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慧是认得马大宝的,他平日里做事就知道偷懒不说,还经常喜欢对着她们这群女知青傻笑,有时候甚至还恶心的流口水。
在以前,她是最瞧不起像马大宝这样的农村男人,可是眼下为了双腿,她没有办法只好放下身段,
“大宝同志……”
马大宝明日里被女知青们无视惯了,今天突然听到对方客客气气地叫他同志,心里已经舒坦得不得了,趁机再占便宜,
“不不不,你不要叫我同志,叫我大宝哥哥,这样我们的关系显得更亲密一些。”
马晓慧你肯定是100个不愿意喊的,可是现下也没有办法,“大…宝…哥哥…”
“哎~”马大宝亲亲密密的应了,还在回味无穷似的砸吧舌头。
马定发年纪大了,大半夜的本就被雷声雨声吵得没有睡好,又被叫起来看病,本就一肚子脾气,于是没好气的瞅了一眼马大宝,
“侄子呀,你这钱到底给还是不给,赶紧搞完我好去睡觉。”
“啧啧啧,我差点把正经事给忘了,晓慧妹妹的脚,可是耽误不得!”马大宝收起了笑容。
“谢谢大宝哥哥帮忙,你这份恩情等我的脚好了,我一定不会忘记你!”马晓慧眼见有人帮忙,得意洋洋地瞅了一眼旁边的两位男知青,眼里是盖不住的挖苦,
“你看看你们两个那么小气,再看看人家大宝哥,助人为乐,英雄气概!”
马大宝没有被她的两句表扬迷晕头,而是直接进入主题,“也不瞒晓慧妹妹,你大宝哥今年都三十有二了,家中就缺一个能够操持家务的贤内助,若是你愿意,这两块钱也不用你还了。”
他不是没想过马晓慧腿的问题,可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还能生孩子,城里女人生的孩子,怎么样也比乡下那些村姑们生的孩子要灵巧得多。
到时候只要生出一个带把的儿子,这个便宜媳妇能够操持点家务,他也没有别的什么期待。
马大宝这话刚一出口,两个男知青都忍不住幸灾乐祸,打脸来的太快,这马晓慧刚刚还用眼神挖苦他们抠搜,这才多久的功夫,她心目中的英雄就已经露出了马脚。
嫁给马大宝当媳妇儿,马晓慧当然不愿意,一想到要跟眼前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她只觉得恶心反胃。
她脸上的嫌弃当然没能逃过马大宝的眼睛,他一把抓起桌子上的钱就塞回口袋里,“既然你不愿意,那么我也不强求,钱的事情,你就自己想办法吧!”
马定发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他就知道这个侄子不可能突然脑子抽抽白花钱,马晓慧这样的城里姑娘就算是跛了脚,也是轮不到马大宝的,但不得不说这个侄子还真会找时间。
不管怎么说,嫁了人好歹还有一条命,可是这好好一姑娘若是不诊治,瘫痪在床,那更加可惜,
“…我也不是急着要开药方,只是这药方里面有两样比较贵重的药,必须要去镇里面才有得买,明儿一早就得去,耽误不得,我劝你们还是早点做决定的好。”
马大宝的动作也是非常的果断,一眨眼的功夫,人就到了门口。
一听说还有贵重的药要买,马晓慧心里已经慌了神,先不说她这个腿能否耽误,就算她写信回城里给父母求助,这一来二去个把月的时间,这双腿估计早就废了,当下,只有用上缓兵之计,
“大宝哥,我愿意,不过我也有两个条件!”
马大宝这时候手都已经撩到门帘了,听到她的话,又赶紧回过头来,
“行,你说!”
“第一,你必须负责帮我治好双腿,第二,在我腿好之前你不能碰我!”马晓慧已经想好了,到时候等腿治好了,她就偷偷跑回城,来个一走了之。
“没问题!”马大宝一口应的干脆,利落的把钱往桌上一放。
当着这么多人承认的事情,他也不怕马晓慧反悔,而且在贺家村,他明媒正娶的娘们,到时候想怎么碰就怎么碰,谁也管不着。
两人各怀心事,马定发也视若不见,拿笔刷刷的写下了药方。
——
迟穗一觉到天亮,醒来时邓芳还在睡着,她便轻手轻脚地下了床。
厨房里,贺屿州正在烧火熬粥,大米的清香从锅口氤氲而出,她肚子不争气的咕噜了一声。
听到声响,他回过头来,“已经饿了吧,粥已经煮好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好像今天的迟穗比往日更加明艳照人,她那一张白皙的小脸就好像有灯照着似的,引人注目。
同样,迟穗也在打量着他。
只见他满身泥泞,肩膀上的衣服都磨出了口子,膝盖处还有新擦伤的痕迹,满脸的疲惫,好像一整晚都没有睡过觉似的。
“你昨天晚上,后来还…出去了吗?”她小心翼翼的问。
迟穗很清楚自己和他并不是真正在处对象,若是因为她的留宿而让他不得不外出借宿避嫌的话,确实有点过意不去。
贺屿州好像看出了她的顾虑,耐心的解释,“昨天那场大雨来得突然,咱们生产队里的晒场上还有好些谷子没来得及归仓,昨天晚上咱们生产队所有的青壮年男子,基本上都去抢救粮食去了!”
