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汪大夏今天如此卖力的打扮陆缨,是出自私心。
陆缨今年二十八岁,丁巫三十岁,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在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人当祖母祖父了,他们还是光棍一条。
丁巫对陆缨有意,但是以他知书达理的性格,必定要先把父亲丁汝夔从云南接到京城,先告知父亲,然后一步步拜托官媒上门说媒,弯弯绕绕,各种繁杂的礼节一个都不能少。
然而陆缨的性格就是一根射出去的箭,单刀直入,一往无前,行不行就一句话,绝对不磨磨唧唧。
窗外就是菜市口,刚刚凌迟了赵全、李自馨等白莲教九个头目,还砍了头,血气冲天,只隔着一层窗户纸,陆缨主动开口,问丁巫想不想结婚。
陆缨,不愧为是你。
好像被陆缨打了一闷棍,丁巫脑子空空如也,就像耳鸣了似的,耳边至少有一百只蝉在鸣叫,知了知了!
但现实是他不知不知!乱了手脚的丁巫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丁巫呆坐原地,身为男子,他总觉得这种事情应该自己先开口,陆缨把他的话都说了,搞得他无话可说,不晓得如何应对。
丁巫先是一愣,等脑子恢复思考时,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如何汪大夏在就好了,我可以问问他该怎么做,他那么多的手段,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能轻松应对”。
丁巫摇头,要把这个荒诞的念头从脑子里甩出来。
陆缨求助汪大夏,丁巫也想求助汪大夏,但汪大夏不在身边,求助无门,一时间两人都僵在远处,好像时光凝固了。
陆缨久久等不到丁巫的回应,心中一把火渐渐熄灭,冷却,开始自我怀疑:难道以前丁巫的那些眼神和感觉都是我错意了?是我自作多情?
她是个爽快人,你若无情我便休,大不了一辈子就不结婚了。
虽然万般不舍,陆缨还是站起来,抱拳说道:“对不起,这个问题让你为难了,以后我不会再问,我们一切照旧。再会。”
陆缨转身就走,丁巫这才回过神来,情急之下,也不顾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节了,一章拍在陆缨的右肩上,想要拉住她。
陆缨是什么人?能够走路时就学蹲马步了,是个武学天才,早就练成了肌肉的本能反应,作为一个习武之人,突然有个东西搭在肩膀上是极其危险的,根本不能回头,回头就会把人体最脆弱的脖子送给对方袭击。
所以,陆缨没有回头,本能的双手抓住右肩上的手,然后矮身,腰部发力,侧身一个漂亮的抱摔,将袭击者按倒在地。
丁巫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他就被陆缨压在地板上了,动弹不得,四目相对,脸和脸之间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陆缨的动作比脑子更快,把袭击者制服了,才看清按倒的人是谁,送了手,“记住,永远不要在背后去拍一个习武之人的肩膀,若是习惯用兵器的人,你早就没命了。”
丁巫的脑袋被摔木了,一时半会起不来:“对不起,我有话对你说,一时着急,碰了你……的肩膀。”
陆缨见他摔成这样,有些心疼,伸手将他扶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还是不要说了,被拒绝第一次已经很难受了,我不想再听一遍。”
陆缨又要走,丁巫连忙伸手,想要抓住她的手腕,可是想到刚才的教训,他把手缩了回去,忙道:“我不是……我是想……不,是我以前从未想过此生会与一个女子结婚,本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的,完成破白莲教的任务之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然后浪迹天涯,好好的看一看这个世界,我以为自己不配拥有爱情和家庭。”
“我十岁的时候,家道中落,父亲入了死牢,严世蕃故意折磨我们,将母亲发配到最南方的交趾,路上一病死了。将我发配到了最北边的铁岭,母子南北相隔,也阴阳相隔。幸好有忠仆夫妻一路照顾我,路上还遇到了流浪的半夏妹妹,我们一起到了铁岭,相依为命,才不至于像我母亲一样病死。”
