纪没能熬过去,单看她来时秦香莲那副破败身体就知道她自己也没好到哪里。   以前要饭的时候,比妹妹更懂事的瑛哥经常把脸埋在秦香莲的怀里,孩子要脸,但秦香莲从来不理解这点小心思,现在既醉卖唱,自然也是带孩子的,但她知道把孩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站在边上敲锣收钱,对瑛哥来说,这比要饭体面了不少,他甚至学着旁的卖艺人说了一口收钱的吉祥话。   一路上走走停停,开封府也就到了。   既醉可不是秦香莲,哪怕陈世美高中状元的喜报发到了家里,也一心一意觉得他是有事耽搁在了京城,人已经一年半载没了音讯,既醉猜那陈世美多半是靠着那张白皙俊俏的脸蛋在汴京城里攀上高枝了。   果不其然,初入开封没多久,既醉就打听到了陈世美去年高中状元的时候被钦点了驸马爷,娶了今上的妹子昭阳公主,正舒舒服服做着皇家的娇客。   既醉叹了一口气,她以为陈世美最多攀个主考官什么的,谁知道人家本事这么大,直接就麻雀变凤凰,成了皇亲国戚了。   既醉虽然是个山里狐狸,但也是个晓事的妖精,知道夺舍已然是借了对方的运,陈世美是秦香莲除了两个娃之外仅剩的执念,人这会儿还在枉死城,至少得等这具身体死了才能排队投胎,她这里做了点什么,秦香莲以后都会知道,这事要是不好好处理让债主落了埋怨,以后可是会损害她道行的,可也确实难办。   把陈世美从公主那儿抢过来不是不行,她现在全无道行,一个柔弱民妇要不要命了?把公主从陈世美那儿……打住,她还是喜欢男人的。   反正这事不管怎么办,都不太好办,既醉有些发愁,但不管怎么愁,答应了鬼魂的事就要做到。   汴京城属开封境内,进开封府容易,进汴京城就要登记入册,既醉填了秦香莲的籍贯年纪,拿出路引,目光袅袅如烟落在记录名册的小吏身上,就见那小吏浑身一哆嗦,竟是头都不敢抬了。   既醉本来还有些好笑,可想想自己现在的那点道行就连狐妖的魅惑本能都压抑不住,就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带着两个孩子一步三摇进了皇城。   汴京房贵,既醉却很轻易就找到了容身之所,甚至都没花多少卖唱的积蓄,聪明的狐狸总是能抓住一切机会。   得了他人恩惠,有了一处寄魂之地,既醉看了眼远处宫殿内如同朝阳一般的浓郁龙气,有些渴望地咽了咽口水,帝王龙气对其他妖物来说是灭顶之灾,却是狐狸的大补食粮,更何况这汴京之地还有双星耀世,文曲星包拯,武曲星狄青,换成妖狐之身她当然不敢接近,可她现在只是个柔弱无助的凡人。   既然要干,那先干一笔大的,如果蹭不上帝王龙气,再看看其他人那有没有希望。   既醉哼着小曲收拾简陋的屋子,她租住的地方不算大,一屋一院罢了,不远处有一座二层小楼,四周的民居都很低矮破旧,既醉忙里忙外仿佛要在这儿住很久的样子,把房屋打扫得十分干净整洁,脑袋却不时偏向皇宫方向,心里很是向往。   住不上大房子的狐狸,那还叫狐狸吗? 第2章 天子贵妃(2)   如今正是天圣九年,皇帝赵祯二十二岁,尚未亲政,这位年轻的天子受太后刘氏把持朝政近十年,性子温吞甚至稍显内向,唯一的毛病是贪爱美人,铁面无私的刘太后为了治他这个毛病,曾经将天子看中的美人赏赐给了自己前夫的儿子。   为此赵祯第一次和太后闹起了脾气,但刘太后一点都不给他面子,千挑万选给他娶了一个相貌平平的皇后,又纳了几个普普通通的妃子,赵祯怒上心头,封了庞太师的美貌女儿做贵妃。   民间多传庞妃盛宠,话本子里传得那是天香国色,可也只有宫里头的人知道,庞妃虽美,放在宫外也不过是个普通美人,那实在是矮子里拔个将军,没得挑了。   赵祯曾经也是很满意庞妃的,直到一个月前庞妃替他生了个小公主,问题当然不在于小公主,而是在于庞妃生了小公主之后好吃好喝坐月子,导致肚子就没瘦回来,一个十八岁的妙龄少女,天天顶着个西瓜肚皮……唉,喜爱美人的赵祯就有些受不住,他心想朕时常在太后朝臣那儿受委屈不假,到了后宫里难道还要受自己女人的委屈吗?他不想委屈,自然只能委屈了庞妃。   庞妃是真的觉得自己冤。   倘若那一胎生了个小皇子也就罢了,皇室子息不丰,赵祯如今膝下无子,可那是个小公主啊!为了一个不能继承皇位的小公主失了圣宠,庞妃的眼泪都要哭干了。   可大猪蹄子并不关心这个。   近来太后多病,对后宫的管控程度下降许多,赵祯提拔了两个早先就看上的宫女封了美人,张氏长相明艳,娇蛮又天真,杨氏丰腴动人,有杨妃之姿,两个都是他的心头肉,男人夜生活过得舒坦了,白天的心情自然也不错。   左右还没亲政,闲着的赵祯没事就带着几个侍卫在汴京城里逛,然后逛了没多久,就有侍卫遇到了朋友,朋友自然不是上层圈子里的,不认识皇帝,只拉了那侍卫挤眉弄眼。   赵祯很清楚,这是“有好康的我带你去康康”的眼神,他不动声色示意那侍卫从了,然后跟上了两人。   汴京的风月场所赵祯不是很熟悉,他平时听的看的都是比较高端的歌舞曲乐,但对于这些“低端”的,自然也不排斥,男人对这方面的事情总是有着难以想象的宽容。   赵祯也不是风月场上的萌新了,他在太后面前是个乖宝宝,背地里也打过几次野食,至于宫里的两个心尖尖……算了吧,她们和那些风尘女子比起来,也就胜在个家世清白。   那处所在是个隐在民居的二层小楼,虽是低端场所,院子里却也有模有样地架了鲜花高台,台上歌舞靡丽。   一楼是大堂,二楼是雅座,一行人走了都在雅座坐了,那朋友起初看不清形势,陪着走了几步立刻察觉赵祯是个贵人,而且是同道中人,招呼起来更加热情。   赵祯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歌舞,宫里的歌舞论别的自然是远胜民间,但哪有这种半遮半掩的野趣,那朋友名叫孙盛,他在御前服侍的朋友叫周康,这会儿见赵祯看得热闹,不免心里有些嘀咕,倒是周康见多识广的,知道自家好友是个会玩的,做势把人拉到近前,故意叫道:“你把爷几个叫来陪你喝风呢,有什么好的还不赶紧让人上来!”   赵祯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他还以为是让他来看歌舞呢,这会儿摸了摸鼻子,不动声色地偏过视线去看孙盛。   孙盛嘿嘿一笑,仿佛做贼似的小声说道,“我的爷,这不是刚才还没到时候嘛。”   又过去一会儿,歌舞都换了一轮了,他脸上忽然带上兴奋之色,站在雅间南面的帘子边上,掀开帘子一角,仿佛确认了什么,放下帘子,做出个邀请的动作。   其他人自然不敢和赵祯相争,赵祯一头雾水,他仿佛记得这小楼南面是一些破旧民居,不知这孙盛叫自己过来是干什么,但好奇心还是驱使他诚实地走了过去,捏了帘子一角向外望。   赵祯忽然愣住。   只见那小楼外东南角的院子里有个妇人正在井口打水,这小楼的视角恰到好处,虽不大看得清面目,却能窥看到妇人打水时曼妙的身姿,这会儿正是盛夏时节,妇人穿得轻薄,只松松垮垮一身浅绿裙裤,水桃色的抹胸勾勒出滚圆的形状,肌肤白如细雪,赵祯见惯了不挂一丝的直白,也知晓半遮半掩的妙处,却还是在这身居家裙裤面前迅速升旗。   那小妇人似乎是有些贪心,打水只肯打满一桶,往上抬时便要花很大力气,她半边身子都探在井口边上,上衣顺着肌肤向下垂坠,露出一点杨柳似的雪白纤细腰身,看得赵祯忍不住心神荡漾,目光不住地在妇人身段上流连。   赵祯呆看了半晌,直到小妇人打了水进屋去了,这才万分不舍的收回视线,过了许久才问道:“怎么回事?”   不用周康提醒,孙盛就十分上道地主动交代了,“爷您不知道,这楼子开得早,附近的民房十个有八个都是这家租出去的,这妇人是外地寻夫来的,带着两个孩子暂且安身在这,楼里的妈妈已经让人去打听了,据说她丈夫是去年来京考试的举人,有名有姓的可到处都寻不着,估计是不要她了,妈妈正想着把人弄来……”   赵祯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发紧的喉咙,故作娴熟地说道:“多半是榜下捉婿攀上贵亲,抛弃了糟糠,哪回科考不出几起这样的案子,倒是个可怜的人。”   孙盛干笑了几声,要是这位爷没什么兴趣的话,他正想等这楼子弄来了人,好去“可怜可怜”这妇人的,可看这位贵人的模样,多半是想自己去“可怜”对方的。   果不其然,接下来赵祯就对这楼子里的风尘女子失了兴致,满脑子都是那良家小妇人打水时的娇媚模样。   说起来赵家人的这点爱好,坊间多有流传,前朝什么小周后扯得远了,单说赵祯的父亲真宗与如今的太后刘娥之间的韵事就能编成话本了。   刘娥本是匠人龚美之妻,随夫来到汴京,真宗遇到之后很是喜欢她,就买下了刘娥做外室,因为觉得对不住龚美,还让刘娥认了龚美做兄长。   真宗登基后刘娥就被接进宫里做了皇妃,刘娥盛宠无子,后来真宗和宫女李氏生下赵祯,便将赵祯养在刘娥身边,严禁宫闱内外谈及赵祯身世。   赵祯登基后刘娥就成了太后,生母李氏还是在后宫里当透明人。   从霸道王爷俏外室演到深情帝王盛宠妃,再到如今太后摄政,还有天子身世什么的,老汴京人的连载瓜已经吃了几十年了。   赵祯自然不知道自家还有这种血脉遗传,虽然已经不能算是情场菜鸡,但赵祯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市井艳谈,虽然理智上告诉他身为一国之君面对这种事情自然应该厉声喝止,再叫来官府衙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可下半身的脑子就是不动如山。   众所周知,男人的两个脑子平时不对上,一旦对上,总还是下面的那个占上风。   见到赵祯这幅模样,孙盛哪还不知道自己要一步登天了,立刻大包大揽地说道:“爷您要是看中了,我去跟楼子里的人说,今天就给您弄到手里。”   赵祯心里舒坦,当皇帝的矜持又上来了,“不可强抢。”   孙盛一噎,心道人家良家女子不强抢还能自愿出来卖吗?但也不敢和赵祯直说,连忙应了,准备让楼子里的人多下点药。   孙盛很快就出去了,也许是寻老鸨,也许是带着人去说和,赵祯没去管,坐着喝茶,忽而又站起来,在帘子边上绕了两转,然后又坐下了,年轻帝王尚未亲政,还没有太多城府,头回做坏事,就是个坐立难安。   周康跟着赵祯也有些时日了,连忙安慰道:“官家,那孙盛是混迹市井一把好手,这事也是做惯了的,传不出半点风声!而且您不过是尝个野趣,待事了多给那妇人些钱使就罢了,爷您万乘之尊,屈身宠幸一二,也是那妇人的幸事。”   赵祯瞥他一眼,平时没看出来周康还有这本事,他自认是个圣明君王,这会儿其实也有些犹豫,在外头幸几个清倌人是干过的,可良家妇女是真的没试过,先前的躁动也有些缓和的趋势,上半身的脑子就清醒了许多,“不可胡乱言语,算了,去叫那孙盛回来……”   话没说完,忽然听到帘子那一侧有些动静,赵祯霍然起身,大步走过去,掀帘一看,正见之前见过的老鸨子带着几个吵吵嚷嚷的粗壮婆子,拉着个衣衫未整的小妇人从屋里到了院子里。   赵祯的呼吸都窒了一下。   那妇人被拉扯着哭哭啼啼,哀哀戚戚,落在男人眼里却是说不尽的万般风情,看不完的千娇百媚,整个人迷迷糊糊,脑子里鼓鼓涨涨,不知这是哪家的狐狸成了精,要来把帝王敲骨吸髓。 第3章 天子贵妃(3)   赵祯头一次做坏事,老鸨子却是逼良的熟手了,先前租房时她就看中了这貌美无依的妇人,在租赁文书上留了手脚,这些天也物色好了有钱的买主,就等着下手抓人了,不料动手前又来了个更大的买主,实在是老天也要她发财。   既醉被拉扯着,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二楼的视线,挣扎的动作幅度都大了一点,摇摇摆摆扯松了身上的衣物,这也就是老鸨子带过来的人都是粗使婆子,要不然眼睛都不会转了,比如不远处楼上窥看的那位,站在窗边,整个人僵硬成了木头。   既醉先前打水进去就是为了擦洗,这会儿头发都湿着向下滴水,看起来越发可怜,可怜中又透着几分撩人风韵,老鸨子对此很是满意,也没给既醉换身打扮,就这么把人拖上二楼,两个婆子半点也不怜香惜玉,把人按着给赵祯验看。   赵祯这才看清了妇人的容貌,先前只看身段就知道是个惑人尤物,如今梨花带雨跪在面前,更是媚态丛生。两弯黛眉蹙起哀色,一对美目含着秋水,最惹人怜爱的是唇,诱人的形状像一点樱桃,色泽如桃花,贝齿轻咬,欲说还休。   老鸨子看了一眼孙盛,面上堆笑,也不敢抬头去看赵祯,只喋喋不休说着什么,别说赵祯,就连跟着赵祯的几个侍卫都不知道这老虔婆在说什么,既醉哭了几声,忽而开口:“说什么文书失保,不过是想逼良为娼,我夫虽寻不到了,可地方官府还有记录,我是明媒正娶的举人娘子……”   先前老鸨子说话谁也没听,既醉开口反倒是一句句清晰得很,赵祯的目光落在既醉脸上身上,他的眼神和别人的不一样,直白浅显,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忽然想起了什么,瞪了一眼孙盛。   孙盛离得近,视角好,哪里不知贵人已经快从“太”变成“木”了,眼见老鸨子还想拿出以前那一套,实在是想一巴掌打死这个唠叨的老虔婆,怪不得是个开不入流楼子的鸨子,他面上不耐烦,对着美人大声喝斥:“哪有你说话的份!你夫别说是个破举人,就是考中了状元也保不住你!今儿实话告诉你,贵人看中你了,要是不从,想想你的两个孩子,护城河外游水溺死的小孩儿多了去了!”   美人肩头一颤,赵祯也跟着一颤,美人抬头一瞪,赵祯低眼一怔。   怒火生国色。   赵祯哪儿被人这么看过,仿佛自己真是个坏人,他看着既醉,看着这美妇人从发怒渐渐变为慌张,再到些许恐惧,然后仿佛是认命似的捏紧了手指,他抿了抿唇,不太熟练地开口:“我……不是那个意思。”   既醉的脸上,忽然有一行清泪落下,原本被按着也跪得挺直的身段软了下来,赵祯不知不觉视线变动,落在那一截被湿发打透的腰身上,先前那打水时窥看到的杨柳纤腰在眼前一闪而过,他的嗓子都发干了,原本想要解释的话渐渐咽了回去。   老鸨子知道这事算是成了,满脸堆笑,“公子,我们这儿有专为贵宾准备的干净房间,没人打搅的,日头也不早了,早些和秦娘子安置了吧!”   既醉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些血色,咬着下唇,“不……我不要……在这里。”   她抬头看了一眼赵祯,眼里带泪,宛若星光点点,桃花唇瓣咬得血迹斑斑,哀声道:“求公子……换个地方。”   赵祯忽然觉得这个楼子确实脏臭不堪,完全没有先前的野趣了,他直接一脚踹了孙盛,这狗东西刚才大呼小叫的,“去,寻个干净客店包下,一个人都不许有。”   孙盛白挨了一脚,知道这是贵人要显显威风,也不敢露出什么,点头哈腰地出去了。   既醉擦了擦眼泪,装模作样地按了按膝盖,赵祯下意识地搬过绣凳,只得了一个忧愁畏惧的眼神。   坐在软和的绣凳上,既醉捧着一杯茶水,视线低垂,仿佛就是不敢看向赵祯这一个人,她悄悄地收拢松垮的衣衫,似乎想在夏天把自己包裹成球一样,赵祯看着,嗓子里都干得冒烟了,美人素手每收拢一点衣物,都反复提醒着他先前看到的白皙。   孙盛办事实在是很快,他原本就是街头厮混的纨绔,熟门熟路地寻了客店包下,这时节没有赶考的举子,客店大多是吃饭的地方,多给些银钱很快就打发走了客人,赵祯的心跳越发快了,这种干净的环境和之前几次出宫打野食完全不同,有丈夫的良家妇女仿佛代表着一种不同的清白,而他即将做个很坏的坏人,要把这种清白玷污。   赵祯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这一刻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去他的圣明天子,他今天就是要强抢民女。   客店临街,最好的房间也是二楼,宫外的建筑高低都是有定额的,天子登高,总不能让他一眼看去都是高楼遮眼,赵祯和既醉一道进了房间,几个侍卫都在外头守着。   宫里宠幸妃嫔是很开门见山的,没有什么花哨,乖宝宝赵祯第一次见识到清倌人弹琴解衣都震惊万分,他自认熟手,不曾想既醉先一步进了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拉帘帐。   两面帘帐拉下,房间昏暗下来,赵祯的心扑通乱跳,接下来应该是去床上了……他想着,就见美人哀羞,紧紧抿唇,伸手扶住了桌角,背对着他,回身低低道:“请公子快些,家中孩子怕是吓坏了。”   那眼神,那姿势,那媚态撩人的暗示。   赵祯站在原地,直接缴械。   既醉解了外衣,回头一瞥,面上露出些许惊讶之色,没等开口,赵祯几步上前,捂住了她的眼睛。   这一遭,雷霆雨露,君恩深重。   云散雾收已经到了夜半时分,说要早些回去的既醉泡在新制的浴桶里,一身的花露香气,赵祯一滴都没有了,他近日本就宠幸着两个美人,出宫一趟缴了半个月的存粮,但看着美人沐浴的情态还是觉得赏心悦目。   这会儿的男人是最好说话的时候,既醉洗着洗着,眼泪忽然落进了浴桶里。   赵祯有些心疼,又有些不安,“娘子,我已经让人去给孩子做饭了……你有什么想要的,我……”   既醉擦了擦泪,怔怔看着赵祯,二十来岁的青年正是俊俏的时候,比陈世美那种风流俊美逊色了些许,却又有种养尊处优的气度补足又胜出许多,仿佛是被雨露滋润后的不自觉依赖,她的声音低柔婉转,“公子厌倦我吗?”   赵祯摇头,不自觉捂住了腰子,三个时辰风流厮混,他这辈子都没试过这种疯狂,厌倦?他差点死在这儿。   既醉脸上有酸楚之色,轻声道:“妾身自从生过孩子,夫君就不再近身了,还有一次是他宿醉后,他醒来时很生气,还打了妾身一巴掌。”   这是真话,秦香莲二十三岁生了第一胎,之后陈世美就不再碰她了,第二胎来得意外,毕竟那时候秦香莲看上去都快和陈世美她娘差不多了,像陈世美那样自视甚高的俊美举人,哪里还看得上。   但此时妖狐法力滋润人身,秦香莲本就美丽的容貌配上既醉的风情,勾得年轻帝王收不住腰子,这话听起来就让人骇然了。   赵祯简直呆住了,怪不得起初还有些扭捏,越到后面越是……咳咳咳,这妇人的夫君既然还能生第二个孩子,那就不是阳虚啊,这得是什么品种的圣人?也不对,他曾听闻有种男人不好女色,专爱承欢,内心将自己当成女子,大概就是如此了。   但凡是个正常男人,都不可能把这等尤物束之高阁。   赵祯不善这种交流,宽慰的话也干巴巴的,“娘子很令人痴迷。”   既醉轻轻叹气,柔声说道:“公子是个贵人,想来见惯美人,今日过后,还请忘了妾身吧。妾寻夫到此,发生了这种事情……也无颜去见他了,贵人若念些情分,能否帮我找到夫君,将两个孩子送到他那里?”   赵祯愣了愣,心里油然而生出一种窃喜,“娘子可有处投奔?”   既醉微微垂头,脸上被热气蒸腾出的媚色还没散去,顿时煞白起来,“我……”   秦香莲的父母早亡,还有一个靠她彩礼娶妻的兄长,但凡有处投奔,也不会一路要饭上京寻夫了,既醉咬住唇,一声不吭。   赵祯原本是靠在屏风上的,见到这一幕顿时有些心疼,他一步上前,就蹲在浴桶边上,抓住了既醉的手,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我家中管得严,不好带你回去,银钱倒是不缺,娘子若肯跟了我,我在京中买一处宅院安置娘子,他日继承家业,必定迎你进门。”   这话换个人说是甜言蜜语,赵祯倒是觉得自己真诚极了,如果说没见到人之前想的是一点露水缘分,见到之后他就没想过放人,再温吞内向,他也是一国之君,骨子里带着霸道劲。   既醉又哭了,仿佛十分无助地靠在了赵祯的肩膀上,哭得一颤一颤。   美人靠肩,梨花带雨……赵祯轻轻叹气,他是真的一滴都没有了啊。 第4章 天子贵妃(4)   既醉其实还算是一只洁身自好的狐狸,当然,每一只没化成人形的狐狸精都是合欢道理论大师,她倒也琢磨过自己化人后搞点什么样的男人,计划赶不上变化,但既醉对自己目前的处境还是相当满意。   皇帝这种东西属于男人里的奢侈品,年轻的皇帝更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更何况年轻的赵祯还长着一张清俊的容颜,权钱色三位一体,哪只狐狸精遭得住哦,既醉头一次开荤,毫不容情把小皇帝榨成人干,隔日赵祯乌黑着眼圈,脚步虚浮着去上朝,睁眼闭眼都是美人媚色。   至于美人昨日提的仿佛有些耳熟的前任夫君,赵祯混混沌沌想着,怎么都想不起来,陈什么世美,陈世什么美。   把他从无边春色里拉扯出来的是包拯的一声冷语:“……昨日昭阳公主与陈驸马出行,二人在长街纵马,惊吓孩童,家奴跋扈,乃至驱赶鞭挞百姓。”   赵祯一下子就清醒了,昭阳的驸马陈世美!   他对陈世美的印象很深,昭阳是刘太后亲女,他唯一的亲妹妹,从小千娇百宠,到了选婿的年纪更是挑剔万分,汴京的权贵子弟筛了几轮都没找到合心意的,那丫头心高气傲,要挑一个文采出众、性情温柔、对她百依百顺又容色过人的驸马,十分折腾。   他都想着要不别费事了,效仿前朝给她一座公主府,在内豢养些貌美少年罢了,不料想三年前科举上来一位状元,俊美出挑,沉稳温柔,公主自己看上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哪怕那时包拯泼冷水,说驸马年近三十,观其面相不似处男,但昭阳自己愿意,驸马又确实不错,太后经不住公主撒娇磨蹭,见过驸马也觉满意,只说不妨事,朝中上下才没了声音。   满朝只有包拯头铁,事后又让人去查了查,给赵祯上书,说查证到驸马在老家有妻儿,赵祯还没说什么,昭阳就气得又哭又跳,拉着刘太后要斩了包拯,太后护短,骂得包拯拂袖而去,自此没再管这事,但对昭阳公主和陈驸马这对夫妻没再有过好脸色。   赵祯知道陈世美的底细,但也只以为男人天性,喜新厌旧而已,那陈世美从贫寒举子一步登天成了驸马,昭阳又貌美,他在老家的妻儿算什么,做了皇家的娇客,享着不尽的荣华富贵,这辈子好好顺着公主过日子罢了。   直到睡了……见了陈世美的发妻,赵祯惊觉这个姓陈的狗东西问题极大!   昭阳是他的妹妹,几斤几两他不知道?没见过秦娘子之前他还能昧着良心夸昭阳貌美,可和秦娘子那牡丹花颜,那妖娆身段相比,压根比不了。   昭阳脾气又大,动不动发火,发起火来打砸摔闹,他这个做兄长的都不敢惹她,亲兄妹一个月见一两次都觉得厌倦,驸马可是天天面对啊!   反正赵祯再怎么想,都想不透陈世美的动机,莫非就是为了公主那一口软饭?一个三十岁前途不小的状元郎,他不至于啊!   想着,赵祯悚然一惊。   一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男人,娶了他妹妹,对她百依百顺,享受着富足生活的同时,也许背地里还窥伺着精壮男子,甚至已经养着精壮男子了!这……昭阳虽然长的一般,脾气坏,打骂宫人,浑身上下没有一点优点,但也是自家妹妹,她罪不至此!   赵祯还在想着,包拯的黑脸已经黑得不能看了,刘太后把持朝政多年,朝堂上有很多刘系官员,这会儿见包拯斥责太后最喜爱的公主,都在七嘴八舌反驳包拯,赵祯看了一眼包拯,叹气,“此事朕已知道,先安抚百姓吧,被公主家奴惊扰的,有伤者请医问药,其余再赐些银钱。”   包拯其实不需要赵祯马后炮,这事发生第一时间他就让人去做了,但这话从天子的嘴里说出来就让人很舒坦,他的语气也缓和了些,只道:“但驸马和公主不可不罚,臣以为……”   赵祯犹豫了一下,说道:“太后还在病中,她最疼昭阳,倒不好这时罚她,惹太后忧心。”   包拯瞪起眼睛,没等他开口,赵祯温吞吞地道:“昭阳从前只是在宫里闹,很少出宫惹事,都是陈驸马带坏了她,这样,两人的罪由陈驸马一人承担,要不然我们把陈驸马杀了吧。”   满朝皆寂,片刻气氛又恢复轻松,甚至有刘系官员面露笑容,朝堂上一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陛下果然还是个孩子,听听,这玩笑开的多好笑。   连包拯都噎了一下,是啊,当朝的驸马,还能给他杀了,可要是连惩戒都没有,下次岂不是要变本加厉?   包拯虽然被噎,还是不依不饶,“陛下,纵然不罚公主,可陈驸马欺凌百姓,败坏皇室风气,也该问罪。”   赵祯点点头,“欺凌百姓本就是大罪,还有,朕记得包卿曾参奏陈驸马原有家室,隐瞒妻儿,另娶公主,这也是罪在欺君,今日昭阳正好在宫里,着开封府拿人,罪证齐全,不必再审,等会儿午时三刻,把他杀了吧。”   包拯愣住了,一时不知赵祯这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这要是玩笑,说得也太真了,要是真的,这也太像玩笑了!   驸马的底细,他娶公主之前大家都知道,不过公主跋扈,太后娇惯,大家都不敢吱声而已,这是欺君?   赵祯当然是认真的,比起驸马是个龙阳君,传入民间也许还会变成他和驸马二三事这么可怕的事,不如还是把事情弄得简单点,让陈世美这混进皇家的死断袖死于欺君比较好。   包拯恍恍惚惚接旨,直到下朝都没反应过来,满朝文武他的对头最多,陈世美也算得上一个中等对头,参他都参习惯了,没曾想今天还真的参出个结果了!   包拯拿着圣旨反复观看,甚至还检查了几下,确认圣旨上的字迹不会突然消失掉,忽然整个黑炭精神起来,点了三班衙役由开封护卫展昭带领,一行人浩浩荡荡去公主府抓人。   今日昭阳公主不在府里。   刘太后病中,和从小被严格管教的赵祯不同,昭阳公主是刘太后唯一亲生爱女,从小娇惯,昭阳只是脾气坏,脑子不笨,知道自己最大的依仗是母后,加上刘太后这次的病不同以往,她倒真的上了心,三天来两趟,连带着陈世美也松了一口气。   皇家的娇客不是那么好做的,寻常人家对上门女婿都是客客气气,因为男人长了腿能跑路,不客气怕人跑了,皇家的上门女婿则很难,天下之大也没处跑,陈世美其实挺后悔,尤其是三年前的同期进士一个个娇妻美妾陪伴,过着士大夫的美好生活,只有他顶着驸马的身份,守着个跋扈公主过日子,上次他见到镜子里有了白发,第一反应竟然是像女人一样匆匆拔去藏起,生怕被公主发现。   但一步登天的生活又确实让他迷醉,娶了公主也算半个皇室人,就连包拯那等权臣都得退他一步,权势实在是个好东西。   镜中的青年容貌俊美,眉眼温柔,玉冠缀明珠,遍体是绫罗,陈世美都快想不起来三年前初来汴京连客店都住不上的自己了,他从小就觉得自己不该生在贫寒人家,一朝做了状元,遇到公主垂青,第一反应也是运道来了,本该如此。   就在陈世美顾影自怜的时候,外间忽有吵嚷声传来,一身红衣的展昭带着开封府的衙役进门,不等陈世美说话,便开口道:“开封府奉圣旨抓人,请驸马移步府……法场。”   即便是展昭追随包拯经历诸多风雨,也是第一次抓人送到法场,一般来说就算是死罪,也要将人带去过堂,转圜几日,核实案情,再定下处刑日期,但圣旨是命开封府省去一切流程,趁着公主不在家,直接把驸马拖去杀……所以展昭说话都有些绕口。   陈世美懵了一下,“移步法场?”   展昭轻咳一声,接过王超递来的锁链,锁链声响,陈世美终于反应过来,惊声叫道:“不!我不信,我是公主的驸马,陛下为何杀我?展昭!你敢动手?”   展昭礼貌地按住了陈世美挥舞的手臂,把他套进锁链里,熟练上枷,口里还道:“事急从权,怠慢驸马了。”   事情是真的很急,处刑都是在正午,赵祯早朝下的旨意让今天杀,下朝都不早了,包拯接旨回府连一口茶都来不及喝,就马不停蹄派遣展昭来抓人,那边法场都清理出来了,就等展昭送人过去,耽误了午时三刻,人还得今天处刑,那驸马就死得不圆满了。   陈世美也是读书人里为数不多的高个子,在江湖闻名的高手南侠展昭手里却像个被捏住的鸡仔,除了嘴里嚷嚷得欢,怎么反抗都反抗不动,硬生生地被押上了法场。   在赵祯刻意的掩护下,后宫没有半点风声传去,尽管陈世美再怎么挣扎不信,哭叫嚷嚷,也没有被刀下留人,前两日还纵马长街,嚣张汴京的陈驸马就这么被杀掉了,唯一值得一提的是用了龙头铡。 第5章 天子贵妃(5)   既醉也不知道陈世美已经前往地府报道,赵祯虽然是个长期受到太后压制的小皇帝,但手底下也有几个得用的人,为了藏匿美人,赵祯花了不小的心思,以天子之尊冒了一位皇室宗亲的名,更改户籍,上下敲打,将秦香莲的身份改头换面,成了个已故商人的发妻,就安置在汴京一处富贵宅院里。   宋朝开国不久,又是太后摄政近十年,社会风气开放,尤其是对年轻寡妇这样的群体十分宽容,先帝时曾有两位宰相先后求婚一寡妇的事情,还因财产纠纷扯到御前,最后二人一同被贬。   寡妇的身份十分符合现在的既醉,作为社交恐怖分子,入住新家不到一个月,她就已经把周围的人家都认识了一遍,导致不少贵妇人背地里揪着自家夫君儿子的耳朵勒令他们远离,就算这样门口也经常有人徘徊,只除了一位包夫人很是宽厚,经常邀请既醉带着孩子来家里玩。   包夫人年岁不小,有四十上下,娘家姓董,很喜欢既醉的两个孩子。包家的府邸不算富贵,却处处透出一股清正之气,虽是做官的人家,却难得府里没有任何侍妾通房,包夫人看得出来是日子过得十分舒心的那种中年妇人,要不然也不会闲得没事干把狐狸精带回家里。   既醉是个懂事的狐狸,她这样好的条件,正该选择难度大的花心萝卜,很不必要去拆散这种神仙眷侣……大概是真的神仙眷侣,她都在包夫人身上闻出文曲星君的仙气了。   女人之间一旦不涉及到男人,友谊进展起来就很快,难得回家一趟的包大人被自家夫人灌了满耳朵的邻家妹妹,说实话,和夫人成婚最甜蜜的那几年,夫人都没这么快乐过,包大人努力附和着夫人的夸赞,直到晚上闭上眼睛,做梦都是二人携手留下他一个老头的可怕画面。   隔日包大人离家,包夫人给他打包了些放不坏的吃食和新制的夏衣,然后又提出一个厚厚的包袱,这是给住在府衙的展昭准备的,包夫人很喜欢这个年轻人,知道他一个人在汴京生活,活得很是光棍,虽然府衙里很多人都这么过活,但见过展昭的包夫人觉得这么俊的娃应该比那些粗糙汉子过得好点,所以经常给展昭准备衣物。   包大人无奈,抱着大包袱小包袱挂了一身,这才准备上轿,老夫妻二人正在分别,宅邸转角处忽然香风涌动,有一年轻妇人一手拉着一个孩子迎面走来,包大人被老妻握着的手忽然一空,见到老妻面上红晕浮现,理了发鬓,用一种他从未听过的夹子音柔柔招呼道:“秦娘子来啦!”   包拯黑脸懵逼,顺着老妻的视线看去,常年伏案工作的他是个短视眼,离得太远人畜不分,眯着眼睛看去,见仿佛是个人牵着两个小狗,还没开口,人已经被撂下,老妻如同怀春少女般提着裙角小跑过去,先后摸了两个小狗,然后牵着其中一只小狗朝他走了过来。   直到近前离他只有几步远,包拯才发现老妻和那妇人手里牵的是两个乖巧可爱的孩童,漂亮得就像观音座前的金童玉女,想到自己把两个孩童看成了两只小狗,包拯黑脸泛红,他也很喜欢孩子,连忙从包袱里拿出几块糖。   包夫人也知道自家老头的眼力不好,把孩子都快牵到轿子里去了,才夹着嗓子介绍道:“秦娘子,这是我家老头子,他平时不着家,都在衙门里住,以后有什么麻烦事,都找他!”   既醉远远就看到金芒耀目,其实不太想近前,但牵着孩子都走到人家门口了,只得硬着头皮上前招呼,包拯也看清了这位秦娘子的面容,顿时一个吸气。   莫名的,他想起前些日子闹上朝堂的天子家事,天子宠爱美人,冷落皇后,皇后怒而和美人吵架乃至上手殴打,朝臣自然是支持皇后的,美人得宠是妖孽惑主,帝后和谐才是朝廷幸事,他对这个不感兴趣,只是跟风斥责一下官家,但如今绝色美人当面,见过郭皇后的包拯忽然觉得,其实自己是可以稍微理解一下年轻人的。   这思绪其实有些远了,包拯很快礼节性地对既醉点了点头,又有些忧虑地看了一眼自家老妻,总觉得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月回家一趟了,老妻这个拉着人不放的架势,下个月回家,家里会不会已经没有他的位置了?   怀着这样的忧虑,包拯回到了开封府衙,案子一上桌子,黑脸渐渐凝重,这时老妻已经被他抛到了脑后,绝色的美人也失去了光彩。   他爱公务,公务爱他,这是多么甜美的双向奔赴。   赵祯近一个月来都没进后宫。   首先是太后生病,没有了太后的耳提面命,平日里仗着太后撑腰的郭皇后也失了几分威风,和怕见昭阳一样,赵祯也很怕见皇后,当初选后他就不喜欢郭皇后,那会儿他才十几岁,对于美丑没太多挑剔,但人有偏向,他喜欢的是娇俏可人而非盛气凌人,可刘太后和郭皇后性子相合,硬是让郭氏做了皇后。   普通的男人也有自尊心,更何况是皇帝了,倘若郭皇后能放下身段好好和赵祯相处,也许没有那么多的相看两厌,毕竟在赵祯看来,正妻的地位不同于所有女人,但郭皇后实在令他失望。   太后摄政,郭皇后得太后看重,自觉高人一等,连赵祯这个皇帝丈夫也要压上一头。她自己长相一般,便排挤身边所有美貌宫人,但凡赵祯宠幸了哪个妃嫔,隔日必定要去斥责,如果有哪个妃嫔胆敢反抗,她就一定要闹到太后面前,让太后来教训赵祯。   原本迟迟不能亲政已经让赵祯对刘太后心存不满,白天上朝要面对一众依附太后的朝臣,晚上宠幸妃嫔都要提心吊胆,这种压抑的生活令他越发讨厌郭皇后。   原本去后宫是因为还有几个美人在吸引着赵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有几个不想这事的,可现在外头养着一个狐狸姐姐,赵祯一个月去两三趟,每次都要缓上七八天,真的是皇帝家都没有余粮了,每次出宫回来,赵祯都会陷入一段时间的清心寡欲期,脑子里没有丝毫杂念,把因太后不在而乱成一团的朝政处理得井井有条。   这下刘后那边有点坐蜡了。   虽然赵祯自己不知情,但刘后是清楚的,这个做皇帝的儿子并非她亲生,只是借腹生子,这是先帝给她的生活保障,她从小反反复复教他要孝顺,就是源于内心的不安,前几年生赵祯的侍女过世,她也松了一口气,但随着赵祯长大,他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无论是后宫还是朝政。   刘后摄政多年,知道朝政是什么样的情况,她这次生病确实病得有些重,但在女儿昭阳的陪伴下好得也很快,就在这时外头传来消息,赵祯竟然把昭阳的夫婿陈世美给杀了!   刘后当然不在乎什么陈世美,她在乎的是自己的女儿昭阳,昭阳从小暴躁,直到遇到陈世美之后,性子渐渐被抚平,夫妻二人过得十分和顺,所以她也偏重陈世美几分,哪怕知道这个女婿的底子不干净,但能哄好公主就是他的本事,谁曾想只是罢手朝政几日而已,赵祯竟然就杀了陈世美。   不提在昭阳在宫里哭天喊地,刘后也怒火滔天,怒火的背后是慌乱,她毕竟不是赵祯生母,赵祯的生母甚至被她故意打压多年,日后她死去,一切权势都会烟消云散,必定会有人把真相告知赵祯,他现在就敢杀了昭阳的夫婿,以后昭阳再有些不敬举动,是不是就要杀了昭阳?   刘后刚硬了一辈子,就没想过服软,此时更是下定决心要打压赵祯的反心,让他不得不向她这个母后低头,于是暗中指示官员将大量未经处理的政务堆到帝王桌前,好让赵祯知难而退,她不需要一个不听话的皇帝儿子,她决定要培养出一个傀儡来,等到赵祯有了孩子,让昭阳来教导。   然而清心寡欲的赵祯拿出了不亚于四十岁中年人的沉稳,做皇帝,无欲则刚,被先帝和一众名臣精心教养多年的功底开始一一呈现出来,令满朝文武直呼内行。   既醉对此也很满意,帝王励精图治,龙气更胜往昔,每每在她这儿卸了粮,都能让她修为恢复一大截,可惜不能天天吃,按理来说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夜夜笙歌应该是能做到的,赵祯却好几天才会来一次,也许是背着她在宫里还有人,她这身份又暂时不能进宫,实在是令狐遗憾。   男人啊,还真没几个好东西,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有些不甘心地想着,既醉按住了身下的小皇帝,把帝王俊脸埋进了温柔乡里。   赵祯的手在帘帐上无力挣扎几下,渐渐地,放弃似的垂在床边。 第6章 天子贵妃(6)   时值酷暑,各处都有旱情上报,汴京都城倒是歌舞升平,大宋建国这些年天灾不断,刘后往年都没怎么报给赵祯听,这会儿有心叫他不理朝政,自然是怎么吓唬他怎么让人报灾。   旱情影响的是粮食产量,但秋收总还有段时间,真正让人骇然的是各地陆陆续续都开始人祭,大量杀害年岁小的孩童和正当年纪的少女以祭神鬼,祈雨祈丰收,宋律虽然明令禁止这些,但在各地天灾的情况下,人祭之事总是层出不穷。   第一次接触到这种案子的赵祯为此思索良久,直到夕阳落山,算算时间也到了该出宫的时候,才略带怅然地收回思绪,问身边的内侍,“公主还在太后那里?”   内侍脸上露出些许为难,“公主还在,还是叫闹不止。”   赵祯叹了一口气,他这些日子不进后宫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昭阳大约也是真心喜欢陈世美这个对她百般温柔的夫婿,一直待在后宫不肯走,他也试图和昭阳沟通,但赵家人大约都有些精神上的偏执,昭阳不肯信陈世美是个喜欢男人的死断袖,如果不是内侍救驾,她差点把赵祯的冠冕打飞。   “算了,把上次收拾的盒子拿来,点几个侍卫……展昭今日当值?”   内侍连忙点头,“展护卫就在外殿带人巡逻,官家可是要唤他随侍出宫?”   赵祯摆手,“不必,让他接着巡逻。”   开什么玩笑,出宫带着展昭这么个俊俏护卫,秦娘是看他还是看展昭?他早就发觉秦娘很喜欢他的外貌了,如今两下情浓,可不能在这时候让秦娘接触比他更俊的男人。   想着,赵祯摸了摸脸,让人来打水又洗濯了几遍,重新梳了头发,才满意地对着镜子点点头,虽然比不上展昭俊美,但他的长相也是很不错的,赵祯略有些得意,宫里的女人为他争风吃醋,可不全因为他是皇帝的缘故。   傍晚出宫,到了既醉那里天还是亮着的,夕阳照着半边天红得刺目,一看明天肯定是个大晴天。   赵祯看着,想到各地的旱情,原本放松的心情还是稍微有些凝滞起来,既醉没有出来迎他,她是一只喜欢享受的狐狸,外面天还是热着的,地上翻滚着余热,只不过听到外头的动静,摆摆手让人把正在玩闹的两个孩子带去前院里。   赵祯进后院时整理了一下衣物,脸上挂起笑,既醉正在吃冰碗,顺手就拿起一只干净的勺,给他喂了一口冰镇的甜瓜。   凉气驱散暑意,赵祯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一把抱起既醉,自己坐在竹椅上,把既醉抱在怀里,让她坐在腿上。   既醉懒懒推他,“别,热死人了。”   赵祯用脸碰她,故意说道:“秦娘冰肌玉骨,哪里热了?”   既醉懒得和他斗嘴,又喂了他一勺冰,赵祯知道既醉吃东西干净,一点也不嫌弃,一口接着一口吃。喂得既醉手酸,直接把冰碗给他,让他自己吃。   美人喂食是情趣,连着吃了好几口冰,赵祯暑气早就散了,笑着把冰碗放到一边,从丫鬟手里接过孔雀羽的大扇子,给既醉扇风,忽然有些惆怅道,“咱们在这儿解暑,那些帝京外的百姓脸朝黄土背朝天,也不知道今年年成……”   既醉靠在他怀里,悠悠说道:“人为一口食,没什么可怜悯的,良人若知道我上京的路上几次差点被抓住和孩子一起祭鬼,就知道百姓也很残忍。”   赵祯怔了一下,“祭鬼,你说的是人祭?”   既醉点点头,“祭鬼最初是人族蒙昧时用来解决敌对人口的方式,将壮年的男子和将长成的少年杀死,确保敌对部族没有反抗之力,后来有了一统王朝,在灾害来临之际需要减少人口,就会杀死相对弱小的孩童和女人,上了年纪的老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大部分情况下会作为主持祭祀的一方,借由威望保全自身。”   她作为异族狐口,看待此事的角度十分客观,客观到了一种冷漠的地步,“天灾之下,人心惶惶,用残忍的方式杀害弱小同类也会给他们带来安慰,所以人祭就算无法遏制天灾,也会一直持续,地方上的官府也不会插手,一旦矛盾从祭祀转移到官府,很容易会发生动乱。”   赵祯忽然说道:“天地不仁。”   这下倒是既醉有些奇怪地看了看赵祯,她也是读过书的狐,知道这话的意思,可从赵祯口中说出来,怎么莫名多了几分杀气?   她不知道,赵祯真的懂了,他作为皇帝,将百姓疾苦当成自己的责任,这些日子背负着这些责任都快垮掉了,他并不知道刘后不是自己生母,暗地里在给他制造许多麻烦,是真的认为做皇帝应该承受这份辛苦,但此时他明悟了,皇帝是一个太过虚无缥缈的名头,他若将自己看成一个带领蒙昧族群生存的人王,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天灾之下,百姓伤亡,这是无可避免的,他没办法向天求来风调雨顺,那是神明而非皇帝,他能解决的只有人祸。旱灾无收,也有南方粮仓,他可以派人赈灾;百姓祭鬼,他就以杀止杀;发生动乱,他能派兵平荡,做一个把天下苍生背负在肩的皇帝太难,也许一生都没法做到,那就先做他能做到的事。   既醉觉得今天的赵祯实在是有些奇怪,她撩拨了半晌,人还是呆呆的,不免有些恼火,踢了他一脚,见他还是没回神,哼了一声,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赵祯这才醒神,他这些日子忙的时候是真忙,本来到既醉这里就是为了放松心情,结果说了几句又紧张起来了,他连忙缓过一口气,拉住既醉的手,“是我不好了,娘子看这是什么。”   他从怀里掏出一只扁盒,眨了眨眼睛,笑容有一点得意。   既醉瞥他一眼,还是给面子地接过盒子,原本猜想这个盒子的大小应该是钗环一类,却不料打开一看,竟是一块闪耀的宝石,宝石浑然一体,红得深深浅浅,在夕阳照耀下宛若云霞灿烂,大约是宝石太美,匠人都舍不得打孔,用金丝缠绕着做成吊坠,工艺也是极为漂亮,金红闪耀,实在是美丽非凡。   赵祯一边给既醉系吊坠,一边邀功道:“这是西域那边上贡的精品,我一眼就看中了这块宝石,牡丹花红,正该配倾国的夫人。”   既醉等吊坠系好了,才慢慢转过身面对着赵祯,酷暑天气她穿得不多,身上是一件浅色襦裙,原本没有佩戴什么首饰,那婴儿拳头大小的牡丹色吊坠配着纯金装饰挂在胸前,凝雪的肌肤配上红得耀眼的宝石,宛若雪里红梅。   赵祯呆住了。   既醉勾起嘴角,拉扯了一下赵祯的冠带,轻轻地笑,“西域的贡品,你看中了,就带回来给我,良人不是旁支的皇亲吗?”   赵祯忽然抿起唇,他在既醉面前一直伪装的是某个不太受宠的王府公子,今天也是被美色所迷,不自觉说漏了嘴,陈世美的事情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了,前些日子既醉这里也听到了风声,他还装模作样地说了些陈驸马的坏话来安慰美人,想着等时过境迁再告知美人真相,结果今天就露馅了。   既醉轻轻叹气,一把抱住了赵祯,在他怀里落了几滴狐狸泪,说道:“我知道,我知道你是真心对我好,可你杀了他,我们的事情要是被人知道……”   赵祯心疼极了,连忙说道:“不会的,陈世美已经死了,再过一段时间,我就带你进宫,那时候没人会知道的。”   既醉泪如雨下,美目在泪光中越发明亮起来,她看着赵祯,宛若看着心中的神明一样,赵祯抱着她,只觉得他与美人的缘分来得实在太迟,让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死断袖,好在如今她还是在他的怀里了。   他轻轻吻了吻既醉的脸,自己觉得很感动。   既醉并不感动,抱着赵祯腻歪了一会儿,就拉着人往屋去,朝床上带。   赵祯一边享受着美人替他解衣的殷勤,一边又莫名有些腰子发凉,总觉得自己在娘子这里好像、大约……用途很少的样子,后宫美人喜欢的花前月下,美人都不在意,总之每次来了没多久,就是床榻交流,美人好像比他都热衷这事?   可是有时候,男人也是需要情感交流的,大约是美人不安,觉得这事能够拴住他?赵祯想着,内心充满了无奈和柔软。   既醉没有发觉赵祯的疑惑和遗憾,她是狐狸里的萌新,对身体的看重多过感情,更不明白什么叫情感需求,她把赵祯按住,忽然想到什么,柔柔问他,“良人送的吊坠,妾很是喜欢,不如今日一直戴着给良人看,好不好?”   她缓缓解了衣裙,雪白肌肤上只余一块牡丹花红的吊坠,赵祯看呆了眼,目光随着吊坠起落,他顿时觉得自己也不是那么需要情感交流了。 第7章 天子贵妃(7)   一夜荒唐。   隔日赵祯走得很早,他满打满算也就睡了两个时辰,也就是仗着年轻肾好才敢这么放纵,都是要赶早朝的人,昨夜难得回家一趟的包拯离得远远忽然瞧着几个人从隔壁宅邸里走出来,黑脸上露出了沉思之色。   赵祯眼力比包拯好得多,加上包拯在远处也极有辨识度,上马的动作飞快,下意识地遮盖住脸,避开了包拯的视线。   直到那一行骑马的人离去,包拯才若有所思地看向老妻,“秦夫人的马术很娴熟啊!”   包夫人脸上的表情从疑惑震惊到恍然明悟,然后一脚踹了自家老头,“上你的朝去,成日里家事不管,尽管闲事,你管人家干什么?”   包拯压根没看清楚赵祯的样子,他连那边上马的是男是女都看不清楚,被老妻踹了一脚反而猜到了什么,他是个敦厚长者,寡妇门前多是非,这事确实没法去管。   直到轿帘落下,包拯才忽然反应过来,那一行人骑马过去的方向,仿佛是皇宫那边?   不提君臣二人朝堂相见,一个做贼心虚,一个浑然不觉,既醉那边送走赵祯后直接一觉睡到了中午,她平时起得就不早,一夜体力消耗后更加懒怠,两个小丫鬟服侍她起床梳头,朝食都是汴京街上卖的,胜在花样多,既醉雨露均沾,每样都尝了一点。   正消着食,外间有小丫鬟慌里慌张来报,说外面来了一位公公,指名道姓要见夫人。   赵祯给既醉准备的这处宅邸是用来临时居住的,加上既醉名义上是寡居别府,所以府邸里压根就没雇男仆,连厨房里的红案师傅都是厨娘,府里的丫鬟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十八岁,虽然知道自家夫人是贵人外宅,也没经过这样的事,活生生像是被大房遣奴上门,一时间都很慌张。   既醉倒是不在意,她没挪窝,朝食都没吃饱,又不是皇后上门,一个宫里内侍而已,随意摆手道:“让人进来。”   身为刘后身边的总管太监,郭槐在许多正经妃嫔那儿都是高高在上的,每每去传达太后的旨意,地位再高的妃子都要向他低头,远的不说,就是宫里最得宠的庞妃,当初能进宫,也是因为太师求到了他郭槐门前,他在太后面前说了庞妃的好话,才有了这几年圣恩。   郭槐这次上门自然也是奉了刘后的旨,他满以为自己报了名头,那上不得台面的外宅妇人会惊惧来迎,他都想好了自己要怎么替太后敲打一二,不料那妇人竟让他进门去见,甚至见了他都不起身,仿佛个正经主子一样施施然坐着,手里还拿着个勺子。   郭槐又惊又怒,惊的自然是这妇人相貌实在出众,举止虽然妖娆轻浮,但郭槐也是半个男人,知道男人大多就喜欢妖娆轻浮的女人,怒的是这妇人瞥他一眼,就像是见到什么脏东西一样迅速收回视线,还毫不遮掩地捂住了鼻子!   太监那处失了关合,身上常有尿骚气,就算用再名贵的香料遮盖也掩不住,郭槐平日里侍候的是上了年纪五感不灵敏的太后自然无碍,但他一早上奉旨出宫,轿子里颠簸许久,又没处更衣,身上的气味自然散发出来,换成旁人,就算是朝廷重臣也不会在这上头给郭槐难堪,但既醉就是这么明目张胆地嫌弃他。   郭槐怒极反笑,呵斥一声,“秦氏!太后已经知道你的事,你不守妇道,狐媚惑君,念在官家疼爱你,着奴婢来带你进宫,进宫后你要安分守己!不可再行惑主之事!”   这话自然是经过郭槐的加工,事实上刘后知道既醉的事之后反而很高兴,想着从既醉这边下手,先把赵祯贪恋美色的名声坐实再说,到时候人进了宫,是交给公主出气,还是揉圆搓扁,不都是她这个做太后的说了算?   既醉朝食是吃不下去了,她捂着鼻子闷闷地道:“快把他拉走。”   小丫鬟们哪里敢去拉宫里来的公公,倒是郭槐怒上心头,不止不走,还上前了几步,准备说什么,既醉屏住了呼吸,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抄起桌上最大的一只汤碗,朝着郭槐的头砸了过去。   那只汤碗里盛放的是鸡汤,连带着一只既醉都没下嘴的整鸡,汤碗很大很重,郭槐挨了一下子后终于乖了,整个人向后仰躺下去,既醉从他身上跨了过去,直到离开用朝食的隔花厅,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小丫鬟们都吓得战战兢兢,既醉倒是不怕,让人把昏迷的郭槐捆起来,跟着郭槐来的还有两个小内侍,正在门房那儿喝茶,既醉在府里转悠了一圈,忽然有些生气地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头子。   赵祯每次出宫来找她倒是顺当,她想找赵祯,偏是半个法子都没有。   不远处的树上忽然传来一声嗤笑。   既醉抬起头,树高枝叶茂盛,落下的树影都大得遮盖了半个院子,她还没注意到树上落了个人,那人坐在一丛茂盛树杈上,穿着华丽衣袍,手里握着酒瓶,脸上泛着酒红,竟是个十分惹眼的俊美少年。   既醉问他,“你在我家树上做什么?”   少年不答这个问题,只是道:“皇帝很喜欢你吗?我看他的妃子都关在宫里,我来了一个月,都没看他去一趟,倒是经常跑出宫来和你相会。”   既醉又问他,“你见过宫里的妃子?她们长什么样子,有没有我漂亮?”   少年喝了一口酒,俊美容颜上露出几分讥嘲,目光却是在既醉脸上转了一圈,淡淡道:“他有十来个,大概是十来个有名分的妃子吧,最漂亮的是庞妃,最普通的是皇后,都比你差得远。”   既醉嘴角弯了弯,语气也温柔了几分,说道:“你既然能进宫去,能不能帮我给他带个信?”   “你似乎误会了,”少年冷笑一声,“我可不是公子王孙,我是夜里飞进皇宫的大盗,你还要我替你带信吗?”   既醉眉眼弯弯,抬着头的样子不似三十来岁的美妇人,反倒有些清澈的少女灵动,“要!你告诉他,下了朝立刻过来,不然我就要死了。”   少年冷漠道:“白日入宫禁,你是要我死?”   既醉笑眼带媚,柔声说道:“你不想帮我的话,刚才就不会出声了,快去吧,他要是让人抓你,你就说是我弟弟。”   少年把酒瓶里最后一口酒喝完,华服一掠而过,宛若飞鸟滑向云端。   既醉收回视线,见几个小丫鬟还在慌张,笑道:“别害怕,他是朝着皇宫的方向去的。”   有个平时替既醉梳头的小丫鬟紧张地说道:“娘子,可是官家真的会来吗?那是太后的人啊!”   既醉想了想,说道:“他要是不来的话,你说我跟着那个大盗走怎么样?”   小丫鬟们都呆住了,仿佛不敢相信这话是既醉说出来的。   既醉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良心,砸吧了一下狐狸嘴,可是大盗弟弟真的好可爱哦。   让既醉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遗憾的是,赵祯得到报信之后压根没有多问一句,就迅速地赶了过来,他甚至还穿着上朝时的龙袍,急匆匆赶来的清俊青年一身龙袍耀目,冠带飞扬,朝着她大步而来,仿佛眼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既醉顿时收起了那点狐狸肠子,整个狐狸都像是泡在汤里飘乎乎的,很有一点虚荣满足感。   被帝王男色惊艳过后,既醉收敛了一下快乐的心情,抿起嘴巴,几个小丫鬟先前已经把郭槐抬到了院子里,既醉抬脚踢了踢郭槐,委委屈屈地看着赵祯,眼睛里都带上了泪光。   “陛下平日来找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今日拿下这个无礼之徒,妾才发觉竟然求助无门!可以想见,日后陛下抛弃了妾,妾就是哭瞎了眼也再寻不见陛下的!”   她说着,倒是真觉得委屈起来,又踢了一脚郭槐。   赵祯被她哭得慌乱,连忙上前握住了既醉的手,“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刚才有个江湖人来报信,我立刻就来了!这郭槐是母后身边的太监,他怎敢对你无礼……”   既醉哭得更大声了,气得都蹦跳起来,“他进来就骂我,还对着我撒尿了!”   赵祯大惊失色,看向几个丫鬟,丫鬟又不是宫侍,还都是一群没嫁人的小姑娘,只是和既醉一起闻见了郭槐身上的尿骚气,这会儿纷纷点头,又急又怕地应声。   “是啊,这个公公确实撒尿了。”   “他身上这会儿还骚着,他对夫人很是无礼,夫人是为了自保才砸他的!”   “对对,夫人都说不要靠近了,他还要走过来,可吓人了。”   “他还骂夫人不守妇道!”   赵祯惊怒交加,郭槐在他面前只是一个低微老奴,虽然有小妃嫔抱怨过郭槐跋扈,但他也没有多想,不料今日这老奴竟然敢欺辱他的爱妃!   赵祯深吸一口气,探手向后,身后的护卫展昭略微犹豫,还是将佩剑拔出,双手递上。   赵祯提剑上前,先是一脚把郭槐踹得正面朝上,见他果然胫衣潮湿,更是怒不可遏,随后巨阙剑落,直接将这老奴一剑穿心。 第8章 天子贵妃(8)   郭槐死得无足轻重。   赵祯眼里只有哭得可怜的既醉,他万般怜爱地把人抱在怀里,安慰了好半天,连两个孩子都关心了一会儿,要不是年纪对不上,还真有几分慈父感。   展昭昨日宫里当值,按理是要到下了早朝才能轮班,赵祯刚接到消息就匆忙出宫,身为御前带刀护卫,展昭当然得跟去,只是他事前并不知道官家急忙离宫是为了养在宫外的美人,还是内侍胆敢调戏天子爱妾这样的私隐,饶是展昭历经江湖沧桑,也见惯官场龌龊,这会儿还是有些尴尬。   大部分人哭起来都是不好看的,梨花带雨多半是半表演性质,既醉哭起来是狐狸的那种嘤嘤声,整个人抽抽噎噎着,一看就是受了极大委屈,都不在意自己哭得好不好看,反正就是委屈得很。   赵祯又是心疼又是心软,他时常遇到宫妃哭泣,哪个宫妃有了对他哭诉的机会能把自己哭成这样的?本是揪着自己衣领哭的,把龙袍都哭得湿透,用他衣裳擦脸,还要怪纹绣擦得脸疼,又锤他胸口几下。   这对女人来说未免矫揉造作,对男人刚刚好,别提是赵祯这样温香软玉抱满怀的男人,就算是跟着他来的禁军护卫,也都觉得脸热,展昭更是一早别过了头,仔细观察天上有没有刺客。   哄了许久,既醉才不哭了,只是鼻子红红,嘴巴红红,先前化的妆容也都胡乱得很,粉黛都混成了一团,赵祯见了,忍不住笑,“这啼妆别具一格。”   既醉抽噎了几声,就要从赵祯怀里挣脱出来,赵祯忙道:“好了好了,不说了。郭槐贼子惯会蛊惑母后,待会儿朕把他尸首带回去让母后看,否则恐怕母后不信,等母后看过,定把这贼子尸身处以凌迟,替娘子出气。”   既醉哭着,又有些好奇地问,“什么是凌迟?”   赵祯哑然,一时不好向既醉解释这种血腥的刑罚,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今日官家在早朝时提出来的凌迟刑罚,第一刀竟然是要用在内侍身上吗?   赵祯没有糊弄既醉,只是试探性地说了些鞭尸分尸之类的话,见既醉脸上只有好奇没有惊惧,才松了一口气,把凌迟之刑讲解给既醉听。   凌迟之刑虽然早有记载,却是从未入过朝廷处罚犯人的常刑,赵祯少时读书便对这种将人百千刀活剐的私刑有些猎奇的印象深刻,那时从未想过有用上的一天,直到这些日子听闻了各地人祭之事,昨日从既醉这儿得了灵感,考虑了很久,今天早朝时便对文武百官提出了此事。   将活人杀死用于祭拜鬼神,此等暴行各地屡禁不止,量刑太轻,代价太低。赵祯决定新立法案,举凡行人祭者,自主事者以下全部处凌迟酷刑,也就是俗称的活剐,分别以十刀剐死,百刀剐死,千刀剐死,为刑罚轻重,以暴行制止暴行,此为赵祯对百姓的“仁”。   当时早朝上一片寂静无声,连包拯这个一贯主张重刑的人都久久不言。   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指的就是官府处刑以斩首为极刑,就像前些日子斩首的陈世美,虽然死前遭遇了极大的震惊和惶恐,叫嚷得声嘶力竭,可刀子落下,眼睛一闭,人也就没了。所谓凌迟便是千刀万剐,这令单纯的死刑本身附加了极大的痛苦,也远比斩首示众更具威慑性。   既醉听着,不时点点头,但想了想,还是说道:“陛下既然想用凌迟来震慑人祭之事,就不要用在其他的事上,否则后世滥用酷刑,岂不是要把陛下的名声带累了。”   赵祯很是遗憾,又觉得娘子贴心为他考虑,有些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决定事后把郭槐烧掉,骨灰扬掉,也就罢了。   今日的事给赵祯提了个醒,他给既醉留了一块可以直入宫禁的令牌,令牌可以通过巡逻的禁军守卫送到他面前,有话可以带给他,下次再遇到事情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求助无门,既醉等了许久也没等到赵祯询问那个替她带话的大盗少年,不由有些纳闷,赵祯完全不在意这个?   赵祯确实没注意到,他只见到一道极快的残影,报信的是一块写了字的飞蝗石,也就是江湖人用来偷袭砸人的暗器,没有亲眼见到那少年不输与展昭的俊美容颜,又被既醉哭得乱了心神,压根想不起来这事了。他倒是还记得展昭,不过展昭非常懂事,全程安静,想来娘子并没有注意他。   两人各怀心思,既醉顶着个花狐狸脸一直送赵祯到门口,先前躲在门房里的两个小内侍不得不抬着郭槐的尸体跟上,三人来时耀武扬威,走得凄凄惨惨。   既醉哪里能不注意到展昭那等惊艳俊容,她靠在赵祯怀里哭的时候就用余光打量展昭许久了,只是可惜她受伤太重,要靠着赵祯的龙气过活,红杏出墙这事一旦做了,没有不透风的墙,为了一两个优质的男人放弃一整片江山,她又不是傻狐狸。   美男子嘛,看看就成了,夜里蜡烛一吹,蹭着龙气,那都一样的。   既醉悻悻地想着,擦了擦从嘴角流下的泪水,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一份八珍鸡,要汴京白矾楼最好的厨子现做的,美食美色,总要吃上一样。   狐狸一向有吃不着葡萄便说葡萄酸的习俗,既醉仔细想想,觉得那个俊俏美男子肯定没有赵祯有钱,不仅浑身龙气可以滋养狐狸,还能用大宅子养着她,雇一群丫鬟仆婢侍候她,让她天天想吃什么吃什么。   巡逻一夜,只啃了两个包夫人自制面饼的展昭忽然打了个寒颤。   赵祯这一趟离宫并没有避着人,他带的禁军护卫就不少了,加上一路御道驰骋,该听到风声的人都听到了,等到那边赵祯回宫还带上了一具尸体,更是让不少有心人都在悄悄打听细节。   得知死的是郭槐,更是官家亲自提剑所杀,宫内宫外顿时暗潮涌动起来,原先走过郭槐门路的官员惴惴不安,依附太后的官员们互相打听,直到从禁军那儿得到消息,说是郭槐奉太后旨意去接官家在宫外看中的美人进宫,却犯了糊涂冒犯美人,被官家当场斩杀,都是面面相觑,数脸懵逼。   一个太监,冒犯天子看中的美人?这是阎王今晚要宴客,抓个幸运太监去侍候?   不提官员们信不信,反正刘后是一万个不相信,她看着郭槐被抬上来的尸体,整个人怒火滔天,郭槐是她身边最得力的太监,从她进宫时就跟着她,大半辈子侍候过来了,她最信任的人就是郭槐,虽然主仆有别,但关系亲近不亚于家人。   而且郭槐今年也快六十的人了,还会犯这样的错误?分明是赵祯翅膀硬了,要借郭槐之死来敲打她!   赵祯全然不知道刘后的心思,他满以为自己处置得有理有据,见母后气得脸都歪了,还十分孝顺地上前给母后拍背,柔声宽慰。   “母后是良善之人,岂会知道这等恶毒小人的肚肠,其实秦娘也是知书达理的妇人,她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劝解朕,让朕不要滥用酷刑,她的性子应当合母后的脾气,只是昭阳那边,她一贯张扬跋扈……唉,只能委屈秦娘,过段时日再让母后见她吧。”   刘后见赵祯还敢说她唯一的女儿,更是气得头痛欲裂,偏偏这时一股剧烈的呕吐感上涌,堵得她心口都痛了起来。   “那个贱人……”刘后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一把握住赵祯的手,咬牙切齿地说着,呼吸都急促了起来,“可恨!”   赵祯连忙腾出另外一只手,继续给刘后拍背,口中还安抚道:“朕知道,母后莫气,莫气,朕也知道这郭槐老贼实在可恨,母后千万别为这等人生气,朕这就让人去把他烧成飞灰……啊!母后!”   刘后半途都不知道赵祯在说什么了,她气得干呕了好几下,忽然整个人一软,向后倒在了赵祯怀里,手还抽搐了几下。   赵祯顿时慌了神,急忙把人扶住,口中喝道:“快去传太医!”   他六神无主,看着瘫软的母后更是急得不行,急忙孝顺地把刘后抱到了内殿的床上,中途还差点被门槛绊倒,磕磕绊绊把人放在床上,放得并不平整,因为被褥都是叠好的,赵祯把人放好之后才发现刘后身下压着被褥,又连忙把被褥抽出来。   太医来得很快,路上不断询问内侍情况,得知平日里教导过一些急救知识的郭公公死了,目前照顾太后的是官家,整个太医院医术最好的太医眼前一黑,等到了地方,太医看了看床上面如金纸的太后,和正在把被褥往太后身上盖的官家,忽然深吸一口气。   中风病人,犯病之初就不能去动她了,偏偏什么都不懂的官家一路颠簸,把人从大殿那么远的地方送到寝殿里,这……他治不了,等死吧,告辞。 第9章 天子贵妃(9)   太医姓方,从祖上就是太医世家,先祖曾为唐皇治疾,江山改朝换代几百年,医者这样的技术工种却很难被更替。   尽管已经从内侍叙述的症状猜到太后多半是由气怒引动的脑中风,方太医还是走了一下把脉的流程,随后金针扎下,基本上就有数了,人确实不太好了。   刘后是贫家出身,年轻时清瘦,先帝去世后没了管束,身材逐渐丰腴,医学上就怕这种乍胖,五脏就如天平,一旦失衡就很危险,宋朝几代国君都有类似的毛病,宫妃尚有几分怕胖的顾忌,太后这样尊贵的人自然没人能约束,赵祯一路磕磕绊绊才把人送进内殿,也是因为刘后比较胖的缘故。   方太医下针时的为难赵祯也看在眼里,他到底是仁善帝王,尽管内心充满了自责和愧疚,还是安抚道:“方卿不必惊惧,太后病情如何,照实了说就是。”   方太医自然不敢照实说,倘若没有陛下一片孝心把人送进内殿,也许这会儿还能救回来,只好斟酌着说:“回禀官家,太后大病初愈,本就虚弱,又一时气急攻心,中、中风了……”   赵祯闻言,脸色都白了起来,他虽然因为朝政的事对母后有些意见,但仍旧是个孝顺儿子,就连明年的国号都已经拟定,为“明道”二字,日月为明,有双圣临朝之意,便是默认了由母亲继续分享甚至把持他的帝王权柄。   可母后怎么就中风了呢!   赵祯很是自责地道:“都怪朕,郭槐犯错,朕悄悄把他杀了就是,他毕竟陪伴母后多年,乍听闻他竟是那样的人……唉,方卿,你实话告诉朕,母后她……”   方太医连忙道:“官家莫要担忧,虽然……虽然可能落下后遗症,但精心照料着,也有二三年寿数,实际上太后上次重病,就已经掏空身子了。”   赵祯闻言,心里有了些许安慰,但还是不太好受。   方太医又宽慰了赵祯几句,绝口不提赵祯的错处,正说着,太医院其他的太医也都赶了过来,几位医者在内殿门外开了个小会,依次进入探脉,得到的结论和方太医相差无几。   赵祯只得叹息连连,送走其他太医,留下方太医和两名医女侍候太后,出了内殿,命人将郭槐的尸体带下去烧成灰,撒到乱葬岗去。   刘后中风一事顿时传遍了后宫,郭皇后的后殿离得最近,其次是庞妃,这后妃二人几乎是前后脚来探望,两人衣裳素净,脸上的妆容却十分艳丽,后妃很少素颜见君,想来是更换妆容来不及,赵祯看得十分别扭,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道:“母后的情况还不好,你们明日再来探望吧。”   没等庞妃说话,憋了一路的郭皇后就连珠串一样噼里啪啦地道:“陛下,听闻太后是因为那个养在宫外的小贱人气怒才中风的,传出去了实在让人笑话,不如趁早处理了,我在后宫里都听说了那个小贱人的事,还不知道外头有多少人知道!”   赵祯看着郭皇后描红绘翠的脸,忽然想起之前既醉哭得粉黛一团的模样,心里只觉得反感,他匪夷所思地道:“似你这等样人,何以母仪天下?母后英明一世,难道就因为你相貌寻常了些,像个贤良人吗?”   郭皇后愣住,她本就习惯了在赵祯面前刻薄后妃,有时候气恼起来动手也无所顾忌,因为她是正宫皇后,还有太后撑腰,却从未想过赵祯竟然是这样看待她的。   赵祯说出这话只觉痛快,他从小喜怒不见于色,在后妃面前也很少展露心声,他厌恶皇后,却几乎不和任何人说,只是躲着走罢了,今日发生了这么多事情,面对郭皇后的恶毒,他到底还是说了一句心里话。   当初选后时他看中的并不是郭氏,而是另外一个少女,少女相貌秀美,贤淑可人,郭氏模样平平,偏偏母后觉得她更适合做皇后,将他看中的少女另嫁他人,他对郭皇后的不满不是一天两天了,偏偏这郭氏没有丝毫自觉,自认比后宫妃嫔身份尊贵,可这尊贵的身份来源于他,他连给的都不情愿,难道还要他因此纵容她行恶吗?   庞妃没有说话,也在看皇后热闹,作为妃嫔之中身份地位最高的人,她从进宫起就没少受到皇后刁难,她当然也是对陛下养在宫外的女人不满的,可那是远灾,就算进了后宫也不可能压在她头上,皇后就不同了,这可是天天在她眼前恶心人的。   真要论嘴皮子,一百个赵祯也说不过在后宫里到处骂人的郭皇后,但他这样一个温和脾气的人忽然开了一句口,老实人发飙总是比暴脾气骂人要可怕得多,直到赵祯余怒未消地走出大殿,郭皇后才反应过来,尖叫一声。   一般人想要叫得如此响亮还得先开嗓,郭皇后可谓天赋异禀。   内殿正在施针的方太医虽然被惊吓了,但手还是很稳,不稳的是刚刚才有了一点意识的太后,她整个人都抽搐了起来,脑袋顿时歪斜,被手很稳的方太医流畅地刺了进去。   方太医心里咯噔一声,眼睛动了一下,见医女的注意力被殿外尖叫吸引,立刻眼疾手快地收回金针,在医女扭回头时,假装还没下针。   金针刺穴不见血,但太后的脸色肉眼可见地越发蜡黄了。   就在宫里上演着一出出大戏的同时,既醉洗了一把脸,吃着丫鬟买来的八珍鸡,忽然摸了摸肚子。   九尾狐,多子多福,她虽然只有五条尾巴,没那么多福,反而倒霉得很,但基本的多子功能是存在的。   换成别人她还能控制一下受孕概率,可是赵祯身具龙气,皇子龙孙有国祚庇佑,进了肚子是会屏蔽她本身妖气的,一开始落腹的时候她没有丝毫察觉,也就是刚才,她想到出轨的时候,肚子里才忽然有了感应。   既醉一点都不慌,狐狸养娃,不死就成,有的坏狐狸生了崽还会咬死,她没那么坏,还是头一胎呢,养几年能自己觅食了也就不会再管,狐狸的亲缘关系就是这么简单。   不仅不慌,既醉反而很高兴,她可是听人说过的,孕妇想吃什么吃什么,她现在受伤恢复得慢,一天吃一只鸡都有丫鬟拦着,现在她是孕妇了,她怀着狐宝宝诶,一天吃两只鸡不过分吧?   赵祯此时还不知道既醉惦记着两只鸡,在刘后中风这事上,他拿出了早朝议凌迟的冷厉,后宫上下不得传谣,对宫外也是一致口吻,只称太后旧疾发作,有太医院脉案为证,将这些事处理完后,又让人给既醉带话,让她不必担心,过段时日他再来看她。   说是过段时日,其实也是要避开风头,连赵祯自己都不知道过段时日是多久,好在太后没两天就醒了,虽然人也糊涂了,嘴也歪斜了,说不出个完整的句子,但好歹人是活下来了,每次见到赵祯都很精神。   对此赵祯认为方太医居功至伟,连下了三道旨意赏赐方太医,都被方太医拒绝了,这位高尚的太医称救治病人是分内之事,无关病人身份尊贵与否,顺便他年纪大了,都快四十了,想要退休回家养老。   赵祯很是感动,不仅同意了方太医带薪退休,还大手笔地强行赏赐了他汴京城内一套三进大宅。   宫里的事是被压下了,但官家在宫外养了个人的事还是悄悄地传开了,据说那位美人年纪比陛下大了十岁,却是个绝色丽人,将年轻的陛下迷得死死的。   这些风言风语是传不到赵祯耳朵里的,但不少人都因此动了心思,有些人多的场合还会特意把年纪偏大的妇人带给赵祯看,看得赵祯一脸懵逼。   如此一个月过去,既醉的肚子还不到显怀的时候,仍旧是杨柳纤腰,所以丫鬟们坚定地拒绝了自家夫人每日多吃一只鸡的不合理要求,在她们看来,自家夫人一定是被伤透了心,都开始做白日梦了,本就这样了,要是一天两只鸡吃胖了身材,下次陛下来了看见,岂不是真要失宠?   至于现在到底算不算失宠,丫鬟们都觉得不算,毕竟陛下虽然人不来,但一应吃穿用度都按时送,还是把自家夫人放在心上的。   既醉对此很是失望,吃完一整只鸡,去隔壁包府串门。   包夫人这一个月倒是很关心既醉,她知道的事情不多,但也从自家老头那里听了些,知道那天从既醉府里出来的青年是官家,也知道既醉先前的夫君就是那个被官家砍了头的陈世美,对既醉更多几分怜爱,在老一辈妇人看来,这就是强取豪夺,而且赵祯这一个月不来了,那更是强取豪夺之后又抛弃了,实在是天家薄情。   既醉不管包夫人是怎么想的,她一边和人聊天,一边吃着包府的茶点肉脯,转着狐狸脑袋思索,怎么从包夫人这儿再吃到每天一只鸡。 第10章 天子贵妃(10)   这一个月中,赵祯其实去过后宫,还是两趟,先是庞太师夫人思女心切,央了宫中来见,他也不好不去。   庞妃那日打扮得极其精致,她本就是端庄美人,出了月子好不容易把肚子减下,比起之前还多了几分母性光辉,抱着小公主,让人一看就有种岁月温柔之感。   赵祯不由想起庞妃初入宫时的少女天真,那时真和他梦中神女一般无二,心思勾动,送走庞夫人后,他就顺势留宿在了庞妃宫内。   时隔多日再进后宫,不得不说,习惯了山珍海味,再吃起粗茶淡饭,赵祯没有半点的惊艳怀念。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庞妃虽然相貌美丽,但十八岁的少女本就没有太多风韵可言,胜在青春,偏偏要做出一副成熟少妇的姿态,倘若没有对比也就算了,当有了一个处处胜出的对比……不提也罢。   有了庞妃这一次承宠,原本平静的宫闱就像投了一颗石子,各处人心思动,第二次便也来得很快,是赵祯先前宠过的两个小妃嫔,张氏和杨氏,这两人原先都是宫女,在赵祯身边伺候,承宠一前一后,总有些别苗头的意思,可官家久不入后宫,苗头也没法别了,为了复宠,二人悄悄使人给赵祯递了消息。   赵祯那时其实有些心慌意乱,他毕竟是真的盛宠过庞妃,自认对庞妃有过些怜爱,一下子拔剑四顾提不起半分意头,男人总会在这个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行了,收到小妃嫔的话,赵祯也想起了这两个各有千秋的小美人,美人相邀,还是姐妹一道,赵祯的心思动了动。   第二次进后宫,比前一次还要失望。   庞妃那儿或许还能说刚出月子,状态不佳,两个正当年纪的小妃嫔却没有借口能找,赵祯喜欢杨氏时觉得她丰腴娇憨,如同唐皇的杨贵妃,如今却只觉得人太胖,腿太短,声音也不够婉转娇柔。   至于张氏,五官明艳,细看却粗糙,肌肤不够凝白,环着他的手臂太过粗壮,相处起来也只有奉承谄媚,没有那种单纯让人快活的氛围。   赵祯压根没有留宿,内侍提灯照夜,照着君王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这一夜,既醉屋里点着灯,灯前照着一只亮晶晶的肥嫩烧鸡,屋外有白衣少年半躺在竹椅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酒,和她说着些江湖事。   白衣少年自称白玉堂,有个江湖人给的外号叫锦毛鼠,他出身富家,从小不理家业,双亲为他请了武师教习武学,长大更是偏爱混迹江湖,少年意气,交结英雄,如今有四个义兄,都对他很是照顾。   原本来汴京是因为听闻南侠展昭入朝廷供职,因身手灵敏矫健如猫,被官家赐下御猫之名,又有江湖人称鼠不胜猫,才负了气,要来和展昭比试一番。   既醉咬着一只油汪汪的大鸡腿,听得噗嗤一声乐了出来,“老鼠要打猫,真有意思。”   白玉堂没有笑,他是个颇为冷漠傲气的年轻人,虽然以鼠为名,但那也是顺着义兄们的名号叫下来罢了,他不同于江湖草莽,一应吃穿都是极为奢侈的,比起武林中人,更似公子王孙。   原本他来汴京,想的是将事情闹大,最好夜入皇宫,盗得一二贵重国宝,引得展昭来与他比试,倘若堂堂正正上门切磋,那就失了万众瞩目。   巧合的是他入宫那次,遇见赵祯夜出宫门,起了几分好奇心思一路跟随,不料见到天子金屋娇藏之宝。   那时他动了心思,想要直接把美人盗走,更胜偷盗国宝,好看这小皇帝跳脚让人去寻的狼狈姿态,但少年转念一想又觉不妥,美人又非死物,若是传扬开去,他锦毛鼠本是冲着报复御猫而来,却劫走天子爱妾,江湖人岂不认为他是好色之徒?   如此犹豫再三,便遇到了既醉打昏郭槐,求助无门的那次。   白玉堂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迟迟没有去盗宝,也许是最近朝廷正忙,他也听闻那赵官家有意整顿祭鬼恶俗,他居住的松江府遍布水泊,逢年过节祭祀河神水鬼的恶事太多,他能救下的人太少,能震慑的也只有陷空岛周遭,他觉得这个时候不应该行事,但每日闲游汴京,脚步不知为何总是停在这里。   既醉见了白玉堂一次,第一次就要他白日入宫报信,第二次仍旧是颐指气使,让他去买只烧鸡来,白玉堂不大理会她,但烧鸡还是买了来,等折返回头发现这笨蛋美人为了躲避丫鬟,把啃碎的鸡骨头藏在后院花丛里,夜半悄悄挖坑填埋,忙得热火朝天,不由失笑。   白玉堂第二次送了烧鸡来,就在屋外等待,等一包碎鸡骨头。   既醉得了烧鸡,稍稍有了点良心,在屋外廊檐下备了一把竹椅,有时候还把吃不完的糕点茶水放在边上。   白玉堂在此之前很少和女人相处,少年人一把精力都用在习武上,对女子的大致印象来源于幼时母亲的慈爱,少时兄长与大嫂的恩爱,除此之外也就只有宅邸里见他每每脸红低头的丫鬟侍婢。   既醉是他最少见到的那种后宅妇人,她活得几乎没有忧虑,每天想着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天子不来也不见她慌张,日子仍旧是过着。   白玉堂只觉得和既醉相处起来很舒服,他不贪看她美丽的容貌,也不觊觎她妖娆的身段,只觉得心中宁静,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大约就像倦鸟停栖于林,他知道她很好,也知道自己会离开。   既醉想得更简单一点,白玉堂带来的烧鸡比白天正大光明吃的鸡要香一些,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就是这个意思了。   在既醉吃掉第十二只烧鸡的隔天,白玉堂没有出现,赵祯趁着夜色而来。   时隔一个多月再见,既醉比先前更美三分,少了赵祯的龙气滋养,肚子里却多了个龙气源泉,既醉的伤势逐渐稳定下来,妖狐灵气渐渐将凡躯滋养透彻,多出些许妖狐本身的颜色,美中带媚,媚色妖娆。   赵祯提着灯,几乎要呆住。   原本来见既醉,赵祯是有些忐忑的,他习惯了后宫妃嫔隔一段时间不见,等见到他时抱怨哭泣,这次因为太后的事情,他狠下心接连一个月都没来看既醉,越是不来,越是不敢再来,怕见怨妇,但既醉见他,一言不发,只是拉住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赵祯还在忐忑着,既醉已经把他的衣衫解得七零八落,这会儿入了夜,既醉脸上不见妆,发鬓也早解了,用一条薄纱发带系着一头青丝,看起来却更加妩媚,仿佛从前的那些妆容只是为了遮掩底下的艳色,赵祯呆呆地被拉着,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再一看,自己的手腕并在一起,被腰带绑住了。   赵祯惊道:“秦娘……”   既醉舔了一下嘴角,灯烛下美目妖异,她拉扯了一下绑着赵祯双手的腰带,把人绑在床头,解下发带,蒙着赵祯的眼睛系好,在他耳边轻声道:“妾身很生气,今晚要消火,只能委屈良人了。”   赵祯眼前朦朦胧胧的,只见美人解衣,覆身而来。   夏夜蝉鸣,掩盖天子低叫。   隔日早朝,赵祯穿得严实,年轻帝王脸色发红,说话的声音都比平日沙哑几分,但心情看上去就很不错,处理起朝政来更是雷厉风行,先前的那些隐秘担忧都随之远去了。   一边熟练处理着政务,一边在脑海里思绪联翩,赵祯先前担心的是自己年纪轻轻就不行了,经过昨夜一役,他发觉不是自己不行,而是自己太过挑剔了,或者说遇见秦娘之前,他太不挑剔,如今绝色尤物在怀,哪里还能看得上庸脂俗粉呢?   只可惜他早上走得太早,还没来得及问秦娘是不是已经消气了,如果还没有消气,那他也不是不可以再努力一次。   咳,如今后宫没了掣肘,也是时候让秦娘入宫了,两个孩子年纪也都不小了,男孩可以找个可靠老臣托付,让他读书做官,拜个师,师者如父,住在老师家里正合适,女孩可以封个郡主,赐住在宫外最好,虽然养在宫里也不是不行,但太打扰他和秦娘过日子了,隔三差五可以让她进宫看看。   如今宫里高位妃嫔不多,秦娘正好可以住在离他最近的宫殿里,然后是封号,虽然他最属意贤妃这个封号,但又无法体现出他对秦娘的珍爱,珍妃?香妃?又恐宫外议论,要不然,封个贵妃?   本是忽然闪过的念头,但赵祯越想越觉得合适,他看不惯郭皇后很久了,宫里地位最高的庞妃都经常在背地里向他抱怨受到皇后欺凌,秦娘那样的绝色佳人,就因为嫁过人生过孩子,引得宫内宫外都在议论她,本就十分委屈了。   进宫是为了陪王伴驾,他既然喜爱秦娘,又怎么能让她委委屈屈在后宫受苦?   秦贵妃,多合适他的秦娘啊! 第11章 天子贵妃(11)   帝王年轻,本就容易意气用事,何况赵祯做了多年的甩手掌柜,一朝亲政掌握实权,近来正处在一点点扶持新人,打压太后党羽的节骨眼上,雏凤初啼,总是要更加张扬一些。   从太后那儿出来,将封妃旨意加盖宝印,再到昭告天下,除了有几个格外头铁的官员表示反对,朝廷里竟然没有多少人在意这事,毕竟非太后一系的官员明里暗里都在试图搭上天子这条大船,而刘系一脉的官员本就夹着尾巴做人了,有的还在努力撇清和太后党羽的关系,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找事,更何况,此情此景,恰似当年咯。   赵祯这下倒是真拔剑四顾心茫然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会遭遇到极大阻力,可……难道是他威望日深的缘故?   有两朝老臣嘴角一撇,当谁不知道你赵家人的这点爱好。   不提什么小周后,刘太后,一道封妃旨意下来,汴京上下都在议论新出炉的秦贵妃,据闻这位在入宫之前就生养过两个孩子了,年纪也不算小,至少得三十开外了,偏偏那日宫轿仪仗绕了大半个汴京城,有些离得近的窥看到了贵妃容颜,直呼神仙妃子下凡。   既醉一早上都没吃什么东西,仪仗行了一大半的时候她就倦怠了,闭着眼睛半靠着轿子摇摇晃晃,抬轿的是都是宫女,内侍要退开十步以外,既醉只是坐着轿子都被坐累了,抬轿宫女的脸上却没有丝毫倦容,步子沉稳有力,还是既醉开了口,让不必再绕下去了,一行仪仗才开始回程。   说实话,赵祯今日实在是高兴,当年他迎娶皇后都没这么高兴,一是那会儿他还年少,一整日的仪式下来人几乎都要累瘫,二是洞房花烛夜见到皇后那张画了浓妆仍旧平淡的容颜,心中更加不快,如今他已经亲政,迎娶入宫的也是他心仪的绝色美人,自然极为喜悦。   宫中妃嫔大多是在入宫之后才得晋升,倒还没有从宫外迎贵妃的先例,于是一切比照着皇后的规格稍稍减了些仪仗,但也足够喜庆热闹,就算是再富贵的人家,娶妻也没有这等阵仗,赵祯为此专门定制了吉服冠冕,准备留到日后皇陵随葬。   既醉今日也是如同少女出嫁般涂抹了一脸浓妆,婚妆大多浓艳,因为大部分女子出嫁时的年纪太小,面上稚嫩未消,需要盖上厚厚脂粉以掩盖缺陷,倘若放在本就长开了的美人面上,浓妆自然更加得宜。   从既醉进宫的一路上,四处都是惊讶赞叹之声不绝,今日对赵祯来说是大喜之日,也没让旁人打搅的意思,本就有数的妃嫔都不许踏出宫门,倒是有不少宫女内侍被打发出来,悄悄在犄角旮旯里观望。   庞妃派遣的是她心腹宫女玉娥,这是她陪嫁进宫的丫鬟,原本她是准备怀孕时把玉娥送出去承宠的,可赵祯那会儿看中的是张杨二宫女,对玉娥没那个心思,只好搁置下来,玉娥却对此上了心。   没见到既醉之前,玉娥心里是有几分羡慕嫉妒的,她自认是个美人,要不然也不会被庞家买回去,从小当成娘娘的陪嫁教养,娘娘拉不下的脸面她能做,娘娘没法奉承的事她来奉承,她自信只要承一次宠,就能一飞冲天,可偏是没有机会。   从前是两个轻浮婢子,娘娘都出了月子,还又多出一个生过孩子的贵妃。   玉娥咬着牙想着,她今日打扮得格外俏丽,她年纪比娘娘要大两岁,正是二十刚满,桃李年华,每每站在宫女里都是最出众的,她就不信,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能比她好看到哪里去。   仪仗转过廊檐,上了楼阁,后头的肩舆四面敞开帘帐,内中半倚半靠着一个明艳美人,帘帐上绣五色牡丹,金线勾勒纹理,风摆帘动,一张牡丹芙蓉面在帘后半闭双眼,似乎察觉到窥探的视线,美人双目微动,一双秋水明眸宛如水墨画开合,居高临下,一眼瞥去。   玉娥张大了嘴巴,却一声都发不出来,还是身边的宫女拉了拉她的衣角,她才反应过来,连忙垂下头行礼。   “娘娘可是醒了,官家过了午就在宫里等着娘娘呢。”有随侍宫婢轻声说道。   既醉没去揉眼睛,用帕子轻轻抹了抹眼角,懒懒回应,“走得太快了,晃得头疼。”   一行仪仗顿时慢了下来,等了好一会儿,才离了这处楼阁。   打扮得颇为精心的玉娥只觉得自己十分滑稽,和其他人一起跪在地上,只恨不得把头埋进地里。   赵祯给既醉准备的宫殿非常大,毕竟他可是想着以后生好几个皇子公主的,地方小了还真住不开,比皇后住所大了一半多,比庞妃的宫殿更是直接大了两倍,前殿后殿之间还有一处花园相隔,廊檐穿梭其中,最关键的是地理位置,几乎就在赵祯的宫殿边上,或者说当初建宫时就是作为备用御宫建造的。   进了宫殿,赵祯就等在大殿正中,一见仪仗进门,他顿时放下手里的茶盏,几步到了殿外,这会儿天色都已经不太早了,晃了一天的肩舆落地,半遮着的帘帐被宫婢挑开,露出既醉的容颜来。   赵祯不是第一次被既醉惊艳了,美人的每一面都是极美的,只是今日尤为特殊,和在宫外的避人耳目,偷偷摸摸不同,他今日便是要正大光明迎她进宫,从此鸳鸯相伴,龙凤交颈。   既醉看着赵祯,眼睛眨了眨,她本是有些困倦,再加上眼妆太浓不怎么舒服,偏偏赵祯从这一眨眼里看出百般的柔情蜜意,几步上前,抢在了宫婢之前扶住了既醉的手,肩舆略低,帝王折腰。   既醉笑了一声,轻轻捏了一下赵祯的手,低声道:“等了很久?”   赵祯嗯了一声,见既醉起身的动作慢悠悠的,有些僵硬的样子,他也是经历过那些礼仪的人,知道她疲惫,索性揽住了她的腰,将人一把抱起,大笑着向殿内走去。   宫婢们面面相觑,都很惊讶,毕竟赵祯是从小被精细教养的皇子,少有这样放浪形骸的时候。   既醉倒是不少见赵祯这个样子,她只是略微惊讶了一下,就顺势抱住了赵祯的脖颈,“别放下,我不想听什么圣旨,抱我去床上。”   赵祯笑道:“好,今日什么都听你的。”   原本准备好了宣读圣旨的内侍悄然带着一行宫人退下,只留下一个掌灯的宫婢在殿外侍候,不远处有侍卫提灯,巡逻而过。   殿内布置更是奢华,更有雕刻精美的龙凤花烛摆成一对,不似纳妃,更像娶妻。   既醉被抱到床上,由得赵祯去点花烛,只是赵祯要倒合卺酒的时候,她把人按住了,摇摇头:“我不想喝。”   赵祯愣了一下,还待说什么,既醉环住他的脖颈,轻声笑道:“说好了都听我的,你有皇后,与我合卺算什么呢?”   既醉轻轻地在赵祯脸颊上落下一个鲜红唇印,拍了拍他的后背,像哄孩子似的柔声说道:“陛下皇恩深厚,我已经要什么有什么了,只是名分在先,我人在后,就算陛下不喜欢皇后,也没法子是不是?躲着人做这些,不是更难堪?而且我也不想做什么皇后,只要你心里有我,就不算负我。”   赵祯听多了宫妃对皇后的抱怨,也常常后悔当年听太后的话娶了郭皇后,却从未听过这样懂事的宽慰,他哑然笑了笑,把头埋进既醉的颈窝里,眼眶有少许热意。   郭皇后,哪是什么结发妻子,那是他无能为力的少年时光,是太后当国的权柄落下的阴影,就算到如今,他也不能拿着后宫争宠的“小事”去废后。   谁家少年不慕艾,他想象过无数次自己的妻子会是多么美好的存在,结果太后一言而决,哪有他说话的份,倘若是个能够母仪天下的贤良皇后,他自然无话可说,但郭皇后……他这辈子真正知道讨厌一个人的滋味,直到现在,他也无法承诺什么,宫妃时常向他抱怨,可他又有什么法子?   赵祯被拍着背,仿佛心里有什么也被一道治愈了,他亲了亲既醉的脸颊,有些脂粉腻人,他轻声道:“不会太久的,朕要真真正正地和秦娘喝一次合卺酒。”   既醉再次轻轻地拍了拍赵祯的背,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轻声说道:“本来想明天再说的,有些煞风景,可是良人这么难过,还是哄哄你好了。”   赵祯正在既醉怀里磨蹭,他最初惊艳的是既醉的成熟风韵,之后相处又觉得美人尤物风情媚惑,今日又感受到了一种母性温柔,正是意乱情迷的时候,被一只素手轻轻带着向下,向下……忽然按在了小腹上。   赵祯呆了一下,既醉朝他弯唇一笑,“良人要做父亲了,开心吗?”   赵祯似喜似悲,喜得眉毛上扬几乎要飞起来,悲得眼眶含泪差点哭出声来,虽然和秦娘有了孩子很开心,但是今夜,可是他期盼已久的的洞房花烛夜啊! 第12章 天子贵妃(12)   赵祯十三岁登基,比起其他宋国君主,妃嫔实在少得可怜,他不是第一次做父亲,事实上庞妃所生的小公主也不是他第一个孩子,只是其他的孩子都没能成活。   按照皇室的规矩,早夭之子不计其名,所以虽然前头已经有了好几个“长公主”,但如今宫里也只有一个活着的小公主,赵祯有一段时间接连丧了三个孩子,在十七八岁精力最旺盛的少年期,他有整整一年都没碰过女人,后来大约是想通了,也有可能是不想去想了,纳了庞妃,又封了两个美人,偶尔也去宫外猎艳。   宋朝开国不久,正是鼓励生育的时候,贫家急着嫁女,富贵人家也怕耽搁花期,正当年纪的妇人生产都是在过鬼门关,更别提那些身骨都还没长成的少女,不是没人知道少女不适合生育孩子,但在上层阶级平均寿命都不过六十的时代,谁家能把女儿留到根骨长成的年纪再出嫁?   例如包拯,他的原配夫人就是早逝,朝中的士大夫们十个里也有八个续过弦,这还是生活比较优渥的阶级了。   帝王少子有时候也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妃嫔入宫的年纪都很小,少女的那几年是得宠的花期,而等到了生育的最佳年纪,已经算是后宫的老人了,入宫的新人仍旧青葱水嫩十五六,生下的孩子岂有健康的道理,古来的多子君王,其实多半都有些喜爱年长妇人的癖好。   赵祯至今还没生下皇子,倒不是他贪图新鲜,而是和郭皇后一批的妃嫔大多丧过孩子,他不大愿意去,偏偏这些人的年纪才是最合适生养的,之前他没有亲政,大臣们也只好从后宫方面催促他,越催越丧,越丧越催,成了个悲剧的循环。   对于既醉怀孕这件事,赵祯极为重视,洞房也省了,太医院在职的太医在殿外直接排成队,得出的结论大差不离,娘娘身子骨非常健康,脉心有力,没有丝毫不好的征兆,加上……前头还生过两个孩子呢,这第三胎理应更加顺遂。   赵祯听了满耳朵的生育医理,看着爱妃妆容精致的美人面,脑子里忽然升起一种不合时宜的念头:怪不得民间生育过孩子的寡妇受人追捧。   想起寡妇,就想起那个死掉的陈世美,赵祯不怎么介意陈世美这个死断袖,但确实有一点心虚,毕竟爱妃当初来到汴京的时候,陈世美可还没死呢,虽然其中的因果比较复杂,但从结果来看,他杀人夺妻的事迹也许是要被记入帝王野史里的。   罢了,后世的事,交给后世去议论吧。   既醉原本还想等太医走了之后再蹭点龙气补补,却不料平日里一勾就上手的赵祯忽然立地成圣,别说是给龙气,就是被摸一下手都立刻缩回去,躺在既醉身边,扮演一根木头。   既醉撩拨了许久,木头忽然背过了身去,口中喃喃有词,既醉揽住这根坚贞不屈的木头,舔了舔他的耳垂,把耳朵侧过去,却听他在念清静经。   赵祯的记性不错,清静经背得一字不差。既醉听得索然无味,踹了这木头一脚,也躺平睡了。   隔日赵祯就宣布了这个好消息,昨天宣太医的动静本就不小了,藏着掖着只会引人注意,何况怀孕这种事情在后宫里是少不了的,就算是今年,除了顺利生产的庞妃,宫里还有个才人怀孕五个月没保住流了胎。   反倒有人因此高兴,毕竟宠妃有孕,得耽搁一年才能承宠,一入宫就成贵妃,这位新主子来得气势汹汹,却一入宫就失了一年圣宠,去年庞妃有孕,如今出了月子,不也被冷待了?   至于即将生下来的孩子,后宫的妃嫔都有些麻木,这些年宫里死的孩子真不少了,何况就算生下来,万一是个二公主呢?倒也很少有人在意。   郭皇后虽然在意得不行,但上次被当众斥责,甚至贵妃入宫都不允许她去观礼,她倒不是笨人,知道官家是在防着她对新人发难,太后那边又实在指望不上,所以她虽然恼恨,但总算没有立刻做点什么。   就在后宫各处都在观望,看官家下一个宠幸谁处的时候,立秋当夜,刘后宫里传来声声悲泣。   原本被诊断还有二三年寿数的刘后傍晚时忽然念了几声昭阳,那时宫中的仆婢并没有放在心上,不料晚间准备给刘后擦洗时却发现人已经僵了,消息传到赵祯宫里的时候,赵祯人不在,正在前殿听大臣奏事,他这些日子十分勤勉,力求在朝政上花光全部精力,免得佳人相邀时,还有余力起反应。   骤然听闻噩耗,赵祯愣了片刻,悲痛还没浮上心头,脑海里却忽然浮现出方太医离宫那日的身影,方卿他那天……好像挎着药箱跑得飞快?   将胡乱的思绪撇出脑海,赵祯终归还是发出了孝子的哭泣声,坐也坐不住了,腿一软跪在地上,哀声痛哭起来,奏事的两个大臣连忙相扶,跟着落了几滴泪,还哭着劝慰君王不要悲痛伤身。   太后大行,丧礼办得极为隆重,刘后摄政临朝近十年,朝中依附她的官员不胜枚举,虽然很多人都在尽力撇清自己,但也不乏有深受恩典者为此痛哭流涕,赵祯虽然也很伤心,但这局面是容不得他伤心太久的,丧礼奠仪一应仪式都要他这个孝子来办,昭阳那边是半点都指望不上,好在太后的陵墓是一早定下的,要与先帝合葬,省去了太多事情。   但就在这时,忽然有御史奏报,称刘后并非天子生母,天子生母为前两年去世的李顺容,当初先帝去世,刘后将李顺容与其他先帝妃嫔打发去皇陵守灵,李顺容病故后,刘后薄葬之,如今刘后与先帝风光合葬,却置天子生母,那位简单葬于妃妾陵寝的李顺容于何地?   赵祯拿着奏折,脑子里一下子嗡嗡起来。   他幼年时曾见过那位李顺容,那时她的地位更低,只是个才人,他偶然见了就觉得亲切可喜,和宫人问了几句李才人的事,之后就因为进学忙碌而忘在脑后,直到父皇驾崩,刘后命妃嫔前往守灵,他再也没见过那位见之亲切的宫妃。   他这辈子,只见过生母一面?   赵祯冷静了许久,开始着人挨个询问,也许是刘后去世没了顾忌,被他问及的宫人大多告知了他详情,也有些人坚持不肯说,他也没有过多为难,只是一点点拼凑出了事实。   刘后曾是匠人妻子,被父皇看中纳为私有,那时父皇还是亲王,不敢将人带进府里,只好养在外宅,后来父皇做了皇帝,便把刘后接进宫里做了妃嫔,那时刘后年纪已经不轻,后来侍女李氏承宠,生下了他。   因为宫中少子,父皇宠爱刘后,假称他为刘后所生,他宠爱一个人,便要在他生前死后都庇佑她荣华富贵,至于他的生母,在父皇眼里不过是个借腹的侍女罢了。   赵祯呆坐了很久,直到既醉轻轻用茶盏碰了一下他的脸,初秋尚暖,他却是满脸霜寒,被温热的茶盏碰得浑身一个激灵。   既醉刚刚显怀,穿着一身华贵衣袍,却不怕脏,见赵祯在地上坐着,也撩了衣袍在他身侧坐下,不说话,只是把茶盏递给他,示意他喝。   赵祯才发觉自己的嗓子干哑,几乎要流血,他喝了一口,发觉是用梨子熬的汤,不怎么甜,却如甘露滋润了他的喉咙。   眼眶里的热意再也控制不住,赵祯将梨汤摔在一边,抱着既醉,大声地哭嚷起来。   “朕不知生母啊!他们怎么能这样?凭什么能这样?朕只见过她一面……她住在冷宫里!凭什么要让我做刘氏的儿子?她有多狠心,拿走别人的儿子,还要薄待于她!”   皇宫里一般会有些偏僻宫室安置一些或是上了年纪或是地位极低的妃嫔,冷宫只是一个笼统称呼,住在冷宫,代表的是比一般宫人还不如的日子。   既醉轻轻揉了揉赵祯的脑袋,“想哭就哭吧,门口的宫人我都遣远了。”   赵祯哭得更大声了,到最后不似哭声,更像嚎叫。   直到夕阳落下,无人掌灯的殿内渐渐昏暗下来,赵祯的声音才渐不可闻起来,他哭累了,从抱着既醉的姿势变成了窝在她怀里,是个宛如幼童抱母的姿势。   说到底,刘后并没有对他灌注太多的爱,有了他之后,刘后高龄产下昭阳,先帝与刘后二人将昭阳爱之如珍宝。从小昭阳可以在宫里大哭大闹,他却连脚步快了几分都要被斥责,昭阳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他却少有发言的权力,昭阳还在腻着和刘后撒娇,他已经被管束成哑巴,渐渐地,不喜不怒,温吞内向。   生母尚且有恨,何况是借腹仇人,可偏偏他知道实情的这天,这对恩爱帝后都要夫妻合葬了。   赵祯哭得满面泪痕,在既醉怀里抽噎着,哭了一个下午,耗尽了他全部力气,他抱住既醉的腰,脸贴在她的小腹上,仿佛能感受到里面的小生命,贴着贴着,力道渐小,他睡着了。 第13章 天子贵妃(13)   到了第二日,赵祯冷静了许多,他本就是这样的人,发脾气不过夜,想得很多又很少有决断,更何况先帝下过明旨要与刘后合葬,他这个做儿子的在法理上无法抗衡。   既醉知道,现在的人讲究事死如事生,贵胄建造巨大的陵墓,陪葬大量金银珠玉,认为能够在死后的世界里去享福,却不知道阴曹地府一笔勾销,她也没法去劝赵祯什么,只是道:“母亲那边,不要去打扰她清净了吧,单独厚葬就是,想来她也不愿意的。”   既醉说的是赵祯一开始想的,把生母李氏一并迁入皇陵,甚至就要葬在主墓里,将刘后随葬一侧,解气归解气,但按照如今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先帝既然爱重刘后,那么即便和李氏同葬主墓,又怎么愿意厚待她?生前不得宠爱,死后硬要合葬,确实是扰了李氏的清净。   赵祯其实也想通了,只是仍有些心结,既醉又劝他,“李家还有血脉在,陛下多多照顾生人,比别的强,但也要防止李家恃宠横行,那就更影响母亲后世名声了。”   这倒是和赵祯所想不谋而合,他闷声说道:“刘家这些年借着刘后作威作福,朕要照顾李家,也要惩治刘家,至少那几个……”   刘家人丁本来不旺,直到出了个煊赫宠妃,在刘后一生荣宠的间隙里也没有闲着,逐渐发展成了标准的外戚家族,家中子弟有能力的入朝为官,没能力的做了横行霸道的纨绔,纨绔是居多的。   其中有几个和赵祯同龄的刘家小辈,日子过得真是皇帝也赶不及,家中姬妾几十人,强占百姓农田,随意打杀下仆,家中豪奴出门敛财,至于欺行霸市,都是常有的事,赵祯多次想要处置,都被刘后随意压下了。   既醉揉了揉赵祯的头,对他笑了笑,说道:“陛下已经想好了,那就去做吧。”   赵祯不太习惯被摸头,他的眼睛还是红肿的,声音也闷得厉害,“不该在秦娘面前哭的,秦娘现在都把我当成孩子了。”   既醉把他抱在怀里,柔声说道:“只是觉得良人现在需要被当成孩子,咱们在屋里呢,出去了一定不让别人知道。”   赵祯闭上眼睛,伸手又摸了一下既醉的肚子,显怀的肚子不是软的,稍稍有些硬,里面的胎儿大约还没成型,赵祯却仿佛感受到了孩子的呼吸,他闻着从既醉身上传来的淡淡香气,忽然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刘后的葬礼仍旧是办完了,赵祯没有让人把生母迁进皇陵,而是在原先的墓地基础上重新建造陵墓,因为这一笔钱全从帝王私库里出,倒也没什么反对,赵祯又为生母追封太后,以太后规格重新下葬。   等到这两次葬礼办完,赵祯直接对刘家进行了一次大清洗,刘家在朝的官员全部贬谪离任,从油水丰厚的实权部门降至低阶闲散虚职,刘家作恶的纨绔,上至刘后亲侄,下到旁支奴仆,全部彻查罪行,如此刘家便有十几个人头落了地,更多的人被牵连进去处以刑罚,在先帝朝煊赫几十年的外戚大族就此树倒猢狲散。   至于李家,人口实在很少,也没有什么作奸犯科的本钱,活成了小老百姓的样子,还有些在汴京活不下去,流落到地方乡镇去了。为了不让李家步入刘家的后尘,赵祯没有大肆封赏的意图,除了李后的亲哥哥给了个官位,其他亲戚都只是赐钱营生罢了。   一切尘埃落定,没等赵祯松了一口气,就听闻郭后邀请昭阳公主进宫,不等两人会面,他匆匆派人拦住要进宫的昭阳,最近这些日子后宫里一片风平浪静,导致他都忘记了郭皇后这个人,郭皇后和昭阳见面,只要想想他都觉得脑壳疼。   时隔小半年,赵祯再次见了昭阳公主一面,他对这个妹妹一向是避让为主,这是从小被养出来的习惯,他和昭阳年纪相仿,从小在刘后宫里,一旦两人产生了什么矛盾,总是他被斥责,久而久之,他对昭阳甚至有了一点畏惧心态。   但今日相见,看着昭阳气怒又憔悴的面容,赵祯恍然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再害怕她了。   昭阳的妆容很漂亮,眼里的血丝却不比忙着报复刘家的赵祯少,赵祯坐着,看着她道:“昭阳,刘家的事你已经知道了,朕也不再说什么,宫里已经不再是你的家了,你往后住在公主府里,朕不去管你,随你是想再嫁个驸马,还是养些玩宠,朕能给你的就这么多,你往后不要进宫里来了。”   昭阳死死瞪着他,口中道:“赵受益,如果不是母后抱养你,你……”   赵祯平静地道:“父皇一生有六子,朕为最末,五位兄长早夭,唯有朕活着,朕是子凭母贵,还是母借子荣,不是你张口说说就能颠倒黑白的。”   昭阳冷笑,“若我是男儿,岂有你这婢生子作威作福的道理!你可知父皇有多爱重母后?你不过是个奴婢生的,在宫里做了那么多年的外人,如今倒是威风起来了,赵受益,你要是有胆,今天赐死本公主,让本公主去阴间和父皇告状!”   赵祯看着她,忽有所觉,“你早知道这事?”   昭阳不回答这个,但从她的表情里可以确定,赵祯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拳头,同样冷冷地说道:“帝后恩爱,何来那么多妃妾子女,朕至少问心无愧,你怪自己不是男儿,怎么不怪父皇没扶持你做女皇?朕进学时,你在挑剔珍玩,涂脂抹粉,打骂宫婢,你要怪就怪你父皇母后,朕又欠你什么?”   昭阳惯会强词夺理的,赵祯不想再和她纠缠下去了,摆了摆手,让人把昭阳架出宫去,看着那双含恨怨毒的眼睛,他想了想,说道:“派遣禁军守卫公主府,遣散家将,她既然不想过公主的日子,就做个圈养后宅的妇人吧。”   赵祯一般情况下不是太刻薄的人,但昭阳和郭皇后混在一起,这两人一旦谁失心疯了要报复他,天子有重重守卫,后宫那边却是拦不住的。   这会儿也入冬了,既醉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赵祯最开始还和既醉躺在一张床上,近来也不敢了,在内殿又安置了一张床榻,就睡在边上,偶尔既醉想要翻身或是下床,都不用唤宫人,赵祯自己就醒了。   公主那边既然已经撕破了脸,赵祯也没有别的顾忌了,命人下旨废去郭氏皇后头衔,改为净妃,迁居别殿,旨意上自然没有这么明白,只称郭氏常年无子,自愿出家入道,郭皇后家族凋敝,这些年几乎都是靠着刘后的威风行事,如今天子生母之争的风头还没过去,废后之事也无人转圜。   郭氏大叫冤枉,她邀请公主进宫虽然有些别的想头,但也确实没有想过赵祯和昭阳兄妹一场,彼此的关系能闹得那么僵,她本想着出了刘家的事,陛下但凡想要安抚一下公主,也会在这个时候给她些脸面,不料公主那边居然能和这个天子兄长吵起来,还被软禁府中再不得出。   一朝天子一朝臣啊,先帝荣宠再深,那也是先帝了,如今在位的天子他任免官员,提拔心腹,甚至施行酷刑,外头的名声那么坏了,早不是那个可欺的温吞兄长了,公主怎么连这个道理也不明白?   郭氏气苦万分,但圣旨都下了,她就算不自愿,还能怎么办?今日是自愿修行,要是闹了起来,也许明天就是暴毙而亡了。   就算有千种不甘,万分委屈,郭氏还是被迁离后所,做了道姑,赵祯忙了两个月,临近年关,总算是完成了所有预期。   汴京这几年天时不好,雪下得早,郭氏离宫后不到十天,就下了今年第一场雪。   雪天吃羊肉是最惬意的,赵祯近来也不怎么在前朝那边待着,常常腻在既醉宫里,这宫殿原先有名字,板板正正不大好听,既醉来了之后,赵祯就给改了名,叫云仙宫。   赵祯其实不大和人同食,宫中都是分餐的,偶有宴席也是分次而坐,但既醉怀孕的这几个月,他也算是习惯了和人坐同一张桌案,既醉比他还爱干净,有时候赵祯不防用私筷夹了菜,那道菜既醉是不会再去动的,换个人赵祯都要生气。   云仙宫的宫人都十分规矩,既醉进宫不久,并没有什么心腹宫人,云仙宫里侍候的都是赵祯从自己的寝宫里匀出去的人,这些人少的也侍候赵祯几年了,真是头一回见到官家这样温柔和气地对待一个妃嫔。   不少人都在猜想,皇后那边已经腾出了位置,也许转过年这一胎生了,自家主子就要做皇后了吧?   既醉并不眼热皇后的位置,她这一胎怀得很有意思,胎儿刚刚成型就在源源不断地散发龙气,比赵祯这么个大活人都要浓郁,她大概猜到了什么,渐渐对腹中的胎儿有了一种奇妙的尊重。 第14章 天子贵妃(14)   既醉这一胎并不磨人,到了显怀的时候也只是大了一点点肚子,最难熬的冬日也没怎么折腾,每逢胎动都有规律,仿佛胎儿有灵,每天稍微动作一下,锻炼似的。   走了一个郭皇后,后宫里陷入了难得的平静期,赵祯的妃嫔只有庞妃如今还养着孩子,所以他也没有什么高位的妃嫔,这些年纪也并不大的小妃嫔凑在一起,矛盾是有,但都不怎么大,没有了圣宠这个吊在面前的香饵,后宫妃嫔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安静多了。   庞妃其实并不开心,她和既醉打交道的时间不多,什么后宫和睦相处是没有的,那女人简直恨不得关起宫门不接待任何妃嫔姐妹上门,偶尔在宫里撞到一起,也是敷衍着随便说几句话就要把人打发掉,她自然不知道,对狐狸精来说,她还能保持友善就已经是赵祯积了德。   既醉不是野生的狐狸,她也有族群的,狐妖聚族而居,因为母狐狸的修行往往要胜过公狐许多,所以大多都以母狐为尊,虽然很多母狐都比较倾向于搞男人,但公狐狸也有很多母狐要,母狐数目多而优秀的公狐少,自然不能给公狐配十个八个母狐狸,为了后裔的质量,狐族部落大多都会搞武力争斗,美狐只配强者拥有!   在繁殖期,经常能看到一只漂亮的公狐狸生无可恋地系着红缎带蹲坐在台上,台下几只乃至十几只母狐狸打得狐毛乱飞,决斗出一个优胜者,再化成妖娆明艳的大美人,顶着几块斑秃优雅骄傲地把公狐狸牵走。   所以既醉的贤惠大度,那都是只有赵祯可见的,嘴上说说罢了,以前她是外来户,养伤为主,对赵祯的占有欲也没那么强,可以不在意赵祯有过多少女人,但现在她人住在皇宫里,已经决定留下来,那赵祯就是她的狐了,要是还有人作死敢和她抢,既醉可是真的会把人咬成斑秃的。   对,就是这么不讲理,什么先来后到不存在的,狐狸没有道德。   赵祯的心态则更复杂一些,他是个天生情感细腻的人,从小被压抑着,反而使得他更加善于思考,世道是最偏爱男人的,尤其他还是男人中的皇帝,他十三岁大婚,和皇后一批的就有三五个妃嫔了,等到少年精力旺盛时,宫里最多有十几个妃嫔,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从一而终的道理,或者说从一而终在他观念里,要求的只是女人。   他的秦娘一开始并不是他的,她有过丈夫,跟了他也是迫不得已,她有时灵动如少女,有时温柔如母亲,有时候妩媚似妖,有时候楚楚可怜,他所能想象到的所有女子的美好点都仿佛在她一个人身上汇聚,使他产生过要那么多妃嫔何用的迷惑,直到刘后借腹的真相被拆穿的那阵子,他悲愤万分又苦苦思索,最终还是做下决定。   昭阳说她父皇母后恩爱,说他是宫里的外人,说得高傲得意,他确实无法理解,刘后真的爱父皇,为何要看他妃妾成群,父皇真的爱刘后,又为何不与她从一而终,至少换成他,自从秦娘有孕,后宫各处人心浮动,他有时候在路上遇到宫妃,却总有些恍如隔世之感。   赵祯想,这大约就是他和父皇的不同了,他与秦娘就算生不下皇子,也不会去借谁的肚腹,他愿意守着她过日子,什么皇帝的体统,比得上他心尖上的秦娘吗?   冬夜寒凉,殿里的蜡烛微亮,隔着帘子看着不远处床榻上熟睡的美人,赵祯只觉无比心安,那是他从前从未体会过的,守着一个人,就有了一个家,他和秦娘的小家。   也许来年春日,还会多一个不知道是男是女的小家伙……若是公主,从小精心培育,未必不能做女皇。   赵祯朦朦胧胧地想着,昭阳给他带来的影响确实太深了,虽然昭阳罪有应得,但相似的处境也很难让赵祯不去多想,倘若他和秦娘生下的小公主半生千娇百宠,在他死后却要落到被下一任皇帝无视乃至欺凌的地步,还真是让他做鬼都不安心。   女主临朝,前朝自有先例,他赵家骨血,还比前朝的女皇更加名正言顺,只是那大约要他这个做父亲的和女儿一起辛苦许多年了。   既醉的肚子里,成型的婴儿微微转动了一下身子。   未曾谋面的父皇,听朕说谢谢你,不过不用了,六个月了,朕已经发育好了=v=   今年这个年过得十分平静,除了有一次宫人夜见白衣,以为是闹了鬼,最后被太医诊断梦游,而贵妃娘娘的首饰盒里,多了一块送给婴儿的长生锁之外,也就没有新鲜事了。   春暖花开时节,既醉生下了一个男婴,婴儿非常配合生产,进了产房不到半个时辰就生了下来。   足月的婴儿不同于赵祯常见的红皮猴子,肤色白皙,天生睁眼,仿佛比较嫌弃父亲的长相,只取了一双相似的凤眼,其余都长得像娘,是个十分漂亮的婴儿。   妖狐有子,天生帝王。紫微既临,百年太平。   婴儿第一时间被赵祯抱了起来,两双凤眼对上,看着二十来岁的老父身上清汤寡水的龙气,婴儿笑得十分愉悦。   你好,父皇,商量一下朕的登基日期。   因为龙气遮蔽,婴儿几乎没有沾染半点妖力,是个极为纯粹的人身,既醉也是头一次生产,全程清醒极了,她好奇地朝赵祯招手,“快让我看看孩子。”   赵祯便连忙把孩子抱到既醉身边,不敢让她直接抱,而是托在手里扶给既醉看,既醉好奇地看着这个……龙气团子,团子仔细地看了看母亲,幼年帝王的凤目里,刚生产过的母狐一体纯白,身带狰狞雷霆伤痕,团子动了动手心,全身龙气汹涌奔流,将母狐淹没。   这一波龙气滋养直接将既醉的伤势完全恢复,既醉被冲击得脑子一空,浑身如同泡在玉露琼浆里,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婴儿脸上成人化的表情也渐渐消散,双目重新染上蒙昧,此乃胎中之谜,之所以要等生下来保持一刻神志,是为了给既醉疗伤。   没了刚出生时的机灵,婴儿眨了眨眼睛,忽然嚎啕大哭起来,哭声震动云霄,宫殿外彩云环绕,仙鹤成群,金乌为此黯了一瞬,使得紫微星骤然大亮于世。   宫里其实忙得直转,很少有人去注意天象,赵祯很少哄孩子,他以前几乎以为孩子都是生下来小猫一样,哭个几声就累了,抱着这么个大声啼哭的强壮婴儿,赵祯喜得几乎要落泪。   他一边忙着拍哄,一边脑子飞快转动,很快把女皇成长计划换成太子培养计划,推己及人,他对这个即将课业等身的婴儿十分怜悯。   既醉再醒来时,赵祯已经在奶娘的指导下十分有模有样地抱着孩子了,一边拍一边哄,脚步不停,在殿内直绕圈,很是催眠。   她眯着眼睛看着这一大一小,不知怎的,忽然笑出了声。 第15章 和尚傻妻(1)   终宋一朝,武将开国,却从未有帝王以武扬名,原本是不会有的,但那日紫微星降,便在这宋朝十八位君王里空降了一位格格不入的大宋武帝。   武帝赵晟,仁宗嫡长子,也是唯一子,宠后秦氏香莲所生,出生即封皇太子,十二岁登基,太上皇仍坐镇帝京,实掌天下,武帝领兵于各地剿匪,提升军卒待遇,十八岁领兵夺燕云十六州,拆毁长城。   武帝于三十灭辽,此后在位的五十年间刀兵频动,迁夷入朝,俘虏画风逐渐变态,从秃头小辫到高鼻深目,再到金发蓝眼,还有浑身炭黑疑似包公先祖……甚至还在海岛上抓到过稀有的红毛绿眼怪,当成祥瑞送进帝京给太上皇与太后看了个新鲜。   武帝五十岁的时候,太上皇去世,秦太后摄政了几年十分厌烦,将权柄交给武帝的皇后李氏,李氏武将出身,更烦这个,两人交替换权又几年,直到武帝六十归国,再一问,武帝把四个儿子全撒出去打仗啦。   最能打仗的老大封了太子,其他兄弟自太子册封之日起,各自领兵四十万,打下多少土地,带着兵卒化剑为犁,就地封王,打不下来,废物就饿死好了,如此直到临终的前一年,武帝还在不断扩张边疆。   八十岁的武帝病逝前,把自己一百多岁的老母亲叫到了病床前,既醉的样子确实很老了,大约就是赵祯寿终去世之后,她就懒得维持美貌了,那也是要花妖力的。   武帝的视力一直是很好的,自从生病之后,他的视力就更好了,看着母亲头顶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朕那故去的父皇啊,你可知道,六百岁的狐妖还属于族群里的幼崽吗?   妖精之属,生来低劣,修千岁而成人,历十世劫,自人而登仙,也就是说妖怪要修一千年才能化人,再修十世,才能成仙,不过有他这一层关系,倒是可以给她走个捷径。   武帝拍了拍既醉的手,“母后,朕归去矣,你也将行。若是思念父皇,十世转修切莫行恶,待登临天界,朕再为你们重续缘分。”   既醉也拍了一下便宜儿子的手,硬生生从皱纹里挤出一道横飞的媚眼儿,“可算了,我这大好的年华,一定要睡大把的男人,谁要跟一个人守千千万万年。”   武帝噎住,年轻狐,年轻狐,不定性也是有的。   父皇啊,你再多做几辈子皇帝,多积累点功德,来日或有福气做个老实人。   武帝不再多言,他快死了,临终遗言句句宝贵,皇后前几年已经过世了,几个儿子年岁也都不小,他把儿子们叫到近前,又交代了儿子们几句,最后望了一眼都不伤心的老母亲。   一声长叹,紫金二气自凡躯显化,龙行而出,帝袍振袖,抖落金鳞,道道金鳞如雨,惠泽在场众人,太子似有所觉,其余人则压根没有任何反应。   化为紫金龙魂的武帝面容已改,神情淡漠,一眼也没有多看,却似不经意一样从既醉身边擦行而过,蹭了既醉半身紫金气。   这一世,朕来过!   武帝大笑一声,殿外鬼吏俯首,判官拱手,阎王点头,送帝登天去。   既醉本是坐在椅子上的,在武帝闭眼后忽然身上一热,便觉神魂漂浮了起来,脱离了老朽的身躯。   她有些好奇地翻看了一下自己的人手,既醉确实是个年轻狐,头顶的狐狸耳朵,身后的六条狐狸尾巴,都还没修到收放自如的地步,但神魂已经是人身了,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面容稚嫩而妖异,第一眼看了并没有美丑的感觉,像狐胜过像人。   既醉摸了手又去摸脸,最后看了看殿内众人,并不留恋,欢快地跑出大殿,正撞到送行的阴曹地府一行面前,她愣住了,看着她满身紫金气的阴曹官员们也愣住了。   最后还是阎王转动了下黑脸上唯一泛白的眼珠子,面上露出笑意,挥了挥袖子。   小狐狸,夫人让我送你一具绝色美人身。   既醉还没反应过来,像是完全没有重量,被这一阵风刮得飘飘荡荡,离了这片人世。   大明,弘治三年,北直隶一处官宦人家府邸内,一名少女睁开了眼睛。   既醉对自己的人身还不怎么熟悉,她用得最习惯的是狐狸原形,除此之外就是秦香莲那具用了八十年的肉身,忽然从神魂状态下融进人身,浑身上下都不太舒服,而且熟悉的妖力全部消失,只有一种奇异的热意温养自身。   这热意便是由紫微星君的紫金龙气而化,可庇佑她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与夺舍秦香莲不同,既醉感到难受是因为这少女本身病入膏肓,在紫金气不断为她恢复之下也渐渐好转,除此之外,一丝一毫的凝滞都没有。   这少女本身就是个空壳子,不是曾有神魂寄宿又离体,而是天生少了神魂,只有身体本能要吃要喝要拉撒。   既醉本身是个小族群的野狐狸,自然不知道这种痴傻躯壳属于阴曹地府的后门,一旦上界有神仙历凡,来不及入胎养身,即刻就要成事,便会由判官挑选合适躯壳,降神而成人。   除此之外,地府官员有时候程序出错,误勾了有来历的魂魄,也会把人塞进空壳躯壳里让人去享余寿,而这些空壳躯壳在用不上的时候,不过落在人世,吃吃喝喝,闲置而已。   人躯由泥化,美丑各不同,每隔几百年,阴曹官员又会投放同一批模样的躯壳下凡,其中有一具便是被四位仙子先后用过的绝色美人身。   弱水女神化褒姒,荷花仙子化西施,洛神下凡化甄妃,牡丹仙子二临人间,先为合德,后化玉环,用的都是这具躯壳。   自唐朝以后,这具美人躯壳死死活活又在人世沉浮了几百年,有时候生下来就被溺死,有时候一生在村子里生儿育女,大多时候落入风尘,又被贵人私藏,这一世过得还算不错,虽然母亲早逝,父亲续娶一妻,在府里过得不怎么样,但因为天生丽质,父亲有意用她来安稳仕途,正是待价而沽的时候。   少女今年刚满十五,没有名字,家里一贯称她二姐儿,有时候也叫傻二姐儿,上头有一个同母的姐姐早已嫁人了,因为母亲生二姐儿时难产,这个姐姐一贯也不管她。   北直隶的官员大多前程都不错,二姐儿的父亲周远成是个同进士,但因为是北直隶人,家里又有几位故交在朝中说得上话,现在是做着京官的。   京官难升,周远成如今是不惑之年,刚刚五品,家里续娶的夫人是首辅夫人娘家的族亲小姐。虽然关系较远,但这位高夫人在家里的地位极高,除了原配所生的两个女儿之外,继夫人生了一女两男,其余的那些庶出子女日子比二姐儿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既醉从床上坐起来,屋里没有镜子,她自己摸了一下,少女的肌肤光滑细腻,虽然有些偏瘦,但肤色白皙近玉,有些像她的人身,床下没有鞋子,她光着脚走到屋外的院子里,对着院子里的大水缸照了照模样。   水面平静,照出一张略带几分好奇狐态的美人面,这张脸上曾有褒姒一笑,曾为西施倾国,甄妃绝色,合德百媚,玉环盛宠,都写在这里。   既醉两只手捂住脸颊,眼睛里亮晶晶的,羞得脸颊都红透了,虽然性别不对,但是她、她其实不是不可以……   这会儿大约是春日,还有些寒凉,既醉光着脚站在水缸前,反反复复地照着自己,看上去其实和二姐儿之前的痴傻姿态相差不多,只不过二姐儿一贯更爱吃些。   高夫人知道周远成的心思,也知道这个美貌罕见的痴傻小姐是预备送人做玩物的,不会挡了自家女儿的路,平日里也不怎么刻意苛待她,还派了丫鬟婆子每日盯着,怕这傻子把自己吃胖。   侍候的是一个婆子两个丫鬟,其中一个丫鬟还是婆子的亲女儿,另一个是干女儿,都和傻二姐儿一起住,母女三个晚上甚至睡着二姐儿的主人房,刚才既醉从屋里跑出来,那屋其实就是下人住的低矮潮湿的下屋。   既醉不关心这个,她只关心自己的脸,从天光微亮一直照到外头渐渐有了动静,都舍不得移开视线。   直到婆子起床,才发觉傻子光着脚在院子里发癫,傻子听到动静也扭头朝她看,天光之下,照着少女含笑生花,那一眼瞥来,美得宛如天仙临世。   婆子愣了好一会儿,直念了阿弥陀佛,二姐儿美貌,她以往是知道的,可美得呆呆傻傻,木头似的人,今儿却像是有了一股神气,配上这神气,美得简直把人的魂勾出来,要是岁数再大些,简直和画里的观音菩萨差不多了!   既醉见是个老婆子,不怎么感兴趣地收回视线,继续沉迷于大水缸,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以什么都不干,专心欣赏自己的美貌。 第16章 和尚傻妻(2)   此世大明,在位天子年少,与发妻张氏恩爱有加,立后三年,册封其父张峦寿宁伯爵,虽然文官们极力反对,但圣意昭昭,并无转圜余地。   周远成本身是个同进士,虽然属于文官集体,但十分边缘化,即便极力巴结上官,也因为是北直隶人,没有什么地方上的乡党师长,更别提什么同年助力,只靠着家里那点微薄关系,五品京官其实已经做到了头,他如今盘算的是两件事。   第一件,爱女周宛玉年已十三,颇有姿色,琴棋书画都有涉猎,算得上贤淑才女,但宫中帝后恩爱,天子不愿选秀,只能为她择婿,他想让爱女尽量高嫁。   第二件,便是家里那个傻二姐儿了,十岁之前他不过把傻二姐儿当成小猫小狗随意养在小院里,几乎没怎么见她,直到有次傻二姐儿上了树,他从外头回来,正见到那树影里女童捉蝶大笑,顿时明白自己一身前程大概都系在这个女儿身上。   和周宛玉不同,傻二姐儿属于身有恶疾,不仅无法入宫选秀,甚至连正常嫁人的资格都没有,即便美若天仙,也难有体面人家愿意娶她进门,但周远成时常看着傻二姐儿的绝色容颜,思索着如何将其转化成政治资本。   这样的一副容貌,就算天生痴傻上不得台面,藏在内宅里养着不是正好?反正都是要送给男人玩,何不图谋一场大的?   如今正是一年春日始,缔结姻缘的大好时机,往日关在绣楼里的小姐也都开始纷纷应些手帕交的邀请过府游玩,也是各家主母悄悄甄选儿媳的时候,周宛玉年纪要略小些,她能进的圈子也不大,偶尔有机会能借着高夫人娘家的光出入一些权贵府上,但都没有什么表现的机会,前两日从定国公府出来,少女就落了一桩心事。   定国公府徐家乃是大明开国以来最煊赫的公侯世家之一,与魏国公徐家同出一脉,只不过纠纷不断,定国公如今赋闲在家,世子徐世英年已十八,因早年习武,常在江湖走动,婚事拖延到如今,定国公府自开春以来,可谓是宾客盈门,世子的妹妹徐二姑娘整日在家开宴,许多世家贵女都有心争一争。   周宛玉虽然也算个小美人,可徐家门庭太高,来往的贵女也不乏美人,她混在人群里便不怎么打眼,可偏偏一眼就看中了最抢眼的定国公世子,回家来就关着门,再也不肯去参加别的相亲宴了。   周远成哪里不知道她的心思,定国公府确实是个好去处,但女儿想嫁进去,无异于痴人说梦,做妾都不怎么有希望,但如果是妹妹出嫁,姐姐陪嫁呢?   定国公世子徐世英久在江湖,江湖上能有什么像样的女人可看?至于傻二姐儿会抢了宛玉的宠爱,那倒没什么,和傻子睡觉也就罢了,还能对着傻子谈情说爱?总归是拿捏住正室名分要紧。   周远成拿定主意,自外院进了后宅,就吩咐府里管事的给二姐儿量体裁衣,做几身体面衣裳,至于头面首饰之类,家里也不宽裕,用用宛玉的就行了。   傻二姐儿常年爬墙上树玩泥巴,给她穿好衣服纯属浪费,一天不到就能糟践了,基本上都是套几件破烂衣裳就放她去玩,头发也是披散着的,高夫人听见这话倒是有些高兴,“二姐儿有去处了?”   周远成点点头,捋了一下胡子,“今日请了刘学士的公子吃酒,他那里有些消息,定国公世子今年是一定要成婚的,他家老夫人以死相逼……世子只提了一样要求,他要娶一位绝色的佳人。”   高夫人的脸色挂了下来,她女儿正是闹着要嫁徐世子的时候,傻二姐儿倒是绝色,可把傻子送给自家女儿想嫁的人,这不是白送一场前程?   周远成拍了拍自家夫人的背,宽慰道:“夫人啊,你也知道定国公府是什么门第,要不是徐世子偏爱混迹江湖,人家勋爵联姻,有咱们这等人家什么事?二姐儿哪里是能做正室的样子?我已经托了刘公子,明日徐二小姐办宴,请老夫人捎带宛玉和二姐儿过去,寻个机会让徐世子瞧瞧二姐儿。”   高夫人满脸不快,忍不住道:“二姐儿痴傻,也未必就瞧得上……”   这话说得不大有底气,周远成也没反驳,只是叹气,倘若二姐儿那张脸生在宛玉的脸上,哪还用他操心婚事,早被踏破门槛了,那天子岳父寿宁伯,也未必就轮得到张峦做。   两夫妻商议片刻,高夫人态度已经软化,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只是道:“既然是明日赴宴,那现做衣裳哪儿赶得上,难道一点绣花不用,让她穿光缎子衣裳?宛玉去年不要的衣裳,她那个身量刚好。”   周远成也不好在这点细枝末节上让夫人不快,只是心里难免有些厌烦,难道二姐儿穿得寒酸,出去就不丢他这个做父亲的人?好在宛玉的衣裳就算是不要的,也都不便宜。   既醉这一天过得倒是很乖,主要是她从两个丫鬟那儿摸出一面手持的小铜镜,镜子握在手里她就不闹腾,时不时美滋滋地照照镜子。   快中午的时候,有人给她送了几身漂亮衣裳和两双绣花缀着明珠的鞋子,衣裳倒是没什么不合身的,这年头的衣裳都是往大了做,把人罩得像个筒,鞋却是巴掌大的一点点,既醉在自己脚上比了比,噗嗤一下笑出了声,这鞋比她的脚小了一半,给五岁的娃娃穿还差不多。   婆子和丫鬟们的脸色都有些异样,傻子是真傻子,继母心黑,连缠足都不给她缠,偏她拿着三小姐的金莲鞋,还能笑得出来,傻子一贯是穿的下人衣物,鞋也混着穿,丫鬟一贯是裹半脚的,傻子虽然是天足,脚也不算大,竟然都没人发觉这个。   那送衣裳鞋子的嬷嬷也震惊地看着既醉两只露在外面的天足,真的是天足,一双脚玉白玲珑,十根脚趾头灵活地动弹几下,这年头女人的脚都是藏在裹脚布里的,因为除了裹脚布缠起来的形状好看,里面的金莲足其实并不算漂亮,羊蹄子似的,脚趾头也都蜷缩向下,哪有这么伸展自如的。   嬷嬷这辈子除了缠足的女童脚,都没见过正常的女人天足什么样,可……看着笑嘻嘻坐在凳子上的二姐儿,嬷嬷恍惚间觉得,这天足倒也不难看。   既醉挺喜欢这小鞋子上的绣花和装饰,盘玩了一会儿又扔在一边,她现在发现了做傻子的好处,那就是自由,非常自由,她想干什么干什么,都没人会去管,哪像是在皇宫里,稍微活泼了一些就能引得一大片宫人震惊哭泣。   嗯,一百岁的活泼老太后……   既醉上辈子到八十岁往后,基本上就不怎么动弹了,而且身体也枯萎老朽得厉害,不适合活动,如今套进了少女壳子里,立刻感到身轻如燕,整个少女的活力全都焕发出来了。   嬷嬷最后也没法子,不敢拿这事去讨夫人的嫌,从库房里找出小少爷的鞋,挑了两双颜色尺码合适的,补绣了几朵花儿朵儿,看着倒也像样了不少。   唯一的阻力是周宛玉坚决不肯把自己的首饰借出去,她已经从母亲那儿知道了家里的安排,虽然心底的那点痴望有了实现的机会,但嫉恨总还是会有,穿了她的衣裳,还要戴她的首饰,去见她喜欢的人?想都不要去想!   高夫人也不愿意拿出自己的首饰,她的都是贵重之物,被傻子戴丢了怎么办?最后还是周远成从几个妾室那儿凑了几件首饰,让人拿去,明日给傻二姐儿去定国公府的时候戴。   此时的定国公府邸内,徐世英正在看人煮茶,他住的院子是单独的,离着家里人都挺远,要不然徐二小姐就会得到消息,马上赶过来。   徐世英叹了一口气,道:“无花,你当真不愿意还俗?我妹妹虽然皮闹,但她认定了一件事是死都不肯回头的,她既然喜欢你,就算家里打死她,她也不会愿意嫁给别人,那就真要孤独终老了。”   煮茶的是个白衣僧人,眉目如画,一尘不染,闻言温雅一笑,“嫁人,又是什么好事呢?”   徐世英摇摇头,说道:“我妹妹不愿意嫁人,那些贵胄子弟有几个好东西,而我久在江湖,见惯巾帼女侠,也不愿意娶个循规蹈矩的木头妻子,可世上有几人能像无花你这样逍遥自在?终究家事所累,我得传宗接代啊。”   无花淡淡一笑,略有几分调侃道,“徐兄一归京,惊动满城贵女,少女所思风花雪月情漫漫,到了你这等俗人口里,却只余传宗接代四个字?”   徐世英颇有些惊奇,“无花,你也会开玩笑了?”   无花煮茶的手并不停顿,面上收敛笑意,语气微有变化,轻声道:“我也是人。”   苦海无边,唯有沉沦,何必回头。 第17章 和尚傻妻(3)   定国公府始建于永乐年间,第一代定国公徐增寿为开国元勋中山王徐达之子,徐达长子继爵魏国公,魏国公爵是明祖朱元璋赐封,而徐增寿的定国公爵则是永乐大帝朱棣所封。   当年靖难之役,徐增寿的长姐早年嫁给朱棣,做着燕王妃,徐家上下因此避嫌,唯独徐增寿和长姐关系最近,在朝为朱棣遮掩反意,私下不断透露朝廷情报,事发后被建文帝所杀,朱棣为此痛心疾首,称帝后追封徐增寿定国公爵,以其子继位,世袭罔替。   受帝王眷顾,定国公府在京城各家公侯府邸里是独一份的规模,府邸内处处雕梁画栋,尽显国公气派,徐二小姐宴客之所是一处极大的绣楼,不同于寻常官宦人家关小姐的低矮小楼,徐家的绣楼上下两层辉煌大气,可同时容纳几百人宴饮,府里也是处处亭台楼阁,帝王恩荣,富贵已极。   如今的定国公不大管事情了,常年养静,爱些丝竹音乐,府里养着些小戏班子,常有戏词从高墙里咿咿呀呀地传出,主屋那边倒没人来管小姐宴客,都是紧闭门房,唯有绣楼左右人来人往,热热闹闹。   周宛玉心高气傲,上一次来的时候被定国公府的豪奢震惊了许久,自觉表现不佳,第二次来便处处小心起来,即便小脚走路很困难,也是步步谨慎,有些门第较高的公侯贵女就自在多了,走路走得脚疼,就让自家健妇抱着或是背着上楼,满座的小姐们莺声燕语,来往走动的多是丫鬟婆子。   徐二小姐是例外,她虽然也自小缠足,缠的却是最轻的“纤足”,不弓不折,只是把脚裹得略小略瘦些,她跑跳无碍,甚至还从兄长那儿学了几套剑法,如今女子缠足大多是为了嫁个好人家,徐家嫁女不叫择婿,而叫选婿,自然更娇惯些。   其实赴宴的小姐们从小脚上也能稍稍看出些门第高低来,那些容易站立的,走路不大歪斜的,大多和徐二小姐交好,是极贵重的公侯嫡女,脚缠得越小,连站都站不住,被人抱着背着才能坐下的,基本上都是旁支庶出,要靠着小脚才能有一门好婚事。   周宛玉其实也没走太久,从家里上了轿子,在定国公府门前落地,不过是从门口走到绣楼而已,就这不算长的一段路,已经走得莲步飘飘,身姿摇曳,要靠两个丫鬟扶着了。   既醉也被两个丫鬟扶着,但是和别人扶着走路不一样,她是被一左一右紧紧抓着手的,怕她跑掉了。   既醉挣扎了几次,挣脱不开,也就不费那个事了,她现在看什么都新鲜,等看到绣楼二层上备好的各色糕点羹汤和菜肴,顿时不挣扎了,目光落在离她最近的一盘白切鸡上,连忙拖着两个丫鬟前行几步,抢先坐在了白切鸡前的位置上。   那里原先有个小姐准备要坐,忽然被占了位置,刚要发火,“你谁……呀!”   小姐穿着牡丹红绣蝴蝶的春衫,圆脸杏眼,此时一双手捂着嘴,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既醉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蝴蝶春衫的小姐名叫郭惠如,是武定侯郭家的长房嫡女,也是徐二小姐的手帕交,定国公府的老夫人原本最看中的世子夫人人选就是她,可惜徐世英不愿意,郭惠如也没有那个心思,比起徐世英,她更想嫁个读书人。   郭惠如来得算是早的了,徐珍在前面待客,她和徐珍关系近,也不想去添乱,正要找个僻静位置坐下,冷不防被人一屁股占了位置,火气还没上来,那人满脸喜悦,不甚在意地看她一眼,然后寻摸了筷子,不顾她那两个丫鬟的拼命阻拦,硬生生带着一双握着她手腕的手,坚强地夹起了一筷子白切鸡,还是挑得最好的部位,连着一块黄灿灿鸡皮的。   郭惠如捂着嘴看着既醉,她、她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   那眉眼像是画上去的,仙姿玉色只不过冷冰冰的四个字罢了,哪比得上眼前这活色生香的美人,只看脸就让人砰砰心跳了,她居然还是笑着的,眼角眉梢都带笑,朝着她笑,仿佛很喜欢她似的,哎呀,这也太羞人了。   郭惠如看着她,心里温柔如一泓春水,反应过来,连忙呵斥:“诶你们怎么这样!你家小姐的手腕子都被握红了,还不放开她!”   两个丫鬟就是照料傻二姐儿的那两个,美人脸看久了抗性也高,临出门前被夫人耳提面命一定要把人牵住了,哪儿想到一上楼,傻子就奔着吃的去了。   被眼前一看就是权贵人家的小姐呵斥,两个丫鬟也不敢松手,只是细声细气解释道:“这位小姐误会了,我们家姐儿……”   一个丫鬟正说着,被另一个丫鬟捣了一下,顿时把话咽回去了,当众解释小姐是痴傻儿,岂不得罪徐家了?   这时既醉已经两块鸡肉下肚了,脸上更是惊喜万分,她自从上了年纪,吃什么都没味,如今换了一副年轻躯壳,人间百味都吃得,终于再次尝到了这鲜嫩的一口鸡。   这时周宛玉也摇晃着小脚走了过来,看着既醉野鸡抢食的姿态,竟然都不显得猥琐,反倒把两个握着她手腕的丫鬟衬托得面目狰狞,她的眉心跳了一下,认出了郭惠如,连忙姿态十足地行了一个礼,柔声道:“郭姐姐,这是我家二姐,她天生痴傻,家里管束得严了些,不是有意要抢姐姐位置的。”   周宛玉没听到郭惠如呵斥丫鬟,她走得慢,只看到既醉一屁股抢坐了郭惠如的位置。   既醉正吃第三口鸡肉,听了这话,反应过来,一边嚼着白切鸡,一边看向周宛玉,看她姿态款款,语调温柔,忽然放下了筷子。   郭惠如的注意力本来就不在周宛玉身上,见既醉起身,她还没来得及搭话,既醉使劲挣脱开两个丫鬟的钳制,大步走到周宛玉面前,一巴掌扇在周宛玉脸上,她舔了舔嘴角,眉眼弯弯含笑,又坐回去吃鸡。   周宛玉挨了一巴掌,人都懵了,她自小受宠,亲娘都没动过她一个手指头,今天当着一众名门闺秀的面,被一个傻子扇巴掌!   周宛玉也只是十几岁的小姑娘,眼圈都红了,几步过去就要回既醉一巴掌,却被郭惠如一把按住了手。   武定侯嫡出小姐的反应速度真不是一般人家的小脚小姐能比的,郭惠如按着周宛玉,声音不高不低,但话语之间满是舔意,“这位妹妹,你家二姐姐既然心智有损,你就不该说她,她打了你,你难道还要和她计较吗?”   周宛玉在家里从来没经历过这样明晃晃的拉偏架,一贯能说会道的嘴张着,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郭惠如又回头看了一眼专心吃鸡的既醉,说话的声音甜蜜蜜的,几乎语无伦次,“何况你看她多么可怜可爱啊,她那么瘦,让她多吃点东西吧,其实我们武定侯府的吃食也是很好的,你姐姐平常喜欢吃什么啊?你说她要是再胖点,是不是更好看了?”   周宛玉的脸还火辣辣地疼,被郭惠如钳着的手腕子更是感觉要断了,什么注意形象都忘记了,眼泪鼻涕直往下掉,哭得直噎。   郭惠如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既醉,有点磕巴地说道:“我说,你们家是不是偷来的孩子,你姐姐美成这样,你怎么这么难看?”   周宛玉哭出了鼻涕泡。   既醉慢条斯理地吃了半盘子鸡,瞥了一眼郭惠如,郭惠如说话顿时更乱了,周宛玉在她手里不断挣扎,她都没注意到,先祖被朱元璋赞为尉迟敬德不过如此的神力在此刻附体,她一只手按着周宛玉,扶在椅子上的另一只手已经把椅背握得变形。   既醉晃了晃脚,给了郭惠如一个笑脸,做傻子,真好啊。   周宛玉起初还是因为羞愤而哭泣,随着郭惠如不自觉地加力,已经是疼得叫嚷哭喊起来了,这里的动静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然后有一个算一个,目光都不自觉地从疑似起了冲突的郭惠如和周宛玉两人身上移开,落在了端坐吃鸡的既醉那里。   绣楼内室的花窗边,原本正在斟茶交谈的二人也因为这出奇的寂静而投来视线,徐世英的视力极佳,扫了几眼就看到了郭惠如,看她满脸通红地钳着个正在哭叫的少女,这傻大妞和人闹起来并不稀奇,他正要收回视线,忽然目光一定。   满室辉光都落在那个坐着的少女身上,熟悉的绣楼一瞬间变为了天宫仙室,耳畔有仙乐回响,如梦似幻,当年天蓬元帅见嫦娥,大约也是这样一眼。   徐世英冷静地看着窗外,然后喝了一口开水。   无花正在斟茶,手里的茶盏满了出来,热意烫伤手背才似有所觉,这极文雅的一个僧人忽然笑了起来,仿佛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徐世英被开水烫得说不出话来,下一刻人已经飞掠到了门口,老子要娶老婆,狗屁的传宗接代,老子要风花雪月,老子要谈情说爱!   美人看看我,看我长得可像你未来夫君? 第18章 和尚傻妻(4)   作为定国公府的长子嫡孙,徐世英自小是在一声声的赞美中长起的,也就是徐家一贯武德充沛,八岁根骨刚全就撵出内宅习武,十岁跟着老家人开始走江湖,才没泡成脂粉堆里的纨绔。   厮混内宅的日子也不是没给徐世英带来好处,嫁进徐家的都是美人,所以他的眼光非常高,他自己相貌英武,虽没有十分的俊美,但在徐世英这三个字加上一系列金光闪闪的前缀,足以做得半个京城少女的春闺梦里人,何况他又洁身自好,混迹江湖时从不招惹女子,回到富贵温柔乡里也不放纵,连个通房都不收用。   徐世英见惯了脂粉废物,江湖浪子,对自己颇为自信,他倒是不知道,去年回家的时候,定国公夫妇见到他带进家门做客的无花,老夫妻背地里掉过多少眼泪。   无花此人在江湖上比徐世英的名气大了太多,他被称为“七绝妙僧”,不仅武艺高超,流传出的琴棋书画都有名家的水准,还极会做诗,据说有一手绝妙的厨艺。他出身武林名宿南少林,同辈之中佛法无出其右,两宫太后都信奉佛老,也曾被天子请进宫中讲经。   除了文采动人,无花的容貌更是出尘绝世,和徐世英站在一处,便如仙佛立于俗人之侧,徐世英本身是个颜狗,和无花的交往颇有些死缠烂打的意思,这在定国公府众人看来,就更是暧昧无比,这才闹到最后老夫人以死相逼,一定要徐世英娶妻生子才肯罢休。   徐世英自绣楼内室飞掠而出,完全忽略了满室的闺秀,掠到郭惠如面前的时候,距离周宛玉也极近,周宛玉连哭都忘记了,脑子里纷乱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无他,徐世英这几步掠过来,实在有些英雄救美的样子,却不想徐世英只是把郭惠如朝边上推搡了两步,占了郭惠如的站位。   离得越近,徐世英越能感受到自己心跳如鼓,世上没有经不住细看的美人,这站位非常好,徐世英低头能看到美人羊脂玉般的半张脸,唇色未染,沾了一点油脂,像桃花蘸水,脸颊微微鼓起,在咀嚼着什么,徐世英按着心脏,那一口一口,分明是在吃他的心啊!   既醉已经快把一盘子鸡吃完了,徐家的菜肴都是很小一份,一盘鸡也只是取了最细嫩的部位摆盘,她把最后一块鸡肉夹了起来,这时面前投下一大片阴影,她抬起头看过去,就见一个高大英武的青年捂着心口看着她,脸上呈现出一种烧糊涂的迷乱,他张口,发出阿巴阿巴的怪声。   徐世英:艹,嘴烫了说不出话。   这时徐家二小姐徐珍推开人群走了过来,她从小和徐世英关系最好,这时看着自家大哥没出息只会比划的样子,再看看惊艳满室的美人,果然不负徐世英的期望,做起了他的嘴替:“这位妹妹,我家大哥是个粗人,他有点急了,不大会说话,你别介意,我直说了,他看上去很想娶你。”   徐世英阿巴阿巴直点头,还不太满意地看看嘴替妹妹,什么叫看上去很想娶,他就是很想娶。   既醉把夹在筷子上的鸡肉一口吞下去,一边嚼着,一边仔细看了看徐世英,她是昨天来的,今天就被打扮了一通撵到这里,情况都不大清楚,也就能判断出眼前这哑巴青年是个贵胄子弟,大约这场宴会就是为了他遴选妻子而办的,在座的闺秀小姐们虽然都做出了避嫌的姿态,但那一眼一眼看过来的小眼神实在无法让人忽略。   徐世英被美人不闪不避的视线打量着,他在江湖上都没见过这样大胆的女人,但还是那句话,公子颜狗无药可救,换成旁人他大约要皱眉避开,被美人这样注视着,他整个人不自觉挺胸,努力展示自己精壮的身板。   既醉把鸡肉咽下去,在身上翻找了一下,没找到手帕之类的东西,正好徐世英挺着胸,露出胸口的一角绢帛。   既醉半抬起身子,朝着徐世英伸手,抽出他胸口的绢帛,用干净的一角擦了擦嘴。   徐世英被美人伸手的姿态给迷住了,呆呆地任由她拿走自己的擦汗绢子,目眦欲裂地看着美人用绢子擦嘴,恨不得自己去当绢子,徐珍也愣了一下,不知道这绝色的美人儿是什么意思,若说害羞不愿意回答,为什么当众做出拿男人东西擦嘴这么暧昧的动作?   既醉擦了嘴,又用背面擦了擦手,把一看材质就很好的绢帛叠了起来,徐世英的心都要从喉咙口跳出来了,美人把他的擦汗绢子叠好,收到了袖子里。   这一定是定情信物!   徐世英阿巴阿巴对着妹妹比划,然后伸出两个手指头,徐珍干巴巴地翻译:“他、他说最近这几年最好的黄道吉日很近,错过了要等两年。”   徐世英急了,这翻译有误,他想说的是尽快完婚,而且他的人生规划是两个人一辈子,不纳妾不收房。   既醉又看了一眼徐世英,摇摇头。   郭惠如那边总算反应过来,松开周宛玉,推了一把徐世英,“站得这么近,你要强抢民女吗?吓着人家了怎么办?人家一定要嫁给你吗?”   郭惠如凑了过来,小声地说道:“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家里门第不高的,我有个哥哥,他脾气可好……算了吧,他长得不好看,我表哥……”   徐世英更急了,对着妹妹比比划划,要她翻译,郭惠如的那个表哥对着内宅女子可会装模作样了,背地里会去狎妓!他上次在留都的软玉楼里看到他了!这种不干不净的东西,也敢肖想他的美人?   徐珍无语,你在青楼里看到郭惠如的表哥,这话翻出来,不是告诉别人你去过青楼?   既醉还是摇头,她现在已经是个凡人了,身上没有半点妖气,处在修行期又不能汲取男人的精气,那男人就失去了最大的用途,所以玩玩就算了,嫁人不太划算。   她上辈子一开始是为了龙气,后来不知道怎么就陷进去了,大概是初恋总有些特别的地方,连人死了都舍不得离开有他气息的宫殿,一直待到躯壳都快没法用了,她大概也是真的动了几分心的。   对妖来说,动心太伤身,她一生都困在锦绣宫室里,其实都没来得及好好做个人,而且做傻子多好,玩了男人还可以推说男人自己不检点,百年守一人太累太累,这辈子她是真想多玩几个男人。   徐珍还待劝说,她是个聪慧的姑娘,她哥也许注意力全在美人本身,她却能在惊艳过后第一时间察觉到这美人的家境不好,身上衣服明显经过浆洗,微微发旧,头上的首饰不成套,都是廉价物件,至于为什么是家境不好而非在家里不受宠,这都不用去思考,谁家里有这么美丽的女儿舍得亏待?小家碧玉养得精心起来,甚至比名门闺秀都要娇惯的。   就在这时,周宛玉揉着手腕子,哭唧唧地开口了,“承蒙世子和小姐看重,我家二姐姐天生颅内有疾,一时痴傻,一时发疯,今日赴宴本不想带她来的,可她在家哭闹不休,才想着让她来见见世面也好……不敢隐瞒什么,二姐姐这恶疾是嫁不了人的,实在是愧受世子青睐。   她被郭惠如放开的第一时间就忙着擦干净脸,这会儿红着眼眶说话,其实算得上美貌佳人,但不仅徐世英皱着眉头朝她看去,连徐珍都挑了一下眉头。   美人痴傻,这倒是她没想到的,因为这种人一般不会被带到她面前,这自称美人妹妹的小姑娘倒是完全符合小家碧玉的标准,身上衣裳是精心绣的花样,料子比之一些闺秀都不差什么,首饰也搭配得大方得宜,说话温声细语颇有姿态,但小姑娘到底城府浅,说到姐姐痴傻时的那股恶意骗不了人。   既醉姿态自在地伸了一个懒腰,起身,徐世英下意识地给她让开道路,就见美人抬袖,周宛玉这次有了防备,但她闪躲的动作比不上既醉的手快。   上次是正手一扇,巴掌印微红,这次既醉是反手一击,反手扇巴掌是最使得上劲的,周宛玉挨了这一下,脚底下都站不住,向后退了两步,被两个丫鬟扶住了。   既醉没有放过她的意思,一步上前揪住了周宛玉的衣领子,在她脸颊两边重重连扇两下,仿佛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似的,嘴角上翘,灵活地向后退几步,回身拉住了徐世英的胳膊,徐世英整个人一僵。   既醉双眼向上柔柔看着他,对着他甜甜一笑,徐世英浑身都软了,八尺的青年任由既醉把他整个人拉着挡在面前,然后从他身后伸出一个脑袋,既醉非常得意地看着被扇懵的周宛玉。   徐世英像一块英俊强壮的门板,承载了狐美人的殷殷期盼,对上周宛玉气得发疯的脸,他下意识地用另一只手护住了身后美人。   周宛玉脸颊通红,眼睛也通红,看着平日里在家呆呆傻傻任人欺凌的傻二姐儿拉着她爱慕的徐世子,像挡什么洪水猛兽一样挡着她,甚至徐世子还在护着她,护着这个扇了她四个巴掌的傻子! 第19章 和尚傻妻(5)   徐珍也是服了自家大哥的,一句话不说从内室闯进女眷聚会之所,见着人只会阿巴阿巴,这下子更厉害了,人家姐妹发生矛盾,他二话不说护着动手的美人,连句台阶都不给人下。   周宛玉也是气得狠了,恨不得直接扑上去抓花既醉的脸,偏偏徐世英一伸手,像个门神一样拦住她的去路,这个高大的青年十分沉默地看着她,半晌,把目光投给妹妹。   徐珍看了一眼身侧的丫鬟,丫鬟也是个机灵的,捂着嘴在她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徐珍就有数了,工部水司郎中家的女儿,五品的官衔在京里算低的了,不过本朝勋贵除了相互联姻之外,外娶的夫人大多不看家世门第,只要姑娘是好的,那宫里的皇后娘娘没进宫前,也不过是秀才家的女儿。   可……徐珍看看被自家大哥护在身后的周二小姐,头疼得厉害,容貌这样出挑的姑娘她也是第一次见,但凡是个良家出身,心智不缺的,大把的王公贵胄愿意娶进门,怎么偏偏是个痴傻儿?   徐珍被哥哥的眼神看得刺挠,也知道他的心思,先不提做亲的事儿,她几步上前格开徐世英和周宛玉,拉着周宛玉笑道:“周家妹妹不必着恼,看这小花猫似的,快跟我去洗把脸吧!我哥哥是个武人,性子直,咱们别管他,让他先出去,你家姐姐似乎受到了些惊吓,惠如你带人去楼下小花厅里坐会儿。”   郭惠如天生力大,徐珍习过武手劲也不小,她不怕得罪周宛玉,看似轻飘飘拉着她朝内室走,其实是靠着武力生拉硬拽,周宛玉本就被郭惠如差点捏断了手腕,这下是雪上加霜,痛呼一声,徐珍全当没听到,步子又快又急。   一些赴宴的小姐私交较好的还窃窃私语几句,觉得这周宛玉实在装模作样得很,先是被郭家小姐拉扯几下就哭得像死了爹一样,又被徐二小姐拉着手,多少贵胄小姐都没有这个待遇,她还一副委屈得要命的样子。   虽然、虽然被自家姐姐连扇几个巴掌有点丢人吧,可那傻姐姐不是你自己带来的吗?还要赖徐家不成?   不过这会儿还有心神分给周宛玉的贵女们不多,在徐世英和郭惠如带着人下楼之后,绣楼里到处都是小姐们交谈询问惊奇之声,原本长得那么漂亮就够她们谈论到明年的了,竟然还是个痴傻的,唉,瞧徐世子那个呆样。   楼下,徐世英捧着一碗冰,嘴里含着两块冰,人是僵的,眼睛是直勾勾的,郭惠如忙前忙后,连丫鬟都省了,来回搬运了四五趟。   她先给既醉上了一盏橘子饮,又端了两盘糕点,找了个最软的坐垫给既醉垫着坐,让厨房上了待席的两份鸡,一份白切,一份黄焖,然后坐在既醉边上,一只手捧着脸晕乎乎地近距离观看美人,另一只手在坚果盒子里手捏核桃,然后把最完整的放在小餐盘里。   既醉吃了个八成饱就不吃了,捧着橘子饮一口接着一口喝,偶尔吃一口核桃,徐世英看着,不自觉捧着手里的冰,一口接着一口吃冰,偶尔把没剥的核桃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地嚼碎。   郭惠如从美色中逐渐回魂,一巴掌把徐世英满嘴的核桃渣拍吐出来,继续捧着脸看着既醉,小声地说道:“徐世英,你憋了半天倒是吱一声啊,你真要娶?你们家不会欺负人吧?”   她说的欺负人自然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她刚才上楼的时候也听了一耳朵,知道美人妹妹只有个做五品官的父亲,她又是痴傻儿,徐世英想要把人弄到手里那可太容易了,都不耽误他娶妻……嗯?艹!   郭惠如霍然起身,揪住了徐世英的衣领子,“徐世英,徐大哥,世英哥哥!你要娶老婆一定要娶我啊!咱们对食怎么样?你去浪你的江湖,我带着美人妹妹在家里……诶嘿嘿嘿!”   不提徐世英露出一副受到侮辱的表情,连既醉都给了郭惠如一个眼神,郭惠如的那声诶嘿嘿嘿十分灵性,五十岁的老光棍都猥琐不出她那个味儿。   徐世英吃了一碗冰,嘴里已经麻木了,这会儿倒是能哑着嗓子说话了,他把郭惠如的手拨开,目光落在捧着茶盏的既醉身上,既醉朝他笑,他也呆笑几声,才慢慢地道:“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定了,我只要娶她一个。”   郭惠如顿时酸得像一盘酸菜鱼,头一次恨她老子为什么没把她生成男人,她酸唧唧地说道:“狗男人装什么,你就是见色起意……诶,无花大师,大师您来坐,您来评理,他凭什么觉得自己配得上美人妹妹?”   无花从楼上下来走的是另外一条楼梯,直通楼下花厅里的,他年纪倒也不算大,少年十七,面容清俊如初晨的阳光,一袭朴素僧衣让他更多几分名士高洁之意,从楼上缓步而下,如佛子步步生莲,落入凡尘。   既醉抬着眼睛看着无花,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惊艳爱慕,只有一片湖水似的宁静,这种干干净净的俊和尚……嗯,换个妖精来的话,今晚就给他吃了。   既醉好一点,她准备过几天找个机会,把这一票给干了。   她用纯洁的眼神扫了一下和尚全身,判断出这应该是货真价实的在室和尚,浑身精血内蕴,但凡少了一滴元阳都没这个精气神,也许是练童子功的吧,但是既醉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母狐狸和公狐狸就这一点不同,在人间行淫的公狐狸被捉多半是被打死,因为它有作案工具,这叫“坏女儿家清白的臭狐狸”,而母狐狸只要手底下没有人命案子,被捉了也很少打死,斩妖除魔的人也是讲道理的,人家漂亮狐狸稍微勾一勾引,你就上当,那不是你自己不检点吗?   一个和尚长得如此俊俏,不躲在和尚庙里,还要出来走动,还非要在狐狸面前走来走去,那不是心里就想着让漂亮狐狸玩他吗?   漂亮狐狸又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橘子饮,目光又落在徐世英身上,这一个其实也不错的,高大强壮英俊,可是看着太傻了,既醉对他兴趣不是很大。   无花没有顺着郭惠如的意思坐过去,而是淡淡地看了一眼既醉,对徐世英道:“我这几日要去城外灵岳寺挂单,徐兄如果有空可以去那里找我,近期我都会在那里停留。”   既醉竖起耳朵,好的,灵岳寺,她记住这个地名了,有机会去那里睡和尚。   徐世英连忙道:“无花,你……”   话音未落,楼梯传来脚步声,无花脸上露出无奈神情,僧衣一掠而过,花厅内已经没了他的身影。   徐珍追逐而来,却追赶不及心上人的脚步,停在楼梯上,很是失落。   既醉只当没有看见,摸了半边核桃仁吃,指望她良心发作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不过等她睡了和尚,要是和尚承受不住心灵上的折磨决定还俗,大约这个小美人儿还是有那么些许机会的。   徐珍让人把周宛玉送回府去了,她一贯聪明灵慧,从周宛玉的只言片语里已经判断出了周家的打算,倘若换一个人家,周家的打算也许就成了,毕竟婚姻大事总要自己看得上才行,娶一个周宛玉,搭一个天仙美人陪嫁,九成九的贵胄子弟抗不过这美人诱惑,可徐珍了解自家大哥,知道他的性格不会妥协,所以也没什么顾忌。   收拾了一下心情,徐珍冷静地给徐世英分析周家的用意,徐世英时不时地看向既醉,既醉有时候高兴就回他一个笑脸,有时候懒得理会就不理他,徐世英的心就像是浸在了橘子饮里,一时酸苦惆怅,一时甜得冒泡,还要分出脑子去听讲,真是忙坏了。   徐珍一通分析策划,“二姐儿在家里的日子本就艰难,周宛玉回家之后一定会去找麻烦,在家里没同意之前,我们不能让二姐儿回家,还是由惠如出面,让她邀请二姐儿去家里住两天,等家里同意了,让娘带着二姐儿回周家,周家人必然不敢再拿二姐儿撒气了,你再多去转转……”   这下最大的问题就给到了定国公府这边,既醉才不管呢,她准备先攒一些跑路资金,过些天离开京城,先去灵岳寺睡和尚,再南下跑得远远的,看有没有宗门能学习武艺,找不到宗门也不碍事,漂亮狐狸走到哪里都不会缺傻子保护的。   