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之前被了呈言锻炼的习惯了,不然让素来十点起床的她冷不丁的七点醒来,会要命的。
早餐简单。
小米粥,茶叶蛋庡还有一碟海带丝的小咸菜。
旁边还开了一罐红绿相间的调味酱,季声凝好奇的夹了一块,一边塞进嘴里,一边问道:“这是什么?”
“茶椒酱,你外公的自制。”
辣椒腌制茶叶,果然是盛远安才能做出来的事情,但竟然意外的好吃。
季声凝找盛远安预留了几瓶,打算给尚珊Seth他们都带点回去。
盛远安一边给她装盒,听着她嘟囔着人名,说了一串,独独没有一个人,所以问了句,“不给你男朋友拿点?”
季声凝下意识的先问了句,“谁?”而后突然意识到,她从昨天开始多了个男朋友,是了呈言。
当下摇了摇头,“他应该不爱吃辣。”
如果她没记错,之前去川菜馆的时候,了呈言很少动筷子,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大快朵颐。
他看起来,就像是吃的很健康的样子,要不然也不会一天三餐盯着容姨给她做营养餐了。
盛远安闻言,若有所思了几秒。
就在季声凝给孙一冉发着微信问她到哪里的时候,就听到她外公小声的自言自语了一句,“这吃不到一起可不行,婚姻不长久啊。”
“哈?”季声凝满头问号的看着盛远安,被逗笑着说了句,“外公,你想的有点长远啊。”
盛远安瞬时看向季声凝,手指头戳住她的额头,颇有怨气的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去见了了国忠那家伙,不是应该他孙子先来看我嘛!”
这中老年男性的攀比心,还真是幼稚的死。
季声凝冷哼了一声,“我可没有偷偷见,我光明正大去的。”
“你不用嘴硬,他一天不来见我,我是不会同意你们俩的婚事的。”
“还早那,还早那,”季声凝摆摆手,不以为意的说道。
却没想到盛远安直接说了句,“了国忠跟我商量了,等那小子来拜访了我,就给你们俩准备婚礼,初步定在年底前。”
季声凝:???
现在十月,外公,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作者有话说:
季声凝:我刚恋爱就结婚,这属于什么?特色先婚后爱?
第四十二章
孙一冉来得比季声凝想象中的快。
午饭时间之前, 就抵达了山下。
车开上来需要费一点事,孙一冉租车的司机不愿意去走狭窄的山路,就把她放在了茶山下。
所幸上山的路不长, 孙一冉带的行李也不多。
季声凝接到电话后就往下跑,在半山腰接到了人。
季声凝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憔悴的孙一冉。
过往她哪怕熬了通宵大夜, 也一定会敷个面膜化个妆,把最贵的护肤品都拍进皮肤里, 让自己看起来飒爽精致。
白衬衣黑西裤外加走路带风的五厘米高跟鞋,一向是孙一冉的标配。
当下却素着一张脸, 脸色差得很, 眼圈黑重,嘴角处还有一颗偌大的红肿痘痘。
人瘦了一圈,穿了件最基本的连帽卫衣, 脚下竟然穿了双最被她唾弃的乐福鞋, 哪里有以前孙特助的半分精气神。
季声凝立刻把行李接了过来, 单手拎着, 另一只手挽住了孙一冉的胳膊。
“这是发生了什么?”
“秦征要订婚了。”孙一冉说的毫无波澜, 但季声凝能想象到,她的内心曾经经历了多少的惊涛骇浪。
这么多年,她守在秦征的身边,毫不越位的做着一个助理该做的事情,所有的动力都是因为她以为自己对秦征是不一样的。
秦征的身边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的异性。
从她初任他助理的那一天,秦征方圆内外就再没有异性的气息,哪怕是跟旁的公司应酬斡旋, 只要涉及到女性领导层, 都是由孙一冉来负责的。
你可以说秦征是洁身自好, 更多的,是他骨子里的大男子。
他不相信女性可以做好领导人的位置,是以也不想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给她们。
季声凝原本看不懂他,但接触了了呈言之后她才知道,那就是一份狂妄的自大。
当下却突然订婚,任谁都不可置信。
“对方是谁?”
“白洛娴。”
季声凝眉头皱紧,有些不明白。
如果她没记错,白洛娴好像是前一段时间因为一部仙侠剧刚刚爆红的小花,年纪不大,眼睛圆圆,笑起来眉眼弯弯,是甜美到腻人的那种可爱小姑娘。
“她背后有势力?”
以她对秦征的了解,他不会做无用功,季声凝初初听到他订婚,最开始的想法就是联姻。
但不论是北青市还是海城,都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白家。
孙一冉摇了摇头,笑得有些悲凉,“秦征算不算她的后台?”