“背负着上一辈的恩怨,忍受着从世家公子到流放者的落差,我一直活的很累,其实我其实不开心、也不甘心,但是为了让养父母放心、让妹妹安心,我一直装作知命认命、性格恬淡、苦中作乐,一直自欺欺人,表面有多么光明,内心就有多么阴暗,一直戴着面具生活,我很想去死,可是我死了,养父母和妹妹会伤心的,他们是这个世界唯一牵挂我的人。我灵魂早已扭曲不堪。我其实是个坏人,我曾经有过好多可怕的想法,连我自己都很害怕,我——”
丁巫从未将自己见不得人的一面示人,但涉及婚姻,他不想欺骗对方,必须完整的坦白自己,“养父母接连死亡,我并不觉得悲伤,我只是觉得快解脱了,甚至一度把那个长睡的蘑菇全部扔进了鸡汤里,我和半夏妹妹一起吃下去,在睡梦中死去,这样我就可以无牵无挂的去死,解脱自己。”
虽然丁巫此刻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也晓得魏采薇没有死,陆缨还是觉得脊背生凉,眼前的丁巫就像个陌生人,不复以往的儒雅有礼,他目光晦暗,脆弱不堪,好像轻轻一碰就破碎了。
看到陆缨的反应,丁巫退回到椅子坐下,“你害怕了对吗,你走吧。”
陆缨没有走,反而坐在他身边,“你并没有这么做,想一想而已,你对半夏一直很好,半夏也一直把你视为亲大哥。”
丁巫摇头,“我不是想想而已,我真的这么做了。那时候我读了好多书,却不能考科举、走仕途,书院其他人学识远不如我,却中了秀才,选入府学深造。而我空有一肚子诗书,却只能去铁岭县衙门当一个整理户籍的小书吏。我一辈子都要困在铁岭,我不能接受,我想结束这一切。”
“那天,我炖了一锅小鸡炖蘑菇,温在炉灶里,和半夏一起将养父母下葬,打算晚上回来吃,永远沉睡,但是熊瞎子闻到味道,闯进了厨房,把锅打翻了,把里头的东西吃光了,最后睡死厨房。半夏妹子还以为是她误把毒蘑菇放进了食物里,愧疚的要命,不停的对我道歉,我却没有勇气承认是我做的,我……”
丁巫垂下头,“我实在是畜牲不如,我亏欠她太多了,就动用仅有的那点职权,给她立了个女户,可以免去赋税和徭役,她以后能够靠自己的医术生存下去,将来我一个人寻死,也不用再牵挂她。她提出离开铁岭当游医,我表面挽留,其实很高兴她能离开这个我视为牢笼的地方,等她在外面安身立命,我就可以去死了。”
“其实你们锦衣卫来铁岭将我带到京城对质时,我已经再次在象牙山找到了长眠的蘑菇,都铁锅里都炖熟了,正准备吃的时候,锦衣卫来了,我才知道半夏在京城遇到麻烦,是陈千户父子双杀案的嫌犯,要我进京城确认她的身份。”
“那次我又没有死成,跟着锦衣卫来到京城,洗脱她的杀人嫌疑,本以为之后再次押解到铁岭我就可以去死时,端午节那天被严世蕃的人抓到了,用我的命威胁父亲自尽,从此一件事接着一件事,认识了你,有机会亲手摧毁白莲教,再也没有机会回到铁岭,走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这就是真正的我。”丁巫说道:“其实我自侮、骂半夏妹子、与她决裂,在父亲疑冢前发疯,痛骂父亲以前的朋友门生、身败名裂、叛国投奔俺答汗,控诉大明对我全家不公等等,并不是都在演戏,很多时候都是我真正的想法,半真半假,所以看起来格外真实,骗过了很多人。并不是我骗术多么高明,而是我真的有魔鬼的一面。真正和风霁月性格的人,是做不到卧底的,更不能成功。”
官场多年,陆缨已经成熟了许多,不再以非黑即白来评价一个人,每个人都有阴暗面,可是她也万万没有想到丁巫的阴暗面能黑成这样。
魏采薇能够活到现在,真是运气太好了。
压抑了二十年的真话说出来之后,丁巫感觉那股无处不在的压力消失了,摘下面具的感觉真好,就像重获新生。
“我其实很早就对你有意,从你在水车湖底把我救起来开始,但我一直很自卑,觉得配不上浩然正气的你,一直刻意的无视自己的情感,不敢触碰。现在一切终于结束了,我不再是困在铁岭的囚徒,能够与你并肩而立。”
“坐在你的面前的人,曾经是个魔鬼。”丁巫整了整衣服,端坐在椅子上,“结为夫妻,应该坦诚相对,你现在收回刚才的话还来得及。”
这次轮到陆缨沉默了,她脑中回溯着从现在的丁巫到初见丁巫,重新认识了一遍眼前的男人。
丁巫见她许久无话,站起身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对不起,让你失望了,再见。”