他也并不是说谎,昨天晚上他本来是出去借宿,可是还没走到周阿婆家里,就遇到了急匆匆跑过来的大队长李长明,一行人急匆匆的就去了晒场。
他负责挖通渠道疏散积水,一忙就忙到下半夜,最后所性和那一群男知青们在李长明家里随意冲了个澡,打了个地铺。
“那你腿上的伤…”迟穗又指了指他的腿。
“没事,昨天晚上背谷子的时候路有点滑,摔了一跤扭了一下而已,休息一天就好了,在后面的水缸边,我给你割了一个新竹筒,可以用来漱口,你洗洗便过来喝粥吧。”贺屿州对这点伤并不在意,以前在部队里面训练受过的伤不知道有多少,比这严重得多。
“恭喜宿主的一级奖励已经发挥到最大功效,与此同时,恭喜你空间可视面积增加,快去看看吧!”
系统的声音总是出现的那么及时。
迟穗点头到了谢,借着漱口的机会,赶紧进了空间。
这一次,她所来到的空间区域跟上一次有所不同,她进去时正站在一个院子里面,面前是一架绿绿葱葱的葡萄,仔细瞧去,葡萄叶子下面挂着一串串绿色的小葡萄。
在这些密密麻麻的小葡萄中,有一颗葡萄最为显眼,它个头比别的葡萄大了好几倍不止,晶莹剔透,葡萄上还挂着一滴清露。
迟穗伸手一碰,那一滴露珠就掉落在她的掌心,然后慢慢的化成了一张泛黄的纸,跟上次一样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不说,竟然还配有简单的图片。
她仔细的瞧了瞧,没想到竟然是一张药方,功能主治是跌打损伤。
方子上面的那些药并不难找,只是跟上次一样,在药方的最后面有一味药,是空间所独有的,名字叫做‘万金油’。
等她把药方看完,那一道方子也就随之消失在她的掌心。
迟穗突然想起,在小说里,唐心雨不仅做的一手好菜,而且善于处理跌打损伤,当时在贺家村插队时,但凡村民们有个跌伤扭伤的,都是她用所谓的“家传土方子”治的,笼络了民心不说,还赚得了不少的好处。
按照她现在的经历来看,唐心雨的那项技能,估计又是受益于空间。
不过这一次,这些好东西,对方可就捞不着了。
迟穗借着上次的经验,在空间可视范围内仔细的寻找,最终,将目光落在了葡萄上挂着的露珠上,她伸手摸了摸,那些东西果然不是水,而是有点略微油腻的感觉,如果没有猜错,这东西应该就是所谓的万金油。
立马,系统的声音也证实了她的想法, “恭喜你发现跌打损伤良药万金油,要好好利用它哦!”
迟穗欢喜的走出空间,这个药方出现得非常及时,贺屿州刚给她帮完忙,今天,她正好借这个方子,还他一个人情。
第17章 山中遇险
吃过早饭,贺屿州跟队里面男青年继续去处理谷子的事。
昨天晚上淋湿的谷子已经捂了一个晚上,再也耽搁不得,今儿出了太阳,整个生产队的男青年们都要守在晒场上,天气一有什么变动,便立刻动手将谷子搬回谷仓里。
在地里长着的谷子,在天气没有稳定下来之前,当然是不敢再把它割下来的,女同志们也因此得以休息一天。
邓芳回了知青点去翻找自己没来得及拿出来的衣物,迟穗则背着背篓,上了山。
贺家村左边靠着一座连绵的大山,在饥|荒的年代,这座山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人,野菜、树皮,以及现在已经很难看见的野物,都滋养了村民,而像这样的大山,便是挖草药的最好去处。
跌打损伤的药方不算太过复杂,除了陈皮和红花需要去镇上的药店购买以外,像春根藤这样的草药,在村里面很容易找到,唯一需要上山寻找的便是鸡尾藤和‘续断’。
其实夏季并不是续断最佳采摘季节,但是没有办法,能挖出点根茎来也是好的。
昨天晚上下了雨,山路有些湿滑,灌木丛里水分也没完全蒸发,进山并不容易。
迟穗走起路来也非常小心,说来也是奇怪,自从看了那个药方,她的脑海里竟然能够浮现出每样药物所对应的样子,所以遇到她需要的药材时,并不会错过。
她运气不错,很快便挖到了所需的药材,像续断这样的草药在山上也并不难找,虽然此时块茎不够大,但她找得的量,也足够贺屿州的用药。
等做完这些,迟穗也累了,把背篓往边上一放,就地坐下来喝水。
山谷幽深,几只不知名的鸟儿不停地鸣唱着,刚刚她光顾着寻药,闷头在山里面走,不知不觉已经进山很远。
大概是距离村庄较远,她所在的这块山域几乎没什么人来过,地面上灌木茂盛,没有被砍伐的痕迹。
而就在她身旁的灌木丛底下,竟然露出了两朵蘑菇。
这蘑菇茎杆呈白色,而上面的菌盖,则分布着斑状龟裂的青色纹样,借着秦朝的掩盖,并不好找。
……这不是青头菇吗?
