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柳下腰”这才看向安拙,推了推眼镜,发出不满的疾呼:“我靠,要不要这么绝啊,画得好为什么还要长得好,一个那阳还不够,又来了一个,真是不给我们这些普通长相的人活路。”说着朝安拙抬了抬杯,自我介绍道:“杜浩佳。”
安拙身体微弯,“前辈好,我叫安拙。”“扶柳下腰”人如其名,画古风题材的一位太太,原来这位塔尖也在九团漫。
杜浩佳又打了杯咖啡,问安拙:“喝吗?杯子在那,想喝什么自己取。”
安拙看向她倒咖啡的地方,虽跟闫圳的储酒室没法比,但在一个公司里见到如此规模的酒水区实属罕见。她忍不住问:“这里可以喝酒的吗?”
杜浩佳:“什么都可以干,只要不违法。这里就是给画手们创造的一个乌托邦。”
安拙眼睛亮了一下,她记得,当初的九团漫,大家在畅想未来时就提到过,要把好的画手通通聚在一起,给他们制造一个可以休息、创作、天马行空的地方,九团漫真的做到了。唯一的遗憾是,这个过程中没有她。
杜浩佳忽然对着那阳说:“要着你大大的签名了吗?”
那阳咳了一声,没说话。杜浩佳眼珠一转,“不是吧,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喜欢那么多年了。少年,不要这么腼腆好吧。”她三十多了,九团漫的画师们基本都比她小,杜浩佳习惯了装大。
不等那阳阻止,她对安拙说:“鼹鼠太太,双耳大大喜欢你很多年了,是您的忠实粉丝,您能给他签个名合个影吗?”
安拙一愣,没搞错吧。她看向那阳,只见他躲开了她的视线,侧开了头,红红的耳朵,正好被看得清楚。什么情况?没想到双耳是这样的性格,傲娇又闷骚,隐藏得还挺深。
是他通红的耳朵给了她勇气吧,安拙大方道:“好啊。”说着抽出一张自己的原画,签上了名字递给那阳,并对他说:“双耳大大能不能也回赠一张啊?”
那阳:“……”
安拙差不多了解了九团漫的情况,她准备离开公司时,被一个年轻姑娘拦了一下。安拙不解问她:“你有事?”
小姑娘:“太太,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您,我是您的编辑,晓晚。”
安拙笑了:“我认识你,我们打交道有几年了,给你添麻烦了。”
“不不,太太客气了,您好漂亮啊,我很喜欢您的作品,真的,我自己就在追。”
安拙伸出手:“谢谢你啊,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安拙,你呢?”
“我叫沙晓岚。”女孩的手心都是汗,她蹭干后,握了上去。
从入云大厦出来,安拙的心情十分舒畅,与闫圳有关的那些烦心事都被她抛到了脑后,一心盘算着明天去公司签合同。心情好,脚步都轻快了,一蹦一跳地进入小区,根本没有发觉,小区外停着的黑色SUV里,陆志强正双眼炯炯地盯着她。
第21章
陆志强是老手,掳个安拙这样的跟玩儿似的,但他也不会蛮干,要找合适的时机,用最妥善的方法。
这天安拙画到了很晚,转天起床却一点都不费劲儿。这种充满干劲儿的状态,一是因为安拙在干自己喜欢的事,二是被人认可被人重视,让她找回了些自信。
从与闫圳有关的人和事中收获的那些自卑减少了,人也没以前那么压抑了。
安拙的人生因为意外婚姻的突然介入,发生了偏移,现在看来,她走了一些弯路,好在她开始回正途,一切尚不晚。
不知是不是错觉,安拙觉得公司里的空气都是香甜的,她很快签好了合同,办好了入职。不想马上回家,她去了画师区域。原来不是她的错觉,这里真的安了新风系统。
进到画室区域,与昨天不同,杜浩佳不在了,另两位画师在。互相介绍后,都露出了然的表情,然后把对方的形象与笔名融合后消化。
那阳也在,他递给安拙一个本子,安拙不明所以,他解释道:“你要的画和签名。”
打开来一看,满满的一本画集,不是出版的那种,应该是他几年来的随笔,每张上都标着日期与姓名。对应双耳这个级别的画手,是很珍贵的东西。比起这本画集,自己昨天送出去的原画有点太寒酸了。
只一分钟,“咔”的一声,安拙租住的房屋门被打开了,陆志强走了进去。
环视一圈,他拍了几张照片,圳哥要求不仅要把人带回去还要知道她这些天都住在哪里。昨天拍了小区环境,今天拍室内。做好这一切,陆志强把门带上,大摇大摆地离去。
九团漫,画师工作室,工作了一天的画手们,在快到饭点的时候,商量着借迎接新人这个引子,出去聚一聚。不想,一位编辑进来,画师们马上闭了嘴,把注意力拉回到电脑前。
这位编辑直直走到那阳身前,质问道:“新的一话出来了?还有工夫吃饭?”那阳一脸无奈,对着安拙诉苦:“迎新会得改天了,今天得干个通宵了。”
编辑:“您有鼹鼠太太的交稿频率,我就谢天谢地了。”
安拙昨天就画了不少,今天主要是熟悉办公环境,办公工具,所以一天的时间倒没昨晚画得多。画的总时长有点长了,她眼睛有点不舒服,收拾了东西,赶在大厦亮灯前离开。
安拙买了点菜,提着往家里走,走到楼栋门口时,身旁一辆黑色汽车里下来一人。看清是陆志强时,安拙本能地往楼里跑。
陆志强也不着急,一直跟着她,待她跑到屋前,准备拿钥匙开门时,陆志强已经跟了上来。安拙开门的动作停了下来,想到跟陆志强呆在同一房间,还不如呆在外面有安全感。
她鼓起勇气问:“你要干嘛?”