既醉美滋滋地被安排给了郭惠如,郭家是再干净不过的门庭,小姐带回来的客人安置在小姐自己房里,一路上的仆人都规规矩矩,进了内宅更没有半个男人影子。   郭惠如自告奋勇要帮既醉洗澡,然后洗着洗着,人一头栽倒在浴桶里,鼻血咕嘟直冒,只能换了一次水,既醉自己玩水似的洗了一遍,躺在郭惠如的床上,盖上被子,只露出一个脑袋,朝着郭惠如笑盈盈的。   郭惠如哆哆嗦嗦地从床上抱了只枕头,躲去外间睡了,她怕自己失血过多死在床上。   入夜二更,黑衣忍者立在床头,唯一露在外面的手骨节匀亭,洁白如玉,手上握着一柄长刀。   他姿态文雅,不紧不慢,提刀挑床帘。 第20章 和尚傻妻(6)   月华明亮,映照刀光。   床帘寸寸向上,有少女馨香迎面而来,即便白日已经见过,夜色笼罩之下,闭目的少女仍旧美丽无比,她静静地躺在那里,光华耀目,如同一块等人偷窃的连城宝石。   江湖人图名利,贪钱财,爱美人,徐世英终究还是锦绣堆里养出的贵公子,明明一眼见到就想占有,偏偏还守着规矩,他想过三书六礼,用凤冠霞帔迎娶美人,原本倒是可以的,重重深闺藏绝色,让人无从窥探,便也没有今晚了。   忍者静静地观赏美人,他听闻昔年江湖上的两大绝色,水灵光和秋灵素,所谓“天地双灵,艳绝江湖”,据说二人都美得惊艳销魂,水灵光的美貌藏在铁血大旗的威名之后,秋灵素早已绝迹江湖,忍者知道得更清楚一些,那位艳绝江湖的美人追求者无数,仍旧被嫉妒者寻到机会毁去了容貌,从此黑纱覆面,改名易姓。   嫉妒者无比得意地和他谈论过这一场胜利,她说秋灵素之美无法言尽,也确实胜她三分,即便她满怀恶意而去,还是坐着欣赏了整整两个时辰。   可眼前的少女,又岂止胜她三分,当年西施若不长这样一张脸,也不配做倾国祸水。   忍者揭开了面上的黑布,露出一张清俊容颜,正是白日里高洁出尘的少年僧人无花,南北少林,同辈之中佛法禅意武功第一人,如今夜入香闺,立在少女床前。   他手里的刀样式奇特,或者有些像剑,又似横刀的,这是东瀛刀的一种,昔年东瀛武士天枫十四郎渡海而来,以此刀斩强敌无数,后来天枫十四郎落败于丐帮帮主任慈之手,伤重不治,终结了东瀛武士的传奇。   但少有人知,在此战之前,天枫十四郎曾挑战南少林天峰大师,本是势均力敌,直到天峰大师战至全力出手,忽然收刀正面受下一击,自称被妻子抛弃,不愿活下去,将长子托孤南少林,之后隐瞒伤势前往丐帮与任慈交手,临死前将襁褓中的次子交给任慈抚养。   无花正是天枫十四郎的长子,渡海来到中原的那年刚满六岁,被天峰大师收养时也只是七岁稚童,故而无人知道他留存了父亲遗物,在学习少林武功时也继承了父亲的忍术和刀法,能将至正至刚的少林武功与至柔至险的东瀛武学同时练至臻化境,可见天资。   少林僧人行走江湖,仿佛自带一种信仰辉光,无花曾入宫为太后讲经,也出入名门府邸,见过许多闺阁千金,甚至进过神水宫,为那位虔诚信佛的神水宫主阐释佛理,这样一个熟读佛法的年轻高僧,谁会相信高洁的皮囊下藏着一只择人而噬的野兽。   徐珍不是第一个爱慕无花被拒绝的千金小姐了,那些常年被关在绣楼里的女儿家总是很难见到合适又优秀的同龄男子,连引诱的步骤都可以省去,她们总是会轻而易举地喜欢他,无花的拒绝是很没有诚意的,他不是严词拒绝,总是会温柔以待,仿佛很珍惜这份情愫似的,往往被他拒绝的女子很难真的忘记他。   十六岁之前,无花的武学没有大成,唯有童子之身才能更好地承载两份矛盾的武学,前段时日突破之后,没有了这份限制,他是天生恶徒,少年情热,毫无负担地就开始物色第一个猎物。   高门贵女太过麻烦,江湖女子不易摆脱,夹在其中符合标准的女子仍旧不算少,然而事前考虑过再多,都抵不过那一眼的销魂蚀骨。   无花一直觉得,美人美到了极致应该是可怕的,就像他的母亲,美丽神秘得像一条毒蛇,无数男子为了她梦萦魂牵,他不喜欢乃至排斥这种美,但也确实从未再见过比母亲更美的女人,也许事实就如她自己所言,世上比她更美貌的女人都已死了,那时无花明智地没有提及水灵光。   何况这世上见过水灵光的人又有几个呢?谁知道那赫赫威名保护之下的美人有多美?但无花知道,他将采撷的一定是最美的女人。   她还是少女,却没有一丝一毫折损美色的青涩,牡丹初绽便是倾城,世人常以苛刻的眼光看待美人,假如她浑身上下只有一处不美,那一处就会被再三放大,就像无花看自己的母亲,总觉得她的脸大。   可再苛刻,他也没有找出少女的缺陷,她的眉形似一笔精心描绘的黛痕,不浓不淡,她的眼睛比他见过的所有宝石都要明亮美丽,此刻静静地闭着,像名剑藏于匣中,让人愈发渴盼,琼鼻高挺,菱唇含笑,这五官随意一处单独分在姿色平庸的女人脸上都能成为点睛之色,何况又构成得如此天然恰好。   无花是有诗才的,他的诗常令少女销魂,也在青楼传名,对着这一张脸,他却没有什么风雅心思,只有低俗之欲。   刀尖轻轻描摹绝色容颜,缓缓向下挑开被褥,少女偏瘦,这不是缺点,世人对美人是十分宽容的,瘦有瘦的妙处,胖有胖的风韵,难得的是即便瘦,有的地方也是玲珑有致。   无花慢条斯理地解了腰带,把腰带系在既醉闭着的双目上,绕行一圈,在那漂亮的唇瓣上打了个死结,结口往里塞了两下,堵住了少女的嘴。   既醉从熟睡中惊醒,下意识地挥舞双手,细弱的手腕被一只带着茧子的手按在床榻上,换成其他女子也许要茫然,既醉这个经年的狐狸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奋力挣扎起来,倒不是说贞洁对她有多重要,关键的关键,她看不见啊!万一是个老头呢?万一是个丑八怪呢?漂亮狐狸来到这世上,不是为了睡劣等男人的!   无花第一次做这种事,想却不是第一天这么想,他进武定侯府时就观察过地形,一路上就是一条看院子的狗都打晕了,进门时看到睡在外间的郭惠如,两条鼻血长流,梦里咂嘴叫美人,被褥半遮半盖露出肚兜,他连多看一眼都觉得伤眼,不仅点了郭惠如的昏睡穴,还给她盖实了被褥,头都捂进了被里。   而进了内室,堵住美人嘴,不过是恶劣情绪发作罢了,待她拼命挣扎脱困,发现怎么都呼救不来人,那该多么绝望?   无花的武功极好,别说是既醉,换成郭惠如都挣扎不过,既醉拼命反抗了一会儿,渐渐不挣扎了,任由这采花贼行事,只有两只手偶尔推拒,偶尔挥舞,力气不大,反倒更加惹人兴致。   没有哭泣,没有绝望,疼就是疼,舒服就是舒服,无花从一开始的疑惑到反应过来,和他设想过的有所不同,正常的闺阁千金遇到这种事必定要百般挣扎哭闹,等成了事又会心如死灰,也许等他走后还会自尽,但他按着行事的这少女,虽生了一张千秋绝色的面容,却是个脑袋空空的痴傻儿,就连挣扎,大约也是睡梦惊醒的反抗,哦,还有行事之初的疼痛。   如此一想,不仅没有失去兴致,反倒越发让人情热起来。   无花不知道,既醉不再反抗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一开始挣扎时摸过他了,少年背脊起伏如龙,常年修习少林武功,胸有胸肌,腹有腹肌,宽肩窄腰,腿长有力,偶尔发出一两声闷哼,声音十分年轻,这就排除了老头的嫌疑。   既醉随后挥舞双手,摸到无花脸上,肌肤紧致而细腻,鼻梁高挺,下巴嘴唇的形状都极好,有八成的把握不是丑八怪。   两个嫌疑都排除掉了,既醉也挣扎不动了,换个念头想一想,她这也算是老树开花嘛,这个不管脸长得怎么样,反正身材十分极品的年轻人肯定想不到,她是一只几十年都没沾荤的狐狸。   从二更末到三更末,无花度过了人生之中最快活的一个时辰,即便他从未碰过别的女人,也明白自己的感受不同一般,美人痴傻,使得原本的暴行渐入佳境,宣泄了积年的欲念,似乎连佛法心境都随之提升了许多,闭眼是禅意空明,一睁开眼,便堕入美色地狱。   既醉的手渐渐摸上了系在脸上的腰带,无花没有阻止,他垂着眼睛看着既醉,看她挣脱束缚,美目盛满星光,点点映照着他的身影。   妙僧垂目,清俊白皙的脸上带着欲念红痕,既醉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忽然笑出了声。   “我记得,你……你叫无花呀!”   既醉很高兴,她都做好最坏的打算了,发现是自己早就想睡的和尚,那倒是不怎么亏的,只是和尚看上去和白天很不一样,似乎也没有什么心理挣扎的样子,那双形状很漂亮的眼睛看着她,眼神像是悲悯,又似乎带着嘲讽,俊脸上微微带笑,又仿佛没在笑。   无花确实笑了,他原本只想一夜窃玉,可被这痴傻美人认出了脸,记住了名字,那就没办法了。   窥见天下奇珍,自然要带走,锁起来,长久地赏玩。 第21章 和尚傻妻(7)   身为江湖侠盗,楚留香虽然以轻功盗术闻名天下,名字常年待在朝廷通缉令的榜首,但对许多人而言,遇到案子找楚留香就对了,这时候朝廷的通缉令就会显得很灵活,丝毫不影响这位盗帅出入世家名门的府邸。   但楚留香也是第一次接到如此奇异的案子,案情本身并不特殊,只不过是一场少女失踪案,奇异的是报案人,一位国公世子,一位侯府千金,当他风尘仆仆在定国公府闻名于世的豪奢宅邸落座,迎来的便是两位互相指责的公子小姐。   徐世英已经两天没吃得下饭了,官府那边的报案是由武定侯府出面,楚留香则是由他邀请而来,楚留香与他没什么交情,还是无花请托了一位少林长辈将人邀来查案。   这位满眼血丝的国公世子看上去十分冷静,楚留香已经成名五六年,和他的两位兄弟胡铁花、姬冰雁都是如今江湖上炙手可热的人物,所谓“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三人各自落座,各有一番气度。   楚留香的面容英俊而冷酷,一旦带笑,又可以温柔而深情,他有许多好友,也有许多红颜,他初出江湖时便有一身登堂入室的武功,手底下却从未沾过人血。往往他所在的地方,女人们的视线落点总会在他身上,但今日压根没人注意他,都在忙着叙述案情。   徐世英请来的人,自然是他第一个开口,“其他事情香帅应该从无花大师那里听说了,我这两天仔细思量,还是有许多疑点,故而要再讲一遍。”   楚留香微微点头,并不去客套,徐世英的样子实在憔悴难言,他显然急切得很。   “那日刘学士夫人携周家两位小姐赴宴,我一眼看中了二小姐,她生母早亡,家里是继夫人当家,事后刘夫人也证实了周家意图将继妇所生之女嫁给我,二小姐是绝色的佳人,但……总之有些病症在身,周家想以将二小姐许给徐某做妾的条件迫使我娶继妇之女,徐某自然不愿意,因怕她回家受到责难,便请郭小姐将人带回武定侯府暂住。”   徐世英双目通红看了一眼同样满脸憔悴的郭惠如,恨声说道:“郭家称当夜将人安置在郭小姐闺阁,但人就此不翼而飞,不仅如此、不仅如此,那闺阁内……遍是污秽。”   他话语哽咽起来,楚留香和两位兄弟面面相觑,都明白了什么,跟着沉默下来。   徐世英深吸一口气,拳头握紧,哑声说道:“故而我有两个怀疑,第一是这郭惠如爱慕于我,放人进去欺辱了二小姐,随后藏匿起来,第二是郭家几个公子见色起意,有人动了心思犯案,但郭家先于我报案,府邸内搜寻过不见人,故此请几位大侠来帮忙探查,看他们究竟将人藏到哪里去了!”   郭惠如憔悴的脸上露出屈辱的怒火,声音高昂道:“徐世英你少给我扣帽子,那日我带着二姐儿回去,一路上都是丫鬟随侍,连我爹都没见一面,哪来的见色起意?我怀疑的是你,你是国公世子,不愿意娶那个周家三姑娘,又不想放弃二姐儿,所以把人掳走藏起来,等过了风头,你又可以另娶贵妻了!”   徐世英怒吼起来,“你都不反驳,你果然是因爱生恨!二小姐那样可怜的人,你这毒妇到底有多狠的心?”   郭惠如一巴掌拍碎了茶几,怒喝道:“老娘喜欢你个狗头!老娘现在可以打死你来证明!”   圆脸少女蛮牛一样冲撞过去,顺手从楚留香身边抄起一把新茶几,对准徐世英的脑门就要向下砸,离得近的胡铁花连忙伸腿去拦,不料郭惠如力大无比,即便被绊了一下,茶几砸歪,也咣当一声在青石地板上砸出个坑。   这是真奔着打死徐世英的心去的了。   楚留香久历人事,看得出来郭惠如的愤怒不是装出来的,一个女人爱慕男人的眼神绝不是这样,就算因爱生恨,也极少能下这么重的手,若说爱慕,他反倒觉得这当事的两位公子小姐,或许都爱慕那位失踪的少女。   胡铁花将徐世英和郭惠如分别按住,姬冰雁盘着手里的茶盏,忽然说道:“公侯府邸周遭常有兵丁巡逻,想要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转移走一个大活人,要么是内鬼,要么是江湖上一流的高手,江湖朝堂一贯井水不犯河水,不知这位周姑娘在失踪之前,见过什么特别的人吗?”   徐世英还没说话,一旁的徐珍轻声道:“周姑娘是官宦人家的小姐,从小不见外客,否则她那样的绝世容貌,早就名扬京都了,只有那日来我们府上赴宴,当时在场的都是闺阁小姐,事后倒是有些风声,若说是因为名声而遭遇歹徒,时间上来不及。”   楚留香多看了徐珍一眼,颇为欣赏这样思路冷静的美貌佳人,略一思索,道:“江湖上的采花贼有时并不按名声行事,曾有扮做女子潜在内宅,逼迫威胁成事的,如果事先藏匿其中,又在那日见到周姑娘美貌,事后尾随进入武定侯府下手,也有可能。”   姬冰雁想了想,补充道:“徐世子也在江湖上行走了几年,可有什么武艺高强的朋友,近期住在京城的吗?”   徐世英摇摇头,“我回京过年而已,已经许久没有见过江湖上的朋友了。”   楚留香和姬冰雁对视一眼,该问的情报都问清楚了,接下来奔走查探,抽丝剥茧,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徐世英将一行三人送到府邸门口,楚留香临走之前忽然问他,“徐世子,倘若人找回来,你可有什么打算?”   江湖人对女子的要求一贯比官宦人家宽松得多,徐世英虽然久在江湖,但他毕竟是个贵胄公子,那周姑娘本就是家人想送徐世英为妾的筹码,身份本就不匹配,经历了这样的事,大约也很难再嫁给他。   楚留香是怜惜女子的,所以有此一问,他在江湖上行走数年,也救助过许多这样的女子,如果徐世英这里有麻烦,他并不介意替他安置佳人。   徐世英语气坚决道:“徐世英今生不能娶二小姐为妻,枉活这一世,拜托香帅了。”   他折身一礼,深深下拜。   从定国公府出来,三个豪侠都有些沉默,离了北国家乡游历江湖以来,他们见过太多的人和事,也知道这份不染尘埃的感情有多宝贵,那徐世英也是堂堂一位国公世子,二女一夫的美事都不肯要,坚决只要娶那身有疾病的二小姐,两人的感情想必……等等。   姬冰雁忽然面露古怪之色,看向楚留香,“徐世英说自己是一眼看中那位周姑娘,算起来隔天人就失踪,他那副模样怎么像是挚爱离去,情深似海?”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小声地说道:“莫提这个了,许是前世有缘。”   胡铁花不在意什么女儿家名节,出了这档子事也没有名节可言了,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不甚在意道:“一定是那周姑娘十分美貌了,你没听他们谈论时都说什么吗?绝世美人啊,等找到了人,我非要好好看看不可!”   楚留香一扇子敲在胡铁花后脑勺上,“小声点,走,咱们现在先去那周府看看,晚上去武定侯府,明日去找丐帮探探消息。”   他一贯如此,遇到案子必定把时间排得很紧,胡铁花不太高兴,他这是第一次来京城,还想到处逛逛,瞧瞧京城的青楼,见一见那艳名远播的花魁娘子。   丐帮京城分舵内,十二岁的南宫灵高居主位,他于襁褓中被帮主任慈与其夫人收养,虽然没有父子之名,却有父子之情。他又天生武学资质奇佳,一通百通,五岁习武,八岁小成,十岁初出茅庐便能千里追杀恶徒,如今十二岁就能主持一方分舵,任慈也放任他招兵买马,在江湖上开始传名。   不知是谁先叫起了少帮主,渐渐地丐帮上下也都这么叫了起来。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弟子遍布天下,若说消息灵通,丐帮认第二,没有势力敢认第一,自然,南宫灵要藏匿一个人也非常简单。   分舵靠近港口,既醉就在港口边一艘三层花船上,这样的豪华花船大多是青楼所有,而京城的青楼其实原本不归丐帮管,南宫灵来到分舵之后便动用手段盘下了好几个楼子,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接到兄长的委托之后,南宫灵命人替换了一个生病的花魁,把人安置了过去。   南宫灵年少,对美人不感兴趣,怕人关注他的行程,也从不朝港口那边去,倒是十分安全。   既醉在花船上待了两天,十分满意自己现在的处境,想吃什么吃什么,无聊了有花魁留下的话本子解闷,这种风尘地的话本子可比那些公子小姐秀才的带劲多了,而到了晚上,又有个俊和尚夜夜伺候。   巧了,俊和尚也是这么想的。   苦海连波,船锁玉观音,拔刀入香闺,日日龙戏珠,夜夜莲滴露。 第22章 和尚傻妻(8)   楚留香一行三人对周府的探查一无所获。   三人都是轻功高手,避开他人耳目调查些事情再容易不过,只是除了探查出那位失踪的周姑娘所谓的身有疾病,其实是胎里带下的痴傻之症,在家里处处受人欺凌之外,也就没有其他消息。   那位三小姐也不像是有嫌疑的样子,与父母对谈时又是幸灾乐祸姐姐失踪,又是忧心忡忡自己婚事下落,虽然卑劣了些,但楚留香几人也不是和小丫头计较的年纪,只能说父母言传身教罢了。   继母就算了,本也不是她生的,可那周郎中亲女失踪,没有一丝一毫担忧,只有痛失前程的烦躁,甚至还和夫人商议盘算着借此机会吃死了徐世英。或许先前还有选择余地,但如今出了这起失踪案,带累着三小姐的婚事绝不可能高嫁了,那还不如给徐世英做妾,听了这话,三小姐顿时又哭天抹泪起来。   从周府出来,胡铁花也很烦躁,他以前不怎么接触这种人家,但也知道江湖上的女侠大多受人诟病,往往一旦成婚就不会再出来走动,这种官宦人家居然更可怕,亲生的女儿失踪,恨不得她死在外面,同是亲生的女儿,那三小姐在家里的待遇算好了,一出事仍旧不管不顾就要送她做妾。   楚留香思忖片刻,道:“周家暂时没有疑点,他们想借着二小姐奇货可居,为三小姐铺平前程,不可能在关键时刻害她,如今出事,周家的处境并不好,目前来看,嫌疑最大的还是武定侯府。”   姬冰雁是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不常开口,开口从不废话,他说道:“我疑惑的是,那位二小姐既然天生痴傻,与徐世英又只是一面之缘,何来生死相许的情谊,徐世英所表现出来的悲痛,不一定是真的。”   楚留香道:“你的意思是说,如郭小姐所言的那样,徐世英确实看中二小姐美貌,又不愿意低娶,掳掠走了二小姐。”   胡铁花忽然插话,“那他傻了请我们来查案,还是说他自信到这种地步,认为我们查不出个真假来?”   楚留香不怎么斯文地翻了个白眼,胡铁花倒是很自信啊,说到底他们只是江湖中的游侠罢了,官府那边到现在还查不出个所以然,他们正好在京城附近,徐世英身为半个江湖人,请他们来查案或许才是能掩盖自身嫌疑的办法。   这会儿天色还早,想去探查武定侯府就不能像去周府那样了,要趁夜去查,所以楚留香几人也不着急,找了个酒楼去吃饭。   夕阳西下,楚留香三人流连在京都繁华里,三个浪子游侠不论到哪里都是光彩夺目,几个懒洋洋靠在饭馆摊位边上的乞丐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不多时就有小乞丐跑走去报信。   天色将暗,南宫灵就收到了消息,随后屏退他人,去往了一处僻静长街,在临街的一处二楼窗台上放了一盆月季花。   入夜,黑衣忍者如约而来。   南宫灵迅速道:“楚留香已来了京城,正在探查周家二小姐失踪案,安全起见,把人处理了吧。”   无花只有一双手和眼睛露在外面,但那眼睛略微弯了弯,南宫灵就知道他在笑,“无妨,是我请他来的,我想看看楚留香的本事,看他究竟有没有资格做我们的棋子。”   南宫灵抿唇,任帮主养育了他,任夫人却对他有些冷淡,也一直排斥任帮主将他认为义子,据说他的眼睛长得很像她的仇人,他的性格又让任夫人不放心,任帮主曾经是他心目中最接近的父亲的人,可当兄长找上门来,一切真相大白,他终于明白自己的处境。   他与任帮主之间,何止仇人二字,父亲死于任帮主之手,任夫人的容貌毁在母亲手里,而他夹在其中,上下不得。   兄长是个坚定之人,他决意先取少林再下丐帮,合两大势力之强,完成生父称霸中原武林的遗愿,又或者说并非是遗愿,而是兄长本身的野心。他不愿意伤害任帮主,兄长竟也难得容许他的私心,给了他一种让人缓慢失去功力的毒,让他给任帮主长期服用,也算全了那份未成的父子之情。   南宫灵思及往事,忽然有所怀疑道:“兄长对那个女子……”   无花双眼微冷,“到时再杀也不迟。”   南宫灵不再废话了,他觉得自己的兄长还是有分寸的,他虽然很想自行其是去处理掉人,但想到兄长的足智多谋,又按捺下来,留着那条命,也许是有更大的谋划呢?   十二岁的少年并不知晓,他那冷清薄情的兄长如今也只是个刚开荤的年轻人罢了,温柔乡里,处处英雄冢。   倾国的佳人往往只有帝王才能拥有,因为那已是人所能达到的权力的极致,才能动用无数人力物力去遴选佳人,即便如此,还是有多少帝王一生遗憾未逢绝色。   而他从弹丸东瀛到繁华中原,从一文不名到开始谋划江湖,即便在江湖上有了点名声,也不过是一小卒,却直接窥见天家难寻的绝色,乃至私藏亵玩,明知危险重重,可又怎么甘心放手。   甚至有些时候,无花是期待楚留香解开这个案子的,拥奇宝者大多都有这样矛盾的心态,既怕人偷抢,又耐不住炫耀的心。   和南宫灵分别后,无花几步飞掠而行,消失在夜色之中。   既醉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三层的大花船自然不可能只有她一个人,底下两层都是青楼待客之所,能上花船的多半都是楼子里正当红的姑娘,身价贵得很,只陪豪客,又因为本朝官员不得宿妓,迎来送往多是商人,大多不怎么讲规矩。   那从底下传上来的声音几乎没法听,既醉听了一会儿,闷闷不乐地把看了十遍八遍的话本子撕得碎碎的,撒了一地。   无花来的时候,正见既醉撕书,他其实也没认为既醉认识字,狐狸看书都是一目二十行,翻得可快了,就像是翻着玩一样,这会儿见她撕书也不奇怪,反倒有些怜爱起来。   也许当年褒姒喜听裂帛之声,周王便是这样含笑看着的。   见到无花进来,既醉把手里撕得七零八落的话本子扔下,高高兴兴地扑进他怀里,双手环上他的腰,既醉爱死了这俊和尚的身体,穿着衣服斯斯文文,解了衣服如狼似虎,中看也中用。   美人在怀,无花深吸了一口气,闻见少女芬芳,来不及陶醉,怀里的美人已经推开他,伸手勾了他的腰带,把他往床上带。   既醉住的这一层和底下的待客二层是用铁门铁链锁死的,只留了一个送食盒的开口处,无花出入是靠着轻功翻进窗户里,南宫灵做事一贯细致。   今日是既醉被关的第三天,她却极为熟悉无花了,连他那一身带了不知多少暗器的忍服都会解,而且解得很顺畅。   如此消磨了两个时辰,既醉嫌弃无花抱着她不舒服,把他推开,长发散在脸上身上,凌乱中的美感又是另外一种风情,她抬头看着窗外的月亮,忽然说道:“我们什么时候走啊?”   无花有些意外,傻子当然是会说话的,只是她不常说话,他也就忽略掉了这些,这会儿忽然听她问什么时候走,倒也有些意思,轻笑了一声。   “走?你想走去哪里?”   既醉把一缕长发拿在手里绕圈圈,一边想一边道:“不想在船上,没人也没意思,想到街上去玩,底下有个人说扬州最好玩,他养了三匹瘦马骑,好多人都羡慕他。”   无花忍不住笑了出声,伸手摸了摸既醉的头发,既醉好奇地问他,“我说错了?”   既醉不知道,那是因为她所在的年代还没这些,无花当然知道那所谓扬州瘦马指的当然不是什么稀奇坐骑,而是专门养来给大户人家做妾的女子,这些瘦马自小缠金莲,有的甚至直接把脚骨对折起来缠,脚不受力,足不沾地,所以养得骨骼瘦弱,形如瘦马,才有此称谓。   他本想解释,但又觉得和傻子解释这些太麻烦,便只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好人家的姑娘不该问这些。”   既醉把长发绕在手腕上,用指头捏着一点发梢撩拨着无花的胸口,很是纳罕,她什么时候成了好人家的姑娘?   而无花说完这句话也有些怔愣,不过发梢撩拨之下,他很快就没法再深想下去了,既醉把头埋在他的胸前,蹭了蹭他,小声地道:“你还能……再来一次吗?”   绝色美人眼波流转,少女的纯真糅杂着天然的妩媚,星眸带着水润的光泽,花瓣似的唇微微撅着,向他撒着娇。   无花以前从未想过,他辛苦打熬筋骨,夏三伏冬三九从不懈怠,练得一身至纯少林武学,竟是为了今日下场战美人时,让自己不至于扶墙而逃。   待到天光大亮,美人甜甜安睡,黑衣忍者自花船飞掠而出,身形动作明显比来时虚弱了不少。 第23章 和尚傻妻(9)   既醉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   对于狐狸精来说,她没什么道德上的负担,也没有人类的贞操观念,公狐要挑矫健毛色好的,男人要选俊俏身体好的,和是不是某只特定的公狐或者男人没有关系,她唯一担心的是会睡到脑满肠肥的丑男人,那真的是会拿命去反抗的!   毕竟六尾的狐狸了,性命有六次,而阴影会伴随一整个狐生。   目前为止既醉还算是很满意的,和尚不仅长得俊,身体素质也是极佳,哪怕她私心里是偏爱初恋的,但……总之漂亮狐狸已经玩过两个男人了,心里不自觉就会暗暗比较一下。   嗯,初恋很好,但是和尚真棒。   所谓白天不熬狐,晚上狐熬人,既醉美美地睡到了日上三竿,送进来的食盒放了两个,她把最早送来的冷掉的食盒推出去,打开了新食盒,悠闲地吃完午饭,拉了拉床边的红绸,不过多久,就有人一趟趟地来送热水,是一对丐帮救助的聋哑姐妹,年纪都很小,十来岁的样子,上来一眼都不敢多看,只知道忙上忙下。   送水的是一条从船舱底层直通三层的内部通道,送饭的则是青楼那边的人,楼子里只知道花魁凝雪病重,老鸨子让人每日送饭上来,说是毕竟是当女儿养大的,待遇不可差了,谁来问起也是这个说法,他们本也只知道这个。   聋哑姐妹知道的也不多,没人和她们说什么内幕,又聋又哑又不认识字的,既醉也懒得和这对聋哑姐妹比划什么,懒洋洋地试了试水温,就挥手让两人离开。   既醉把自己浸在热水里,没有注意到聋哑姐妹中年纪更小的妹妹悄悄看了她一眼,才神情如常地和姐姐一起下到船舱底层去了。   南宫灵刚当上京城分舵之主的位置,对外要保持自身风评,他有许多事情都无法自己去办,只能交给心腹,能信任的心腹也有自己的心腹人,层层下来到了聋哑姐妹这边,大家都很放心,毕竟这对姐妹是丐帮养了几年的孤女,平时表现出来的智力也比较差,不过是干些伺候人的粗活,又在底层船舱里不见人,不可能泄露机密。   可京城分舵人来人往,只当她们是丐帮从小养起,知根知底的人,偏偏只有上任卸职的舵主知道,这对姐妹是几年前初出茅庐的楚留香和胡铁花二人救助,送来丐帮安置的。   也没人知道聋哑姐妹二人只有姐姐是真的聋哑,且智力偏低,妹妹其实是个正常人,只是被救助的时候年纪太小,被一并当成了聋哑人。   在昨夜狐狸熬人的时候,楚留香一行人已经去探查过武定侯府,郭家的家风确实不错,出了这档子事第一反应是报案而非隐瞒,真要想隐瞒,以周家那点子架势早就被压下去了,也只有郭家的老夫人和长媳商议着事,怕因这事耽误了郭惠如嫁人,这是人之常情。   徐世英所怀疑的郭家几位公子,楚留香几个也一一查了,武定侯府尚未分家,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挨个房间查验过,没有什么疑点,几位郭公子所表露出来的样子也不像心虚,就是不知道他们在外有无私宅了。   郭惠如的闺房如今已经封锁起来,楚留香几个也仔细看过,许多痕迹打扫过,不清楚是郭家打扫的还是贼人心细,但根据楚留香查案的经验,他怀疑江湖人犯案的可能性比较高。   一夜休整,楚留香还是找上了丐帮,他与丐帮关系不错,江湖上的人无论走到哪里,想要得到一些细致情报,都是要和当地丐帮交易的,京城分舵这边丐帮行事一般比较低调,但情报来源仍然没少,楚留香熟识上任舵主,却不认识南宫灵,但他上门的时候,南宫灵还是热情地接待了他。   以楚留香的眼光来看,南宫灵确实不负他在丐帮的名声,少年长相俊丽,眸正神清,一身青衫上打几个补丁,显示丐帮身份,待人处事完全不像是十一二岁的少年,落落大方之余也不失少年意气,实在是个可交的朋友。   听了楚留香的请托,南宫灵点头应允道:“这些时日我会派人在各处盯梢,只是也不怕楚兄笑话,这种寻失踪女子的活计寻到最后,结果大多不如人意。”   楚留香也知道,江湖上的采花贼分两种,如当年雄娘子那般在闺阁内采完就走的是一种,还有一种则是将人劫掠离开,寻个地方欺辱一通再杀害,虽然两者都十分残忍,但人活着总是个希望。   楚留香又客气了几句,将正事说完,南宫灵流露出些许结交之意,楚留香也欣然认了这个朋友,但在南宫灵想留人下来小住几日的时候,楚留香还是面露遗憾之色,“要是平时无事,我非要和南宫兄喝上一夜酒,可毕竟受人之托,不好懈怠。”   南宫灵爽快笑道:“那小弟就等楚兄办完正事,再请楚兄喝酒。”   楚留香来丐帮并没有和胡铁花姬冰雁两人一道,昨天这两人被他拖着奔波了一天,胡铁花说什么也不乐意再跑一趟丐帮了,他不是不急着找人,可这事急也没有用,在楚留香判断极有可能是江湖人作案的时候,两人其实已经大致认定那位美貌的周小姐已经香消玉殒了。   采花贼一贯是江湖人人得而诛之,一般走上这条路的都是亡命之徒,就像雄娘子从不出手杀害采花对象,因事发而自杀或被家人杀死以保全名声的女子却占了绝大多数,这些女子的死自然要归结在雄娘子身上,也就是雄娘子传闻早年死于神水宫水母阴姬之手,否则现在想杀他的人不会少。   胡铁花对姬冰雁道:“我出去逛逛,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防止那个臭虫回来了找不到人。”   姬冰雁看了看胡铁花,忽然出声道:“我记得你没有钱。”   胡铁花掏了掏兜,掏出几个碎银子来,这钱吃饭喝酒吃几顿是完全够的,可要想去喝花酒就捉襟见肘了。   见状,姬冰雁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胡铁花欢喜地刚要接过来,姬冰雁收回手,冷漠地道:“去不了太好的地方,我记得来的时候在码头那边看见花船,我们两个一起去。”   三人同行江湖久了,其实不大去青楼这些地方,他们最常待在楚留香的船上,偶尔去了也多半是喝酒听曲,那些青楼女子大多看中楚留香,渐渐地胡铁花并不爱和楚留香一起去青楼,姬冰雁平时沉默寡言,胡铁花还以为他是个铁打的童男子。   姬冰雁似乎看出了胡铁花的想法,冷冷地道:“除了睡姑娘的花销,我一文钱都不会多出。”   胡铁花挠了挠头,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是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只是想在女人的环绕下喝一点酒?”   “喝酒是喝酒的价钱,花酒是花酒的价钱,这里头有十倍二十几倍的差价,你喝了花酒却不睡姑娘,为什么不找个酒馆喝?”姬冰雁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那你这些年……”   胡铁花忽然恼火起来,抢了钱袋就往外走。   姬冰雁顿时明白,自己伤害了胡铁花的自尊,是啊,这些年和楚留香在一起,谁又能绕开他去交往女人呢?能看得上眼的女人到最后都成了楚留香的红颜知己。   姬冰雁难得起了一点歉意,又怕胡铁花真的花光他的钱,轻功一点也跟了上去,两人在空中一个拉胳膊一个甩袖子,不多时矛盾渐消,都开始痛骂起楚留香不做人,一时间和睦异常,并肩飞掠。   停在港口附近的花船不少,大多都是做的船商和船工的生意,越大的花船招待越豪奢的客人。姬冰雁其实有不少钱,楚留香有地有产还会偷,他一向是三人里的大富豪,而胡铁花有多少钱花多少钱,是个穷鬼,姬冰雁夹在其中,攒多少钱存多少钱,除了必要的花销一毛不拔,是只铁公鸡。   胡铁花假装看不见姬冰雁难看的脸色,挑了一艘还算上流的三层大花船,人已至甲板,立刻有打扮精致的姑娘笑嘻嘻地来迎接,姬冰雁也只好跟着他一起落下,在胡铁花想去上层的时候,姬冰雁按住了他的肩膀,强行把他带到了一层去。   引路的姑娘见怪不怪,笑道:“两位大侠可以在一层大堂吃酒赌牌,有喜欢的姑娘就招招手,不喜欢也可以换人,这两边都是空房间,两位是两位的价钱,要是想多几位姑娘伺候,也可以另外询价。”   花船到底不是上档次的青楼,明码标价就是卖肉的价钱,没有那些费钱的花哨,姬冰雁好受了许多,这样算下来,胡铁花可以坐在大堂干喝酒,也算是满足他被女人环绕的心愿了。   就在这时,一只细瘦的小手轻轻伸向胡铁花的衣角,还没摸到,胡铁花就警觉回头,看到一张随便打了两团胭脂的干瘪小脸。他瞪大了眼睛,还没来得及说话,那小手坚决地拉住了他的衣角,把他往一处开着的空房间里带。   姬冰雁呆住了,胡铁花竟然只是愣了一下就任由那个小丫头拉他进房间?那小丫头,有十岁没有?   他和胡铁花交情真不浅了,却从未想过他竟然是这样一个胡铁花! 第24章 和尚傻妻(10)   聋哑姐妹是楚留香五年前路过一个小村庄救下的,那时候村中地主的小儿子去世,怕儿子在底下孤单,地主花了些钱配阴婚。   穷人家的阴婚大多是赶巧了遇到年龄相差不多的尸体,合计一下配个亲,而富贵人家的阴婚就有很多说头,大多是先挑中生辰八字相貌匹配的活人,再弄死,用新鲜尸体配婚,也就是活殉。   这对姐妹家里收了钱,因姐姐聋哑,本身彩礼钱就不会太高,就准备把姐姐打死,拿尸体去换钱。恰逢二人路过,救了姐姐,事后楚留香心有所觉折返回去,果然那家人贪心不死,还想弄死小女儿,便一并将人带走。   胡铁花记得这事是因为他行走江湖这几年,手头阔绰的时候真不算多,那一次楚留香很生气,他也动了真火,最后两人把地主家里洗劫一空,又找了个清廉的官报案,那钱楚留香分了一半,用来救济穷人,胡铁花分了一半,他也救济了许多穷人,但也大手大脚地花销了很久。   两人安置救来的人大多是两个渠道,能独立生活的给些银钱找个合适地方替人安家落户,年岁较小的就送到一些会收留孩童的江湖门派里去……嗯,楚留香这狗东西还会把相貌出挑的女孩子认作妹妹,据他自己说是为了庇护佳人,因为美貌女子总会受到更多的恶意。   胡铁花能认出哑妹也实在得益于丐帮的环境,比起五年前,哑妹竟然只是长高了一点,仍旧是胡铁花记忆里瘦瘦巴巴一双明亮大眼的样子。   哑妹把胡铁花拉进房间里,正要去关门,姬冰雁不容分说地挤了进来,哑妹不认识他,有点害怕地缩了缩脖子,看向胡铁花,忽然就不害怕了,仍旧去把门关了起来。   姬冰雁也是见识过人之辈,看了胡铁花的反应,自然也判断出情况大约不是他想的那样,对小丫头微微笑了一下,表示友善。   哑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对胡铁花说道:“胡、胡大侠。”   胡铁花摸了摸鼻子,他本没有这个习惯,和楚留香待久了,渐渐地也学上了,他和楚留香救下的人很多,有过得不错的,自然也会有过得差的,只是心里头仍旧有些沉痛和愧疚,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过问哑妹的情况,就见哑妹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胡大侠,求你救救凝雪姐姐吧!她被关在底仓里,快要死了!”   胡铁花愣了一下,倒是姬冰雁一下子反应过来,不提这小丫头怎么认识的胡铁花,就事论事的话,他皱眉道:“你说的是这船上的姑娘?她是犯错被关,还是得了什么病症,先讲清楚。”   姬冰雁和楚留香胡铁花不同,他出身低微,见惯阴私,自然知道烟花风尘地的龌龊,救个姑娘容易,但不能被求一句就贸然往上冲。   这时胡铁花把人扶了起来,哑妹常年沉默,说起话来却很有条理,她整理了一下这几天的琐碎,拉住胡铁花的袖子,连忙解释道:“凝雪姐姐是这里最红的姑娘,去年京里十三家青楼共选出来的花魁,前段时间她染了风寒,就到花船上养病,可就在三四天前,花船上住进来一个姑娘,凝雪姐姐就被关到底仓去了。我去送水的时候听人说,说三层是凝雪姐姐养病的地方,不让客人进去,我刚才去看凝雪姐姐的时候,凝雪姐姐说她已经三天没有吃饭喝水了,他们想把凝雪姐姐关起来饿死!”   胡铁花眉头跳了一下,和姬冰雁对视一眼,这,不会那么巧吧?   姬冰雁果断道:“我们分头行动,你……”   胡铁花立刻跳了起来,急忙道:“好,分头行动,老姬你去三层看看情况,我和这丫头熟,我去救凝雪姑娘!”   胡铁花义正言辞,花不花魁的无所谓,十三家青楼共选出来的花魁也无所谓,主要是救人比较危险,他武功毕竟比老姬强不少。   姬冰雁一噎,他倒是不在意这些,直接从窗口翻了出去。   哑妹来花船的时间不长,她和姐姐的长相都挺安全,平时就是在青楼附近替客人跑腿,有时候也干点粗活换吃的,没有工钱,饥一顿饱一顿的,那时候凝雪姐姐就经常让小丫鬟送些吃喝给她们,谁能想到再见面,会是这样的情况呢?   花船三层上,既醉泡在浴桶里,水已经渐渐凉了,她的衣裳被聋哑姐妹顺便带下去清洗,本来第二趟应该是再送些热水来续桶,然后再送一身干净衣裳上来,但负责送水和衣服的哑妹正拉着胡铁花在底仓暗道里紧张地穿行。   既醉拍了拍水,决定起身,随便找点布料擦擦。   就在这时,窗口被一只手推开,姬冰雁怕人发现,身影迅捷直接掠了进来,既醉正好从水里站起身,本来以为是和尚来了,再一看是个面容冷峻的陌生青年,她也不慌,长得丑的狐狸才会因为被人看光了而惊慌,何况这青年模样也很俊。   既醉看了一眼青年身上的着装,看起来很干净,她朝着青年招了招手,笑着说道:“哎,过来呀!”   可怜姬冰雁这辈子都没有和女人这样相见过,整个人僵得像一块木头,耳朵里嗡嗡的全是电流声,浑身也像是过电一样微微颤抖着,理智告诉他最好闭上眼睛转过身,离开这里保全女子名节,但他的眼睛极为倔强,一眨不眨地看着这毕生从未见过的盛景。   姬冰雁见过很多女人,常听人赞美女人时说一声貌若天仙,可人到底还是人,没见过天仙,何来貌若天仙?但那立在水中的少女,姬冰雁满脑子也只剩下这一句。   少女潮湿的发丝贴合在玲珑玉体上,有水流顺着发丝向下,出水的一刹那,一双星子明眸盛满笑意朝他看来,天仙下凡,池畔戏水,而他如误入的凡人,只有痴痴凝望。   听了少女的话,他甚至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然后呆呆地看着少女灵巧地解开了他的外衣,用里侧一面擦干净身上的水珠,走出浴桶,行云流水般拉起他的手,把他带到了……内室里?   内室是有衣物的,既醉泡在水里久了身上乏累,见姬冰雁一脸痴呆,把几件小衣裙裳都扔给他,其中一条裙子直接蒙在了姬冰雁头上,既醉懒洋洋地伸手推他一下,“帮我穿。”   姬冰雁脑子里一片空白,拿起裙子手足无措,既醉有点生气了,“你连给人穿衣服都不会吗?”   和尚不仅会替她穿衣服,他连给她梳发髻都会了!   姬冰雁呐呐无言,眼睛仍旧倔强不肯移开视线,他甚至有些呆呆地动了动脑子,想着今天过后,就是把眼睛挖出来赔偿这位姑娘,也是值当的。   既醉把一条绣着牡丹花的小衣扔给姬冰雁,“要先穿这个。”   姬冰雁的手是习武的手,他曾经和楚留香喝过三天三夜的酒,手都没抖,试探着拿起小衣,手已经抖得不成样子,一贯冷静的头脑里没有任何对敌经验可以套用,既醉一边生气一边指挥他,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才把衣服穿好,上下裙裳都是松松垮垮的。   姬冰雁坐在椅子上,浑身都是软的,头上也都是汗,既醉又扔给他一条布巾,“你坐过来,给我擦擦头发。”   既醉是坐在床上的,姬冰雁看了一眼床榻,想说什么又发现自己哑得没法发声,沉默地坐了过去,既醉也不管这些,见姬冰雁老实过来,侧卧着枕在他的腿上,声音软软甜甜的,一听就是恶毒狐狸为了控制男人而发出的夹子音,“头发要擦干净,呀,耳朵里面进水了,先擦擦耳朵。”   姬冰雁的脑子有自己的想法,两只手却控制不住地听从了,生疏而仔细地擦干净两只漂亮白皙的耳朵,然后就开始一下一下地替既醉擦头发。   美人青丝,一丝一缕如琴弦动人心魄,擦着擦着,姬冰雁都不敢往下擦了,下意识地伸手,用内力一点点去蒸干发丝上的水泽。   胡铁花也是江湖一流高手,从丐帮的几个眼线手里救下个人而已,不多时就把人送到了聋哑姐妹的住处先安置,凝雪确实是个出众的美人,生了一场大病,病容憔悴,却还能看出极为美貌的底子。   胡铁花虽然喜欢美人,却不是禽兽,不急着这会儿卖好,只让哑妹先照顾凝雪吃点东西,从底仓走出来,他有些担心地看了看三层,老姬去看个情况而已,怎么比他这个救人的还慢?   此时姬冰雁已经用内力把既醉的头发蒸干了,可既醉被伺候舒服了,睡得正香,他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摆,那一侧窗口忽又翻进来一个胡铁花,直入内室,见姬冰雁这幅美人枕膝的样子,正要嘲笑,却忽然揉了揉眼睛。   姬冰雁打了个手势,让他不要发声,但在胡铁花眼里,姬冰雁现在就是扒干净自己去绕着京城跑一圈,他也不会去看一眼了。   美人如花,花有花王,任尔千娇百媚,花王出世,则粉黛齐黯,万艳无光,此为天下绝色。 第25章 和尚傻妻(11)   既醉这一觉没有睡太久,醒过来的时候就见到了郭惠如憔悴又哭红的双眼,她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四周,才发觉自己已经离开了花船。   徐珍站在一侧,眼神略微复杂,见既醉醒了,轻柔地拍了拍郭惠如,“好了,别哭了,你看周姑娘她心情好好的,别再被你招哭了。”   既醉从床上坐起身来,她的衣裳被整理过,穿得很整齐,只有头发散着,她也拍了拍郭惠如,笑眼一弯给她擦了擦眼泪,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哭,也许是觉得在她家里被偷出去比较愧疚?   反正既醉不大理解,以和尚的武力,就是人都醒着也没法子阻止他,那又有什么好愧疚的呢?   郭惠如握住了既醉的手,呜咽着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妹了,小妹你放心,徐世英他说一定会娶你的,徐家不同意他就带你离开京城,去金陵过日子。”   既醉眨了眨眼睛,满是纯洁地看着郭惠如,仿佛并不理解什么是嫁娶。   她拍拍郭惠如的手,掀开被褥从床上坐起来,郭惠如反应过来,连忙给她穿上鞋子,鞋还是姬冰雁从花船上顺来的,那凝雪姑娘能做得花魁,缠的是三寸金莲足,既醉住了人家的地方,穿的人家的衣裳,鞋则是从别人那儿凑来的。   这处是定国公府一处独门小院,不和内宅相通,推开一侧门直入街道,原先是徐世英招待友人的地方,还有些残余檀香气。   徐珍算是这里半个主家,原本是想让丫鬟伺候既醉梳头,但看郭惠如亲手替既醉穿了鞋,她也是八面玲珑的姑娘,悄悄挥退了人,拿起发梳,给既醉梳了一个简单大方的发式。用的都是她自己的簪环首饰,还拿出她一早备下的衣裳给既醉穿。   徐珍自然不会拿自己穿过的衣裳给既醉穿,拿的是她没上身的新衣,别人量体裁的衣裳才会合身,既醉穿起来仍旧是宽宽的像个罩子。   不过既醉不挑剔这个,漂亮的是狐狸本身,而不是狐狸脑袋上别的花有多好看,她对徐珍的态度其实比对郭惠如友善得多,毕竟……哎,算了算了,徐珍的心上和尚是真的好睡,为了下次再睡,她觉得不能把和尚招认出来。   一切收拾停当,郭惠如也不哭了,拉着既醉的手带她走到外间去,小院三合,东西二厢一主屋,卧房在东厢,待客的是主屋,既醉还没走进去就一眼看到里面或坐或站着几个人,有她见过的徐世英,也有她睡着前给她穿衣服擦头发的青年,还有两人是她没见过的,此时伴随着她的脚步,都纷纷看向她。   楚留香从丐帮出来之后,就接到了胡铁花的报讯,说是周姑娘找到了,他刚要惊讶,就听胡铁花一路上魂不附体地在那儿唠叨,前言不搭后语,直到快到定国公府了,胡铁花一把拉住楚留香的袖子,因为用的力气太大,直接把袖子撕下一半,他还没察觉呢,带着点渺茫希望地问楚留香。   “老臭虫,你说周姑娘出了那样的事,徐世英真能一点芥蒂都没有?他要是反悔不想娶周姑娘做妻,只想纳她做妾,那我把人带走,不违江湖道义吧?”   楚留香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拿着折扇的手准备敲在胡铁花脑壳上,忽然又听他恼火道:“我讲道义,老姬不一定讲,我去的时候,周姑娘的洗澡水还放在那儿,他都坐到人家床上去了,保不齐我去的迟一点,他就要……这几天咱们要看紧点,防止他偷人跑路。”   楚留香总觉得他不是在说姬冰雁,而是在给他自己策划下一步。   而等见了姬冰雁这个素日沉默冷静的可靠兄弟,那种异样感就更加深了,楚留香来的时候周姑娘已经被送到厢房安置下来,他只见到一个团团转的徐世英,和自家满脸通红,七魂六魄早已飞了一半的铁公鸡。   徐世英很感激几人救了他的心上人,但看着姬冰雁的态度就有些警惕,见到胡铁花更加不安,先前是用看救星的眼神看着楚留香三人,如今就是看对手的眼神了,姬冰雁沉浸在美人美色里,谁看他都不理,胡铁花则更像一只花公鸡,不停地打量着在座的雄性,评估对方的威胁性。   楚留香转着扇子,看似潇洒,实则满心茫然,谁也没先开口。   气氛正凝滞,外间忽有脚步声传来,楚留香可算松了一口气,连忙抬头看去,走在最前面的是带路的徐小姐,徐小姐看上去仍旧美丽明媚,是楚留香所见过的最具贵气的大家闺秀,郭惠如走在中间,手里拉着一个比她稍矮的姑娘。   那姑娘的衣裳不大合身,看着宽胖了些,像一个罩子只露出个脑袋,楚留香还没来得及促狭一笑,姑娘微微抬起头,他就电闪雷鸣般被击中了。   楚留香一生到现在不过二十载,见过的美人不计其数,他生母便是一位曾名动江湖的大美人,他入江湖后常有美人青睐,却不曾为任何人停下脚步。他对女人大多是温柔的,但他的眼光非常高,高到离谱的地步。故而他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在他看来,若有什么女人能让他心动,大约不在容颜多么美丽,而是相处得久了,渐生爱意。   但真正的绝色会让人失去一切审美的标准,也许楚留香喜欢的是大眼睛爱笑的姑娘,胡铁花喜欢的是美丽大方的少女,姬冰雁很少想女人,可是三个人的视线都定定地落在同一个地方。   美丽到了极点是霸道的,美人如刀剑,绝世的美人更是无上利器,石榴裙下斩了不知多少英雄豪杰。   既醉看了看姬冰雁,又看了看楚留香,楚留香比姬冰雁更加英俊,他的眼睛璀璨如星辰,勾人又勾魂,许多女孩子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既醉盯着楚留香看了一会儿,视线又落在胡铁花身上,然后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胡铁花的父亲英俊逼人,母亲妩媚动人,他幼年时也是画上金童般的俊俏小孩,直到和楚留香一起混迹江湖,打架喝酒到处浪,终于直逼野人。   既醉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笑容,如果可以发牌子的话,楚留香可以拿一号牌,姬冰雁拿二号牌,徐世英要是不那么麻烦的话,也可以领一张备用牌,至于那个胡子拉碴的……既醉找了个座位坐着,晃了晃脚,有点犹豫,长得倒是不差,可也太邋遢了。   她又看向楚留香,算了,这一个比他俊,又干干净净还香香的,不一定非要见一个安排一个。   楚留香不知道自己现在的优势不在于他潇洒的气质,高超的武功,迷人的魅力,而在于他那小小的一点洁癖。   就在这时,徐世英忽然站起身,几步走到既醉面前,背对既醉,把她整个人都挡住了,面对着楚留香三人拱手道:“这次徐某的未婚妻能够安全救下,多亏了几位大侠,徐某实在感激不尽,这次定要重谢几位。”   楚留香敲了敲折扇,没等他客气,就听姬冰雁淡淡开口道:“徐世子不必说这些,倒是有一事姬某不得不说,因徐世子不曾告知周姑娘有痴症,她在花船上沐浴,见到姬某便让姬某伺候她穿衣……姬某误会她是那三层上的花魁娘子,故而有些冒犯,想来实在愧疚不安。”   徐世英额角的青筋迸发,咬牙道:“徐某不计较,也还请姬大侠忘记此事吧!”   胡铁花没想到姬冰雁这么狗,也没想到他进去之前这狗东西竟然能够伺候美人穿衣,心里顿时嫉妒得恨不得咬他一口,但见徐世英想按下此事,他也连忙开口道:“徐世子不要勉强,周姑娘之前和你也不过是一面之缘,未婚妻三个字实在是严重了,倒是我们冒犯了周姑娘,很应该负起责任来。”   姬冰雁虽然不知道胡铁花什么时候和他成了“我们”,但这时也没有拆台,只是冷静地说:“何况定国公府不会同意此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世子家大业大,说话还是要谨慎一些……对了,姬某无父无母。”   有父有母的楚留香和胡铁花对视了一眼,徐世英头上的青筋都快要炸开了,咬牙道:“我自然会说服爹娘,不劳几位江湖壮士操心。”   楚留香忽然摸了摸鼻子,看向徐世英身后探出头来的狐美人,语气里带着些难得的不好意思,“在下颇有家资,也算是一方地主。”   既醉不关心楚留香的家资,她关心的是楚留香的腰子,从身材轮廓上来看,俊和尚还是少年身材,清俊修长,楚留香个子要高一点,肩宽背直,像一棵成熟的青松,配上那张出众容颜,实在是个魅力极佳的俊美男子。   徐世英个头也高,又高又强壮,一看就很耐用的样子,那个给她穿衣服的也不错,是个英俊的老实人,应该很好欺负。   既醉左看右看,陷入了狐狸的烦恼之中。 第26章 和尚傻妻(12)   在场的几个男人各怀鬼胎, 徐世英几乎就要招架不住,何况他也并不是占理的一方。   还是郭惠如看不下去,敲了敲茶几, 怒道:“都瞎嚷嚷什么, 不是说了先查案要紧吗?我妹妹也不一定非要嫁人,武定侯府可以养她一辈子!”   这话一出, 徐世英都闭上了嘴,郭惠如这话不是在虚张声势,而是过了武定侯府的明路,反观他, 府里连一向最支持他的妹妹都不同意这事,父亲态度坚决, 母亲更是天天哭, 恨不得再来一次以死相逼。   郭惠如把挡在既醉面前的徐世英推到一边去, 自己坐在了既醉边上, 一副老母鸡护崽的样子,警惕地看着众人。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看向胡铁花,胡铁花连忙道:“那艘花船是明月楼在外面的产业, 凝雪姑娘已经告诉了我,说明月楼前段时间换了东家, 东家一直没露过面, 李家姐妹两个是丐帮的底层弟子,明月楼里也有不少丐帮的人手,这件事和丐帮脱不开关系。”   楚留香则是说道:“丐帮在京城分舵的主事人是南宫灵,他年岁很小,言谈之间颇有志向, 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提起周姑娘的语气也很正常,他来京城分舵主事也没有多久。”   姬冰雁没说话,他从见到既醉起,脑子就失去了昔日的灵活,别说察觉什么蛛丝马迹,他连自己的外衣都穿反了,整个人都是魂飞天外的。   众人都看向既醉,想从她这边问出些线索,既醉露出一个乖乖的笑容,低头玩起了自己如玉的手指。   徐世英心痛万分,正在组织语言,想着要如何在不伤害未婚妻的情况下询问她这几天的遭遇,那边楚留香已经撩袍在既醉面前半蹲下,视线和她平齐,脸上露出温柔神情,用哄孩童的语气道:“周姑娘,我叫做楚留香,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既醉看着楚留香漂亮的眼睛,轻轻地伸手摸了一下他的眼角,语气带着笑,“好啊。”   楚留香的身上带着郁金香气,这种香味是很有存在感的,但既醉微微前倾过来,又伸手摸他,带过来的一股香气却仿佛将伴随楚留香多年的郁金香给冲淡了,那也是一种非常好闻的香,幽幽的,淡淡的,像是少女自带的体香。   胡铁花目眦欲裂地看着老臭虫那城墙厚的脸皮一点点地红了,装得像个纯情小伙一样!三个人里唯一不是童男子的就是这姓楚的,别问他为什么清楚,他连楚留香洗多少次裤子都清楚。   楚留香可没管自家兄弟怎么想,他看着少女靠近的笑脸,头一次感觉自己定力不够,心跳如鼓,好半晌才镇定下来,若无其事地开口,“周姑娘是怎么上船的?挟持周姑娘的人长什么样子?”   他的态度是刻意表现出来的轻松,实际上他很明白,如果换一个人,他这么问也许就是另一种伤害,也许上天也在垂怜美人,让她不必用聪慧的头脑来面对世间的恶意。   既醉想了想,说道:“那天睡得好好的,有个黑衣服的人进来,忽然掀开我的被子,撕了我的衣服,坐在我……”   楚留香下意识地伸手捂住了既醉的嘴,徐世英咔嚓一声捏碎了手里的杯子,胡铁花张大了嘴巴,姬冰雁从魂飞天外中回过神,浑身上下都浮现出了杀意。   楚留香心情沉重,但还是勉强笑道:“不必太详细,周姑娘只要形容一下那个黑衣人的长相就好。”   他收回手,既醉晃了晃脚,很自在地说道:“他比我高很多,是个很好看的人,眼睛也很好看,像你一样。”   针扎般的视线一个个钉在了楚留香背上,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再问:“那天之前,周姑娘有没有见过这个人,见过他那一双眼睛?”   既醉抿着唇,感觉楚留香这个人也太过敏锐了些,她不回答这个,笑嘻嘻地拉过楚留香的手放在心口,软声问他,“你有没有喜欢的人?你喜不喜欢我?我们可以一起玩吗?”   手掌被拉过去,贴合在了什么地方,楚留香视线跟着手掌落下,顿时脑子一嗡。   徐世英是坐着的,一时没注意到,姬冰雁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立刻炸了,几步上前扯开楚留香的手,既醉倒也没忘记他,轻轻踢了一下姬冰雁的腿,姬冰雁一僵,仍旧没回头,拉着楚留香在离既醉远了好几步的地方站定。   没等到回答,既醉有些失望地撅了一下嘴巴。   徐世英忽然问道:“这几天……有几个人欺负你?长什么样子?”   既醉看向徐世英,没有理他,只是笑眼弯弯的,徐世英的心七上八下,又忍不住酸楚起来。是啊,推己及人,谁得了这样的绝色美人舍得与人分享,好消息是只有一个,坏消息也是只有一个。   几人都陆陆续续问了一点问题,将所有的线索都整理出来,最后得到的指向也很明显。   楚留香此时已经冷静下来,分析道:“周姑娘说的那个黑衣人,应该是一个武功极高的江湖人,和丐帮的关系很近,或者就是丐帮中人,南宫灵那边没有消息,要么是这个人在丐帮的地位高于他,要么是他在替人隐瞒此事。”   姬冰雁的脸也不那么红了,他还是不敢去看既醉,但语气已经恢复之前的冰冷,“南宫灵的问题很大,他也许不是那个黑衣人,但黑衣人一定和他相熟。”   几人在定国公府讨论此事的时候,丐帮分舵,南宫灵也是头大如牛,他完全没想过楚留香的那两个兄弟会误打误撞去了花船,还把人完好无损地带走了,他先前就劝兄长早点将人处理掉,偏偏才过去一晚上就出了事,人虽然是个傻子,可难保不会泄露秘密,比如兄长的特征……   就在这时,一道清冷声音在耳畔响起,“不必惊慌,所有罪行都是此人犯下,你不过是为丐帮名声着想,想找到人再说明原委。”   话音落下,未见其人,分舵大堂内却飞进来一具刚刚死去的尸体,南宫灵愣了一下,飞快上前检查了一下,那尸体高大健硕,浑身肌肤雪白如玉,面容凶恶,似是死不瞑目。   白玉魔!   南宫灵是认识这个人的,此人曾是丐帮高层长老,练了一身魔功,被人称为白玉魔丐,因嫌不好听,略去丐字,自称白玉魔。   白玉魔早年在丐帮也算安分,不料魔功大成之后行事风格就变了,一连奸杀了十几个无辜少女,任帮主想要杀他清理门户,却被他多次躲过,最后索性直接销声匿迹,连丐帮都寻不到人。   无花能找到白玉魔很简单,因为白玉魔这几年就是藏匿在京城外灵岳寺里,假冒和尚的,他找到白玉魔之后并没有打草惊蛇,一开始是准备收服此人,让此人作为他谋划江湖的暗子,专门做些不能由他自己出面做的事。   不料花船那边忽然出事,无花也顾不得其他,直接出手击杀了白玉魔,将人提到丐帮去。   白玉魔是丐帮有数的高手,加上魔功大成,以无花少林武功的底子是杀不了他的,胜在出其不意,白玉魔也没想到少林僧人出手招招光明正大,竟会在转瞬之间改变功法,以鬼魅忍术将他制住,最后以少林掌法毙命。   无花行走江湖以来,明面上实战的次数不多,实际上和他遭遇过的人个个死前都在骂娘,这玩意是和尚?江湖闻名的七绝妙僧?好一个贼秃!   白玉魔自然死不瞑目,但他不过是失去了一条生命罢了,无花连惋惜的情绪都没有,同为恶人,白玉魔的档次实在是太低了。   事实也不出众人所料,在南宫灵拿出白玉魔的尸体之后,楚留香几人看向白玉魔的眼神都带上了冷意,楚留香检查了一下,确认是魔功大成的白玉魔,也在他身上发觉了少林掌力,不由询问出声。   “贵帮这是请动了哪一位少林高僧吗?这样的掌力控制得精细入微,却不像是已知的哪位大德高僧手笔。”   南宫灵笑道:“不是什么成名已久的人物,不知楚兄可听过七绝妙僧无花?他近日就住在灵岳寺中,我丐帮弟子在探查白玉魔踪迹时遇到了他,无花大师便一力应承下此事,只可惜没能留下活口。”   他露出稍许失落的神情,这下反倒是楚留香开口安慰他了,“白玉魔多年前就已经成名,一身魔功深不可测,无花大师能击杀此人已经是大幸,再多苛求也不美了。”   高手过招决生死,实力相近要么两败俱伤,要么一死一生,只有武功高出对方许多才能抓活口,就像任帮主当时要是找到白玉魔,必定是可以将人制服,然后带回帮中明正典刑的。   无花出手杀了白玉魔,并没有人怀疑他是故意的,因为他还只是个少年僧人,对上这样的江湖凶徒,能击杀对方确实已经极厉害。   就是楚留香自己,也没有一定可以擒住白玉魔的把握,因为这时他也还是个年轻人。 第27章 和尚傻妻(13)   徐世英要走了白玉魔的尸体, 他要把此人挫骨扬灰,否则不解心头恨。   南宫灵对白玉魔尸体的去处一点都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自家兄长的安危, 按照他的想法, 等过几日送走了楚留香几人,随便找个时间潜入武定侯府, 制造个意外弄死了那个傻子,兄长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他不敢说出来,他此时朦朦胧胧地有个念头升起:自家兄长也许……舍不得那个傻子。   事实也大致如南宫灵猜测的那样, 也许这就是兄弟之间的感应吧。   花船上的几日欢愉,实在是无花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他的童年在东瀛度过, 有一个强者父亲和美丽柔弱的母亲, 父亲在东瀛十分受人尊敬, 母亲虽然是外来之人,但父亲深爱母亲, 从来没有让她受过一点委屈,可他从小就知道, 母亲不爱父亲,也不爱他。   他的母亲是个相当冷漠的人, 她伪装起来的时候温柔动人, 像世上最美好的存在,但父亲一旦外出,或者有事离开,她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   母亲讨厌生孩子,因为生孩子会让她的容颜折损, 她也讨厌带孩子,因为他日夜哭闹不休,令她休息不足肌肤暗淡,所以她讨厌他,经常折磨他,等到他五岁开始学习父亲的武功,她就更加讨厌他,因为父亲不愿意教她练武,哪怕她背负血海深仇。   父亲不觉得责任在母亲身上,总说等他再变强一点,一定带着母亲去中原,他会替她报仇,母亲总是露出很感动的神情,背地里眼神却越来越冷。她对他说父亲武功已经很高,只是不想为她拼命,可无花知道,父亲想要强到能报完仇再全身而退,一家人再好好地回东瀛。   无花的童年过得不好,来到中原也没有任何好转,唯一会对他好的父亲因为被母亲抛弃而丧失活下去的希望,以生命为代价将他和襁褓中的弟弟安置给了中原的两大势力。   天峰大师是个有道高僧,他很会教养弟子,但他不是父亲,不会白日手把手教他练刀,说他当年习武的趣事,晚上背着累瘫的他去泡温泉,给他按摩酸痛的手脚,也不会抱着他走街串巷轻轻摇晃,唱着歌谣。   母亲的心很大,仇恨太深太重,父亲的心很小,只容得下一个家,母亲逃走了,家也就散了。   无花一直觉得自己是像母亲的,因为他在见识过中原繁华之后也不再想回到东瀛了,那里太小,小得只剩下回忆,他想要得到更多,他觉得自己的野心或许比母亲要大得多,但在那日之后,他明白了,自己骨子里还是像父亲多一点。   一个美丽的女人躺在自己怀里,偶尔撒撒娇,经常笑着,她愿意为自己生下孩子,过相夫教子的日子,东瀛最强的武士便是沉溺在这样的温柔乡里,心变得很小很小,一旦被抛弃,他就无法再活下去。   而他呢?他与绝色佳人相处日,鸳鸯缠绵,美人恩深,心也开始变得很小很小,不由自主地开始想象一段平淡温馨的人生,甚至有些恐惧:他已无法想象再做个十几二十年的和尚,对着青灯古佛敲木鱼的日子了。   一念生,万念起,无花对着灵岳寺的佛像,心境一片纷乱,却忽然像是在一片迷雾中踏出了一步,有细微的碎裂声在脑海炸响,浑身的内气蕴积而发,震得殿中物件颤动,灰尘如雨。   常年积压在心中的郁结忽然散去了,在他决定放弃谋划江湖的时候,他破开了高僧与得道高僧之间的屏障。   少林武学是天下至高至妙之法,佛法心境与武功相结合,缺一不可,无花在江湖中名声虽然胜过所有同代僧人,也被称一声大师,但他在少林僧人的划分中,属于高僧行列,因他熟读各种佛法典籍,也有自己的一番理解,善于辩经,武功造诣也不低。   而得道高僧,指的是他师父天峰大师那一种,佛法武功完全结合,心境超然,即便疏于口头辩经,但心中自有佛理的僧人,一般来说,一个寺庙能有一位高僧坐镇已经不错,南北少林加起来得道高僧也不超过五个,更不会出现在未经世事历练的年轻僧人里。   无花似哭似笑,他从小与佛有缘,但自认是天生恶鬼,就在他决定放下屠刀时,佛却接纳了他。   我佛慈悲,可无花今日之后,再不修佛了。   少年僧人对佛叩拜下,将手中盘了多年的佛珠供奉在佛前,便起身离开。   万法唯一法,求得大自在。   定国公府独门小院内。   对于既醉今晚住在哪儿,郭惠如和徐世英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徐世英认为武定侯府属于周姑娘的伤心地,不应该让她再回去了,郭惠如怒斥徐世英狼子野心,他连家里人都没能说服,人就住进他家,岂不是最后一定要嫁给他?   这时候谁也没想起周家来,毕竟周家给他们的印象实在太差了,既醉不关心这些,她觉得自己醒来时睡的那个厢房就不错,她关心的是今天晚上拉谁来陪她睡。   说起来这座小院和她也是有缘的,既醉醒来的时候就闻见了熟悉的檀香气,这是徐世英专门让人清扫出来邀请无花入住的小院,无花在这里住了不少日子,他离开定国公府后,这里就空了下来。   无花也没想到楚留香几个人救下人后会把人安置在这里,他来到定国公府门前的时候,闭目静听,一座偌大府邸内的所有动静尽数收入耳中,这是佛法武学的一种,探知到楚留香等人的大致方位,他有些意外地挑了一下眉。   郭惠如和徐世英的辩论还没辩完,无花已经落在院中,他仍身着僧衣,却不像先前那样齐整规矩,衣襟松散着,腰间系着忍服腰带,挂着一柄奇异长刀,如果说从前是清冷妙僧,如今看上去竟然多了几分自在风流的江湖气。   楚留香并不认识无花,但他看得出来这是无花,如此年轻的僧人,如此高明的武功,除了那江湖闻名的七绝妙僧还会有谁?可那一身刚破境的禅意却又让他心中微有疑惑,佛法入境,得道高僧,这样的武功是在击杀白玉魔之后突破的,还是在这之前,如果在这之前,不可能无法擒拿白玉魔。   无花走进客厅,目光直接在既醉身上落定,既醉看着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奇怪了,做了亏心事的和尚不应该躲着她走吗?   无花不仅不躲,反而对众人行了一个江湖礼节,脚下如踏金莲步步掠至既醉身前,轻车熟路将人抱在怀中,用平静的语气道:“无花自那日见到周小姐,便生情愫,起贪念,夜入侯府做下恶事,挟昔日一桩恩情迫南宫舵主将人藏匿,打杀白玉魔也是为了蒙蔽视听,所有的事情都是无花所做。今日无花要将人带走,无论是身败名裂,还是天下通缉,无花都认下。”   徐世英呆住了,看着自己这位光风霁月的好友,其他人也都呆住了,只有既醉有些奇怪地看了看无花,双臂熟门熟路地环上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胸前蹭了蹭,今天的和尚忽然不太一样了,身上的气息也让她感到舒服,比起还没吃进嘴里的陌生男人,还是和尚更让她熟悉。   无花轻出一口气,被楚留香一步轻功挡在门口,这位风流盗帅眉头拧起,深深地看着无花,“事情都是你做下的?”   他没有问无花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他与无花不熟悉,但也知道周姑娘的美貌天下罕有,任何男人为了她犯下罪行都是不需要解释的,即便眼前的少年僧人是个得道高僧也一样。   无花看着楚留香,目光一片澄澈,既醉被他抱在怀里,忍不住抬起脸轻轻吻了一下他的嘴角,完全没有一点受害人的样子。   徐世英也反应了过来,怒吼道:“无花!我与你相交数年,你就是如此对我的?”   无花微微回头看他,笑道:“明珠本无主,徐世子可以凭借家世夺取美人,我就不能以武力来争夺?要是周姑娘有自己选择的余地,我不信她愿意嫁你。”   既醉眨了眨眼睛,觉得和尚说得很对,她今天看和尚顺眼得不得了,于是再次亲了亲和尚的俊脸。   徐世英气得几乎要晕倒了,楚留香沉默片刻,说道:“大师既然认罪,为何执迷不悟?即便今日能逃脱,来日呢?”   无花叹道:“我想将人带走,做对亡命鸳鸯,香帅如果想阻拦,那就请动手吧!”   胡铁花和姬冰雁此时已经到了楚留香的身边,楚留香和胡铁花的武功极为默契,姬冰雁的武功稍差,却可以从旁策应,一般只有遇到难以应对的大敌时才会人一起上,但楚留香抬了抬手,语气凝重道:“若我们执意要阻止大师……”   无花笑容温和,语气淡淡,“那今日必有死战。” 第28章 和尚傻妻(14)   楚留香没有动手, 他从不杀人,一是因为他的武功足够高,能够阻止天底下大部分的悲剧, 二便是他太过珍惜他人的性命。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在, 或者只有他和胡铁花姬冰雁在,作为兄弟, 他决定动手,这二人也必然动手,若是死,也一起死, 那是没什么的。   可徐世英在这里,徐珍也在, 郭惠如虽然讨厌了些, 但也还是个无辜的小姑娘, 他不能去赌这个江湖传名的佛门高僧, 如今的采花恶徒究竟敢不敢杀人,便只有妥协。   无花的心境破开之后, 往日凝滞的内力也逐渐开始如同沧海汇流般聚集起来,这是得道的过程, 人是最受天地生灵羡慕的种族,既醉活了几百年都没有得道, 如今看着一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得道, 心里不酸是不可能的,但比起酸,还是观察过程比较重要。   她用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盯着无花,生怕错过每一个细节。   无花天资过人,悟性也极强, 虽然从未见过他人得道的过程,但在抱着既醉离开京城之后,很快找了个客店安置,然后凭借着自己对佛法武功的理解一点点将身上的道蕴完善圆满,所谓佛理入道,他的道便是自在之道。   他这短短不到二十年的人生所经历的沧桑实在是别人的好几倍,他一直在压抑,压抑仇恨,压抑欲望,压抑自己的疯狂。   一朝破境,他毕生所学的武功全部提升到了一个难以言喻的大境界之中,单论这个,或许还要胜过师父天峰大师,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如果现在杀回南少林,杀一个出其不意,完全是可以弑师的。   但心境不同,人的想法也不再拘泥于一隅,无花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他知道杀死父亲的绝不是任慈或者天峰,而是母亲李琦,以前之所以把目光放在天峰和任慈的身上,无非是没有实力罢了,亲近的人可以谋害,石观音那样谁都不信任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便也没有软肋。   这个狠毒又聪明的女人在无花心里就如同地狱恶鬼,哪怕当初她渡海而来,重伤垂死,是父亲救下了她,但因为他不肯为她所用,或者她认为他不肯为她所用,便要用这世上最恶毒的法子毁掉他。她让他爱上她,用世上最美好的温柔绑住他的手脚,然后将他的心剜出来,让他在冰冷的水里活活痛死。   无花对自己的母亲,那位改名换姓自称石观音的女人没有一丝一毫母子之情,就像石观音对他那样,他从未想过借助她的力量完成野心,与石观音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她自己找上门来,她似乎很想看看他有没有称霸江湖的本事。   现在证实了,他确实没有称霸江湖的本事,但如今,镇压她的本事却是有的。   无花从不怀疑自己会被通缉,他压根不准备在中原待下去,也不想灰溜溜回到东瀛,他目的明确,向大沙漠去,向石观音的石林洞府去,他要占据她打下的势力,要毁掉她拥有的一切,报仇之外,和他的心上美人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没有任何的破障迷茫,从放弃谋划江湖起,无花就准备走上这另外一条路,他本就是这样的人。   既醉早就睡了,她压根看不出什么,只能模模糊糊感受到无花的气息越来越强,最后无聊到睡着了。   和第一次遇到和尚一样,既醉是被掀开被子的动静惊醒的,她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看着气息强盛到极点的和尚,试探着摸了摸他的胸口,无花笑了,语气低柔道:“容你睡了三个时辰了,陪我三个时辰怎么样?”   既醉的眼睛立刻雪亮起来,和尚最强战绩也就是两个时辰,得道之后居然可以突破三个时辰吗?   她拉住了和尚的腰带,眼神急切,拍了拍床榻,“来!”   一个时辰后,客店新换的被褥被扔到了地上,既醉觉得自己就像一口钟,被和尚撞得咣咣直响,骨头快要被撞碎了,泪花在眼睛里都聚不成滴,刚凝出一点水花就被撞飞了出来,她下意识地想推拒和尚的胸口,只觉得自己按在了一堵墙上,怎么都推不动。   她气得直锤无花的脊背,哭着骂他,“这么大力气,你怎么不去耕田啊!”   无花低低直笑,眼眸越来越明亮,一身佛法在逐渐圆融,他轻轻吻着既醉的脸,吻她花瓣似的唇,忽然开口道:“密宗有明妃之说,明明是被僧人豢养欺凌的少女,少林典籍里却称其为佛母,隐匿一切污秽。还有昭君也称明妃,以后我就叫你昭君,好不好?”   既醉才不管什么明妃还是昭君,她用力地捶打无花,一边哭一边骂,在无花又一次吻她的时候,她直接咬了下去,无花闷哼一声,也不推开她,任由她凶狠地撕咬报复。   佛子尽欢,明妃垂泪。   江湖人极少有用轻功赶路的,一是消耗太大,二是内力跟不上速度也不会太快,无花刚刚破境,却没有内力不足的忧虑,何况他有东瀛忍术步法,也算是家传轻功,赶路的速度比流言传播的速度要快得多,进入沙漠时,他的通缉令也才刚出北直隶。   江湖流言传播起来比通缉令要快一些,这几年楚留香横空出世,他的奇遇艳谈多半都要被提出来大谈特谈,这一次却不同,熟悉的开局不熟悉的过程,令人惊讶万分的结局,使得这一回的香帅故事传得极快极广!   定国公府世子的未婚妻自幼绝色,一直藏匿深闺不见人,不料一朝失踪,世子急忙请来楚留香找人,七绝妙僧无花大师忽然送来淫贼白玉魔尸体,本以为此案就此完结,不料无花大师在事后忽然反悔,折回定国公府将佳人掠走。   原来当日美人失踪便是被无花大师偷走,他本想用白玉魔了结此事,却还是放不下绝色美人,宁可身败名裂,背叛佛门。   案子本身已经香艳迷离,再渐渐有细节补充圆满,例如定国公世子冲冠一怒,丐帮少帮主被挟恩求报,绝色美人天生痴傻,一个叛佛之僧竟然成为少林史上年纪最轻的得道僧人,既有江湖恩仇,又有美人英雄,以此改编的话本子落进深闺少女的书房里,都不知惹了多少佳人泪。   那无花大师曾是多少贵女的春闺梦中人啊!   这些都和进入沙漠的无花和既醉没什么关系了,无花从前来过一次沙漠,他知道石观音的据点所在,自然省去了许多麻烦,抵达石林洞府没多久,便有石观音的弟子来见。   石观音是个极为狠辣的人,她的弟子大多是容貌美丽的女子,却不能太过美丽,石观音讨厌一切比她容颜美丽的存在,这时来接待他的是个年纪尚小的女弟子,看上去和南宫灵差不多大,语气清冷道:“师父近日新得了两名男宠,没空见公子,这位……”   她看向无花怀里的既醉,恍惚了一下子,随即脸色变得惊恐,“公、公子……”   无花的头发已经长了一些,内力外泄,头发长得也极快,发梢都垂到了肩膀,倒也没有和尚被叫公子的违和,他笑了笑,轻声道:“无思,找个干净的房间,让我的昭儿洗个澡,换身衣服,不然她又要闹了,我这就去拜会母亲。”   他完全没提石观音有没有空的事情,既醉生气地踢了他一脚,“你走,你走,我要去洗澡了。”   女弟子名为曲无思,是石观音的亲传弟子之一,她十分了解石观音,正要劝阻无花,既醉就拉起了她的手腕,甜甜地笑道:“快带我去洗澡吧,一定要一个干净的房间!”   无花笑了笑,眼神却是冷的,一步一步朝着石林深处走去。   石林洞府不止有石观音的女弟子,还有许多男人,这些男人受宠的住在距离石观音近的地方,石观音不再感兴趣的就会变成奴隶,她让这些人日复一日地在洞府外扫着永远也扫不干净的黄沙,以折磨他们为乐。   既醉一路上到处都能看见这些男人,她很好奇,但无花不让她靠近这些人,最后甚至直接把她按在怀里抱起来,所以她捶打了他一路,这会儿离开了无花的视线,她立刻放下了曲无思的手,几步蹦跶到一个低头扫地的男人面前,好奇地看着对方。   那是个即便被晒得脱皮也能看出来长相十分英俊的男人,他的脸色是麻木的,眼神是痛苦的,既醉问他,“你干嘛要在这里扫地?沙子又扫不干净。”   少女的声音如清泉流响,男人微微颤动了一下眼皮,对上既醉的视线,过了许久,才慢慢地说道:“因为我爱上了一个魔鬼,她要折磨我。”   既醉不能理解,只好道:“那你扫你的吧。”   男人握着扫把,忽然低声快速地道:“快走,她一定会折磨你,趁她没来,快走!”   既醉摆摆手,她听无花说起过很多事情,当然也包括石观音,她才不怕这个,无花还说他要占了这里,让石观音去扫地呢。   看这到处都在扫地的男人,原来石观音真的很喜欢扫地啊。 第29章 和尚傻妻(15)   曲无思年纪不大, 只有十来岁的样子,她看着到处撒欢的既醉,心中忧虑, 却无法做什么。   石观音在她的弟子眼中是可怕的, 几乎没有人敢去和石观音的男人说话,以前是有过的, 石观音的眼光很高,即便是她玩腻不要的男人也足够撩拨石林洞府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少女。   曾经有人试图勾引少女离开这里,被石观音发现后,那男人被剥去了衣服在沙漠里活活晒死, 被勾引的少女剥了脸皮放在满是镜子的房间里,最后疯癫而死。   石林洞府里正值青春的女弟子上百, 但除了石观音, 谁都不会去和那些男人说话。   曲无思回头看向无花离开的方向, 眉头拧起, 但也不敢私放了既醉,她并不相信师父会有什么母子情谊, 因为人是公子带来的就宽容几分,相反, 这些年随着年纪逐渐上升,师父的情绪越来越奇怪了, 听不得老字, 曾有弟子无意间提到这个字,就被一掌打死。   收拾了一下心情,曲无思微微叹气,对既醉道:“去我的房间吧,我们每日都是要洗澡的, 你可以用我的东西。”   既醉看了看曲无思,这个女孩子长得非常漂亮,看起来也很干净,她想挑剔都找不到余地,于是点点头。   她跟着无花那个坏和尚一路走进到沙漠里来,虽然事先备下了很多东西,没有缺水少粮,但用来喝的水最多能让她洗漱一下,再洗两次头,她都好久没洗过澡了,和尚更脏,闻起来都馊掉了,所以昨天和尚想来亲亲她,被她连踢带踹地赶走。   石林洞府坐落在沙漠里的一处绿洲里,绿洲里连风都温柔了些,去曲无思住处的路上,既醉还看见了一片红得像火的花海,她去掐了一朵拿在手上玩,闻着没什么香气,她问道:“这是什么花?为什么要种这么多?”   曲无思轻声道:“这是一种药用的花。”剩下的却不愿多说了。   既醉也不是很感兴趣,长在山野之中的狐狸对于花花草草这些从小看到大的东西不会太关注,说话间曲无思的住处就到了,身为石观音的亲传弟子,她的待遇不算低,每天巡逻回来都有备好的热水,既醉完全不客气,她觉得自己再不洗澡就要馊掉了。   既醉在洗澡的时候,石观音也在洗澡,不过相比曲无思那算得上寒酸的浴桶,石观音是泡在池子里的,在沙漠这样水比黄金贵的地方,石观音每天的洗澡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她前段时间外出,正遇到两个结伴而行的年轻侠客,两人都是名门子弟,相貌俊秀,被石观音看中之后掳掠回来,一直抵死不从。   大沙漠里对石观音的传言是美貌如神女,再优秀的男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她,而一旦爱上她就会成为她美色的奴隶,石观音痛恨这些轻易就能得到的男子,会用种种酷烈的法子去折磨他们,把他们折磨得不成人形。   无花第一次听到这个传言的时候,忍不住笑出了声,既醉还在好奇石观音究竟有多美,他却感叹,他这个母亲真的是越老越不要脸了。   石观音美貌吗?那是自然的,她年轻时能令许多男人迷恋,让东瀛第一武士天枫十四郎为情而死,可单纯的美貌只会吸引好色的恶徒,恶徒又怎么会成为美色的奴隶?何况石观音年近四十了,看中的仍然是十几二十几岁的年轻俊彦,总有人宁死不屈,甚至本身都不爱女人,何以个个沉沦?   真相就现实多了,石观音的绿洲里种满了西域毒花,这种名为罂粟的漂亮花朵可以提炼出一种让人成瘾的药物,效果是五石散的几十倍,五石散还能靠意志戒散,这种毒花粉却几乎完全不可能戒掉。   石观音掳掠来俊美男子,灌下药粉,成瘾之后无法自控,自然就成了她的狗,而成瘾一段时间后,容色折损,她便将这些男人弃如敝屣,失去了药粉来源,这些成瘾的俊彦们自然个个落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场。   传言是石观音为了掩盖毒花效用也好,为了充面子也好,必然是她自己放出去的。   无花轻而易举地进入了石观音的住所,她的床榻上坐着两个俊俏少侠,看上去都有些无精打采,见到无花也没什么反应,有一个还懒洋洋地让了个地方,内室里有水声传来,无花笑道:“母亲,不必再洗了,出来一见吧。”   内室里水声渐止,不多时,一个脸色不怎么好看的妇人走了出来,无花笑了,“母亲越发地老了。”   上一次母子相见,还是无花十五岁那年,两年不见,无花比之前高了,姿容越发清俊,石观音看了一眼无花年轻白皙的俊脸,只觉得碍眼,不料他还能说出更难听的话,还没来得及发火,忽然浑身一凛。   “你的武功……怎么回事?”   少年僧人气息缥缈虚无,几乎有些普通人的感觉了,但石观音知道这小子自幼习武,就算被人废去武功也不会是这个状态,何况无花没有惊动她就进入了她的住所,那只能有一个解释。   无花笑容渐冷,轻声道:“还看不出来吗?武学至臻化境,气息返璞归真,母亲,我们之间的账该算一算了!”   自从破境之后,无花很少出手,他一路奔着大沙漠而来,就是为了将自己破境之后的第一场恶战送给石观音,话落,长刀出鞘。   天枫十四郎昔年是东瀛最强武士,是伊贺流忍术的集大成者,精通暗杀刺杀之术,只是后来为了替石观音报仇转而苦练刀法,他不愿意用暗杀毒杀之类的不入流法子去为爱妻报仇,想要堂堂正正上门复仇,而被石观音抛弃后来到中原,他也没有行任何的暗杀之术,凭借一把东瀛长刀挑战中原各大门派,转战一年,都没等到妻子来见。   石观音的武功是在东瀛另有奇遇,她一贯知道天枫十四郎的强大,也因此更加恨他,恨他花言巧语骗了她的身体,却不愿意成为自己复仇的刀,但即便是私下里练了奇功,她也没有打败天枫十四郎的把握,只能含恨离开。   如今再次看到他的那把刀,石观音顿时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天枫十四郎苦练的那一招“迎风一刀斩”,曾是为她而练,如今刀仍在,人已经换了一个,那举世闻名的一刀也毫不犹豫地向她斩来!   这一刀劈碎了石观音的内气,落在她额上,刀气渐消,石观音来不及庆幸,就见无花笑了起来,刀芒如水在她周身席卷而过,顷刻废去她全身武功。   “母亲,你这一生恶事做尽,换一个人或许会给你一个痛快,但你是我生身之母,应该知道像我这样的人,和你一样恶毒。”   无花用刀尖轻轻地拍了拍石观音的脸,笑容文雅,语气温柔,眼神冷冽如冰,“你种的毒花,自己不用吧?好好享受,我会为你留一些,你如何折磨父亲和我的,我会千百倍地还给你。”   床榻上的两个俊俏少侠已经看呆了,无花瞥了他们一眼,没有去管,大步走出了石观音的内室,对守在外面的人道:“去把人都叫来,以后这里由我做主,有不服的,也一并过来。”   既醉洗了一场澡的时间,石林洞府已经换了主人,她从曲无思的房间里走出来,迎面就见到了一行脸色十分复杂的美貌女子,见到她,为首的少女犹豫了一下,领着人行礼道:“夫人,府主在比武场那边。”   既醉眨了眨眼睛,为首少女低声道:“府主说……以后我们就是夫人的婢子了,府主还为夫人收了一些男仆,都是石观音以前的旧人。”   既醉好像没有听懂,又好像懂了,反正就是她现在有了好多仆人的意思,于是她又点点头,问道:“他在干嘛呢?”   少女犹豫了一下,说道:“府主……”   既醉可烦这种说话不上不下的人了,在女子里看了看,找到了曲无思,把她拉了出来,“无花人呢?”   曲无思语气复杂地说道:“他在看师父扫地。”   既醉知道曲无思是石观音的徒弟,曲无思的师父就是石观音,所以无花在看石观音扫地,她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她从一进入沙漠就听人说石观音是美人中的美人,让人看一眼就沉沦地狱的魔鬼,她可想看看石观音长什么样子了。   不过如果石观音真的那么美的话,她也是会排斥的,漂亮狐狸会排斥一切比她漂亮的女人,所以好奇是好奇的,不妨碍既醉不喜欢石观音,听见传闻中的魔鬼美人过得不好,既醉也就高兴了。   “快!无思,快带我去看看!我也要看石观音扫地!”既醉拉着曲无思的手,喜滋滋地催促。   以石观音的亲传弟子长孙红和柳无眉为首的婢子们面面相觑,新主人这对夫妻,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第30章 和尚傻妻(16)   既醉注定是要失望的, 石观音的凶名来源于她的美丽狠毒,重点是狠毒而非美丽。   褪去光环的石观音虽然也是个美人,但还不如既醉上一世夺舍来的秦香莲美貌, 那毕竟是她花了很多时间精力调养出的身体, 也就是后来不再保养了才渐渐老了不好看了。   严格一点来说的话,三十几岁的石观音大概等于五十几岁的秦香莲吧, 既醉有点嫌弃地想。   石观音见到既醉却是恨得眼刀淬毒,她总算明白了无花这个狼子野心的畜生为何打上她石林洞府的主意,得了这样一个天姿国色,就算他称霸江湖又如何, 那宫中的天子就不想要得个绝色美人?他能抗得住一国刀兵?唯有在这天然屏障的大沙漠里,才能挡住他人窥视。   可怜她半生颠沛流离打下这偌大基业, 竟是一朝倾覆!   既醉只是离得远远看了看石观音,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 她才不会那么傻靠近过去, 那个石观音脸色狰狞得好像要吃狐狸诶,她比狐狸高壮那么多, 万一被她打了怎么办?就算和尚能替她打回来,那打也挨了啊。   自从进了大沙漠, 让既醉过上了好多天不能洗澡的日子,无花就没得过既醉的笑脸, 漂亮狐狸要么用白眼看他, 要么用狐狸爪子挠他,脾气越来越坏,这下洗了一个香香的澡,既醉终于高兴了,见到无花也不闹了, 笑眼弯弯地凑了过去,刚要亲亲他,忽然捂住了鼻子。   无花刚要上扬的嘴角顿时僵硬了,既醉几步挪开好远,大声指责他,“你怎么还不去洗澡啊,我洗得可干净了,你都要馊了!”   漂亮狐狸觉得自己现在这么干净,已经和无花这个好几天没有沾过水的臭和尚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了!   无花只好道:“还没来得及,我这就去。”   既醉点点头,忽然又问他,“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吗?不再出去了吗?”   “只是居住在这里,石观音这里有沙漠行舟,不会像来时那么艰难了,我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无花说了这么一句,既醉挺高兴的,她一点都不喜欢一辈子住在同一个地方,勉强看和尚也顺眼起来了,然而和尚给他准备的惊喜还嫌不够,他让一个叫做柳无眉的少女把她带到石观音平日里检查“货色”的大石室内,让她自己去选合心意的仆从,男女都有,都是非常漂亮的人。   女仆自然是从石观音的那些弟子门人里挑,大多都是有武功的,可以保护她,男仆则是……石观音的那些男宠,在这一点上,无花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大方,毕竟这些男宠几乎都是半个废人,如同石观音的弟子那样,身家性命都在他手里,比起外面的人更不敢做出背叛他的事。   如此一来,只是让傻妞儿过过眼瘾又有什么要紧?   长居在石林洞府这样与世隔绝的地方,身边只有女子陪伴,只能见得到他这一个男人,听上去不错,但无花明白这完全不是长久之计,但凡住得久一点,腻了他这一张脸,过几年随便来个俊侠客要来救她出去,这个没良心的小傻妞就能图个新鲜和对方走。   柳无眉是个说话十分温柔的女孩子,很会奉承人,她一向畏石观音如虎,如今来另一个更狠的府主,胆子早就吓破了,她这样聪明的人哪里还看不出来,讨好这新来的府主夫人比讨好府主本人要容易得多?   既醉坐在石观音的位置上,吃着沙漠里难得的新鲜瓜果,惊讶地看着一个一个漂亮颓废的男人走马灯似地从她眼前过去,柳无眉细声细气地道:“府主吩咐了,清点出原本的男宠四百一十三人,还能看的都在这里了,夫人可以挑一些自己喜欢的伺候,但不能……不能……”   毕竟是个闺中少女,柳无眉也没好意思说得太清楚,既醉听明白了,男色看看就可以了,晚上还是和尚陪她睡觉。   她有些不满意,但看着这些男人一个个漂亮是漂亮,全都一副被折磨惨了的样子,狐狸也是讲究质量的,和尚如今在她这里可是破了纪录的,他……可以耕三个时辰的田啊!   既醉也就没在这个上头计较太多,上辈子比这个难过多了,宫里除了皇帝就是太监了,侍卫都离她好远,那个可漂亮的展昭她才见过几回啊,皇帝的嫉妒心是真的强,也就难得和尚是个大方贤惠的,这么多男人随便她看。   柳无眉本来想着规劝一二,至少不能让夫人真的得罪了府主,谁知道夫人竟就兴致勃勃地挑选了起来,一口气挑了三十来个,美滋滋地指定,“这些都要了,诶,无花你洗完了?”   她高高兴兴地扑进无花怀里,闻见他身上的水汽味道,揪了揪还湿着的发梢,摸了摸他白皙的脸,对此很是满意,她那清俊干净的和尚又回来啦!   无花垂着眼睛看她,轻声道:“人都选好了?剩下的没有想要的了?”   既醉点点头,她挑的都是最漂亮的那一等,剩下的其实没有丑的,但精气神真的太差了,多看几眼都难受得很。   无花看了一眼曲无思,道:“问问他们有没有要走的,愿意留下的就按你们的待遇来,要走的不可把毒花粉带出沙漠,之前的货就算了,以后不要再产这种东西了。”   石观音的另一个弟子长孙红忽然道:“花粉有大主顾,每年落花如金,石林洞府的开销有一大半都出在这里,府主……”   无花冷冷地道:“你们当我一无所知?水上销金窟,东海蝙蝠岛,这是你们的主顾,不是我的。天要使人亡,必先使其狂,蝙蝠公子做事不计后果,早晚出事,而我带着夫人避开中原繁华定居在这里,所求不过是两个人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我与那等人不同,手下也没有人命官司,何必为了几个银钱成为江湖公敌?”   至于如今挂在官府的通缉令,一个名头罢了,楚留香常年高居通缉榜首又如何?能够胜过他的对手不会因为一纸通缉令远来大漠,他如今主动避开江湖纷争,待过上几年没了风声,他带着夫人去游历江湖都不会有事,何苦蹚这趟浑水。   长孙红不说话了,她是石林洞府的管账人,所以对失去毒花粉这样的大生意反应过激,但对上无花那冰冷的视线,她顿时清醒了过来。   石观音躲在大沙漠里安居一隅,所图不过是奢华生活和俊美男宠,新主却不同,他宁愿损失钱财也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这才叫有长远眼光的一方势力主人。   既醉有点烦了,拉了拉无花的衣袖,来大沙漠的一路上两个人都脏兮兮的,她不愿意无花靠近她,现在两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的,还磨蹭什么呀!   可惜狐狸的计划还是落空了,石观音是个只顾自己享受的人,她的住所弄得无比奢华,其他人的住处几乎都是光秃石室,连她三个弟子住的地方都不算好,想要住得舒适就还得住进石观音的地宫内。   把地宫重新整理一遍很花时间,最后连那些自愿留下来的男宠们都一起去动手,也整理到了半夜里,既醉都困得在曲无思的房间里睡了一觉了。   直到底下的软垫不知为何开始移动,她才朦朦胧胧睁开眼睛,发觉自己被无花拦腰抱着,下意识地用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小声嘟囔道:“才弄好啊?”   无花嗯了一声,他的头发有点长了,发梢蹭得既醉头顶有些痒痒,既醉用脸蹭了蹭他的下巴。   石观音的住所用夜明珠照明,明明暗暗的光亮落在无花脸上,像是笼罩了一层迷幻的烟雾,这原是石观音用来诱惑男宠的法子,阴差阳错落在无花身上,让漂亮狐狸都有些迷了眼睛,见无花要把自己往石室里抱,她忽然精神起来,看了看这四面镶嵌夜明珠的地宫走廊。   既醉挣扎起来,无花不明就里,但还是顺着她的心意把她放了下来,既醉咬着嘴唇,星眸在夜明珠的光辉下映出十分的颜色,她靠在地宫的墙壁上,拉扯住了无花的腰带。   清俊少年眸中倒映佳人影,嘴角微勾,撕拉一声裂帛响,少女的脸贴在了地宫冰冷的墙壁上,背后覆上少年怀抱。   寂静地宫内,渐渐传来黄鹂嘤嘤之声。   一个时辰地宫过道,直到既醉哭着站不住了,无花才把她抱进了内室,原本以为可以睡觉了,可内室里虽然清理了一遍,里面的环境却比地宫更加撩拨人心,从床榻到桌椅再到温泉水池,竟然没有一处不新鲜的,少年贪欢,狐狸贪色,两下里一拍即合。   进了沙漠后,两人许多天没有亲近过了,年轻的牛犊耕起田来极为卖力,翻来覆去地耕,耕到后来因为实在太过分了,又挨了既醉几下抓咬,把嘴角都咬破了。   鸳鸯被里成双夜,佛子滴露浇红莲。 第31章 和尚傻妻(17)   既醉怀孕了, 确认这事的时候,替她把脉的无花呆坐了很久。   既醉对怀孕没有太多排斥,在孩子这种事情上, 她吃过的最大的苦就是怀胎那段时间, 生下来了就不关她的事了,她好奇地看着无花恍惚的样子, 揪了揪他的头发。   无花抱住了她,有些颤抖,过了好久,才轻声说道:“昭儿, 你会对我们的孩子好吗?”   既醉咬了他一口,才不理他, 她很少带孩子的, 一般只负责把孩子玩哭再交给宫人或者孩子他爹哄, 这个坏和尚难道是不想带孩子?   无花没有再问了, 把既醉抱得紧紧的,这一刻他的心只能容得下怀里这一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将要给他一个家,哪怕她有些傻, 生下来的孩子或许也不会太聪明,但无花的心里还是一片温软。   和既醉相处得久了, 无花知道她并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或许常人的智力有十层,她也有个五六层,比起情绪复杂的正常人,她更像是丛林里的小兽,靠着本能行事, 可以和人浅显交流。   那五六层的智力里,吃吃喝喝占一半,男人占一半的一半,而那剩下的一点点组成了一个令人怜爱的天真稚子。   无花常常觉得上天或许是偏爱美人的,令她来到这个世间快快乐乐地生活,又给她如此单纯的心性,让她不必活在他人的眼光视线里,也就失去了痛苦和烦恼的根源。   像他这样狠毒又残忍的人,若不曾遇见这么一个美好的女孩子,在这世上不知要行多少恶事,害多少人惨死,而如今待在这石林洞府里,是凶兽自锁,是画地为牢。   可怕的是,他甘之如饴。   温柔刀,温柔刀,无数英雄屈膝,多少帝王折腰,最凶残的恶人也要为此放下屠刀,世上最危险的,岂不就是这一刀?   无花闭上双眼紧紧抱着既醉,他轻轻吻她的脸颊,动作轻柔温雅,怜爱地像是吻着天上的云朵。   三年的时间,足够江湖上发生很多事情,丐帮少帮主继位,杀手中原一点红成名,神水宫多了一位少宫主,楚留香某一日和他的雁蝶双翼大醉江边,醒后两人都各自离去,只剩楚留香跌坐船舱,如同大梦一场。   少年的故事就此分道扬镳,浪子是浪子,游侠仍是游侠,最沉默寡言的那个做了商人,来往于西域中原边界,用最艰苦的方式赚最多的钱,有一回姬冰雁路过沙漠绿洲补给,远远地似乎听到了熟悉的笑声,他怅然立在原地,过了许久才吩咐商队继续行路。   许多人都试图寻找无花的踪迹,倒不光是为了他掠走的绝世美人,而是江湖上成名的人物太少,那样一个惊才绝艳的少年僧人,即便因情犯错,大多数江湖人还是对他羡慕居多,可这样一个人怎么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一点痕迹都不曾留下了?   无花是耐得住寂寞的人,他有千万种法子扬名,可珍宝藏于怀中,即便他日耕不辍地修习武艺,精进境界,还是觉得不足,这世上的高人太多,要是夜帝还活着呢?要是铁中棠不做人了呢?要是楚留香武功进境了呢?只要想一想,他都觉得头皮发麻。   他想让自己的美人无所顾忌行走江湖,如昔日铁血大旗庇护水灵光,他就得变强。不一定要强到天下第一的地步,但至少要让所有人忌惮他,不欲与他为敌,让夺他所爱的代价提升到一个可怕的层面,为此他将东瀛忍术与少林武功相结合到成为连招的层次,甚至开始自创武学,每一步都走得极为疯狂。   相比之下,既醉的日子就过得很规律了,两年前她生下一对龙凤双胎,无花不愿意为孩子冠上东瀛姓氏,姐姐叫做周安娘,弟弟叫做周长生,土气到完全不像是七绝妙僧起出来的名字,可再多的诗才文采,也抵不过为父的慈心。   既醉白天会去玩孩子,玩到姐弟两个同仇敌忾露出冷漠面孔,直到见到父亲才开始嚎啕大哭,可惜的是,作为爱妻的附属品,两姐弟平日里受尽宠爱,到了和既醉争锋的时候,他们视为救星的父亲从来不站在他们这边。   当着无花的面,既醉玩孩子玩得更起劲了,毕竟生崽崽如果不是为了玩,那将毫无意义!   在两个孩子哇哇大哭的交响声中,已经长成青年的无花眉眼温柔含笑,看着他的家,只觉得一切美好到不可思议。   年岁渐长的既醉逐渐有了成熟美人的风韵,少女娇美虽然也动人心魄,但一只成熟的漂亮狐狸最美的花期,那可是要上了三十岁向后的,即便现在失去妖力,她也还有紫金龙气滋养身体,年轻的无花此时还不知道自己要从十七岁努力到七十岁,才能守得住他的狐美人。   此时的他只知道沉醉。   既醉,既醉,醉倒温柔乡,醉死也心甘。 第32章 剑神剑仙(1)   峨眉山位于川渝西南, 古有峨眉天下秀的美誉,峨眉山中峨眉派,与少林武当并称中原三宗。   这样的天下名山又有武道名宗位于其间, 原本每日来拜师入门的江湖人就不少了, 前两年峨眉派新一代弟子开始行走江湖,闯下“三英三秀”的名声, 为峨眉派增了不少光彩,然而如今峨眉山下聚集了无数江湖侠少,却是为了峨眉掌门独孤一鹤那新近走江湖的小弟子独孤秀青。   “求求你们,让我见见秀青姑娘吧!再见不到她我要死了!”   “秀青姑娘还吃了我一桌席面呢!我不要钱, 我就想再见她一眼!”   “独孤掌门,在下天禽门霍天青, 愿以家传武学并入峨眉, 求娶秀青姑娘!”   “在下唐门唐越, 秀青姑娘上次遇险是在下所救, 独孤掌门!我们同为蜀人,习俗相近, 不可将秀青姑娘嫁到外地去啊!”   ……   既醉闷闷不乐地跪在玄真观大堂内,六个师兄师姐排排站, 个个噤若寒蝉,看向主座坐着的掌门独孤一鹤。   独孤一鹤是个严肃沉毅的老人, 此时眉眼间却多了几分无奈之色, 看着既醉道:“青儿,你是我门中最小的弟子,师兄师姐们疼爱你,处处照顾你,你下山之前, 我千叮咛万嘱咐,可你……”   既醉鼓着嘴巴不服气,上一世终老之后,她的狐狸尾巴又多了一条,还来不及高兴就被一只黑手抓了起来,连带着她美丽的躯壳一起投了胎。   这次没有直接长成少女的好事,她从娘胎里好不容易挤出来,却因为是个女婴被扔到了峨眉山下,独孤一鹤晨起练武时看到了她,把她捡回去养,眼前这个老人又当爹又当爷爷把她拉扯到现在十六岁,她是很亲这个师父的,可狐狸劣性,越是亲近的人越不能让她受委屈。   大师姐马秀真最疼她,此时小声地替她辩解道:“师父,小师妹只是天真了些,那些人一看到小师妹魂都不要了,一个个都要请她吃饭,给她花钱,小师妹也没遇到过,她以为全天下都是好心人嘛。”   独孤一鹤翻了一下手里的册子,一拍桌子喝道:“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这也就算了,补偿些银钱罢了,怎么还令人家妻离子散?那玉林派少主缘何遣散妻妾,儿子都不要了?”   既醉鼓着脸颊,二师兄苏少英急忙解释:“师父啊!那人本就是个好色之徒,他苦苦追求小师妹,小师妹被惹烦了才说他妻妾太多不愿意嫁给他,又没说他散了妻妾就嫁给他!那狗东西回去遣散妻妾是他自己薄情寡义,怎么成了小师妹的错了?”   独孤一鹤微微点头,他也是怕自家小徒儿被人骗了,他又翻了一页,顿时又恼火起来,“你收了江南花家一座观景楼?”   既醉生气地道:“没有收!那个花六公子听不懂人话的,我只是说那个地方风景漂亮,他就非要送地契给我,我不要,他又把观景楼封起来了,说以后只招待我一个人,我又没有收他的楼!”   独孤一鹤又是点点头,是啊,他虽然是个老人了,但也明白男人的恶劣心思,强行送漂亮女孩子一些贵重礼物,再拿着单据上门来欺骗老人,说什么两情相悦,万一老人信了,他就占到便宜了。   “那唐门小公子说他救了你又是怎么回事?”独孤一鹤态度缓和地问道。   既醉发出委屈的声音,“他尾随我,我一路上经过的地方,大小土匪山贼都被他毒死了,一路上都是尸体,他还说是他救了我,那些尸体一个个七窍流血,可吓人了!”   独孤一鹤叹道:“天禽门少主霍天青来了三日了,他……”   既醉拼命摇头,“他都快三十了,我不喜欢比我大这么多的,而且他好烦的!除了说我好看什么都不会说,反反复复就会说我好看,我好看我自己不知道吗?我才不要嫁给他!”   独孤一鹤也看不上霍天青,虽然是个颇为难得的俊彦人物,可自家小徒儿才十六岁,霍天青比她大一轮了,小徒儿天真单纯,他最怕她上当受骗,就是江湖上那些青年俊才排排站放在他面前,他也得从鸡蛋里挑出骨头来。   小师兄严人英小声地道:“师父,让小师妹起来吧,她从小都没跪过这么久,外面的那些男人个个都是贪花好色之辈,为了他们责罚小师妹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独孤一鹤把手里的册子扔下,声音不高不低,还是带着点责备之意,“陌生人赠你财物,供你吃喝,你竟然丝毫没有拒绝……”   既醉不服气地说道:“我就是吃了几只鸡,没有收财物!”   独孤一鹤气笑不定,指着玄真观外,“咱们峨眉山上已经快成了养鸡场了,缺过你一口吃的没有?”   既醉撇撇嘴,山上的鸡就那么几种吃法,山下可是有全鸡宴啊!   见她委屈万分又不服气的样子,独孤一鹤也心软了,背着手道:“起来吧,一天天武艺不精,惯会惹事,以后师父不在了,谁能护你周全?”   既醉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眼睛亮晶晶地指指自家六个师兄师姐,眼神期待,他们啊!三英三秀啊!   独孤一鹤叹气,看看自己的几个弟子,摇摇头。   除非青儿这辈子再也不下山了,否则想要保护她,这几个徒弟是完全担不起来的,他若有所思地道:“以后给你招婿,不如比武招亲吧。”   既醉惊叫一声,“万一赢的是师父这样的老头子怎么办?”   独孤一鹤没好气地瞪她一眼,他难道不会限制品貌年纪吗?别的不说,他也是如今武林顶层高手之一,其他人难道会因为个小丫头美貌就跑来和他以命相搏?   可看了一眼小徒儿的脸,独孤一鹤又犹豫了,这……不好说啊。   既醉才不管自家师父的忧虑,她揉了揉发酸的膝盖,蹭到小师兄严人英身边,“谢谢小师兄替我说话!”   严人英红着脸摆摆手,苏少英顿时大叫起来,“二师兄也替你说话了!”   既醉接着笑,“那再谢谢二师兄!”   苏少英才满意了。   大师兄张英凤和妻子青梅竹马,十几岁就在师父的主持下成了婚,孩子都五岁了,在小师妹的问题上总是保持沉默,所以师兄弟之间的关系还不错。   三英是这个熊样,三秀这三个师姐妹从小和既醉住在一起的,自然也都沉迷吸狐不可自拔,大师姐自己也才二十,已经无痛当娘,二师姐叶秀珠精通绣工,既醉的衣服都是她一手包办,小师姐石秀云和既醉差不多大,关系最亲近。   在既醉看来,这辈子过得真没什么可挑剔的了,她享受过皇室的尊荣富贵,也曾和良人结伴游历江湖,就是没遇到过这种亲人朋友的关爱。   狐狸时期自然是爹走娘不爱,两世为人也没碰到过靠谱长辈,上辈子重游京城的时候听说周家倒台了,继夫人娘家靠着的那个首辅人走茶凉,周父本想把周宛玉送给徐世英做妾,徐世英坚决不肯,最后换了个人家做妾,那户人家后来也倒台了,周家的子孙都不怎么成器,就没再起来过。   这辈子虽然开局不顺被父母丢弃,却遇到了面硬心软的师父,有了六个疼爱她的师兄师姐,既醉才真正过上了正常人类的童年生活,山中日子清苦,鸡的做法都只有三四种,可在江湖转了一圈回来,她还是喜欢峨眉山。   可和她下山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的峨眉山下聚集的人真的越来越多了,起初的一批还是既醉见过的那些人,后来的人都是闻风而来看热闹的,甚至有会做生意的人直接在峨眉山脚摆了茶摊小食铺,赚得一点都不少。   江湖女侠虽然很少有丑陋不堪的,但大多不以美貌闻名,既醉领的是师门任务下山,人还没到就有高手在她之前出手除了她的目标,于是折返回来,从川渝到江南一来一回,惹了多少江湖侠客为之动心。   玄真观闭门不待客,独孤一鹤到底威名还在,大家都很守规矩,只是山下人太多了,又都是奔着同一个人来,难免摩擦出了火气,半个月的时间打架闹事的就不提了,光是人命就闹出了七条。   既醉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除了少数的几个她稍微看得上眼的男人,山脚下那些人简直各有各的歪瓜裂枣,妻妾成群的,年过四十的,脑满肠肥的,个个自信极了,她恨不得这些人全都闹起来被人打死,漂亮狐狸只睡天下第一等的男人,什么丑东西也敢来求娶她?   这一日,西门吹雪追杀凶徒行至峨眉山下,然后行不动了,眼前是密密麻麻的人头,凶徒混进其中,如鱼入海。   年轻的白衣剑客面露冰寒之色,拔剑而出,喝道:“全都让开!”   消息不到半天就从玄真观下山采买的外门弟子嘴里传到既醉耳朵里,那个天下闻名的剑客西门吹雪,他也来求娶我们青儿师妹了! 第33章 剑神剑仙(2)   西门吹雪这几年在江湖上风头正盛, 年轻剑客有着江湖人少有的身家,坐拥一座颇为富贵的万梅山庄,他一年出四次门, 杀四个人, 都是江湖成名的恶徒,出剑必杀, 杀完人后会轻轻吹去剑尖上的血滴,眼中流露少许寂寞。   名剑客的一切都是会被放大的,西门吹雪成名之后,街面上的年轻侠客们大多白衣佩剑, 学着西门吹雪吹去剑上的血,就既醉所知, 苏少英有时候会背着人这么干。人都是远香近臭的, 明明有一个实力超强的师父, 苏少英还是暗暗崇拜着外面的野剑客, 连带着既醉这种不关心江湖高手的人都听过西门吹雪的名字。   这样一个人,平时都当成江湖传说来听的, 也上门来求亲,既醉不免有些好奇, 她出门这一趟虽然见过不少白衣佩剑的年轻人,但应该没有见过西门吹雪才对, 她印象里没有遇到过什么特别出众的白衣剑客, 要么是西门吹雪浪得虚名,要么就是像唐门那个尾随她的人一样,背地里悄悄跟着她。   既醉有些得意,翘着嘴巴故作矜持道:“不要乱讲!万一人家只是路过怎么办?”   传话弟子是个十来岁的小少年,圆脸红红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天底下的男人只要见过师姐,不可能不想娶师姐的!”   既醉两只手背在身后,跳上一块大石头,两只脚叠着步子来回走,不让自己露出太过喜滋滋的表情,问道:“哎,那个西门吹雪长什么样子?据说他年纪很轻,长得很英俊?”   小弟子没亲眼见到,但还是肯定地点点头,“好几个师妹师弟都看到了,说西门吹雪确实很年轻英俊,还为了师姐当场拔剑杀了一个人呢!”   既醉忍不住哇了一声。   明明为她杀人的已经不少了,但这人前面加上一个名剑客的头衔,还是让漂亮狐狸的虚荣心大大地满足了,她又问:“那人还在山下吗?”   小弟子点头,“我来的时候听说西门吹雪想要拜访师父,这会儿应该已经朝山上来了吧?”   既醉从大石头上跳下来,提着裙角高兴地说道:“那我去看看!”   峨眉山的女弟子大多穿劲装短打便于练武,只有既醉从小就喜欢各式各样的繁复裙装,独孤一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既醉小时候身体不好,他连让不让她习武都在犹豫,八岁之后骨骼渐定,才狠下心压着她苦练了几年,见这娇气小徒儿每天哭闹偷懒,又忍不住放松了管束。   也就是既醉身上还装模作样佩了把剑,不然真像是哪家千金小姐来峨眉山上香的。   西门吹雪果然在玄真观大堂里和独孤一鹤说话,他来拜访独孤一鹤只是因为山下吵闹,一时走不脱,击杀凶徒之后见到几个探头探脑的峨眉弟子,便示意他们带路上山。   独孤一鹤是成名已久的前辈,一手刀剑双杀名震江湖,他此时还没有把握对上独孤一鹤,但剑客之间总有些冥冥默契,他不求指点,只要看看自己如今和独孤一鹤的差距就可以了。   一开始独孤一鹤确实误会了这个年轻剑客上门拜访的目的,鸡同鸭讲了几句之后老人很快反应过来,面对年轻人的疑惑,老人娴熟地用话术带了过去,转而主动讲起自己当年突破瓶颈的感受。   江湖人之间极少会有主动授道的事情,还是对明显日后可以成为对手的人授道,但独孤一鹤开山收徒久了,年纪也大了,不自觉就会把自己代入成师长的身份。西门吹雪没有打断,对他来说,朝问道夕死可矣,能得一位江湖前辈授道,虽然他心中有自己的道,但对方道在先,比自己走得更长,很有参考价值。   就在一老一少对谈的时候,外间传来轻巧的脚步声,西门吹雪微微皱眉,从步伐气息就可以听得出来,是个习武不精的人,偏偏对方毫不客气从外间转角直入大堂,在门口露出半个不礼貌的脑袋。   独孤一鹤的话停顿下来,“青儿,这里有客在,不要胡闹,出去!”   既醉有点委屈,快速地看了看西门吹雪,猝不及防和一双冷夜寒星般的眸子对上了,她眨了眨眼睛,委屈地咕叽道:“嗯……师父还说疼我,背着我商议我的婚事,我得先看看人呀,他是不是有点点凶?”   独孤一鹤哭笑不得,索性招手道:“哪听来的胡话,罢了,先进来。”   半个脑袋变成了一个,既醉不怎么高兴地挪了进来,目光在西门吹雪身上一直打转,明显是有点喜欢的意思,但还是矜持地提起裙角蹭到了师父身边,小声地道:“除了看起来有点凶,人长得还是不错的。”   西门吹雪忽然明白先前和独孤一鹤鸡同鸭讲的事了,联想到峨眉山下那密密麻麻的人头和无数敌视的目光,顿时明白自己陷进了一个不大好解释的局面。   一家有女百家求,何况是这样美的女人,这位独孤一鹤的女儿或者是徒弟,明显是到了婚嫁之年,山下那些人挤挤挨挨着来求亲,自己追凶闯入又当场杀人,事后没有及时离开,反倒上山拜访,故而惹了她误会。   西门吹雪一贯是直白的,而且话少,想了想,便解释道:“我不知这里在招亲,只是杀完人顺带来拜访独孤掌门。”   既醉愣住了,脸立刻红了,她啊啊两声,又羞又气,气得跑到西门吹雪面前。   那张看了一眼都会做梦的绝色容颜一下子凑近,西门吹雪微微愣神,随即脚面被重重踩了好几下,少女甚至整个人都蹦了起来,就为用她的体重去踩疼他,连踩几下之后,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跑出去了。   西门吹雪活了二十五岁,还从来没见过这样不讲道理的女人,可不知为何,被踩的脚面不止不疼,反而微微发烫,还能感受到少女的那点分量,他摩挲了一下腰侧剑柄,仍旧是一副冰冷面容,耳朵却悄悄红了起来。   独孤一鹤的眼神一下子变得犀利,如果说之前看西门吹雪的眼神有同为绝世剑客的欣赏,对年轻人的宽容和善,如今却是用极为挑剔的眼神看待他了。   西门吹雪的年纪不比霍天青小几岁,长得虽然十分英俊,但话少寡言;个头太高了,青儿和他说话都要仰着脸;据说家底不错,可追求青儿的不乏身家丰厚的优秀俊彦,这一点优势并不突出,而且他还是个剑客。   顶尖剑客是有个坎的,过不去要么泯然众人,要么死于对手剑下,这个坎他过去了,西门吹雪没有,他想来想去,这年轻人也不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人选。   自家的小青儿好不容易养大了,养得漂亮可爱,偏偏找不到合适的护花人,来的都是想拱白菜的猪,独孤一鹤叹了口气,此时的西门吹雪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极为优秀的年轻剑客,而是个劣等猪猡了。   此时山脚下也是一片哀声,不少人原本对自己都很有信心,没信心的也不敢登门求亲,即便在既醉眼里是些低级的歪瓜裂枣,但歪瓜裂枣们其实也都各有优势,脑满肠肥的是朝廷高官之子,妻妾成群的有一方势力,年过四十的是名气正盛的刀客,当然这些人除外,还有一些真正满怀信心的年轻俊杰。   唐门小公子唐越和霍天青一起坐在茶摊上,看彼此的眼神都带着火光,唐越阴狠发笑,“那西门吹雪上去已经半日了,独孤掌门也是用剑之人,或许对剑客晚辈多有惜才之意。”   霍天青眉头紧皱,“西门吹雪不是个能讨女人欢心的男人。”   唐越嗤笑,“咱们半斤八两,青儿见我总骂,她不也讨厌你吗?”   霍天青觉得自己优势很大,只淡淡道:“秀青姑娘一向只嫌我烦,倒是唐兄,听闻你在秀青姑娘面前毒杀了一百多人,毒气冲天,尸骨遍地,秀青姑娘恶心得好久吃不下东西。”   唐越早就后悔了,他原本只是想展示一下自己的用毒工夫,没想到这女人也是江湖门派出身,居然娇气成那样,此后就一直躲着他,躲不开就指着他鼻子骂,让他心痛万分又忍不住想听她多骂几声。   他们这两个还算好的,都是相貌过关才被漂亮狐狸允许跟着走过一段路的人,那些来求亲的人里面,甚至有在街上远远看了一眼就为之痴狂,一句话没说上就收拾家业赶来求亲的傻小子,还有的则是请既醉吃了一次饭,以为自己被美人另眼相待,结果来了之后发现漂亮狐狸从峨眉到江南一路上就没在吃饭上花过一文钱。   此时江南花家,花六公子带着几百健仆,十八辆马车,拉着无数金银珠宝,告别家人踏上了求亲之路,马车里还捎上了两个顺路的人,自家的七弟花满楼和他的狐朋狗友陆小凤。   陆小凤躺在柔软的鹅毛垫子里,感叹着说道:“六哥这样的规格,娶公主都太奢华了,那位独孤姑娘真有那么美吗?”   花满楼叹道:“我只怕他娶不到。” 第34章 剑神剑仙(3)   陆小凤是个江湖浪子, 他的女人缘很好,他喜欢喝酒,喜欢漂亮女人, 但不包括朋友的女人, 所以有此一问也只是出于好奇。   花满楼见过那位独孤姑娘,但也不算真的见过, 毕竟他是个眼盲之人,他还记得那一天六哥从家里来找他,过了很久直到夜里才失魂落魄地走到了他的小楼,一见到他就浑身脱了力倒在他怀里, 到第二天才慢慢说起自己的经历。   “六哥那天跟我说,他在江风楼上见到了天仙下凡。”花满楼回想着, 慢慢地说道:“又过了几天, 他带着一个姑娘来小楼, 从我这里拿了一盆姚黄送人, 那位姑娘应该就是独孤姑娘,她的声音很好听, 是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子。”   陆小凤竖着耳朵听着,不去打断花满楼, 手里还握着个酒壶,明显是想拿六哥的爱情下酒喝。   花满楼微叹一声, “后来我就听说, 江南这里来了很多外地的江湖人,因为独孤姑娘住在江风楼里,那附近的客店住满了人,有一个举人当场向独孤姑娘求亲,被她拒绝后失意去喝酒, 夜里就投湖身亡了。”   陆小凤的神情渐渐严肃,美人是好,可美到了这种叫人要生要死的地步,实在令有亲友陷进去的人忧心。   花满楼轻声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独孤姑娘也不愿意住下去了,当天就要离开,不料有人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叫着她的名字,当着她的面投湖,独孤姑娘气得哭了起来,最后那人被救,过了几日被残忍杀害在家中。”   陆小凤愣了一下,“是独孤姑娘的追求者做的?”   花满楼微微点头,有些忧心地道:“独孤姑娘只是个格外可爱的女孩子罢了,可她的那些追求者有很多都极为疯狂,所以我们这次跟着六哥去,也是为了保护他。”   陆小凤安慰道:“六哥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人……”   话没说完,就想起那个投湖的举人了,现在想来,那举人是不是自己投湖也说不定。   陆小凤头一次生出感叹来,美人容色倾城,大约也不是什么好事,也许独孤姑娘的心里也充满了愧疚和悲伤,毕竟也只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姑娘呢。   独孤姑娘正在吃鸡,她的眼眶红红的,但其实哭了没多久,只是肌肤太白皙,导致哭了一小会儿眼睛就红得厉害,她这辈子,上辈子,上上辈子都没这么丢人过,她都在那里挑剔起对方来了,那个又臭又硬的狗男人居然当着她的面说是个误会!   就算真是个误会,自己认下不行吗?一定要当着她的面说出来?好像很不喜欢漂亮狐狸一样!   既醉哭了一会儿,很快被师兄师姐们发现,苏少英立刻去杀了两只鸡,一只炖汤一只刷了蜂蜜烤熟,来哄既醉。   (鸡:你清高你了不起,你把我做熟喂狐狸。)   既醉一个人吃了两只鸡,心情好了许多,用手帕抹了抹嘴巴,给了苏少英一个甜甜的笑容,这时苏少英才敢小心翼翼地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他不提还好,一提既醉就想起苏少英背地里很崇拜西门吹雪的事,顿时笑容一收,狠狠瞪他一眼,带着吃饱的肚子走了。   苏少英虽然懵逼,但也知道自家小师妹脾气来得快去得快,这会儿生气,明天就没事了,挠了挠后脑勺,也没放在心上,或者说还稍稍有一点喜悦。   小师妹瞪人的样子真好看。   吃饱喝足的既醉决定给那个狗男人一点点教训,她抱着胳膊坐在山上的亭子里,从这个高度视角可以看到玄真观大堂的门口,她准备等西门吹雪从里面出来。   玄真观大堂内,因为刚才的尴尬,独孤一鹤也不提及自家徒弟的事了,若无其事地继续讲解起来,西门吹雪起初还有些不自在,但很快沉浸了进去,他是天生的剑客,对于道的理解更是独树一帜,独孤一鹤欣赏的同时又有些挑剔。   毕竟谁都知道,武无第二,顶尖的剑客只会有一个,和西门吹雪齐名的还有一位南海高手叶孤城,这两人之间必有一战,要是英年早逝,再厉害的天赋也会为别人做嫁衣。   饶是如此,独孤一鹤还是毫无保留地传授了自己的经验,他实在是个和善的老人,西门吹雪郑重地表示了感谢,然后不顾挽留地准备下山了,他本就是个疏于人情的剑客,独孤一鹤年轻时也是这么个狗脾气,也没在意。   西门吹雪上山大半天,走的时候都快黄昏了,既醉在亭子里都等得发困了才见到他从大堂里出来,顿时精神一振,用佩剑剑柄上镶嵌的小镜子照了一下,确认脸上没有吃鸡留下来的油脂,她飞快地把头发撩乱一点,又使劲揉了揉眼睛,镜子里的漂亮双眼顿时变得红红的,带着一点水泽,看起来就像是哭了一个下午。   就在西门吹雪踏上下山的那条小道的时候,既醉飞快地跑了过去,她的轻功很差劲,轻功这东西不像别的,要练很久的站桩和跑步,常年偷懒的惯犯就别提什么踏雪无痕了,使出全力也就是平地跑得快了一些。   西门吹雪要是发现不了身后的动静,那也别做什么天下顶尖高手了,但这杂乱的脚步声明显和之前的是一个人,他只是站住了脚步,回过头去看。   看到了一个眼睛红红的小姑娘。   既醉的躯壳实在很美,但美人若是无魂只是一块漂亮些的木头罢了,既醉自从进了这幅躯壳,平均每天欣赏自己一个时辰,将这躯壳的美丽发挥到举手投足都是绝美风景的地步,倒比那些下凡的仙子使用得还精心,尤其是撒娇弄痴发脾气,漂亮狐狸的天生技能罢了。   既醉拼命挤出几滴眼泪来,呜呜咽咽地对着西门吹雪直哭,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哭了好几声才抽噎着道:“你一点都不喜欢、不喜欢我吗?”   西门吹雪身形微滞,语气仍旧冰冷道:“我确实只是路过。”   既醉长长地抽泣了一声,两步走上前,拉起西门吹雪的衣袖擦了擦脸,手没有放开,拉着他的袖子,仰着脸,“可大家都觉得你是来求亲的,你现在走了,我岂不是很丢人的?”   按照西门吹雪的脾气,这会儿就应该抽回手……不,按照他以往的性格,就不会让女人近身,他到底没有动弹,只道:“我会解释。”   既醉拉着他的袖子摇晃了几下,双眼水润润的,“我不要你解释,我一点都不喜欢山底下那些人,你要是喜欢我的话,我们现在就去师父面前,我嫁给你好不好?”   被小姑娘用这样爱恋的眼神看着,她说话的声音软软的,甜滋滋的,西门吹雪这辈子都没经历过这样的考验,但态度仍然冷淡,“我与你素不相识。”   既醉气得又想去踩他的脚,好不容易忍住了,双手放开袖子直接握住了西门吹雪的手,那只手是握剑的手,很大,带着一层茧子,既醉拉着西门吹雪的手,“其实我崇拜你很久了,也不算是不认识,我还背地里穿白衣服,学你吹剑上的血,我……”   她羞红了脸,桃花春水般的眸子低了下来,仿佛很不好意思似的。   西门吹雪没料到她会去握自己的手,被少女那双细腻柔软的手握上的一瞬间,他的手僵硬麻木,连带着被轻轻摇晃的胳膊都麻了一下,整个人像个木桩子一样站在原地,思维近乎凝滞。   她说,她很崇拜他,而且很久了,那似乎确实不算是素不相识……   既醉露出少许得意之色,再近一步,几乎就要靠在西门吹雪怀里了一样,她柔声说道:“你都不知道,听说你来求亲,我有多高兴,刚才你那么说,我……我真的很伤心。”   西门吹雪顿了顿,脚步向后退了一步,他极少向后退,然而美人香风扑面,他再不往后退就要贴上了,即便再疏于人情世故,他也知道和一个正当嫁龄的小姑娘不能这么亲密,哪怕……她确实很喜欢自己。   只要想到这一点,西门吹雪的心跳就有些不自觉加快,他摩挲了一下腰侧剑柄,目光下意识地从既醉脸上移开,落在她的佩剑上。   那是一把很花里胡哨的剑,剑鞘上点缀着许多明珠和宝石,剑柄挂着漂亮的流苏,甚至还镶嵌着一面小镜子,一看就是那种女孩子会喜欢的剑,如同玩具一般,可不知为何,这把剑看起来很可爱,和这个小姑娘一样。   可爱……   西门吹雪想着,心中逐渐动摇,他虽然一心练剑,但毕竟也还是个二十五岁的年轻男人,哪怕精力都在练剑上,但也不是弃情绝爱之辈,和他同龄的人也都开始成婚生子了,何况这少女如此喜爱自己,倘若被他拒绝,伤心之下会不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就在这时,那美得出奇的小姑娘露出了一点伤心之色,小声地道:“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吗?西门吹血?”   西门吹雪眉头一跳,目光落在既醉脸上。   西门吹什么? 第35章 剑神剑仙(4)   既醉是真的没记住西门吹雪的名字, 本来峨眉弟子的官话就有一点川蜀口音,而且自家师父就是顶尖剑客,谁也不会闲着没事就在山上提西门吹雪的名字, 知道这人还是因为苏少英,她出去行走江湖, 身边围绕的都是追求者,谁会故意去提别的男人的大名?   而且西门吹雪落进她耳朵里的那点传说之中, 吹去剑上的血是一个很大的记忆点, 吹雪吹血实在很容易混淆,既醉记得不大清楚也是正常的, 她正得意自己就快要骗过这个狗男人了, 她非要把他拉到师父面前,再狠狠拒绝他,才算是解气。   西门吹雪不动声色,但原本动摇的心态稳定了下来, 几乎是带着些好笑的意思看着小姑娘演戏了。   跳出美人局中再回头来看,西门吹雪也发觉了自己先前没有注意到的地方, 比如小姑娘看上去很伤心, 但身上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肉香气, 也许刚才还没心没肺地吃了一顿饱饭, 比如小姑娘的眼睛看着红红的,脸上却没什么泪痕, 说话的声音甜甜软软, 也丝毫不像哭了很久的样子。   既醉真的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油盐不进的男人, 明明漂亮狐狸已经拉下身段了,他却一点都不上钩,她拉着西门吹雪的手, 又说了一会儿,只觉得嘴都要说干了,西门吹雪的脸上还是一副平淡表情,甚至眼里流露出些许笑意。   她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摔开西门吹雪的手,气恼道:“你是故意的!你在看我笑话!”   西门吹雪终于是笑了,一向不笑的人笑起来要么很僵硬,要么很好看,西门吹雪笑起来就很好看,春风一笑融化寒冰,看得既醉都愣了一下,惊讶这冰块脸上居然还能露出这样的笑容。   既醉还在愣神,西门吹雪笑容渐散,语气里倒是还带着一点愉快,“在下,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的官话说得很好,不带半点口音,这字正腔圆的几个字说出来,既醉顿时明白了自己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翻车的,坏狐狸一点都没有反省的意思,反而狠狠地瞪着西门吹雪,大声指责道:“还说你不是故意看我笑话!你这个大混蛋!很好玩吗?”   作为陆小凤的朋友,西门吹雪自然知道大混蛋这个词有一段时间是陆小凤的红颜知己专门用来形容他的,而作为一个极少和女人接触的剑客,他还是第一次被女人骂混蛋。   也许是男人的劣根性,他不止不觉得被冒犯了,反而觉得很有意思,再次笑了一声。   既醉是真的要被气哭了,男人这种东西为什么要长脑子呢?就算长了脑子,就不能配合一下她吗?不是有好多男人排着队做梦都想让她玩弄吗?怎么世上还有这种男人啊!   西门吹雪眼中含笑看着既醉,这下倒是终于有些把人看在眼睛里的意思了,他语气正经地教训道:“容貌是你的优势所在,但总是以此来玩弄男人,迟早会自食恶果,如果换一个人当了真,对你动心动情,又发现是欺骗,你会很危险。”   西门吹雪真的是难得说这么多话,他是男人,知道这世上的男人大多有着怎样的高傲心态,被女人欺骗,无法接受就去伤害女人的男人很多,这些人杀不尽去不完,他对这个天真可爱的小姑娘没有什么恶感,她要是对着别人也这样故技重施,那是真的要吃亏的。   既醉生气地骂他,“不要你管!别人谁会像你这样还要特意拆穿我?你……”   她一边气恼,一边漂亮眼眸灵活地转动了一下,西门吹雪忽有所觉,步子下意识地想往后退,却不知为何停顿在了原地。   既醉没有丝毫发觉,还以为是自己出其不意动作极快,她踮起脚一把揪住西门吹雪的白衣,把他向下一拉,抬起头狠狠地亲在了他的嘴唇上,并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没有那么大。   少女的甜香带着一点荤香,西门吹雪从未和女人这样亲近过,他觉得唇上很热,呼吸很快,贴在他唇上的那两边唇瓣软得就像是落在上面的花瓣,呼吸相闻片刻,他的脑子里纷纷乱乱的,组织不起任何连贯思维。   西门吹雪如雪松般挺直的腰略微低了一些,被漂亮狐狸揪着衣领子亲着,落在身侧的双手握了拳又松开,反复三五次,才像是反应过来一样,就在他准备把人推开的时候,少女已经松开了他。   既醉看着西门吹雪,十分得意地抹了抹嘴巴,“继续笑话我呀,你怎么不推开我?是不是嘴上说得硬气,其实很喜欢被亲?”   西门吹雪没有回答,定定地看着她,既醉被看得有一点发毛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   今天遇到这样的事,西门吹雪也觉得有些过了,眼前的这个小姑娘自恃美貌跑来撩拨欺骗他,她天真不知事,应该因为美貌而受到了太多娇惯,只是因为他对她不假辞色就要来出气。   经历此事,他发觉自己的修行确实还不到家,换成其他轻浮女人纠缠,他这会儿早已拔剑了,可对上小姑娘那张漂亮脸蛋,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他总会不自觉放软了心。   西门吹雪没再多言,转身就要离去,既醉反倒觉得这是他心虚害怕了,她一贯是欺软怕硬的,也不觉得这人的眼神吓狐了,追着走了几步,伸手去揪他的发尾,得意地追问,“哎,这就走啦?你下山去要说什么呢?你路过这里,不是来求亲的,但是被我亲了一下?”   西门吹雪走了几步,她就追了几步,西门吹雪忽然停下步子,既醉一下子撞到他的背上,只觉得自己撞到了一堵墙,顿时捂着鼻子蹲了下来。   西门吹雪回过头来,看着蹲成个大号萝卜的少女,眼睛里露出无奈之色。   既醉缓了好一会儿才觉得鼻子不疼了,本来以为西门吹雪早就走了,没想到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她,见她似乎好多了的样子,又准备走,她立刻从地上蹦起来,急声道:“你不准走!我不准你下山去胡说,上了我们峨眉山你就是来求亲的,我不管!不然我要和别人说你亲我了!”   西门吹雪看着她,叹了一口气,“好,我是来求亲的。”   既醉想了想,得寸进尺地道:“你要和别人讲,你很喜欢我,但是我一点都不喜欢你,所以你失望地下山了。”   西门吹雪不在意这种名声,还是听得眉头跳动,问道:“你对山下的那些追求者也都是这么说的?”   既醉生气地道:“别人都是自愿的!”   西门吹雪没料到自己还是特别的那个,他看着既醉,忽然道:“我若是真的求亲呢?”   既醉愣了一下,看着脊背挺直的西门吹雪,就像是看着一棵开花的铁树。   西门吹雪话一出口绝不收回,他知道自己现在也许只是一时起了心思,但看着少女惊讶的面容,心中还是有些莫名欢欣,他不止不下山了,反而开始折返。   既醉摸着鼻子仍旧走在他后面,脑子不大转得过弯来,这个脾气又臭又硬的坏男人,他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诡计?比如像她之前想的那样,到了师父面前再狠狠拒绝她来解气?   但西门吹雪没有这么做,他折返回去,在一众峨眉弟子们惊讶的目光之中,当着独孤一鹤的面,郑重行礼,道:“在下西门吹雪,前来求亲。”   既醉松了一口气,又非常得意,她站在独孤一鹤身后,拉着自家师父的袖子,小声地指挥,“师父师父,先别拒绝他,我要考验他!考验个一年半载的,对了对了,他武功不是很厉害吗?让他带我出去玩,我带上他的话,是不是就没那么多人围着堵着我了?”   她说话声音很小,但在场的都是武艺高超之辈,连离得最远的严人英和石秀云都听得清清楚楚,西门吹雪自然也听见了,他忍不住看了既醉一眼,就见这漂亮小姑娘得意洋洋地看着自己,仿佛赢得了一场重大胜利。   独孤一鹤的眼神犀利,盯着西门吹雪看了许久,不大满意地微微摇头,只道:“你不适合青儿,但青儿年纪还小,可以多挑几年,小儿女之间的事,青儿自己愿意,我做师父的不会多管。可你记住,若敢伤害她,我独孤一鹤与你不死不休。”   西门吹雪态度严肃地应下,他知道这是一位年老剑客的警告,独孤一鹤虽然年纪大了,但他的武功并没有丝毫退步,他虽然不畏惧,但现在处境不同,独孤一鹤除了是一位剑客之外,还是一位长辈。   正想着,小姑娘欢快地朝他蹦跳而来,拉起他的手,非常高兴地道:“你现在可以暂时列入我的考察范围之内了,走走走,我们先去把山下的那些人赶走,对了,你武功真的很高吗?确定可以把那些人都赶走吗?要是他们一拥而上怎么办?你要是打不过我可不负责救你啊!”   西门吹雪听着既醉喋喋不休的话,目光落在既醉牵着他的那只手上,忽然想到一件事,他似乎……也不知道小姑娘的名字? 第36章 剑神剑仙(5)   虽然没有和女人相处的经验, 但西门吹雪本能觉得这个问题他不能去问小姑娘本人,否则的话……她应该会气哭的。   一天之前,他还在风尘仆仆追杀凶徒, 那时压根没想到今日会遇到这样一个美丽的,骄傲的小姑娘,她的追求者无数,堵在偌大的峨眉山下, 几乎和西门吹雪见过的乡间赶集差不多。她有一点虚荣, 脾气也算不得很好,可是, 仍旧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子。   西门吹雪极少走在别人身后, 但下山的时候,既醉就算是小跑着也要走在前面带路, 偶尔给他介绍一下峨眉山的风景, 嗯, 还有峨眉山的猴子, 西门吹雪第一次知道原来猴子也分族群, 峨眉山有许多大小族群,小姑娘把猴子分成了四大世家,八小族群。   大猴群有上百猴众, 小族群只有十几来只, 每个猴群都有自己的特征, 很好辨认,但以西门吹雪的眼力, 硬生生看不出来那些相似的猴子身上有什么能快速分辨的特征,小姑娘也没有理会他突如其来的求知欲,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   话题很快从猴子变成了山下的追求者, 西门吹雪对这些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这些人是因为什么来求亲,在他看来,一个男人受到了女人明确的拒绝就不应该再纠缠下去了。   以小姑娘这样自我的脾气,她既然都觉得厌烦,难听的话也一定说了不少……不,如果她是用那种生气的语调骂那些人“大混蛋”,那应该算不得明确的拒绝,毕竟连他都生不起气来,只觉得可爱。   西门吹雪极少用可爱来形容一个人,上一个还是陆小凤,他是个可爱的朋友,但今天他想到了许多次可爱,都是对着一个在一天前还是陌生人的小姑娘。   大约,这就是男人本性吧。   西门吹雪带着一点新奇感放慢了步伐,任由小姑娘蹦蹦跳跳走在前面,这一点体贴没有被既醉注意到,她一边走一边说话,很快感觉到不对,捂着肚子蹲了下来,漂亮的眉头皱着,在西门吹雪看过来的时候,有些委屈地说道:“肚子岔气了,都怪你,让我气得吃了两只鸡,又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你居然还站在那里!”   西门吹雪有一手极好的医术,听到前两句忍不住笑出了声,原来小姑娘之前踩了他的脚跑出去,不仅没有哭多久,还去吃了两只鸡,以小姑娘这纤细的身量,吃得实在是不少了。后面自然还是令人发笑的话,江湖练家子走再久的山路也不会岔气,这是发力不当或者很少运动的人才会发生的情况。   他走上前去,起初想伸手,又觉得不对,抬手把人从地上拎起来,随后倒持长剑用剑柄在既醉胸腹部连点数下,既醉被剑柄戳疼了,还没来得及发火,就感觉不岔气了,她眨了眨眼睛,有些惊奇地说道:“你居然还会这一手?那你会不会做饭?你还会别的吗?”   西门吹雪和既醉相处的时间真不长,已经开始了解这小姑娘得寸进尺的脾气,只淡淡地道:“会做饭如何,不会做饭又如何?”   既醉有些高兴地说道:“你要是会做饭,也会医术,武功又高,岂不是样样都不错?这样和你在一起我也不算亏了。”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既醉,觉得自己大概也是白问,这小姑娘武艺不精,不通医理,又提起这样的话头,多半也不会做饭,对男人的要求很高,对自己倒是十分宽容。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西门吹雪却没有这么说,他只是道:“会做一点,但山庄有厨子,出门来不及,很少去做罢了。”   既醉便又想起那个一年出四次门,杀四个人的江湖传说来了。   她好奇地问道:“那你出门是杀完人就回家吗?那不会很没意思吗?”   西门吹雪不知何时变成了走在前面,他走路的步伐不紧不慢,有意地在带着既醉走,好让她步伐频率处在一个合适的区间里,不会再次岔气,闻言又道:“剑道至诚,唯有一心修行才能踏上剑道巅峰,每进一步都是不同的风景,怎么会没意思?”   既醉只觉得头大,不太高兴道:“你怎么跟我师父一个样,你再这样我要不喜欢你了。”   西门吹雪步子微滞,这……是在说她本来有点喜欢他吗?   西门吹雪算得上另一种意义上的苦修士,他不饮酒,不近女色,不好美食,每日有固定练剑的时辰,感觉自己有了突破的瓶颈就出门去杀人,如果不是这样的苦修,他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为天下顶级高手之一,像他这样的人,是极难理解漂亮狐狸这个偷懒惯犯的。   在既醉看来,练武太苦太累,她是个有靠山的狐狸,师父年纪虽然大了,但教出了不少徒弟,又背靠峨眉这样的名门大宗,她武艺厉不厉害有什么要紧?   最可怕的是,美人躯壳如果不精心保持也会变丑的,就像荷花仙子西施那一世瘦削病弱,到了贪嘴的牡丹仙子那儿,就成了丰腴美人,她一旦辛苦加练一段时间,身上就会长出硬邦邦的肌肉!这是漂亮狐狸完全无法接受的事情!   想到肌肉,既醉忽然靠近西门吹雪,在他背上戳了几下,发觉这人果然是一身的硬肉,不免悻悻的,没发觉西门吹雪在她靠近的时候就绷紧了神经,他以为她又要跑过来,对他……那样。   此后一路无事,这会儿天已经黑下来了,山脚下仍是灯火通明,有人就地露营,有人回到马车里,就是撑着不走,唐越本来也在马车里准备睡觉了,忽然被属下叫醒,“公子,公子,秀青姑娘下山来了,身边还带着……西门吹雪。”   唐越一个激灵醒过来,“西门吹雪?”   属下面露苦色,指指外面,“秀青姑娘在挨个赶人了,西门吹雪就跟在她身后,没人敢闹事。”   唐越眼睛都嫉妒得发红,就要冲下马车,下属拼命地拦他,“公子不可啊!那西门吹雪出剑必杀人,他不会忌惮唐门的!去年雷门二堂主的事到现在都没人敢去找麻烦啊!”   西门吹雪自从成名之日起,不知杀了多少人,其中不乏有背景有靠山的,可至今为止都没人敢上门寻仇。   唐越一滞,隔着马车帘听见他魂牵梦萦的少女娇声,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喝道:“走!我们走!”   下属总算松了一口气,而这样的事情在今夜的峨眉山下到处都在发生,就算是背景强硬的霍天青也被毫不留情地赶走,他也是识时务的人,知道西门吹雪既然出现在这里,还一副护花使者的态度,那就真没他什么事情了。   霍天青比唐越要气恨得多,毕竟之前在那些追求者之中,他样貌出众,背景也大,身家丰厚,他自觉是最优秀的那个,秀青姑娘只要愿意嫁人就一定会优先考虑他,不料半路上会杀出一个西门吹雪。   作为一个高傲的男人,他不会去恼恨秀青姑娘,她那空空的脑袋里能想什么事?还不是西门吹雪比他强!   强者为尊,江湖人到底还是武力说话,这样一个年轻的顶尖剑客高手足以震慑四方,秀青姑娘的追求者绝大部分是年轻人,因为上了年纪的老人对女色的重视程度不会太大,而且年轻人也就罢了,真有那老不要脸的上门,出手的就不是西门吹雪而是独孤一鹤了,所以目前来说,西门吹雪这样的竞争者一入场,其他人就别想了。   今夜的峨眉山实在热闹非凡,既醉是个狠心的狐狸,喜欢她的人多了,不差那几个歪瓜裂枣,对于看不上的人,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怜悯,反而十分厌烦,借着西门吹雪的光把人全部赶走,再次看到清净的峨眉山,她高高兴兴地拉住了剑客的胳膊,踮脚在他脖颈上亲了一下。   西门吹雪还在犹豫要不要弯腰,让她能够亲得到别的地方,既醉就很不客气地把他胳膊撂开,蹦蹦跳跳就要回山,又似乎想起了什么,回过头看他,大声道:“你自己在山下找个地方住,我要在山上再住两天,收拾一下行李,然后我们出去玩,我想先去京城逛逛,再到塞北看看你家!”   西门吹雪站在原地,摩挲了一下腰间的剑柄,心中难得升起一点复杂情绪,被亲过的脖颈还带着一点少女的余温,可人已经跑远了。   漂亮的小姑娘都这么没良心吗?   不过……去万梅山庄的话,就该让人先准备起来了,毕竟这样好面子的小姑娘,一定不会喜欢太清苦的环境,万梅山庄虽然风景优美,但因为他这个主人家不甚在意,所以很少布置其他东西,多备些奢华用物,她应该会喜欢的。   毕竟是连剑上都要镶嵌那么多无用之物的女孩子,如果她喜欢万梅山庄的话……西门吹雪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手里的剑柄也发烫起来了,说来今日他或是被动或是主动,都冒犯了她许多次。西门吹雪深吸一口气,第一次带着满脑子的漂亮小姑娘,踏上夜间的路程。   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那一眼的心动。 第37章 剑神剑仙(6)   西门吹雪在山下等了十二天, 才等到既醉带着行李,牵着一匹小马慢悠悠晃下山。   行李里衣服是最多的, 然后是一些日常用物, 各种香气透出包裹,应该是女孩子喜爱的香粉一类,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东西了, 西门吹雪并不意外,和他不一样, 他出门都是……西门吹雪忽然顿了顿, 若无其事地接过既醉的马绳, 看了一眼那匹很漂亮的小红马。   小红马是独孤一鹤送既醉的生辰礼物, 跟她已经有了一年, 独孤一鹤早年是带艺投山, 据说颇有家底, 但这些年日子过得很普通,甚至都有一点节俭了,直到收养了既醉。   作为一只奢侈的吞金狐狸,既醉小时候吃了无数昂贵的补药,长大了花销更多, 谁也没感觉掌门有过手头紧张的时候,这匹小红马自然是不凡的,真正价值千金,托人从西域带来的名马。   西门吹雪认识这种马有更深层次的理由, 万梅山庄里也养了几匹这样的马, 他这次带出来的是同品种的白马,此时正拴在离峨眉最近的大城,一处最昂贵的青楼马厩里。   青楼名为牡丹楼, 西门吹雪从不狎妓,但他每次出门杀人时都会住在青楼里,因为那里有最会伺候人的女子,他花钱包下最好的青楼,请最贵的花魁来替他备好一应用物,沐浴换衣,熏香净手,用一种堪称奢侈的仪式感来面对死亡,或是他的,或是对手的。   但……还是那个念头,如实告诉小姑娘的话,她或许不会气哭,会转身就走才对。   西门吹雪并不知道那些江湖传闻被小姑娘听去了多少,但总归应该是没有花魁这种事的,他自己在外也没有听过,毕竟烟花巷里的事难登大雅之堂,小姑娘的师门里也应该不会有人拿这事去说给她听。   西门吹雪于是假装自己并没有马,既醉也不急着走,她的小红还是一匹小马,已经背了不少行李,她也就舍不得两个人一起骑,于是变成了西门吹雪牵马在前,马背上坐着个高高兴兴的小姑娘。   就在两人一马离开峨眉山的时候,花家的求亲队伍也在半路上遇到了麻烦,一位自称金鹏王朝丹凤公主的女子拦住了花家的车队。   那位丹凤公主是个极为美貌的少女,眉眼间的风情婉转更为她添了一丝不属于这个年纪的魅力,然而骑马走在前面的花六公子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意思,勒马高喝道:“找谁的直接说话!我反正是不认识你,有事快讲,不要扯皮,把撒花瓣的吹音乐的都给我赶走!”   花六公子名为花清河,少年中举,此后就没去应试,本朝不禁商人科举,花家有四位公子在朝为官,花二公子颇有经商天分就留在了家中顶门立户,而花清河自小和弟弟花满楼关系亲近,也喜爱江湖自由,时常带着商队在各处游走,认识不少人脉,见多识广,一看那丹凤公主的派头就头疼起来。   又是护花使者开路,又是侍女提篮撒花瓣,这样的阵仗来拦他的车队,总不是要抢劫他的彩礼,花清河忽然明白了什么,对身后马车大声道:“陆小凤,找你的,你们去一边聊,我要带人先赶路了,七童你别跟去,那女人妖里妖气不大对劲。”   他也是有些直白在身上的,就差没把这女人是来勾引陆小凤的放在明面上了,花满楼原本是要出马车的,也被这话不上不下地堵在了车厢里,陆小凤摸了摸鼻子,探头出去一看,立刻又缩了回来。   作为一个足够聪明的人,他也和花六哥是一个判断,这女人的阵仗好大,而且生了一副那样的美貌,还来拦车队,一看就是有事相求,那这事得有多大?他反正是遭不住。   丹凤公主确实是个极美的女子,只是身边的护花使者看起来有些拉跨,一个矮丑大胡子,一个独眼半面断手人,还有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颇有些俊秀的人,陆小凤自然认得出来,这些都是江湖上早已成名的高手,独孤方,柳余恨和萧秋雨。   这样大的排场,收场却堪称狼狈,花清河明摆着不买账,也不让自家弟弟买账,给了陆小凤一个眼神,陆小凤立刻从马车厢里跑掉了,没有了陆小凤,丹凤公主自然要追上去。   过了小半天,陆小凤把这些人溜散了,又回到了车队里,此时车队正在埋锅造饭,花清河和花满楼坐在一处,一个喝茶,一个喝酒,火光映照之下显得容色极为出众,真是一对如金如玉的兄弟。   陆小凤调笑道:“六哥可真是郎心如铁,就是可惜那位丹凤公主那样的美貌,也不知比起六哥心里的人怎么样?”   花清河喝了一口酒,没什么滋味地道:“你会拿天上的仙女和地上的凡人比美貌吗?”   “情人眼里出西施——”陆小凤话音未落,就被花清河用酒壶砸过来,他用两根手指捏住酒壶柄,不像接住一个空中飞来的物件,倒像是被人好好递在手里的,那酒壶半满着,陆小凤也不嫌弃是被喝过的,打开壶盖灌了两口。   花清河脸上浮现出酒醉的红晕,说话仍然带着几分刺挠,“我第一次见着她,觉得西施要是不长那个样子,就不是千古美人了,陆小凤,你别看你红颜知己无数,是个情场上的常胜将军,这次你最好不要跟来,不要见她,否则啊,一个陷入情网的浪子,也就不再是浪子了。”   他闭着眼睛靠在花满楼肩膀上,口中喃喃地道:“我也知道,我也知道她那样的神仙中人,我是不配的,可我要是连试一试的胆气都没有,那这辈子就完了,我会一辈子遗憾的,反倒是去了这一趟,求亲不成,最多是难受一段时间。”   “我总得试试,她要是没遇到比我更好的……罢了,不提这些。”   花清河从花满楼肩上抬起头,若无其事地回了车厢,可花满楼感觉到了肩膀上的热意,陆小凤则是看到了那火光下湿润的一点泪痕。   两人都察觉到了花清河的痛苦挣扎,像一只挣扎在情网里的飞蛾,可这世上,最难缠的便也就是个情字。   一夜无话,车队隔日启程,再次遇到了丹凤公主拦路,这一次花清河直接不耐烦了,把陆小凤丢给了这些人,陆小凤也实在没办法了,他最怕麻烦,可麻烦常常点着名找上他,为了让六哥能安心赶路,他硬着头皮听了一场“向最有权,最有钱,武功最高的三个人讨回血债”的故事。   原来那位丹凤公主是一个小王朝的皇室后裔,那金鹏王朝确有其事,但早在好几十年前就被哥萨克骑兵踏破了,当年三个重臣和皇叔上官瑾带着小王子与金鹏王朝的宝藏逃来中原,谁料一到中原三人就各自带着宝藏离开,只有上官瑾用他的那一部分宝藏带着小王子一起生活。   失去了巨额宝藏,再也没有复国的希望,上官瑾在几年前郁郁而终,如今丹凤公主想要向这已经在中原成名立业的三人讨回这场债,而这三人分别为关中豪商阎铁珊,青衣楼总瓢把子上官木,峨眉掌门独孤一鹤。   陆小凤几乎听傻了,阎铁珊是个商人,却是个极为有钱的商人,商队里养了无数江湖打手,青衣楼是天底下最强大的杀手组织,青衣十三楼的杀手遍布天下,而峨眉掌门独孤一鹤更是天下顶尖的高手,还有一点,花清河带着这一大堆彩礼就是要前往峨眉山求亲的。   这可真是……天大的麻烦。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陆小凤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和美人诱惑之后,再见到那失落失意且过得十分贫穷的金鹏王,他下定决心要接下这个案子的时候,车队一行也赶到了峨眉山下,然后听说了西门吹雪成了那位秀青姑娘的护花使者。   陆小凤人麻了,他和丹凤公主说好的计划是,先去拜访独孤一鹤问清楚当年的事情,再前往关中寻找阎铁珊,而独孤一鹤如果要动用武力,正好他的好友西门吹雪这趟出门杀人在附近,他可以联系西门吹雪作为武力震慑,谁料想人才刚到,就听说西门吹雪护着人家独孤一鹤的小徒弟出门游玩啦!   