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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手就绝不瞎叨叨[七零]_分节阅读_第25节
小说作者:北康黑落   内容大小:633 KB  下载:能动手就绝不瞎叨叨[七零]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3-02-09 1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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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收拾完东西,他就迫不及待地出门了,不仅背了新书包,还在里面放了两本今天刚从学校领的新书。

  这时离下工的时间还早,田里有不少人在干活,田埂上大河边也还有不少孩子在玩耍。

  佟大壮今天为了去学校报名,特地穿了干净的新衣裳,雪白的白衬衫和黑裤子,再加上这崭新的绿书包,和他那梳得一丝不苟的偏分短发。

  远远看上去,就像是城里人一样,比他们村那些知青看着还精神。

  佟大壮在村里走了一圈,身后就已经跟了一大群迷弟,其中最大的两个迷弟自然是二伯家的两个堂弟佟大钢和佟大伟。

  只见佟大钢站在佟大壮身边,想摸又不敢摸的样子,小心地说道:“大壮哥,你真的要去公社那边念书了?”

  “那当然,我将来是要当城里人的,城里人都是要念书的,你看,这是我刚从县里买回来的书包,老鼻子贵了,一个就要八块钱,我跟我姐一人一个。”

  佟大壮说话的时候,腰杆挺得笔直,下巴也微微抬起,如果没长嘴的话,看上去确实挺帅的,就是可惜长了嘴。

  之后,佟大壮又把他在学校报名时的事情说了,说他们学校的朱校长特别喜欢他,还想认他当干儿子。

  朱思博:老天作证,我没说过这话。

  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佟大壮身上的新鲜事,羡慕他能去念书,更羡慕他能穿这么好看的白衬衣,还能背这么贵的书包,绝对是他们南山村的独一份。

  南山村也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孩在上学,但他们可没有这样的书包,都是家里随便拿个破布头缝的袋子,就这,也已经让村里大多数小孩羡慕的了,更别说佟大壮这样的。

  佟大壮也很大方,把书包取下来让他们每个人试着背了一下,还把那两本崭新的课本拿出来给大家一一传阅。

  虽然大家都看不懂上面的字,但是语文书上有图画,大家都觉得特别稀罕,还有人凑近在课本上使劲闻了闻,然后惊呼道:“这书好香啊!”

  佟大壮见状,赶紧抢了过来,怒斥道:“毛蛋,你小心点,别把鼻涕蹭我书上,小心我下次不带你玩了。”

  毛蛋被骂了也没生气,还在说这书有香味的事情,其他人也想上前闻一闻,佟大壮就自己把书拿在手里让他们闻,防止他们把鼻涕和口水弄到书上。

  不管他们是真闻到了香味,还是假装闻到了,总之大伙儿都一致认为这书就是香的。

  佟大壮自己也闻了一下,说实话,他只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油墨味,也并没觉得有多香,不过,这一点不妨碍他装逼,只见他高举着课本,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们这些土包子,啥也不懂,这就是书香味。古时候那些读书人家里为什么都叫书香人家,知道吗?就是因为他们家里有很多书,这些书散发出来的香气把他们家都熏得香香的,所以叫书香人家。以后我们家也会变成书香人家的。”

  “喔~”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都觉得佟大壮不愧是可以跳级去读四年级的人,懂得就是比他们多。

  佟大壮在这边跟小伙伴们吹牛,田间劳作的大人们也在议论着他。

  大家也算是看着佟大壮长大的,以前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还真没发现这孩子竟然长得这么精神,穿白衬衣的那模样看着可真俊。

  再加上这段时间佟家的走红程度,家里有适龄女孩的都动起了小心思。

  以前他们家三个,佟老三是个二混子,佟大壮是个混不吝,佟阿南是个神经病,那绝不是婚配的好人家,倒贴都看不上的那种。

  但现如今不一样了,人家里得了奖金,买了自行车,现在更是要去念书变文化人了。

  虽然大家没觉得文化人有什么用,就比如那些知青,看着就不顶事,但城里那些吃皇粮的也全都是文化人,所以人们在私底下还是普遍会高看他们一眼。

  佟大壮自己也没想到,他就这样走了一圈,便成了三姑六婆们心目中的乘龙快婿人选。

  这其中就有陶小云她奶。

  陶小云已经18岁了,本该早就找个人家嫁了的,但是陶奶想多留她两年在家干活,所以一直没说这事。

  但现在陶小云长了反骨,她根本管不了,那还不如早点嫁出去换一笔彩礼。

  她不是跟佟阿南走得近么,想必也是愿意嫁到佟家去的,更何况佟大壮长得俊,陶奶觉得她这也算是为陶小云找了一户好人家。

  而且佟家之前得了一大笔奖金,她还可以狮子大开口多要一点彩礼。

  陶奶越想就越觉得这事靠谱,回家就准备跟孩他爹说说,然后选个日子去结亲,越快越好,免得被人捷足先登。

  作者有话说:

  今天时间太赶,没再检查就发文了,如有错别字,请见谅哈~

第34章 谢师宴

  佟大壮和佟阿南今天去公社报名, 这事刘青云是知道的,毕竟他也算是佟大壮的家教老师, 偶尔也会跟佟阿南讲讲高中题目。

  听到他们都如愿跳级成功, 刘青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

  按理说,这是好事,但一想到从今往后不能再去佟家吃饭了, 他这心情就怎么都好不起来。

  由奢入俭难啊,以后又得跟其他人一样吃糠咽菜了。

  陈明看到下工后跟大家一起回来的刘青云,阴阳怪气地说道:“哟, 我们的陈老师今天怎么不去佟家吃饭了?咱知青点的饭菜怕是不合陈老师的胃口。”

  陈明比刘青云早两年下乡, 算得上是知青点的老知青了, 本来这老知青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将新来的知青团结到一起。

  但陈明这人一向心眼小, 他早就嫉妒刘青云得了这么一份好差事, 曾经也想替他去代上几节课, 顺便混一口好吃的,但是刘青云一直没答应。

  没答应也就算了,也许是佟家那边的人不好讲话, 但刘青云偏偏转头就让顾辞帮他去代课,这就让陈明怀恨在心了。

  刘青云跟顾辞是同一批过来的知青,两人的关系也是公认的好, 刘青云有事自然第一个想到要找顾辞, 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所以才说陈明心眼小, 这点小事还一直记在心里, 眼看刘青云家教的差事没了, 他就出来说风凉话了。

  刘青云也不惯着他, 立刻回嘴道:“我在知青点吃饭都是交了粮食的, 又没吃你的,你要是不乐意,那就分出去单独开火,少在这里说些阴阳怪气的话。”

  陈明正想继续跟刘青云吵,就看到穿着白衬衣的佟大壮走了进来,他满面笑容,露出一口大白牙,意气风发的样子看着比此时刚干完农活的知青们可帅气多了。

  知青们不知道想到了啥,一时间突然都怔怔地看着佟大壮,心里是什么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陈明一向自诩为读书人,骨子里透着一股莫名的优越感,他一直看不起农村人,但现在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一个在土里拔食的泥腿子,如何能让他心里痛快。

  在下乡之前,他也是极爱穿白衬衫的,因为他觉得白色高洁,配得上他读书人的身份,也显得更加文质彬彬。

  但到了南山村之后,天天都要下地干活,白衬衫也就不穿了,因为怕沾了黄泥巴洗不干净,所以他大多跟村里人一样穿灰色或黑色的衣裳。

  现在看到佟大壮这一身知识分子的打扮,他心里就五味杂陈。

  跟他同样心思的人还有不少,不过,大部分都觉得佟大壮这么穿挺好看的,确实马上就要去读书了,以后也算是个正经的文化人了。

  佟大壮将知青们的反应看在眼里,心里很是得意,他在家做饭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把这白衬衫换了下来的,就是怕溅了油洗不干净。

  但饭做好后,姐姐突然叫他去把刘青云喊来一起吃饭,毕竟教了他两个多月。

  这两个月的时间,刘青云算是非常尽心尽力在教了,要不然佟大壮也不可能通得过四年级的考试。

  佟大壮觉得佟阿南说得没错,还顺便开口征得姐姐同意,想把顾辞也一起喊过来。

  顾辞教佟大壮骑自行车,一来二往,佟大壮觉得他人很不错,就想跟他做朋友。

  佟阿南自然无所谓,只是把他们两个都叫过来吃饭,怕是今天的饭不够吧。

  “没事,我再蒸几个红薯就是。”

  既然如此,那就叫上呗,佟阿南是没意见的,佟老三就算有意见也不敢说。

  佟大壮当时都已经走出门了,后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粗布衣裳,想了想又巴巴跑回去将刚换下的白衬衫给穿上了,他也不嫌衬衣上的汗臭味,美滋滋地就出门了。

  佟大壮站在知青点的大门口,对着里面喊道:“青云大哥,顾辞大哥,我姐叫我来喊你们去家里吃饭,今天刚从县里买回来的五花肉,整整两斤全做了红烧肉,包管你们爱吃。”

  听到佟大壮的话,刘青云面上一喜,狠狠瞪了一眼陈明,拉着顾辞就准备出去,嘴里还高兴地大声说着:“爱吃,肯定爱吃,红烧肉哪有人不爱吃的。大壮,你们家就是客气,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顾辞也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虽然有点不好意思占人便宜,但他无法拒绝红烧肉的诱惑,便对佟大壮说道:

  “大壮,谢谢你吃饭还想着我,我这里正好有两只钢笔,你要是不嫌弃是我用过的,就送给你和你姐了,算是庆祝你们马上要去读书。你放心,虽然是我用过的,但只用过一两次,还跟新的一样。”