陆志强:“请您回去。”
“我知道了,你回去吧。我会找时间回去的。”安拙躲着陆志强的视线,尽量不看他。
陆志强不为所动,依然怵在她面前,富有特色的声音响彻楼道:“请您跟我回去,现在,马上,我不想对您对粗。”说着把手上的强子缠了几圈。
安拙明白了,他是得了闫圳的命令,现在不跟他走,他真的会绑了她。
“好,我去,你前面走,我跟着你。”
“你走前面。”陆志强面无表情地要求着。
安拙腿软,怎么走下去的都不知道,腾云驾雾般的感觉。
坐到了车上,陆志强是司机,两人无话。车子一直开到了她离开了一个多星期的家。
安拙开门下车,陆志强发声:“等会儿,”他跟着她一起下车,目光扫到后座上安拙买的菜,提示她拿下来。
她已经到了,他怎么还不走,陆志强看出她的疑惑,解释道:“上次我任务没完成,这次不能再半途而废。”一路送她坐上入户电梯,陆志强才罢休。
电梯门开,大门就在眼前。比起楼下的陆志强,即将要面对的闫圳一点都不可怕。相反,由于恐惧源的消失,安拙被吓后产生的愤怒值,直线上升。
按响门铃,开门的是闫圳。
闫圳觉得好久没见到小妻子了,以前出差,一两月不在家的情况也有,都没有这次觉得分开的时间长。他不得不承认,他想她了,各种想。看见她手里拎着菜,他心软了一下。
本来安拙心里都是气,但看到闫圳看她的眼神,安拙愣住了,这目光让她感到陌生,他从来没这样看过她。跟床上行那种事时的目光有些接近,但又不完全一样。
闫圳让开,见她还不进来,语气沉沉:“你打算站到什么时候?”安拙闻言,低头进屋,心里想,终于见着面了,好好谈谈吧。
安拙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刚一开口:“我,”就听闫圳道:“我饿了,去做饭。”
好吧,谁让赶上晚饭时间了呢,况且,他们现在还是夫妻关系,除了今天他让陆志强吓她这事做的不地道,往日也没什么仇怨。
“赵姨没在吗?”安拙问。
“放假了。”闫圳是不会当着外人的面教训安拙的,以前每每两人发生不愉快,闫圳都会注意,从不在赵姨面前跟她恶言。他真是给她留足了面子,可她是怎么做的呢?让他妈让家里的帮佣都知道,她不着家,在跟他闹别扭。
包括现在,以往他出差回来,别说一个多星期,就是两三天没见,小妻子都会扑上来,眼睛亮亮的,像是等到了主人的小狗,可爱惹人疼。
现在,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
第22章
无论遇上什么事,饭总是要吃的。安拙秉承着这个原则,认认真真地做了顿晚饭。
这些年为了让闫圳多吃点吃得顺口些,没少在研究吃上花时间。遇到她精心准备且他吃着顺口的,他会多吃一些,但从来没有表扬或表达过感谢。
感不感谢的,夫妻之间,安拙觉得也没必要。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就是会想为他做些什么。只是她终究是个俗人,在长年累月没有回报的付出面前,败下阵来。
闫圳吃饭一向优雅,口腹欲不重,难得今天吃得多,安拙因此多看了他两眼。食不言,晚饭全程没人说话。与闫圳今天的食欲比起来,安拙的心思没在吃上,她想着一会儿要怎么跟闫圳谈。
把碗筷拾到水池,安拙刚要依从习惯戴手套洗碗,大脑及时制止了此种行为。她是来谈分居的,这个家有保姆阿姨,她没有义务再干这些。
客厅里,闫圳问她:“你行李呢?不过,你那点破东西,没带回来就算了。”
破东西,安拙带走的就是她嫁进来时带来的,原来,她带来这个家的东西是破东西,那她这个破东西的主人,又算是什么。
闫圳坐到沙发上,冲安拙抬了抬下巴,“说说吧。”
安拙也坐下,“说什么?”
闫圳:“先说说你错哪了?”
安拙搞不清楚状况,重复他的话:“我错哪了?”
