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新的也无所谓,这年头能有一身不打补丁的衣服就不错了,穿旧衣服又咋了。也就是郑媛这种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回来,过惯了好日子的人才会嫌弃。
挑了一件灰色的最基础的款式,码数还挺大的。郑媛没见过冯建文,不过之前听她哥提过,冯家的男人一个比一个长得高,她未来公公就是个大高个,看起来得有一米八了,如果冯建文比他还高,那得有一米八多。还好住这个房间的土豪也是个高个子,衣服都是大码的,冯建文应该能穿。
郑媛把羊绒衫带出空间,叠好,然后铺开一张信纸,开始写信。
冯建文同志,
您好。
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也谢谢您送给我家人的礼物,我父母都很喜欢,我也很喜欢,您有心了。看得出您是一位很细心的男人,我相信您以后会成为一名好丈夫。当然,我也会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军嫂。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与您相互扶持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我听说军人冬天训练十分辛苦,所以给您准备了一件羊毛衫,可以套在军装里面穿,望能在寒风中为您带去一丝温暖。只是不知道您的尺码,只听说您身量比冯伯父还要高大,故选择了偏大的码数,希望合身。
最后落款,郑媛。
写完,郑媛吹了吹上面的墨,感觉差不多干了,把信叠起来夹在了羊绒衫里,去县医院送饭的时候,顺道去了趟邮局,把邮件寄出去了。因此到医院的时间稍微晚了一点,都快过了饭点了。
郑娟接过饭篮子,把里面的碗筷拿出来,“你咋来这么晚啊姐?”她摸摸搪瓷缸子,“饭都是温乎的了。”
郑媛:“我先去了趟邮局。”
“你去邮局干啥?”郑娟扭过头来问。
“冯建文给家里寄了点东西,我给他回信。”郑媛随口说。
郑娟眼睛一亮:“寄了啥?”沈翠云也看过来。
郑媛顶着两个人好奇的目光:“没啥,给咱爸寄了件军大衣,给我寄了一身绿军装,还有烟、各种票什么的,哦对了,还给了五十块钱,说让我给家里人都买点礼物,算他的心意。”
“哇!”郑娟惊呼,“五十块钱!姐夫这么大方啊!”
沈翠云也惊讶:“咋又给钱?他不是让他爹娘给了彩礼了?”
郑媛没觉得有啥好大呼小怪的:“彩礼是彩礼,和他给我的这个不搅和啊,这钱是他用来讨好丈母娘的。”她伸脖子看看饭篮子,“哎,你赶紧把菜盛出来啊,吃多少盛多少,剩下的我还得给咱哥送去呢。”
“你还没给咱哥送呢啊?”郑天明在一楼,沈翠云在二楼,郑娟还以为郑媛是先送给郑天明送了饭又上来的。
沈翠云皱着眉:“媛媛,我觉得这钱你不能要。冯家已经给了不少彩礼了,你再收这五十块钱算啥啊?就算是买礼物……这也太多了!”
郑媛一脸无奈:“哎,我的妈,你可别多想了,好好养病吧你。都要结婚成两口子了,还分什么你我啊,反正以后他的钱都是我的钱,他只要给,我就收着,客气啥!你说是不?”她把篮子上的布盖上,提起来,“妈,我去给我哥送饭了。”
说完,脚底抹油赶紧跑了。她可不想听她爸絮叨完再听她妈说一遍,她这见钱眼开的形象,估计一时半会儿是丢不掉了。
再说,她又不是白收他的钱,那不是给他回了一件羊毛衫嘛,这玩意儿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精贵的,一件好几十上百呢!
第100章:将计就计
郑媛挎着饭篮子到了一楼郑天明的病房,冯明月还在呢,不过她吃完饭就得赶着去缝纫社上工。她说要尽快把郑媛的彩礼钱还上,能多赚两个就多赚两个,虽然郑媛一直说不用。
郑媛把饭给他们拿出来,又把筷子递给他们,问她嫂子:“这两天,郑天虎又找你没?”
