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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之每夜一个离奇故事_分节阅读_第39节
小说作者:五岳散人   内容大小:739 KB  下载:异闻录之每夜一个离奇故事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3-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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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肉符完)

  第三十八夜 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他妈的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灵车完)

  第三十九夜 乖龙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偶尔远离一下还是非常惬意的。这里的旅馆虽然简陋,却十分干净。起码你在使用被褥的时候不用去揣摩这里前任房友的身体状况和作风问题。难得的一位客人让小店的招待员和老板都笑得眼睛不漏光了。恨不得打瘸了我的双腿让我住这里已辈子,可惜,第二天一早我养足精神就告辞了。

  白天应该是安全的,起码人们的共识是这样。那些个朋友也从来发过什么公告说自己白天就一定不出来,由此可见,一切的东西还是人的心理作怪,认为有就有,认为无就无。就像前不久看的怪谈新耳袋里的那个夜警的报告,你要真达到了里面那位仁兄的境界,视鬼怪与无物,估计它们也奈何不了你了。

  离车站要经过一段空旷的田野,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放牛娃,忽然有了“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意感。可惜这感觉很快就被天上的炸雷打得粉碎。我抬头看了看,纳闷这时候居然还会打雷,可是天气却晴朗的很。

  前面出现个牛角。

  一个普通的牛角,不过我好奇地把它捡了起来。牛向来被认为很通灵的动物,据说农村里后生是不准杀牛的,而且杀牛的时候要背过脸,杀牛的人有规矩,只杀一刀,如若一刀不死绝对不能补刀,因为这证明这牛命不该绝,而且传说牛的眼泪涂抹到眼睛上可以开鬼眼,可惜没人试过,倒不是害怕,只是牛眼泪不好搞罢了。

  至于牛角,我只听说过犀牛角点灯也有涂抹牛眼泪相似的效果,“晋书”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大意是说:中国古人通过燃烧犀牛角,利用犀角发出的光芒,可以照得见神怪之类。后来被用来形容人的眼光独到之处。不过牛角有没有这种功能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个牛角似乎刚刚断裂,似乎被什么烧断的,残口处居然还非常热手。我小心的收了起来。

  总算等来了辆车,坐上去昏沉地颠簸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市区,虽然迟到了些,不过稿子老总还算满意。落蕾给我留了言,说中午有事找我。

  回到家里,居然忘记了牛角的事,只是将包随意扔到了桌子上。结果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包居然在蠕动。看样子似乎是条蛇。乡下水蛇多,也不怕人,或许慌乱间跑进了我的包也有可能,可使我是非常怕蛇的,像类似的蚯蚓壁虎蛆虫都非常厌恶,但现在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用晾衣架撑开包,不料一道白光从包里冲出,速度太快,居然没看清楚。

  白光似乎很生气,在房间撞来撞去,过了下,看来累了,趴在了地上,我小心的走过去,这才发现,那里是什么水蛇,居然是条龙!

  是的,是条龙,不过看样子是条没发育的龙。

  顶多一尺来长,通体漆白,身上有七条黄色的圈纹,大概半个手腕粗细,紧紧闭着玻璃球大小的眼睛,扁长的嘴巴一张一合,趴在地板上,爪子也收了起来,猛看过去还真像白蛇,不过它头顶上两只角和长长的胡须证明我没看错,的确是条龙,一条小龙。

  “怎么龙有这么小的么?”我奇怪到,印象里的龙大都是英资威武,硕大无比,呼风唤雨,怎么是如此狼狈模样,觉得好笑,居然冒失的拿手去摸它,但后来证明我犯了大错。

  趴,它一下就咬住了我的手指,眼睛也睁开了,是水红色的,虽然不算太疼,但总归咬着了,而且死不松口,我甩了半天,只听说过被王八咬住不松口学驴叫能解脱,不知道这龙和王八是不是近亲,我学了驴叫猫叫狗叫蛤蟆叫都不见反应,恨得我大喊道。

  “你这有角的长虫,带鳞的畜牲!”不料咬的更紧了。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把被咬到的手别到身后去开门。

  是落蕾,她手里提这个食品袋,一脸笑容。

  “来你家吃火锅!”我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感觉手指头一松,这小家伙居然松口了。

  几乎是同时,那条白龙停在了落蕾的肩膀上,眯着眼睛拿头在落蕾脖子上蹭来蹭去,跟小猫一样。我心里大喊不妙,落泪非吓晕不可,正盘算如何像她解释,不料她已经大喊了起来。

  “好可爱啊!”说着,落蕾把东西扔下,手里捧着小龙,拿手抚摸着它,而这家伙也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时不时地拿眼睛瞟下我,充满了不屑。

  “你,不害怕?不奇怪么?”我觉得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不啊,反正和你们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而且我知道它是什么。”落蕾笑了起来,把小龙抱的更紧了点。(好吧,我承认,我很嫉妒那条龙。)

  两人把被小龙撞坏的东西收拾了下,坐在了沙发上。

  “你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不就是龙么。”我轻轻说了句。

  “是龙没错,可龙生九子,就像人一样,它们的种类也很多啊。”落蕾摸了摸小龙。

  “那这个是什么?看样子好象还没长大。”

  “不,它就是这么大的。”落蕾把小龙抛了起来,小龙漂浮在空中。

  “它叫乖龙,《搜神记》里记载,乖龙是专门帮助龙王和雨伯行雨的助手,而且只能长这么大,不过小家伙很讨厌单调的工作,所以它会经常旷工,偷跑到人间来玩耍。当然,雷神会四处寻找它,乖龙喜欢躲藏在很狭窄的地方,像墙角,柱子,甚至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躲避在牛角里面,雷神会用雷去震吓它出来,不过往往是牧童因此受到连累,被活活劈死。乖龙是神兽,而且他会选择性的让人可以看见它。”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惊讶地问落蕾,落蕾得意地说自己的祖父母留下很多这方面的书,自己也从小就看,自然记得牢。

  我思考了下,难道就是那只牛角把乖龙带来的?我看了看在半空中游来游去的乖龙,一脸悠闲自得。

  “那它不是凡物了,我们怎么把它送回去啊。”我走过去,不过很快乖龙又对着我瓷牙咧嘴了。落蕾赶紧过来,把乖龙抱了起来。

  “为什么要送走呢,你没看出来它很喜欢我么,我也喜欢它啊。”落蕾逗着乖龙,它居然还会撒娇。

  我说不过她,但总觉得收养神兽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快,我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乖龙的饭量。

  我很惊讶它个头不大,但食量极大。四人份的火锅食物几乎被它一人,啊不,是一龙吃光了,落蕾忙着喂它,女孩子喜欢减肥,少吃一顿家常便饭,可怜我只吃到了几片菜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吃得直打饱嗝。

  东西吃完了,是该商量下乖龙的去留问题了。我说服落蕾把它放了,可是乖龙坚持不离开落蕾。

  “它很喜欢女性么?”落蕾奇怪地问我。我看了下正往落蕾怀里钻的乖龙,一把将它提了出来。

  “我来证明下。”我提这它的脖子,这样它也咬不到我。正好,街上过来个女孩子,只是长得不算太好。我把乖龙转了两圈,朝那女孩扔了过去。当接近女孩的时候乖龙飞快地逃了回来,心有余悸地趴在落蕾肩膀上。

  “它不是喜欢女性,严格地说是喜欢美女。”我斜了乖龙一眼,它装做看不见转个头努着嘴,又继续拿头蹭落蕾的脖子,落蕾被逗得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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