西门吹雪成了人家的护花使者,这句话真是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诡异离奇的味道,陆小凤忍不住拉着花满楼小声地道:“那位独孤姑娘是不是苗疆出身?西门吹雪被下蛊了?”   花满楼微微叹了一口气,他这些日子也算是夹在好友和兄长之间上下不得了,那位丹凤公主为了报仇甚至不惜牺牲少女清白,献身给了陆小凤,如今这两人的关系十分亲密,他不好说什么。而兄长痴恋独孤姑娘,坚持认为是那个妖里妖气的丹凤公主有阴谋,她要陷害独孤姑娘的师父,陆小凤每次过来车队这边都会被很快赶走。   但听了这话,想到那个声音十分好听的天真小姑娘,花满楼还是不免说了一句偏心话,“我看你更像被下蛊了。”   陆小凤犹豫了一下,小声地道:“我还是想去看看西门吹雪的情况,虽然案子重要,但这事真的太奇怪了!西门吹雪怎么会追求女人呢?你听这话是不是都觉得寒毛立起来了?我总觉得他这辈子要和他的剑一起过日子。”   花满楼不再理他,兄长和好友发生了矛盾怎么办?花七公子的选择是凉拌,任这两人在他耳边斗法。 第38章 剑神剑仙(7)   作为既醉目的地之一的京城, 这两天发生了一件大事,天子叔父南王因左脚先迈入太庙被杀。   多好的一个藩王啊,年年进贡岁岁来朝,不握兵权, 也就是私下里豢养了些江湖打手, 近来让世子拜入南海剑客叶孤城门下罢了, 那叶孤城虽然是天下顶尖高手之一, 皇帝身边都没有这么强的护卫, 可那又如何,天子不在乎这个,他在乎的是南王居然用左脚先迈入太庙。   天子名为李玄,少年十一登基至今, 去年刚刚及冠, 他有些妃嫔但不宠, 每天都在琢磨着搞钱搞事情, 仿佛从胎里生下来就有人告诉他要努力做好这个皇帝,也仿佛从登基开始就会做皇帝, 这次杀掉南王, 李玄感到很悲伤,然后派遣心腹特使千里迢迢赶到南王封地, 只办两件事。   头一件自然是抄家,按照李玄的想法, 这天底下岂可有封地在南边儿的王爷?那样富庶繁华的地方,他分割成七八十块每块地都安排上自己的人手都嫌不足,还要怕他们互相粘连,先帝脑壳里大约没有长脑子,太皇太后给他充了一包稻草进去, 才会把兄弟封成个南王。   南王的封地还有一点特殊,它是临海的,南海之上飞仙岛,飞仙岛上白云城,白云城主叶孤城,这是天然给南王送了个造反的打手。当然,先帝的年代没有叶孤城,但那么大的海上港口,一年得有多少收入?李玄只要想想都替自己感到悲伤。   第一件其实可有可无,也就是把南王府杀个干净罢了,别说里头有无辜之人,还是那句话,享受了那么多年不该有的富贵,还也只还一颗人头,实在很值了,至于南王一家子觉得值不值,这一点不在天子考虑范围之内。   南王世子从五岁之后就没再进过京城了,认识他的人太少,不过想杀他也不困难,让南王府上的仆人自己去辨认就可以了,十个人一百个人指认一个人,就算有忠心耿耿的,但天子深谙人心,知道这世上的忠心人是少数,有几个人会为了一个上位者的世子而甘心付出一家老小血脉亲人全部上路的代价呢?   至于南王世子也许会去投奔叶孤城,天子也不怕这个,叶孤城是天下顶尖的剑客不假,但他还是个城主,那飞仙岛多好一个世外桃源,叶孤城纵有荆轲之勇武,敢与他血溅五步,也要掂量一下天子有没有屠城的狠毒。   唉,实在是高处不胜寒,做天子怎会如此容易?李玄微叹一口气,然后听见宫殿外面太皇太后叫门,骂得可难听了。   李玄不禁感叹,这世上的笨人蠢人要是再少一点,朕的统治就会更容易了,毕竟聪明人是可以预判的,而脑子不好的人你很难判断他们下一步的思路。   南王是太皇太后亲生子,多好的一对母子啊,李玄想到自己,想到自家脑子不好的亲爹,对战战兢兢的太监总管王安说道:“太皇太后因南王左脚先迈入太庙之事惊怒万分,气到中风了,宣太医给她扎几针吧,别扎死了,朕这几年还不想守孝。”   天子发出了孝子贤孙的声音,慢慢地道:“我是先帝庶出子啊,从小被她在怀里抱大的那个孙儿已经躺进棺材里了,我娘弄死的,这老太太怎么会觉得占了个祖母名头,我就得老实听她的话?我明明是冰天雪地跪在慈宁宫外的那个啊。”   王安汗如雨下,拐着腿儿就出去办事了。   天子看着王安离去,然后招来心腹,轻声道:“等王安从太医署回来,找个僻静地方把他吊死,这老东西在宫外的宅子价值五万贯,不管他是贪污了朕的,还是收了别人的贿赂,把他的宅子重新挂牌卖掉,抄来的钱财和卖宅子的钱,让皇城司那边分润了,朕今年就不发年礼了。”   心腹的仪态可比王安好得多了,这青年到中年之间的心腹作官员打扮,像是进宫讲学的学士一类,风度翩翩地行了一礼,领命离去。   天子满眼的欣赏,再度招来近卫,“你看朕的花卿,真是个美妙佳人啊。”   近卫是江湖高手魏子云,闻言面不改色道:“江南花家的大公子,自然是极出众的。”   天子叹道:“江南花家……他们是挣正经钱的,可惜了。”   魏子云眼角抽搐,忽又听天子语气微微含笑道:“那个金鹏王朝的进度怎么会如此慢,唉,皇帝家也要过年的,那上官飞燕办事能力太差,朕都让人给她盘过思路了,笼络住陆小凤,招来西门吹雪,先杀独孤一鹤,再杀阎铁珊,吊出上官木,这样三份巨额宝藏收拢到手,朕把她杀了,也可以过个丰年了。”   即便是用杀年猪的语气说起一个美貌女人,天子仍旧有自己的风度,可下一刻他咬牙切齿起来。   “可她怎么连个陆小凤都勾不住,明明朕听说陆小凤什么脏臭的都要,连妓院里的花魁都能迷得他要死,一个美貌小国公主痴缠爱慕,为了复仇献出贞洁,这路子放到宫里都够做个才人了,他怎么还不上套!”   才人……魏子云噎住,也不知是亡国公主的含金量太低,还是天子太抠门了,应该是天子太抠门吧,毕竟是个为了省下大婚花销而不肯立后的奇葩,宫里的妃嫔都没有上嫔位的,因为上了嫔位的赏赐太多了,而这些小妃嫔进宫甚至要自带嫁妆!   陆小凤此时并不知道幕后黑手嫌他上套太迟,他一路快马加鞭追着西门吹雪的踪迹来到京城,西门吹雪在京城是有产业的,是一家叫做合芳斋的糕饼铺子,京城里有名的铺子一般都是传了几代的,这家合芳斋也不例外,西门吹雪和既醉还没到京城时,他就命万梅山庄的人手盘了这处老字号铺子,务必要置办得精致奢华。   合芳斋分前后两院,前院很大,有四开的门面,后院是住所,简直像个大花园,里面布置得很好,既醉住了十几天,脸都圆了一点。   百年老字号的糕点都是祖上秘传的方子,几乎没有不好吃的点心,从奶油蜂蜜果酱组合再到最普通的枣糕豆糕,配上各色鲜果水饮,连换口味的咸点也有,酱牛肉馅饼,火腿酥,鹅油卷……既醉觉得自己要是再住下去,绝对能把自己吃成合德玉环的模样。   西门吹雪实在是个奇怪的人,他行走江湖时白衣佩剑,冷得像一块终年不化的寒冰,而离开峨眉没有多久,他换上普通的衣服,骑上普通的马,除了腰间仍然佩着那把剑,看上去几乎和普通人没有分别,除了长得格外英俊一些。   更让既醉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会住在糕饼铺子里,做一家糕饼铺子的老板,这和江湖传言里的西门吹雪实在是天壤之别。   当她用一种很惊奇的语气去问西门吹雪的时候,这个冰块脸居然又笑了,他道:“你没有想到我会做一家糕饼铺子的老板,所以别人也不会想到,就像我若是出现在人前时只穿白衣,当我换下白衣,岂不就是个普通人?”   既醉倒没觉得有多颠覆,毕竟西门吹雪原先在她这里也只是几句传说罢了,但想到苏少英,想到他偷偷穿白衣,背着人吹剑,就觉得……嗯,好惨一个一师兄,他被自己的崇拜对象骗得好惨。   西门吹雪收敛笑容,又轻声道:“我只是不爱笑,传到江湖上就成了冰冷无情之人,因为只见过我穿白衣,就觉得我一年四季每一天都要那么穿,出门在外吃白水煮蛋是为了方便,竟有人觉得我顿顿吃这个。”   既醉忍不住笑了起来,托着脸看着西门吹雪,“所以你盘下糕饼铺子,是因为喜欢吃糕饼吗?”   西门吹雪微微摇头,他倒是不爱吃这些东西的,只是觉得她应该会喜欢,毕竟这种贪嘴的小姑娘,怎么能拒绝拥有一家糕饼铺子的诱惑?   事实证明既醉是真的无法拒绝,糕饼这东西小小的一块,想吃什么口味都是一口两口的事情,何况这些口味都特别好,她的意志力又不是很强,唯一能够坚持不懈下去的也就是偷懒了,为了这一口糕点,她几乎连正经的饭都不吃了,每天糕点盒子不离手,身上的少女香气都被各种糕饼香味掩盖掉了。   那可是糕点诶!变着花样做的,京城老字号名点,至少有一百多种秘传方子的糕点诶!   看着挣扎在糕饼陷阱里的漂亮小姑娘,西门吹雪按了按太阳穴,在小姑娘幽怨的眼神下,终于说出了那句经典名言:“吃吧,吃胖了也不要紧,而且你不胖,只是衣服比较厚实。”   西门吹雪想着,这大概是他第一次撒谎,明明小姑娘原本尖俏的下巴都圆润起来了,她又懒冬,每天晚睡晚起不肯练武,也许再吃下去,真的会吃成一个胖姑娘。   但……那也不错,他现在并不介意娶的是绝色佳人还是大胖媳妇。 第39章 剑神剑仙(8)   南海飞仙岛, 岛上白云城。   叶孤城垂着眼帘看着立在城中议事厅的天子使者,这位使者很年轻,说话难免就带上了一丝年轻人的嚣张,他道南王世子躲藏在此, 是白云城犯了包庇之罪, 倘若及时止损, 将人交上来, 那天子面前或可还有转圜余地, 如若不然,可杀使者,静候屠城。   像叶孤城这样的绝代剑客,别说杀一个手无寸铁的使者, 就是面对千军万马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但他还有一座城, 城中人口不多, 二十万,他生于飞仙岛, 长在白云城, 城中子民奉他如神,莫说屠城, 像当初南王以断绝海陆通商来胁迫他,他也无法拒绝。   叶孤城自然是个要面子的人, 他虽然极少离开南海,但每逢出手必名动江湖,以他这样的武力,如果只是个普通人,就要轮到皇帝怕他了, 可他偏偏不是,他的弱点就明晃晃摆在那里,像一道伤,谁来了踹上一脚,都是他无法承受的代价。   使者真正的性格自然也没有那么嚣张,从他的视角看去,只觉叶孤城的双眼如寒夜中的一点光芒,又冷又傲,令他口舌干燥,后颈发麻,这是天然的武力压制,如同普通人对上林中猛虎,但他背靠皇权,便也可直视猛虎,知这一局胜负早分。   叶孤城并没有和使者僵持太久,便命人将南王世子带了上来,这位世子一露面,使者就明白自己这次立下大功劳了,南王世子竟然生了一张和天子极为相似的容颜,不……论长相是一模一样的,可天子气度岂是区区一个藩王世子可比,即便使者极少以正视的角度面对天颜,也能第一时间分辨出天子和南王世子的不同。   南王,南王啊!   使者哈哈大笑起来,命人锁拿了南王世子,带着区区二十人的护卫,在绝世强者叶孤城面前,从他的白云城里全身而退。   叶孤城高居首座,胸有激雷,剑在低鸣,最终还是陷入沉寂,自他的殿堂中一步步走出,去往海中练剑,练那一招早已无暇的天外飞仙。   剑招无暇,可人有暇,他的身上系着一座城,便再也无法做世外的仙。   “对待叶孤城和对待西门吹雪是不一样的。”京城之中,颇有表达欲的天子对着魏子云得意说道,“同为绝代剑客,叶孤城的危险性极高,他先是城主,是统治百姓之人,这样的人你不去打压他,他武功越高,自己就会生出野心来,只有时时刻刻把屠刀悬在他的头顶,才能压住他。”   天子又叹道:“而西门吹雪,朕实在很爱他这样的人,追求武道的极致,偶尔出门杀几个人,他就又回去了。这样一个绝代剑客,他又不要权,又不爱钱,每年出门杀的都是些危害百姓的恶徒,这些人大部分是悬赏金额极高的通缉犯,他甚至都不来领赏金。”   天子再次感慨:“如果江湖人个个都是西门吹雪,那该多好啊!”   魏子云嘴角一抽,觉得天子的重点在于西门吹雪不去领赏,国库就能少出一点钱。   魏子云实在是个很合适的听话桶,他的智力又不高,每次听过就算,过一段时间他就想不起来了,天子很喜欢他,又吩咐道:“还没找到西门吹雪的踪迹吗?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京城了?”   这下魏子云来了精神,立刻道:“回陛下的话,人已经找到了,西门吹雪盘了一家老字号糕饼铺子,带着心上人住在里面,盯梢的兄弟不敢多看,他们很少出门。”   天子都听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看,这是多好玩的一个人,把他的消息透露给陆小凤吧。唉,也不知道今年年关之前赶不赶得及杀上官飞燕。”   魏子云硬着头皮领命而去了。   不到半日工夫,在京城转悠了好几天的陆小凤终于从好友李燕北那儿得到了西门吹雪的消息,他一刻不停地赶至合芳斋,一口水都来不及喝就飞往后院,正见到西门吹雪面上带着温暖而愉快的表情,和一个趴在石桌上吃糕点的女人说着话。   那女人穿得很厚实,看不出身材,不像丹凤公主再冷的天最多穿两层衣物,裙子勾勒出曲线,诱人至极,那个把自己裹成球的女人咬了一口手里的糕点,顺着西门吹雪的视线抬头,露出一张花颜玉貌来。   陆小凤呆住了。   美人如玉,确实算不得瘦,圆润的脸配上那举世无双的容颜,绝不会让人联想到胖,而是珠圆玉润艳若牡丹,实是名花倾国,美若天仙。   这种美是具有攻击性的,让人看上一眼就魂牵梦萦,尤其是第一眼,几乎能从眼睛里一直撞进心坎里。   好在陆小凤是陆小凤,而这美人有极大概率是他朋友的心上人,他用了最强的意志力把自己的视线从美人身上拔开,思维才开始转动起来。   这……这是西门他把宫里的贵妃娘娘偷出来了吗?   并不知道宫里没有贵妃娘娘的陆小凤张大了嘴巴,他的轻功极好,落下的时候却脚踝一歪,当场给两人劈了个叉。   既醉看着从天上掉下来的小胡子,从趴着的姿态转变成端庄坐姿,有些疑惑地看向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瞥了陆小凤一眼,只道:“这是陆小凤,我的朋友不多,他算一个。”   他介绍得非常凉薄,丝毫看不出朋友间的热络,陆小凤也不在意这个,他从地上飞快地爬了起来,看了一眼既醉,又看了一眼既醉,这才干巴巴地道:“西门,这位应该是独孤姑娘吧?”   西门吹雪颔首,嘴角微微上扬,“我们已经决定过几天要到万梅山庄去,这时节梅花开得最好。”   陆小凤微微松了一口气,他真的要以为西门吹雪走上了犯罪道路,偷了天子爱妃,所以江湖女子究竟为什么会长得这样倾城倾国的容貌啊!他见到丹凤公主都觉得那真是皇室才养得出来那样高贵美丽的女子,此时见到这位独孤掌门的幼徒,才发觉美貌仪态这种东西或许真的是天生丽质,和血脉无关的。   陆小凤一眼接着一眼地看着既醉,不是他有多风流,而是下意识的,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毕竟面前就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吹雪,一个是陌生的绝世美人,美人如珠如宝光华万千,他难道能把眼睛按在西门吹雪身上?   西门吹雪也一眼接着一眼地看着陆小凤,眼神锐利如剑,几乎要从陆小凤身上刮下一层皮来,既醉忍不住笑道:“那你们朋友之间说说话吧,我去前面看看。”   陆小凤依依不舍地看着美人离去,只觉得这是此生见过的最美的姑娘,怨不得西门吹雪说起美人要和他一起去万梅山庄时,那一副不值钱的样子,怨不得六哥拉着十八辆马车的珠宝去求亲都怕求不到,怨不得……等等!   美人离去,陆小凤总算是回了神,想起了正事,丹凤公主的正事。   如果说来之前他怀着一腔激愤,怀着对丹凤公主的怜惜怜爱,现在已经是完全平复下来了,他甚至真的有一点怜爱丹凤公主了,总觉得西门吹雪这个状态不像是能够帮忙的样子。   陆小凤硬着头皮把自己这些日子的经历和西门吹雪说了,着重强调了一下丹凤公主和大金鹏王的苦日子,他自己都有些心虚气短,西门吹雪静静听完,这才淡淡地道:“所以你要我去杀独孤掌门。”   连独孤一鹤都不叫了,叫的是独孤掌门!   陆小凤流露悲色,他微微点头又摇头道:“我来的时候不知道西门你和独孤姑娘的事,事已至此,我不会拉西门你下水的,就算独孤一鹤再怎么犯错,也怪不到独孤姑娘的头上,我会去找其他人帮忙。”   西门吹雪的手在石桌上敲了两下,发出金石相撞的脆响,看着陆小凤道:“不,我不止不会帮忙,你若是要找人杀独孤掌门,我还会站在独孤掌门这一边。”   陆小凤一惊,“难道你已不在乎江湖道义?”   西门吹雪淡漠地道:“秀青喜好奢侈。”   陆小凤茫然地看着西门吹雪,然后忽然反应过来西门吹雪说的是刚刚离去的绝世美人,他眉头紧蹙,不明白西门吹雪想表达什么。   “秀青被独孤掌门从小收养,她喜欢金银珠宝,也喜欢华服美饰,她第一次下山,差点被人用这些东西勾走。”西门吹雪说起来时微微含笑,随即笑容淡去,轻声道,“如果你是独孤掌门,守着一座宝山,养了这样一个徒弟,你会不会舍得让她过十几年的穷日子?”   陆小凤忽然一凛,他是个极为聪明的人,自然知道贪财的人很少舍得花钱,可要是对独孤姑娘那样的美人都舍不得银钱花销,那就真有些奇怪了。   西门吹雪用带着淡淡怜惜的语气说道:“秀青没有多少首饰,她说只有十来盒,这次下山也只带了两个包裹,她最喜欢的那把剑上缀着的明珠宝石还是她从首饰上撬下来装上去的,她过了十五岁生辰才拥有了一匹马驹,价值不过千金,明明体质易胖,第一次见到她时却那么瘦弱……我只要想到这些,都忍不住想让她多吃些。”   陆小凤张大了嘴巴,此时他非常想套上太监头冠,对着西门吹雪大声尖叫。   西门啊!美色误人啊! 第40章 剑神剑仙(9)   倘若被劝诫一两句就能醍醐灌顶, 那世上也没有那么多昏君了。   何况对于西门吹雪来说,他这样的一个人,喜欢的人并不讨厌自己, 自然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有别人去劝的余地。   反倒是陆小凤开始思考起来西门吹雪的话了, 虽然说珠宝首饰千金马驹这些还算穷养, 实在是太戳人心了, 但冷静下来思考的话,似乎也有些不对, 独孤一鹤是早年成名的江湖前辈,从来没有什么豪奢花销的传闻, 如果一个乱臣贼子为了大笔钱财而抛弃主君逃走,那他有什么理由不去花销那笔钱财, 同理阎铁珊也是一样。   阎铁珊是个非常有钱的商人,也就是这几年年纪大了才渐渐开始不管事, 前些年他还是到处在经商, 金鹏王朝的宝藏数目有多大?阎铁珊背靠宝藏起家, 但如今的财富必然远远不止那些, 丹凤公主几次提及那人, 都重复说了一个词“连本带利”,这时想起来却让陆小凤心中微微一寒。   连本带利,本是金鹏王朝的宝藏,利息是阎铁珊十年的经营, 上官木建立杀手组织十年的积累,还有独孤一鹤十年的江湖盛名。   倘若金鹏王朝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阴谋,这背后的利益最终又将归于谁手?   西门吹雪没有陆小凤深陷局中那种惊惧,他十分冷静地又替好友破开一个局, “何况一个早已亡国的小国,分给小王子的家财只够他花销十年,落在其他人手里的能有多少?宝藏,无非是些金银珠宝,真正价值连城之物反而是花销不出去的,几个人能带着多少金银珠宝远来中原?所谓巨额宝藏,只是你那亡国公主的一面之词,本金未必很多。”   陆小凤额头冒汗,他不是第一次被人利用,却是第一次感受到一张大网扑面而来的窒息,此时想到丹凤公主,竟然没有丝毫暧昧旖旎的心情,只剩被毒蛇绕身的惊怖之感。不,最令他惊惧的不是丹凤公主,而是那可怕的藏在幕后的黑手。   西门吹雪又道:“像你这样朋友遍天下的人总是很好利用的,任何人都无法像你这样,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个足以抗衡独孤掌门的朋友。”   这话听上去几乎有些自吹自擂的意思了,但陆小凤知道,这是朋友间特有的安慰,他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来。   西门吹雪这真不是讽刺的话,如果金鹏王朝的事情是真的,那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个像陆小凤这样有能力的人愿意帮忙,这也是他喜欢这个朋友的原因,他此时难得大方地道:“稍后我向独孤掌门去书一封,将此事询问清楚,你别再管这事了。”   陆小凤深吸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不远处一道娇甜女声道:“你们谈完事情了吗?外面有个女人,她说来找一个叫陆小凤的人。”   西门吹雪看向陆小凤,陆小凤擦了一把头上的汗,第一反应是京城这边的红颜知己找来了,一想又觉得不对,然后就听西门那心上人有些奇怪地道:“她的下人说她是丹凤公主,但是……”   既醉有些奇怪地探头又看了看,小声地道:“公主怎么穿成那样。”   她口中的“那样”是指一袭简单的黑色裙子,竟是完全勾勒出身材曲线的那种式样,说实话,既醉一般只在屋里这么穿,连狐狸的脸皮都还不够到穿那样的裙子走上街去,但……真的挺漂亮。   漂亮的自然不是人,而是裙子。   陆小凤头上的汗一下子又全冒出来了,看得西门吹雪都不大忍心,淡淡地道:“我出去见他们吧。”   “不,我要去见一见她,把事情问个清楚。”陆小凤又擦了擦汗,他不怕丹凤公主,却怕她身后的那张网,此时冷静下来,起身道,“她知道的或许很多,但幕后黑手不会告诉她,谁在操纵她。”   西门吹雪不置可否,对于这些阴谋诡计,他一向是没有兴趣的。   陆小凤只记得要去见丹凤公主,却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合芳斋的内院里,倾国美人一手托腮,一手捏着块精美糕点,好奇地看着眼前显得灰扑扑的丹凤公主。   美人光华一般是无需赘饰的,所以丹凤公主常穿式样简单的黑裙,青丝不染,不戴任何首饰,在没有对比的情况下能够越发使得她清丽出尘,高贵典雅。   但美人又是需要点缀的,如既醉这般,什么都不戴是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可杨妃满头珠翠,也只会使她越看越美,尤其对面的丹凤公主在这样的美色面前,显得不堪一击。   本就比不上,还不如人家穿戴得好,区区一个江湖女子,居然打扮得如此美丽端庄,像个真正的公主一样。   丹凤公主脸上的高贵神情几乎要绷不住了,她非常努力地使自己不要露出太过怨毒的眼神,心里却发了无数次狠,找个机会,找个机会!杀了这个贱人!   陆小凤坐定,西门吹雪从后院步步走出,他的神情是丝毫不“西门吹雪”的,甚至带着一点温暖,如同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年轻人,目光第一时间落在既醉身上,随后眉头微蹙,看向携带杀意的丹凤公主。   丹凤公主的视线也落在西门吹雪身上,年轻剑客面容极为英俊,身上的杀意几乎要透出体外,也为他增添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男人魅力,丹凤公主几乎下意识地要露出笑容来,却见西门吹雪冷冷地走了过来,道:“你若再用那种眼神看她,我就要你死。”   丹凤公主露出惊愕而无辜的神情,但西门吹雪没有再去看她,走到了既醉面前,坐在了她身侧的位置上。   既醉倒是没注意到丹凤公主怎么看自己的了,对她有恶意的人总是少不了的,她对漂亮女孩子也很排斥,只不过大部分时候,她对不够漂亮的女孩子并没有太多关注罢了。   见西门吹雪走过来,她笑眯眯地分享出了自己的糕点盒子,她吃东西干净,西门吹雪并不介意,伸手取了一块马蹄糕。   陆小凤就当没有先前的事一样,他用一种沉重的眼神看着丹凤公主,犹豫地道:“独孤掌门已经得知此事,他说当年的真相要当面向皇室后裔解释,已经在赶来的路上。”   丹凤公主的表情几乎没有违和,立刻从委屈变成了更深层次的委屈,“他有什么好解释的?是他们这些乱臣贼子拿走了我们的宝藏,毁了我们复国的希望,你不知道我们这些年……”   既醉忽然打断道:“当年的什么事情?我师父曾经做过一个外邦小国将军的事情吗?”   众人都愣住了,谁也没想到既醉这样一个年岁又小,看上去又没什么心眼的人知道埋藏了十年的旧事。   不等众人开口,既醉把手里的半块糕点放到西门吹雪手中,西门吹雪微微一顿,目光似乎毫不在意地落在那被咬下一口的椰蓉奶糕上,眸子垂了下来。   既醉一步步走到丹凤公主面前,恍如步步生金莲,她凑近了丹凤公主,眉头蹙起,道:“我师父在峨眉后山埋了些金银宝物,被猴子挖出来了,也就十几个箱子,什么宝藏,你在说什么屁话?”   两张美人面凑近,衬得丹凤公主的美貌如同一张苍白的纸,既醉奇怪地看了丹凤公主一眼,忽然伸出手揪了揪她的面皮,扯下了半张脸来。   既醉惊讶地看着手里的半张面皮,手感滑滑的,她只是凑近了看觉得丹凤公主的眼神和脸色不太匹配,顺手一扯,没想到脸皮给她扯下来了。   “啊!”   丹凤公主尖叫一声,可被既醉看了一眼,她的位护花使者都没有动弹,这不是背叛,而是近距离面对绝世美色的本能凝滞,就连西门吹雪当初都因为一眼惊艳而怔愣,猝不及防被踩了脚面,更别提这些武道本已不再坚定,甘心成为走狗的男人了。   这变故是在场众人都没有预料到了,陆小凤第一时间拍案而起,将既醉拉到身后去,那假冒的丹凤公主面皮下露出的半张脸和她原本的易容极为相似,只是眉眼略微精致一些,没有什么美貌上的极大差距。   被当面拆穿了身份,女人怨毒地看向既醉,手中一梭细如牛毛的针直接袭向既醉的脸,陆小凤两指如金石,将大部分细针接下,却还有数十针去势不减朝着既醉而去,既醉瞪大了眼睛,就在这时,她眼前闪过一道剑光。   西门吹雪的剑。   那一剑极为迅捷,不带丝毫杀意,只有又快又急的拦截之势,剑锋之上隐有剑气流转,将那细针格挡甚至飞弹而出,因既醉和那攻击的女人身量差不多,于是接连五针以极快的反弹之势落在女人的脸上。   毒素蔓延得极快,女人向后倒地,西门吹雪看了一眼,没有上前,他记得陆小凤说这女人应该不知道幕后黑手的身份,那死就死了吧。   既醉拍了拍心口,先看了看陆小凤,确认他的手指没有沾上毒,有些稀奇地翻看了一下他的手,被美人拉着手反复地看,陆小凤呆滞地站在那里,遗忘了倒地的女人,错过了救治的最佳时间。   既醉看完了,又提裙跑到西门吹雪身边,这一下完全没有保留,她一把扑进了剑客怀里,大声地宣布道:“西门吹雪,我要嫁给你!”   陆小凤和还站在原地的几个护花使者同时阿巴了一声。   这……这就要嫁人了? 第41章 剑神剑仙(10)   既醉当然没什么深思熟虑, 她只是和西门吹雪相处的这段时间感觉非常愉快,又被他一剑救下,顿时觉得这个男人很好罢了。   对于男人, 既醉很少有什么托付终身的沉重想法,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一脚踹开,如果不是这辈子从婴儿做起, 也算了解这个世道,她也许会选择更直白的做法,把人睡了再说。   西门吹雪没有回应, 他甚至没有反应过来, 追求一个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才刚尝到一点滋味,像才咬了一口果子酸涩的皮, 做好了一口两口都是酸苦味道的准备,猝不及防的,那果子里又甜又软的果肉直接迫不及待跳进了他的嘴里, 带给他无上的美味口感。   既醉虽然吃得圆润了一些, 但还是个娇小玲珑的少女, 整个人都扑在西门吹雪怀里,脸颊贴着他的胸膛,能闻到他身上衣物的清香, 久久没有等到回答, 她有些奇怪地抬起头,正对上一双寒星般明亮的眸子。   西门吹雪这辈子过得实在没有什么遗憾的了,他想要的都会得到,何况他的要求本就不高,他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直到遇到既醉,他发觉他的容易满足大概是因为没有遇到最好的。   这样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喜欢她的男人那么多,他不像陆小凤,不会那么多的花样手段,他想得到她,要走多长的路?甚至付出了再多,那没良心的小姑娘也有可能不把他放在心上,快快乐乐地投向他人的怀抱。   而此时,抱着小姑娘的西门吹雪定定地看着那双漂亮的眼睛,他是个成熟的男人了,知道像小姑娘这样的年纪,说出这种话只可能是一时冲动,她的头脑还不具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思考终身的能力,他若是有风度,应当让她收回这话,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再给他答复。   但西门吹雪选择吃下这个果子,不管果子会不会后悔——她自己扑进男人怀里,难道既要奢求男人的道德高到将她放走,且要怜悯她的蠢笨吗?   西门吹雪只回答了一个字:“好。”   既醉有点不满意地嘟囔了一声,锤了一下他的心口,然后高兴地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这时才像是想起了什么,跑到了倒地不起的丹凤公主身边。   女人已经没有了气息,既醉把那半张脸完全撕扯下来,露出一张中了毒的脸庞,只看五官要比她假冒的丹凤公主漂亮一些,只是此时死不瞑目的样子实在有些吓人,明明是她自己扯下来的,既醉却被吓得从地上跳起来,躲到西门吹雪身后。   陆小凤看向死去的女人,又看向那三个护花使者,口中忽然吐出一个名字来,“上官飞燕。”   护花使者们都是沉默,他们本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各有各的不幸,然后遇到了上官飞燕,甘心成为她美色下的奴隶,他们就像是上官飞燕养的狗,而狗知道的往往不多。   陆小凤之所以能猜出尸体的身份,是因为他在调查金鹏王朝的案子时曾遇到一个自称姐姐被丹凤公主杀死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是当初皇叔上官瑾的孙女,她的姐姐叫做上官飞燕,前段时间失踪了,小姑娘一直怀疑是丹凤公主杀了她,但现在看来,应该是上官飞燕杀死了丹凤公主,假冒她来骗陆小凤入局。   丹凤公主是假的,大金鹏王又有几分真假?   这就不是既醉和西门吹雪要去思考的问题了,既醉看着那几个护花使者把尸体抬走,看向一脸沉重的陆小凤,想了想,说道:“我知道师父的事情是机缘巧合,其他师兄师姐都不知道的。师父说他当年来到中原之后,一直想要用带出来的财富招兵买马,杀回国去,但是小王子和皇叔都不愿意回去,他们已经被哥萨克骑兵杀破了胆子,只想在安逸的中原做个富家翁。”   这说法自然和上官飞燕的无力复国说南辕北辙,既醉又道:“所以我师父和其他几个大臣各自分了点财产走了,师父之后带艺投师入了峨眉,就把带出来的财富埋在山里,真的不多,我有一次路过金陵,那里有个傻少爷开了他家的库房,说愿意都送给我,那库房里的东西是师父那点积蓄的一十倍诶!”   陆小凤忽然噎住,看了一眼得意洋洋的美人,金陵自古多贵人,那应该不是什么傻少爷,而是哪家的王侯子弟,不是路上随便遇到个人就有如此家底啊!这是完全不具有代表性的!   而西门吹雪此时在思考万梅山庄的积蓄有多少了。   有了既醉的证词,这件原本扑朔迷离的案子也渐渐清晰起来,陆小凤决定先前往山西见一见阎铁珊,独孤一鹤那边自然是不知道这事的,陆小凤先前是骗上官飞燕的,他们的信这时还没有寄出去,西门吹雪于是执笔写信,不仅将此事的来龙去脉讲述清楚,还在信的末尾提及了婚事,并表示他会尽快准备好聘礼媒证。   陆小凤看着都替独孤一鹤头疼,说好的只是出去玩的小徒忽然要嫁人了怎么办?真的没有受男人欺负吗?   当然,陆小凤十分信任西门吹雪的人品,就是不知道独孤一鹤信不信了,总觉得西门很有很可能要和独孤掌门有一战的样子。   送信的事交给了陆小凤的另外一个好友,名叫司空摘星的大盗,这人会易容,轻功极佳,江湖上经常有人雇他去办事,既醉还托他顺路去玄真观她的住处替她取几样下山时忘记带的小物件。   西门吹雪没有在京城过年的想法,他想把心上人带回万梅山庄过年,这一次出京自然不再是骑马,天已经冷下来了,既醉不仅不想骑马,连马车厢都不愿意出去了。   万梅山庄的地理位置特殊,在塞北边缘,位于西域东部地区,草原之中的万梅山庄此时正是梅花盛开季节,梅香飘拂之间的庄园有着和合芳斋相似的精致布局。   庄园里的侍从几乎都是西门吹雪从小用惯的老人,无论男女,年纪最小的也有三十来岁了,庄园里的管事十名,有一个五十上下的老总管,据他自己说是无名无姓之人,西门吹雪叫他阿伯,万梅山庄上下也都这么叫。   阿伯早就收到了西门吹雪的传讯,知道他这次要带着一位姑娘回来,喜得好几天都没睡踏实,估算着路程,一连两天都带着管事们早早地等在山庄外,今日快到下午的时候终于听见了马蹄声。   西门吹雪骑着一匹普通的马走在前面,后面则是四匹马拉的豪华马车,西门吹雪翻身下马,阿伯面带欣喜之色,看着自家少爷从马车厢里牵出一位面带困倦之色的少女。   少女容色倾城,这是回来报信的人提前说过的,阿伯年纪也大了,对这些不看重,惊艳过后就是皱眉。   车厢里有暖炉,外间的风多大啊!就这么把人拉出来,少爷实在是太不怜香惜玉了!   可阿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少爷拉开自己的衣襟把少女半埋在怀里,抱着就下了车,少女受到冷风刺激,缩手缩脚的就往少爷怀里钻,那个腻歪哦。   阿伯顿时明白了,自家的少爷虽然以前没有接触过女人,但讨好女人这种事,是个男人都会做的,不需要他这个老人操心。   西门吹雪抱着既醉,见到阿伯时耳根微红,语气还是淡淡的,“我先送她去房里,这一路颠簸,睡得不好。”   阿伯连忙点头,“别去厢房了,阿伯让人收拾了北苑,那里烧了好几天地龙,暖呼呼的,让人家姑娘住得舒坦些。”   万梅山庄很大,北苑是空置了很久的地方,西门吹雪耳根更红了,嗯了一声,抱着既醉去了北苑,果然见地龙已经烧上了,烧得墙壁都是热的。   进了卧房,里面更是处处洁净,床榻上的被褥都是新制然后又洗过几次的,柔软而干净,带着一股晒过的太阳味道,既醉一沾到被褥,就把自己缩了进去,眼睛甚至都没睁开。   从卧房出来,西门吹雪看了一眼外间的布置,对此很是满意,阿伯也小声地道:“一时来不及准备多少,都是库房里的东西,人家姑娘要是不喜欢西域风格,还有得换。”   西门吹雪点头,阿伯又道:“提前备下了几个厨子,不知道那姑娘口味,随她挑!我听说川人好吃辣,少爷你不吃辣的人,别跟着吃。”   西门吹雪又点点头,“她不吃辣,喜欢甜食,喜欢吃鸡,对了,庄园里的狐皮尽快全部销毁。”   阿伯有些奇怪,塞北寒冷,富贵人家常穿貂皮狐裘一类,万梅山庄里也有不少狐皮制成的衣物毯子,好好的怎么就要销毁掉?   西门吹雪语气无奈地道:“上次我想给她披一件狐裘,她摸了一把就哭得很厉害,说最喜欢狐狸,想到它们要被剥掉皮毛就难受,哭了一天。”   阿伯立刻严肃起来,去收缴狐皮制物去了。 第42章 剑神剑仙(11)   哭狐皮实际上是成精狐狸的老传统, 混迹人间的狐狸一般都会这么做,没有灵智的普通狐狸肉又不好吃,能被人觊觎的也就是一身漂亮又保暖的皮毛了, 成精的大狐狸们在人间站稳脚跟后都会对着狐皮哭一哭, 上行下效, 周边一带的狐狸们生活就会好过许多。   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 狐狸精只会在特定的时间段,对着特定的对象哭狐皮, 比如第一世既醉是在做了贵妃,生了孩子之后才对着赵祯哭狐皮,第二世要早一些,在石林洞府安定下来,见到沙漠里也有狐狸时, 既醉也哭了一场,这一世她哭得尤其早。   既醉先前遇到过的两个男人都属于外在条件人中龙凤, 实际性格又渣又坏,既醉倒是没怎么挑剔,男人这种东西能用就行,好男人留给别人,坏的她带回家去调理, 所以她这还是第一次遇到不那么坏的, 还能带给她安全感的男人,虽然少了几分挑战性, 但她当了好多年的乖宝宝, 已经懒得再去一个个挑过来了。   西门吹雪算是个好男人吗?当然算的,他不近女色,人品不错, 可以为了杀一个恶徒顶着烈阳寒风奔走千里,也可以耐得住寂寞日复一日修习武道,他的性情偏冷,但也会开玩笑,绝不是那种冷硬无趣的男人。   最最最重要的是,西门吹雪长得实在很俊,他的俊不是那种略带柔和的俊美,而是五官分明如寒冰雕像般冷厉的英俊,配上那高高的个头,一身常年练剑的身板,每次被他抱在怀里,既醉都忍不住想要上手。   把一只成熟的烤鸡放在一只饿了许多年的狐狸面前,还要让狐狸忍住饥饿不准吃下去,这是什么可怕的刑罚?   至少从口头宣布要嫁给西门吹雪开始,既醉就在谋划着剑神的身子了。   这年头的婚事从开始准备到完成,长则一年半载,短也要三五个月,没有男人的日子也就算了,住在男人的家里,这男人还天天在漂亮狐狸面前晃荡,还有没有廉耻了?所以能看为什么不能吃?   西门吹雪并不知道既醉心里的想法,在他看来,越是开始筹办婚事,就越要注意分寸,倘若一个不小心惹了小姑娘不快,她反悔了怎么办?   既醉在万梅山庄住了三天,就气了三天,终于气到了一定程度,她不气了,起了一个大早,让万梅山庄的侍从给梳了一个繁复的漂亮发式,换上了她最喜欢的浅绿色裙裳,早早坐在了西门吹雪练剑的梅林边上。   阿伯虽然不知道秀青姑娘想做什么,还是让人给西门吹雪通风报信,让他做好准备再来,老人家实在替自家少爷操碎了心,倘或带回家一个普通姑娘也就罢了,自家少爷的条件摆在这里,他老人家是很放心的。   可这样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放在西域做个王后都要嫌国小的绝顶美貌,性子又那么讨人喜欢,再长个几年真正是能要男人命的,少爷这样没经过事的怎么把握得住哦!   西门吹雪收到报信有些奇怪,但他没有多想,仍旧握着他的剑前往梅林,每天早晨练剑一个时辰,晚间练剑两个时辰,是他固定的练剑时间。   既醉也没有打扰他的意思,坐在石桌边上吃鸡,万梅山庄请来的厨子手艺都很好,既醉最近爱吃的是一种南边的脆皮卤鸡,外层的鸡皮酥脆,内里的鸡肉带着卤汁的微甜汁水,唯一不好的是吃起来连汤带水,让人吃相不美,但既醉这样吃鸡的行家里手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吃鸡手法,她吃过的鸡完全可以再拼出一具漂亮骨架出来。   一只鸡吃完又续了两杯水饮,既醉不喜欢苦味的茶,茶盏里经常是泡着些果子的甜汤,两杯水饮喝完,终于等到西门吹雪停止练剑了。   他一个时辰的固定时间其实还没到,可西门吹雪觉得自己再练下去,小姑娘就能坐在那儿把自己活活撑死。   既醉把手里的茶盏放下,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甜滋滋地问西门吹雪道:“你累不累啊?是要去沐浴吗?我听人说你沐浴的时候要四个名妓伺候呢,别花那个冤枉钱了,让我一个人伺候你怎么样?”   西门吹雪头上的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小姑娘个头不算高,但也不算很矮,她放下茶盏,一步步朝着西门吹雪走过来的样子也很美,步子轻盈得像一只漂亮的鸟雀,可西门吹雪却仿佛看到了一头凶猛的母狮子朝他走来。   这个时候计较是谁告诉小姑娘这件事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怎么解释,西门吹雪第一次手里握着剑,脚却在向后退,几乎不敢直视小姑娘那明亮的眸子。   既醉笑着说道:“不乐意?是我比不上那些名妓知情识意,是我不如人家漂亮?还是西门公子喜欢人多一点,热闹一点?”   西门吹雪干巴巴地道:“我并没有碰她们。”   既醉收敛了笑容,“所以我去找一个男人过夜,让他伺候我沐浴,但是不去碰他,这是可以的吗?”   这事既醉自然是干过的,但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西门吹雪不知道,所以坏狐狸非常地理直气壮,说话甚至带着一点怒气了。   西门吹雪终于低下了头,“是我的错,我那时没有想过以后的事,我……在家被伺候习惯了,出门在外不习惯客栈敷衍,陆小凤就跟我说,青楼是最会伺候男人的地方,我、我就去了。”   既醉想起那个一脸风流相的小胡子了,眉头皱了皱,但话题并没有被西门吹雪突然的指证给带偏,既醉板着脸道:“去青楼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就算没有碰女人,你也被她们看光了是不是?”   西门吹雪握剑的手甚至有一点颤抖,不知道自己要如何应对,好在这时阿伯及时出现,肩上还搭着一条布巾,口中道:“洗澡水在烧了,少爷先去温泉那边泡一泡,去去汗……秀青姑娘,你也在啊。”   老人家的笑脸圆乎乎的,看起来非常和蔼,既醉却仍然板着脸看着西门吹雪,对着老人家大声指责,“泡温泉!他泡什么温泉?他配泡温泉吗?现在要说的是他去青楼找人伺候的事情!”   阿伯明明没有练剑,头上的汗也跟着下来了,他看了一眼自家少爷,虽然一张冷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可熟知西门吹雪的人还是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一点无措和慌张。   阿伯有心想劝几句,就听那边既醉缓和了语气,又道:“当然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订婚,这是旧账了,可是被那些女人看光是事实吧?”   西门吹雪低下头,没有办法反驳什么,在他以前接受到的教育里,男人是不会吃亏的,去青楼让女人伺候他也是要付银子的,但从既醉口中说出来,他听起来也觉得不对,一个未婚男子跑去青楼那种地方,被一群女人看光了,似乎,好像,确实有些过分了。   阿伯也不好说什么了,他私心里觉得那是没什么的,自家少爷不还是个童男子吗?但对上少女威严的指责,好像解释什么都没用,像是狡辩一样。   既醉的语气再次缓和一些,几乎有些温柔了,她看着西门吹雪道:“所以你是不是应该补偿我?”   西门吹雪愣了一下,点点头。   既醉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她对着阿伯道:“阿伯你去让人给我准备一套干净的衣服,我要和你们家少爷一起泡温泉。”   阿伯阿巴了一声,怀疑自己没有听懂,是秀青姑娘想要去泡温泉吗?和少爷一起泡是什么意思?这年头的未婚男女可以一起泡温泉吗?还是说秀青姑娘是她先泡,然后少爷后泡的意思?   老人家的脑子嗡嗡的,西门吹雪却是立刻听明白了,他看着既醉,眉头微跳,刚说了一个字,“我……”   既醉直接打断他,大声地道:“我不管!你要补偿我,那些名妓看到的东西,我也要看!成婚之后就不是那个味道了,那时候你都是我的了,想怎么看怎么看,没有现在好玩!”   阿伯呆滞,西门吹雪也有些转不过弯来,既醉却是高兴地走出了梅林,又回头询问道:“温泉在什么地方?就在山庄里吗?怎么没人告诉过我呀?”   阿伯看了一眼西门吹雪,指了指南侧,干巴巴地道:“是个天然的小温泉,因为那是少爷专用的,就没人提过,秀青姑娘,你真的要和少爷一起泡吗?”   既醉理直气壮地道:“他都被别的女人看光了,还有什么名节吗?我就是要和他一起泡温泉,你们家还想不想办婚事了?”   阿伯欲言又止,少爷的名节是不重要,可姑娘家的名节……唉,他老了,已经看不懂年轻人的想法了。   西门吹雪像个初次上花轿的新娘,僵硬着手脚,被阿伯推着搡着赶去了温泉那边,还小声嘱咐道:“少爷,这很可能是秀青姑娘在考验你,你可千万要把持住了,已经让一群女人看光了,没有名节了,不能再落个登徒子的名声,一定要注意分寸啊少爷!” 第43章 剑神剑仙(12)   万梅山庄的温泉是露天的, 但建了围墙遮盖,说是不大,可也像个小湖泊了, 面积大概和既醉住着的北苑差不多, 完全不像既醉想象的那样是个小池子。   温泉非常干净,西门吹雪七岁练剑, 从七岁开始每日练完剑都会来温泉泡一泡, 这是解身体疲乏的好法子, 目前为止这处温泉加起来也就泡过三个人,西门吹雪本人,为他建起山庄的父亲, 还有蹭过两回温泉的陆小凤。   第四个来泡温泉的既醉像模像样地套了一件长袍,把自己浸泡在水里,眼睁睁看着西门吹雪进了温泉,然后在离她至少好几丈的地方泡了下去, 他甚至外衣都没解开, 整个人像一只被栽进地里的萝卜。   既醉试探性地朝着西门吹雪扑腾过去, 她是不会游水的,好在温泉也很浅,西门吹雪的冷脸上浮现出被热汽蒸腾的红晕,在既醉快要靠近的时候, 整个人都浸进了水里。   既醉从温泉里直立起来, 水淹到她的腰间门, 她叉着腰大声地叫道:“西门吹雪, 你不要躲了,给别人看的时候不是很大方吗?”   不远处刚刚从水里浮出的西门吹雪一滞,下意识地就要解释, 但既醉看到他的动静,扑腾出好大的水花,磕磕绊绊地朝着他走过来,因脸上溅到了水,眼睛也不大睁得开,怕她一头栽倒,西门吹雪只能等在原地,握到了一只摸索过来的手。   既醉抹了抹脸,一只手拉着西门吹雪的手,另外一只手揪着西门吹雪的衣袖不放,脚底下似乎很滑,一头就扑在男人怀里,且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西门吹雪一言不发,任由既醉抱着他,既醉的脑袋在他胸口蹭了几下,抬起头看着他,不怎么高兴地道:“我忽然想到一件事,伺候你沐浴应该不止是看光了,是不是还被人上手摸了?”   她说着就生起气来,手也不太规矩,西门吹雪按住了一只还有一只,他无奈地道:“秀青。”   既醉被叫了名字也不收敛,手被按住了还有脑袋,她撅着嘴巴在西门吹雪脸上亲了亲,随即有清澈水珠从她眼里滚落出来,西门吹雪不知道那是眼泪还是温泉水,只知道自己的心头跟着那滴水珠动了一下。   既醉把头靠在西门吹雪的肩膀上,不再乱动了,她有点生气,还有些撒娇地道:“以后不准去那些地方,那个小胡子要是叫你去,你就打他,多打几次,他就不敢再叫你了。”   西门吹雪有心想把人从怀里推开,但既醉这一副娇态实在动人得很,又怕她被推开再生气,只得任由她靠着抱着,亲昵地在他耳边说话。   既醉又道:“你有多少朋友?”   西门吹雪想了想,道:“我的朋友不多,很少联系,陆小凤会自己过来找我。”   江湖上传言的西门吹雪不近人情,不交朋友,那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入西门吹雪的眼,他当然也有几个朋友,只不过天南地北极少相见,除了陆小凤这样的浪子闲人,也很少有人能够千里迢迢来一趟塞北,只为了偷一坛西门吹雪埋在梅花树下的酒。   “好吧。”   既醉鼓起脸颊,她想的是西门吹雪要是朋友很多的话,可以劝他和小胡子疏远一些,她是真的很讨厌会逛青楼的男人,西门吹雪这样的老实男人很可能会被狐朋狗友给带坏的,可他朋友很少的话,小胡子就留着吧。   西门吹雪从既醉不大情愿的语气里听出了她对陆小凤的不喜,但并没有替陆小凤解释的意思,大部分的女人对陆小凤都是呈两种态度的,听闻他风流名声而厌恶,见识他风流手段心生爱慕,秀青已经很好了,又没有让他不要再和陆小凤往来,他难道还要在自己的女人面前反复提及陆小凤多么讨喜可爱?   既醉轻飘飘地解开了西门吹雪的外衣,就在西门吹雪反应过来的时候,她若无其事地把外衣叠了一下拧干,然后擦了擦头发和脸,好像自己拿走这件外衣就是为了这个。   这会儿虽然已经是冬日了,西门吹雪练剑的时候穿得也不多,也就是三件,一件外衣,一件内衫,一条裤子,外衣是最厚的,说实话,西门吹雪专心思考陆小凤的事情时,甚至都没怎么注意到外衣是怎么被剥走的。   既醉说话的语气开始变得奇怪起来了,娇里娇气的,总是说些需要西门吹雪想一想才能回答的问题,伺机准备向那件沾了水变得薄薄的内衫下手,这时就听西门吹雪轻轻叹了一口气。   既醉忽然被从水里抱了起来,西门吹雪一步步朝着岸边走去,“泡得够久了,阿伯应该准备好了洗澡水。”   他这样明摆着是看穿了漂亮狐狸的意图而不想配合了,既醉气得直拍水面,大声嚷嚷道:“放我下来,放我下来!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在岸边的石台上把既醉放下,他的内衫已经被既醉解了大半,几乎都是挂在腰上了,年轻的剑客面带红晕,表情仍旧是冷冷的,“秀青。”   他念这两个字的声音很好听,既醉耳朵都麻了一下,她坐在石台上看着西门吹雪,很委屈的样子。   西门吹雪无奈地说道:“我答应你才是委屈了你,等到洞房喝过合卺酒,再行敦伦之事,不行吗?”   既醉踢了一脚石台,反而把自己踢得脚疼,“不行!你自己被别的女人看过了,这是要补偿我的,成婚之后就不算补偿了,咱们谁都不说,好不好?”   西门吹雪哑然,就小姑娘刚才大声嚷嚷的样子,他一点都不相信能瞒得住人,可小姑娘闹了一个早上了,不答应她还不知道要闹多久,他也有些……不堪其扰。   既醉把西门吹雪的外衣叠起来铺在石台上,这才又坐回去,她还准备再继续搬出一大套说辞来说服西门吹雪,下一刻,人已经仰面躺在石台上。   小姑娘瞪圆了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温泉水的热度扑面而来,西门吹雪低声道:“我知你是好奇……只此一次。”   既醉的唇被吻住了,年轻剑客的气息如一把锋利的剑,带着冰冷的寒意与极致的炙热。   牡丹花软,玉簪轻敲,温泉水声叠叠响,鸳鸯交颈鱼翻浪。   既醉自己武功不济,却很会品鉴武道,如天子习武重在养生持久,细水长流,难免打起架来少了几分攻伐锐气,如少林武学重在打熬筋骨,厚积薄发,又稳又狠,常把敌人打得晕头转向而不知东方既白,而东瀛武功花巧之中不乏奇趣,有几百种招式,让人趣味习武不至厌烦。   第一次和剑客交手,既醉就感到了棘手,年轻剑客没有丝毫花招,全程只用一个招式,却是锐意十足,剑出无悔,每一剑都是毫无保留,而且剑客心狠,一剑下去直到剑柄,人死剑不离。   她也就是一开始打了个平手,不到两千招已经落败,只剩喘气的力气了,然后看着剑客冷着脸一下一下补刀,反复鞭尸,这用剑之人的狠辣,既醉算是见识到了。   一场交手下来,既醉有几条命算几条命,都跟着她一起躺平了,漂亮狐狸躺在石台上,看着西门吹雪系上腰带,忽然想起平生遇到过的所有伤心事,嘤嘤呜呜地哭了起来,又因为哭也是一件花费力气的事,只能哭几下歇一歇。   算算时间门,西门吹雪用了一个时辰多一点罢了,可一个时辰的激战和有来有回的交手几个时辰是不一样的,既醉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她觉得自己要是死了,墓碑上也得刻是西门吹雪所杀。   阿伯在温泉围墙外等了半个时辰,心里就有数了,让人重新去烧洗澡水,心里愁得很。   少爷啊少爷,你怎么就没把持住呢!   西门吹雪把既醉抱出来的时候,既醉已经懒得动一个手指头了,她哭还是哭的,时不时抽噎一下子,被放在浴桶里的时候又哭了好几声,西门吹雪一言不发替她清理擦干,把她抱回北苑卧房里。   既醉一沾被褥就睡着了,脸上还带着许多泪痕,西门吹雪用手帕给她擦干净,轻轻地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   今日的事,总归是他的错更多一些,小姑娘虽然闹腾,但她懂什么?她不过是好奇男女之间门的那点事情,一本避火图就能打发,他却遮遮掩掩任由她撩拨,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在小姑娘的哭声里也没有心软,西门吹雪只觉无奈。   他步步退让,难道是真的怕小姑娘闹腾吗?明明是男人的劣根性作祟,想要顺水推舟,他不愿意,四个名妓缠着都不动如山,他心里愿意,小姑娘哭着推他都推不开。   西门吹雪看着既醉的睡颜,替她拉上被褥,只觉满心的怜爱与愧疚。   二十五岁了,每日练剑宣泄消磨下去的精力,一朝开闸倾泻,全都落在这青葱少女的身上,实在是……可怜,却又令他迷恋。   温柔乡,**蚀骨啊。 第44章 剑神剑仙(13)   既醉这一觉睡得很不好, 浑身上下像是被大石头撞过一轮一样,温柔的燕好让人愉快得如鱼得水,直白的交锋使人立地成佛。   不过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醒过来的既醉圣洁如观音,别说像以前那样悄悄摸摸占西门吹雪一点便宜, 就是见到他,抬着脑袋看着那高大的身形, 她都有些发憷,但稍微过去几天,她又有点儿想。   想的自然不是长达一个时辰的鞭尸, 而是那落败之前的两千招,不得不说既醉也算是十几年来头一次开荤, 有什么缺陷都是可以弥补的,至少西门吹雪本身条件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他对人太狠, 这大约也是他的道,一剑出手必伤人命,换到那档子事上,他居然也这么狠心。   既醉这几天几乎都没下床, 偶尔下床走走腿都软得像面条一样, 索性也不费那个事折腾自己,狐狸是一种非常善于躺平的生物, 她在床上躺了五天, 万梅山庄的人是真的很会伺候人, 怪不得能养出一个出门在外要去青楼找人伺候的少爷,既醉做了十几年的山里女娃,被伺候的这几天过得实在舒心。   而此时的峨眉山上, 独孤一鹤刚刚收到西门吹雪在京城时寄来的信,司空摘星的脚程已经很快,独孤一鹤先是惊愕于上官飞燕的恶毒,随后思索起此女背后的黑手,不经意翻到下一页,下一刻七旬老人胳膊上青筋肌肉鼓胀,碎裂布衣,一掌拍碎了红木的座椅扶手。   西门吹雪在信里改口叫他岳父!说青儿已经许了终身给他,他通知了父亲前来峨眉提亲。   好一个西门吹雪!   独孤一鹤暴跳如雷,他把人交到西门吹雪手里,本身就是对他人品实力的一种信任,虽然不觉得青儿会选择西门吹雪,但独孤一鹤本着对绝代剑客的欣赏还是松了口,允许他带青儿出远门,没料到人才刚走到京城就被哄得许了终身。   这是西门吹雪?陆小凤都没有如此本事!   气归气,骂归骂,婚事还是要去商议的,只不过按照西门吹雪的想法,独孤一鹤年岁也大了,且是女方长辈,在峨眉山等着提亲就好了,但独孤一鹤一点也不想等西门吹雪他爹上门,他已经坐不住了,他要立刻马上前往万梅山庄看看自己的小徒儿,看看她有没有受欺负,是不是受了男人的哄骗。   几乎是收到信的隔天,行动力不减当年的独孤一鹤带着他的三英三秀六个爱徒,七人背负行囊骑马下山,顶着冬日寒风一路朝着塞北赶去,路过行人都躲着走,实在是这一老六少个个面带狰狞煞气,像是寻仇而去。   而另外的官道上,一位中年文士模样的人平平无奇地走在路上,只是仔细看去,他那普普通通的一步竟仿佛缩地成寸一般,身形近乎闪烁,竟比马匹全力奔驰时还要快上几分,中年文士相貌生得尤其好,眉目带着几分西域人的深邃,又有中原男子的英俊,糅杂在一起显出别样的魅力。   从昆仑之巅到峨眉圣境,道路崎岖不平,常要绕行,寻常赶路也要好几个月,但对武功至臻化境的中年文士而言并不算什么,相比之下,抛下西域昆仑的家业跑来中原,教中人心浮动才比较令人头疼,但中年文士同样不放在眼里。   他玉罗刹活着,罗刹教就在,他若死了,还有什么以后?   单独提一句罗刹教或许很多中原人不了解,但换成西方魔教的话,那真是名声赫赫。   罗刹教主玉罗刹来历神秘,武功无名,忽然出现在西域,占下昆仑成立罗刹教,统合西域大小势力,西域许多国主都要奉珍宝上贡,可谓是西域的无冕君王。   这样一个人却在教派成立之初立下规矩,待他百年之后,谁人手持罗刹牌,谁便可继承罗刹教,至于罗刹牌,据说是一块千年玉石,正面刻七十二天魔,三十六地煞,背面刻千字梵文,做工之精巧世间罕见,无法造假。   至于是不是真的无法造假,信了这话才有假,玉罗刹去年找到了妙手朱停,命他仿造一枚罗刹牌,宽限三年内完成。   仿造的罗刹牌要用来做什么,那便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如今玉罗刹要前往峨眉山,为自己的儿子西门吹雪向独孤一鹤的爱徒求亲,虽然他明面上的儿子并不叫这个名字,但西门吹雪确实是他的亲生儿子,当初儿子生下来,他便交给自己最信任的人带走,另外收养了一个差不多大的婴孩,一是为了保护,二是为了让儿子不必受到有心人的纵容挑唆,也不必背负起继承罗刹教的责任,他要他做个纯粹武道之人。   玉罗刹没有考验自己儿子的爱好,从小到大,他除了无法陪伴在他身边,能给的都给了,而他玉罗刹的儿子也像他所期望的那样,七岁练剑,七年有成,不避寒暑,诚心正意,年纪轻轻就成了江湖有数的顶尖剑客,同辈之中也就一个叶孤城可比。   骄傲的同时也免不了发愁,从让人抱走孩子起,玉罗刹就没怎么想过让这个孩子继承罗刹教,关于罗刹教的归属,他想过不少法子,或是在他死前屠灭一空,或是交给一个心腹之人,而随着西门吹雪日渐长大,他又有了一种新念头,儿子是纯粹武道之人,不大可能接手罗刹教,那儿子的儿子呢?   这一设想从西门吹雪十六岁一直想到了二十五岁,明年就要二十六了,快十年了,玉罗刹很不像个魔教教主地安慰自己很多次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儿不想生孙随他去,莫生气,气出病来无人替……然后突然收到消息,儿子出门杀个人,路过峨眉山,上山拜访了一下独孤一鹤,拐了人家的小徒弟回万梅山庄啦!   玉罗刹一下子支棱了起来。   独孤一鹤,峨眉掌门,刀剑双杀,武道名家,好亲家啊!   秀青姑娘,半个中原传名的绝色佳人,虽然追求者多不胜数,但在玉罗刹看来,美人招蜂引蝶是正常的,强者配美人,堪为良配啊!   玉罗刹事前完全没想到,原本以为要打一辈子光棍的儿子突然开窍,小子眼光还挺好,玉罗刹早先还担心把儿子养得过于老实,被坏女人骗了,后来担心没女人骗他,如今柳暗花明,儿子让他去提亲,玉罗刹的轻功走在路上都快要贴地飞行!   此时的既醉手里盘玩着一块做工精巧的玉牌,看着上面栩栩如生的天魔地煞,背面蚊蝇千字的梵文佛经,她没有听过罗刹牌的名声,只是偶然在西门吹雪身上看到了,好奇地看了几眼。   经过上次温泉一战,西门吹雪对既醉的态度不仅没有更加亲密,反而愈发束手束脚,前几天既醉躲着他的时候还好,谁想到从昨天开始,这记吃不记打的小姑娘已经忘记了先前的教训,再次黏黏糊糊了起来。   西门吹雪虽然被放养长大,但从小接受的教育很好,婚事未定已经占了少女清白,这事只有最放浪的纨绔才做得出来,他不仅做了,还做足了一个时辰,此后每天夜里都睁着眼,并不是愧疚到辗转反侧,而是……食髓知味。   隔着一段距离还好,可少女像是完全忘记了两人如今的关系,对他没有丝毫防备,有时是抱着他手臂摇晃,有时是拉扯他衣角腰带,高兴了还要抱抱他,放在以前自然是可爱的,可在两人有了亲密接触之后,这一点点的可爱完全成了不经意的撩拨,西门吹雪以前从来不知道男人的心思能够下流至此。   看到手背,想到胳膊,看到脖颈,想到锁骨……总之视线在哪儿,心思就要向下一点,这种杂念不会随着刻意放空心神而消弭,只会暂时压抑下去,然后在少女又一次贴过来时像烟花一样再次被点燃。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见小姑娘又想用看玉牌的借口来靠近他,西门吹雪毫不犹豫地摘下玉牌递过去,甚至后退了一步!   这当然确实是既醉的借口了,一块玉牌牌算什么,西门吹雪这个状态已经很接近那些要给她开库房的傻子了,她随意地盘玩了一下,就把玉牌放到了一边,朝着西门吹雪走了两步,抬手环抱上了他的腰,把脸贴在他怀里,撒娇似的蹭蹭。   “你这几天都不怎么理我了……”既醉有些伤心地指责道,“我听人说,男人都是很坏的,把人弄到手里就腻了,就不要了,你是不是也这样的?”   西门吹雪任由既醉抱,心中的火烧得愈发地烈,小姑娘仍然不知危险临近,还在娇气抱怨:“那天回去之后,我好难受的,夜里醒了只能抱抱枕头,我能不能和你住一起?西门吹雪?你是木头吗?你应一应我呀!”   西门吹雪的唇又干又涩,好半晌才哑着嗓子道:“不要再胡闹了。”   这声音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既醉抱着他蹭蹭,把烟花点得到处都是,口中还嘤嘤地撒娇。   西门吹雪觉得自己像一根燃烧的木棍,火已经从头烧到尾,点火的少女还嫌他是块木头。 第45章 剑神剑仙(14)   既醉当然不是记吃不记打, 她就是又想挨打了。   什么只此一次那是西门吹雪自己说的,她又没有同意,虽然她有点怕, 可怕也架不住又想啊,狐狸贪色,哪怕知道那英俊的躯壳底下藏着一把锋利的剑,那不是更加令狐兴奋了吗!   既醉找到机会就来和西门吹雪挨挨蹭蹭,第一次交战是她不知剑客根底, 没有做好准备,第二次大家都有了一点经验了嘛。   她可以适当提一提意见,毕竟男人也不是天生天养出来就会伺候狐狸的, 慢慢教总会适应的,既醉想着,抱西门吹雪抱得更紧了,她不光想再战一场, 还想以后日日如此。   西门吹雪被撩拨得火气不上不下, 想推开又动不了手,少女发间带着一点西域花露的香气,浓艳而醉人, 西门吹雪很少饮酒,剑客最怕失控的滋味,可自从遇到这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他已经失控了不知多少次。   醉里观花花更艳。   西门吹雪一言不发, 也不知是同意了还是没同意, 练剑的手迟疑着一点点按上既醉的肩,既醉没注意到这点变化,还在撒娇弄痴, 下一刻天旋地转,人仰面躺在了桌上。   剑客的吻如期而来,既醉被亲了一会儿,忽然惊醒一般地去推西门吹雪,她还要教他行事的!   但——剑已至。   剑锋刺入肌肤,冷意直注骨髓,熟悉的濒死之感席卷而来,既醉白眼上翻,唇瓣颤抖,偏是一句临终遗言都说不出来。   以前的西门吹雪,人是冷的,剑是冷的,杀人吹血,心如冰雪。   如今的西门吹雪,人是热的,剑是热的,杀人不见血,心如一座将燃的火山。   既醉觉得自己大约要变成一只烤狐狸,她昏昏沉沉地想着,其实单一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毕竟躺平着比较省力气。   这一战,既醉挨了最狠的打,因为那一天西门吹雪并没有练剑,早起一个时辰,晚间两个时辰,一身精力全都花在了打既醉上。   所谓可一可二不可再三,便是因为再三过后就成了常态,既醉磨了西门吹雪两天,终于是搬进了他的卧房里。   西门吹雪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他的卧房整洁如新,侍从每天打扫两遍,连床底下都没有灰尘,既醉住得很满意,最让她满意的当然是战场可以换成柔软的床榻了。   年关将至,万梅山庄也开始布置,与此同时江湖之中却是发生了两件大事,青衣楼一夜之间被神秘势力铲平,偌大家底不翼而飞,另一边由南地送往京城的税收银两被盗,盗贼是个绣花的大胡子,押送税银的队伍都被大胡子扎瞎了双眼,官府备案,将此人称之为——绣花大盗。   南地被封给南王,税收自然是南王的,往年南王只需要送点年礼进贡,今年南王被杀,世子被囚,税收自然要送进京,更重要的是,那不止是今年的南地税银,还有南王府几十年的积蓄!   皇宫里杀完年猪的天子面色阴沉如水,青衣楼是他派遣皇城司干的,上官木化名的霍休武功虽高,也挡不住花卿设下的军阵战法,无非多堆些人马,这回清缴青衣楼花了很大力气,入账也确实不小,没等高兴完,那边抄完南王府的收入就在途中失盗!   上官飞燕意外死亡,局也被陆小凤破去,已经很不顺了,现在居然有江湖人冒头出来,截他的银子,害他的兵马!   天子在宫殿里来回走动,手里虽然没握着一把剑,但拳头攥得紧紧,天子一怒伏尸百万,但此时的李玄只想要一个人头,这挨千刀的,全家要下油锅的,该被屠灭九族的绣花大盗!   凌迟!三千六百刀!活剐他七天七夜!挖去双眼割掉舌头砍去四肢做成人彘!   李玄怒归怒,但还保存着一点理智,发了一通脾气后,对立在下首的心腹花卿问道:“那绣花大盗的事最快多久可以解决?”   花卿名为花瀚海,江南花家大公子,明面上官职不算高,但入职皇城司主事已有五年,是天子手下最得力的下属之一,或者说是之首也差不多,他早先便在思索此事,不急不缓地道:“贼人下落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大笔税银若无人接应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带走的,或许……”   话已至此,天子自然明白,朝中有鬼,他想了想,道:“税银在南地失窃,若是装箱入海,无迹可寻。”   花瀚海道:“若想清查海事,绕不开白云城主。”   天子也是这么想的,飞仙岛是南海最大的岛屿,每年来往船只不计其数,李玄脸上忽然浮现出笑意,眼神却冷静深邃,“便请这位白云城主往京城一行。”   花瀚海又道:“追查绣花大盗一事可以交给陆小凤来办,他在京城混了这么些天,应该颇有收获。”   江湖人管江湖事,李玄点了点头,他对陆小凤也很感兴趣,只可惜像这种浪子是很难收服的,让他去做事倒是可以,还能省下官府的经费。   正事谈完,天子缓了一口气,忽然闲话家常般地询问道:“听闻花卿的两个弟弟也来了京城?”   花瀚海并不意外,叹道:“六弟本是前往峨眉提亲,不料到了那里就听闻独孤姑娘跟着西门吹雪走了,如今人已经在万梅山庄,六弟心情积郁,暂时还不想回江南。”   天子忙道:“好男儿何患无妻,朕也有几个妹妹已经成年……”   花瀚海嘴角一抽。   换成其他主君,不是敲打就是施恩,但花瀚海在这位陛下身边五年,实在是很了解对方了,睚眦必报之人,幼年在宫里受尽苦楚,得势之后没让任何人好过,如今宫里的成年公主有四位,都是昔年先帝宠妃所生,少时跋扈娇贵,落在兄长手里就被当成猪养了,除了给吃给喝,其他一概没有。   花瀚海不觉得天子做得狠,天子自己都舍不得花用,后宫美人也和公主一个待遇,但他知道这样先贵后贱的公主难免心态失衡,脾气性格都不会太好,何况天子对公主并不上心,提出这事,多半是为了……六弟提亲时拉来的那十八辆马车的金银珠宝。   六弟清河,常年游商,他的彩礼便是他这些年除了家族生意之外的全部身家,他想娶的是绝世美人,自然是捧金捧心而去,而天子想给他塞一个被当成猪养的不知脾性的公主,换他半生积蓄,花瀚海都替弟弟心疼。   被心腹爱卿用一种你无理取闹的眼神看着,李玄不由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有商有量嘛,朕的妹妹其实也很不错的,王太贵妃生的那个,那个叫什么的……对了,那玉柔公主是个美人啊!”   其实他都几年没见过了,也就是估摸着王太贵妃挺漂亮的,女儿差不到哪里去。   天子真不想死心,造一个盛世有多难?难就难在处处都要花钱,他自己处处节省,又想尽办法搞钱,真的是一分一厘都不想放过,何况那可是十八车金银珠宝啊。   花瀚海躬身一礼,叹道:“六弟的彩礼让他拿出五成来上交国库,就当是他的赎身钱,还请陛下不要乱点鸳鸯谱了。”   李玄也知道拿公主换不了多少钱了,只得郁郁摆手,“朕平白要他的钱干什么,朕又不是人贩子,算了。但是绣花大盗的案子没破之前,就别让他们离开京城了,这要是被劫了……那可是十八车啊!”   花瀚海嘴角又是一抽,知道自家六弟算是露了富,这一口吃不上,不知道要被陛下记多少年。   天子和心腹爱卿一通打趣,心情也算是好了很多,知道皇城司到了年关忙碌得很,不好再耽搁下去了,摆手让花瀚海回府衙干活去,就在这时,天子忽然按了按心口。   花瀚海吓了一跳,“陛下龙体不适?”   天子继续摆手,“无事,只是近来偶然心痛,前几天疼了一个时辰,太医说朕身体康健,心脉有力,也是怪了。”   花瀚海知道天子看过太医,稍稍放心了一些,就听天子又喃喃道:“朕昨夜做梦,梦见强夺了一个美貌妇人,醒后也心痛了一阵,只是梦里怜爱万千,梦醒后那妇人的模样却想不起来了。”   花瀚海觉得天子这话处处是槽点,就陛下这个钱串子,这辈子估计只能对金银财宝怜爱万千,但凡脑子里有点风花雪月,都不至于把后宫美人当猪养。   但他忍住了,正待离去,天子忽然又道:“平时想不起来也就罢了,既然想起来了,也别耽搁公主花期,替她们择婿吧,不要身家太贵重的,简单挑几个平庸有福之人,家底干净些就可,此事交给花卿去办。”   花瀚海只觉得头疼,但还是恭敬应下。   殿中只剩天子独坐龙椅,神色怔愣,但渐渐地,李玄的脸色就变化了起来,从恍惚变为疑惑,从疑惑恢复冷静,再到平日里的玩世不恭。   心也不再疼痛了。   大道之行,各自而已,前世之因,不必铭记。 第46章 剑神剑仙(15)   万梅山庄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有些迟, 再过几天就到新年,风雪寒夜, 卧房里却是暖意融融。   西门吹雪只放纵了两天就恢复了每日的例行练剑, 因此能用在其他地方的精力就减少许多,既醉终于找到了平衡,她想挨打狠一点就去打扰西门吹雪练剑, 想轻一点就让他正常练剑。   没有新婚之名, 却有新婚之实,新婚燕尔,自然蜜里拌油,又甜又腻。   既醉搬进西门吹雪的卧房是瞒不了人的,阿伯只能命人不许议论这事,山庄里的都是西门吹雪的“老家人”,管也管得住,可阿伯自己很犯愁,不知道要怎么和主人交代。   但自家养的孩子自家心疼,西门吹雪二十五岁了,寻常人家都做好几次父亲了,他这才沾上女色, 真要让他用规矩法理去拘束着, 他自己都下不了那个狠心, 可看着独孤姑娘那懵懵懂懂失了身, 一点都不知道发愁的天真样子,阿伯又觉得良心痛得很, 只能期盼主人快些回家,把婚事坐实。   被阿伯心心念念的主人玉罗刹脚程是要比独孤一鹤带着几个徒弟要快一些的,他先到了峨眉得知独孤一鹤前往塞北, 便顺着官道一路去追,并不知道独孤一鹤走的是古早驰道而非新修官道,两人就此错开,走到半道上玉罗刹也反应过来,但他不知独孤一鹤脚程,没办法只能加速往万梅山庄赶。   也是巧了,玉罗刹这夜进了万梅山庄,独孤一鹤带着疲惫的几个徒弟距离万梅山庄一日路程的地方露营歇息。   万梅山庄从建成之日起,玉罗刹来的次数寥寥可数,也就是从西门吹雪七岁起,每年来一趟为他过个生辰。   和寻常孩童不一样,西门吹雪对玉罗刹没有太多怨恨情绪,反倒对这个极少见面的老父亲有一种淡淡的憧憬,玉罗刹也是这个心态,人放在他面前只会逐渐厌烦,离得远了反倒会时常牵挂。   虽然来的次数不多,但万梅山庄的布局他还是很清楚的,进了山庄熟门熟路地前往正院,刚进二道门就被阿伯拦住了,这个谨慎的老人家拉着主人的衣袖,比划了几下子,就要把人往外头拉。   其实不用阿伯比划,玉罗刹这样的武功境界,哪里听不见卧房里头的声响呢,站着不动是因为惊住了,他儿子阿雪!在卧房里头欺负姑娘家!   阿伯一直把玉罗刹拉到了快到北苑的地方,才叹了口气,道:“少爷才把人带回来,没过多久……就这样了。”   玉罗刹此时已经冷静下来,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吃惊这么久,他问阿伯,“确认没问题吗?”   阿伯摇摇头,他年轻时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医,少爷医道上的半个师父,因为得罪贵人落到不堪境地,被主人所救,人虽废了,医术眼界都还在,有什么媚惑秘法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独孤姑娘不是轻浮的女孩子,只是生得美貌,难免天真娇气。”阿伯委婉地道,“少爷二十五了,女孩子对他稍稍亲昵一些就上火。”   这是在替既醉说话了,虽然泡温泉那天阿伯也被既醉的补偿论惊得不轻,但这毕竟不是可以和未来公公谈论的事,而且阿伯也是男人,哪里不明白西门吹雪的心思,他真要不肯,还能被他这个老人推搡着走进温泉里?   玉罗刹也不是话本里的挑剔婆婆,父子之间总是更能理解一点,他是真正风流过的人,只是事情发生在一向冷峻的儿子身上,难免让他惊讶。   阿伯也不再多话,替玉罗刹脱了大氅,摸了一把是狐毛的,顺手卷在胳膊上,准备拿走烧掉,带着玉罗刹住进了空置的西苑里。   主院卧房里一夜烧红烛,既醉第二天就懒在床上不愿意起,夜里几乎没怎么睡,眼睁睁看着西门吹雪一剑一剑杀狐狸了,连早饭都只是浅浅喝了半碗牛乳粥,就又躺回去睡了。   西门吹雪也称不上精神奕奕,一个时辰的晨练竟花去了大半力气,他把自己浸在温泉里,忽然发现岸边落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玉罗刹穿来的狐皮大氅被阿伯无情地烧掉了,这会儿披着的是更厚实的白熊皮外袍,配上那张儒雅的中年俊颜,看起来简直像个病弱文士,西门吹雪警觉的气息散去,他长出一口气,淡淡道:“父亲。”   玉罗刹冷静地看着他,他在梅林里看了西门吹雪练剑,去年西门吹雪就已经能在他近身十步时发觉到他,这次竟然全程毫无察觉,人在温泉里,他站在岸上,竟然是靠眼睛才发现他,这是武道上的退步。   但玉罗刹没有说出来,年轻人初尝情爱,谁来了也说不通的,更何况从父亲的角度来说,比起儿子武道登顶,他更希望他娶喜欢的女人,生几个孩子,平安快活过一生。   罗刹教主杀人如麻,西域人人畏之如虎,但在雏虎面前,再凶残的猛虎也会心软。   片刻之后,玉罗刹也泡进了温泉里。   父子上一次见面还是春日,再次见面竟然也没有太多疏离,玉罗刹很是自然地提起了这次失败的提亲,告知西门吹雪他的岳父一家已经在赶来的路上,见西门吹雪神情凛然,看上去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这才慢悠悠地肯定道:“你遇到了很喜欢的女人。”   西门吹雪的眼睛里露出温暖而愉快的光芒,他没有说话,眼神已经代表了一切。   玉罗刹便笑了,说道:“这样很好,人生就应该做出许多尝试,爱情也是必经的道路,你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了。”   西门吹雪这次也没有回答,但他看起来很幸福。   这就够了啊,生一个儿子,让他从生下来起背负起无数责任,这一点都不好,玉罗刹曾经深受其苦,到了他自己这里,他的选择是让儿子自己去选择,无论是人生还是别的。   倘若西门吹雪愿意,玉罗刹甚至可以即刻退位让他继承罗刹教偌大基业,可他这个儿子啊……大约他是真的可以寄希望于孙子有些野心的。   西门吹雪有些生疏地拿起巾帕,准备给玉罗刹擦一擦背,就在这时,围墙外传来阿伯的急切声,“主人,少爷,峨眉的独孤掌门来了!”   温泉里的父子二人对视一眼,此时不管是绝代剑客还是魔教教主,都露出了一点尴尬心虚的模样。   独孤一鹤立在万梅山庄门前,他已经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了,眼睛却明亮锐利如雄鹰,面容冷厉坚毅,带着六个杀气腾腾的徒弟,看起来很像是上门踢馆砸场子一类,但被踢馆的万梅山庄上下,都是一副理亏姿态。   西门吹雪去换了一身整洁衣物,玉罗刹比他动作要快得多,收拾好之后就带着阿伯出门相迎,人还没到门口,就连声叫老亲家,态度热情极了。   独孤一鹤冷冷地看着玉罗刹,这个看上去脚步虚浮的中年男人以他的境界看来却不同,神秀内蕴,一举一动合乎大道,分明是已经将武学练至臻化境的绝顶高手。   若是厮杀,自然要谨慎面对,可既然叫他老亲家,他自然也不会做出卑微姿态。   独孤一鹤被请到了主座上,他的六个徒弟也都分列两旁,玉罗刹也坐在主座上,反倒把来迟一步的西门吹雪撵到了最下首坐着。   西门吹雪话少,玉罗刹话一点都不少,他把独孤一鹤拉进门来,嘴一刻就没停下来过,落了座之后,独孤一鹤把阿伯端来的茶盏放在桌上,语气冷淡地道:“我徒儿在哪?”   这话玉罗刹答不上来,阿伯刚要开口描补一二,就听外头一道虚浮脚步声由远及近,脸色有些疲惫的既醉高高兴兴地走了进来,见到自家师父,笑眯眯地道:“我还以为他们骗我呢,师父你怎么来了啊?不在峨眉过年吗?”   独孤一鹤当着外人面不好斥责徒弟,但脸色还是僵硬着,淡淡地道:“不光是我,你看看你这些师兄师姐哪个不担心你?”   石秀云第一个扑上去,拉着既醉左右地看,生气道:“都瘦了一圈,脸色也不好看,怎么还有眼圈了?”   玉罗刹也是头一次见这位传闻中的绝世美人,中年男人对美色的最佳赞美大约是再年轻二十岁一定要娶她,但玉罗刹反倒觉得,若是自己二十年前遇到这样的美人,莫说是娶,连看也不会多看一眼。   美人倾国色,最是消磨英雄气。   既醉摸了摸脸,也吓了一跳,她住进万梅山庄之前吃得很圆润了,下巴都圆乎乎的,最近这一个月几乎天天挨……挨打,白天就没什么精神吃东西,挨着挨着,也就瘦了下来,甚至比离开峨眉时更瘦了。   叶秀珠是会些医术的,此时抓住了既醉的手腕替她把脉,这一探,就探出问题了。   一贯清冷的二师姐不信地再把了一会儿,忽然目光极为凶狠地看向了西门吹雪,对着这位绝代剑客悍然拔剑! 第47章 剑神剑仙(16)   独孤一鹤来到中原时年纪已经不小, 三十年钻研武道,收徒弟也没什么特定条件,大都是有些眼缘的孤儿孤女, 跟着他姓的也就既醉一个。   虽然江湖上有什么三英三秀的名声, 但那是和绝大部分普通江湖人比,事实是独孤一鹤的弟子中,天资最高的是苏少英,其他都只是平平,叶秀珠的武功也就比既醉好上一些, 西门吹雪甚至没有出剑,长剑倒转,只用剑柄一端就轻而易举地压住了那把袭来的剑。   但他的反应仍然不小,一贯的冷脸上露出震惊之色, 飞掠到既醉身边,按上了她的手腕。   滑脉。   既醉眨了眨眼睛,她是很聪明的, 只不过大部分的时候不怎么用脑,被两个人轮番把了脉,她也有些察觉到了,小声地问西门吹雪,“怎么啦?”   西门吹雪没有回答, 是叶秀珠怒吼一声,“西门吹雪!你下流无耻!”   哦~既醉这就明白了。   不过偷眼看一下师父瞬间黑沉的脸色,她缩了一下脖子,拉住西门吹雪挡在自己面前,只露出一个脑袋,眼神可单纯可无辜了。   西门吹雪下意识地把既醉护在身后, 一个人面对满屋子的怒目而视,独孤一鹤愤怒至极,抬手就要拍碎桌子,这时玉罗刹一只手按住了独孤一鹤的手,满面春风地道:“老亲家何必生气呢,小儿女之间的事罢了,我们做长辈的,还是先商议婚事要紧。”   独孤一鹤满含怒意的一掌被如此轻飘飘化解,足可见玉罗刹的武学深浅,但独孤一鹤此时不是和人生死交战,仍旧怒意不减,指着西门吹雪道:“阁下养儿不教,辱我爱徒,如今想以武力解决此事?”   玉罗刹是真正的养儿不教,所以也没那么难堪,他笑得风度翩翩,“事已至此啊,老亲家,我儿有错,你今日打死他也不冤,可你打死了他,谁来做孩子的父亲呢?”   玉罗刹这话纯属是给个台阶下,他做魔教教主这么多年极少这么给人面子,当然了,独孤一鹤真要想打死西门吹雪,他不可能不管,说些好听话哄亲家罢了。   独孤一鹤完全没有被哄的感觉,他看着自家还躲在那小淫贼身后的徒弟,实在不知她平日里偷懒的机灵劲哪去了,喝道:“要什么父亲?峨眉养不起一个孩子吗?秀青,我们走!”   既醉看师父不像要打她的样子,怒气全朝着西门吹雪去,胆子稍稍大了一点,半个身子从西门吹雪身侧探出来,“师父,我想嫁给西门吹雪的。”   独孤一鹤只觉得这辈子都没这么气怒过,手指了指既醉,一时都说不出话来。   玉罗刹倒是多看了既醉一眼,倒也是个敢爱敢恨的美人。   既醉一下子就从西门吹雪身边跑出去了,急忙道:“师父你别生气呀,不就是怀孕吗?师父你放心,西门吹雪可听我的话了,要是以后他不听话了,我就带着孩子回娘家,我还能吃亏了不成?”   独孤一鹤是真的不气了,只有无力,小徒儿吃的亏还少了?肚子里都揣上孩子了,还不吃亏呢!   既醉是真没觉得有什么,且不说人是她自己弄到手里的,就算是怀了孕,她也觉得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没有说孩子在她肚子里她就更委屈一点,明明是两厢情愿嘛,当然,这话她不能和师父再说下去了,她怕真的挨打。   疼爱孩子的长辈总是会先妥协的,哪怕看西门吹雪一万个不顺眼,独孤一鹤也还是忍住了,但他坚持一点,“婚事可以急,但不能简,不仅我峨眉山上下要全部请到,你们家的亲朋好友也不能落,再邀几个有名望的高手坐镇,我徒儿要风风光光成婚,决不能稀里糊涂做了别人的妻子。”   这下轮到玉罗刹头疼了,他本来想只出一个儿子的,他上哪去找些亲朋好友?难道把罗刹教那些牛鬼蛇神叫来吗?   西门吹雪听到好友两个字,想到了陆小凤,他朋友虽然不多,但把陆小凤叫来,再让他去请一些朋友的朋友,大概万梅山庄是可以坐满宴席的,他看向玉罗刹,玉罗刹也咬牙答应道:“亲朋好友,好!”   罗刹教肯定是不能带来,他在西域经营多年,拉些个小国国王来坐几桌还是可以的,亲家要排场可以理解,名动江湖的绝世美人要出嫁,悄悄挺着肚子嫁了,委屈不委屈?这谁能愿意?   婚事这就可以准备起来了,独孤一鹤一点也不想住在万梅山庄,无奈这塞北荒原实在没有个落脚的地方,万梅山庄坐落在一片草原之中,方圆百里连个村庄都没有,只能吹胡子瞪眼住进了万梅山庄。   送走独孤一鹤这个难缠的老亲家,玉罗刹向椅背一靠,长出了一口气,他也是真没料到儿子效率这么快,上一趟峨眉,拐了美人回山庄,人才安顿下来一个多月,都给弄怀孕了,铁树开花,开得真快。   西门吹雪一直送独孤一鹤安顿下来,他疏于人情世故,对着长辈也露不出笑脸来,独孤一鹤越看他越觉得不顺眼,索性把人赶出来,自己带着徒弟收拾院子,没注意到苏少英提着剑悄悄出去,在梅林边追上了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的步子停顿下来,注意到了苏少英提剑的动作,语气淡淡地道:“你想如何?”   苏少英怒意勃发,声音却压得很低,“西门吹雪,你欺我师妹,还问我想如何?”   西门吹雪道:“你想挑战我,但我不想杀你,你走吧。”   苏少英手里的剑握得更紧了,喝道:“我不信你这样的下流之徒能用出几分剑术!”   他话音落地,长剑一拔一挑,剑鞘落地,对着西门吹雪冲杀而去,西门吹雪像对叶秀珠那样,同样没有拔剑,与苏少英在梅林中对起剑招。   苏少英是独孤一鹤门下天赋最高的弟子,他的剑术练得很好,甚至还考了个功名在身,可谓文武双全。他是三英之中最有名气的那个,但在西门吹雪这样的成名剑客面前仍旧不够看,不过几十招,还是在西门吹雪想要观摩一下刀剑双杀的情况下,等到苏少英招式用尽,西门吹雪毫不犹豫挑飞了他的剑。   西门吹雪每逢拔剑必要杀人,这是他对剑道的诚,不想杀人为何拔剑?所以他在不拔剑的情况下击败苏少英,对苏少英的打击尤其大,但少年人又有些心悸,倘若西门吹雪有心杀他,他是根本没有反抗之力的。   西门吹雪看着苏少英,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剑,眉头微微蹙起,他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和人动手了,练剑时不觉得有什么,真正握剑而战时,他发觉自己身法迟滞,剑气凝涩,水准不到从前的三分之二。   是近来疏于练剑了吗?   西门吹雪心中有些沉重,他对武道一向有清晰的认知,剑出从不迟疑,他明确自己的道路,却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莫名地退步,甚至在出手前的一刻都没有发觉。   玉罗刹不习剑,他的武功是另一条路子,所以会产生儿子被美色所惑,武道下降的结论。   但倘若叶孤城在这里,大约是可以向西门吹雪解答一二的。   叶孤城比西门吹雪大几岁,剑道走得更远,这情况他也曾有过,他将其称之为破境前期。   剑道是一条直道,江湖人少有真正的剑客,撇除掉那些拿着把剑装样子的年轻人,真正踏入剑道的剑客无一不是少时练剑,经历风霜寒暑,将剑法练至纯熟境地,再走上自己的道路,践行自己的道路,而到了一定时期会勘破自身境界,进入到一种空玄之境中。   破境前期心境迷茫,剑道凝塞;破境中期明确道路,剑道回归;破境后期心境空玄,几乎产生一种游离世外之感,仿佛挚爱亲朋都隔了一层看不见的迷雾,直到真正破境,返璞归真。   就如佛学三层,第一层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层看山非山,看水非水,第三层看山仍是山,看水还是水。   叶孤城自破境之后,内心情感反倒更胜破境之前,他本就放不下的一切更加牵挂在心,以至于他迟迟无法窥见下一层境界,自然,他和西门吹雪从未见面,并不知道他的武道境界如何,也无从为他解答。   此时叶孤城一袭白衣,步入朱墙,抬头看着紫禁城的一砖一瓦,玉人般的面容上,露出淡淡的嘲讽之意。   领他进宫面君的花瀚海走在前面,面容冷淡地提点几句,例如不可携带兵器,不可直视天颜之类的规矩,放在这位宛若天外飞仙的冷傲剑客身上,也算是一种嘲讽。   花瀚海也会武功,从小练的底子,可叶孤城要杀他也不过一剑的事罢了,不过此时花瀚海手里拿着叶孤城解下的剑,脊背挺直,俊美温润的面容上丝毫不见畏惧之色。   叶孤城也没有管他,此时他已不再是武道强者,只是个普通的面君之人。   天外飞仙?呵。 第48章 剑神剑仙(17)   和天子的会面并不难熬。   座位是早就准备好的, 也没有让行跪礼,虽然不至于让叶孤城生起感激之心,到底面子上过得去一些。   在见到叶孤城的第一眼, 天子就惊了两下,第一下是惊艳, 白衣剑客宛如天上来人,面容极白, 像是上好白玉雕刻而成的一个人, 不似人间。第二下是惊悸,和面对任何藩王都不同,白云城主的气质缥缈如云,唯有一双眼睛冷傲如黑夜中的寒星,星眸孤冷,在直视天颜后一眼错开, 垂眸落座。   这绝不是可以轻佻以待的人物, 天子以前没见过叶孤城,靠的是长期和藩王争斗的经验来判断一个孤悬海外的城主的性格,这本身是有些疏漏的, 因为他从未出过京城, 见过的最厉害的武道高手,也就是魏子云那个级别。   如今见到叶孤城,天子很是顺畅地调整了一下心态,亲切而又带着几分尊重, 不提自己让人千里迢迢赶来京城的戏谑, 而是直截了当谈起正事。   叶孤城静静地听着,一直等到天子逐渐破防,喋喋不休讲起那挨千刀的绣花大盗, 才慢慢地说道:“飞仙岛冬季来往船只不多,税银如果真上了岛,很快能够找到。”   天子露出了一个笑容来,他忽而问道:“朕听闻叶城主乃是前朝皇室后裔,前朝亡国后,占海岛而王,而江湖传闻却说城主是个没有过去的人,究竟是如何,城主能否为朕解惑一二?”   这就是在闲谈了,天子并不在意前朝皇室的传言,如今天下定鼎二百年了,总不能扯一把前朝大旗就能高呼复国,百姓认识姓叶的是谁?   但叶孤城的回答还是令天子意外,这位冷傲剑客先是微微挑眉,随后便说起了一个简单的故事。   前朝末年,大乱之世,一伙饥肠辘辘的流民遇到一个持剑侠客,那剑客出身普通,有一个普通的师承。   师父是一位于乱世下山的武当道长,剑客从他身上学了些普通的武当外门剑法,但剑客的天赋却不普通,真正能在万人阵中取敌首级,故而在乱世里过得也不错。直到遇到这伙流民,受不住哀求决定带他们寻个出路。   “世道不好,先祖辗转寻了一些地方,都无法安顿下来,后来又遇到一些船民,便有了前往海外的念头。”叶孤城淡淡地道,“运气很好,找到了一座大岛,岛上人不多,先祖就带着流民们安置下来,在岛上繁衍生息。”   飞仙岛是外人的叫法,是因叶孤城自创剑法名为天外飞仙,飞仙岛上的老人一般称之为白云岛,因为叶孤城的那位心软先祖名叫叶白云。   先祖是乱世里的白云,自由自在,随遇而安,而血脉代代传下来,到了叶孤城这里,城民的爱戴,一岛的生息,全都压在他肩膀上,那一招无暇无垢的天外飞仙,又有几分是对自由的向往?   总之送走叶孤城之后,天子很是感慨,连看自己最喜欢的花卿都挑剔起来了,对着花瀚海叹道:“那叶孤城真是神仙中人!朕竟不知除了那座岛,他还有多少为人的感情,可惜那样的一个人,肯定是不能为朕所用了。”   花瀚海不解,“他既已来到京城,为何不能为陛下所用?”   天子摸了摸鼻子,不是很想说他之前设想的为他所用,指的是岛归他,钱归他,再让叶孤城顶替魏子云给他做护卫,而真正见识那天外的仙人模样,他觉得自己如果提出来的话,大概也要被万人阵中取首级。   唉,卿本佳人,不能从朕啊。   离开皇宫的叶孤城在一处官员别居里安置,别居的主人也是熟人,正是花瀚海。   叶孤城这一次没有带太多人手,只有几个用惯的侍从,别居的院落很大,早先有些花草也被移走,这便是花瀚海待客的体贴之处了,好方便叶孤城这样的剑客练剑。   但叶孤城没有练剑,他已经过了那个境界,剑道圆融之后,招式上的打磨只是一种练心的方式。   一墙之隔的小院里,月上中天,花清河和陆小凤一起喝酒,花满楼在打理从隔壁移来的花草,花清河这些日子和酒斗上了,他其实本来就好酒,这年头走商的人都会喝酒,酒桌才好谈生意,陆小凤更是个酒鬼,两人这些日子也算是拜了把子,花清河是为情所伤,陆小凤纯粹就是蹭花家的好酒喝。   没过多久一道极快的影子落下,陆小凤手里的酒壶忽然没了,他也不在意,翻了个身骂道:“猴精,给我留点!”   司空摘星提着酒壶,一点也不嫌弃是陆小凤喝过的,咕嘟嘟喝了一大半,只给陆小凤留了一口,才打了个酒嗝,在走廊栏杆上坐下,噼里啪啦地说话,“西门吹雪要成亲了,他爹和独孤掌门见了面在商议婚事,别的打探不出来,但是西门吹雪给了我这个,让我交给你。”   他从怀里取出一大叠做工精美的邀请函来,全都塞在陆小凤手里。   陆小凤愣了一下,司空摘星还在后怕,“西门吹雪他爹什么来路?我人才进万梅山庄啊,那么大个万梅山庄,离那么老远他都发现我了,飞过来直接和我贴脸!要不是西门吹雪说我是他朋友,我都要出殡了!”   不提花清河忽然清醒抢过一张邀请函,不可置信地翻来覆去,陆小凤醉醺醺地想了想,“西门从来没提过,我都不知道他还有亲人在世,不过他要成亲,送这么多邀请函……”   “他说让你多请些朋友来热闹一下!”司空摘星不等陆小凤说完,“独孤掌门要排场,他养了那么漂亮的徒弟,出嫁总不能寒酸,万梅山庄这阵子车来车往,都是送东西的,陆小鸡,我看到一张好大好大的波斯地毯,能从门口一路铺到正院里,绝对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当然,这么大的一卷地毯他肯定是偷不走,人家用多少匹好马拉过来的,只能看看长个见识。   陆小凤把邀请函收到怀里,司空摘星拍了拍花清河的肩膀,劝慰道:“六哥,这次我看你就不要去了,去了也是伤心,独孤姑娘过得好开心呢。”   这话就纯属是欠的了,不过司空摘星说的也没错,既醉在万梅山庄过得是真的很开心。   塞北距离京城不算远,司空摘星在万梅山庄没待多久,既醉没见到他,他却见到既醉了,三个师姐心疼得围着她转,既醉在万梅山庄住了一个月,已经有些地盘意识了,那会儿正给师姐们介绍山庄,很有种主人家的感觉。   送走师姐们已经是夜里了,既醉熟门熟路想去西门吹雪的卧房,被阿伯千拦万拦给拦住了,这傻姑娘,娘家人都来了,正该避嫌的时候,少爷都快被用眼刀子剐死了!   既醉不是很高兴,嘟囔着道:“避什么嫌呢,早就已经很嫌了。”   她说着,有些得意地摸了摸还没显怀的肚子,像是在说,罪证都在她肚子里啦。   阿伯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家少爷有分寸,只能放她进去。   西门吹雪正在房里擦剑,他从练剑起就是自己擦剑,每一个流程都烂熟于心,他擦剑的时候有种别样的专注,眼中倒映着剑芒,既醉忍不住放轻了呼吸,坐在他对面不远,托腮静静地看。   房里灯烛明亮,西门吹雪擦完剑,看到既醉,忍不住笑了,他是个不大爱笑的人,但这些日子每次见到既醉,都忍不住想要微笑。   既醉也笑,她的眼睛在灯烛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清澈明亮,又有些温柔,尤其……她怀了自己的孩子,两个人之间忽然多出一道血脉联系,这种感觉是非常奇妙的。   西门吹雪忍不住去抱既醉,玲珑柔软的女孩子,带着淡淡的香气,仿佛能够把心填满,而且温暖。   但温馨美好的感觉只在前一刻,西门吹雪刚闭上眼睛想要享受这份静谧的美好,就感觉自己的腰带被拉扯了几下,他睁开眼睛,看向怀里那双清澈的眸子,眸子的主人噘起嘴巴等他来亲。   西门吹雪:“……你怀孕了。”   既醉拉着他的腰带,“可是昨天还好好的。”   昨天西门吹雪又在既醉身上花出去一天练剑的时辰,既醉一点异常都没有,也因为她表现得一直很精神,西门吹雪这样没经历过女色的男人也就没有想过会怀孕这种事。   美人噘嘴等亲亲,手里拉扯腰带,但西门吹雪还是按住了既醉的手,低声道:“秀青,乖一点,不要闹,等孩子生下来。”   既醉呆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在西门吹雪怀里愤怒挣扎,她刚怀了一个月的孩子,等到孩子生下来,岂不是要大半年!   坏狐狸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西门吹雪有些犹豫,他毕竟也是医术大家,又道:“那再等两个月?”   既醉还是生气,西门吹雪抿了抿唇,抱着小姑娘,低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耳根已经红透了。   既醉听了,不生气了,高高兴兴地拉住西门吹雪往床上带。 第49章 剑神剑仙(18)   婚事的时间确实定得很急, 就在一个月后。   这几天正是新年,京城里的年味很浓,时不时还能听见鞭炮响, 陆小凤这样交游广阔的浪子,简直是随处都可以遇到朋友, 邀请函几天就发出去小半。   陆小凤倒也不是见人就发,如果是他自己成婚, 那真是恨不得请来他所有的朋友,但成婚的是西门吹雪, 他总要保证去参加婚礼的都是些正经人,否则成婚当日闹出什么不好看, 折的不是他陆小凤的面子,而是朋友的性命。   傍晚溜达回来,陆小凤一时又起了意头, 想去看看欧阳情了。   欧阳情是京城一家青楼里的花魁,陆小凤认识她的时间不算久,但颇为怜惜她, 经常像个冤大头一样去送些钱钞, 又不留宿过夜, 只在那儿喝几杯酒。   没等他回去揣上银票,别居的一侧门开启, 白衣的剑客缓缓走出, 陆小凤第一眼还以为自己见到了西门吹雪,可西门吹雪又怎么会有这样孤冷的神情?   陆小凤中午在好友李燕北那儿喝了一顿酒, 这会儿酒意被吓醒大半,下意识地道:“白云城主?”   那宛如行走在人间的仙人轻飘飘一眼看来,陆小凤整个人都醒了, 他想起自己初见西门吹雪的时候,那会儿虽然也觉得他怪冷漠的,但并没有叶孤城这样冷进骨子里的冰寒,那双眼瞳里无悲无喜,看得人后脖颈都发凉。   比起冰寒的眼神,叶孤城说话倒是不像西门吹雪那样,他的目光在陆小凤修剪得极像眉毛的两撇细长小胡子上停顿一下,语气淡淡地道:“你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露出一个愉快的表情来,他想交朋友的时候,一贯就会露出这样讨喜的样子。   叶孤城并没有在意一个男人笑起来好不好看,他没有停下脚步,却仿佛笃定陆小凤会跟上来,一边走,一边道:“我要替皇帝办些事情,与你也有些牵连,你若无事,可以跟来看看,免得事后再来找我。”   陆小凤听了这话,心里顿时猫抓一样,他要是没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大约也惹不上那些麻烦,摸了摸鼻子,老实地跟在叶孤城身后。   叶孤城要去办一个名叫红鞋子的组织,这个组织全部由女人组成,而且大多是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子,干的是谋财害命的勾当,上官飞燕也是这个组织的一员,当初天子从上官飞燕那里摸到红鞋子组织,得知她们每年竟会在京城举办一次聚会,将得来的钱财与杀害的人命归档记账。   前年他派遣皇城司连带六扇门突袭过一次,结果死伤惨重,那红鞋子的匪首公孙大娘剑术极高,虽然在江湖上名气不大,但实在是个高手,去年他几乎是眼睁睁看着这些人再一次京城接头,气得几乎吃不下饭,今年叶孤城在这里,天子很是拉下了脸面,好话说尽请叶孤城动手。   对于一个剑客而言,杀人是家常便饭,天子那边得到消息遣人通知叶孤城,有了目标和地点,叶孤城也就提剑出门,当然,红鞋子都是些女人组成,有许多江湖人讲着可笑的傲气,并不愿意对女人动手,这在叶孤城这里也是不成立的。   诚于手中剑,不必诚于人,因为人心太诡谲,更不能以男女来划分,男人可以杀人,女人也可做匪盗。   红鞋子组织这一次的聚会地点就在陆小凤准备花大笔钱钞去的青楼里,他所怜爱的青楼花魁欧阳情正是这个组织的当家人之一,陆小凤怜惜欧阳情沦落风尘,却不知她是红鞋子的情报前站,专门在青楼里物色谋财害命的人选,她甚至还是个处子,每一个买她过夜的男人都死于非命。   叶孤城步入青楼,表情甚至都没有什么变化,直入二楼,一个照面就对上了公孙大娘的剑。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叶孤城却看不上这样的剑,太花哨,太杂乱,于美丽剑舞中暗藏杀机,这本是刺客的剑法,而非剑客之道,真正的杀人剑往往只需一招。   陆小凤从叶孤城走到熟悉的青楼门前时,就有些惊疑不定了,慢一步上了楼,还没等注意到那些女子中两个熟悉的人,就先见了叶孤城那一招灿烂辉煌至极的天外飞仙!   那是一招不属于人间的剑法,叶孤城少时得上洞八仙之灵韵而创,剑招早已达到无暇之境,那一剑袭去,竟如雷霆霹雳一般无可阻挡,下一刻,公孙大娘倒在地上,脖颈间的伤口一直过了许久,才缓慢流出一点血液。   红鞋子组织的人竟没有跑,有人去看公孙大娘的尸体,有人联手要去杀叶孤城,还有人泪流满面,见到跟上来的陆小凤,凄厉叫喊,“陆小凤,竟然是你出卖了我们!”   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是陆小凤的新欢欧阳情,还有一个是和他相好了几年的旧爱薛冰,那也是个江湖上颇有名气的美貌女侠。   因天子要求留下活口,叶孤城也便给了陆小凤一个面子,剑芒所过之地,只留下两个站着的人,欧阳情和薛冰。   早就埋伏在对面楼上的六扇门捕快们见状纷纷赶了过来,欧阳情武力要差一些,见到姐妹的死状也没有再反抗,只用恨极的眼神瞪着陆小凤,薛冰则对捕快们动了手,被为首的中年捕头擒拿下来。   陆小凤的脸白得不像话,他看向捕头,想要露出一个苦笑,可脸上僵得厉害,连笑也只是扯了一下面皮,“金九龄……”   金九龄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他叹了一口气,却打趣一样地说道:“陆小凤,你不必管这事,虽然红鞋子组织一共九个匪首,加上上官飞燕,有三个都是你的红颜知己,但陛下还是相信你的清白。”   叶孤城收剑归鞘,瞥了一眼金九龄,没有理会他,只对陆小凤说道:“你这几天到处派发的邀请函,与我一张。”   陆小凤愣了一下,摸了摸怀里却有些犹豫,叶孤城反倒是笑了,长久不笑的人要么像西门吹雪那样笑得很好看,要么就像叶孤城这样,笑也像嘲讽。   叶孤城笑道:“你当我是什么人?会在别人成亲的日子去捣乱?”   他不过是想见见西门吹雪,这个和自己齐名多年的年轻剑客,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剑客很少有愿意娶妻的,他从少年时就没碰过女人,因为手里那一把剑,已经要用一生去探索,哪里还有其他的时间花在女人身上?   陆小凤还是送出了邀请函,只是心里怀着几分担忧,他担心的不是叶孤城,而是西门吹雪。   作为朋友,他知道西门吹雪是个什么样的人,和叶孤城不似人间的孤冷不同,西门吹雪只是天生不爱说话不爱笑,却是个真真正正走在地上的人,他会和朋友开玩笑,练剑虽然能下苦工,却是个习惯被伺候的大少爷,他有七情六欲,愿意娶妻生子,这已经是很好的人生了。   可作为一个年轻武道高手,陆小凤又怎么看不出来叶孤城的实力要比西门吹雪高,倘若让西门吹雪见到叶孤城,发现弃绝感情会让剑道更上一层楼,那他会不会也变成这样的人?   陆小凤的担心无人知晓,连叶孤城也不知晓,因为叶孤城并不觉得自己是个没有情感的人,可偏偏世上所有人都觉得他是天外的仙。   不管如何,在一个月的婚期到来前,叶孤城仍旧是进了万梅山庄,送了一份厚礼,成为婚礼的座上宾。   两个月的肚子还没开始显怀,尤其既醉本身腰肢就很纤细,那更是看不出来了,万梅山庄准备的喜服非常华美精致,既醉在宾客中看到了好些熟悉的追求者,但她一个都没理会,毕竟她当初要是看得上眼的话,那追求者早就是新郎官了。   既醉看着身边的西门吹雪,很是满意地扫视了一圈宾客,很好,没人比得上她身边的男人,她又看了一眼,然后看了看身边的西门吹雪,揉了揉眼睛。   “怎么会有两个西门吹雪?”既醉惊讶地拉了拉身边西门吹雪的袖子,又看向客席上的西门吹雪。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在场的人都是江湖高手,几乎所有人都被新娘子的容貌所慑,注意力都在她身上,这一句出口,众人都听在耳朵里,下意识地看向那“第二个西门吹雪”。   客席上的“西门吹雪”也明显是愣了一下,目光落在那美貌惊人的少女身上,既醉又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那客席上的人,长得虽然不像西门吹雪,可身上的气息和自己身边这个是几乎一模一样的。   像是一把剑的正反面,同样的材质,同样的锋芒,连双胞胎都不会有这样相近的气息,这是一种灵魂频率的同调。   西门吹雪没有觉得叶孤城和自己有多像,其他宾客也都暗自嘀咕,莫非是新娘眼神不好?   既醉一步三回头地去看叶孤城,西门吹雪轻拢过她的肩膀,对着叶孤城微微颔首,低声道:“要行礼了。”   既醉哦了一声,这才扭过头来,亲亲密密地拉着西门吹雪的手。 第50章 剑神剑仙(19)   酒宴上借酒浇愁的人不少。   花清河手里提着一个酒坛不停地灌酒, 他酒量极好,这会儿却恨不得自己一头醉死,和他邻座的是个长相阴柔俊美的年轻人,一身黑衣, 众人离他都有些远, 那是唐门的人。   唐越阴着脸不说话,见花清河只顾着喝酒的样子, 有些冷嘲地笑了一声, 看向不远处的霍天青。   霍天青也在喝酒,他是个骄傲的人, 他是天禽门主的老来子,年纪小辈分大,武功在同辈之中也达到一流境界, 生得高大英俊,从来都是女人们的梦中情郎,直到遇见那个满脸天真可爱的姑娘。   他丢了心,也丢了骄傲,却被那天真残忍的女人弃如敝履,现在坐在情敌的酒宴上喝得像条死狗。   唐越仍旧不大死心,他自知敌不过西门吹雪, 但要是多出几个人一起缠斗呢?下毒也是要时间的, 尤其是对高手下毒, 可他又怎么说服别人和他一起行动?   一眼略过那些喝醉的死狗,唐越阴冷的眼神在酒宴上四处寻找合适的挑拨对象, 却不知他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上首的玉罗刹眼里。   玉罗刹和独孤一鹤坐的是主位正席,独孤一鹤算是既醉的半个父亲,玉罗刹那更是西门吹雪的亲父, 他甚至都没有用易容遮面,因为认识他的人实在太少,也不会来这里,除了少数几人有些察觉之外,许多人多看玉罗刹几眼都是疑惑西门吹雪居然还有个弱不禁风的爹。   叶孤城就是那有察觉的少数几人之一,他几乎是进入万梅山庄的那一刻就察觉到玉罗刹的存在,武功修身也修气,玉罗刹如今差不多在叶孤城之上两个境界左右,但那第二个境界有些虚浮,是刚刚进入,还收不住浑身满溢的气机。   这就是时间阅历带来的差距了,叶孤城毕竟还算是个年轻人。   玉罗刹见到叶孤城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熟悉,大道同归,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走的剑道极为相似,只不过一个已经走出了道,一个仍在道中,但不妨碍玉罗刹对这个年轻人有了些好感。   这会儿叶孤城端坐客席饮酒,目光和玉罗刹一先一后落在唐越身上,武道高手对杀意是很敏感的,玉罗刹正准备找个借口把人带出去弄死,到他这个境界,杀人已经不用看证据,一个满怀杀意的人坐在自家婚礼宴席上,这就足够玉罗刹动手了。   但在玉罗刹开口之前,叶孤城放下手里并没有动一口的酒杯,走到唐越面前,一只如玉的手掌钳住了他的肩膀,用一种冷淡而不容置疑的语气道:“出去聊聊。”   唐越一惊,本能想要反击,但肩膀立即一沉,半个身子都麻住了,他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能说出来,就被提起带出了客席。   这一场“出去聊聊”回来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人,自然,叶孤城没在万梅山庄里杀人,他不过是把唐越打晕扔出去了,玉罗刹派了个老仆去补了刀。   婚宴大办了三天,其中有不少人都是当天喝了一杯喜酒就离开了,毕竟江湖人很少讲这样的派头,真正连吃三天喜酒的人大多是陆小凤的朋友们,因为欧阳情和薛冰的事情,他们都默契地给陆小凤灌酒,让他想开一点。   欧阳情和薛冰在皇城司的地牢里受了许多酷刑,薛冰硬撑着不肯招认,便被用来杀鸡儆猴,在欧阳情面前一遍遍上演各种刑罚,最后欧阳情终于开了口,将红鞋子这些年的盈收账册交了出来,最让天子破防的是,钱款只有今年的,红鞋子组织往年的盈利都被一个叫做白袜子的组织收了上去。   随后薛冰伤重不治,欧阳情也遍体鳞伤被押进死牢,只等着人头落地了。   天子在宫里吃了一瓶保心丸才缓过气来,钱到了一定数目其实就是数字而已,要这么多钱不可能只是幕后之人贪财,除了造反也没别的了,天子冷笑一声,查不出钱去了哪儿,还找不到一个萝卜一个封地的藩王们?   不提朝中风云,总之就是些大刀朝着藩王们的头上砍去这些小事,既醉掐着日子一直算到三个月满怀,很是兴奋地拉着西门吹雪又泡了一趟温泉。   西门吹雪近来沉默寡言许多,但因为他平时话就不多,既醉也没注意到这一点点的不对劲,峨眉的娘家人已经启程回去了,玉罗刹更是喜宴过后两天就离开了,万梅山庄重新成了漂亮狐狸的山头。   西门吹雪是从喜宴第三日的傍晚,单独见了叶孤城一面开始变得沉默的。   同为绝代剑客,走的是相似而不同的剑道,叶孤城在见到西门吹雪之前对他的判断更多来源于自身,但在见到西门吹雪之后,叶孤城也不知是失望还是惋惜。和独孤一鹤不同,他没见过西门吹雪巅峰的神气,只见到他沉溺美色不思进取,身上气息虚浮,精气内损,但西门吹雪又是那样年轻有天赋,不免要劝上几句。   叶孤城话少,往往让人不解其意,他相处的最多的是白云城里的侍从,他咳嗽一声,侍从们能从音色里判断是受了寒还是要茶水,他看上去又是那样一个高邈脱俗之人,简单规劝几句少沉溺女色,落在西门吹雪耳朵里就成了另一种解释。   剑道应该无情吗?弃绝为人的情感,才能走上真正的剑道?   西门吹雪从小练剑,他对剑的感情极深,而对江湖人而言,手里的剑更是身家性命的保障。西门吹雪常年出门追杀恶徒,不是不知事的大少爷,他很明白自己能够轻而易举抱得美人归,靠的也是无人敢撄他锋芒。倘若他就此退步,然后沉寂下去,难道要靠着父亲的本事替他守护妻儿?   西门吹雪心中沉重,却无法对既醉言明,他每日花在练剑上的时间更多,但那种虚浮无力之感仍旧时时萦绕在剑尖。   既醉的肚子到了七个月的时候,西门吹雪开始极少和她同房,偏偏正在这个时候,他到了破境中期,剑道成了一条明确的路,从前的水准逐渐回归。   剑道……无情。   西门吹雪是个极有天赋的人,当初叶孤城从破境中期到后期有一个长达半年逐渐失去情感的过渡时间,所以能够冷静做出归纳总结,但西门吹雪从明确自身道路到心境空玄,只花了半个月。   这一日西门吹雪从梦中醒来,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面色冷淡,记忆里的人全都隔了一层薄薄的雾,他知道自己是个剑客,有个父亲,有个即将临盆的妻子,但这一切都像是在经历别人的故事。   唯一清晰的是手中剑,心中剑,他起身下床,穿好衣物,回身看了一眼正在熟睡的美人,眼神没有丝毫波动,走出了房门。   从这一日开始,西门吹雪在梅林里从早到晚练剑,既醉去叫了几次都没有理,索性气得不再管他了,原本花香阵阵的梅林被剑气纵横,树也倒得七零八落,既醉拉着专程从峨眉赶来陪她生产的三个师姐的手,大骂西门吹雪:“他就要和剑过日子去了!我跟他说话,他居然都不理我!还从我身边绕过去了!”   石秀云气得直掉眼泪,大师姐马秀真好一些,柔声安抚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看西门吹雪不像是这样的人。”   既醉气得一边撕鸡翅吃,一边生气道:“能有什么误会?他发疯的前一天晚上我们还玩了一个时辰,我早上起来想让他抱我下床都找不到人,问了阿伯才知道他在那边发疯练剑。”   三个没成婚的师姐听了都有些脸红,还是马秀真先反应过来,眉头皱起,“那会不会是走火入魔了?”   既醉把鸡翅的骨头都嚼碎了,“什么走火入魔,我看他就是疯掉了,怎么会有人……哎呀!”   既醉要生了,她骂西门吹雪的时候情绪激动,羊水破了。   她自己倒是有生产的经验,可这具身体没有,初次生产仍然有些慌张,不管之前怎么骂,既醉第一反应还是拉住了马秀真的手,“快,师姐快让人去把西门吹雪叫来。”   梅林里剑气纵横,倘若来的是别人,一眼就能看出西门吹雪这时正在破境关键时刻,但来的是武功平常的马秀真和叶秀珠,她们未经人事,被师妹快要生了的消息惊得六神无主,还要来叫西门吹雪过去,剑气无眼,在两人身上划出数道伤口。   西门吹雪漠然回过头,想起这是妻子的两个师姐,记忆里的笑颜忽然让他心头一悸,收起了剑。   叶秀珠一贯更加冷静一些,见到西门吹雪就道:“师妹要生了,进产房前一直叫着要见你,西门吹雪,我不管你在发什么疯,你难道要让一个为你生孩子的女人叫着你的名字,却见不到你的人?”   西门吹雪忍住剑气反噬的剧痛,收剑入鞘,冷淡地道:“不必多言,我去见她。”   产房里,既醉骂骂咧咧地生孩子,西门吹雪还没走到产房门口,就听到里面问候他父子两代的川蜀方言。 第51章 剑神剑仙(20)   既醉生孩子并不艰难, 她不会在孕期吃得太胖,临产前也做足了准备,嗯, 总之吃得很饱。   西门吹雪进门的时候就见到既醉半蹲着生孩子, 看上去有些狼狈, 头发散乱,汗水涔涔,也没有什么绝世美人的姿态, 他学医多年,自然知道这样生产是最好的, 一个女人一辈子最狼狈的时候大约就是生孩子。   他什么都没有说,静静地走上前去,正要安抚几句, 就被既醉一把拉过了手臂, 狠狠一口咬上去。   既醉咬得非常狠, 狠到鲜血滴落在她脸上,那张苍白狼狈的脸上几乎染上艳色,西门吹雪看愣了一下, 但那种雾里看花的隔阂之感仍旧挥不去,他也不知自己该做什么, 索性伸着手臂任由既醉咬。   这一胎生了两个多时辰, 从中午生到傍晚,既醉生下了一个男婴,婴儿小小的,眼睛黑溜溜的,五官分明,和西门吹雪很是相似。   既醉累得躺在床榻上一言不发, 眼睛却盯着西门吹雪,看他生疏地接过婴儿,一张死人脸上连个笑模样都没有。   几个师姐也看不得西门吹雪这个样子,把孩子接过来放到既醉身边,看起来比西门吹雪高兴得多了,刚出生的孩子是不需要立即喂奶的,既醉用一个指头轻轻摸了摸婴儿的脸,心情略微好了一点,小心地叮嘱师姐们,“你们看哦,婴儿的头骨还没有长好,头上这一块还软软的会跳,这是不能碰的。”   石秀云很是惊讶,原本想摸一摸的手缩了回去,略带敬畏地看着婴儿头顶的那块还会跳动的软皮。   西门吹雪像一根格格不入的木头杵在产房里,目光落在婴儿身上,几乎产生一种荒谬感,那是和他血脉相连的孩子吗?为什么看起来那么陌生?   既醉可不管西门吹雪脑子里想的是什么,她只是觉得这个男人不能要了,歇了一会儿,既醉坐起身来,盯着西门吹雪,一字一句地道:“过两天我要带孩子回峨眉去,西门吹雪,我要找一个比你武功高,比你英俊,比你会体贴人的男人,你会不会后悔?”   西门吹雪眉头蹙起,“你刚生过孩子,不宜劳累,塞北离峨眉……”   既醉把床边的茶盏朝着西门吹雪头上砸,眼泪都掉了下来,又气又怒,“你把我从峨眉带到这里来,你又不要我了,那还管我干什么?西门吹雪,大混蛋,我也不要你了!”   西门吹雪没有躲,被茶盏砸中了左脸,像挨了一个巴掌似的,别的话他还没什么反应,唯独听到那声大混蛋,心里忽然有点疼。   既醉说到做到,待在万梅山庄休息了两天,就抱着孩子上了回峨眉的马车,阿伯在后头追了半天,既醉都心狠没理,只能哀叹着回去,见到自家少爷不知道去追人,还在祸害梅林,气得坐在地上抹眼泪。   西门吹雪的剑越来越快,快如残影,锋芒如雨,那股几乎冲破云霄的剑意仿佛笼中猛虎,血痕累累,遍体鳞伤,一次次冲向囚笼壁障。   路上。   既醉坐在马车里,她的脸色仍然有些苍白,但个师姐轮着来哄她开心,一路走了十来天,没有那个死人脸在眼前晃,既醉的心情转好的同时,气色也更好了。   塞北多荒原,从万梅山庄带出来的吃食已经快消耗完了,京城算是一趟中转站,既醉没有进到城里去,倒是石秀云和叶秀珠一起去买些吃喝用物,马车停在城外不远处等她们回来。   这会儿正是夕阳渐落,离别时分,两个月前叶孤城押送从飞仙岛找到的大笔税银来到京城,顺带和陆小凤一起破了绣花大盗的案子,准确来说,是陆小凤破案,叶孤城只提供了几条线索,但天子仍旧把功劳归在叶孤城身上,殷勤挽留了一个多月,到今日才依依不舍地送别。   叶孤城去过西门吹雪的喜宴,对既醉的印象不算深,但也记得,见到既醉抱着孩子在马车边上走动,而那马车帘上挑着,一行都是女眷,并没有见到西门吹雪的人。   既醉还好,马秀真十分警惕,她是真正行走过江湖的女侠,一路上靠着经验避开了很多危险,见到白云城的车队,立刻要叫既醉上马车去,但叶孤城没有靠近,只是派了个侍女来询问。   他自己是不在意美色的,但也清楚这样的美人身边没有强者守护会有多危险,侍女也是聪慧伶俐,只说自家城主难得来一趟中土,遇到故交很是高兴,询问既醉能否请西门吹雪过去一见。   马秀真来不及搪塞,既醉就气炸了,大声地说道:“西门吹雪他已经死掉了!”   侍女的笑容僵在脸上,远处的叶孤城也听了个清楚明白,眉头不禁蹙起,西门吹雪死了?谁杀的?   和叶孤城常年孤僻少与人交流不同,侍女八面玲珑的人,又同为女子,自然能看得出来既醉说的是气话,她小心地顺着既醉的话打听了几句,就匆匆地去回禀了。   叶孤城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西门吹雪死了,而是他抛弃妻儿了。   堂堂男子,如此行径……叶孤城刚想到这里,忽然想起婚宴后他规劝西门吹雪的那几句话了,叶孤城微滞,他只是怕耽误良才美玉,劝西门吹雪少沉溺女色,毕竟他听说西门吹雪一晚要四个名妓伺候,没有让他抛弃明媒正娶的妻子啊!   这事,是可以怪到他头上的吗?   叶孤城不知道,但不妨碍他拧着眉头,对侍女道:“你就说,我们正好要去一趟蜀中,问问她们要不要同道而行,从京城到峨眉路途太远,尽量劝说。”   侍女愣了一下,不是回飞仙岛吗?但她小心地看了一眼自家城主,十岁的人了,孤单单一个光棍,看上带孩子的年轻少妇……似乎还挺般配,毕竟那位西门夫人可是个大美人啊!   在叶孤城不知道的时候,白云城里的人们其实已经为他的终身大事操心了十几年,叶孤城少时是因为练剑无心女色,后来年岁渐长,人也愈发孤僻,逐渐没有娶妻生子的念头。   叶家除了他之外还有几个堂兄弟,他不娶妻也不算断绝香火,更何况以叶孤城的心境来说,倘若能将叶家人的悲剧宿命终结在他这一代,也没有什么不好。   这是仙人的想法,对于白云城的俗人来说,城主十了,城主不近女色,城主要成老光棍了!夭寿了城主这不是要孤独终老吗?   这些年里,送进城主府的侍女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知书达理,每逢叶孤城走出城主府,白云城里没出嫁的少女都会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许多首饰,穿最好看的衣服出门,宛如选美的节日。   可叶孤城什么都看不见,反而欣慰于城中百姓(少女)看上去比往年要富庶。   侍女想得很歪,口才却很正,说得仿佛他们这一行车队是真的要去蜀中,还像模像样地编了一个城主堂弟身中剧毒,好兄长不远千里前往蜀中唐门求解药的故事,马秀真将信将疑,既醉却没想那么多,看了一眼白云城的车队。   这本是来替天子押送税银的,自然带上了许多护卫好手,既醉也知道为了保护自己,几个师姐这一路有多辛苦,跟着白云城的车队走肯定是要安全许多的,便点了点头,笑道:“那就多谢城主了,我们不靠近,就缀在车队后面。”   侍女被笑得晃了晃眼,捂着心口离去了。   车队再次上路,这一次护卫们的抱怨少了很多,替皇帝打白工哪有替城主操心终身大事来得高兴,虽然说那是成过婚有了孩子的女人,可城主十了啊,这年头十岁都可以做爷爷了,这已经是老光棍了!也就是城主,换成别人哪还有那么多姑娘愿意嫁给他哦。   叶孤城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想把人安全送到峨眉去,因为这事他也有一些责任,虽然九成是要怪西门吹雪的。   男人通常更能理解男人,但叶孤城着实不太能理解西门吹雪,劝他少沉溺女色,他直接抛弃刚生过孩子的妻子!多么负心薄幸的人!   石秀云是既醉几个师姐里年纪最小的,采购回来见到马车前面多了一行车队很是震惊,等听说那是白云城主的车队就更惊讶了,第一反应是拉了拉既醉的袖子,小声地道:“京城里的人明明说叶孤城要回南海去了,而且唐门的毒还能给人撑到千里迢迢去要了解药再回南海?”   叶秀珠经历过西门吹雪一事,已经草木皆兵,警惕地道:“很有可能是对小师妹见色起意,我记得他婚宴上就见过小师妹。”   既醉抱着孩子哄着,没有师姐们那么紧张,有些懒倦地道:“不管是不是,随他吧。而且他生得好看,我不在意。”   只论容貌,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是完全不同的俊美,西门吹雪因西域混血,俊得五官分明,叶孤城仙姿不凡,宛如玉人,又是另一种美色了。   这个理由真的非常老实,个师姐都无奈了,所以小师妹才这么容易被男人骗啊。 第52章 剑神剑仙(21)   跟着大车队赶路确实很有安全感。   白云城最早只是一群流民的安置地, 叶家几代先祖都不是什么建设城邦的人才,最大的作用是遇到海寇一剑威慑过去,白云城能到如今的繁华境地, 绝大部分要归功于百姓们的勤劳。   城主府是不向平头百姓收税的, 这里是真正的桃源乡,城中居民半数以上识字,家家户户都有几代积累, 所以白云城的人和别处不同。年轻人大多父母双全,爷奶俱在,上头还有长辈的人说话做事总会透着一股活泼欢快的劲头。   既醉每天早上都是被白云城的小伙子埋锅造饭的呼喝声吵醒的,这些人还能歌善舞, 时不时就会唱起乡谣,以赞美城主的歌谣居多。   白云城这次来的姑娘少一些, 十来个人,都是城主府的侍女, 她们经常会结伴带着一些吃食过来探望既醉, 只是吃食还可以拒绝, 但还有许多给婴儿的用物, 甚至白云城那边还腾出了一辆车厢养了两只下奶的母羊。   这可真是帮了大忙, 既醉不怎么喜欢喂奶,又疼又痒,羊奶对成人来说有些腥,对婴儿来说就正好,既醉也不是全喂羊奶, 她自己也喂一点,只能说减轻不少负担。   一路走走停停,该歇就歇, 全是跟着既醉的作息来赶路,是个人都能猜到那什么身中剧毒的叶家少爷根本不存在了,早先编话的侍女也有些尴尬,每次见到既醉都脸红得把头低下去。一直到车队进了蜀中,距离峨眉只剩下两三日路程的时候,既醉抱着孩子下了马车,一路来到叶孤城面前,向他道谢。   “城主实在是个赤诚君子,这一路护送多谢了,此地距离峨眉不远,我回去之后就要比武招亲,城主若是有意,可以在峨眉住一段时间。”既醉仰着头看着骑在马上的叶孤城,笑眼弯弯地道。   叶孤城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既醉怀里的孩子,“你……要招亲?”   既醉有些奇怪地道:“不可以吗?还是城主介意这个孩子?”   既醉奇怪,既醉大为震撼,这世上真的会有人因为介意一个孩子而不想娶她?上辈子她五十岁了带着两个成年孩子出去游玩一趟,还有十几岁的英俊少年郎哭着喊着要娶她啊!   叶孤城这样不善于察言观色的人,都能清晰地从既醉脸上看出她的惊讶来,他自然不是介意什么孩子,他本就没有其他的心思,事情本就是因自己失言之过,成为他人抛妻弃子的火线,遇不到也就罢了,路上正好遇到了,怀着些许愧疚送那可怜女子一程路罢了。   他只不过是惊讶于这女子的坚强,刚刚生产不久,孩子还抱在手上,寻常女子总是欲断难断,这女子却是洒脱,君既无情我便休,直接就要改嫁他人,对这样的女子,叶孤城颇有些欣赏之意,但他本身并无太多男女之间的念想。   叶孤城并不知道白云城的活泼年轻人们这一路上替他把能做的事都做了,就差每天上门去收恭桶了。   他想了想,冷淡地道:“我会送你们到峨眉。”   这话本意是送到峨眉之后他就离开,不会参与比武招亲,但因为那先前的停顿,既醉便理所应当地认定叶孤城这是思考过后决定为她接受这个孩子,不由满意地点点头。   虽然在西门吹雪这死人脸上吃了一点小亏,但既醉是个非常大方的人,不妨碍她对剑客群体的观感,更何况叶孤城这一路体贴入微,如今还能接受孩子的存在,那肯定是要比西门吹雪好的。   峨眉山上,独孤一鹤一早就收到了消息,提前一天就让徒弟在山下等待,到了第二天的傍晚,才等到既醉回来。   一段时间不见,苏少英蓄胡子了,标准的三撇文人胡,经历过西门吹雪的打击,苏少英回峨眉之后很长时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敢去碰剑,倒把丢了几年的书又捡了起来,本是个举人了,再考就是明年的会试,比起混江湖也是一条好出路,所以独孤一鹤也不管他,由他用功去。   既醉一看到那胡子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倒把几个担忧她的师兄弄得不知如何是好了,既醉先一步下了马车,也没要人接,献宝一样把孩子抱得高高的,“大师兄二师兄三师兄,看!我生的孩子是不是特别好看?”   虽然长得像西门吹雪一些,但经过了漂亮狐狸的改良,小婴儿是真的很好看,这一路上也没吃什么苦,养得白白的圆圆的,眼睛尤其黑亮,见既醉笑,婴儿也咯吱咯吱地跟着笑,非常可爱。   苏少英愣了一下,见孩子都举到自己手边了,只得生疏而小心地接了过去,三个人像是研究什么军情大事一样传看了一遍,也就大师兄有孩子的人抱的手法正确,但好在婴儿很不挑剔,谁抱都对着谁笑,又回到苏少英手里的时候,他把孩子抱得紧了些,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   既醉正要接过孩子,就听苏少英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小师妹,我明年准备上京会考了,如果高中,我想去个小县做官,如果、如果你介意的话,我想带着你一起去,我会把这孩子当成我自己的孩子,我……”   既醉眨了眨眼睛,摇摇头,“可是我不想嫁给二师兄。”   苏少英的话止在了喉咙里,他是第一次向小师妹表达自己的心意,话只说了一半,可既然被拒绝了,剩下的话大约也没有必要再说出口了。   他抿了抿唇,把孩子交还给既醉,轻轻拍了拍她的额头。   既醉是非常善于拒绝人的,首先拒绝的话一定要干脆,不能带有丝毫同情的软话,这样只会让人觉得自己还有希望,其次更不能说些什么我把你当成哥哥弟弟这样的话,这只会让人心存不甘,对于那些拿出了真心来喜欢自己的人,有时候只需要一句干脆利落的拒绝。   当然,能做到这些主要是因为既醉对人没什么同理心,心比较硬。   见到峨眉已经派人来接,如果没有招亲的事,白云城车队一路舟车劳顿,在峨眉休整一下还是可以的,但叶孤城准备避这个嫌,远远地见到既醉和同门会合,就准备调头离开了。   还是既醉先想起来了,把孩子往师姐手里一塞,小跑到了叶孤城面前,再次站在熟悉的峨眉山下,即将回家的兴奋让既醉显得气色极佳,笑颜如花,叶孤城怔愣了一下,随即手就被既醉牵住,拉着他就要往山上走,语气含笑,小声说道:“虽然说是要比武招亲,但我心里很属意城主的哦。”   突如其来的表白让叶孤城失去了第一时间收回手的反应时间。   活了三十岁,叶孤城是第一次被女孩子当面表白,白云城的人把他当成天神,女孩子们会期待他的注意,但面对心中敬仰爱慕的天神,没人会冒失地冲到他的面前来,叶孤城一向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女人缘。   被女孩子表白的心情无法言喻,叶孤城像个木头一样被牵着手走了几步,既醉还在掂着脚在他耳边说悄悄话,“但是比武招亲是一定要办的,我就是要让西门吹雪看看有多少人想娶我,对了,城主的武功怎么样?有没有确定打不过的人?有的话我要列个比武次序来,让别人先去消耗几轮……”   她说得高高兴兴的,眼神天真又单纯,一点也不像要搞黑幕的人,叶孤城几次想开口说话,都被那少女的笑语打断,不知不觉被牵着手走到了苏少英几人面前。   说实话,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长得并不像,但他们身高相近,都穿着一身白衣,气质冰冷,同为剑客,这已经够让峨眉山的人警惕的了,再加上小师妹还是把人牵着过来的,叶孤城的手是如玉的润泽白皙,既醉的手凝雪一般的漂亮,两只手握在一起的样子简直般配极了。   既醉拉着叶孤城的手,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眉眼弯弯地给几个师兄介绍起来,“这位是白云城主,我们在京城那边遇到的,他一路送我回来,还没好好地谢谢人家……哎呀,我先带他去见见师父啦!”   三英三秀面面相觑,都有些头疼,师妹她是不是就喜欢这种冷冰冰的剑客?是因为师兄们都太温柔了吗?   上山的路程比较长,既醉不可能一刻不停地讲话,叶孤城便也多了许多次解释的机会,可他不知为何一路上都没有开口解释,解释什么呢?说些让女孩子尴尬的话吗?   他不是太在意名声的人,听了这女孩子一路的报仇计划,看她高兴活泼的样子,忽然也觉得为她十分看重的美貌名声添上一笔也很有意思。   既醉不知叶孤城的心态转折,她拉着叶孤城走在熟悉的山路上,忽然又想起西门吹雪来了,拉着叶孤城的手更紧了紧,看着他警惕地说道:“你不能像西门吹雪那样,你要对我好。”   叶孤城看着她,少女的美貌如同峨眉山上的灿烂云霞,眼神干净剔透,又像是天地间的精灵,他忽然就觉得喜爱,轻轻嗯了一声。   仙人落凡尘,不过一念间。 第53章 剑神剑仙(22)   独孤一鹤自从收到既醉的消息, 就在峨眉坐立难安,他到底也是上了七十岁的老人了,遇事也能很快冷静下来, 虽然很想杀到万梅山庄弄死西门吹雪了事,但老人还是按捺住了怒火。   西门吹雪毕竟是徒儿的丈夫, 她孩子的亲父, 做师父的可以为她撑腰,为她教训丈夫, 但不能杀了西门吹雪,否则这孩子长大了要如何自处?   第二个考虑也很现实, 以独孤一鹤的实力,杀西门吹雪足够了, 可西门吹雪的那个父亲却不是一般高手, 独孤一鹤并没有信心能连战父子两人, 如今徒弟们都还小, 他要是倒了, 难道让这些小的再一个个去送死吗?   两重考量之下,独孤一鹤放下擦了很久的刀和剑,听到门外熟悉的脚步声, 还来不及高兴,就听见小徒弟身后还跟了一个人, 脚步声几不可闻,气息绵长有力, 显然不是观里几个徒弟的。独孤一鹤的感知力随着年龄逐渐下降了一些, 第一反应是徒弟把西门吹雪带回来了,慢了一拍才注意到这人的气息和西门吹雪的不同。   虽然做好了准备,但猝不及防看到姿态鲜活的小徒儿拉着一个陌生白衣剑客的手进门, 还是把独孤一鹤吓了一跳。   按照老人家的观念,徒儿是好的,被男人抛弃了是那个男人不好,过个一年半载改嫁也不是不能接受,但这不代表老人家能够接受回程短短几个月,又给他带回来一个啊!   既醉一点也不像个怨妇,她的头发梳得俏皮可爱,戴着蝴蝶的簪子,穿着一身漂亮的裙裳,拉着叶孤城的手,像是一对如胶似漆的璧人,要不是独孤一鹤还记得徒儿当初是跟西门吹雪成的亲,几乎都要以为是徒儿带着丈夫回门了。   既醉一进门就拉着叶孤城向里走了好几步,一直把人带到独孤一鹤面前,才松开他的手,跑到自家师父面前,呱唧呱唧地把这一路的事情简单地说了,又美滋滋地道:“师父,咱们把后山清理清理,多搭几个棚子,然后广发招亲帖,时间就定在五月好了,三个月的时间也够人来齐了,我要比武招亲,叶城主说他也会参加的!”   独孤一鹤被这接连的消息给惊得良久都没开口,但看着小徒儿气色极佳的脸蛋,又看了看立在不远处的叶孤城,心里骤然产生一个念头。   真的是西门吹雪抛弃了自家徒弟吗?他怎么有种徒弟带着野男人一口气私奔回娘家的感觉?   老人家看向叶孤城,锐利的眼神如同鹰隼,“南海白云城主?”   叶孤城极少出南海,但战绩惊人,去年剿灭红鞋子组织,今年捕获绣花大盗金九龄,名气逐渐在中原武林传扬开来,人称“天外飞仙”,只有取错的名,没有叫错的外号,叶孤城一袭白衣立在那里,实在不似人间剑客。   叶孤城虽然孤傲,但上头也有过长辈,接人待物礼节俱全,面对一个剑道前辈,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态度非常客气尊重,“在下叶孤城。”   独孤一鹤拧着眉头,倘若没有见过西门吹雪之前,徒儿带回来的就是叶孤城,他大约是看不上的,卖相虽然不错,但太冷太傲,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不是过日子的人。而且叶孤城年纪也不小,三十岁的人了,徒儿今年才十七,要不是那该死的西门吹雪耽误了她,可还有得挑。   独孤一鹤又问了些父母可在,有无兄弟之类的话,叶孤城都一一答了,没有不耐烦的意思,反倒是既醉不大耐烦了,拉了拉独孤一鹤的袖子。   “师父你问得太多啦,不要把人吓跑了,我都看中了呀!要是跑了,那我可没有地方去哭了。”   叶孤城顿了顿,目光落在既醉身上,不明白自己听到“看中了呀”四个字时,心头的那一跳是因为什么。   独孤一鹤自然不是和陌生剑客闲话家常的人,他问得详细,是在观察叶孤城的态度,见他始终都是那副尊重长辈的样子,有些舒心,听到小徒弟当着人的面又说些胡话,刚刚的舒心又成了操心。   上赶着不是买卖,你越看中他,就越是要不理他,哪有这么直白的。   独孤一鹤假装没听到既醉的话,对叶孤城道:“比武招亲的事是她小孩子胡闹,办了也没什么人会来,叶城主不必放在心上,多亏城主这一路护送我这不省心的徒儿,不妨在山上多住一段时日……”   既醉连忙拉扯独孤一鹤,“师父我不!比武招亲一定要办,还要大办,不可能没人来!”   独孤一鹤到底是老年人的想法,他觉得既然看中了叶孤城,好好考察一番决定婚嫁就可以了,何必要搞一些花哨排场,真要没人来不过尴尬一下子,最怕的就是再来一堆人,本就是二嫁了,让人家叶孤城心里有了想法,吃亏的还是自家徒弟。   叶孤城看着既醉着急的样子,忽然开口道:“一场场比武招亲难免鱼龙混杂,而且秀青姑娘已经属意孤城,未免有人不服,独孤掌门若不介意,孤城想在山顶设一座招亲擂,守擂三月,静候挑战。”   既醉的眼睛亮亮的,又拉了拉独孤一鹤的袖子,“师父师父!”   独孤一鹤实在是看不懂年轻人的想法了,自家徒弟还好一点,他是理解的,女孩子家要脸面,那么一个漂亮骄傲的小姑娘,在西门吹雪那儿碰了晦气,回来想弄些排场高兴一下。   难得的是叶孤城这样的神仙人物,他竟也肯纵着她,大约是真的很喜欢她,倒也真让独孤一鹤有几分欣慰了。   既醉的考虑确实不够全面,她不太在意追求者的想法,因为那些人本就是她看不上的,所以她随意消耗他们的真心,只想挽回自己的面子,而叶孤城提出的守擂三月才是最合适的,他亲守擂台挑明关系,这样还肯前来挑战的必然不会在意其他,这也符合既醉的心意。   出了玄真观,既醉蹦蹦跳跳的带着叶孤城去选他的住处,白云城的人马太多了,全都住到山上来太拥挤,于是在山下就地扎营,车队奔波惯了,没人抱怨什么,反倒是都在热烈讨论自家城主被美人牵着手带上山去,估计是要见独孤掌门了。   又等了两天,传来招亲擂的消息,白云城的人更加兴奋了,之前城主一直矜持着没有表露出任何想法来,这才上山不久呢,就已经要替人家守擂了啊!   对于自家城主的武力,白云城的人非常自信,而且这份自信一点也不虚,莫说同辈之中武功绝顶,就是放在整个江湖里,能和叶孤城比肩的人也不多,一掌之数罢了,对付些个情敌算得了什么?   但消息传到江湖上之后,还是引起了极大的震动,白云城主叶孤城以前很少离开南海,名气只在小范围内流传,但这两年他有一半的时间在中原,逐渐为人所知,如今名气几乎和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这两个人从未交过手,但江湖人大多猜测他们的武功在伯仲之间,谁料想剑道相近,实力相仿,看女人的眼光也一模一样。   和既醉认为的被抛弃不同,她和西门吹雪这事传到江湖上,传的是西门吹雪练武成痴,绝色妻子负气离家,并附带许多连她的面都没见过的江湖人评价她是寂寞难耐,离家出走。   江湖水深,藏污纳垢,远不止明面上的快意恩仇。   但没人会在既醉面前说这个,有些这个想法的人见到她之后也说不出来,大多怀疑西门吹雪练武练疯了,如今招亲擂一出,江湖上讨论得更加激烈。   西门吹雪的妻子离家出走不说,还在路上撩拨了白云城主,孤傲的天外飞仙也挡不住绝色美人的风情,为她立在峨眉山顶,守招亲擂台,倘若三个月内无人打下招亲擂,白云城主就会抱得美人归。   这事简直刺激极了,甚至还有很多人开了赌局,赌西门吹雪会不会找上门,赌两人之间的胜负,毕竟男人嘛,自己不要的也不能被别人夺去,还是和自己齐名的对头,否则这两人真成了事,西门吹雪这个成名剑客不就成了笑话?   除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江湖吃瓜人,还有一个群体也受到很大刺激。   霍天青去年一年都没怎么出门,每天酒壶不离手,活成了醉狗的样子,连西门吹雪抛妻弃子的事都没听说过,就直接听到峨眉在办招亲擂,酒一下子醒了。   花清河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一次他仍旧是从江南出发,但没有带任何累赘,除了身上揣了些银票,一路骑着千金名马赶赴蜀中,虽然他肯定打不过叶孤城,但他想再见上独孤姑娘一面,只要再见一面就好。独孤姑娘那样一个骄傲的人,倘若去的人少了,她会不会因此而难过?   只这一个念头,即便已经明白没有机会,可还是愿意踏千山万水,为她而来。 第54章 剑神剑仙(23)   峨眉山招亲擂开设不到一个月, 叶孤城已经连战一百七十九场。   倘若换成西门吹雪,这些对手大约只有一条死路,因为西门吹雪的道便是剑出无悔, 一剑出必要饮血才回。叶孤城则不同,他的剑可生死搏杀,也可点到为止,目前伤得最重的两个是因为使了阴招, 被叶孤城一剑击穿琵琶骨, 不仅重伤,武功也被废去大半。   问他为何不杀人, 叶孤城便道求亲本是喜事, 不宜为此杀戮。   独孤一鹤作为老人家,自然更欣赏叶孤城这样懂分寸的人,心里已经把叶孤城当成自家新姑爷看待, 见到山下络绎不绝的打擂江湖人只觉得一个比一个不顺眼。   比叶孤城年轻的没有他武功高,比叶孤城俊美的没有看到,比叶孤城武功高的也还没有。   既醉倒是很少去招亲擂那边, 她享受被人追求的名声,却不代表喜欢看见那些质量参差不齐的追求者,甚至还有不少人根本不是为了她而来的, 而是因为知道叶孤城在这边比武,出剑也不杀人, 特意跑来请求指点剑术的。   近来她每天傍晚都会去找叶孤城,带他在山上逛一逛,给他介绍峨眉山的猴子,带他参观峨眉山养鸡场,总之就是找借口和他待在一起, 然后一直赖到天黑才肯离开,既醉很少在一个男人身上下这么大的工夫,主要是不服气。   叶孤城看她的眼神总是像在看什么美好的风景,并没有太多男女之间的暧昧,也许其他女人觉得这是尊重,但对着漂亮狐狸都没有一点下流念头,这是对既醉最大的不尊重!   狐狸精,狐狸精,难道是来跟你对坐谈剑道,然后煮茶赏花,琴棋书画的吗?   对着既醉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叶孤城还真没有什么杂念,他极少和女人相处,侍女是不算的。   说句比较无奈的话,白云城的那些侍女们侍候叶孤城就像是在侍候亲爹,极为孝顺,完全没有外人想象的暧昧,而他也确实是可以做少女父亲的年纪了,对待既醉的态度也带着一点对待女儿的纵容。   既醉不止一次怀疑叶孤城可能是年纪大了,精力不太够了……嗯,虽然他人是真的不错,但做狐狸应该没有良心一点,如果真的不行的话,趁早放弃最好,人的一辈子很短的,下半生的幸福最重要。   至于要怎么判断叶孤城能不能给她幸福,多简单哪,试探一下不就好了,以叶孤城的品貌来说,试探他难道是很吃亏的事情吗?   既醉做好了打算,妖妖娆娆地打扮了一番去找叶孤城,不出意外叶孤城并没有发现她比平时多戴了几样首饰,唇脂从素淡浅红换成了桃花粉,胭脂的颜色更艳,使得稚嫩的少女感消退,衣着更加成熟,像个年轻少妇。   相处一段时间后,既醉发现叶孤城在某些方面确实非常不敏感,对他要直白一点,因为你委婉地表示好感,他通常注意不到,西门吹雪能发现她少穿一件衣裳,并由此判断她今天是想在温泉还是卧房,叶孤城嘛,你对他眨瞎了眼睛,他怀疑你生病了。   招亲擂一向到太阳落山为止,如果那个时间段没有人正好在挑战,就会提前结束,既醉今日打扮得精心,看呆了许多来挑战的人,如今招亲擂旁是真搭上了棚子,不少自己输了的不甘心,还赖着不肯走,嘴里说着非要看看叶孤城能嚣张到什么时候,然后每天都守着傍晚那一点时间多看既醉两眼。   许多都是江湖上颇有些地位的人物了,还有一些哪怕自己没太多本事,也是世家名门出身,如今倒是一个个在峨眉山上当起了棚户。   叶孤城一向不多看这些人一眼,见到既醉过来,确认今日没人要挑战了,从擂台上轻飘飘落下,他的轻功身姿极佳,飘然如仙,哪怕守了一天的擂台,白衣也没有染脏。   棚户们大多酸得像个酸菜包子一样,酸得皱起脸,有叶孤城的衬托,他们看上去更加灰头土脸了。   既醉笑眼弯弯,对叶孤城说道:“今天我带城主去看一个亭子,那还是我刚来山上的时候,师父建的,我们就在亭子吃晚饭,好不好?”   她举了举手里的食盒。   叶孤城看了一眼双人份的食盒,微微点头,极为自然地替她提过食盒,果然发觉分量不轻,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是怎么提了这么远的。   食盒当然不轻,里头有四五道菜,还有一整只山下买来的烧鸡,既醉带叶孤城去的是一个极为偏僻的小山亭,亭子里有打磨圆润的石头桌椅,菜放了半个石桌,既醉又拿出一个酒壶来。   叶孤城还没说话,既醉就连忙道:“这是山里的猴儿酒,各色果子酿成的,喝多少都不会醉,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叶孤城从习剑开始就极少饮酒,酒喝多了手就会抖,剑客不可手抖,这几年更是滴酒不沾,但在既醉期待的眼神下,还是任由她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碗猴儿酒。   猴儿酒一般是山里的猴子埋了些水果埋忘记了,在坑洞里发酵酿成果酒,因为配料往往不可捉摸,发酵的时间也无法掌握,质量天差地别,峨眉山的猴子原本没那个功能的,是既醉听说了这个传闻后,特意找几个师兄去捉了几只会酿酒的猿猴回峨眉,又送去了吃不完的水果,后来果然就从猴子洞里收获了几坑猴儿酒。   猴儿酒不易保存,叶孤城在书里看过,心中略有几分好奇,饮了一口,果然酒味绵长,入口带着百果醇香,回味又有几分甘甜,是难得的好酒。   叶孤城喝一口,既醉喝一碗,她说的喝多少都不会醉指的是对酒量好的人,对她不算,她闻见酒味都会有点晕晕的,一碗酒喝下去,脸颊顿时飞起两片红晕,眼神水润润的。   烧鸡就放在石桌正中,可既醉一眼都不去看烧鸡,而是情意绵绵地看着叶孤城,柔声说道:“城主,后山偏僻,天也快黑了,我有点害怕。”   叶孤城看了一眼夕阳,身边便贴过来一个香香软软的漂亮狐狸,既醉坐在叶孤城坐着的石凳边上,半个身子都在往他身上倒,拉着叶孤城的手就要往心口放,“好怕的呢,心口一直在跳……”   叶孤城按住既醉的手,“你喝醉了?”   既醉脸上满是酒晕,噘了噘嘴,不太高兴地道:“没有醉,就是醒着不好意思跟你说,喝一点酒,好说话一些。”   既醉醒着的时候是不知道自己喝醉了能有这么直白的,叶孤城不由失笑,把既醉扶得正了一些,可人还是没骨头一样往他身上倒,并且不满意地晃了晃他的胳膊,“哎呀,你别扶我!让我靠一靠呀。”   叶孤城叹了一口气,道:“叶孤城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吗?要秀青姑娘觉得自己喝醉了,才能好说话?”   第一次和女孩子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叶孤城每一步都很仔细,既醉提出来的要求没有不答应的,可她怎么还是不能安心?   西门吹雪,叶孤城想到了这个名字,眉头微微拧起来,这个负心薄幸之人带给一个女孩子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既醉靠着叶孤城的怀抱,忽然伸手抱住了他,环着他的脖子,贴在他耳边,小声地嘀咕道:“我有点怕,城主从来没近过女色,万一不中用呢?”   叶孤城前一刻还在想西门吹雪,下一刻整个人都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看向怀里的绝色佳人。   既醉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虎狼之词,她醉醺醺地凑了过去,漂亮的眸子倒映着叶孤城仙人般的俊美容颜,噘了噘嘴,在他脸颊上亲亲了一下,有些担心地道:“西门吹雪那个死人再不好,他至少还是中用的,城主再好,如果不中用的话……唉。”   她眉头染上轻愁,娇柔宛如西子捧心,桃花似的诱人唇瓣开合,继续说着虎狼之词,“城主什么都不知道,我为这事愁得吃不下饭,又不知道该怎么和城主说,而且我想着,反正已经是二嫁了嘛,我想试试城主的剑很久了。”   叶孤城的眸子倒映绝色,玉人面容一时红,一时白,实在是气怒不定。   既醉缩了缩手,有种莫名的危机感,在叶孤城发火把她推开前,她忽然捧起叶孤城的脸,噘嘴亲了上去,酒香带着果香,少女气息扑面而来,像一道甘霖浇灭了火气。   怒火消弭无形,另一种火气在心中滋生,叶孤城活了三十年,真是,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妖孽。   既醉歪在叶孤城的怀里,啾啾亲了好几下,又不太高兴地捶着叶孤城的心口,一脸失望,“原来真的不中用吗?”   下一刻酒盏碎裂,碗碟一地,石桌上衣衫散乱,美人醉里抬眼看,仙人提剑踏云来,霜刃出鞘斩狐妖。   夕阳西下,天色渐乌,山中荒亭内,狐鸣阵阵,剑出有声。 第55章 剑神剑仙(24)   叶孤城是个矜持稳重之人, 第一次失控并不很久,见既醉讨饶,夜风吹酒醒,那点薄薄的酒气渐散, 也就准备收剑。   但就在他收剑之时, 挨剑时叫得凄凄惨惨的漂亮狐狸彻底不装了,拉住他的剑, 欲舍不舍的, 脸上再次露出一副哀愁神色,倘若只看表情, 实在是美得让人心碎, 毕竟西施当年也没有对着镜子研究过无数次怎么蹙眉更好看。   叶孤城毕竟是个三十年都没近过女色的男人, 对着这样哀愁的神情, 怒火酿成邪火, 失控了一次就有第二次, 第二次云收雾散就有第三次, 荒唐往往只是一时,欢愉却足够回味许久。   既醉到后半夜酒就醒了,觉得有点冷, 半靠在叶孤城身上, 把他散落在地上的外衣披了起来。   剑客白衣自带几分冰冷凛冽之气,美人白衣就愈发衬托出芙蓉艳色,曼妙身姿,更何况她的白衣还是自己穿过的。   叶孤城一向清醒的头脑都禁不住这种冲击, 荒亭一夜诛妖,直至天光大亮。   既醉一向是自己单住,有时候夜里睡得孤单了才会想起去找师姐蹭被窝, 她自小在山上玩猴撵鸡,最令人放心的就是她,而叶孤城是客居玄真观内,虽然去送水的杂役弟子有点奇怪敲门没人应,但也没有对着客人挑理的。   清晨的山中,叶孤城白衣凌乱,正替既醉穿衣,他这辈子大约都没有经历过这样荒唐迷离的事情,日光之下,仿佛什么晦暗心思都无所遁形,叶孤城几乎不敢去看既醉,还是既醉没骨头似的懒洋洋抱怨他,“哎呀,小衣穿反了……啊,勒得太紧了!”   叶孤城完全没有了火气,像个听话的木头人,既醉一句话一个动作,用剑的手生疏地替她把小衣不松不紧地系好。   既醉的衣服穿得整齐,她穿来的衣服用的是柔软的料子,有些褶皱会更好看,叶孤城就不同了,既醉看着仿佛恶战一场的南海剑仙,心里满意又得意,拉了拉叶孤城的衣袖,柔声道:“我要先回去了,孩子在师姐那儿,她们要哄得头疼了。”   叶孤城没说话,既醉看不得他这个样子,明明什么事都做过了,衣服一穿还是清冷如仙,噘嘴生气道:“本来还可以喂一喂孩子的,都怪你,现在孩子只能喝羊奶了。”   清冷剑仙那张白玉俊容上微微发红,轻咳了一声。   他能有这点反应,既醉已经很满意了,步子软软的,几乎是一步三摇地离开了亭子。   叶孤城看了一眼荒亭里的一片狼藉,深吸一口气,收拾起了地上的碗碟食盒,倘若不是衣衫上还沾有美人余香,昨夜的荒唐就仿佛美梦一场。   叶孤城从未做过这种事情,好不容易收拾完,然后将食盒连同碗碟一起毁尸灭迹,才有时间细想昨夜之事。   秀青姑娘怀疑他……这也是没什么的,夫妻之间天经地义,错的是他,借着那点怒火行不轨之事,再想一想,他平日是这么易怒的人?