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安慰你,”谢风华嫌弃说,“去去,那姑娘既然信任你,你就去安慰她两句。对了,她那个男朋友怎么样了?”
“送医院抢救了。”
“那正好,把她也送去凑一对。”谢风华懒洋洋说,“我今晚友情客串也客串完毕,就这么着吧,回见。”
她说完就想走,老季忙伸手拉住她。
谢风华回头,老季四下看看没人注意他们,这才笑眯眯压低声音问:“华啊,这周末给我空出来。”
“有事?”
“嗐,就你嫂子单位那,最近不是来个工程师吗,小伙子长得高大精神,海归,名牌大学,哎呀那是又正派又体面,年龄嘛跟你也般配,她就琢磨着叫你俩一起吃个饭见见,反正也不说破,你就当多认识个朋友……”
谢风华挑眉:“老季,你过了年贵庚啊?”
“虚长 42。”
“你才 42 就活成我爸那样了,整天咸吃萝卜淡操心的,看不起单身贵族还是怎么着?”
“嘿你个……”老季声音拔高,险些就脱口而出骂了自己曾经的小领导,意识到后讪讪地压低嗓门,小声说,“我都是为了谁呀我,不是我说啊,你别整天忙工作不把个人问题当回事,老大不小了还能蹉跎个几年啊?你以为你裹着保鲜膜青春永驻呢?别说我吓唬你,再过两年,你想让人给介绍工程师,那都得是另类的工程师。”
“什么意思?”
“工程队的师傅!”老季恨铁不成钢,“得,你就说去不去吧。”
“不去。”
“挺好一小伙我跟你说,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儿……”
“老季,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谢风华转头看他。
老季一愣,随即想到什么,渐渐收敛了笑容,他抓了抓头发,小心地问:“你还没放弃呢?”
“放弃什么?”谢风华反问,“没结论的事,我放弃什么?”
老季急了,差点跳起来:“不是,这都多少年了,就算按失踪人口算,也早到该宣布法律死亡的时间……”
“是哥们就住嘴吧,”谢风华木着脸说,“你说什么都没用,我不爱听。”
“行,你不爱听,我不说,我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行了吧,”老季愤愤地问,“我就请你受累回我一句,你这样耗着自己熬着自己,你觉得值吗?”
“值。”谢风华轻声又坚决地回,“说这么多,就是请你和嫂子往后别管我,心意领了,但我应付我爸一个尽够了。”
老季正要说什么,忽然瞥见一个同事走过来说:“谢副队,有人找。”
谢风华皱了皱眉,老季奇怪问:“怎么有人找谢副队找到这来?人呢,在哪呀?”
“那呢。”
他们抬头望过去,警戒线外,一个挺拔高瘦的身影站在那,下这么大雨,那人却没穿雨衣也没打伞,身上那件价格不菲的英式风衣早已湿透,黑发水淋淋贴着脸颊,一张原本甚少有表情流露的英俊脸庞气喘吁吁,面露焦灼,直到看见谢风华那一刻,他的表情才彻底放松,像绷紧的弓弦一下松弛。不知哪来的灯光照到他脸上明明灭灭,轮廓都被周围的黑暗弱化,唯有一双眼睛亮到令人心悸,哪怕隔着漫天雨雾,夜色重重也无法忽略。
看到谢风华了,他下意识就想冲过来,警戒线边的警察忙拦住,他没再挣扎,只是定定地望着她所在的方向,仿佛历经磨难的人劫后余生骤然相逢,仿佛沙漠中踯躅前行的旅人干渴绝望后得以瞥见绿洲。
谢风华打小不爱读书,背古诗词还停留幼儿园水平,但此时此刻她却莫名其妙在脑海中浮现这样两句古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谢风华暗叹,果然文化水平不行,瞧这联想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那是两句劫后余生与故友重逢的诗,而她跟这位清俊的男子,分明才见过没多久。
没有劫后,不算重逢。
然而那男子的神情太突兀,狼狈中透着急迫,急迫中又有如释重负,老季那么贫的人也没法开玩笑了,他悄悄问谢风华:“这谁啊?怎么看着像受害人家属?”