闫圳看在她还知道买菜回来给他做饭的份上,决定放她一马,只要安拙承认错误,服个软,这事就翻篇了。不过,夜不归宿,在外租房子还是过分了,他总要敲打敲打。
不想,还没等他开口,安拙说道:“闫圳,我们分居一段时间吧。”
闫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然后一字一句地说:“想好再说话。”
安拙真诚地道:“我想好了,你对我有意见,我也觉得我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分居如果解决不了的话,离婚,也是可以考虑的。”
“婚姻出现了问题?我对你有意见?我当然对你有意见。胡乱吃干醋,跟我赌气,一声不吭地玩失踪,还在外面租房子,谁给你的胆子。我们的婚姻是出现了问题,问题就是我最近太纵容你了,让你失了分寸,忘了自己的本份。”闫圳咬牙切齿地控诉着,安拙听着觉得他在颠倒黑白。
“我没有玩失踪,我给你打了很多次电,”
“离婚?!你可真敢提,安拙,你疯了吧。”闫圳越想越气,他明天一早的飞机,本来打算好,今天把问题解决掉全心忙工作,没想到事不遂人心,眼见近来一直困惑他的问题不仅解决不了,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闫圳开始烦躁。
好像不能好好谈下去了,安拙叹口气,站起来:“我觉得我们还是先分居,大家都冷静一下,”
“砰”地一声,闫圳拾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砸在了墙上,“闭嘴!”
从没见过这样的闫圳,安拙虽知他脾气不好,但这还是他第一次砸东西,听人说过,对物品进行打砸是家暴的前奏,莫名地安拙就想到了她在俱乐部铁门后看到的一幕。
她真傻,比起亲自动手脸上溅了血的陆志强,明明是脸上带着笑悠闲坐在后面的指使者更可怕。
安拙心中升起惧意,闫圳变成了恐惧源,人类的本能,她不敢回头,不敢跑,好像这样做了,“猎食者”就会扑上来,咬住她的命脉。
她看着闫圳,往后退了一步,这微小的举动落在了闫圳的眼中。不知是不是安拙的错觉,对面的男人变得危险起来。
“你要去哪?你那个出租屋?”他从来没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说话,大学时,他是阳光开朗会照顾后辈的学长,结婚之初,他虽有粗心,但也尽可能的待她温柔,争吵之时,他虽声大却并不像现在这样,令安拙觉得心悸。
原来真有吓傻了一说,安拙发现自己像是被定在了原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闫圳朝自己一步步走来。她骂自己没用,但心里也明白,对闫圳的服从,是日复一日养成的。
安拙闭上了眼睛,她第一次意识到,她病了,病了好久,抽丝剥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蜕变的。此刻,被茧所缚,无力反抗。闫圳走近安拙,看她不再乱动,没有要跑的意思,周身的气压释缓了一些。
下巴被人搓磨了片刻,尔后被捏住抬起,安拙睁开了眼。闫圳的脸在上方,正对着她,目光如矩,他说:“安拙,当初我会毁婚,并不是因为看上了你,而是觉得你合适,这点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还说过我要么不结,要么结了绝不会离。跟仝玲结合,我没有把握以后会不想离,所以才找了你。所以,离婚两个字,你最好从你的字典里抹去。明白了吗?”
他娓娓道来,像是在跟她进行亲昵的呢喃,好像刚才吼她闭嘴是她的幻觉,说完这些,闫圳亲了亲她的嘴角,又对她说:“好好去洗个澡,把外面的晦气全都洗掉,不要瞎想,我没有换掉你的意思。”离得太近,安拙能感受到他吐出的热气,却不知为何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一切都跟安拙想得不一样,她以为闫圳不会在意她提出分居的事,但显然,他在意。可他的在意是因为压根不想分,还是分居是由她先提出来的不甘?
安拙自以为,这些年她慢慢地熟悉闫圳的一切,现在看来,她可能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位枕边人。
闫圳忽然笑了,拍了拍她的脸:“吓傻了?胆子那么小还敢惹事。”他抱住她,顺了顺她的后背:“好了,我也没怎么你啊,我们回屋,我想你了。”
安拙忽然腾空,她被闫圳抱了起来,她被动地搂住了他的脖颈,闫圳眼神迷蒙了一下,脚步坚定地走去卧室。
目的不言正明,安拙不再如雕塑般任他摆楞,屁股一捱上床,她就想站起来,没成功,被闫圳栖身上前压制住。他整个身体如阴影般罩了上来,嘴唇被他急迫地吻着。
安拙缺氧,喘不上气来,好不容易待他放水,安拙马上开口道:“我不方便。”
闫圳也没好到哪去,喘着粗气问:“那个了?”
安拙忙点头:“嗯。”
往常这种情况,他一定是会把她扔下,独自去卫生间的。
第23章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这么做,而是拉住了她的手。
把手洗了三遍,轻轻按摩手腕,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不能耽误了她的工作,毕竟以后是靠手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