分明是早已起意,两厢情愿。   再下流的坊间话本,也不过是些妻妾后宅之类的事罢了,可他无媒无聘将人拐带来深山荒地,在这破旧亭子里成了事,岂不是比最恶劣的地痞流氓还不如?   叶孤城想到这里,不免自责。   毕竟是习惯了将责任扛在身上的人,叶孤城并没有想起来,这荒地是既醉带他来的。   既醉试过了叶孤城的剑,心情是非常好的,走在回观的山路上,还有心思品鉴了叶孤城的剑道,剑客和剑客之间,就算是道近似,那也是有区别的,西门吹雪剑出无悔,难免锋芒太过,一次去半条狐命,也极少变通,不怎么听既醉的意见,胜在一个狠字。   而叶孤城呢,他的剑道在于自由,诚于自己的剑,因为没有太多经验,既醉说什么是什么,行事时有分寸,懂得轻重缓急,虽然少了西门吹雪那种半强迫式的狠,可老男人的体贴滋味,既醉算是尝了个够本。   不亏,完全不亏,既醉美滋滋地想着,那边迎面走来一行人,因为满脑子是剑道武功一类的事,既醉看了一眼领头的青年,下意识地多看了两眼,然后认出人来了。   是在江南遇到的那个花清河嘛。   花清河这些日子憔悴了些,虽然上山前特意打理过自己,可眉眼间还是多了些落拓之意,既醉以前见他的时候,花六公子轻裘白马,贵气十足,既醉看烦了这种人。   这次再见反而察觉到了一点特别,别的不说,花清河长得确实很好看,少了那股讨厌的贵气之后,人越发显出成熟俊美。   花清河自然是来挑战招亲擂的,他在山下也听说了峨眉山上的棚户,心里不由失落,来的人少了独孤姑娘会不开心,来的人多了,她又看不见自己,却没想到在上山路上会直接遇到人。   既醉看了看花清河,笑眼弯弯地道:“花公子别来无恙?”   花清河怔怔地看着她,过了许久才慢慢地道:“独孤姑娘风华依旧。”   没有半点被抛弃的可怜姿态,美人风华反倒比少女时更艳三分,眉眼妩媚,更加撩人心弦。花清河看着,心里忽然高兴许多,他也是明事理的富家公子,见既醉这个样子,便知她过得舒心。   花清河从怀里摸出了一个绸缎包裹的小盒子,上前两步停在既醉面前,眼神认真,看着她道:“清河知道,叶城主是人中龙凤,与独孤姑娘是天作之合,一路赶来峨眉也只为再见姑娘一面,如今心愿已了,再无他念。只有这个是为了独孤姑娘专门定制的,送给别人也不好,还望独孤姑娘收下……只盼望以后偶翻妆盒,姑娘还能记起清河这个人。”   既醉接过盒子,打开一看,见是一对缀满五彩宝石的金镯,宝石有大有小,无一不是光泽灿烂,价值不菲,配上金镯巧夺天工的技艺,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她其实很少收取一些贵重物品,这辈子独孤一鹤把她教得很老实了,可看着花清河诚恳的眼神,她忽然有些说不出话来,只好胡乱点点头。   既醉收了镯子,当着花清河的面戴上了,对他摆摆手,笑道:“我一定记得花公子!”   花清河脸上露出一抹微笑来,看着既醉走远。   “公子,我们还要去招亲擂吗?”随同的健仆逐渐从美色中回魂,有些忧虑地问。   花清河看了一眼带来的好剑,眼中忽然锋芒大盛,他道:“去!为何不去?叶孤城再厉害,我难道连在他面前拔剑的勇气都没有吗?”   他这也算占了个小小的便宜,因为叶孤城一夜未眠,精力折损极大。早上的对手有三个,两人都战了几十招,到了花清河这里,叶孤城气息已经凌乱,因为招亲擂不造杀戮,没出绝招天外飞仙,足足斗了百余回合才将花清河打下擂台。   花清河因此在江湖上有了些名气,后来跑商的时候甚至可以借着名头让劫匪望风而逃,这是后话了。   塞北,万梅山庄。   玉罗刹风尘仆仆,一脚踹倒大门,问阿伯道:“那孽障人在哪里?”   玉罗刹也是苦,前脚听说得了个孙儿,还没高兴几天,后脚就听到自家儿子抛弃妻子的消息,他对儿媳自然没什么怜惜意头,只关心自家儿子,可儿媳抱着孙子回了娘家算怎么回事?才赶到中原,又听见峨眉招亲擂的消息,头都要大了。   先不提自家儿子的过错,玉罗刹又气又急,只怪红颜祸水。   倘若娶个普通女人,被丈夫冷落只有在后院哭泣的份,娶个没成婚前就追求者一大片的绝色美人,她离了你也能过得很好,抱着孩子都不愁嫁,还能撩来一个南海剑仙叶孤城做她的护花使者,以至于整个江湖都在看你的笑话啊儿子!   西门吹雪仍旧在梅林练剑,他如今身上的剑意凛冽至极,几乎要破体而出,身上带着多道剑痕,可见这剑气不光伤人还伤己,玉罗刹一进梅林西门吹雪就有所察觉,一剑飞掠而出,被玉罗刹险险挡下,不由惊诧。   比起去年,西门吹雪的进步实在快得惊人,已经极为接近当日所见的叶孤城,但反应过来,玉罗刹更加气怒,对着西门吹雪呵斥,“整日关在家里练剑,剑倒是练出点名堂了,可你连妻儿都不要了吗?”   其实玉罗刹想要的只有自家孙儿,女人不女人的那是儿子自己的事,他想要自己去夺回来,不想要他这个做父亲的还能逼着他去要?可孙子是自家的,怎么能带走?   西门吹雪定定看着玉罗刹,身上的剑气逐渐消弭,他眼神怔愣,“父亲……”   玉罗刹忽有所觉,一双眼睛如同魔魅深渊,忽然瞪了西门吹雪一眼。这一眼足以将普通人心神击垮,西门吹雪身上那一层无形屏障本就被剑意冲击得七零八落,如今外力一击,终于完全碎裂。   提剑的西门吹雪忽然脱力,向前倒在玉罗刹怀中,口中喃喃一声,叫的是秀青。 第56章 剑神剑仙(25)   武道破境, 譬如经历了一场生死。   西门吹雪这段时间一直是发疯式练剑,每天练剑练到脱力倒地,被阿伯灌下一些药汤米粥,等到清醒, 再次重复练剑, 倒地,被灌汤药, 然后再练剑。   这是一种身心上的折磨, 但谁来劝也没有用,塞北距离昆仑不远, 甚至塞北本身就是西域的边缘地界, 玉罗刹收到消息一开始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听说孩子也被抱走, 才气怒赶来, 如今接住了昏迷的儿子, 才发觉儿子的武道出了很大的问题。   玉罗刹自己是不练剑的, 剑道太直,不适合他,但武功一通百通。   剑客所谓之破境, 他也有过类似境地, 但对他这样心思复杂的人来说,感情的消弭是很不重要的,他本就没什么在意的人,权力金钱武功他什么都要, **太重,所以很难体会剑客的空玄之境。   而西门吹雪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从小被严格教养,习武之后自己选了剑, 然后宁折不弯一路走了下去,他是个至诚之人,诚于人也诚于剑。   玉罗刹这辈子经历无数风雨,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创立的罗刹教被中原称为西方魔教,他行走江湖有过快意恩仇,也做过不义之事,行过的恶每一件单拎出来都能上自家儿子的追杀名单。   正因为自己双脚站在泥潭里,玉罗刹才更明白西门吹雪的这份至诚有多难得,他将这个儿子视为自己平生骄傲,连灌注无数心血的罗刹教也无法和他相提并论,他听人提起西门吹雪的名头时嘴角都会忍不住上翘,如今为了一个女人,绝顶剑客的骄傲碎了一地,整个江湖都在看笑话,这让他如何接受?   玉罗刹本以为西门吹雪出问题是出在女人身上,比如感情不合,夫妻吵架,那女人自恃美貌负气出走,他知道儿子心性,自然不会把过错往他身上安,可见到西门吹雪才明白,问题居然是出在武道上了。   西门吹雪这一睡就睡了足足三天三夜,他的脸颊消瘦下去,越发显出优越的骨相,原本和玉罗刹只有三分相似,如今却有五六成像了,这几日玉罗刹从阿伯那里了解到更多的细节,只觉头疼。   他自己对美色是不上心的,却知道江湖人大多是什么德性,权力的代价很大,要用自由来换,除此之外,也就图个金钱美人。   那叶孤城名声不错,也为了美人折腰,他总不能以大欺小,自己去上那什么招亲擂,为今之计,还是只有带着这个不省心的孽障去峨眉,最差也要把孙儿带回来,最好……唉。   玉罗刹按了按眉心,他其实不太适合掺和这事,可他不去,真看着西门吹雪与那叶孤城生死决战?倘若是为了武道骄傲,那他看着西门吹雪上场,可为了一个女人决战,这是什么笑话?   招亲擂已经开了两个月,叶孤城未尝一败,独孤一鹤每天把新姑爷的表现看在眼里,越看越满意,已经准备和白云城的人商议婚事,上一次在万梅山庄,排场倒是很大,可最后又是如何收场?按照老人家的想法来,二嫁要低调一些,可既醉坚决不同意。   不光不低调,既醉还准备在峨眉办一场,去白云城再办一场,南海毕竟太远了,两边的亲眷很难坐在一起,不如办两次。   这是又一次品鉴武道的时候和叶孤城说的,既醉发觉叶孤城实在很有意思,他看起来冰冷不近人情,可你和他说什么他都会听,要是脸上再多一点笑容……啊,这个就算了。   既醉见过叶孤城笑,笑得讥嘲,她还以为叶孤城在嘲讽她,这种表情本身并不难看,但就是看得人莫名来气。   总之叶孤城的确是很适合成婚的一个人。   擂台往往是越到后面人越多,原本的那些棚户们都被拆掉了营地,实在是每天来的人太多,不得不分出一些小擂台,让胜者上台,每日限战十场,否则叶孤城是真的会累死的。   而到了第二个月的末尾,江湖上风声再起,据说是西门吹雪的好朋友陆小凤那儿传出的风声,说西门吹雪已经从塞北出发,赶往峨眉,两大顶级剑客的决战疑似会在峨眉进行。   不提京城里的皇帝如何跳脚,他算了算假如在宫里办个决战赛场,能收多少场地费和观战费,就觉得心梗都要犯了,恨不得立刻把紫禁城搬到峨眉去,大收特收个几百万两银子。   唉,峨眉那破地方有什么好的?真剑客就要决战紫禁之巅啊!在朕的保和殿顶决战好不好?朕给你们腾地方!   皇帝可惜了好一阵子,不过他搞钱搞惯了,虽然捞不到主场费用,还是让人在各地都开了黑堂口,真金白银赌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胜负,并准备在决出胜负的时候来一波官府严打,好庄家通吃。   这个时候,皇帝就不可惜叶孤城了,神仙人物归神仙人物,又不归他使唤一辈子,能给他挣钱的才是好神仙。   西门吹雪的消息一传来,峨眉山上立刻严阵以待,尤其是去陪产过的三秀,三个女孩子没人对西门吹雪有好观感,妻子怀孕挺着大肚子不闻不问,抱着孩子人都没点热乎气,师妹要走也不知道劝,连送都没送!师妹回来时骂了一路的死人脸,他居然还有脸来!   既醉是第一个跳起来的,她又生气又高兴,生气的当然是西门吹雪要来,高兴的也是西门吹雪要来,这是发疯够了又想起她来了吗?还是想起她把孩子抱走了来找她要?高兴当然也是高兴的,她要是当着西门吹雪的面嫁给叶孤城,那不是很解气吗?   怀着这种期待又矛盾的心情,既醉在一个夜晚等到了西门吹雪。   玉罗刹守在院门口,他的武功足够高,已经能到雾化气劲的地步,最适合毁尸灭迹,但这一手绝学,竟然在他一把年纪的时候,被用来替自家儿子守门。   西门吹雪其实白天就来了,但被峨眉弟子拦着不让上山,独孤一鹤那边听闻后,也只让人传话,让西门吹雪明日一早去招亲擂那边见叶孤城,没有让西门吹雪和既醉见一面的意思,他自己养的徒弟自己知道,受不得男人哄,一哄一个准。   面对许多江湖人意义不明的视线,西门吹雪站在山下,大有站到明日的意思,还是玉罗刹看不下去,拎着这儿子飞掠而走,入了夜又带他进山,摸进了玄真观里。   既醉这两天睡得都挺早,叶孤城的对手渐渐难缠起来,她没法像以前那样一缠缠他一夜,让他第二天大失水准,她可不想叶孤城一个失手,把她送给了什么歪瓜裂枣。   熟悉而陌生的白衣剑客立在床前,既醉很警醒地睁开了眼睛,这一眼差点没有认出西门吹雪来。   西门吹雪消瘦了许多,有的人是越消瘦越好看的,西门吹雪的骨相好,从额头到鼻梁再到线条优越的下巴,俊得无可挑剔,时隔数月再见,更多了一丝陌生感,他静静地看着既醉,哑声道:“你……过得怎么样?”   既醉抱起枕头,抿了抿唇,“反正离开你之后,就没再生气了。”   这话是真的,既醉做人的心态极好,不高兴就远离,不喜欢就拒绝,之所以还忍了西门吹雪些时日,主要还是因为大着肚子没法赶路离开,不然发现西门吹雪发疯不理她的第二天,她就要收拾东西走了。   西门吹雪的声音更哑了,似乎不知该从何说起,好半晌,也只干巴巴地解释道:“我那时,练剑走火入魔,不大记得人。”   既醉得了这句解释,看西门吹雪的神情不像作假,心里顿时舒服许多,脸上也带出一点得意笑容来,她可以接受西门吹雪走火入魔,绝不接受他玩腻漂亮狐狸!   男人变心怎么办?往好处想想,也许是他疯了呢。   西门吹雪见既醉高兴,抿唇片刻,才道:“叶孤城那日在喜宴后引我走入无情剑道,又在半道护送你回峨眉,此人不诚不义,你莫要被他蒙蔽。”   这事是玉罗刹给西门吹雪分析的,魔教教主一贯心脏,看人自然也干净不到哪里去,偏偏他分析得极有道理,配合叶孤城截胡的事实,简直十分合理,西门吹雪原本对叶孤城带有几分知交好感,如今细想,却是处处心寒。   既醉眨了眨眼睛,还没等说些什么,忽然一股恶心感泛上喉咙。   西门吹雪愣了一下,看着既醉,既醉干呕了几下,下意识地看向西门吹雪,把手腕递给他,“你替我看看,可能有了。”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愣住的反而是西门吹雪。   既醉一只手还抱着枕头,撒娇似地噘嘴,“你生气了?可你那时候很绝情的,你不要我了,我就和叶孤城好,这难道是我的错吗?”   西门吹雪按上既醉的手腕,果不其然,是滑脉。   白衣剑客怔怔立在原地,过了许久,才涩声说道:“……是我的错。” 第57章 剑神剑仙(26)   既醉听得很是舒心, 对的对的,都是男人的错,漂亮狐狸怎么会有错呢?   看西门吹雪脸色苍白的样子, 既醉难得有了一点恻隐之心, 但也只有一点点, 从他手里抽回手,既醉再次双手抱着枕头坐在床上, 对他说道:“你……你回去吧, 别上擂台了,等孩子再大一点, 我把他送回去。”   既醉倒是没有什么孩子一定要由她抚养长大的想法,她也算是个慈母狐了, 当初看西门吹雪发疯, 她当然要把孩子抱走,这会儿人清醒了, 她准备养到能跑能跳会说话了就让西门吹雪带走。   在既醉的印象里, 男人都很会养孩子的。   西门吹雪定定地看着她,语气轻哑, 却十分坚定,“明日我与叶孤城必有一战, 我若败给他, 会让父亲守你三年,倘若你与叶孤城三年后心意不改,我才会安心。”   虽然玉罗刹说得肯定,但西门吹雪知道,自己死在叶孤城手里,父亲必定要为他报仇, 可若是自己死前遗愿是成全他们,父亲会伤心,但也会接受。   这也是一年一面,父子情浅的坏处,西门吹雪并不将自己视为父亲的附属品,也不能理解何为尽孝,他想父亲已经足够强大,如今还留下一个孩子,他要走上剑客的宿命终途,生死有命,并不只为女人。   不过这话就不必对秀青说,她该不高兴了。   既醉本就不高兴,她难得良心发作让西门吹雪不要去决战,难道是为了叶孤城吗?她的武学境界不怎么样,但眼力还在,看得出来叶孤城收放自如的剑道比西门吹雪的剑出无悔要强,一个剑客当然可以将一切都化作一剑斩出,这是拼命,西门吹雪就是这样一个拼命的人,所以他很容易杀人。   可不代表叶孤城的剑不强,西门吹雪可以拼命,叶孤城自然可以,这样一个剑意收放自如的人,拼命起来只会更强。   既醉抱紧枕头,抿着嘴,看着西门吹雪道:“我虽然不再想和你做夫妻,却也不想你死。”   西门吹雪听了前半句心头疼痛,听见后半句如濒死苏生,自空玄之境醒来,他看世界更加清晰,情感更加深刻,可偏偏让他体会到这些的人已经不再是他的妻了。   西门吹雪没有为难既醉的意思,陆小凤说男人的感情总是来得快去得快,女人的感情来得快去得慢,有时候要用一生来缓解情伤,所以他处处留情又处处薄情,大多是一夜风流,最怕惹情债上身,可一个女人若是很明确地告诉你她不再爱你了,那纠缠也没有用的,她是真的对你失去感情了。   西门吹雪在月色下静静看着既醉的容颜,过了许久,才轻声说道:“若我能赢……”   既醉果决地说道:“那我也不要再嫁给你。”   西门吹雪带给既醉的记忆并不只有那最后一两个月的薄情,她知道这个男人的优点很多,如果不发疯的话,她本来已经打算托付终身给他,可现在她已经有了新欢,旧爱再好,那也是过去式。   西门吹雪没有再说话,又看了既醉一眼,推门出去了。   既醉不知道西门吹雪有没有听进去,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抱着枕头渐渐睡着了,临睡着前还在想着,要不要先给孩子起个大名,就跟她姓好了,一个男孩子姓独孤多么帅气。   西门吹雪倘若叫独孤吹雪的话,简直有种天下第一的感觉。   叶孤城的孩子嘛,感觉无论男女都可以叫飞仙,也算变相圆了既醉想要飞升成为狐仙的梦想。   未来盖压当世的天下第一高手独孤剑客独孤行没有想过,原来他尚在襁褓之时,母亲就对他的武学潜力有了准确的判断。   而此时还在肚子里的海上霸主叶飞仙也没有想过,自己的名字也在这一夜睡梦中随随便便被起了出来。   这一觉被西门吹雪打断了一次,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既醉打理好自己,一边编着小辫子,一边走出门的时候才发觉今日的玄真观安静异常,她忽然想起了什么,编了一半的辫子立刻散了下来,她急匆匆地提着裙子朝着山顶跑去。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就在今日,峨眉山顶上人满为患,却没人敢靠近这两人所在的擂台,绝顶剑客之间的决战,靠近了很容易被误伤,独孤一鹤离得最近,此时冷着脸看着台上,并不理会和他搭话的玉罗刹。   玉罗刹碰了一鼻子灰,也是讪讪的,他当然明白错在他们这里,可我儿悟道才两个月就抱着孩子走了,你家徒儿没吃什么亏,看看那个换男人如换衣服的样子也知道没受什么情伤,倒是我儿,今天要上场搏命了。   看着西门吹雪的背影,玉罗刹也不知自己是什么心情,他毕生的骄傲,他最有出息的孩子,他本想看着他一步步走上武道巅峰,成为真正的天下第一,可世上再生一个叶孤城,便令两个绝顶剑客之间必有一场死战。   不过,这也是武者的幸运,天骄成双,能死在绝代强者的手中,岂不比毕生无一败,郁郁死于寿终要轰轰烈烈得多?   玉罗刹确实是亲眼看着西门吹雪上场的,和西门吹雪想得一样,他当然不是什么要强忍丧子之痛的老人家,他是罗刹教主,西域的魔王,莫说此时还在盛年,就是雄鹰将死也能捕猎,何必要最骄傲的儿子窝窝囊囊在他身边尽孝,将绝世神兵当锄头用。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擂台下,知道既醉没来,也不知是喜是悲。叶孤城也看了一眼台下,确认既醉没来,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他笑起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西门吹雪却觉得这笑刺眼极了,他看着风姿不俗的叶孤城,忽然开口道:“今日你我决一死战,我已交代后事,你若有话,也可此时讲。”   叶孤城笑道:“不必再等,我若死在这里,也没有后话。”   西门吹雪不再说话了,身上的剑意越来越盛,战意更是勃发,他没有对叶孤城说既醉怀孕的事,此时他只需要一个心无挂碍的对手。   白日的峨眉山顶忽然剑芒大作起来,叶孤城的气势也在西门吹雪达到巅峰战力时陡然发动。   西门吹雪的剑刚刚破境,但也正因如此,携带着一种有我无敌的锐意,剑芒冰寒刺骨,叶孤城实力稍强,他的剑是日复一日迎击海浪捶打而成,仙气灵韵之外,更有一种层层叠浪的气机升腾。   无人能形容这一场的惊心动魄,正如无人能形容那天外飞仙的灿烂辉煌,西门吹雪的剑是实用的剑,只有杀意没有美感,天外飞仙是无暇的剑招,美而强大,两把剑战在一起,剑芒交错间引动天地,使风云为之变色。   既醉不知道这是决战引起的动静,她快到山顶了,然后脚边响起一道炸雷,她整个狐狸顿时瘫软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乌云和电闪雷鸣,心中大骂这两个死男人赶在雷雨天打架,缓了一口气,咬牙从地上爬起来,朝着山顶跑去。   此时决战已至尾声,叶孤城的剑没有一丝犹豫,就要对着西门吹雪的心口刺下,他的收放自如对的是比他弱的人,而对西门吹雪,他也是尽全力应战,这一剑极难收回,西门吹雪的剑也毫无滞塞,如他一贯的剑出无悔,朝着叶孤城的心脏扎去。   既醉漂亮的裙裳已经跌得脏兮兮的,好不容易跑到山顶,她眼里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只看到两人互相要杀死对方,顿时大声尖叫起来。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决战最后时刻已然进入另一种境界,思维运转极快,叶孤城最先反应过来,下意识避开西门吹雪的剑,肩膀被刺穿的同时也偏开了对着西门吹雪的剑,只划伤了他的肋下,西门吹雪也和叶孤城同步收剑,否则那一剑足可削下叶孤城一条手臂。   天上炸雷再响,还是对着既醉劈的,只是落下时被一道紫金气打偏,仍旧落在既醉脚边。   上次就是被雷劫打散妖气,既醉怕得再次一屁股坐在地上,看那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更是又气又怕,索性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那天人很多,也很乱,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赶了过来,可他们谁来安抚都没有用,既醉只是一直哭,哭到最后失去了一切力气,昏迷过去。   既醉这一昏迷就昏迷了整整七天,期间水米不进,得知徒儿甚至还怀着一个孩子,独孤一鹤也是气极了,不管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都往外撵,他还以为叶孤城是什么好东西!   一个男人伤透心,两个男人害了命,他辛辛苦苦把小徒弟养这么大,难道一定要她嫁人?   不嫁了,谁也不嫁了!   独孤一鹤甚至把西门吹雪的孩子都打了包交给了玉罗刹,让他赶紧带着儿子孙子滚,这里不欢迎他们。   也是该着不着,远离了男人之后,既醉就醒了,喝了两天的粥,听到师父的决定愣了愣,忽然感觉思路被完全打开了。   对啊,嫁什么人嫁人,不管是去南海还是去塞北,都要她跑来跑去,难道她嫁人就不回峨眉了?她为什么不能就待在峨眉呢?对,再做个掌门。 第58章 剑神剑仙(27)   对于既醉想当掌门的雄心壮志, 独孤一鹤无语凝噎。   江湖上开宗立派的都是盖压一时的强者,所谓开宗立派,第一步是广收弟子立下门楣, 首徒谓之“开山”, 收下弟子开山,代表要收取弟子, 大开山门, 末徒谓之“关门”, 代表不再收徒,关门闭户。   门派继承人通常都会在开山大弟子和关门小弟子之间决出,因为开山首徒往往陪伴师父最久,而关门弟子大多是师父心血传授之人。但总体来说, 还是开山弟子继承门派的更多。   既醉勉强也算是独孤一鹤的关门弟子, 独孤一鹤本是带艺投山,进峨眉之前就有一身不凡武艺, 像他这样的外来之人一般是做不得掌门的,他也没什么野心,只想专心武道了此余生, 几十年如一日地练武, 竟就练得一身绝学, 刀剑双杀闻名江湖。   彼时前任掌门将死, 偌大一个峨眉派竟找不出第二个能够顶门立户的人,独孤一鹤便也就这么接掌了峨眉, 那时候他身边只有一个大徒弟,后来捡了既醉,渐渐为她添了好几个师兄师姐,又在既醉九岁那年正式将她收为弟子, 虽未明言关门,但他已经十几年没再收过徒弟了。   只从独孤一鹤的入室弟子中来看,既醉的竞争力不算差,大师兄张英凤是平庸老成之人,独孤一鹤最看中的弟子是苏少英,他在武道上最有天分,兼具文采,可惜他如今那个样子,已经是一只脚踏入红尘官场的人了,做师父的也不好用养育之恩来强求他留下。   但放到整个峨眉那么大的地方,既醉的竞争力就很不够看了,峨眉毕竟不是一言堂,而且江湖门派也要讲究顶门立户,武力不够怎么做掌门?要不是上一代没什么出众人物,独孤一鹤一个外来户怎么当上的掌门?归根结底是实力。   独孤一鹤为此头疼了许久,他怎么也没想到,因为他放话要养小徒弟一辈子,小徒弟会生出做掌门的心思来啊!   既醉从小偷奸耍滑,武艺不精已经是非常委婉的说辞了,独孤一鹤不想说小徒弟的剑招全是花架子,舞剑的人家还有点功底呢,她的剑也就是那个水平。   当初去做师门任务,他派了一个师兄两个师姐跟在她后头,生怕她打不过吃了亏,虽然到最后师兄师姐也没动手,但那是因为有护花使者先替她结果了恶徒啊,就这一点本事,还想当掌门?峨眉山上但凡有一个清醒人,都不会同意这事的。   独孤一鹤愁得厉害,他难道不想给小徒弟一个终生保障吗?但峨眉毕竟不是他的祖传家业,不是说给谁就给谁的。   然而,既醉当掌门当得非常轻易,没有一点点独孤一鹤所设想过的千难万难。   那天,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的决战十分精彩,可惜到最后谁都没死,使得两大剑客的决战失去了一丝话题性,最高兴的人就是开了黑堂口的天子了,这下子都不用官府抄底,买谁赢的都是输,买两个人同归于尽的也是输,他庄家通吃。   西门吹雪最后还是抱着孩子回到万梅山庄,玉罗刹为此愤愤,觉得自家的儿子实在是练剑练傻了,连讨好女人都不会,都是剑客,都有孩子,为什么那叶孤城就能留下来?他倒不是缺这么一个多情儿媳,主要是很没面子啊!   西门吹雪抱着孩子喂食,动作温柔而有耐心,全然不顾父亲的喋喋不休,因为他早就发现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他愿意退,秀青对他的态度只会更好,接下来的日子还长着呢。   转过一年,叶孤城手里也抱着一个孩子,既醉一身轻松,不再管什么剑客争锋,全身心地投入进了竞争峨眉掌门的大业之中。   其实吧……门派中稍微有些实力可竞争掌门的听说了既醉的心思,没几个人愿意出头去争了,倒不是说偌大峨眉个个都是美色裙下鬼,慕那倾城貌,虽然一大半是的。   但就是有一些怀着野心的人,想到那天峨眉山顶绝世剑客之战,也该摸着脖子思考一下人生。   当初两大剑客决战,那电闪雷鸣的一日,青儿师姐坐在地上大哭时,两个白衣剑客不顾伤重赶来安抚,只要看过他们那不值钱的样子,就知道师姐虽然实力不济,但想驱使那两把剑还是很容易,不光容易,她还想用哪把用哪把,他们拿什么去争掌门之位,拿头吗?   不光门派里的弟子没有那个心思,就连外头的江湖人都觉得没什么,峨眉原本就是女子为主的门派,近些年愿意上山练武的女子少了,才渐渐阴阳调和,再到后来有了男掌门,再再后来甚至还有了独孤一鹤这样的外国掌门,更别提人家峨眉初创那些年,代代都是女掌门。   独孤一鹤已经是七十岁的老人了,自从过了七十岁的大寿,他觉得自己每天的日子都是向阎王赊来的,他把其他徒弟都教得很好,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既醉,第一年他忧心忡忡,第十年他横眉怒目驱赶溜上山来的狂蜂浪蝶,第二十年他立在山门口,见一个打一个!   独孤一鹤在八十岁的时候甚至还领到了朝廷的养老钱,八十岁算是人瑞了,这样的老人如果不是江湖人,当地官府都要定期来人探望,这养老钱一领就是二十年。   百岁的独孤一鹤过了一个圆满的大寿,既醉早就接替了峨眉掌门的位置,她一般什么事情都不干,自有人替她忙活,所以独孤一鹤是拉着既醉长子独孤行的手交代后事的。   叶飞仙比独孤行只小了一岁,她也快三十了,看上去却如天宫仙子般雍容华贵,独孤老掌门不愿意见他们的爹,做儿女的却是被允许上山来的,叶飞仙等老掌门交代完,挤开便宜兄长,柔声对独孤一鹤道:“外公安心地去吧,我和我爹一定会好好照顾娘亲的。”   独孤行虽是天下第一高手,却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也不知道为父亲争,静立在一边。   独孤一鹤看到叶飞仙清丽脱俗的脸,就想起叶孤城白衣翩翩的仙人之姿,可这个仙人都干了什么事?看了只觉得心梗,挥挥手,“走走走!”   叶飞仙有些伤感地抹了抹泪,也站到了一边,此时一个眉眼温润贵气的少年公子也含泪上前,刚叫了一声,独孤一鹤便道:“都走都走!好好的喜丧哭得让人心烦。”   长兄长姐连带着一位少年公子,三个人便只得出了屋子,和之前被赶出来的三英三秀面面相觑。   如今的三英三秀已经是江湖老一辈了,苏少英到底还是入了官场,去年刚升的江西布政使,大师兄张英凤开了武馆授课,小师兄严人英仍在江湖混迹,行侠仗义。   三秀前些年都说不愿嫁人,却也一个个遇了良人,除了大师姐马秀真,她遇到的是陆小凤,两个人你逃她追,最终浪子归心,看得既醉却是很累。   叶秀珠的夫君是霍天青,她本是替既醉驱赶追求者的,因看不惯霍天青年轻有为却为情所困,多次去骂他……反倒骂醒了霍天青。   石秀云则是和严人英成了一对,两人本就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情分,如今一同行走江湖,可称神仙眷侣。   独孤一鹤对这些徒弟是很放心的,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既醉,这大约也是长辈的通病,乖的总不如闹腾的。   生死离别之际,既醉看着不是很伤心,只是一直握着老人家的手。   独孤一鹤长出一口气,看着既醉越是年长越是美艳动人的脸庞,微微叹一口气,道:“青儿,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你得……算了,再靠靠孩子吧,阿行是个好孩子,你年岁也长了,不要再只图一时新鲜了,收收心,关起山门过日子,你安定了,师父才能放心地走。”   既醉看着独孤一鹤,这时才有些悲伤地道:“师父以后不能再陪我了吗?”   独孤一鹤叹气,“师父已经陪了你许多年啦,剩下的日子要靠你一个人过……实在难受的话,就叫人上山来陪陪你吧。”   既醉抹了一把眼泪,但还是把脸擦干净了,她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哭,凡人有生死轮回,魂却还是那个魂,她早就记住了师父魂灵的味道,可为什么还是那么难受?   独孤一鹤没再说话了,只是抬手轻轻替既醉擦了擦眼泪,既醉的泪水如同决堤的河,一直哭到独孤一鹤渐渐失去了意识,魂灵飞飘而出,老人家还想再拍一拍她的头,就听身后鬼音叹息道:“今生有债,来日得还,她欠你一世养恩,总要还的。走吧,还有相见的一日。”   独孤一鹤恍然明悟,笑中带泪,不再留恋,跟着鬼差离去。   既醉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师父化作一只遨游天际的白鹤,自由自在,飞翔于九天之上。即便是梦里,她也还是笑了出来。   人生如梦,大梦一场后,不知归期。   但,终是圆满。 第59章 金风细雨(1)   苗疆地处西南, 气候湿热,多虫,毒虫为祸, 祸多为蛊。   既醉很是熟练地撒了一把肥肥的毒虫喂鸡,这样喂出来的鸡口感极佳, 即便不用什么复杂的烹调手法,随便切了白水煮都好吃,是她几辈子所吃过的最好吃的鸡。   她的脸上蒙着一块黑布,头上戴着竹笠,只能露出一双眼睛, 她可烦这个了, 但没法子,她这辈子的娘亲只要看到她抛头露面,就会发疯大叫。   也许是上辈子过得太顺了, 既醉这辈子灵智刚开的时候就是被母亲抱着逃亡的,从都城汴京一直逃到了苗疆之地, 才隐姓埋名安生下来。   上一辈的恩怨既醉也从十六年来的无数次疯癫大叫中听了个清楚明白,总而言之,她这辈子的母亲叫做关昭弟,就是好听一点的招娣,上头有个哥哥关木旦, 混江湖时人称关七, 大约是外祖家里还想再生儿子,总之她母亲就叫招娣了。   招娣倒是说过,关七这个兄长是家里捡的,据说还是天上飞来圆盘,掉下一个幼年关七, 非常玄乎,既醉觉得可能是招娣回忆这段的时候正好在精神错乱。   关昭弟并没有弟弟,她的便宜哥哥是个开宗立派的大佬,有个叫迷天盟的势力,江湖人称关七爷。   关七爷武功盖世,英雄自有美人来害他,美人名叫温小白,也是母亲口中的贱人,贱人和母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手帕交,出身岭南用毒大家温家旁支。贱人长得闭月羞花,从小多情,和已婚的远房哥哥厮混纠缠一段时间后,又嫌哥哥有妻室,抛下他远走汴京来投奔招娣。   招娣那会儿还小,并不懂太多,因为小时候的情分,只会跟着贱人一起呸呸那远房哥哥,然后就把自己哥哥介绍给了贱人。   关七一个整天练武的壮汉懂什么风花雪月,美人看上了他哪还有不应的,就和那温小白好上了,期间招娣也要嫁人了,嫁的是一个叫做雷损的人,也就是既醉这辈子的亲爹。   雷损该说不说人是真的损,他也看上了温小白,却为着关七的势力仍旧娶了招娣,不久关七进入武功破境期,冷落了温小白,温小白为了让他重视自己,让他吃醋,就和雷损假装好上了,所谓的假装,指两个人抱着月下谈情,一个笑得灿烂,一个温柔宠溺。   招娣气恨不已,给贱人下了毒,被雷损发现,一招打成重伤,她想去找哥哥关七替她报仇,却得知因为温小白离开了他,关七走火入魔被人偷袭,生死不知了。   招娣含恨一路逃亡,半道上发觉自己身怀有孕,咬咬牙生了下来,抱着既醉继续逃亡。   女人的恨总是比爱强烈的,既醉从小生活在“贱人贱人贱人”的背景音里,并没有因为有个半疯的母亲而抑郁,反而有些怀疑自家招娣到底是更爱雷损还是更爱她那个贱人小白,毕竟她每天平均骂雷损一十次,骂贱人的频率高达一日百次。   尤其是这些年,关七的威名渐散,迷天盟也四分五裂,取而代之的是雷损的六分半堂名震江湖,后来更有六分雷,四分苏的说法。   如今几乎与六分半堂平分江湖势力的金风细雨楼毕竟太遥远,既醉对这六分雷知道得更清楚一点,当初招娣被迫远走,雷损对外没提半个字,将他和温小白的私生女儿认为招娣亲女,养得如珠如宝,深闺娇藏。   所以最近两年自家招娣骂的人又多了两个,一个就是雷损与那温小白的女儿雷纯,还有一个是招娣当年从雪地里救下的小孩,如今六分半堂的大堂主狄飞惊,明明是受她恩德才能活下来的人,如今却尽心尽力替雷损做事,招娣才不管狄飞惊知不知道真相,总之都是贱人。   人与狐的悲欢是不相通的,既醉只觉得招娣吵闹,毕竟从早骂雷损到晚,从晚骂小白到早,能把这对奸夫贱妇骂死?做人就要快乐生活,比如替她把鸡杀了。   是的,既醉不太会杀鸡,做狐狸的时候都是一口咬死,做人的时候都是别人替她提刀杀鸡,这种活计既醉几辈子都没做过,带着招娣混生活的这些年,既醉实实在在吃够了生活的苦。   这会儿一大清早的,既醉没听到自家招娣骂人,有些奇怪地把手里的鸡食盆放下,进了竹屋里头,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招娣死了。   她本就多年重伤未愈,又郁结在心,常年骂人,只是支着一口气不肯倒下罢了,昨天既醉给她耍了一招天外飞仙,招娣当时就有些愣神,今天就咽气了,大约是放心了吧。   招娣没有不瞑目,眼睛闭得好好的,像是睡着了一样,既醉给她打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换了身干净衣服。   既醉这辈子很少偷懒,她小的时候招娣还没那么疯,手把手教她练武,稍微歇一歇就要责打,既醉跑了两次,最后还是妥协了,十来岁的时候逐渐捡起了前世都没放在心上的东西,毕竟叶孤城的剑,西门吹雪的剑,她都看过许多次,咳,是真的剑。   招娣憔悴得只剩一把骨头,既醉很轻易地把她背了起来,拎了一把铲子上山给她埋了,江湖儿女也不讲究香火继承,苗疆青山绿水,处处都是风水好地。   既醉忙活了一个早上,仍旧是那副密不透风的打扮,她也习惯了,好些年没靠着美貌过活了,可想一想招娣,那股想要好好打扮的急切就淡了许多。   从山上下来的路上,既醉遇到了一行三个人,这三人很是奇怪,一个中年美人走在侧边,另外两人也是中年模样,举止亲密似乎是对夫妻,可夫妻两人同道而行,身边跟着一个又不像丫鬟又不是嬷嬷的人,看起来实在别扭极了。   既醉的目光在三人中的男子身上撇了一眼,见他发鬓如雪,天地间唯此玉洁冰清,心中颇为惊艳,虽然剩下两个中年妇人也都是大美人,但既醉就是这个脾气,她看不得真美人。   三人显然是游山玩水而来,见既醉一副本地苗人打扮,包裹得极为严密,提着铲子风尘仆仆下山,不由都好奇地看来。   既醉脚步不停,这时忽然被那落单的中年妇人叫住,妇人声音好听,娇俏如同少女,“小郎君,劳烦问一问,可知栖凤山走哪条路?”   既醉斗笠遮面,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衣裳,目光落在自己唯一露在外面的手上,见那手虽然还有些少女细弱的轮廓,却是一道伤疤叠着一道伤疤,手心的茧子厚实极了,忽然愣住了。   中年妇人的手白皙柔软如婴儿,这样高贵的美人自然认不出来,有这样一双手的人会是个少女了。   既醉忽然十分生气,恶狠狠地瞪了中年妇人一眼,就要离开,妇人呆愣了一下,目光茫然地看向同行的夫妻一人,看起来甚至有些少女般的委屈。   这时一道清冷如泉的男声略带几分笑意道:“温姑娘可惹了人家了,那是个小姑娘。”   既醉听得都牙酸,匪夷所思地看了看那中年的“温姑娘”。   她此时已经走出十几步远了,忽然又听那男子身边的妇人道:“你又打趣小白了,还不去问路,咱们在这山里转了两天了。”   温姑娘,小白。   既醉停下了脚步,看了一眼手里刚刚埋了她家招娣的铲子,不会吧,这么巧?招娣刚死,仇人就上门了?   既醉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那中年妇人,年纪是对得上的,名字可能是碰巧,为免认错人,既醉确认地问道:“温冷的温,白痴的白,岭南温家那个温小白?”   温小白露出一个惊诧的表情来,既醉就知道差不离了,她把手里的铲子举起来,指着三人大声喝道:“都不准动,我问你们,她是不是那个温小白?”   她的铲子对准的是夫妻中的男子,那个有着一头白发的男子似乎颇为讶异,问道:“是如何,不是又如何?温娘子多年远离江湖纷争,她难道还有仇家?”   既醉举着铲子吓唬了一下男子,生气地道:“她要是温小白,怎么没有仇家?我娘今天刚死,她昨天才骂了你一百遍贱人,她叫招娣,不……她叫关昭弟,你认不认识她?”   后一句是对温小白说的。   温小白起初是惊,然后就是泪如雨下,看着既醉哭泣道:“我与关大姐自小相交,她当初对我下毒,我都不曾计较,却不知她为何恨我至此!”   既醉不耐烦道:“你抢她男人,她肯定要毒死你,莫说你还害了她哥,招娣就那么一个亲人,自你来后家破人亡,哭也没用。你且先走一步,过阵子我会把雷损那个老东西给你送下去的。”   她举起铲子对准温小白的脸,原本甚至有些迟钝的步伐猛然间带起仙气灵韵,手中的铲子宛如一把名剑,那一剑的灿烂辉煌无人可形容,正是她练了多年,有叶孤城本尊十分之零点五实力的天外飞仙。   方歌吟本是闲看笑话,见既醉提着一把破铲子居然用出了绝世剑招,神情顿时一变,在那一铲落在温小白脸上之前一道气劲将既醉的铲子打落。   既醉被打掉了铲子,才发觉这白发美男子竟是个极为厉害的高手,她咬了咬嘴唇,在方歌吟开口之前,忽然大声哭道:“没有天理王法了吗?做嫂子的勾搭妹夫,我娘怀着身孕被重伤,被追杀十年,她被害得疯疯癫癫!她今早死了,我刚埋了她!你这人要为了这贱人杀我,我打不过你!你杀了我吧!” 第60章 金风细雨(2)   既醉一边哭, 一边偷偷用斗笠藏着手,摘掉脸上的薄布,非常努力地擦了擦脸。   漂亮狐狸一肚子阴谋诡计,才不想平白无故死在招娣仇人的姘头手里, 这男子白长得冰清玉洁的脸, 心里还不是喜欢美人?既醉擦着脸,思索着要怎么自然地施行美人计。   这一举动却被方歌吟误会了, 他是久经江湖见惯龌龊的人, 虽然也被既醉的话所震惊, 却没有全信,温小白到底与他们夫妻同游多年, 更多的时候像个长不大的小妹妹, 若说她美貌天真惹祸端还有可能, 以温小白的善良, 她绝不可能蓄意去做这种事。   此时见到既醉用斗笠藏着一截手, 方歌吟顿时反应过来,认定她是要发出暗器,不由轻喝一声, 再次一道气劲打出, 这一次因带着些想要惩戒她的意思,出手极快极重,虽不致命,却有制服之意。   既醉正忙着擦脸,猝不及防被气劲击中斗笠,手被重重一击,薄布飞扬,剩余气劲直接击打既醉左脸, 像被狠狠扇了一个耳光,既醉向后倒在地上,仰着脸看他。   方歌吟愣住了,冰雪般的容颜上第一次露出几分惊愕来。   一张长久不见阳光的绝色面庞呆呆地看着他,仿佛还回不过神来,随即苍白失色的唇滴落鲜血,滴答两声血溅手背,她似乎反应过来了,看着他的眼神顿时带上濒死的恨意。   她的手在斗笠下,薄布带着泪痕,这个孩子是在强忍着悲痛控诉,缩着手去擦眼泪,还被他毫不容情一击打中了脸。   桑小娥也是惊了一跳,人都是视觉动物,先前既醉藏头露尾要举着铲子拍美人脸,怎么看怎么可恶,可如今绝色美人跌坐泥尘,如天鹅引颈,又实在令人心怜,她连忙挡住自家夫君,柔声上前宽慰道:“此事或许是有误会……”   既醉抿着唇,偷眼看了一下方歌吟,确认这个白头发的老东西没有动手的意图了,双眼含泪看向桑小娥,哭道:“我报不了仇了吗?”   桑小娥一时只觉心痛万分,恨不得立时点头,让她有仇报仇,可温小白走了过来,既醉脸上重新露出恨意,七分是在表演,只有三分带了一点真心,所以她怨恨的样子也很好看。   温小白被看得委屈万分,她也是从小受人追捧的美人,美貌的优势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可既醉几辈子的狐狸了,不等温小白开口,她忽然泪眼朦胧看着桑小娥,“你们要杀掉我的话,如果还存着一点点良心,就把我和我娘一起埋进那个小坑里吧,离这里不远的,就在河尽头的小山丘上。”   “只要把那个坑再挖大一点就可以了,不要棺材,我们没钱买棺材,让我和我娘死在一起也很好的。”   她哭红了鼻子,看上去可怜极了,却又硬气地不肯提一句求饶,实在让人心怜心软极了。   桑小娥眼眶一红,一把抱住了既醉,也不嫌弃她粗布麻衣一身泥尘,只觉得这孩子可怜,她抱着既醉,柔声道:“孩子,我们怎么会杀你呢?你没有错,你只是想替母亲报仇而已。”   既醉一边哭,一边又吐了一口血,然后昏迷了过去,就算是昏迷,都美得像一副神女受难图。   方歌吟因心中存了一份愧疚,一路都无言,任由妻子把人抱着,鸳鸯剑侠二人武功都极高,没有抱不起一个十几岁小姑娘的。   温小白也哭得厉害,哭着又想解释,可怎么也解释不清,只能一边哭一边跟在方歌吟夫妇身后。   顺着既醉来时的脚印,方歌吟夫妻找到了既醉和招娣住的简陋竹屋,竹屋还是既醉搭的,所以那个破烂就别提了,见此情景,桑小娥又是一声悲叹,她本就是个极为善良温婉之人,要不然也不会因见温小白轻生而不忍,费了许多周折救了她,还把她带在身边时时开导她。   如今见到一个比温小白还要可怜的小姑娘,桑小娥的心更软了几分,竹屋里处处是母女两人生活过的痕迹,这是无法作假的事。   桑小娥对着温小白,第一次没了好声气,把既醉安置在床上,桑小娥带着温小白走出竹屋,语气淡淡地道:“你与关家兄妹二人之间的事,没对我说详细。”   温小白还想拉着这个姐姐的手撒娇,却被那冷冷的眼神看得忍不住后退一步。   桑小娥以前认为,温小白美貌天真,多情侠烈,因怕自己再惹关七走火入魔而选择离开,因情生困决定寻死,她将人救下时觉得自己挽救了一条如花般的美丽生命,即便这些年温小白一口一个方大哥,她也没说什么,方歌吟的人品她还是相信的,可如今却有人告诉她,温小白并不是她表面看上去那样美好。   温小白其实觉得自己真的很委屈,她这一生从未主动害过人,离开温家之后她和关七也是真心相爱,她又不懂武事,怎么知道关七正在破境关头?她不过是因为受了冷待决定去关大姐那里冷静些时日罢了。   雷损看中她,对她百般追求,难道是她的错吗?她提出和雷损故作亲密来让关七生妒,那不过是做戏,她怎么知道雷损将计就计不怀好意要去害关七?关大姐向她下毒,她心痛万分,后来关大姐失踪,雷损说她是负气离开,她只是又一次信了雷损的话而已啊!   这就是温小白,善良不害人,杀伤力却极大,她也不做恶事,就是非常非常恶心人。   既醉“昏迷”不久,就自己坐了起来,思索着下一步怎么办,那白头发的老东西很不好对付,她想越过他去杀温小白很难,但如果出卖色相的话,又感觉有些亏了,身边两个女人都至少三十几岁了,而且头发都白成雪了,谁知道那老东西多大年纪?虽然长得很俊,但她一点都不想要找个老头。   既醉皱着眉想着,忽然从床下翻出了一个腌菜坛子,里头一条胖蛊正在毒液里游弋。   再等两天吧,看看那老东西和他的妻子是不是和温小白一伙的,如果是,直接把他们都毒死。   既醉也不想这么折腾,她是个很简单就能过上快活日子的人,可不折腾不行,她每一世都没什么好开局,这是上天让她历劫的考验,不求她做出多大的事业,但求红尘炼心,问心无愧。   这辈子对她恩惠最大的人就是她家招娣,她得为招娣报仇才行,招娣的仇人一个都不能放过,不止是温小白,问题最大的是雷损这个狗东西,不过谁让温小白先撞在她手里呢?人渣亲爹家大势大,总要徐徐图之。   既醉把胖蛊收进随身携带的竹筒里,盖上了盖子,这养蛊之法当然不是这辈子学的,招娣把她看得可紧了,嗯……养蛊之法来源于上辈子犯的小小的错误,那时单身也快一年了,正好有个苗疆大祭司热烈追求她,大祭司年轻英俊,穿着一身繁复银饰几乎没几块布料,她还记得那夜的月亮很白,一头是弯的,很是漂亮。   此时的六分半堂内,雷损尚不知几日后他心中的白月光就将香消玉殒,还在思考应对金风细雨楼的策略。   在他盛年之时,金风细雨楼不过是汴京的一个小势力,那时是老楼主在位,他为汴京龙头老大,何等嚣张,见他那个儿子颇有英雄气概,便随口定了婚约,其实只是纯儿的一个夫婿备选,不想那少主继位后,就如潜龙入海一发不可收拾,硬生生成就了一个与六分半堂分庭抗礼的金风细雨楼。   如今江湖上尚还卖他几分颜面,说些什么六分雷,四分苏的屁话,可身在局中哪有不知的,雷损随着年纪越长,精力渐去,已经不如年轻人气盛了,那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虽是个常年咳血的病秧子,却像是一把烧不尽的火,虎视何雄哉!   这几年金风细雨楼步步紧逼,有一统汴京地下势力的野心,雷损如今也只是勉强招架而已,想要破局,必先找到苏梦枕的弱点。   苍老的枭雄目光仍如雄鹰一般锐利,对身侧的年轻人道:“准备一下,让纯儿入京吧。”   年轻人名为狄飞惊,顾盼白首无相知,天下唯有狄飞惊,他颈骨断了,因此只能低头,江湖人称低首神龙,六分半堂的大堂主,雷损最看重的下属,听了这话,双手微微按紧,俊秀好看的脸上略带几分雷损看不见的怅惘之色。   他这样的身份,本不该想太多,可那是雷纯大小姐,他心上的明月啊。   雷损也有些心绪复杂,雷纯是他平生最爱的女子温小白所生之女没错,可纯儿的父亲并不是他,而是关七,他对这个女儿极好,却不允许她习武,怕她成为第二个关七,可看着她的容颜,他时常想起小白。   六分半堂的一把手和二把手同时怀念起了心上明月,使得这个冰冷的夜晚多了几分暖意。 第61章 金风细雨(3)   方歌吟乃是一代奇侠, 一生波澜壮阔,盛年时携妻归隐,又因武功达到了一种非人境界, 踏碎虚空, 反转时光, 来到了这百余年前的北宋末年。   这时的天子还是宋徽宗赵佶,都城是汴京,方歌吟无数次想改变历史, 却都被一种冥冥力量拨转回去,甚至有一次剑已经架在赵佶的脖子上, 还是一瞬天旋地转,回到了一刻钟前未入皇宫时。   那时方歌吟就明白,自己注定是历史的看客, 他便冷下心肠来, 带着被自己误携来的妻子开始游山玩水, 后来陆陆续续救了些本该死的人, 还收了一个义子,改名方应看。   江山倾覆在眼前, 方歌吟无法改变,也不想牵扯进去, 偏偏他在江湖上名气太大,那天子赵佶为他封侯,他不愿接受, 但义子方应看却说他想见识都城繁华,也不枉红尘来一遭。   想到这个孩子从小跟着他们居无定所,又身世可怜,方歌吟也便松了口, 但告诫他不要轻易涉足朝堂,做个安享富贵的小侯爷,待时机来临,他自会去带他离开。   而时机,自然是那令无数后世之人叹惋悲痛的靖康之难。   后世人熟知靖康,却对当时的江湖势力几乎一无所知,毕竟江湖太缥缈,流传在后世的也不过一句六成雷,四万苏的只言片语,对比如今声势烜赫的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何等的讽刺。   妻子桑小娥天性善良,有一副菩萨心肠,怜悯世间门的苦难,方歌吟也是个义人,这些年救人无数,唯有一个温小白无法放下,她全然是一副离了他们就活不下去的姿态。虽然麻烦了些,但带着上路也没什么,直到今日遇到这一遭,方歌吟隐隐有些感觉,大约这随了他们夫妻十几年的包袱,到了卸下的时候。   桑小娥也睡不着觉,比起温小白流于表面的善良,她是真的善心之人,一闭上眼就是那张苍白的绝色面容,那声声让人心碎的控诉在耳边不断响起,让她额头冒汗。   翻了个身才发觉方歌吟也没有睡,夜色里的眼睛亮如烛火,她把头靠在丈夫的怀里,忽然想起自己从前和丈夫游山玩水时从未避讳过什么,之后却是连牵个手都要被温小白调笑几句,后来渐渐地只是并肩走,不再牵手了。   方歌吟轻轻拍着妻子的肩膀,他是真正的君子,从未肖想过妻子之外的女人,但他也很清楚,自从温小白来了之后,她每隔两三天就要借故和妻子一起睡,让从来形影不离的鸳鸯剑经常分离,没听过温小白情史之前,他虽然无奈,但只以为这是女子间门的情谊,可如今,他不得不想到那“勾搭妹夫”的事了。   桑小娥闷声说道:“送她回温家吧,那孩子恨极了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动手杀人,虽然……但她到底不是十恶不赦的凶徒,让她离开吧。”   方歌吟叹息一声,“你要留下那孩子?”   “对,留下那孩子,她年纪太小,却长得那么美,她母亲带着她离群索居,应当也是因为这个,可她一个女孩子总是要生活的,我实在放心不下。”   桑小娥眉头带着轻愁,语气却坚定极了,她和方歌吟之间门大多是她做决定,就像当初收养义子方应看,后来又放方应看离开,女子的感觉总是更敏锐,比起丈夫的一无所觉,她知道义子少年时开始暗恋她,也知道温小白多少对她的“方大哥”有些情愫在,但她从未明言,便是怕伤害了他们。   方歌吟也没有替温小白说话,十几年前还可以说温小白视他们为活下去的支柱,可游山玩水了十几年,她难道还抱着死志?   夫妻间门的密语温小白自然是不知情的,竹屋太小,既醉的卧房自然是她自己睡,方歌吟夫妇也没有去住关昭弟的屋子,他们武功极高,大多是在外露营,温小白也不想去住那竹屋,她心里多少有些对死人的芥蒂。   在她看来,雷损是她的追求者,关大姐借着关七的威名逼迫雷损娶了她,又对她百般妒忌甚至下毒,都是无妄之灾,实在是她这辈子遇到的诸多磨难之一。   既醉没有“昏迷”太久,半夜的时候就走出了屋子,见到方歌吟夫妻还没睡,也不说话,自己烧火煮粥喝,还给桑小娥递了一碗。   方歌吟因白日的事心中愧疚,刚开口说了一个字,既醉恨恨地看他一眼,“除非让我杀了那个贱人,否则我不信你说的半个字,那贱人是你的小妾是不是?”   桑小娥端碗的手顿了顿,没有说话。   方歌吟叹道:“她毕竟从未杀人,有更多的人比她该死。”   既醉也没杀过人,死在她手里的人却着实不少,因为美人总有护花使者,护花使者杀的人怎么能算在美人的头上呢?这辈子她还没来得及找些有本事的男人,唯一遇到的强者还是这个疑似纳了贱人做妾的老东西。   既醉心里想着脏话,脸上却没露出来,她这辈子学的脏话实在是不少了,关昭弟也是江湖女子,逃亡江湖的时候什么地方没去过?后来疯掉了,骂人的话却记得很清楚。   方歌吟说不通既醉,夫妻二人又早做了送走温小白,收养既醉的决定,于是想着来日方长,没再多话。   此后三人又在竹屋附近住了几天,方歌吟时常出去打猎,给既醉带了许多猎物,既醉只是看了一眼没说话,心里暗骂这个老东西打猎都不知道放血剥皮,整个送给她,这是赔礼道歉还是给她找活计干?   在方歌吟和桑小娥看来,自然是这孩子虽过得拮据,却难得十分有骨气。   温小白第一次过成了外人,她生得美丽,从小到大都是被追捧的,哪怕后来感情波折想要寻死,也自有人为她奔忙,只要她想接近的人,没有人会不喜欢她。   但自从那日见了既醉,就像是撞了命中的克星,她说什么没人听,她做什么没人看,除了既醉还会刺她几句,这种无人关注的感觉几乎要把她逼疯了。   这日一大清早,温小白便哭着前来辞行,她不愿回到温家,也不想去找关七,雷损的势力又太大,百般路都走不得,只想找个清净地方安顿下来,了此余生。   若是从前桑小娥定要抱着她安慰了,但被既醉不间门断地努力挑拨了好几天,桑小娥看着温小白的眼神极为冷静,半晌还笑了一声。   “那好啊,小白你更喜欢道观还是尼姑庵?不如道观吧,还能留发。”   温小白眼中含泪,心中寒凉,许久才颤抖着唇瓣看了方歌吟一眼,哭着说:“桑姐姐是真的容不下我了。”   既醉正在烧火,她什么都没说,极为自然地指使方歌吟道:“方大侠,我烧了一锅开水,劳你去帮我杀个鸡,离远一点杀,我怕吓到这位温姨,女人间门的事,让她们自己说。”   她这几天表现得都很正常,仿佛被“温小白虽然插足但她没有杀人所以不该死”的论调逐渐说服,从杀意变成针对,大约这对夫妻极少遇到像既醉这样会伪装的狐狸,一个目下无尘,一个善良观音,很轻易就被骗过去了。   方歌吟也没多想,叹了一口气,出去捉鸡杀了。   杀鸡是件体力活,杀完要放血,还要开水烫毛再拔毛,然后去除内脏,做细致点比杀人要忙活得多,支开了方歌吟,既醉把胖蛊的毒液抹在手上。   大祭司对她说过,苗疆最厉害的养蛊人一生只养一蛊,下毒是蛊,解毒是血,养蛊人百毒不侵,而那一生蛊用处可就多了,救人是它,害人也是它。   既醉抹上毒液,就在温小白正说得桑小娥伤心气怒之时,忽然一巴掌扇在温小白脸上,然后不经意地摸了一把桑小娥的手。   温小白被打得天旋地转,不可置信地看着既醉,她这辈子挨打的时候实在不多。   既醉没说话,直接端着那锅开水走出去,温小白本是要和她争辩的,但看她端着开水就不敢说话了,这要是泼过来,岂不直接毁容。   方歌吟果然在离竹屋稍远的地方杀鸡,既醉端着开水走过去,抿着唇道:“你把鸡放下来吧,我来拔毛。”   方歌吟没有拒绝,把鸡递给既醉,他的手在那一边,既醉没法自然地摸上去,料想这老男人还挺有经验,不知道是不是被温小白撩拨多了。   既醉索性把开水放下,看了一眼窗户关得紧紧的竹屋,对方歌吟轻声说道:“方大侠,你武功盖世,我陪你睡觉,你帮我杀了雷损,好不好?”   方歌吟愣住了,看着眼前这个美貌罕有的少女,她看上去并没有用身体交易的经验,很紧张很害怕,但还是努力地抬着那张漂亮至极的脸。   既醉趁他怔愣,一把握住了他的手,把蛊毒蹭在方歌吟的手背上,语气带着娇柔,诱惑道:“我还没有过男人……在杀掉雷损之前,我每天都陪你睡觉。”   蛊毒的蔓延需要时间门,既醉耐心地和方歌吟扯皮,不料下一刻手里一空,方歌吟轻声叹道:“姑娘何至于此,方某已有妻子,也绝不会做那等龌龊事情。”   至于杀雷损,方歌吟也是有心无力,他改变不了历史,而雷损正是历史的一部分。   既醉也愣住了,这老男人居然会拒绝她?虽然她也不想睡他,可世上怎么会有人拒绝她呢?等等,老男人并没有说他看不上她,他拒绝的理由是已有妻子,而且事情不道德。   给自己的失败找了个理由,既醉心里头舒服多了,看方歌吟的眼神也和善了一些,柔声道:“那好吧。”   方歌吟做好了被死缠烂打的准备,他很有这样的经验,却不料既醉干脆利落地退了一步,倒让他有些茫然。   既醉退一步,自然是因为蛊毒的时间门已经到了,竹屋里先后传来两声倒地声响。 第62章 金风细雨(4)   既醉脸上露出喜色, 朝着屋里跑去,并没有注意到方歌吟也跟了过来。   方歌吟的武功深不可测,若说他是天下第一人有些绝对, 但他的武功必然在可以角逐第一人的行列之中, 像这样的高手通常都会有些奇遇,百毒不侵是基础技能, 既醉却没那个眼界,算算时间就没有去管他,一进竹屋就非常得意地欣赏了温小白倒在地上的狼狈模样。   因为桑小娥这几天的关怀, 还有方歌吟刚才不为美色折腰的道德, 既醉决定不杀他们两个了,看了一眼温小白,就跑过去把桑小娥扶起来, 放在椅子上,一回头看见方歌吟也进了门, 愣了一下。   方歌吟只需看一眼妻子就明白, 应当不是中了什么非常严重的毒,此时他也发觉了不对劲,伸手把了自己的脉, 感受到一股麻意在经脉里旋转了片刻,便被体内纵横的内气冲散, 桑小娥没有那么快,但她面色僵硬却不失血色, 想来也没有大碍。   夫妻二人只要见到对方就放下了心, 再看那得意洋洋的小姑娘,反而生出一种哭笑不得之感。   既醉拿起一把菜刀,对着温小白的脸比划了几下, 高高兴兴地说道:“温小白,我娘恨你恨了一辈子了,我其实也不想把你送下去气她,可谁让那两个傻子护着你呢,我今天不杀你,以后就没机会了,你要怪就怪他们吧。”   两个傻子对视一眼,方歌吟刚要开口,就听既醉甜蜜蜜地笑了起来,“对了,我听说你死皮赖脸跟着这对傻子十几年了,你应该很喜欢那个白头发的老东西吧?我们来玩个游戏好不好?我今天要在你们个人的脸上都划一刀,你可以自己挨刀,也可以选择每个人挨一刀,当然,你可以选个人来挨刀。”   温小白颤抖着说道:“方大哥救命!”   方歌吟没有动,既醉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但看他僵硬地站在那里,也许是毒还没上头,于是不再管他,对温小白喝道:“喂,快选啊!不然我这刀子可是真的会划下去的!”   她说着恐吓的话,菜刀却一点没有容情,直接在温小白额头上拉了一道深深的血口,感受到疼痛的一瞬间,温小白的脸色白得像纸一样,既醉虽然是第一次对人动手,但一点都不害怕,握刀的手非常稳。   方歌吟仍然没有动,不是他不够善良,而是他看到了妻子眼中含泪,在对他微微摇头,示意他静观其变。   温小白一直等到刀子落在脸上,才是真的反应过来,以往总是如天神下凡那样救她于水火的方大哥是真的也中了这个妖女的圈套,她悲伤又畏惧地看了既醉一眼,咬牙说道:“你想做什么,都对着我来吧。”   桑小娥愣了一下,神情有些动容,却被既醉一声嘲笑打断,既醉换了一把细长匕首,这是她家招娣的随身之物,她笑得很美,仿佛天仙下凡一样,语气轻快,却像极了恶鬼,“温小白,你怎么这么傻啊,真以为轮到你挨刀就完了?我要在你两边脸上刻贱人两个字,这样你到了黄泉底下,也没法勾引别人来气我娘亲了。”   “或者刻了字,我就可以不杀你们了,至于你呢,顶着一张贱人脸,再去厚着脸皮跟人家行走江湖吧。”   温小白被吓住了,既醉的匕首却一点都不迟钝,尖端对着温小白的脸就要刺下去,温小白忽然紧闭双眼,“我、我……你说好了让我选的!我选桑姐姐!”   既醉的笑更美了,眼神却冷厉如冰,她站起身来,顺便踹了温小白一脚,走到桑小娥面前,语气认真地道:“桑姨,我知道你菩萨心肠,但你要知道,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值得可怜,温小白不可怜,我也不可怜。”   桑小娥闭上眼睛,一行清泪流了下来,方歌吟也不站在那儿装木头了,走过来,将妻子抱在怀里。   既醉被吓了一跳,“你……我的毒,你们两个……”   方歌吟抱着桑小娥,冷冷地看了一眼温小白,然后收回了视线,也收起了所有的怜悯。   温小白本就是瘫软在地上的,被这一眼看得更是五内俱焚,伤心不已,她想着,为什么她被划伤了脸,方大哥都不管她呢?   方歌吟没再去管温小白,只对既醉道:“你把她带出去吧,不要折辱太过了……算了,随你去吧。”   历此一遭,向来目下无尘的方歌吟也不由得反思自己,这些年是不是过得太顺了,平白救人惹气,早该在当年就撒手不管的,如今对着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小姑娘,他到底是劝不下去了。   既醉十分警惕地看着方歌吟,像一只狼狈的小兽,吃力地拖起它的猎物,一点点挪到门边,然后飞快地跑了。   方歌吟说什么不要折辱太过,既醉才不管他,拖着温小白上山,一路拖到了关昭弟的墓前,说是墓未免太尊重这个小土坑了,既醉只是挖坑埋人,连坟头都没堆,墓碑也没立,但在温小白眼里无异于见到了黄泉路。   既醉一言不发,用匕首在温小白脸上刻了字,方歌吟或许以为她是在吓唬温小白,但她是认真的,虽然是狐生第一次亲手杀人,但她知道鬼魂会保持生前的样子。   她想,招娣死时那么狼狈,只剩一把骨头,还又瘦又疯的,在女鬼里算是很丑很丑的了,就别把一个好好的温小白送给她看了,不然不是要气活过来了。   既醉琢磨着下次杀雷损,也在他脸上刻字,就刻奸夫好了,奸夫贱人一起上黄泉,来世不要和招娣再见了。   既醉刻完字,也没去搭理温小白的绝望哭嚎,给了她一刀痛快的,然后把温小白的首级供奉在埋着招娣的土坑前,山中多野兽,不管是头颅还是尸身都放不过夜,既醉没再管,擦了擦匕首,起身下山去了。   她没再回那个小竹屋,胖蛊也带出来了,屋里除了些锅碗瓢盆也就是几只鸡了,虽然鸡是有点可惜了,但既醉也实在不敢回去了,找了一条离山的小道,顺着小道一路摸黑走到了最近的镇子上,扯了衣服边角蒙住头脸,找了个客店。   因为掏遍口袋也没几个钱,最后用明天替人家挑满两大缸水作为交换,既醉在柴房里精疲力尽地睡着了。   此后十几天,既醉一路晓行夜宿,跋山涉水,到了潭州,才算是安心了,料想着那对傻子应该不会追上来,而像这样的大城往来的江湖客不少,既醉也终于可以打听一些六分半堂的情况了。   如今六分半堂声势极大,即便是衡阳这样远离汴京的地方也开设有分堂,常年对江湖招收堂众。   所谓六分半堂,便是投身进去的堂众每年拿出分半的收入交给堂里,一旦遇事,堂里便会拿出六分半的力气来援助,这对向来如无根漂萍的江湖人来说是个极好的后路。   六分半堂讲究以理服人,也以理治人,大堂主狄飞惊手握权柄以来,更是一扫颓势,将众多江湖人治理得井井有条。   与之相对的金风细雨楼则不同,六分半堂讲理法不近人情,金风细雨楼便是一个情义为先,兄弟之间遇难自然全力援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一个理法规矩,一个情义兄弟,偏偏都做到了江湖势力的顶尖层次,也因此针锋相对,谁也不肯低上一头。   除此之外,既醉还听到了些许八卦消息,据说是雷损那个狗东西情人不少,但就一个女儿,就是那个被招娣骂了很多年的雷损和温小白的私生女,如今许给了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做未婚妻。   这亲上加亲的买卖做得很可以,但势力摊子铺得太大,一山不容二虎,哪怕小虎要娶老虎的女儿,也没人觉得能和金风细雨楼握手言和,六分半堂的堂众普遍觉得大小姐就算嫁出去了那也是人家的人,仇恨无法消弭,只能继续打。   既醉觉得很有意思,她对六分半堂了解得不少了,金风细雨楼的八卦还是第一次听说,听说那苏梦枕武功极强,有一手独步江湖的刀法,偏偏是个病秧子,即便和雷损一山不容二虎,却还是信守婚约,如今雷大小姐正从老家出发前往汴京,准备和他完婚。   既醉琢磨了一下,雷损的武功很高,她自己去报仇不大可能,以雷损派人追杀招娣和她十来年的狠毒来看,她也必不能落在雷损手上,那么另辟蹊径呢?去金风细雨楼,她武功资质不高,但完全可以教别人练武啊,只要金风细雨楼有五成传言中的仁义,这事就可以干了!   至于怎么进金风细雨楼,直接见到苏梦枕……既醉摸了摸自己的脸,雷纯长什么样子她不知道,苏梦枕应该也不知道,就算小时候见过好了,她就不能是长开了吗?   又不是冒充很久,只要能见到人就可以谈条件了,既醉想着,忽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这辈子,真的好忙哦。 第63章 金风细雨(5)   经潭州往江陵, 既醉都是一副蒙头遮脸的打扮,她到底从小下了些苦力习武,就算有什么遮掩不当的, 应对一些普通的地痞流氓绰绰有余,如此走走停停, 从苗疆走到了湖北。   “黄鹤楼中吹玉笛, 江城五月落梅花。”   发出这样感慨的不是既醉,除了看话本, 她只要翻点带字的东西就头疼,倒也有人为她作诗,可诗文做得再好,也不当吃不当穿的, 穷苦了一路的既醉现在听见吟诗都想打人。   吟诗的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衣着朴素, 背了一柄用布包裹起来的武器,一脸的天真稚嫩, 看起来就很好骗的样子, 既醉看了他几眼, 没有搭理。   她赶了好几天的路,今天实在想要休息, 还想找个可以住宿的地方,所以准备找个临时的活计做一做, 在城里转悠了好一会儿,竟又遇到那朴素年轻人,手里抓着几块银子,正要打赏给一个乞讨的侏儒。   既醉简直目眦欲裂,冲上去拉住了年轻人的衣角, 急着叫嚷,“你有钱没地方花了是不是?这些都是别人养的,专骗你们这些傻子!”   她从早上进城起一口水没喝,一碗饭没吃,身上没有半个铜板,只有腰上挂着一只不知道上哪里去处理的死兔子,又戴着斗笠遮着脸,看起来实在可疑极了,偏偏一开口说话就是娇软的少女音色。   被揪住的年轻人愣了一下,他叫做王小石,有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刚从师门出来,准备做出一番事业,至少不想胡乱度过一生,当然,要是实在没法子,那就平平淡淡过一辈子也没什么。   一个大汉见他们拉拉扯扯的样子不耐烦了,喝道:“给不给钱的,别挡着人。”   既醉拉住王小石,把他往一边拉,口中还道:“你要是实在善心发作,可以给我买一只鸡……买点茶水也可以,我都要渴死饿死了!”   王小石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就把手里的银子递给了她。   既醉斗笠下的眼睛都在发亮,她惊喜地看了看王小石,然后失望地想起这人大概也是个穷鬼,只是比她好一点罢了。   可是既醉又朝他身后看不出模样的用布裹起来的武器看了几眼,转了转眼珠子,小声地问道:“诶,傻子,你武功怎么样?一个能打几个?”   王小石看上去呆呆的,又因为拉着他说话的是个少女,至少听起来年纪很小的样子,便也没什么怀疑,带着一点少年的意气,指指那在人群中呼喝的大汉,“像这样的,打十几个不是问题。”   既醉对这个很是满意,把他的银子推回去,拉着王小石走到巷子口,轻声说道:“你也没有钱吧,我们合作弄点钱,三七分怎么样?”   王小石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一听这话就立刻摆手,“我不做那些事的。”   以他的本事,从师门出来这一路上,已是受到不少招揽了,但他还是这么穷,便是因为少年人的气节很高,不愿意做恶事。   如今大大小小的江湖势力都有明显的派系分割,所谓“不听苏公子,便从雷堂主”,但对王小石来说,他更想自己去闯荡一番,而不是一出江湖就去给别人做事。   这很显然是没受过江湖毒打才会产生的想法,既醉也不管,劝说道:“又不要你做什么坏事,我听人说这里的青楼高价收漂亮女孩子,你把我带过去卖了,然后找个机会再把我救出来,换个地方再干几票,就有钱啦!”   王小石呆住了,他呐呐地看着既醉,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舌头,“我……我把你带去卖了?”   “你还要折回来救我的,别把我放在青楼过夜啊!”既醉不放心地看了看王小石,“你的武功真的很高吗?万一救不出来怎么办?”   王小石磕磕巴巴地说道:“我、我不行的……”   既醉抬起斗笠,她脸上的布蒙得很高,几乎只露出一线眉眼,但那眉如远山泛黛色,眼波流转间满是漂亮灵气,带着一股天然的媚态,王小石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眼睛不住地朝她看。   既醉说得口干舌燥,舔了舔嘴巴,终于像是有些放弃的样子了,她问王小石,“那你还有吃饭的钱吗?”   这是明知故问,有钱打赏乞丐,难道一文不留给自己吃饭?   片刻之后,既醉和王小石一起坐在一家破旧昏暗的小面馆里,既醉背对着外面坐着,一直等到两碗面都上来了,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外面,确认没人会来了,才把斗笠摘下,去取脸上的布帕。   王小石本来还有些奇怪,难道是上了朝廷通缉的逃犯吗?下一刻脑子一嗡,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既醉把斗笠系在背上,也不管王小石,飞快地喝了一大口面汤,面汤是鸡汤熬的,但只有一点点荤香,也不知道掺了多少水,既醉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养的那几只肥鸡,心中把方歌吟拎起来骂了一百遍。   呼呼吃完一大碗面,既醉又把王小石的面碗端过来,兑了一半面,又把面汤全倒在自己碗里,这才把剩下的那一坨干巴巴的面还回去,理直气壮地又吃了半碗。   王小石渐渐从一块石头变成了人,手足无措地坐在那里,见既醉终于吃完了面,才小心翼翼地说道:“你吃饱了吗?”   既醉奇怪地看他一眼,见他面红耳赤,明白过来,心里稍微有一点得意,在桌子底下的脚晃了晃,压低声音道:“你看,我长得这么漂亮,一定可以卖个很高的价钱,我们分了钱,就可以去大馆子吃饭了。”   她还没放弃那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生财之法,王小石起初没见她样貌都不同意,这下就更坚决了,他蹙起眉头,“姑娘家名声清白何等重要,如果……我这里还有些钱财。”   他前两天才卖了从师门带出来的那匹马,身上确实是有些钱的。   既醉才看不上那仨瓜俩枣,如果不是这辈子没有靠山了,她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样,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过得好一点,以前有师父在,她走到哪儿都不怕,好多人都殷勤着请她吃饭,但绝没有人敢动她一根头发。   可现在,要蒙头盖脸地过活了。   既醉越想越难过,越想越生气,忍不住掉了两滴眼泪,呜呜哭道:“我想吃鸡,整只的鸡。”   王小石慌张地看着她,连声说道:“我去买,我去买!”   既醉哭着又说,“不是一顿,要顿顿吃鸡,我不想再过穷日子了,我想要很多钱。”   自师门下山,王小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一个美得让他说不出话来的女孩子,哭着说她要吃一只整鸡,她穿得脏脏破破的,有一双饱经沧桑的手,明明是个应当被所有男人追逐的天仙美人,看上去却受了很多很多苦,他喉咙发紧,许久。   “我要去京城,现在还没有地方去投奔,如果你愿意跟着我一起去的话,我……会照顾好你的。”   既醉抬起眼睛,有一滴眼泪顺着脸颊落在王小石的手背上,让他几乎窒息。   美人垂泪,向来胜过千军万马。   既醉和王小石便开始了同路而行,王小石年少英俊,是只情场菜鸡,对漂亮女孩子只要多看两眼,没有什么龌龊心思,最难得的是武功非常高,既醉跟着他从一开始的蒙头遮脸,到去掉斗笠,脸上的布帕逐渐向下系,看起来至少不像逃犯了。   既醉对找到这样一张饭票实在是很惊喜,唯一的不满就是王小石确实很穷,也不肯接受她的提议。   从江陵到汴京就快了,路上既醉听王小石说起了他的来历,据他自己说是个隐世门派的弟子,下山来游历的。她想了想,也没遮掩,把自己的身世对王小石说了,还说了之后的打算,王小石听得几乎呆住。   迷天盟与六分半堂的隐秘,江湖枭雄的过往,路逢鸳鸯剑侠,毒蛊报母仇,桩桩件件,几乎把这个没怎么涉足过江湖的少年听痴了。   既醉也是知道王小石没有什么势力背景才跟他说的,话到尽头,图穷匕见,“……所以我准备去金风细雨楼,小石头,你跟不跟我一起?”   王小石想了想,挣扎道:“我可以送你过去。”   既醉顿时露出了失望的神情,王小石忍住了,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很容易受到关姑娘的蛊惑,哪怕她什么条件都没讲,却比那些拿着黄金白银来招揽他的人更令他挣扎。   既醉见王小石是说不通了,但能白赚一个护卫也不错,招揽这节暂且放下,隔日两人仍旧是同路而行,一路走走停停,便也进了开封府。   六分半堂与金风细雨楼,这样两大江湖势力,竟然都安静地立在汴京这块方寸之地,一东一西,将偌大皇城夹在当中,这也是江湖势大,皇权衰落的悲哀。   不过大多数汴京人并不觉得悲哀,因为江湖人白日出入都守着规矩,到了黑夜,就是江湖人行走的时间,汴京百姓只要关紧门户,便也没有危险。   既醉走在汴京街头,并不知道方歌吟与桑小娥遥遥看着她进了城,一起离去了。 第64章 金风细雨(6)   如果只是王小石一个人, 他卖马的钱至少还够他盘桓半年,但带了一个既醉,半途上没去要饭就已经很可以了, 王小石掏了掏空空的口袋,看既醉紧张的样子,终于咬牙决定去啃……去拜见一下师叔。   既醉这才知道王小石居然还是江湖名门出身,他的师叔是诸葛神侯, 师父乃是自在门创始人韦青青青的二徒, 天衣居士许笑一,诸葛神侯在门内排行小三,如今掌管神侯府, 在朝堂上也是有名有姓的大人物, 手下四大名捕, 都是极为出色的人物。   王小石自然不是来做捕快的, 作为许笑一的衣钵传人, 他心气挺高,想要自己闯荡些名堂来,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他自己落魄倒也没有什么, 带着关姑娘一起吃苦,他半夜想起来都能给自己一巴掌。   关姑娘这辈子已经吃过太多苦了!   王小石让既醉等在一边,自己厚着脸皮去敲了神侯府的大门, 没过一会儿有衙役过来问话,王小石有些紧张地应答片刻, 解下背着的长柄武器,这是师父交给他的挽留剑,衙役拿着就进去禀报了。   又过一会儿, 一个年轻俊貌的青年冷着脸走出来,青年腰间长剑无鞘,黑衣紧贴在身上,露出劲瘦如苍狼的身姿,一瞬间吸引了既醉的视线。   黑衣青年见到王小石,顿了顿,说道:“世叔让你进去。”   王小石松了一口气,对黑衣青年道:“我还有一个朋友,她在那边,能否和我一起进去?”   既醉见到王小石朝她招手,连忙跑过来,目光落在青年身上,一眨不眨的,青年看了她一眼,什么话都没有说,引着他们进去。   诸葛神侯今日闲在家中,他已经是个老人了,却有一张俊朗的童颜,虽然朝事繁忙,但总能找到时间来喝茶赏花作诗,只是今日的诗还没写完,就来了小客登门。   王小石要叫诸葛神侯一声三师叔,对待小辈自然不用整衣待客,诸葛神侯仍旧在书房,对着那首未完的诗冥思苦想,见到王小石进门,老人一眼就看穿王小石旧衣下的狼狈,却仍旧笑得很慈祥也很开怀道:“你师父的书信早来了,你却迟了好几个月才进京,叫师叔好等。”   王小石的眼睛很大,看起来很清澈,听了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眨了眨,小声地道:“三师叔,这位是关姑娘,我在路上遇到的。”   诸葛神侯笑道:“怪不得你师父说你多情得很哪,七岁开始恋爱,一年失恋一次,今年二十三……”   王小石惊慌地看了既醉一眼,那情窦初开的样子让书房里的人都笑了,既醉却没有笑,有些惊奇地说道:“原来你还是个情种?”   她实在看不出来王小石居然是情场老手。   王小石面红如血,仍旧坚持解释,“我没有……我……暗恋不算,三师叔!”   诸葛神侯哈哈大笑起来,很和气地对既醉道:“刚才不过是玩笑罢了,小姑娘,我这师侄还是很不错的,你与他结伴上京,可有地方投奔?”   既醉点点头又摇摇头,对这位名震天下的诸葛神侯,她倒没什么防备心态,官府和江湖势力是完全不同的,她想了想,说道:“我来京城是因为要替我娘报仇,我爹害死我娘,所以我要杀他,他也是个江湖人,我听说江湖人之间厮杀不犯法。”   诸葛神侯笑容滞塞,江湖人厮杀不犯法,是因为往往没有苦主来告,可这样一个年岁不大的小姑娘当着他的面说要弑父,他应该给什么反应?   王小石连忙替既醉圆场,“三师叔,关姑娘是有苦衷的,她爹派人追杀她们母女多年,伯母带着关姑娘东躲西藏,躲到深山里艰苦度日……”   诸葛神侯多看了王小石一眼,年轻人这幅不值钱的样子实在让他看得好笑。   既醉当然知道王小石很喜欢她,放在以前,她不觉得有什么,但这辈子落到这样的处境,她的脾气倒是比以前好了一点,至少不会瞧不起这颗朴素的真心,很认真地看着王小石替她辩解的样子。   诸葛神侯听完,叹了一口气,道:“关姑娘的那位父亲,恐不是常人。”   既醉也没隐瞒,只道:“是雷损,我娘有个兄长,他叫关七,他的情人温小白勾引了雷损,我娘气不过给她下毒,雷损把她打成重伤,她那时已经怀孕,雷损一直派人追杀她,后来我们就躲进了苗疆,在深山里过活。”   短短的话里包含着许多东西,诸葛神侯听得叹息一声,又问道:“那姑娘的脸……”   他的语气有些小心,像是怕触碰了既醉的伤口,这对他这样身份的人来说实在是很和气了,既醉起初是懵,然后笑了出来,把脸上的布帕摘掉,笑着说道:“不是毁容,就是赶路有点麻烦。”   诸葛正我这辈子实在见过很多美人了,有的妖艳妩媚,有的风情楚楚,也有的娇美可爱,他一向认为美人就像文采,是无法品论高下的。   他总觉得世上不应有绝色,因为美人总会平分秋色,美好的容颜就像百花那样多姿多彩,但他此时忽然想起,世上有娇花千万朵,也唯有牡丹是国色。   美色有时候也是靠对比的,单看既醉十分惊艳,眼里只能看到她,这种美本已经十分动人心魄,但真正要欣赏,是要把她放在美人堆里,一眼看过去,才会知道什么叫绝色佳人。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年轻人没有诸葛正我一生看遍美人的经历,只觉得美,却难免不知好歹,以为自己也堪配得上,却不知当年寿王也如此想,落得什么下场。   非真英雄,岂可坐拥国色天香。   诸葛正我回过神来,看了一眼像只呆头鹅的师侄,心中微微替他叹一口气,看来这二十三岁的失恋该提上日程了。   书房里还有人,只是一直坐着,不像立在诸葛正我身边的冷血那么显眼,此时手中棋子微响,也让既醉注意到了,见那是个坐在轮椅上的俊秀青年,不怎么感兴趣地扭回头去,长得都很俊的情况下,她更喜欢身体好的。   冷血察觉到既醉的视线,脸色仍旧很冷峻,一只手却不自在地拉了拉腰带,又觉得衣领子刺挠,总之就是哪里都不对劲。   诸葛正我轻咳一声,道:“如今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的矛盾愈演愈烈,苏公子如日中天,也难免烈火浇油,六分半堂老而弥坚,一时也是奈何不得,关姑娘如何打算呢?”   既醉想了想,“我想杀雷损,自己是万万打不过的,所以还是想投靠金风细雨楼,小石头不想跟我去,他留在神侯府是最好不过了,他傻乎乎的,很容易被人骗,神侯好好关照他就好啦。”   王小石脸上露出了更加傻乎乎的表情,诸葛正我摇摇头,说道:“风雨楼毕竟是个江湖势力,鱼龙混杂,关姑娘何必……”   既醉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像是亮着星星,诸葛正我看着她,总会走神想到自在门的清晨,溪流和天空,还有心上人早已模糊的背影,一切他记忆里觉得美好的东西,面容都温柔了几分。   既醉笑着说道:“我也想找个武功盖世的大侠,替我杀了雷损。可也没法子呀,不是说天底下的江湖人都分成两派,我也只能去找金风细雨楼啦。”   江湖本是自由自在,如今却分成两个派系,苏公子和雷堂主总要效忠一个,既醉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她还有什么别的路可以走。   至于朝堂,既醉想都没去想,现在的皇帝年纪不小了,还天天在宫外狎妓,都不知道有没有染病,掌权的重臣也都好大年纪了,报仇归报仇,把自己送进去那不叫报仇,叫牺牲了。   诸葛正我和既醉长谈许久,确认她当真是有些高妙的武功秘籍在身,难得还肯教人,便思索片刻,道:“老夫派人护送关姑娘过去吧,小石头太年轻,想要面见苏公子却是不容易。”   既醉惊喜地看着诸葛正我,她还以为得靠自己混进去呢,如果有人送她去的话,她就不用冒名了,说实话她真不想和温小白的女儿沾边,虽然她也算自己的血缘姐妹了,但谁要跟贱人生的私生女做姐妹?   老人轻轻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他这一生做对了许多事,也做错了许多事,不过是随性而为罢了。   时值秋冬之交,每年这个时候,都是苏梦枕咳得最厉害的时候。   这几日又咳又喘,着实难过,还在秋日里苏梦枕就穿上了狐裘,他看起来病恹恹的,久病的人也谈不上容貌如何,那一双眼睛却亮着寒焰,一个人见到他,第一反应必然不是他的长相,而是被他气势所慑。   苏梦枕的随从茶花,他有一个挺像丫鬟的名字,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壮汉,他甘心留在苏梦枕身边,替他做些端茶倒水的小事,眼里写满了忠诚,警惕所有接近苏梦枕的人,像只护主的恶犬。   但恶犬这次非常安分,因为苏梦枕的对面坐着无情,四大名捕的无情大捕头,两人一官一匪,私下里却是很好的朋友,无情腿残,苏梦枕久病,两人的相交却不是因为同病相怜,他们是对方的知己。   无情的身后跟着一个少女,苏梦枕本是想笑话一下自己这位好友的,但无情开口便道,“世叔让我送关姑娘来风雨楼。”   苏梦枕的目光这才落在了既醉脸上,他眉头微挑。 第65章 金风细雨(7)   既醉从苗疆出来就一直听人说起苏梦枕, 江湖上的人自然不叫他苏梦枕,只称苏公子。   亲眼见到苏梦枕,难免就有一点失望,因为苏梦枕看起来并不很俊, 既醉见过的美男子实在太多, 那些空有一张好脸的追求者她甚至都看不上眼, 她的标准也实在太高,又要俊俏得让人一见倾心,还要有超绝的实力, 脾气性格也不能很坏, 最好再有些家底, 对她要好。   可是世上的男人能占得一两样, 已经是大多数女子的梦里人。   苏梦枕不是个丑人,他从胎里就受了伤, 生下来体弱,练了一身极强武功, 却也无法改变虚弱的体质, 他的肺很不好, 年年都有一段时间门咳得要死过去。无法食补, 因为他的胃也很脆弱,他身上常年萦绕着一股药味,不难闻, 也算不上香。   病成这样, 他竟然也不算难看,只是眉眼懒倦些,看着病恹恹的,也无法让女孩子因为容貌生出些爱慕来。   无情和苏梦枕相熟相知, 自然知道他的脾气性格,“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所以他对既醉微微颔首,示意她自己来说清原委,让苏梦枕来判断去留。   既醉立刻明白了无情的意思,此时她一只手搭在无情的轮椅背面,是一个非常放松的姿势,丝毫不知道这把椅子上布置了多少机关,而无情竟也没有提醒她。   因为他的机关几乎不会有误触,但这一点亲近却被苏梦枕看在了眼里,心里自然有了些偏向。   既醉来之前在神侯府换下了旧衣,随意穿了一身库房里准备发给的丫鬟还没上身的新衣,本该是素淡衣裙,穿在她身上却别有一种清灵之气,愈发衬那雪肤花颜,她还洗了个澡,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和无情在汴京天桥那儿吃了顿早点,这会儿看起来简直是容光焕发。   但她说起身世的时候,神情哀婉至极,那种幽愁暗恨很能让人产生怜悯之心,苏梦枕起初是惊,渐渐平静下来,带着几分思忖看着既醉往下讲。   苏梦枕与雷纯的婚约是在很小的时候订下的,那时父亲带他赴六分半堂的喜宴,庆贺雷纯小姐的两岁生辰,雷损对这个女儿非常宠爱,他那时声势烜赫,请了半个江湖的人大办生辰宴。   他那时五六岁大,还没有病成现在这样,宴上跟着父亲拜见故交,雷损一眼看中了他,还当堂考校了一番,大笑着订了婚约,自然不是嫁女,而是预订了他这么个人,倘若长大后雷纯小姐看中他,便要他去入赘了。   苏梦枕那时已经很懂事,他到现在还记得回去的路上,父亲握紧的双拳。   后来拜师学武,再入京城时已经是少年,自然更不得见面,反而前几年风雨楼逐渐崛起,雷损又重提婚事,这次谈的是嫁娶,还请他见了雷纯几次。   到了苏梦枕这个地步,不可能没见识过美人,无论是有心人想赠送,又或是被他声势所迷,主动而来,他都见过许多女人。   雷纯在他心中便有两点特别,一是早有婚约,二是她娴静美丽,别有聪慧,时常抚琴而歌,与她相处起来没有名利权势,只有愉快。   也许这几分愉快是雷纯特意所为,但不妨碍苏梦枕喜欢。   初见既醉,苏梦枕惊艳而收敛,他以为是好友的女人,误会解开,惊艳还在,只是不必再多收敛了。   直到既醉开始说起她的身世,苏梦枕惊讶,蹙眉,再到放松而平静地听完,他只是看着既醉道:“你想杀雷堂主?即使他是你父亲,你若认回了他,就再也不必过苦日子了。”   以苏梦枕的观察力,自然看得出来既醉那一双手上的沧桑,花开再盛,牡丹有痕,实在吃了很多的苦。   既醉盯着苏梦枕看,好半晌才说道:“苏公子难道认为女孩子就没有骨气吗?雷损没有十月怀胎生下我,也没有十几年艰难养着我,他心尖尖上的老贱人生的小贱人才是他亲女儿,我娘被他害死,难道我要厚着脸皮去叫爹,去和小贱人争嫁妆?”   苏梦枕虽然是江湖人,却也是世家公子,“公子”这个称呼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当得起的,听见既醉的脏话,眉头不由拧了一下。   既醉看他那一拧眉,忽然就生气了,大声地说道:“我就不该来,说什么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是死敌,哪有互为姻亲的死敌?你连我骂一句小贱人都要替她皱眉头,你能杀个屁的雷损!”   既醉发完火,咬牙没让眼泪流下来,转身就走,她不要去金风细雨楼了,她要去找王小石,他再练几年,未必不能杀年老的雷损。   苏梦枕叹了一口气,开口道:“留下来吧。”   既醉没有回头,人都到了门口,就听苏梦枕咳嗽了好几下,说道:“风雨楼与六分半堂争锋数年,踩着六分半堂的尸骸走到如今,我与雷堂主早便是不死不休之局,关姑娘既然这么恨他,那就留下来吧,你会亲眼看到他死。”   既醉站在门口,苏梦枕咳得厉害,帕子见血,不自觉眼眶湿润,他好不容易咳完,抬头看向门口时,正见既醉犹犹豫豫地回过头。   绝世的美人倔强含泪向他看来,她一只脚已经踏出门外,门外是光亮,仿佛他再迟上片刻,就此生不再得见。   恍如唐皇别玉环,宛转蛾眉离君去。   苏梦枕实在不是个儿女情长的人,他对雷纯是有几分特别,但那在他波澜壮阔的一生里占据的位置实在太小太小,其中还夹杂着一些男人的矜傲,他从当年不得不拜雷损认岳父的小小稚童,到让六分半堂大小姐俯身讨好的地步,所经历的实在太多。   一个美丽聪慧的女子本已经足够让人喜欢,何况还带了些战利品的意味。   倘若这是一场考试,既醉实在是很不合格的,她不仅破口大骂主考官的未婚妻,还又哭又叫,准备弃考,没有提半句她能为金风细雨楼做的事,但苏梦枕还是开口挽留了她。   美人如飘萍,她能上哪儿去呢?会有无数男人觊觎她的美色,要把她带进深宅内院藏起来,可她又怀着那样深重的仇恨,这世上除了他,谁能为她报仇,让她见到雷损的人头?   苏梦枕想到此节时只是心软,既醉回眸看他时,却不由心神悸动,几乎想不起来自己上一刻在说什么了。   他只能用咳嗽来遮掩自己的悸动,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楼中都是兄弟姐妹,但江湖女子毕竟是少了些,我有个师妹和你年纪相仿,你可以和她一起做点事情。”   这实在是非常委婉了,苏梦枕的师妹名叫温柔,出身岭南温家,她父亲正是温小白那个远房哥哥,如今江湖上的一方巨擘,在洛阳势力极大,被江湖尊称“洛阳王”。   温柔生得美貌,又有一个强大的父亲纵容溺爱,一个师门除了苏梦枕早早下山,师兄弟们全都倾心于她,把她娇宠得极为任性,来到京城后投奔苏梦枕,平时什么事情都不干,偶尔带着人巡巡街,总是半途开溜,和她那些江湖朋友热热闹闹混在一起。   苏梦枕对温柔的纵容来自师门的情分,洛阳王的女儿,苏公子的师妹,这两个名头足够保护一个漂亮女孩子在汴京胡混几年了,苏梦枕从来没有正事让温柔去做。   既醉不知情,无情却是知道的,淡笑了一声,这才开口说道:“世叔特意让关姑娘来此,难道就是为了陪你那师妹玩闹?”   既醉仍旧有些介怀,听无情这么说,立刻反应过来苏梦枕的打算,哼了一声。   无情便给苏梦枕解释了一下既醉的意图,这场考试才终于进了正轨,苏梦枕是武道上的高手,他知道武艺永远不在秘籍,而在于练的人是谁,同出一门的刀法,温柔的刀和他的刀能带给敌人的威胁程度天差地别,但这是对高手而言,楼里几万兄弟,并不是个个都有天赋将普通的武功练出门路来。   江湖人习武讲究师承,想要学一门武功,是要跪下来给师父磕头的,自古师徒如父子,是要再认一个爹才行的。   但既醉不要那么多儿子,她的秘籍仿佛来得很轻易,随随便便就能说出好几门,有的高妙令苏梦枕都陷入沉思,有的浅显却适合天资不佳之人,上辈子既醉做掌门时,总有人捧着秘籍带艺来投,多多少少看了一些。   这世上再没有人能有既醉的阅历了,她想要做个武艺教头,那实在是绰绰有余的。   苏梦枕看着小姑娘仍旧有些怒气的样子,病容上露出和气笑容,轻声道:“是我的错,不该以貌取人。”   既醉也不知道他是在夸她还是在贬她,气得直哼哼,但这场考验确实是过了,苏梦枕对无情道:“还请大捕头替我多谢神侯。”   无情笑了一声,看了既醉一眼,向苏梦枕告辞,轮椅转动,发出机械轻响。 第66章 金风细雨(8)   杨无邪是金风细雨楼的军师, 人称“童叟无欺”,他为人极耐心,极细心, 一手建立起金风细雨楼的情报机构“白楼”, 是苏梦枕最为信任的心腹, 风雨楼的人大多称他杨总管。   在金风细雨楼这样的地方做总管,自然是非常忙碌的, 杨无邪享受这种忙碌, 因为像他这样的人,一旦手头上没有了要忙的事情,也就代表他失去了一切, 刀笔在手, 方有权柄,何况他和苏梦枕有着一样的梦。   在江湖这方面, 年轻人的组织总是更加有凝聚力,也带着一股冲劲,金风细雨楼崛起极快,离不开苏梦枕的英雄气概, 也离不开这一众年轻人的鼎力相助。   杨无邪的年纪很轻,苏梦枕继任楼主时他的年纪更轻,几乎是个刚长成的少年, 那时苏梦枕就能全力信任他,给他最大程度的支持,才有了如今令整个江湖闻之色变的情报组织。   苏梦枕的信任是这世上来得最轻易的东西,他一旦相信一个人,便直至背叛而止。所以他遇到过很多次背叛,但也收获了许多倾力相助的兄弟, 杨无邪对待苏梦枕,有对待兄长的尊敬,有对待主君的忠诚,也有多年相交的朋友义气,两人之间除了公事,一向也有很多话讲。   今日杨无邪在白楼整理资料一直忙到傍晚,金风细雨楼建在天泉山上,有四楼一塔,青白红黄四色楼,中间一座玉峰塔,是苏梦枕的居处。   青楼发号施令,白楼情报枢纽,红楼聚集武力,黄楼宴饮欢庆,而真正的金风细雨楼哪一座都不是,是苏梦枕。   他就是金风细雨楼本身。   杨无邪从白楼出来,带着几本厚厚的账簿去见苏梦枕,路上便听人说起今日无情大捕头来了一趟,送来一位国色天香的美人,公子将人留了下来。   已经有不少人见过那位“关姑娘”,金风细雨楼有很多年轻人,年轻人总是很好奇,很多话,话传到杨无邪这里的时候已经在楼里传遍了,见过关姑娘的人大多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少数些人能够冷静下来,话也是他们在传,激动得仿佛自己娶妻。   苏梦枕已经二十好几,却一直没有成婚,身边甚至没有女人,未婚妻还是死敌六分半堂的大小姐,风雨楼的年轻人许多都不赞成苏梦枕的婚事,只是一向没人敢劝。   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争到如今这个血淋淋的样子,婚事早已失去了联姻的一切意义,这场婚约能够持续下来的主要原因便是苏梦枕喜欢。   他喜欢雷纯的琴音,也喜欢她的歌喉,雷纯很美,但对苏梦枕来说,美色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这个极少见面的女人在他面前总是像一个梦,娴静美丽,冰雪聪明,几乎没有一丝缺憾,除了她的父亲是雷损。   可对苏梦枕来说,战胜六分半堂是迟早的事。   杨无邪知道苏梦枕的一切事情,他觉得这事委实太过奇怪,无情大捕头好端端地给楼主送女人做什么?本是君子相交,哪来的官场习气?再一个便是,自家公子对雷纯小姐一往情深,这些年不知拒绝了多少美人,难道因为是大捕头送来的,就不好意思拂好友心意?   他的步子本就很快,听了这事走得更快,一直到了玉峰塔前的泉眼处石阶前停下,因为他见到了既醉。   既醉正斜靠在汉白玉的栏杆上看泉眼,玉峰塔下玉泉水,泉下一座镇海塔,“玉泉山下一泉眼,塔露原身天下反”,这是一个秘密,杨无邪却知晓,他时常和公子在这里踱步,心照不宣着一个梦。   可梦里忽然多了一个宛若盛唐而来的绝世美人,素裙无钗却艳若牡丹,斜斜一眼朝他看来,居高临下的眼神像在看待臣民,宛如梦中神女,让他几乎想要跪地膜拜。   倘若公子的梦实现,成就皇图霸业,可堪配得神女来降,凤鸣玉泉么?   杨无邪微微颤抖起来,人也向后退了一步,疑心自己真的落在了一个梦里,可他又看见了苏梦枕,秋日里披着狐裘的苏公子咳嗽着走出玉塔,见到他,疑惑招呼道:“无邪,怎么站在那里发呆?”   杨无邪呆看这二人,苏梦枕离既醉其实有一段距离,但此时傍晚夕阳斜照,光线落在他们身上,披上一层朦胧金光,二人都站在石阶高处,居高临下。   杨无邪那个深深的梦里从此多了这一幕,公子服龙,佳人国色,帝后并肩观山河。   也许是这一幕太美好,太震撼,杨无邪一直记到了九十寿终,临终时还在念叨,笑着在他的国公府内合眼。   此时的杨无邪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过了许久才收敛了震撼的心神,勉强把公事报给苏梦枕听,因为苏梦枕不能长久在桌前处理公务,所以杨无邪总是会给他朗读事务,他的声音很亮,既醉几次都被吸引了视线。   杨无邪一直忍耐到公事处理完,才尽量用正常的声线询问道:“公子,不知这位姑娘是……”   苏梦枕笑了一声,对既醉微微点头,道:“这是关姑娘,我已经决定聘关姑娘为红楼供奉,教习楼中子弟武艺,无邪,你认识一下。”   他说前半句的时候,杨无邪听到了那个“聘”字,脸上已经要露出笑容来,然后逐渐僵硬,公子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国色天香在眼前,你让人家去当武艺教头?   实话实说,杨无邪的心像是被苏梦枕从热水里捞出来,一把扔进了冰天雪地里。   作为军师,杨无邪不喜欢雷纯,即便他连雷纯的面都没见过,就像他不喜欢六分半堂,包赌包娼的六分半堂,堆金砌玉千娇百宠养出来的大小姐,杨无邪不信她展现在苏梦枕面前的美丽善良。   既醉看了看一脸假笑的杨无邪,因为对苏梦枕还有一点气,从鼻子里哼哼了一声,她的态度一点都不好,杨无邪却不放在心上,他收敛了一下心情,郑重地自我介绍了一番。   既醉见他很是尊重的样子,虽然一开始像个呆头鹅,但好歹态度很好,便勉强点点头,只道:“叫我既醉就好,既醉以酒,君子万年那个既醉。”   杨无邪连忙道:“真是个好名字!寓意也好。”   既醉于是就被哄得很高兴了,她这辈子其实没有名字,小时候招娣忙着逃脱追杀没有取名,后来她半疯了,也就没有名字,既醉便用了自己的本名,那是她早已跑路的狐狸爹取的。   狐爹化形时人间还是周王朝,后经春秋战国,再历秦汉晋隋,和狐娘狭路相逢被捉了起来,生了一窝狐狸崽崽,个个都按诗经起名,大哥肃罝,二哥麟振,三姐惟夷,小妹秾华,既醉已经是最不拗口的一个名字了。   杨无邪嘴上说既醉的名字好,但他还是尊称,没有直呼既醉的名字。   金风细雨楼的红楼平日里就是众人聚集的场地,建得也极大,红楼的一楼叫做跨海飞天堂,平日里英杰济济一堂,苏梦枕也时常在这里和众人统筹战事,商议政策。   与包赌包娼三教九流的六分半堂不同,金风细雨楼自老楼主那一代就很干净,到了苏梦枕这里仍旧继承父志,钱财方面要比六分半堂差一些,但摊子铺得更广。   走盐、押镖、运粮,招工练兵,朝廷都会向他们借人手,天底下的镖局有一大半请他们相护,更囊括水陆商路买卖经营,小至地方剿匪,大到朝廷戍边,遍布金风细雨楼的人手。   既醉听着杨无邪的介绍,惊得瞪圆了眼睛,这是江湖势力,还是反王总部?苏梦枕那个病弱的人,他的野心几乎要溢出来了,朝廷居然还放任着不管?   杨无邪便笑得很含蓄,语气很委婉地道:“江湖人本就是管不了的。”   如今的兵,叫什么兵呢?风雨楼练出的兵马以一可当十,戍边的将士十个里有九个空饷名额,那便当百了。   军队人数不足便拉些犯罪的地痞流氓去充数,甚至无须犯罪,直接当街拉走成年男丁,谓之“充军”,充军对男子是一项污点,甚至会因此无法娶妻。   将军要对文官低一头,士卒要像犯人那样黥面,粮饷层层克扣永远不足,底层士兵要靠家里接济吃穿,这年头甚至用军士做骂人的话,骂人全家男丁去当兵是极恶毒的言语。   一个国,军队重器都如此糜烂,难道那些捕头衙役能震慑十几万江湖人?所以世道很乱,江湖人随意厮杀,既醉这一路上,也就碰到一个干干净净的王小石罢了。   既醉被杨无邪带着先去红楼露了面,然后又给她介绍楼中建筑,讲得很细致,三句不离苏梦枕,并且时时刻刻观察既醉的反应,然后失望地发现,她没有什么反应。   对苏梦枕,既醉很难产生什么感情,他没有既醉喜欢的俊美容颜,这一条早已经堵死了无数追求者,何况因见面时那一节别扭,她连正常的仰慕心态都升不起来,只是对金风细雨楼的势力有些惊奇而已。   杨无邪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任重而道远啊。 第67章 金风细雨(9)   作为反王总部, 金风细雨楼非常忙,他们大多数的人手平日里都分散四方,经常呆在玉泉山上的只有两三万人左右。   其中白楼只占上千个文书账房, 负责理账记事, 而作为宴饮游玩之所的黄楼也少有人去。青楼的名字不大好听,但那是正经的政令传达之所,老楼主常在那里办公, 只不过是因为苏梦枕如今住在玉峰塔里,权重偏移, 青楼逐渐萧条起来,所以平时大部分的人都会聚集在红楼。   红楼的跨海飞天堂前是一大片空地, 用青石砌得平整,两侧摆着许多兵器架, 最常见的是刀,因为苏梦枕便用刀。   剑是君子之兵,盛世礼器,剑客往往要从小修习,不可懈怠, 穷文富武, 剑客层出的年代往往正当盛世。刀就不同了, 练上三五年就能出门厮杀, 刀法大多简单粗暴, 适合普及。   当初温柔刚来京城时,苏梦枕是有意让她去教习弟子的, 但没过几天就发觉,自己永远没法在做正事的时候见到这位“小寒山燕”温师妹,便不再去管。   既醉在红楼住了下来, 每日教习弟子两个时辰,教的最多的是“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那是独孤一鹤的成名之作,将刀法的开阔与剑器的轻灵相结合,剑可作刀,刀可为剑。   苏梦枕将金风细雨楼的摊子建得这么大,自然是有些早已失去主人的秘籍来教给楼中子弟,但秘籍也是看个人适应程度的,江湖武艺没有一个可靠师父带进门的时候,武学秘籍是下限,个人天赋为上限,既醉只教了一个月左右,竟就有学了刀剑双杀的风雨楼子弟在切磋时挑飞了既醉手里的刀。   既醉被挑飞刀时人都吓傻了,那少年也愣了一下,举着剑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   金风细雨楼有“四方煞神”,东南西北各一位,四煞神之一的刀南神,手中掌管一支精锐部队“泼皮风”,经常被朝廷借调出去打仗,刚回玉泉山休整了一两个月,泼皮风的年轻人们就时常不见踪迹,问就是去红楼练武了,找就是在跨海飞天堂。   莫北神也是如此,他统率的部队“无发无天”乃是精英中的精英,早过了红楼习武的阶段,这些天简直勤快得像是去跨海飞天堂能点卯领钱似的。   距离红楼不远,两位煞神相遇,都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莫北神看着是个粗笨的汉子,实则心有沟壑,看了一眼红楼前密密麻麻的人头,开口说道:“女人太美不是好事。”   刀南神却道:“以公子的年纪,早该成亲生子了,大不了关娘子做正,打下六分半堂,让那雷小姐做小。”   这本是谈笑的说辞,莫北神没有笑,眉头拧起来,看着更加愚笨了些,眼神却很透彻,只道:“自古红颜祸水,那女人教习武艺时格外关照些英俊少年,想是爱俏。公子虽然雄才大略,却谈不上吸引女人,如今隔着玉塔不相见是好事,若真让公子看中了,我怕她会让公子伤心。”   刀南神没这么细致,想了想,笑着说道:“公子那个性子,从前谁敢想过别的?不过是因关娘子美若天仙,才教咱们多了些别的想头,如今公子没说什么,我看咱们也不用急,别白做恶婆家。”   莫北神也是无奈,低声说道:“国不可无储,楼里也该有个少主,哪怕像雷损那样有个女儿也是好的!”   这不仅是莫北神自己的想法,也是风雨楼很多老人的想法,楼里的老人大多都是老楼主的兄弟,是看着苏梦枕长大的,公子实在是个优秀的继任者,可最让人不放心的就是他的身体,本就病恹恹的,还为个女人耽搁到现在,若有个万一呢?风雨楼这么大的摊子又交在谁手?   刀南神无奈,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他其实也忧心这个,可他们忧心也没有用,公子那个人,他认定的事,谁能劝得动他?   今日两方部队的首脑来此,自然不是寻手下,而是要在红楼集合,雷损前两日给风雨楼下帖,邀请苏梦枕前去叙谈要事,这种谈话是很没有保障的,双方一般都会带齐人手,在两方对峙之下谈事情。   这场会面,苏梦枕明面上带“泼皮风”对峙,背地里要埋伏“无发无天”断后,所以两位煞神都前来红楼待命。   作为一方大势力之主,苏梦枕很少要自己的手下等,他非常注意时间,刀南神和莫北神来了不久,苏梦枕就到了,他的身边跟着茶花,身后是杨无邪,余无语,师无愧,还有一位“无”名叫花无错,近来在外办事,今日并没有来。   既醉在跨海飞天堂也有一个属于她的位置,原本像她这样的新进人手,金风细雨楼有自己的一套规矩,排位置的时候会特意排得向前一些,是为了不让新人觉得自己受到排挤,但她的排位排得特别特别前,就在杨无邪下首那个位置,再往上就是苏梦枕的主座了。   既醉刚刚切磋时被打飞了兵器,这会儿还有些蔫呼呼的,苏梦枕说什么都没仔细听,端着茶碗喝葡萄饮,这会儿正是吃葡萄的季节,既醉喜欢葡萄却懒得吐皮,灶上的人手特意为她制了葡萄饮子,葡萄糕点,配合着一些花哨吃食,每天都不重样地给她做,这会儿她手边的吃食都和别人不一样,五彩缤纷的。   苏梦枕的面前自然只有茶水,他也没有去喝,时不时咳嗽几声,但他说话时绝不咳嗽,有条不紊地布置了会面细节,便令刀南神随行,杨无邪和师无愧也一起跟着他去,还有茶花。   既醉听到是要去见雷损,耳朵支棱了一下,见没人再开口了,小心地探头道:“公子,我能去吗?我保证什么都不做,就跟着去看看,我想看看雷损那个狗东西是长什么样子的。”   苏梦枕已经许久没见过既醉了,上一次还是半个月前既醉被杨无邪打发去给苏梦枕送文书,因为杨无邪交代的话太多,既醉虽然背下了,却说得结结巴巴。   苏梦枕虽然没有说她什么,但也没有像别人那样对她万分宽容,皱着眉头听完了事项。然后既醉就生气了,杨无邪再叫她去,她也不肯去了。   以既醉两次见面给苏梦枕留下的印象,几乎等于半个叫人头疼的温柔,和六分半堂会面这样重要且危险的场合,他实在是不想带她去,但此时杨无邪忽然开口道:“此次会面事关迷天七圣,带上关姑娘正好。”   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是如今最大的两个江湖势力不假,但在汴京还盘踞着一个神秘势力“迷天盟”,因金风细雨楼崛起时间太短,当年的隐秘也无从得知,雷损得势之后将自己的过往扫得一干一净,杨无邪查了很久也只查出些故布疑阵的假消息。   所以当年关七温小白,关昭弟与雷损,六分半堂和迷天盟之间的旧事,这些情报其实还是既醉带来的。   雷损不知风雨楼这边的情报进展,这次会面是为邀请苏梦枕和他一起铲除关七,瓜分迷天盟的势力,他对苏梦枕的说辞是关七常年闭关练武,野心勃勃,想要凭借武力吞并两大势力,同时觊觎他的女儿雷纯,未免两方单独对上关七而受损,此战最好是合作。   苏梦枕听了杨无邪的话,看了一眼既醉,既醉是从杨无邪那一侧探出头去的,这会儿半个身子都探出来,歪着脑袋看人。   她实在是很会撒娇的那种狐狸,当她想要做成一件事的时候是非常可爱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人,就像有星子在瞳仁里发亮,花瓣唇是微微上翘着,然后撅起来的。   她用那种殷殷期盼的眼神看着你,仿佛带着极大的希望,只要你不答应,下一秒就会哭唧唧。   苏梦枕从未见过女孩子这样的神情,顿了顿,说道:“见了雷堂主,不可多说一句话。”   这便是答应了,既醉实在不是个很聪明的狐狸,对于不怎么想要勾引的人,达成目的之后就不再关心了,她也想不到很远以后的事,忘记自己还要在苏梦枕手下做事,得到回应之后就收起了那副撒娇样子,翘着腿坐在椅子上继续喝葡萄饮。   杨无邪几乎要贴在椅背上,好让苏梦枕从他这侧能看清既醉,苏梦枕确实多看了一眼,可正看见那小姑娘没心没肺地端着茶碗,脸上没有了刚才那个可爱至极的神情。   真是个现实的小姑娘。   苏梦枕有些想笑,可笑意经了喉咙变成痒意,令他又咳嗽了起来,等到费力咳完,心头的那股柔软之感便重新冷硬。   雷纯是天边的月,六分半堂一日不倒,她就一日高高在上不可捉摸,他只要说自己爱她,就能掩盖一切身体上的自卑,仿佛一个情种,仿佛他并不害怕去爱一个女人。   可一朵花瓣垂在手边的盛美牡丹,他不敢多关注半分,怕真的爱了她。 第68章 金风细雨(10)   和六分半堂的会面地点定在三合楼, 雷损先至,苏梦枕后到,两方人马来时还是傍晚, 三合楼下的街道却瞬间不见了人影, 一整条街的贩夫走卒行人过客全部消失,只留一地热闹景象诉说荒唐。   有孩童瞪大眼睛,想要打开关闭的门户, 却被家人死死捂着嘴拖进屋去,一条热闹长街立刻成为无人之境, 安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   既醉仍旧跟在杨无邪身边,泼皮风的部队在三合楼下遭遇另一支部队, 那是六分半堂二堂主雷动天的人,刀南神与雷动天遥遥相看, 面上都是露出冷笑。   六分半堂的大堂主自然是狄飞惊,他几乎从不在人前露面,三堂主雷媚是个美貌妩媚的女子,和雷损关系亲密有加,四堂主雷恨也是雷损亲信心腹, 再往下的人便不被苏梦枕看在眼内。   雷损长得有些丑, 苏梦枕一直觉得雷损能够生出雷纯那样的漂亮女儿, 大约是靠夫人美貌, 等到见了既醉, 不由怀疑起此人易容的可能性,这当然是说笑, 以雷损如今的地位,他就算长了个龙脑袋,也敢大大方方站出来走在街上。   金风细雨楼崛起的这几年, 雷损一直是能避则避,实在避不开才会厮杀,而往往是金风细雨楼获胜。六分半堂在明面上的势力已节节败退,苏梦枕却知道六分半堂在暗地里还有一股力量,丝毫不会弱于他苦心经营之下的金风细雨楼,但任何力量只要不拿出来,那就永远是鬼蜮伎俩,上不得台面。   雷损对苏梦枕一向是很客气的,见面必口称“公子”,以显示苏梦枕不同于江湖人的身份,苏梦枕同样投桃报李,尊称他雷堂主,双方人马落座,在三合楼上清空桌椅,坐成一个对峙的平行线,每个人之间都隔着一点距离,且绝不是团团坐在一起,这是方便拔出兵器随时翻脸。   雷损已在对面落座,苏梦枕上楼来时,雷损便起身相迎,仍旧是客客气气地道:“苏公子。”   仿佛完全没有相争数年的血雨腥风,苏梦枕看了雷损一眼,只是笑了一下,他的笑是很轻的,转瞬即逝,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傲气。   既醉走在杨无邪的身侧上楼,一眼就看见了雷损,眉头皱了皱,然后也没有多话,跟在苏梦枕后边,在杨无邪身侧落座。   六分半堂的人至少有一大半将视线落在了既醉身上,连雷损这样的老人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而六分半堂的那一侧,正和一个白衣年轻人一起说话的少女怔愣半晌,忽然跳了起来,冲过来对着苏梦枕叫道:“苏师兄,你怎么能这样对纯姐?”   少女是温柔,她身着热烈红衣,佩一把极漂亮的刀,长手长脚,颇有些侠女风姿,她是“洛阳王”温晚的掌上明珠,即便人在金风细雨楼,经常在六分半堂周边活动,雷媚看她不顺眼,也只是偶尔去惹惹她,绝不敢动杀心。   苏梦枕拧着眉头看温柔,他还没有说话,温柔已是先缩了缩脖子,她在师门里受到所有师兄弟的倾慕,来到京城之后苏梦枕对她却不甚热络。   她这样的年轻女孩子,虽然对苏梦枕没有什么旖旎心思,却也难以忍受这样的忽视,尤其在她无意闯过几次祸事之后,苏梦枕对她的态度更为冷淡。   刚才的指责只是脱口而出,温柔反应过来之后就不敢再惹苏梦枕,而是退了两步,瞪着既醉,瞪了没几眼语气又软和下来,“你……你知不知道,我师兄是有未婚妻子的?”   既醉莫名受到这样的指责,不觉得生气,狐狸精怎么会因为被指责勾引男人而生气呢?她娇娇柔柔地笑了一声,望向苏梦枕,眼里仿佛带着星光,随即星光黯淡,“公子的未婚妻,一定很美貌吧。”   温柔几乎看呆了眼,她从前见雷纯,只觉得她美得如同夜晚,而她自己是白天,这是同为美貌女子的相惜,可她见到既醉,竟然一丝一毫都升不起拿自己比较的念头,只有伸着脖子呆看。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尤物?   被这样的眼神看着,铁打的男人都要软化下来,然而被无数人嫉妒的苏梦枕只是微微蹙眉,低喝道:“不要作怪。”   既醉脸上那哀怨的神情便刷一下消失了,她瞪了一眼不解风情的苏梦枕。   苏梦枕面不改色,从容翻过这一篇,看着雷损道:“可以商谈正事了。”   雷损有些惊疑不定地看了一眼既醉,他倒没觉得熟悉,年轻时的关昭弟虽然美貌,但她的美貌和既醉的容貌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干,他惊疑的是苏梦枕身边竟然会有这样的美人,他自己便是离不得女人的,自然有许多龌龊猜测,然而猜测再龌龊,也还是指向让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点。   苏梦枕有了女人,很快就会有孩子,金风细雨楼也会有血脉相承的少主,倘若金风细雨楼落败,那自然没什么好说,但苏梦枕若是活着,金风细雨楼的凝聚力只会越来越强,君上有储而国不疑,江湖势力同样如此。   此时的雷损便不再是个慈父了,准女婿带着美人赴会,他却连多问一句苏梦枕的话都没有,心里思量了半晌,仍旧是扯出笑容来,客客气气地和苏梦枕商谈起对付关七和迷天盟的细节来。   商谈了半个时辰左右,对于江湖势力,这场谈话时间已经够长了,就在苏梦枕起身将走的时候,雷损忽然开口道:“纯儿今日也来了,在二楼雅间小阁,公子与纯儿也有些时日没见,不妨去看看她吧。”   雷纯和温柔是差不多前后脚进的汴京,她们在路上相识,同行的还有一位叫做白愁飞的年轻人,温柔对白愁飞有些别样情愫,白愁飞却爱慕雷纯,三人到了汴京之后,温柔和白愁飞争吵之下去了金风细雨楼,白愁飞则是入了六分半堂,如今在三堂主雷媚手下做事。   温柔偏偏又舍不得白愁飞,常带着几个江湖朋友找借口去找白愁飞玩,苏梦枕每日忙得很也不管她,倒是杨无邪特别交代了风雨楼子弟,不许有人向温柔透露任何楼中情报。   杨无邪也很头疼,岭南温家千娇百宠的大小姐,打不得骂不得赶不得,也不知道公子的师父是怎么想的,要把这位小祖宗送来“帮衬”公子,什么事情都做不成,整日里去找雷纯和白愁飞,她何不直接入了六分半堂呢?   雷纯今日其实没有出门的打算,是商谈刚开始时,雷损暗示雷媚回了一趟六分半堂总部,将雷纯打扮一番带出来的。   小阁里布置简单,窗边摆放了一把琴,雷纯妆容淡淡,云裳玉佩,一身装束柔美而矜贵,听见推门的动静,款款回过身来,含笑看着苏梦枕,不似江湖势力的大小姐,更像一个端庄娴静的大家闺秀。   苏梦枕微微点头,他的语气变得像雷损那样客气了,道:“纯儿今日很美。”   雷纯便含蓄地笑了笑,仿佛是为他精心打扮过的,苏梦枕找了个椅子坐下,和雷纯相处时他一贯是不带别人的,连茶花都不带,他对待其他女人从不多看一眼,对雷纯时却可以随意打量。   他一眼就看清了雷纯发鬓上的钗环,那是宫里流传出的手艺,项链上的珠子是他经手过的买卖,一颗海珍珠就要上百两银子,首饰搭配得精心,让人看不出累赘,还有种清丽脱俗的美。   苏梦枕忽然便想起了既醉,她脸上从来没有脂粉,也没见过她佩戴首饰,也许是没有,但他在见到她的时候不会注意到那些,光是从她脸上移开视线便要花去很大力气。   雷纯不知又说了什么,她一贯轻声细语,苏梦枕没有听清,于是也没有回应,接着耳边就响起了歌声和琴声。   与雷纯相处本是难得的放松时刻,苏梦枕却第一次叫停了,他叹了一口气,说道:“纯儿,我今日没有心情听歌。”   雷纯面上露出些惊愕,苏梦枕发觉自己应当确实是不爱这个女人的,因为他还在思量这惊愕有几分真假,完全没有像刚才三合楼上,明知是做戏,心头却还是一跳,几乎想不顾一切去哄她的悸动。   “公子是有什么烦心事吗?”雷纯的心沉下来,柔柔地看着苏梦枕。   她在白愁飞面前是矜持的,在狄飞惊面前是疏离的,在苏梦枕面前却温柔如解语花,这是她天生对男人的智慧,永远知道什么样的态度应对什么样的男人。   苏梦枕看了一眼窗外渐升的明月,只道:“太晚了,回去吧。”   雷纯忍住了没再问下去,轻柔一礼,款款离去,苏梦枕走到窗边,静立许久,才压下心头的反胃之意,对门口的茶花道:“倒一杯清水来。”   他应该再也不会和雷纯见面了,一见到她,便想起那日哭着回眸的既醉,无法再带着欣赏的目光去看待雷纯的矜贵姿态,甚至厌烦到反胃的地步。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心已怜鹊,如何见鸠。 第69章 金风细雨(11)   迎战关七的时间定在明日傍晚, 既醉对关七的好奇心比对雷损的还大——她一直以为自家娘亲的哥哥要么是死了,要么是残了,怎么还好端端地做着什么迷天圣主, 让雷损如临大敌?   她想不透这些, 也没处去问,金风细雨楼的情报组织是这几年建立的,对于许多江湖过往了解得还没她清楚, 至少她娘当年的地位实在不算低,只是难免又得拉下脸面去找苏梦枕, 求他明日仍然带着她一起去。   她想见见关七,这会儿她完全想不起来自己亲手弄死温小白的事了, 只有一股火在心里冒出来。   她和招娣在外面几经生死,招娣一直觉得哥哥已经死了, 不然不会不来找她,为了这个,她每天要多骂温小白和雷损二十次,关七怎么有脸好好地待在汴京,现在还要觊觎上了温小白生的女儿?   苏梦枕回来得倒不算晚, 金风细雨楼两支部队都在等他从小阁出来, 既醉算算时间, 和小贱人喝一杯茶的时间还是有的, 难免有些酸酸的, 一见苏梦枕下楼,就狐里狐气地娇嗔起来, “公子见了未婚妻,连时辰都忘记了,难为别人站得腿疼。”   她说着, 像模像样地揉了揉腿,她确实是不忿的,苏梦枕在楼上会情人,几千个手下站在楼下等,最令人生气的是她也是这几千人里的一员。   苏梦枕看了她一眼,淡淡地道:“既然腿疼,不如雇个马车回去。”   他这话听上去很像是一句讥嘲,既醉本想瞪他,又想起还有事还求他,瘪了瘪嘴,准备骑上她那匹漂亮白马,这是金风细雨楼配发的,连苏梦枕来时都是骑马。   此时却听刀南神闷声说道:“楼子里在汴京还有些房产,不如送关娘子两套,让她下次来汴京也有处落脚。”   既醉人已经在马上,听了这话愣了愣,汴京的房价和外头的房价可是天差地别,金风细雨楼对手下这么大方的吗?一送就送两套?   苏梦枕语气仍旧是冷淡疏离的,只道:“供职不到两月,没这个先例。罢了,城东还有几处空宅子,明日事了,让她挑一处去官府过户。”   既醉听明白了,两套变一套了,她有些高兴,又有些不满,觉得刀南神都说了两套,苏梦枕还要扣下一套来,实在不是个大方人。   她却不知道,刀南神说的是金风细雨楼统一置的房产,地处城南,大多是独门独院。所谓东富西贵,北穷南贱,城南不算是个好地方,金风细雨楼都是成片成片买地,大量安置楼中子弟的家眷,送一套难免显得抠门,所以刀南神说送两套,他也是精细惯了的人。   而苏梦枕说的则是老楼主在时替心腹爱将置办家业的城东大宅,老楼主仁义,一向把爱将当兄弟,替兄弟置产自然不会差了,刀南神自己在那儿也就一套房产,那里最少都是二进的宅院,价值极高。   房子再好,也是明天才能到手,今日既醉还是得跟着大部队回去,她骑在马上晃晃悠悠的,没走出一截路,就见杨无邪站在路口,身后跟着一辆四页开窗的大马车,对着苏梦枕笑道:“天晚了,都雇不到像样的马车,公子和关姑娘一起坐吧,秋日天凉,别着了风。”   苏梦枕愣了愣,他说让既醉雇马车,那时并没有想过自己的事,见她不当回事,只让杨无邪去办,可一向和他万分默契的无邪这次像是失了灵,几千人的部队骑马行走,让他坐着马车?又不是娇气佳人,像什么样子?   他在马上犹豫,既醉可不犹豫,一见那马车就毫不留恋地下了马,几步窜了上去,整只狐狸仰面躺在马车厢里,四周居然还空出好大的位置来,实在宽敞漂亮又十分舒适。   刀南神眼睛一亮,跟着劝道:“公子快上马车吧,外头都起风了,一会儿又咳上了怎么办?”   茶花嘴笨,他直接拉住了苏梦枕的马缰绳不让他走了。   既醉原本不想和苏梦枕一辆车走,但又一琢磨,她还要求他办事,在马车上说不是正好?   她等得急了,见外面没什么动静,自己撩开马车帘,探头出来,招招手,笑眼弯弯地道:“公子,来呀!里面宽敞得很呢。”   其他人劝,苏梦枕一个字都不听,可既醉这么笑着和他招手,莫说是苏梦枕,就是在场任何一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生起了一股哪怕刀山火海,黄泉十道,也要跟着走的念头。   苏梦枕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上的马车,他正襟危坐,身侧佳人却没有丝毫不自在,一会儿在车厢里坐坐,一会儿站起来摸摸窗户,探出头回头看看那骑着马的大部队,还隔着马车和杨无邪说话,笑着道:“杨总管,你也上来坐啊。”   杨无邪骑着马,眼神透露着坚毅,“不,我喜欢骑马。”   既醉半靠在窗边,即便只能看到她半张脸,苏梦枕也能想象得到她看杨无邪的表情,所以杨无邪骑在马上,眼里只能看得到他的马,仿佛那匹平平无奇的黑马极为吸引人。   杨无邪不肯上来,既醉又到了另一边的窗户靠着,对刀南神招手,“您老也上来坐坐吧!”   刀南神仿佛年纪大了耳背,视线一直斜着看向另一侧,绝不去看既醉一眼。   既醉折腾了好长一段路,才算是安静了,出了汴京城门,路开始有些颠簸,她坐在苏梦枕边上,托着下巴看他,忽然开口说道:“公子,这么看你倒也不算难看。”   苏梦枕本是闭着双眼的,听了这话睁开了眼睛看着既醉,他似乎有些怔住了,“我难看么?”   这年头,大多女人不怎么敢去看男人的眼睛,更别提两个人对上视线,既醉却不闪不避的,盯着苏梦枕又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你的眼睛看人的时候有点可怕,闭着眼睛会好看一些,脸白得像纸人,鼻子高高的,嘴巴颜色淡了一点,而且瘦得见骨头了。”   她作出了这样一番品评,苏梦枕倒也没有生气,只是说道:“很久没人说过我的长相了。”   苏梦枕本就不是靠长相吃饭的人,幼年时许多人夸他眸正神清,不想今日却被说眼睛可怕,大约是这些年的江湖阅历带来的吧,他笑了一笑。   既醉忽然说道:“笑起来就不可怕了,你为什么总是冷着脸对人呢?”   苏梦枕淡淡地道:“因为很多时候,笑不出来。”   不知是他这个回答哪里不对,苏梦枕就见小姑娘笑得眼泪都飞出来了,他不知这有什么好笑,掏出一张干净的熏过香的帕子递给她。   既醉拿帕子擦了擦眼角,又随手放在一边,察觉到苏梦枕此时的心情明显要比刚从合楼出来的那会儿要好得多了,既醉眨了眨眼睛,拉了拉苏梦枕的衣袖,摇了摇,眼里蒙上一层漂亮星光,“公子,明天带我去看看关七,好不好?”   要是换了别的什么人,这会儿骨头都软得可以下面条,苏梦枕却是平静地看了她一眼,说道:“今日看雷损,明日看关七,你有多少人想看?”   既醉摇摇头,眼巴巴地道:“就关七一个,再没有别的了,他是我舅舅,我娘和我被逼远走,一直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他还这么威风地待在汴京,我就是想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有什么苦衷的话,那以雷损表现出来的忌惮,关七实在是个可以收拢起来的报仇力量,苏梦枕也想了想,说道:“明日你待在合楼上,如有不妥,自行逃脱。”   既醉刚露出一点笑脸来,就听苏梦枕冷声说道:“倘若关七可以合作,风雨楼就联合迷天盟给六分半堂一击重创,如若不能,按原计划进行,关七会死。”   既醉哦了一声,不觉得苏梦枕有错,关七如果可以做她的好舅舅,那什么事都没有,如果不能,那死就死了吧。   此后一路无话,既醉一向是得了好处就不再使力,苏梦枕虽然见她的次数不多,却也莫名了解这一点,只觉得好笑,也没有再说什么。   隔日合楼上,既醉穿了一身红衣,挑了一把还算漂亮的剑,一头乌发别无赘饰,简单扎在脑后,只有一点碎发无法收拢,垂在一侧脸边,本是男儿气的打扮,却因为这碎发多了一抹诱人的妩媚。   温柔和白愁飞也在合楼,见了既醉这打扮,低头看看自己同样一身红衣,只觉得自己狼狈异常,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白愁飞没有去安慰她,望着既醉好半晌,才慢慢地说道:“红衣如火,灿若云霞。”   温柔擦了擦眼泪,哭着说道:“她一定是故意的,她昨天看到我这么穿了,她……她怎么能穿得这么好看?”   既醉瞥了不远处的温柔一眼,她当然是故意的,昨日这刁蛮丫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她勾引苏梦枕,她难道是什么好脾气的狐狸吗?她不光要穿红衣,还要连穿一个月。 第70章 金风细雨(12)   既醉见到了雷纯, 她一看就知道那是雷纯,长得和温小白有八成相似,打扮得和温小白十分相似, 遥遥立在路口中间,背影单薄, 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   她看上去是惹人怜爱的,脊背却十分挺直, 显露出楚楚动人又百折不挠的风姿。既醉很讨厌她,手里拿着个苹果在啃,准备一会儿啃完拿果核砸雷纯的头。   此时是傍晚, 夕阳斜照, 寂静的长街忽然传来铁链轻响,既醉从楼上向下看去,正见一行两个蒙面人推着一个黑色囚车缓缓从长街尽头走来。   囚车里坐着个人,手脚上扣着铁锁链,他坐在囚车上, 双眼茫然, 形如白痴,被推着走到路的正中, 一个蒙面人见到了路口站着的雷纯,便轻声说道:“七爷,雷姑娘就在那儿。”   既醉震惊地看着关七, 他长得和招娣一点都不像,分明应该是个中年男人,却长了一张孩子般的脸庞,没有经历半点沧桑,仿佛是只长到少年便停止了发育, 偏偏缩在囚车里的个头一点都不矮小,他茫然着坐在那里,顺着蒙面人的手指见到了雷纯。   雷纯穿着一身水绿色的裙子,温小白穿衣服有个习惯,便是只穿单色的,雷纯便像温小白那样穿了一身单色的水绿色长裙,关七看到她,眼里的茫然渐渐消退,露出些温柔的神情来。   关七的眼睛仿佛只能看到雷纯,满是爱意,“你来,跟我回去。”   雷纯没有回答他,她镇定地站在原地,身前护着四名持剑婢女,目光清冷如水,此时白愁飞已经飞身出去,连同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雷媚一起杀向关七。   白愁飞用的是他的成名绝技“三指弹天”,指力发出犹如火器弹丸般威力惊人,雷媚使剑,她的剑比既醉要高明太多,约等于三分之一个西门吹雪,两人合力杀向一个手脚都被锁链紧紧禁锢着的人,并且如临大敌。   白愁飞的指力落在关七身上,如泥牛入海,雷媚的剑气凌空杀至,被关七一指弹落,雷媚急忙飞掠而去,逃得远远。   而白愁飞一步不及逼得太近,人已至囚车前,关七便同样使出了白愁飞的“三指弹天”,轻轻伸出三根手指对准白愁飞,白愁飞面色大变,惊恐地看着那迫近的手指,只觉性命将离。   就在这时,雷纯大叫道:“你不要杀他!”   关七的手便停在了白愁飞的额头前,不仅指头上的劲力,竟连周身那扭曲至极的护体罡风都平静了下来。   白愁飞完全不敢动,就在此时,一柄清艳的刀快如残影,架在关七肩颈之间,伴随着两声压抑不住的咳嗽,苏梦枕不知何时站在了那里,静静地看着关七。   关七也看着他,看向他手中的刀,苏梦枕又咳了几声,但他持刀的手非常稳,一直到看着白愁飞惊恐地向后挪了几步,才收了刀,轻声道:“我不杀你,因为那一刀是暗算才能得手。”   一道灰影忽然凌空越起,掌中结印袭杀而来,关七的周身忽然遍布剑气,口中却还是喃喃地道,“为什么不杀我?为什么不杀我?我不领你的情……”   灰影是雷损,这个枯干丑陋的老人此时脸色狰狞,大声喝道:“纯儿!”   雷纯连忙对关七叫道:“请你不要动手!”   关七看了她一眼,身上的剑气便消弭了,雷损一刀杀至,关七竟然呆呆地站在那里,既醉站在三合楼上,手里啃了一半的苹果啪嗒砸在关七头上,嘴里骂骂咧咧起来。   “她让你不要动手就站着等死?温小白偷了你的脑子吗?没了女人就不要活了吗?关七,你这个下贱东西!”   关七茫然地抬头看向既醉,此时雷损弃印用刀,刀已经迫在他眼前,关七的视线对上既醉的眼,忽然头疼欲裂,一身“破体无形剑气”顿时失控,将迎面劈砍而来的雷损顿时炸成了一个血人,同时囚车炸裂,无数的铁片铁块被剑气炸飞,将长街四处破坏得更加彻底。   街口的一侧,一个年轻好看的白衣人一跃而起冲向雷损,他手中无刀也无剑,轻功却缥缈惊人,硬抗了四道剑气将雷损救走。   雷纯含着泪,忍住了没有叫嚷,温柔却惊声尖叫起来。   尖叫令所有人的心头蒙上一层阴影,苏梦枕的刀飞快地接下向他袭来的剑气,同时不住后退避开剑气范围,却也被伤到了两处,白愁飞半张脸毁了容,一直退到了雷纯身后,才咬牙捂住了血淋淋的脸。   既醉没想到自己骂了几句竟造成这样的后果,眼看着那白衣人救走血葫芦似的雷损,气得直跳脚,大骂关七道:“你追啊!追上去砍了雷损,你替招娣报仇啊!怎么把他放跑了?狗关七!”   关七捂住了脑袋,口中喃喃地道:“雷损是谁?招娣……我是关七,狗关七是谁?”   既醉气得哭了起来,从怀里取出招娣的匕首,连着鞘一起砸向关七,关七看向那飞来的匕首,身上的破体无形剑气忽然又消散了,他接住匕首,脸上的空洞茫然之色渐渐变成了孩子气的欢快,他用稚嫩的声音尖笑着说道:“我记起来了,你是妹妹!妹妹你看,那是小白,我们带上小白一起回家去好不好?”   他的手指向雷纯,既醉的嗓子都要骂哑了,同样回以尖叫,“温小白死掉了!我杀的!那是温小白和雷损的私生女,狗关七,狗关七!”   关七便愣住了,“妹妹杀了小白,妹妹杀了小白?”   他痛苦地捂着脑袋,像个孩子似的蹲在了街上,大声地哭嚎起来。妹妹杀了小白,他不能杀了妹妹,他的小白没有了,妹妹还叫他狗关七。   两个人喊叫了两个来回,既醉再也找不到雷损的人影了,气得呜呜直哭,她也蹲在了三合楼上,抱着脑袋哭,长街寂静,只剩下两声交叠的哭泣声。   苏梦枕忍住了疼痛,将左手和右腿上的剑气洞穿伤简单地处理了一下,看向抱头痛哭的关七,和楼上同样抱头痛哭的既醉,按了按眉心。   此役颇多周折,他再想不到名慑天下,令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迷天圣主关七竟会是个疯子,不过,虽然没有和关七通气,却重伤了雷损,远超了他的预期。   推着关七来的两个蒙面人刚刚被当场炸死,迷天盟的人此时都在附近观望,不敢靠近,关七走火入魔多年,盟里的事务一向都是由手下代劳,如今关七离了特制的囚车,又一副疯癫到不认人的样子,谁敢去把他带回迷天盟?   此时雷纯带着惊魂未定的温柔走到了苏梦枕身边,她来得迟,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关七身上,刚才战时惊鸿一瞥见到既醉,便知是父亲昨日提到的苏梦枕身边的女人,她向来是聪慧人,从既醉和关七的对谈里听出了端倪,不免心中一沉,看向关七的眼神多了一重打量。   父亲极少提到母亲,六分半堂之中大多认为她是父亲之前的妻子关昭弟所生,但她隐隐有些察觉,因为父亲几乎从不怀念关昭弟,有时见到她伤怀,偶尔提到的名字便是“小白”,关七也叫她小白,她的母亲是否与关七也有过一段情?   雷纯看着关七,似乎想要走近,苏梦枕伸手拦住了她,轻声说道:“关七仍有危险,你回去吧,回去看看雷堂主的伤势。”   雷纯的目光在长街上扫了一圈,发觉刚才的变故伤及的埋伏人手实在太多,此时在场的苏梦枕便足可镇压六分半堂的人手,即便心里再不甘,面上也还是柔柔一笑,再次看了一眼关七,发觉这人只顾痛哭,竟不再看她一眼了。   雷纯转身离去的时候,既醉正从三合楼上冲了下来,她脸上满是泪痕,却美得如同琉璃般脆弱,美得让人心碎,雷纯只是和她擦肩而过,就几乎被这种美丽逼得窒息片刻,她回头看了一眼既醉的背影,听见关七陡然大声起来的哭叫,心中一冷。   她从小不能习武,每次运功都觉得经脉疼痛剧烈,几乎要死过去,但身处六分半堂这样的环境,她又如何能够安心做个不闻不问的大小姐?所以她便格外看重自己的美貌武器。   对同样美貌的温柔,雷纯可以心生怜爱,因为像温柔这样单纯的女孩子对她毫无威胁,可对这个忽然冒出来待在苏梦枕身边的女人,她心中没有任何欣赏赞美之意,只有警惕。   美貌是女人天生的武器,武器锐利到了极致就会伤人,持神兵过境,如何不叫人提起防备?   既醉连一眼都没有多看雷纯,越看越生气,她又多讨厌温小白就有多讨厌雷纯,这老贱人怎么生个女儿都占大头,几乎把自己的容貌全给了雷纯,倒也给她匀几分雷损的丑陋啊。   她跑过去,苏梦枕还没来得及开口阻拦,既醉一脚就踹在了关七的背上,大骂道:“狗关七,狗关七!你放跑了雷损,不知道还能不能有机会再杀他了!”   关七的哭声更大了,委屈得像个八尺六寸的孩子。 第71章 金风细雨(13)   既醉是真的没想到关七竟然厉害成这样, 可他却是个白痴。   什么迷天盟神秘莫测,七圣主威震黑白两道,全是吹的, 一群人围着个疯癫的关七借名行事,有事就把关七牵出来去平事,看看这一地的囚车和锁链的碎屑, 就知道关七这些年过得如何了。   既醉踹了关七一脚,见他哇哇大哭地像个孩子, 一肚子的气都生不起来了,只能自己抹抹眼泪, 看向苏梦枕,眼里带着期许,“公子,雷损会不会死?”   她刚才离得有一点远, 只看到雷损成了个血人,那个白衣人救走雷损的速度又太快, 实在分辨不清雷损的伤势轻重。   苏梦枕叹了一口气, 说道:“肋下中了两道剑气, 腹部道, 肩膀一道,腿上六七道, 活下来的可能不大。即便能救回来, 也应该无法再动武了。”   既醉有些高兴,又有些担心地说道:“那个白衣人武功是不是很高?他和雷损是什么关系?”   苏梦枕抿了抿唇, 既醉忽然明白了,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骂道:“是狄飞惊对不对?一定是狄飞惊!这个狼心狗肺的贱人, 招娣还把他从雪地里抱起来救回家去,当年就应该直接把这个狗东西打死在雪地里……”   苏家也是名门世家,苏梦枕虽然几经流离,骨子里却还是个贵人,他微微拧眉,却什么都没说。   一直到听完了既醉的脏话,苏梦枕才淡淡地说道:“所以接下来,我们要对付的就是失去雷损的六分半堂。”   既醉不说话了,闷闷地又踢了关七一脚,“我们把他带回去吧,万一他被雷纯弄去了,给你也来一下子,我们就是失去苏梦枕的金风细雨楼了。”   苏梦枕失笑,这本就是他打算好的,关七这样的人留在外面,对所有人都是威胁,一个武功盖世的疯子远比可控的宗师武者要危险得多。   此时不远处的一所民居里,雷媚吐了一口血,坐在房顶的年轻公子轻轻叹气,道:“收拢不到关七了。”   方应看随手扔掉手里的玉钗,那是温小白的爱物,也不知道是哪个男人送的,这女人对他义父百般暗示,遗钗相赠,不想来的人是他,还故作端庄地骂了他一通,可惜他那会儿还生嫩,心里惦记着义母,就没沾了那温小白。   否则今日看看关七的威风,再回想温小白的事,那也是很过瘾的。   方应看本想着今日关七若能逃脱,便用温小白的下落将人收拢在手里,作为一道杀器来使用,可偏偏只伤了雷损,苏梦枕站在那里,关七被又踢又踹还不肯走,白费了他留下来的接应人手。   雷媚擦了擦血,笑得十分风情,对那年轻公子道:“小侯爷今日见到的美人太多,怕要把媚儿给忘记了。”   方应看笑得有些讥嘲,“那是苏梦枕的情人,皇帝也抢不来,怕是要等他死了才能得手。”   雷媚走出民居,也落到了房顶上,她的身姿妖娆动人,投进方应看的怀里,扭着身子道:“小侯爷只看得到那一个么?真是不把雷纯小姐和温柔姑娘看在眼里。”   “你想说的是不把你看在眼里?那两个干瘪丫头有什么可看的。”方应看轻佻地抬起雷媚的下巴,他的长相实在俊美精致,又极年轻,雷媚颇为迷恋地抱紧了方小侯爷,脸上露出些妩媚之意。   方应看忽然变了脸色,恶狠狠地道:“女人懂什么女人,我一看就看得出来,那是个比你还要浪的骚狐狸,苏梦枕算是栽进去了,就他那个身子骨,落到那样的女人手里,还不是**蚀骨?他已是活不了几年了!”   雷媚哦了一声,不在意方应看的污言秽语,只是有些醋意道:“那小侯爷还敢惦记。”   方应看撩拨着雷媚,俊美脸庞上满是戏谑的恶意,语气张狂至极,只道:“我有什么不敢?”   是,他有什么不敢?   义父方歌吟从不入汴京,他上头无人管辖,却又背靠这座铁打的大山,在汴京城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天底下的事有什么他不敢干的?哦,是有一件他不敢,便是他的义母桑小娥。   方应看这辈子没有爱情,只有**,他把对义母的求而不得全部倾泻在其他女人身上,落在他手里的女人,几乎都被活活虐待而死,外头却没有半点风声,皇帝很喜欢这个天真俊俏的小侯爷,还想等最疼爱的公主过两年长大一些,嫁公主给他。   方歌吟是仁人义士,孤高君子,桑小娥是温柔贤女,慈心观音,收养方应看之后从未有过苛待,两人对这个义子细心教导,几乎无微不至。   可惜,这世上最可怕的恶人,从来都是天生的。   回到金风细雨楼已经是深夜,既醉自己都还住在红楼一楼的单间住所里,因为关七毕竟是个疯子,也怕他无故伤人,所以只能住得离苏梦枕近些,他被安置在玉塔的一楼。   也是回了住处,既醉才想起来苏梦枕昨天答应的住宅还没给她,这会儿刚泡了个澡,看着小小的住所就睡不下去了,一边用布巾擦头发,一边向着玉塔走去,一路上见到她的人都是面红耳赤,却一个来和她搭话的人都没有,既醉难免有些泄气。   这些天她在红楼教习,瞧中了好几个俊俏的,金风细雨楼里年轻人太多了,又是教习武艺这样需要上手的事,在这些俊俏的男人里,既醉特别关照了两个长得特别俊,一身肌肉特别漂亮的青年。   两个人一个是在杨无邪的白楼做护卫,一个是苏梦枕的玉塔守卫,两个人都是一个德行,被她撩拨时脸红得不行,眼神那个迷离动摇啊,可她再近那么一步,两个人却跑得一个比一个快,后来直接就不来红楼了。   她入职不久,不知道如今金风细雨楼都把她当未来楼主夫人看,只能自己气得心肝疼,每天照照镜子,也没有长歪了呀?还是那副她自己看了都很想睡的漂亮脸蛋。   这会儿刚泡过澡,既醉自己看镜子都觉得娇艳欲滴,可一路上硬是没人来和她搭话,既醉有些恼羞成怒了,带着一肚子的火气进了玉塔,然后愣住了。   反王总部实在名不虚传,雷损刚出事,苏梦枕已经在玉塔开会讨论接下来对付六分半堂的事项了,她只是去洗了个澡,这些人在谈什么她已经听不明白了,懵着脸又等了小半个时辰,苏梦枕才宣布解散。   杨无邪从她身边走过去,笑着说道:“还没告知关姑娘一个好消息,六分半堂的内线传来消息,雷损腹心受创,两条腿废了,人仍在昏迷之中,全看今夜能不能撑下来了,可哪怕活下来了也是个废人,公子下令乘胜追击,今夜就要拿下一大块地盘。”   苏梦枕淡淡地道:“不必说得太好听,趁人之危罢了,但江湖本就没什么正义可言。”   既醉拧着眉头,大声说道:“什么叫趁人之危?雷损杀人害人天经地义,你打雷损就是趁人之危?那这个危就得趁了,趁着今晚雷损不知道要不要死,然后去打掉他的赌场,抄了他的妓院,让他没法再害人,这明明是很好的事情!”   苏梦枕微微一震,然后轻轻吐出一口气,笑道:“你说得对。”   既醉有些高兴地笑了笑,她想起了什么,摸了摸鼻子,小声地道:“那个,我来是想说,昨天我们说好的……”   杨无邪忽然道:“契书其实早就备好了,关姑娘,是公子说你的宅子应该要你自己去挑选才好,不能随便给你一座打发了,这几天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要有些恶战,汴京城里有神侯府在,毕竟会安全一些。正好你去挑选个合心意的宅子,然后住上十天半个月。”   既醉愣了一下,看向苏梦枕。   苏梦枕道:“带上关七吧,他虽然痴傻,却很听你的话,他在你身边会更安全。”   这是纯粹的善意,既醉感觉得到,她不知为何心里有些酸酸的,小声地道:“其实我也可以去找狄飞惊,他可能不知道当年的事情,我……”   苏梦枕对既醉轻声道:“狄飞惊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不知道,但做到他这样地位的人,恩情再深,也只是恩情罢了,雷损才是给他权力地位的人。他不可能在此时,因为多年前的一场救命之恩,就背弃雷损,这是全江湖都不容的事。”   既醉不懂江湖,她用脚尖在地面上轻轻划拉几下,嘟囔着道:“那也不能就把我一个护着,大家都去了,就我不去,我岂不是很难看的?”   苏梦枕终于笑出了声,他目中的寒焰也仿佛温柔许多,他轻轻咳嗽了几下,说道:“你为风雨楼做的事已经足够多。”   既醉犹犹豫豫地走出了玉塔,此时只剩杨无邪和苏梦枕两个人。   苏梦枕忽然道:“无邪,其实女人并不需要很聪慧,也不需要很善良,对不对?”   杨无邪笑了出声。他的公子啊,以前和他说起他喜欢的女人,又要美丽,又要聪慧,还要善良,仿佛眼高于顶,如今凡心一动,他自己就从高处走了下来。 第72章 金风细雨(14)   既醉挑了一个带池塘的大宅院, 刚住了两天,就听说六分半堂全面收拢势力,几乎将大半地盘奉送金风细雨楼,同时传出了雷损的死讯, 接任总堂主的并不是被她骂了无数遍的狄飞惊, 而是雷纯。   苏梦枕却是对杨无邪叹道:“雷损传出了死讯, 那他一定没有死,他真死了,接任的人该是狄飞惊。”   杨无邪没有那样的眼界,他的能力不在于此,只是思索片刻, 道:“六分半堂那边的地盘,公子接还是不接?”   苏梦枕笑了,“接, 为什么不接?管他阴谋诡计,自有利益到手, 不光要接,还要接得大张旗鼓。”   这几年金风细雨楼的势力本就在极速扩张,雷损是老一辈人, 见苏梦枕急功近利, 自然认为他迟早有乐极生悲的那一天,正如雷损自己当年在势力最巅峰的时候触怒朝廷, 不得不避难出家,连女儿都得送走, 直到金风细雨楼崛起,才又被请回了总堂主的位置。   但他的眼界是江湖人的眼界,却不知这世间的反王崛起, 从来都是这么快,烈火燎原,转瞬而已。   六分半堂的蛰伏必然是出自雷损的指令,但他没有想过金风细雨楼打出了强压六分半堂的势头,会令更多的江湖人见势而来,顺势而为,最终形成苏梦枕所要的大势所趋。   重文轻武的大宋,国祚有多久,就压了多久的军心,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囚徒充军,刺配涅面,却不知一切都只是换了个形势存在,习武之人不入朝堂,不做兵将,融入这鱼龙混杂的江湖之中。   群龙无首,自然做不成事,但苏梦枕想要收拢这股力量,做一做真正的群龙之首。   历朝历代,最早的反王都是举起锄头的农夫,而到了开国之时,除汉高祖刘邦是个真正的泥腿子,坐在龙椅上的几乎个个是贵人,便是因为农民起义往往不能长久,起义军从崛起到衰落大多要不了几年,因为领导者缺少长远的眼界。   打下了几块地盘便志得意满,谓之占山为王,领导起义军的将领从此过上了“人上人”的日子,而后内部分崩离析,有志向的人离去,图享受的人留下,最后不堪一击。   而真正能够造反的,往往是在初期就拥有一块稳定大后方,有一定名望能够吸引流民兵丁,本身具有足够眼界能够领导一方势力的人,有的反王兼具三者,有的反王拥其一而成二三,绝非一拍脑袋竖个旗就能成事。   苏梦枕全盘接下,反倒让雷损安心了。   雷损没死,像他这样谨慎的老人,偷袭关七时自然留了几成力来护体,可他一没想到关七忽然失控,二没想到关七的武功到了那样妖孽的层次,猝不及防之下实在伤得太重,昏迷到了天明才醒过来,成了个双腿残废,内力俱失的废人。   雷损一下子老了十岁,但他很快想到了对策,让狄飞惊放出他已经重伤离世的消息,全面收拢势力,不在此时与金风细雨楼争锋。   “苏公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魄力。”雷损的声音也苍老不少,他坐在特制的轮椅上,能动弹的只有上半身,看着天边的明月,身后是雷纯和狄飞惊。   狄飞惊没有说话,雷纯开口道:“他总是很急很急。”   雷损叹道:“我们已经无法和他正面交手,滁州那边的人怎么样了?”   狄飞惊低着头,好看的面容上平静无波,“花无错杀了我们派去的人,他不愿意在此时对苏梦枕下手。”   花无错是六分半堂早年派去金风细雨楼的卧底,花无错跟过老楼主,也辅佐苏梦枕数年,反而是六分半堂这边用来辖制花无错的人质与他多年未见,感情疏离,这个重要的卧底在金风细雨楼局势大好的情况下,终于和他们断了线。   这次之后,有许多暗子也不能用了,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人会变,会因势而为,会顺从大势。   雷损于是也咳嗽了起来,他的咳嗽和苏梦枕的不同,咳得很没有力气,咳了很久才缓上一口气,雷纯轻轻地给他擦脸,那张和温小白像了八成的容颜一入眼,雷损的心更加疼痛起来。   他已经听纯儿说过了后续的事,也知道那苏梦枕的女人口口声声自己杀死了小白,他不大愿意去分析这话有几成真假,却猜到了既醉的身份。   当年小白生产得很不顺利,纯儿是难产了许久才生下的,没有继承关七可怕的武学天赋,反而身子很弱,需要十分精心地养着,小白请求他,将纯儿留给了他,然后便不知所踪。后来他百般打听才知道小白当年寻死不成,被“鸳鸯剑侠”两夫妻救下,跟着那夫妻二人云游四方去了,他心上的明月终是去了离他很远的地方。   像雷损这样的恶人,能够对一个人付出几分真心,已经足够他怀念半生了。   这一点对月伤怀的情绪很快过去,雷损深吸一口气,语气冰冷道:“苏梦枕身边的那个女人,是关昭弟的女儿,我明日去见她一面,将她策反,她会成为我们刺向苏梦枕的一把刀。”   狄飞惊低头抿唇,他长得好看,看起来便像是个含羞的佳人,雷损说这话时格外看过狄飞惊的脸色,见他没露异色,收回视线,语气淡淡。   “当年的事牵扯过多,所以我也没有告诉你,纯儿是我和小白的女儿,关昭弟暗害小白,被我发现后打伤逃遁了,现在来看,她应该是也为我生了个女儿。老二,你如今跟我说句实话,你心里头,恨不恨?”   狄飞惊轻轻地说道:“堂主对我有大恩。”   狄飞惊实在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不说恨不恨,只说雷损对他有恩。   雷损看向雷纯,叹道:“纯儿,不要哭,不论发生什么事,你都是我唯一的女儿。”   狄飞惊这才发觉雷纯不知什么时候落了泪,她哭得无声,他竟然毫无察觉,只是那种心里为她疼痛,恨不得替她擦一擦眼泪的爱意,却被冲淡了许多。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双将他抱离冰冷的双手,那个温柔温暖的怀抱,他将这份堪称禁忌的情感死死压抑在心,到雷纯小姐逐渐长大,他努力地把这份情感移加过去,像他这样的年轻人,爱慕一个待字闺中的少女,总是比爱慕一个足以做他母亲的女人说起来更好听些的。   狄飞惊看上去平静得过了头。   雷损的轮椅声骨碌碌响了起来,只留下狄飞惊和雷纯站在走廊前,月色映照。   少女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响起,“大堂主……”   狄飞惊闭上双眼,过了许久才轻声说道:“天晚了,小姐回去吧,不要受了寒。”   他把自己的外衣披在雷纯身上,平静地走下了楼梯,却在离开雷纯视线范围之后,回到自己的院子里,然后一步踉跄栽倒在地。   狄飞惊本就为救雷损受了不轻的伤,这会儿倒在地上,青石冰凉,让他想起那个狼狈濒死的夜晚。   再也不会有人把他抱起来了。   六分半堂的大堂主像个孩子一样蜷缩在地上,没掉一滴眼泪,只在心头一点点地滴血。   汴京东城的一处大宅院里,关七也蜷缩在地上,不过他是在玩,既醉在过去了这狗关七放跑雷损的心理阴影之后,对他的态度好了许多,毕竟关七看起来其实不像个疯子,倒像是个孩子。   