谢风华随口说:“严格上说,他算曾经的被害人家属吧。”
老季张大嘴正要问,谢风华已经抬起脚步朝那男子走了过去。
第3章
谢风华没有忽悠老季,来找她的男子名叫高书南,很久以前,他确实是一起灭门谋杀案中的被害人家属。
那一年,谢风华刚从警校毕业,因为枪法好,身手不错,外表盘亮条顺,再加上有老谢同志的面子,没多久就如愿以偿进了市局刑侦队当候补队员。
那会市局刑侦队不管哪个分队的糙老爷们见着她都喜欢停下来逗她两句,然而一遇上正经事又谁都不爱带她。开玩笑吗,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大腿都没他们胳膊粗,摆办公室犹如一盆新奇绿植,看着就叫人赏心悦目,心情舒畅。平时有她整理案卷,安抚群众,偶尔出门问个话,调查个情况,这些都行,唯独真个让她上一线跑侦缉跟犯罪分子打交道这种事还是算了吧,哪个刑警手里的活都成堆,谁也没空陪个女孩子练手当她的老妈子。
可那天赶巧了,市局部署缉毒大行动,局长率兵,刑侦队几个支队全派了出去,剩下几个老弱病残守大本营,偏偏这时候就发生了一起重大凶杀案。
案发现场在该市一所全国重点名牌大学教工区里,一位教授连同夫人被刀械砍死家中。夫妇俩唯一的儿子案发时刚好去图书馆查资料,回到家一进门,踏进去就踩到一脚血,这才发现了屋内的惨剧。
那是个还未成年的男孩,因为天资卓越已被著名科技大学录取为少年大学生,他在此之前的全部生活不过是在感兴趣的领域里全力以赴展示才华,从来没想过有天只不过去了趟图书馆,在往常该回家的时间踏入家门,结果迎来这样的灭顶之灾。
少年整个人都懵了,在那样翻天覆地的摧毁性打击下,难为他居然还能保有神智,居然还知道打电话报警。
支队长接了报警,发现局子里无人可带,只好带了新人警花谢风华出场凑数。支队长出发前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等着谢风华崩溃,每个小年轻都有这么一遭,正义理性遭遇残酷现状的冲击后才能真正成长,哪知道一进去案发现场,看着地上横着竖着血淋淋两具尸体,闻着满屋浓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小姑娘谢风华居然镇定地勘察现场、检查尸体,还心细如发,找到一处别人没留意的物证。
靠着那处物证,刑侦队得以将凶徒绳之于法。
凶手居然是男主人带的一个研究生,他动手弑师的原因简单到令人匪夷所思,仅仅因为自己学术不端,论文抄袭超过三成,导师坚持原则不让他毕业,他求到家中也不行,于是一怒之下冲进厨房拿菜刀,将导师和师母都砍杀刀下。
这年头防盗防火,谁曾想过还得防自己学生呢?
破案后,罪犯很快被判了重刑。然而对活下来的人来说,最难的永远都是在满目苍夷的世界中寻找继续生存下去的路径。
谢风华看到那个满脸冷漠的少年心底的荒蛮寸寸增长,她担心他打击太大,没法独自走出来,于是凭着自来熟的热情硬是掺和进这个少年的生活,把他带家里,给他收拾了房间,跟老谢同志两个轮着花功夫陪伴他。
那会的谢警官还很年轻,还不是今天这个开枪不眨眼,跨过尸体面不改色的谢副队,对那样一夕之间遭逢巨变的少年人,她还是很有几分耐心和爱心。
尤其那少年相貌不凡,却又瘦弱无依。
他就是高书南。
事情一开始,或许是警察姐姐谢风华给骤然成了孤儿的可怜少年高书南做靠山,省得有谁欺负他。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瞎操心了,高书南优秀的程度超乎她想象,少年一夜之间遭逢巨变后的那种成熟也不是她这种正常情况下长大成人的人所能想象的。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高书南已经将父母遗产、自己的学业、今后的事业、人生五年十年计划全都安排得明明白白,就算有哪个不长眼的亲戚欺他家里没大人想占便宜,谢风华还没来得及出手呢,那孩子靠自己就已经有办法叫别人知难而退还说不出有什么怨言。
还是她爸老谢同志看问题能看出实质,他头一回见高书南后就说,这孩子不是池中物,你搭把手可以,但如果妄想因为帮过他就想替他做主,那还是趁早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果然,高书南不用她照料一丁半点,自己就长成参天大树,栋梁之材。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学成归国的高端科技人才,回国后顺理成章进入国家级科研机构当实验室的带头人。在谢风华回过神来的时候,这孩子已经成长为别人口中毕恭毕敬的“高老师”,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一晚上能惊醒好几次,非要她开灯坐在床头守着才能慢慢入睡的少年了。
不知何时起,高书南就长成现在这副模样,戴着眼镜,不苟言笑,不动声色,仿佛天塌地陷、火烧眉毛都能我自岿然不动。
然而,这位谢风华以为将能将情绪控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的高老师,眼下却有些反常,这令她感觉不大对劲。
她赶忙加紧步伐小跑过去,到得跟前了,先将伞举高,遮住高书南,举高时才猛然意识到记忆中的少年早已比自己高出大半个头,没法跟以前那样伸过去一把伞,两人都遮住。
谢风华索性把伞往他手里一递,高书南接过,撑到她头上。
“怎么跑这来了?”
高书南默默地看着她的脸一眨不眨,眼底涌动着晦涩未明的情绪,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挣扎着想要破土而出。
谢风华皱眉:“大晚上你跑这干嘛,刚刚在那边有人持枪挟持人质知道吗,往这凑什么热闹呢,危险!”
高书南的视线一直盯着她的脸,这时才回过神来,哑声说:“网上有人直播这里的事,我看见你,怕你出什么事……”
谢风华又好气又好笑:“我一个老警察能有什么事?你有着闲工夫还不如操心操心自己,下这么大雨出门也不知道打把伞,瞧着湿的都滴水了,怎么来的?”
