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一伸,就握住了她手腕,拍一拍又举杯。
“是啊,我明明没有跳槽到同类公司!决定告我的那个人,头顶生疮,脚底流脓!”陶筝孩子气的附和。
“对,哈哈哈。”李沐阳投以‘孺子可教’神采,被她骂人的话逗的直笑。
陶筝心情回暖,弯着眼睛望他。
年轻人不是娃娃脸,但眼中有孩子气。揣着这份童稚和真诚,他绞尽脑汁的开导着她。
对饮后,他又继续喋喋不休:
“至于你老公,你也别老生闷气,不如开诚布公谈。
“直说你需要他的回应,需要他主动来经营家庭关系,而不是甩手掌柜一样呆在自己的世界里。
“实在不行,你就规定他早上必须吻过你才能离开家,晚上必须跟你一起吃饭,周末两个人必须去一个地方散步游玩,一个季度必须一起出发旅个游,哪怕是去杭州吃西湖醋鱼……
“虽然西湖醋鱼太甜了,吃两口就腻了……”
青年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认真回想西湖醋鱼的味道。
转而又意识到自己不是在聊食物,微微羞赧的笑出一颗浅浅酒窝,才继续道:
“……你不说,他压根儿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气什么,自己憋着还不如说出来。
“他要是实在不堪用,你就甩了他,这都什么年代了,离婚再找呗。
“你看,像我这样的好男人,不也有嘛。”
说着,他还自豪的拍了拍胸脯。
“哈哈。”陶筝忍俊不禁,转而又不甘道:
“可是什么都要我说,不累嘛。
“我是他老婆,又不是他妈。”
她低头盯自己指甲,语气里透着疲惫。
“认命吧,你选的这个,就是要么自己玩自己的,要么就得教。”青年耸肩,歪头抚了抚发际线,手指轻拨,短发在指尖小幅度晃荡。
懒洋洋的少年气。
陶筝不自觉跟着掖了下发,手指垂下后顺势捏起酒杯,又是一大口酒。
已不知喝到第几杯,两人都愈发醉的厉害。
“我这么帅,怎么可能不红?”李沐阳又醉回自己的怨念里。
他突然一巴掌拍在桌上,好在酒吧里已没剩什么人,酒保和侍应生也早适应了各类醉鬼。
他不服气的咻咻喘气,盯着陶筝道:
“我声音好听吧?
“像我这样不需要刻意压低声音就天然男低音的,难道很多吗?
“你摸!”
他伸手一把抓住陶筝,不顾女人吃惊的瞪圆眼睛,硬将她手掌心贴在自己胸腔,然后一脸严肃,凶巴巴朗诵道: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一本正经朗诵完,他又恢复不甘心的语气:
“怎么样?我讲话的时候胸腔震动的厉害吧?
“就是我这样的,讲话才特别好听,man不man?”
不等陶筝回答,他已仰天控诉:
“我这么迷人,怎么会不红?!”
愤愤不平。
陶筝掌心热热的,他胸口也热热的,只按了一会儿,便觉得烫手。
额角泛起汗,她感受着掌下结实的触感,自己的一颗心也跟着鼓噪。
才抬手回收,他又忽然伸出手臂,攥着拳鼓起上臂肌肉。
她手堪堪收到自己酒杯边,又被他擒住,硬要她摸他肱二头肌。
眼睛还直勾勾盯着她,逼问:
“结实不结实?
“你摸!你摸摸看!
“我专门练泰拳,健身,把身材练的这么好,就等一个机会。
“演武戏我也不怕,撑古装也好看。
“我怎么会不红!”
陶筝手指不自觉捏了捏,忍俊不禁。
虽然他静静坐着时看起来文弱兮兮的像个清瘦少年,但硬鼓劲儿撑起肌肉,居然也硬邦邦的有些料。
抬眸看他眼睛,一个模糊的念头涌出:
他酒醒后,如果还记得这一切,只怕会后悔的想搬离地球吧?