冯明月接过筷子,脸色不是很好看:“找了。”
郑媛眼睛一亮。这段时间郑媛每回见冯明月都要问一遍,按照之前计划好的,等郑天虎主动找上门。
郑天明却是眉头一皱,紧张地看向冯明月。
冯明月舔了舔干裂起皮嘴唇,看看郑天明,然后对郑媛说:“就像你之前说的,他听说天明已经做完手术了,就气急败坏地来找我,我跟他说天明后续还得住很长时间的医院,而且还需要很多钱来买药。”
郑媛点点头,这些都是她算计好的。郑天虎那个人,为了占她嫂子的便宜都把她哥的腿伤了,肯定不会那么轻易罢手的。郑媛是怕他第一回威胁没得手,偏郑天明还筹到了手术费,他以后得手的机会肯定就更少了,然后再狗急跳墙欺负干出什么缺德事,就让冯明月服个软卖卖同情,把郑天明的伤说重点,让他知道他还是有机会的,这样他就不会轻易动她嫂子。
冯明月说:“我求他看在一家人的份上借钱给我,他,他,他就又……”她神色尴尬,垂下头,“他又提了那事儿……我说,我说,我再考虑考虑。”
其实郑天虎当时说的话可难听了,淫邪的目光一直盯着她看,还说:“既然是一家人,那嫂子跟我哥睡也是睡,跟我睡不也是睡吗?反正生出来的小崽子都是姓郑的。而且,以后郑天明的腿不行了,他还能满足你吗!我就不一样了!”
气得冯明月差点把郑媛给她的一把辣椒面洒他脸上。
“混蛋!”郑天明气得发抖,一巴掌拍到腿上,不小心扯动了伤口,疼地他“嘶”了一声。缓了缓,才一脸愤恨地吼郑媛,“你看你出的什么馊主意!”
“我主意怎么啦!”郑媛瞪她哥,“要不这样,我嫂子说不定就遭了郑天虎的毒手了!你还打算等你腿好之前,就让我嫂子一直待在家里不出门咋地?”
郑媛的打算很简单,先稳住郑天虎,然后再将计就计,最好把他弄到监狱里去。这样以后她嫂子出门就不用再担心他惦记了,也不怕他出去胡言乱语。不过这事儿却不好操作,要是告他强奸罪,那他强奸的谁?肯定得有个受害人啊,她嫂子肯定不能干,她也不好随随便便弄一个无辜的姑娘顶上去。她当然想过亲身上阵,然后让大队上的人来抓奸,反正她是姓郑的,郑天虎是她堂哥,又不是真干点啥,只要坐实了他打算强奸这个罪名,就能把他送公安局。不过又一想她现在的名声本来就不是很好,前面林晓阳那事儿还不知道过没过去呢,不好再让自己当一回八卦女主角。
强奸罪不好操作,但给那个玩意儿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还是不难的。
郑媛对冯明月说:“等过两天他肯定还会找你,你就跟他约个时间约个地点。”她想了想,“我记得村头,山根底下是不是有个废弃的茅草屋,都说闹鬼的那个?”
郑天明一下子就黑了脸,凶郑媛:“你想干啥!”
冯明月也紧张起来,结结巴巴说:“媛,媛媛啊,你这是要干啥啊?”
郑媛冷笑了下,眸光深邃:“哥,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让那个王八羔子占嫂子一点便宜的,我要给他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杨柳大队也就是杨柳村,村后头有座山,叫青山,山上石头多土壤少,没啥树,只长了点野草,平时大队里的孩子们割猪草就是到这边来割,不过到了晚上这边就没啥人了。因为紧挨着山,住这边不方便,也不适合打井,用水得跑老远去打水,所以没什么人在这边住。茅草屋是很早以前盖的了,非常破,也不挡雨,平时没啥人来。村里人都跟小孩子说这里闹鬼,其实都是吓唬小孩子的,为的就是不让他们去里面玩,觉得这里晦气。说它晦气倒不是因为这里面死过人,死过人的屋子多了,也不是每间都被人说晦气,说它晦气是因为这里面死的那个人晦气。
里面曾经住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媳妇。小媳妇曾经给富商当过小妾,三大改造后,她身份尴尬,就被富商赶出了家门。她没地方去,就辗转回了老家。小媳妇被人们当成了旧时代的封建余孽,家里人迫不及待地跟她划清了界限,当时的村长可怜她,就给了她个地方住。寡妇门前是非多,像她这种长得漂亮的更是如此,很快关于她和各种男人的流言蜚语就传得到处都是,男人觊觎她,女人排斥她,后来她大概是觉得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就用破衣服系了根长条,挂横梁上自尽了。
人都死了,村里的女人却没几个同情她的,都说她活该,男人或许有人觉得可惜吧,不过没人敢吱声,毕竟谁都不想和这个女人扯上关系。
郑媛记事儿的时候那个女人早就死了,她没见过,不过却去过那个茅草屋——她实在是一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小姑娘。她发现那屋子里根本没什么鬼,看样子似乎曾经住过一个女人。然后她就回家问她妈了,沈翠云当然不会跟她说这事儿,她那时候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偷听到沈翠云和郑全刚说这事儿,可能是因为她突然提起来了。