“叫了网约车。”
谢风华点点头,从包里掏出纸巾递过去:“给,自己擦。”
这时警车的灯又闪了过来,接着灯,她近距离撞入了高书南的眼睛,她一直都知道这双眼睛长得太好,清澈澄明,如积雪初融的涧溪,然而她从来不知道这双眼睛也能如此深邃复杂,仿佛蕴藏了多少事,而她一无所知。
谢风华避开他的视线,问:“你眼镜呢?”
高书南默默地从风衣口袋里掏出来,正要戴上,谢风华看不过眼夺了过去,顺手拽出衣襟擦了擦才给他。
戴着眼镜的高书南回复了几分平时高老师的冷静自持,谢风华小心问:“书南,你找我是不是有其他事?”
高书南摇摇头。
谢风华不放心,又嘱咐了一句:“任何事都可以跟我说,你知道的吧?”
“知道了。”正常回去的高书南口气平淡而温和,“你开的枪?一枪击毙?”
“那当然,我枪法那么好。”
“下雨天,遇到这种事很烦吧?”
他的声音意外地听起来很暖,仿佛下雨天里端过来的一杯热气腾腾还加了棉花糖的咖啡,谢风华骤然间觉着嗓子眼有些堵,刚刚那一枪过后带来的不适感分明已在跟老季插科打诨中压下去了,然而此刻又轻而易举被高书南给勾了上来。
“车钥匙呢,我送你。”
谢风华眨了眨干涩的眼镜,掏出车钥匙一把丢给高书南,深呼吸后说:“仔细点开,刮花了你赔啊。”
第4章
雨还在下,这么大的雨卖力地冲刷整个城市,仿佛旧有痕迹一下都能刷洗干净,仿佛睡一觉,明天就能有个崭新的城市,崭新的开始。
车里空调温度合适,谢风华在车里翻出旅行毯披着,那是她常年备车里,以防临时出任务时能对付着睡觉盖盖,歪着头看着高书南,总觉着这小子大晚上突然来接自己回家,好像哪里不大对。
高书南却没事人一样,正襟危坐,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那模样跟他穿着白大褂做实验时一模一样。
谢风华看半天也没见他回头瞥自己一眼,好像之前那样情绪外露的神情全是她幻想出来的。她觉着没意思,又有点渴,于是遇上反身伸手往后座那翻,她记得自己车里上喝的吃的乱七八糟的不少,毕竟有时候出任务没日没夜,这些东西都是以备不时之需。
没想到翻半天没翻到水,却翻出来一支不知道谁落下的优酸乳。
肯定是上回蹲点时队里的年轻人留下的,谢风华嫌弃地把优酸乳丢回去,一转身,冷不防眼前多了一个保温杯。
高书南言简意赅:“我带的,喝吧。”
谢风华笑了笑,接过拧开盖,热气氤氲,扑面而来,一闻有茶香又有果香,竟然是她喝惯了的柠檬红茶,两片柠檬一勺蜂蜜,茶的品种是关键。很多年前,曾经有个人亲历亲为,替她试验过市面上几乎所有的袋泡红茶牌子,最后选定了一个法国小众牌子,因为它的茶香茶碱结合比率最完美,再对蜂蜜千挑万选,一一比对,最后定下来一款新西兰的百花蜜,因为它最能与选定的红茶融汇一体又不损各自的香气。
细节决定档次,别说,因为那个人,曾经她的生活品质也想着精致靠拢,离讲究只一步之遥。
可是他失踪了,她哪怕是个刑警也找不见人,于是生活一下又糙了回去,只有一些习惯保留下来,比如柠檬红茶。
万一哪天他回来了,发现谢风华物是人非,喝喝红茶,也算彼此有个共同回忆的起点啊。
然而习惯保留着,他却总也不回,她也总找不到人。
谢风华挑了挑眉,点头说:“好喝,你怎么知道我现在想喝这个?”
“猜的。”
这个口感和味道可不是靠猜能猜得到的。
谢风华偏头看高书南,此时他已经脱了风衣,露出里面熨烫到边角锐利的白衬衫。看来那风衣贵得有道理,防水性能好,都湿成那样了,里头的白衬衫居然还保持干燥和笔挺的效果。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头发耷拉下来,弥合了轮廓的硬朗,称得戴着眼镜的脸倒显出几分学生气,依稀仿佛就如多年前初见的小男孩。
谢风华微微笑了,又喝了口热茶,慢慢呼出一口气。她莫名想起了很久以前,高书南还在她家住着,有一回喝了那人特别调制的柠檬红茶,喝完后用日后他当科研大佬的神情,内里鄙视凡人,外表严肃认真,问:是统一冰红茶不好喝,还是康师傅冰红茶不够甜,几块钱能解决的事,费那么大劲,多花几十倍的钱,有必要吗?
“当然有啊,你是个人,你所做的每一件事就不能只看有没有价值,有没有必要。生活的乐趣往往就在这些无用的,看起来没有价值的小事上,”那个人笑了起来,“再说了,你姐喜欢,这还不够吗?”
日后的高老师瞅着他脸上的傻笑,亲自开尊口给这事定了调:“我看你就是闲的。”
时光荏苒,谁能想得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也能优哉游哉喝上高老师亲手调配的无意义又浪费时间的饮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