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起下楼也没引起什么关注。
靳恩亭是坦坦荡荡,目不斜视往前走。程新余却心虚得不行。左顾右盼,生怕哪个熟人突然从角落里冒出来。
瞅见她这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他肺腔里的气又不顺了。
靳恩亭的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不是上次那辆卡宴,而是一辆更为低调的路虎。
不等他来替她开门,她飞快地钻进了后座。
靳恩亭:“……”
男人的脸倏然一沉,“程新余,拿我当司机呢?坐前面来!”
程新余:“……”
迫于他的压力,程新余只能爬去副驾,乖乖把安全带系好。
她一直都不喜欢坐副驾,因为不愿意系安全带。后座空间更大,相对会自由一些。以前坐曲周的车,她就从不坐副驾,只坐后座。
车子开出地下停车场,迎接他们的是瓢泼大雨。密密麻麻的雨点噼里啪啦一顿敲,挡风玻璃水渍迷潆。
这雨下了快有半个小时了。雨势丝毫没见减弱,反而愈演愈烈。
雨越大,衬得车内越安静。
气氛有些微妙,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靳恩亭开了广播。女主播也在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提醒人们出行注意安全。
他伸手的一瞬,程新余被什么东西闪了下眼睛。
定睛一看,她才发现罪魁祸首是他衬衫衣袖处的两枚蓝纹石袖扣,在昏暗的光线下熠熠生辉。
看来上次在严琼办公室,他找到了他的袖扣。
路过枝白路,两排樱花树在风雨中瑟缩飘摇,一地粉白落花。
车轮无情碾过,顷刻稀碎。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短暂的。最终都会化为泡影。
程新余盯着这些落花出了会儿神。
再回神时,见车子拐进了一条幽深僻静的小巷。路灯高挂一抹昏黄光影,像是随时会熄灭。
她认出这并非是去她家的路。
她的眼神有些急,迫不及待就问:“我们要去哪儿?”
靳恩亭却没回答她。将车又往前开了几百米。最终在一栋三层小楼前停下。招牌在夜色里莹莹发亮——三杯两盏。
光看这个招牌,程新余就知道这是一家饭店。
这人干嘛呢?又请她吃饭吗?
原谅她现在对吃饭都有心理阴影了。
靳恩亭熄了火,侧头对程新余说:“到了。”
程新余却没动,安全带也不解。她固执地说:“我不饿。”
靳恩亭斜她一眼,“我饿了。”
程新余:“……”
作者有话说:
晚上加班到九点多。到家后赶了一章出来。有点糙,明早再修。我实在太困了,要先睡了。
第16章 第16顿饭
◎“我改主意了。”◎
第16顿饭
三杯两盏, 听名字是个饭店。实际上是个中式小酒馆。
装修非常复古,烟火气与侘寂风融合,檐下的招牌很有深夜食堂的感觉。店内随处可见书法和涂鸦, 自由散漫,狂放不羁。
大雨淋漓未歇, 酒馆内食客不多, 零星三四桌,散落四处。台上驻唱歌手抱着一把电吉他深情演唱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
程新余听不出具体是什么歌儿,只是觉得这歌怪好听的。
靳恩亭明显是熟客, 店员一见他就主动问:“靳先生,还是原来的位子吗?”
靳恩亭点了点头。
店员将两人带到了一个靠窗的座位, 窗外就是鳞次栉比的居民楼。万家灯火绚烂,亮如白昼。
靳恩亭低头看着菜单,问对面的人:“有忌口的吗?”
程新余坐得板正,双肩笔直,拉出了利刃流畅的线条。
她慢条斯理地回答:“我螃蟹过敏。”
他不禁抬头看她, “所有的蟹类都不行吗?”
“只要跟螃蟹沾亲带故的都不行。”
靳恩亭:“……”
“可惜了,他们家的熟醉大闸蟹是招牌,味道一绝, 本来还想让你尝尝的。”
程新余:“……”
招牌菜就是大闸蟹, 那她可真没口福。她的体质随母亲, 自小就对蟹类过敏。五岁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吃了河蟹。当晚就起了一身疹子, 高烧到40度, 全身奇痒难耐, 差点休克。父母都被她吓坏了。打那以后, 她就没碰过螃蟹了。而程家的饭桌上自然就再也没出现过螃蟹。
靳恩亭又问:“那虾呢?”
程新余:“虾没问题。”
他做主点了些凉菜和烧烤,外加一壶米酒。
“他家的银耳米酒很好喝,不过后劲儿很大,你待会儿少喝点,我可不想送醉鬼回家。”
程新余:“……”
不知道是不是酒馆里的气氛放松,程新余紧绷的神经渐渐松懈下来,肩膀自然地塌下去,语气也多出了几分漫不经心,“小靳总,你可能不知道我家是开酒坊的。”
言下之意就是她酒量很好,一般的米酒根本醉不倒她。
靳恩亭不知想到什么,眯了眯眼睛。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所以那晚你根本就没喝醉。”
不过就是情出本心,借酒放纵罢了。
程新余:“……”
程新余晕死,好端端的怎么又提到那晚了?绕不开那晚了是吧?