还好他们只是陌生人。
李沐阳抬头,目光从自己手臂转向她眉眼,感受到她作为倾听者的用心与温柔,胸腔里的怨愤微微软化,进而融成一股叹息。
陶筝朝他笑笑,转眸扫见酒吧外,常在新天地兜售白玉兰花和茉莉花的婆婆正巧在门外露天酒桌间兜售。
她拍拍他手臂,道一声‘等会儿’,起身跑出酒吧。
李沐阳还举着手臂攥着拳,怔怔看着她背影,像暗夜不小心撞进视线的妖精,正要乘夜逃走。
他心里一空,竟有些紧张,便也跳下高脚凳,跟着跑到了酒吧门口。
服务生还以为两个醉鬼要逃单,也跟着跑了两步。
一前一后两个年轻男人于是都站在了酒吧门口,看着衣着有些单薄的陶筝,抱着手臂跺着脚,在寒夜里跟婆婆买茉莉。
深秋,这大概也是最后的茉莉了。
陶筝挑了两串最漂亮最完整的茉莉手串,扫码付款。
深秋不如意的夜晚,在酒吧与一个陌生人相遇,他们互不相识,也不问名字和来处,只做仅一次的畅聊。
她愿意放纵一些,将已经沉寂四年的浪漫释放一点点,为这位陌生人买几朵花。
看看他的笑脸,体会下这个世界上小小的美好。
拎着两串茉莉花串,她转头扑回暖和的酒吧内,坐回高脚凳,拉着他手,将手串给他戴好。
然后举起自己手腕的那一串,笑着说:
“茉莉花串好朋友。”
李沐阳举起手腕,嗅了嗅,不止有茉莉花香。
好似还有一味香,该是她手上的味道。
不太清醒的脑袋里好像有些东西在摇荡,他垂眸细品,熏陶陶似已经醉的狠了。
嗅了嗅花香,他又是一阵傻笑。
笑够了,抬起头,他将桌案拍的啪啪作响,与她碰杯:
“加油吧,姐姐!我明天就去抢机会,你也得好好过!”
“加油!明天我就去找律师,好好做新项目。
“现在的公司觉得我是难得的人才,肯定会鼎力支持我,不会落井下石开除我!干杯!”
陶筝也仿佛变回刚出校园时无所畏惧的愣头青。
两人饮尽杯中酒。
李沐阳忽然站起身,张口便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
陶筝脸上烧着火,胸腔燃动,也跟着挺直胸膛,引吭高歌:
“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酒保眼神麻木的望着两个喝高了的男女,背身打了个哈欠。
室外露天处仍有一桌客人在夜半饮酒,听到歌声忍不住探头。
歌有些走调,大概是醉的太厉害。
可那声音里,仍有对生活、对未来的爱,和因为渴望得到幸福与成功、尚未对人生屈服的,那股浓浓不甘。
因为不甘,所以不快乐。
因为不甘,所以或哭泣或高歌。
……
不知不觉间,时间就过了凌晨两点。
除陶筝和李沐阳外,酒吧内外已没了别的客人。
店已经快打烊了,他们却好像毫无知觉。
喝到这时候,他们饮酒的速度降下来,上几次厕所后,酒精也流走。
李沐阳恢复大半清明,鼻息间便嗅到她的味道,手臂挨着她手臂也察觉到柔软和温暖。
目之所及是女人纤细的手腕和白玉葱般的五指,还有指尖精致的豆沙色指甲油。
稍一转颈抬眸,又看到她细颈,粉红的耳朵,漂亮侧颜,以及垂眸时睫毛落下的阴影。
他心跳愈发的快,脸也愈发的热,却不是因为酒。
夜色太深了,可他意犹未尽。
说的很畅快,但仍有话想说。
她总能给与令人心暖的回应,专注望着他眼睛听他废话,认真思考和回答,仿佛与他讲话是件多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