关七的脸是近乎孩子和少年之间的脸,说话声音也稚嫩天真,所以即便他有一副让人垂涎的好身板,既醉也没有对他动一点点心思,给他系了个小围兜,当成小孩养着。   系着小围兜的关七一顿吃了十只鸡,好在那是菜市场买来的鸡,既醉不怎么心疼,她在院子里圈了一块地养小鸡,喂的都是她用胖蛊排出的下脚料养出来的肥肥的毒虫,这种毒虫喂出来的鸡又肥又嫩,些微的毒素可以改善鸡的口感,这种鸡既醉是一只都不会给别人吃的。   住进大宅的第二天,王小石就来了,他虽然百般的不乐意,但在汴京找了许多工作都没能长久,最后还是在神侯府做了捕快,他的武功很不错,有个叫追命的师兄带着他,不过诸葛神侯那儿四个师兄弟,无情铁手冷血追命,他和冷血的关系最好。   既醉招待王小石吃了一顿鸡,宅院里有基本的人手,厨子倒是现雇的,既醉沉醉在鸡山鸡海之中,又听人说雷损死了,心头大石放下,开始琢磨着吃点别的。   王小石太生嫩了,像院子里养的小鸡,她不大吃得下,目前来看,偶尔会跟着王小石一起来的冷血很不错,既醉馋他的俊貌,也馋他苍狼一样劲瘦的身材。哎呀,看看这个小石头,来就来了,还带男人,这让她怎么好意思嘛。   今日一大早,既醉就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厨房准备了晚上的酒菜,就在她准备出门去找王小石的时候,宅院里立了个白衣的年轻人。 第73章 金风细雨(15)   狄飞惊绝对是这个世上最难见到的人之一。   “顾盼白首无相知, 天下唯有狄飞惊。”,他可以是任何人的朋友,也可做最贴心的知己,但极少有人能够见到他, 苏梦枕和六分半堂敌对多年, 甚至都没见过狄飞惊一面,便可说明这一点。   狄飞惊不大愿意见人, 他是个残疾人, 颈子断了, 因此只能低头,没人愿意总是对人低头,所以他一向只待在六分半堂里,唯一能够随时见到他的人只有雷损,雷损给了他最大的权力,连苏梦枕都猜测他永远不会和雷损翻脸。   可这世上的感情谁能说清?倘若和雷纯天长日久处出了感情,那时知道真相只会两难, 不会像现在这样不堪一击。   狄飞惊对雷损的感情非常复杂,他这样的聪明人自然看得出来, 雷损对他的信任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外姓子弟, 是一把可以用来钳制雷门嫡系的利刃,一方面是因为狄飞惊的一切都是雷损给的, 离了雷损, 他就失去了一切。   这就是六分半堂, 理智永远大于感情,就像雷损,也像狄飞惊, 但狄飞惊还是个年轻人,年轻意味着不可控。   既醉愣住了,她看着狄飞惊,好半晌才轻轻地问,“你……”   狄飞惊低着头,这个姿态让他看起来带着一点羞涩,他没有走动,只是站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既醉,过了许久才道:“关姐姐还好吗?”   既醉差点以为他说的是自己,等到反应过来,顿时瞪圆了眼睛,“你,狄飞惊!你来干什么?”   狄飞惊又问道:“关姐姐还活着吗?”   他的眼神很悲伤,悲伤到了既醉察觉得出来,他应该知道招娣死了,于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说道:“你不是站在雷损那一边的吗?你是来抓我的,还是别的?”   狄飞惊当然看得出来,一个女孩子对生父有着这么大的恨意,那自然是意味了很多很多,他询问着,心里却知道答案,她们母女这些年过得很不好,关姐姐应该……不在人世了。   狄飞惊抿唇,该伤心的已经伤心过,没有必要再展现什么,他轻声说道:“总堂主没死,他今晚会来见你,想要把你当做暗子埋在苏公子的身边,为了让你听话,他会软硬兼施。你最好回到金风细雨楼去,回到苏梦枕的身边。”   既醉只听到那句雷损没死就气得跳了起来,“是你救的他!”   狄飞惊没有说话,他的身影已经消失。   坐在鸡圈里的关七一边玩泥巴一边抬起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妹妹,刚才那个人惹你生气了吗?”   关七穿着一身土黄色的衣裳,这是既醉给他换的,因为一会儿不看着他就会弄一身泥巴,土黄的衣服,蹲在鸡窝边上,宗师级的隐匿本事,狄飞惊又心思不定,竟然都没注意到关七。   既醉也懒得纠正自己不是妹妹了,给关七拍了拍身上的灰,脸上露出极为兴奋的表情,“不说他,他说今晚雷损要来,你能不能再给他来一下子?”   既醉比划了一下那日三合楼前炸开的破体无形剑气。   关七茫然地看着既醉,然后点点头。   既醉满意了,不过她也不会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关七身上,疯子都是不可控的,她用了苏梦枕给她的紧急联络手段,让他赶紧调拨一些高手过来压阵,最好自己过来,虽然雷损应该不会带很多人,但万一呢!   雷损来的时候正是夜幕降临,他是谨慎惯了的人,中午就离开了六分半堂,在既醉的宅子四周绕了几圈,到了晚上才进门。   雷损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着二堂主雷动天,雷损是搞惯了阴谋诡计的人,对付一个年岁不大的小姑娘自然娴熟至极,他准备先动之以情,然后施以武力,最后下毒胁迫,如有必要,还可以让雷动天污了她的身子来击破心防,这都是六分半堂做惯的事情了。   既醉也不是一个人等的,她把关七安置在柜子里,自己坐在饭桌前,今日可能要掀桌子,所以没有做她喜欢的鸡,都是一些寻常饭菜,苏梦枕那边得到消息已经很晚,但他回应得很快,亲身独往。   苏梦枕总是很容易相信人,既醉都有些惊讶,她要是个卧底,反向埋伏一下子,苏梦枕岂不是直接交代?   可苏梦枕还是来了,带着他的红袖刀。   既醉坐在桌子前,比起从招娣那儿学了十几年的脏话,她吃东西的仪态还是很好的,雷损的轮椅进门的时候,既醉慢条斯理地吃完了一块甜糕,抬头看着雷损。   雷损第一次见既醉,满脑子都是下流念头,如今知道是自己的女儿,也没有任何怜爱之心,他苍老的面容上露出些叹息神色,说道:“孩子,我都知道了,你是昭弟为我生的女儿,她现在过得还好吗?”   既醉仍旧坐着,托着下巴看雷损,脸上甚至带出了些笑容,“哎,雷损,你知道温小白死的时候跟我说了什么吗?”   雷损的脸色变了,既醉接着说道:“她不停地哭着求我放过她,还说事情都是你干的,让我找你诶。”   “雷损,你贱不贱啊,温小白心里都没有你,你比她还要贱。”   柜子里的关七戴着小围兜,拼命捂住了嘴巴,让自己不要哭出声来,他喜欢妹妹,也喜欢小白,小白做了伤害妹妹的事情死掉了,他只能偷偷为小白哭,如果在妹妹面前哭,妹妹会很生气很生气。   雷损来时已经做好了不去问温小白的准备,但他没想到既醉会主动说起这事,他的手甚至都在颤抖,却还是忍住了,用苍老的声音说道:“当年的事有很多误会,你娘一定和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既醉不听这个,招娣说什么她信什么,雷损又没给过她一口吃喝,她看着雷损,忽然笑了,“关七!”   柜子忽然动了动,然后有两只脚从柜子底部捅了出来,关七的身量太高,被关在狭小的柜子里,一时竟然起不来身,只能“穿”着个柜子站起来。   明明如此狼狈,他却能准确判断出雷损的方位,破体无形剑气从柜子的四面八方飞射而出,离得最近的雷动天当场被炸死,雷损正面被几十道剑气打成了筛子。   这一次,没有狄飞惊来救。   既醉在叫了关七那一声的时候转身就向外面跑,她没想到关七被柜子挡着不认人,虽然绝大部分剑气都是冲着雷损的方向去的,但也有零散剑气乱七八糟地朝其他地方飞溅,此时就听叮当几声,苏梦枕持刀抵挡剑气,将她护在身后。   关七实在是个大杀器,既醉见到苏梦枕的肩膀上被洞穿了一处,他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提刀护她,脸上的表情比一只蚊子咬了他还要平静。   既醉连忙大声叫道:“关七,停下!”   带着无数洞眼的柜子不动了,既醉松了一口气,在苏梦枕身后张望几下,发觉不光肩膀,其他两处都有地方渗出血来,惊道:“你伤了多少地方?”   苏梦枕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只道:“肩膀。”   既醉撩起他的衣袖,见那处渗血的地方包扎着绷带,腿上应该也是,这是前些天三合楼被关七炸到的旧伤,应该是伤口破裂才渗血,她知道苏梦枕埋伏的地方在内室,墙壁那么厚,他的武功又好,不是为了救她也不必来受这个罪,于是小声地道:“多谢你呀。”   苏梦枕看了一眼筛子雷损和柜子关七,失笑道:“是我该谢你们。”   既醉摇摇头,“一码归一码,雷损是我要杀的,就,就……拿他抵这个宅子吧。”   苏梦枕于是点了一下头。   雷损是真的死透了,本来他还可以藏在暗中继续兴风作浪,可他对一个漂亮女孩子实在轻视得很,所以死得很惨。   苏梦枕让人收拾了雷损的尸体,有的肢体被炸飞了,还特地包好,送回了六分半堂。   狄飞惊在接到消息的时候沉默了片刻,他去报信,很难说没有想过这一层,他静静地坐在窗前,看月色如水,浸透天地。   既醉一点都不介意住在死过雷损的宅子里,仇人的血永远不脏手,也同样不脏地,她给苏梦枕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又留他过夜。   苏梦枕在城东的空宅子不少,自然不肯留下来,他甚至都没休息,连夜赶回了金风细雨楼。   既醉给关七收拾了一下,忽然想起自己忘记在雷损的脸上刻字了,但此时雷损的尸体已经送回六分半堂,不免发出几声遗憾的狐叫,觉得实在便宜雷损了。   可雷损实在不便宜,为了赎回雷损的尸体,雷纯又付出了六分半堂在各地置办的大小妓院赌场百间,财路断了大半,却只见到雷损血淋淋的残肢和大半完整的尸身。   隔了几日,地方线报陆续传来,六分半堂在各地的堂口听闻总堂主死讯,许多下辖势力自行脱离,叛了两万余人,这些人全都投向了金风细雨楼,雷纯坐倒在地上,脸色苍白得像纸。   六分半堂的天,这才算是塌了。 第74章 金风细雨(16)   雷损的尸体由六分半堂最好的绣娘一针一线缝补完整, 下葬那天看起来便人模人样许多,雷纯一身白衣扶灵,二堂主雷动天那日也身死当场, 雷媚自偷袭关七失败便不知所踪, 四堂主雷恨在金风细雨楼掠夺地盘时不肯退却,同样死得极惨。   昔日声势烜赫的六分半堂, 即便是雷损的葬礼, 也办得有些萧条了, 六堂主雷滚是雷门嫡系子弟,他如今倒成了大堂主之下权势最高的人,颇有些势高欺主的意思。   狄飞惊立在雷纯身后, 雷滚立在他身后, 一直等到雷损下葬,才带着些虚假的悲伤开口道:“总堂主去了, 二堂主也没了, 三堂主失踪,四堂主身死,小姐是个不通武艺的人, 坐在总堂主的位置上难免不能服众, 我认为如今六分半堂,还是应当交还给雷家人来做主。”   他自认已经说得十分委婉, 他甚至都没直接了当地说,雷纯是什么东西?一个女人而已,她凭什么服众?   雷纯的目光落在了雷滚身上,她已经为六分半堂还剩下的一百三十多雷姓子弟备下了毒酒,便也不准备在此时出头,只请求雷滚再等一等, 等到丧事办完再谈。   雷滚志得意满,六分半堂虽然落魄了,但也显出了他来不是?苏梦枕是个什么东西,他能将金风细雨楼拉扯到如今的地步,他雷滚为什么不能?   六分半堂落到如今的地步,只有隐入暗中蛰伏下来,像雷滚这样心比天高的人结局自然只有一个,然而雷纯看着一言不发的狄飞惊,心中还是冰凉一片。   自从生母的事情揭露,狄飞惊对她的态度便为之大变,她昨夜在守灵时暗示狄飞惊可以“越一步”,狄飞惊这样的聪明人竟然装作不懂,只退一步表明了忠心,这让她又恨又羞,她已经拿出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狄飞惊凭什么不肯接受?   雷损死的时候,并不相信自己会死,留给雷纯的势力只有明面上的两支部队,这是他诈死时给出去的,雷损在暗中留存的那些力量都需要雷纯一个个去收服,可狄飞惊不帮她,她要花费多少力气,要付出多少利益,才能坐稳六分半堂总堂主的位置?   雷损的葬礼办完,丧宴上一百多名雷门子弟随之上路,雷纯当然知道这会招至雷门本家的不满乃至报复,可她绝不接受被人夺走权位,送回雷家做个任人宰割的大小姐。   此后种种,十分艰难,在雷纯一次从相爷傅宗书的府邸归来后,不见了狄飞惊的踪影,那一天雷纯发疯似的将整个六分半堂翻来覆去地找了无数遍,只在狄飞惊的住处找到了一封离别的信。   六分半堂发生的所有事情,一件不落地被杨无邪整理成册,金风细雨楼在六分半堂埋的暗子极多,以前地位难免低了一些,如今一个个的都爬到了较高的位置上,情报自然比以前清楚得多。   对于雷纯带领六分半堂投向奸臣一党,苏梦枕并不意外,现在的六分半堂只剩下一个空壳子,之所以没有全盘打下,自然有更深层次的考虑。   空壳子的六分半堂自然再也无法与金风细雨楼争锋,却还是立在那儿,恨苏梦枕的人会投入六分半堂,想对付苏梦枕的人会利用六分半堂,只要暗地里掌控了六分半堂的动静,苏梦枕就会过得更轻松。   他只是为狄飞惊感到可惜,他崛起之时雷损还在蛰伏,他和狄飞惊隔空交手的次数更多一些,知道这个对手有多难缠,却没想过他会放弃一切,离开六分半堂。   低首神龙离开汴京后便失去了踪迹,滴水入沧海,再也寻不见了,只留下苏梦枕的一声叹惋。   金风细雨楼吞并六分半堂势力的速度极快,汴京的贵人们原本打的是教着两大势力打生打死,最好两败俱伤,让他们吃个盆满钵满,却不料势头一面倒,让金风细雨楼兼并一大势力,如今六分半堂在各地的堂口都挂上了金风细雨楼的分舵牌子,大批大批的江湖人士慕名而来。   如今金风细雨楼在册的江湖人总数十八万,还有早先经过训练的精兵六万余众,宋军号称拥兵百万,这百万里有多大水分人尽皆知,而且存在极严重的空饷,除此之外,大量老兵仍旧占着饷额,刺配的囚犯被拉走充军,也是出工不出力。京师驻军待遇优于其他军队,空饷人数更多,大笔军费都成了蔡京的库房存银,金风细雨楼如今势成,偏偏动他不得。   而金风细雨楼的崛起在端到皇帝赵佶面前的奏章里,就成了“癣疥之疾,不足为患”,除了奸党的粉饰太平,还有苏梦枕的真金白银,对于赵佶唯一的影响就是,他平日最喜欢的青楼不开门了。   赵佶是个好色之人,好色到全天下都知道他与名妓的二三事,最有名气的应该是如今宠着的李师师,但在李师师之前赵佶就有了这个癖好,也包过几个出名的“行首”,他有一项和常人不同,那就是并不禁止名妓与别人往来,甚至来的时候还会提前让人说一声,可谓是嫖客里的君子。   其他女子和皇帝睡了觉,自觉有几分高贵,渐渐地就不待客了,只像深宫妃子那样天天等着赵佶来,李师师却是个极为聪明的女子,赵佶来过几次之后,她就察觉到了皇帝的独特癖好,仍旧打开门做生意,专门挑选些俊秀书生做入幕之宾,果然赵佶撞见过一两次都没生气,甚至来得更勤。   李师师于是更清楚地明白了,这就是个贱皮子,高贵皇妃他不爱,就喜欢迎来送往的妓。   贱皮子赵佶在小甜水巷转悠了很久,不信地拉住人问,“这里原先开的几家楼子呢?怎么都成饭馆了?”   被拉住的也是老嫖客了,闻言一肚子气,骂道:“那天杀的苏梦枕,不让婊子接客了,说要招纺工,要介绍亲事,还要收些女兵,强买了卖身契,好些婊子哭天抹泪跟着去了,金风细雨楼的大车一车一车地来回拉人。有些红姑娘不肯,两腿一撇的生意多挣钱?他、他让人守在门口赶客!那个蛮横呦!你看我这眼睛让人给打的。”   赵佶看了看那人的乌眼圈,立时感同身受起来,跟着骂道:“青天白日的,怎么干这样的事?男人**天经地义,他管天管地,欺行霸市,居然还管到床上的事去了!”   两人骂了一会儿苏梦枕,赵佶琢磨着等回去之后下一道旨意,不能让金风细雨楼再这么嚣张下去了,都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了!   冷不防瞧见不远处的一辆大车,他宠爱了许久的李师师笑容满面地上了车,她一贯是清冷高傲的,他喜欢极了这做妓的摆出一副高贵姿态,连他也爱答不理,便愈发地想要折辱她,他见识过她床笫之间无数种风情,却从未见过她真正快乐的样子,她、她笑起来竟然是这么美的吗?   赵佶呆呆地追出去几步,却见李师师毫不留恋地放下了帘子,大车骨碌碌,又带走一车可怜人。   风气从来都是自上而下的,皇帝赵佶爱玩这个,青楼行当就兴盛得不像话,许多官员也有相好的名妓,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抛弃纸醉金迷的生活,枕边风一阵一阵地吹,苏梦枕也很好说话,金银一箱一箱地送,送得有意见的官员都张不开这个嘴,甚至一个个正气凛然起来,在朝堂上为他据理力争。   杨无邪叹气道:“这可都是真金白银啊。”   苏梦枕不在意,只是轻轻地说道:“早晚有收回来的那天,真金白银,才是跑不了的东西。”   江湖上的风气也是自上而下的,苏梦枕很急,所以金风细雨楼也很急,整个势力都很急,连带着江湖风云激荡,黑白两道为之变色,原本不必这么急,可苏梦枕撑不了几年了。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活不长久,最好的御医替他看病,一年一年地告诉他这个事实,他自襁褓受难,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是向阎王借来的寿,他无比迫切地想要改变这个世道,涤荡一切黑暗,他想要驱除鞑虏,收复山河,想要河清海晏,天下盛世。   大约苍天也嫌他一身反骨,唯独不予他年岁,他不知道自己能撑多久,但他活着一日,就要将金风细雨楼扩张一日,留给后继者一把平定天下的刀。   除此之外,苏梦枕这个人还剩下些什么,苏梦枕自己都不知道。   一日事务忙完,夕阳斜照,苏梦枕站在玉塔二层楼上向下观望,忽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少女白衣簪红花,身后跟着高高大大的关七,远远地看见他,嫣然笑起,招了招手。   他苍白的脸上便带上了一点笑意,眼中寒焰燃烧,渐渐染上温柔爱色。   苏梦枕这个人,还剩下一份无需回应的情,远远看着,远远爱着,便是一份足以温暖到他死去的力量。 第75章 金风细雨(17)   既醉最近来金风细雨楼来得很勤。   她自己是个闲人, 待在宅子里只能和关七玩泥巴,风雨楼就不一样了,每天都是热火朝天干事业, 嗯……年轻男人很多。   雷损死后, 金风细雨楼的位置就变得有些敏感了,冷血来过两次就不来了,王小石倒是愿意天天来, 主要他这个捕快当得也不大情愿,既醉撵小鸡似的把他往外赶, 都不带男人了要他来干嘛?有时候既醉在街面上转悠, 看到一个长得有几分俊俏的男人都会眺望许久。   开封百姓是不习惯让年轻男人群聚的,之前就有过办热闹集会到中途,禁军过来抓人充军的,还有像既醉这样长相的女人也没人敢多看,因为禁军同样有令女人打扮妖艳站在街头吸引男子的先例, 只要多看两眼, 立刻执法抓人。   既醉也不是每次来都能见到苏梦枕,因为苏梦枕实在是很忙,她上次见苏梦枕还是小半个月前, 这会儿离得远远的去看,忽然发觉苏梦枕也是有些姿色的。   她疑心自己看错了,还揉了揉眼睛。   这倒也没有看错, 她认识苏梦枕是在秋天, 那会儿苏梦枕病得厉害,瘦得见骨,如今一个暖冬过去,苏梦枕养得稍微丰润了些, 本就是世家公子,风姿出彩,自然格外吸引狐狸的视线。   既醉盯着苏梦枕半晌,上了玉塔去,心里难免就有些刺挠,离得近了,她发觉苏梦枕看人的眼神也不像之前那么吓人了,当真有了几分公子如玉之感。   苏梦枕对既醉微微点头,然后收回了落在她身上的视线,看着关七道:“他看上去比之前好了很多。”   关七被迷天盟关起来的时候,整个人的精神都很空洞萎靡,人也苍白得要命,像是十几年都没见过阳光一样,被既醉养了几个月,越发像个精神奕奕的淘气孩童,虽然老老实实跟在既醉身后,但眼神灵动至极,仿佛下一刻就会扑出去玩耍。   既醉却很嫌弃地道:“他特别能吃,现在一天要吃五顿饭,每顿都要吃一只鸡。”   她很不理解,为什么人要吃鸡?鸡不都是应该留给狐狸吃的吗?还是关七被她养久了,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狐狸了?   苏梦枕笑了起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笑,只是觉得忽然很开心,等笑够了,他咳嗽两声,说道:“我在城中也有些私产,关七的开销便从中取用吧。”   既醉摆摆手,不怎么在意地道:“楼里的分红已经够多了,再养几个关七都够了……公子,你准备什么时候造反啊?”   话题突然跳转到造反,饶是苏梦枕都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向周遭,确认四下无耳目,才皱眉道:“谁同你说了什么?”   既醉呆了呆,小心翼翼地说道:“难道这是个秘密吗?”   金风细雨楼摆下这么大的摊子,漕运贩盐挖矿打铁走镖茶马,各地建分舵,收拢大量人手,这不是明摆着要造反吗?她一直以为全天下都该知道的。   苏梦枕看着既醉那双灵动中透着些茫然的眸子,发觉她是真的认为这事天经地义一样,不免缓了一口气,叹道:“事关重大,知道我有这样心思的,不过一两个人而已。”   既醉震惊,看了一眼关七,见他没什么兴致的样子,把他往外面推,“你去那边很高的红色楼去转转,不要打人,去吧。”   关七顿时像只被解放的小鸡,他甚至都不用走楼梯,一个跳跃就下了玉塔,欢快地奔向了红楼。   既醉凑到苏梦枕身边,小声地道:“所以公子准备什么时候造反啊?”   苏梦枕第一次见人说起造反用这样轻松的神情语气,连带着他都放松了些许,无奈道:“如今金辽环伺,造反这样的事,必定要等待一个安全的时机,否则给了外敌机会可乘,那苏梦枕便是罪人了。”   他看向渐渐暗去的天空,轻声说道:“也许我等不到那一天,但金风细雨楼一定等得到。”   既醉不能理解,她拉了一把椅子坐在苏梦枕的边上,心怀鬼胎地打量着苏梦枕的容颜,嘴上敷衍道:“窃国嘛,何必要闹得很大,趁着外敌还没有反应过来最好了,宋祖不也是这样,死了皇帝,黄袍加身……”   她说着,忽然皱了皱眉头,这个世界和她来的世界实在是很像的,甚至这里也有一个仁宗,只是这里没有她和她的崽,仁宗无后,过继宗室,传到现在皇位传到这个贱皮子赵佶手里。   大差不差的世道,她也懒得多想,又不是她家的皇位,窃就窃了嘛。   苏梦枕第一次和人如此轻松地谈起造反大事,心头的滋味实在难言,他有许多的话想说,但话到喉头,只剩下一阵一阵的咳嗽。   放在以前,他再咳嗽既醉都不会搭理的,甚至要离他远一点,漂亮狐狸的心可硬可硬了,只是这会儿苏梦枕正在一年之中最俊的时段,咳嗽起来也不像秋冬时快断气的虚弱,苍白的脸上反而咳出了几分血色,颇有些病美人的脆弱之感。   他的眸子里不再有寒火,反而水光潋滟,既醉于是非常温柔地给他拍背,还拿了帕子来给他擦眼泪。   苏梦枕幼时遭遇截杀,襁褓之中被人重伤肺腑,靠着高手一口真气撑了下来,此后他大病小病不断,艰难长到成年,而这几年他武功渐长,能够用真气维持自身运转,才少了许多折磨。   他到现在这个地位,已经没什么人敢在他咳嗽的时候来为他拍拍背了,苏梦枕能感受到这种温柔关切的真诚,可他缓了一口气,动作轻缓却坚定地推开了既醉。   病骨支离,何必耽搁佳人。   这种委婉的拒绝既醉是看不懂的,她见苏梦枕不咳了,又坐回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苏梦枕说话,却听苏梦枕改换话题道:“昨日温师妹来向我辞行,她决定回洛阳去,今日中午的时候已经走了。”   雷纯投向奸党令温柔大失所望,而且白愁飞毁容后性情大变,更令温柔伤心,温柔和他纠缠了几个月,终于还是忍不住赌气要走,她想看看白愁飞会不会来追她,可白愁飞却在酒楼里买醉,不到晚上是醒不过来了,这里头有多少门道,苏梦枕也不说。   既醉知道这事,她也记得那个被关七炸毁容的年轻人,白愁飞长得很英俊,他毁容毁了半张脸后,既醉就开始佩服温柔了,这可是真爱啊。   苏梦枕轻声说道:“我认为温师妹还是离开得好,白愁飞并不一定希望她留下来,他是一个残废的人,实在无法给她什么。”   既醉有些不解,毁容又不是断手断脚,变丑了些罢了,就要叫残废吗?却见苏梦枕忽然看了她一眼,然后艰难地别开视线。   苏梦枕在说白愁飞,也在说他自己,他今日实在感受到了既醉对他的热切,他千方百计想要委婉拒绝,甚至如今,已经自比残废,实在难堪。   既醉一下子看懂了这个眼神,她有些怔怔,苏梦枕的眼睛实在是他五官里生得最好的,冷厉时寒焰燃烧,温柔时明澈清正,那看她的一眼,苦痛挣扎,隐忍爱意,全是她不懂的东西。   漂亮狐狸只懂及时行乐。   她转了转眼睛,看着苏梦枕道:“耳朵好疼,你帮我看看是不是划破了?”   苏梦枕愣了一下,然后弯腰去替既醉看耳朵,既醉侧过脸来露出耳朵,她的耳朵也好看,小小白白的,耳垂的形状像一个饱满的水滴,也没有打耳洞,苏梦枕没有找到伤口,刚要起身,就被既醉拦腰抱住了。   既醉双手环抱着苏梦枕的腰,在他脸颊上连亲了两下,得意地笑道:“公子,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苏梦枕立时就要推开她,既醉抱着不肯放,见他当真是在挣扎,没有一点欲拒还迎的意思,连忙再抱紧了些,大声地说道:“苏梦枕,你要是敢推开我,我就告诉别人你轻薄我!”   苏梦枕还是把既醉推开了,他后退了好几步,惊慌得像个未经世事的少年,苍白的俊脸上浮现红晕,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既醉本来有些生气,见他这幅样子又不生气了,她抬着脸看苏梦枕,“二楼有没有别人会来呀?”   玉塔的二楼栏杆是汉白玉砌成的,人站着,从底下看能看到半身,像既醉这样坐着就看不到,苏梦枕想要回答却顿了一下,反应过来既醉问这个问题是想做什么了,他看向既醉,又后退了一步。   既醉不高兴地说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为什么要躲开我呢?还是说,你心里还有别人?”   苏梦枕和雷纯以前是有婚约的,但在袭杀完雷损之后,这个本就是口头上的婚约还能怎么作数?既醉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想起来,越说越生气了,大声地说道:“你说啊,你说你心里还有雷纯,我就再也不来找你了!”   苏梦枕没有说,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不能这样害了你。”   既醉的耳朵竖了起来,好的好的,她听明白了,害羞而已。 第76章 金风细雨(18)   既醉是一只挺骄傲的小狐狸, 当初对着一代奇侠方歌吟都是权宜之计,完全没想过真下嘴,那方歌吟一头白发不知道多大年纪了还是很英俊, 算起来居然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小石头虽然二十三了,却嫩得像根小青葱, 她没有什么兴致,关七嘛, 对着那张幼崽脸, 她连一丝一毫的垂涎都没有,温小白的胃口也是她很佩服的一点, 不仅吃得下关七, 还吃得下雷损。   对苏梦枕,既醉完全是见色起意,假如她一开始见到的就是过完冬的苏梦枕,情绪也许不会有太大的波动,不就是俊美贵公子嘛,她也见过不少啊,不就是江湖势力龙头老大嘛,不就是蛰伏期的反王嘛,嗯……好像确实很少见。   但不管怎么说,既醉就像一只等鸡的狐狸, 是一定要吃到嘴里的,见苏梦枕离她远远的,脑筋飞速转动, 眨了眨眼睛,柔声说道:“什么叫害了我?咱们两厢情愿的事,你既然心里没有别人, 为什么不肯和我亲近呢?”   苏梦枕脸上的红晕未散,他一贯是上位者,极少处在这样的环境下,虽然自陈短处有些难堪,却还是深吸一口气,道:“我幼年为人所伤,已是活不过三十,从未想过娶妻生子,就算是雷纯姑娘,我也没有想过要娶她。”   既醉呆了呆,看向苏梦枕,“你、你……你的意思是?”   苏梦枕轻声说道:“我心里虽有关姑娘,却不能娶你,有朝一日我撒手人寰,留你在这世上该有多难?”   金风细雨楼立在这世间,早晚有一日要冲撞皇权,成就是成,败就是死,他自然看不见那一日,可他决不能留一个弱女子顶着他遗孀的身份受人责难,甚至会有人以此为借口来折辱她,欺凌她,只要想想,便令苏梦枕心中疼痛。   既醉忽然笑出了声,她用那双极美极动人的眸子看着苏梦枕,语气温柔地说道:“我也没有想过要嫁人呀。”   她站了起来,走到苏梦枕的身边,拉起了他的一只手,放在脸侧,明眸如水般清澈,花瓣唇撅着,美人抬脸的姿态总会让人心生怜爱,苏梦枕想要收回手,却被那双眸子看得溃不成兵,只能移开视线,看着远处天空。   既醉的脸贴在苏梦枕的手上,轻声说道:“这样的世道,嫁给谁能长久呢?公子喜欢我,我也喜欢公子,咱们做一对露水夫妻,你若是成事,我们长长久久守着。你若不成,死了,我就远走他乡,岂不很好吗?”   少女的脸比世上最精致的丝绸都要轻软温绵,漂亮的嘴唇里说出的话语如刀似蜜,苏梦枕一时不知要说什么才好,他是极为骄傲的一个人,认定自己胜过世间绝大多数人,他是极为自卑的一个人,天不假年,唯三十余寿,如今已是数着年头过活。   心爱的女人在怀中,却只能一遍遍拒绝,这令骄傲的苏梦枕如何去忍?   既醉在他耳朵上咬了一下,声音极轻,却很不容置疑地道:“我不管,我劝累了,你现在最好一个字都不要说,想好了回答我,好还是不好,你要是拒绝了我,这辈子我都不再见你了。”   苏梦枕沉默了下来。   他沉默,像一座沉默的雕像,既醉可不管这些,仗着苏梦枕这会儿不敢动作和言语,一会儿撩拨他的胸口,一会儿用手去丈量他的腰身,满意地发觉苏梦枕果然是个练刀的人,即便常年带病,本钱也不少。   两人在二楼抱着,第一个发现的是杨无邪,杨无邪来玉塔就跟回家一样,他自己事情办完就会来找苏梦枕,他远远地注意到了这一幕,整个杨总管都蹦了起来,在苏梦枕稍有所觉向下看去的时候,杨无邪人已经躲进了玉泉下。   片刻之后,他飞快逃离玉塔,将其他几个楼都转了一遍,然后状似无意地命人不要去玉塔打扰,公子喝了药已经睡下了。   关七不懂,关七不能理解,关七跳了起来,大声说道:“我妹妹呢?她也一起睡了吗?”   杨无邪呆了一下,连忙说道:“关姑娘回去了,七圣回府去看看吧。”   关七震声道:“我不认识路!”   杨无邪连忙派人派车,把关七送走,想着汴京玉泉山一来一回,足够公子和关姑娘互诉衷肠了吧?他到底还是个较为纯洁的年轻人,还没有想过更深的东西。   玉塔之上,苏梦枕沉默了许久,才慎重地开口道:“虽不能白首相随,惟愿朝暮相见,我死之后,必会将你交托在最信任的人手里,护你一世安枕。”   既醉的脑袋早就扎在苏梦枕的怀里了,她挨挨蹭蹭着,语气娇缠道:“早这样不就好了吗?我都站累了。”   她在苏梦枕的脸上亲了好几下,又去亲他的薄唇,少女的气息如一场幻梦,苏梦枕醉在梦中,几乎想不起别的,可他还是按住了既醉乱动的手,连忙道:“不可。”   既醉被按了手,就去亲苏梦枕的脸,亲到他的手松开,非常得意地道:“你都答应我了,还有什么不可不可的?”   苏梦枕实在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他面上红晕再现,“至少挑个黄道吉日,办一场私人小宴……”   既醉忽然停下,极为生气地说道:“那是纳妾的礼节!你是不是还想着雷纯?你见她落魄了,心里又怜惜了!好哇!她做正妻,我做小娘,是不是?”   苏梦枕哪里知道什么纳妾不纳妾的,江湖人能娶个妻子都不错了,他只想着虽然不能大办喜宴,也至少体面一些,他笨拙地哄劝了既醉几句,渐渐发觉哄劝是无用的,不如实际行动。   既醉只要被亲了就会高兴一点,只要苏梦枕一停,她就立刻提起雷纯,苏梦枕衣裳都失了半截,觉得实在无法在二楼待下去,只能抱着既醉去了他的卧房。   既醉满心的不愿意,她是一只淳朴的狐狸,幕天席地,观星望月,抚琴吹笙,多么有趣,只有人会遮遮掩掩,进了卧房还要拉窗帘,上了床榻还要落幔帐。   但很快她就来不及去想这些了。   金风细雨红袖刀,金风来得疾,细雨绵绵不绝,红袖刀轻易不出,一出就要见染血,一染血便红得格外艳丽,越艳越烈,像一团烈火在燃烧。   红袖刀是一把弯刀,刀弯如美人细腰,极惊艳,极美丽,出鞘时带着一声刀吟,美得像一场梦。   既醉喜欢弯刀,剑虽直,难免多了些直来直往的无趣,而弯刀带血,最能致命。   苏梦枕练不来大开大合的刀法,他便另辟蹊径,将红袖刀练得极阴至柔,凌厉诡谲,江湖人称“梦枕红袖第一刀”,他的刀法已经达到一种层面上的极致。   既醉在武学上极少遇到这样的对手,连躺平都做不到,因为刀是弯的,向上带时着实能要了人命,红袖刀法尚未演练到一半,她已经哭出了声,开始求饶,刀客并不心狠,犹豫片刻便准备收刀,倒是既醉离了刀,心里空落落的,没过一会儿又来摸刀。   苏梦枕咳嗽了几声,夜色下他的双眼像一对燃烧着的寒火,他按住了不自量力的对手,轻声叹道:“这回,我不再信你了。”   刀出一百二十招,再度有狐狸求饶,这一次刀客置之不理,将一套刀法使得酣畅淋漓,只见风急雨骤,只闻狐鸣凄凉。   既醉最后死不瞑目地倒在柔软的床榻上,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怪不得人不喜欢幕天席地,原来是为了倒头就睡。   这一觉睡得十分安稳,既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黄昏,苏梦枕立在窗前,听见动静回过身来,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映照得风采动人,既醉的心里动了动,然后目光落在苏梦枕的红袖刀上,立刻收了心。   她揉了揉腰,在床榻上磨磨蹭蹭片刻,就听苏梦枕道:“桌上有热茶,我让人备了饭菜……关七已在玉塔下面叫了许久。”   既醉连忙披了一件衣服去窗口看,果然看到关七两眼乌黑站在玉塔下,像一尊铁面神。   关七昨日到夜里才被那七绕八绕的马车送回了汴京城东的宅院里,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既醉,于是马车又把他往回送,一来一回到了玉泉山,杨无邪这会儿已经激动得没有睡下,连忙又去哄关七,告诉他既醉已经睡了,关七被哄住了,但也不肯去睡,也不肯吃东西,只是守在玉塔下面来回转悠。   一转悠就是一天。   既醉喝了几口热茶,连忙穿戴整齐去底下,关七见到她就安心了,少年脸上满是笑容,随即笑容一呆,看着既醉道:“妹妹,有人打你了吗?”   关七看着既醉脖颈上的红印,脸颊上的吻痕,孩童般的眼眸看向随之而来的苏梦枕。   既醉只觉得狐脑壳都在疼,“没人打我……来吧,吃点东西,吃几只鸡。”   关七有些狐疑地看着既醉,挠了挠头,还是跟着既醉去吃鸡了。 第77章 金风细雨(19)   春去秋来, 自既醉来到汴京,已过去将近一年。   这一年里汴京势力风云变幻,六分半堂倒台, 金风细雨楼一统江湖,朝堂上奸党自危, 奸相傅宗书请了诸葛神侯的师弟元十三限来护卫他周全,元十三限武功极强, 但也自矜, 不肯做个贴身保镖,只收傅宗书做了个挂名弟子, 然后将徒弟派出来随侍傅宗书左右。   既醉和傅宗书的相遇是在一个傍晚, 她刚从金风细雨楼切磋完刀法回来,因休息了一整晚,所以到了汴京就下了马车,带着关七在街面上转悠,远远地关七就看了一处茶楼的三层一眼,既醉武功没有关七那么强,但眼力也不差,顺着视线看去,就见一行人站在茶楼栏杆处,有个中年男子定定地看着她。   假如傅宗书再年轻个二十岁, 换上一张小侯爷似的俊俏脸庞,既醉没准还会多看他一眼,但傅宗书只是一个黑脸长须的丑陋中年人, 除了脑袋比其他人都大上一头之外,实在没什么可取之处。   于是既醉毫不在意地收回视线,准备离去时, 忽然有人从茶楼上一跃而下,盯着既醉许久,很不忍心地开口道:“这位姑娘,相爷想请你茶楼一叙。”   既醉有好久没遇到过这种当街抢人的戏码了,她以前是把自己蒙头遮脸挡得好好的,才一路从苗疆赶到了汴京来,在汴京待了一年渐渐松快了,不再遮面,她自己佩一把剑,身后还跟着关七这样的壮汉,极少有人不长眼睛来惹她,还是那句话,换个人既醉也许还会去瞧瞧,可傅宗书的卖相着实寒碜得很。   “不用了,你们家相爷长得太丑了,我不想和他说话。”既醉哼了一声,准备带着关七离开。   拦她的人名叫叶棋五,年轻男子哪有不爱美人的,他痴痴看了既醉一会儿,见她快要离开了忽然清醒,再次一步拦住了她,连忙道:“相爷只是想请姑娘喝杯茶水,绝无他意的,姑娘上去了,说些好话……”   既醉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她从来没听说过图狐狸精好看要抢回去,还要狐狸自己去奉承的,人长得丑,想得倒是很美。   关七忽然淡淡开口道:“我妹妹不想去喝茶,你最好也不要惹她生气。”   叶棋五轻蔑地看了一眼关七,在他看来,习武把自己的块头练得这么大,一看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外家功夫,只是看着唬人罢了,但凡他使出一招两式,稍后这大美人儿就会跪在壮汉身边哭着求他不要死。   叶棋五名义上是傅宗书的同门,实则是他的护卫,傅宗书这人重欲好色,和蔡京一个路数,只不过蔡京手段好点,看中了便登门纳妾,妾虽然多了点,也是正当地弄人,傅宗书却很爱强抢,抢来的民女玩腻了,要不赏赐手下,要不直接弄死,是决不会把人放回去的。   做惯了这样的事,叶棋五很难得才会心软不忍,也就是看既醉美貌罕有,怕是相爷那等残忍之人也舍不得玩死,才多劝了两句,这会儿有心想展现一下自己,便亮出武器来,对着关七大喝道:“相爷行事,岂有你说话的份!”   话音一落,他这辈子的话便说完了。   叶棋五只觉天旋地转,下一刻人倒在地上,看着昏黄的天空,人死了一会儿,眉心才渐渐流出血来。   关七一个指头把叶棋五戳死了。   既醉后退了两步,她今日穿得可是新裙子,好在伤口很小,不仅没有弄脏她的裙子,血甚至都没流到地面上。   茶楼上的一行人显然是惊了一下,傅宗书蜥蜴般的眼珠子动了动,哑声道:“看来事不可为,算……”   他话音未落,连一句遗言也没能说完整,就被一个纵跃跳上茶楼的关七一脚踢死。   关七还是迷天盟主的时候,这些奸党听闻他的名声,走路都要避着他出行,但被既醉带回去养了一段时间后,关七穿着普通的布衣,头上扎着简单的小啾啾,手里没有兵刃,老老实实跟在既醉身后,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壮汉随从。   这块铁板踢起来不仅伤脚,还伤命。   对于关七突如其来的霸主风姿,既醉已经很习惯,关七不是个傻子,他是疯子,他可以上一刻和小鸡崽玩得开心,蒲扇大手捏一只脆弱小鸡都不会伤到一点点,也可以下一刻发疯拆房,青砖厚墙打几个窟窿都正常,只是往往她一开口就能喝止。   可今天既醉实在不想理会这几条人命,那个被关七踢死的中年人,他长得实在很丑,被这样的丑人肖想,漂亮狐狸毛都要炸起来了,所以死就死了吧。   关七踢死了傅宗书之后,没等到熟悉的喝止声,他不能动用脑子,一用脑子就会很疼,于是像撵小鸡一样把傅宗书的几个随从都捏死了,然后跳跃下来,他身上没沾一点血,既醉却离他远了一点,说道:“回去要洗澡。”   关七不怎么喜欢洗澡,喉咙里咕噜了几声,还是点点头。   傅宗书的死在既醉和关七的心里,也就是杀完人要洗澡去去血气这一点分量了。   但第二天却在朝堂上引起了风云震动。   皇帝赵佶不大喜欢傅宗书,却觉得这个丞相非常可靠值得信任,是他的肱股之臣,如今却被江湖人当街打死!思及金风细雨楼的嚣张,令他没有窑子可逛,赵佶把龙椅拍得啪啪响,很是发了一通火气,他要派兵镇压这群嚣张的江湖人!   诸葛神侯在朝堂上很难保持自己在府里的淡雅风姿,他据理力争地喝道:“关七乃是绝世高手,人又疯癫,傅宗书撞上他被打死,和走在路上不巧被天雷劈死有什么区别?如今江湖难得安稳,陛下要为一死人掀起滔天风浪不成?”   赵佶都被震了一下,片刻之后,才唯唯诺诺地说道:“关七比起神侯如何?”   诸葛神侯呵呵一声,“欲败关七,或可请家师援手。”   赵佶抿着唇不说话了,蔡京比傅宗书卖相好看得多,长须微动,开口叹道:“关七武功盖世,一时奈何不得,但金风细雨楼盘踞湖北,疾在颅脑,痛在腹心,神侯何必事事为金风细雨楼说项?”   赵佶又活泛起来了,他一贯认为自己大权在握,军士百万,金风细雨楼不过是小打小闹的一点江湖人组成的势力罢了,他看不顺眼很久了,蔡京提出此言,正和他心意。   此时蔡京又道:“何况关七也有法可治。”   至于怎么治,他就不说了,诸葛神侯费尽唇舌也没能让赵佶心思动摇,他已经两个多月没有逛青楼了,李师师离了汴京就没了踪影,找都找不到,那些愿意伺候的名妓他又没兴致,离了青楼楚巷的环境,就没那个卖笑的氛围了!   在奸党的极力鼓动下,围剿金风细雨楼的的政策就此定下,赵佶还把兵权交出了一部分给蔡京,他还留了个心眼,将一部分忠诚的京师驻军交给了诸葛神侯,他虽看不顺眼神侯,但和对傅宗书一样,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人。   说实在的,这份信任不如不要给了。   诸葛神侯多云淡风轻的一个人,都气得在家围着被褥喝药汤了:京师驻军养尊处优,战力连边军都不如,金风细雨楼可是经常派人手来助军的,对咱们这点家底还不清楚?你不去动他也就罢了,既然要去剿灭他,还不全力一击打个措手不及,反倒一分两半,留一半给他干什么?   领兵攻打玉泉山的是童贯大将军,单提这个人没多大名气,把他和蔡京放在一起就有了,所谓“打破筒,泼了菜,才是人间好世界”,筒是童贯,菜是蔡京。   赵佶认定此番拿下金风细雨楼定然是一面倒的势头,蔡京没他这么乐观,认为打得肯定要艰难一些,主要难在高端战力上,可以等到大破玉泉山之后,再请元十三限出关对战苏梦枕,蔡京收拢六分半堂余下的财产时便起了这个念头,金风细雨楼吃了大头,他只收拾一点残羹冷炙就吃得流油,金风细雨楼经营得如此盛大,这不比艰难地搜刮些民脂民膏来得快?   搜刮民脂民膏还要背上一声骂名,打金风细雨楼可是剿匪啊,这是美名!   处在局中的人往往看不出自身颓唐,金风细雨楼得讯极快,朝中就有他们的眼线,童贯打的是一个兵贵神速,苏梦枕那边得到消息,虽然很是惊诧,但还是第一时间组织好人手,将兵马齐备,童贯号称带了三十万大军,风雨楼十万子弟下玉泉,双方短兵相接,呈现了一面倒的势头。   一面倒的是宋军。   童贯的人头不如傅宗书的头大,瞪着眼睛看人,苏梦枕把这个人头端看了半晌,怔然说道:“我想将刀留赠后人,时势却至,这一战,真要翻天覆地了么?”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金风细雨楼之上,乌云翻涌,有天人叹道:“仍是三十九岁?”   另一天人也叹,“仍是三十九岁。他本要投入后世做一太平天子,却撑着病龙之体再转下凡,是怜这一世苍生。”   昔日柴世宗,病龙台前死,江山易手去,如今复来归。 第78章 金风细雨(20)   既醉每次从金风细雨楼回来, 都要老实上许久。   这一次更是,接连两三天都没什么精神,于是又歇了一阵, 倒也听人说起过军队调动的事,但朝廷偶尔也会搞些军演之类的动作,打金风细雨楼这样的事自然是对百姓隐藏消息的, 大胜自然可以夸功,没胜之前就叫泄露军机了。   所以既醉这些天过得相当平静,她养的鸡已经可以吃了, 只不过数目不多, 要数着吃才能等到新鸡长成, 所以每隔半月才会关起门来美美地吃一顿,她其实对关七已经有些感情了, 自己吃一只鸡,还会给他留个鸡翅膀。   关七对于一只格外好吃些的鸡翅膀兴趣不大,他是很好养活的人,只要量大管饱, 既醉养他养得很省心。   近来关七偶尔会在宅院一处凉亭上坐着,像在侧耳倾听着什么, 既醉最近很容易累,例行劝了几句就没再管, 关七这样的武功,还能从凉亭上摔下去不成?   关七侧耳倾听, 听的是歌声。   小白是很会唱歌的人,她的歌声很动听,经常会唱歌给他听,关七想起小白, 总会有种莫名的愤怒,又有些挥之不去的念想,他大约曾想过很多次和小白,和妹妹,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快快乐乐过日子的情景,于是到了现在,仍旧想带小白回家。   歌声很好听,很像小白,每唱一会儿就会歇上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关七就会变得很迷茫,他有一次转到既醉的门前,唯唯诺诺地想问她能不能再养一个很像小白的人,可话说不出口,终于他决定自己先去见一下那个唱歌的人。   关七是很容易走丢的,他并不认识路,所以既醉在他脖子上系了一个显眼的红色小围兜,小围兜里绣着住宅地址,一遍遍地教过关七,走丢了可以把小围兜拿给别人看,以他的武力,随便揪住个人就可以让人带路回家了。   夜阑人静,那远远的歌声再次响起,关七已不在屋内。   “太师,这药名为'一枝毒锈',天底下唯有这一份,制作这毒的人已经灭了口,关七喝了,只要我们总堂主一唱歌,他就是一条狗。”雷纯的四剑婢之一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雷纯一袭白衣立在屋檐下,神情冷若冰霜,蔡京看了她一眼,笑道:“对付江湖人,还是要靠雷姑娘的法子,只要控制住了关七,杀了苏梦枕,这金风细雨楼再大的声势,也要立马倒台。”   雷纯没有说话,喝了一杯茶,仍旧开口唱歌,唱的是哀愁的小调,是一个痴情女子等待情郎的绝唱,和她面上的冷意完全不符。   关七终于是来了。   雷纯看着他,像看一只入笼的鸟雀,歌声却越发动人,凄凉哀婉,仿佛哭诉。   关七看着雷纯,脑子一时又糊涂了,他叫道:“小白,你为什么唱这样让人难受的歌?”   雷纯又喝了一杯茶,手里捧起另一杯茶,笑了笑,说道:“来,喝了它。我再慢慢和你说。”   关七接过茶,一饮而尽,用那双孩童似的眸子看着雷纯,“妹妹说……”   雷纯的笑颜绽开了,蔡京也笑了起来,剑婢们都在笑,这一屋子里的人仿佛都陷入了欢声笑语之中,唯有关七没笑,他懵懂地看着众人,忽然捂住了头。   一枝毒锈是极烈的毒,能让人变成失去神智的傀儡,雷纯在命人制这毒的时候想的是苏梦枕,如今用在关七身上,让他去杀苏梦枕,也算物尽其用,她轻轻地唱着歌,忽然命令道:“去,去杀了关既醉,一个傀儡不需要两个主人。”   关七却没有动,他捂住头蹲了下来,痛苦地大声叫嚷,声音忽然又低了下去,咕咕噜噜地说道:“我不要小白了,我不要小白了,我要妹妹,我要妹妹……”   毒物刚刚入体,还要一段时间侵蚀神智,所以这一屋子的人好整以暇地看着这名震黑白两道的迷天圣主像一条狗一样在地上打滚,蔡京还用苍老的声音笑着,说道:“雷姑娘何必装模作样呢?关姑娘美若天仙,和苏梦枕关系匪浅,你不过是恨得要杀了她。”   雷纯的脸色白了白,冷冷地道:“没有这样的事,关七唯独听她的话,自然要在毒性最强的时候杀死第二个主人。”   蔡京笑得很是开心,仿佛见到一个口是心非的小女孩,心中却是冰冷的,他不准备留关七,也不准备留雷纯,苏梦枕一死,他即刻就要送这两人上路。   黑夜无月,乌云层叠,有圆盘形状的不明飞行物在汴京上空逐渐下落,滴滴声传讯往茫茫宇宙之中。   【检测到三个星历年前在中古星区域丢失的七号幼崽。】   【幼崽生命体征大幅度下降,脑干部分缺失,不明生物病毒入侵。】   【申请医疗救助,申请医疗救助。】   关七忽然在一片痛苦之中抬起了头,眼前是雷纯的裙摆,眼前是飞快掠过的一幕幕,他自一个奇怪的大圆盘上掉落,被捡回去,有了一对爹娘,和一个可爱的妹妹,他像一个正常人那样长大,面容却一直停留在少年与孩童的交界处,因为他本身就是未成年的幼崽。   有人在怪鸟的肚子里飞,有无数座高塔里住着人,铁皮盒子贴地而行,大圆盘子飞向黑夜,无数知识涌入缺失的脑海,关七痛苦地呜咽起来。   既醉揉着眼睛走出卧房,看了看天上悬停的大圆盘,聪明的狐脑袋里满是茫然,我是谁?我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天上有个大盘子飞在哪儿?什么神仙法宝吗?   关七也看着大圆盘子,一道光落在他身上,他忽然站了起来,看起来便似一个正常人,他静静地立了一会儿,没有去看脸色惨白的雷纯,只有手里攒了一个小小的光球,他用那种尖尖细细的幼崽嗓音对飞碟上的救援组说道:“我要去道别。”   飞碟静静地悬停着,没人催促一只即将离别的幼崽。   既醉披着衣服跑出来看飞碟,也看到了黑夜里赶回来的关七,她愣了一下,关七红着眼圈说道:“妹妹她死的时候,是不是很难过?”   既醉忽然笑了,她的笑颜实在是很好看,令飞碟上的宇宙文明人都怔怔出神,天哪,这是宇宙大明星在拍中古剧吗?   她走过去,想要揉揉关七的头,可个子太矮了够不到,关七便低下头,弯着腰,给她摸了摸头毛,既醉笑道:“没有的事,我把娘亲照顾得可好了,她去世之前,还看到了仇人的头颅。”   关七于是很高兴地咧了咧嘴,他用稚嫩的童音说道:“我是幼崽,没有东西可以送给你,这个医疗光球留给你,苏梦枕对你好,你就给他用,他对你不好,你就给别人用。”   既醉看了一眼悬停的大圆盘子,又撸了一把关七的头毛,笑道:“好呀。”   关七也看了一眼飞碟,飞碟打下一道光,这次不是医疗光,而是接引的光,关七红了眼圈,抱了抱既醉,说道:“妹妹,再见。”   关七上了飞碟,今夜无月,飞碟高飞,变成了一抹明亮的月色。   既醉盯着天空看了好一会儿,狐狸脑袋烧得很厉害,总之……关七就是下凡的神仙子弟吧,现在神仙派法宝来接他回家了?   她晕乎乎地捏着手里的光球,塞进了随身携带的毒蛊竹筒里,然后倒头回去睡了。   金风细雨楼和禁军的交战不过十几日光景,已经是尘埃落定,满朝文武急急忙忙劝赵佶迁都,把汴京让给那些贼子也就是了,起义军总是很容易瓦解的,天子贵为至尊,可不能去和那帮江湖蛮子硬碰硬啊!   诸葛神侯在朝上据理力争,想要天子留都死守,如此才能使军心安定,才有胜利之机,但赵佶乃堂堂高粱河车神后裔,岂能听此谗言,立刻召集大量兵力为他断后,带着文臣武将,后宫三千,准备南迁。   什么金风什么细雨什么楼,朕不知道,朕其实主要是想南迁。   苏梦枕在战前做了无数次设想,有他兵败身死,有因他之过导致外敌入侵,糟糕的设想有很多,但他从未想过——嗯,胜利来得非常轻易。   苏梦枕带兵入皇城的那天,只有神侯府众人没有跟着赵佶走,诸葛神侯坐在院子里,四大名捕带一个王小石各自守在自己的位置上,苏梦枕没有让人去敲门,他想让这位一贯很照顾他的老人有些心理准备。   无情是苏梦枕的知己,他也是极为聪明的一个人,自然明白苏梦枕早有反心,他为好友保守了这个秘密,但没有想过会来得如此之快,诸葛神侯是个老人家,他想要安定朝堂,安稳江湖,也从未有过改天换地的念头。   他一向认为金风细雨楼是正义的力量,没想到……但老人还是能够接受现实的,他毕竟不是什么累世公卿,世食宋禄,也就是个江湖出身。   高粱河车神后裔到底还是没能南迁,在南边做个小朝廷,苏梦枕没有受汴京繁华所动,仍旧整合兵力追击而上,最终赵佶在逃跑的时候被一个小兵失手射死,结束了他荒唐富贵的一生。 第79章 金风细雨(21)   说实话, 换了个天子这事不算大。   改朝换代最难得的就是平稳过渡,金风细雨楼早就已经替朝廷做了好几年的事,各项事务都是熟惯了的,苏梦枕也没有一开始就大量更换官员, 先前送过银钱的官员纷纷忠心得仿佛前辈子就效忠过他, 做起事来不惜力气, 自然安稳。   苏梦枕立国号为“应”, 宋国留下的实在是个烂摊子, 苏梦枕启用大量青年武将,废除刺面之刑, 令刺面者可自行遮盖印记,最后还是“老字号”岭南温家的人出手,制了一方“消解药”,覆在刺青上可以直接将墨痕洗干,伤疤也会重新长出新肉, 街面上渐渐也有青年男子敢出来走动了。   随后将文武并列,同级的文官武将不再有地位上的区分, 整顿军务,提高士卒待遇,以论功行赏的方式将金风细雨楼的原班人马打散, 投入军中做了各级将领,在最短的时间里造出了一支可用的军队。   此后厉兵秣马,收复燕云, 再战金辽,复昔年世宗之大业,这都是一鼓作气的事。   十五岁的苏梦枕站在金人的上京城墙上,遥望蒙古, 咳嗽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缓和下来,他抱起五岁的小太子,给他指明方向,“那是蒙古,是一片草原,那里的人,打服了就是逐水而居的牧民,打不服,就是年年来打草谷的逆贼。”   小太子生得玉雪可爱,仿佛非常挑剔父亲的长相,非要和他母后长得六七成像,看上去便很像个漂亮的女娃娃,闻言大声地道:“草原,我的!牧民,我的!”   苏梦枕笑了起来,时值秋日,他的脸色不大好看,咳嗽起来能要命,偏偏从来没人敢去劝他,直到哒哒的脚步声渐上重楼,身为绝代刀客的天子病躯一震,怀里的小太子都差点丢下城楼,僵着脸回过身去,见到一张倾城绝艳却怒气冲冲的脸。   “晚上睡觉都要关窗户的人,深秋了好兴致,来城墙上吹风?你吹病了不打紧,带着孩子也来消遣啊!”既醉掐着腰,大声地斥责。   苏梦枕便很从心地把怀里的儿子放下,诺诺地道:“大胜了啊……”   大破金国后,天子登重楼,提刀指北方,储君亦有雄心,真是一场绝代佳话,蹲在墙角的记录官写得正高兴呢,小眼睛来回地撇,犹豫着要不要把“皇后至,大骂,上与太子皆惊惧不安。”记在史册里。   既醉只在太子很小的时候抱他,等到能抱个满怀了,便很嫌弃,小太子一点都不瘦弱,结实得像个猪崽。   可小太子又是腻人的性子,娘亲不大抱他,大多时候都是被苏梦枕抱起来,所以很心疼他爹,小心翼翼地劝道:“娘亲,算了算了,你看爹爹庆功宴都没敢喝烈酒,喝的是醪糟。”   醪糟是甜米酒,淡得连既醉都喝不醉,对着满座公卿拉下面子去喝这个,真的是很听话很懂事的一个皇帝了。   既醉哼了一声,让人把小太子抱回去,拉着苏梦枕的手下了城墙楼,帝后二人就在上京城墙底下散步,记录官纠结地揪揪胡子,还是没跟上去。   夫妻私话,史书也很少去记录这些的。   记录官也很感慨,天子起于微时,常有故剑情深之叹,但谁家天子爱重发妻,也不会空置六宫,偏偏这位开国帝王就这么做了,皇后明明出身江湖,却有倾国之姿,光彩明艳之处,令诸多想要入宫的贵女自惭形秽。   帝后每每出宫巡幸,都有许多男子痴痴观望,流连不去,许多诗人词人见之痴慕,为皇后写下无数歌咏之文。   如今年岁渐起,却如牡丹盛时,越长越美艳动人,衬得雄才大略的天子平平无奇起来。   记录官不是太监,一般要体力充足的壮年男子,常伴天子身侧记录言行,结果连换了四个,如今这个已是被千挑万选出来的有些精力的老头了,还是忍不住驻足观望了许久,然后给了自己一个巴掌,才清醒了。   既醉的步伐很轻快,她什么时候都很像少女,总也长不大似的,苏梦枕被拉着手,也不想挣脱,不得不跟着她忽急忽缓的脚步走,没走一会儿就咳嗽起来,既醉这才想起放缓步子,她撅撅嘴。   苏梦枕的手很凉,他是一年四季都捂不热的人,既醉又拉着他走了一段路,忽然道:“张嘴。”   苏梦枕听话地张了嘴,然后被塞了一只活物入口,他看了一眼既醉,什么都没问,生生吞了下去。   既醉原本很心疼的,她从来都不计较自己的寿命长久,得了光球之后就准备给苏梦枕用了,反正他身体好了之后负不负心她也不在乎,没想到光球和她的胖蛊放在一起,一夜之后胖蛊把光球吞了,成了一个光亮亮的胖蛊。   她顿时就舍不得了,胖蛊可以毒人,也可以解毒,最重要的是,胖蛊的排泄出的下脚料是喂出好吃的鸡的虫子的饲料!   这一心疼,就心疼了足足五年,她辗转反侧地吃着鸡,最后终于吃鸡也不香了,狠狠心舍了她的鸡,万分心疼。   但看着苏梦枕这一副给他塞什么就吃什么,给口毒他也愿意被药死的神情,她忽然就好受多了,这个男人是她的,从骨到肉论斤称两,她把他卖了,他还会给她数钱,所以她只是生气地踩了踩苏梦枕的脚,大声地道:“我最重要的东西都给你了,以后我说脏话你不准皱眉头!”   想来想去,想破脑袋,苏梦枕对她也就这一个缺点了。   苏梦枕无奈地点了点头。   既醉忽然就高兴起来了,她拉起苏梦枕的手,“走!我们上城楼吹风去!”   她的步子又开始忽急忽缓起来了,苏梦枕笑了起来,握紧了她的手。   这两日天色不好,傍晚渐起细雨,难得有兴致的既醉也不在乎,和苏梦枕一起在外面疯玩了两个时辰,苏梦枕还为她舞刀,雨下刀光,红袖惊艳,史书工笔只得一句。   “大胜,帝后欢悦,黄昏细雨,携手巡幸上京。” 第80章 飞刀问情(1)   五岁的既醉坐在李园门前, 玉雪可爱的小脸上满是愁绪。   她扭头看了看李园门口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探花”,可她不姓李, 她爹也不姓李, 她娘也不姓李, 这李园不是买的, 是她娘的表哥送的嫁妆。   而对联是皇帝赐下的, 因此换不得,一家口不姓李的住在李园里, 既醉只觉得浑身都刺挠,每次出门看到这对对联,都会小躯一震。   她这辈子的爹有个呼风唤雨的名字,叫龙啸云,一听就很像个行侠仗义的大侠, 或者什么江湖枭雄一类,嗯……是个吃软饭的。   她这辈子的娘叫做林诗音, 是个大美人,她的表哥是个行侠仗义的大侠,江湖人称“小李飞刀”李寻欢,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又被人称为“六如公子”,所谓贪酒如命, 嫉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 视死如归。   既醉不认识小李飞刀,因为他在她娘嫁给吃软饭的龙啸云之后就远走他乡去了,唯独有一条“挥金如土”,是既醉现在还在受益的一项。   李园是个非常大的园子,这里是河北保定城,不是江南,所以要建起这样一个处处亭台楼阁的江南景致的园子是非常花钱的。   不光建造花钱,保养也要花很多钱,总不能把那些珍奇花木都拆了改成菜地,也不能在雕梁画栋掉漆之后不管,所以六如公子还留下了全部身家的财产,一人一马潇洒走天涯,是他爹老李探花能从棺材里跳出来咬死他的挥金如土。   龙啸云也不是纯吃林诗音的软饭,他是小李飞刀的结义大哥,但武功不行,当初是因为小李飞刀路上遭遇强敌重伤,然后龙啸云冲上去把人救下,因此成了大哥。   这位大哥被请来李园做客,一眼看中了李寻欢的未婚妻,他啥都没有,就靠一张脸皮,拉着李寻欢的手,说自己病得要死,为林姑娘病的。   李寻欢是个爱友如己的人,或者说他其实不大爱自己,挺爱大哥的,他不好意思去和林诗音说你嫁给我大哥吧,只把自己扔进青楼里过活,装出一副沉迷声色的样子,给大哥制造机会,最终林诗音失望而归,一赌气嫁给了她爹。   李寻欢这个大圣人可算是圆满了,潇洒地送了自己全部身家,然后远走了。   既醉是在听李园的下人说闲话时把这个故事凑完整的,所以她爹确实是个吃软饭的,吃到现在住着李园的地,用着李园的仆人,每天正事不干带着一帮打秋风的江湖人在那里吹牛逼。   既醉每次听李寻欢的故事,都看不懂,并大为震撼,这世上竟然真有这样的圣人。她娘是个大美人,李园这么大的家业,六如公子多大的名声,名利钱财美人什么都不要,那他要什么?西北风吗?   但是吧,对于自己这辈子的爹,既醉其实没有多大反感,因为他确实是个挺痴情的人。   她娘虽然嫁给了他,但日常不理会他,每天琴棋书画关门过日子,活得像个没出嫁的深闺少女,他每天早晚十分孝顺地来请安,让他进去就进去,不让他进去就走,既醉算过了,她爹平均半年能进一次房吧,过得几乎跟和尚区别不大。   就这样了,他在外面也没有女人,他每天的行程都很满,就是找一大帮子兄弟吹吹牛逼,然后整点宴席吃吃,酒桌上喝两口,说说他当年和李寻欢的一事,就靠着这个兄弟充面子。   这人活得挺无聊的其实。   对既醉,龙啸云更是尊敬,这是他坚持不懈每天来请安,获得美人怜悯,然后第一次进了房的成果结晶,每次看着既醉,他都是一脸的爱怜骄傲,仿佛自己娇妻爱女在侧,是个人生赢家。   这种人吧,其实是很多富贵人家梦寐以求的赘婿来着。   既醉在李园里行走,周围的景致很美,她其实很喜欢这个漂亮的园子,但只要一想到门口的对联,她就浑身发毛,她觉得她娘可能也是这样,明晃晃的嘲笑不是?所以她极少出门。   林诗音是真的美,她的美是清丽动人的,诗书传家的女子常有这种清贵的气质,却极少有这样的美丽,既醉进了屋,美美得盯着她看。   既醉很不能欣赏美人,因为她会嫉妒的,但可以欣赏亲人的美貌,她的狐娘就是艳绝妖界的大美狐,何况林诗音的清丽之美并没有攻击性,女人会欣赏她的美,男人会怜惜她的美。   既醉捧着小脸看了一会儿,林诗音回过身来,露出个淡淡的笑容来,“云云刚才去哪里了?弄得一身脏。”   即便是训话,都是轻轻的,淡淡的,既醉于是也不怕,小脸含笑,脆声道:“在门口看了看人,园子里看了看花!”   林诗音替她拍了拍身上的灰,叹道:“姑娘家要贞静为主,总是这样上蹿下跳的,以后谁敢娶你?”   这大概是既醉唯一不喜欢林诗音的一点了,她摆摆手,“我以后肯定很漂亮,多的是人喜欢我,到时候我还要多挑一挑,这个不行就换下个。”   林诗音板着脸道:“胡说。”   既醉把头扎进林诗音的怀里,拍了拍她娘的背,“娘亲啊,你就是被教得太死板了,家里的财产都是你的嫁妆,实在不喜欢爹的话就把他换了,换个听话懂事……好吧,没人比他更听话了,换个合心意的俊俏少年怎么样?”   林诗音似乎从来没这么想过,她又有些生气了,再度道:“胡说。”   既醉可喜欢撩拨她玩了,清丽贞静的一个大家闺秀,连骂人都不会,说急了就会红着脸,然后半天憋不出个字来。   看林诗音实在很生气了,既醉只得从她怀里挤出来,蹦蹦跳跳地挥手,“好了,我再去看看爹,他那里应该散了。”   林诗音追了几步,生气地跺脚,对她的奶妈妈气道:“你看云云这个孩子,都被那些江湖人教坏了!”   奶妈妈叹气,道:“本就是江湖人的种。”   林诗音就不说话了。   既醉从后院出来,绕过一大截亭台楼阁,去了前院找龙啸云,龙啸云如今就是住在前院里的,刚送走一帮江湖人,就见圆拱门后头探出一个小脑袋来,他顿时露出宠溺的笑容,对着既醉张开手。   既醉熟门熟路地冲进龙啸云的怀里,一点也不理会她爹的抱抱,攀着肩膀上脑袋,骑在龙啸云的头上,把他当坐骑用。   龙啸云也不生气,呵呵地傻笑,还扶稳了既醉的腿,让她坐得更稳当些,带着她在前院里走动。   既醉于是很满意了,她按着龙啸云的脑袋坐在高处,忽然说道:“我刚才去看了娘,她又哭过了,爹,你多久没和娘亲见面了?”   龙啸云的笑收敛了下去,他叹了口气,说道:“两个月了。”   “娘亲身边的那个周嬷嬷总是斜着眼睛看我,两天前我去找娘亲的时候,还听见她在说我们父女两个的坏话。”既醉晃了晃腿,“她大约是看着李叔叔和娘亲一起长大,很看不起我们,别人也就算了,她那样的身份,是最和娘亲说得上话的。”   龙啸云小心地询问,“云云的意思是……”   他比了一个手刀的姿势。   既醉踢了龙啸云一脚,“想什么呢?奶妈妈是可以随便弄死的吗?爹啊爹!你不会搞阴谋诡计就别搞了好不好?她家里两个儿子打光棍呢,自己生活不如意哪能看得了你如意,你找人去给她儿子说亲事,她以后肯定说点好听话了。”   龙啸云把这事记在心里,忽然又小心翼翼地道:“云云,你会不会也看不起爹?”   既醉悠然说道:“那还用说吗?我当然看不起你啊,哪怕我们一家人出去住个小房子呢?爹你每次从那个对联下走过去,你都不会害臊的吗?”   龙啸云一时哑口无言。   过了许久,他才呐呐地说道;“我在老家的房子卖了,这几年手头也有一笔自己的积蓄,可是你娘过惯了这样的生活,我怕她出去不惯。”   既醉一拍龙啸云的脑袋,“金屋银屋,也得有个自己的小屋,去!买个自己的宅子,反正你待在李园也就住个前院,你出去住,爹啊,你也不想一直被娘看不起吧?”   龙啸云的眼中有阴沉乌云翻滚,当然不是对既醉,他的恨从来都是对着李寻欢去的,与圣人做兄弟,衬得他多么可笑,他梦寐以求的美人,他奢望已久的富贵,都是别人不要的,施舍一般给他的。   既醉又拍了一把龙啸云的额头,“还有那些商铺店铺,你让他们自己打理,或者给娘打理就行了,支一笔钱,自己做点生意,然后还了本金,你得有点自己的事情做了,娘是嫁给你,不是把你当成赘婿养,算了,你也不会做生意,把人家商铺打理成什么样子了,开家镖局吧!”   龙啸云被拍得眼里的乌云都散了,眼神清澈了许多,他愣了愣,“开镖局?”   既醉理所当然地说道:“反正你和李叔叔的名头都被你吹出去了,咱们开家镖局押镖,遇到劫道的,你就大喊李寻欢是我兄弟,我死了他千里万里都会来报仇,这样谁敢劫你的镖。”   龙啸云憋了半晌,也没能憋出个字来,这一点他倒是学了林诗音的。   既醉一向觉得自己软饭爹最大的优点在于脸皮,开镖局正好了,各方保镖迎来送往,脸皮厚嘴皮子硬,比做生意实在得多,还能进一步满足他爹找人吹牛逼的爱好,押一趟镖边走边说,所有镖师都只能听他讲,都不能半路尿遁。   而且他爹很能拉兄弟,口号就是你和我做兄弟,李寻欢就是你兄弟,兴许多走几趟镖,各地的绿林山贼都能多一个大哥。   换一个普通小孩子说这样的话,龙啸云未必会听,但既醉是他的挚爱所生的小挚爱,他一向尊敬既醉如尊敬亲爹,思索许久,还是决定试一试。   云龙镖局就这样开业了,龙啸云没什么文化,起名都按他自己的名字来,既醉这辈子就叫龙云云。   开业当天,龙啸云就招了一大帮江湖兄弟来捧场,其实他的兄弟里,有真本事的不多,大多都是吹几句龙爷,来李园混点宴席吃吃的江湖混混,龙啸云一向对这些人很好,所以镖师是不缺的,质量就不大好,好在他有李寻欢这个兄弟。   看在李寻欢的份上,云龙镖局的镖极少有人去劫,和李寻欢有过节的也看不上龙啸云这个人,龙啸云是真的能唠,有一次被一伙山贼连镖带人劫上山,他和山贼头子唠了一夜,唠得山贼头子红着眼直喝酒,最后硬生生被人连镖带人又放回来了,于是这事业竟然也就这么干起来了。   第一年龙啸云把自己住的小屋换成了个中等的宅院,林诗音便搬了出来和他一起住,她其实不是不能过苦日子的人,每天待在李园,处处都是回忆,门口还有那副对联,她时不时想起李寻欢就会掉眼泪,搬出来之后就好多了,看着龙啸云的眼神也温和许多,加上周嬷嬷在耳边吹风,对龙啸云就更好了。   既醉算了算,他爹虽然事业上忙起来了,一年要出去走半年的镖,但每次回来,被允许进房间的次数却提高了,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一个月进两次房间!   龙啸云对既醉这个爱情结晶十分孝顺,对林诗音就更是捧在掌心里怕她热,顶在脑袋上怕她冷,成婚近十年了,仍旧当成女神那样膜拜着。   就……也算恩爱了吧,这世上又有多少夫妻十年如一日能这么过呢。   一年年过着,既醉十岁的生辰也就快到了。   世道不怎么好,劫道的多,所以云龙镖局这几年也就渐渐做起来了,龙啸云也真正找到了几个有本事的镖师,又是一通结拜,然后就可以在家吃老本了,对既醉十岁的生辰,他万分重视,广邀了许多兄弟准备大宴天。   林诗音不大高兴出席这样的生辰宴,她不喜欢龙啸云的江湖朋友,但看着漂亮可爱的女儿,还是找人定制了新衣。   既醉生辰宴前两日,一辆马车悄无声息地进了河北,来到了保定城。   人总说近乡情怯,六如公子也不例外,李寻欢掀开帘子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保定城,轻轻叹了一口气。   十年了,也不知大哥和诗音过得怎么样了,大哥那样好的人,诗音嫁给大哥,总比跟着他浪迹天涯要快乐得多吧。 第81章 飞刀问情(2)   李寻欢一进城, 一露面,龙啸云那边就得到消息了。   小小的保定城,有本事的人不多,李寻欢在这里长大, 认识他的人是真不少, 虽然过去了十年, 但李寻欢的模样没怎么变化, 只是眼角多了些细纹,可当他笑开的时候, 那双眼睛里透出的是满满的年轻活力与温柔, 像一汪清澈碧绿的泉水。   既醉生在冬日里, 这几天天气异常地冷,李寻欢披着一身貂裘, 他的车里坐了一个沉默如狼的少年, 叫做阿飞。   李寻欢第一次见阿飞的时候,是从塞外回程的路上,少年一身单衣沉默而冷硬地走在路上, 大雪纷飞, 他的脚步却那么坚定,仿佛再寒冷的风雪也不能让他皱一皱眉头。   他于是很想请这少年喝一杯酒。   驾车的是个虬髯大汉, 叫做铁传甲,这一行三人进入保定城之后, 李寻欢却难得有些踯躅不安,只道:“不如先找家酒馆喝酒吧。”   铁传甲的脸上便露出一个无奈的神情来,阿飞跳下马车,摸了一下鼓鼓的钱袋子,说道:“我请你喝酒。”   他的钱袋子是之前在客栈里的时候, 有个人请他来杀自己,说能杀掉的话,就给他五十两银子,阿飞一贯是没有钱在身上的,被李寻欢请了一顿酒之后却很想弄些钱来,也请李寻欢喝一顿,于是出手杀掉那个人,拿走了五十两银子,买了许多酒放在马车上,还剩了些钱。   李寻欢便再度露出了那个很温柔很清澈的笑容,找了家小酒馆喝酒。   同在保定城,那边酒馆论知己,这边龙啸云在镖局里来回转圈子,他又急,又慌,还有一点恼羞成怒:李寻欢既然走了,又为什么还要回来呢?他好不容易捂热了诗音的心,上个月进了三次房间!李寻欢为什么不死在关外呢?   既醉也在,她一贯是坐在镖局主座上的,龙啸云在她不在的时候坐主座,她在的时候就坐在下首侧位上,他的那些兄弟起初有过微词,后来发现大哥实在是个很孝顺的人,于是也就没有话说了。   既醉裹着兔毛的斗篷,只露出一张玉人般的小脸来,任谁看了都知道,这个漂亮至极的小女娃肯定能够长成一位绝代佳人,不过如今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叫做林仙儿,是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的救下的寻死孤女,谁也不知道两年前这位林仙儿姑娘在龙啸云的车队边上碰过瓷,只是龙啸云心狠嘴毒,喝骂着让她离远一点死。   龙啸云也不知道那个碰瓷姑娘就是如今的天下第一美人,他觉得既然有这样的名头,应该美得让人一见难忘,就像他的夫人,他私心里其实觉得林诗音才是第一美人,但他不会往外说,无价珍宝都是私藏品,把名头往外打的,多半是要卖出去的。   既醉晃着两条腿在那儿吃点心,见龙啸云那个慌张样子,安慰道:“爹你镇定点,你表现得热情点,就当待客了嘛,咱们都搬出来了,你让他回李园去住,住得又远,最多逢年过节来往几下子,怕什么。”   龙啸云诺诺地道:“可是你娘那里……”   说白了,他还是不够自信,哪怕有了自己的事情做,买了自己的宅子住,他在李寻欢面前,也还是那个一无所有占了他全部身家的软饭大哥,他对林诗音总是有一种怀抱珍宝的不确定感,而对李寻欢,他有一种极为矛盾的心态。   既醉想了想,说道:“那你先回去,等他找到这里,我和他谈谈,然后你再赶过来。”   龙啸云觉得这样实在有些怂,可他一时是真的很难去面对李寻欢,他还没矛盾完,就听来汇报的镖局弟子急匆匆地道:“李探花进了城之后,找了家酒馆喝酒!”   龙啸云和既醉面面相觑,既醉果断道:“你待在这里,我先去看看他。”   龙啸云慌张地叫道:“云云!”   既醉已经从主座上跳了下来,对那镖局弟子道:“在哪,带我过去。”   李寻欢是真的不挑地方,小小的一个酒馆,门口还堆着些残羹冷炙,有野狗在争食,既醉捂住鼻子,对随从道:“去把李叔叔叫出来,我要和他说话。”   随从连忙进去了,没一会儿又出来了,一脸无奈地道:“大小姐,李探花说他要喝酒,天王老子来了都请不动他。”   既醉瞪大了眼睛,她跺了跺脚,一狠心冲进了酒馆里,里头酒气冲天,有个角落位置上坐着一行三个人,既醉一眼就看到了李寻欢,他一边咳嗽,一边在喝酒。   李寻欢实在是个仪容出色的人物,都是喝酒的,唯独他显得不同,虽然有几分年纪了,只看那双眼睛就还像个年轻人的样子,他显然喝得有些醉了,也没听明白什么云龙镖局和他有多少关系,打发走了人,再饮了两口,就见一个白玉娃娃冲到了面前,小脸上五官极美,此时怒气冲冲地看着他,却只让人觉得可爱。   一边坐着的阿飞也觉得可爱,他极少接触这些毛茸茸的可爱小东西,手不自觉碾了碾,盯着白玉娃娃几乎埋在兔毛斗篷里的小脸看。   李寻欢笑了起来,他的笑是真诚的,清澈毫无杂质的,却比真正的年轻人多了一些历经风霜的沉淀,他笑着说道:“你是哪来的小淑女?酒馆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既醉气得去踩他的脚,却没踩到,李寻欢虽然有几分醉,以他的身手,却还不是既醉能踩得着的。   既醉更生气了,她气鼓鼓地站在那里,忽然有一只少年的手伸过来,捏了捏她的脸颊。   阿飞两根手指头停在半空,又不舍地碾了碾,见既醉怒气冲冲朝他看来,难得有一点心虚,诺诺地道:“我不是故意的。”   漂亮得像白玉雕成的小娃娃,脸却像是羽绒那样轻软温热,阿飞看着她脸上那一抹红痕,心里更加愧疚了,他已经很轻轻地想要捏一下,却还是留了印子,是他的手太粗糙。   李寻欢看了阿飞一眼,索性从位置上下来,弯着腰尽量平视既醉,轻声说道:“好了,小姑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既醉在镖局的时候,很喜欢站在椅子上看人,她长个子往往要在十一二岁之后,所以现在看起来就很小的一只,被李寻欢这样平视地看着,能看到对方清澈如泉的双眼,她也就不那么气了,半抬着头,故作天真地道:“你就是李叔叔吗?我爹叫龙啸云,他经常提起你,总在想你过得好不好。”   这是真的,龙啸云有时候半夜里从床上惊醒,都要给李寻欢默默送一份祝福,希望他死在关外别回来了。   李寻欢的酒一下子就醒了,他看着眼前的白玉娃娃,愣住了,往日的回忆再一次袭上心头,他就如被人用重锤砸了一记,脸色都苍白起来,他的嘴唇颤了两下,既醉盯着他,莫名觉得这个唇很诱人,颤起来更诱人,能尝尝就好了。   李寻欢不知道小小一只的既醉在想什么东西,他看着既醉,想起的是诗音的脸,大哥的脸,这小娃娃和他们长得实在……嗯,一点都不像。   泛上心头的愁绪和忧伤忽然顿了顿,李寻欢仔仔细细地看着既醉的脸,没能找到半点相似之处。   说实话,龙啸云卖相不差,他剑眉星目,仪表堂堂,青年时擅使一柄银枪,李寻欢与仇敌恶战,最后剩下一个人的时候重伤无力,龙啸云靠着一张高手大侠的脸镇住了对方,然后使出了稀烂的枪法将李寻欢的恶敌挑杀。   林诗音是个大美人,她的美是温婉清丽的,是如丁香花一般的幽香美人,而既醉,就算还没长开,也能从那精致无暇的容貌里看出日后的倾城绝色,这种美是霸道的,她的眉纤长而有锋,眼灵动而有神,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娇气矜贵,像一朵含苞的牡丹,一点没有继承到父母的长相。   李寻欢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们一定把你照顾得很好。”   既醉哼了一声,眨了眨眼睛,又笑着说道:“我爹我娘可恩爱了,我爹每次从外面回来,娘都会亲手给他做一桌子菜。”   李寻欢默然,他想起自己每次以前回到李园,诗音也会为他备下饭菜,他们围炉烤火,他说着江湖上的事,诗音说起话本诗文,他那时虽然失了亲人,却没有十分难过,只觉得诗音就是他的家。   既醉说了一大通话,说得口干了,阿飞拿了干净的杯子,给她倒了点酒满上,递给她。   既醉正渴着,顺手接过来,咕嘟灌了一大口,立刻一股酒气上头,她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杯子,又看了看阿飞,气得跳起来就要去锤他,给小孩子倒酒!这是什么品种的狗!   阿飞不敢回手,刚才轻捏一下就在小姑娘脸上留了红痕,他要是制住她,一个不小心失手,岂不是要打碎她几块骨头,只能抱着头任由她打,被打了几拳,又怕她手疼,只能尽量躲避。   李寻欢从回忆中被拉扯醒来,见到那漂亮的小雪团子暴怒地追着阿飞在酒馆里到处跑,忽然长出一口气。   往事不可追。 第82章 飞刀问情(3)   李园仍旧是熟悉的李园。   李寻欢同样很怕看到那对对联,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对他来说不是荣耀,是血淋淋的惨烈过往。   他在这座李园披麻戴孝送走了父亲,送走了大哥, 两个棺椁一前一后离开李园, 送进祖坟,他和这人世间的联系只剩下了诗音, 于是他一年有大半年在外头,每次回来都是一场煎熬, 那样的日子,好在有诗音陪伴。   可如今……李寻欢浑浑噩噩地想着, 手里多了一个温暖的小东西, 却是既醉见他走得慢, 伸手过来拉住他的手, 把他带着往前走, 嘴里还道:“娘待在李园的时候总是哭, 搬出来就高兴多了,李叔叔给的东西都是我娘在打理, 是很累的!李叔叔如果回来不走的话,这座园子和家当还是还给李叔叔比较好。”   嗯,虽然云龙镖局也是靠着李寻欢的家财才能做起来的,但本金不是还回去了嘛, 既醉一点都不心虚,她很喜欢李园的,可这真不能住,她爹因为这个落下了心病, 她娘待在里头天天哭,所以再好的园子也还是还了吧。   李寻欢没有说话,这座李园对他来说不是万贯家财,是一个失去亲人的家,诗音从小失亲,和他一起在李园里长大,这世道本就对女子有太多苛责,他又怎么忍心把她嫁出去,让她一个弱女子去面对李园之外的风刀霜剑?   可诗音还是搬出去了,她比他记忆里的要坚强得多,又或者是大哥,是他为诗音撑起了一片天?   既醉拉着李寻欢的手往里面走,被一个小孩子牵着走是非常别扭的姿势,何况李寻欢个子比既醉高得多,又要倾斜着身子,又要控制着步伐,但李寻欢还是没有挣开这只温暖的小手,他已经冰寒太久。   又走了一段路,那里有一座冷香小筑,是李寻欢以前的居所,既醉直接把他拉了进去,冷香小筑里的花草如今是枯冷着的,有个走廊和小院,还有亭子,远远的就见龙啸云站在亭子里,身侧是一身淡粉衣裙的林诗音。   既醉笑着说道:“围炉烤火,接风洗尘,李叔叔,你看我爹娘都在等你了。”   李寻欢停下步子,分别十年,诗音也见了年纪,是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了,她脸颊红润,眉眼温柔,很像他记忆里的娘亲,大哥蓄了胡须,却更见英雄气概,看着诗音的眼神仍旧醉得痴迷,爱得深切。   他驻足看了半晌,看到大哥略微不安地向他望了一眼,诗音犹豫着看向他,忽然笑开了,大笑着抱起既醉,跑向亭子,大声地道:“大哥,诗音!”   既醉很嫌弃李寻欢身上的酒气,正推着他的胸膛想让他把自己放下,忽然耳朵又被震了一下,气得直锤李寻欢的胸口。   林诗音想过无数次和李寻欢的重逢,她是哭着去骂他狠心,还是冷冷地看着他,又或者视而不见,不再理会他?可真正相见,半晌也只是道:“怎么就瘦了这么多啊。”   龙啸云也没想到李寻欢当年那么惊艳的一个人,如今却是一副病弱模样,可他仍旧有那一身叫人嫉妒的风姿,像一朵风雪里的寒梅,俊美得百折不挠,还抱着他如珠如宝的小祖宗,和诗音站在一处的样子像极了一家三口,让他实在很想抄起锅子给他当头来一下子。   火锅咕嘟嘟地冒泡,李寻欢放下既醉,有千言万语想要说,最后还是化为一声长叹。   林诗音给既醉理了理散乱的衣裳,她刻意和龙啸云坐得很近,拉着既醉又挡住了自己的另一侧,离李寻欢稍有些远,龙啸云倒是拥抱了李寻欢许久,才红着眼圈道:“寻欢,你离开的日子,大哥没有一天不在想你啊!”   李寻欢也红着眼,“大哥……”   龙啸云又握紧了李寻欢的手,颤抖着道:“这次回来了,就不要走了吧,多住些日子,多住些日子!”   李寻欢含泪点点头,又道:“我听闻这些日子梅花盗横行江湖,等事情解决完,就住下不走了。”   龙啸云“欣喜”得差点嘎过去。   既醉坐着,在火锅里下了一片兔肉,拨了拨,这会儿还不是晚饭时间,备的东西也不多,只是三个大人应该是没心思吃东西的,她捧着一边脸,一边看她爹演戏,一边吃火锅。   龙啸云的戏实在很好,他本就是靠脸皮起家的人,只要脸皮够厚,明天想杀了你,今天还是可以坐在一起论兄弟。   李寻欢嘛,既醉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人,让她想起还是做狐狸的时候,千辛万苦追一只雪兔到了山顶,见到那茫茫大雪山上的一汪清潭,她对潭水照影,照见一身狼狈。   既醉吃着兔肉片,不过她倒是不讨厌李寻欢这个人。   三人说着话,不免又提及了近来令各家人心惶惶的梅花盗,林诗音不大喜欢江湖事,却也听闻过梅花盗的名声,只听得眉头蹙起。   既醉也听了一耳朵,据说是三十年前早就销声匿迹的梅花盗重出江湖,此人专门挑选有美貌女儿的人家犯案,劫财劫色还要杀人,重出江湖不到三个月,竟已接连犯下七八十起大案,连华山派掌门的爱女都受了糟蹋。   放这样的一个人在江湖里,谁家能安枕?你有财富他要来劫杀你,你有美貌他要来糟蹋你,梅花盗最令人畏惧的一点是,但凡和他遭遇过的人都已死了,还都是死在正面交手,伤口只有胸膛前的一朵梅花血印,江湖人对胸口这样的位置防备本是最严密的,却还是一个个被梅花盗杀死。   因此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站了出来,说谁能杀死梅花盗,她就嫁给谁,同样有许多富贵人家商议决定,凑了大量资财,要奖赏给杀死梅花盗的英雄。   名利财富美人,江湖人此生所追求的全部,都系在这梅花盗的身上。   李寻欢自然一个都不在意,他只在意梅花盗本身,像他这样具有侠义心肠的人,本就是看不得这些惨事的。   龙啸云可算是精神了,连忙道:“寻欢对那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有意吗?”   李寻欢愣了一下,摇摇头,他还没说话,龙啸云就拉住了他的手,“我也听闻那林仙儿的美貌无双,她……”   话还没说完,林诗音忽然看了龙啸云一眼,于是龙啸云立刻就像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鹅,嘎了半声不敢说话了。   李寻欢感到非常有意思,他知道诗音是个再温柔不过的贤淑女子,他以前经常和她说起江湖上的事,她不喜欢听,最多也就是一句轻轻淡淡的抱怨,可他还是会讲,因为他总想让她多见识一些外面的事。   他和诗音的关系似情人,也像损友,他见多了外头的人对女子的轻视欺凌,便努力地想和诗音平等相处,哪怕只在李园这么一个方寸地带,他想给诗音一个桃花源。   但大哥和诗音的相处就不同,嗯……诗音似乎是处于一个完全上风的地位。   龙啸云有些抹不开面子,他在其他兄弟面前是不在乎这一点的,但在李寻欢面前,他总想表现得更恩爱一些。   既醉又吃了一片兔肉,忽然开口道:“那个梅花盗,会不会是使暗器的?他明面上和人打斗,然后趁其不备发出暗器?”   龙啸云和林诗音已经很习惯既醉的聪慧,李寻欢却多看了既醉一眼,随即笑道:“江湖上多有猜测这一点,但是暗器实在很难次次射中人胸膛……”   李寻欢自己说着,都愣了一下,他的飞刀,可不就是指哪打哪吗?   龙啸云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特征太像了啊!他不由心中叹恨,还是完全没有准备,不然纠集些人手,直接把李寻欢打成梅花盗,让他身败名裂正好。   既醉却没有往李寻欢身上想,三十年前的梅花盗一定已经是个成年人,所以劫财劫色,三十年后的梅花盗不大可能是个老人,应该是父子师徒传承下来的武艺或暗器。   李寻欢这个人从小到大都是有迹可循的,他爹老李探花是朝廷进士,他的武功是自学成才,他的飞刀是最普通的铁匠铺子打造出来的,而他的名声在外,不知多少美人暗暗思慕着他,实在不必去行这样的事。   既醉不大喜欢用脑子,这实在是很大的消耗了,所以她没再深想下去,继续努力地吃东西,以至于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叙谈结束,火锅也真正成了一个火锅,除了锅子和汤底,什么都不剩下了。   林诗音一脸怜爱地给既醉擦了擦脸,养女儿和养儿子是不一样的,她的面相不再是年轻时那样带着淡淡忧愁的瘦削轮廓,而是温柔慈爱的,眼睛很明亮,一看就知道这些年过得十分顺心。   李寻欢暗暗看着,嘴角便不由自主带起了微笑。   龙啸云盯着李寻欢看,又看了看抱着既醉擦脸的林诗音,手里摩挲了一下,要不然,还是给李寻欢脑袋上来一锅子吧。 第83章 飞刀问情(4)   今夜是风雪夜, 吃过晚饭已经风雪交加,一家三口便在李园又住了一夜, 龙啸云有点尴尬, 实在不想让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和诗音睡在一间房的事情,但行动上还是很从心地搭着李寻欢的肩膀,说要陪他睡一晚上。   既醉和林诗音一起睡, 睡的自然还是林诗音之前的闺房。   兄弟之间抵足而眠不算什么, 李寻欢实在有一肚子的话要和龙啸云说,他是走惯江湖, 见多龌龊的人,对龙啸云如此推心置腹, 除了龙啸云演技出色之外,还因为龙啸云当年确实曾是个侠义青年, 他一开始,是真的不知道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关系。   既醉觉得她爹靠着一张脸皮和救命之恩抢了人家的未婚妻, 这是建立在事实上的猜测, 其实当初龙啸云刚走江湖一两年, 救下李寻欢之后悉心照料, 李寻欢是重伤, 过了好几天才表明了身份。   龙啸云虽然挺兴奋自己救了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但他很习惯于收兄弟, 他送李寻欢一路回到李园来,一眼见到林诗音, 那时林诗音叫的是表哥。   那会儿李寻欢二十来岁, 林诗音也是十八的大姑娘了,倘若男有情女有意,怎么不成婚?龙啸云一面这么想着, 一面就厚着脸皮装相思,想叫李寻欢这个做表哥的做个主,把表姑娘嫁给他。   他那会儿没想过,李寻欢接连丧父失兄,是要守孝的。   李寻欢怎么看不出龙啸云的心思?他自己也有考量,他在江湖上的敌人不少,这次回乡遭人劫杀,也必定会有下一次,他天性散漫,受不得官场束缚,注定要做一世江湖浪子,诗音却是再规矩不过的大家闺秀,她厌恶江湖,喜欢安稳的日子,他给不了,大哥却可以给。   之后的事,骂名倒是被龙啸云担了许多,这是李寻欢没有想到的事情,他对龙啸云是有一份愧疚之心的。   龙啸云对李寻欢嘛,只有一肚子的祝福之语。   两人同床异梦,睡了一夜。李寻欢想着这十年来的事情,年轻时的事情,没怎么睡着。龙啸云一只胳膊揽着李寻欢的肩膀,心里想着对李寻欢的祝福,也没有睡,两人明明后半夜就没再谈话了,却都是一夜没睡的乌眼圈。   林诗音没有多想,既醉却琢磨了一下,感到一点不对劲,她看了看李寻欢,又看了看自家软饭爹,心中悚然一惊。   龙啸云的软饭来源……是不是有点不正当?这世上真的会有李寻欢这样的圣人吗?他会不会是爱慕龙啸云而不得,索性给他所有想要的东西来腐化他的心,现在十年过去了,到了收账的时候了?   她这么一个小雪团子,矮矮的立在那里,谁也不会去注意她的脸色,也不知道这个漂亮至极的小雪团子脑袋里在琢磨什么可怕的东西。   李寻欢和龙啸云相谈半夜,也终于愿意收回李园,他已经知道这些年大哥受的委屈,但他坚持要把李家名下的那些商铺店铺田地和林诗音均分,气得龙啸云后半夜祝福了他几千回。   一家三口上马车离开了,李寻欢站在李园门口,忽然觉得浑身冰寒,他叹了一口气,不去看门口的天子对联,步伐蹒跚地走了进去。   这是他的家,他一个人的家,再也没人会在里面等他回家了。   又过一日,便到了既醉的生辰宴。   龙啸云是个喜欢结交兄弟的人,光是有名有姓结拜过的兄弟就一箩筐,何况还有那些口头上论过兄弟,以及结拜过的兄弟的朋友,他为了办好这场生辰宴,堪称广发英雄帖,把能请到的人都请了。   因为李寻欢赶在生辰宴前回来了,以往看不上龙啸云的人也都来索要请帖,最后偌大一个镖局竟然摆不下桌子,只能在门口再加了百十来桌。   龙啸云感到非常有面子,他一个人说了全程的话,最后又把李寻欢拉出来,他以前吹牛逼只是无实物表演,现在有了李寻欢这个传奇道具,龙啸云说得更加热烈了,没一会儿又拍着李寻欢的背,用一种恨不得把他拍死的力道,然后满脸骄傲地对众人道:“这是我兄弟,我的兄弟!”   既醉翘着腿吃瓜,越发肯定了,换一个和李寻欢江湖地位差不多的人来,谁肯让龙啸云这么丢人的显摆下去?龙啸云敢这么拍李寻欢,他敢这么拍上官金虹,天机老人吗?   林诗音只是出来露了个面,并没有参加酒宴,大约是知道龙啸云的德性,既醉却只能看着龙啸云满场飞,一直吹到酒宴散去,许多慕名而来的人没怎么注意李寻欢,耳朵里全灌满了龙啸云吹的牛逼。   哦,还有龙啸云那位极美貌的夫人和漂亮至极的小女儿。   宴后不免就有流言传了出来,说那位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不过是些追求者自封的美名,云龙镖局的龙啸云,他的妻女才是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的真美人,流言越传越烈,几乎到了恶意扑面的程度。   谁不知道如今梅花盗横行,以往传出美貌名声的女子,如今谁敢露头?偏偏一个早为人妇的中年女人,和一个刚满十岁的小姑娘传出这样的名声来?   李寻欢听闻此事,眉头皱紧,找到龙啸云,“诗音和云云应当是被我连累了,大哥,我刚回中原不久,就接连遇事,实在不应该去云云的生辰宴上露面,事已至此,我想住进镖局里来,保护你们。”   龙啸云恨得牙痒痒,但他确实无法拒绝,他自己的武功自己清楚,镖局里的镖师虽然人多,但还真没个人能有李寻欢这样的本事。   事情越传越凶,传到最后林仙儿本人都知道了此事,这位美貌佳人蹙眉表示,应该是有幕后推手想要害龙夫人与龙小姐,她本也与梅花盗不共戴天,于是不畏生死,带着她的一帮追求者来到了保定城,想要就近保护龙夫人母女。   龙啸云很难得地坐在主座上接待了这位天下第一美人,他没认出林仙儿来,比起两年前碰瓷他的时候,现在的林仙儿更像是个大家闺秀了,她生了一张极为清纯美丽的脸,衣裳也颇为贴身,勾勒出曼妙的曲线,举手投足都是风情,可龙啸云心里有些失望,他听说林仙儿要来,是十分精神的,倒不是他自己想看,而是琢磨着一件事。   李寻欢想要杀梅花盗,林仙儿说谁杀了梅花盗就嫁给谁,等李寻欢杀了梅花盗,他就拱着李寻欢收了那天下第一美人,有了美人相伴,李寻欢总不会再惦记诗音了吧?   然而一见到林仙儿,龙啸云就很失望,林仙儿很漂亮,但没有诗音漂亮,他早就知道,美名传出去是为了卖的,总会有夸张成分,但这也太夸张了。   就和当初他听说李寻欢为了两个名妓不着家,诗音哭得眼睛都肿了,他那时不知李寻欢的计划,又气又恼地跑去骂李寻欢,结果发现那两个名妓加起来没有诗音一半漂亮时的感觉。   龙啸云对林仙儿的态度比较消极,但还算客气地招待了这一行人,没怎么多看林仙儿,也没有什么男人见到美人的反应,唯有她的追求者十分不满龙啸云的态度,走到镖局后院的时候还有两个人在愤愤不平。   这些追求者中混了一个游龙生,他自觉自己地位不同,因为他前两日临出发前,得了一场美人青睐,摸进房里该干的都干了,仙儿姑娘对他说,早在他救下她的时候就属意他了,只是誓言犹在,她不能嫁给他,所以很希望他能够杀死梅花盗,名正言顺地娶她。   游龙生因此兴奋了一路,并不知道那一夜,他是第二个,在他之后进房的有四个。   林仙儿的追求者们,每一个都沾过美人芳泽,每一个都觉得自己希望很大,每一个都很想杀死梅花盗,然后名利钱财美人三者兼得。   在这样的几乎要鬼迷心窍的气氛下,岂不是林仙儿说谁是梅花盗,谁便一定成了梅花盗?   林仙儿笑得很得意,她要陷害的当然是李寻欢,虽然龙啸云也十分讨厌,但等她让“梅花盗”去奸害了龙啸云的妻女,再杀死他,现场只留下一个追凶到此的李寻欢,他当然就是梅花盗。   那桩流言的幕后推手当然还是她,至于原因嘛,当然是因为梅花盗也是她呀。   林仙儿出身卑贱,有一个好赌而贫穷的父亲,因此平生最恨的,就是那些富贵人家的美貌女儿,凭什么她们能够干干净净地被娇养长大,传出美貌名声去,再温良贤淑地等待一个如意郎君,过一世幸福生活?   她凭借第一美人的名声一个个上门拜访,替帮手踩好点,再用最恶毒的法子奸害了她们,杀人满门,得到财富,如今事情闹大了,只得找一个替罪羊来收场。   说起来,那位龙夫人,那位龙小姐,正是她最讨厌的那种人。   林仙儿笑得很美,她传出这对母女的名声是为了更好地栽赃李寻欢,而不是给她的美名上增添污点,她打扮得如此楚楚动人,正是要在见面的时候将这个流言击碎。 第84章 飞刀问情(5)   初见林诗音, 林仙儿感到了一种毒入心髓的嫉妒,清贵淡雅的一个大美人,即便人到中年, 还是能够看出那一身动人的风姿, 年龄没有给她带来风霜,反而让她更如千帆洗净的澄澈湖水, 让人心生爱怜。   林诗音见林仙儿, 自然不会让她带着一帮外男, 后院里伺候的都是丫鬟婆子,林诗音对林仙儿颇有些好奇, 等见到了林仙儿, 便觉得喜欢, 很漂亮的一个年轻女孩子,又是同姓本家, 说话也是极好听的,没谈多久, 两人已经论起了姐妹。   林仙儿的心里淬毒般的妒恨, 林诗音是感受不到的,她不怎么习惯交朋友, 尤其是龙啸云的那些江湖朋友, 四十岁打光棍的都有好些,就算有些妻儿,也和林诗音说不上话,见到一个好说话的林仙儿便特别欢喜。   二人相谈小半个时辰,既醉端着一盘香瓜过来,她之前在林仙儿进院子的时候就偷瞧过,于是对林仙儿没什么好奇, 把香瓜放在桌上。   既醉熟门熟路地坐到林诗音的腿上,半抬着头又看了看林仙儿,脸上的笑容又甜又真诚,“你就是仙儿阿姨吧,我看到外面有好些人堵着门,他们都是你的随从吗?”   林仙儿差点咬碎银牙,她本以为林诗音长得已经足够美丽,却不料她还生了个小狐狸精,虽然年纪还小,却已经能够看出日后迷惑男人的资本,她本遗憾于林诗音不肯见外男,这会儿却都已经庆幸起来了!   等到那些男人再次见到这对狐狸精母女,大约已经是她们残破不堪的尸身了,林仙儿越是这么恶毒地想着,脸上的笑就越是甜蜜,甚至都不计较既醉叫她阿姨的事情,柔声说道:“那些都是想要捉拿梅花盗的义士,他们不过是想要保护我罢了,怎么能说他们是随从呢?”   既醉于是点了点头,又道:“镖局地方太小,安置不下这么些人,只能请他们住在镖师的地方,至于仙儿阿姨……”   林仙儿忽然拉住了林诗音的手,柔柔地道:“我与姐姐一见如故,想要和她一起住几天。”   林诗音有些高兴,既醉发愁地看了她一眼,娘哎,十岁的人了,单纯得像十岁,这林仙儿身上的骚气都要溢出来了,带的那些男人一个个看她都是往下路看,反正既醉一点都不觉得林仙儿和传闻中的贞洁烈女有什么关系,她娘这样的女人,还是离她远点的好。   既醉盯着林仙儿看了一会儿,两只手揣起来,轻声道:“我爹我娘恩爱得很,每晚都要睡在一起的,仙儿阿姨不如和我一起睡吧。”   林仙儿愣了一下,林诗音也被既醉的话臊得脸红,一时想不起来要怎么反驳,她、她近来和龙啸云一起睡的次数是有点多,但也没有每晚都睡在一起。   既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她可能是继承了一部分龙啸云的厚脸皮,她一锤定音道:“就这么办。”   到了晚间,林仙儿本以为会办个宴席之类来欢迎他们,但龙啸云完全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提高了一下伙食,并没有很荣幸被天下第一美人上门,李寻欢也没有出来露面,林仙儿向既醉打听,只得到一个似笑非笑的眼神。   李寻欢其实就住在既醉隔壁的院子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他到底记得这是大哥的内院,虽然住进来了,但从不瞎跑,其实他瞎跑也没什么,龙啸云一直盯着呢。   既醉住的是小楼,她没有和林仙儿睡一张床的打算,自己睡在二楼,让林仙儿睡的一楼,夜半更时刻,窗台翻动,忽然有一个少年身影跳上二楼,急切地掀开了被褥。   黑夜里,既醉睁着一双清凌凌的眼睛看着来人。   少年游龙生愣住了,他呐呐地退了一步,好半晌才道:“我、我找错地方了。”   月色正好,既醉半坐起来,指了指窗外,“我李叔叔就在隔壁,我只要大叫一声,他立刻会过来。”   游龙生自然听过李寻欢的名声,并且因为林仙儿时不时提及李寻欢而感到嫉妒和不安,但此时少年脸色一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逃”!   夜半更摸进一个十岁小姑娘的房间,传出去他成了什么人?解释说他是来找仙儿姑娘的?那仙儿姑娘成了什么人?为今之计,只有逃跑,他只要以后不出现在小姑娘的面前,就没人知道是他摸了进来。   既醉又道:“我认得你,你是藏剑山庄少庄主游龙生,我白天在后院门口听见别人这么恭维你的。”   她认得他!   少年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惨白的,既醉把斗篷披好,踢了游龙生一脚,“给我穿鞋。”   游龙生愣了一下,但对上那双娇矜的漂亮眼瞳,不知为何双腿一软,半跪下来,笨拙地给小姑娘穿上鞋子。   既醉又道:“一楼林仙儿的房间后面,有个下人睡的小房间,那里有个机关,可以看到房间里面,我带你去看看她。”   “龙、龙小姐……”游龙生白着脸后退两步,“你、您……到底要做什么?”   既醉想了想,说道:“我觉得她不太对,请你做个帮手?毕竟她带的那些随从里,也就你看着脑子最笨。”   游龙生很愤怒,很想说些什么,但既醉只是那么瞧着他,然后笑了一笑,他的火气就烟消云散了,带着一点惴惴不安,小步小步地跟着既醉从另一侧下楼,来到了那个小房间。   下仆的小房间只能容纳一张小床和两个凳子,是守夜专用的,仆人总不能每次起床跑到主人床前看看,所以会留个小孔方便探看,既醉盯着看了一会儿,林仙儿似乎睡得很熟,她也有些困,在干净的小床上睡了一会儿,直到隔壁传来了动静,她睁开了双眼,看到一个面如死灰的游龙生。   她想去看小孔,游龙生虽然受到了极大打击,还是第一时间捂住了那个小孔,小孩子,不能看!   既醉撇撇嘴,那边的动静没一会儿就消了,令既醉更加不屑了,从头到尾就一柱香的时间,什么生活质量。   然而,是她小看了林仙儿。   质量不够数量来凑,第一个人离开之后过了一小会儿,又来了一个,这第二个声音略微苍老,还是知道前一个的,一边询问林仙儿他和前一个比如何,然后持续了半柱香时间。   第一个人摸进来的时候,游龙生面如死灰,第二个人走之后,游龙生面红耳赤,第第四个人来了又走,游龙生已经愤怒得像一头公牛,想要冲出去和那些奸夫同归于尽!   既醉踢了他一脚,“明晚再来。”   这会儿林仙儿已经睡熟了,她是不会武功的人,所以小声说话也不必怕被察觉,游龙生哑着嗓子道:“来做什么?”   既醉打了个哈欠,说道:“你忙着听春宫去了吗?那第一个人含含糊糊说什么替你做事,什么那些女人都比不上你,你就没想过林仙儿有什么事要他去做,又有多少女人能和这种男人有关系?”   游龙生完全没想过,他的脑子保存完好,活到现在十八岁,大约有九成新。   既醉于是又踢了他一脚,“笨不死你!梅花盗为什么不能是一男一女?男的犯案,女的踩点,你就没注意到林仙儿去哪哪出事吗?那华山派掌门的女儿,和她是好朋友吧?人家在华山待得好好的,一个山门的人护着她,为什么傻得下山来给梅花盗机会糟蹋?”   游龙生本就经历了人生最惨烈的一次失恋,又被既醉这一通话说得震惊失语,几乎要怀疑自己活在梦里。   既醉可没打算单干,她把游龙生牵起来,去了隔壁院子找李寻欢。   李寻欢不怎么惜命,一早上起来就在喝酒,喝得半醉,见到既醉带着个一脸惨状的少年走过来时,愣了愣。   既醉多看了李寻欢一眼,虽然不怎么喜欢酒气,但半醉的李寻欢看起来……大概就是男人见到酒馆里风情万种的老板娘的感觉吧,真是个风情的男人啊。   游龙生是魂不附体的状态,脑子里嗡嗡的,一时是仙儿姑娘和她的四个男人,一时是那美丽小姑娘的踢踹,他呆呆地被牵着走,思绪乱得像团麻,浑然不觉自己被拉着腰带一步一拖地走着,像小孩子牵着条不怎么听话的狗。   李寻欢放下酒杯,收敛风情、收敛了心情,正待要问云云怎么一早来找他,就听既醉开口说道:“李叔叔,那个林仙儿很有可能是梅花盗。”   李寻欢也像游龙生那样愣了一下,说道:“梅花盗是个女人?”   既醉挠了挠头,“为什么你们都不怀疑梅花盗是一男一女配合作案呢?”   李寻欢思索片刻,叹道:“也许是因为这种案子对女孩子是极为恶毒的事,所以很少有人会去怀疑一个女人吧。”   既醉不大明白,不过还是把昨夜的见闻和自己的分析都对李寻欢说了,末了,又道:“我怀疑林仙儿来找我们,是想害死我和娘亲,再找李叔叔顶罪,李叔叔的飞刀天下皆知,如果是李叔叔的话,梅花盗的无解杀人就有解了。”   李寻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揉了揉既醉的脑袋。 第85章 飞刀问情(6)   江湖人从不轻视女人和孩子, 因为他们能够出来行走江湖,本身就代表了一定的实力。   李寻欢也从未轻视过既醉,她是诗音和大哥的孩子, 天然就和他有一层割不断的联系,他也三十一岁了, 做父亲的年纪了,看既醉的眼神总是很柔和, 这种柔和与看待阿飞那样的江湖后辈是不同的。   阿飞是注定要走上成名之路的少年剑客, 像一只偶遇到的孤狼, 再怎么喜爱也要看着他独步而行, 江湖远去, 云云则是一朵娇生惯养的花朵, 他想看护着她长大。   对上云云清澈的眼睛,李寻欢叹道:“云云很聪慧也很勇敢, 这很好。”   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若是再笨些, 再软弱些,那她要怎么面对江湖上的风风雨雨?至于疏漏的地方,自有他来描补,这便足够了。   李寻欢看了一眼游龙生, 语气淡淡地道:“少庄主去吧。”   游龙生呆呆地看着他, 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既醉松开手里的腰带, 踢了游龙生一脚,“昨天晚上去了那么多人,偏你没去,林仙儿不会怀疑你吗?你也去一趟……李叔叔,他这个样子很容易被看出破绽吧?”   既醉皱眉看了一眼游龙生, 看他脸色白得像个纸人,听到她说林仙儿三个字的时候就差点呕出来了。   她其实不在意林仙儿一晚上睡几个男人,但她挺在意那些人各有各的歪瓜裂枣,相比起来,游龙生混在里头都可以说一声眉清目秀了。   李寻欢也看了看游龙生,确认他是真的没办法去演戏,这是个完全不经事的少年人。   他轻声道:“少庄主装病吧,天冷,受了点风寒,昨夜就没起来,再回去躺一天。”   游龙生像个游魂一样走了。   既醉坐到了李寻欢边上,见他一早上什么都没吃,只顾着喝酒,对铁传甲招了招手,“铁叔,你去厨房让人做两碗面来,你自己在厨房先吃一点,我陪李叔叔吃点东西。”   铁传甲愣了一下,他和这位龙小姐可没什么交情,怎么一下子成了铁叔?指使他这么顺手?不过听到她要让少爷吃点东西,他还是挺乐意的,李寻欢这人一向是听不得劝的,他又嘴笨,也劝不动。   李寻欢笑道:“我每天不必吃很多东西,喝酒就够喝到饱的了。”   既醉把他的酒坛摁住,纤眉蹙起,说道:“别人我才不管,可是李叔叔今天不能喝醉,你醉了,晚上我死了都……”   “今日不喝了。”李寻欢打断,并且又对天说道:“童言无忌,莫怪莫怪。”   既醉看得好玩,抱着酒坛噗噗直笑,“李叔叔,你这样好像我爹啊。”   其实龙啸云也不会这么做,他自己就是幼年失亲,没见人这么做过,每当既醉说了些不好听的话,他只会呸呸打断,不会像李寻欢这样。   李寻欢愣了一下,他想到诗音,心中再度有些感伤起来,既醉托着下巴看着他,又过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李叔叔这次回来,不走了吧?”   李寻欢这次倒是点点头。   他想着,等解决了梅花盗的案子,就在保定待下了,诗音虽然有些怨他,但到底和大哥的日子过得不错,他看着也安心许多,只是住在哪里他还没有想好,至于李园,他实在是不想回去。   既醉心里转着念头,她这会儿才刚满十岁,等到长成还要个五六年,到那时候李寻欢要是没有中年发福的话,以他这撩人的风姿气度,倒是可以私下来往一一,至于婚嫁,连她这么大胆的狐狸都没敢去想。   漂亮狐狸一向是很得意于自己眼光的,她和林仙儿这种什么歪瓜裂枣都要的人可不同,李寻欢虽然看起来病弱,但他一身武功积累深厚,走路的步子几乎没有声音,神韵内敛,连他宣称的“肺快坏掉了”也不可信,毕竟……李寻欢的胸怀可比她爹要大多了。   李寻欢可不知道这聪慧得过分的小姑娘在馋他博爱的胸怀,说话间铁传甲就端着两碗面来了,既醉一向是吃鸡汤面的,面里还要放两个鸡腿,李寻欢的口味清淡,铁传甲让厨子下了一碗清水面。   一顿早饭吃完,李寻欢的酒也完全醒了,既醉拉着他去见龙啸云,李寻欢看着小姑娘努力地伸直手来拉他,便也配合地倾斜着身子来让她不必那么努力。   林仙儿害人是有规律的,她一般不会在第一夜动手,因为需要踩点,梅花盗见不得光,那无解的杀人手段只能应用于一对一的交战,所以逃跑路线一定要事先准备好。   她也不会选择自己在场的时候,那样容易发生“天下第一美人被梅花盗糟蹋过”的流言,但这一次是梅花盗的收场,她不光要在场,还要作为最后一个活口来指认李寻欢。   夜幕降临的第一夜,便是林仙儿和帮手商量好的动手时间。   阿飞坐在林诗音的梳妆镜前,僵硬地被描上漂亮的妆容,他这些天一直在保定城里转悠,忽然遇到李寻欢还很高兴,然后……他不明就里地被按在了梳妆镜前。   漂亮的小雪团子坐在他边上托着下巴看他,眼睛大大亮亮的,像他在荒原上见过的星空,星空不时地对他发出赞美之语。   “对,眉毛再拉长一点,嗯……很像了,阿飞哥哥,你长得真的好俊好俊啊!”   李寻欢初见阿飞,便有“生平所见最英俊的一张脸”之叹,描上妆容并不显得违和,既醉一边夸着阿飞,把他夸得晕乎乎,然后暗示嬷嬷加大力度,她娘可是白皙美人,多抹点粉!   被装扮好的阿飞并不像个年过三十的妇人,更像个冷艳少女。   既醉有些发愁了,美则美矣,可一点都不像她娘啊,梅花盗的眼睛得多瞎,才能把这么个少女看成人妇啊。   小魔女的目光,渐渐落在风情的李寻欢身上。   李寻欢起初还在含笑看阿飞的笑话,被既醉看了这么一眼,他忽然浑身一冷。   既醉对他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又天真,又甜美的笑容来。   片刻之后,一个仪态万千的美妇人端坐在梳妆镜前,“她”有着和林诗音相似的凤眉垂眼,眼神温柔而清澈,除了个子实在太高,裙裳穿得实在太紧之外,几乎没什么缺陷。   既醉盯着李寻欢的胸怀看了好几眼,确认那里面不需要再垫东西了,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看向她爹。爹啊,要是当初救的是这么个李寻欢,你心动不心动啊?   龙啸云就一副很想死掉的样子。   他当年对诗音一见钟情,就是因这温柔清澈的眼神,那双含笑的眼眸是他这辈子都忘不掉的迷醉,可怎么会也出现在李寻欢的身上呢?甚至李寻欢比林诗音还多了一重历经风霜后的成熟魅力。   那边简单粗暴用一盆水洗干净满脸脂粉的阿飞也愣了一下,低低地道:“我一直以为我娘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   李寻欢看了看镜子,犹豫着说道:“是不是很难看?”   既醉小跑过去抱住了李寻欢的腰,急急忙忙地道:“李叔叔,一点都不难看,你是最好的人选!”   小姑娘趁机埋了埋脑袋,李叔叔的胸怀真的好大哦。   李寻欢完全不在意这个,别开视线不再去看镜子里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美艳姿容,提着裙子起身,顺带一只手把既醉这么个十岁大的孩子抱了起来,看起来便真的很像一对绝色母女了。   龙啸云擦了擦一脑门的汗,说道:“我出去转转。”   说完,他立马冲出门去,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又去小阁里看了看自家夫人,这才缓了一口气上来。   入夜时分,龙啸云像根木头躺在李寻欢的身边,两眼放空,既醉今晚也在,林仙儿倒是没有怀疑,一个十岁大的小姑娘,忽然闹起来想和父母睡有什么可怀疑的,一家三口整整齐齐上路,还方便了她呢。   “梅花盗”趁着夜色而来,只见月色下抱在一起安睡的母女一人姿容极美,妇人略有些年纪,却更见成熟风韵,艳若桃李一般。   女童年纪极小,却生得一张玉面无暇,一看便知长开之后的绝色风姿,“梅花盗”呆看半晌,从心底里生出了一股不舍,真的要杀了这对母女吗?那林仙儿比起她们来,也就是一般货色罢了。   龙啸云装着睡,他其实都察觉到了有人站在床边了,但这人就是站着不动手,他心里有些急,呼吸声难免大了一点,“梅花盗”忽然警醒过来,看了一眼睡在两个绝色身边的龙啸云,一千万个不顺眼。   先杀了他吧,这对母女完全可以偷走藏起来,玩几年大的,养几年小的,一辈子的艳福等他享,只要灭了林仙儿的口,谁知道这事是他干的?   梅花盗反手一刀捅向龙啸云的心口,被一柄普通小刀挡住。   大美人睁开双眼,小美人躲在大美人身后,忽然对他灿烂一笑。   “梅花盗”呆愣片刻,口中的暗器还没来得及发出,小李飞刀正中眉心,死不瞑目。 第86章 飞刀问情(7)   林仙儿自从得到当年一代梅花盗遗物, 一个可以藏于口中发射梅花暗器的机关之后,就开始犯案,一共犯下八十二起大案, 她是梅花盗的主谋,而帮手则换了好几个。   有的见财起意,得到一笔钱财之后就舍掉了她, 逃之夭夭,有的则是分赃不均,被林仙儿驱使其他高手杀死,还有的只是受她诱惑, 口中嚷嚷着什么都敢去做, 事到临头却又反悔, 这些人自然也已经被灭了口。   对林仙儿忠心耿耿的算来只有个,今夜死去的“梅花盗”丘独,他是美色裙下鬼, 夺来的金银财宝全不看在眼里,都拿来换了**良夜。   还有一个百晓生, 这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 排了一本《兵器谱》, 名为排兵器,实则排列天下高手,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天机老人排名第一, 金钱帮主上官金虹排行第二,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排名第。   还有一个却是少林寺的高僧心鉴大师,钱财名利打动不了这个和尚,林仙儿却使了百般的法子,以美色驱使他做事。不过这和尚倔强, 只肯替她杀死不忠的帮手,死也不愿意帮她犯案。   百晓生也不大去犯案,只像投名状一般犯了四次案子,倒有一项,华山掌门的爱女被糟蹋,是百晓生干的,还是他主动提出来的。林仙儿便很清楚这是个什么下贱货色,无非是爱使烈女失贞,爱劝名妓从良的伪君子。   算来对林仙儿最忠诚的就是丘独了,他也不是没有来历的人物,丘独是“青魔手”伊哭的爱徒,也是伊哭的私生子,他是个凶狠恶徒,平生最爱美色,和林仙儿一拍即合,八十多起案子里,倒有五十来起是他犯的。   丘独躺在地上,龙啸云本想去揭他脸上的蒙面布,被既醉啪嗒一下拍了手,“刚死的尸体不要碰。”   龙啸云便缩了手,耐心地等待着。   李寻欢想笑又怕龙啸云尴尬,绷着脸下床,走到尸体前,先观察了一下,才道:“确实是死了。”   他用小刀拨开尸体的蒙面,见到一张丑陋而扭曲的脸,这人李寻欢并不认得,龙啸云倒吸一口凉气,“丘独,此人是青魔手的徒弟。”   李寻欢眉头拧起,轻声说道:“我们等等吧。”   等的自然是阿飞。   阿飞早早就埋伏在了林仙儿的住所前,远远看到李寻欢这边亮起了灯烛,便提剑进门,将等待丘独回信的林仙儿揪了出来,他一直在防备周遭,像一匹警惕的孤狼。   林仙儿早在被袭击的时候就冷静了下来,她是非常聪明非常狠毒的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丘独那边失了手,不光失手,也许把她都招认了出来,她现在唯有一条路走,那就是逃走。   林仙儿被阿飞的剑抵着脖颈向外走,她的步子磨磨蹭蹭,口中柔软相劝道:“少侠,你弄疼我了……”   阿飞盯着林仙儿的侧脸,哑着声音道:“不要耍花样,走快点。”   他这个年纪本就是这样干哑得像鸭子似的声音,林仙儿却以为他是为她哑的,活命的机会在眼前,她却显得更加冷静,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柔声说道:“你也是个男人,像这样抓着一个女人的手,命令她做事,是不是很快活?”   阿飞的剑仍旧抵着林仙儿,他思索片刻,剑尖反转,林仙儿心中一喜,还没来得及喜完,那剑的另一端,用两个木块叠着个铁片子一样的剑,木块那一端就狠狠地砸在她后脑上,顿时陷入黑暗之中。   阿飞松了一口气,提着林仙儿去和众人汇合。   游龙生也在埋伏,只是他到底没有动弹,一直等到阿飞走后,才步伐沉重地去了床边,捡起林仙儿遗落下来的,他的传家之宝“鱼藏剑”,少年捧剑,哭得像个鸭子。   林仙儿带过来的追求者里,颇有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哪怕在既醉看来,全是歪瓜裂枣,但这些人在江湖上的名声却都挺大,什么洛阳田七爷,什么摩云手,跳得最欢的就是一个“铁面无私赵正义”,他听闻林仙儿和丘独一男一女套作梅花盗的消息,第一时间跳了起来,指着李寻欢的鼻子道:“仙儿姑娘冰清玉洁,她怎么可能会是梅花盗!”   李寻欢这会儿已经换了身衣裳,一盆清水洗干净脸,虽然风姿出色,却也不再是那张男人看了会心动,女人看了更心动的明艳美人妆,龙啸云抹干净头上的汗,正要替李寻欢说话,忽然间屏风后头转出个小姑娘来,龙啸云下意识地挪了位置。   既醉坐了下来,盯着赵正义看了一眼,恍然般的说道:“仙儿姑娘冰清玉洁……诶,你是昨天夜里那第个啊。”   赵正义不明就里,但听到昨天夜里,心头就是一跳,掩饰般地对龙啸云大叫道:“龙大爷,你养的好女儿,满座英雄豪杰在此,怎么就敢放她出来胡言乱语?”   既醉一双清透如琉璃的眸子盯着赵正义看,赵正义不觉竟有些呆住了,等反应过来更加羞恼,大庭广众,他这样身份的人,居然会看着一个小女娃娃看呆了眼!   这时一道鸭子声响了起来,哭了许久的游龙生红着两只眼睛道:“此事是我亲眼见证,又告知了龙小姐,昨天夜里,昨天夜里……我想去和林仙儿幽会,但去得早了些,更天起到天明,一共有六个人摸上了林仙儿的床!”   林仙儿带来的追求者们面面相觑。   实话实说,林仙儿一共就带了六个人,游龙生不算,再加个丘独,剩下五个人都露出了心虚之色,然后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一对父子,嗯,铁胆震八方秦孝仪老爷子和他的爱子秦重。   秦孝仪一向是前辈架子,跟着林仙儿过来是他口口声声要看住儿子,又扯了些捉拿梅花盗的大旗,众人一向敬他如长辈,秦重也很为有这个父亲而自傲。   这、这比他们玩得要花很多呀。   要不是龙啸云拼命拦着,既醉非得把他们父子俩前后脚进门,爹知道儿子,儿子不知爹,一个用时一柱香,一个用时半柱香的事情给说出来不可。   倘若只有自己,赵正义为了美色,还是愿意为林仙儿据理力争的,比如他和林仙儿两情相悦,只是碍于誓言不能在一起,难道仅靠私下来往就可以断定一个女人的清白吗?可……见旁人都没有出头的意思,他也歇了这口气,只是心里难免有些不大甘心。   林仙儿那样的美貌,做什么不好,非做这该死的梅花盗,这下可好了,金钱名利美人一个没落着,赵正义越想越心疼,只是别人也不想去出这个头。   人在云龙镖局,是人家李寻欢的义兄的地盘上,李寻欢天下兵器谱排行第,实际上他和上官金虹也没比过武,那第一的天机老人,他都是个老人了,能活几年也说不准,万一李寻欢翻了脸,他义兄可跟他一条心的,两人一起动手,他们有一个算一个都走不出这道门。   赵正义歇了火,李寻欢很明白美色惑人的道理,他不准备拿林仙儿去考验谁,只道:“等审讯完,我会立即杀死林仙儿。”   夜长梦多,留着林仙儿是个祸害,李寻欢这么想着,又确实有些遗憾:那些受害者们,大约很想亲眼见见真正的梅花盗身死的时刻吧。   梅花盗奸害美貌女子,灭人满门,却当然也有一些幸存之人,如华山大小姐在山下遇难,她父母双亲俱在,悲痛得一夜白头。   像扬州齐家灭门惨案,齐家有位公子便在朝为官,远在京城户部衙门,听闻此事还当是被开了恶劣玩笑,气得拂袖而去,到了家中又得信来,吐血不醒。   还有洛阳府元大善人一家遇害,元家幼子在山上修道,休憩日下得山来归家探望,只见满门尸身,元家那对有名的漂亮姐妹更是横尸门口,死状凄惨,元家幼子怒急攻心,险些死去。   既醉坐在龙啸云的位置上,龙啸云站在她边上,既醉便用脑袋轻轻碰了碰她爹的肚子,小声地道:“为什么不能留着林仙儿,等那些受害者来齐了,再当众杀掉?”   龙啸云刚要回答,就听既醉自问自答道:“是不是怕她勾引人逃走?还是怕她有些什么爱慕者来劫囚?这很好办啊。”   众人都愣了,朝她看去。   既醉眨了眨眼睛,对游龙生招招手。   游龙生虽然伤着心呢,但下意识地抬起头,几步走了过去,然后既醉就从他手里拿走了那把名剑鱼藏。   说是剑,其实更像是略长些的匕首,看起来平平无奇,但这才是世代相传的真品,既醉拿着剑,蹦蹦跳跳地进了里间,那是临时清空出来作为审讯林仙儿之用的房间。   房间里忽然传来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   李寻欢起初身影一动,但随即反应过来不是云云在叫,那声音似乎有些耳熟……他顿了顿,忽然拧起眉,大步走向里间,众人也都挤过去,龙啸云被挤到了最后面,他努力地伸进去一个脑袋,刚要再挣扎一下挤进去,就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   玉人般的漂亮女娃娃提着名剑,嘴角上翘,一只脚踩在林仙儿的胸脯上,一只手轻车熟路地在她扭曲的姣好面容上左右横划,竟是悠悠然刻了一道井字棋。   额头是一道血圈,脸颊两侧各一道叉,四道血痕是狰狞的棋格,从额头到鼻子两侧,再直划到下巴,横过来的两道划破脸颊,直到耳根。   锋利无比的鱼藏剑,刻下的血痕格外深。   林仙儿已经疼得昏迷过去,只是再也不会有人怜惜她了。 第87章 飞刀问情(8)   既醉的井字棋还没下完, 正准备再割一下,李寻欢却已走到她身前,轻轻握住了她的手,那双清澈温柔的眼睛看着她, 皱起的眉头松开, 露出一个温和的表情, 小心翼翼的夺走了她手里的鱼藏剑。   随即既醉呼吸一紧, 人已经被抱了起来, 李寻欢把她抱在怀里, 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 “好……好孩子,我们原本不该让你来动手。”   一屋子的江湖人坐在一起, 难道只有这么个小女孩想到了这个狠辣的法子?只是谁也不愿意说罢了, 赵正义几个是仍对林仙儿有幻想,龙啸云不说是因为他没啥事,林仙儿提前弄死就弄死呗, 而李寻欢, 他倒是真没想过的。   既醉只觉得自己像个小宝宝一样被抱起来哄, 甚至李寻欢还背过身不让她去看林仙儿的惨状,他对她虽然这样温柔, 看向那群江湖人的一眼,却冷得要命。   赵正义第一个反应过来, 闷声说道:“龙小姐的事, 我们绝不会说出去, 我们的事,也请李探花和龙大爷高抬贵手。”   秦孝仪也端着架子道:“对!谁都不要往外说。”   众人纷纷应声,李寻欢多看了一眼秦孝仪的儿子秦重, 年轻人是最要防备的,因为他们往往没有太多的考虑,顺着感情用事。   秦重的脸又红又白,看了一眼地上丑陋不堪的林仙儿,看了自家恢复道貌岸然的父亲,一时竟然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龙啸云这才明白李寻欢看过来的这一眼竟然包含了这么多,他还以为李寻欢纯粹是瞪了他们一眼呢。   既醉其实不大在意自己的名声,在林仙儿脸上刻井字棋怎么了?林仙儿可是要残害她一家满门啊!真让林仙儿得了手,这会儿在人脸上划刀子的可就不是她了。   狐狸报恩的故事广为流传,可狐狸本身也是小心眼的动物,有恩必定报,有仇不含糊,如果没有李寻欢拦着,既醉还想继续划拉来着。   林仙儿是在半夜里醒过来的,面前摆放着一面大镜子,还是临时从梳妆镜上卸下来的,龙啸云有些舍不得,这种漂亮的银镜比铜镜贵多了,照得人影纤毫毕现,还是他辛辛苦苦找胡商买来的,一共就三面,一面大穿衣镜镶在柜子上,摆在诗音的卧房,一面梳妆镜也是诗音的,剩下那面是既醉的,一面半身镜。   为了让她不伤到镜子,既醉指挥阿飞把林仙儿绑得紧紧的,离镜子的距离恰好在她能看清自己,又打不碎镜子的位置。   林仙儿一睁开眼就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一个多时辰过去,她脸上的血痕已经不再流血,却更显狰狞,她不可置信地看着镜子,然后发疯似地大声哭叫起来,哭叫凄厉如女鬼,好在既醉今晚不在那边睡。   如此一夜折磨过去,审讯就很好审了,林仙儿招认了一大堆人,上到龙椅上天王老子,下到龙啸云已故亲爹,最后连李寻欢都招出来了。   既醉看了一眼李寻欢,就这样的去做采花贼?底裤都要被采干净了,据说当年李探花去青楼都不大花钱,名妓为了谁来陪他互撕头发。   因死了个丘独,众人见询问不出结果也只能暂且作罢,之后龙啸云可精神起来了,因为李寻欢说要借他的地方办事。   林仙儿所犯的案子牵连人数极广,手段极其残忍,属于丘独他师父兼亲爹青魔手伊哭都没那个脸皮来光明正大找李寻欢报仇的地步,处死林仙儿当然要公之于众。   这几乎等于在他这儿开个武林大会啊!   龙啸云只要想象一下自己主持武林大会,广交英豪的情景就万分激动,面上却还保持着一点冷静,只道:“镖局地方太小,来的人多了怕是住不开……”   李寻欢道:“往常有些什么事情,江湖人聚在一起,也都是各找客栈安置,大哥不必为此忧心。”   龙啸云脸上忽然带了些梦幻的神色,“我去把隔壁的仙鹤楼买下,后面的绸缎庄也可以清出来,再后面的青云客栈……”   李寻欢失笑。   林仙儿就是梅花盗的消息很快从保定城传了出去,许多江湖人听到消息都不敢置信。   林仙儿起初寻死被游龙生救下,又与华山大小姐成为闺中好友,此后又陆陆续续结交了些闺秀小姐。等到华山大小姐出事,她便毅然抛头露面,传出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声来,称自己与梅花盗不共戴天,谁能杀了梅花盗,无论老少美丑,她都愿意嫁给他,服侍他一辈子。   梅花盗似乎也被这气节所打动,一直在到处犯案就是不去碰林仙儿,林仙儿为此跑了许多地方试图保护那些美貌女子,可始终没能真正保护了谁。   听上去似乎是很不错的故事,但要是反过来呢?林仙儿勾结高手残害好友,借此扬名,之后一男一女狼狈为奸,林仙儿先行踩点,丘独随后跟去,明明是很简单就能戳穿的案子,偏偏因为林仙儿的美貌和贞烈名声,又有许多追求者到处散布她的美名,让整件事显得扑朔迷离。   这江湖上,一个美貌的女人想要得到财富有许多路子可走,但林仙儿不一样,她不光要财,还要很多很多财,她不光要名,还要名传天下,而她的嫉妒心太深太重,容不得其他女人比她过得好一点点。   云龙镖局广发英雄帖,请来诸多江湖豪杰见证,又有不少受害人家千里迢迢赶来。   京城那位官至尚书的齐三公子如今在家守孝,听闻这个消息,本是从京城赶回扬州奔丧,还没待几日,就又从扬州赶往保定,人都瘦了一半,书童搀着他敲开云龙镖局的门,把门房都吓了一大跳,这人浑似个骷髅架子裹层皮。   如此便一连等到冬去春来,林仙儿被拉到了镖局的演武场,龙啸云为此准备了几叠演讲稿,背得滚瓜烂熟,只是没等他上台开口,那位在镖局住了快两个月,已然养出几分俊俏模样的齐三公子忽然冲上了台。   龙啸云吓了一大跳,齐三公子和他是拜把子的关系,这些天也表现得温文尔雅,给他的印象就是非常有气度的一个年轻有为的官员,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着温文尔雅的齐贤弟拔出佩剑,唰唰两下,削掉了林仙儿两只耳朵。   林仙儿这些日子虽然没怎么好过,但伤也养好了,疤痕也结了,加上没怎么照镜子,精气神也回来不少,忽然被削去耳朵,叫声比杀猪还要惨烈得多。   齐三公子便收了佩剑,捡起那两只血淋淋的耳朵下了演武场,此时又有一位道袍少年持剑而来,这也是龙啸云这段时间拜了把子的新兄弟,龙啸云连忙道:“元贤弟……”   少年对龙啸云一拱手,然后提剑割掉林仙儿的鼻子,带着下去了。   龙啸云忽然就懂了,这场处刑大会并不需要他来开口,这些受害者们的家属,早已决定了要怎么处刑。   随后一个个人上台又离去,林仙儿也叫嚷不动了,最后一个是华山掌门,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已经须发皆白,他看着血淋淋的林仙儿,睁着一双早已哭干泪的眼睛,轻声地道:“多谢诸位,多谢诸位……让我来动这个手。”   他一剑割掉了林仙儿的头颅,提起来的时候,这位积年的剑客手都在发抖。   华山掌门的夫人也已经白了头发,她看上去苍老慈祥,却笑着对提着人头而来的丈夫朗声道:“走,去祭女儿!”   既醉站在边上,呆呆地看着,忽然问身边的李寻欢道:“林仙儿怎么就不能多长几个头呢?犯下那么多血案,她怎么就一条命给还了啊!”   李寻欢起初也被这一幕震惊到了,第一反应就是去捂既醉的眼睛,但既醉一点都不害怕,扒开他的手盯着看,李寻欢无法,只能握住她的一只手,此时听见既醉这么说,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看着她的眼睛道:“所以,人不能做错事,走错路。”   既醉的眼睛清透而干净,一点都不心虚,“我才不会像她这样!”   李寻欢咳嗽了几声,云云这样聪慧又能狠得下心的漂亮女孩子,她要是走错了路,只会比林仙儿可怕一百倍。   大哥是仁人义士,却自小失亲,并不懂得如何教导一个早慧的孩童,诗音也是如此,云云被娇纵得厉害,这便罢了,她却还有一种寻常女孩子不具备的狠辣,狠辣又带着天真。   李寻欢想起那夜,云云提剑毁林仙儿面容的时候,那眼睛竟然找不到一丝一毫见血的畏惧,就像孩童随手捉蝶,又随手捏死。   既醉又道:“那如果我真的走错了路,会怎么样?”   李寻欢握紧了既醉的手,温柔地道:“不怕,李叔叔会看着你长大。”   既醉歪了歪头,李寻欢是俯身而来对她说这话的,她立刻反应过来,争分夺秒抱紧了李寻欢的腰,把头埋进李寻欢宽阔的胸怀,深深地吸了一大口。 第88章 飞刀问情(9)   梅花盗事件的落幕还在两个月后, 失踪了小半年的少林高僧心鉴大师袭杀百晓生,称自己和百晓生都是林仙儿的帮手, 并解开随身携带的包裹, 里面有个风干的人头,那是其他的“梅花盗”,随后引刀自戮。   这自然又引起一阵轩然大波, 心鉴大师是少林寺有数的高僧, 方丈大师的亲师弟,他失踪之后少林寺散出许多弟子下山去寻, 却都没有个结果,直到噩耗传来,少林方丈轻声叹了一口气, 道:“将心鉴带回来, 火化吧。”   经此一事,少林的声誉受到影响是肯定的,林仙儿驱使高手为她做事,所付出的无非是金钱美色,以心鉴这样的江湖地位, 能打动他的唯有美色了, 百晓生那样的智者有什么图谋,众人大概也能猜到一些,只是如今人都已经死了,倒也不必为此忧心太多。   百晓生死前经历了很大的挣扎, 心鉴的武功要高出他许多, 杀他不像杀其他人那样利落,反而由得他逃,每每在他错觉自己已经逃出生天时再下重手, 百晓生试过和外界沟通联络,但心鉴为这死前一击动用了自己毕生所有的人脉,硬生生将百晓生拖得心神大失,近乎疯癫,这才取了他性命。   只是人虽然死了,百晓生所排的兵器谱还是逐渐成为了江湖人心目中的高手排行榜,因前十的高手大多不怎么往来,也没几个人为了名声跑去和其他高手厮杀,竟就像是默认了这个排名似的。   既醉安心抽条长大的这几年,也是兵器谱第二龙凤环上官金虹所创立的金钱帮飞速扩张壮大的几年,金钱帮虽然是初建帮派,却显然已经经过精心布局,一朝建下基业,广揽帮手,各地分开堂口,有挡路者必定死于非命,甚至有“金钱落地,人头不保”一说。   金钱帮的人会在必死的人前将一枚钱放置于头顶,不可触碰,只要铜板落地,人头也就随之落地,有个得罪金钱帮的老江湖,顶着钱七天七夜,硬生生给耗死了,所以又有金钱帮杀人不过七天的说法。   除此之外,金钱帮什么生意都做,赌坊青楼镖局漕运私盐,只要是赚钱的生意必定会来插上一脚,这和既醉记忆里的金风细雨楼不一样,金风细雨楼是做生意,金钱帮是抢生意,纯粹要敛财立威。   可龙啸云的镖局还是开得很红火,因为李寻欢真的在保定城定居了下来,有他这个从未交过手的天下第在,饶是金钱帮贪心不足,也自动自发绕开有李寻欢在的地方,并给龙啸云一些颜面。   除了有李寻欢这个大招牌,龙啸云这几年还结交了许多新兄弟,大部分都是废物点心这一点不用说了,但也有些好使的兄弟,如那位齐公子,守孝完京官没得做了,被打发出来外放地方,又因原本的官职足够高,又有些人脉在,做了河北节度使,正管着龙啸云行镖的这些地方。   去年既醉刚满十四的时候,龙啸云又救回来一个浑身浴血的人,那人也是遭了追杀,被一通救治之后开了口,称自己是吕布、不,吕凤先。   银戟温侯吕凤先,兵器谱排行第五,换成旁人是荣耀,对吕凤先来说却是奇耻大辱,他提银戟去挑战第四的铁剑郭嵩阳,却得知郭嵩阳也不服兵器谱,出门挑战别人去了。   吕凤先算了算,郭嵩阳排行第四,向上挑战就是李寻欢,于是不远千里赶来河北,却在路上遭了和李寻欢一样的事,只不过李寻欢是被人寻仇截杀,他却是因为相貌出众被江湖上有数的女高手大欢喜菩萨看中,兵器谱不排女子,但在吕凤先看来,大欢喜女菩萨实在是这天底下第一可怕的女人。   龙啸云对吕凤先再度使出了掏心掏肺**,吕凤先却没有被他感动,救命之恩自有回报,但他可不是随便和人做兄弟的,他虽然不住河北,却也听说李寻欢出门喝个酒都能遇到十几个未曾谋面的结拜兄弟。   然后吕凤先出门的时候就见到了正带着一帮小丫鬟做游戏的既醉,他愣在了原地,良久才道:“名花未开,已有暗香,这是令嫒吧?”   龙啸云不明就里,点了点头。   吕凤先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仍是不想和你做兄弟,却不知龙大爷愿不愿意多个晚辈。”   龙啸云一下子就懂了,脸色当时就不好看了,吕凤先心高气傲,目下无尘,连妻子都不肯娶,怕辱没了他,可这看上去像个浊世翩翩佳公子的吕凤先,他比龙啸云就小一岁!   龙啸云指着门,冷静地说道:“门在那,给我滚。”   被好吃好喝好招待了一个多月的吕凤先直接被扫地出门。   既醉十五岁及笄那年,龙啸云请了一大帮兄弟来吃喝,一般人家及笄也就开始议亲了,龙啸云在自己的兄弟带来的年轻人里转悠了好几圈,没看到特别出众的,不由叹了口气。   他要是上官金虹就好了,可以全江湖遴选出众的女婿。   上官金虹并不知道龙啸云的雄心壮志,他派了自己的独子上官飞来赴宴,这是一个想要结亲的暗示,当然,这暗示接不接都不要紧的,主要是对李寻欢示个好。   上官飞来得有些迟,他是个冷漠的少年,冷漠而傲气,看人的眼神都像是在看死人,龙啸云亲自来招呼他,也不见他客气一下。   这是当然的,金钱帮此时如日中天,大有一统武林之势,作为上官金虹的儿子,上官飞怎么能不傲气?而且他是很看不上龙啸云这种人的。   其实龙啸云也没看上他,他设想的女婿应该是相貌出众,家境优渥,武功高强,性格温柔,能耐得住性子陪云云玩,对长辈也要彬彬有礼,大约就是齐节度使再年轻个二十岁的样子。   以前的齐公子,如今的齐节度使也坐在席上,其实这对一场及笄礼来说是不大规矩的,但这也可以说是生辰宴,龙啸云毕竟是个江湖人,做事不拘小节也是很可以理解的。   齐节度使的儿子齐兼今年十岁,毛头小子耐不住性子,只想找地方玩,被他爹一只手按住了,只道:“待会儿龙小姐出来的时候,你仔细看看。”   齐节度使作为这场生辰宴上地位最高的人物,坐的位置也高高在上,所以说话也不怕被人听见,齐兼是极聪明的少年,一听就知道自家父亲的打算,顿时压低声音道:“爹,那可是江湖女子啊。”   齐节度使经历了一场灭门大案,对门楣已经不甚在意,只道:“龙家对我们有大恩,龙小姐及笄待嫁,她在江湖上找不到可心的,把你舍出去正好,何况……”   齐节度使想到几年前见过的那个漂亮孩子,瞥了自家好大儿一眼,嗯,容貌随他,俊朗端正,应该不至于配不上。   上官飞正耐着性子听龙啸云扯皮,龙啸云实在是个厚脸皮的人,仿佛只要他嘴上不赶人,就看不懂他脸色似的,听了许久,直听到龙啸云有意见一见上官金虹,和他结拜成兄弟,真是脸皮厚得像城墙,上官飞再也忍不住了,开口嘲讽道:“龙……龙伯父。”   他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从后堂屏风后走出来的紫衣少女,人已经呆住,舌头却倔强地说完了话。   龙啸云也是常穿紫衣的,因为林诗音最喜欢紫色,只是他穿起来不大般配,既醉穿紫衣却是极漂亮的,浅浅淡淡的紫罗裙裳,系一条同色腰带,因天气寒冷,外披一件雪白的兔毛披风,比起几年前团团的可爱模样,如今已经是婷婷少女,倾国之姿未成熟,却已有了艳绝江湖的资本。   齐兼张大了嘴巴,他的嘴本就有点大,平时看起来还好,毕竟五官都挺俊,少年礼仪也挺好,现在张成这样简直像要吃人,齐节度使从美色中回神,见好大儿快要露出猪哥原形,连忙伸出手捏住了齐兼的嘴巴。   一时间满堂寂静。   李寻欢忽然轻轻咳嗽了几声,他这几年已经不大喝酒,但仿佛留下了什么病根子,总会在恰当的时候咳嗽。   既醉谁也没去理,提着裙角跑到了李寻欢身边坐下,笑靥如花地接过了李寻欢递来的筷子,她似乎轻声说了句话,李探花便含笑点了点头。   众人这时也都渐渐回过神来,有些什么心思的,见到坐在那儿的李寻欢,就歇了,如今江湖上谁不知道,龙啸云一家都是受李探花庇护的,别说是龙啸云的独生爱女,就是龙啸云跑出去结拜的兄弟,但有死伤,李寻欢也会为兄弟报仇。   只是难免一眼接着一眼看过去,仿佛少看一眼就是天大的损失。   上官飞紧紧地握住了龙啸云的手,冷漠少年的眼里迸发火光,他一字一顿地道:“龙伯父,不就是和我爹结拜吗?结!你还想和谁结拜?金钱帮绝不推辞!”   李寻欢隔了老远看向上官飞,凤眼冰寒,冷厉如刀。 第89章 飞刀问情(10)   既醉已经守着李寻欢许久了。   她没有哪次比这一世难熬, 遇到了可心的男人,但还没长成,一面数着日子过, 一面又担心把人等老等丑了, 时不时想起就要去看两眼, 确认李寻欢没有中年发福,没有多长皱纹, 仍是风姿动人李探花, 才会拍拍胸口放心下来。   惦记了整整五年,这块肉不吃到嘴, 她再过几百年夜里惊醒, 都要气得扇自己一巴掌。   李寻欢如今还住在李园里。   他本想另寻地方居住, 但自梅花盗事了之后,云云就常去李园寻他玩,云云说这里是她长大的地方,她很喜欢这座园子, 李寻欢不免又想起自己幼时在李园长大,一家和睦的情景,一时不舍, 便也这么住了下来。   李园很大, 他仍是住自己的小筑, 却会给云云留最大最漂亮的地方留宿,小姑娘一看就是很喜欢奢侈的,李寻欢不觉得不妥,只觉得可爱,大约是因为他娇养得起。   这几年李寻欢也不是没有出门,阿飞就时常来找他帮忙, 只不过他这样的性子,无论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都是不愿意声张的,他逃名避世,闲暇时光只愿意住在自己的桃花源里,邀一二好友赏花听雨,煮茶会诗,弹琴作画,饮酒就免了。   大概是在两三年前,云云小姑娘刚开始有了点少女模样的时候,有一日他喝得很醉,不知为何睁开眼就是小姑娘放大的脸,唇上带着些柔软的余温,他惊骇极了,云云却天真地眨了眨眼睛,说酒气很臭。   自此李寻欢每次喝酒都会想到那张放大的脸,唇上那一点残存的余温。李寻欢素来见惯世面,却被骇得不敢去问,不敢去想,能怎么问?能怎么想?他一个做人长辈的,借着酒醉猥亵侄女,云云不懂,他竟也慌张地盖过此事。   李寻欢几乎戒了酒。   今日席上,阿飞不在,自从小姑娘及笄生辰快到的时候,李寻欢就也和龙啸云一样,将所认识的年轻人一个个掐着指头数过去,只觉得哪个都不适合,哪个都不般配。按李寻欢的想法,阿飞是很好的,他年轻英俊,武功很高,云云可以在他的保护之下过上安稳的生活,可思量再三,难免又找出些不妥。   阿飞很像他年轻的时候,天性热爱自由,爱厮混江湖,每逢高手必要挑战,做他的友人很好,但不适合做丈夫。   而阿飞似乎也没想过这回事,李寻欢问过他的意愿,少年怔愣了一下,笑着说道:“看着她从那么点大,长成漂亮女孩子了,只像是多了个妹妹,我没想过别的。”   李寻欢想着,阿飞大约还没开窍,他与诗音更是从小一起长大,不也……李寻欢忽然惊住,发觉自己竟有许久没有想诗音了。   每日睁开眼,就开始想云云,倘若云云来了,自是欢喜,命人备下许多吃食玩具,一整日精神奕奕看她笑闹玩耍,陪她逛些商铺,要什么买什么,有时候不出门,只是陪她做些打发时间的游戏都觉得十分快乐。   倘若云云不来呢?那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懒怠写诗,懒怠作画,商铺的账本都不愿去翻一页,恨不能闭上眼睛就是一天过去。   偶尔和阿飞出一趟远门,离开保定十天半月,李寻欢感觉自己就像是个空壳子,心已经飞回了保定城,绕在小姑娘身边,只有一个提线木偶般的躯壳在跟着友人行动。   李寻欢是很知道这事不妥当的,他以前想诗音,多半想的是那段两小无猜,一家几口的情景,回忆里的甚至几乎都是幼童时候的事了,他想的是一个家,有父亲,有大哥,有诗音,后来大哥父亲不在了,就只剩一个诗音。   可想云云,只想那一个女孩子,想她的笑容,想她的活泼可爱,想她的全部。   李寻欢无所适从,只能一遍遍提醒自己:你已经老了,不再是青年时候了,你不能去想十几岁的漂亮女孩子,你现在的年纪,足可以做人家的父亲。   没什么人能坦然地接受自己老去,这相当于一种心灵上的折磨,李寻欢每日都在折磨着自己,终于能放平心态。   可坐在生辰宴上,看着那些宾客用贪婪的目光打量着小姑娘,李寻欢冷冷地扫视过去,没有看到半个出众人物,都是些二流货色,凭他们也配用这样的视线去看待云云吗?   上官飞看别人也是这么个想法,他自傲极了,觉得在这一众宾客之中,唯有自己能配得上龙小姐,他爹让他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他愿意的啊!   后半程的生辰宴,上官飞死死地抓住了龙啸云的手,露出万分诚恳的表情,少年这辈子都没和人拉过关系扯过话题,硬生生干巴巴地说了半个时辰的话,龙啸云横看竖看,最终从话的缝隙里看出了结亲两个字。   龙啸云就想起那个硬要做他晚辈的吕布来了,和上官金虹结拜立刻变得不香了,他冷淡了下来。   因既醉和李寻欢坐在一起,满座的宾客没什么人能顶着李探花飞刀般的眼神过来献殷勤,龙啸云就变得极为抢手起来,江湖人到底还是老一辈想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姑娘家的意愿有什么要紧?   生辰宴散了之后,许多人都想找龙啸云拉关系,既醉只告诉龙啸云,她一个都没看上,然后就快乐地收拾了两天的衣物行李,和她娘告了个别,跑去李园住了。   林诗音对着既醉温温柔柔,一回过身来,命丫鬟婆子把龙啸云的被褥衣物丢出去,“告诉老爷,请他去书房住几天。”   周嬷嬷这几年抱了几个孙子孙女,人也越发慈祥了,劝解道:“老爷到底是个江湖人,江湖上的事就是这样,夫人何必和他生气呢。”   林诗音哼了一声,“我看齐家的孩子就很不错,说明年考个秀才再来提亲,两家里私下谈成了就很好,偏他好招摇,要让云云去那么多人面前露脸,那什么金钱帮少主如今还缠着他要见云云,真要让云云去见了,这辈子他都别想来沾我的边!”   周嬷嬷对江湖上的事其实也不太懂,林诗音长住河北,也不知道金钱帮是多大的声势,只是气恼。   龙啸云精疲力尽应付完上官飞,一回来被褥都丢到书房里去了,他叹了口气,隔门先赔罪,殷勤如当年。   待龙啸云赔罪完去收拾书房,脚步渐远,连周嬷嬷都叹道:“世上能有几个老爷哟。”   林诗音并不是冰做的美人,十几年了,石头都要捂热了,她这两年甚至愿意出门见一见龙啸云的兄弟朋友,也允许龙啸云一个月有半个月住在她房里,只是嘴上总有些嫌弃他。   周嬷嬷看得明白,和二少爷在一起的时候,夫人是寄人篱下的表姑娘,总有些仰头看人的意思,只怕被嫌弃,小心翼翼让人心疼,对龙啸云,才有些夫妻过日子的打打闹闹,当然,打的是龙啸云,闹的也是龙啸云。   这也就是人常说的夫妻缘分吧。   李园里如今开着梅花,积雪覆盖青石路,有暗香迎面。   既醉来的时候,李寻欢正和阿飞一起喝茶,阿飞见到既醉,很开心地朝她招手,扔了个盒子给她,明明是挺轻的动作,李寻欢却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接,怕砸到了既醉。   他半途反应过来收了手,既醉接住盒子,打开一看,是一根很漂亮的玛瑙簪子,桃花粉的玛瑙被雕成几朵小花的形状缀在一起,簪身是细银雕刻,有个云朵般的弯曲弧度,十分精致。   阿飞笑道:“欠你的生辰礼,东西不贵,做工可贵了,花了我半年的进账。”   既醉眨了眨眼睛,“那你混江湖混得好惨哦,还不如跟着我爹去走镖。”   “你这没良心的小丫头,只会替你爹招工。”   阿飞笑着说了一句,伸手想去揉既醉的头,及笄之后的头发就不再是小揪揪的女童发式了,既醉今天梳了很漂亮的头发,戴着簪环首饰,特别好看,阿飞的手刚要落下,就被李寻欢按住了。   既醉也吓得后退几步,环佩叮当地响,李寻欢看了一眼,确认头发没有被碰到,才松开阿飞的手,只道:“梳得这么漂亮,花了很多时间的,你一揉就会散,当心云云跟你哭。”   阿飞不懂这个,便很敬畏地收回了手。   既醉把那根玛瑙花簪小心地簪在了右侧鬓角,轻轻晃了晃脑袋,问道:“好不好看?”   李寻欢和阿飞都是点头,既醉忽然看向李寻欢,笑眼弯弯地道:“前两日生辰宴,李叔叔人去了,可没给我送礼物,不会是忘记了吧?”   她瞪大了眼睛,仿佛只要李寻欢点点头,就会立刻生气。   李寻欢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又带了几声咳嗽,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长盒,看形状大约也是簪子,既醉鼓了一下嘴巴,她就知道,男人送礼物都没什么新意。   既醉打开盒子,却见是一柄飞刀。 第90章 飞刀问情(11)   李寻欢的飞刀, 虽然名列兵器谱第三,却并非什么神兵利器,不过是家普通的铁匠铺子花了三个时辰打造的, 比不得青魔手, 也比不得那把名传天下的鱼藏剑,甚至连“李寻欢的飞刀”这个名字, 也不止一柄飞刀在用。   既醉实在是个很聪明的狐狸, 她只是愣了愣,就像是收取了什么寻常礼物一样合上盒子, 收在怀里, 没有去问这其中有什么含义,也许是有的, 也许没有,问出来了反倒坏了这难得的暧昧气氛。   李寻欢却没有多想, 只轻声解释道:“这柄飞刀曾放在我心口,替我挡过一根毒针,这是一柄能带来好运的刀。”   金银珠宝, 华服美裙, 李寻欢见到什么好东西都会给既醉留一份,十五岁的及笄礼物, 送首饰的人太多, 他实在不必去锦上添花,想来想去,只想到了这一柄飞刀。   既醉眨了眨眼睛, 似乎想不到什么可以生气的地方,嘴角一翘就笑了起来,她的笑颜总是很灿烂, 眼睛微微弯着,长长的睫毛垂下,在脸颊上落下扇子般的阴影,美得让人心醉神迷,李寻欢入神片刻,又惊醒过来。   阿飞也很喜欢既醉的笑,他打从少年时认得既醉,如今也是二十来岁的青年了,在江湖上这几年却一直没遇到合心意的红颜知己,大约就是因为美人见得太多,但他总是以一种欣赏的态度去面对既醉的美貌,他是很坦然的,男人不爱美色爱什么?可除了欣赏美色之外,他也是真的没有那个想法。   阿飞难得来一趟保定,既醉和他出去玩了一个上午又回来,李寻欢正在厨房做菜,他一辈子都是少爷,前三十年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几年闲暇无聊时多翻了几本膳经,偶尔试做了几次。   小李飞刀手上功夫极好,也有些天赋,做出来的吃食都极美味,既醉只吃了一次就喜欢上了,每次来李园,都要缠着李寻欢给她做。   李寻欢练了些时日,做得最好的是一道扒鸡,肥而不腻,香味入骨,既醉一顿就能吃上一整只。   听说今日做了扒鸡,既醉立刻就丢下了阿飞,端端正正地坐到桌前等着上菜。   铁传甲如今是李园的大管家,他不大出门,倒也没白了多少,还是个铁塔壮汉,像护卫多过管家,他没让别人沾手,自己几趟来回,珍而重之地将少爷亲手做的菜一道一道端上桌。   阿飞并不和既醉抢,他现在已经养成了吃饭绝对不碰鸡的习惯,出门在外也这样,别人还当飞剑客有什么饮食上的忌讳。   李寻欢用热水浸了手,擦干净,再浸泡一会儿,反复擦干两次,才算是完成了一次净手。   既醉一直眼巴巴地等李寻欢上桌,她的礼仪一贯是很好的,要等人来齐了,主人先动筷子才会开始吃,李寻欢坐了下来,忽然见既醉和阿飞坐在一起面对着他,阿飞是很俊的,且年轻,眼里带了点笑意看着小姑娘,青年与少女,看起来十分般配。   李寻欢顿了顿,夹了一筷子豆腐,默然地用餐。   既醉饱饱地吃了一顿鸡,便催着阿飞讲些江湖故事,花厅里有几枝新剪的腊梅,李寻欢站在桌前作画,听着阿飞讲那些亲身经历说得像些传奇故事,他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滋味,只是偶尔听到一节,犹豫片刻还是没有开口。   