丁巫转身离开,失望吗?失望。后悔吗?不悔。她值得得到更好的男人。
“且住。”陆缨站起来,快步抓住了丁巫的手,“一个成魔的人,最后决定成佛,余生我们两个在一起,你不会有堕落成魔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很致郁,内容很治愈。本章标题来源于《一个叫做欧威的男人决定去死》,电影和原著都相当好看啊,看起来很丧,其实很温馨感人的故事,强烈推荐!感谢在2020-10-24 03:35:54~2020-10-24 21:26:2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宅女都都、太好看啦!!!、橙子圆滚滚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KIM 56瓶;略略略略、阿默 30瓶;江边一碗水 23瓶;静芯、与君成霜 20瓶;人间已荼靡、羊几二代目、最愛言小、八斋树 10瓶;貓的太太 5瓶;hong、酒窝 4瓶;小喵三千 3瓶;花点点 2瓶;不亦、粉龙花、ye、夏虾饼冰、旧南子、山风岚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2章 定情
丁巫三十岁那年, 陆缨牵住了他的手,从此再也没有松开。
丁巫今天从大仇得报的舒心、到被陆缨主动表白的震惊、到把自己最不堪的一面的撕开,血淋淋的给心上人看的忐忑不安、到自以为没戏了的黯然伤神、再到被陆缨牵住手的惊喜, 一会上天, 一会入地, 一会下地狱, 一会直冲云霄, 真是几经波折。
陆缨握着他的手, “在喜欢你之前,我很讨厌结婚这件事。一直在各种推脱、逃避, 一想此事就头疼。但是, 在喜欢你之后, 我发现其实并不讨厌结婚, 我只是还没有遇到喜欢的人。能够和你共度余生, 我很期待。”
陆缨平时沉默寡言,能打绝对不会说。丁巫则巧舌如簧,纵横捭阖, 一张嘴巴能够把死人说活了,可是到了关键时刻,都是陆缨主动出击、表白, 丁巫反而没有了言语,只会跟着陆缨说道:“我也很期待。”
“那么……”陆缨说道:“我们两个坐下来把婚事定一下。”
陆缨今天盛装打扮,准备充足, 而丁巫完全没有料到今天要定情,一点准备都没有,他摸了摸身上,除了钱袋, 就只有一炳折扇。
丁巫打开折扇,提笔在扇面上写了一首情诗,“山深未必得春迟,处处山樱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
樱花当然是指陆缨,此时丁巫的心就像春天的深山,处处山樱压满枝。晴者,情也。两人终是有情时。
丁巫细细将扇面的墨汁吹干了,送给陆缨,“这是我的定情信物。等我从云南把父亲接过来,两家就议婚,今年一定成亲。”
陆缨解下佩剑,“你要远行,我的佩剑送你防身,早些回来。”
丁巫接剑,陆缨拿扇,相视一笑,定下终身。
北京北城,甜水巷。
魏采薇和汪大夏婚后搬到什刹海单过,甜水巷的房子给了大舅子丁巫住着——丁家被抄没的大宅子因常年没有人居住,年久失修,都成了鬼屋,丁巫雇了工匠修缮旧屋,一时半会还搬不回家。
正好,丁巫把自己以前住的院子改造成新房,等待着他的新娘,跟工匠敲定了图纸,丁巫匆匆回到甜水巷,半路还在菜市场买了一只鸡,他今天要做小鸡炖蘑菇,魏采薇最爱吃的一道菜。
魏采薇回到京城之后,几乎天天来甜水巷蹭饭吃,享受着丁巫的手艺,今天她又来了,隔着门就闻到味,嘴巴都湿润了。
丁巫穿着围裙开门,“来了?坐,马上就好。”
魏采薇坐在葡萄花架下,此时正值初夏,葡萄开始结了一簇簇青涩的果子,不禁想起了她还住在这里时,和汪大夏在花架下……呀呸呸,早上才见过他,怎么大中午的就想起他了?
魏采薇不敢看葡萄了,在院子里转悠,院墙有一处砸痕,砸破了粉刷墙壁的石灰,露出了里头的青砖,这是被我烤制的硬皮月饼砸成这样的,把汪大夏吃了一嘴的血……怎么又又想他了?
幸好饭熟了,丁巫将铁锅搬到葡萄花架的桌子上,两人开始朴实无华的午餐,就像在铁岭无数个三餐一样,丁巫先举筷,把两个鸡腿都夹到魏采薇碗里。
兄妹两个都有不能对对方倾述的秘密,总是把最良善的一面给对方看,魏采薇如此,丁巫也是如此。
丁巫不知道魏采薇一开始就要复仇,魏采薇也不知道有只熊默默承受了一切,她差点在吃自己最喜欢的菜之后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不会遇到汪大夏!