沈翠云说那也是个可怜女人,本来就是被她家里人送给那个富商当小妾的,她当时都订婚了,还有个未婚夫,却拗不过家里人,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郑媛当时还想呢,她和那个小妾真是同为天涯沦落人,都被爹娘送人了,因此很为那小妾唏嘘了一番。
现在想想,自己小时候还蠢地挺可爱。
第101章:准备1
郑媛的计划很简单,就是装鬼。
这个年代的人还都淳朴着,虽然运动上领导们一直在号召要相信科学,要打倒封建迷信,但大部分人心里其实还是很敬畏鬼神的。就像二十一世纪,所有人都知道风水算命是假的,那不还有一大群人热衷这个?那些拍电影的盖房子的做生意的,谁不信这个?就连郑媛以前的办公桌上都摆着个貔貅摆件呢。
既然信这个,那就好办了。
她不怕自己这个鬼装不像,毕竟这个年代的人还没看过聊斋和午夜凶铃什么的,她还记得上辈子八十年代看过的聊斋,用后来的眼光看,这部电视剧的特效技术真的特别的假,但当时看的时候真的吓出一身冷汗,睡觉都做噩梦。
打定了主意后,郑媛就进了空间,她要找点东西来扮鬼。
首先是衣服,得是一条白裙子,比较飘逸的那种,风一吹就能翘起衣角,头发得是长头发。她之前为了赶流行剪了齐耳短发,还好已经剪了快一年了,这一年长长了不少,现在算是披肩发,不过这个长度肯定是不够的。好在她之前翻空间的时候从里面找到一顶黑长直的假发,不知道是哪个客人留下来的,正好方便她扮鬼用。
她记得是在六楼,郑媛站在楼道里,楼道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走在上面一点声音都没有,她不记得具体是在哪间房间的,就一间一间地翻过去。
第一间没有。
第二间也没有。
第三间还是没有。
第四间、第五间……
好在郑媛耐心好得很,翻到这个楼层的最后一间,终于找到了那顶假发。
假发被她随手扔在了床上,她拿起来理顺好,然后就这样扣在自己头上往镜子里面看,头发的长度正好到腰,发量也很多,虽然不是真头发,不过很柔顺,看起来很真。她看看镜子里面的自己,发现自己这张脸还挺适合这种发型的,大眼睛尖下巴翘鼻尖,简直就是一张标准网红脸。
“啧。”郑媛轻笑一声,把假发摘下来,转身去找白色连衣裙。
白色的裙子空间里还真有不少,不过大部分都不能用,大部分裙子都有很重的设计感,上面要么带着蕾丝花边要么就是剪裁很独特,要么就是料子太重,郑媛只能慢慢找,她都想了,要是找不到,干脆就把酒店的窗帘弄下来自己做一条。
郑媛抬着头,盯着窗帘看了两眼,然后摇着头转身继续去找她的裙子了。
料子挺好,就是做起来太麻烦,最重要的是,她不会做啊!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又一次在酒店的套房里找到了合适的裙子。巧的是,这个房间里还有一大堆化妆品。
房间里住得可能是个女明星,也可能是个什么时尚达人,屋里装了一大堆裙子,各种各样的都有,化妆品也是,各种色号的粉底液散粉,各种大小的刷子,各种颜色的眼影,还有一大堆的口红,总而言之,非常齐全。
之前郑媛用的护肤品以及洗浴用品什么的,都是酒店自带的,因为是五星级酒店,所以里面的护肤品洗浴用品都非常好用,防晒霜一类的东西则是从酒店自带的美容间里拿的。不过像口红眼影等彩妆,酒店里是没有的,只能从客房里找,看看有没有客人留下的。
她要扮鬼,肯定要画大白脸大红唇,这个房间里的彩妆正好派上用场。
除了这些装扮上的东西,郑媛想了想,她觉得似乎可以再弄一点雾气出来,再从下往上打上灯,视觉效果绝对一级棒。正好酒店就有干冰,郑媛之前翻厨房的时候见过,应该是用来做一些菜式的效果用的,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洒出来就冒烟。
把化妆品、裙子、假发一起搬到厨房,到时候提前到茅草屋里,找准位置进空间,在空间里装扮好,到时候直接带着干冰出现就行。她还从一个房间里搜罗出来一个电动滑板,如果茅草屋的地面比较平整的话,说不定还能做出飘动的效果。
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郑媛一一找全了全都聚在一块。
看着脚底下的东西,郑媛掐着腰,唇角高高勾起。
一切已准备就绪,现在就等演员登场了。
很快,郑天虎就再次找上了冯明月。
这一回冯明月没再推脱,用郑媛教过的话将他约到了晚上。其实她演技一点都不好,说话的时候根本不敢看郑天虎的眼睛,还结结巴巴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心里有鬼,好在这本来就不是啥光明正大的事儿,郑天虎又在高兴头上,根本没注意到她的异常。
就是约在晚上,而且是山根底下那个破屋子里他有点不乐意:“你跟我去钻小树林不就行了,还去啥茅草屋。”
“不行!”冯明月紧紧攥着衣角,“光,光天化日的,我,我……反正不行!”