阿飞却不明就里,说着说着就道:“大哥的飞刀实在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兵器,那花花姐儿借了水幕屏障以为自己能够脱身,还想诱惑大哥,那时大哥只是笑了一声,说——”   既醉捧着脸听着,忽然听见一声当啷响动,再看去,却是李寻欢那边不小心打碎了白瓷的颜料盒。   李寻欢轻轻咳嗽了起来,慢慢地说道:“人老了,手也僵了。”   阿飞挠了挠头,刚想继续说完,就听李寻欢咳嗽得更加厉害了,他眨了眨眼睛,忽然反应过来,眼里便带了点笑意,只道:“大哥说了什么,我给忘了。”   既醉捧着一边脸,看这两人把她当傻子糊弄,她的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又看了看阿飞,阿飞是很好很好的,可一块新鲜的白切鸡哪有一只成熟的扒鸡来得香,她掐着手指头好不容易才熬到今年,搬来李园住的这几天,她就准备找个时间挑明心意。   这辈子父母双全,过得舒心,既醉才不想给自己找个夫君过活呢,这世道女子不好过,嫁出去了就更不好过,她只想及时行乐。   李寻欢的作画颜料都是很贵的,他的画作更贵,外头有人花了高价想买,都是有价无市,这一泼就是一张画,深黄的颜料覆盖半张宣纸,倒不是因为手抖,而是李寻欢回过神来,注意到自己画了些什么。   美人紫罗裙,菱唇半含笑,回身向他招。   李寻欢,你已经疯癫了?   此时又听阿飞那边说起他的事,才一时惊慌打碎了颜料盒。   李寻欢看着半张废稿,咳得撕心裂肺,恨不得能把自己活活咳死,他这样卑劣下流的人,为什么还不立刻死去?   这一日,竟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   入夜时分,阿飞熟门熟路地寻了个楼阁睡下,他是没什么心眼的人,又是睡在大哥家,沾了枕头就去敲周公的门,睡得雷打不醒。   既醉就住在李寻欢的冷香小筑边上,只隔一片竹林。   李园的下人都很熟悉既醉了,比起之前既醉和龙啸云林诗音一家三口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要客气得多,至少没什么人背后说闲话了,李寻欢是他们伺候长大的少爷,少爷的态度代表一切,李园的下人几乎都把既醉当成半个主子看待。   少爷这辈子大概是不会娶妻生子了,就当收养个干女儿在身边,也有个陪伴。   干女儿既醉一脑子花花主意,一心只想着干爹,她让人打了热水,美美地泡了个腊梅花瓣澡,一直泡到夜里,水都换了好几轮,这才换了身漂亮的粉缎裙裳,拢着一条厚实的大氅,不要丫鬟跟着,穿过竹林去冷香小筑敲门。   李寻欢是一个人住在冷香小筑的,铁传甲每天早起会过来服侍他,但不和他住一起,因为李寻欢很怕自己说了梦话被人听见。   喜欢一个人,哪怕万分小心,都是很难遮掩住的,李寻欢有时候也想逃离李园,逃离保定,离河北远远的,再次躲到塞外边关去,这一次十年二十年都不回来,可他连李园都走不出去,只怕他离开了,云云去找他,找不到他。   李寻欢在冷香小筑找了很久,挖出许多年前埋的几坛酒,又翻找一阵,找出了几只早已尘封的酒杯,他那时年轻,喝酒都极讲究,什么葡萄美酒夜光杯,汾酒还需白瓷配,喝一种酒就要换一个酒杯,谓之风雅。   前几年倒还是喝酒的,只是没那么讲究了,只要有个杯子,如今再找出酒来喝,都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和酒杯放在一起的是一本略有些年头的书了,像是什么风俗艳谈的手抄本,书名《怜花宝鉴》,很俗气的名字,李寻欢一边倒酒,一边翻开,他从第一页看起,没翻两页忽然愣住,又去翻中间的书页,草草过目一番之后,酒也变得喝不下去了。   这是一本记载了很多邪异武学的秘籍,从医术到蛊术再到毒方,小至易容,大到摄心,博采众家之长,竟是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家里的武功秘录。   李寻欢的一生已经经历了太多阴谋,他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偷盗秘籍,想要引他和这位著书的前辈高人一战,但又觉得这样的秘籍用来陷害于人实在暴殄天物。   反复思量许久,他还是将秘籍合上,先前草草看过的那些也尽量忘记,江湖人对自己的秘传是万分看重的,李寻欢不贪图这些,也一点都不想平白多个师父。   金针封脉,苗疆养蛊,波斯摄心术……李寻欢合上书页,明明很想忘记,但一时之间竟然满脑子都是秘籍内容,对里面的摄心术一节记得犹为清晰。   摄心之术,操控他人心神,下达暗示,即便清醒过来,也会下意识地按令行事,着实邪异。   若有人将此学了去,岂不是为所欲为?   李寻欢皱眉收起《怜花宝鉴》,脑子里乱纷纷的,一时也没想起来曾有个前辈高人名字里就带了怜花二字,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想把自己灌得醉一些,好忘掉这些内容。   一连三杯酒下肚,李寻欢终于有了些醉意,朦胧间听见外头有人敲门,他以为是阿飞,不料门一开,夜风吹来梅花香,粉缎裙裳的少女就一头扑进他怀里,声音又怕又急,“李叔叔,我房里有老鼠,吓死我了!”   李寻欢被抱了个满怀,风吹酒醒,下意识地想推开她,就听少女嘤嘤呜呜地哭了起来,“老鼠好吓人,我的心都要飞出来了!李叔叔,你抱着我就好,抱着我就不害怕了。”   李寻欢没有说话,他僵得像一根木头,硬得像一道铁板。 第91章 飞刀问情(12)   既醉一点都不害怕老鼠, 开玩笑,老鼠可是在狐狸食谱上的。   她也不知道李园里有没有老鼠,反正她没有见过, 可有些事, 借口是不能太实在的,就是要像张窗户纸一样好戳破。   既醉抱着李寻欢的腰,闻见他身上有些酒气,抬头看他的眼睛,不见多少醉意, 不由停止哭声, 抽噎着说道:“李叔叔又喝酒了。”   李寻欢下意识地想要退开,可既醉嘴上嫌弃, 还是把那诱狐的窄腰抱得紧紧的, 趁机埋头,吸了一大口。   可在李寻欢看来,只见到小姑娘哭着把头埋在他胸口,呜呜直哭, 肩头颤抖着,看上去十分害怕的样子。   李寻欢犹豫再三,还是轻轻地拍了拍既醉的肩膀,“别怕,这里没有老鼠了。”   既醉还是抱着不肯放, 过了好一会儿才脸红红地抬起头来, 小声地说道:“李叔叔,我不想回去睡了,我想在冷香小筑睡。”   那双哭过的眼睛就像是水洗过的星空,明澈得能照见人影, 李寻欢从那次醉后一吻就不太敢去看既醉的眼睛,因为每次看了,都会有种快要堕进泥沼的心悸,不能看,不能想,不能近,可他总是会看,总是会想,总是会近。   李寻欢只是说了一句不妥,就在小姑娘泫然欲泣的表情下抿唇默认,由得她高高兴兴地拉住手,反客为主一样把他带进小筑里,顺手关上了院门。   冷香小筑有一个主屋,一个书房,三间门厢房,都是极精致漂亮的屋舍,一侧是竹林,一侧种梅花,荷塘小桥一路通到院子门前,即便是冬日里,风景也是极佳的。   厢房久未住人,虽然每日都在打理,却还是带着一股腐朽的气息,李寻欢自然不会让既醉去住,他准备把自己的屋子让出来,搬去别的地方住。   所以他一进门,就在收拾被褥,他到底是少爷身子少爷命,做事不算很快,却很仔细认真。   既醉靠在门边,她的姿态不大规矩,没骨头似的倚在门框上,李寻欢正在叠被,忽然听见既醉说话,“我不可以和叔叔睡在一起吗?”   她的声音很疑惑,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一样,李寻欢的手僵了僵,没有回头,只道:“自然不……”   背后有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李寻欢反应极快,一侧身避开了既醉扑来的拥抱,小姑娘整个人埋进了被褥里,两只脚不甘心地蹬了蹬,从趴着换成躺着,还在床榻上来回打了个滚儿。   既醉撒着娇道:“云云就要和叔叔一起睡,刚才那个老鼠很大很吓人的,没有人陪着我睡不着。”   她进门的时候就解下了大氅,里头穿的是薄薄的粉缎裙,来回打着滚,露出一截白玉似的天足,连着脚踝到小腿,李寻欢只是看了一眼,就像被针扎了一样,他被褥都不收拾了,转身就要走,既醉连忙去拉他,都没碰到李寻欢的衣角。   既醉忽然哭了起来。   李寻欢停下脚步,他狼狈得简直像是和人去打了一架,那双清澈得像泉水的凤眼几乎像燃着火焰,少女的哭声简直像一刀一刀割在他心口上。   “我……我年长你许多,和你父亲是结拜的兄弟,甚至你母亲曾是我的未婚妻,她、她是我姨妈的女儿,我算得上你的舅舅。”   李寻欢站在门口,将这一大通话讲完,像是失去了力气,过了许久才缓过来。   既醉抹着眼泪,嘤嘤地哭,“你胡说,你跟我都是远亲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他回过身,看着既醉的眼睛,看了许久,才轻轻地说道:“云云,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我早已经是个年华逝去的人,以后你会遇到比我好得多的男人。”   他说完这话,就要走,既醉这一次反应很快,她直接从床上跌了下来,李寻欢下意识地扶住,被她一把拉住了腰带,然后死死地抱住了腰,小姑娘用了很大的力气,仿佛想把自己撞碎在他怀里,李寻欢无法,只能收了挣扎的力道。   既醉抱着李寻欢不肯放,只说道:“云云喜欢李叔叔,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人就是李叔叔,你不肯要我,我会很伤心很伤心。”   她说着,还要拉李寻欢的手去按她心口,李寻欢连忙按住了既醉的手,这下一只手被按着,倒不像是既醉主动了。   李寻欢只觉得鼻端萦绕着一股淡淡的水泽香气,是浸泡了一段时间门的梅花,便能猜到怀里的女孩子高高兴兴泡了个花瓣澡来找他。   他心头在剧烈震颤,云云喜欢他这个事实让他感到一阵眩晕,喜悦难言,但往前一步就是不可逾越的雷池,一段感情里,年长者总要负起最大的责任,他喜欢云云,也因此绝不可能接受云云。   李寻欢花了所有的力气,硬起心肠来,轻柔却坚定地将既醉推开,然后被拉扯的腰带就落了地,他的外衫立刻就有些松散了,李寻欢没有注意,向后退了一步,凤眼闭合,轻声说道:“云云,你还小,你的喜欢大约就是小孩子喜欢大人陪伴,你还不懂什么是情爱。”   既醉忽然拿出了白日李寻欢送她的飞刀,小李飞刀有半个巴掌大,刀尖锋利,因为要送给既醉防身,李寻欢特意定制了一个刀鞘,让她可以随身携带,此时刀鞘掷地,既醉用刀尖抵着自己的脖颈,抬着头看着李寻欢。   她掉了好几滴眼泪,哭着说道:“我有什么不懂?我从小就很聪明的!我都知道,江湖上都说我爹是个不择手段的人,我也是,我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手,李寻欢,你今天走出这个门,我就死在这里。”   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是狐狸精的老把戏了,但很少有男人能让狐狸精做到最后一步,男人嘛,先开口要,不给就哭,哭还不给就闹,有几个人能坚持到漂亮狐狸要以死相逼?   李寻欢越矜持,既醉就越想要他,她心急火燎,甚至刀尖尖都快要戳破皮了!   一只手不知何时覆上了既醉的手,李寻欢的身形简直犹如鬼魅一般,飞刀被远远掷上房梁,整个没入里面去,李寻欢叹了一口气,夺了刀也没有离开,他抱住既醉,轻轻地道,“我知道,你只是装得乖巧,你……还是那个要命的小魔星。”   既醉起初被夺了刀都没反应过来,听见李寻欢的话,便知他是妥协了,她立刻欢喜起来,把狐狸脑壳埋进李寻欢的胸前,嘤嘤呜呜地发出狐叫!   好的好的,知道了,什么都不要再说了!切磋武道!   既醉是一只心急的狐狸,一心只想快点短兵相接,李寻欢却是个风雅探花郎,刀来刀往未免太过直白,采撷桃花后,碾汁好入画,雪覆桃花,桃花更艳,半开的羞花自然不胜狂风骤雨,要以春风细雨来慢慢化开。   既醉被化得晕乎乎的,却还记得要埋头吃葡萄,啾啾地吃,她吃得越多,风雨就来得越急,像在呼应,风雨中忽有刀影飞至,一击即中,捅入心扉。   小李飞刀是最风雅的刺客,他的飞刀不是暗器,是明晃晃的兵刃,刺客最善连招,速攻而有力,重击则要命,两相叠加而反复套用,便足可教人死去活来。   既醉没料到自己菜成这样,先是被春风化雨变成一只软狐狸,随即飞刀忽至,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又挨了一顿速攻和百次重击,死去活来了十几遭,甚至哭着叫了好几声爹。   她叫得李寻欢心头一颤,他紧紧闭上双眼,狠心继续了下去,带着惩戒的力度。   让她知道怕,让她再也不敢!什么男人值得她以死相逼!   学江湖人,学林仙儿,要及时行乐!   那么聪明的小姑娘,怎么就看上他这样卑劣的老男人?听着小姑娘的哭叫,李寻欢心头如刀割,心却也坚硬如铁。   既醉叫累了,抱着李寻欢的一条手臂嘤嘤呜呜地哭,不是委屈也不是疼痛,而是快乐。   快乐到了极致人是会哭的,而且会哭得很厉害。   冷香小筑是李园里最雅致僻静的院落,既醉哭得嗓子都哑了,也没什么人注意到这边有动静,毕竟李园如今是有主的,李寻欢在的地方,还能发生什么乱子不成?   嗯……床榻很乱,被褥也很乱,既醉梳得很漂亮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外间门天明,铁传甲那特有的脚步声已经接近门口了,既醉吓得抱紧了李寻欢,在他胸口蹭了蹭脸颊。   李寻欢咳嗽一声,对门外的铁传甲道:“身上有些困倦,过午再起。”   铁传甲没有多想,瓮声瓮气应了一声,转身出院子了。   既醉竖着耳朵等了好一会儿,才松了一口气,把头埋在李寻欢的怀里,撒着娇说道:“今儿晚上我还来。”   李寻欢替她理了理散乱的青丝,他一夜没睡,眼中却神光湛湛,气色极佳,看上去简直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但目光落在怀里磨磨蹭蹭着撒娇的少女身上,爱恋,喜悦,又染了些愁绪。   他大约是真的疯癫了,从昨夜云云说想要他开始,他就已经疯了。   那一刻他想了所有,也什么都没有想,名誉、道德,辈分,义气,一切都抛在脑后,眼里只有那个哭泣着的小姑娘,心里在放一场盛大的烟花,只听见她说她喜欢他,想要他。   他这辈子活到现在已经够长,哪怕下一刻死去也无所谓,哪怕云云以后恨他也无所谓,从送出那柄飞刀起,他就在告诉他的小姑娘,他可以把性命交在她的手里,她想取,那就取。   既醉抱着李寻欢腻了好一会儿,任由他给自己梳理头发,过了一会儿,李寻欢几次尝试梳回昨日的发式都失败了,那是周嬷嬷给梳的繁复发式,最后只能简单梳了一点点,缀了些首饰就很好看了。   仍是昨夜穿来的粉缎裙裳,既醉换衣服,却把一条桃花粉的绣花肚兜悄悄塞进李寻欢的枕头下,然后很得意的裹上大氅,悄悄地从那一侧竹林跑回住处去了。   李寻欢洗漱回来,刚要休息,就见枕头下露出一角粉色,抽出来一看,顿时惊住了,做贼一样将肚兜塞回枕头下,一整日坐立不安,只怕被人进了房里,发觉这私密物件。   到了夜里,小狐狸揣着一肚子坏主意跑了过来,切磋到凌晨时分,坏主意变成了别的东西,小狐狸又摇摇晃晃地跑走。   李寻欢度过了此生最为快活的几天,他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想,只配合着小姑娘的“及时行乐”,他快乐得几乎要死去,这几天他忘记了大哥,忘记了诗音,也忘记了李寻欢。   既醉倒不知道自家李叔叔心里有多挣扎,她也觉得快乐极了,这世上有什么男人是她想要又得不到的?可偏偏就有一个李寻欢,让她硬生生惦记了好几年,好几年!最最重要的是,李寻欢的滋味还那么好,让她越想越亏。   白白损失了五年时间门!这些都是要从他身上找补回来的!   既醉为此昼伏夜出,晚上都不睡觉了,问就是切磋,她忙碌得很。 第92章 飞刀问情(13)   阿飞极少在一个地方待太久, 李园虽好,但只能作为临时的休息点,年轻人过惯了四海为家的日子, 对平静生活并不向往。   他走后又过了两日,林诗音算了算日子, 让人把龙啸云叫来,问他,“云云都在李园待了小半个月了, 怎么还不把人接回来?你有多少事情要忙?”   龙啸云好不容易才打发了上官飞回金钱帮, 这毛头小子走前还嚷嚷着要来提亲, 让他烦不胜烦。   平日里那些看着很顺心的兄弟也不顺心起来了,年轻些的心里没数,厚着脸向他询问云云的婚事,仿佛他们那个鬼样子能配得上似的, 老的也不正形,想替小辈求亲, 他半辈子积累的人脉大半都扔下了水, 问就是要多留几年,再问绝交。   其实倒也有些有意思的地方, 龙啸云的那些鱼龙混杂的兄弟里,有真本事的反而不会去提这些, 开口就向他问女儿亲事的, 多半都是那些没本事的混日子的小杂鱼, 龙啸云也未必就不懂这些, 只不过他习惯了笑脸迎人,这些日子忽然冷了脸,叫不少人心头不痛快。   但对着林诗音, 龙啸云是冷不下脸来的,他连笑都笑得十分灿烂,闻言也数了数日子,“竟有十几天了,云云一直没回来吗?”   云龙镖局和李园离得是真不远,只隔了一条街,哪怕既醉这样不大愿意费事的都隔三差五去串门,她以前在李园大多是待一两天,最多的一回是去了遇到风雪封门,一连住了五六天,这回一待就是十几天,龙啸云还以为她回来过,只是没来见他罢了,毕竟他这边人来人往,忙碌得很。   林诗音瞪他,“一直没回来,表哥那边也就罢了,换成去别家,你也这么放心?你是养闺女还是养臭小子呢?”   龙啸云嘿嘿地笑,他现在听诗音叫表哥已经不暗恼了,他听得出来,这声表哥大约也就只剩下字面上的意义了,诗音以前不在他面前提李寻欢,偶尔他失口提起来,两人的气氛就僵了,而这几年随口就提,越发证明心里已经没了他。   龙啸云笑完,连忙保证自己一会儿就去接女儿回家,林诗音才顺心了,哼了一声,又道:“等晚上回来,你就把被褥搬回来吧……我不叫你回来,你就永远待在书房里了?”   美人嗔怪,自有一番风情,龙啸云巴巴地点头。   林诗音嘴角一翘,指着门口,“那还不快去?明日我约了齐夫人,也叫云云相看一下,那齐小公子虽比她小了些,却是个难得的周正孩子。”   龙啸云一步三回头地走了,一出后院,就立马叫人备马车,这几日已经立春了,天气不是很冷,却还是让人在马车里点上了炭盆。   一大一小两个心头宝,这个哄着那个宠着,中年男人的日子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李园里桃花正开,冷香小筑有个僻静的小亭子,因天气太冷,李寻欢不让晚上来,只能白日里在亭子围炉煮茶,既醉捧着热饮喝,她是不喜欢喝茶的,几辈子都不喜欢,喝的是果子酿,酸酸甜甜的一点都不醉人。   两人白日里没有那么亲近,李寻欢在亭子里作画,画的是刚开的桃花,既醉一边喝果子酿,一边琢磨着晚上让李寻欢换一块画布。   龙啸云就是这时来的,他脸皮极厚,来李园就像回家,反正李园的下人当着他的面是很客气的,龙啸云从来不管别人背后怎么说他,他日子过得如此幸福,还要在意别人背后的想法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幸福得太过了,龙啸云甚至每次来这个孤零零的李园,都有些同情怜悯起李寻欢来了,他也试图给李寻欢介绍过亲事,甚至都没有坑他的意思,要不是江湖上有名的美人,要不就是别人求到他头上来,说爱慕李探花已久想见一见,可李寻欢一个都不来见,龙啸云疑心他还想着诗音,就更想给他介绍一门合适亲事了。   龙啸云来到小亭外,远远地就大声笑道:“寻欢好风雅啊,大冷的天在亭子里烤火。”   既醉差点把杯子打碎,拧着眉头看着龙啸云走过来,一把拍在李寻欢背上,他还笑呢,“晚上去我镖局喝两杯?咱们兄弟也好久没见了。”   李寻欢脸上的笑容从见到龙啸云之后就消失了,他的脸色也像刚从关外回来时那样苍白起来了,他垂着眸子,手里的画笔几乎捏断,一时之间,竟然什么话都说不上来。   龙啸云偏偏不是铁传甲,他很聪明的一个人,只是对李寻欢没多少防备,因为他知道李寻欢是多好骗、多好的一个兄弟,他愣了愣,开口问道:“寻欢?你怎么了?”   李寻欢还没开口,既醉就拍了拍龙啸云的背,“爹,李叔叔这几天受凉了,要少饮酒,你是来接我回家的吧,走走走,回家去。”   龙啸云被既醉拉得斜走几步,还对李寻欢笑,“这孩子就是不懂事,想是在你这待久了,想家了。寻欢,那我先走了啊,过两天到我镖局里去,我还有话跟你讲。”   李寻欢嗯了一声,画笔连滴朱砂水,在宣纸上滴成一朵朵桃花。   既醉拉着龙啸云走,一回头看李寻欢在那儿杵着,对他飞快眨了眨眼睛,示意他晚上来找她,反正她一个人住小楼里。   龙啸云忽然回头,既醉露出无辜之色,“爹,你看什么呢?”   龙啸云也不知道,他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李寻欢今天怎么一直不看他的眼睛,一直低着头不说话?   而且……他发现诗音是李寻欢未婚妻,并且决定装作不知道的时候,就是这么个状态,那会儿他脸皮还挺生嫩,不大敢去看李寻欢的眼睛,总是低头,也怕说多了话让他察觉不对劲。   龙啸云又想了想,没想到李寻欢能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李寻欢是个什么样的人?一般一般,天下第三。   金钱帮横行江湖,也要给他几分颜面,上官飞傲气十足,不也得拉下面子来求娶云云?他不同意也只能咬牙走人,换成普通开镖局的,他龙啸云早就金钱落地人头不保了。   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可疑的,龙啸云拉着漂亮女儿的小手上了马车,心里还美呢。   一家有女百家求,虽然来找他的人太多太多了,却也是幸福的烦恼,他家云云聪慧美丽,像极了诗音和他,他一定要找个文武双全,金相玉质,温柔体贴,完美无缺的女婿。   一回到家,既醉就去换了身衣裳,这会儿是冬天,李寻欢也不是爱占地盘的少年人了,既醉身上没有什么红印痕迹之类,反倒是李寻欢身上留了很多……嗯,既醉嘬嘬手指头,露出了回味的神情。   换了衣裳去见娘亲,娘亲还是温温柔柔的样子,打量了她几眼,见没有被养瘦,满意点点头,说了几句话,便提起齐家的事情来。   既醉抬着头,看着林诗音的眼睛,嗯嗯附和着她娘的话,也不介意去相看相看那齐家小少爷,她虽然没有成婚的打算,却不必一开始就咬死这一点,多相看几个,多拒绝几家,再慢慢地和她爹娘说,否则他们只会觉得她还小,没见过几个男人,然后更热衷于给她相看人家了。   入夜时分,龙啸云从书房卷着铺盖回到房里,度过他美妙的夜晚,既醉泡了个澡,美滋滋地点着灯,等她的美妙夜晚。   李寻欢如期而至,他的武功太高,既醉都没发现他是怎么出现在楼上的,一见到李寻欢,她就欢喜地扑了上去,咬着他的耳朵道:“我的小楼从不留人伺候,隔壁院子也没人住……呀!”   锦衣覆裙裳,落在玉床旁。   今夜的李寻欢比在李园的时候要疯得多,像一个入夜而来的采花贼,在李园,除了第一次发了狠,之后他都温柔备至,风雅是风雅了,难免温柔太过,不够刺激,既醉习惯之后便很想念第一夜的滋味,还没准备好花样呢,就被玩了花样。   这一夜近乎疯癫,玉山染上玫红色,游龙入水,翻覆清泉。凝脂浸细雨,美人哭问几更天,几更天?五更天明犹未歇。   李寻欢捡起地上的衣裳,一件件穿好,云云已经累得睡过去了,他衣冠整齐站在床前,此时有人进来都不会怀疑是他犯的案,因为小李飞刀的名声太好。   李寻欢从白日见到龙啸云,就像是被戳破了一场美梦,他像个雕像站在亭子里,过了许久,才慢慢地坐了下来。   他的云云,不是他的妻子,是他偷哄来的,诱骗来的。   一个小姑娘对他以死相逼,他有许多法子令她放弃这个念头,但他还是选择了妥协,而且妥协得很快,怕她下一刻就改变想法。   这十几日的美梦一下子醒来,熟悉的寒冷再次覆上他的全身,他迫切地想要再次感受那份温暖,脑子里因此产生了无数可怕的念头,甚至想过掳走云云,一走了之。   直到入夜登门,偷香窃玉。 第93章 飞刀问情(14)   李寻欢这辈子堪称离经叛道, 多少人梦寐难求的金榜题名,高官厚禄,他避之不及, 父兄去后便借着守孝的名义挂冠而去。   有救命之恩的义兄看中他未婚的妻子,他竟也愿意退出去, 不是因他有多义气,而是他忽然明白过来,他无法想象自己娶妻生子, 做个寻常富家翁的情景, 他这辈子都是江湖浪子, 不可能给任何女人一个家,而诗音呢?她是步步规矩的大家闺秀,她想要他安安生生地过日子,做个保定的李老爷。   李寻欢做不了李老爷, 龙啸云的梦想却就是做个龙老爷,大哥命苦, 是孤儿出身, 所以很渴望有个家,他出来闯荡江湖就是要挣些钱, 娶个妻子过活。   江湖不是龙啸云的家,他广结英豪, 也没有想做个武林盟主, 一切的出发点还是为了多条人脉多条路, 让他的小家更安稳。   所以李寻欢退了出去, 他那时没有想过自己也许会后悔。   二十岁和三十岁的想法是天差地别的,李寻欢在关外待了十年,这十年也有过许多风起云涌, 只是他从来不说,他看上去甚至带着几分落魄,回到保定城的时候,看着熟悉又陌生的家园,李寻欢忽然就很想留下来,留在他自小长大的地方。   这就是万劫不复的开端。   五年,五年的时间对于一个中年人来说很短暂,仿佛一个眨眼就会过去,却足够一个小姑娘长大。   李寻欢看她常来常往,倒比大哥和诗音来得都勤,那时只想着这孩子和他有缘,还想教她些武艺,可小姑娘坚决拒绝了,说她懒得很,看起来倒不像是狠辣到在林仙儿脸上下井字棋的小魔星了。   李寻欢一向是把小姑娘当成孩子看待的,他年岁渐长,有时总觉得孤单,云云陪了他许久,直到那次酒醉……他睁开眼,发觉自己轻薄了她。   李寻欢慌得不知道怎么是好,小魔星却眨了眨眼睛,只作不懂,其实她应当是懂的吧?她十岁就知道带人去听林仙儿的墙角,她那样聪明的小姑娘,又怎么会不懂?   从日夜难安到辗转反侧,再到清醒着沉沦,甚至慢慢不可自拔地爱上云云,这些事全都在李寻欢的意料之外。   爱情向来不可捉摸,无法控制。   李寻欢那一阵便很厌弃自己,云云是大哥和诗音的女儿,他是诗音的表兄,也曾与她有过婚约,他与大哥结义多年,如亲兄弟一般,他却不知廉耻喜欢上云云,可越是厌弃,那颗心就越是跳动得厉害,藏着欢喜。   这些天和云云在一起的日子,是李寻欢一生之中最快乐的日子,他是世家公子,也是江湖一等高手,最落魄潦倒的时候还买得起马车,住得上客栈,喝得起酒,这在旁人看来或许是快乐的,可李寻欢的一生总是在失去,少年亡母,青年丧父失兄、弃官、拱手让美人、散尽家财,远走关外。   李寻欢实在是个与世无争的君子,他虽不以君子自称,但江湖人都如此盛赞他,六如公子,好大的名声。   既醉睡得昏天暗地,并不知道李寻欢做了一个决定。   尚是清晨,龙啸云昨夜没能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诗音一直在盘算着云云的婚事,他难免也发表了一下意见。   齐兼他是见过的,挺端正的一个孩子,但年纪到底小了些,婚嫁这种事情男方年纪比较小,便总有些让女孩子多付出些,多照顾些的意思了,他不大乐意。而且齐兼虽然说要去考秀才,但还只是小童生,并不是个秀才,又不会武,他家云云这样的漂亮姑娘,总得嫁个能保护她的人吧?   谁知道就是这一通意见,让诗音恼了起来,她不愿意让自家女儿和她一样找个江湖人过日子。龙啸云是人还不错的,可她也知道,江湖上的事很多都是乱七八糟的,今日你杀我,明日我杀你,就是不提出身,哪天死了让云云守寡吗?   龙啸云是侧躺着在外侧睡的,并没看到背对着他的林诗音脸色如何,还在那边畅想着他文武双全俊美出色的女婿,忽然砸吧了一下嘴,说道:“说来又有人找我说合寻欢的婚事了,他也三十五了,最近来找我说合的竟然没有超过二十岁的女孩子,寻欢还是厉害啊,可惜他没年轻十岁,不然云云……”   话说到这里,龙啸云已经知道自己说错了,他渐渐消了声,小心翼翼地看着林诗音的背影。   林诗音没太生气,只是淡淡地道:“只是看着好罢了。”   李寻欢是个什么样的人?林诗音起初恨过,后来不恨了,却也不觉得他是什么良人,世上总有一种男人是要让女人伤透心的。   此后夫妻一夜无话,龙啸云素了许久,这会儿满肚子的花花肠子,可林诗音闭上眼睡了,他又不敢去打扰,放空了脑袋躺着,到半夜里也睡熟了。   昨夜下了雪,外头亮得很,龙啸云先起,洗漱之后就厚着脸皮留在房里看林诗音梳妆打扮,这是他一天之中最幸福的时间,他也试过为诗音画眉,可手笨得很,画了几次也没画成。   林诗音也不管他,梳了妆忽然想起来,又对龙啸云道:“云云及笄了,首饰还没几件,我娘的嫁妆还在库房里,你去开了挑几盒子给她戴着玩,挑些颜色俏的,也不要太重,刚戴首饰会坠断头发。”   龙啸云嗯嗯地应着,整个人都美得冒泡,林诗音哼了一声,不值钱的德行。   出了房门,龙啸云刚上青石路,就见不远处的石桥底下站着个人,浅青的锦袍,一身风姿,是李寻欢。   龙啸云愣了一下,李寻欢平日里来镖局都很讲规矩,虽然没有什么提前下拜帖之类,却也是要让人先来通报一声,然后再进来的,可到底是自家兄弟,龙啸云也没多想,笑着迎上去,“寻欢,怎么一早就来了?哟,这、昨天去哪儿潇洒了?”   李寻欢看着衣冠整齐,脖颈上却带着几道红痕,龙啸云也不是毛头小子了,笑着打趣了一句。   李寻欢没有回答,看着龙啸云,半晌才道一声,“大哥……”   除此之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龙啸云愣了愣,昨日就有的不好预感再次涌上心头,他还没说话,忽然就见李寻欢撩袍向他跪下。   龙啸云被骇得接连后退几步,反应过来,忙道:“寻欢,你怎么了?你、你快起来!”   要不是昨夜和诗音睡在一起,他简直要以为李寻欢做了什么事了!   李寻欢闭了闭眼睛,甚至要拜下去了,龙啸云一个箭步冲上去,死命地拉扯李寻欢,这使不得!他龙啸云脸皮是厚,以前还恨过李寻欢,可最大的恶意也就是祝福祝福他几句啊,这辈子都没想过让李寻欢给他磕一个!   李寻欢跪着不肯起来,忽然道:“大哥,我和云云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龙啸云起初没听明白,还在拉扯李寻欢道:“什么事值当你……嘎?”   龙啸云听明白了,整个人不可置信地看着李寻欢,李寻欢又重复道:“我和云云有了夫妻之实,我要娶她为妻。”   这下是真反应过来了,龙啸云双眼一翻白,昏过去了。   镖局里一早就有仆役在扫地,远远地见了也吓了一跳,连忙去叫夫人来,李寻欢把龙啸云扶起来往正堂走,路上见到了林诗音,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林诗音先看了一眼龙啸云,确定只是昏过去了,看着李寻欢把人架在椅子上,松了一口气。   “刚才好好的,怎么一早就……”   林诗音还没说完,李寻欢一掌拍在龙啸云背后,真气一激,龙啸云咳了两声清醒过来,见眼前还是李寻欢,差点又眼前一黑,他忽然拉住了李寻欢的手,急声道:“寻欢!寻欢你刚才说什么?是不是我做了噩梦?”   李寻欢垂下眸子,再次重复说道:“我要娶云云,我和她已经有了夫妻之实。”   林诗音见龙啸云醒过来,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见这话,她猛然起身,又有些头晕差点向后倒下,伸手指着李寻欢,脸上的表情简直像是天崩地裂了一样。   龙啸云反复地确认自己没听错,呆呆地向后一坐,坐在椅子上,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诗音忽然冲上来,狠狠一巴掌扇在李寻欢脸上。   “云云,我的云云,她还那么小,她还要相亲事,她……”林诗音落下泪来,颤抖着看着李寻欢,“你、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李寻欢轻声道:“是我引诱了她,都是我的错。”   龙啸云连忙扶住快要昏倒的林诗音,急忙道:“好了好了,不要再说了!”   他把林诗音扶坐下,只觉得头疼欲裂,他看着李寻欢好半晌,按着太阳穴,也不知道是哪个灵机一动,对林诗音道:“你先别气,我总觉得这事是云云干出来的。”   林诗音又哭又气,捶着龙啸云的心口,“你胡说,你胡说!” 第94章 飞刀问情(15)   龙啸云一开始真是胡说八道, 他是见林诗音实在太伤心难过,绞尽脑汁,才突发灵感说了这么一句, 但说完他自己都愣了一下,越想越觉得是对的。   林诗音看自家云云, 那是怎么看都是一个贴心小可爱,龙啸云和林诗音不一样,当初云云五岁就知道教他收服周嬷嬷, 给他出主意, 让他去开镖局做生意, 是极早慧的一个小孩子,更别提林仙儿那一遭事。   当年林诗音是被保护起来藏得严严实实的,也就后来尘埃落定,龙啸云才把林仙儿那出当故事给她讲, 故事还是删减版本,怕吓坏了她。   真要说起来, 龙啸云把妻子当女儿哄着娇惯着, 把女儿当爹孝顺着供着,他还真不大相信, 就一个被他坑得找不到北,至今还在叫他大哥的李寻欢能欺负了他家小魔星。   这么想着, 龙啸云刚才险些背过去的心情也松缓了些, 对李寻欢肯定是没什么好脸色的, 他抱着自家夫人安慰了好一会儿, 这才看了李寻欢一眼,说道:“云云那里,她是什么想法?”   龙啸云的脸色看起来又冷又臭, 他是非常了解云云的人,当然不会像诗音那样说些“她小孩子家懂什么”、“都是李寻欢的错”,之类的话,但不代表他就不生气。   说一千道一万,就算是云云看上了李寻欢,然后把人引诱到了手里,抛开一切不谈,你李寻欢就没什么问题吗?要说打架扇巴掌,一个巴掌或许拍得响,但男女之间的事,男的不乐意,心里没那个想法,旗子难道自己会竖起来的吗?   李寻欢的脸色很白,他轻声说道:“我来坦白的事,云云还不知道,她睡下了。”   林诗音差点又要来打他,龙啸云拦住了,他抱着林诗音道:“别急别急,别急坏了身子,现在是云云的事要紧,齐家那边不能谈了,我和齐贤弟好歹也拜过把子,好好说他会理解的。”   林诗音也知道,齐家那样的门第本就是高攀了,如今云云多了这么个……这么个情郎,齐家那边万一知道了,云云嫁过去哪有好日子过?   她越想越觉得女儿委屈极了,看李寻欢更是气恼,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怒道:“你是不是看了那本邪书?你是不是摄了云云的心?要不然她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怎么会受你引诱?”   林诗音越看李寻欢越觉得面目可憎,她一时口不择言,倒把自己也看过那书的秘密给戳破了。   李寻欢愣了愣,开口道:“怜花宝鉴?”   林诗音见李寻欢果然是看过了,眼泪又落了下来,她哭道:“你那时出门在外,有个人把这邪书交给我,让我转交给你,他说托你替他寻个可靠的传人,我翻了几页,发觉上面记载的全是邪术,后来,后来你又……”   李寻欢明白了,他大概能猜出这本书的原主人是谁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那位王前辈会把毕生真传交给素未谋面的他,还托他寻传人,但他总算明白了秘籍的来历,也黯然想起了那“后来”。   后来,他在回来的路上遇袭重伤,蒙大哥相救,又一路护送他回保定来,只见了诗音一面,大哥就深深地沦陷了,为此害了相思病,八尺的汉子瘦成一把骨头,让人望之心酸。   他不知道,龙啸云那是饿的,是他坚持一天只吃一顿三分饱,硬生生把自己饿到瘦脱相的,他那时要啥没啥,就脸皮很厚,想从李寻欢这个“大舅哥”手里骗媳妇儿,便只有这拿命来赌李寻欢会心软的法子。   以死相逼,这是龙家人的老绝活了。   往事终究也只是往事,林诗音也很久没去想这个了,她离开李园那天就把那本书藏在李寻欢的酒窖里,然后忘记了,也是到今天才想起来。   李寻欢将寻找传人这事记在心里,看着诗音的泪眼,轻叹道:“我看过几页,但没有学,人心若可操控,那人和傀儡又有什么区别?”   林诗音又要动手了,她抬着手指着李寻欢,“那云云放着那么多大好年华的儿郎不要,怎么会看上你一个半老头子?”   自家夫人这话,龙啸云听得都哑巴了一下子,李寻欢比他可还小呢,李寻欢是半老头子,那他已经是老头子了?不能啊,还是很龙精虎猛啊。   李寻欢沉默了下来,他低着头不言语的样子虽然有些狼狈,却还是很好看,他本就是一个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保有风姿气度的人。   龙啸云按了按太阳穴,说道:“把云云叫过……算了,等云云醒了,再问她自己吧,我们说再多都不管用,她是个有自己主意的孩子,让她自己做主。”   林诗音擦了擦眼泪,嘴里道:“她一个小孩子哪有什么做主的份……”   龙啸云不免又哄了几句,反正他觉得,云云就不是个能听父母做主的人,像李寻欢让未婚妻那种事,也就发生在诗音这闺阁小姐的身上了,换成云云,头都给那野男人打飞了,还得给那让妻的傻子脸上划道道,玩一局井字棋。   做父母的难免会操心许多事,但龙啸云其实是最放心自家女儿的,她就不是受欺负的命。   林诗音还是很怀疑李寻欢学了摄心术,他在江湖上的名声再好,在林诗音这儿也是负的,如今又做出这样的事来,林诗音真不觉得李寻欢还有多少人品可言。   李寻欢也只有沉默,没猜到著书之人前,他疑心那是邪书,对摄心术更是警惕万分,等大致猜出那应该是多年前的“千面公子”王怜花毕生所学集成一册的秘籍,他便唯有无奈。   千面公子本人,都是欲求佳人而不得,这摄心术又有几分能为?又或者,能摄心却摄不了魂,术法再厉害也不能让一个不爱他的人心动,这便是悲哀了。   李寻欢感情也很悲观,他是个一直在失去的人,云云现在喜欢他,因为他还没有全然老去,倘若他再老一些,云云又看中那些年华正好的儿郎,他会如何?杀人吗?妥协吗?   这些李寻欢都不想去思考,他实在是个被动的人,从小就是。   倘若有个人告诉他,他的朋友要害他,他一定不会提前提防,而是会睁大眼睛等着,只要被伤害之前,他都会想着,朋友是真的要害我吗?他现在还没有动手,万一他并不想动手,万一他后悔……一直到被狠狠伤害。   这种被动是长不了记性的,下一次遇到同样的事,他同样会犹豫,只等着别人来伤害他,所以李寻欢看起来总是很落魄,他已经被伤够了心。   这对他自己未免太过残忍,但对别人而言,李寻欢便又是个可以赞颂的君子人物了。   既醉不懂这些,她只知道李寻欢实在是个令她很有安全感的男人,上一个给她这样感觉的人嘛……她陪他到了九十八岁寿终正寝。   时间对精怪而言是不值钱的,她甚至也不大在意衰老,人总会衰老,妖会慢慢老去,仙人也有长眠的一日,这是天地生灵的规律。   一个年龄的男人有一个年龄的魅力,少年朝气,青年锐气,中年沉稳,老来相伴也是一种别样的情感。明明已经数着寿命过活,却还要握紧她的手,那是她狐生对生死最大的体验。   既醉觉得自己做了一场很美好的梦,梦里的经历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只是醒来时嘴角还噙着笑。   然后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既醉是真没想到李寻欢竟然是个老实极了的人,一连在李园十几天,她享受极了偷来偷去的暗流涌动,昨夜更是难得的刺激体验,结果,结果李寻欢把她做得起不来床,他自己去找她爹娘坦白实情了?   李寻欢他居然想要堂堂正正迎娶她,她是他义兄和表妹的女儿!就这么偷偷摸摸地过不行吗?迎娶!这可是连既醉这样的狐狸都不敢去想的事情啊!   龙啸云察言观色的水准还是不错的,他目光关切,孝顺地问道:“云云,你是怎么想的呢?你好好跟爹说,爹不打你也不骂你,你要是真喜欢李寻欢,爹去跟你娘说。”   既醉呆了呆,看着龙啸云道:“爹,你不生气啊?”   龙啸云露出一个回忆往事的神情,“我当年骗李寻欢的时候,也和他一样,爹一看李寻欢那不值钱的样子,就知道他肯定会对你好。”   既醉挠了挠头,此时又听龙啸云小声而孝顺地说道:“等过些年,你要是嫌他年纪大了不好看了,爹再想法子把他赶走。李寻欢好骗得很,让他走人还给咱当靠山,咱们云云想要什么男人,爹去给你弄。总之别听你娘的,她太天真了,嫁到齐家那样的正经人家,那日子不是你过得下去的,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活法。”   既醉看了看龙啸云,就……怎么说呢,多奸诈的一个小人,多好的一个爹。   她砸吧了一下嘴,想着李寻欢的滋味,还是诚实地点了点头,“爹,我是真喜欢他,你去跟娘说吧,嫁就嫁了。”   龙啸云咬牙点点头,然后留给了既醉一个坚毅的背影。 第95章 飞刀问情(16)   出来混, 总是要还的。   龙啸云不是不懂这个道理,但他自认是个聪明人,像他这样的人即便没什么识人之明, 抓住一两个可靠的兄弟就足够了。   他要的其实不多,生活富足,美人相伴,阖家团圆, 凭他的本事、好吧, 凭他的脸皮,他要是有更大点的野心, 也绝不止今天这个地步。   李寻欢实在是个慷慨的冤大头,钱财美人豪宅说送就送,送完远走关外,龙啸云知道自己欠了他很多,但从来没想过还账,琢磨着债主死了账就消了,天天祝福李寻欢死在关外, 别回来了。   不料在他过了十几年圆满生活之后, 李寻欢突然回来了, 突然连本带利被收了账,他在女儿面前故作坚强, 跨出门槛就差点哭出了声。   李寻欢啊李寻欢, 你也就比我小两岁啊!这下好了, 要做我女婿了!   龙啸云是真的破大防, 人做点亏心事容易吗?前十来年日日夜夜想着李寻欢祝福着李寻欢就不提了,云云是他仅次于诗音的心头肉啊,这一刀割的, 可太狠太狠了。   连龙啸云都很难接受的事情,林诗音就更不提了,她到现在还是坚持李寻欢对她的贴心小可爱用了摄心术,龙啸云不信这个,太玄乎了,云云那个性子,见色起意还差不多。   李寻欢作为他这辈子最大的情敌,龙啸云很清楚他的魅力,长得俊,武功高,文采风流,性子又温柔体贴,除了武功这一点,就跟个翻版诗音一样。   龙啸云想到那天第一次见林诗音,紫衣少女明眸带笑,在楼上朝他、啊不是,朝李寻欢招手,他沉醉在少女笑颜里,醉得心甘情愿。   这大概就是龙家人的命吧。   龙啸云接下来要睡多久的书房这不提,过了一阵子,林诗音那边稍微松了口,她不是听信龙啸云一面之词的人,和既醉谈过很多次了,最后还是勉强答应下来,带着些认命的悲叹,能怎么办呢?人已经是李寻欢的,心也在他身上,做父母的能怎么狠心?何况她本就是比较心软的人。   这事无非是说出去不好听罢了,表兄妹成婚是天作之合亲上加亲,表外甥女……算老不要脸的吃嫩草,这是从林诗音这一边论的。在江湖上,江湖人可不管什么表哥表妹,他们认的是龙啸云这一层结拜兄弟的关系,传出去多半是笑话龙啸云的。   当年截了人家的未婚妻,现在拿女儿出来还了,也不知道他们兄弟以后怎么论辈分?你叫我岳父,我叫你贤弟?   龙啸云倒不在意这个,他有自己的事业忙,在他手底下混饭吃的镖师不会拿这个来笑话他,知心的兄弟比如齐节度使之类,第一反应是要帮他,面子上的兄弟嘛……也算是去芜存菁了,反正他兄弟多,原本三不五时也会筛一筛的。   一个厚脸皮的人,谁能在心理素质上打击到他?   林诗音、林诗音的朋友是龙啸云筛过无数次的,都是些镖师家眷,年轻小媳妇居多,可不是那种会嚼舌根的三姑六婆,还有几个会来事的,总对林诗音说些好话,很会哄人。   婚事并没有大办,李寻欢请了几个江湖上的朋友,阿飞初听此事,没多大反应,他那朋友还当他吓傻了,不料飞剑客慢悠悠地喝酒,笑道:“你只要见过大哥看她的眼神,就不会意外。”   李寻欢啊,他爱一个人,都写在脸上,映在眼里,倒是云云从来没什么表露,他刚发觉的时候,还很怕这个事实吓到她,总不着痕迹地在她面前说些大哥横行江湖的故事,夸赞大哥的本事。   阿飞唯一意外的就是,云云那边同意得这么快。   和龙啸云的广撒网多捞鱼,每天撒撒网,捞个几百几千条,总有一两条金鲤鱼不同,李寻欢的朋友不多,每一条都金光闪闪。   来赴宴的有他青年时官场上的好友,如今做官做到一品大员的,在边关的好友,神刀无敌白天羽,路上捡个阿飞,到如今都是名震江湖的飞剑客,如今炙手可热的上官金虹都递了帖子来。   龙啸云以前还会嫉妒,现在直接心态崩了,请请请,都往里边请,他倒要看看李寻欢能请多少金鲤鱼……哟,这是上官飞啊,几天不见这么拉了?   龙啸云盯着跟在上官金虹身后进门的上官飞,这小子是很狂的,当初想向云云求亲,他再三拒绝也像听不懂人话似的,最后更是撕破脸皮。   上官飞搬出了他的金钱帮主父亲,要以势压人,那时龙啸云陪着笑,好话说尽,才勉强以李寻欢的声势把上官飞赶走。   上官金虹很忌惮李寻欢,起初见上官飞喜欢龙啸云的那个女儿,是想过做亲的,然后就接到了一封李寻欢的信,他果断摁住了儿子。上官飞在他面前一向不敢造次,结果为了个女人,他在房间里闹绝食,拿了刀想自残,各种法子使了一遍,上官金虹对此选择坐着看。   上官飞蔫儿了,本已经消停了好一阵子,忽然又听说了龙小姐要嫁给李寻欢的消息,少年人拔剑而起!他要去和李寻欢这个老不羞拼命!   孩子找死怎么办?多半是脑子坏了,打打就好了。   上官金虹很淡定地关起门来打孩子,吊起来打,累了就换他的亲信荆无命,打了三天三夜,把上官飞的狂傲打碎了个干净。   上官飞瘸着腿走路,这不是荆无命打的,荆无命打他没有亲爹打得狠,这是他吼着打死他魂也要去找龙小姐的时候,上官金虹一脚踹过来给他打折的。   上官飞也盯着龙啸云,就是这么个狗东西,不把女儿嫁给他这样的年轻人,反倒嫁给了李寻欢那个老不羞!当时要是嫁给了他不就没今天这事了吗?   两人针尖对麦芒,一场婚宴上就剩对视了,李寻欢的好友之一,神刀无敌白天羽对他夫人笑道:“你看龙、龙老前辈,似乎很在意那个年轻人,那年轻人也眉来眼去的。”   白夫人顿时笑了,“促狭鬼,明明是有过节。”   白天羽笑着拉住夫人的手,看上去好不恩爱。   然而十几天后,白天羽携夫人和弟弟一行家眷共十一口人被伏杀于梅花庵,白天羽持刀连战二三里地,最终伤重而亡,那日血染白雪,惨烈至极。   李寻欢多方追查之下,终于得知真相,可真相却令他不忍下手,白天羽之死是由一个女人亲手策划。这女人名叫丁白云,江湖上有名的美人,白天羽撩拨了她,占了她的身子,却不肯负责任,别说是如丁白云希望的那样娶她为妻,他甚至连一个妾的位置都不给她。   白天羽说是因为他很爱夫人,不想纳别的女人进门,而且那魔教大小姐花白凤也为他生了孩子,不还是不求名分,心甘情愿在做他的外室?   丁白云却不是为爱把自己低到尘埃里的花白凤,她恨透了白天羽,白天羽喜欢她的美貌,喜欢她的歌喉,所以她将自己的美貌容颜割破划烂,用毒灌哑了自己美妙的歌喉,然后一手策划了白家灭门案。   在李寻欢找上门来的时候,丁白云就用那张让人看了会做噩梦的脸上,那双唯一还完好的眼睛看着他,叹道:“李探花,你说一个男人的心究竟能有多大,大到他说对每一个女人都是真心相待,真心爱过?”   李寻欢沉默,过了许久,只道:“天羽死得不冤,可他的家眷……”   丁白云只道:“一个女人狠起来的时候,她是天底下最毒的凶徒,你若招惹了其他女人,你家里那位小夫人也许会做出更残忍的事情来。”   她已经不愿求生,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   李寻欢却无法下手,他竟不知自己杀死了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凶手,究竟算不算替好友一家报仇,她折磨自己比地狱酷刑都要狠一百倍。   回去的路上,李寻欢去看了一个孩子,是白天羽的遗孤,却不是白夫人所生的孩子。   白天羽红颜知己遍天下,魔教的大小姐都为他抛家舍父做了他的外室,这孩子就是魔教大小姐花白凤为他生的,李寻欢曾答应过白天羽教他的孩子学飞刀,想到好友惨死只留下这个孩子,便收了这个徒弟。   这孩子如今寄养在一个叶姓人家,取名叶开。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看完小叶开,李寻欢却很难开心得起来,他反反复复地想着丁白云的话,只觉得,他若是做出了白天羽那样的事情,云云会直接离他而去。   李寻欢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和林诗音极像,龙啸云身上有既醉的几分特质,他一般很难感受到林诗音的细微情绪,既醉对李寻欢也差不多是这样,她没注意他的心情,而是急切地拍了拍被褥。   新婚啊,为了白天羽你已经在外面奔波几个月了!几个月!你知道这几个月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见李寻欢还在那边磨磨蹭蹭的,既醉直接解了衣裳,去拉扯他的腰带,口中还问道:“李寻欢,你还是不是男人?”   李寻欢被拉着仰面朝天倒在床上,人还没反应过来,胸口一凉,然后就听到了熟悉的嘬嘬声。   他轻声叹一口气,轻轻拍了拍小姑娘的脑袋,不论将来如何,他会做到最好,这就够了。   从明天起,戒酒读书,勤加练武……还有保养容颜,总之人生短短几十年,及时行乐最重要。   被狐嘬一通之后,李寻欢解了飞刀,本还准备温柔曲意,却有等不及的狐狸急得抱紧了他,两下里短兵相接,发出一声噼啪轻响。   新婚燕尔,情正浓时。 第96章 霸主之妻(1)   岭南湿热, 多有蛇虫鼠蚁,毒瘴弥漫,山岭交叠,不便行走, 一向是中原人眼中的蛮荒之地。   如今天下初定, 大隋建立, 有四大门阀鼎立,宇文独孤, 关中李阀,岭南宋阀, 其中岭南宋阀自占一方天下, 借着这山川地利,以一个门阀孤立所有中原门阀。   宋阀之主宋缺,少有奇才, 二十离家便提刀击败江湖顶级刀道高手“霸刀”岳山,一跃而成为刀道第一人, 称之“天刀”。   天刀宋缺不仅容貌英俊无暇,武功直逼大宗师, 更有一身安邦定国的本事, 他继承阀主之位后,整顿地方, 远交近攻, 扫除夷乱,练出一支赫赫有名的“宋家军”。   隋朝初创之时,隋帝杨坚领兵十万来征岭南,被宋缺以一万精兵连战连胜十场,遗憾而归, 宋缺本人也因这场战绩以一个门阀之主的身份,于苍梧一战惊世。   苍梧一战后,宋缺收到一封故人来信,随后就有朝廷使者恭恭敬敬地送上了隋帝的敕封诏书,封他为世袭罔替镇国公,驻守岭南。   宋缺平静地接了诏书,谁都知道这只是为了隋帝面子上好看,他接受不代表要跪地称臣,只是一场和平协定罢了。   天下已定,他纵有撼天之力,也无法再起战乱,而这一切的起因,是他于乱局之中慢了一步。   江湖之中,有两大圣地,慈航静斋与净念禅院,和尚庙没什么可说的,世世代代为慈航静斋打下手,而慈航静斋,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圣境。   江东雨蒙山,帝踏峰,慈航静斋,是女子静修之所,每一代的传人都貌若天仙,一旦乱世到来,便会持和氏璧下山代天择主,而她们选择的人往往真的能成就一番事业。   代天择主的对象一旦定下,慈航静斋的传人就会以白道武林的全力去相助对方成事,与此同时不择手段将其他威胁掐灭在萌芽之中,这一代的慈航静斋在前朝末年之际选中的人便是如今的隋帝杨坚,而宋缺,他很有面子,被视为杨坚最大的敌手,接连有两位慈航静斋的仙子来普渡他。   以前的静斋传人,如今的斋主梵清惠和她的师妹碧秀心,师姐清冷聪慧,师妹灵动贤淑,都是罕见的美貌佳人,更难得气质出尘,琴棋书画风花雪月无一不精,宋缺自对战霸刀一夜成名之后,就先后遇到了二人,都抱着劝他放下屠刀的心思而来。   绝代佳人口含天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仿佛他一句话就能活人无数,仿佛他退一步便是天下太平……数不清的英雄都折于此,他倒也没什么冤枉。   岭南人还沉浸在打退隋军的欢欣之中,宋缺以斗笠遮面,像一个江湖人走在路上,看着他治下的百姓安居乐业,欢声笑语,心情难免松快了一些。   自晨起练完刀就在外巡视,归家已是傍晚。   岭南宋阀所在,外边有军队镇守,内里是宗族聚居之所,外紧内松,宋缺正要往他平日练功的“磨刀堂”去,宗师耳力忽然一动,听见几个下人在说闲话,平日里他是不在意的,可下人提到了“二爷”,那是他的弟弟地剑宋智。   正巧宋智也从那一侧过来,见到他笑了一声,叫了声大哥,那不远处的几个下人就吓得跪在地上不再开口了。   宋缺一贯目中无人,冷傲至极,凭他的身份和本事,这世上能叫他看在眼里的人实在不多,但他对弟弟倒是有些宽容,示意他跟上,一边走一边淡淡地道:“有人请你做媒?”   宋智对自家兄长极为崇敬,闻言连忙笑道:“不是什么大事,我手底下有个人很是得力,他家里有个妹子快二十了嫁不出去,想请我出面邀一个同袍上门去相看相看。”   宋缺只道:“手底下人的事,管那么多做什么?连同袍都不愿意去他家,这等样人得力也有限。”   宋智忽然憋笑道:“可不是他人缘不好,那猴儿很会处兄弟,只是他家妹子是咱们这儿有名的丑女,十三岁的时候活活吓死过一个人,他整天就想着把同袍带回家去叫他妹子相看,倒有几个年纪大的愿意去看看,可他还挑上了,不乐意,专挑人家年轻英俊的,没人理他,这回挑的还是许文徽。”   宋缺记性极好,想起是他弟弟手底下的一个账房先生,因丧母守了几年孝,到了二十还没娶妻,但他生得很俊俏,连宋阀族里都有人打听过。   “男女婚嫁,你情我愿,这事不必再管了。”宋缺说着,忽然又道:“吓死人是什么典故?当真?”   宋智想了想,说道:“其实也是过分夸张了些,丑应该是真的,也不至于丑到吓死人。是因他家东邻有个好色的老光棍,天天扒人门墙偷看寡妇的货色,知道他家姑娘十几岁了,从墙头偷窥姑娘,只看了一眼,就吓死过去了,仵作验尸也说是吓死的。那老光棍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跑去要赔偿不得,就到处宣扬他家姑娘长得丑。”   宋智感叹道:“之后就没人上他家说亲了,那小子也急,天天跟人说他妹子貌若天仙,想骗同袍回家去,谁敢去啊!一坛酒撂倒了说你坏了人家姑娘清白,娶是不娶?就耽搁到快二十了。”   宋缺眉头蹙了蹙,只道:“未嫁之女,也是可怜,让那许文徽小心些,去一趟吧。”   话说到此,本就该结束了,宋缺也已经进了磨刀堂的门,但宋智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我说过了,许文徽不愿意去见,他说那丑女痴心妄想。”   宋缺的背影忽然一滞。   “是我痴心妄想,她也痴心妄想,都是痴心妄想……”   宋缺呢喃一声,忽然冷下脸来,道:“那就痴心成对,让许文徽来,我要让他去替我提亲。”   宋智呆住了,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连忙大叫道:“大哥,你有意成亲,族里一定会为你挑选贤淑美女,不可……”   磨刀堂的门却关上了,宋缺不再理会他,开始练刀,宋缺练刀的时候,心中便只有刀,没人敢在这个时候打扰。   宋智简直头大如牛,他有多了解自家兄长,头就有多大。   宋缺孤高自许,一生唯一挫败就是那段和梵清惠的感情,那女子哄他放手江山,又说二人理念不同,无法结合,那时宋缺又在刀道进阶关键时刻,放下感情便能再进一步,梵清惠在那时离开宋缺,倒有些像是怕自己耽搁他武道进步了。   可在宋智看来,这女人就是踩着大哥得了实惠,慈航静斋因她这份择主功劳,将斋主之位传给了她。她师妹碧秀心先是没能打动他哥,后来又去感化邪王,没有梵清惠从男人手里脱身的本事,被留下做了妻子,说出去倒好听,“以身饲魔”。   梵清惠闭门不出,大哥进阶后守在帝踏峰下多日,后来有个老尼开口劝他,说梵清惠已继任斋主,远离红尘出家修行,让他不要再痴心妄想。   大哥便是一直念着这句话回到岭南的,此后多少人来找他做亲他也不理,一心扑在练刀和治理岭南上,宋阀如今是蒸蒸日上了,可他大哥还是形单影只,再有两年就三十岁了,宋阀里都有人开始打听宋缺要不要过继儿子了,今日就因他那一句痴心妄想……宋智差点哭了。   大哥愿意娶妻,他很高兴,大哥要娶丑女,他、他怎么办啊!   宋智揉着太阳穴回去,他负责宋阀里的经商买卖之事,每天忙得要死,屁股还没坐热,一个精神气十足的小伙子就从门后头探出了脑袋,忐忑地问道:“二爷,我妹子的事,你跟许哥说了没有啊?”   岭南土人说话都很直,这小伙子名叫王乐,脸圆而短,嘴大,长得最好看的位置也就是那双骨碌碌的大眼睛,大约就像个英俊些的猴儿,看着这张脸,宋智呼吸都滞住了,以前没发现你小子长这么丑啊!   他对王乐招手让他过来,不怎么抱着希望地问道:“你给二爷说实话,你家妹子长得怎么样?”   王乐信誓旦旦,指天画地,“小的拿命保证,外头都是以讹传讹,现在世道乱啊,江湖人遍地走!要不是因为太好看了怕被人抢去,我早带她出来了!二爷,真的,我妹子天仙化人,不不不、王母殿前的瑶池仙女都不一定有她漂亮,天上地下都找不到比她还好看的人啦!”   他还带一个南人特有的娇俏尾音。   宋智绝望了,要不是丑女,真不至于把自家兄弟逼成这样,还天仙,人慈航静斋都不自称仙子,还是别人叫的,这猴儿倒是经商一把好手,很会自卖自夸,他这辈子见过几个漂亮女人?   他揉了揉发疼的脑壳,说道:“行了,今天你不用做事,回去让你妹子准备准备吧,许文徽一会儿到你家里去。”   王乐刚咧开嘴,就听宋智大喘了一口气,极心疼地道:“替我大哥,向你们家仙女儿提亲。” 第97章 霸主之妻(2)   王乐愣住了。   半晌, 他不确定地问道:“阀主,他见过我妹子?”   宋智恨不得一脚把这便宜舅子踢回家里去, 挥手赶人, “没有没有,行了,快去吧, 回去准备准备。”   王乐不敢置信,一步三回头,盼望着宋智给他个笑脸, 说是开玩笑的, 可宋智没有,他步伐沉重地回到家里。   这是一个四口之家, 王老爹早年是做城门官的,供王乐读了几年书,后来王乐入了宋阀做事,做了几个年头入了宋二爷的眼, 跟在他身边跑生意。   王老爹前几年让一个江湖人打瘸了腿, 领了些钱粮, 儿子又可以挣钱了,也就歇下来不做事了,王家阿娘绣活很漂亮, 常接活计回来做, 一家人的日子是越过越好的,可有一样心病总是落在家里三口人身上。   王乐四岁的时候,家里添了个妹妹,他是亲眼看着娃娃生出来的,那会儿姥姥还在, 是姥姥亲自接的生,那娃娃白得跟雪一样,嘴巴翘翘的特别可爱,王乐看得都呆了,不敢相信这是他娘能生出来的,这娃娃取名娇娇,后来越长大,越是美丽无比。   王老爹见多识广知道厉害,从来不让人到家里来,总是叮嘱王乐在外面不要提这事,把女儿藏得严严实实,像他们这样的小门小户,守着这样一个漂亮孩子是极危险的事。   王家人都没什么野心,只想好好过日子,绝没有把女儿送出去给人做妾,或者卖掉之类的想法,而且随着天长日久相处下来,一家人都很疼爱这个完全不像他们家能生出来的漂亮女孩子。   结果还是出了问题,娇娇十三岁那年,有个老光棍扒墙头偷窥,好在那老光棍给惊死了,他们家两个大男人,倒也不怕那个闹事的老虔婆,只是遭那老虔婆报复,最后传出丑女的名声来。   王老爹琢磨许久,决定放任去吧,他们家女孩儿漂亮,等到年纪,悄悄看中个人带回家来相看一下,不是立马就成了吗?   谁能料到,因这丑女名声越传越凶,传到现在,他们家看中的人一个都不愿意上门来呢?   王乐到家的时候,既醉正歪在躺椅上晒太阳,自从那个东邻老光棍因为多看了她一眼被迷死之后,她连晒太阳都是在窗户边上晒的,总会有人好奇能把人吓死的丑女长什么样子,王乐现在回家都是先看墙头扒没扒着人。   既醉问王乐,“哥,人什么时候来啊?”   王乐干巴巴地说道:“一会儿就来了,替我们阀主来提亲。”   既醉哦了一声,王乐惊讶地问道:“妹子,你没听我说的吗?阀主要向你提亲!这是二爷亲口告诉我的!”   既醉兴趣缺缺,只道:“阀主长得俊吗?”   王乐信誓旦旦,再次指天画地,“我见过几回,天底下找不出第二个这么俊的人来!”   既醉向后躺了躺,像一朵风干的牡丹花,又问道:“那什么时候嫁啊,哥,我想嫁人,阀主是个英俊男人就行,除了这点我什么都不挑了,快把我嫁了吧。”   王乐听了,几乎落下泪来,他的妹子都被逼到什么地步了啊!外面那些人因为他们家出了个丑女对他们指指点点,他妹子这是想要牺牲自己的幸福啊!   既醉晒着太阳,眯着眼睛,她真的快要被逼疯了,十九岁了啊!   这辈子活到十九岁,每天只能对着她爹和她哥两个男人,还是两张平平淡淡甚至有点丑的脸,她娘好一点,却也不是什么美人,她这人间疾苦体会得也太难太难了。   除此之外,就是、就是说……   好吧,说起来是有一点奇怪,但她是狐狸嘛,反正直白点来讲,就是到年纪了,就是很想要男人。   既醉歪着脑袋又晒了一会儿,外头果然有人来提亲,那眼高于顶的许文徽一脸笑容前来敲门,王乐不知内情,也客客气气把人往里面迎接。   宋智办事是很利落也很有分寸的,他知道王家小门小户,也没有备下很多礼物让小院子放不下,而是删删减减,大件的用小而精致的代替,便宜的用贵重物一件抵两三件,送来的提亲礼物分量不多,却足够体面。   他没想着再去劝了,因为宋缺本就是一言九鼎之人,他会有冲动的时候,却不会收回自己做过的任何决定。   王老爹和王阿娘已经听儿子提了这事,反复确认了是正式提亲而非纳妾,高兴是很高兴的,除了高兴还有难过,王阿娘甚至对阀主的年纪和过往情史做了一点批判,这些事是岭南无人不知晓的,被王老爹赶紧拉住了手。   许文徽和王家父母两下议定,又听王乐希望尽快完婚,心中不免鄙夷,小户之女撞了天运被阀主看上,真是一点矜持都不讲了,他心里想,脸上却笑得更热切了,忽然又道:“这是二爷让我送来的定亲信物,贵重非常,所以冒昧想请小姐亲手来收下。”   王乐还没开口,里间就听既醉应道:“等我穿鞋。”   她的声音是极动听的,许文徽愣了一下,那里间的帘子一动,先出一只手,半撩粗布帘,再出一只脚,寻常绣花鞋。   随后有身影缓步而出,她长发及腰,腰不及掌宽,婀娜纤细如杨柳,许文徽的心中已经有了传言大约有误的预感,可当帘子再起一截,他还是看痴了眼。   只见倾国美色,绝代红颜,那美得不似凡人的女子慵慵懒懒放下帘子朝他走来,宛若步步生莲,照亮了整个老旧房屋,蓬荜生辉不过如此。   世间,世间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吗?   许文徽手里的信物握得死死的,想到昨日二爷来找他,说王乐想邀他去相看他妹子的事,他和二爷关系比王乐亲近得多,便随意回了一句丑女痴心妄想。   谁能想,今日被阀主派来替他提亲呢?   既醉多看了一眼这个俊俏的提亲人,见他脸色白得要命,应该是肾虚,她立刻没什么兴趣了,伸手摊开,“拿来呀。”   许文徽颤抖着交出了信物,既醉见是一只漂亮精致的玉佩,很高兴地给自己挂上了,这辈子长在普通人家,她有好久都没用过贵重东西了。   又想到宋阀门主宋缺是江湖高手,号称天刀,练刀的一定有个好身板,何况他还是什么刀刀第一?王乐口音重,既醉也不明白为什么第一刀客就第一刀客,还非要那么可爱说刀刀第一。   反正她现在可急可急了,一心只想洞房花烛到次日天明。   直到被王乐高高兴兴送出门,许文徽的脸都没红润回去,像个苍白的游魂。   王乐性子直,说话直,还直跟许文徽唏嘘道:“昨儿早上我请二爷做媒来着,你差一步啊许哥,那么多同袍我就看中你啦。也不知道怎么,阀主来掺和上了,我妹子和你是有缘无分啊!”   他是真的觉得自家妹子和许文徽很相配,许文徽长得好看,家境殷实又不是特别富贵,这样才能过得舒心嘛。现在妹子要嫁给阀主,他也成了阀主的大舅哥了,他忽然感觉自己压力好大啊!   王乐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话,许文徽的耳朵里却只反反复复地回荡着那一句话。   有缘无分……丑女痴心妄想……   许文徽脸色忽然一青,吐出一口鲜血来,倒地昏迷不醒。   消息传出来,宋智第一时间也是人麻了,他不敢相信这姑娘是有多丑,他好好的一个账房出去,横着被抬回来了,四个大夫开着会给他扎针,才算是把人救回来了。   醒来之后的许文徽什么话不说,就躺着两眼直勾勾看虚空,眼神空洞洞的,给宋智看得心里发毛。   他去找宋缺说了这事,宋缺果然并不改变心意,只道:“我已经想通,我这辈子见过的美人已经足够多,美人只会令我沉湎女色不思上进,娶丑妻正好专注武道,何况娶妻娶贤……”   宋智干巴巴地说道:“王家姑娘不贤,王乐说过,什么都不会,给他绣个荷包,底下的缝大得把铜钱都漏出去了。”   王乐说起来的时候,居然还很得意,仿佛他家仙女妹妹能为他动这个手,他得感恩戴德。   宋缺也是一滞,他以为丑女自卑,所以大多愿意做更多的事来弥补不足,应该都很贤惠的。   呆滞只是一瞬,宋缺很快恢复了冷傲的表情,只道:“在我宋阀,本就不必她做这些事。”   宋智还想再挣扎一二,“既然大哥都愿意娶妻了,再纳几个……”   宋缺只道:“不必再提,我如今心中只有刀,女色于我并不重要。”   宋智自然是劝不动的,宋阀的老人也不会去劝,他们都很尊重宋缺这个能够顶门立户的后辈,于是婚事就此定下,传了出去自然令许多岭南人惊愕万分。   宋阀在岭南是绝对霸主,宋缺继位之后带来的种种改变也令这个蛮荒之地焕发生机,百姓安居,这样一个容貌武功才华样样出色的阀主,他要娶一个远近闻名的丑女为妻?   不少贵女为此落泪,还有些江湖人佩服宋缺的心性,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见了梵清惠那样的绝色,还能愿意去娶一个丑妻?他大约是真的要一心武道了,或许娶妻只为了留个后,传宗接代罢了。   既醉在家里都快等疯了,只是宋阀阀主的大婚,再怎么匆忙也足足备了三个月,这三个月期间,既醉终于拖到了满二十岁,还在家过了个生辰。   宋缺过了个轻松的喜宴,没人敢凑这个热闹来灌他酒,他只是和弟弟喝了一杯,身上略带几分酒气。他在新房门口站定,深吸一口气,解了佩刀挂好,步步走到床榻前。   新娘遮着盖头,盖头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动,宋缺耳力极好,一听就知道是在吃苹果。   他轻出一口气,常年持刀的手伸向盖头,微微颤抖。   十三岁吓死邻居,提亲吓傻许文徽,至今这年轻人都关在房里不肯见人,这些都是很辉煌的战绩……再怎么样也是个人,能、能丑成什么样,是吧。 第98章 霸主之妻(3)   既醉一连吃了两个苹果, 苹果咬起来的动静是咔嚓咔嚓的,又盖着盖头,所以并没有听到有人进来的动静, 这会儿忽然眼前光线一暗, 从盖头透出的光影发觉前头站了个人影, 她微微抬起头来,却被盖头遮住了视线。   新嫁娘蒙头遮面,是南北朝的旧俗, 如今中原礼仪之邦大多以却扇为正礼, 即新娘以扇遮面, 交拜礼成后却扇,在宾客面前展露容颜。   但岭南偏远, 百姓家娶妇大多还是按旧俗来, 宋缺本可以完成一个正统的却扇礼, 但宋智为自家哥哥操碎了心, 以入乡随俗为理由,将却扇一节省去, 用了岭南百姓盛行的盖头,也算是圆了宋缺的面子。   宋智想得很好, 等人进了门,除了宋阀自家看见, 谁来了还敢和宋缺说, 见见你家丑夫人?一刀劈不死他!而这位夫人只要长久不露面, 就会慢慢被遗忘,流言也自会平复。   宋缺毕竟心性极强,只是犹豫片刻,就以一杆金秤挑开盖头, 屋里服侍的丫鬟都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屋里半晌,寂静无声。   烛光点点,既醉抬着头,仔仔细细地看着站在面前的宋阀之主,天刀宋缺,俊俏的男人很多,能被称为英俊的男人却不多,俊而英武,本就是对男人容貌最大的赞赏。   宋缺是纯正汉人血统,五官不带丝毫外族特征,汉人的美男子以剑眉星目为标准,宋阀世代注重血统,宋缺的英俊几乎是一个美男子的标杆,他站在那儿,居高临下看她的样子十分有压迫感。   既醉对宋缺的容貌气度十分满意,再往下看到那八尺的身高,一看就是常年练刀的身板,心里更是急切,恨不得直接把人拉到床上来试刀。   既醉这样低着头,看起来却是有几分羞涩的。   初揭盖头,宋缺也是忍不住视线偏移一些,呼吸了一口气才低头去看新妇,这一看便愣住了。   见美人的第一面,大多是惊艳,他初见梵清惠时,青山绿水,白衣美人,山间雾气朦胧,似在仙境见仙子,便觉是极惊艳的美人。碧秀心也有个极好的开场,她在一座湖心亭背着手等他,见他来了便回转过身来,湖光水色之间,佳人回眸一笑,美景美人,令人印象深刻。   可今夜新房,红烛照亮,揭开盖头见美人,他想不起什么美景,目光定定地落在新妇面容上,眼里便只剩下那张倾国倾城的牡丹花颜。   直到寂静被一个偷偷睁眼的小丫鬟一声短促的叫声打破,“啊!”   宋缺才猛然清醒过来,他不可置信地看着羞涩垂头的倾国美人,甚至忍不住上前了一步,惊问道:“你、你是何人?”   既醉眨了眨眼睛,轻声说道:“我是王娇娇啊。”   宋缺才想起他只知要娶的丑女姓王,他连名字都没有去问,一应事宜都是由二弟去办的,此时听见美人抱怨,“你站得好高,坐下来说话好不好?”   宋缺像个木偶一样,小心地坐在了既醉旁边,他此时心绪起伏,二弟是什么样的人他也清楚,绝不可能找另找美人来替代了王家女,这只能说明,这位美若牡丹的王姑娘,就是那个人尽皆知的王家丑女。   他与慈航静斋关系近,知道许多内情,就是静斋挑选入门弟子,都会着意留意一种天生“灵秀之体”的女童,静斋的功法能够使人越看越美,原本只是清秀的女子也会漂亮十倍,便是因为有了修出来的“灵秀之气”,洁而无尘体自香,肌肤白皙气如兰,自然便是难得的美人。   但天地间也会特意生出一些灵秀美人,不经修行,便浑身清透无暇,到他这个武学境界,看山更清,看水更明,甚至一眼能够看穿他人肌肤暗藏的污垢。   到他这样境界的大多已是江湖老前辈,见惯这些也就不在意了,他却是极年轻时就修到宗师,便因此很少正眼看人,久而久之,便传出天刀冷傲,目中无人的说法来。   所以他被梵清惠吸引,为碧秀心动摇,这都是理所应当的事,她们虽不是天生灵秀,却是静斋功法修得最好的,大约静斋也知道,能够入他眼的美人实在太少,才会将这一代最出色的两个弟子都送到他身边。   因他看不上普通女子,上天便送了这样一位灵秀美人给他做妻子吗?这是何等的厚爱?   宋缺忍不住又看向身侧美人,见她肌肤凝白如雪,唇不点而朱,唯有脸颊上抹了些淡粉色的胭脂,他眼力太好,只觉胭脂污了美人颜色。   房里侍候的丫鬟是替新人更衣的,既醉急着更衣,左一眼右一眼的暗示,宋缺还沉浸在美色之中,并没有看懂。   既醉很着急试用宋缺的刀,柔柔开口道:“阀主,是否对娇娇不大满意呢?你什么都不说,我、我有一点怕。”   她说着,双手按着心口,露出楚楚可怜之色,“而且房里人好多,能不能叫她们出去,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   宋缺今日真是有些糊涂了,他连忙道:“都出去,这里不用人伺候。”   丫鬟们竟也都晕晕乎乎出去了。   既醉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繁复的嫁衣,还有一脑袋的珠翠玉饰,人都傻了,让她们出去不是直接出去啊!不能做完活再撵走吗?   宋缺几乎手足无措,半晌才道:“你……你真是天仙下凡。”   既醉抿着嘴笑,仙女的外表下藏着只狐狸精,不理会宋缺的夸赞,一心想快点搞成事情。   小门小户了二十年,既醉其实有点心疼身上漂亮贵重的嫁衣的,可她实在是太馋男人了,等丫鬟关了门,便做出一副羞涩姿态,小声地道:“阀主,这是我娘留给我的,她说要和阀主一起看。”   既醉果断掏出一卷避火图,这是她闲暇时自己打发时间的,王乐都得蒙着脑袋偷偷摸摸去买的东西,她在家歪在躺椅上光明正大的翻,进宋阀之前千挑万选了几卷,宋缺大约是这辈子都没想过美人含羞带笑,邀他做的不是赏雪听琴,而是同看春宫。   所以宋缺心中忐忑,手里接过美人送来的图卷展开,顿时就惊得跳了起来。   既醉媚眼横波,拉住宋缺的袖子,语气娇柔地道:“阀主,画上的事,看起来很有意思呢……”   宋缺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可静斋传人何等高傲,宋缺与梵清惠最近的一次接触,也就是她受了一次伤,宋缺替她换了药罢了,发乎情止乎礼,他从未经历过这样被美人拉着袖子求欢的事。   清水芙蓉求而不得,倾国牡丹折身而来。   宋缺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反应,就见既醉正在折腾自己的衣裳,嫁衣被弄得乱七八糟,他才想起来帮忙,帮着帮着,自己的衣裳也跟着落了地。   既醉初见天刀,便呆住了,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刀,大得都有些可怕了。   宋缺自小天赋异禀,于刀道上更是颖悟绝伦,上天极厚待他,给了他偌大的门阀家业,还给他过人的将帅之才,连男人天生的本钱都给得足足的,实在是老天爷养在人间的私生子。   可惜宋阀主的刀到今日二十七八岁了,还没有入过鞘,初次入鞘,这把大得吓人的天刀足足折腾了小半个时辰才开始运转自如。   然而真正入鞘之后,既醉发觉自己还是小看了老天爷的厚待,宋缺最厉害的地方不在于他的大刀,而在于腰。   阀主的腰,杀人的刀。   练刀的力气本就重在腰腹,宋缺的腰结实而有力,他每日花三个时辰处理宋阀事务,三个时辰练刀,风雨不歇,练到如今天刀大成,他又从未经历过这事。   初次开荤,宋缺实在不懂美人又求饶又求他,放过没一会儿又开始撩拨,没一会儿又求饶,到底是个什么心思,他觉得弄不懂,索性就按自己的心意来。   一场天刀之战,持续时长三个时辰半,既醉哭得胭脂都花掉了,又被宋缺一点点吻干净,他俯身看着美人熟睡,心里一口憋了多年的气一下子烟消云散。   他到今日才明白了做男人的快乐。   外头天光大亮,是他平日练刀的时辰,宋缺翻身下床,忽然觉得腿软腰酸,他穿好衣物,命人守着夫人,等夫人醒了叫他,微皱着眉头,步伐比平日慢了不少。   磨刀堂的大门这次只关了一个时辰,宋缺冷着脸走出来,丝毫看不出他练完刀时,是扶着磨刀堂的墙一点点地去开门的。   宋智忐忑了一整夜又带一个早上,听到自家兄长新婚夜后照常去练刀,不免叹息,看来昨夜事没成,不过大哥倒也是个汉子,能面对吓死人的丑女一夜安睡到天明,还比平时睡得更熟了些,出房门都晚了一个时辰。   到了午时,宋阀族里不少人都想来拜见新妇,宋缺是门阀之主,他的妻子理所应当是宗族妇长,一般来说早上就该见人了,可既醉昨天折腾天刀一夜没睡,到天亮才闭上眼睛,这一觉没到傍晚是不会醒的。   不少宋阀族人都有些意见,宋缺正好自磨刀堂出来,听了这话,瘫着一张脸道:“夫人明日见客,宋阀上下,不可再言丑女二字。”   他不是故意瘫着脸的,昨天床榻之间,对着倾国美色,做男人的几个能冷着脸,他是笑的次数太多,以前不怎么笑的人,一下子笑多了,次日脸就僵掉了。   在宋阀族人的眼里,阀主的心情看上去很不好啊! 第99章 霸主之妻(4)   宋阀势力遍布岭南二十州, 宋阀门人大多在郁林郡聚居,郁水环流之处有群山,有宋家山城依山而建, 房舍众多, 每层以石阶斜道连通,上至第九层, 亭台楼阁精致典雅,遍是南地气象, 便是宋缺居所。   阀主所在之地, 也就少有私人空间, 如仅次于磨刀堂规格的明月楼,便是宋阀族人来觐见汇报事务的地方, 第九层的大小庭院也不是都空置, 其中就有宋缺的两个弟弟, 亲弟宋智和关系最近的族弟宋鲁的住所。虽然二人不是长居,但能在这里有一个自己的院子,也是许多宋阀族人羡慕的一点了。   既醉的新居按地理划分, 属于内院, 但这处内院又分三个出口, 其中左门可以直接连到去往磨刀堂的道路上, 也是很早之前就定下的主母住处, 因此没有名字, 只等未来主人来定, 既醉刚醒的时候, 还没有来得及烦心这些,她正在更衣,宋缺就得了回禀, 匆匆从明月楼赶了过来。   宋缺在诸多女子眼里,算得上郎心如铁,他英俊高贵如天神,多少美丽少女爱慕他,当他做春闺梦里人,可这位美男子却像是瞎了一样从不正眼看美女,除了和梵清惠的一段情缘之外,仿佛是没有感情的。   这很冤枉,因为在宋缺眼里,还真没啥美女。   既醉和宋缺不熟,洞房花烛甚至都没有过多言语上的交流,全交流在武道上了,看这人匆匆忙忙赶来的样子,忍不住笑道:“阀主今日不忙?”   宋缺自行坐下,硬邦邦地说道:“你会害怕。”   既醉正在侍女的服侍下梳头发,斜斜看了一眼宋缺,不明白他是从哪里得出的结论,她自己都忘记了昨天夜里急着看刀时,说的那些哄男人的狐话。   宋缺却记在了心里,他的小夫人是小门小户出身,从小不见外人,甚至因有人偷窥猝死而遭了数年诋毁,昨夜房里只有六个丫鬟,她都惊慌得说不利索话,她孤身一个在宋阀地界醒来,他不陪在身侧,岂不是要让她惊恐万状。   男人是很好说话的,经年茹素一朝餍足的男人更是如此,宋缺的心从未如此柔软过,在他的眼里,兔子什么样既醉什么样。   侍女是千挑万选出来的,都有多年服侍人的经验,两个梳头的是宋智夫人的婢女,加起来会梳三十多种发式,一个理妆丫鬟,是从族里一位夫人房里挑出来的,梳妆手艺一绝。   两个梳头丫鬟对着既醉的一头乌发轻柔地盘绕编结,理妆丫鬟提眉笔的手却在微微颤抖,遭到了理妆生涯的最大危机。   夫人的眉形天生弯翘上扬,是极好的形状,她有心只描个浓淡,却只描了一笔就愣住,这价值百金的眉黛颜色怎么这么黑沉死板,完全不如夫人本身的眉色好看?   丫鬟擦掉眉黛,拿起妆粉看了看,夫人的脸色莹白如玉,傍晚夕阳下透着一种轻盈的光泽感,她又收起了妆粉,而胭脂口红,丫鬟差点哭了,什么颜色的胭脂比得上那天生的桃红浅粉,花瓣菱唇?   她犹犹豫豫没有动手,既醉却好奇地拿起了一盒胭脂来抹,那胭脂装在上好的漆盒里,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气,颜色也漂亮,她用指肚沾了一点,就要抹到脸颊上。   宋缺忽然站了起来,朝她走了两步,见小夫人用那双清透如琉璃的眼眸看向他,宋缺也发现自己反应太大了,他在原地站住,语气冷淡地道:“这胭脂、不配你。”   既醉笑了,对宋缺招手,换成别的什么人,朝着天刀像撩猫逗狗一样招招手,大约是嫌人生太长想走捷径了,但自家小夫人笑眼盈盈抬手来招,宋缺果断大步上前,顺着既醉的心意半弯下腰,然后眉心就被点了一下,脸颊也被轻柔地摸了摸。   宋缺的心头,便也就动了一动。   既醉笑着道:“阀主去吧,我要换衣裳了。”   宋缺忽然发现,他的小夫人名叫娇娇,她却不自称娇娇,规矩些的女孩子家是不会对男人大喇喇自称“我”的,听上去难免有将自己摆得太高的嫌疑。   富贵人家的女眷,年纪小的谦称妾,年长妇人称妾身,即便他在江湖上遇到的女人也很少称“我”,如梵清惠,便常自称清惠,碧秀心自称秀心,即便偶尔称一声我,也像无心之失,听起来便柔和顺耳许多。   他有心想提醒一句,虽然他自己不在意这个,落在别人耳朵里难免刺耳,可小夫人一眼瞥来,像有些好奇他为什么不动,被那漂亮的眼睛看着,他已经忘掉一切,自动自发向门外走去。   出了主母内宅,宋缺才想起自己在明月楼还晾着许多事务,照旧冷着脸前行,路上遇到族弟宋鲁,见他脸上露出呆滞神情,宋缺没太在意。   进明月楼前,又遇到来汇报账务的宋智,宋智也张大了嘴巴,宋缺那宗师级的眼力实在看不得这个,想问的话也咽回去了,别开视线,大步进了明月楼。   这一日,来汇报事务的宋阀门人都像一条条震惊失色的苍白游魂,但问他们话,又都是三缄其口。   宋缺这一日事务忙得极快,他本就是天资纵横之辈,以往做事不算快,全当作练刀后的休闲,今日天一黑,事情全都做完,以往是在明月楼用膳,明月楼庭院里正在修剪花草的老汉略抬了抬头,看见宋缺马不停蹄地朝内院赶,嗤笑了一声,毛头小子现开荤。   老汉姓方,宋缺管他叫方叔,自小看着他长大的老仆,半个仆人也是半个爹,宋阀人都很敬重他,方叔却什么都不在意,每天修修花草做做事,谁来求他也不理会,从不麻烦宋缺半件事。   这两天宋阀族里都在议论宋缺的丑妻,方叔照旧什么话都不说,但心里难免担忧,昨日宋缺新婚,他今日一早就等在明月楼想看看情况,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直到大中午了才瞧见人慢悠悠走过来。   方叔只需要瞧宋缺一眼就知道了,小子高兴着呢!腿都软得撇着走了,就那心高气傲的德行,没前一个叫他舒心,他能这样使力气?   结果自然不出方叔所料,傍晚的时候,有丫鬟跑来说夫人醒了,臭小子去了趟,回来的时候眉心一点胭脂,脸颊一抹红痕,一看就是胡混了一场,他还不知道,还威严着呢。   既醉的晚膳用得特别满足,她说一声要吃鸡,厨房直接做了一桌子的全鸡宴,南边是鱼米之乡,鸡养得多,也就很会**,如果说她以往吃的鸡只能叫南方口味鸡,现在便是原汁原味的南式鸡。   宋缺很是心疼自家小夫人,看她吃得满足,心里也高兴,恨不得一顿给她喂圆乎了,饭后,两人就在庭院里走,主要是既醉要消食,而宋缺,他这辈子都没有吃十成饱把自己吃撑的时候。   丫鬟仆役都离得远远的,既醉走了一会儿,忽然拉住了宋缺的手,见宋缺惊讶地看向她,嘴撅了撅,小声地道:“我夫君的手,我不能拉一下吗?”   月色如水,照在宋缺完美无瑕的英俊面容上,实在像个冷冰冰的天神雕像,既醉这种狐是很手欠的,看不得这个,非要伸爪子来摸一摸。   宋缺被拉着手,他一动不敢动,只觉得手里握了一团柔软的云朵,他从未和女人如此相处过,他以为风花雪月就是赏花看月,说说话,看看美人弹琴吟诗,不曾想过还有这样叫人心痒的暧昧。   既醉走累了,就牵着宋缺在一处长廊边上坐下,这不大规矩,宋缺也没有在这个时候想起什么狗屁规矩,跟着一起坐了下来,然后整个人就是一僵。   美人靠在他的肩膀上,半侧着脸对着他,他一低眼就看到那妩媚含笑的侧脸,心头砰砰直跳。   既醉轻声说道:“这里真的好漂亮,阀主,你说我多久能把宋家山城全都看完一遍呢?”   她这是得了人之后觉得很满意,又进一步想试探下宋缺的底线,她虽然一直关在家里,却也常听王乐说些外面的事,如果宋缺是那种想把她关在家里养的男人,那她就得琢磨一下了。   宋缺没想那么多,只道:“山城虽然不小,但每天转一转,大概一个月也就熟悉了。”   既醉又问,“那等我在山城待腻了,可以出山城转转吗?我这辈子都没好好逛过郁林郡……”   她说着,用那双极漂亮的眸子带着些盼望看着他。   宋缺后知后觉,发现了小夫人对他的试探,他看着近在咫尺的美人面,垂着眸子,刚想应一声好,话到嘴边却是道:“要付出些东西来换。”   既醉都没察觉宋缺的意图,她觉得这男人没什么花样,人板正得很,还以为是些要让她好好做主母之类的话,琢磨着得推脱掉,她不想做事,只想每天挨挨刀,然后吃吃喝喝,悠闲度日。   她眨了眨眼睛,看起来很天真很可爱地问道:“我要拿什么来换?”   宋缺忽然把她拦腰抱起来,朝着屋里走,轻柔地说道:“到了床榻上再教你。”   既醉懂了,她故作羞涩把脸埋在宋缺怀里,抱着宋缺的脖颈,想到昨晚那明明天赋异禀,能以势压人,却毫无花招只会打桩的天刀,虽然她也被打得很惨,但看看宋缺明显是认为自己招式厉害,而非向她炫耀体力。   瞧瞧这自信的样子,既醉被抱着走路,嘴角上扬,她人身若有尾巴,这会儿已在悠闲而嘲笑地摇晃了。   呵,男人。 第100章 霸主之妻(5)   宋缺是没多少花样的人, 一是他从未接触过这些,二是这年头对正妻是要尊重的,轻浮手段只能对妾使。   宋缺以前连个通房都不沾, 又是青年继位阀主, 极少正眼看人,旁人一眼看去,就觉得有十足的冷峻威严,谁会教他这些房里花趣。   但正是因为不知道第二点, 宋缺也没有什么拘束,他白日里一边处理事务, 一边琢磨着昨天看的秘戏图, 渴久的人往往得到第一口水都是痛饮,解了燃眉之急, 就开始琢磨水的喝法了,宋缺慢慢复盘自己昨夜的表现, 不甚满意。   那会儿心里头只有美貌娇娘, 秘戏图看了几眼罢了,并没有时间去实战, 现在回想起来, 抱着天下绝色只使蛮力,和牛嚼牡丹何异?   他记性极好,把秘戏图上九种姿势在脑海里逐渐成型, 这种往往实战会出问题, 但宋缺不同,他骨肉匀亭,肌肉优美,练刀练出的身板一点都不死板, 对照秘戏图如演练什么武功秘籍一般,借床使力,扶墙靠门,种种花样全在既醉身上生疏而结结实实地使了两个多时辰。   既醉在浴桶里就睡着了,宋缺比之昨日简直换了个人,她猝不及防之下有些惊慌,不仅挠了他满背的爪印,还咬破了他的下唇,说实话,江湖上九成九的高手拼上命都不可能在宋缺身上添这么多伤口。   可宋缺的心情极好。   他无师自通了鸳鸯戏水,浴桶里的水换了三轮,小夫人醒了两次,只是无力地瞪着他,这很无礼,可娇娇瞪他的眼神是那么动人,让他总想再欺负得狠一些。   直到云散雾收青龙归,宋缺把人抱起擦干,满心爱怜地放在了床榻上,看着小夫人的睡颜,想着让她睡吧。   五更该要去练刀,宋缺没睡多久,可刚要起身就被睡相很差的小夫人压住了两条腿,另外一条腿立刻有了反应。   大隋朝还没有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说法,但宋缺产生了同样的念头,美人娇睡在怀中,锦被温热有暖香,换了谁能狠心离去?宋阀普通门人成个亲都要放他十日假期,他新婚燕尔,不过是起得晚些罢了。   这会儿的宋缺,忘记了自己当初振振有词说娶个丑妻,防止沉迷女色的话了。   除此之外,宋缺还忘记了自己说要让夫人今日见客的话,他厚着脸皮又折腾了一回,因动作大了一点夫人就会哭闹,所以没敢耍花招,动作很轻,但也因为轻轻的总不尽兴,慢刀子割着肉,一点点地直折腾到了大中午。   既醉又困又倦,有时候睁开眼都是散着的,宋缺也心虚了,忙哄他家夫人睡下,灰溜溜地离开了内院。   昨日宋缺脸上带了胭脂印,内院那边又传出些流言来,说阀主娶的王家丑女其实一点都不丑,是个美若天仙的佳人,不少人心里已经有了判断,可等了阀主一上午也没能等他带夫人出来露面,也有些人怀疑是二爷为了替阀主澄清放出的风声。   到今日,这流言几乎要坐实了,因为阀主的脸不僵之后,他一整日都是春风满面,嘴唇还让咬破了,若不是个美人,对个丑女这样高兴……他们家阀主得有多可怜?   说实话,宋缺娶的是不是美人,对大部分宋阀人来说关系不大,可他把人藏着掖着两天总不露面,就叫人总是挂在心上,又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传言在较劲,更让人好奇他娶的妻子长得什么模样。   宋缺在天黑之后照例朝着内院飞奔,让方叔给拦住了,方叔打量着他,问他,“夫人为什么不见人?”   方叔实在是宋缺的半个爹,所以宋缺也很老实地停下了步子,他没有多想,只道:“夫人睡了。”   方叔眉头一跳,把他往无人的地方拉,压低声音,问道:“你夜里折腾几回?”   宋缺是不会把和夫人房里的事拿出去和别人谈论的,但方叔也知道他的脾性,问的是他本人,所以宋缺老实地道:“两三回,天明就歇,今早多贪了两个时辰。”   方叔起初听到两三回还微微点头,听到后面天明就歇,差点拿手里的铲子去打宋缺的头。   你小子是自幼习武,天赋异禀,青年宗师,刀道第一,活到现在二十七八了,练刀的年岁足有二十二年,铁打的身子骨钢做的人。人家姑娘是娇弱凡胎,一脚进了宋阀的门,两天两夜往死里弄,这是非得把人折腾死才罢休吗?   宋缺还在那儿有脸说呢,“夫人有些嗜睡。”   方叔抹了一把脸,对着宋缺举起了铲子,一路追着打。   被追打了一路,宋缺总算弄明白了方叔的意思,他习惯了高强度练刀,但男女之事不能这么算的,别说是夫人,就是他也不能天天这么放纵,长久下去身子会亏损,他想了想,发现自己也确实在练刀的时候感到了几分吃力,还当是觉少的缘故。   今夜的宋缺便格外温柔体贴起来了,不睡是不可能的,但可以轻度地睡,三更完事,让两人都睡一个好觉。   但真正实行起来,宋缺才发觉这太难了,美人在怀,却不能尽兴而欢,实在是天底下最折磨男人的事。   既醉睡得很香甜,在她身侧,宋缺睁着眼睛,横竖是睡不着,想着应该在外间安一张床,他得和夫人分睡,离得太远他又舍不得,住在外间正好。   睡在外间床上的守夜丫鬟在梦里忽然感到几分沉重,不知道尊贵的阀主已经在琢磨取代她的地位。   这一日睡得十分滋润,既醉梳了一个漂亮的牡丹花髻,戴了许多的金银珠翠,以前她是不在意自己戴不戴首饰的,戴多了又会很重,但是她这辈子已经好久没见过这些精致玩意儿了。像一只掉进米坑的鼠鼠,这个放下又觉得那个好,那个拿起又觉得这个漂亮,索性丫鬟手艺好,让她们多多地给她簪戴着。   从梳妆桌前站起来,既醉不免又飞瞪了宋缺一眼,都怪这个狗男人,她走路都不稳当了。   今日是既醉嫁进宋阀的第三天,也是回门的日子,不少人心里挂记着想看看她,都聚在明月楼,楼上楼下站了不少人等着看。   回门礼早已经备好,宋缺一向是不管这些事的,都是交给宋智宋鲁去做,这二人是他最信任的两个兄弟,宋智主管经商跑船,私下里也会练兵,所以他手底下的人以同袍相称。宋鲁做事细致,宋阀族中大小事务简单繁杂,都要先从他这里过目,再筛选出重要事务由宋缺处置。   宋缺大婚,本该是宋鲁管的事,但宋智一手操办了,他和宋缺是亲兄弟,总是要更近上一层,宋鲁从不嫉妒这些,他和宋智也处得像亲兄弟。   两人都有妻子,宋智的夫人张氏是商户出身,打理内外一把好手。宋鲁娶妻晚,娶的是个名门贵女李氏,和关中李阀是远亲。李氏这一族分支因南渡得早,并没有什么外族血统,符合宋阀娶妻标准,但难免带了些世族女的骄傲。   张夫人正和李夫人说着话,张夫人年长,她又是八面玲珑的性子,虽然李夫人一开始看不起这个二嫂子,但也知道两家夫君的地位不同,又被张夫人哄得很顺心,两人说话便也很亲近,她们站得远了些,说话声音很低。   李夫人不甚高兴地道:“真不知那王氏是个什么天仙美人,阀主藏了两日,到今天才露面给咱们瞧。”   张夫人连忙道:“我们该叫长嫂的。”   李夫人才反应过来,王氏不是可以随意调笑的新媳妇儿,长幼有序,尊卑有别,这也怪阀主,他一个长兄硬生生拖到弟弟们都成家立业才娶妻,后进门的反倒是嫂子。   “不过论年纪,她大概是要比我们大一些的。”李夫人忽然笑了起来,“美人儿?什么美人儿拖到二十了才嫁人……”   张夫人心很累,不想说话了,就在这时,熟悉的高大身影大步进了明月楼,李夫人的脸上露出些不自在的神情,她每次看到宋缺,都不自在又想多看几眼。她闺中爱慕的人就是宋缺,也一直想嫁给他,甚至不顾颜面纠缠过他两次,谁能想到当她怀着报复的心态嫁进宋阀,嫁给宋鲁,再见到宋缺,他竟然不认识她呢?   李夫人的心态是渐渐平衡下来的,毕竟宋鲁很有本事也很上进,是个很好的夫君,而她生活幸福,宋缺却一直孤零零地过,她便觉得舒坦,前些日子宋缺还没有要娶妻的时候,家里还传信劝她,让她把长子舍出去过继给宋缺,她终于下了决定之后,就一直在宋鲁耳边吹风,可宋鲁不理,他是他大哥的一条好狗。   谁能想到宋缺忽然就要娶妻呢?   那样一个冷峻高贵,目中无人的宋缺,他、他怎么能娶妻呢?   李夫人恨恨地想着,就见宋缺半回过身去,英俊的侧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对门外的人伸手,因是逆着光,一时看不清楚面目,只见那妇人身影摇摇摆摆进门,宋缺牵着妇人的手,把她往里面带。   李夫人还在酸着,暗骂走个路都妖成这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货色,下一刻人离光影,那妇人含笑拉着宋缺的手,毫不规矩地走在宋缺身侧,还在说着什么话。   但此时明月楼中,是一片惊呼之声,谁也没去注意规矩不规矩,男人们都是瞠目结舌,惊艳万分,心驰神往,而女人见女人多是一眼看脸,再悄悄比较自身,此时却也忘记这些,不自觉被吸引,视线来来回回落在这妖娆尤物身上。   双十年华对于如今许多人来说太老了些,十六七岁才叫青葱水嫩,但实际上,二十来岁才是正当年纪,牡丹开到盛时,比起含苞花朵自然美极艳极。   张夫人愣愣的,宋智为了阀主娶了丑女天天在家里长吁短叹,连她都跟着叹气,觉得阀主那样的人品实在可惜得很,可这……阀主其实是老天爷的儿子吧?   李夫人也看呆了,过了好久才从惊艳中回过神来,气得咬牙跺脚。   王家丑女?真是好会骗人的一个王家! 第101章 霸主之妻(6)   王家人在家里提心吊胆, 一开始他们操心既醉婚事,并没有意识到和阀主结亲意味着什么,直到宋阀来人一趟趟送礼, 以往碰都碰不到的大人物挨个来拜访,也是送钱送物送房。   前段时间门还有媒人上门给王乐说亲, 王乐到这个年纪还没成婚,是因为他先前说定的人家, 两家约好让姑娘迟些嫁人, 王乐便直等到二十岁, 不料姑娘在出嫁前病死了, 之后就没遇到合适的。   媒人给他说的是一个条件极出色的姑娘家, 王乐正巧见过,很是愿意, 他们家都喜得不行了,媒人却说这是预备给送来做妾的,把王家人惊得实在要命,王乐吓得姑娘也不肯要了, 一家子只想找没人认识的地方租房子躲避。   最后还是由宋阀二爷出面, 派人将他们搬迁到了宋家山城里, 又安置了他们一个三进大宅, 才算平息了那些络绎不绝的拜访人潮。   王老爹和王老娘住着富丽堂皇的大宅子,却没有多少喜悦,他们不是卖女儿的人家, 是实在给流言逼得没法子, 再拖几岁就实在嫁不出去了,在这时节,别管来提亲的是许文徽还是宋缺, 但凡是个长相符合女儿标准的男人,他们都认。   宋缺是距离他们很远的大人物,宋阀是自晋时衣冠南渡的世家大族,那时的宋阀阀主受到其他南渡世族的孤立排挤,索性离团而走,带着家族再往南去,远迁岭南。宋阀在岭南经营百多年,到宋缺这一代已经成为岭南霸主,全据岭南二十州,令宋缺有了以一个门阀孤立三大中原门阀的资本。   好吧,宋家人的脾气一直就是这样的。   既醉嫁进宋阀的这两天,王家三口子人睡觉都睁着眼,怕她冷怕她热,怕她不受夫君喜爱,还怕她吃了高门贵族的规矩教训,总之怎么苦怎么想。   数着日子熬到了回门这天,王老娘还在家里抹眼泪,说道:“我这两天听宋阀里的人说,咱们女婿以前在江湖上谈的那个女人,是什么尼姑仙女,美得都不像人了,我们家娇娇虽然也漂亮,可女婿万一就喜欢尼姑,我姑娘总不能剪头发吧?”   王老爹以前是守城门的,知道的比老妻多一些,只道:“乱说什么,那是慈航静斋的清修居士,带发修行的仙子,我不怕女婿不喜欢娇娇,我现在就怕娇娇不懂规矩,叫旁人笑话,那她自己心里肯定也难受。”   王乐已经两天没去宋智那里了,他守在家里安抚两个老人,很是自信地劝道:“你二老都是瞎想,爹,娇娇那么漂亮,谁舍得欺负她?娘哎,阀主是厉害,可他也是男人啊,我反正是不信,慈航静斋的尼姑有我们娇娇漂亮。”   王老爹举起拐杖要打王乐,张嘴闭嘴尼姑,不知道江湖上人都要尊称仙子吗?虽然修禅修佛的女人不叫尼姑很奇怪,但这也是他们能浑说的?   王老爹谨慎惯了,从不轻易谈论江湖人,因为江湖人打死他们这些老百姓就跟碾死一只鸡一样,可他平生再怎么谨慎,也还是说错了句话,被路过的江湖人一脚踹瘸了腿。   说是这么说,王乐确实也有点担心,娇娇的脾气不好,阀主那么冷酷的一个人,两人相处得不好怎么办?   宋家山城有九层,从最高第九层向下去,王家三口人被安置在第二层的玉竹园里,宋缺每次离开山城都极少乘坐车驾,但今日要带上夫人,他便也老老实实地坐在马车里。   既醉半倚半靠在宋缺身上,笑着说道:“夫君,你要笑一笑,不然我爹娘会害怕的。”   宋缺嘴角便往上扬了扬。   既醉摇摇头,嘴角轻轻上翘,说道:“要像我这样笑,眼睛再弯一点。”   宋缺的嘴角只弯到一个浅淡的弧度,便看着既醉的笑出了神。   既醉只得放弃了让他笑得像个傻子的计划,她忽然问道:“慈航静斋的仙子,是什么样的人?”   宋缺被惊了一下,下意识地道:“谁同你讲过这事?”   既醉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仍旧是笑,一边笑一边拉着宋缺的手叫他放心,温柔地道:“只是好奇想问问,夫君不是那等会抛弃女人的男人,我一点都不怕。”   宋缺哑言,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道:“她们都是相处起来,令人如沐春风的女人。”   碧秀心有少女的清纯,也有少妇的温柔,聪慧美丽识大体,灵秀内藏,是一眼看去便很适合做妻子的女人。   梵清惠清冷却不冷漠,或者说清冷只是一层外衣,和她相处得久了,她会表现出一点俏皮的真实,大多数的时候她沉静而灵慧,有时坚韧,有时柔和。对苦难怜悯,对百姓慈悲,如降世的观音。似乎所有女性的美好特质都可以在她身上体会。   所以她像极了一场男人的美梦。   宋缺在男女相处上坦诚极了,并没有多少忧患意识,既醉让他说,他就如实地说,甚至还夸赞道:“清惠曾说,她也知道拖延我回到岭南的时间门不合道义,但少去我这样一个对手,少一场战争,就可令百姓少死一些人,即便背上骂名,她也不惧。”   所以他并不恨她,只是想起来的时候,难免意不平,不明白自己比杨坚差在哪里。   既醉看着这傻子,怜爱地摸了摸他的脸,你个傻练刀的,人家哪有什么骂名。   宋缺不是没有眼界的人,他能治国,也知兵事,一万精兵打十万雄师,十战全胜,他的战略意识和眼光都是旷古烁今少有的几个人才具备的,老天爷给了他几乎完美的一切,按宋阀这本钱,他这本事,时值乱世不得混个开国帝王?他倒好,他为美人拱手让了江山。   慈航静斋说是女子清修之所,值乱世下山代天择主,为苍生渡劫难,可她们支持的往往是愿意扶持佛门的皇帝,代天择主完,人家也不是回了山门关起门过日子,这是她们的战略投资,接下来的朝代总要大兴佛法,建立佛寺,这是后期还债了。   宋缺手握岭南基本盘,宋家军兵强马壮,又有百年宋阀钱粮积累,为什么慈航静斋不支持他,要支持外戚杨坚篡权夺位?宋缺还傻呢,说是和梵清惠理念不同,慈航静斋认为自古建立王朝都是由北向南统一,他要是打天下,就是由南向北打,是不可能成事的。   傻练刀的,人家连个搪塞你的理由都很敷衍啊!   究其原因,无非是宋阀势力根深蒂固,没人信佛,宋缺有宋阀,打天下也用不着什么美人说客,他建了王朝,佛门要怎么发展,仙子要怎么吃饭?   也许宋缺不是不懂,只是没经历过一下子栽了,下意识地开解自己罢了。   既醉靠在宋缺怀里,轻柔地摸着宋缺的俊脸,宋缺被既醉摸得心头悸动,话到嘴边的夸赞梵清惠的话便渐渐咽了下去,他小心地将夫人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心口满足得快要胀破了,这会儿梵清惠站在他面前,他也没空搭理了。   什么如沐春风,他心里只有美人香风。   王家三口人一早起来就在等,本以为要等很久,可马车来得特别早,回门礼也是极厚重的,王老爹远远地一拐一拐迎出来,见到宋缺先下马车,刚要说话,自家娇娇伸出一只手,宋缺连忙上前扶住这只手,搀着人下车。   青年脸上那温柔的神情,那小心翼翼的动作,谁看了都明白,这小伙子栽得实在。   老头的心里顿时一定,妥了。   宋缺从未上门见过岳父岳母,他确实孤高冷酷得很,对要娶的丑女不算上心,也没有那个要上门拜见的意识,王家人认得他还是在婚宴上,那时宋缺脸上没有笑容,看起来像个冰做的贵人,也是从婚宴上回来,一家子就很担心既醉了。   今日的宋缺再次无师自通了笑容满面和客气待人,寒冰化成一泓春水,王老爹和王老娘以前没接触过这样的贵人,都很僵硬也很客气,气氛有些客气过头,倒是王乐壮着胆子说道:“阀主,那我以后就能叫你妹夫了吗?上次我这么说,有人笑话我了。”   宋缺皱眉:“谁笑话你?”   王乐胆子也大了一点,笑着说道:“不是告状,就是、就是……想看看阀主和我妹子处得怎么样。”   宋缺轻咳了一声,他很诚实地道:“舅兄安心,娇娇很好,我会对她好。”   既醉坐着喝果茶,闻言哼了一声,一记媚眼飞了过去,好什么好,来了兴致,九头牛都拉不住的那种好吗?   宋缺待他如此尊重客气,王乐的胆子更大了,脱口又道:“妹夫,我听人说你以前和慈航静斋的尼姑相好,这辈子都忘不了,说你对那尼姑情深似海,娶我妹子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我们家小门小户的怕这个,就是……你能不能给我们一句准话?”   宋缺愣住了,他第一时间门看向既醉,既醉本是翘着腿在喝茶的,闻言反应过来,脸上露出失落之色,轻声道:“哥哥,你不要逼他,阀主回门路上还和我夸赞,那梵姑娘是如何美好的,我想着,我想着多学学人家,他也许会多待我好。”   她语气轻柔,神色落寞,楚楚可怜,像一朵风中打蔫的娇花,天底下的男人看了,没有不心软的。   王乐呆住了,他看向宋缺,仿佛在看着一个十恶不赦的凶徒,你、你当着我这倾国倾城的妹子,夸别的女人好?   目中无人的宋缺,孤傲冷酷的宋缺,岭南霸主的宋缺,此时额头见汗,口干舌燥,只觉有一万个解释浮在心头,却百口难言。   此事俗称,答错送命题。 第102章 霸主之妻(7)   男人的高傲大多是惯出来的。   宋缺从武功进阶开始就没有怎么正眼看人, 一眼看去仿佛所有人都是油腻脏污的,就这个地步了,出去行走江湖, 三刀击败霸刀岳山,立刻就有洁净无尘的静斋传人来结识他。   要知道, 宋缺在江湖上那段时间,大部分时候可是一女同游的,梵清惠和碧秀心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姐妹,从未给过他为难, 反而一个赛一个的温柔贤淑,无论是他顺口对碧秀心夸赞你师姐如何聪慧,还是对着梵清惠感叹秀心怎样贤惠, 两人都是顺着他的话互赞对方, 后来他渐被梵清惠吸引, 碧秀心更是知趣离开。   他对女子的印象大多来源于静斋仙子,怎么知道这世上有满嘴甜言蜜语, 却事事记在心里的小心眼狐狸?   既醉看起来伤心,其实一点都不伤心,口中却呜咽道:“我只盼阀主对我好点,哪里去敢和梵姐姐比呢?”   宋缺额上冒汗,他是对男女之事一知半解,且被惯得很厉害,但他不是缺心眼,他立刻明白了夫人是在恼他, 他脑子里飞速转动着无数念头,最后还是灵光一现,什么都没解释, 低头认错道:“我不该向夫人提她,是我的错,这段感情我早已放下,她已不在我心里了。”   这话其实还是可信的,外人看来认为宋缺情深似海,可真要是对故人情深似海,他不如直接投降隋朝去了,何必苍梧连胜,仍旧守着岭南一十州,无非是因天下已定,再掀战火民心不往,便只能守住宋阀实力,顺势蛰伏下来等待时机罢了。   还有一条,是因为宋缺年近三十都没有娶妻,像是在痴等梵清惠回心转意,这点宋缺自己清楚,他只是看不上,谁料他本已对女色不抱希望,却有惊世红颜从天而降。   既醉瞥他一眼,算是放过了。   她现在和宋缺之间还没有多少感情,知道认错就好,天底下的男人数这个最傻,她从来没听过男人在她面前大谈特谈别的女人有多少美好特质,她是问了他不假,让他夸了吗?   王家爹娘其实觉得这没啥,啥叫感情,感情好怎么没娶呢?嘴里念几句别人,实际上对自家姑娘好得很,那念就随他去念吧,又不少块肉。   王乐一直把一人送到石道上,马车前,他拉住宋缺的手,使劲道:“妹夫,我妹子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你可能一时还体会不到,多体会体会就好了,别再提什么尼姑了啊!你看看她,你看看她这模样,她这身段,我就不信什么尼姑有我妹子漂亮,你要对她好!”   宋缺认真点头,既醉白了这俩握着手的傻子一眼,自己跳上了马车。   回去的路上,宋缺几次开口,既醉都不理他,事是放过了他,可气还没消呢。   晚上宋缺睡的是书房,他以前只是听说某某惧内,夜睡书房,当时是当成笑话来听,不料自己也有这一日,他本想说这实在无礼,可美人薄怒,瞪他恼他的样子实在叫人心头柔软,什么都想答应她。   不就是书房吗?好歹有瓦遮头,他在江湖上夜宿荒山都是常有的事,睡就睡吧。   宋缺有许多住所,明月楼里有,磨刀堂里有,他未成婚前也有一处很大的宅院长居,可夫人说的是让他睡书房,他既然答应了就不会背着她去住别的地方,因书房没有床榻,往里搬床未免有阳奉阴违之嫌,宋缺犹豫了一下,还是在地上铺了被褥睡的。   内院里的下仆都是三缄其口,不敢把这事往外说,可宋缺自己那边私下叫来已婚的两个弟弟,询问惹恼了夫人,被赶出来住了书房怎么办,要怎么哄夫人欢心,才能往回搬?   宋智阿巴了几声,还真出了点主意,让宋缺送些珠宝,宋缺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   宋鲁哄妻子比较多,但也从未被赶出来过,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大哥,要不给嫂子认个错吧?”   宋缺摇头,“我早认过错了,她还是生气。”   两个弟弟都在琢磨着对策,宋鲁叹道:“嫂子的气性也太大了些,自家汉子犯了点小错,都向她认错了她还要怎么样,难道还要伏小做低,向她躬礼?”   宋缺稍有所动,但面相端庄矜持,让人看不出来他准备试一试。   宋智道:“要不然给她开库房?大哥的私库里有不少好东西,准能哄嫂子高兴。”   宋缺又摇摇头,轻咳一声,“库房钥匙前两天就给了。”   宋智麻了,库房钥匙代表着所有权,这不是给一两件贵重物件,是说他大哥把私库直接送出去了,宋智抹了把脸,又道:“那宋阀只传长媳的那颗东海宝珠……”   他话还没说完,窥见宋缺脸色,就知道也给了,他一时都说不出话来,新婚这才几天啊,他大哥已经要啥给啥,以后出门不会还要向夫人要路费吧?   宋鲁性子比较直,想了想,问道:“大哥,那你现在身上还有什么能送嫂子的?”   宋缺冷酷的视线,落在了他挂在墙上的许多兵器上,这些是他多年收集的兵刃,都是名刀名剑,收集起来花了不少时间精力和钱财。   也就是说,除了这些妇人不要的玩意儿,他现在啥都没有。   已婚三兄弟的书房集会顿时陷入了迟滞之中。   回到自家宅邸里,宋智抱着夫人,感叹一声丑妻家中宝啊,看看他大哥,得了一个风华绝代的美人,谁不羡慕他得天之幸?结果背地里睡着书房,穷得叮当响,谁知道他光鲜下的底子呢?   温婉秀丽的张夫人听了这话,先是一懵,然后气起来,一脚给宋智踹到床下去了。   三个臭皮匠没能凑出个好主意,宋缺一连睡了五天的书房,还是既醉那边先撑不住了,叫人把被褥又卷了回来,她也是现开的荤,还没盘够那把天赋异禀的大刀呢。   人都是失去过了才会珍惜,宋缺以前没沾过女色的时候,心思干净得很,这几天看个刀法秘籍上的线条小人都会出神一番,忽然被允许进了卧房,解放天刀,在温柔乡里直熬了一夜没睡,次日精神奕奕往明月楼去,仍旧是龙行虎步——但微微撇着腿。   宋智嘴严,书房叙谈一个字都没向外说,宋鲁只对自家夫人说了这话,然后隔日宋阀里就传遍了。   新婚燕尔,阀主就被新夫人赶出了卧房去睡书房,起初传话的李夫人想把话题往这妖女得了阀主私库还不满足,要百般折腾男人的事上引,可传着传着就成了阀主惧内。   宋缺起初不知道这事,还是傍晚回去的时候,方叔拉住了他,递给他一束捆扎好的鲜花,叫他拿去送夫人,他才知道那点私事传出去了。   宋缺接了花束,方叔还宽慰他,“男子汉大丈夫,还能真怕个小丫头片子,她能打你怎么着?你还没怎么经过事,过来人都知道,这是夫妻恩爱。”   宋缺点了点头,他大概猜得到事情怎么传出去的,只是族弟内宅的事他不好去说,惧内不是很坏的名声,如果名声传出去能叫夫人顺心些的话,传就传了吧。   方叔剪的花都是开得正漂亮的名贵花朵,有十几枝,攒在一起的样子特别漂亮,宋缺拿着花进内院,一路走来被不少人看见,他目不斜视,旁人怎么看他,对他实在没多少影响。   既醉正在躺椅上数珍珠玩呢,她两只脚不沾地,漂亮的绣花鞋一翘一翘的,手里一颗一颗大珍珠白亮圆润,相撞的声响也很动听,宋缺见了就觉得高兴,只觉锦绣堆里的富贵荣华才配得上美人风华,男人大抵都是这样俗气的,宋缺也不例外。   宋缺以前觉得自己是个风雅的人,青山秀水白衣仙子,观星望月抚琴听雪,全是诗情画意,太风雅太美好,令他每逢月圆思美人,可现在想想,他竟从未有过把清惠抱进怀里恣意爱怜的冲动,只有心意相通的知音之喜,可既然心意相通,又为何理念不同?   既醉见到宋缺,就哼了一声,“宋大阀主又来传宗接代了呀?”   宋缺俊脸一红,丫鬟们也都低着头快速退出去了,既醉毫不爱惜地把掌心里一捧珍珠扔进盒子里去,刚要起身,就觉腿软,软手软脚地又坐回去,一边气恼,一边朝宋缺伸手,“都怪你都怪你!我从嫁进你家的门就没怎么走路了!”   宋缺连忙伸手去抱,既醉先接了他手里的花拿着,然后被轻飘飘抱了起来,她靠在宋缺怀里哼哼唧唧,狐里狐气,“除了晚上你都不陪我,我每天睡醒睁开眼睛就是一个人,你每天有多少事情要忙,连陪我到睡醒的时间都没有?”   宋缺低声解释道:“早起要练刀。”   既醉抿嘴,不高兴地说道:“以后晚上练,多练几个时辰的刀,这样你少些精力来折腾人。”   宋缺习惯了早起练刀,但他想了想,觉得可以迟些起,早上练一个时辰,晚上练两个时辰,便答应下来。   既醉这才高兴了,拉了拉宋缺的衣角,又道,“你不准蓄须,我喜欢你不留胡子的样子。”   宋缺以前是不蓄须的,按理成婚后男子开始蓄须,宋缺的胡子长出来其实不难看,很标准很阳刚的汉胡,但既醉不喜欢。   婚后不蓄须,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可宋缺是阀主,也是一族之长,美人在抱,他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下来。   既醉高高兴兴地抱住了宋缺的脖子,闻了闻花,玩闹似的撩拨他一阵,撩得天刀低鸣,要见人命。 第103章 霸主之妻(8)   在宋阀的日子是很清闲的, 宋阀多年没有主母管事,事务全部分摊下去,大头由宋鲁来掌舵, 有些不适合男子处理的内务就由族里的一些老辈分的妇人来做,这不全是劳务,更多的是权柄。   既醉其实很不耐烦这些事的,也不知道逢年过节发些礼物, 冬日的炭火,夏季的鲜果,掌握这些东西的发放权……好吧, 这在她眼里压根不叫权力。   主母没有揽权的意思, 也叫许多宋姓族人松了一口气, 账务是宋鲁在管, 自然不敢有什么亏空, 可想捞些油水还是很容易, 采买、打点, 用具的更换年限, 都是极丰厚的, 何况做这些事情还有津贴可拿,不是所有人都有家族实权。   既醉的日子轻轻松松过着,她这辈子的兄长王乐却是忙得脚不沾地,他本就机灵嘴甜能干, 因此很得宋智的喜爱,如今成了一家亲戚, 有宋缺点头,宋智那里便也有了更多的事情让这位“舅爷”来做,至少现在以王乐的身份出去, 可以谈大部分宋阀的生意了,宋智拼命地培养,王乐也拼命地去学,他要上进!   如今是隋朝开皇十年,南陈亡国不久,隋帝杨坚远征岭南失利,自此不再试图外扩版图,而是精心治国,朝堂上风起云涌,江湖上也很不平静。   当年静斋两位传人出世,宋缺远退岭南,邪王石之轩同样被碧秀心感化隐居,二人诞下一女,夫妻恩爱正浓,却被中原第一高手宁道奇寻上门去,石之轩不敌逃遁,隐居之所中只留下一册自创武学《不死印法》,其妻碧秀心日夜研读寻求破解之法,却伤及寿元,数年而亡。   石之轩就此患上了失心疯,慈航静斋那边宣称石之轩留下魔功故意害死碧秀心,令许多曾经爱慕碧秀心的江湖高手自发前往追杀石之轩,立刻也有人想到了宋缺。   昔日那把威震武林的天刀,可还能再为故人出一次鞘?   此时距离既醉嫁给宋缺刚满半年,宋缺接到消息愣了愣,他竟然一时都想不起秀心长什么样子了。   既醉歪在躺椅上翻春宫册,肚子微微鼓起来一点,即便是怀孕,她看起来也神采飞扬,三个月刚刚显怀的肚子比常人稍大一点,既醉有经验,估计八成是双胎,当然,这不能先告诉给宋缺知道,否则要吓得不敢拔刀了。   怀双胎是很艰难的事,但对狐狸来说不算什么,狐身可以怀好几只,至少既醉从来没有见过难产的狐狸,见宋缺脚步轻飘地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信件,她瞥了一眼宋缺,问道:“怎么失魂落魄的?”   宋缺犹豫了一下,说道:“我有一位故人遭难,凶徒在逃……”   既醉疑惑道:“你在江湖上的朋友吗?传信给你,难道是请你出手?去就是了,你看起来怎么很为难的样子?”   她的话是很体贴的,宋缺心里越发愧疚了,他低下头,轻声说道:“是秀心,她让石之轩害死了,慈航静斋广邀同道去追杀石之轩,我也收到了信。”   毕竟故人一场,他若不去实在叫人寒心。   既醉从躺椅上起来,朝着外面走,宋缺慌张地道:“娇娇!”   既醉脚步不停,只道:“你去吧,我叫二弟送我去慈航静斋,问问她们是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活了,慈航剑典不是天下绝学吗?静斋仙子不是武功高强吗?怎么什么事都找男人帮忙?她们自己是站不直腿吗?争天下没有你,出了事就找你,我不如把你还给静斋吧。”   宋缺连忙拉住既醉的手,抱着她道:“我不去了,我不去了,谁来找我都不去了,娇娇,我错了。”   既醉平静的面容这才变得委屈起来,她一边捶着宋缺的胸口,一边气恼地叫道:“你去啊!你去啊!出了这个门,我另找个男人,找个心里没有旁人只有我一个的男人。宋缺,你以为我做不出来是不是?”   宋缺的心都快要疼裂开来了,他紧紧地抱着既醉,一下一下地安抚她,“不去了,我发誓,今生今世心里只有你一个人,娇娇,你别动了胎气。”   既醉用指头戳着宋缺的脑门,“你这个榆木脑袋!见了漂亮女人就不会动的榆木脑袋!人家有宁道奇帮忙,要你做什么?你就是个抬轿子的!天刀宋缺收到一封信就千里迢迢来帮忙,慈航静斋好大的面子哦。”   宋缺私心里觉得不是这样的,他和宁道奇从未交手,但他自信武功和其在伯仲之间,但他不敢说,诺诺地应着。   既醉很是发了一通脾气,晚上连饭都气得吃不下,宋缺再次被一卷铺盖送到书房反省,这半年来的第八次书房叙谈开始,已婚三兄弟面面相觑,宋鲁听完前因后果,果断地道:“大哥,你在书房多备几条被子吧,别冻着了。”   弟弟的关心令人心头温暖,宋缺缓和神情,问宋智道:“你嫂子这次真的气得很厉害,我要怎么做才能令她消气呢?”   宋智耷拉着眼皮,没抱什么希望地道:“大哥你把头倒着放,控掉慈航静斋那帮女人给你脑壳灌进去的水,嫂子的气就消了。”   宋缺犹豫着说道:“我如今心里,确实只有你嫂子一个。”   宋鲁懂事地给族兄打地铺,忙里还说道:“大哥是赤诚之人,你如何不跟嫂子讲清楚呢,就是一条相识的狗叫人打死了也难免可惜,何况碧秀心是个人……等等,石之轩为什么要打死自己的妻子?”   “不是打死,石之轩被宁道奇打上门,没打过逃跑了,他书房里留了一册自练的魔功,碧秀心日夜研读,一直找不到破解之法,空耗精血,因心力交瘁死了。”   这是宋智的解释,也是一开始传出来的,宁道奇对此事的解释,后来就成了慈航静斋传出来的全新版本。   宋缺收到的信写得比较含糊,只说石之轩练的魔功害死了碧秀心,宋智那边有宋阀的消息渠道知道得更清楚,但宋缺一般不会去问他,所以宋智脱口的解释,却令宋缺停顿在了原地。   他把那封字迹娟秀的信件反复又看了几遍,那样一个聪慧之人,写个前因后果为何如此模糊不定?   之后二人又说了些什么,宋缺都记不太清了,只记得那夜风雪很大,地铺很凉,他对清惠蓄意挑拨他去追杀石之轩这事甚至都没有太多的伤心,就是很想很想内院的高床软枕。   江东雨蒙山,帝踏峰上慈航静斋,梵清惠已经剃度数年,她一身僧衣僧帽整洁干净,不染尘埃,看起来仍旧美丽,美人僧衣,月下轻叹,江东离岭南实在不算远,宋缺要来见她早就来了,可他不来,大约是怕见她。   梵清惠口中叹一句红尘孽缘,心中没什么波澜,只道:“宋阀主直接去追杀石之轩了吗?”   回来报信的静斋弟子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宋阀主、没出岭南。”   梵清惠愣了一下,那静斋弟子道:“许是岭南事务繁忙。”   梵清惠摆摆手,轻叹道:“人心易变,只是不想宋缺也变了,秀心之死,竟都不能打动他,他日……”   她摇了摇头,说道:“一事不烦二主,请宁宗师上山来吧。”   那静斋弟子松了一口气,连忙去请等在外面好几日的宁道奇了。   宁道奇与净念禅院几位高僧追杀石之轩多日,此人明明时而清醒时而疯癫,逃遁的本事却极厉害,硬生生在众多高手的眼皮子底下消失无踪了。   石之轩清醒时仍旧带着他多智近妖的理智,他同样清楚自己疯癫时的糊涂,每逢清醒就会为自己做下万全准备,他本想继续使用自己的假身份,在隋朝朝堂上藏匿,但思及疯癫时的情状,还是决定寻个僻静之所休养。   原本岭南有宋缺,宋缺近年少有出手,但他武功之高,石之轩实在清楚,有他在的岭南绝不在石之轩的思考范围内,但这次宋缺竟然没有出手追杀他,这令石之轩万分奇怪,更生起一探究竟的心思。   邪王花间缥缈的脚步一路南行,因时不时犯的疯癫症走走停停,有时候甚至一连疯癫数日朝回走,所以石之轩赶到郁林的那一日,既醉的双胎刚刚诞下,是一对极漂亮的龙凤双胎。   宋缺是在产房里看着生的,他从来没见过女人生孩子,宋阀养着的稳婆自然知道好歹,也不准他进,因这年头男人见了妇人生产的狼狈和血腥,很容易惊吓到不举,之后冷落产子妇人也是常事,但宋缺一听里头既醉痛呼几声,就脑袋一片空白闯了进来。   婴儿哭声响起来的时候,宋缺的手冰凉冰凉,他下意识地去看既醉,见她那张失了血色的脸平静下来,跟着松了一口气,没有去接稳婆特意送来的男婴,而是长出一口气,坐在脏兮兮的床榻上,俯身轻轻虚抱住了既醉,喃喃道:“不生了,娇娇,我们再也不生了。”   霸主天刀,一身的虚汗,像亲自生了一场孩子。   既醉有气无力地推他一把,伸头看了看两个娃娃,很是满意,她的狐崽崽都很会挑地方长,全随了她的漂亮。 第104章 霸主之妻(9)   石之轩初至岭南, 便敏锐地发现此间地界与隋朝全然不同,晋时陶渊明所言之桃花源,大抵就是如此。   尚不识乱世之苦,无论大隋, 这是一个巍巍世族自南北朝起就开始经营的地方, 从自古以来流放犯人的荒僻之地, 到安居乐业的桃源梦乡,宋阀无疑是极会治理地方的门阀。天下四大门阀之中, 宇文独孤, 那是外道之人, 关中李阀虽也家大业大,却混了外族血统,不为正统所喜。   石之轩也图谋过天下, 他本有意一统魔门,再支持一位愿意博采众家的君主, 将魔门发扬光大,出师未捷先倒在温柔乡里, 和阴癸派传人祝玉妍误会重重乃至结下情仇, 逢静斋仙子放下一切隐居小筑,却落到如今全江湖喊打喊杀。   清醒的石之轩将岭南走了一遍,隐匿入宋家山城里, 魔门两派六道,他一人独占其二, 花间派缥缈潇洒如仙,补天阁专精刺杀隐匿,这两种不同的特质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总之, 这是一个看起来风雅潇洒,却比老鼠还滑溜会隐藏的家伙。   能在中原第一高手宁道奇和各方高手眼皮子底下逃生,邪王风度翩翩的外表无疑立过大功。   石之轩在宋家山城隐匿了下来,他清醒时就避着宋缺所在的第九层至少百里远,更狠心每次失去意识前将自己浑身上下拆散一遍,疯癫的石之轩口不能言,仅有一只完好的手,他却没有那个完整思维去将浑身筋骨复原,如此,一直相安无事到宋缺的两个孩子满月宴。   阀主有后,这对整个宋阀来说都是喜事,宋缺年近三十才肯成婚,这年头三十岁已经是可以给孩子相看人家的年纪,若再过几年生不出孩子,那还是得过继,不料新主母进门没多久,肚子里就连揣两个,不仅令阀主有后,还一下子儿女双全了。   此时任谁都没想过,往后几十年,这天下的主角不是这对龙凤胎中的兄长,宋缺的长子师道,而是那位小名狐儿,大名玉华的大小姐。   宋玉华睁着一对无神的大眼睛,襁褓隔壁摆着它预订的躯壳,大约是那只母狐见它眼熟,还特意给它起了个狐儿小名,是的,它对母狐来说应该是很眼熟的,因为几百年前她生过它一次。   皇帝是很坑的位置,天命设七龙,引导三千宇宙的智慧族群繁衍生息,所谓盛世紫龙,乱世金龙,其余还有些周成守业之龙,谓之“天命紫微”。   它是紫金双色之龙,能平乱一统,也能治理盛世,用得上它的场合不多,苍生大劫之时才轮到它,但这套流程它是很熟悉的,唯一不熟悉的是一入胎中有两个未成形的躯壳,它是爱漂亮的那种龙,一下子就挑中了更漂亮的婴孩躯壳。   它入胎心后,龙气渐隐,才有普通婴灵来投胎,经一场胎中之谜,诞在这人世间。   今日是二月二,龙抬头,令它觉醒一日记忆,然后它就摸着隔壁兄长那原本属于它的小鸡,一直呆滞到现在。   “两个玉质无暇之体……”轻柔文雅的语调在头顶上方响起,宋玉华抬起头看来人,见到一张俊美而神经质的面容,它慢吞吞收回手,深吸一口气,刚要大哭出声,就被轻轻地抱了起来,捂住了嘴巴。   石之轩本只是想来看看宋缺的孩子,一对龙凤娇儿,便是他也没见过,他一眼就看见了用花色绸缎包裹的女婴,石之轩定定地看着,忽然生出了一种别样的心理,有嫉妒,有不甘,想起秀心为他生的女儿,如今应该在静斋手里了吧?他忽然觉得浑身发冷,怀抱空空,想抱一抱。   简称,见孩起意,起了偷心。   只是偷走一个女娃娃,他抱了就走,宋缺应该不会放下长子不管来追杀他吧?   石之轩从产生这个意识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开始疯癫了,天刀之威,拿命去试?   可他抱着婴孩,来不及把自己拆散,而且他疯癫的情状是逐渐在进步的,上一次把自己拆散后醒来,他居然发觉疯癫时的自己已经会接脱臼了,浑身上下的脱臼骨头被接了一大半。   总有一日,他会分裂成两个同时具有理智的个体,石之轩想到这里,只觉一种深切的恐惧。   那一点属于正常人的恐惧心态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个疯癫含笑的邪王,他抱着怀里的婴孩,脚步飞掠而走,迎头撞上一个遍体绫罗,满头珠翠的美妇人。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似在天宫,见此惊鸿。   石之轩愣住了,那美妇人被撞个仰倒,他一手抱着婴孩,一手下意识地去接,没接到。   他看向第一时间扶住妇人腰身的那只手,顺着手向上,见到冷着脸的天刀宋缺。   面对武林第一美男子的寒冰俊脸,疯癫的石之轩一下子理智回笼,清醒万分,他抱着婴孩,脸上带起笑容,双手将婴孩递给宋缺,笑道:“宋兄别来无恙?我恰巧路过,顺便来看看孩子。”   宋缺即便有提刀砍死他的心,面对笑盈盈递来婴儿的石之轩,还是第一时间双手接过,石之轩趁着这个空档一下子飞掠出了几丈远,笑着说道:“宋兄如今佳人在抱,夫妻和美,不会也要像那些秀心的追求者一样,来追杀石某吧?”   果不其然,那刚刚站稳的妇人露出怒容,狠狠一脚踩在宋缺的脚面上。   宋缺深吸一口气,没有回答,倒是既醉踩完宋缺的脚,目光落在石之轩身上,确认他一袭青衣虽然缥缈宽大,但绝对藏不了一个婴儿,再往里看,见到正熟睡的另一个婴孩,才安下心来,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石之轩,接过孩子,踹了宋缺一脚,“什么狐朋狗友,你自去招待他吧!”   美人之怒,令人心向往之,石之轩呆看片刻,直看到那美妇人抱着孩子进了房间,有天刀冷脸迎面而来。   片刻之后,石之轩凭着口舌之利,还真得了一桌酒菜,设在九层待客的百花苑里,有仙鹤在池边啄食小鱼,姿态风雅,与正在怡然饮酒的石之轩有八成相似。   宋缺冷淡地道:“我与你并无交情,反有仇怨,天下之大你哪里逃不得,要来岭南找我庇护?”   石之轩笑容文雅,像个风度翩翩的文士,只道:“宋兄这话说错了,我与你有何仇怨?”   宋缺刚要开口,石之轩也冷下脸来,轻声说道:“秀心、秀心……你可知她是怎么死的?”   宋缺沉默了,想到慈航静斋和宁道奇两种不同的说法,他正有些入神,忽听石之轩提出了第三种说法,“你我都明白,真正厉害的武学从来都是自创。靠学他人武功传承,除非将自己改变,变得无比像当年创下此武学的人,将自己变成为另一个人,否则绝无可能入道,就如慈航静斋坐拥奇书多年也不曾出过盖压武林之辈。”   宋缺愣了,还有这事?他自创武学是因为天赋异禀,武功秘法不是琢磨琢磨就能练出来的吗?   石之轩叹道:“我隐居后一直在自创武学,秀心研读之后,知晓我的功法毫无破绽,所以她就要让自己成为那个破绽!”   宋缺悚然一惊。   石之轩忽又变得十分温柔,说道:“秀心知道她的死会给我带来极大打击,她当年委身于我,如今自损自身,都是为了要除去我这一魔门大敌,如今她已死了,她成了我此生最难忘的女人。宋兄,这就是静斋手段,你可见了?”   可怕的不是含笑说这话的石之轩,而是石之轩明明清楚这一点,却还是因碧秀心之死受到极大打击,疯癫着坐在这里。   宋缺想到自己二女同游的过往,心里恐惧不安,面上越发冰寒,他怅然地想到,若有一日清惠也这样死了,那他、他好像不大伤心。   俊美无俦的宋阀主愣了一下,他不信地再想了想,将自己想象成石之轩,若是清惠死于研读他的天刀八诀,要将自己变成他武学上的破绽……不,清惠凭什么研读他的刀法?   不仅是武功秘籍属个人私密,宋缺还想到了床帏情话,他的刀法在夫人那里可是有另一种解读含义的,宋缺只是想一想就觉得无法接受,眉头也蹙了起来。   石之轩如看透他一般,轻柔地笑了起来,“宋兄,上天待你实在不浅,你如今心里只有那位绝色佳人了吧?也怪那梵清惠当年好事不做到底,图那菩萨尊位,她若真心系苍生,如何不舍身给你,替隋帝平了这岭南祸患?”   宋缺把酒倒给石之轩,冷冷地道:“今日你初来乍到,我不计较,往后当着我夫人的面,不可提那三个字。”   石之轩立即明白了宋缺的家庭弟位,他嘴角含笑,轻轻点头,算是定下了在岭南长住的计划。   作为四大门阀之首的宋阀,百年经营,兵强马壮,坐拥岭南沃土,宋缺本人不受静斋迷惑,有实力,有战略,有眼光,更能庇佑他这昔日情敌,心胸堪称宽广,还很好说话(骗)。   魔门将要支持的那位君主,不就在面前了吗? 第105章 霸主之妻(10) 美人可医病。……   石之轩说到做到, 没过多久就替宋缺拉来了一位臂膀,魔门天莲宗的现任宗主安隆, 作为魔门八大高手之一的安隆看起来富态和蔼, 像商人多过江湖人,而天莲宗也确实是魔门两道六派之中最会经商的一派。   安隆是石之轩的追随者,他认为只有石之轩能够实现魔门一统的伟业, 愿意不计代价资助石之轩成事, 可事到临头,认定的主公还是倒在了静斋这一关,安隆很是失望, 但接到石之轩传信,他立刻打起精神, 并不在意石之轩如今的处境,千里万里赶来会面。   宋阀是很会经营的门阀,但到底地处偏远,许多生意插不上手,而魔门有千年传承,虽如今落魄了,路子还是广, 天莲宗什么生意都做, 宋阀的财力与天莲宗的财路, 二者相加绝不是简单的加成,终会汇聚成一股不可撼动的洪流。   除此之外,魔门两派六道之中,以阴癸派为盛。阴癸派一向是女子传承,隐隐有和慈航静斋别苗头的意思,但从远了算, 慈航静斋是外来的佛门,不过是这近几百年来做得繁荣昌盛起来,而阴癸派,却是自秦汉时就流传下来的女子秘传之教派,上至天子妃嫔,下到流莺野妓,都有阴癸派的身影。   宋缺几乎没听过阴癸派,但石之轩知道,阴癸派这些年一直在暗地里扩张,寻找根骨绝佳的女童收入门墙,当然,魔门是要“斩俗”的,不止阴癸派,“斩俗”是字面上的意思,杀死俗家的父母亲眷,当做孤儿一般收养教学,一个师父只对应一个弟子,悉心照料长大,这样养出来的弟子会绝对忠诚于师门。   因为这收徒的特殊之处,阴癸派不敢像慈航静斋那样光明正大遴选优秀女童,只能躲躲藏藏四处搜寻,也很怕惹上强敌,所以阴癸派的扩张是避开岭南这天刀庇佑之地的。   不过既醉小时候可没有天刀宋缺,她能懒懒散散长大到现在,实在多亏了王老爹的谨慎。   王家是普通人家,一朝嫁女入宋阀,也没有很快就适应下来,王乐整日在外头跑生意,女儿也不能长住在家,王家二老一下子空落落的,王老娘忽然不知道怎么想起了她家外甥女,前些年说嫁了个外地穷鬼的,便要接过来住。   王老爹不是很乐意,但王老娘只有这么一个亲人,如今又住着大宅子,琢磨了一下有几个人陪着也不错,被磨了几天也就同意了。   王老娘的外甥女是远嫁,收到消息一家子都很惊喜,穷亲戚上门总是很快的,小夫妻手牵怀抱四个孩子,肚子里还揣着一个,远远来了岭南,一到岭南,那外甥女肚子痛,就地一蹲生下个女婴来。   这下子王家热闹极了,王老爹拐着瘸腿天天蹲在路边看风景,也不愿回家去,那一大家子孩子可多,哭闹喊叫,热闹是热闹了,可他哪里受过这罪哟。   那生在岭南的女娃四岁的时候,正遇见从山城高处下来的石之轩,石之轩一见就惊了,根骨极出色的一个女娃,他不收女徒,否则见了就得斩俗带走。   女娃叫李春花,正蹲在路边和几个哥哥姐姐一起和泥巴玩,她是个尖叫怪,几个娃娃里嗓门最大最尖的一个,王老爹最烦她,尖叫怪并不知道自己差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婠婠。   石之轩这趟出门去,是替宋阀采买一批上等军马,回来的路上顺手又捡了个被家人丢弃的女娃,拎着就回了岭南,也是根骨出众,阴癸派见了要生抢,慈航静斋见了也得马上抱走的那种,石之轩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和女娃有缘,辗转反侧许久,还是连同春花一起收入门墙,给另一名女童起名秋月。   秋月也差点有个好听的名字,石之轩捡她的那一天,正逢慈航静斋一名老尼路过,石之轩捡走秋月后,过了半日,那老尼一无所觉地经过原地。   秋月没有俗缘,春花一大家子,石之轩同时收下,却没有去斩俗的意思,在岭南地界,他想斩俗就得做好被宋缺斩的准备,收徒而已,不值当的事。   两个徒弟不同教,石之轩知道自己的精神分裂的根源大约就来自于两门同修,所以他让春花专习补天刺杀之术,秋月单练花间缥缈之法。石之轩极会教养弟子,他甚至都不是每天教,而是每隔几天教一点,比宋家两位公子小姐偶尔听听琴棋书画课程都要散漫。   既醉养孩子都是放养,主要靠孩子爹来教,宋缺教得很认真,但孩子明显更喜欢石师,石师说话又好听,对他们又温柔,教的东西深入浅出,听听很快就会了,而爹呢?爹只会纳闷地看着他们,说这不是看一眼就会的东西吗?   宋师道睁着大眼睛看着书,书也看着他,并没有看一眼就会,他可能是个笨蛋吧,总之阿爹是很好的,他选择石师。   宋玉华盯着自家爹清澈中透露些许愚蠢的完美俊脸看了看,又瞥一眼石之轩文雅迷人的风情姿态,阿爹是很好的,她选择石师。   宋缺的教孩事业一度陷入低谷。   石之轩给龙凤兄妹上课的时候,既醉就在玩他两个弟子,春花秋月都是很漂亮的女孩子,秋月灵秀伶俐,春花爱说爱笑,既醉经常给她们投喂一些点心零食,整个宋阀,她的日子是过得最清闲的,春花吃着点心,羡慕得都快哭了,问,“姨姨,你为什么不用练功,什么事情都不干?”   既醉睁大眼睛,“我不是在做事了吗?”   春花懵懵地看着她,既醉咬了一口点心,“这不是在陪你们玩吗?”   春花这下是真的要哭了,秋月没有亲人,比她懂事,轻声说道:“花花,不要对夫人这样无礼。”   春花噘着嘴,既醉拍了拍秋月的头,给她喂一块糖,笑眯眯地说道:“不无礼不无礼,等过几年你们长大了,站在我面前都很无礼。”   秋月纳闷地想了想,好奇地看向既醉,就听这美得不似凡人的夫人笑着说道:“因为美人最怕见到比她年轻的美人嘛。”   春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可她看看自己,又有些不自信了,“我以后能像姨姨这样漂亮吗?”   既醉看着这两张没长开的漂亮小脸,果断地说道:“一定很漂亮,所以等你们长大了,就不要来见我了。”   秋月不信,她在这世上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就是夫人了。   石之轩从外面进门,不动声色地道:“你们两个又偷懒了是不是?还缠着夫人陪你们玩?”   春花秋月被吓得跳起来,春花更是直接扑进了既醉怀里,石之轩笑着看着,轻声道:“真是失礼,夫人没吓到吧?”   既醉摆摆手示意没事,她一只手还端着糖果盘子,见石之轩进门就顺手放下,指指小院里,“石师,玉华和师道的课程结束了?”   “结束了,大公子的课业完成得中规中矩,大小姐……天赋异禀。”石之轩停顿片刻,说道:“阀主在内,正考较两位公子小姐。”   既醉立刻摇摇摆摆地去看热闹了,石之轩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侧身避开,直等到那身影离去再也看不见了,才抬脚进门,步伐比刚才更轻松,更快乐,他走到糖果盘子前,捏了一颗做成小兔形状的糖块,咔嚓咔嚓地咬碎吞咽。   邪肆的眼神,温柔的笑脸,看起来神经至极,春花秋月是早就习惯了,还熟门熟路地开始汇报武功进境。   石之轩含笑听着,随口指点二徒,他一心二用,藏着掖着的那一半心里像生了一棵浮柳,摇摇摆摆如美人身影。   美人可医病,昔年入骨之痛,如今都不疼了,精神分裂也完全裂开了,清醒的石之轩,疯癫的石之轩,已经彻底是两个人,这两个人还有商有量,一起琢磨着怎么在天刀锋芒下,偷一回香。   小院里,宋缺觉得脑壳疼得要裂开了,随着两个孩子长大,他发现了很严重的问题,被家族寄予了厚望的长子,虽然武功根骨不错,但脑壳邦邦硬,又老实又笨,学什么东西都比妹妹慢一拍,完全没有他的天赋异禀。   女儿玉华天赋倒是随他,可性子争强好胜,霸道至极,别人家的女孩子会主动让出好吃的给兄弟们,这是女子被赞颂的“懂事”,宋阀没缺过这个,但她不准别人吃她喜欢吃的东西,不准别人碰她喜欢玩的玩具,别人有的她没有,看中的必定要抢过来,别人没有的她有,一定死死护着,不准他人染指。   去岁他们生辰,宋缺送长子一把金刀,女儿一株珊瑚,都是极贵重的宝物,可次日天明,金刀与珊瑚都在玉华的房里,一问师道,是玉华抢去了。   师道被她这样蛮横对待,竟然没有一丝男孩子该有的血性,总是让让让。   宋缺总觉得女孩子养成这个脾性不是好事,以后嫁出去,没人像父母兄长这样宠爱她,那她要如何生活呢?   既醉一进门就听到宋缺苦口婆心地劝女儿大度一些,温顺一些,否则以后嫁人会很辛苦,她一脚就踹上宋缺的屁股了,“知道辛苦你还想把她往外嫁?”   宋玉华听讲时一脸桀骜不服,见到救星来了,立刻眼泪汪汪抱住既醉的腿,露出漂亮的小脸蛋来,娇娇地告状,“娘亲,爹坏,玉华不嫁人。”   既醉看着自己漂亮的狐崽崽,满意极了,就听宋缺呐呐地道:“女孩子……怎能不嫁人呢?”   既醉回过头盯着他看,淡淡地说道:“你是这么想的?”   宋缺的眼珠子动了动,熟悉的紧张感让他灵光一闪,果断道:“那就算了,不嫁人就不嫁人,我们就把玉华当男孩子待,像童养媳一样,给她养些美少年待选?”   既醉愣了一下,这傻子的脑子里是有点东西啊,这点连她都没想过,她想的是以后到年纪给女儿招赘个百依百顺的女婿。   宋玉华的眼睛却是一下子亮了起来,童养婿!好好好!养十个! 第106章 霸主之妻(11) 是个空心铁头。……   宋阀是汉人正统, 祖宗之法不可改,到了宋缺这里已经改了很多,他连胡子都不留, 十几岁的人了, 看上去比他两个弟弟年轻俊美得多, 简直像二十来岁的青年。   上行下效,宋智没熬多久就跟着刮干净胡须, 宋鲁次日跟上, 渐渐地宋阀上下都开始效仿, 颇有几分侧帽风流的意思, 但给女儿蓄养美少年……还是超过了一个世家门阀的承受底线。   世族养女, 大多起到联姻作用, 一方面姻亲作为有效的联合手段自古相传, 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世族结亲正当门户,你家淑女貌美贤淑, 我家公子俊美温雅,结亲是天作之合,贵女下嫁, 公子低娶,那都是要传个两代的笑话。   但宋缺琢磨了几天, 觉得这事是真可以干,他活得应该会很长, 不存在女儿被欺负却找不到爹哭的情况,他既然能撑着这片天,为什么不能叫孩子过得舒心一点呢?就像夫人说的,知道如今外嫁女大多过得不好,为什么还要把自家的心肝肉往外面嫁?   前两年隋朝发生了一件事, 太子杨勇的妻子暴毙,大多人都猜测是太子宠妾害死大妇,那太子妃也是外族贵女,嫁人之后不得宠爱也就罢了,常年骑马打球养出的好身板,年纪轻轻就死在东宫,任谁不说一句可怜?太子倒是得了意,直接让那嫌疑极大的宠妾主管东宫事务,做起了太子妃的活。   宋缺当初听这个事没多大感觉,但现在稍微代入一下自家玉华,他立刻气得要跳起来,隋朝的太子宠妾灭妻,那些门阀世族的公子就是好东西?哪家公子后院里没有个一二四五?养美少年!养一百个!   宋阀人的态度起初都很坚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简直伤风败俗,后来见宋缺吃了秤砣铁了心,除了些辈分大地位高的老顽固把自己关起来生闷气,渐渐地也没什么人反对了,开玩笑,正当盛年的实权家主,想做什么事做不成?   既醉对养美少年的事情很上心,她当然不是监守自盗的那种狐狸,她不喜欢美少年的,纯粹是为了替孩子挑点好的……就算喜欢,宋缺一天雷打不动折腾个时辰,她对美色也确实只剩下欣赏了。   她去挑了几次后,被选中的美少年兴奋得每天在山城里跑圈练武,没选中的回家自怨自艾,直到宋玉华逐渐觉得事情不对劲,揪了几个人仔细盘问,哦,一个个提起她娘眼睛珠子都是发亮的。   既醉的名字也是第一次传出了岭南,江湖人大多知道天刀,虽然昙花一现,但刀击败霸刀的战绩实在太耀眼,当初的宋缺不过二十来岁,如今又该强到什么境界?   对于他娶的妻子,一开始传说是念念不忘静斋仙子,所以娶了个丑妻传宗接代,后来又说是那丑名是以讹传讹,他夫人实是个天仙下凡的美人,这话好多人不信,天刀娶丑妻和天刀娶美人,明显是前一个更有话题。   既醉以前在江湖上是没有名字的,尊重些的叫一声天刀之妻,或者宋夫人,更常见的是丑妻,丑女,天刀那女人,自美少年这事后,大多人信了她狐媚惑人,当年天刀宋缺何等的威风,被拿捏成这样,作为一个男人,每天看着妻子给女儿挑选美少年,因女儿小名狐儿,她也就得了个狐夫人的外号。   但这对宋缺来说,其实不是大事,他父母亡得早,老古板大多是言传身教出来的,他有极出众的天赋,和人共情的能力便差了一些,大多数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所以旁人说什么他也不理。   春暖花开时节,一年年过去,也就到了开皇二十年,既醉十一岁的生辰,今年是适合大办的年景,在石之轩的不懈努力之下,魔门两派六道在岭南聚首,就连和他有极大仇怨的阴癸派都没有落下,阴后祝玉妍深恨石之轩,但她同样希望魔门一统。   魔门起源极早,罢黜百家的年代开始形成一股聚合的非正统势力,自后世逐渐完善成形,本是与代代王朝所支持的儒法正统做斗争,后来被打压得翻不起身,直到佛门传入中原,居然开始和这外来的和尚尼姑纠缠相斗起来,究其原因,主要是因魔门内部的一盘散沙。   不能团结一向是魔门的弱点,两派六道各有争端,各自传承,是因都不为正统相容才有个相同的名声叫做魔门,但内部不能形成一个声音也就罢了,他们还互相捅刀子,背后下黑手,内部的一点资源抢破头。   祝玉妍自天魔功未成,气死师尊之后,就接手了阴癸派,这些年一直想要寻找一个天赋出色的女童做为亲传弟子,可寻了多年都没有结果,这次来岭南,一路上又捡了些被人丢弃的女童,如今隋帝年迈,世道不像刚开国那会儿好过了,女童丢在路边都没人要,已经不是当初遇到个出色女童还要斩俗缘的光景了。   宋家山城外聚集了许多江湖人,王老爹吓得关起门来守孩子,他就是吃了江湖人的亏,虽然女婿请了名医来给他治腿,可到底伤得久了,再怎么治也就能拐着腿走几步路,他现在一看到那些拿枪持剑的江湖人就腿疼。   王老娘的外甥女和女婿,小夫妻两个穷的时候一个劲生,这几年日子过得美了,反而没怎么生了,如今小的就两个,大的都开始懂事了,也跟着躲好。   既醉坐在自家花厅里吃鸡,见王老爹像个偷狗的鬼鬼祟祟地从外头回来,然后就是关紧各处门窗,又去藏孩子,咬着半边鸡腿安抚道:“爹,你怕什么,谁还能跑到宋阀来打你吗?”   王老爹谨慎地道:“我当年守城门的时候也这么想,我替宋阀守城门,谁敢欺负我。”   然后他把瘸腿别给既醉看,既醉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   王老爹也跟着叹一口气,说道:“世道乱啊,最管不住的就是江湖人,他要是心里头恨你,夜里悄悄来给你杀了,千里万里逃了就走,女婿再大的能耐也不能教人死而复生啊。”   既醉点了点头,觉得自家老爹的话是很有道理的,想了想,说道:“最近应该会有很多江湖人来,我让人在九层腾个院子出来,爹你跟娘带着孩子去挤一挤吧。”   宋家山城九层,在哪都不如在宋缺眼皮子底下叫人安心。   既醉有时候觉得宋缺可恶极了,床笫之间对他又恨又气又怕,把他那梆硬的脑壳敲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发现是个空心铁头,一天雷打不动个时辰,狐狸都要做成观音了,但总有些时候觉得,有个铁头在身边是很好的。   王老爹有些犹豫,他是很怕给儿女添麻烦的人,既醉也不劝了,等宋缺来接她,直接把老头和一家子打包往九层带走。   既醉的生辰宴前,魔门的人几乎都到齐了,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灭情道只来了些小鱼小虾,是因当初灭情道传人,天君席应和宋缺有过节,宋缺当年刀击败岳山,岳山羞愧之下远走再无消息,席应因和岳山有过矛盾,趁机杀死岳山的亲眷报复,不料宋缺却因此事来追杀他,席应不敌,一路被追杀到了西域,自此也没了消息。   石之轩在山城第五层设下魔门宴,邀请魔门同道大醉一夜,说得好听,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这是宋阀大宴前先打个底,魔门这么多年的落魄不是没有缘由,大家教九流鱼龙混杂,总要先确定哪些人可以上台面赴宴,哪些狗东西不能去丢人现眼。   祝玉妍端坐高位,她是个十来岁的美貌妇人,看起来却像是二十来岁,美而不妖,冷艳不俗,见到石之轩,不见怨恨,反倒轻柔发笑。   石之轩也不见丝毫愧疚,他与祝玉妍之间,一两句话实在说不清楚。   宴后祝玉妍单独与石之轩会面,只问他,“你今日带在身边那两个孩子,是宋阀中人?”   石之轩笑道:“是我的徒弟。”   祝玉妍冷冷看他,“邪王收徒,收到了天生根骨适合修炼天魔功的女孩子,玉妍该说你是心善好呢,还是可恶?”   石之轩轻声叹道:“我见过比春花更适合修炼天魔功的女子,可这世上不是人人都没有选择。”   祝玉妍眉头微扬,忽然问道:“宋缺的夫人?”   石之轩颔首,祝玉妍冷冷地瞪着他,石之轩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小妍,以后魔门要走入正统,老一套的法子再不能用啦,你或可先在夫人的身上试一试,教教她练天魔功,如果这世上的女子都开始练武,以后的世道一定会是阴癸派喜欢的。”   祝玉妍拂袖而去,只娇声笑道:“人家已听出来了,你这多情郎君的心里,又有一位佳人了。”   石之轩抬头看向夜空中的明月,渐渐发出疯癫的笑声。   花间长醉不复醒,也是别样快活。 第107章 霸主之妻(12) 修仙的宋缺是很可怕……   既醉把一家子人安置到九层一处别院里, 正和宋鲁家门对门。   作为宋缺最得力的族弟,宋鲁在宋阀的待遇约莫等于个“三爷”,只是大家不那么叫罢了, 他夫人姓李, 赫赫有名的五姓女,爱慕宋缺不成, 一赌气嫁了宋鲁, 成婚之后生了四个孩子, 前两年便给宋鲁置了两个年轻妾室,整日里盯着内宅中事,宋鲁劝了几次也无果。   宋阀人其实是不常纳妾的,以前宋阀地处偏远, 想要娶到门当户对的高门贵女,还不能掺杂外族血统, 娶妻的范围就小得可怜, 为了适应这一点, 宋阀代代对于联姻的保障十分可靠。   优秀的庶子宁可花费大代价分出去单开支族,也绝不留在门阀里争权,基于这一点,宋阀人极少把妾室作为生育渠道看待,到了宋缺这一代就更是如此, 家主不纳妾, 许多同族也不能明目张胆广纳美人, 而宋鲁, 他是真没想过这事。   李夫人则不一样,世家对女子的教导是不同的,到了年纪给夫君纳妾, 减少和自己的同房次数,避免高龄生育,过了三十岁就不再分娩,这样便能活得长寿,虽然宋鲁事务忙,同房次数其实不多,但李夫人坚持这一点,并每天揣测宋缺和那狐媚子是不是早没了夫妻生活,不然怎么会只生了一胎就不生了?   她坚持要住到九层来,就是为了近距离观察这一点,可恨的是那狐媚子从来不正眼看她,每每路上遇见了,都不搭理她,令她万分妒恨。   这日既醉安置了一家子人,没注意到对门的小楼上,窗户开着缝,李夫人就站在门后看她,眼神里的恶意如果能形成实质,既醉都要被戳穿了。   “这等样人,一家贱庶,居然住到对门了!”一直等到那摇摇摆摆的身姿进了门去,看不见了,李夫人气得合上窗户,大声地骂了起来。   房里伺候的都是李夫人从娘家带来的陪嫁,地位最高的是李夫人的奶嬷嬷,姓徐,徐嬷嬷叹道:“如今已不是在家的时候了,夫人纵是气,又能气出什么法子来?”   内宅阴私手段是好使的?当家主母可以给人赐药,一个不顺心拖出去打死也罢了,可老爷再得力,也是阀主的下属,甚至都不是亲兄弟,整日里盯着看着人家门阀主母又有什么用?   李夫人气得直摔东西,又尖叫道:“我整不了那个狐媚子,还治不了那两个小贱人吗?去,把她们带来听训!”   徐嬷嬷连忙让人去叫宋鲁的那两个妾来,说是听训,其实就是找个由头给自家小姐出出这口恶气。   既醉正和自家娘亲说话呢,王老娘拉着她的手,含笑听她抱怨宋缺这不好那不好,可做娘的怎么看不出来,日子过得真不好,反而是一句抱怨都说不出来的,只会哭了。   明日就是既醉的生辰,宋家山城处处张灯结彩,广迎四方来客,孩子们在路边奔跑欢叫,像过个小年似的,王老娘看着也欢喜,早年在家的时候,为这个女儿的婚事心都操碎了,那时哪能想过现在这样舒心的日子呢?   