在现实世界,迟穗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的,每年夏、秋,大雨过后,她常常陪着母亲进山去采蘑菇,像鸡枞菌、杉树菌、还有这青头菌,家里的饭桌上,一年总会出现几次。
特别是鸡枞菌和青头菌,用点青椒红椒炒了,再放上肉沫,爽口下饭不说,更是营养丰富,是非常难得的好东西。
贺屿州刚刚从部队回来,自留地也才要到手,地里面蔬菜什么的一概都没有,就算在田埂边能扯出几棵野葱,那也是其他村民们遗漏下的。
迟穗想着,若是她能多拾几个青头菌,中午炒炒,便是一道味道鲜美的好菜。
有了这个想法,她便开始仔细地搜寻起来,山里湿度好,再加上昨夜大雨,水分充足,今天阳光一晒,正是山里面长菌子的好时节,她不一会二功夫就拾到了一大捧,足足有20多个。
迟穗往背篓里垫了一些松针,将青头菌小心翼翼的放好,眼看着也快到中午,她便麻溜的往山下走。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她遇到了一个背着背篓的村民,正弯着腰在灌木丛寻找着什么。
“嗨,迟知青,你也上山呢!”对方是一个20多岁的青年,在听到声响后,直起腰杆向她笑了笑。
原主的记忆中并没有这么个人物,就算是小说里面有这个人物的重要戏分,在没有具体认识之前,当然也对不上号,迟穗只能尴尬的回应,“你好…”
这个声音,她有点耳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忍不住皱了皱眉。
“迟志清怕是不认得我吧,我叫王旭!”青年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一边自我介绍,一边乐呵呵的笑,
“我跟贺屿州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前些日子,他还跟我喝醉酒呢,如今你跟他处了对象,我就该叫你一声嫂子了!”
说着,王旭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又热情的伸到她面前。
不得不说这城里来女知青,就是生的俏,那一身皮子,白皙透亮,再加上那盈盈的眉眼,水润的红唇,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他不介绍倒还好,这一介绍,真激起迟穗一些关于小说的记忆来。
在小说里,贺屿州确实有一个叫王旭的朋友,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只是中途贺屿州去当了兵,两人渐渐有了差距,也成功的激起了王旭的红眼病。
在高考恢复以后,贺屿州成功考上大学,当时王旭还去了这里面打报告,差点害贺屿州没有读成书。
想起这些,迟穗当然不会跟他握手,礼貌性的笑了笑便要告别,“你太客气了,那个…我准备下山了,我也就不陪你了。”
“正好我也搞完了,这山路复杂,我就跟你一起下山吧!”王旭把手里的柴刀往背篓里一放,他丝毫没有因为迟穗拒绝握手的事情,而有任何的不快。
虽然他知道迟穗在跟贺屿州处对象,但是处对象归处对象,又还没结婚,凭什么他贺屿州可以找这么好的对象,而他王旭却只能打光棍,这太不公平!
这个事情,若真要归根到底,那还有他的几分功劳,若不是当日他把贺屿州灌醉了,又把迟穗给弄到床上,他们两人哪里能成?
“没事没事,你慢慢弄,我自己一个人下山就行!”迟穗赶紧拒绝。
看得出来,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好角色,眉眼之间带着一股猥琐之气,她还是远离的好。
“迟知青,看你说的什么话,这山路湿滑,让你一个人下山,我怎么放心!”他刚刚明明说了要叫嫂子,可是全然把称呼忘了似的,兴致高昂的站在路中间,显然没有让路或者要下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