她的性命,曾经只在丁巫一念之间,差点一念成魔了。
魏采薇低头看着碗里的两个鸡腿,“哥,一个就够了,这个给你。”养父母魏南山夫妻在时,每次炖鸡,都是他和采薇一人一个鸡腿,并不因采薇是路边捡来的而苛待她。养父母去世之后,兄妹在铁岭相依为命,也是如此。
丁巫低头扒饭,“你都吃了吧,明天我要去云南,回来的时候就到了秋天,你起码三个月都没得吃。”
寂然饭毕,魏采薇去井边洗碗筷,回来的时候,丁巫已经泡好茶了,说道:“坐下,我有话和你说。”
每当丁巫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妥妥的五百年后现代社会里教导主任的形象,魏采薇都心虚的很,开始反省自己最近犯了什么错误。
他们刚刚回到京城,魏采薇还来不及犯错,如果真有什么错,那就是最近太放纵,她和汪大夏终于像一对正常的夫妻,不用两地分居,关起门来,单门独院,胡天胡地。
丁大哥是怎么知道的?他不可能跑去听壁角吧!一定是汪大夏叫的声音太大了……魏采薇忐忑不安的坐下,抿了一口茶压压惊。
丁巫说道:“我今天和陆缨定情了,我们决定今年就结婚,以后你要把她当成嫂嫂看。”
噗!魏采薇当场喷茶,“咳咳,你说什么?这么快?丁伯父还没有回京城,以大哥的性格,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和陆统领挑明?”
你还真了解我,丁巫说道:“是她先向我求婚的,你看——”
丁巫把陆缨的佩剑拿出来,“这是她送我的定情信物。”
虽然丁巫的话语一如既往的淡定,但是这幅明显是显摆的举动以及激动的表情,还是让魏采薇看穿了丁巫内心的欣喜。
“真的!”魏采薇抱着陆缨的佩剑,“我就知道她喜欢你,她怎么开的口?都说了些什么?你们……嗯,就只是互赠了定情信物?没……别的?”
没干点别的,比如拥抱亲吻什么的。只是当着丁巫的面,魏采薇问不出口,毕竟像汪大夏这种没羞没臊的人是极其罕见的。
“看过就行了,还给我,别嗑坏了。”丁巫拿过佩剑,用一块红绸布小心翼翼的包好。
看着丁巫珍视的样子,对这门婚事很是期待。魏采薇为大哥高兴,“恭喜哥哥和陆统领——不,未来嫂嫂有情人终成眷属。”
丁巫把裹着红绸的剑放进木匣子里,锁在柜中,“汪大夏什么时候离开锦衣卫?你们要去那里?”
魏采薇说道:“也是今年,他还有些事情要交差,朱指挥使大人想要挽留他,目前我们还没定下去那里,不过,今年应该不会离开京城——我们肯定要参加你们的婚礼才走。”
汪大夏蒙生退意,想离开永无休止的纷争,过平静的日子。上一世失去过老公的魏采薇深知人生苦短的道理,两人在一日,就少一日,支持他的决定。
反正宫里李九宝现在已经两子三女,是宫里最能生的嫔妃,地位巩固,今生今世还有陈经纪在紫禁城里互相守望,魏采薇觉得不用担心什么,是时候夫妻两个全身而退了。
魏采薇说道:“大哥放心去云南,这三个月我帮你盯着丁府的修缮,等你回来时一定全部修完,可以搬回家住。以及,稳住嫂嫂,要她不要太想你了。”
锦衣卫衙门。
陆缨表白成功之后,如愿把丁巫弄到手,就脱了衣裙,恢复男装,一头钻进书案堆积如山的公文里。
汪大夏一直盯着陆缨值房里的动静,比自己表白还上心,不请自去,“怎么样?丁巫点头了没有?”
陆缨把丁巫送给她的扇子拿出来。汪大夏打开扇子一看,念道:“山深未必得春迟,处处山樱花压枝。桃李不言随雨意,亦知终是有晴时。这是什么意思?说你告白来迟了?他拒绝你了?”
陆缨一听,横眉冷对不学无术的手下,“你读书少就不要胡说八道,这分明是知道有情之意。扇子是他送给我的定情信物。等他去云南把丁大人接回来,我们今年就结婚。”
汪大夏又来邀功请赏,“我就说妆容、那套衣服还有首饰适合你吧,整个人闪闪发光,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的。”
陆缨说道:“可惜你已经结婚了,不能给我当伴郎。”
汪大夏沉默了一会,说道:“陆统领,我就是未婚,也是给丁巫当伴郎啊。”
陆缨习惯把自己当男人,还曾经给汪大夏当过伴郎,所以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一想是这么个理,说道:“那到了结婚那天,你给我画新娘妆吧。我的标准很低,好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