既醉三十岁的时候就是三十岁的样子,风姿明艳,牡丹盛极,叫人见了就知道是一位成熟的美妇人,可这灿烂如朝阳的美色,又岂是单纯的青春美貌可以比拟的?   王老娘常常觉得,这就是仙女儿借了她的肚子生出来罢了。   母女两个正说这话,忽然外头有人急急敲门,一家子来得急,原本伺候的下人还在收拾东西,王老爹拐着腿去开门,门一开,就见一个满脸泪痕的小丫鬟哭道:“求主母救命!我家姨娘快要被夫人打死了!”   王老爹吓了一跳,连忙把人往里面让,又去叫既醉,既醉听完那丫鬟的哭诉,眨了眨眼睛,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想了想,说道:“那你先去,叫她别打了吧。”   丫鬟连忙磕头去了,既醉摇摇摆摆地起身,见自家爹娘都急得不成,只能叫人抬了肩舆来,追在那丫鬟后面走。   丫鬟跑得快,但也能敲见是朝对门跑的,半路上既醉就放心了,这一点点路,总不至于来不及。   事实上还真没来得及,那丫鬟是宋鲁的妾室董娇娘的娘家侄女,前几年董娇娘也是做丫鬟的,李夫人先把她给了宋鲁做妾,又在后院里挑了个模样好的给宋鲁纳了,宋鲁不是特别好的男人,夫人不提他也不纳,夫人让纳他就笑纳,李夫人原先不知道董氏的闺名,后来知道了就记在心里,两个妾里她格外针对这个名字里带娇的。   今日本是例行敲打折磨一番,董娇娘先说自己有孕不能跪,被嬷嬷一脚踢跪在地上,又哭说肚子痛,李夫人本就是一肚子气,怀个孩子就金贵了?生了也是个下贱庶出,就叫人按着打板子,二十板子下去,董娇娘见血昏迷过去,李夫人也慌了,徐嬷嬷连忙让人给抬回去,要把事情掩盖,就说滑一跤跌死了。   既醉一来就撞见抬着董娇娘的几个李家人,她愣了愣,见那个小丫鬟哭着扑上去,人已是没气了。   李夫人慌里慌张跑出来,见到既醉反而不害怕了,怀着恶意想,要是这狐媚子见死了人,吓病一场才好呢。   她不害怕,既醉比她还不害怕,下了肩舆去查看了一下情况,还摸了一把颈子,确认是真的没脉搏了,眉头拧起来看向李夫人,只道:“她怀孕了,你把她打死了?”   李夫人已经想好了对策,带着怒气道:“这贱妾出言顶撞于我,以贱犯……”   既醉摆摆手,轻声道:“先关起来吧,关到城牢里面去。”   她又不是断案子的官儿,只是觉得一个怀孕的人被打死很可怜罢了,她也不知道能有个什么判罚,总之这种罪行人间门不判阴间门判,阎王面前无贵贱。   李夫人呆住了,连忙大喊大叫起来,可跟着既醉的都是宋缺挑出来的好手,既醉还带着春花呢,春花蹦起来把李夫人按住了,直接拖走去城牢里了。   回去的路上,春花闷闷不乐的,既醉也不大有兴致,小姑娘忽然问道:“姨姨,为什么贵人可以随便打死贱人?为什么人要有贵贱之分?”   这个既醉也不清楚,她琢磨着说道:“动物族群里总要有一个王,王就是权,人的贵贱却很复杂,我至今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啥都不干就高高在上。”   春花眨了眨眼睛,小声地道:“姨姨,你也啥都不干啊。”   既醉瞥她一眼,这小黄毛丫头知道自己每天有多忙吗?宋缺的武功长进就像是喝水那么简单,他每进阶一点,就更禽兽一点,三个时辰是她的上限,却是宋缺的底线啊丫头!   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宋缺境界大成,离谱到既醉怀疑他修仙了,七天不吃饭也龙精虎猛,半个月不睡觉都精神奕奕,问他怎么回事,这铁头想了想,说他消耗变低了,石之轩给了个更精准的解释,以静制动,他的心跳脉搏比常人慢了数倍,消耗也减少了数倍。   反正既醉就这么理解,宋缺不动弹的时候就不消耗,动弹的时候消耗的比常人也小数倍,她拿什么跟他耗?拿命吗?   折腾三个时辰,就要花三个时辰去休息,她有多少时间门去玩什么高高在上啊!   修仙的宋缺是很可怕的,石之轩在他面前连心跳呼吸都要刻意保持,唯恐被看出自己的想法,这也是这几年石之轩忘掉碧秀心的动力,再不把这女人忘掉,再拖下去,他真要成为被宋缺一巴掌拍死的人物了。   宋缺目前的五感探测范围是极大的,约莫覆盖大半个九层山城,既醉还在路上,他就得知了李夫人的事,按了按眉心,让人叫来宋智,这事不是宋鲁可以自行处理的事了,他去年才在岭南颁布了良贱法,规定杀死庶民是要偿命的,虽然在实际实行过程中,总有贵人花钱买人替罪,但他查实一条判一条。   正琢磨着,外间门的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了下去,宋缺的眼睛也渐渐地亮了起来。   夫人规定,白天不能行房,宋缺就把所有的事情在白天做完,然后太阳一下山,就到了他一天之中最快乐的时间门。   既醉在明月楼外看了看天色,心里一个咯噔,不顾腿软就要往娘家的方向跑,直到身后无声无息地站了个高大英武的身影,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去,武林第一美男子的灿烂笑脸映照着夕阳余晖,像场醒不来的噩梦。   春花呆住了,看着阀主将夫人拦腰抱起,一瞬消失在原地,连个影子都找不到了,单纯的小姑娘感叹了一声,真是武功绝世啊!   磨刀堂对其他人来说是禁地,对既醉来说是要命之地,宋缺的十八般兵器分列两侧,中间门是个极大的练刀平地,在这里,每一寸都挥洒过她的汗水。   今夜的磨刀堂里,仍旧是天刀出鞘,狐妖悲鸣。 第108章 霸主之妻(13) 到时候我做大房,你……   次日大宴, 魔门宾客齐聚。   石之轩的话到底让祝玉妍心生动摇,想到那两个极适合修炼的女孩子,再思及石之轩所言未来天下, 祝玉妍想起这一路所见岭南风光, 心中头一次起了别样的念头。   千年魔统为何越来越弱势?先被儒道打得步步退缩,又被佛门逼得无地自容,不容于正统,魔也就成了魔, 倘若广收门徒, 她阴癸派能否再襄盛举, 令天下女子皆归阴癸, 若能这般, 那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   其他魔门人想得更多一些,但无非是被石之轩画大饼的本事给套住了, 都在畅想得了天下之后如何嚣张,就实际上来说,宋缺愿意接受的只有一部分的魔门, 他到底是要做个圣明君王而非魔门傀儡。   一场大宴开始前, 众人各怀鬼胎,找到天刀登场,气势震慑四方, 不少人端稳杯盏暗骂宋缺有病, 来就来了还放什么气,然后就看到了宋缺身边那位有名的狐夫人, 不觉心神荡漾之际,再次被天刀气势勒住了脖子。   原本许多人是伸出脖子去窥看美人的,有些眼神中的贪婪色意都要淌出来了, 这时天刀之气化为无形实质,直接给这些人的脖子上系了个圈,然后收紧。   宴上顿时一边呃呃之声。   不少魔门色鬼一边瞪眼珠子一边拼命拍桌子,知道知道了,知道你老婆美不准看了,快放开老子的脖子啊!   石之轩照常饮酒,这些人还是他昨日筛过一轮的,他看向祝玉妍身侧的阴癸派长老边不负,这也是个老色鬼了,被宋缺勒得脸色青紫,不住地拍桌子试图挣扎求救,好在宋缺不是为了把魔门一网打尽的,他环顾四周,冷哼一声,然后扶着既醉坐到主位去了。   既醉完全没察觉这些,只是看宴上许多人的脸色不好,还有些奇怪,宋缺扶她坐下,自己也展袖坐下,这才一收气势,宴上许多人顿时松了一口气,不少人还呛咳了起来。   这时候极少有人敢朝既醉看了,却还是有一道毫不遮掩的视线,既醉看去,见是一个相貌年轻的魔门美人,轻轻朝她点头。   祝玉妍愣了一下,也点了点头,她时不时地看既醉一眼,然后用极复杂的视线看向石之轩。   这老冤家啊,这些年在岭南,就是过着这样天天看美人的日子?   边不负咳得脸红气喘,他在阴癸派里混得开,不少修姹女功的美人都愿意和他春风几度,皇帝都没他快活,所以他一般见到美人,眼神是最下流最不遮掩的,仿佛能透过衣服看清皮肉,宋缺下手也最重,差点就给他勒死了。   祝玉妍却一眼都没看边不负,忽然开口道:“夫人根骨绝佳,很适合修我魔门功法哩。”   既醉的位置离祝玉妍近,闻言小声地朝她道:“我武功资质不好,而且不愿意把自己练得很……”   她的目光忽然落在祝玉妍身上,发觉她身姿曼妙如少女,并没有那些鼓胀起来的可怕肌肉,她眨了眨眼睛,有些犹豫了。   祝玉妍这些年修炼得都快成精了,哪里看不出美人心思,也学她这般小声说话,像对闺中好友一般亲昵道:“我门中有天魔**,女子修之采阳补阴,容颜永驻,我今年三十九岁,夫人看看可像吗?”   是一点都不像的,祝玉妍看起来简直如同少女,周身带着一股莫名媚气,很是吸引人的视线。   既醉啊呀一声,立刻抛弃了身侧的宋缺,坐到祝玉妍身边去了。   宋缺也不管这个,严厉地看了一眼离祝玉妍不远的边不负,边不负脸色青青白白,到底还是忍气吞声,坐到远处去了。   这一场宴席,既醉几乎只和祝玉妍说话了,她对天魔**很感兴趣,也很想试试凡人的采阳补阴,宋缺那浑身上下都快溢出来的阳气,她要还是狐狸,早给他吸了,可这会儿她确确实实是个人。   祝玉妍顶着宋缺锐利如刀的视线,坚持给既醉进行了根骨测验,发觉这确实是古书上所说的天生秀质,是最适合修炼天魔**的体质,她实在是见猎心喜。   至于什么魔门规矩,啊呀,规矩是死的,美人是真的、呸,人是活的嘛。   有了魔门的入驻,宋缺将岭南许多世族都踢出了局,世族之所以是世族,一是田地,二是传承,隋帝杨坚为此搞了个科举制度,扶持寒门官员,可什么叫寒门?落魄世族罢了,真正的贫寒人是念不起书,考不了官的。   魔门教养弟子和慈航静斋不同,但基本的识字总会教,两派六道加起来能提供的高质量劳力不少,起码多过岭南能出仕的世族子弟,这就很够用了。   宋缺把一对儿女都带在身边言传身教,宋师道没什么可说的,他一贯是认真听讲,拿父亲当人生目标,那憧憬的小眼神时常看得宋缺飘飘然,浑然不觉女儿玉华从一开始的兴奋到嫌弃,再到一股跃跃欲试的躁动不安。   他也没察觉到,每年派出去给女儿搜罗美少年的采风使,有许多人被培养成了情报探子,而女儿的那些美少年们,被从头到尾教养一轮,已经成了一个小小的人才培训机构。   既醉忙得很,她开始和祝玉妍学习天魔**了,不止是她学,宋阀里许多夫人都跟着来学,宋智的妻子张夫人是最刻苦的一个,她小门小户出身,人到中年容颜渐去,为了保持容颜,谁都想不到女人能对自己多狠!然而学着学着,一直学到徒手搬大缸,张夫人忽然明白了什么。   阴癸派,就是女子福音啊!   其他人的夫人在主母那里开武道集会,宋鲁的夫人……宋鲁没有夫人了,宋缺有问他要不要再娶一个,宋鲁想了想,决定不娶了,他还有个妾,有几个孩子,这么过着也能过下去。   董娇娘的那个小侄女被祝玉妍看中了,收为了亲传弟子,根骨倒在其次,见过夫人之后,祝玉妍简直连春花秋月那两个都看不上了,收这个小弟子,主要还是看中那一股狠劲。   既醉和旁人家夫人学了天魔**回去手撕相公不同,祝玉妍这个半师都打不过宋缺,她也就别想了,唯一的可取之处在于,她真的可以采点阳气补补自己了。   天魔**最妙的一点在于入门快,能速成,当然,想要练成武林高手是逃不开千锤百炼的,但能够让普通女子花个一年半载就见成效,气力大涨不弱男子,这就很厉害了。   宋玉华自己不学这个,却从祝玉妍那里要来了一份简单入门版的天魔**,她准备搞一支娘子军。   娘子军逐渐成形的这几年,隋帝年迈,废太子杨勇改立晋王杨广,又过数年,杨广继位,命权臣宇文化及下扬州搜寻天下奇书《长生诀》,开启了武林新一篇章。   《长生诀》几经波折落入扬州两个小混混寇仲和徐子陵手里,二人为了躲避宇文化及的追杀,跳到河里洗干净屁股,藏到了宋阀的采风船上,宋阀采风使是个美貌绝伦的少女,三掌逼退宇文化及,下令开船回返。   寇仲和徐子陵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同船美少年举报,送到了美人面前,美人春花看了两人几眼,确认长相符合美少年标准,又问了是孤儿无误,便大发善心道:“一船带回去吧。”   众所周知,宋阀大小姐宋玉华是个喜爱童男的妖女,每年宋阀从各地采办美少年回到岭南,供大小姐取乐,可怜那些送过去的美少年们,没一个能留个全尸回家的。   因为都活着。   寇仲脸色严峻地看着河岸两侧的风光,看了一眼同样发愁的徐子陵,问道:“小陵,你练得怎么样了?”   徐子陵叼着根草,回了声草。   寇仲看着自己穿着的统一衣物,那料子金贵,细滑得就像美人的手,对于即将失贞的悲痛也减轻了些,小声和徐子陵讨论了起来,“咱们两个要是讨了宋大小姐开心,会不会就此飞黄腾达?”   徐子陵叹气道:“我现在只想讨了那位春花大姐的欢心,叫她放我们走。”   寇仲畅想道:“你一人可能不行,我们两兄弟一起,还能伺候不了一个妖女?到时候我做大房,你做小爷,咱们把持宋阀大权……”   春花耳朵灵,站在外间甲板上都听见这两小子在叽歪什么,看都不看,从腰里掏出一块银子,反手砸进船舱,砸了寇仲后脑勺。   寇仲起初还哎呦,摸到砸自己的是银子,顿时高兴了,他小声对徐子陵道:“我看春花大姐是看中我了哩!”   船行至港口,春花带着一船美少年,和同日归港的秋月相遇,秋月拉的是一船战马,春花便道:“马比人金贵,你先行吧。”   秋月淡淡含笑应了,着人卸马。   寇仲和徐子陵伸着脖子看,徐子陵内敛一点,只盯着看,寇仲一边看,一边啧啧赞叹,“我见了春花大姐,以为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了,这位大姐却不相上下哩,一个妩媚多姿,一个仙气飘飘……”   春花瞬移到二人身后,对准寇仲的屁股,把他一脚踢进了河里。 第109章 霸主之妻(14) 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如今朝堂混乱, 隋帝杨广执意要修建大运河,拉了无数劳工去挖河,运河上死尸遍地, 老百姓民不聊生,渐渐又有福手福足之说。   这本是乱世里为了逃避兵役的老百姓狠心砸断手脚, 将残疾的肢体当做福气的说法, 如今隋朝不过二世, 放在其他朝代, 正是休养生息的时候,寇仲和徐子陵两个好手好脚的小混混,能在街面上混到平安长大,也实在是因他们机灵得过分。   这一轮的美少年挑选没有什么大波折, 筛下来的人大多是充入军营,聪明机灵些的可以入学堂, 又漂亮又聪明的才会送到贵人眼前答话,寇仲混在人群里观望许久,拉着徐子陵一路过关,他坚称这一定是有好处的事, 看那些老前辈们看咱们的眼神有多嫉妒啊!   “老前辈”们其实并不老,最大的也就二十来岁,正年轻呢,他们怎么能不嫉妒?大小姐是其次了, 她看男人的眼神和看工具差不多, 这是很难叫人惦记上的, 他们惦记、不,他们嫉妒的是这些新人们会得到一个叫无数男人咬牙切齿的机会。   那就是见夫人玉面一次!   宋阀主常年居住在山城最顶层,高不可攀, 夫人却会时常出来走动,山城转腻了就往城郡里去,城郡不好玩还会出门几天,那是山城的青年男子最盼望的时刻,哪怕只是远远看上一眼,都比吃了仙丹快乐,而这些新人,却是可以和夫人同处一室,近距离见面,甚至说上几句话的!   年年有新人好奇乃至不屑地进门,然后成为下一年对着新人咬牙切齿的老前辈们。   见夫人的前一天,寇仲和徐子陵还有同样过了关的四个美少年被带去温泉一通洗涮,有专门的人替他们修剪了头发,拿来的衣服也都是按照他们身形轮廓气质专门赶工制作的,寇仲着红衣配鹿皮靴,徐子陵穿青衣广袖系带,不说话不动的时候还真有了几分芝兰玉树的气派。   至少寇仲看着那价值千金的西域银镜里头,红衣少年眉目热烈的样子,都愣了愣,差点认不出自己。   徐子陵的青衣很合身,衬托得少年温柔俊美,很有几分内敛矜持的模样。   二人一见面就互相恭维起来,一个尊称对方仲少,一个尊称对方陵少,看得其他换了衣衫出来的美少年直翻白眼,小混混们却是很厚脸皮的,这世上没人会给他们脸面,大家只好互相抬抬轿子。   这对刚进宋阀的新人们来说是大事,对既醉来说,只是第二日的一场小宴,她都没怎么打扮,让人叫了新人们来看。   打着替女儿张罗面首的大旗,既醉很是过了些眼瘾,俊俏少年虽然大多中看不中用,没有宋缺实打实的刀刀第一,但人怎么能每天都对着一张脸过活呢?   既醉托着下巴看美少年们进门,先进来的两个自然就是表现很出众的寇仲和徐子陵,两人不像别人那样规矩,低着头进门,然后就左一眼右一眼地到处去看。   既醉坐得高,寇仲见看了周遭极为精致的装潢摆设,心里换算成钱……好吧,他见识太少,换算不了,在宋阀过了几天好日子,他实在有些骨头都软了的意思,要是那位宋阀大小姐能合他心意就更好了,他怎么着也要留下来,男子汉大丈夫,吃点软饭不丢人!   正想着,寇仲一抬头,就见一个居高临下的绝色美人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   寇仲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不是被震慑住了,而是腿一下子就软了,浑身骨头都软得像面团一样。   徐子陵比寇仲体面一点,他笔直地站在原地,就是太直了,像一根柱子一样直愣愣地站着,眼睛也直勾勾地看着。   寇仲痴痴望了许久,既醉也把这一行几个美少年的姿色都欣赏了一遍,有些满意地来回看了看,轻声道:“我还要再问一遍,你们都是自愿来宋阀的吗?”   这是例行询问了,这几年的采风使借着宋阀的名头是越来越嚣张了,上一回深入到中原去的魔门采风使,不光带了一船美少年回来,还顺手劫了一对世家兄弟,这对兄弟路上忍气吞声不露名姓,见到宋缺直接叫了伯父。   既醉记不大清两人的名字……哦,对了,好像一个叫建城,一个叫市民的,虽然名字很朴实,却都是关中李阀的公子。   建城不想走,把她认成了玉华,直说想联个姻什么的,市民赶着走,他拉大哥的袖子都拉出了火星子,建城伸着脖子看她,一回头袖子都被扯断了,最后两兄弟都被宋缺铁青着脸打包送回了李阀。   既醉这一问话,几乎没人能立刻反应过来,寇仲一个激灵,连忙说道:“自愿自愿,大小姐天姿国色,国色天香,能有机会伺候大小姐左右是我们的幸运,怎么会不自愿呢?”   既醉笑着瞥了寇仲一眼,轻声道;“我挺喜欢你的,你若能合玉华的眼缘,也是一桩好事。”   寇仲没注意这话有些奇怪,少年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撒了漫天的星辰,看起来实在漂亮又可爱,徐子陵却反应过来了,目光在既醉身上又看了看,然后定格在了那漂亮繁复的妇人发式上,他哑了一下,连忙拉住了还要卖乖的寇仲。   既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好了,不逗你们玩了,玉华还在军营里没回来,你们稍等些时辰,再去见她吧。”   她也看够美少年了,自从能够采阳补阴之后,她是越来越喜欢宋缺这个永动机了,如今宋缺周身的气息越来越不稳,石之轩说,他很可能要达到古书中所言的天人之境,快要破碎虚空了。   破碎虚空是武林的说法,在既醉眼里,宋缺目前的状态是,人仙将成,飞升在即。   大业未成仙缘却至,宋缺气得连刀都不练了,整日试图稳固周身屏障,可实力每日增长是无法打断的,他自己都不能,分别在即,既醉陪伴他的时间是越来越长了。   寇仲看着美人背影,呆问徐子陵道:“她、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徐子陵轻声叹道:“那位大约是大小姐的母亲,天刀的夫人,那位……”   寇仲的心整个碎开来了,他痴痴地自己疼痛了许久,忽又抱着些不切实际的希望道:“宋阀主年纪不小了吧?”   徐子陵连忙去捂寇仲的嘴巴,不自觉都动用了长生诀修出来的劲力,差点把他给捂死。   见过夫人之后,寇仲整个蔫巴了,他都不口花花了,也不幻想那位宋阀大小姐能有多美了,总有一种美人,你见过她之后,就知道那份美丽无可替代,即便血缘至亲也无法相比。   宋玉华一身骑装从军营回来,一路上到第九层来见她新来的人手,见几个人都是蔫巴巴的样子,也不意外,马鞭收在腰间,来回打量几个人,目光落在徐子陵身上,问道:“我娘离开多久了?”   徐子陵看了一眼无精打采的寇仲,连忙道:“有小半个时辰了。”   宋玉华有数了,陪她爹小半个时辰,估计已经开展新剧情了,她就不去找娘了,见寇仲瘫着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她也觉得好笑,踢了踢寇仲,语气十分平易近人地问道:“见到本小姐不满意?你看起来很失望啊。”   寇仲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宋大小姐自然是美貌的,她的美貌带着一股英姿飒爽的霸烈,只论容颜,比春花都美上三分,寇仲很能欣赏各种风情的美人,不像许多人会对这种霸烈气势感到畏惧不安乃至厌恶,如果一来就见到大小姐,他肯定很高兴,可怎么能、怎么能让他一来就见到夫人啊!   宋玉华哈哈大笑起来,把寇仲一把拎起来,道:“你根骨不错,跟我进军营去吧,你若能做出一番事业,何愁没有美人相伴?”   寇仲脸色好转了不少,他这样的小混混,是最想得到贵人认同的,被夸赞了一番,心情立刻好了起来,还有工夫向大小姐推荐他的好兄弟。   几日后,一世人两兄弟在军营里满身臭汗地躺平,有长生诀滋补都遭不住的重骑兵训练,两人一来就给安排上了。   徐子陵:“……”他有一千万句祝福之语要对寇仲说。   军营是宋阀的私兵,宋玉华先是掌控了一支绝对忠于她的娘子军,随后逐渐染指兵权,到如今已经将宋阀的兵力掌控在手五分之四,剩下的五分之一还是平日里驻守山城的守军,是以前跟着宋缺打仗的老兵。   这样的权力,放在哪家门阀里,别说女儿,嫡长子都不可能,但宋缺已经想好了,他要再再再次做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那就是将宋阀和他未尽的大业都交在女儿玉华的手里,他的眼力很高,知道这个决策将留名青史,他也不知道是骂名还是美名,总之他知道玉华身上,一定有着能够改变世道的力量。   至于干啥啥不成,吃啥啥不够的嫡长子师道……看哪家贵女愿意,成个婚生俩娃,这辈子老老实实过吧。 第110章 霸主之妻(15) 我此生唯爱你一人啊……   宋缺破碎虚空前, 脾气很坏,像个即将去世的老头,谁和他说话都要呛几句, 只要想到这些人能够留在这尘世间,他就看他们万分不顺眼。   到了既醉面前,他又是百般的柔情蜜意,恨不能溺死在她怀里, 近几个月宋玉华忙得脚底打火星子, 开始全面接手宋阀。   这对许多人来说几乎是明示了,宋缺看不上平庸但能守成的长子, 这位优秀了一辈子的刀道第一人决定冒天下之大不韪, 将大业交给更有能力的女儿。   宋玉华这些年流传在外面的不止有她风流好男色的名声, 更多的是她展露在外的军事才华,宋阀的采风使一年比一年嚣张的根源就在她身上,如今宋阀的地盘已经不止岭南,以昔日南陈为界,她不过几年工夫已经步步蚕食大半,杨广要挖运河下扬州,未必没有去平定宋阀的意思。   当初杨坚没打下来的地方,杨广很想去打一打,他做晋王时就武德充沛,更是领兵打南陈的主力,有过灭国经验,更不把宋阀看在眼内。   宋缺压制了小半年, 直到宋家山城上空,开始泄露天地之气,也许是今日, 也许是明日,虚空显现裂缝,宋缺就不得不离开了。   离别之前的每分每秒都十分珍贵,宋缺不想见任何人,只想抱着既醉到最后一刻。   可就是有人赶着这最后的时限步入郁林郡,要最后劝说他退一步,不要将宋阀交在“暴主”的手里。   故人将至的时候,宋缺正带着既醉在磨刀堂那颗巨大的老树上看夕阳,三十年时光如水,却没能在他面容上留下丝毫痕迹,仍旧是俊美非凡,如今濒临瓶颈,更多几分仙家凛然之气。   既醉靠在宋缺怀里,有些嫉妒地摸着他的脸,轻声说道:“我这一生,还是第一次眼睁睁看着别人登仙而去,阿缺以后,也不知是什么光景呢?”   她总觉得像宋缺这样的空心铁头大概是没什么谋生手段的,上得仙界,怕是很快就要被拉去当兵入伍,做什么天兵天将去。   宋缺心如刀割,他道:“我遍寻典籍,听闻昔年有人曾经携情人破碎虚空……”   既醉摇摇头,叹道:“那必是不能的。”   成仙无捷径,倒是有鸡犬升天的传闻,可鸡犬升天的那位是什么人?天帝啊!何况鸡犬上了天界,就不是鸡犬了?能立地飞升成鸡仙狗仙?   宋缺也怕,他不是只顾自己的人,夫人留在世上,能安享一世太平,跟他去能不能活下来是一说,若是那虚空后的世界更危险,人人都是他这样的武功境界,或者强几倍百倍,他将夫人带去,不是任人欺凌?   宋缺这辈子没怕过什么,没担心过什么,老天爷对他太好太好,到了如今才发现,这一世的快乐,都会在与挚爱分别时一次还清。   他抱着既醉,泪水落进乌发间,夕阳西下,正是感伤时,忽有人在宋家山城脚下扬声清吟道:“阀主将行,可能再见故人一面否?”   美人说客,一如当年。   宋缺眼里还带泪,听了这句话,这阵子的暴脾气上来,差点把虚空都震裂开来。   破碎虚空级的气劲循声而去,猛烈一击,将来人击退十几丈远,吐血三口,宁道奇被邀来同行,他艰难抗住劲力,也是五内受创,长出一口气,赶到倒地之人面前,问道:“清惠,你还好吧?”   梵清惠说不出话来,一开口就是血涌喉咙,但这不是重点,在宁道奇惊骇的眼神下,只见许多皱纹以极快的速度爬上那原本无暇的面容,梵清惠几次试图运功,都运转不出,她再次吐出一口鲜血,昏迷过去。   宁道奇连忙给她探脉,随即便是一惊,梵清惠竟是被这远远一击打得武功全废。   宋缺哪里听不出那故人声音?他受此一激,周身气劲勃发,虚空发出厉叫,已是碎裂在即,他用护体罡风艰难将既醉护住,送离磨刀堂,临飞升前最后一刻还在大声喊道:“夫人,宋缺和那女人没有关系,我此生唯爱你一人啊啊……”   可以说是相当从心了。   既醉裙摆飘飘站在磨刀堂外,只见天地之间亮起一道巨大光柱,远远有仙音回响,光柱尽头有天裂渐开,像一只睁开的眼,天眼不可久视,有大恐怖在其间,而若能细看便能发觉,那裂缝之中有无数雷光闪烁,这便是不可逾越一步的雷池。   宋缺被光柱接引而去,越雷池升天,他不停地被吸引而上,又不停地回头顾盼,只是他口中的大喊既醉已经听不见了。   既醉旁观了一场飞升,想起宋缺像吃饭喝水一样速涨的修为,空心铁头没有烦恼,也没有任何的心境屏障,说飞升就飞升了!想到自己艰难的一世世历劫,她不由悲从中来,痛哭失声。   宋缺在天眼合上之前看过来的最后一眼,便是美人痛哭,哭得像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的情景,既醉看不清楚他,他却是看得见那一滴滴的泪。   宋缺蓦然大哭出声。   夫人啊!   宋缺的丧事、飞升后续事宜不必既醉操心,宋玉华很快料理停当,对于慈航静斋想来劝说她爹改立兄长继承阀主之位的事情,她只有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亲切问候了梵清惠祖宗十八代的智力,大权在她手里,她不放手,这是劝能劝得走的?   当日梵清惠重伤昏迷,宋玉华便趁她武功全废,带人去偷了家,领她这几年训出来的魔门战兵三千,一举平了慈航静斋和净念禅院,有漏网之鱼她也不怕,直接将天下奇书慈航剑典广抄一万份带走,她帐下的娘子军可不是人人都适合修习魔门功法的。   自此,上天为宋阀自三十年前未尽之大业,再续英主一位。   既醉着实伤心了好久,连女儿送来的美少年都没心思看,整日在宋缺待过的地方徘徊,令无数人为之伤感怜惜,夫人和老阀主夫妻恩爱近三十年,人这辈子有几个三十年啊!   走了一个宋缺,宋阀倒没有天塌地陷,主要原因是新阀主已经接手了阀中事务一段时间了,属于平稳过度,次要原因在于,原本就忠心耿耿的魔门……变得更加忠心耿耿了。   石之轩心里藏着什么心思,祝玉妍知道得一清二楚,这些年他们邪王阴后通力合作,已将魔门经营得铁板一块,大家都朝着一个方向努力,总有些道统争端,也不是一统胜似一统,是新阀主手下最得用的一支力量。   为了魔门的将来,她难免要提醒石之轩几句:“你若想行吕不韦的美事,来日那位势成,也要想想吕不韦的下场。”   石之轩笑容温文尔雅,柔声说道:“我若只做魏丑夫,自能得善终。”   吕不韦是始皇仲父,赵太后的情人,权倾朝野,最终自尽而亡。魏丑夫是宣太后的男宠,位卑而顺从,更不敢以秦昭襄王仲父自称,便得善始善终。   祝玉妍人都麻了,兼挑魔门两家的邪王,将魔门带入一统的邪王,你的志向就是做太后的榻上男宠吗?   石之轩一边打理自己的发冠系带,一边轻声叹息,只是没说出口罢了。   小妍啊小妍,你可知道魏丑夫这个位置,有多少人眼巴巴地在等着吗?美人如月华,多少人夜里仰头望明月,心心念念啊。   宋玉华和杨广的争端逐渐变大,最终掀起战火,世道却没有乱起来,宋阀养精蓄锐多年,每打下一地必然妥善安置,到后来甚至有百姓自发献城,用兵最重势,势起如破竹,从避居岭南到打到隋宫,不过五六年光景罢了。   宋玉华在既醉五十五岁生辰前一日登基,给母亲的贺礼就是青史一行名姓。   她自立为帝,自己给自己定了武帝尊位,所以给自家倒霉老爹追封了文帝,因周之帝号的缘故,后世文帝大多是开国之君,武帝是后继之英主,她追封这个不是有多孝顺,而是宋玉华就是很喜欢武帝这个名号。   除此之外,宋玉华在生辰宴后,又悄悄咪咪送了既醉一些“好玩意”。   既醉看着一列列上前的美少年、大多已不是美少年了,而是美青年,俏中年,这是她这些年给自家女儿精挑细选出来的后宫,如今大多都有正经事做,既醉一眼看去就认出来了,里头混着三个尚书四个将军一个国公。   石国公微微作揖,露出了温雅含蓄而微带勾引的笑容。   既醉横他一眼,果断拒绝道:“怎么胡闹呢,这怎么能要……这都是我为你挑选的!”   宋玉华表示她不要那么多,这些年征战在外的,她已经有了人选,女皇后宫不必那么满,孩子毕竟还得亲自生,一个不多两个不少,三个正好,她还看中了石师前几年收的徒弟,前隋太子杨勇的儿子杨虚彦。   前朝皇子诶,要死要活的前朝皇子诶,不弄到手里她睡不着觉!   大房寇仲在获封皇夫的当夜骑马夺路而逃,他和大小姐花前月下的时候,没说她真的会把小陵一起收了啊!   天下之大,他何处跑不得?他堂堂寇大元帅,还能真去二夫侍、呸!小陵也就罢了,她可是要娶三个! 第111章 世外桃花(1) 你只认我这一个哥哥。……   桃花岛是个清净小岛, 昔年天下“五绝”之一黄药师的隐居之所。   自黄药师之女黄蓉携了夫婿郭靖在岛上定居之后,桃花岛这个清净小岛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黄药师和自家憨头女婿相处几个月,实在厌烦至极, 便离岛而去。   黄药师走后数年, 这一日岛上云霞灿烂, 大侠郭靖站在门边团团转, 急得像个热锅上的蚂蚁, 好在虽然是头胎生产,武艺在身的黄蓉生孩子还是比较顺畅,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辰, 便有婴儿啼哭响起。   黄蓉在怀胎时受了不轻的罪, 生下了孩子自然万分珍重,都顾不得让她的靖哥哥看一看,就急忙探头过去瞧。   婴儿已擦干净身上血污, 包裹在襁褓里头,只露出一个小脑袋来, 闭着眼睛哇哇大叫着, 黄蓉心里又稀奇,又喜欢, 见郭靖颤抖着站在一旁不敢来抱, 笑嘻嘻地道:“这孩子漂亮,像我,靖哥哥, 你快来看。”   郭靖这才紧张地去看,果然见那小婴儿五官俊俏,懵懵懂懂的小模样实在可爱极了, 他小心翼翼地接了过来。   既醉睁开眼睛,对上一张堪称朴实的脸,浓眉大眼阔口,看上去正气凛然,她顿感眼前一黑,上一世王家老爹的阴影仿佛再次朝她袭来。   然而她猜得差了。   郭靖黄蓉夫妇,虽看上去实在有美人配憨头的怪异之感,但这对父母着实可以算得上是金子打的靠山。   郭靖自幼就有奇遇,进入中原后处处捡绝学,如今人生步入青年的尾巴,一身武功已是横行武林。黄蓉是“五绝”黄药师的独生爱女,拜师丐帮帮主洪七,继承丐帮已有一段时间。   既醉起初十分紧张,怕自己还要像上辈子那样被关在家里到二十岁嫁人,不料想郭靖是个看着严肃却极宠女儿的爹,反倒是她的美人娘亲看着俏皮,却对她管束更多,等她长到五岁,立刻给安排上了文武套餐!   既醉缩在郭靖怀里哇哇大哭,她知道,她的眼泪能让自家憨爹心软,却打动不了从小就是靠着这一手偷懒的她娘!   黄蓉很想把女儿教成一个文武双全的才貌佳人,可她最爱的靖哥哥常年拖后腿,拖着拖着拖到女儿九岁大,武功稀松平常,才识够她看几本话本。   这日既醉正在熟练地偷懒,就听人说她爹她娘在收拾行李了,据说是江湖上的人打听到有貌似黄药师的人在嘉兴一带出没,黄蓉思念父亲,便急忙催促郭靖出发寻访。   既醉才不想去,小孩子才会喜欢出门,离家一趟寻人不知道要多久,哪里有待在岛上休闲快乐?   黄蓉起初也犹豫要不要带孩子去,见既醉坚持,索性就不带了,还给她留了人看管。   这人名叫柯镇恶,是郭靖的众多师父之一,既醉要叫一声师公的,早年混迹市井,欠了些赌债没还,就到岛上来躲债,黄蓉早给他悄悄还了债,但就是不告诉他。   柯镇恶和黄蓉的关系可不够好,当年郭靖行走江湖时,他老人家可是极力反对他娶黄蓉的,当年可是一口一句妖女,如今老了老了来找徒儿养老,黄蓉自然也喜欢捉弄他。   但柯镇恶和既醉的关系很好,他实在像个慈祥的爷爷,既醉小时候就拿他坐骑,指哪去哪玩。   如此过去数月,郭靖黄蓉两个出去的,回来给既醉批发了三个美少年玩伴。   既醉的目光立刻落在三个美少年里最俊最俊的一个少年身上,那少年装束简单,素衣白衫,一双极漂亮的凤眼冷冷淡淡的,察觉到她视线,抬眼瞥了过来,便是一怔。   郭靖介绍道:“这是你武家两位哥哥,这是你杨家哥哥,往后他们都住在岛上。”   既醉看着那“杨家哥哥”,声音都放软放甜了不少,柔柔地说道:“杨哥哥好。”   她被娇纵得实在很厉害,因见了最好的,对另外两个眼巴巴看她的少年理都不理会,那杨家哥哥反倒因为这个,朝她露出个笑脸来,这一路上,他和这两个武姓少年的矛盾不小。   郭靖尴尬地咳嗽一声,对那两个武姓少年道:“以后都是一家人,就当多了三位兄长,不可慢待了。”   既醉才不管他,对那凤眼少年伸出手来,“咱们一起去玩,好不好?”   凤眼少年冷然道:“你只认我这一个哥哥,我就同你去玩。”   既醉毫不犹豫地把他拉起来,带着跑了,那两个虽然也是俊秀少年,但哪有这杨家的哥哥俊。   郭靖实在管不住自家女儿,又因见了那一高一矮两个身影携手跑远的情景,勾动心里一桩事情,也没再言语。   到了夜间,郭靖忍不住对身侧妻子道:“昔年郭杨两家……”   黄蓉只听他起了个头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只道:“我不答应,芙儿还小,往后她长大了,凭她自己去挑。”   郭靖嘴笨,琢磨半晌,黄蓉都快睡着了,才又组织完语言开口道:“过儿聪明伶俐,我看芙儿没有不愿意的意思,待他们两个相处一段时间,若能融洽呢?”   黄蓉气得拍郭靖,“让不让人睡觉了?”   郭靖只得偃旗息鼓,他其实也明白,妻子疼爱女儿是一桩,杨过的身世也是一桩。   当年郭杨两家交好,两家的妻子又都同时有孕,那时两对父母便定的指腹为婚,倘若同是女儿就结为金兰姐妹,同是男儿就为异姓兄弟,后来战火波及,郭靖的父亲死去,郭母艰难带着他在蒙古部落里长大,而杨家夫妇则更为波折。   那日金国的王爷将杨夫人强夺去了,生下一子杨康,金国王爷对其视若亲生,杨康也成为金国的小王爷,后来真相大白,他却认贼作父,贪图荣华富贵,王爷身份,一心替金国做事,后于铁掌峰上玷污深山捕蛇女秦南琴,秦南琴对其恨之入骨,面上顺从,伺机用毒蛇咬伤了他。   杨康将死还惦记着要把藏着武穆遗书下落的册子交给他的王爷养父,秦南琴当着他的面将那册子一页页撕碎,他气昏过去就歇手,醒过来就再撕,最后倒不知道是蛇毒发作,还是活生生给气死了。   可秦南琴扔下杨康尸身后没多久,就发觉自己怀孕了,她自觉无颜活下去,想一死了之又被终南山坤道人孙不二所救,最后醒悟过来,决定生下孩子继续生活,一直靠捕蛇抚养杨过到九岁大,直到她在山里遇到异蛇,寻常解毒药救不得,同样被蛇毒死。   杨过失母,自此做了流浪儿,这次正巧流落嘉兴,被前去寻找黄药师的郭靖黄蓉遇见,因他生得和杨康实在太相似,问了母亲名姓,郭靖这才确认他是故人之子。   这故人不单是一个杨康,还有秦南琴,当初秦南琴曾被郭靖所救,后来生下孩子,郭靖同样又救她一次,还为杨过起了名字,望他不要重蹈父亲的旧辙,有过改之。   黄蓉不仅对杨康厌恶至极,对秦南琴同样有些芥蒂,只不过杨过这样一个小孩子,她也无法去计较什么罢了。   可想要凭着什么世交情谊就轻轻松松娶走她的心肝宝贝?下辈子都不可能!   黄蓉想得很好,既醉却已经惦记上了杨过,不为什么,纯粹的见色起意。   杨过肌肤冷白,眼瞳幽深,杨康的俊美风流和秦南琴的孤僻冷厉在他身上五五而分,所以他笑闹时自带风流之气,孤僻时冷厉得叫人万般讨好也近不得。   没过几天,既醉就和他混熟了,也发现了这个脾气,不过杨过笑闹是和她笑闹,冷漠是对那武姓兄弟冷漠,所以她也没放在心上。   杨过年纪也不算大,十二三岁罢了,倘若既醉已经长成,自然看不上这样年纪的少年,可她自己今年也就九岁大,桃花岛就这么大,她除了惦记一个杨过,还能惦记谁呢?   武姓兄弟和杨过不合是真的,等到开始学武,他们两兄弟时常一起去欺凌杨过,双拳难敌四手,他们两个人正好四个手,杨过从不为这个去找郭靖告状,但既醉只要见到了就会立刻去告状,对武姓兄弟更是没好脸色。   两个人加起来都没人家俊,打架还专往人脸上招呼,这两个男的多恶毒啊!   嗯,随着杨过的神仙俊貌逐渐长开,既醉对武姓兄弟的观感已经从两个俊秀少年变成了两个男的。   到了既醉十二三岁的时候,杨过十七了,跟着郭靖学了几年武,那股热烈的少年气几乎要从肌骨里透出来,而那幽深冷僻的气质也随之增长,像快要成熟的仙桃,既醉看得更紧了,有时候杨过要跟着郭靖出岛去,她都不辞辛苦地跟着一起,只怕突然冒出什么人摘了她的桃。   杨过不大喜欢既醉跟着出去,漂漂亮亮的一个女孩子,她知道外面的世道有多乱吗?就算是像她这么小的女孩子,已经有恶人会盯着了!   就算郭伯伯武功盖世,他还能管得了那些人心里如何想?杨过只要一看到有人对着他的小姑娘露出贪婪而下流的眼神,就恨不得挖了那对丑陋的眼珠子。   如果郭靖不在旁边的话,杨过是真的会去挖的。   无论郭靖想把杨过教成什么样的人,无论黄蓉让杨过读了多少书,杨过自己却是越来越明白了,邪恶是天生的。   他天生是个很邪道的人。 第112章 世外桃花(2) 黄蓉提起打狗棒。   郭靖带杨过出去, 大多是行侠仗义, 这是黄蓉的提议,她总是很不放心杨过,这少年的眼神总让她想起他的父母。   秦南琴是世代捕蛇为生的女子,心性里带着一股狠戾, 从她将杨康活活折磨死就能看得出来, 而杨康,他其实是个很幸运的人, 一生遇到许多人试图救他出泥潭,从师父丘处机到义兄郭靖,他数次挣扎动摇, 但最终还是受荣华富贵所迷, 反过来要害帮助他的人。   身为杨康和秦南琴的儿子, 杨过也不是个善种, 他从小看母亲捕蛇, 捕蛇便是在生死之间挣扎求活,深切明白打蛇不死反受其累的道理, 第一次跟着郭靖出去走江湖,连杀三人而面不改色, 同去的大武小武都吓病了,自此也不敢再欺负杨过。   黄蓉不像郭靖,她看问题总是很全面,发觉了杨过身上的问题就要给他改正,她试图不再教杨过武功,让他改学文,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杨过会把已学的内容重复锻打精炼,甚至能打败学得更多的大武小武, 他武功资质极佳,除非狠心把他赶出桃花岛,否则无法用不让他学武来杜绝他为恶的可能。   在杨过看来则更简单一点,就是郭伯母不喜欢他罢了。   九岁开始流落街头,杨过是个极敏感的人,他能看懂他人的脸色,知道什么样的人心肠软,愿意给他一餐饭,什么样的人靠近不得,也许还要拿他出气,他白日里厚着脸皮维持生计,夜里缩在窑洞里会偷偷哭泣,母亲从未提起过他的父亲,所以他每次受了欺负都会幻想有个爹从天而降,那他一定会很乖很乖。   郭伯伯就是这么出现的,他心里很憧憬这样一个大侠人物,只是不肯说出来,可郭伯伯不是他的爹,他给自己认了个干爹,虽然看起来是个疯子傻子,却很有本事,也很疼他,听郭伯伯说起干爹时十分忌惮,他还暗暗窃喜过。   后来上了桃花岛,见到那世外桃花一般的漂亮女孩子,杨过的心里又藏了一件事情,随着年岁渐长,越发清晰。   他想做郭伯伯的女婿。   杨过将这事藏得很好,他这一日如往常那般打完大武小武,朝着岛上小筑走去,忽然背后叫人轻轻砸了一下,是个小石子,杨过背对着来人,嘴角翘起,猛然一回头将那作怪的小姑娘整个举了起来。   既醉被杨过忽然回头吓了一跳,但这会儿被举得高高的,看到杨过亮晶晶的眼睛就不害怕了,笑嘻嘻地道:“你又打他们啦?”   杨过笑着把她放下,“他们欠的债还没还清,只是怕他们又去找伯母告状。”   郭靖自小就是在蒙古包前摔摔打打长大的,他自己过得糙,也不觉得男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多大的事,以前既醉找他告大武小武欺负杨过的状,他没怎么管过,只是教杨过习武时更加用心,期望他自己反抗,杨过知道郭伯伯的用心,所以更加勤奋练武。   黄蓉就不一样了,她很注意这种打闹,既怕伤了孩子们的和气,又怕打出了真火无法收场,只要她知道了就一定会管,大武小武自从开始打不过杨过,每次挨打就会告状了,找郭靖几次没结果之后,就找到了黄蓉那边。   既醉拉住杨过的胳膊,骄傲地道:“让他们去告状,我只要跟娘亲撒撒娇,她就不会训你了。”   杨过捏了一把她的脸蛋,他其实并不怕这个,他这人天生就是有一项不好,对于不喜欢自己的人,他就不会倾注太多感情,郭伯母不喜欢他,那他也不会把她挂在心上,只是这话在如今这个世道来说,实在太离经叛道了些,他也不愿和人讲。   “今年应该不会再要出门了,咱们能在岛上好好过个年……芙妹,你过了年就十三了吧?”杨过被既醉抱着胳膊,只能半斜着身子走路,忽然问道。   既醉点点头,她眨了眨眼睛,很高兴地说道:“是啊,娘说过了年就要开始找人相看婚事了,相看个一年两年,定了婚事再留两三年,反正要满了十八岁再嫁人。”   杨过算了一下,那就是五年,五年不长,但也不短,他再过五年就是二十二岁,也算正当年纪。   只是听了那句相看婚事,他难免有些忧心,郭伯母说要相看婚事,说明没有考虑过他,否则他就在这儿,何必还要找人去相看?他、他本也是不讨郭伯母喜欢的人。   杨过心里藏事,脸上也带出一点来,他忽然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拉住既醉的手,看着她的眼睛道:“芙妹,你可知道我爹和你爹是异姓兄弟,两家世代交好的?”   既醉故作天真地点点头,她可喜欢俊男人骗她的样子了,偌大一个桃花岛,谁都没告诉过杨过他爹的事情,还扯出个世代交好来了。   杨过看了一眼周遭,确认没人,又道:“其实咱们两家有婚约,只是我父早亡,郭伯母不知情,郭伯伯带我回来就是为了全这桩姻亲,我以后是要娶你为妻的。”   既醉坏心地道:“可是我爹没说过啊。”   杨过哄道:“你知道外间有童养媳的说法吗?两个孩子从小放在一起养大,处出感情来,这样的夫妻会更加和睦,郭伯伯不说是怕那两个存了心思罢了,我是你童养的夫婿,千万不能叫郭伯母把你许了别人家。”   既醉翘着嘴巴,看着杨过紧张的样子,问道:“我爹真的和你说过呀?”   杨过极为真诚地点头,他的眼瞳黑沉幽深,看着人的时候带给人一种难言的压迫感,又是俊貌风流在眼前,既醉明知是骗她的话,还是忍不住要去信他。   她抱住了杨过的腰,小声地道:“那咱们不和娘说吗?”   杨过虽然一直和既醉拉手牵手,但极少这样亲昵抱抱,他心里微微有些悸动,哄劝道:“等时机到了,郭伯父自己会去和郭伯母说的,你就当不知道,只是要记得这事。”   从杨过上到岛来,既醉就惦记着他了,必是不会忘的,她抱了杨过好一会儿,杨过这时注意力都在既醉身上,没注意到远处桃树掩映之间,有少年双眼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悄悄跑远了。   少年是武修文,武家兄弟里的老二,他被杨过打了之后没像哥哥那样去告状,而是藏了一包姜粉准备去偷袭杨过,无意间发现杨过在偷偷相会小师妹。   他离得远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但从动作来看,定是杨过花言巧语骗了小师妹抱他,武修文又喜又怒,喜的是抓到了杨过的把柄,怒的是这杂种竟然打上了小师妹的主意!   武家兄弟这些年总是欺负杨过,难道只因为他脾气讨厌吗?还不是因为他总跟小师妹一起玩!有他在的地方,小师妹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他等悄悄离远了,立刻加速,连跑带摔地去找黄蓉告状了,心里得意,这一遭还不把杨过那个小淫贼赶出岛去?   桃花岛上建筑不少,杨过原先和大武小武一起住,后来矛盾激烈,索性搬得远了,他回到自己住处的时候忽然见里面有动静,警惕地后退几步,才听见里间有人道:“这个时辰还没回来?”   这声音是郭伯母。   另一人的声音温和敦厚,是郭伯父,“过儿一向贪玩些,也不必这么大阵仗来吓他。”   杨过的小屋内,此时站着郭靖黄蓉,师公柯镇恶,武修文等哥哥告完状,自己也去告了杨过和小师妹幽会的状,只是从他形容来听,仿佛是杨过一个人的罪行,黄蓉气得不行,等杨过没等到,索性去他住处等他回来,大武小武虽然没在,但都很兴奋地等着杨过被发落,如今整个岛上大约只有既醉在她闺房里睡得正香。   黄蓉冷着脸道:“他今日不给我个说法,你就知道我是不是吓他了。”   郭靖又劝道:“过儿还小,芙儿也小,小孩子之间……”   黄蓉冷冷地说道:“芙儿小,过儿不小了,他十七了。你教他一身武艺,他这会出去都能横行武林了,把他遗腹子教得这么好,也不算亏待你那杨兄弟。”   在外犹豫要不要进来的杨过愣了一下,他是第一次从郭伯母口中听到他的父亲。   郭靖的语气低落,“康弟的事情……”   黄蓉道:“他作恶多端,死也是咎由自取,与你有什么相干?他死都死了,难道你一生都要将他背负在身上不可吗?”   杨过的呼吸几乎停止,整个人都像一块冷冰冰的石头了,他想起郭伯父寥寥几次提起他父亲时复杂的神色,想起自己自幼失父的辛酸,想起母亲孤零零一个死在深山,郭伯母话里的意思,难道是他爹作恶,所以郭伯伯杀死了他爹?   杨过想到这里,浑身的血液都冷下来了,过了好久,才像个游魂一样推开了门。   黄蓉见他来了,不再提杨康的事,只道:“小武说,他今日在桃花林里见到你哄骗芙儿,这话是真是假?”   杨过看了一眼黄蓉冰冷的脸,又看了看郭靖极为复杂的脸色,脑子里的弦绷断了,他忽然大声地道:“是又怎么样?”   是又怎么样?黄蓉提起打狗棒。 第113章 世外桃花(3) 夜深人静,恶向胆边生……   杨过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打。   他一贯是跟着郭靖习武的, 郭靖自己虽有一身绝世武功,但不擅教学,只看大武小武两个人四只手还是天天挨杨过打就知道了, 杨过能练到如今的地步, 还真的九成靠悟性。   黄蓉的打狗棒法只被杨过看了几次, 他就学会了, 打可打得过,躲也躲得开,但他还是咬牙生生挨了这一顿打,少年人的心里来来回回就是一句话:打得再狠些, 再狠些!   他恨不得郭伯母把他打残废, 就当还了这些年的养育教导之恩, 这样想着,杨过竟还生出了几分快意来。   可黄蓉不是要打死他,每一下打得又狠又重, 却从不往骨骼关节死穴这些地方沾,只挑肉厚的地方打,疼是疼得要命了,却连一处骨折伤势都没有。   郭靖看不下去了, 握住那打狗棒道:“蓉儿,够了!”   他极少这样沉肃脸色,黄蓉也打得出了气, 哼了一声, 收起打狗棒, 对杨过道:“我不知你突然发什么疯,刚才你听到我们说话了是不是?岛上所有人都顾忌你心情,从不跟你提杨康的事, 可不说,未必不是一根刺,今日大师父也在,他是最有资格提这事的人,你问他。”   郭靖忙道:“大师父,求你……”   杨过从疼痛中猛然抬起头来,看向柯镇恶,柯镇恶冷哼一声,说道:“靖儿,你是一心为他好,可你瞒着他,来日他从别人那知道个皮毛,跑来找你报仇,你应是不应?”   郭靖坚决道:“康弟是康弟,过儿是过儿,我为他起这个名字,是望他有过必改,做个好人,而非是记康弟之过。”   柯镇恶一时也无法决断,他看向杨过,只道:“你已是个大人了,要不要听一听这些事,你自己说!”   ……   小屋里灯烛过半,杨过仍坐在地上,柯镇恶已经离开许久了,黄蓉也没留下,只有郭靖陪伴着杨过,他一只大手紧紧揽着杨过的肩膀,任由少年哭得呜咽不止。   杨过哭了许久,眼泪都哭干了,他挣扎了一下,郭靖还当他不安,连忙又把他肩膀按了按,道:“过儿,那都是上一辈子的事了,早已过去了!”   杨过擦了一把脸,抽噎着说道:“不是,郭伯伯你按到我伤处上了,疼。”   黄蓉那顿打打得他浑身疼痛,郭靖一通安慰更是差点给他送走,他连哭都哭不下去了。   郭靖连忙松开杨过,他还待再宽慰几句,就听杨过道:“我、我想去看看芙妹,她必是睡下了,我只在她窗下看两眼,郭伯伯,求你了。”   郭靖连杨康那假模假样的求饶都觉心软,何况是对上杨过这可怜孩子恳求的眼神?他略有些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   既醉的住处就在郭靖黄蓉的住所边上,卧房斜侧有个窗户,这会儿是关上的,杨过把窗户打开一条缝,朝里面看,看见少女安睡的容颜,她脸上似乎还带着一点笑意,要赴一场美丽的梦境。   杨过的心忽然就安定下来了。   他当真只是看了两眼,就合上窗户,走向等在一边像做贼似的郭靖,郭靖从怀里掏出两个窝窝头递给他,压低声音道:“我们去林子里说话。”   杨过还没吃晚饭,一回来就挨了打,还知道了他父杨康做下的种种恶事,郭靖实在很心疼这个孩子,只是厨房里没什么吃的了,只有老仆蒸的一笼白面窝窝,他偷拿了两个来给杨过。   杨过吃着窝窝,心里冒起暖流,他和郭靖两个走到桃花林里,这才不像做贼那样轻手轻脚了,郭靖叹道:“你对芙儿有意,郭伯伯知道,芙儿如今还小,她娇惯坏了,也要多留几年的。”   郭靖忽然下定决心道:“过儿,我送你出岛吧,你去走几年江湖,闯荡出名堂来,再来娶芙儿。”   杨过被窝窝噎住了,他看向郭靖,艰难咽下口中食物,“郭伯伯,你要赶我走?”   他这样敏感的人,很难轻易去信一个人,郭靖除外,可他离开之后,郭伯母那么讨厌他,一定会用别人来代替他的位置!说不准就是那大武小武了!   郭靖也是杨过这个年纪出来闯荡,他那时都没有杨过如今这一身武功,他不觉得杨过吃不了这个苦,只当他是舍不得桃花岛,便道:“雏鹰久在羽翼之下,是学不会飞翔的,跟着我去行侠,那称不上是闯荡,过儿你……”   杨过看着手里只剩半个的窝窝头,忽然下了狠心,道:“郭伯伯,我愿意离岛,五年,再过五年我一定回来娶芙妹,求你在她十八岁之前,一定不要把她嫁给别人。”   他把窝窝头叼在嘴里,然后利索地给郭靖跪下了。   郭靖是他的师父,也是实质上的养父,如今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杨过实在生不出什么芥蒂之心来,更有心要做郭靖的女婿,这样一个长辈,跪一跪他实在不算什么。   郭靖很是感慨地应了,他本就是很看好杨过的,他自己知道女儿宠得厉害,嫁到别人家哪里放心得下?过儿在桃花岛长了几年,又没个亲眷,往后娶了芙儿,仍旧在他们眼前过着,这多好?   隔日郭靖就宣布了这个决定,大武小武不知就里,还当是昨日事发,要赶杨过走,都露出喜色来,既醉看向杨过,见他脸色平静,她自己急了,连忙道:“爹、娘!我不要杨过走!”   郭靖哄道:“不是赶他走,是叫他出去闯荡江湖,他年纪虽然小,但实力已经是江湖一流高手的水准了,出去不会有太大危险的。”   他还当女儿是担心杨过。   既醉特别担心她干干净净的一个美少年出去,回来丑若两人,就是不晒黑,不变胖,一直俊下去,也很有可能着了道,被江湖上的女人坏了清白。   这可是打小看着长大的仙桃,她还没咬上一口呢!   但郭靖黄蓉的态度非常坚决,黄蓉是觉得自己管不了了,索□□给外头人去管,过个几年且看他长成什么样吧,郭靖是真觉得自家过儿能闯荡出大名堂来,这样他也好说服妻子,将芙儿嫁给过儿。   杨过离岛的事情就这么定下了,既醉怎么闹都没用,她后来也不闹了,就是更加黏着杨过了,考虑到过了年这臭小子就要走人,黄蓉也没管了。   桃花岛今年仍是热热闹闹过了个好年,因为既醉坚持,甚至还留杨过到了元宵节后,黄蓉给杨过收拾了不少行李,大船离海岸,郭靖一路送杨过到下船,他不能再往远送了,船还得开回去,再送就要在海上过夜了。   杨过的行李是两个箱子一个大包裹,他雇了马车将箱子往上搬,忽然觉得不对,进了车厢,就见一只箱子从里头打开来了,钻出一个大口大口喘气的少女来。   杨过震惊地看着既醉,既醉拍了拍心口,抱怨道:“箱子是透气,可里头的味太难闻啦!”   杨过看了看自己的箱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冬衣被褥换成了郭伯伯的小棉袄。   既醉有些得意地看着他,道:“另一只箱子很重吧?我带了好多的钱,咱们找个地方买个大宅子吧,我给爹娘都留了信,咱们过个一年半载再过去。”   杨过再从马车探头出去望,那大船早行驶远了。   他深吸一口气,让既醉跟在自己身边不要乱跑,出去港口问了一圈,这镇子上能开到桃花岛那么远的客船只有两艘,还都被人包下了,要过几天才能开回来。   杨过又急又气,但不对着既醉发火,只道:“我们在镇子上住几日,等那船开回来,我送你回去。”   既醉走累了,坐在箱子上高高兴兴地说道:“我信都留了,说跟你私奔啦,怎么能回去?回去一定要挨骂的。”   杨过觉得自己有一千张嘴都说不清楚了,他张了张嘴,指着自己道:“郭大小姐,你、你说跟我私奔了?”   既醉得意地点点头,其实她在信上说的是也想出去闯荡几年,杨过武功高,她跟着一块走,不会离开他身边半步的,让爹娘不要担心。   杨过简直头大如牛,看着天色倒还早,走是走不了了,他得等着大船,或者郭伯伯回岛之后发现芙妹不在,然后开船回来寻……这下是要一起挨骂了。   杨过退了马车,抬着箱子,拉着既醉,找了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店,要了两个房间门,既醉立刻道:“我一个人住在外面你也放心啊?”   不得己,只能要了一个大房间门。   既醉还真没考虑过现在咬仙桃的事,她还太小了,不过占占便宜也很快乐,可惜杨过感受不到这种快乐,他打着地铺翻来覆去,横竖是睡不着。   大小姐心血来潮的恶作剧,却叫他成了拐带少女的淫贼,等郭伯伯郭伯母找来,他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的,何况要怎么说清楚?被拐带是天真好骗,主动跟男人跑是什么?大小姐的清白还要不要了?这罪名只能是他背罢了。   杨过辗转反侧,越想越气,最后恶向胆边生。   夜深人静,少年悄悄脱靴,摸上床,提了客店备的纸笔,轻手轻脚地在熟睡少女的脸上画了一只大乌龟! 第114章 世外桃花(4) 不对劲的神仙俊貌美少……   在客店的第一夜, 过得还算是风平浪静,除了第二天一早,杨过被从房间里追打到大街上之外。   既醉气得直蹦跶, 她一早起来照镜子, 只见自己的眉毛连成一条线,从两边脸颊到嘴巴画了个椭圆, 乌龟的一个头四只脚张牙舞爪在那椭圆边上延伸出去, 下巴上还有一个小尖尖的乌龟尾巴!像个小胡子, 要多丑有多丑, 居然对她漂亮的脸下此毒手?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啊!   墨水干了一夜,既醉把脸都洗红了才洗干净, 然后倒了水,举起木盆追着杨过打!   杨过挨打不是一次两次了, 大武小武的打, 郭伯母的打,但哪次挨打都没有这次来得舒心快乐, 他甚至放慢了步伐等着少女给他来一下, 再跑远一点等着挨一下,心里就是有一股欠欠的劲儿, 爱极了小姑娘生气的样子。   到了第二夜,杨过也熟悉地铺了,早早睡下, 半夜里忽然耳朵一动,听见外头有极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杨过不是第一次外出住客店了, 许多时候都是郭伯伯带着小姑娘和他一起在外,一般来说在客店里是很安全的……罢了,在郭伯伯身边, 还有什么是不安全的?   杨过提起警惕心,余光瞥了一眼床榻上睡得正香的少女,猜到多半是美色动人心,白日里的笑颜冷去,双眼淬寒冰,看向窗外几道鬼祟的黑影。   黑影是镇子上开青楼的人家豢养的打手,青楼是本地官员家的小舅子开的,那小舅子白日里远远瞧见那一对神仙似的少年少女,顿时抓心挠肺,平日里欺男霸女的货色当然没什么好心眼,一入夜就叫了打手来掳人。   打手们都是做熟了活计的,备齐了迷药麻绳,傍晚先来找客店老板踩好了点,如今夜到三更,正是好时机。   这一行打手共五个人,杨过拔剑杀了两个,窝心脚踹死一人,剩下两个捆在一起,问一句不答就割一刀,叫一嗓子就用剑尖转一圈。   惨叫声于是只响了一下,既醉朦朦胧胧睁开眼睛,就见地上多了三具尸体,两个正在受刑的人,她打了个哈欠,眼睛里雾蒙蒙的看向杨过:“你哪弄来的人啊?”   杨过早知她胆子大,先前亲眼瞧他杀人,那两个姓武的都快吓尿裤子了,唯独她不怕,还嫌弃他杀了人溅一身血。   他露出个恶鬼似的笑容,在那张俊颜上越发叫人心悸,语气极温柔地道:“自己翻窗户进来的,带着药粉麻绳要弄咱们,你杨哥哥不辞辛苦,待会儿还要找地挖坑埋他们。”   既醉揉了揉眼睛,看外面夜色沉沉,又怪冷的,不由替杨过犯懒道:“这还有两个活的,你叫他们自己挖坑,谁挖得好,放走一个。”   听出那话里的心疼,杨过不由笑出了声,那两个打手却是一脸惊骇和绝望,他们本以为这个神仙似的小美人醒过来之后,能心软给他们求求情,没想到也是个心狠手辣的,瞧她轻描淡写的样子,仿佛自己面前的不是人,是两只待宰鸡鸭。   这可冤枉既醉了,他们要真是两只鸡,既醉待他们肯定热情得多。   活了这么久,既醉遇到的心怀不轨的恶徒不少,只是她身边大多没有空过护花使者,嗯……倒也没什么护花使者会在她熟睡的时候旁若无人地刑讯恶徒。   杨过没那么八面玲珑,杀个人还要外出走远一点杀,何况人生地不熟的,他也不放心把既醉一个人留下来,所以为了自家小姑娘的安全,吵醒就吵醒吧。   两个打手见死了三个同伙,又被那恶鬼少年割了好几刀,早就撑不住了,一个忙要交代,一个要放了他们再交代,杨过可不是讲道理的人,直接杀了那个屁事多的,血淋淋的剑尖拍了拍余下那人的脸,笑道:“说,谁派你们来的。”   那人吓得就要翻白眼昏过去,见杨过的剑毫不犹豫像要来抹他的脖子,一个激灵就精神起来,忙道:“是金大爷……是金福,他是县太爷的小舅子,常年就在镇上百花楼里住,楼子里好多女人都是这么弄来的,公子去问问就知道,那儿的人都认识他。”   杨过问完话,点了点头,给那人割断绳子,“你走吧。”   那打手不可置信地站起来,看了一眼没有动作的杨过,朝门口走了几步,推开房门,露出一个劫后余生的笑容,拔腿就要跑,随即心口冒出一截剑尖来,杨过力气极大,一只手薅住他的脖颈将人拉进门,将剑往里又送了送,随后轻飘飘地把尸体斜推,扔在地上。   既醉坐在床上抱着被褥,又打了哈欠,“杀就杀了,怎么还折腾他。”   杨过俊脸含笑转过身来,在死尸衣服上擦了擦剑,叹道:“你大小姐是不走江湖没经验,我是在试他,他一行人来的时候走窗户,我要放他也该是从窗户走,他却直接推门要跑,这是为何?”   既醉刚醒,也懒得和他动脑子,只道,“你别问我,你把人都杀了,这些尸体得你自己去埋了,我可不帮你挖坑。”   杨过笑道:“不必埋尸了,他既然走门,不怕被人当了贼,说明这客店也有鬼,叫他们自己埋去。”   既醉闻着鼻尖的血腥味,睡是睡不着了,就见杨过穿了靴子,披上外衫,又把她的冬衣也递给她,少年夜色下肌肤似乎带着一层薄雾,和白日里不同,神秘得像一只深林里的山鬼。   她悄悄咽了咽口水,娘啊娘,我怕是等不到十八岁了。   杨过却不知她的心思,将外衫系好,笑道:“你把衣服穿起来,哥哥今日带你去惩奸除恶。”   他是很喜欢自称哥哥的,像是情人间一种特有的联系,就和黄蓉偶尔脱口叫郭靖一声靖哥哥含义相同,只是既醉不大愿意叫,小时候叫几声就罢了,她做狐狸的时候可是真的有哥哥,只要想一想那威武的狐脑袋扣在杨过身上,她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既醉裹着冬衣跟着杨过出了客店,两人的行李带在身上,杨过弃掉一些厚重衣物,只带了钱财和应用之物,挑挑拣拣打了个大包裹背在身上,既醉是一样都不拿的,她空着手,还嫌冷,问杨过道:“你知道那什么百花楼在哪吗?”   杨过指指南侧方向,“港口最热闹,这样的小镇子不像城里分很多区域,哪里热闹,青楼就一定开在那儿。”   杨过说得不错,他是很有江湖经验的人,以前没有如今一身武功,失了母亲四处流浪,他其实也会去酒楼青楼这样的地方讨饭吃,只是这些过往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和任何人说起的,他自己都不愿意回想。   这个时辰也就青楼还舍得亮着灯烛了,这百花楼还不小,是个二层楼,此时正是青楼的营业时间,里头各种暧昧响动不绝于耳,这对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人来说是极刺激的,但杨过目不斜视,不听不闻,大步走进门,只见两侧都有房间,有未睡的姑娘来迎客,还有值夜的打手三三两两的视线。   他一只手牵着既醉,一只手提着剑,一言不发,直接先废了楼子里十几个打手,任由那些被惊醒的姑娘和嫖客惊慌乱叫乱跑,然后上楼找看起来富贵些的雅间,到处踹门,终于在最里面的房间找到了金福。   这人是个痴肥胖子,大约是等着手下掳来小美人享乐,房里没女人,也没睡,杨过踹门进来的时候正团团转急得慌,门一开见到美人好奇望来的小脸,还没来得及高兴,等来了杨过的一剑。   金福顿时像个挨刀的猪,发出一声短促惨叫,既醉连忙捂住眼睛,踹杨过一脚,“你、你就给我看这个吗?”   杨过的一剑不是对着脖子,是对着金福的下身要害去的,那一剑刺得可狠,好像有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杨过一见金福那急色的样子就气红了双眼,哪里还记得别的?他一剑废了这胖子,然后挨了大小姐一脚踹,见那金福捂着下身的猥琐模样,看一眼生气的大小姐,原本气红的眼睛也清澈起来,他有些尴尬地给既醉把屏风拉过来了。   青楼的屏风其实也不大能看,画的是春宫,既醉只看了一眼就不屑地移开了视线,粗制滥造的货色,哪有她以前看的精致。   隔着道屏风,金福惨嚎的声音刚刚减弱,又绝望大叫了一声,原来是杨过把他的鼻子削掉了,他的手法很好,一剑下去干净利落,一点都没有拖泥带水。   杨过杀金福的过程并不长,但手段残忍至极,他甚至还是面带笑容的,两剑下去先解了气,再三下五除二把那么大一坨肉绑得严严实实,然后一剑一剑活活虐杀掉了。   既醉站在屏风后,自己又找了个凳子坐下,还去把窗户打开透气了,她听着那胖子惨叫,看着杨过快活地折磨人的样子,忽然捂住心口,心里头活蹦乱跳起来。   这神仙俊貌美少年,是不是有些不对劲?   可是,好、好刺激呀! 第115章 世外桃花(5) 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这年头世道乱, 官员被江湖人杀了真不是什么大事,何况那金福还不是官员,他姐夫是本地县令, 听闻这事吓得几天都没去上衙, 也不理会老妻哭求,实在是怕,不敢招惹是非。   开什么玩笑,人家两个人打废十几个打手, 杀了一地的血,县衙里头才几个衙役?真当那些江湖人不敢杀官的吗?   是的,两个人, 虽然杨过大开杀戒很吓人,但当时在场的人大多还对既醉印象深刻, 后来回忆起来,少年拉着少女的手四处砍杀, 也渐渐像是这对神仙美人并肩作战一样, 慢慢就传成了两个人挑翻百花楼, 因不知名姓,还给两人起了个神仙双煞的代称。   既醉也很无奈啊,她明明连一滴血都没有溅在身上!动手是只是杨过一个,谁要跟他双煞了?   杨过反倒是很得意, 他自小就知道自己生得好看,走江湖混饭吃大多能靠脸讨人心软,嘴再甜些,要饭还能要个荤素搭配,郭大小姐嘛,自小长在桃花岛, 她哪里知道一张好脸的妙用。   因县令不敢做声,客店明明是得了金爷吩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打手进门掳人,这会儿也不敢说什么,佯装无事地收拾了留在客店房间里的打手尸体,也不敢碰那对少年少女留下的行李,这样到了第二日傍晚时分,杨过还回来了一趟,把他的行李搬到这两日租住的房子里。   此地是舟山镇,因镇子形似小舟而得名,外来人口不多,大多是自家开船出去跑生意,不少女眷独居,这当然不敢租房给外人,可杨过也不愿再住客店里面了,在街面上转了几圈,没找本地牙行,而是自己寻了个开摊卖面的老婆婆,问了家里情况,没过多久就定了一个月租期,给了房租。   租住一个月,比在客店里住天还便宜。   既醉起初不高兴,客店至少住得舒心,还有人收拾打扫,但跟着杨过到了那老婆婆家里面,却发现是几间青砖瓦屋带个大院子,老婆婆自己住侧屋,里里外外都打扫得特别干净。   她不由问杨过怎么找到的地方,杨过很得意地眨眨眼睛,说道:“我说大小姐,你没看那街面上摆摊子的人里面,就这个老婆婆的手洗得最干净,而且她每次给客人收碗,碗都要洗好几遍吗?”   既醉这才明白他在街面上四处转悠,还带着她吃了一路,心里却在这么仔细地观察周遭。   她想了想,忽然问道:“那我们走了之后,万一那些人来找老婆婆麻烦……”   杨过正给她铺床呢,闻言噗嗤一声笑道:“我和婆婆讲话,你是一句没听啊,那婆婆的儿子是漕帮小头目,镇子上的人都认识她,官府哪敢找这些人的麻烦,对了,你大约也不知道漕帮。”   听出他话里带点嘲笑意味,既醉气得拿冬衣扇他脑袋。   晚间睡觉,杨过不和既醉一间屋,但他睡隔壁,农家院子就是这一点好,里间的屋子没窗,只有一条道通向外面,杨过守着这屋,就不用担心别的了。   这一夜他们睡得都挺香,桃花岛上却是灯火通明。   杨过离岛最开心的人要数大武小武,这两兄弟从一开始就和杨过不对付,大家都是寄人篱下,凭什么他那么特殊,师父对他关怀有加,芙妹只跟他玩,他们叫师父师娘,他叫伯父伯母,一副公子爷来做客的态度!   郭靖送了杨过回岛来,心情有些低落,对黄蓉道:“往后岛上就少了个孩子了,过儿这一走,我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黄蓉还笑呢,“过儿不会有事的,他聪明得很,习武天赋也好,你当初走江湖要有过儿那头脑和一身本事,我爹也不至于……”   她说到这里,又有些难过了,她爹是真看不上郭靖,说离开桃花岛就离开,一别经年,当初爹走的时候她刚和靖哥哥成婚,一转眼芙儿都十了,虽然东邪行走江湖要担心的是旁人,可做女儿的总会想爹。   郭靖一时只记得眼前的妻子了,把人抱在怀里好好安慰了一番,到次日忽然想起了什么,问柯镇恶道:“大师父,今天没看到芙儿?”   柯镇恶道:“过儿走了,怕是心里不痛快,我去看了,还在被窝里没起。”   郭靖没想太多,黄蓉也只是道:“多少叫她吃点东西。”   这一耽搁就到了晚上,黄蓉亲自下厨做了一桌既醉最喜欢的菜,鸡都杀了好几只,这种海边散养鸡是最好吃的,既醉每天眼巴巴数鸡,生怕叫人偷了一只半只的。   可这香气都没引来自家馋嘴猫咪,黄蓉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一把掀开那一天没动静的被褥,见里面团的是两个枕头,一大一小叠着的,蒙了被看起来正像是个人卧着的样子。   枕头上还留着一封信,黄蓉看了信差点没气死,推着郭靖去开船。   郭靖接了信,脸色也变了,“她、胡闹!”   姑娘家家的,偷偷跑出去要和男人一起行走江湖!郭靖气得来回转圈,忽然瞥见外头桃花正开,他愣了愣,看向身侧气极发怒的妻子,小心翼翼地道:“蓉儿,我们那时约莫也是……”   他当初遇到蓉儿,就是因蓉儿和岳父吵架,一怒之下离岛出走,后来两下生情,岳父每次看他都没有好脸色,还几次想杀了他。   黄蓉正在气头上,差点给郭靖逗笑了,很快又组织起了怒气,说道:“我那时十八岁了!芙儿才几岁?而且你当过儿是你吗?”   黄蓉是极聪明伶俐的女子,她当初离岛,黄药师只是担心她,并不怕她出事,她离岛没多久就遇到郭靖了,就是没遇到郭靖,这世间的男人有几个心眼子够她玩?   芙儿可还是个孩子!   郭靖心眼偏,这要是女儿跟大武小武走了,他跑遍江湖都要把臭小子抓回来,不光抓起来,还要吊起来打!可换成过儿,他犹豫了一下,道:“过儿他是个好孩子,芙儿精怪得很,她要跟着他走是不会和他通气的,过儿肯定会等我们去找。”   黄蓉不信这个,催着郭靖去开船,柯镇恶听了这个消息也要跟着去找,被黄蓉安抚住了,两个人去找可以划快艇,个人就要开大船了,不然划不动,柯镇恶也急,但能听劝,只是这一夜无论如何是睡不着了。   次日天明,杨过不知道郭伯伯已经连夜划船赶来了,他和既醉起了个大早,正在早点摊子上喝汤,这里是邻着港口的,风景也好,见不远处忽来了一行外人,看模样装扮像是官军一类,百姓们难免躲避起来。   杨过远远地见这些人开了一只大船来,有心想问问顺不顺路,让既醉坐着不要乱走,自己刚走近就听那领头人正说要去桃花岛上的事,让众人恭敬些对待。   见杨过这样一个俊美侠少大步走来,一众官军都有些暗暗戒备,忽听他道:“你们要去桃花岛,找我郭伯伯和郭伯母?”   那领头的官军立刻反应过来,行礼道:“原是公子当面,我等是襄阳城义军,去岁和前年都是多蒙郭大侠相助打退贼寇,今年襄阳一线有意联合各方组成防线,我等襄阳子弟愿推举郭大侠为盟主,这才找来。”   杨过眉头皱起,他其实不愿意沾染朝廷是非,如今大宋的局面着实称不上好,江湖人管江湖事,掺和进这些战事里,难道江湖武艺在万军阵中还真能斩将夺旗?荆轲早死矣!   只是他明白郭伯伯的脾气,他必是要去的,犹豫片刻也没骗人,只道:“我是郭伯伯的徒弟,那边的是郭伯伯的女儿,你们初来也不知航线,我们正好要回桃花岛,不如顺路?”   那义军领头大喜过望,连忙应下。   襄阳府位于京西南路,这一众襄阳来人要赶来东海实在不容易,一路上风尘仆仆,面黄肌瘦的,杨过还请他们吃了顿早饭,热热闹闹地交谈了许久,只是没等上得大船去,港口那里一艘快艇靠岸,跳下两个熟悉的身影来。   襄阳众人自然认得郭靖,还没来得及上前拜见,就见郭大侠面色沉沉,郭夫人也是一脸愠色,看一眼身侧的俊美侠少,他脸色已然是变了,此时郭夫人提起了打狗棒,那热心的侠少竟是一跃而起,转身就跑!   边跑他还边喊呢,“郭伯伯,郭伯母,大小姐送到,过儿就此拜别了!”   既醉本就不大高兴杨过不带她一起走,这会儿见他自己跑了,气得直跺脚,她果断先发制人,小跑着撞进她爹怀里,抬头眼巴巴地看着他道:“爹,娘!这两天不见你们,我好想你们啊!”   她靠着郭靖,小心地扒拉着黄蓉手里的打狗棒,将打狗棒按低一点,再低一点,使不得,这可使不得!   自家怀胎十月生的小心肝,黄蓉哪舍得打她,可还是气,不轻不重敲了她手背一下,打狗棒指着那跑得快要消失无踪的身影,冷着脸道:“你看,男人都是靠不住的东西。”   郭靖安静如鸡。 第116章 世外桃花(6) 这孩子漂亮又聪明。……   义军要推选郭靖做盟主, 这对旁人来说是机遇,对郭靖来说却不同,他其实早是名震武林的人物了, 这个名头对他来说责任大于名利。   黄蓉知道郭靖脾气,劝是劝不动的, 既醉是真的拼命在拦,她爹要是什么野心家就算了,可他不是啊, 过去当这个盟主就是吃苦受累去的。襄阳作为一线防线,义军上万, 虽然不是大宋官军, 这义军也是青壮, 这是兵权, 最后落到她爹这么个江湖草莽身上,这里头的弯弯绕绕比她爹的心眼子可多得多了!   郭靖听了一通劝阻,最后表示道理他都懂, 他还是决定要去。   既醉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她其实见过很多人,像郭靖这么傻的还是第一个。   郭靖和黄蓉这对夫妻,向来是小事随黄蓉, 大事听郭靖, 郭靖一心要做的事, 八匹马都拉不住,一行人回了趟桃花岛就开始收拾行李离开,临走的时候黄蓉布了机关阵,这就相当于离家锁门了,这一去也不知多久才回来。   既醉一百万个不愿意, 趴在船舱里生闷气,大武小武来叫她玩也不理,不光不理,被叫得烦了还会大发脾气,也不知道这两个男的什么毛病,见她发脾气都是一脸受宠若惊,既醉看他们只觉得厌烦。   海上浮沉,桃花岛渐行渐远。   不觉来到襄阳已经三年,既醉去年过了及笄生辰,杨过没有回来,他仿佛认定了五年就是五年,但这三年里他人虽然没有回来,名声倒是处处传来,听闻他在塞外边关三进三出斩敌寇,江南上天入地擒二十六贼,天子明堂打过盹,高官暗牢救美人,终南山上拜得义兄周伯通,受东邪赏识带在身边亲传三月。   光是一个受到东邪赏识就很惊人了,当初郭靖去桃花岛上当女婿,黄药师看在爱女的面子上也不过才勉强和他相处两三个月罢了,杨过这小子竟然能被带在身边整整三个月!   要知道,受老父亲连累,既醉这么个亲外孙女也没见过自家姥爷一面呢。   不过大约是见到杨过之后改变了些许心态,黄药师再再再次抛下杨过之后,忽然改道襄阳,要来看看女儿了。   黄药师脸上带一块很不走心的易容,一身简素青袍进了襄阳,他这人孤僻,不能和人长久相处,处得久了就会厌烦,女儿成家后更是无事一身轻,这些年在外面浪得可潇洒了,如今叫那讨喜的杨过一口一个师公勾起思女之心来,也愿意忍受郭靖那个碍眼东西来探望女儿一家了。   未料刚进襄阳,黄药师就发觉江湖人数目极多,一进襄阳城,更是处处口舌刀兵,一言不合就要动刀动枪,且这些人大多是二三十岁左右的青壮年江湖汉子。   饶是黄药师才思敏捷,也愣了片刻,怎么也想不通,他不急寻女儿住处,而是找了家茶馆坐下。   茶馆对面就是酒肆,里头摆不下桌子还在外头搭了台,许多江湖人挤在一起看告示,黄药师眼力好,看得见那酒肆门口的告示上写的是征召义军。   江湖人一向是自家管自家事,一剑在手走江湖,这襄阳城是要征召江湖人?黄药师对此并不看好,但他也不明白这些江湖人是怎么一副谁来争抢谁就得死的拼命态度。   黄药师正想着,就见两个青年忽吵了起来,一个说对方丑人肖想天鹅肉,一个说对方有妻有子还敢来,吵着吵着就动了手,黄药师旁听片刻,脸色忽沉。   那有妻有子的青年一边打人,一边还骂,“郭大小姐天仙化人,岂是你这丑东西能想的?实话告诉你!爷来参加义军就是为再见她一面罢了,为她死了也就是一条命罢了。”   骂得很凶,话里很怂。   被骂丑东西的青年嘴也不软,大骂道:“贱人!你不知道郭小姐平生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有老婆孩子还为她要生要死的下贱货色吗?”   对面青年立时大怒起来,两人越打越凶,最后动上了刀子,被一个道袍青年一手一个轻描淡写地拦下,那青年嘴角含笑,风度翩翩道:“二位仁兄,襄阳城里莫要失态。”   看起来倒是有模有样,只要他不试图张望左右,眼神乱飘,一副想叫什么人见见的模样就很好了。   黄药师在茶馆坐了两刻钟,已经面沉似水,他听出了这些江湖人齐聚襄阳的原委,竟是因他的外孙女芙儿,那孩子自出生起他就没见过一面,没有什么印象,如今郭靖镇守襄阳,不知道好生教导管束女儿,竟叫她在江湖上传出这等艳名来。   黄药师是多年做父亲的人,虽然还没有当爷爷的经验,可芙儿是蓉儿生的,爱屋及乌,他越听越恼火,茶也不喝了,丢下银子来去寻女儿。   郭靖从来到襄阳之后几乎就住在了军营里,一家人在襄阳的住宅还是黄蓉置办的,既醉每天晚上回来住,自从去看过一次练兵的郭靖之后,既醉就发现了来到襄阳的快乐!   襄阳的夏天很热,义军训练的时候通常是光着膀子的,而义军大多是有志报国的青壮年,郭靖曾得武穆遗书,也就是名将岳飞的练兵心得,练起军阵来有模有样的,这也就导致了军阵训练时的样子很好看。   既醉于是养成了去观看郭靖练兵的习惯,她有时候带些水果,有时候带些糕点,反正就是随便打个来看郭靖的名义,隔三差五就来看看光膀子的义军训练,虽然不是人人都俊俏,但人多啊,多起来总有些好看的青年混杂其中。   这才叫乐不思蜀,既醉都快忘记她在桃花岛上过的什么尼姑日子了。   她看军阵,组成军阵的也是人,是人哪里有不为漂亮狐狸发疯的,每次只要既醉来,训练再苦再累都没人泄气,要知道这可是义军,只管饭,不发军饷的!而且没有军籍,那可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郭靖刚接手义军的时候,义军里的人来来走走已经是常态,根本练不出有用的军阵,这下可好了,打从既醉来了之后,义军几乎要比官军都军纪严明,有人违反军规被赶走,都是在军营门口痛哭流涕,万般悔恨。   这年头军队地位不高,很多军中将领都是在手底下的人里挑个好的嫁女儿,郭盟主江湖出身,大约也不会讲究门第,多少人打从见了那郭大小姐一面,就日思夜想,痴痴不忘,然后挤破头要去当郭靖的兵!   如今正赶着义军扩招的当口,听说这次只额外招收三千新兵,因为襄阳这边养义军的粮饷实在不够了,气得告示前的江湖人立刻就要掏钱袋子表示自己自带伙食费,可郭盟主铁了心,只收三千个,最后闹起来不得不办了个比武大会,前三千名胜者可参军。   黄蓉这些天就是在忙着比武大会的事,忙得人都瘦了一圈,见到自家父亲当面,还足足愣了好一会儿。   黄药师取了面上易容,见女儿也有了些年纪,心里感伤,揉了揉女儿的额发,东邪冷傲,也就这片刻的温柔,随即就沉下脸色,问道:“郭靖人呢?”   黄蓉擦了擦眼泪,笑道:“他还能有什么忙的?忙着征兵呢,爹,你真是好狠的心,就忍心这么多年不来看蓉儿。”   黄药师摇摇头,说道:“儿女不是负累,你过得好就行了,时时跟着你,看着你,那我是人,还是个灯笼?”   黄蓉给逗笑了,黄药师轻咳一声,又问道:“芙儿、那孩子是叫芙儿吧?我听过儿说起过,襄阳城里也到处是她的名字……”   他说着,眉头皱起来看着女儿,“这名声是谁传出去的?”   换成旁人,大约第一个怀疑郭靖,但黄药师深知郭靖的脾性,还真没往他身上想,只是一个女儿家罢了,名声传得这么响,不是有心人背后推动,怎么可能?   黄蓉啊了一声,哭笑不得地道:“那不是谁传的,就是这么传出去的,芙儿喜欢看她爹练兵,平日里还会在街上闲逛,见过她的人多了,名声也就传出去了。”   黄药师还是不信,黄蓉叹道:“爹你见见她,就知道了。”   外头天色渐暗,既醉是跟着郭靖回来的,郭靖可不敢把女儿放在军营里过夜,倒不是怕别的,是怕女儿去招惹那些长得好看的士卒,他第一次发现这事的时候都吓了一跳,怎么也想不到这小姑娘家家这么大胆。   郭靖拉着既醉的手把她押送到家,一进门就见到了自家岳父阔别多年的冷眼,只是这次冷眼在他身上一扫而过,直接落在了芙儿身上。   既醉也看着黄药师,见黄蓉亲亲密密揽着他手的姿态,聪明的狐脑袋一转,立刻猜到这人身份,露出个极为甜滋滋的笑容来,叫了声外公。   黄药师冷了一路的脸色忽然春暖花开,他看着既醉,柔声道:“这孩子漂亮又聪明,像我。”   郭靖再次安静如鸡。 第117章 世外桃花(7) 两下里各怀鬼胎。……   作为天下五绝之一的“东邪”, 黄药师这个人是真的有几分邪性的,和西毒欧阳锋齐名的人,若真是个正常人才奇怪。   当初黄蓉到了嫁龄, 黄药师甚至看中小毒物欧阳克多过郭靖,就是因为欧阳克虽有许多通房侍婢,却生得容颜如玉,琴棋书画信手拈来, 发誓遣散后院一心一意对黄蓉,在黄药师看来倒是个有错则改, 风采极佳的人物,而郭靖呢?卖相平平, 憨货一个。   女儿坚持要嫁, 父亲是拧不过的,黄药师也怄了一口气, 这么多年只要一想女儿, 就想起那碍眼的女婿,回来看看的心思也淡了。   郭靖也知道自己不讨岳父欢心, 他没别的什么应对手段, 这么多年和聪明妻子相处, 就学会了一个降低存在感。   既醉可没有郭靖的烦恼, 她高高兴兴地叫着外公,黄蓉坐在黄药师左边,她坐右边, 一顿饭的工夫已经和黄药师处得相当好了,还问了她极为在意的一个问题:杨过如今怎么样了。   那日港口一别,已经过去三年,杨过也二十了, 回忆总是会为人美化几分,杨过本就是俊貌少年,在既醉的回忆里几乎成了个香喷喷的仙桃,她惦记了很久。   黄药师若有所觉,笑道:“过儿与我是在临安遇见的,他那时救了个人在身边,那女子花容月貌,自愿要屈身做他的侍妾,他却推三阻四不肯答应,后来他说自己心里有人了,把那姑娘送回家里去了。”   既醉没有黄药师想得那样高兴,反而咬牙切齿起来,她就知道,可口的仙桃走在外面,是会被人盯上的!   黄药师想了想,又道:“我和过儿相处得不错,他一心恋慕你,这几年在外面也洁身自好,芙儿对他还有不满意的地方?”   他是真的有些好奇了,在他看来,杨过真没什么地方不好,除了他那出身,但黄药师本就不是在意那些东西的人,他越看杨过越满意,此时也不由心里打鼓,想到当年的事,不会他越看中的人,自家孩子就越是不喜欢吧?   既醉回过神来,有些失望地摇摇头,说道:“这几年他一次都没回来过,洁身自好管什么用,他再干净,外头浪一辈子,我……”   我可是吃都吃不着啊!   黄药师眉头一挑,道:“过儿回来过,每年都回来,只是没有出现在你们面前。”   他还以为是外孙女儿埋怨情郎不来看她,饶是黄药师都没想过这极漂亮可爱的小姑娘最近一直在琢磨吃男人的事。   既醉更失望了,不过从黄药师的形容来看,她的仙桃应该没有长歪,这她就放心了,仙桃悬在枝头上也是个做人的念想。   饭后黄蓉打发了郭靖回军营,带着黄药师去逛襄阳城,襄阳这几年被治理得很好,以前来来往往的江湖人在既醉几次呵斥之后也不敢再像以前那样打架随意掀摊砸碗,虽然也还动手,却知道上外头去打,百姓的日子也因为这些出手大方的江湖人过得红火起来。   简而言之,这城里的商贩不少,铺子也多,黄药师这个年纪天下之大哪里都去过,也不得不承认这襄阳城治理得确实不错。   可这和郭靖大约是没什么关系的,他那样的憨头,懂什么治理城邦?   黄药师这想法倒也没有冤枉郭靖,襄阳城如此繁荣,和他真没多大关系,做实事的是黄蓉,她靠丐帮的人脉和情报打通襄阳附近的商路往来,几年下来,家家有余财,百姓日子过得也松快了。   既醉拉着黄药师的胳膊,带他去看各种好玩的商铺,黄药师猜测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大约都是喜欢珠宝首饰的,可当他准备掏钱的时候,小姑娘却推了推他,说她不要。   那商铺老板竟也不失望,笑眯眯地把他们送了出去。   黄药师直到出了商铺,才反应过来,他是平生第一次掏钱付账未遂,一看小姑娘,兴致也不大高的样子,不由看向黄蓉。   黄蓉无奈地说道:“芙儿以前上街买东西,只要她看过买过的东西,过几日就会价格大涨,珠宝首饰这些还好,本就是普通人买不起的,可她闲起来买些零嘴果子,也涨一段时间的高价,让老百姓还怎么过日子?”   不让买东西不是郭靖或者黄蓉规定的,而是既醉自己决定不买的,何况家里有采买,她可以让别人帮忙去买。   既醉不肯买东西还因为一样,她以前每次买了什么,次日总有人隔门送礼,有的丢下就跑,有的索性半夜把礼物放在门口悄悄退去,都是些差不多但更精致的物件,既醉已经很懂事了,知道虽然对有的人来说是九牛一毛,但也有很多人会愿意为她倾家荡产买贵重礼物,所以她直接都不要算了。   黄药师从未见过这种事,但他看了看自家小姑娘,也不由微叹,这样天下无双的美貌,总会引来很多觊觎,郭靖在这一点上做得不错,他把小姑娘保护得很好。   郭靖一连住了几个月军营,黄药师仍然没有离开的意思,不过郭靖每次回来,他也不怎么冷眼相对了,倒是让众人都松一口气,看在既醉的面子上,黄药师甚至还指点了义军一些机关阵法,这些都是真正行军打仗时可以用的法子。   黄药师教这些的时候,既醉就在一边不停地赞美他,说这个机关真是简单好用,又说这阵法简直神仙手段,黄药师面上不显,越教越多。   这一教就教到了年关,黄药师是很少过年的,他不适应过年那喜庆热闹的氛围,把最后一点东西教完,他就再次抛下女儿一家跑路了。   当真是来去如风的东邪。   郭靖没能松一口气,因为自家老岳父走了没两天,赶着大年三十,风尘仆仆回来了个臭小子。   杨过比三年前高了许多,原本清俊的少年气褪去,变得成熟而俊美,五官的棱角更加分明,肌肤仍旧白得像雪,仿佛深林里久不见阳光的山鬼,既醉一看见他,就想好了孩子的名字。   郭靖不解风情,明明既醉盯着杨过看,杨过也看着她,两人之间弥漫着一种天雷勾动地火的气氛,他却霍然起身冲上去抱住杨过,重重地拍打着杨过的脊背,十分激动地道:“好、好孩子,高了壮了也结实了!好!回来就好!”   杨过被郭靖拍得邦邦响,好在他这几年有了几桩奇遇,武功已不下郭靖,不然给拍出点内伤也是有可能的。   黄蓉放下筷子,目光在杨过身上扫了一下,笑道:“回来都不叫人送个信,小武,去拿双筷子来。”   武修文嫉妒地盯着杨过看,不情不愿地去给杨过拿了双筷子,但没给拿凳子,杨过也不在意,自己搬了凳子来,就放在既醉旁边,直接坐下了。   桌上的座次是柯镇恶主座,郭靖和黄蓉在两侧,既醉坐在靠黄蓉的一侧,右侧就是大武小武两个,如今挤进来一个杨过,硬生生把这两个人挤到一边去了。   可既醉很高兴,脑袋一直偏向杨过那边,不停地和他说话,武家两兄弟眼珠子都瞪红了。   每次杨过和既醉说话多了几句,黄蓉都要招呼他吃菜,一家子看起来其乐融融的,可柯镇恶一个瞎子都受不住这气氛了,草草吃饱肚子就借口醒酒出去吹风了,郭靖都没察觉什么,每次黄蓉招呼,他也跟着招呼,笑得可开心。   杨过的脾气是没怎么变的,爱说爱笑,虽然隔了几年略有陌生,可他那笑脸动人得很,一顿饭的工夫就和既醉重新熟络起来,既醉只吃了半只鸡就放下了筷子,催着杨过快些吃完,她要带他去玩。   黄蓉看不得女儿家这个样子,还想说什么,就听郭靖笑道:“是该带他看看咱们襄阳城,芙儿你带他去玩吧。过儿,等回来咱们爷俩也说说话。”   好嘛,这都成爷俩了。   杨过笑着点头应了,他的眼睛很明亮动人,像冬日里的星辰。   在既醉那双催促的眼睛下,还真没几个人能不动如山吃完这顿饭,杨过也不能,他立刻放下了筷子,然后手就被拉住了,小姑娘笑得天真不知事,快快乐乐地拉着他就跑。   杨过被拉着跑,掌心里握着一只柔软温热的手,漂泊了三年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了。   他本以为自己能撑过五年,再来向小姑娘提亲,可从她及笄之后,一天十二个时辰,他都是数着时辰过活的,这一年都不知道怎么熬过去的。   他有时候都想回到离岛的那天,直接连人带箱子跑路,不知该有多好。   如今只过三年,也不知道他来提亲郭伯伯和郭伯母会不会答应,杨过想着,忽然握紧了既醉的手。   这一次,若提亲不成,他就要真做一回诱拐犯了。   既醉被握着手,她直勾勾地看着杨过,比起提亲这么遥远的事,她想的更实际一点:找个地方,先啃几口仙桃再说。   两下里各怀鬼胎,牵手跑出街巷外。 第118章 世外桃花(8) 这是天生的邪道。……   襄阳城里外来人多, 所以这会儿还开着的店铺也多,有几条街都是灯火通明,既醉没带着杨过往人多的地方去,而是拉着他来到一处高塔前。   塔是佛塔, 没有供奉叫既醉绕道走的舍利子, 而是供了几本唐时高僧留下的僧衣经书, 底下有碑文, 这里人迹罕至,既醉有时候会来转悠,站在高处看看风景。   杨过是个冷僻的人,他每到一处地方去,除非必要,否则很少和人产生交集, 所以他也很喜欢这地方。   既醉还告诉他,“待会儿要放烟花的, 咱们这里观景正好,我还带了这个。”   杨过一看就认出来了, “黄前辈的千里目。”   无非是竹筒镶琉璃罢了, 既醉没觉得有多贵重,最多觉得能看远处挺稀奇,是黄药师临走前送她的礼物。   既醉把千里目递给杨过,看一眼他身上的披风,作势对手心呵气,一副很冷的样子, 杨过稍微愣了一下,然后解开了披风给她系上。   可既醉得了披风,脸色却不大高兴, 瞪着眼睛问他,“你还把衣裳给过谁?”   她娘每回做这个动作,她爹都要反应好一阵子才想起给她披自己的衣服,哪怕被教过,可好几次他都忽然拔腿就跑,要回屋给她娘拿衣裳!   杨过略有些迷茫,小姑娘冷,他把披风给她穿,这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既醉裹着杨过厚实的披风,确实感觉不到冷了,可心里火烧火燎的,她把披风解开一角,对杨过招招手,然后给两个人都披着这件披风了。   杨过愣住了,近在咫尺的是他日思夜想的小姑娘的脸,比起初见时已经褪去了婴儿肥,露出少女精致的轮廓来,他一向就知道小姑娘长大了一定很漂亮,可年年都来看一眼,也没觉得有很大的变化,如今呼吸相闻,少女的香气迎面而来,他忽然发觉靠着他肩膀的小姑娘,已经是个大姑娘了。   可杨过没有推开或是退开,他反而张开了手,将既醉抱在怀里,轻轻说道:“芙妹,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吧?”   既醉靠在杨过怀里,晕乎乎地道:“是你、你要娶我的约定吗?”   杨过将她的下巴抬起来,看着她的眼睛道:“我到如今,对你还是心意不改,你对我应当也是这样。”   至少以杨过浅薄的男女经验来看,一个不喜欢他的女孩子不会这样亲昵地任由他抱着,还和他共享一条披风。   既醉看着近在咫尺的仙桃,连连点头,两人四目相对,气氛难言,这时既醉忽然眨了眨眼睛,从随身携带的竹筒糖罐里倒出一颗浅粉色的糖果来,给杨过道:“这是玫瑰糖,我娘亲手做的,你尝尝味道。”   被那气氛带得差点亲下去的杨过泄了一口气,为了报复,没有用手接,而是叼过了糖,咔嚓咔嚓咬碎吞下去了。   既醉瞪大眼睛,然后锲而不舍地又递给他一颗。   杨过从心里生出些爱怜来,只觉得有那样龌龊心思的自己在天真的小姑娘面前实在过分了,他接过糖,终于愿意尝一尝味道。   玫瑰的香气和糖果的甜味交融在一起,确实是很好吃的糖,杨过抱着他的天真小姑娘,美得闭上了眼睛,忽然嘴角传来一点热意,他惊骇地睁开眼睛,只见小姑娘啾啾地亲他,见他睁眼,低低地说道:“我……我想尝尝糖的味道。”   那双羞涩含情的眸子有多动人?杨过只觉得,满天星辰也不及这一双眼。   杨过摁住了小姑娘的后脑勺,把糖递过去了。   直到吻化了糖,两人还是没有分开,很多事情对端方君子来说,是要让漂亮狐狸动脑子动嘴皮子反复用歪理邪说去哄去骗的,杨过就不一样,心里头挣扎也是他自己的事,对着既醉他没有什么犹豫,连哄带骗地成了事。   佛塔清冷,人迹罕至,偶有一两声狐鸣也落不到旁人耳朵里去,两人裹着披风,衣裳散了一地,杨过忽然抬头见了那供奉的经书,轻轻咬起既醉的耳朵,低声道:“你说咱们这样,高僧若有魂灵,是不是也见了?”   既醉翻白眼,唐时高僧,这会儿几百年过去,还魂灵,都不知道投胎几次了。   杨过见她不在意,蓄力一击,又调笑道:“听说佛家讲究缘法,未必我前世不是这高僧,你前世或听过我讲经,修得今生这场快活。”   既醉肩头微颤,嘟囔道:“我又不喜欢听经……你总是胡言乱语什么呀?”   杨过又咬她耳朵,这回索性开门见山道:“咱们在这佛塔里,我看着总觉有些刺激,就想做一回高僧,骗污了来礼佛的姑娘。”   既醉瞪圆了眼睛,还能这么玩?   清净佛塔里,忽有女子嘤嘤之声响起,又有僧人口诵经书,金刚杵狠敲木鱼,说要驱魔除妖,整整驱了一个多时辰的魔,外间有烟花爆竹声响起,原来是新年到了。   这一回不大尽欢,杨过替既醉整理了衣裳,在她肩上又咬一口,像反过来将她当了仙桃,抬起头,俊貌风流中带着邪气,柔声道:“下次玩个更刺激的,我做一回土匪,绑了你走,好不好?”   既醉回去的路上就一直琢磨着土匪的事。   杨过其实没有好到哪里去,很多撩拨女孩子的花样,他都是天生就会,这是天生的邪道,实际上他也是个新雏,最多是行走江湖时偶尔去些风月场所瞧见过,那时不挂在心上。这会儿嘛,他恨不得连夜阅遍欢场手段,小姑娘贪新鲜爱美貌,他一走三年,能靠着这个留住小姑娘的心,那就要做到最好。   回到家里已经是夜半,既醉借口困了跑回房间里,她真等不及下次了,只盼着杨过胆子再大一点,来她房里做土匪就好了。   可杨过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一人二用的本事,他一回去就被郭靖带到了书房里,郭靖几年没见他了,有一肚子的话想说,问了杨过很多事,杨过一样样答了,郭靖还是没有放人的意思,两人武功都高到一定境界,一两天通宵也没什么,郭靖见外头天色亮了,还特意带杨过出去吃了一顿襄阳城的早点。   既醉等着等着,直接等困睡着了,次日起来看到杨过,都没给他一个好脸色。   杨过心里有些打鼓了,会不会是芙妹昨夜一时情迷,回去越想越怕,要和他断了吧?青年眉头微蹙,郭伯伯还在说什么已经听不见了,忽然道:“我回来还没好好看看襄阳城……”   郭靖立刻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了,笑着拍拍杨过的肩膀,“大过年的没几家商铺开门了,其实没什么好看,早去早回吧,我让大武小武和芙儿一起带你出去走走吧,你们也是自小长大的,年轻人正合一起玩。”   杨过面上带笑,看了一眼远处正和黄蓉说着什么的大武小武,想着“玩”可不能带这两个,得找个机会把他们甩了。   既醉也不想带这两人,她和郭靖撒了撒娇,郭靖也有心凑他们俩成对,犹豫片刻道:“你们去吧,早点回来。”   既醉一把拉起杨过的手,带他跑出去了。   这次的约会地点不是冷飕飕的佛塔,而是一处杨过买下的宅院,早上和郭靖吃完早饭,杨过就去买了个宅子,他这几年劫富济贫,自然也济了济自己的贫,至少在襄阳城足够做个富家翁了,这宅院是原主人早就打扫出来准备卖掉的,内外都很干净,桌椅被褥倒是杨过新买的让人来打理好。   宅院里还有个二层的绣楼,既醉跟着杨过上二层,在绣楼上叫那俊貌的土匪欺辱了好一阵。   同样一桩事,既醉还是保守了,她想的是土匪,土匪想的是许多花样,杨过是天生就很会玩的人,他打的绳结除非自己解,别人是很难打开的,而且他知道怎么绑最勒人,怎么绑不伤人,而他一旦要“做”什么人,是决不会嬉皮笑脸假模假样的,既醉有几次气喘迷蒙中只觉得真遇到了那劫财劫色的土匪。   直到杨过解开绳子,她还有些回不过劲来,瑟瑟发抖地抱紧了杨过,看他换上那百般温柔的神情,缓了一口气,“下次、下次……还是别这么刺激了。”   杨过轻轻地吻她的脸颊,“下次你做窃贼,我做捕快,好不好?”   他语调温柔,可既醉的心还是不受控制地悸动了一下。   杨过要“做”捕快的话,一定是冷面无私的那种,上天入地要抓她归案吧?那样要怎么逃脱呢?既醉只是听了这一句话,就不去想刺激过头的事情了。   她甚至只歇了一小会儿,就咬着下唇轻轻地推推杨过,小声地道:“你歇好了吗?”   杨过先是愕然,随即大笑出声,笑着笑着系好衣衫,整齐理好,随即脸色忽沉,已是个玉貌寒霜的俊捕快。   既醉没几回合就被俊捕快按下,使尽浑身解数来勾引这冷面无情的冤家,勾得他放下腰刀,要徇私枉法。   两下情浓,正当时节。 第119章 世外桃花(9) 只有喜欢芙妹的心是真……   郭靖和黄蓉都有自己的事忙, 最多没见到人多问一句,加上年头事多, 也就让既醉和杨过偷偷摸摸胡混了好一阵。   杨过也和郭靖提起过婚事, 可这事要是由得郭靖一个人做主就好了,他一向是很喜欢杨过的,他把杨过当成自家子侄看待, 娶了芙儿也是亲上加亲,可郭靖愿意,黄蓉不愿意, 她一是还想再留女儿两年, 二就是对杨过不放心了。   人都是有自己审美偏向的,黄蓉喜欢的是郭靖这样踏实可靠的男儿,自然看杨过这样俊美邪气的年轻人不大放心, 她自己养的女儿自己清楚, 聪明相呆肚肠,平时撒娇卖乖是机灵了, 其实万事不经心的,杨过这样一肚子花花肠子的男人,她能看得住?如今不许是一时伤心,要是许了就一世伤心。   黄蓉很坚决地反对,郭靖也没有法子,最多只争取到先不相看亲事,叫小儿女自己先处着。   索性过完年, 杨过都在襄阳城买宅子定居了, 也算是在眼皮子底下,黄蓉勉强同意先看两年,如果杨过真能一心一意对芙儿, 芙儿又喜欢他,那这婚事她就应了。   郭靖好不容易得了应许,很高兴地把这事和杨过说了,杨过犹豫片刻,问道:“郭伯伯,真的没有一点法子了吗?”   郭靖也替他发愁地点点头,表示这是他能争取的极限了。   杨过只能叹气,他倒不是怕自己守不住两年,而是这样在郭伯伯和郭伯母的眼皮子底下偷偷摸摸的感觉,实在像是每天做贼一样提心吊胆。   可两下情浓时,谁又能离了谁?反正杨过现在一天见不到人,整个心里就空落落的,人也没有半点神采。   既醉的反应要更大一点,时值立夏,天气刚开始热起来,她就开始整日发困,容易疲累,除了玩的时候有精神,连吃饭都不怎么有胃口了,整日里就盼着杨过来找她玩。   杨过有了自己的住宅,也只是晚上回去睡,平日里还是像大武小武那样跟着郭靖,他到底多年江湖混迹,很快就对军营的事熟络起来,有时郭靖不在,他也能帮着处理事务了,只是郭靖越看重他,陪伴既醉的时间就越少,见面是每天都能见几次的,可“玩”嘛,有机会三五日一回,若事情忙,十几天才得一次。   于是这仅有的一点温存时间,每次都是天雷勾动地火,恨不得燃尽在对方身上,越是这样,越是记挂。   前些时日新兵入营,郭靖带着杨过忙得脚不沾地,好不容易熬到今日立夏,军营放假,郭靖和杨过爷俩一起回来的,既醉一见杨过就高兴起来了,缠着黄蓉,要下午跟杨过出去玩。   黄蓉也没办法,只能应了,既醉高高兴兴地把一盘井水凉过的瓜端上桌,等郭靖先拿了一块给柯镇恶,才高高兴兴地拿了一片瓜吃,一边吃还一边看着杨过,那眼神含情万分,杨过看她一口口咬瓜的姿态都觉动人,只得作势看向别处,才能压抑下心头的悸动。   既醉一连吃了几片瓜,忽然觉得肚子疼,她起初没在意,只是捂了捂肚腹,黄蓉就敲她一下,“叫你贪嘴,凉的东西吃一点解解暑就好了,是能吃这么多的?”   她虽是训斥的语气,可手上极关切地拉过既醉的手腕,给她把脉。   黄蓉的医术不错,虽然不是什么江湖神医,但大部分的病症都能治,她把脉前其实大概也清楚,就是女儿家贪凉食会有的一点小毛病罢了,正想着要开些甜口的药汤,她就愣了一下,不信地又把了一次。   女子无病状而滑脉,是妊娠之象。   黄蓉的脸色变了一下,又恢复平常,用一种她自己都觉得生硬的语气说道:“吃多了涨肚,没什么大事。”   郭靖什么也没听出来,他把剩下半盘子的瓜都推给杨过和两个武家兄弟了,没注意到黄蓉的视线在大武小武身上一掠而过,随即冷冷地瞥向杨过。   吃过瓜本是难得的乘凉闲话时间,黄蓉却拉起既醉,对众人说有些事情谈,把她一直拉到内院的里屋去,才深吸一口气,问道:“芙儿,你实话跟娘说,是不是杨过他……他欺负了你?”   这话其实不必要问的,黄蓉心里也清楚,家里就这几个男孩子,平日里芙儿都不去看大武小武一眼,前段时间杨过回来,她就整天和他玩在一起,这孩子还能是谁的?   既醉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她眨了眨眼睛,猜到大概是脉象的事,她小心翼翼地看着黄蓉的脸色道:“娘,你不要生气,我是怀孕了吗?”   黄蓉怎么能不生气?把到这脉象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懵了,先是不敢置信,再是气怒万分,可看着女儿小心翼翼的样子,她到底还是压住了火气,沉声道:“是,两个月的脉象,再有一个月,就该显怀了!”   说到后头几个字,她还是没压抑住,语气重了些。   这年头是没什么正经打胎药的,怀了孕只能生下来,所谓打胎,那是烟花柳巷糟践人的地方,给头几个月胎儿还没成型的妇人灌下微毒的药物败坏身子,才能落胎下来,只是因为那些可怜女子大多活不久,那是喝什么药都可以的。   黄蓉熟读医理,自然知道这点,她又是气又是心疼,却没想过为了什么清白名声叫女儿拿命去落胎,问清楚了确实是杨过干的丑事,她在屋里来回走动,既醉就有些心虚地站在那儿,过了好一会儿,才敢稍微动一动麻了的腿。   既醉倒没感觉怀孕是什么大事,母狐狸一年就要生一胎,每年的狐爹都会换狐当,可她也知道,黄蓉这不是在对她发脾气,而是在思索对策。   最好的法子就是立刻嫁人,嫁了人关起门来躲几个月,孩子小时候说大一两个月小一两个月都是很正常的,有的孩子生下来就比其他婴儿大一圈,可黄蓉只要一想到杨过的可恶嘴脸,就气极了,她忽然开口问既醉道:“大武小武都是很喜欢你的,就算……”   既醉拼命摇头,她才不要,两个加起来都不要,她试探着说道:“娘,杨过其实对我很好的。”   黄蓉现在一听杨过这两个字,就恨不得把他的三条腿全打折,压根不听既醉的辩解,她在房里又转了几步,忽然道:“我们回桃花岛去,你把孩子生下来,就在桃花岛上养,就说是我生的。”   既醉啊了一声,实在不敢想她肚子里的孩子以后管她叫姐姐,她下意识地摇摇头,“娘啊,这是我的孩子。”   黄蓉坚决地道:“我知道你这会儿叫杨过迷晕了头,你还小,这事你不能做主,我们回桃花岛去,过两年娘给你找个才貌双全的夫君,咱们不要杨过那坏胚子。”   既醉其实不大相信以她娘看中她爹的朴实眼光,能给她找个什么才貌双全的男人,也不想让孩子管自己叫姐姐,只是这会儿娘在气头上,她实在不敢顶嘴,只好低下头揪着衣角,用这沉默来表示自己的心意。   母女两个在屋里说话,都没注意到门口站了个郭靖,他手里还端着碗热汤,这会儿热汤端在手里,人心里是冰凉凉的。   这属实是超出郭靖认知范围的事了。   他和黄蓉是青年相识,在一起后虽然相伴行走江湖,也曾有过暧昧时刻,却是发乎情止乎礼、算了,直白点来讲,他是婚后一个月才忍住了羞意合卺的,夫妻之事尚且如此,可见他这人有多正直老实了,无媒无聘,那可是媾……郭靖是连想都不想那个字啊!   过儿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郭靖心绪起伏,索性把热汤放在窗台上,一转身,从院子侧边的兵器架上取了两把刀,去找杨过了。   屋内黄蓉立刻噤声,猛然打开门,只见到郭靖大步离去的背影。   杨过不知内情,只见郭伯伯提着刀来找他,还递给他一把,一向温厚含笑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只道:“来,我们爷俩练练刀。”   说罢拉住杨过就往院子里走,见柯镇恶和大武小武不明就里要跟上来,郭靖忽然厉喝道:“修文,敦儒,你们在这儿照顾师公,我要和过儿过一回刀,别误伤了你们。”   大武小武很少见到师父这个样子,吓得连忙一左一右扶住了柯镇恶。   杨过能感受到郭靖拉着他的手,那力道甚至带着压抑的颤抖,他的心也跟着颤抖了起来,想到刚才郭伯母给小姑娘把脉后冷冷看他的一眼,他忽然明白了什么,像个自首的犯人一样低头跟着郭靖走。   郭靖的刀法大巧不工,是当今武学的巅峰,杨过用不惯刀,但刀剑一通百通,他实力摆在这里,倒也没有落在下风,只是他也不敢还手。   郭靖追着劈砍不还手的杨过许久,直到一刀架在这青年人脖颈上,才气喘吁吁地停下,他怒声斥道:“你爹是这样,你也是这样,你、你怎么能这么对芙儿?”   江湖上这几年,杨过已经知道生父的事了,也知道他娘从不提他爹,不是因他们之间有什么难言的故事,而是他爹强迫了他娘,就有了他这个“过”。   杨过看着脖子上的刀,沉默片刻,说道:“郭伯伯,你也许不想我学我爹,可有些东西是骨血里生来有的,我不是个好人,只有喜欢芙妹的心是真的,卑鄙无耻也好,不择手段也好,什么都好,我就是想跟她在一起。”   郭靖的刀狠狠一偏,没有落下,而是当啷一声,掷在地上。 第120章 世外桃花(10) 图牛郎个年轻力壮。……   黄蓉并不愿意为了一个孩子匆匆把女儿嫁人, 郭靖也对杨过十分失望,而黄蓉坚决要把既醉带回桃花岛去。   郭靖也放心不下,要把母女二人送回去才放心, 一家三口在路上, 杨过就在马车后悄悄地跟着, 但郭靖和黄蓉都知道,他在跟着。   既醉困倦得厉害, 已经睡下了,郭靖在外头赶车, 黄蓉从车厢出来,和他坐在一起,郭靖犹豫片刻,道:“过儿还在后面。”   黄蓉冷淡地道:“让他跟着,除非我们都死在他前头,否则这样的人, 我是决不会把芙儿交给他的。”   郭靖的怒气来得快消得也快, 他本就是一个心软的人, 见杨过连续好几天风尘仆仆跟着马车走, 有心想劝他回去,可一直找不到机会。   既醉这一觉睡得也不大好, 她从睡醒就一直趴在窗边,她是知道杨过跟着的,临行前杨过就说他不会走的,只是头扭来扭去地找, 也没找到人在哪里,不由叹了口气,对帘子外头的黄蓉道:“娘, 杨过还在吗?”   黄蓉没好气地道:“在在在,刚才过林子的时候,人还蹲在树上呢。”   马车是两匹马拉的,马的耐力其实不如人强,所以杨过那样的武功跟着也不算辛苦,只是难免受罪,既醉听说杨过还在,心里头高兴,探着脑袋向马车后看,想瞧瞧他。   杨过也从树林的一棵老树后头露出一张俊脸来,眼神关切地远远望着她。   既醉怀着孕,有些难过了,小声地说道:“娘,我和杨过这样,好像牛郎织女哦。”   王母娘娘冷哼一声,杨过外貌再俊,武功再高,在她眼里可不就是个偷羽衣的下流胚子牛郎吗?   宋时的牛郎织女故事还没被美化过,就是说一个光棍农夫遇到仙女洗澡,偷了仙女飞回仙界的羽衣,所以仙女无法飞,只能给他做了老婆,后来王母娘娘带仙女回天,农夫为此长吁短叹。后来家里的老牛将死,把牛皮送给农夫,农夫披着牛皮就上天找仙女,王母娘娘再次降下银河来拦他,可后来又有鹊桥来助农夫和仙女相会。   这谁听了不说一声牛皮?   反正黄蓉听这个故事的时候还小,她是代入仙女的,只听得恨不得扒掉牛郎的皮,如今上了年纪才发觉自己不是仙女了,是王母娘娘。   既醉听的故事杂乱,在她这儿,牛郎还叫董永,织女是王母的女儿,故事就是故事,随便听个意思,她还觉得仙女的羽衣未必不是故意落的,图牛郎个年轻力壮呢,反正她可想有个鹊桥来助她和杨过约会了。   黄蓉再次冷哼,催着郭靖驾车,郭靖也是无奈,马走得也很累了啊!   因为这一路紧赶慢赶,还错过了客店,郭靖是常在外头露营的,熟练地扎起帐篷来,黄蓉帮着一起,帐篷扎得很大,女儿一个睡车厢里也舒坦些,杨过砍了些树枝来,可郭靖刚要抽一根来支帐篷,就被黄蓉瞪了一眼,只能自己再去砍。   黄蓉打了几只野味,她的厨艺极好,哪怕在野外也弄了两三样菜,还给既醉烤了一只山鸡,既醉只吃了一半就不想吃了,她蔫蔫地把剩了一半的烤鸡递给黄蓉,“娘,肚子难受,吃不下了。”   这会儿正是胎儿成型的时候,胎儿会慢慢挤压内脏,所以怀孕初期的孕妇常有孕吐,既醉不吐,就是正常的难受反应。   黄蓉怀她时受的罪比她可大多了,哪里不知道她难受,对杨过更恼了几分,把那一半山鸡又塞给郭靖,连对郭靖都瞪着眼睛,“都怪你,叫你带那下流胚子回来。”   连女儿叫那下流胚子欺负了,你都不砍他几刀?先前黄蓉见郭靖提刀去找杨过,还以为至少能把杨过砍个轻伤呢。   郭靖也叹气,他要是能狠得下心对杨过动刀,当年康弟那样……都不会有杨过出生了。   明月渐升,郭靖和黄蓉都睡在帐篷里,既醉趴在车厢里,他们是在一处山里宿下的,有些恼人的蚊虫绕着飞,既醉烦不胜烦,忽然有一道极轻的脚步声响起,她掀开帘子,面前忽然多了一个小香炉,里头点着驱蚊的艾草。   杨过傍晚时就去了一趟附近的镇子买了香炉艾草,这会儿才赶回来,既醉把香炉放在车厢里,蚊虫被呛得飞远,她也松了一口气,想和杨过说说话,又怕惊了帐篷里的爹娘,只能拉着杨过的手,眉眼弯弯地朝他笑,还把他的手放在肚子上。   杨过又是爱怜又是愧疚,他当初是真没想过会怀孕的事,他这辈子也没沾过旁的女人,对夫妻之间的事也知道得不多,见郭伯伯郭伯母成婚多年也就一个孩子,还以为怀孩子是很难的。   掌心贴着肚腹,想到里头是一个属于他和芙妹的孩子,杨过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沉默着把人抱进怀里,他是很想做个好丈夫,好父亲的,可如今连正常的婚事都不成了。   帐篷里郭靖睁着眼睛,手按上刀柄,被闭着眼睛像是在熟睡的黄蓉拍了一下手。   既醉连续几天都蔫蔫的了,每天三句话不离杨过,这会儿叫她见见,晚上睡觉也能好过些,这可不是对杨过心软,而是心疼女儿罢了。   郭靖于是也抱紧了黄蓉,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儿女都是债,过儿也算他半个儿,这债他是真的背得要吐血了。   既醉趁机吸了好几口仙桃,可惜再仙的桃也几天没洗澡了,除了脸还是很俊,既醉咳了好几下,旖旎心思淡去了不少,但看着杨过的脸她觉得自己还是能温柔一点的,于是她又忍着抱了一会儿,对杨过关切地道:“你快走吧,别被我娘看见了。”   杨过万般割舍不得,并不知道既醉嫌他没洗澡,他又亲了亲既醉的脸,才松开怀抱,遁进树林子里去了。   此后的一路上,杨过都是在夜里来看看既醉,有时候他洗了澡,既醉想啃上几口的时候,黄蓉总是会出来起夜,就总是没成。   一路紧赶慢赶,也就到了桃花岛。   郭靖在襄阳还有许多事情要忙,因此只能送到岛上,住个一两天就要走,好在桃花岛上还有些老仆,一切料理停当,郭靖看了一眼一路跟上岛,还藏着掖着的杨过,只是叹道:“你若有心,先等孩子降生吧,好好照顾芙儿和你郭伯母。”   杨过沉默片刻,重重应了一声,郭靖叹气,自上船回襄阳了。   桃花岛还是一样美,既醉回到桃花岛上就精神了许多,在路上虽然她也被照顾得很好,但到底心里不安定,回到了家里人就踏实了,既醉睡了几天好觉,脸色也白里透红起来,然后就开始琢磨着杨过。   黄蓉不愿意她和杨过亲近,郭靖又走了,这几日一直是和她睡的,白天看得也紧,既醉想找个机会见杨过一面都不行,这日子是真素得没法看了,她整日里和黄蓉斗智斗勇,又过去好些天,也不过才偷着见了杨过四次,有一回她把杨过的腰带都抽开了,一回头她娘站在不远处瞪着杨过呢。   既醉是真的想替杨过解释,她跟杨过的关系其实是互相诱拐,她诱杨过,杨过拐她,这是两厢情愿的事,可无奈这世道就是这样,男女之情嘛,男人总好像是全然主动的,连杨过都觉得是他诱引的自己。   这就不怪她解释不清了,越解释,越像是被灌了**汤。   既醉怀孕六个月的时候,丐帮忽然有事请帮主出面,黄蓉推辞不得,自老帮主洪七云游天下之后,黄蓉就接了丐帮的担子,没有只享着福不做事的道理,也不能把大着肚子的女儿带在身边,黄蓉就只得冷着脸叫来杨过,让他好好照顾既醉,匆匆赶去丐帮总舵。   黄蓉这一离开,既醉可高兴了,扑到杨过的怀里,闻见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气,知道他才洗过澡没多久,啃仙桃的心思立刻起来了。   杨过也与她分别许久,把心爱的小姑娘抱得紧紧,温柔地道:“芙妹,我一定会照顾好你的。”   既醉点点头,然后把他往房里带。   杨过起初还以为是有什么事情要他做,毕竟六个月的肚子也比较大了,不是很方便,直到被带到了里间卧房,他忽然反应过来了,头一次诱拐少女时还显得游刃有余的青年一下子慌张起来,红着耳朵期期艾艾地道:“这、这不行的吧?怀孕……孕妇,会伤到。”   既醉把医书翻给他看,怀孕后期的妇人不光可以行房,有不少还是会特别想要行房的!只是因为要用心地对待,完全是帮孕妇解决需求的事,男人大多不愿意满足孕妇,要不找妾室,要不出去逛窑子,她知道杨过不是那样的男人,只是找不到机会来见她罢了,她忍都忍了很久了!   杨过红着耳朵翻着医书,渐渐地脸色沉静起来,想了想,忽然开口道:“医者父母心,虽是件难事,杨某还是替夫人看一看病吧。”   既醉目瞪口呆,杨神医已然小心翼翼开始行医。 第121章 世外桃花(11) 少了许多难过的人。……   虽然是头次行医, 但杨神医的医术高明,实在很能解狐疾苦。   两人胡闹了几回,次次浅尝辄止, 反倒让既醉总惦记着这事, 直到肚子越来越大,每回折腾都要费很大力气, 她才不情不愿地停了,从经验上来判断, 既醉认为这回应当是个双胎。   然而生娃熟手狐这次判断失误, 黄蓉紧赶慢赶也没赶上女儿生产,回岛的时候已经收获了一个胖乎乎的外孙,既醉怀孕的时候其实没怎么大吃特吃,她知道孕妇吃多了容易把胎儿养得过肥, 不止对胎儿不好,对孕妇生产也是一项挑战, 这也是不少富贵人家反而少子的缘故,胎儿肥胖易难产。   可这孩子还是极胖, 也就是面相随了爹娘, 虽是个胖子,却也不难看,圆滚滚的一只,生动形象地诠释了什么叫大胖儿子。   也就既醉如今是个人, 没有妖的眼力了,不然眼睛都要被晃瞎:她生过两次紫金龙, 是因乱世将至,要紫金龙继往开来,先平乱再造盛世, 如今这个世道却是不需要什么盛世的,欲挽天倾,已要耗一世之功。   所以这回是平乱金龙至。   平乱金龙一向是比较惨的,乱世里大家都惨,它曾开局一只碗,也当亭长押囚徒,命运总要把他推到正确的轨道上,这回金龙生下来就睁眼,瞧了瞧不是要饭的人家,安心合眼做婴孩了。   杨过没当几天正经爹爹,黄蓉一回来他就不大能见孩子了,不止这个,黄蓉还给郭靖去了信,叫他想个名字,不姓杨,要姓郭。   郭靖在襄阳收到信,脑袋就大了,他是个比较古板的人,当初秦南琴请他给孩子取个名字,那时康弟已死,落下这个遗腹子来,他想都没想就让孩子姓了杨,那时秦南琴没说什么,他后来回想起来,却记起那山鬼似的佳人嘴角一抹淡淡苦笑。   她并不是杨家妇,康弟玷污了她才有这个孩子,她、她应该是想叫孩子跟她自己姓的。   郭靖看着信想起故人,微微叹了口气,在襄阳城里头转了一大圈,郭靖提笔回信,他给孩子取名郭定北,这不是什么好名字,朝廷南迁之后,遗民大多取这种名字,望北安北归北复北定北,一代代人都如此想着盼着,只是越盼越无望。   定北胖崽两岁大的时候,黄蓉终于松了口,叫杨过备齐三书六礼,请了媒人正经下聘,她仍看杨过不顺眼,却渐渐发觉这个世道上,大约还是像她爹的邪道过得更舒心些。   黄药师早已对家国失望,他行走江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凭着一身武功横行,所以他潇洒不羁浪迹天涯,这世道虽苦,对他来说却是简单的,不听不闻,独善其身。   可同样是武功盖世,郭靖要背负的就太多太多,他抗在肩上的不止一个襄阳,更是这越来越无望的世道,黄蓉深爱他,愿意陪他一起走到尽头,却不希望女儿也过这样的日子,杨过能一心一意对待芙儿,又不受世道所累,这也就很可以了。   成婚当天,娃已两岁,也就杨过不觉尴尬,还请了些江湖上认识的朋友,甚至黄药师也坐在了喜宴上。   黄药师得知这事要早一些,不过他倒是没有女儿那么生气,小儿女的事罢了,他这个年纪抱上了重孙是极欢喜的,一场喜宴抱着定北胖崽不撒手,脸上难得挂笑,只觉怀里这孩子虽然胖得团团是肉,倒也能见一脸眉清目秀。   杨过在江湖上的朋友还有一个周伯通,这也是个神人,以前和郭靖结拜,遇到杨过也觉投缘,又和杨过相交,世俗的辈分对他来说啥也不是,他对郭靖叫一声郭兄弟,对杨过也叫杨兄弟,硬生生把一对翁婿叫成了哥俩,气得黄蓉抬手要打他,他又嘻嘻发笑叫她小妖女。   定北胖崽直勾勾地看着周伯通,黄药师只道:“疯子一个,不必理会。”   喜宴上热热闹闹,偶尔夹杂着几声周伯通的怪叫,定北胖崽一字一顿地说道:“他不疯,他是个很难过的人。”   黄药师第一次听孩童的道破之语,那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被可爱得笑了一声,老顽童周伯通,不是白痴近似白痴的一个人,整日嘻嘻哈哈,他有什么难过的?   定北看了一眼喜宴上的众人,又看了看郭靖,回头看了看黄药师,没有再开口,他想,大家都是很难过的人,除了他娘之外。   世道如此,外族步步蚕食,朝廷一隅偏安,但凡有识之士,都意识到了一个无望的结局,昔年外族入侵的最惨烈一代,如今在史书上称为五胡乱华,这便仿佛是既定的,最坏的将来了。   于是欢宴总是会尽欢,这世道谁也不知明日。   杨过的朋友有不少都烂醉了一场,黄药师也大方了一回,挖出多年前埋在桃花树下的酒,请老顽童喝了一坛,两人酒后一言不合又打起来,黄药师把周伯通从桃花岛这头追打到那头。   既醉的住处被布置了一番,红绸结花,灯笼绘画,打扮得很是喜庆,喜宴上的人大多都有些矜持,不敢去闹女家的洞房,连杨过那些三教九流的朋友都很老实,开玩笑,杨大哥的儿子都姓郭,这不是入赘等于入赘,谁敢在郭大侠面前闹他女儿?   所以杨过是全须全尾进的洞房,他这一整天只喝了一杯酒,就是合卺酒,合卺酒后是夫妻合卺,杨过没折腾别的了,洞房花烛,新郎新娘,他想了不知多久了。   既醉的妆容是黄蓉描的,淡施脂粉,轻点绛唇,杨过见惯了她素颜的样子,今夜灯下一看,越看越惊艳,既醉还纳闷杨过今天怎么这么老实,下一刻偷情了整整两年的情郎有些紧张地道:“正常的夫妻敦伦,我还没试过。”   既醉听得都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杨过说的是卧榻上的姿势,她努力想了想,然后震惊地发觉,好像确实没有过。   杨过总有些坏点子,每每都是些恶劣把戏,而且每次都时间紧迫,只能怎么刺激怎么来,如洞房花烛的秘戏图上那板板正正的姿态,他是真的连试都没试过,这下流东西可喜欢那些折腾的……咳。   这回洞房,杨过没有折腾别的,严格对照秘戏图进行了敦伦,简直如同周礼里的君子了。   既醉起初不得劲,随后忽然发觉了些乐趣,开始勾引这杨家君子破功,这一夜交锋,最后还是杨过略胜一筹,或许是刺激的腻歪了,折腾起不刺激的,他反而更有兴致。   次日两人都起了个大早,好吧,就是没睡,既醉熬着眼圈打哈欠,催着杨过换衣服,新婚头一天,叫他不要失礼。   杨过如今住在桃花岛上,也等于她郭家半个媳妇了,漂亮媳妇也是要见公婆的。   自家的女儿,黄蓉哪摆得出架子?她甚至还想叫既醉先回去睡吧,杨过武功高,内力运转都能解乏的,自家女儿娇娇的,哪能跟这糙东西比?   这场婚嫁当真是舒心无比,除了杨过每天要面对公婆冷脸之外,也没什么不好的了。   杨过是真的肯花心思的一个人,郭靖本就心软,这两年磨下来就更心软了,和杨过深谈过几回,喝了次酒,也没再说些什么了,黄蓉说杨过,他也会像以前那样劝和了,只是和黄蓉的关系是真的求不来,杨过又是个不大会讨好长辈的人,试了几次,也就是个面上无过罢了。   但他和黄药师的关系却出乎意料得好。   黄药师一直很欣赏杨过,如今更喜欢胖崽儿,连带着对杨过就更顺眼了,还会特意去劝劝女儿,为了胖崽,甚至愿意一年回两趟桃花岛。   胖崽七岁大的时候,哭着闹着要跟郭靖走,把桃花岛地图变成了襄阳,胖崽十一岁大的时候,襄阳一线的联盟开始迅速扩张,胖崽十七岁的时候,郭靖已是胖崽手下大将。   郭靖:???   这个中原由连郭靖本人都不大清楚,他不清楚自己好好地练着义军,怎么就从盟主成了将军,就像外人也不知道胖崽是怎么联合了襄阳一线城防甚至官军头领等等一众人,借着联盟的壳子成立自己的势力,直到地盘扩张到一个惊人地步,蒙古和南宋势力惊觉自己中间忽然多了个第三者。   有的第三者破坏关系一心想要取代原配,有的第三者是来做小猫小狗加入这个家的,胖崽做的第三者就厉害了,他两面开战,北敌蒙古,南征临安,要做当今之世第一人。   杨过时常背着既醉出去,接了胖崽的飞鸽传书,替他做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刺杀蒙古王子啦,掳走南宋大将啦,偷盗漂亮妃子……这点要更正,漂亮妃子是那死活不肯降的大将的心上人,因美貌被宣召入宫,和心上人破镜重圆后,那大将纳头就拜,极有气节。   一边挖南宋墙角,一边狠砍蒙古几刀,郭定北且苟且战,到三十岁那年应天称帝,立国号为襄。   黄药师那日和周伯通喝酒,见他喝着喝着大哭了一场,忽然想起那年抱着胖崽,听他一语道破。   中神通哭嚎不止,东邪亦醉,笑里带泪,击节而歌。   这世上,终是少了许多难过的人。 第122章 唯我不败(1) 黑木崖就是她的天下了……   黑木崖是日月神教的总坛所在, 自恒山向东,位于河北境内。   日月神教将总坛设在此地,山高而陡峭, 万径人踪灭,便意味着彻底做了魔教, 已不是昔年昆仑山光明顶的光景了。   如今的教主任我行, 是个彻彻底底的邪派人物, 他不仅有做天下第一的雄心,也有一统武林的野望, 为了这一点, 他苦修日月教传承下来的吸星**, 为此疏忽教内事务, 将大权交给一名复姓东方的青年, 青年家破人亡, 因此不愿提及本名,却有个不败的别称, 因他在教内比武从来没输过。   任我行修炼吸星**, 这是真正要吸人功力的魔功, 日月教弟子时常要抓人回黑木崖给教主练功,被吸干的人往往死得很惨, 所以日月神教的名声越来越坏,同时东方不败在教内排除异己,将任我行的亲信以各种手段排挤除去,渐掌实权。   任我行练功到了关键时刻, 抽不开身,但他早有所觉,面上不显, 一边提拔东方不败做了神教副教主,一边传给他一部不世神功慈航剑典。   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任我行没有察觉什么,满意地发现东方不败越练越仙气,越练越阴柔,心里痛快,他将这《葵花宝典》传给过几个人,这等神功他之所以不练,就是因为欲练神功,必要自宫,否则气血运行不畅,会走火入魔而死,他所传的人有的不肯自宫血涌难消而死去,有的成了太监武功大涨,当然,都被他吸去功力打死了。   但任我行不知道,东方不败实则是个练武奇才,放在几百年前,随意给他一本厉害功法,能与“五绝”并肩的那种,也因此任我行算了算时间,准备实行韭菜收割计划的时候,被东方不败一剑洞穿琵琶骨,一觉醒来人已在西湖底做囚徒。   日月神教就此易主,而这事吧,其实和既醉没多大关系,因为她既不是任我行的夫人,也不是他的女儿,她爹名叫童百熊,日月教风雷堂主,也是神教的长老人物。   不仅如此,当初东方不败家破人亡叫童百熊救了,熊哥又将这小兄弟带到日月教来,一手将他提拔上去,如今东方不败成事,童百熊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   当初任我行密传东方不败葵花宝典,既醉就在不远处陪大小姐任盈盈玩,那年她四岁,大小姐五岁,都是说话还不清楚的年纪,因此任我行也没避着她们,可既醉是积年的狐狸了,怎么看怎么觉得任我行有诈,等了一会儿,等到东方不败来抱她回去,她就顺手抽出他怀里那本葵花宝典看了。   东方不败也是颇有心机的人,任我行对他有恩,但他也不是全然无防备,至少这神功他是不准备立即就练的,既醉那会儿才几岁大?东方不败觉得她应该连字都不认识几个,也就由得她拿着书玩。   既醉越看葵花宝典越眼熟,看了不久忽然灵光一闪,这不就是阉割版本的慈航剑典?里头有许多东西都是相似相近的,只是葵花宝典要粗陋得多,一些运功时的行气法门都没有写,然后就草草跳了篇章。   既醉背着东方不败给他添补了这些行气法门,又把剑诀里的精华当做注解写上去了,这对一个四岁的小朋友来说,最大的难点在于找到笔墨,而东方不败过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要练神功,因此并没有发觉里头多了些字。   她是全然为了东方不败好,怕他练了不好的功法出问题,毕竟两家关系亲近,童百熊心疼这个失了家人的小兄弟,东方不败刚上黑木崖那阵子都是在童家吃饭,童夫人还给他补过衣裳。   可既醉没想到的是,一朝天翻地覆,老教主任我行忽然就没有了,副教主成了教主,自家东方叔叔一直看着平平无奇的一个人,冷漠着脸坐上教主座椅的时候,看着可真是……既醉刚咽了咽口水,就看见了自己的小短手。   行吧,六岁大的娃娃,就不要想那么多了嗷。   既醉是童百熊的老来女,她比任我行之女任盈盈小一岁,因此经常要陪她玩,既醉其实不喜欢和任盈盈玩,小孩子之间有什么可玩?还不是折腾人比较多?但她爹在人家爹手里头做事,大小姐叫她能不去?现在可好了,既醉在家连睡了几天懒觉,被教主亲自敲了“闺房”的门。   小孩子家也没什么名誉,何况童百熊就在后头,东方不败敲了门就推门。   “童童,盈盈这几天心情不好,你多……”东方不败话没说完,一个枕头就朝他飞来,原本睡得正香的小姑娘从床榻上气鼓鼓地坐起来,头发乱蓬蓬的,漂亮的小脸上满是怒气。   东方不败愣了一下,他自做了教主,这几日所见的都是谄媚笑脸,盈盈这么点大都知道乖乖叫他一声叔叔,提要求都是轻声细语,他已许久没见过这样生气的脸了。   既醉又困又生气,见到任盈盈也不高兴,她真不觉得任盈盈有多在意她啊,教里和任盈盈同龄的女孩儿除了下人就她一个,大小姐不喜欢那些唯唯诺诺的小丫鬟,想找个可心的玩伴,任我行想起她来,就发话叫她去陪玩。   大小姐一开始挺和气,后来发现她地位和丫鬟差不多就开始使脾气了,丢球叫她追,捉迷藏把她关箱子里,过家家让她当劳力,总之对任盈盈来说,陪玩的小伙伴都是下人,她还不得不每天去上工,为这事也不能去和她爹说,怎么说?教主的女儿欺负我,你去把教主干了?   所以这几天东方不败继任教主,最高兴的人就是既醉了,她还没想任盈盈以后怎么过的问题,这想法对狐狸精来说太善良了,她就是挺高兴自己不用每天去大小姐那儿点卯应声了,谁想到松快日子没过几天,东方不败能带着任盈盈找上门来!   既醉看着任盈盈泫然欲泣的小脸蛋,震声说道:“东方不败,你听好,我早就受够了,现在她爹不会冒出来打我爹了,所以我以后再也不用陪她玩了!”   东方不败仍在发愣,既醉又砸他一枕头,把被子蒙在头上了。   有两个人杵在门口,她其实睡不着,但这是个赶客的举动,童百熊是陪着来的,只是没进门,见这一连两个枕头飞出来,面上也不大好看,忙道:“教主莫怪,这孩子无礼,我去说说她!”   东方不败拦住了童百熊,他这会儿脑子里纷乱,语气还是温柔的,只道:“让童童睡吧,盈盈……”   任盈盈怯生生地道:“我可以和丫鬟玩。”   放在之前,东方不败是定要摸摸她的脑袋夸一声乖的,可这会儿他看着这张小脸,想起刚才那满脸怒气的童童,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了。   教众顺服,遍地阿谀,连一个小孩子都乖巧无比,这日子过着,当真顺心吗?   东方不败不懂,他年纪还轻,还有些雄心壮志,只是本能地觉得有些空虚,又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房门,忽然很想再看看那张生气的脸。   既醉撵走了东方不败,因为东方不败发了话,童百熊到底心疼女儿,也没去叫她起,既醉睡了个没枕头的回笼觉,爬起来的时候已是人间饭熟时。   美滋滋地吃着她娘做的饭菜,看外头刚过午时,既醉舒心地叹了一口气,这才是小孩子该过的日子啊!   这两年她一睁开眼睛就要去陪玩,陪得人都傻了木了,既醉连吃了两个大鸡腿,宣布从今以后黑木崖就是她的天下了!   她要不是个六岁小娃,童百熊能站起来把她捂死,这话也是能说的?   既醉说到做到,打这日起上山抓鸟下山捞鱼,撩猫逗狗到处疯玩,东方不败每回过来都能见到事务更忙的童百熊,见一回既醉却是很难的,因为除了晚上睡觉,谁都不知道她能跑哪儿去玩,也就是黑木崖作为日月教总坛,戒备森严,走不多远就有岗哨,所以童百熊也不担心女儿安全。   东方不败这一回却和以往不同,他惨白着脸坐在饭桌上,谁都能看出他脸色不好,童百熊问了几句,东方不败没有回答,于是一桌的人都只能闷头吃饭,就在这时,忽然听见外头一声欢叫,小姑娘捧着一把野果子跑进来,“娘!娘!你看看这果子好漂亮啊……东方叔叔也在啊。”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警惕地看着东方不败,这坏东西是不是来叫她上工的?   东方不败却看了一眼她手里的果子,道:“这是蛇莓,小孩子不能多吃。”   既醉才不理他,狐狸杂食,捕不到猎吃野果子是常事,这果子她虽然不知道叫什么,但吃过很多次。   童夫人连忙要把她叫过来,却见东方不败脸色微微好转了些,对既醉招招手,“童童,陪叔叔坐会吧。”   既醉不怎么情愿地蹭过去,刚要坐在椅子上,就被东方不败捞起来放在了腿上,他轻轻抱了抱她,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带着些遗憾,怅惘,和爱怜之色。   东方不败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忽然对童百熊道:“童大哥,我很喜欢童童这个孩子,想认她做个干女儿。”   自在任我行卧房发现那被撕去的一页葵花宝典,看到那刺目的自宫二字,东方不败就在挣扎,他如今神功已成,还没好好享受这横行天下的霸道,就被告知他得做个不男不女的太监才能活下去,他还年轻,还没有孩子,对情爱还有向往。   这万丈红尘,他还眷恋啊。 第123章 唯我不败(2) 人生在世,脸面二字。……   童百熊和东方不败多年相交, 看得出东方不败有心事,却没想到是这桩事。   想到这几日一向勤勉教务的东方兄弟甚至动用权柄命人遴选良家女为妾,可底下热热闹闹选了些人上来, 却又没一个能留下的,童百熊心里咯噔一声, 未免触碰到东方不败的伤处,他故作豪迈地笑道:“童童也是教主你看着长大的,认个爹也好。来, 童童,叫声干爹。”   后半句话却是对既醉说的, 还使了个眼色, 叫她表现得讨喜点。   既醉一点都不讨喜,她在东方不败怀里扭了扭, 不情不愿地说道:“过年拜亲戚都有压岁钱的。”   东方不败愕然, 随即笑出声来,解下脖颈上一块玉佩, 那是他家灭门前的传家之物, 童百熊也见过, 刚要拒绝, 玉佩就被东方不败系在了既醉脖子上。   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又笑道:“大小姐,能改一改口了吧?”   既醉这才点点头, 叫了一声,“阿爹。”   东方不败还没有做过父亲,想到自己将要……听了这一声真是百感交集,他把既醉抱得更紧了些,低声道:“好孩子, 好孩子,爹以后什么都给你。”   既醉总觉得东方不败怪里怪气的,在他怀里只呆了一会儿,就挣扎着下去了,还把野果子分给她爹她娘一半,又递给东方不败几个,剩下的自己全吃了。   东方不败看着那几颗颜色鲜艳的蛇莓,压抑的心情好了些,于是这一顿饭,他也就吃了那一点蛇莓。   东方不败走后,既醉这才松了一口气,吃饭都更香了,她倒不是怕东方不败,而是有东方不败在,他们家的气氛就有些不对劲。   童百熊是很想继续和东方不败做兄弟的,可如今上下有别,他表现得稀烂,东方不败想让他当下属做事,他一口一个东方兄弟,东方不败想找兄弟说话,他又叫人教主。   受童百熊影响,童夫人也是这样拧巴的状态,既醉是真佩服东方不败,就这还能两天三次的来上门吃饭。   她不知道的是,就童家这态度,已经是东方不败继任教主以来感受到的最大的安慰了。   东方不败回到住所,底下又送来一批身家干净的美人,有的是精心调理出的瘦马,有的是从农家买来的小户女,这是东方不败前两日的想法,他是一定要活下去的,所以自宫势在必行,但他可以在此之前多纳几个妾,给自己留个后,可今日从童家回来,东方不败的想法又变了。   看着一院子十几个美人,东方不败只道:“没什么意思,都送回去吧。”   其他美人们都不敢做声,只有一个相貌最漂亮,看着最文静的美人柔柔下拜道:“贵人容禀,奴家和几个姐妹叫妈妈卖了,实在无家可归……”   其实不必说这么多,东方不败只要看她们一眼就知道是什么来路了,看一眼送人来的管事,“没地方送回去的,就留下做丫鬟,送去陪盈盈玩吧。”   以前他多管盈盈叫大小姐,今日自己也得了个大小姐,便改了口。   几个无家可归的美人面面相觑,都有些忐忑不安,先前开口的美人临走前又回望了东方不败一眼,咬了咬下唇,不大甘心。   好不容易离了魔窟,贵人却瞧不上她,正青春貌美的时候,难道真要做一辈子伺候人的丫鬟?   她却不知道东方不败满腹心事,也没有注意那回眸一眼的美丽,他回到内室,蹙眉拿出那看了无数遍的葵花残页,削铁如泥的匕首在手里盘转许久,一直犹豫着要不要下手,他总觉得自己身体并无异常,除了胡子渐少,肌肤越来越白皙光泽,眉眼五官都越来越美之外。   虽也有些行气时的燥热,但并没有到冲击脏腑性命有碍的地步,只要按照行气法门运转一周就会平复下来,莫非是他神功还没有练到大成?   东方不败思索许久,还是先放下了匕首,这残页未必不是任我行的后手,毕竟他想看到这残页,必然是在背叛任我行之后,进了他的内室翻了他的物件,若真是这样,一刀下去可就中了计。   如此也就又犹豫了几日,这一日既醉起了个大早,来找东方不败玩,比起亲爹,东方不败这个干爹是极称职的,这是对既醉来说,童百熊是个挺糙的老汉,过日子就三样,吃饱喝足睡好。   东方不败就精细多了,他会给既醉置办漂亮合身的衣裙,小孩子费布料,童夫人也是小户出身,既醉的衣裳要不做大了准备多穿一两年,要不就是料子便宜,以前还真没任盈盈的丫鬟穿得好。   不光衣裙,东方不败还早早地给她备嫁妆,既醉现在梳两个小揪揪什么首饰都戴不上的年纪,已经拥有了好几箱子的贵重首饰。   东方不败这里的伙食也比童家好,他用的都是各地采买的珍馐,人在河北都能吃上云南的跑地鸡,什么贵妃待遇啊!实在叫既醉来了就不想走,她要是没过过好日子也就罢了,隔三差五给她过一点好日子,回到童家又是家常几样,哪有不常往东方不败这里跑的道理?   现在既醉对东方不败已经是一口一个阿爹了。   可今日不巧的是,任盈盈也在,既醉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狠狠地瞪了东方不败一眼。   东方不败只当是小女孩家的矛盾,他对孩子的耐心是很足的,任盈盈失了父亲,以往跋扈的性子一下子变得柔顺安静,东方不败怜惜她遭遇,怕人慢待了她,因此每过一段时间都要看她几眼,怕人捧高踩低。   任盈盈笑着对既醉点了点头,丝毫不见当初的样子,东方不败道:“盈盈回去吧,功课记得要做。”   任盈盈行了个规规矩矩的礼节,这才带着几个丫鬟离去了。   东方不败一回头,看见自家大小姐气鼓鼓地坐在教主座椅上,说实话,第一次他也是震怒,可习惯之后……罢了,自家大小姐是真的可爱。   教主座椅很高,既醉坐着都能俯视站在底下的东方不败,她威严地质问道:“为什么叫她来?看我生气的样子很好玩吗?”   既醉是一点都不掩饰她对任盈盈的不喜,她也就这辈子给人做过小跟班,一做做两年,现在任盈盈不硬气了,她不去欺负任盈盈就很善良了,为什么要把人往她眼皮子底下放?   东方不败笑得很温柔道:“可是童童昨天说今天要睡懒觉,爹才趁着你不在看看盈盈的。”   这会儿天色可早着呢,既醉就是为了到东方不败这儿赶一顿早饭才来的,谁想到为了一口吃的,大小姐连懒觉都不睡了呢?   既醉瘪嘴,“就不能不看她了吗?”   东方不败摇摇头,语气温柔却坚定道:“盈盈的身份不同,她过得好,我这个教主的位置才名正言顺……”   他自己说着都愣了一下,怎么会和童童一个小孩子说这些事?   可既醉眨了眨眼睛,不大确定地道:“教主位置,还要名正言顺?”   这是魔教啊!给所有人喂三尸脑神丹,没有解药就要嘎掉的那种魔教,说实话不少人都猜测任我行是被东方不败弄死了,估计任盈盈那么乖,就是因为没想过任我行还有活着的可能性。   东方不败叹气,把小姑娘从座椅上抱下来,轻轻地道:“面上至少好看些,人生在世,不就是脸面二字?”   既醉嗅了嗅东方不败身上的香气,总觉得他好像越来越好看了,这种好看不是扭曲的好看,而是很自然的,从肌骨里透出来的美丽,她早就忘记慈航剑典的事了,当初攻破慈航静斋后,这功法被传抄万遍,在她看来早就烂大街了,可忘记在烂大街之前,这可是慈航静斋千年不外传之绝学。   东方不败是练武奇才,他觉得自己神功大成,是因为他将慈航剑典练到了剑心通明之境,仙魔两端,既醉前前世这功法烂到天下女子人手一本,在这普及概率极高的情况下,能练到这个境界的都只有一个秋月,所以她也没想到东方不败就这么练成了。   而慈航剑典的最高境界名为死关,全身血气沸腾不断,熬不过去就死,练成后能破碎虚空。   和破烂葵花宝典大成后血热伤身,需要自宫的阶段有些相似,只是目前东方不败还没练到那层次。   既醉都不知道慈航剑典还有个死关,因为从来没人练到那个境界过。   她和东方不败说了一会儿话,就急着拉他去吃早饭了,实在是托既醉的福,东方不败以前教务忙,忙起来三餐不定,因此胃不大好,这些日子也被带得三餐准时。   正吃着早饭,外头忽有人急声道:“教主!有敌袭,正道的那些人听闻老教主失踪,五岳剑派联合——”   东方不败脸上的笑容消失,眉眼也冷了下来,对既醉道:“暂时呆在这里,我去看看。”   既醉有些担心,但还是点点头,她去也没用,还会让东方不败分心。 第124章 唯我不败(3) 要什么爹都给你。……   任我行虽是个大魔头, 日月教如今的恶名大多因为他强抓正派弟子练功所致,但他在日月教,就是一个震慑, 以往还真没见过有人敢打到黑木崖来。   东方不败心中生起怒气,任我行在的时候不来报仇,等他做了教主跑来寻仇,是看不起他东方不败吗?   事实还真如此,任我行没失踪前, 五岳剑派少了人之后次次开会,次次拿不出章程来, 直到任我行失踪, 疑似被新任教主暗害, 五岳剑派忽然就组织整齐起来攻打日月教, 领头的是华山派掌门, 君子剑岳不群。   君子卓尔不群,这自然是个极好的名字,极好的外号,岳不群似乎没辜负这一点,即便是带领五岳剑派匆匆赶路而来,他这个临时盟主做得仍然很有风范, 心中也颇喜悦。   日月魔教以前有任我行在, 谁敢来打黑木崖?如今却换了个名不见经传的教主,听闻才二十多岁, 他能有多少实力?名门正派之中还多有传言那位姿容俊丽的新教主,本是任我行的男宠,靠着那点见不得台面的手段暗算了任我行,才得上位。   这事是真的在正道里传遍了, 反倒是日月教里没什么声音,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件挺讽刺的事。   五岳剑派在距离黑木崖不远的地方扎营,也没去附近的村镇,那里一般都是魔教中人家眷的聚居地,这次不是泄愤杀人来的,而是要挑了黑木崖,谁也不会去做这么没脸的事。   扎好营地,岳不群又召集人手开了个会,商议如何攻打黑木崖,有意派遣各派弟子,嵩山掌门左冷禅皮笑肉不笑,言语带机锋,总之他嵩山不打先锋,恒山派的师太正待劝和,忽然神情一滞,迅速一手一个拉着自己的亲传爱徒离了原地,下一刻剑光如雨,倾泻而下,将会议所在的营帐斩成无数段。   东方不败黑衣长发,立在不远处,修眉轻挑一下,他这一剑本没想做什么,不料除了恒山的尼姑胳膊上一道轻伤,其他几位正道掌门竟是一个不落,多多少少受了几道剑气。   这叫他忽然想起被他一剑洞穿琵琶骨的任我行了。   岳不群当时正在说话,所以东方不败闻声辩位,剑是朝着他的方向去的,岳不群的伤因此最重,他吐出一口血来,竟是昏迷了过去。   左冷禅暗骂岳不群不要面皮,此时也不敢做声,怕当了出头的傻鸟,仍是恒山掌门师太大声地道:“魔教妖人报上名来!”   东方不败长发在空中飞舞,这不是风,而是周身气机涌动,他露出一个柔和的笑容来,只道:“东方不败。”   这名怪异,像外号多过本名,但这些时日五岳剑派传遍了他的桃色话题,一时竟是人尽皆知,连恒山师太都噎了一下,看了眼昏死过去的岳不群和人人负伤的各派掌门。   就这,任我行有几条命养这样的男宠?   东方不败说完,持剑步步逼近,左冷禅的站位不好,一时只能拔剑来接,他正想着过个几招祸水东引,死道友不死贫道,不料双剑相击,一股巨力自对方剑上而来,当啷一声折了他的佩剑,东方不败看也不看,两道剑光将左冷禅废去。   五岳剑派,顷刻间折去两位掌门,恒山师太明知不敌,还是拔剑攻去,东方不败难得欣赏她,反手用剑柄敲她后脑,将人击晕在地,随后步伐逐渐轻松,朝着其他人走去。   从下黑木崖不过一时三刻,五岳剑派高端战力全部被废,东方不败看着赶来的魔教众,轻咳了一声,道:“男的都送去平一指那里试药,女的……”   他看了一眼教众脸上的兴奋,脸色却忽然冷了下来,他养了一个女儿,如今快做太监,最厌恶的就是这等对女色外露的下流**,语气也冷了下来,“一人喂一颗三尸脑神丹,都放了走。”   他这样发话,就是不准动这些侠女尼姑了,日月教众习惯了教主的脾气,一时静默下来做事,男的挨个拉走,女的喂药,就在这时,忽有一道爽朗的男子声音笑道:“东方教主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些,咱们这些人,平日到哪里去沾这些正道美人儿,瞧现在这躺了一地,教主瞧不上眼,我田伯光就笑纳了……”   一道极速掠来的身影忽携了两个恒山尼姑就要跑,东方不败脸色冷郁,起初没有试图去抓田伯光,万里独行田伯光,他是江湖上有名的采花大盗,轻功冠绝当世,能杀了他的追不上他,追得上的人还没出生,但等田伯光贪心太过,一掠掠了两个人,身影略有迟滞的时候,东方不败猛然出手,一掌拍在田伯光后心。   田伯光一口血长喷而出,倒在地上没了声息,东方不败冷哼一声,刚才对战五岳剑派的时候他就发觉自己功力远在这些人之上,去拍田伯光的时候有意留个活口,动用的力道根本不致命。   可田伯光是真的昏死过去了,有教众壮着胆子去探田伯光的脉,确认是真重伤了,连忙道:“教主,这贼子也要拉去试药吗?”   东方不败本想点头,忽然想起一事来,淡淡地道:“捆了送上黑木崖,我还有话问询他。”   教众连忙动手抬起田伯光。   东方不败能有什么事去问一个采花大盗?他决定自宫而不是由他人动手,就是怕走漏了风声,可没过这个手,总要有个试验品吧?割到什么程度,割什么位置,怎么样防止感染致命,这据说都是有讲究的,原本东方不败是准备在俘虏里随即挑选个幸运儿,谁想到田伯光这个采花大盗送上门来了呢?   采花大盗一向是正邪两道皆可杀的货色,田伯光能混出名气来实在要有赖于他的绝世轻功,东方不败打折了他两条腿,关进密室里,按照寻摸来的阉割太监的秘法,先断食水,再喂蛋黄,打晕过去,动手阉割。   东方不败嫌弃气味,面上系了白巾,只露出一双冷冽狭长的眼,田伯光痛醒之时,还当自己被个美人儿收了作案物件,可疼痛告诉他这不是口花花的时候,他痛得惨叫起来,刚想求饶,被东方不败一掌再次拍晕过去。   还没割完,才下了一刀而已,叫得真是刺耳。   东方不败专注地阉割起田伯光来,一边还对照起医术,准备在田伯光身上实行两种阉割法,先切桃,等一段时间如果没有感染去世,就再整取甘蔗。   男人一般是很难对这个玩意动刀子的,但东方不败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下手的时候甚至带着几分快意,他想着,若他真成了太监,以后对付敌人就都按这个来,大家一起不做男人好了。   分两次阉割完田伯光,又灭了他的口之后,东方不败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为举止都开始阴柔妖娆起来,叫不少人心里害怕,上一个教主到处抓人练功,这一个教主阴晴不定难伺候,歌功颂德他不爱听,阿谀谄媚他冷着脸,可你要是真对他不客气,他言笑晏晏要你的命。   不少人是真怀念起以前的日子来了,任我行别的不说,他至少是个正常人啊!   既醉却越来越喜欢东方不败了,这个阿爹比那个糙老汉好了不止一百倍,他开始学着调胭脂水粉,甚至提针线给她绣了个小手帕!   东方不败已经不当自己是个男人了,痛苦不会淡去,只能排解,那么先适应做个女人或许会更好。   总之,他是不愿做太监的,他不愿做个不男不女的人,又做不了男人,便只有做个女人了。   东方不败如此想,却不耽误他在江湖上的名声逐渐威风起来,俨然有第一猛男之势,一人单挑五岳剑派,现在那五岳盟主岳不群还在平一指那儿喝药汤,打死田伯光,不少受害人家还为此给东方不败立了长生牌,早晚三炷香。   渐渐地,东方不败这个名字已经成了武林第一人的代称,连带着提起日月教来,也没什么人敢说魔教二字,只用神教代替。   黑木崖更成了不可提及的险恶之地,仿佛其上有恶龙盘绕,人人畏惧。   既醉就在人人畏惧的黑木崖上,坐在武林第一人东方不败的怀里,满怀期待地等着他给自己梳漂亮的小辫。   东方不败那双用剑的手是十分灵巧的,学什么都是一点就会,别提给小女孩梳小辫这样简单的事了,他还用了几个蝴蝶金环一起编在小辫里,让小姑娘蹦跳起来的时候金蝶闪烁,越发可爱起来。   既醉靠在东方不败怀里,忽然问道:“阿爹,那些正道的俘虏里面,有模样俊俏的吗?”   东方不败回想了一下,淡淡道:“岳不群卖相不错,其他掌门都差他一筹。”   既醉噫了一声,“不要那么老的,我想要两三个十几岁的,俊俏的少年陪我玩。”   东方不败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爱怜地道:“好,要什么爹都给你,带你去平一指那里,自己挑好不好?”   既醉美滋滋地抱紧了东方不败的腰,忽然好想叫一声娘亲,她亲娘都没这么宠她,什么都不问,要什么给什么诶! 第125章 唯我不败(4) 这日子过得可纠结死他……   平一指是日月教的大夫, 他在江湖上的名号叫做“杀人神医”,就是因他信奉世间门生死有定数,每救一个必死之人,就要用一条来换, 所谓“杀一人救一人”, 往往求到他的门上的人, 也就成了他杀人的傀儡。   可东方不败来到平一指的住处,这老头一点也不孤僻了, 也不高傲了, 老脸笑出一朵花来,还连连夸赞既醉骨相长得好,以后必是大美人云云,东方不败如今喜怒不定, 却很爱听这样的话,嘴角也翘了起来, 揉了揉既醉漂亮的小辫, 柔声道:“孩子想要几个玩伴,正合五岳剑派送来些不错的, 叫她挑挑。”   平一指也不敢叫他们去阴暗潮湿的地牢里, 连忙呼喝着叫人押送些未长成的少年少女来。   其实既醉只想瞧瞧少年,但平一指这儿年纪小于十一岁的都关在一起, 原本东方不败说要放走女的,可被田伯光打断,后来教众不敢违背他意思, 喂了药要把那些人赶走,却有些人不愿走,有的要和夫君同生共死, 有的不愿离开爹娘独自离去,到最后走的人也没多少。   