她怕面对靳恩亭,就是怕他揪着那晚不放,动不动就帮她回忆细节。一出意外,她都后悔死了,只想赶紧忘记,让一切翻篇。可他偏偏不顺她意。
这话她没法接,只能低头装死。
男人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继续说。”
程新余茫然地看着他,“说什么?”
靳恩亭:“不是说你家开酒坊的?卖的什么酒?”
程新余细数道:“手工酿制的谷烧酒、高粱酒、青稞酒,米酒也卖,不过量不多。”
靳恩亭:“酒坊规模大吗?”
程新余:“不大,我爸妈是主力,另外雇了三.四个员工。我家的酒产量有限,不外销,就本地卖卖。”
闻言,靳恩亭的思绪禁不住飘散了数秒。他想起了父亲酒柜里的那瓶烧酒。
不等他细想,店员适时端了两壶米酒上桌。装在精致漂亮的陶罐里,盖子揭开,香气四溢。
靳恩亭给程新余盛了一碗出来,“尝尝他家的米酒有没有你家的好喝。”
银耳混着浓稠的酒汁,表层浮几颗鲜红枸杞,瞧着十分养生。
这样一个夜雨迷潆的春夜,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酒,程新余光看着就觉得暖胃。
她细细品一口,实诚地说:“这个好喝。”
靳恩亭不禁莞尔,“我还以为你会说你家的更好喝。”
程新余:“这个度数不高,纯粹是饮品。我家的米酒度数更高,酒劲儿也更足。没什么可比性。”
程新余和靳恩亭身处不同的圈子,工作、学业、生活鲜有交集,共同话题寥寥无几。他们之间能聊的非常有限。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她熟悉,且擅长的领域,她的话不自觉就多了起来。
“小靳总,你知道吗?江西很多地方煮米酒是要加黄珠子的。加了黄珠子米酒会呈现出金黄色,特别好看,看着就很有食欲。江西人结婚,婚宴上新人敬酒也是用这种加了黄珠子的米酒。”【注】
靳恩亭感兴趣的挑了下眉,“什么是黄珠子?”
“就是栀子,我们老家叫黄珠子。”程新余向他科普:“它的果实晒干后剥开就是金色的。不止米酒,江西很多地方包粽子也会加这个,算是一种纯天然的染料。”
你要是跟靳恩亭聊金融、聊公司、聊外贸、聊灯具,聊那些风花雪月,他如数家珍。可程新余提到的却是他的未知领域。但这并不妨碍他听得很认真。
他发觉自己还挺喜欢听程新余讲话的。一旦涉及她熟悉擅长的领域,她就会很认真地看着你,迫不及待地分享她所知道的一切。一样一样讲给你听。一双眸子弯着,眼里光芒四射。
谁说没有共同话题不能聊天的?
他们分明就聊得很好。
刚踏进这家酒馆时,程新余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她一点都不想和靳恩亭一起吃饭,一想到要和他面对面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的,她就浑身不自在。
那晚过后,她怕靳恩亭的同时,也确实觉得别扭。
你说他们熟悉吧,可却没见过两面。你要说他们陌生吧,可又赤诚相见过,做尽了亲密事。这种介于陌生和熟悉之间的尴尬关系,让她实在没法坦然面对靳恩亭。
她以为自己要别扭的吃完这顿饭了。没想到她吃得还挺自在的。她好像没那么怕靳恩亭了。和他也能侃侃而谈,毫不拘谨。
最主要还是食物太美味了。蹄花软糯入味,肥而不腻;牛肉肥瘦相间,烤得滋滋冒油;鸭舌炸得酥脆爽口……
每一道菜都捕获了程新余的味蕾,炫了一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一家隐于闹市街巷,其貌不扬的小酒馆,没想到这般让人惊艳,不论是店内的环境,还是菜品的味道都深得程新余喜欢。她在青陵待了七年,她都不知道枝白路这片有这么一家宝藏店。
上次不知道茶隐,这次不知道三杯两盏,她对青陵这座城市一点都不熟悉。
想想她的七年,前三年忙着谈恋爱,和曲周花前月下。后四年忙着考公考编,满脑子都是行测和申论。她很少有机会静下心来一个人四处走走,去好好欣赏这座城市。
过去七年,她好像一直都在死胡同里打转。她走不出,也没想过要走出来。
直到这一刻,她才从死胡同里迈出了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