“唉,得得得,你说哪里就哪里,行了吧!”只要能吃到嘴里,哪里不行?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得偿所愿的郑天虎一下子就大胆起来,上前就要抓冯明月的胳膊,冯明月猛地一躲。
“你干啥!”
“你不是都答应和我睡了,先给我香个也没啥啊。”郑天虎咧着嘴嘿嘿的笑。
冯明月吓得往四周看,还好没人,气得她脸都白了:“你疯了,让人看到了咋办!”她咬咬牙,发狠说,“我告诉你,你再动手动脚我就喊了啊!到时候让人把你当流氓批斗!”
“哎,你别,别——”郑天虎讪讪的收回手,又嘿嘿笑起来,“那等晚上,咱俩晚上再亲!”
冯明月不敢再理他,绕过他飞快往家跑去。
家里人正吃饭呢,郑全刚一看到儿媳妇回来了,还很惊讶:“你咋回来了,没去医院啊。”
冯明月惨白着脸看向公公,干干地扯了扯嘴角。
她脸色实在是太难看了,一下子就让郑全刚误会了,他放下碗筷:“咋了?是不是天明的腿出问题了?”
第102章:准备2
“没,没有。”冯明月冷不丁吓了一下,连忙摆手,“是医生好心,把天明和娘挪到一间病房了,留一个人在那儿看着就行,小娟在那儿呢。我不放心俩小的,回来看看。”
其实是郑媛为了方便实施计划,把冯明月的时间空出来,专门找医生给调了病房。郑天明做了大手术,不易挪动,但沈翠云的心脏病控制住之后就没什么大问题了,医生说再住输几天液,院观察几天就好,所以就把沈翠云挪到了一楼郑天明的病房里。
因为要麻烦二楼内科的大夫和护士每天到一楼来看沈翠云,郑媛特意给他们送了点礼,也没啥昂贵的东西,就是从空间里拿了点水果,苹果橙子香蕉什么的,当然,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这点水果就很稀罕了。郑媛没让家里人知道,偷偷送的,沈翠云为此念叨了好几回医院的医生护士的好。她是很乐意跟儿子在一个病房住的,看着儿子满满变好她也放心。
郑媛给冯明月使了个眼色:“别坐着了,先吃饭吧。”然后去厨房给她拿了碗筷。
冯明月现在是看到郑媛就安心,郑媛对她来说跟个主心骨似的。郑媛说吃饭,她就去洗了手,坐到餐桌前。
郑媛给她盛了碗粥,拿了双筷子,给她搁在桌上。
冯明月抓起筷子,问郑全刚:“爹,牛牛这几天不闹吧?”
这几天,星星都是让郑天亮看着,牛牛是郑媛或者郑娟在家里的时候带着,她们俩去医院送饭的时候,就暂时让郑全刚看着。
都说小儿子大孙子,以前郑全刚最疼的就是这个大孙子,所以牛牛很亲他爷爷,虽然才一岁多,让他爷爷带着,他也不哭闹。
说到自己孙子郑全刚眉眼就绽开笑:“不闹,不闹。闹啥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牛牛打从生下来就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