华山派这里,岳不群的妻子宁中则倒是难得狠得下心的人,她愿意离开,因为她要带着女儿走,可一颗三尸脑神丹喂下去,就是走了也要受人钳制,宁中则思量再三,只托了愿走的恒山一位师太带女儿灵珊走,她留下和夫君同死生,却不料岳灵珊路上借口上茅厕,又偷偷溜了回来,也被抓进了平一指这里。   既醉没找到多少合眼的美少年,却叫这哭都不敢哭,像一只呆兔子一样的小丫头吸引了视线,她眨了眨眼睛,指着岳灵珊道:“先带到一边去,这个要了。”   少年里顿时有个人站了起来,急声道:“妖女,你要对我小师妹做什么?”   少年剑眉薄唇,却不大合既醉眼缘,她颇适应妖女这个称谓,笑着上前,还捏了一把岳灵珊的脸蛋,对那少年道:“做什么?往后洗脚端盆,跟进跟出,做我的小丫鬟啊。”   那少年名为令狐冲,是岳不群的首徒,华山派的大师兄,打小就对岳灵珊有好感的,听了这话更是气得脸色发青,还待说什么,既醉就嫌弃地道:“这个不要,说话声音太大,没礼貌。”   令狐冲险些气个仰倒,大声地道:“妖女,你要折磨人冲小爷来,爷给你洗脚端盆……”   话没说完,东方不败折了一枝盆景树枝,准备取了这狗东西性命,既醉连忙抱住东方不败的腰,在他怀里蹭了蹭,“阿爹别杀人,人活着才好玩,死了就不好玩了。”   东方不败少年家破人亡,上了黑木崖之后就极少和人亲近,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只要叫童童抱一抱,就会满腔柔情,心也温软,人也温暖。   既醉走到令狐冲面前,平一指是让人喂了药再送上来的,令狐冲手软脚软,除了说话声音还挺大,没有什么攻击力。   既醉盯着令狐冲看,问道:“你是很想伺候我的吧?”   令狐冲气得要开骂,既醉漂亮得像琉璃一样的眸子眨了眨,陡然凑近了些,随即嫌弃道:“我为什么要奖励你?等我再长几岁,这世上的男人没有不想给我洗脚端盆的,你算什么东西?”   “妖女,你不要脸!”令狐冲破口骂道:“像你这样丑陋的妖女……”   他骂着,声音居然小了一点。   实在是理不直,气不壮,这小妖女凑得这么近,即便是被药弄得头晕眼花,令狐冲也注意到她相貌极美,五官虽然还没长开,却已经精致漂亮非常,她说的话并不假。   东方不败柔声劝道:“童童,还是杀了他吧,实在叫人讨厌。”   令狐冲对着别人,攻击性还是很强,今日东方不败穿了一身绣着牡丹的红衣,模样俊丽,他怒声斥道:“你这不男不女的妖人……”   既醉啪一巴掌就扇在他的脸上,一下不够,又扇了一下,令狐冲本就发软的人,挨了这两巴掌,竟然一下子就昏死过去了。   东方不败诡异地想到了岳不群,这华山派的人是不是都这么脆?   既醉在人群里又挑了挑,实在没见到特别好的,只选了三个相貌清秀的少年,也就是抱着来都来了不能空手而归的想法,一回来就把人丢给了东方不败,反倒是对岳灵珊这个娇气包兴致很大。   岳灵珊在华山派是人人宠爱的小师妹,难得脾气性格也不坏,反正比起任盈盈来,她实在挺可爱,既醉也没真叫她洗脚端盆,而是带着,时不时欺负一下,捏捏她的脸,看她要哭不哭的样子。   五岳剑派这次来了好些人,东方不败也没有关他们一辈子的想法,陆陆续续又放走些人,又过了几年,除了岳不群左冷禅这些组织者还关着,基本上都放走了,三尸脑神丹一年一颗解药发放也没有误时,基本上把五岳剑派当成日月教的分舵来经营。   既醉十四岁生辰的时候,求了求东方不败,把岳不群废去经脉后也给放了,东方不败没那个意识,放人就放人吧,废经脉还是既醉叫平一指做的,岳灵珊那天哭着来谢她,她也不在意,叫他们一家三口回华山去了。   这几年任盈盈也长大了,不再需要隔几天看一看她,东方不败知道自家大小姐心里有结,在外头给任盈盈找了地方安置,又想着等童童再大两岁,叫她做个神教圣女也好。   日月教的圣女由来已久,在日月教还叫明教的时候,还没有传入中土的波斯明教就有圣女一职,大多是教主之女,或者教中长老之女,也有年纪轻武力高的女子为了掌握实权成为圣女的,圣女熬一熬就是圣姑了,也就是明教女性长老的代称。   既醉对这个兴趣不大,但东方不败说她要是不肯做,就要给任盈盈了,她立刻瞪圆眼睛,表示圣女之位非她不可。   实在是很可爱的小姑娘。   东方不败每每想起自家大小姐来,总是心头柔软,甚至有时候在外几日见不到她,心情就会越来越坏,日月教众大多都知道,要报告些不好的消息,最好是在大小姐在场的情况下,因为大小姐不喜欢杀人,教主从不在她面前动手,而过了那个动手的时段,教主难道还会特意想起个人来然后去杀?   既醉快及笄了,哪怕是在江湖上,及笄也是女孩子最重要的日子,赶在这个时间门点前,东方不败派人大肆搜罗珍奇宝物,就差把黑木崖打扮成个东海水晶宫,至于最开始收童童做干女儿时备下的那点嫁妆,那都是老黄历了。   日月神教如今煊赫到顶,便连朝廷兵马都要避一避锋芒,背地里却有暗流涌动,要趁魔教守卫最松懈时给东方不败蓄力一击。   杭州西湖上,花船飘荡,任我行大笑着坐在船舱里,救他出来的是他的好下属向问天,当初向问天投向东方不败,这些年也尽心做事,一切都是为了麻痹贼人,终于在今年初叫他查到任我行的关押地,又在大小姐任盈盈和她的情郎令狐冲的帮助下救出了任我行,任我行被关押多年,神功未散,一出来就袭击了一处日月教分舵,吸干了里面的人。   这自然是不能叫令狐冲看见的,向问天打发了一人走,和吸干了百余人的任我行对坐船舱,颇有些急切地询问道:“教主,您如今感觉怎么样了?”   任我行面色忽而阴鸷下来,只道:“当初那妖人修炼妖功,害我至此,如今一别八年,他功力必定大成了,有些棘手。”   向问天沉思道:“或可用平一指的毒……”   任我行摇头,“天下的毒药总有异味,妖人甚至不需入口,闻也闻得见。”   这世上不存在无色无味的剧毒,像软筋散麻沸药这些对神功已成的东方不败起不了作用,忽然任我行眉头一挑,大笑道:“平一指那儿有一种烈药,叫姹女泪,无色无味,就是最厉害的高手也尝不出来,我当年还吃了个亏。”   向问天愣了一下,这名字……   任我行心里清楚,那是一味极烈的性药,吃了三五日不得消解,不发泄就死,那妖人现在必定已经是个太监,吃了这药无处发泄,血涌之下再和他对战,必死无疑。   任我行倒不知道,八年了,东方不败做好心理准备已经八年了,他努力地叫自己把自己当成女人,可那关卡迟迟不至,他也就迟迟未宫。   一行人做好准备,令狐冲在任我行和向问天眼里是任盈盈的情郎,任我行还考较了他一番,很是满意,却不知道在任盈盈和令狐冲这里,他们是打着“救出师父和师妹”的旗号去的,任盈盈很欣赏令狐冲对小师妹的痴情,于是很想要这份痴情转到自己这里来。   自从被放走,并没回过华山派的令狐冲也不知道,小师妹一家已经被放了,他一面和任盈盈纠缠,一面心里念着小师妹,时不时午夜梦回,还能想起那未长开就容色极美的小妖女。   这日子过得可纠结死他了。 第126章 唯我不败(5) 你是不是看上童童了?……   早在当年东方不败轻易击败五岳联盟的时候, 既醉就发现了,这一世的江湖人武力水平是很低下的, 许多功夫都只有粗浅的行气法门, 练武也以招式为主。   像岳灵珊出身的华山派,教弟子的不过一套入门剑诀,放在她以前经历过的世界, 这只会一门剑法的华山掌门,也只配做个喽啰。   武学一道,不是不能精修一门,但不阅遍天下武学, 不知道如何应对各式各样的对手, 又怎么成为江湖高手?江湖地位是坐着谈出来的吗?   名门正派里, 往往各家有一门开宗立派的武功,门中弟子学的是粗浅招式,亲传弟子能学大部分,掌门的儿子可以学个全,就这点东西还分了三六九等, 有资质的人不一定能学到,学到的大多靠家世不是资质,几代传下来,也就不怪他们在东方不败手底下不堪一击了。   日月教内的风气倒是比名门正派好一些, 教内珍藏的武学大多是可以传授弟子的,许多底层弟子攒几个年头也可以兑换一门不错的功法,教内高层可以随意取用。像任我行再怎么坏,他也还是会给东方不败传授秘籍,虽然他不怀好意吧,但对信任的人, 例如向问天这种忠心耿耿的手下,任我行传授的也是正经的厉害武学。   这和日月教的来历有关,比起宗派,日月神教脱胎的明教其实是个宗教,别管它信啥明王弥勒救世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总归是个信仰,以信仰构成的教派里,绝大多数人是过着一样日子的,像童百熊这种老实人,做了多年的神教长老,家里都没什么余财。   既醉以前是一个月去东方不败那儿住几天,渐渐地成了一个月回家住几天,每次她回来不久,东方不败的脾气就要坏一段时间,既醉不在东方不败身边的日子里,黑木崖上才算是真正的险恶魔教,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肃穆凛然之色,教主冷厉阴鸷坐在高处,像戾鹰俯瞰群鸟。   童百熊的心思不算细腻,但大多数人都能感受到的东西,他也清楚,心里头总有些忧虑:童童一年大过一年,教主却不见老态,反而肌肤白皙润泽,五官俊丽更甚往昔,教主每每抱着童童的时候,那眼里的温柔爱怜简直叫他心惊胆颤,两人站在一起越来越不像干爹义女了。   教中自然没人敢传这些,但多有心照不宣的,连带着对童百熊都尊敬起来,童百熊对这种尊敬只觉得气愤难当,可要他去和东方不败把话说出口,他又张不开这个嘴。   今日是既醉回家来住的日子,童夫人烧了一桌的好菜,既醉高高兴兴地吃饭,又提起自己还在筹办的生辰来了,童百熊面上笑笑,喝着闷酒,一坛子下肚,看着活泼漂亮的女儿赖在夫人怀里撒娇,终于下定决心,他要去和东方不败好好聊一聊。   童百熊一言不发起身出去,既醉还问呢,“娘,爹今天怎么了?我回来他不高兴吗?”   童夫人笑道:“教里事情忙,咱们不管他,晚上娘跟你一起睡,又一个月没回来了,跟娘说说话。”   既醉嗯嗯直点头,却不知道童百熊喝了一坛酒,仗着酒劲直接去找了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的书房里还跪着人,童百熊闯了进来,大声地道:“东方兄弟,我有件事憋在心里,憋得不痛快,一定要你给句实话!”   东方不败瞥了一眼跪着的人,只道:“去刑堂领五十鞭子。”   跪着的人千恩万谢退出去了,童百熊看也不看他,满脸的酒意,眼睛却半醒半醉的看着东方不败,质问道:“东方兄弟!我叫你一声兄弟,是因为你我老少相惜,你虽做了教主,今年也不到三十,你实话跟我说,你是不是、是不是看上童童了?”   听到童童两个字,东方不败阴沉的神色褪去,眉眼温柔地笑了起来,“童大哥,你怎么会这么想?童童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把她当亲生的女儿看待,还是,有人说了什么?”   话到最后,狭长冷眸里已经染上杀意。   童百熊醉着无法分辨,他忍了忍,终于还是忍不住,大声说道:“童童十五了,她满了十岁的时候,我这个做亲爹的都不会把她抱在怀里,叫她坐在腿上了!”   东方不败一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一见到童童就要抱抱她,小姑娘的怀抱总会让他平复心情,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刻。   童百熊的怒火叫东方不败呆呆怔怔的,童百熊自己也因这火气清醒了几分,东方不败眉眼低垂下来,轻声道:“童大哥,我跟你说实话,我叫老教主害了,他给我的邪功练到大成,身体承受不住血气,一定要阉了才能保命,所以我对童童是真的没有其他心思。”   童百熊愣住,不可置信地看着东方不败,“兄弟……”   东方不败低着眉,掩去眼里冷意,轻轻地道:“当初发现这事,我本想纳些小妾,留条血脉,可那阵子心烦,到底没有缘分,童童是我最大的安慰了,童大哥,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童百熊哑了许久,都没能说出话来,他想到很多东西,比如东方不败这些年来身边没有一个女人,他一个年轻男子能忍受这么长时间的寂寞,已经不是专注练武能解释的了,再加上那白皙润泽比女子更美几分的模样,还有他一直不蓄须,种种细节都对上了。   如果不是他逼问,教主一定会把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去的。   童百熊又是羞愧又是难过,还有愤慨,“老教主……”   东方不败柔声道:“童大哥,不要多说了,我想童童了。”   童百熊从几乎窒息的愧疚感中挣扎出来,连忙道:“我去把童童叫来陪你,东方兄弟……你不要放在心上,一日是男儿,一世是男儿,不过是挨了一刀罢了,就当……唉,俺这人不会说话,还是让童童来。”   他几乎是从东方不败这儿落荒而逃了。   书房里的东方不败眉眼冰冷,看着童百熊离远,杀意渐渐消退,那是童童的亲父,若叫她知道了,这辈子怎么叫她安生地过?   童夫人那边给既醉把床都铺好了,忽见童百熊又酒气冲天地跑回来,揪着女儿就要往外走,纳闷地道:“这么晚了,还带童童出去玩?”   东方不败本就舍不得放人,早上既醉就说该回家的,一直拖到中午才开始给她收拾东西,一收拾就到了晚上,这才回家吃了顿晚饭呢。   童百熊回来的路上就决定把这事吞进肚子里,到死都不往外说,闻言也没解释,只道:“教主心情不好,让童童去陪陪他。”   童夫人也是过五十的人了,闻言叹道:“以前陪大小姐,现在陪教主,连家都不叫回了。”   童百熊只当没听见,拉着既醉就往外走,还一路叮嘱她要好好安慰教主。   既醉点头,又算了算时间,“爹啊,后天就是我生辰了,一直待在阿爹那里吗?”   童百熊闷闷地点头,既醉又和他说了会儿话,直到童百熊把她送到东方不败手里,这粗莽老汉忽然重重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好好照顾教主!”   他大步走远了。   东方不败从书桌前起身,既醉翻了个白眼,张开双臂,知道知道,要抱抱嘛。   她熟门熟路地抱了东方不败一会儿,然后整个人埋在他怀里,很熟练地搂住东方不败的脖子,就坐在他腿上,笑嘻嘻地道:“阿爹,你可真是离不得人,我才回去吃了一顿饭……”   东方不败抱着她,柔柔地道:“是,我离不得人。”   既醉给噎了一下,倒也不讨厌,和东方不败说了些话,有丫鬟来敲门,说是送茶点的。   既醉喜欢吃茶点,却不喜欢喝茶,而东方不败喝茶是不吃茶点的,两人一向分工有序,既醉看了一下,今天的茶点里有她最喜欢的莲蓉小点,知道是东方不败特意吩咐的,顿时展颜一笑。   东方不败饮了一口茶水,见小姑娘笑起来的模样分外动人,视线追随过去,下意识地又喝了两口,没注意那丫鬟竟还是个熟脸,那当年被打发去伺候任盈盈的几个女子之一,任盈盈离开日月教后,她的丫鬟被分来调去,这一个就落在书房伺候茶水。   丫鬟收拾了茶碗点心盘子匆匆离去,东方不败正在处理教中事务,忽听外头通报,教中左使向问天有急事要报。   这种事一般是不避着既醉的,东方不败随意地道:“叫他进来。”   还在思忖着向问天能有什么急事,书房外走进一行熟悉的人,领头的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向问天站在老人身边,老人身后一对少年男女,是任盈盈和令狐冲。   任我行吸足功力,自觉神功已成,他步入书房,看见东方不败红衣灿烂,身侧有绝色佳人相伴,不由大笑出声道:“东方不败,你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竟还想消受美人恩?”   东方不败的脸色阴沉,正要拔剑,忽有一种异样热流自腹下升起,他随身的另一把剑,起了。 第127章 唯我不败(6) 一声童童,两声童童。……   电光火石间明白一切, 东方不败冷冷看着任我行,这人对他确实是有知遇之恩的,所以他没有杀他, 想把他关一辈子老死也就罢了, 他那时候心肠还软, 后来知道葵花宝典的事,更多的就是恨。   任我行也恨, 他闭关苦修吸星**,却被东方不败背叛, 西湖底一关八年没有折损他的心气, 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杀了东方不败,夺回大权, 一统武林, 成就无双霸业了。   东方不败轻声说道:“任我行, 你要报复, 为何使这样的下作手段?”   他已经察觉自己中了什么药, 只觉得古怪至极,这世上但凡无色无味的药物, 就没有即刻要命的, 给他下这样的药,最多影响他动武, 那就纯粹是手段下作了。   任我行冷笑一声,也没等他血热发作, 直接逼近交手, 东方不败把既醉推进内室,自己守着门口,长剑一震, 和任我行交手不过十余招,任我行就挨了数剑,向问天立刻上前帮手,任盈盈见势不好,忽然悄悄向外走去,连令狐冲都没注意到,因为他也提剑冲上去了,三人围攻东方不败,但东方不败还是游刃有余。   围攻的三人中,令狐冲年纪最小,武功最差,被东方不败第一个击飞出去,这时忽然内室传来一声响动,东方不败已经一手扼住向问天的脖子,一手将剑捅进任我行的肩膀,就见到任盈盈持剑迫着既醉走了出来。   任盈盈此时还有些稚嫩,但她武功不错,刚才见东方不败护着既醉进了内室,立刻想到这内室侧边有窗户,趁着众人交手间隙退出书房,破窗而入,刚将人质捞在手中,就见老父落败,她厉声喝道:“东方不败,你放了我爹和向叔叔!”   东方不败直接反手捏断向问天的脖子,将伤势严重的任我行挟持在手,冷冷地看着任盈盈,道:“盈盈,这些年我待你不薄,你要杀我我不在意,可你不该伤害童童。”   他目光阴鸷,看着任盈盈的剑尖上染的一点血,既醉的脸颊被划了一道细口子,这其实是她挣扎的时候自己蹭伤的,任盈盈急着挟持她,倒没有毁她容的意思。   任我行预估东方不败的实力失败,此时人已经半残半废,他也算有些魄力,大声喝道:“盈盈,你不要管我,带着这女人快走,不要再回来了!”   任盈盈咬牙,继续挟持着既醉,对东方不败道:“东方叔叔,你昔年对我也是很好的,我爹爹对你也有恩,求你放过他一条性命,你把他放走,我就放了童童。”   东方不败看着毫无惧意的少女,扼着任我行脖颈的手都有些微颤,可既醉被用剑抵着,气得跺脚,“阿爹,谁都不要放过,你别管我!”   任盈盈每次来都只见到既醉在玩乐,在她看来既醉是很容易挟持的普通人,可既醉看过学过的武功多了去了,哪怕没有勤学苦练,像这么标准的被挟持姿势,破解之法就有好几样,她话音才落,忽然重重踩了任盈盈的脚,然后猛然撞了一下她胳膊肘上的麻筋,趁这时一头狠撞在任盈盈的喉咙处,夺过了那把挟持她的剑。   一剑在手,既醉反劈了任盈盈两剑,才跺脚怒道:“一个都不要放过!”   刚才任盈盈跳窗进来,从她后面挟持她,她拼命挣扎的时候被任盈盈打了好几下,打得都懵了,这才被挟持着走出来威胁东方不败,她挨过几次真正的打?她现在可生气可生气了!   东方不败已经感受到身体的异常,未免失去意识后这些人对童童不利,直接扼死了任我行,在倒地的向问天和令狐冲身上补了几剑,提着染血的剑走到任盈盈身前的时候,眼前忽然一花,他强忍着一剑刺穿任盈盈头颅,拖着脚步向内室走去,对既醉道:“不要离开书房,外面可能有人和他们里应外合……”   既醉拉住了东方不败的手,“阿爹,你怎么了?”   东方不败闷哼了一声,“中了药,不碍事,只要稍稍行气一周天……”   平一指的药自然不是普通药物,不行气还好,一行气药性被立刻激发出来,东方不败又啊了一声,他此时两颊生红云,俊丽脸庞上更多几分动人光彩,眼神都开始迷离了,声音哑得几乎要听不见了,“是烈药,童童,你离我远一点。”   药性不除,东方不败是不敢叫既醉离开的,他不知道外面有没有任我行的同伙,和这一地死人待在一起,比和活人在一起安全得多,可被下了这样的药,他自己就成了这个屋子里,对童童最危险的存在。   既醉能看得出来东方不败被下了什么种类的药,人已经死了一地,这些人为什么要和东方不败下这样的药也成了谜团,她虽然纳闷,但也没有往任我行的那些话上面去想,觉得那大概是比较粗鄙的谩骂,她经常坐在东方不败的腿上,这点事还不清楚吗?   她找了片干净地方坐着,目光落在内室紧闭的门上,正琢磨着事情呢,忽然就听见了一声极低极压抑的闷哼,她肩头忽然跟着颤了一下。   东方不败的音色是很好听的,他平日里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这会儿大概还有些意识,声音压得很低,可越是这样,越叫人心里痒痒的。   过了一会儿,大约是药性让意识模糊起来了,东方不败的声音已经清晰入耳了,既醉扒拉了一下门缝,内室是她平日里休息玩乐的地方,有一张软榻的,东方不败就算是神志不清也没有动她的软榻,而是坐在椅子上。   俊丽青年眼睛半闭,红衣半遮,口中呢喃呓语着她的名字,一声童童,两声童童,叫得童童心里砰砰。   既醉一只脚进了内室,东方不败就睁开眼睛了,他眉头紧蹙着道:“童童?”   既醉扯谎道:“外头一地死人,不敢自己呆着。”   东方不败嗯了一声,没有赶她走,可身上那半解的红衣又叫他往回拉上去了,既醉却蹭到了他身边去,故作不小心地踩着那衣角,东方不败拉了半晌,用低哑的声音道:“这时候就不要闹了……”   既醉扑进他的怀里,仍旧坐在他腿上,“没有闹,人家担心嘛。”   东方不败感受到怀里熟悉的分量,浑身上下那火烧火燎的热流都为之停滞片刻,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把头埋进既醉的肩窝,轻轻地说:“童童,我这辈子是离不得你了。”   既醉正琢磨着解了那外衫呢,闻言笑了出声,“好啊,我陪阿爹一辈子。”   东方不败呢喃着道:“你要金银财宝有,要名利地位有,要漂亮衣裳首饰什么都有,等你再大些,爹再给你养些合心的面首,爹会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童童,不要离开我。”   既醉愣了,她眨了眨眼睛,摸了一下东方不败的脸,想看看他是不是还清醒着。   东方不败握住了她的手,仍旧让她的手贴在脸上,轻轻地道:“我心里,只有你这一个小丫头,你死了我也不活。”   既醉看他眼里清澈懵懂,倒像是喝醉了酒,只是看着她的样子十分认真,她啾啾亲了东方不败的脸好几下,眉眼弯弯地笑道:“好啊,我陪你一辈子。”   东方不败只觉得像做了一场梦。   梦里的少女笑颜如花,他说什么都嗯嗯应答,他不由得又说了许多痴话,平日里他从不去深想什么,哪怕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对童童的感情是扭曲的,可怕的。   他亲眼见她从孩童长成少女,本该做个慈爱长辈,可随着童童一天比一天大,他开始恨不得把她藏起来,不叫她见任何人,叫那一双灵动的眸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他每次抱着她,都喜悦得不知怎么是好,每当童童抱够了离开他的怀抱,他都失魂落魄得像死了一场。   恨不得,恨不得和她做成两个泥人,一起打碎,一起重塑,两个泥人做成一个,叫她吞进肚子里,化成新血肉。   轻吻渐渐加深,既醉是很主动的,她把东方不败拉到了自己的软榻上,红衣落地,像一团燎原的火。   火势越来越大,东方不败眼神迷离,整个人如在梦中,这场梦他不愿意醒,便只能沉沦。   既醉以前听人说起过泄洪,长久的堵塞会积累水力,一旦开闸放洪,那势头不逊于山崩海啸,东方不败也是如此,这又俗称,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既醉一开始也很快乐,直到体力逐渐流失,东方不败还是一副恨不得化在她身上的样子,她就有些怯了,虽然、虽然你很爱我,我也愿意接受吧,但你不能把我给爱死了啊!   吃狐狸也要分几顿细水长流慢慢吃,哪有一顿吃掉整只狐狸的道理啊!   正待好言相劝,东方不败从她身上抬起头,乌发如月华倾泻而下,眼眸狭长而上扬,迷离而痴痴地看她,然后温柔地笑了。   劝阻的话咽了回去,既醉的泪水,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出来。 第128章 唯我不败(7) 做童童这辈子最好的男……   药性消解也是有时限的, 头一天的东方不败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但他并不粗暴,只是温柔曲意一心痴缠。   第二日既醉不大好了, 她连下床喝口水都要被抱着去, 东方不败身上的药性散了八成,只是隔一段时间才要发作, 趁着既醉熟睡而他也不忍打扰的时候, 东方不败处理了外头的尸体,叫人查了那天送茶水点心的丫鬟, 草草处置完,回到内室的东方不败看着软榻上闭目的小姑娘,却有些不知该怎么面对。   既醉半睡半醒着, 朦胧着睁眼,看到东方不败站在那儿, 嘟囔着道:“明儿是我生辰,你非要我走不了路吗?”   她自己这么说着,却是张开两条胳膊要抱,东方不败下意识地把她抱进怀里,小姑娘闭上眼睛指挥他, “最后, 最后一次,我要好好休息的,明天……”   东方不败知道十五岁的生辰对小姑娘来说是很重要的, 十五及笄就代表着可以嫁人了, 就算是平头百姓家里也要好好过上一场,去岁任盈盈及笄,半个魔道的人都到齐了, 现在想想,向问天大约就是那时和任盈盈搭上线的。   东方不败轻轻地完成了那“最后一次”,服侍小姑娘泡了个热水澡,叫人守好内院,然后冷着脸去找了平一指。   他起初没怀疑平一指,因为平一指这种神医无论哪个教主在位,对他都很客气,平一指犯不上拿脑袋赌,可他今日早起派人去找平一指的时候,才知道这老头已经连夜跑出二十里地,人是送走女儿起夜睡不着的童百熊抓回来的。   童百熊受了夫人好一通埋怨,在家里待不下去了,准备出去走走,就撞见平一指鬼鬼祟祟地离开黑木崖,他下意识地跟踪过去,以为平一指要做什么鬼祟的事,谁知道就是纯跑路,一直跟踪到下半夜,童百熊实在没看出平一指的目的,索性现身把人抓了。   平一指这老头嘴巴闭得像蚌壳,他心里头猜测东方不败这会儿大概已经死了,才想着跑路,不料见到个活的东方不败,却是面带红霞,脖颈带伤,嘴唇也叫咬破了,怎么看怎么知道他昨夜过得相当愉快。   东方不败看着平一指道:“那药是你给任我行的?”   他一向叫任我行老教主,可经历了昨夜袭杀,亲手杀了任我行之后,东方不败也没了口头上的尊重,似笑非笑地看着平一指,“因何也?”   人做事总要有个目的性,是任我行对平一指很好吗?不见得吧,倒是他对平一指很客气的。   平一指这才张了张口,呐呐地道:“我看着盈盈长大,又和令狐冲那小子有缘……”   东方不败笑道:“也算个理由,我这人没什么一次不忠,百次不用的讲究,你自去敛了那些人的尸骨,往后老实点。”   平一指精神紧绷许久,听了这话,饶是之前想得再硬气,这会儿也松了口气,整个人瘫坐下来。   东方不败不杀平一指,除了因日月教还没人能取代这位杀人神医的位置之外,还因他给出的不是剧毒之物,也没真的伤到他,反而叫他遂了心意。   死里逃生,平一指也不敢去问东方不败怎么修炼了葵花宝典,到现在都还没宫,他自己的药自己知道,太监吃了会死的,除非立即发泄。   立即……   平一指忽然愣了一下,然后差点找根针把自己嘴巴缝起来了。   那整日里和东方不败形影不离的小姑娘,这次怕是遭了罪,他看着盈盈长大,也看着童童长大啊!可这事已经不是他能愤慨的了,脑袋刚在外头溜了一圈呢。   平一指看着东方不败在门口和童百熊客客气气说话,看那老汉一脸憨厚的笑容,倒也忘记被抓的事了,只觉心口堵得难受。   这是什么世道啊!   既醉十五岁的生辰办得极热闹,不光日月教中有数的高层悉数到场,连一些名门正派都不得不来赴宴,既醉还见到了岳灵珊,她没有提令狐冲之死,看着岳灵珊提到令狐冲,故作无事地和她一起猜测令狐冲去了哪里逍遥,看着小伙伴担忧的脸,她反正是一点负担都没有。   江湖人,人来杀你,你去杀他,实在是说不清的,令狐冲袭杀东方不败时,大约也做好了失败身死的准备,要是没做好准备或者以为有任我行在万无一失的……那算他倒霉吧。   和岳灵珊一家团圆不同,嵩山派的气氛不大好,因为各派掌门都陆陆续续被放回来了,只有左冷禅还在日月教坐牢,这倒也不是故意的,平一指拿左冷禅在试一种新药,药试到一半总不能给他放了,于是嵩山派这次的主事人换成了左冷禅的儿子左飞英,这青年气宇轩昂,英俊异常,坐姿端正气质斐然,和魔教中人的放荡不羁形成强烈对比,魔教的,正派的,反正不少女子的视线都往那里飘。   东方不败坐在既醉身边,也瞥见了左飞英,轻轻地对既醉道:“那男子看着不错,童童喜欢吗?”   既醉还真没想过东方不败能有这么大方,她眨了眨眼睛,试探着道:“你不醋呀?”   东方不败认真地道:“只要你喜欢,只要你想要,这世上没什么是我不能给你的。”   等她不喜欢了,不要了,那些人再一个个杀掉就好了,只要其他人都死了,那也算和他一生一世一双。   东方不败想着,脸上露出个淡淡的笑容来。   既醉却摇摇头,喝了一口果子酿,小声地道:“别的男人看看就好了,我不想要很多男人的。”   这话其实是一把辛酸,男人多了有什么用?她体力就那么多,东方不败看着阴柔,也是能个把人缠到天亮的狠心郎,再来些男人,要她的命吗?   东方不败却听得心头悸动,他心思敏感,一句话在他这里能解读出好几种意思,既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他就听得柔肠百结。   哪怕这是小姑娘的敷衍之语,过了今日就忘了,他也愿意听,愿意信。   为了叫既醉好好看看,东方不败还把左飞英的位置调近了些,看着青年只看了一眼童童就面色泛红,神思不属,也没有那独一份的高傲冷淡了,东方不败冷冷瞥了一眼,下贱货色。   宴上除了左飞英,还是有一些江湖俊彦的,东方不败一个个看过去,看哪个都不顺眼,其实倒也不是这些人有多次,而是东方不败只要一想到童童会看上这些人,就控制不住杀意,他又有些担忧,若是童童真养了些男人,他能忍到那些人失宠吗?若一个忍不住杀了,童童恼他怎么办?   好在既醉是说到做到的人,一场宴会除了看看,还真没做别的事,她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哪怕顶着东方不败冷飕飕的视线,也有不少人一眼一眼地朝她看。   不久之后,江湖上渐渐传开了,那天下第一东方不败有个养女,生得倾国倾城,美若天仙,宴上的男人没有不被倾倒的,宴后还有不少年轻俊彦上门求娶,都被东方不败拒之门外。   有人心怀愤慨,有人不甘,还有些知道个一鳞半爪的人添油加醋,于是传言逐渐变得桃色起来,有人说东方不败对自己的养女心怀不轨,有人说东方不败早就把人弄到手里了,还有人说得更离谱,说那绝色美人自五六岁就被东方不败豢养,因爱宠极深,才成了养女。   这些话没多久就传到童百熊耳朵里,他记着那天东方不败和他说的事呢,所以他一个字都不信,还把自家担忧的夫人给劝住了,没过多久东方不败又立既醉做了日月教圣女,童百熊更放心了,还跟夫人说呢,“圣女都当了,还能是玩宠吗?我看东方兄弟是真的把童童这个干女儿放在心上的。”   说是这么说,其实圣女是没什么事可做的,有的圣女事多,那是人家靠努力得的位置,而不是做了这个圣女就要努力,反正既醉的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还是闲得很。   她现在唯一烦恼的就是东方不败是真的离不得人,她偶尔回家住个几天,回到东方不败那里去的时候,必然是一夜明烛高照,不到天亮不起身。   但除此之外,既醉对东方不败是很满意的,大约是做过长辈的关系,东方不败极少愿意提自己的年纪,他比既醉大了十几岁,虽然这十几岁在既醉看来是小事,大个二十岁在她这儿都不算多,可对东方不败来说是死穴。   他比小姑娘大了十几岁,是真的可以给她做父亲的年纪,往后他年岁越长越老,小姑娘却会越来越漂亮,也会和他越来越不般配。   哪怕年纪般配呢,他迟早做不成个男人,也舍不得童童为他守身,这段感情里,没有什么天长地久。   东方不败心里怀着这样的恐惧,于是越发温柔小意,他能做男人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他要做童童这辈子最好的男人。 第129章 唯我不败(8) 只有他知道东方兄弟的……   春去秋来过了几年, 既醉十八岁了,有日月神教的镇压,江湖上难得风平浪静, 名门正派大多数都做了日月教的分舵, 少了内斗,大家实在闲着没事干,陆陆续续地开始大开山门收徒。   岳不群自从被废,整个人遭受了极大的打击,他是君子面皮小人肚肠, 越是小人不敢去恨东方不败,他给自己找了无数开解之法, 最后还是无法接受自己就此沉寂下去。   人已经废了,没法用武功盖压当世, 那就做天下之师,大开山门也是他第一个做的, 他一收就收了上百个弟子, 也不藏私,学到哪儿教到哪儿,反正现在是个人都能给他来两拳,不如教出得意的弟子保护他。   这思路属实别出心裁, 可叫他这么一弄, 许多门派都收不到弟子了, 年轻人都觉得去华山派是好出路,掌门不藏私, 实在无可奈何,第一个响应的是嵩山派,反正他们掌门还在平一指那儿喝药汤呢, 大公子左飞英领头同意,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然后嵩山武馆就遍地开花了。   其他门派见这两家得了实惠,也纷纷跟着效仿,虽然没吃上肉,但个个喝上了汤,收了许多弟子和束脩,名气也起来了,练武的人变多,江湖也变得更加热闹,当然,内战是战不起来的,有个东方不败在所有人上头压着呢,不少习了武实在憋着没处使劲的人就开始琢磨新思路了。   沿海打倭寇,东北杀鞑靼,上到皇城比武,下到自卫义军,武道自此大兴。   不是没人来挑战东方不败,可东方不败又不什么剑客君子,一般人跳不到他面前,能当面挑战的大多都是江湖上有数的高手了,态度客气些,再赶上东方不败心情好的时候也许就给放过了,要是心比天高想踩着东方不败扬名,更有甚者激将连篇还要带一嘴神教圣女的,大概率留不下全尸。   总体来说,去找东方不败挑战的人,能留下命的差不多十分之二三,而且没人能走十个回合,久而久之,去挑战的人也就少了很多,东方不败这个天下第一,也就成了公认。   江湖人无非为名为利,东方不败原先也是这样,等到他什么都有了,反而不大在意这些了,他把黑木崖顶巍峨的教主住宅改建成了鲜花楼阁,小桥流水,教中事务逐渐走上正轨,他提拔了几个亲信各自分担,过上了半隐居的日子。   既醉其实愿意东方不败有事情忙,少粘人些,可东方不败放下了日月神教的事务之后也并没有闲着,春秋之月带她游玩各地,天气炎热时有避暑的山居,天冷了在温泉山庄住几个月,日子实在悠闲得很,只除了童家那边急着催既醉相看亲事了。   童百熊是真信了东方不败的邪,这几年多少人来跟他说这事,他都不肯信,又要替东方不败保守秘密,忍得头发都白了,有一回硬生生追打平一指从黑木崖上追到黑木崖下,就是一个犟字,童夫人看他态度如此坚定,也跟着信了童百熊的邪,觉得既醉跟东方不败之间没什么,都是外人乱传的。   可再没什么,女孩子家家整十八岁了呀,这放在谁家都是老姑娘了,也就自家姑娘漂亮,不愁嫁罢了,可再不愁嫁也得相看了。   童夫人一口气挑了好些个年轻人,有的是日月教中比较上进的教众,有的是名门正派来求过亲的俊杰,还有些不混江湖的,有的是富商公子,有的是俊俏秀才,童夫人挑得可认真。   从老一辈人的观念上来看,本教子弟鱼龙混杂的,是最不好挑的一类,其次是名门正派嫡传弟子,这些都是打小用规矩教出来的,富商家的公子不错,只是怕教养不够,最妙的是读书人,这年头读书人值钱,能读出来就能做官的,可童夫人挑挑拣拣了很多,既醉都没多看一眼。   童夫人比较喜欢老实女婿,既醉最不喜欢的就是老实男人,别说读书人,就是一品大员也没意思得很。   从童家回来,既醉一头扎进东方不败的怀里,这会儿是秋天,楼阁里的名花渐少,只是开了些月季和几色菊花,却有淡淡的桂花香气传来,既醉又闻了闻,笑着道:“是桂花香膏吗?”   东方不败也笑着点头,取出一个琉璃制的小盒子来,“新制了没多久,香气正好,试试?”   既醉在手腕上点了一点香膏,凑到鼻尖,然后美滋滋地蹭蹭东方不败道:“比真正的桂花香还好闻呢。”   东方不败由得她蹭,宠爱地道:“再过几日,采了秋菊应季,再做几样节令吃食,请童长老和夫人来过重阳节吧。”   既醉愣了一下,问道:“我们的事……要跟他们说了吗?”   东方不败点头,他是个有担当的人,也不会害怕去面对这些,他少时和童百熊相交,一度生死相托,对这个老兄弟感情是有,可若说为了不伤害他而离开童童,这世上没人能叫他做到这一步,童童能愿意陪伴他,已经是梦寐难求的事了,他也决不会叫她委委屈屈跟着自己。   江湖上那些传言他也听在耳朵里,说实话,也就是当时童童在身边了,否则杀个血流成河都不一定能解气。   既醉想到上辈子的事,脑袋就有些大了,她一点都不想烦心这种事,但东方不败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说道:“别怕,万事有我。”   东方不败的手温热而轻柔,既醉被摸着头,还真就一点都不怕了,她喜滋滋地道:“对啊,怕什么呢?我爹又打不过你。”   东方不败听着笑出了声。   既醉觉得东方不败是很好的,世上的男人少有像他这样温柔宠溺的,越优秀的男人越自傲,甚至不优秀的男人也自傲,她见多了那些傲气的男人,越发觉得东方不败是个宝,可这世道就是不大公平的,这样一个宝贝,偏偏当年要认她做义女,先有年龄差距,后有辈分伦理,她已经能想象得到童百熊震怒的脸色了。   可东方不败一句万事有他,既醉是真放下了心,这些年她和东方不败在一起的日子里,还真没遇到过有他解决不了的事情,童家二老的事……反正就都交给他就对了嘛。   既醉高高兴兴地拉着东方不败去吃晚饭了。   以往肃穆的住宅修了温馨的小院,小院里开了菜地扎了篱笆,养了些鸡,搭了葡萄架,坐在葡萄架底可以乘凉,这会儿还有些秋蚊子,因为东方不败修炼的内气可以外放出来,周身气劲连蚊子都不敢近,离得远些就没这待遇,既醉索性就在东方不败怀里吃的晚饭。   夜里上了二楼看星星,看着看着既醉睡熟过去,东方不败也没叫醒她,把她轻抱起送到床榻上,想亲近又舍不得打搅她安眠,便只靠在床头撑着一侧脸颊,就这么嘴角上翘地看着她。   此时此刻,他东方不败是这世上最幸福之人。   既醉这一觉睡得很香,只是大约因为白天睡过觉了,她醒的时候是半夜里,东方不败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还维持着入睡前的姿势,连衣裳都没解,怕这动静惊醒了她。既醉一睁开眼,就看到东方不败一只手撑着脸颊半靠在床头,他闭着眼眸,长发乌黑如瀑,有一角在她枕上散开,和她的头发交叠缠绕在一处。   忽然就想起那一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来。   她眨了眨眼睛,打了个哈欠,把这人推了推,拉开被褥的一角,拍了拍枕头。   东方不败睁开眼睛,却像是还在梦里,解了衣裳,进了香帷,赴这一场无言暧昧的邀约。   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   既醉原本只是想叫东方不败上床来睡,可他会错了意,她睡得足足的,啾啾亲了几下,也有了些战意来,抱紧了东方不败的肩背,咬了一下他的耳朵,“东方叔叔好不老实。”   东方不败不大愿意提年纪,但既醉提是可以的,而且这会儿也无暇计较,他低哼了一声,轻柔道:“明明是童童掀的被子。”   既醉又咬了他一下,“不准说,反正都是你的错。”   东方不败笑了,老实地道:“都是我的错。”   既醉这才高兴了,抱着东方不败啾啾地亲,外头月落星坠,榻上人影交叠,帘帐飘摇,被褥翻滚。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世间最逍遥快活不过如此。   同样的夜晚,童百熊刚打完胡言乱语还叫他小心教主的平一指,给这老头子打了两个熊猫眼,老人家上了年纪,心里存了点事,横竖是睡不着,就背着手在黑木崖上散步,遇到巡逻弟子,一个个都对他很尊重。童百熊耳力好,走出老远听见巡逻弟子闲聊,都说他是教主的岳父泰山。   随后就是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童童姑娘受宠至极,什么教主这辈子唯一挚爱,童百熊听得嗤之以鼻。   哼,这些人懂什么?只有他知道东方兄弟的苦。 第130章 唯我不败(9) 杀到江湖莫敢言。……   九九重阳, 秋菊盈园,正是佳节。   日月神教不过这样的节日,别说重阳, 连年都不过,放了假各人归各家罢了, 实在没有江湖门派那种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氛围,不少离经叛道的高层还会专挑这样的节日出去搞点事情。   童百熊一向不干这样的事, 他娶的夫人就是普通农家女, 要不是因为从父辈起就是日月神教的人, 以他的脾性, 这会儿大概就是个隐居的村中老汉, 不过日月神教虽然多年不干人事了, 但有那么多分舵和教众,也代表着某种意义上的自由,至少对童百熊这样的高层长老来说,除了每年端午要吃一回三尸脑神丹的解药, 其他限制还真没有。   有的长老常年在外不知道干啥, 俸银一样领,黑木崖每年到了端午就会迎来一大批平日里在外头鬼混的中高层, 也算魔教团建了。   当然,起了三尸脑神丹这样的名字,就代表这毒背后的故事并不轻松, 每年因为办事不利没有得到解药痛苦而死的教众多了,这药是只有日月教教主才会传承下来的秘法,连平一指背着人捣鼓了很久都没捣鼓出解法来。   说是毒其实是蛊,服下后对身体毫无影响,只是不按时服药就会被毒蛊噬心, 疯癫起来连至亲都杀,东方不败最初对任我行的反意就来源于此,自被迫服下三尸脑神丹后,他没有一日不想反。   而东方不败反了任我行之后,之所以能稳稳当当继位,也是因为他弄到了三尸脑神丹的炼制方法和解药,并且沿用下来。   因为当初的日月神教被任我行祸害多年,如果没有这种暴力维系,已经很难控制得住了,而这几年东方不败声势到顶,野心渐去,已经不想靠这样的手段维系日月神教了,他甚至连教主都懒得做。   如今是重阳不是端午,还不必说那些叫人心里头不爽利的事情,东方不败亲自下厨做了几样菜,他刚学没几个月,但手上功夫极稳准,再怎么样都难吃不到哪里去,既醉在院子里追着一只来偷鸡的山猫,那山猫矫健得很,叼着只鸡跳上了墙头。   东方不败正端着一锅鱼汤呢,问道:“要打杀了吗?”   既醉恨恨地看着那只山猫,摇摇头,“山中野物,无故不杀,今天吃我一只鸡,它要报答我的!”   东方不败笑道:“也不知道哪看来的话本,瞧,跑走了。”   山猫机灵,知道欺负既醉这样身手不佳的,见到东方不败却警惕得毛都炸开了,跳下墙头跑得飞快,一溜烟就泡没影了。   把山猫惊吓至此的东方不败却只是普普通通地放下了那锅鱼汤,又进下厨端菜去了。   重阳节该饮菊花酒,东方不败平日里很少喝酒,今日却难得备了两坛,准备和童百熊喝个痛快,先把多年交情叙一叙,再提起童童的事,以童百熊的脾气,大概不会立刻翻脸。   正说着童百熊就到了,童夫人不常出门的,但想见女儿便也来了,童家其实还有个儿子,但是常年在外头混江湖,每年过年归家一趟,重阳节这样的日子是不回的。   童百熊见到东方不败一身烟火气来开门,挽着胳膊扎着袖子,手上还带着水渍,就有些惊了,道:“东方兄弟忙什么呢?”   既醉从东方不败身后探出脑袋来,笑着道:“他从早上起来就忙着下厨,凉菜热菜备了一桌,爹我跟你说,东方叔叔最近做菜越来越好吃了。”   童夫人斥道:“没规矩,怎么叫起叔叔来?”   既醉干咳了两声,关系都变了,称呼当然也要变,只除了特殊时候偶尔叫两声爹爹的情趣,要是平时还那么叫,她也是真的没那个脸皮呀。   童百熊知道东方不败遣去下仆的事情,但他也没想过竟然是东方不败洗手作羹汤,他还以为是自家女儿伶俐勤快,悉心照料东方不败这个干爹来着。   东方不败笑笑,只道:“备了两坛菊酒,待会儿和童老哥好好喝上几口。”   童百熊如今上了年纪,家里就老两口过日子,童百熊这几年也不大喝酒了,听了这话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到底是在教主这儿,童夫人只是瞪他一眼,示意他少喝,倒也没说什么。   既醉拉着童夫人往里走,着重给她介绍了院子里养的鸡,说起来又心疼极了,骂了好一会儿刚才偷鸡的山猫。   童夫人笑着说道:“这是老天爷收财,见你过得太好了,就要拿去一些,只失了个鸡,这是福气。”   既醉更气了,直哼哼,什么老天爷收财,她以前做狐狸,饿了跑去山下偷鸡吃,哪次被发现了不是拿扁担追着打,有一回还叫狗咬秃了尾巴毛。   门口叙谈几句就入了席,既醉和童夫人坐在一起说话,童百熊和东方不败坐个正对,一杯接着一杯地续酒,今日过节,童夫人也就当看不见。   东方不败连饮了五六杯酒,把童百熊也灌得半醉不醉了,才轻叹一声,道:“当初刚来这黑木崖时,也是九九重阳,童老哥带我归家去,老嫂子见我身上衣裳破了,还拿针线给缝,那会儿还小,真想叫声爹娘啊。”   童夫人愣了愣,也想起当年的事了,那会儿东方不败是个刚破家的少年,叫仇家给灭了门,自己逃出来被童百熊救了,那些名门正派嚷嚷着什么斩草除根,到最后童百熊一问东方不败才知道,原是他家藏了几样神兵叫人发现,怀璧其罪罢了。   童百熊是日月神教里难得的义气人,料理了追兵,把东方不败带上黑木崖来,当初东方不败才十一三岁,懂事极了,童夫人的儿子和他差不多大,却是个整日不着家的街溜子,她对这乖巧少年可喜欢,谁知道童百熊那个时候都三四十岁了,硬生生拉着人家认兄弟,说是忘年的交情。   想起旧事,童夫人的眉眼温柔了不少,童百熊哈哈直笑,说道:“俺老童这辈子交过的兄弟里,东方兄弟你是最斯文的,我还记得跑回黑木崖的时候,俺们两个都脏臭得要命,我给你搓背搓了一层老泥下来,诶,你那会儿就这个表情。”   东方不败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   既醉听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东方不败又道:“童老哥,咱们虽是论的兄弟,其实我从心里头是把你当成第一个爹看待的,我家破人亡被人追杀,末路之际,是童老哥救了我,又带我来到神教,教我武功,带我做事……”   童百熊听得头皮发麻,连忙道:“东方兄弟,你、你说得太过啦!我们兄弟间何必谈这些,我闺女也管你叫一声爹,咱们两家是一家人,不说这些外道话。”   这憨实老汉几次把东方不败缜密精细的话语给乱拳打了回来,东方不败面上仍旧带笑,又劝童百熊饮了一杯。   而这时更精明些的童夫人已经看出了端倪,正握住既醉的手沉默不言。   既醉笑着在童夫人怀里蹭了蹭,娇声道:“娘,你看我过得很好对不对?他很爱我的,他都离不开我。”   童夫人不说话,既醉就拉着她的手摇晃,眉眼弯弯的,看着开开心心的。   童百熊醉得听不清母女之间的小话,他连饮了两杯酒,忽然一拍桌子,大声骂道:“任我行那个狗杂种,他敢害我东方兄弟!老子忍他忍了一辈子了,他不来害老子,反而害我东方兄弟!”   他此时醉得已经很厉害,东方不败怕他说出那日的秘密来,正准备把他击晕过去,童百熊自己就闭上了嘴巴,他喝得烂醉,还记得守住秘密,过了会儿,又忍不住骂道:“任我行真是死得该啊!”   东方不败失笑,轻轻拍了拍童百熊的肩膀,对既醉叹道:“是我不好,灌得太醉了,只能等他酒醒再说了。”   童百熊这几年不大喝酒了,酒量也下去了,东方不败却还只记得他以前的酒量,不留神就灌得多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东方不败却不知道,童百熊是怕自己喝醉乱嚷嚷,挺爱喝酒的一个人,这几年一次都没大醉过。   童夫人看着童百熊醉倒在桌上,看着东方不败道:“教主……”   东方不败轻声道:“夫人,我对童童是真心的。”   童夫人叹道:“教主,我妇道人家不懂旁的,只问一句,若叫外人知道了,现在传的那些流言蜚语成了真的,童童要受到什么样的诋毁,你清楚吗?”   在童夫人看来,东方不败比起她挑的那些人,虽大了些年岁,但会疼人,温温柔柔的好脾性,又有天下第一的名头镇着,嫁给他也不难过,可他是童童的义父,如今外头的流言已经够难听的了,事情成真,童童还要不要做人?   东方不败白皙俊丽的脸庞上露出个淡淡的笑容来,却不同于先前的温柔,反而透着一股狠戾邪性。   他轻柔地道:“杀到江湖莫敢言,道路以目,就没人会议论此事了。”   因他话音语调十分温柔,童夫人起初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第131章 唯我不败(10) 我此生只得你一个。……   东方不败是说到做到的人, 他虽然已经没什么一统江湖的野心,但没折损一丝骨子里的邪性,不过是因为过得太幸福顺遂, 叫外人瞧着十分平和罢了。   又过几日,日月神教从上到下忽然整肃起来,原本分散各地的弟子门人都开始巡查各方,偶尔谈过几句的还好, 揍一顿了事,有那心怀不忿刻意传播流言的,一旦查实立地抓走, 是真正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东方不败知道, 人死了不过三五个月的威慑,一定要这人活活地不见了, 仿佛是死了,仿佛又在什么地方受尽折磨,才好叫旁人也闭上嘴巴。   好在这等样人实在不多,抓了些, 流言无人引导, 又有这样切实的恐惧压着, 渐渐地没人敢再提及,后来连自家关门闭户提到东方不败, 都不敢指名道姓,只含糊地道一声黑木崖上那位。   至于既醉, 那就更没人敢再提了, 虽然谁都知道这样大的封口阵仗,八成确实是有些苗头的,但谁失心疯了非要去提一句?流言之所以能广传, 便是因为说几句诋毁的言语毫无成本,如今有了,那就没人敢犯了。   神教之外尚且如此,神教内众人自然也噤若寒蝉,童百熊一觉睡醒,过了两三天才慢慢发觉此事,他还挺高兴,没注意到夫人连翻了几个白眼,深切怀疑自己嫁了个傻汉子。   童百熊是老一辈的那种义气人,认死理,东方不败既然连叫人害成太监这样的事都跟他说了,他哪里有不信的?一日是兄弟,一世做兄弟,兄弟骗他,怎么可能呢?   东方不败重阳那天想坦白实情,叫童百熊喝醉避开了,第二次找了个教众汇报清缴流言的时机,童百熊话听半截,又给他把话堵回去了,第三次再想说,忽觉不对,东方不败放下酒杯,看到了童百熊死死握紧的手,和额上蹦跳的青筋。   童百熊只是憨实,并不是个傻子,当初流言刚起的时候,他就跑来找东方不败质问过,这些天之所以百般躲避,一切都因东方不败向他解释过,他便信了,可当一件件事实摆在他眼前,他又如何察觉不到?   东方不败沉默片刻,叹道:“老哥,是我对不住你。”   原是做兄弟的,看中了人家的女儿,又百般地遮掩,叫人家做父亲的,反倒是最后一个知晓,东方不败定定地看着童百熊,忽然又道:“当初老哥救我,我一向觉得恩情要记在心里,所以从未谢过,今日还请受我一拜。”   他撩衣袍屈膝,坦诚地行了一个大礼,童百熊忍了没去扶他,直到发现东方不败长跪未起,他忽而大喝一声道:“童童是你看着长大的,我问你,你在童童小的时候,有没有、有没有……”   他一时竟然无法把话说全,只要想想那样的可能,心里头就窒息一般地疼。   东方不败正色道:“绝无此事,我东方不是那等下贱之人,童童长大之后,我才有的心思。”   这是实话,常人根本无法对一个小女娃产生亵渎之意,东方不败发觉到自己的心思改变,也是在某一日抱起童童时,忽然察觉怀里娇儿已成少女,下意识想要放开手避嫌时。   童百熊信了,可他又不信地问,“那你那时说叫任我行害了,还成了太监!”   骗了一次,就不能有第二次?   这一回,东方不败索性拿出任我行给的那本葵花宝典了,童百熊粗略翻了翻,那从任我行卧室找出来的残页就缝在最后一页。   童百熊脸白了,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掏东方不败,急出了一头汗,自家女儿那个模样他是见了的,要不是因为童童实在喜欢,他也不会装着没发现就到了今天,可他东方兄弟要是真的割了,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啊!   东方不败按住了童百熊的手,无奈地道:“还在的。”   童百熊坚持掏了掏,发现不仅还在,还是一把颇有天资的神兵,松了一大口气。   两下里说开,童百熊叹道:“俺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东方兄弟、你,旁的话就不说了,你要待童童一千一万个好,记着,你是欠我命的!”   东方不败颇为意外,他本以为按童百熊的脾气,定是要大闹上一场的。   晚间他把事情和既醉说了,既醉靠在他怀里玩他的头发,哼哼地道:“那毕竟是我爹嘛,我愿意了的,他有什么法子?闹起来你一生气,再来和我生气,他心不心疼?”   东方不败少时丧亲,已经想不起来父母的慈爱了。   他把头埋进既醉的肩窝里,轻轻抱住她,道:“你有父母疼宠,我只得你一个,所以你要待我好。”   既醉听多了人向她保证会待她好,第一次听这反过来的话,听得嗯嗯直点头,还有模有样地轻轻拍了拍东方不败的后心,她能感受得到,这个男人眼里有她,心里有她,而且只得她一个,功名利禄红尘种种,都不抵她一个。   这是一个纯粹爱她的人。   世间最难报的就是这份至情,好在她不怕爱,即便妖生漫长,她总会一个个失去,也从不畏惧拥抱爱情。   既醉四十岁生辰前夕,东方不败再怎么百般压制,功力至臻化境,也还是到了最后的死关,血涌满溢之下,他忽将慈航剑典融会贯通,明确自身道路,也发觉这大约不是什么太监功法,而是一部真正的不世神功,可也没什么差别了,天际光芒泛现,要将这世所不容的力量接引而去。   东方不败已经许久未动兵器,他并指抵上丹田,想将功力废去,可既醉按住了他,又亲了亲他,“你我都在红尘渡劫,你只是先行一步,来日终会相见。”   既醉羡慕得眼睛都红了,开什么玩笑!废什么废,这可是登仙啊!   东方不败眼泛金光,面容已经仙化至朦胧,他定定地看着既醉,仿佛要看穿她的前世今生,他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什么都没说,只抱紧了她,抱得很紧,直到虚空撕开裂缝,有罡风割上既醉的裙摆。   东方不败看着既醉道:“我此生只得你一个。”   这不是陈述,而是承诺,东方不败不是连要去哪儿都不知道的宋缺,他清晰地知道自己脚下的路,也知道他往后的路会变得很长,长到仙途永恒,可他还是给出了承诺,又或者也是陈述。   既醉含着眼泪送走了东方不败,忽然看了看虚空雷池,总觉得后头有什么动静,像是个人在鬼吼鬼叫。   雷霆之声将一切杂音掩盖,既醉也没听到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夫人。   东方不败听到了,俊丽面庞上露出冷冷的笑容,红衣如血,步步朝着雷池而去,在相见之日到来之前,就让他解决掉那个鬼叫的下贱东西。   东方不败走了,既醉这些年和他一共生了三个孩子,虽然也有个不成器的幺儿像既醉一样摆烂过活,小小年纪就活成了美貌废物。长子长女却都挺争气,一个继承了神教教主之位,一个出去打生打死建了正道武林盟,总之可拼了,既醉看着都替他们累,就这么懒懒散散过到寿终。   这回魂魄飞出体外,却没有像一般时候那样立刻投胎转世,既醉来回扭着尾巴,一条条地数,数齐了九条尾巴,整个狐狸美得冒泡泡。   她都好久没见过自己的尾巴了,大约是这些年一世世攒下的福报吧。   接引鬼差抽了抽嘴角,这狐狸真的知道吗?要不是被她采来采去,在美色上消磨了太多时间精力,两个仙人没可能人到中年才飞升的,人仙飞升要不天赋异禀青年飞升,要不大器晚成百岁登仙。   九尾狐九尾狐,只要不是天生九尾,那就还差一些才能成妖仙,鬼差带着既醉绕了一圈阴曹地府,还问她,“可有什么投胎的需求?”   既醉瞪大眼睛,“我想投神仙道可以吗?”   鬼差露出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   既醉悻悻,只道:“那随意投吧。”   鬼差刚准备动手,既醉忽然感觉那六道轮回里的其中一道对她产生了莫大的吸引力,那是妖道,她愣了一下,随即就被那股吸力直接带走。   生而睁眼,是个熟悉的狐窝,熟悉的狐爹正在和狐娘讨价还价,既醉打了个哈欠,忽然不记得自己那些做人的经历了,正要像个崽崽那样甜甜入睡,立刻想起了什么,整个狐从窝里一蹦三尺高!   她记得自己小的时候,狐爹和狐娘准备分离,最后商议好,把小妹交给狐爹带走,她和其他兄弟姐妹被狐娘养到能捕猎了,然后就一个个丢出野地里生活了。   虽然现在跟着娘有奶吃,可以后是会被丢到野地里自己捕猎过活的啊!   既醉嘤嘤叫着,冲进了狐爹的怀里,带我走带我走!   狐爹瞅了瞅她,毛色还挺漂亮,于是一起揣在怀里道:“既醉和秾华,就这两只吧。”   狐娘掀了掀眼皮,伸出一只爪,示意一百只鸡。   狐爹咬牙同意了,付出了一百只鸡的代价,带走了两个狐狸女儿。   路上小狐狸秾华睡熟了,既醉瞪着大眼睛看着狐爹带她们来到一处深山洞府里,狐爹笑道:“以后你们就是这积雷山的两位公主了。”   “吾尊号为——万岁狐王。” 第132章 神仙妖怪(1) 一觉睡醒多了夫君。……   万岁狐王, 自然是吹的。   既醉知道,狐爹是周朝生狐,差不多一千多岁,只不过千岁狐王听起来难免怪怪的, 索性充个大头, 叫人尊一声万岁狐王。   积雷山对妖怪来说, 实在也是一份好大的家业了, 狐爹在山中建洞府, 山下沃土五百里,都是他的地盘,积雷山上又养了几百小妖, 这就占地而王了。   自盘古开天地,世界分为四大部洲,东胜神洲,西牛贺洲, 南赡部洲, 北俱芦洲。   其中东胜神洲地广人稀, 西牛贺洲妖魔横行, 南赡部洲是人道大兴之地, 北俱芦洲较为特殊,是物欲之界, 黄金为地,果实自盈,那里的人不必辛苦劳作就能丰足一生,寿命极长,却是佛教眼中的苦海之地。   也许是因为苦海难渡吧,去北俱芦洲传播佛法的和尚都没回来, 沉沦在了物欲苦海里。   值得一提的是,佛教的圣境灵山,就位于妖魔横行的西牛贺洲,所谓“西天”。   积雷山也位于西牛贺洲,该说不说,如今妖界有名有姓的妖魔都住在西牛贺洲,因为南赡部洲人道大兴,就没了妖族立足之地,又因为东胜神洲人少,少有妖魔愿意去居住,西牛贺洲就热闹了,人多,但人道不兴,就成了妖魔的乐园。   西牛贺洲的人就如猪狗一般活在世上,大智未开,吃人的妖怪喜欢住在这里,圈养几个村子就如人圈养鸡鸭,等人生下童男童女来享用,不吃人的妖怪也喜欢住在这里,妖怪多,不必被当做异类,不吃人也就相当于人食素,对妖来说仅仅是一种生活习惯。   狐爹是不吃人的,他少时在南赡部洲长大,化形后就以人的面目行走世间门,他不光不吃人,还在这西牛贺洲妖魔横行之地圈了几百里的净土,庇护这片土地上的人族。   做着差不多事情的还有佛教,佛教在西牛贺洲广建佛寺,一家佛寺庇佑一地生灵,但相应的,那片土地上的人要整日辛苦劳作供和尚吃喝,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还时常因为佛寺的庇佑不力被妖怪偷走吃了,总之是很惨的。   狐爹作为妖怪,他又不修神道,不要信仰,地里刨出来的那点食他又看不上,所以积雷山附近十几个狐家村家家户户都替他养鸡,又名鸡税,把狐爹带着一帮大小狐妖养得毛色发亮,这次掏出一百只鸡来,对狐爹来说算不上伤筋动骨,但他要表现得心疼一些,否则叫那同样狡诈的母狐看出来,两个崽崽的赎身价就不止这个数了。   狐爹自己带着的那些狐狸小妖大多是他这么多年游历各处的时候捡的,他自己其实没打算成家,有时候遇到合心意的母狐也会来一场露水情缘,但狐妖不大容易怀崽,也没弄出事情来,不料这次的母狐是个九尾狐,一胎生好几只。   当然,对狐狸来说也没什么分手费一说,怀崽的时候守着母狐,别叫她遇袭,事了再散伙就是了,可狐爹看着那一窝可可爱爱的狐狸崽,忽然动了心思想养一只,并为此付出了一大笔鸡。   咳,对狐狸来说,鸡是可动资产来着。   没有母狐喂养,狐爹叫小妖抓了些母羊母鹿来,既醉也不嫌弃,喝了羊奶觉得膻,又去喝鹿奶,这次终于对味了,嘬嘬半晌,又满足地睡下了。   小狐狸秾华一点都不挑,羊奶鹿奶都喝了些,两只毛茸茸的小狐狸睡在一起,你抱着我的尾巴,我抱着你的爪爪,狐爹美滋滋地看了好一会儿。   养小狐狸的日子是很快乐的,可走兽长得快,既醉满了二十岁的那年,她的狐身就是一只成年的狐狸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修一世的关系,她感觉自己化形都快了,要知道之前她可是懵懵懂懂修了几百年,才要化形就被天雷打了个半死的。   秾华就正常得多,这会儿还是个跑地狐,神智都没开,每天到处去追鸡玩。   狐爹每个月都要去自己的地盘上巡视一番,留下自己的妖气印记,好叫人知道这片地是有主人的,每次他出去,都要揣一只狐狸在身上,有时候抱既醉,有时候揣秾华,这次揣上了秾华,叫既醉在山里看家。   有几只小妖殷勤地来给既醉扇风,既醉摇摇尾巴示意不用,几下子就跳到了树上,她准备在树上睡一觉。   因小妖法力低微,既醉这会儿睡熟,谁也没发现那天上有黑云涌动,有高大身影持棍而立,不大耐烦地听着土地絮叨,最后打断道:“土地老儿,不必废话,你只消告诉我,那万岁狐王的本事,比我如何?”   这方积雷山中无山神,只有附近几百里地十几个村落,几个土地公罢了,这土地生前也是村中老农,因辈分高受了香火,这才成了地仙,哪里敢替万岁狐王招这样的大敌,连声劝道:“大王,您是外来远客,初来西牛贺洲,怎么能与这等积年老妖结怨?就是打杀了它,它有多少亲朋好友,至交师长……”   那外来远客一身锦绣黄金甲,头生双角,红眉入鬓,英武俊貌,这魔王原在东胜神洲与妖猴结义,几家妖魔共称大圣,后来猴魔闹上天宫,被佛祖镇压五指山下,还连累几家兄弟四散奔逃。   这一位就是为首做大哥的牛魔王,号平天大圣的,叫天兵天将打得一肚子怨气,远避来这西牛贺洲,一心想找个地方安置下来再说。   牛魔王的本事不在猴魔之下,如今又是一心想占地,区区一个土地的话怎么劝得了?就在这时,那土地公绞尽脑汁,忽然一拍大腿,笑容满面地道:“大王这样的样貌,这样的本事,何必和人争地,小老儿就知道那距此不远的翠云山芭蕉洞里有一位铁扇公主,如今正在招婿啊!”   牛魔王有些意动,他问道:“那公主漂亮吗?”   土地公哪里见过?但他信誓旦旦地道:“是一位千娇百媚的佳人,温柔美貌,正配大王啊!”   牛魔王盘算了一下,他如今看着还好,实际上也受了些内伤,天兵天将倒不打紧,只可恨那哪吒三太子见猎心喜追得紧,在这里和狐王争地,难免传出风声去,好不容易逃来这西牛贺洲,他可不想再和哪吒打了,如今上门去做女婿,平白得一个美貌佳人和安身洞府,这岂不是天大的好事。   牛魔王急道:“翠云山在什么方向,你给我指路。”   土地公忙指了,牛魔王一脚把他踹下云头,正待要往翠云山赶,忽然见底下一棵树上,有只白毛狐狸身上光芒灿烂,像是小妖初次化形,他本也不在意,就要驾云而去,忽然一个回头,目光死死地盯着那渐散的光芒。   妖族化形是没有衣物的,衣物可以用法力变化出来,但在法力更高的人眼里是一眼就看穿的,那小狐妖睡梦中化了形,影影绰绰了好半晌面容才清晰起来,狐耳雪白,身后一尾生,双尾起,然后一展九尾。   妖异的狐容渐渐成了少女的轮廓,美人倦睡,因此只能看她五官极美,不知那明眸风景,可那婀娜的体态,那千种娇柔,万般妩媚,形容不尽的动人心魄,全都落在牛魔王的眼里。   牛魔王呆呆地看着,手里的混铁棍越握越紧,在棍上握出一个掌印来。   土地公也看愣了,可到底是老人家,又见那魔王痴痴站立云端,心知不好,连忙叫道:“大王,大王!那铁扇公主美貌无双啊!”   他不叫还好,这一叫,叫牛魔王醒过神来,他又不是什么傻憨铁牛,反而是有几分明智的,知晓这土地公一直在偏帮狐王,不由冷哼一声,步步踏下云头,就要将那小狐掠了带走。   既醉睡得正熟,忽然感觉凉嗖嗖的,下一刻人落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她下意识地搂住了牛魔王的脖子,轻轻蹭了蹭。   牛魔王更近一步窥见佳人面容,他也没什么形容词好说,只称赞道:“月里的嫦娥怕也不及娘子美貌,今日你初次化形,正遇上我,岂知这不是前世缘分?”   他说了这么一句,就盖去了强掠佳人的心虚,正待找个清净地方成事,就听那土地公撕心裂肺地叫道:“大王不可啊!那是万岁狐王之女,今年二十啊!”   牛魔王都被这一嗓子叫得牛躯一震。   也正是这一失神,他怀里一空,一柄长剑飞击而来,掠了既醉落在一处云头上,既醉还睡着呢,一抹云霞盖住了她的身躯,云上有少年朗声笑道:“牛魔王,几日不见,怎么做起这等勾当来?”   牛魔王怒吼一声,大叫道:“她已经被我看光,就是我的娘子,李哪吒,你还我娘子来!”   哪吒平生最恨别人叫他李哪吒,少年面容一寒,展露三头六臂法相,冷笑道:“底下三百小妖,连你我在内,这狐狸知道自己一觉睡醒,多了这么多夫君吗?”   一言不合,就是打,牛魔王一头冲向哪吒,哪吒六臂之上浮现数把神兵,也踏云袭去。 第133章 神仙妖怪(2) 我家这狐就是您家的了……   哪吒神通法力非凡, 先前和那大闹天宫的猴魔交手之时,正是遇到了对手, 百般战法都有应对, 叫他暗暗喜欢,后来猴子使了阴招胜他一筹,还没来得及报仇, 猴子就叫佛祖镇压了, 哪吒反倒被激起战意来,提着斩妖剑在东胜神洲腾云驾雾, 才遇到牛魔王这个倒霉蛋。   牛魔王的本事自然极强,东胜神洲都尊他为混世魔王, 那孙猴子有大闹天宫的本事,也叫牛魔王一声大哥, 两人战力相差无几,有句话叫出了南天门都是顶级战力,哪吒在天上地下水里没遇到过对手,一下凡间来就遇到俩,见猎心喜之下, 自然追着牛魔王不肯放。   对哪吒来说是正逢对手, 对牛魔王来说就是烦不胜烦了,他广结妖友,那猴子和他认识时间甚至都不长, 权做个兄弟三不五时邀来赴宴充个猴口罢了, 一个妖魔既有通天的本事, 又无甚野心,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逍遥。谁知猴子犯事牵累了一帮兄弟,牛魔王对他真是怨气冲天。   祸不单行, 他这壮硕牛躯不料还有多余的本事,战那天兵天将时,叫这李哪吒一眼看上,从东胜神洲追到西牛贺洲来。   又并了一场,按照牛魔王的脾气,打累了就该跑路,可咬牙看一眼那美狐妖,牛魔王横棍在前,用妥协的语气和哪吒商议道:“三太子,那狐狸给我,待我宰了狐王,占了此地,歇息些时日,陪你再战几百场如何?”   哪吒是不把妖类争斗看在眼里的,放在平日也会答应,可少年瞥一眼那熟睡不知危机的小狐妖,嗤笑:“牛魔王,凭你这下作肚肠,也配与我做个对手?”   哪吒来得迟,却也听见那土地的惨叫,这狐妖的年纪放在妖类里,至多算个两三岁,还是此地妖王之女,牛魔王又想欺负幼崽,又要杀父夺女,实在不堪至极。   牛魔王被嘲得气怒起来,妖就是妖,哪有那么多屁话可言?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罢了。   哪吒不给交出狐妖,牛魔王又奈何他不得,打久了他自己气力不足,虽那哪吒也受了些轻伤,但对方神兵多,手段多,牛魔王知道自己一旦泄了气力,想靠手里一杆铁棍打赢哪吒是痴心妄想,恼怒地喝道:“你若不靠那些宝贝,未必是我对手!”   哪吒用惯神兵,哪受他激?反而笑道:“哦?那牛王为何不弄些神兵来傍身呢?是嫌沉手吗?”   牛魔王气得差点喷血,这天上地下四大部洲,谁不知道这位哪吒三太子的神兵多?   这哪吒乃是天王李靖第三子,李靖未入仙班之前,曾在人间领兵,驻守陈塘关时与夫人生下的他。   哪吒生来不凡,胎里长了三岁,一朝诞下就会说话,系着肚兜去东海龙宫洗澡,因那巡海夜叉恶声恶气,状如妖魔,直接打死了,龙王太子敖丙上来察看,哪吒不识龙,一起打死了,抽了龙筋,孝顺地准备给李靖做条腰带。   直到龙王报复,水淹陈塘,李靖从哪吒那儿问出原委,当即要打死他为龙王太子赔命,哪吒恨极,他年幼气力未足,李靖却是修道高人,父子同战龙王必能得胜,可李靖不由分说就要打死他,哪吒便称一人做事一人当,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以性命了结此仇。   随后一点真灵不灭,去了西天见佛祖,佛祖那时正在西牛贺洲白手创业,还处在传教阶段,当即满怀着白捡好大儿的喜悦,以藕为骨,莲花化身,再塑哪吒,认他做义子,教他无数本事,送他神兵法宝,又怕哪吒长了本事去找李靖报仇,于是送李靖一尊宝塔,塔上佛像如来,叫哪吒见塔便拜。   哪吒自此见到李靖就拜,口称父亲,叫的不是李靖,而是那宝塔,李靖有一次失手闪了塔,哪吒当即就要宰他,好悬接住了,从此李靖塔不离手,哪吒仍然见他拜他。   本是天王麒麟子,一日踏破水晶宫,父子成仇剔骨肉,转入西天拜如来,如来收他做义子,百样神兵赠他去,见父不尊拜宝塔。   嗯,父慈子孝,父慈子孝。   牛魔王激不动哪吒,气力逐渐耗空,看一眼那云头上闭目安睡的美人,恨恨地道:“我还会再来的!”   哪吒看着他离去,眉头忽然皱了皱,这混世魔王极难打杀,他本也只是想和他打斗打斗,不料撞破这牛王好事,倒有些进退不得了,见那土地还在底下徘徊不肯离去,哪吒索性把土地招来,问道:“此地妖王如何?”   土地难得见真神,哪有隐瞒的,连忙道:“上神容禀,这里的妖王是一只金毛白面狐王,自占得这积雷山三百余年来,庇护一方生灵,从不吃人,这里家家户户都为狐王养鸡,见狐则喜,实在是个良善妖类啊!”   哪吒问的其实是本事如何,听了这话想了想,又道:“比那牛王本事如何?”   土地露出个尴尬的笑容,地仙大致是能分辨一些的,那牛王一身妖气冲天,自家那整天揣着女儿遛弯的懒散狐王怎么和人家比?也就是他今天恰好出门去了,不然刚才和牛王一个照面,估计就无了。   哪吒烦躁地收回三头六臂,数把神兵化为流光收入他银白盔甲之中,少年探手招来飞云,飞云上狐妖半遮半掩,睡得香甜,他也是见惯美色的,那牛王倒有一句话没说错,月里的嫦娥他见过,确实不如这狐妖吸引人。不是嫦娥不美,而是这狐美得活色生香,娇娇娆娆,而嫦娥清冷自持,难以叫人生出什么爱怜。   当然,和猴子定住七仙女就为抢桃吃一个道理,哪吒脑子里没那根弦,就是男人本能判断,觉得牛魔王放下那样的狠话,必定是不肯罢手的,而他也不可能就留在这儿替狐王守着,要是那狐王本事不错,他也就能放下狐狸走人,可狐王打不过牛魔王,这就不大好说了。   少年心性多冲动,哪吒压低云头,跳下地面,又问土地道:“狐王几时回?”   土地忙道:“快则三五日,慢则十来天,也就方圆五百里地界……”   话没说完,哪吒就驾着云在周遭转悠寻找起来了,神仙腾云驾雾,自然比狐王两条腿、哦,狐王是骑着个马的,青年宽袍大袖揣狐狸,骑在马上晃晃悠悠,两只狐耳竖着,路过的村民见到他就要下拜,他也不回避,笑眯眯地和人招手。   哪吒没飞多远就见着这一幕,心里知道土地说的话大概是真的,良善妖物难得,他跟了一会儿,见那狐王果然是个没本事的,毫无察觉地一处处标记地盘,待到一处山林里,哪吒便把那化形的狐妖抛给狐王,现身相见。   既醉在云上睡得挺熟,被这一抛,整个狐狸失了重,哪里还有不醒的?她懵懵懂懂睁开眼睛,见是自家狐爹,正要闭眼,忽然又睁开眼睛,纳闷地看着自己的手脚。   她穿着一身法力编织的裙裳,上红下青,上衣像莲花瓣,下身像莲叶,那裙裳闻起来还有淡淡莲花香气。   狐爹也吓了一跳,他不是什么特别有本事的妖王,当然也不弱就是了,可哪里是哪吒这等上神的对手,同理那牛魔王也是天地间有数的大妖,叫他盯上,还真没几个日子好活了。   哪吒也不废话,叫那土地给狐王解释,等土地公讲完了,这才开口道:“这事也有我的过错,驱赶了那牛王到此,叫你一家倒了霉,现下我给你两条路走。”   狐爹露出个苦笑来,拱手向哪吒行礼,“三太子直说就好。”   哪吒看一眼既醉,既醉脸上倒没有什么惧意,反倒带着些好奇,她上辈子听说过牛魔王的威名,只是这事离她一只野狐狸挺遥远的,只听了个三五成,仿佛是这牛魔王娶了罗刹女为妻,又纳了个叫玉面公主的狐妖做妾,后来狐妖被打死了,听得她戚戚然。   若没有死了妾这事,跟了牛魔王也还行,毕竟既醉听说牛魔王高大威猛,长得英武,不是什么歪瓜裂枣,可她这会儿想不起来那狐妖小妾是怎么死的了,上辈子也没听全,是那大房打死的?还是牛魔王自己打死的?   既醉琢磨琢磨,双手抱着自家狐爹,后知后觉看向哪吒,漂亮的狐眸里露出点惧怕之意来。   哪吒也不奇怪,小狐妖才二十岁,还是个极小的崽崽,能听懂人话都不错了,何况叫她理解这么难的事情,他也不管这智力低下的小狐,看向狐王,只道:“第一条路,我与黎山老母相识,她那里广收门徒,我将这小狐送她做个徒弟,来日长成,就算功法不成,有老母庇护,也不必惧怕牛魔王。”   狐爹想了想,问道:“不知三太子原本是想……”   哪吒看了这老狐王一眼,也不奇怪被人看破想法,淡笑一声,道:“这小狐漂亮乖巧,我想起家母一直想生个女儿,若把这小狐接过去,叫家母抚养些时日,量那牛魔王也不敢对我义妹下手。”   狐爹大喜,连忙把既醉拍回原形,一团白毛狐狸抛给哪吒,喜道:“三太子在上,往后我家这狐就是您家的了!” 第134章 神仙妖怪(3)   收个小妖不是大事, 哪吒自莲花转生之后,办事十分稳妥,他看狐王也揣着个狐, 拎着既醉看了看, 见她四爪蜷缩, 有些生疏地把她揣进盔甲里。   既醉挣扎着露出个狐脑袋,两只爪爪巴在盔甲边缘,只能看见少年高昂的脖颈,她有些费力地回头盯着狐爹看,只看这青年一脸喜气洋洋, 仿佛不是把女儿送给别人养, 而是捡了一大笔鸡。   狐爹确实是很高兴啊,妖族强者为尊,若不是遇到哪吒太子, 他什么都不知道,等回头牛魔王找上门,也就是个他被杀当场,女儿被掠去欺辱的份。   甚至都不会成为妖界的谈资, 因为这事太平常了,西牛贺洲的家常便饭罢了, 什么牛魔王是被太子驱赶到此, 什么无妄之灾, 什么良善妖怪,换个神仙,你看他能为此眨一下眼睛?   哪吒看着那喜笑颜开的狐王,青年面容清俊,神情里有一种烂漫天真, 和怀里这只差不多,忽然开口道:“你这老狐跟脚不差,本事倒平常,罢了,既结了这门干亲,送你样东西傍身。”   说着,一道流光飞向狐爹,下一刻青年的宽袍上浮现一道金甲,不是什么极好的神兵,是天将制式甲胄,哪吒和李靖同领天兵,他一般为先锋大将,李靖则是统兵元帅,哪吒的先锋军有五千天兵,这甲胄就是领一百天兵的天将甲胄。   狐爹哪能不识这个,凭这甲胄就够震慑四方的了,何况还有了太子这样的亲家?他还没来得及道谢,甲胄之上又有流光呈现,竟是一把纹样莲花的神兵长剑。   哪吒撸了撸怀里的狐头,只道:“今年的五月十,黎山老母广开法会传道,可凭此剑入内,狐王想要护得这一方生灵安稳,还是要勤于修炼。”   他都不想说什么了,这窝狐狸和他所见过的本事通天的妖物差距太大,老狐天真,小狐呆呆,叫他都不大好意思直接就走。   狐王千恩万谢送走哪吒,一回头看到土地,轻声叹道:“上神果然还是上神啊。”   下一刻青年泪如雨下,对土地哭诉着嘤嘤呜呜,“我本事不济,是我想的吗?我勤快一点就能得道飞升吗?一千一百年了啊!说好的狐狸百年生一尾呢?”   他哭得狐狸尾巴都露出来了,是五条短巴巴的黄狐尾。   土地想不到什么话来安慰,只能干巴巴地劝道:“狐王虽然尾巴少,但至少活得长啊。”   狐王的哭声顿时更大了。   云头上哪吒其实没走远,也听到了这哭声,他有些纳闷地看了看那嚎啕的老狐,摸了摸怀里小狐的脑袋,自言自语道:“良善妖物……倒也可爱。”   他看那老狐哭得直抖那双毛茸茸的耳朵,不知道为什么手痒痒,总想去捏两下。   既醉震惊地看着哪吒,圆溜溜的深墨绿色的狐狸瞳配着那雪白的毛毛从他怀里抬头,那漂亮眼瞳里带着震惊,这么小的狐狸崽崽也不知道在震惊些什么,哪吒定定地看了看她,然后伸手捏向她的耳朵,软软暖暖毛茸茸,少年脸上浮现出一点喜爱之情。   虽然说着是要送给母亲做女儿的,但哪吒离了积雷山上空不远,就把既醉带回了他在西天的殿宇,整整盘了几个月狐狸。   既醉被盘得化形了好几次,有一回她还照到镜子了,那是安置在殿宇里的佛宝镜,照得十分清晰,不是她用了很多年的美人躯壳,也不是她半化形时的妖异模样,而是真正的化形之身,媚态横生,娇娆天真,美得叫狐狸痴痴站在镜子前走不动道。   那人身躯壳虽也美得不相上下,但到底少了些非人妖态,既醉自己照着镜子都被迷住了,可哪吒不仅无动于衷,还见一次学狐爹拍一次,每次既醉都没陶醉上一会儿,就被拍成狐狸团子。   如果郎心如铁四个字能化形,那大概就是哪吒太子的模样吧。   既醉被盘得老老实实,她每次照照镜子,只觉得毛毛都被盘出包浆了,哪吒那边又接到天王传召,这才餍足地揣上狐狸,出门遇到五菩萨,几位罗汉尊者,他都目不斜视,连观音遇他都是含笑点头,还夸既醉毛色好看。   就这样了,哪吒也没有把狐狸递给观音摸两下的意思,少年傲气,只是淡淡地道:“天王召我,大士自便。”   说着踏云便走,既醉震惊地看着哪吒,刚才那是观音菩萨吧?是吧?她都看到杨柳玉瓶了!对观音菩萨就刚才那个态度吗?   哪吒一边飞,一边呼噜着既醉的毛毛,也不知她能不能听懂,只随口解释道:“佛门乱如散沙,我无心深究,只敬世尊便罢,诸天神佛……呵。”   世尊如来佛,无所来,亦无所去,那是传教的说法,如今的西天佛教,几乎是哪吒看着兴盛起来的,他托得世尊庇佑,莲花转身重活一世,那时世尊也艰难,他为世尊披荆斩棘斩妖无数,灵山有他的护法殿宇,但最终世尊并未留下他,反而将他送回李靖处,便是因为西天水深。   他曾和数家菩萨结怨,也差点打死一尊罗汉,就是因为少年眼里容不得沙子,他撞见过菩萨坐骑吃人,也看过罗汉掠美劫财,虽则那坐骑叫他打死了,罗汉抢的财物美人叫他送回去了,可他没看到的地方又是什么样?世尊知晓此事,父子夜谈,那西天世尊如来佛只叹道:“前路荆棘难行,唯有烈火焚烧,我已在火中。”   这夜过后,哪吒便听从吩咐离了西天,回到李靖的身边听令了,他知道世尊当年救他,是看中他天生杀星,想得他这一个助力,可陪伴久了,便真生了些父子之情。   这其中的隐秘哪吒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他自见到那搅风搅雨的猴魔后,就知道这便是世尊定下的下一任佛教护法,也唯有一只敢于大闹天宫的猴子,才有伴随世尊战天斗地,重塑佛门的勇气。   他也有,可世尊舍不得。   少年心中百般滋味在心头,见识过这样的慈父之心,再看到李靖那张老脸,哪吒的脸色一下子就冷了,李靖手里托着塔,塔上如来佛含笑看他,哪吒忽又笑了,折身拜称,“父亲。”   李靖也不稀罕他这属狗脸的难得叫声爹,冷哼一声,只道:“明日南天门轮到你执勤,莫忘记了。”   哪吒冷淡道:“父亲替我请几日假,我要回家一趟见母亲。”   李靖愣了愣,好半晌才道:“那、那就去吧,你母亲也很想你。”   当初天庭初建,李靖应召上天,肉身成神,地位自然高于那些死后成神,一旦神位被去,就要身死道消的下神,他得天王尊位,其子也都各有神位,一家人里唯有夫人殷氏只是寻常妇人,却也跟着沾光,受王母蟠桃馈赠,成了长生不老的凡人。   李靖在仙界开辟一处天王道场,仿造人间陈塘关建城而居,当初随他征战的老兄弟和一些家眷也住在城中,除了萧条一些,倒比天上其他地界有人味得多。   哪吒揣着狐狸进城,偶尔遇到几个熟人,都是冷面相对,直到进了家门,少年把狐狸从怀里掏出来,放到母亲面前,笑道:“在下界捡的小妖,是个女孩儿,替母亲认了个干亲,当娃娃养着吧。”   殷夫人许久没见哪吒了,她接过既醉,很是喜欢这漂亮小狐,也捏了捏狐耳朵。   既醉抖了抖耳朵,她反正是不想再和哪吒待在一起了,蜷缩起来窝进了殷夫人的怀里,看起来没精打采的。   殷夫人担忧地道:“这小狐怎么没什么精神?”   哪吒纳闷地道:“来之前还吃了只整鸡,撑着了?”   既醉两只爪爪捂住耳朵,她一点都不想听这神话美少年用好听的声音说她的饭量,一只大狐狸一顿吃一只鸡还多吗?   殷夫人被可爱到了,又去捏既醉的脸蛋,很期待地看她,“小妖可以变成小娃娃吗?”   哪吒捏着既醉的爪爪,随口答道:“应该不行,妖类化形就是成年,她化形的样子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就是本体年岁很小,是个二十岁的小狐妖,大概就是五岁的智力,母亲把它当成傻子养就行。”   殷夫人听了更高兴了,打扮一个小女娃娃哪有打扮一个漂亮姑娘来得有趣?何况还是这么可爱的狐崽崽。   既醉正窝着撒娇呢,狐脑壳就被哪吒拍了一下,神力灌注,殷夫人怀里忽然一重,既醉用脸蹭了蹭她的手背,露出个甜滋滋的笑容来。   殷夫人看了看既醉,又看了看既醉,两只手捧着既醉的脸,大喜道:“娘一直就想生个这样的女儿!”   哪吒不咸不淡地道:“哦,那有些难,毕竟女儿大多肖父。”   那狐王生得俊,女儿才漂亮,李靖什么档次的长相,还想生这样的漂亮女儿?   李靖才一进门,就听到这话,看了一下哪吒,国字脸上露出威严无比的神情,托塔的那只手却不着痕迹地往前递了递,塔上如来笑眯眯,哪吒露出个吃了苍蝇的表情,拜了一下他。   今日的天王道场,还是父慈子孝,父慈子孝。 第135章 神仙妖怪(4)   和许多神仙不同, 李靖自幼修道,回返人间后娶妻生子,殷夫人不是他门当户对求娶得来, 而是少女踏青逢英郎, 仲春之月私许终身,李靖经受了殷家许多刁难,才抱得美人归。   殷夫人温柔贤淑, 知书达礼, 是商朝贵胄之女,若非见李靖的第一面就是因为被纨绔纠缠, 李靖出手相救, 也不至于就看中当时一十来岁就老成得像她爹一样的男子,而李靖嘛,仲春之月那么多踏青的人,偏他一个有侠义心肠?还不是暗地里看了美人半晌, 才能第一时间出手救人。   也因为夫妻之间情深义重,殷夫人怀胎三年的事才叫李靖日夜悬心,偏偏哪吒在腹中也是个顽劣脾气, 折腾得殷夫人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整个人消瘦得不像话,父子之仇在胎里就结下了。后来哪吒出生五日跑去东海屠龙, 引得龙王水淹陈塘,一城百姓和夫人都在身后担惊受怕,李靖对这个妖异之子哪有什么情分可讲?   但这事若从哪吒的嘴里来讲,就又有不同,他腹中就有神智, 生来就会说话,三年片刻不离,早已将李靖夫妇认成父母,他往东海戏水,路遇夜叉驱赶,杀了夜叉又来恶龙,那恶龙先骂他又要杀他,几下打死了,对一个三岁娃娃来说就和随手打死一只虫子有什么区别?龙王引水淹陈塘,难道不该父子同力打死这孽畜,反倒要他赔命?   哪吒厌龙还有一点,就是因那时商朝人祭频繁,龙掌行云布雨,受得血食无数,哪里是什么良善东西?   当然,这一点是后来世尊和他说的,他打死龙王太子那会儿,是想都没想随手打死了。   父子有仇,又被强行化解,隔三差五总要相见,长久下来也就形成了一种堪称默契的气氛,李靖装着看不见哪吒,哪吒装着李靖不存在,殷夫人也装着感受不到这尴尬的气氛,每次说话都要加个前缀,每一句话都是单独和父子其中一个说,就怕一句话引得两个人回应,那就更加尴尬。   比起李靖,哪吒对殷夫人的态度还好,毕竟她没有想过杀他,只是祸到临头,除了哭求李靖,什么都没法做罢了。   割肉剔骨之时,哪吒看着那被李靖抱在怀里挣扎要向他奔来的殷夫人,那时也很想被抱一抱,只可惜殷夫人最后也没挣扎过李靖,而他也终于剔了骨,割下肉,一无所有,孤独地死在雨地里。   他如今已经不需要那浅薄的温暖了。   哪吒看了一眼被抱在殷夫人怀里的狐妖少女,垂眸笑了笑,道:“明日我还当值,有些事情要办,母亲留步,好好照顾这小狐吧。”   他说着就要走,背后李靖忽然开口道:“已替你免了值,留下住两天吧,你母亲很想你。”   哪吒背对着李靖,淡淡地道:“我有自己的事情做。”   李靖没再言语,看着这逆子步出房门,脚踏飞云,再一眨眼就不见了。   殷夫人叹道:“怎么总说我想他,夫君要是说你也很想他……”   李靖收回视线,看了一眼掌中宝塔,摇摇头,道:“那他就更不会留下了,他恨我,这塔一放下他就要杀我。”   殷夫人不说话了,哭也为这哭过很多回了,可她能怪谁?哪吒不会理解李靖背负一城性命的谨小慎微,李靖也不会理解哪吒的天生逆骨,有些东西不是血缘能维系的,父子无缘有恨,而已。   既醉被这天王家事吓得心惊胆战,在李靖看过来的时候,小心翼翼露出个天真烂漫的笑容来,可李靖还是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想养个女娃娃吗?怎么送来个这么大的?”   十几岁的女孩子了,一家里除了哪吒,其他两个儿子是会常常回来看看的,他也经常回家,家里多了个陌生女孩子算怎么回事?   殷夫人连忙把既醉抱紧,拍了拍她的脑袋,笑着道:“还是只小狐呢,哪吒说才一十岁,就是化形化得大了些。”   李靖也知晓妖事,一十岁的小妖应当是那种跟脚出色,从父母那儿继承得来的妖血纯粹,故能比其他妖物化形得早,但一十岁也太早了些,他看了既醉一眼,忽又别开视线,眉头拧起,只对殷夫人道:“随你养着吧,木吒出了家别管他,叫金吒离远些……怎么偏送个狐狸来。”   李靖还是不大满意的,他见过妲己这样的惑乱江山的妖物,对狐妖有些反感,何况这小妖眉眼里和妲己还有些相似,就叫他更不满意了。   殷夫人却满意极了,她从年轻时那会儿就想生个女儿,可一连生了三胎儿子,李靖成神后和她虽然也十分恩爱,但这么多年就没再怀过胎,她私心里觉得人和神大约是不大容易生出孩子的,因此难过了许久。   如今白得一个漂亮女儿,正是高兴的时候,要是李靖没回来,她都已经在打扮女儿了。   李靖不知道夫人心里想了这么多事,他在家里一贯是很放松的,解了盔甲兜鍪,松了内衬长衫,忽然想起这里还多了只妖物来,眉头一皱,下一刻还趴在殷夫人怀里的既醉被一道法力击飞出屋,摇摇晃晃落在院子里,倒没摔着,就是挺懵的。   既醉又不是真娃娃,还是知道里头应该发生了点幼狐不宜之事的,没去打搅,她在院子里走了走。   此地是天王道场,城外有天兵把守,城内却很松散,几乎见不到外人,偶尔见到几个仆从侍女,都是低眉顺眼小步走,仿佛不会说话,既醉在这总兵府转了一大圈,总算是知道哪吒为什么要把她送来陪殷夫人了,这样的环境一个人呆着是挺闷的。   天庭的日月流转与凡间不同,天上一日地下一年,说的是天色变化,天庭一个日夜的时间恰好是凡间一年,而这里是李靖用法力变化的,按的是人间历法,既醉看着天色,她被丢出来大概是晌午时分,这会儿已经傍晚了,残阳如血,她坐在一处走廊栏杆上,身上穿的还是哪吒用法力变化的那身裙裳,哪吒养狐狸是真的养狐狸,没有把她当成女孩子看待的心态。   既醉自己是觉得这衣服挺真实的,但若看她的人比哪吒法力更高,就会吓上一跳。   金吒就吓了一跳。   作为天王长子,金吒是李靖最满意的儿子,上识天文下知地理,至孝至仁之人,也是李靖如今的副将,与他同掌天兵十万,世人多知哪吒,是因为哪吒最能折腾,而像金吒这样叫李靖万分喜爱的儿子,因他样样都好,就声名不显。   既醉就不知道,她一共就在妖界生活了五百年,知道的大多是妖的事,她还以为三太子这个称呼是哪吒杀了龙王三太子之后得的呢。   咳。   毕竟妖界有这个传统,谁的名号起的好听,被杀之后也很可能被夺走。   金吒这次回家也是赶来的,他听说哪吒前脚回家,父亲后脚跟去,怕这父亲和弟弟再起争端,也连忙放下手里事务赶了回来,不料哪吒没见到,却见到个、见到个……他立刻别开视线,抬手一道流光落在既醉身上,用一副战甲把她套得严严实实。   既醉被吓得一蹦三尺高,一扭头见到一个头戴金冠身着白衣的青年,她眼睛瞪得大大的,这是哪吒把自己拉长了些,套了个衣服折回来了吗?   金吒问她,“你是哪来的小妖,怎么在这里……呆着?”   说实话,神仙能这么温和地问一句话已经难得了,既醉眨了眨眼睛,嘤嘤呜呜地瞎比划了一阵。   在这天王道场,她不装傻是不行的,她知道得太多了!   金吒皱眉,实在看不明白这小妖在比划什么,正待再问,李靖一脸威严地从内院走了出来,见到金吒,淡淡地道:“我儿怎地提早下值了?”   金吒连忙一礼,道:“因听说哪吒回来,放心不下父亲。”   李靖轻咳一声,想说些什么转移话题,便指了指一身金甲的既醉,“怎么给她套了这个?”   金吒面色尴尬起来,李靖忽然也想到了什么,他的法力和哪吒是相差无几的,因此看得影影绰绰,又不好当着夫人面说什么,也就把狐狸丢出去了事,可没想到大儿正好回来,也不知道他看了个啥,又发起火来,怒道:“都是那逆子不好,送个狐妖来给你娘当女儿养,衣服也不给好好穿……”   这其实冤枉了哪吒,哪吒养既醉都是当狐狸盘,刚才只是给殷夫人演示一下这狐狸化形的样子,谁知道这父子两个一前一后赶着回来?   金吒看了一眼既醉,小妖套在金甲里,他是临时归家,也没准备什么多余衣物,那是他随身战甲,当时惊住了,下意识地给她套了起来,这会儿就更显尴尬了,可他犹豫了一下,也没收回。   这会儿收回战甲,他是用自己的法力给小妖编织衣物呢,还是叫父亲来动手?可父亲出手他还是能看见,他出手能遮掩父亲视觉,这……有些事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难道要当面叫父亲难堪吗? 第136章 神仙妖怪(5)   两父子没尴尬一会儿, 殷夫人沐浴过后也想起了新得的女儿,叫侍女把她先前做的衣裳拿来,金吒隔门收了战甲, 松了好大一口气。   说实话,随身战甲这种东西套在别人身上, 尤其还是个漂亮姑娘,总让他有种极为别扭的感觉。   虽然不知道哪吒为什么送个狐妖来叫母亲养, 但金吒还是对这事上了心, 他在太上老君那儿翻阅典籍, 借走一本山海秘录,他略翻了翻,看见里头有饲养狐妖的详细事项。   和哪吒不同,金吒在天庭的仙缘极好,上了年纪的长辈看他顺心, 地位相仿的同僚对他信重, 手下兵将敬服,借了书出来, 老君赠给他一瓶仙丹,金吒连忙拜谢,老君笑着摆手,叫童儿送他出去了。   两个金银童子送走金吒,回去打理藏书楼,忽然金童子到处翻找起来, 对师弟道:“你拿了我的书吗?”   银童子莫名其妙地看他, “我拿你什么书?我看字脑壳疼。”   金童子捂住脑袋,完蛋,金吒太子来看书, 怎么好巧不巧把他的话本借走?他那话本可是自己创作的,别看他人矮个小,实则一脑袋乱七八糟,他可正要写到狐妖被豢养化形,和主人的二三事。   金吒可不知道太上老君的藏书楼里还有这样的玩意儿,他去过不少次,藏书楼里基本上都是些古籍典本,老君自己都不大看的,回去的路上,他就踏在云端翻着书页,一边看一边点头,暗记在心里。   狐妖喜欢吃鸡,夜里要抱着睡,后面这条自有娘亲,金吒想了想,飞云加速,往凡间去。   神仙餐风饮露,金吒自己基本上除了回家,吃几顿娘亲做的家常菜之外,已经不大进食,有时和人饮酒,偶尔会动几筷子,娘亲既然要养狐女,还得开辟一处养鸡场才行。   金吒准备和好友要些肉质上乘的跑地鸡,飞云下落灌江口,常人来寻二郎显圣真君,都是要经过真君庙通报,金吒却是直奔道场而去,远远地看见梅山兄弟,金吒也都一个个抱拳含笑,一进道场,有二郎真君笑脸相迎,道:“贤弟是知我明日要进山打猎,才赶着来找我喝酒?”   金吒笑道:“真君几时不打猎?是有一件事想来求。”   杨戬有些稀奇,还是先请金吒坐了,等杨戬捧了茶,金吒这才开口道:“是舍弟哪吒,知晓家母烦闷,送了只狐狸小妖来陪伴,这一时之间还真不知该怎么养,此来一想请教真君,二想弄些鸡苗回道场养。”   杨戬脚边赖着只纯白细犬,正在露肚皮打滚,闻言嗷嗷呜呜起来,仿佛也想指点一下,金吒笑了笑,又道:“狐狸和犬,应当是差不多的养法吧?”   杨戬也没养过狐狸,但有多年养狗经验,平日里无人来找他说这些,顿时也来了兴致,一边叫人去挑些好鸡苗,一边拉着金吒说了好些养犬之事。   只是金吒越听越纳闷,时常要摸头搂抱的吗?否则就会伤心难过?可那小狐已经能够化形了,还是个亭亭少女,他问道:“哮天犬可化形,人形撒娇时,真君会否有些不适应?”   杨戬愣了愣,他正给哮天犬拍屁股呢,哮天犬也愣了愣,撅着狗腚震惊地看着金吒。   杨戬犹豫片刻,说道:“犬就是犬,化形不过是变了个样子,若等哮天有了人的心态,他也当得道成仙了。”   那时候就不是能靠在主人脚边撒娇的小狗狗了!   哮天犬夹着尾巴,冲金吒哀怨地汪呜了一声,金吒有些抱歉地摸了摸狗脑袋,对杨戬道:“那小狐刚过二十,还极小,应当是不碍事的吧。”   他这么说,杨戬脑海里便浮现出一只小狐狸崽的模样,好笑道:“妖物百岁生灵,五百年肖人而行,过千年而礼仪齐备,方能得道,贤弟不必想得太早了。”   金吒连忙点头。   许久未见,杨戬又留金吒过夜,次日二人一道打猎,金吒带着猎物和鸡苗回了一趟总兵府,怕气味熏染,先圈了一块地放养鸡苗,又设下结界隔绝味道,这才去见了殷夫人。   既醉坐在殷夫人身侧,半歪着脑袋给梳小辫子,她其实觉得挺无聊的,殷夫人会梳的发式又不多,她也不让侍女动手,兴致勃勃地自己试验,也就既醉长得好看,就算是把头发团成鸡窝也别有一番风情。   金吒听了杨戬的千年论,见到既醉也不尴尬了,向母亲行了礼,说了养鸡的事,殷夫人果然很高兴,又拉着既醉的手,笑眯眯地道:“狐狐来,说谢谢哥哥。”   既醉鹦鹉学舌地说话:“谢谢哥哥。”   她的眼睛又亮又有灵气,实在不像是没有灵智的样子,金吒得了这一声谢,心里忽有些不明来由的悸动,但他很快笑道:“这小妖原会说话的?”   他说话,却不是对着既醉说,而是和殷夫人说。   既醉也不当回事,半靠着殷夫人的肩膀,眼睛盯着金吒看,光明正大地打量这放大版哪吒。   其实这也冤枉了这对兄弟,金吒和哪吒确实长得很像,但也有很多不同,金吒剑眉星目之间带着温和气质,内敛而稳重,白衣清俊,金甲英武,一看就家风很好的样子,可同出一门的哪吒,眉毛是上扬的,看着有些戾气,人寡言少语,既醉被他盘了那么多天,还是不大能亲近他。   可哪吒心地又是很好的,他像一尊佛,佛有恶形恶相,也有慈悲为怀,既醉盯着金吒,忽然又有些想哪吒了。   金吒又待了一会儿,他事务繁忙,作为李靖的副将,他其实比李靖还忙一些,除了镇守南天门,他还管着天兵天将的内勤事务,有时候他挺羡慕杨戬的,什么听调不听宣,那是光明正大带薪休假。   如今三界神仙能够逍遥在外的,除了那些大能者,也就是二郎真君这一个了,他长住凡间,养狗养鹰,搜山打猎,闲来无事还去各地游玩,留下诸多神仙事迹。   这才是神生啊。   金吒感叹了一句,然后回南天门上值了,李靖很喜欢这个兢兢业业做事的儿子,于是把更多的事务交给他历练,然后他自己闲着没事来陪夫人。   既醉被丢出去几次之后,忽然发现殷夫人其实是不闷的,按这道场的人间历法算,金吒每隔三天回来一趟,木吒是三个月回来一趟,哪吒三年回来一趟,而李靖这个狗天王,三个时辰回家一趟。   闷的只有她一个狐。   既醉起初自己在总兵府里转悠,后来被丢出来就去养鸡场,一边喂鸡一边散心,后来连喂鸡都喂得无聊了,就一只狐团在长廊上看着院里的荷花池。   因为盯着看的时间长了,她还发觉李靖这个狗天王变化道场也是不走心的,那荷塘里的荷花上,有只蝴蝶停着几天都不动弹了,她去撩了一下,蝴蝶飞了一圈,然后又停回原地。   发觉了这事,既醉来了兴致,开始到处找漏洞,有时候发现房上空气墙,有时候发现墙洞不能钻,那太阳是假的,看久了不花眼,反正哪哪都是样子货,整个总兵府假得像一张纸。   既醉闷得要命,每次看到金吒回来,都拉着他的袖子不放,想叫他把自己带走,殷夫人根本不需要人陪!李靖自己能陪到天荒地老!   可金吒每次答应得好好的,每次都把她留了下来,毕竟他还是把她当成个灵智未开的小妖,也就和小孩子差不多,待在家里的小孩子叫你把她带走,带到哪儿去呢?   既醉又不敢跑,出了这天王道场,外面全是神仙,可不见得有李家人好说话。   这日子一天天挨着,直挨了快一年,这天既醉团着身子在院子里的兵器架边上睡觉,她现在一天睡好多时辰的觉,李靖不回来的时候殷夫人会和她玩,李靖一回来就把她丢出去,既醉有时候都想问候李靖,这男人是没有自己的事情做吗?堂堂李天王,放着十万天兵给儿子管,自己一天回家四趟!   按照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说法,这李靖在天庭一天得摸多少次鱼啊!   既醉也就是没有举报渠道,不然就给李靖举报了。   既醉正在梦里暴打李靖呢,忽然耳朵被一股熟悉的力道捏了捏,然后整个狐被抱了起来,她打了个哈欠睁开眼,见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是哪吒!   既醉嘤嘤呜呜地叫着,用脑袋去蹭哪吒的脸颊,急得都快说出人话来了,三太子!大英雄!快带我走吧!   哪吒还没被狐狸这么亲近过,少年面上露出些惊愕的神色来,拍拍狐脑袋,道:“前两日下界去,和牛魔王打了一场,顺道去了你父那儿,他很想你,带你回去看看。”   既醉两只爪爪抱住哪吒的手,漂亮的一双狐狸碧眼里噙着泪花,然后又蹭蹭哪吒的胸口,耳朵抿在脑后,看着可怜极了。   哪吒脸色一沉,“李靖对你不好?”   他都没想过别的可能,小狐狸受了委屈,那必然是全家唯一的狗,李靖做的。 第137章 神仙妖怪(6)   李靖挺冤枉的, 他有什么错呢,不过就是整天想着和夫人描眉画鬓,闺房游戏罢了。   温柔乡最是消磨英雄气, 可李靖又不是什么小年轻了,堂堂李天王,掌管十万天兵,三个儿子各有一番机遇,也都不用他操心,甚至好大儿还能反过来帮他做事了, 他不和夫人待着, 还能和谁待着?   哪吒来了,抱了既醉就走, 也没说打声招呼,他来得可巧,李靖正在屋里, 父子两个差不多的法力, 哪吒来得快李靖察觉得慢, 这一耽搁,门里门外站着, 做父亲的裤子都没来得及穿, 怎么好见面?   殷夫人气得直锤李靖, 远的香近的臭, 虽然金吒算不得臭, 但哪吒可是一般三年才回来一趟啊!都怪这老不羞的。   哪吒抱着既醉往下界去,他起初是真没有察觉,等到踏云要走时听见娘亲抱怨李靖的声音轻哑,少年一下子耳朵就红到脖子了, 他在心里骂了李靖几百遍,才平复下心情来,撸了一把既醉的毛毛,发觉毛发比先前润泽得多,也沉了些分量,若有所思地问道:“东南角的养鸡场,是专为你开辟的?”   正想着李靖倒也细心,就听怀里小狐细声细气地道:“是金吒大哥弄的,我现在一天吃三顿。”   哪吒不是头一次听既醉口吐人言了,又捏捏她的耳朵,“一顿吃一只?狐狸的饭量是这么多吗?”   既醉就闭口不言了,那可是吃仙界灵谷长大的跑地鸡,十天就能长成一批,肉质又嫩又好吃,再说了,她还长身体呢。   哪吒对人话少,对一只小狐狸倒没有多沉默,抱着她一边飞行,一边又闲聊似的开口道:“我大哥人还是不错的,当初他要是在……算了,他这些年对我是很好的,可我不大愿意见他。”   金吒大哥是所有父母都想要的那种孩子,而他,落在谁家,算谁家倒霉吧。   既醉蹭了蹭脑袋,小声地道:“金吒大哥很好的,他对谁都很好,可他活得不累。”   真正的老好人是会受很多委屈的,而金吒不同,他诚心待人,对谁都好,却也有区分,人品上乘的交结好友,人品一般的点头相交,令他不悦的,他也不去针对,还会公平相待,所以和他相处越久,他的朋友就越是多。   哪吒有些稀奇地看着这小狐狸,忽然问道:“那我呢?”   既醉的狐耳一下子就抿在脑袋后面了,她露出个小心翼翼观察的眼神,尖尖的狐吻微张,犹豫着说道:“三太子是个好人,也许别人不觉得,可三太子救了我一家,在我看来就是最好的好人。”   哪吒也不去点破这有点小聪明的狐狸,捏捏既醉的耳朵,说道:“你还有些滑头。”   既醉埋头不说话了,她原先可是被人夸聪明漂亮的,要不就冰雪聪明,反正一个意思,这天底下哪有男人像这位,说她滑头!   狐头确实是油光水滑的,哪吒颇喜欢这手感,反复地盘着既醉的脑袋,他的飞行速度很快,但在下落西牛贺洲之前,先提了点水果到了一处山脚下,既醉不认得地形,忙提醒道:“三太子,这里好像不是我家附近。”   哪吒把她放了下来,笑了一声,“这三界还有你家太子不识的路?顺道看个朋友。”   这山里才下了场小雨,既醉四爪落地就沾了泥泞,她都不想说什么了,郎心如铁,铁头铁脑!她找了个干净草地蹭了蹭爪底的泥,从脖子上挂着的储物袋里取出件裙裳来,化形成人,哪吒也不管这小妖鼓捣什么,四处转了转,过了会儿就听见他声音在远处传来,带着促狭,“山里一场好雨,把草都长到大圣脑袋上了。”   一声猴叫陡然响起,“小太子,你又来捉弄俺老孙!呦,还带了个小情人。”   既醉正提着裙子拿叶子片擦手呢,才跟过去就见那山底下有个洞,洞里露出个脏兮兮的猴脑袋,藤蔓野草长了猴子一脑袋,顿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猴子也坦然,“笑吧笑吧,笑够了给我摘个桃去。”   猴子的视线直往隔壁的桃树上飘,显然已经馋了好久,可既醉看到哪吒提着一篮水果了,才不去给这猴儿上树摘桃,哪吒把篮子放到猴子眼前,递给他一串葡萄。   猴子张着嘴一颗一颗地吃葡萄,连吃了大半,才舒服地叹了一口气,抱怨道:“你家佛祖真不是个东西,叫那土地喂我吃铜咽铁,偏偏还在那儿长了棵桃树。”   哪吒道:“树是天生天长在那儿的,你一个囚徒,要求还不少。”   猴子哀叹道:“三太子你走时替俺老孙把那树拔了走吧,实在看不得了。”   哪吒又递给他一只剥开皮的香蕉,猴子狼吞虎咽地吃了,又道:“再来些,再来些,可有那仙酒花露?”   哪吒说了声没有,又蹲烦了,对既醉道:“你来喂他,我去给他摘几个桃。”   既醉不大乐意,她觉得猴子脏脏的,吃东西的样子也不斯文,可哪吒已经放下篮子去摘桃了,她只好闷闷不乐地噘嘴,把裙子提起来,小心地蹲着,给猴子剥了个橘子吃。   猴子一边吃,嘴里也不肯停,笑嘻嘻地道:“你这小妖漂漂亮亮的,那小太子干干净净的,倒正好该是一对儿。”   既醉看篮子里还有一个水囊,又给猴子喂了点水,才奇怪地道:“你犯了什么事,怎么被关在这里?”   天庭也是有天牢的,她就听殷夫人说过,但一般对待妖物,要不是收做坐骑,要不是直接打死,这猴子到底犯了什么事,要被关在这里一直折磨?   说起这事来,猴子连水都不喝了,道:“俺老孙是玉帝册封的齐天大圣,前些日子王母蟠桃宴居然不请我,我吃了蟠桃,偷了仙丹,大闹天宫,竖旗为王……”   猴子话没说完,既醉接口道:“然后叫人抓住了,关在这里?”   猴子一下子变得垂头丧气的,不服气地道:“都是那如来佛祖使了阴招。”   哪吒摘了一兜的桃回来,正听见这话,似笑非笑地道:“小狐,我看他吃饱了,这桃正熟,个大鲜甜,咱们两个吃。”   既醉才不吃没洗干净的桃,哪吒却拿了一只擦擦就吃,看得猴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连忙讨好道:“是俺老孙技不如人,不如你家世尊,那个桃是啥味的,我就尝两口!”   哪吒才不喂他,对既醉道:“喂他吃几个,叫他吃饱了,等咱们走了,他也不好过。”   既醉不知怎么的,就挺喜欢哪吒说“咱们”的,好像她和哪吒是一伙的,狐狸心砰砰地跳,被这话说得都不嫌弃了,反正再怎么小心裙子都蹭脏了,索性坐在猴子边上喂他吃桃子。   猴子连吃了十几个桃,把哪吒摘的那些都吃了,才舒服地叹了一口气。   哪吒道:“过些天我再来看你,今日出来是带这小狐去见她父亲的。”   猴子有些舍不得,急忙道:“下次来再带些酒,不要仙酒了,就人间的素酒给老孙来两壶,唉,等天黑了,那土地老儿又要来喂俺老孙吃铁丸了。”   既醉听着都觉得可怜,哪吒却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挥了挥手表示应下,带着既醉踏云离去了。   山脚下的那只猴子仰头看了一会儿,觉得脖子疼,又低下猴头了,看起来垂头丧气的。   既醉在云上还在瞧着那五个手指头一样的山呢,问哪吒道:“那猴子犯了那样大的事,都没被打死,应该不会一直关着的吧?”   哪吒叹道:“受几百年雨打风吹,是叫他消磨戾气,世尊把他压在这里,实则是保了他一条性命。”   他看着那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五指山,轻声道:“我很羡慕这只猴子。”   既醉不大明白,但人已经蹭在哪吒身边,正琢磨着怎么靠一靠他的肩膀,下一刻脑袋被一拍,裙裳落地,人已成狐,被少年按在怀里撸狐头。   既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眯着眼睛任由哪吒揉搓,刚才那一点点的悸动,大概是她疯了吧。   到达西牛贺洲已经是天黑,既醉也从哪吒那儿听了些最近的事,据说她离开西牛贺洲不久,牛魔王就去了翠云山芭蕉洞做上门女婿,娶妻铁扇公主,看上去是惧怕哪吒报复收了心,可等了这快一年没见哪吒再来,还是打上了狐爹的门,要他交出小女儿给他做妾。   秾华还是个没化形的小狐崽,狐爹哪里愿意,打着打着不敌,狐爹是极聪明的,抱着秾华一路遇庙进庙,遇仙求仙,哪吒三太子的大旗拉得足足的,也是命不该绝,被他逃到二郎显圣真君神庙内。   二郎真君从金吒那儿听过好友家里养了只狐狸的事,被老狐求到家门口,哪有不应之理,整备盔甲提上兵器,将牛魔王揍扁,所谓狗仗人势,牛魔王战败倒地,哮天犬还冲上去咬了牛魔王的屁股一口,咬下好大一块肉来。   这事又从二郎真君那儿传到金吒耳朵里,金吒又告诉给了哪吒,于是正在芭蕉洞里养伤哄妻子的牛魔王再次被上门揍扁,这一次老牛不犟了,老实挨了一顿揍,又有铁扇公主哭求,才被哪吒饶过。   哪吒对老狐有些歉意,故而想起带着既醉回来看看。 第138章 神仙妖怪(7)   狐爹受伤不重, 既醉和哪吒来时他正围着被子喝鸡汤,小狐狸团子没心没肺地咬球球玩,见到既醉,小狐狸还嘤嘤地叫。   哪吒看了看怀里的狐狸, 又看了看地上的狐狸, 迟疑片刻,才道:“看来吃食上没有亏待。”   一窝的狐狸, 既醉比秾华大了两圈, 只是狐脸看上去毛茸娇憨, 仿佛还是个团子模样,可和真正的团子比起来,那就差太多了。   狐爹一看到既醉这个体态就笑了,脸色苍白的青年伸出手接过女儿, 抱在怀里熟练地撸毛,连连对哪吒道:“这次真是多亏三太子了。”   哪吒不大适应这样和气的长辈,他在天庭独来独往,算起来和李靖的干巴交流反而最多,老狐虽是个妖物,但经此一遭事, 在他看来已经值得尊重。   牛魔王心里是有一点顾忌的,所以没有直接打死狐王, 只是逼他送女保身, 换成大多数妖物早就乖乖奉上,活了上千年了, 哪会为一个没化形的小崽子冒生命危险?   此时的狐爹,在哪吒心目中已经算得一个“人”。   哪吒僵硬地客套道:“我并没有做什么,是多亏了真君。”   既醉被狐爹撸得昂起脖子, 就听狐爹叹道:“显圣真君实在是个大好人,不光赶走了牛魔王,还替我治好了伤势。”   哪吒没听出话里有些哀怨之意,既醉眼尖,看到了狐爹毛茸茸的耳朵毛薄了些许。   这事狐爹没提,救命大恩,被撸撸毛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想来那真君带着的仙狗是皮厚毛短的猎犬,比较吃劲,想怎么使力都成,他这样一条老狐没轻没重撸着,实在有些受罪了。   积雷山物产丰富,狐爹又招待了哪吒一顿晚饭,既醉吃惯了灵鸡,山里的鸡肉质更耐嚼些,是别有一番滋味的,吃得也挺开心。   哪吒这次是值了勤才下界来的,算算时间他可以在下界待上两三年,但他实在受不住老狐的热情,连夜揣上狐狸跑了,也就好在既醉和秾华虽然是一样的毛色,但体型相差很大,黑天夜里也没揣错,哪吒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只肥的是自家的。   既醉睡得香甜,一觉醒来看到了熟悉的西天殿宇,还当是做梦。   世尊如来佛祖的审美是相当朴实的,金碧辉煌,和天庭有很大区别,既醉估计哪吒也挺喜欢这种风格,他的法宝大多花里胡哨,过日子也不知道俭省,匆匆回了西天,翻找自己的宝库,挑了几样法宝,数十册真传秘法,想到二郎神喜欢打猎,又加了一把宝弓,既醉不知他要去上门道谢,还以为他在收拾东西。   既醉对这些法宝没多大兴趣,法宝也是看人用的,她大概知道,一个神仙的战力分为法、宝、斗三项,法是法力,宝是法宝,斗是战斗,由这三样组成一个神仙的战力水平。   哪吒是天生神力,战斗满级,一出生就能屠龙,后天又得佛祖看重,赐予许多法宝,诸天神佛里有哪吒这宝库水准的没几个,而多年修行下来,他的法力在神仙之中也名列前茅。   西天里有许多法力出众的菩萨,战斗水平极其低下,便有了护法一说,护法大多善于打斗却没什么法力,菩萨只要不被近身,就立于不败之地。   哪吒是少有人情往来的,头一遭上门道谢,除了些实打实的宝物之外,他犹豫片刻,学着以前见过的李靖和人往来,又加了些看起来华丽的珠宝美饰,歇了两日,把既醉拎起来,去了人间灌江口。   老狐求救那事早已不被杨戬放在心上,只是偶尔撸自家短毛细狗的时候,会想起那老狐皮毛丰厚的手感,略有些遗憾那狐妖已具人性,不能家养罢了。   告知金吒也只是朋友义务,金吒来谢过一回,他还嫌好友多礼,哪知道哪吒会这样准备精细地来郑重道谢?   看着面前金光灿灿的法宝和厚礼,杨戬都有些不悦起来了,他这里都是知心相交,从无人情往来,金吒这样礼仪周到的人每次来此,都是空着手,就是因为他不喜这些。   可再一看这小少年干巴巴致谢,一副极不适应的样子,杨戬微叹了一口气,道:“三太子,那日不过是举手之劳,咱们两家也算交好,实在不必这样。”   哪吒坚持地道:“这是我的事,狐狸是我带去养的,和别人无关。”   金吒刚离开没多久,和杨戬交谈愉快,礼数合宜,同是一家兄弟,看哪吒这样僵硬又干巴的样子,杨戬也实在不好说些什么,只道:“那我便取了这些礼,法宝还请收回。”   天上地下也就哪吒不把法宝当回事了,他的法宝太多了,法相有六臂,六臂手里都有一样法宝,这还是用惯了的,其余法宝等不到轮换就在库房里吃灰,放在天庭谁家能有?大多数神仙不过自家藏一两样法宝罢了,这一送五六样,杨戬不是看不上,但他觉得自己没做什么,拿了烫手。   哪吒对人情世故不大了解,干劝了几句,见杨戬坚决不受,便将其余法宝收回,但还是留了一件宝弓,只道:“真君好狩猎,此弓名为震日,十分坚固,正合手。”   杨戬的法宝不少,大多是战斗所用,狩猎时常用器具都是人间工匠打造的精品,哪吒不知这些,却无师自通了人情往来的精髓之一,他怕杨戬不肯收,丢下宝弓就揣着既醉跑了。   杨戬能怎么办?追上去揪着还了礼吗?只得收下。   既醉在哪吒怀里打了个哈欠,叫她来评价这场人情往来,唯有稀烂二字。   可哪吒又是为她家去做了自己最不会做的事,既醉心里又酸酸的,用狐脑袋蹭了蹭哪吒的胸口,小声地道:“谢谢你呀。”   哪吒飞远了几百里,见杨戬没有追上来,才松了一口气就被狐狸这样亲昵地蹭了蹭,脸上露出笑来,摸了摸既醉的毛,问道:“你在李家过得怎么样?牛魔王的事已经解决了,他再不敢打你家的主意,你在那儿待得不开心,我就送你回去。”   既醉抱住了哪吒的手,碧绿色的狐狸瞳水汪汪的,“不开心,也不想回家。”   哪吒也是这会儿才想起来,不然他下界头一天就把既醉还回积雷山了,他想了想,说道:“可还是怕牛魔王?”   既醉摇摇头,又问道:“我不能和三太子待在一起吗?”   她目露期盼之色,虽然不是千娇百媚的人形,却也是一个毛茸茸的娇憨小狐,后者对哪吒来说杀伤力更大些,他没多犹豫,道:“好,不过跟我待在一起,怕你更无聊。”   哪吒想到杨戬,他养的哮天犬整日精神奕奕,那是因为杨戬喜欢玩乐,狗子跟着他也快乐,而他这样沉闷的人,小狐跟着他怕是过一段时间就要觉得无聊了。   到那时再把它送回去吧。   哪吒想着,又撸了一把狐头,全然不知道怀里这只狐想的“在一起”,是冒着粉色泡泡的。   哪吒在西天有殿宇,在天庭也有自己的住处,只不过不像李靖这样单开一处道场,养着一城的亲眷好友,他的住处不算偏僻,却很冷清,既醉都看到有神仙绕着道走了。   啊这,天庭小霸王吗?   哪吒也不在意,他习惯了,带着既醉进了府邸,府邸里连半个人影都没有,既醉被放下地面,哪吒去了一趟库房,取了两件法宝来,既醉看他手里拿着项圈和绳索,惊得直后退。   玩这么大的吗?   哪吒不知她心思,按着狐狸套起项圈,项圈下给她挂了个莲花纹样的章,因暂时不出门,便也没系绳,只将金绳挂在墙上,摸了摸既醉的脑袋,道:“天庭人多眼杂,你跑丢了我也很难用术法到处探查,这项圈是我的一样困人法宝,你在什么地方我都知道。”   至于纹章,那就是小狐跑丢之后叫人捡到,可以凭章识主了。   既醉这辈子头一次被套项圈,闷闷不乐地道:“我不会乱跑,我也不是宠物。”   哪吒愣了一下。   既醉轻轻蹭了蹭哪吒的手背,“我不想戴这个,我可以变成人的,带着个项圈那算是什么呢?”   她说着,忽然化起形来,项圈是一样法宝,随人变化的,所以也不勒,但一只狐狸套着项圈,和一个美人颈勒项圈,实在是天差地别。   哪吒看着既醉,既醉也看着他,半晌,哪吒给她把项圈解了下来,拍了拍她的头,道:“下次我做什么,你不喜欢,记得像这样,告诉我。”   既醉也没想到哪吒这样好说话,她还以为自己也就只能说两句,毕竟在李家,从来没人听她说话的,连对她最好的金吒,因为有了小妖都是崽崽的认知,每次都是笑着哄着,然后走了。   可哪吒,哪吒也是把她当成小狐崽的。   既醉歪着脑袋看哪吒,仿佛想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来,哪吒收了项圈回库房,一回头看小妖还是个漂亮姑娘,啪叽一下给她拍成狐狸了。   既醉狐狐这才舒心了,对嘛,这才是哪吒嘛。 第139章 神仙妖怪(8)   天庭不知岁月, 一日的时间漫长无比,既醉都没去算自己待了多久,只是有一回跟着哪吒下界去看狐爹的时候, 发现秾华已经可以化形了。   秾华化形也是极好看的一个小美人, 看着乖乖的, 反正既醉觉得可美了, 她在天上见过一些仙女,秾华的美貌放在里面也是排前面的,她生得这么漂亮, 妹妹也漂亮,说明狐娘也一定很漂亮。   既醉其实没见过狐娘化形的样子,狐娘作为一只使用武力把千岁的狐王拉回洞里生崽崽的大妖,生活习性更接近兽类,这样的大妖不愿意化形,也不算什么事,但从狐身体态来讲,既醉认定狐娘一定是个极漂亮的妖精。   一定艳绝妖界!   既醉稍稍畅想了一下狐娘的美貌, 然后为自己一窝的兄弟姐妹擦了擦同情的泪,其实这对她来说是大事,对他们来说可能不是事, 至少她后来听说大哥在外头摸爬滚打到了百岁化形, 然后找了地头当狐王了,在她被天雷劈散之前, 大哥还叫小妖给她带话, 叫她过去住来着。   一窝狐狸里,她大概是最不能吃苦的。   秾华化形之后,狐爹琢磨了一下, 把哪吒先前给他的信物给了女儿,像他这样的男子,其实持有信物不过是进去听听道,他自己资质又不好,而黎山老母身边多收些女妖女仙做弟子,秾华又漂亮又乖巧,是有很大概率能被看中的。   哪吒和黎山老母相识,就是因曾救过黎山老母的弟子,这位上古尊神颇喜爱哪吒的脾气,将他当做小辈看待,尊神还颇为关注那大闹天宫的猴子,曾被闹到面上也不着恼。   哪吒近来下界很勤,其实天庭那边很多地方也用不着他,除了偶尔执勤,也就是出征了,玉帝经常有命叫李靖领天兵天将出征,下一句就是叫哪吒做先锋,也不知玉帝是怎么想的,在这位眼里,李靖和哪吒是绑在一块儿了还是怎地?   反正哪吒就和既醉说过许多回,他很烦恼这事,觉得玉帝怕是误会了他是个孝子之类,但既醉觉得,这大概就是做帝王的恶趣味,明知你家父子不合,就定要点你父子一道出征,好看个热闹。   既醉见的皇帝还是多,玉帝确实就是这么想的,每次看到李靖的臭脸和哪吒的冷脸,他都偷着乐。   看惯了神仙们的仙风道骨,淡定自持,玉帝就稀罕这一家子,还有李靖每回端着威严的天王面貌偷返回家,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着。   最近李家没什么发展,李靖还是一样地摸鱼度日,哪吒自带了他的狐狸在外头住,偶尔父子相见也没闹得太难看,哪吒要不就不叫爹,要不就看塔叫爹,李靖习惯了,也不像之前那么生气,玉帝琢磨着,总觉得怪遗憾的。   时值蟠桃宴将至,王母娘娘的蟠桃宴是按天上时辰一年一次,算来就是人间三百多年,既醉刚和哪吒认识那会儿,是那猴子搅闹了蟠桃宴,这一晃竟过去了这么久。   既醉算着时间,都有些心惊,她从前修行的时日过得那么漫长,怎么在天庭消磨着,三百多年一眨眼就过去了,仿佛真只是过去了一年似的?   哪吒却不意外,他是殷商时人,算年纪比狐爹都大,见狐狸嘀咕着时间,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哪吒揉揉既醉的头发,道:“人在天上,有仙气滋养,身体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所以有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的说法,你也该听过烂柯人的典故。”   有人持斧入山,见两老者下棋,老者赠枣食之,观一局棋罢,斧柄已烂,只余斧头满锈,下得山去,知人间已过百年。   既醉听过这个典故,但亲身经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哪吒就笑道:“笨狐狸,我说蟠桃宴将开,你只想到时间流逝,不想想别的?”   别的什么?既醉一头雾水,试探地问道:“是猴子的刑期要满了吗?”   哪吒彻底服气,捏了一下既醉的耳朵,是人身的耳朵,既醉最近保持人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哪吒算着她的年纪,觉得不能再像养小狐那样对她,也很少再把她拍成狐狸,但养出来的习惯还是没改。   少年半怒半笑地道:“你猜王母娘娘为何要办蟠桃宴?有资格赴宴的神仙谁不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那延寿蟠桃吃了何用?就为每年热闹热闹吗?”   既醉啊了一声,惊喜地看着哪吒,哪吒道:“你还不算蠢,李靖可享用九千年之蟠桃,凡人吃了不受三灾之苦,得长生不老,妖吃了立地飞升,得列妖仙。”   既醉的眼睛亮了起来,哪吒不大愉快地道:“但我只得受用六千年的蟠桃,妖食之延寿千年,我每年都是自吃了,去年想留下来,叫那猴子搅合了,今年的蟠桃我给你留着,明年的留给你父,后年……”   既醉欣喜道:“后年怎么样?”   哪吒狠狠地敲了一下她的额头,“贪心的狐狸!”   既醉捂着痛处,小声地道:“吃两次蟠桃又不会叫我成仙,我就是高兴嘛。”   哪吒也记着这事,他为自己和李靖的待遇不同而怏怏不乐,他来到天庭的时日虽然没有李靖长,但也南征北战立过许多功劳,可他每次都是给李靖做的先锋大将,功劳倒成了李靖的,以前他也不在意这个,可自养了只狐狸,就总想着叫狐狸过得长久些,并开始计较他和李靖的待遇区别了。   既醉好好安慰了哪吒一通,她虽然很想成仙,但吃个桃子立即飞升这种事对她来说还是太遥远了,那是真的想都没想过啊,不要修行,不要炼心,立刻成仙?这仙成得不叫人害怕吗?   哪吒不知既醉哪里来的这么多想法,想起了什么,只道:“那天蓬元帅便是下界修士,自大能处得了一颗仙丹,吃了后修行一日千里,飞升上界来,如今领天河十万水兵。”   既醉听得一愣一愣的,“一颗仙丹成了仙?那他打得过你吗?”   哪吒嗤笑一声,连回答都懒了。   这边正说着天蓬元帅,那边天蓬元帅就出事了,起因是蟠桃宴将近,天蓬元帅估摸着自己论资历论地位,这回定能吃上六千年的蟠桃,于是不晒太阳睡大觉了,准备抓一抓军务,赶一点业绩出来。   然后叫他听闻天河军中有个神人,乃是下界修士飞升而来,自得飞升,没有一日不想下界,有仙人劝解无果,也只能放任他日日蹲在雷池里挨劈,后来不知是哪个征兵的想多拉个人头,哄着骗着告诉那人当了天兵就可以下界执勤,那人仙马上就领了天兵盔甲,录了仙名宋缺。   可天兵是要训练的,没有个千把年的训练,哪个上官敢叫你下界去作威作福?那人仙只惊呼自己被骗,然后点兵不应,交还神铠,依旧去雷池挨劈,总之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雷池下界去。   其实下界没那么麻烦,南天门那儿一扔就下去了,可那傻子说底下人间不是他的世界,一心觉得自己从那儿上来的,就得从那儿下去,不然回不了他的世界去。   那天底下四大部洲都装不住他的世界了?不光是傻子,还是疯子嘛。   天蓬元帅一听还了得,就拿这疯子开刀了,也叫他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   天蓬元帅一人一马提刀去的,一人回来的,因被那人仙揍得太惨,马看不下去,背着刀跑了。   第二遭天蓬元帅点了五百天兵冲阵而去,仍旧被那人仙打退了,这一回人仙似乎是真怒了,也不管天蓬元帅嘴里嚷嚷着什么,一共劈了九刀,刀刀见血,五百天兵虽然打不过那人仙,不过也有用处,他们把自家元帅抬回去了。   天蓬元帅是大能保送,背景颇深,他平日里怎么折腾也没人去管,可这一回笑话闹得太大了,李靖才从夫人那儿出来,听闻此事,都愣了一下,“带了五百天兵,叫一人仙打退?”   那是个人才啊!   金吒却摇了摇头,轻轻叹气道:“孩儿也去看过那人,他一心要去找爱妻,那人身上有些红尘孽气,虽有仙骨清奇,但志不在修行。”   李靖忽然觉得脊梁骨有些疼,他咳嗽了一下,说道:“还是要试试的,他既有情缘牵挂,就叫他下界一趟,了结心事,为这等人破个例也是值当的。”   总之就是,李靖很欣赏这个小伙子。   金吒道:“天蓬元帅那里怕不会善罢甘休。”   哪吒瞧不上天蓬元帅,李靖也瞧不上,只哼了一声,道:“若能招揽此人,叫天蓬来我跟前说理。”   金吒便不再劝了,李靖是军中主帅,他才是拿主意的那个人。   打退了五百天兵,人仙的生活也没有一丝丝改变,仍旧是和雷池死嗑,并不时迎战强敌,昨日那敌手未至,反而来了个菜鸡,菜鸡被打,又带了五百菜鸡,还是被打,人仙也不多想,再次一头扎进雷池里。   这破碎虚空后的世界,看来并不危险。 第140章 神仙妖怪(9)   天蓬元帅闹的笑话虽大, 但也不过是蟠桃宴前后的一场谈资罢了,不过除了李靖去招揽了那战力奇高的人仙之外,还有三五仙家也动了念头, 太上老君刚得了一个喜爱的弟子, 他多年不曾收徒,这会开了个口子, 也动起想法来, 叫来自家新徒。   新徒容貌姣好似佳人,却是个实打实的男儿, 不过性情温柔和气, 老君也喜爱他灵慧, 教了不少法术,这会儿笑问道:“东方吾徒,你观那宋缺如何?”   东方不败和和气气地道:“虽愚笨,却也算得人中龙凤。”   这倒让太上老君有些踌躇了,他平生喜欢收聪明弟子, 淘气些都不打紧,最怕笨的, 他知道东方不败虽然时常去和宋缺切磋打斗,像是在下界时有过节,但不会胡乱抹黑对方,只得叹道:“倒与为师无缘。”   东方不败想了想,却又笑道:“愚笨的是脾气,师尊若想教他,怕比我有悟性得多。”   太上老君须发皆白,闻言也笑了,“还有那样的人?吾徒叫他来……不, 过两天蟠桃宴罢,为师去看看他。”   东方不败行了一礼,送师尊离去,然后提剑向雷池而行,这是他每日必备的行程,那日叫天蓬搅扰,他是站在远处盯着看天蓬挨打的。   王母的蟠桃宴邀请的都是大能仙家,就和人间宫殿里上朝仿佛,不过没有进不了内殿的堂下官,只要被邀请就有一席之地,当初那猴子闹腾,就是因他封号给得足足,却连蟠桃宴一张帖子都没得到,才惊觉自己被当了猴耍。   既醉自然没法入席,但要做个狐形小宠还是可以跟着哪吒去,哪吒都没提这事,他已经不把小狐当成宠物看待了。   既醉待在家里,忽然就想起殷夫人了,哪吒说殷夫人无聊,大概就是因为像这样的场合,她也不会去的吧?不是没资格,而是凡人受不得仙气,李靖开的道场内,就少有仙气游弋,仙人有仙人居所,凡人该待在凡人的地方,仙凡之别,就在于此。   许多地仙能常驻人间,是因为他们也少受仙气滋养,习惯了人间环境,而显圣真君能长留人间,游戏红尘,是因为他父是凡人,体内流了一半凡人的血。   自来到这天庭之后,既醉还听说过不少幸运儿的事,比如路上遇到大能仙家,被送了仙丹宝物,吃了用了就飞升了,像那天蓬元帅,还有些凡间家禽,甚至是玉帝举家飞升时正待在鸡笼里下蛋,就跟着一道成了仙。   这样的仙,当真是她想成为的仙吗?   既醉有些纳闷,她想做的那种仙,是天上地下哪里都能去得,待得,可以逍遥人间,也能踏遍仙界,可天庭的规矩比人间少不到哪里去,仙人把三百多年当一年过,长生久视,神仙日子,是不是也成了无聊的事?   府邸里只是少了个哪吒,却像是把一切热闹都带走了,既醉在家里走了走,觉得心口闷得厉害,她久违地化作狐身,盘在窗台上睡着了。梦见许多经历过的事,又像是隔了一层看不见的东西,受了这么多年仙气滋养,她的妖气已经变得很淡,本就红尘炼心多年,距离成仙像是捅破一张窗户纸的事。   梦里有俊郎温柔含笑,有妖僧抬手来招,帝王笑语盈盈,侠客游戏人间,狐心本真,只要勘破红尘情爱便可散去一身妖气,立地化为狐仙。   如今天庭是仙家齐聚之地,这一点小小的成仙波动没引起任何波澜,既醉睡着不知就里,见到赵祯,她挺高兴地去抱他,抱了个空,一回头看到无花,她又去抱,还是个空,一个个过往的情郎都在眼前消散一空,她没有任何的反思,反而难过起来,知道有些人是永远也瞧不见了。   成仙的劫云还没开始,连聚拢都才聚拢了一半,就在一声声嘤嘤呜呜的狐鸣里溃散。   既醉是被一下下温柔的拍哄给拍醒的,她眼里还带着泪光,看见拍她的是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老婆婆,她嘤呜了一声,才反应过来自己说的不是人言,正要改口,老婆婆却笑着道:“老妪路过,看姑娘哭得伤心,因此来看看。”   却是答了她的狐语。   既醉愣了愣,老婆婆又问她,“既然知道一切过往都成空,你怎么还哭得如此伤心?”   既醉又嘤呜了一声,老婆婆笑道:“情情爱爱,还比得上做神仙快乐?”   既醉摇摇狐头,碧眼里流出泪来,把脑袋埋在这和蔼老婆婆的怀里,嘤嘤直叫,她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成仙机缘,反正就是一觉睡醒,莫名地委屈难过,想起那些过往,伤心得厉害。   老婆婆不再劝她了,只道:“这天底下最快乐的是痴人,因痴人什么都不贪求,只有纯粹的喜怒哀乐,姑娘不痴,所以不快乐。”   既醉嘤呜地道:“可我只想要有人爱我,我也爱他,这样就会很快乐。”   老妪忽然问道:“那又为什么还想成仙呢?”   既醉呆了一下,她自小修行,虽然没有十分的认真,可那是生下来就开始做的事情,后来历劫,养伤,一世世做人,她说着放不下成仙的念头,可实际上从没为这个忧心,反而十分享受每一世的生活。   她爱过许多人,过得也很快乐,反而是到了这仙界天庭之后,除了和哪吒待在一起时偶尔的悸动,就没怎么快乐过了。   既醉露出个若有所思的表情来,想了很久,才艰难道:“如果不做神仙,是不是还能过以前那样快乐的日子?”   老妪笑得很开心,道:“自然。”   既醉头顶的劫云一下子就散了个干净,黎山老母看着这小狐再度化为一只遍体妖气却十分干净纯粹的小狐,和善面容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轻声叹道:“我收过许多弟子,做神仙的不快乐,做妖的想要成仙的也不快乐,只有些纯粹的小妖每日开开心心的,可等他们长大了,也开始不快乐了,因为每一只妖都想做神仙。”   黎山老母轻轻拍抚既醉的脑袋,柔柔地道:“难在你历经世事,真心依旧。”   既醉被拍了这一下,忽然觉得自己闻见了一抹奇异桃香,下一刻老妪把她抱起,道:“你下凡去吧,做个无拘无束的妖。”   既醉陡然失重,下一刻由狐化人,天旋地转,不知多久才脚踏实地,熟悉的山城大门前,有俊美青年背刀立在不远处,破开时空虚妄,一眼朝她看来。   雷池里的宋缺陡然一头撞开个口子,自虚空碎裂,踏云而来。   红衣仙人提剑刚至,察觉那裂缝下熟悉的气息,也踏入雷池,追赶而去。   黎山老母自觉今日做了天大的好事,返回蟠桃宴上,身侧一直跟着的小徒弟怯声传音道:“尊神,您算是偷偷放生了三太子的狐狸吗?”   老妪面容的上古尊神一僵,端着和蔼可亲的笑容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收起蟠桃的哪吒,她见那小妖纯粹难得,因此给了九千年蟠桃灵韵之气,叫她得长生却不飞升,想叫她做个快乐的大妖,那一时也没想起别的。   尊神轻咳一声,威严地道:“宴后回道场,本尊要闭关千年,不见外客。”   这话突兀,但上古尊神闭关是常有的事,名为闭关,其实就是烦了访客,关门过日子罢了。   哪吒似有所觉,但这时玉帝忽然和他说话,念头一被打断,就想不起来什么了,玉帝瞥了一眼黎山老母,又看了看哪吒,神仙面容上露出些淡淡的促狭。   又有热闹可看了。   蟠桃宴罢,玉帝看着哪吒离席,归家,发现狐狸不见,四处寻找,发现黎山老母的踪迹,上门询问,暴跳如雷,再到回到家中,冷静下来,下定决心,去了……西天见佛祖?   玉帝怏怏不乐,为什么不来找朕?朕看上去是很不近人情的那种神仙吗?   西天大雷音寺,佛祖端着威严面目给菩萨罗汉们散了会,见到哪吒便知他经历的一切,佛眉头一皱,对哪吒道:“若要玩宠小妖,我刚得一只很可爱的小鼠,送与你养。”   哪吒愣了愣,然后摇头,他不把小狐当宠物,至于当成什么,他一时还说不上来,只是本能地要寻,他已经不想过家里没人的日子了。   佛祖见此,当头敲了好大儿一记,然后收拾宝库,给他打了个大包裹,指着下界道:“那就去啊!”   犹犹豫豫,当断不断,还是不是打遍西天小霸王了?   哪吒背上大包裹,正问包裹是做什么用的,就被佛祖一掌拍进时空裂缝里,佛祖叹了一口气,养儿比养个啥都累,不去追妖问包裹,当然是聘礼啊傻小子!   既醉走在山城的道路上,看着人间的花草树木,深吸一口气,步步妖态,忽有人背后唤她。   狐女回眸,一笑倾城。 第141章 番外赵祯   前日过了太子的十岁生辰, 宫里总是一时热闹一时冷清,才热热闹闹办了一场,就开始倦怠起来。   赵祯却是不倦怠的, 自从大权在握, 他就一日比一日精神奕奕,才下了朝,就直奔既醉寝宫而来,既醉睡在榻上, 他忙了一早上政事, 这做皇后的竟还没有起床。   赵祯有心想去捏一下既醉的鼻子, 伸出手又只是给她拉了一下被子,然后坐在床榻前,就想看看她能睡到什么时候。   佳人闭目安枕,帝王渐渐也困乏了, 解去龙袍睡在侧边, 只是还没睡上一会儿, 忽然听见一声低低的抽泣。   赵祯立刻睁开了眼睛, 再一看去,自家秦娘却是闭着眼睛挥着手像要抱什么,还在抽泣, 他连忙把人抱在怀里,轻轻拍哄, “怎么了, 怎么了?噩梦魇着了?”   既醉哭着睁开眼睛,看到是赵祯,眼泪顿时止不住了,嘤嘤呜呜地痛哭起来, “我梦见你不见了,吓坏我了!”   赵祯又是好气又是无奈,道:“梦里的事也能当真?醒了还要哭?”   既醉的眼泪就是止不了,她哭着把脸埋进赵祯的怀里,闷闷地道:“就是感觉,感觉过去了很久,久到你不见了,所有人都没有了,就剩下我一个了。”   赵祯知道是爱妻梦魇,可仍叫她的话说得心疼,给她拍了一阵子,哄道:“不会的,人怎么会不见了?就是死了也有魂魄,只怕我死了,你怕鬼不肯相见。”   他说着,自己都想起那些帝王梦妃的典故了,又道:“怕鬼就不见吧,你做太后,养几个小宠陪伴你。”   既醉被哄得不哭了,摇摇头,“我不要小宠,要你一直陪着我。”   赵祯满腹柔情,轻轻地吻了吻既醉的头发,“好,对了,过几日节庆,咱们带太子去金明池游玩,也叫你好好散散心,你呀,就是关在宫里太久了,才会胡思乱想,被梦魇着。”   既醉蹭着他胸口撒娇道:“谁也不带,就我们两个出去玩。”   随着太子日渐长大,赵祯极喜欢这个样样出众的孩子,走到哪儿都喜欢带着,既醉才不想带着个崽崽去约会。   赵祯被蹭得心软了,嘴上也软了,“好,就我们两个出去玩。”   节庆当天,既醉盯着前头开道的红衣侍卫看,然后瞥了一眼赵祯。   赵祯没什么底气地道:“包卿说,万乘之尊……”   金明池虽是皇家园林,却也会在节日时开放给老百姓游玩,人多眼杂,帝后混迹其中,怎么能没人保护?   既醉也不是生气,好吧,生气是有一点的,她发现十年过去了,三十岁的展昭依旧俊美,俊美之中透着成熟稳重,赵祯以前还能占个年轻清俊,现在人到中年,是越发比不得了。   不大甘心地看了看红衣侍卫的背影,又看了看身侧的赵祯,既醉气恼道:“你回去就给我多喝些滋补药汤,每日勤练武,男人过了三十岁就得保养自己了,你看人家展护卫!”   既醉指指展昭的宽肩窄腰,想起赵祯的白切鸡身材,更气了,她只是喜欢吃白切鸡,不喜欢睡白切鸡!   她说什么赵祯都应,只是看一眼展昭那常年练武的身板,文弱帝王轻轻叹了口气,想练成这个样子,这、任重而道远啊。 第142章 番外无花   京城里过日子是很快的, 东家长西家短,总有说不尽的话题,日子也就消磨在这里头。   郭惠如和徐世英这对怨偶凑在一起过了快二十年, 过到徐世英继位国公,郭惠如也成了诰命夫人, 孩子都生了四五个, 两人还是时常吵架拌嘴,不过不像刚成婚那会儿抱在一起扭打了。   两人的长子,如今的国公世子总想劝解,剥丝抽茧从府里老人那儿问出了些线索,辗转又找到了隐居的楚留香。   楚留香是上一代的江湖神话, 潇洒江湖半生, 事了携几位佳人隐居, 一年之中有一半时间待在海上大船沉浮飘荡, 有一半时间行走江湖行侠仗义。   世子寻到楚留香的时候,楚留香正和胡铁花凑在一起斗酒, 姬冰雁难得有空,也在边上喝酒吃菜, 有美人含笑斟酒, 有美人端菜而来。   世子不由心中感叹香帅风流,楚留香请了世子坐下, 问了来历所求, 忽然顿住,胡铁花仔细打量着世子,笑道:“倒和昔年那位徐公子极像的。”   姬冰雁饮了一口闷酒,也道:“还有些像那位郭小姐。”   世子惊道:“莫非几位还是家父家母的故人?”   楚留香沉默片刻,道:“确实是故人, 徐公子和郭小姐曾经托我查案,寻一个人,只是后来……便没有音讯。”   三人把徐世英和郭惠如记得十分清楚,是因为那件案子记得实在太深,这些年四处寻过,都没什么结果,便也只得寄希望于无花对那位美丽无辜的周姑娘是真心的,不要伤害了她。   世子从楚留香这儿得知真相,却为母亲不甘道:“二十年的相伴,在父亲心里都比不过见了一面的美人吗?”   楚留香还没说话,姬冰雁忽道:“两人心中都有结,非是徐公子一个。”   世子露出个极为惊骇的神色来,游魂一样地离开了,回到京城国公府邸里,看自家父母的眼神都不对了。   啊这,夫妻二人同时爱慕一个绝色佳人而不得吗?   楚留香隐居之所里,三人又忆起当年来,一顿酒宴到最后成了沉默,还是楚留香笑道:“无花那样的人,他只要没死,周姑娘就一定过得很好,毕竟这么多年,她那样的美人……都没什么消息,是不是?”   胡铁花轻轻叹了一口气,江湖浪子心中憾,一生也就一回的事,可那周姑娘,却是一惹惹了三回啊。   他把楚留香的存酒全部饮尽,连睡了三日,醒来已是元宵,楚留香人到中年风度不改,穿锦衣华服持扇,要带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去逛晚上的灯市,姬冰雁对这个不感兴趣,但准备一道去吃顿元宵团子。   胡铁花看着衣冠华贵的姬冰雁,风流潇洒的楚留香,再看看邋遢地像个乞丐的自己。   他果断劫走楚留香一身衣服,三男三女走在灯市上,胡铁花背刀走在前头,像个偷了贵人衣服穿的乞丐。   灯火通明,宛如夜梦,鱼龙嬉闹,玉壶光转,胡铁花忽然向楼上一眼看去,然后就不动了,走在他后面的楚留香停步,顺着胡铁花的视线看去,也不动了,姬冰雁疑心这两人要整自己,没跟着看,反而后退两步,但还是耐不住好奇心,抬头看向那酒楼窗台上。   蓄发的无花看上去少了些高僧淡泊之气,红尘缠身,却笑得温柔至极,有佳人懒懒散散倚靠栏杆,背对窗台,手里还在挥舞着一只红彤彤的糖葫芦。   似乎察觉了视线,无花看向楼下三人,嘴角微扬,举杯相请,背对窗台的佳人回过身来,笑颜相对,眉目依稀是当年,国色天香胜往昔。   有佳儿佳女,侍宴其中,一家四口,同享元宵。   楚留香也不知看了多久,长出一口气,折扇敲了一下胡铁花和姬冰雁的头,回身对几位红颜笑道:“走吧,我们也去吃元宵!”   这半生的结,终是放下了。   楼上。   既醉吃了一大口元宵团子,咬了一下糖葫芦,才叹道:“这家的元宵根本不好吃,我喜欢吃带馅的元宵。”   无花便接过了她面前的元宵汤碗,哄道:“回去给你做。”   既醉又道:“刚才那几个人,看着好眼熟,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无花笑了,“想不起来,就不必再想,年老色衰的货色罢了,听闻江南有几位好颜色的才子,弄了来,给你做几首诗好不好?”   既醉笑得可开心了,她才不喜欢什么诗,就是想看看好颜色的才子什么样的。   一对儿女早都习惯了,弟弟还对姐姐道:“我就能给你做诗,周家有女初长成,力拔山兮……”   气力盖世的拳头挥上了诗人的脸。   灯火阑珊,人影依旧。 第143章 番外梦枕   昨夜金风细雨, 今日皇图霸业。   勤政殿一日事了,苏梦枕留了无情喝酒,他和无情昔日为知交, 今日做君臣,难得关系还是像以前那样好,神侯年纪大了, 做了几年事渐感力不从心, 便称年老惜身, 要放下朝堂去走走江湖了,神侯府的担子就压在无情的身上了。   无情做事和神侯是一个风格,新朝百废待兴,苏梦枕拜无情为左相, 杨无邪为右相,用金风细雨楼的家底渐渐取代原本的宋廷, 朝堂上的年轻人变多了,以后会越来越多。   无情知道师父为什么在旧朝苦熬多年都没说要走,反而新朝蒸蒸日上,却不愿留下了,因为他放心了,所以这多年的重担便可以放下了。   无情喝着御酒,忽然笑道:“陛下喝的是什么?”   苏梦枕看了一眼杯盏里的酒酿, 叹道:“看破不说破,你非要戳破,哪里是做臣子的道理。”   无情笑了一声, 道:“做了上位就该惜身,不是那会儿提着刀追砍雷损的时候了。”   苏梦枕又叹,“你非要将我当年说成个街头混混吗?”   无情失笑, 说起来确实是有些像的,金风细雨楼,六分半堂……当年那可不就是江湖□□势力之二?   想到当年,无情忽然道:“陛下,六分半堂那里,雷纯小姐如今怎么样了?”   提起这事苏梦枕脸色倒没有太大变化,只道:“随她去吧,六分半堂查抄了,雷损的老家那边也没人了,皇后本想杀她,可毕竟有婚约在前,无论是谁动的手,杀了她,皇后的名声就该不好了。”   无情道:“雷纯小姐那样的人,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都不会太难过。”   苏梦枕不关心这个,生死荣辱,随她怎么过。   君臣二人饮酒,虽然苏梦枕喝了两碗酒酿,但无情喝了顿御酒,四舍五入就是君臣对饮,回到相府里,无情看自家小师弟按刀出府,又叮嘱道:“夜间警醒些。”   冷血点点头,忽然开口道:“皇后娘娘最近过得好吗?”   无情犀利地看着冷血,冷血脸色微红,辩解道:“是小石头让我问的,陛下不叫他进宫执勤,我执勤也没有见到……”   无情打断道:“所以,陛下的心思,你还不明白吗?”   冷血愣了愣。   无情叹道:“一个将死之人,对什么事都很大度,而一个盛年之君,如狼如虎,岂容他人觊觎君后?”   冷血沉默片刻,道:“我去陪师父走几年江湖吧,会把小石头带着一起。”   无情轻叹一声,默许此事。   宫内。   苏梦枕沐浴更衣,洗去酒气,带着一身水汽进了内殿,既醉正在换裙子,见到苏梦枕,笑嘻嘻地搂住他的脖子,整个挂在他身上,问他,“我今天穿得好不好看?”   苏梦枕老实地道:“你挂在我身上,看不到。”   既醉蹦了下来,在他面前转了个圈,美滋滋地道:“这一身花了大半年才制的金丝柳叶裙,待会儿穿出宫去,不知要迷倒多少人。”   苏梦枕按了按眉心,想说什么,既醉看了他一眼,苏梦枕立刻道:“皇后之美,足可倾城。”   既醉笑得开心极了,苏梦枕看着她的笑,忽然也跟着笑了起来。   世有一佳人,倾城亦倾朕,得她共天下,此生又何求?   此生又何求? 第144章 番外寻欢   大婚之日, 一早起来,见到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老女婿兼兄弟,龙啸云的心情很坏, 林诗音的脸色也算不得好。   昨夜李寻欢和既醉的洞房夜,夫妻两个都没睡着,林诗音气坏了,龙啸云不住地安抚她,安抚着安抚着自己也生气起来了,大骂李寻欢。   林诗音虽然不骂, 但是听得很痛快, 毕竟一个三十好几的男人, 他自己不乐意, 还能叫一个小姑娘强迫了?云云和李寻欢之间的事, 就算有云云九成的主动, 你李寻欢没有一成的错吗?   不管岳父岳母如何,李寻欢昨夜却是过了人生之中最快乐的一天,他娶了心爱的小姑娘, 名正言顺地和她做了夫妻, 红烛光照, 鸳鸯交颈, 一夜锦被翻红浪。   好在李寻欢是有分寸的,既醉还是起得来床, 只是路上不住打哈欠,见到自家爹娘,又不是见公婆,既醉半靠椅子上,笑嘻嘻地道:“爹, 娘,我就在李园待两天,过两天我还想住回家里去,我和李叔叔说好了,以后要回李园,他来接我。”   龙啸云听了这话是挺高兴的,林诗音也道:“对,住在哪都不如住在家里好,咱们也不管别人怎么看,你过得开心,大家就开心。”   说这话,李寻欢也不知道怎么接,苦笑了一声,道:“云云还说想走走江湖,到处去游玩,我劝不住她。”   林诗音不大愿意和李寻欢说话,但听这话也急了,“小姑娘家家,出去有多危险?”   她一时又把有李寻欢在的事给忘记了。   倒是龙啸云点点头,道:“出门带足银钱,爹在各地都有兄弟,寻欢陪着,不会有事情的,其实外头多走走也就知道了,天底下的地方都差不多,哪里都没有家里好。”   这一点是中年男人的心声,李寻欢不比龙啸云小多少,这半生江湖沉浮下来,也对这话有了些感慨,是啊,世上有什么地方,能比家更好?   既醉却还是个小姑娘呢,盼着出门都好久了,才不愿意听话,拉了拉李寻欢的衣角,李寻欢便道:“云云想去哪里,我都会陪着她的。”   江湖上有什么地方,李寻欢去不得?有什么人,李寻欢保护不了?   林诗音哼了一声,也算是默许了此事。   如今的家里,既醉还是个小孩子的地位,李寻欢要看龙啸云的脸色,龙啸云听林诗音的,一家子里地位最高的人就成了林诗音。   昔日表姑娘,今日丈母娘。   李寻欢这么大了都没伏低做小过,可以想见以后的日子啦。   但他确实又很高兴,轻轻揉揉自家小姑娘的头发,在大哥吃人的眼神下,坚定地牵起了小姑娘的手。   他曾经是个懦弱没有担当的男人,家业送得,表妹送得,几乎失去一切,如今的他真正懂得了去爱一个人,所以他从江湖走回李园来,从浪子变成一个女人的夫君,他又得到了一切,这只手牵住了,他的心也被牵住了。   所以这辈子,都不会放开了。 第145章 番外杨过   桃花岛这样的世外桃源里, 一般是不谈国事的,除了这国事出自郭定北的口中。   郭定北自上了十岁, 就仿佛是个小大人般, 整日里端着一腹民脂民膏,开始忧国忧民,他准备在襄阳开始搞事, 所以一年之中倒有一大半的时间待在襄阳,后来干脆一年回一趟桃花岛过个年了。   既醉挺喜欢这个胖崽崽, 可惜她的崽崽总是懂事得很早,她近来连捏一捏胖崽的脸, 被他瞪一眼, 都有了种冒犯天颜的讪讪感,可那么胖那么圆乎的脸,谁看了都会想要捏一捏的吧?   杨过就不捏, 他没有父亲,也不知该怎么当一个父亲, 便只能尽力对孩子好, 定北说什么他做什么,定北不愿意的事,他从来不做,俨然是个溺子的慈父, 也就是家里长辈多才管得住, 在郭靖眼里,连杨过都还是个孩子。   胖崽十七岁的时候做了襄阳一线的联军盟主, 此后就更忙了,过年也不见得回一趟家,好在既醉也挺闲, 想孩子就去看两眼,黄蓉也说过,这个世道嘛,像杨过这样的邪道过得是很舒坦的,仗剑走天涯,到哪里都好过,既醉却不大看得乱世的苦,大多时间都待在桃花岛上。   杨过自接了飞鸽传书去襄阳助战,去了有大半年,既醉都没想到他半夜里乘船上岛,冷水擦洗过身,就精疲力尽地上了床榻,抱着她想安睡下来。   她还以为遭了贼人,警惕地睁眼,却是个熟悉的怀抱,杨过回来前应该刮过胡子,只是刮得不怎么样,毛刺刺的扎手,她本想推醒他,和他说说话,问问前线的事,可杨过紧闭双眼,困倦至极,她推了两下没推动,听见他呼吸声平稳,知道睡着了,也不去叫他了,就着被抱的姿势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奔波之后,一场相拥而眠。   次日既醉还没醒,杨过就早早起了,他去了厨下熬了粥,包了些包子,既醉醒过来的时候没见到杨过,还以为昨晚是梦,然后就看到杨过端着早饭进来了。   “你回来了,那边应该没事了吧?”既醉看杨过脸色很好,接了包子问他。   杨过点头,又叹道:“定北指挥得当,这一战联军损失极小,伤亡不过百,歼敌近万,郭伯伯都说,他平生从未见过这样的战事,我不懂这些,但定北在军中的声望极高。”   既醉嗯嗯地听着,忽然问道:“他怎么使唤你这个做爹的了?把你累得瘦了一大圈。”   杨过失笑,说了些自己的事,他不提自己的功劳,只说些趣事,但既醉还是听出来了,郭定北把亲爹当成骡子用,把外公当成牛马用,连黄药师都被他抓去当了两回刺客。   她咬着包子,安慰地抱了抱杨过,吃完两个包子,又把这吃苦耐劳的骡子牵进房里用。   唉……谁叫小别胜新婚呢?   骡子也是极高兴的,等用完了,又抱着既醉去房上看星星,给她指天上的星象,两人在房顶困得睡着了,次日天亮才回房。   杨过倒是还好,深秋了,用冷水洗澡都不皱眉头的高手大侠,既醉却是流了好几天鼻涕,气得踢了杨过好几脚。   世外桃源,岁月安宁。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1页  当前第1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  1/1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综武侠]妖狐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