  佟大壮他们白天只在县里买到了铅笔,根本没看到有卖钢笔的,售货员说是没货了。

  这会儿顾辞送给他两支钢笔,他怎么可能嫌弃,接过来一看,上面两个字他都认得:“是英雄牌的钢笔,我今天在县里听供销社的人说了,这个牌子的钢笔最好了,就是没货。谢谢顾辞大哥,我很喜欢。”

  见佟大壮喜欢,顾辞也就安心了,两支钢笔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在这个地方,还是红烧肉比较难得。

  刘青云见顾辞送了钢笔,那他也必须送点东西才行,要不然会显得他没礼数,好歹他才是佟大壮的正经家教老师。

  于是,他跑回宿舍一顿翻箱倒柜,最后也只找出两条新毛巾,算是他所有家产里最拿得出手的礼物了。

  但这跟顾辞的两支钢笔比起来,还是显得有点寒酸,于是他就瞄上了赵洪杰的新水壶,正好佟大壮他们去上学总得喝水吧,所以,这水壶正合适。

  赵洪杰今天下午是请假去县里取包裹的,顺便就去供销社逛了逛,然后就买了个水壶,方便他下地干活的时候从知青点带水去喝。

  他现在正在宿舍收拾包裹,就看到刘青云笑得贱兮兮地过来了。

  一分钟后,刘青云拿着一条毛巾和一个水壶出来了。

  这个水壶不是暖水壶,而是那种可以随身背着的军用水壶,跟佟大壮军绿色的书包是一个颜色,二者看着最是相配了。

  佟大壮特别开心,没想到来一趟知青点,还能收到这么多礼物,还是姐姐厉害,要不是她提出喊刘青云来吃饭,他压根就没想到这茬。

  正当三人兴高采烈往外走的时候,厨房里今天负责做饭的林秀突然就跑了出来,看着顾辞,略带点委屈地说道:“顾大哥,你也要去吃饭吗?可是,你...你们的饭都已经煮好了,没办法再拿出来的。”

  顾辞无所谓地说道:“那你们就分着吃了吧。”跟红烧肉比起来,知青点的一顿粮食他还是不放在眼里的。

  刘青云也想说让大伙儿把他那份也分了,但一想到陈明也要吃,立刻改口道:“不分,将我和顾辞的盛出来,用我俩的饭盒装着,我们留着明早上吃,这样还可以省一顿粮食。”

  顾辞看见刘青云一个劲地冲他眨眼,哪能不明白他的意思,便对林秀说道:“那就麻烦你帮我们盛出来吧,谢谢。”

  说着,三人就转头走了,完全没注意到林秀欲言又止的表情。

  之前有个陶小云经常有意无意地往顾辞面前凑,林秀就察觉出来点什么了,但陶小云长得难看,跟她比起来,林秀还是很有自信的。

  而且顾辞对陶小云的态度,也让她觉得很放心。

  但这个佟阿南就不一样了,她不仅长得好看,还特别聪明,她都不止一次听到刘青云和顾辞在知青点说起这个佟阿南学习怎么怎么厉害的了。

  这次佟阿南还直接去读了初中,等一年后毕业就是真正的初中生了,跟她这个高中生也差不了多少。

  所以,林秀刚刚在厨房里听到佟大壮喊顾辞去吃饭,她心里就有点急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不管不顾地跑出去,企图将人留下来。

  但终究还是没能留住。

  等林秀垂头丧气地回到厨房后,今天跟她一起负责做饭的王红梅还在怪她:“你刚刚为啥要跑出去问,你不问就是默认大家一起分着吃的,这倒好,还得给他俩单独盛出来,真是多事!”

  陈明见状也走了进来,跟王红梅一起吐槽:“就是,明明自己出去吃香的喝辣的了,还舍不得这点粗粮,真没见过这么小气的人。”

  倒是陈美丽看不过眼,站在厨房门口就冲他们说道:“你们两个人也真是奇怪,那是刘青云和顾辞的东西,他们爱给谁吃就给谁吃,不爱给谁吃,那么盛出来自己吃,有什么不对,又没吃你们的粮食。”

  董佳佳见状也赶紧过来给好姐妹帮腔:“就是,我看有些人就是喜欢占便宜,也不知道是谁,平时还偷拿我的肥皂洗衣服。”

  董佳佳之前洗完衣服,肥皂就直接放在窗台上,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的肥皂用得特别快,就怀疑是有人偷拿了她的肥皂,但知青点没一个人承认,她之后就学乖了,每次洗完衣服就把肥皂收起来。

  后来王红梅还问她干嘛要把肥皂收起来,这样多麻烦,董佳佳就怀疑之前的事是不是王红梅干的,要不然为啥别人不问,就她特别关心自己的肥皂放在哪。

  王红梅见董佳佳说起肥皂的事,立刻就急了:“董佳佳,你说谁呢,谁拿你肥皂洗衣服了,你少血口喷人。”

  “我又没说你,你自己非要承认是小偷,那也没办法。”

  “谁承认了,我没有!”

  ....说着说着,知青点的人就分成两拨吵了起来,吵架的内容跟刘青云和顾辞完全无关,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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