“你没看到秦征那个样子,送珠宝送鲜花送资源,他那么重视工作的一个人,把钱往文娱圈里打水漂的扔,就为了让那个姑娘拍她喜欢的戏。”
“秦征大男子,但是那个姑娘一说如果公开了会影响工作,秦征立刻蔫了下来,只订婚不外宣,除了秦家人,怕是只有我知道这件事情。”
孙一冉越说越觉得这事情好笑,看着季声凝的双眸,里面满是悲伤,“最可笑的是,秦征送她的礼物,大部分都是出自我手,就连她现在出席活动背的包,都是我想办法,刷了自己的配货份额买来的,真是讽刺。”
她笑着,望着天空,话语里绵长的自嘲,“声声,我就是个笑话。”
山里的雨来得突然,前一秒还阳光暖耀,下一秒雨水啪啪的滴落,是整颗的偌大雨滴,砸在石板路上,漾起一个个小小的水花。
季声凝原本想要拉着孙一冉飞速跑上山,却突然改了主意。
找了个临时避雨的地方,打电话叫了佣人下来把行李罩起拖了上去。
然后转了个弯,小跑着带着孙一冉向茶山里一拐,找了个凉棚,寻了两个竹椅子,坐了下来。
棚外啪嗒啪嗒的雨滴滴落,棚内多少算是安宁。
两个人脸上都带了水,手边没有合适的纸巾,颇有几分狼狈的用手慢慢把脸蹭干净。
孙一冉眨着眼睛,也不知道滑落的是泪还是雨。
季声凝知道,孙一冉不需要安慰。
有什么事情是想不明白的,她从决定放下孙家大小姐的身段去给秦征做助理的那一刻,一切都注定了。
又或许,其实秦征本就是知道孙一冉的心意。
目光灼灼,言语缱绻。
谁又能看不出一个女生的想法,但秦征没有戳破,就意味着他没有心。
他享受着这份爱恋给予他的所有便利,却从未回馈过,饶是孙一冉打动了他,当真两个人交往成婚,孙一冉也一定是这段关系中,永远的卑微者。
“其实挺好的,”季声凝看着棚外连篇的茶叶和雨帘般的水滴,轻声说道:“你不是一直在等一个契机离开他嘛,这个机会虽然痛,但有效。”
“是啊,”雨水是洗涤心情最好的东西,孙一冉的声音透过雨水,荡在山里,“声声,我只是不甘心,我在他身边那么多年,我总以为,即使我跟他没有未来,也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心,不会爱。”
可偏偏他会爱,爱的那么深那么多情,而且还在她的见证下。
真是偌大的讽刺。
“那我们就等等,看看他秦征的这份爱,能维系到几时。”
这世间最无法衡量预估的,就是爱。
她不是去说着酸气的风凉话,而是这原本就是事实,别说秦征的爱,她的爱,了呈言的爱,每一个人的带着私欲的感情。
她都觉得无法长久的维系。
季声凝和孙一冉一直等着雨停才回了庄园。
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临近两点。
许冰清颇有几分不满,握着孙一冉的手,满眼的怜惜,“凝凝你也是,人家冉冉是客人,怎么能让她跟着淋雨,你看看憔悴的,快先去洗澡,然后下来喝粥。”
孙一冉乖巧的就上了楼。
以前都是一个圈子里长大的发小,长辈们自然都是认识的,哪怕模样变了,这自小见着长大的心却不变。
总当成是惹人怜爱的晚辈,因而孙一冉才想过来,跟着季声凝一起,蹭一下亲情。
庄园里最不缺的就是房间。
孙一冉和季声凝住在隔壁,因为来得突然,拿的东西少,季声凝干脆分了一半的衣物给她,两个人穿着同款的家居服,颇有几分双胞胎的意味。
许冰清招呼着人来吃饭。
是江南口味,偏清淡和甜味的餐食,其实不适合北方重口的吃法,但做的精致,菜品大多出自自己庄园种植,新鲜的很。
孙一冉常年为了维持身材又疲于应酬,因而酒喝的都比饭吃得多,当下就着茶椒酱下了小半碗米饭,已经是最大的限度了。
许冰清问了几遍是不是不合口味,再确定了孙一冉就是吃得少了后,轻拍了拍她的手背,是一种长辈对后辈的怜惜,“你跟凝凝啊,都缺了一点运气。“
许冰清说的运气,是指妈妈。
这个圈子里,上一辈的女性中,不论你是富贵出身还是想着方法上位的,都有一种被男权压榨下的薄凉。
盛晴是因病去世,孙一冉妈妈则是因为不堪束缚。
有着艺术追求的女性不愿被家庭和孩子困束住脚步,更不甘心于看着老公事业的成功而自己无法实现梦想,因而从孙一冉很小开始,她的记忆中,妈妈就常年在海外。
先是游学,后来留学,最后定居在了意大利。
谈了一个金发碧眼温柔帅气的男朋友,跟她的父亲和平离婚。
孩子显然跟着孙家。
好在孙一冉的爷爷没有陈旧古板的想法,以培养接班人的精力培养着孙一冉,却没有女性角色告诉她,女孩子面对爱情的时候应该如何去做。
她学了母亲的奋不顾身,却也被世俗的刻板困束着,没有人告诉她,去做自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